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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动力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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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动力管理

第1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劳动安全管理

文章编号:2095-4085(2015)05-0127-02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建筑市场,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给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较大困难。建筑施工现场都存着许多安全隐患。本文就建筑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进行分析。

1建筑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1人员素质较低

建筑施工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闲暇劳动力,这些人由于平日生活习惯比较懒散、素质较低、专业技术水平较差,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不重视,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由于专业素质较低,安全监督工作安排不合理,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1.2安全制度不落实

为保证建筑行业安全,政府出台了许多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这些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通过文件的形式传达给施工单位;各地建筑管理部门还根据当地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建筑安全管理制度。这些文件对施工质量、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由于施工单位对这些文件不重视,认为这些文件只是口头文件没有实际意义,没有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正式培训,使相关制度落空。

1.3监督力度不够

建筑单位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只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正常施工时没有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强制性管理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教育工作培训不到位、劳保用品穿戴不齐全、危险源清除不彻底等。安全设施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认真的排查并且处理,对出现安全事故应急和救护措施不够完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且监督力度不够等。

2加强劳动安全管理措施

2.1加强安全培训和考核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必须加大对建筑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因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专业知识差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必须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对施工人员,须加大考核力度和培训力度,因为大多数施工人员都是来自农村,其综合素质较低、性格懒散,很容易出现问题,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安全管理与施工人员的利益挂钩,施工人员就会遵循制度进行施工。

2.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政府的安全管理部门应该不定时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建筑单位的施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不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的建筑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没有施工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建筑单位,不能让他们建筑施工市场进行建筑施工。对那些违法承包的建筑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在质量审核和安全管理审核没有过关的单位,吊销施工许可证,从最根本上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落实。对较大的施工项目实行分批承包,政府部门要对各个施工单位进行严厉的审核,并且强制施工单位为每位施工人员办理保险,从而保证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权益。

第2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管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台、港、澳、外国企业常驻本市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无本市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政府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同劳动行政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  工会依法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进行监督。

外来务工人员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第六条  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服从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管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对外来务工人员因其无本市常住户口而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或者其他劳动条件方面实行差别待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做好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改善生活环境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用工管理

第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劳务中介机构张贴招工广告,或者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招工信息,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务工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招工报名费。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向外来务工人员收取押金,不得扣押外来务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者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在录用后15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15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终止用工手续。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内外来务工人员发生职业中毒或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救治,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转换工作单位的,应当依法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新的用工手续。

第三章  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  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依法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

医疗、伙食、交通、住房等福利性补贴和保险、劳动保护等费用应当另行计算,不得列入工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必须确定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时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按期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应当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但当月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日。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应当发给有关外来务工人员停工津贴。停工津贴不得低于市、县(区)政府公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章  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卫生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食堂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集体宿舍应当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和合格的消防条件。

第二十三条  外来务工人员享受结婚假3日(晚婚增加10日),丧假3日(限于配偶、直系亲属的死亡),假期工资照发,路费自理。

第二十四条  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治的,其工资及医疗费用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发给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和相当于6个月工资的抚恤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擅自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责令限期清退,并可按招用人数每人处以500元罚款(招用农业季节工的除外);

(二)擅自在新闻媒介或者公共场所以刊登、播放、张贴广告等方式进行招工的,可以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收取招工报名费或者押金的,责令退还,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当月发放工资日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当责令支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和赔偿金,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每月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低于市、县(区)政府公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责令补足外,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不按规定发给外来务工人员停工津贴的,责令补发,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七)用人单位自招用外来务工人员之日起15日内不办理用工手续或者不依法办理终止用工手续的,从超过规定期限之日起可以按每人每日处以2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扣押外来务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者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并可按每证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外来务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3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研究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具有较大的人员流动性和较多的临时合同工用工,且不具备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增减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限制了违约金的设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鉴定范围有机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那么就需要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科学开展劳动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特点

1.员工工作地点不固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员工需要跟着工程项目的改变而四处流动;完成一个项目施工之后,需要到另外地区的工地中,在工作地点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

2.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污染环境或者阻塞交通,那么施工单位为了避免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就会选择其他的时间施工,而不依据大众正常的工作时间。此外,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工程工期可能会延误,为了抢工期,施工单位会集中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作并不规律。此外,在季节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下,也会中断施工,员工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

3.临时合同工是主要的用工形式。在建筑施工企业建设承包合同标的完成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投入的主要人力资源,临时合同工则组成了大部分的后勤服务及现场作业工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业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着诸多手工操作为主的工种,包括混凝土工、架子工、瓦工、钢筋工等。这些工种虽然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但是建设工程任务要想顺利完成,这些工种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没有充分重视劳动合同管理。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时代的进步,劳动者拥有越来越高的维权意识,国家也开始逐渐企业用工,经常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部分企业用工比较随意,虽然将劳动关系构建起来,劳动合同却没有签订,或者是过期之后不及时续签。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带来严重的隐患,甚至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动合同管理体系存在漏洞。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管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但是我国诸多建筑施工企业却没有规范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将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给完善的构建起来。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对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及劳动合同管理岗位专门设立,在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职责不清混乱等问题,制约到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

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如果依然采取传统的理念和方法来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容易增加用工成本,或者出现用工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等。如员工有较大流动性,在一个月内如果无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将双倍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抢工期等加班行为中,没有将加班工资支付给员工,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劳动合同文本完善规范的制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文本,保证与法律要求所符合,以便促使劳动合同法律纠纷得到减少,能够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约束,将和谐的劳动关系给构建起来。劳动合同文本需要与《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所符合,否则就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录用条件合理约定,否则劳动者即使与企业要求不符合,也无法证明和辞退。在对通信方式、紧急情况联系人等内容合理设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需要将一些通知和书面决定送达给劳动者,但是建筑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工时不固定,那么通过对劳动者有效的通信方式合理设定,可以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劳动者当前住址可能不符合于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那么通过对送达条款合理设定,能够保证与本人无法直接联系时,向劳动者有效送达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

2.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可以从首次签订及续订两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规定有机明确,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合同签订环节充分重视。根据相应法律,用人单位的一项重要义务为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中,需要首先对劳动合同认真签订,之后方可以让工人入职;双方协商意见统一之后,对劳动合同依法续签,且提前做好续签准备工作;如果没有统一协商意见,合同需要终止,那么提前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本人发送书面通知。此外,用人单位在签约新的劳动者时,需要对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科学检查,如果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那么就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利影响。

3.试用期管理。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管理劳动者,可以促使劳动用工成本得到节约,又可以避免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终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选择。在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必须要具备的一项条款为劳动合同期限,通过对劳动合同期限合理选择,可以避免因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量签订,而增加管理难度和内容,也可以避免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支付不必要的赔偿金。具体来讲,在劳动合同期限签订过程中,需要将多种因素综合纳入考虑范围;首先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及发展状况,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比较的稳定,没有较大流动性,那么选择的固定期限就可以较长,甚至不需要设置固定期限。而项目人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其次为工作岗位因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劳动者提出差异化的要求,其也会对合同期限产生决定性因素。通常情况下,越重要的工作岗位,具有越高的稳定性和保密性,那么对人员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择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较长期限。而部分工作岗位是临时性和辅的,具有较高可替代性,选择的劳动合同就可以是短期限的。此外,还需要将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纳入考虑范围。

5.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而具体实践中,则是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需要与劳动者统一意见,就可以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机变更。在具体实践中,需要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对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规划科学引导,对劳动者合理诉求,给予足够的尊重。综上所述,新的劳动合同法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只有更加规范严密的开展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方可以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避免劳动纠纷的出现。特别是现阶段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和壮大,就需要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用工,对相应规章制度体系大力完善,促使企业用工成本得到降低。

作者:杨涛 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进元.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4,5(18):44-46

第4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一、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劳动竞赛内容的针对性

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是一个从事电建工程监理、调试、工程管理等综合型管理企业。作为电建施工管理型企业,谁赢得了信誉谁就会获得较多的工程管理,谁就有了加快发展的前提条件。电建施工管理也要企业要勇于面对市场,承受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同时也要善于运用劳动竞赛竞赛这种型式,积极发掘职工积极性的内在动力。要探索“市场型”竞赛的新途径,以市场竞争引导竞赛,用竞赛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激励职工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性地劳动,为企业雄居市场助一臂之力。

经济效益决定企业的命运。效益不好,就不能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必须紧扣效益抓竞赛,围绕提高效益来审定思路,确定内容,择定形式,鉴定成果。电建工程质量是电建施工企业生死攸关的大事。因而,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把眼睛紧紧盯在工程创优上,则客观地成为竞赛的主攻方向。也只有发动群众,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和难点,开展“质量型”、“攻关型”、“成本效益型”竞赛,才能创出更多更好的优质工程,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因此,竞赛向“智力型”延伸,向“科技型”延伸,向“管理型”延深,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以适用为原则,丰富劳动竞赛形式的多样性

生产经营管理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差异,尤其是三级变两级管理模式,决定了电建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各工程项目、各工种岗位竞赛形式的多种多样。劳动竞赛,也应该什么形式适用就选择什么形式,什么形式能更有效地吸引和激励职工群众,就运用什么形式。原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的“两保两创”与现在的“监理、调试对口赛”都是出于此目的。电建施工企业点多线长,管理跨度大,方方面面的情况不容易同时都考虑到竞赛方案中来。在劳动竞赛的“大舞台”上,要着重演好项目部的“小节目”。要尽量选用适应基层、现场和职工心理,富有竞争性、鼓动性和趣味性,小而实、短而新、节奏快、实效强,尤其要尊重和支持职工群众自己创造出来的竞赛形式。如“保安全、保质量、创精品、创效益”的两保两创劳动竞赛,就可根据工程进展实际,将项目分解,抓住重点、难点组织竞赛。对于“安全月”、“质量月”、“青年突击队”、“优胜红旗”这些传统的竞赛型式,应继承运用并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发展创新。

三、以职工为主体,强调劳动竞赛对象的群众性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就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以职工群众普遍热情和共同行动为基础的比学赶帮超竞赛。它之所以久盛不衰,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活动主体的群众性,关键在于它最大限度的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发动上的广泛性和参赛上的全员性,也就难以出现你追我赶的竞赛热潮。生产一线的职工,最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哪里有潜力,哪里省成本,哪里是热点,哪里是难点,他们最清楚。但只有到了绝大多数职工都有了竞赛热情的时候,才能出现群众主动参与、提建议、献计策的局面。因此,要想把竞赛搞得善始善终,开花结果,就必须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前提下,求得竞赛内涵的深化、领域的拓宽和效果的增强。

四、以数据为依据,坚持劳动竞赛考评的科学性

数据伴随着劳动竞赛活动的始终——安排时要确定数据,实施时要落实数据,检查时要分析数据,考核时要对照数据,总结时要确认数据,表彰奖励时更要依据成果数据。竞赛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数据,尤其离不开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原始数据。只有基础资料详实,数据精确可靠,竞赛的考评才能科学合理。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在全国承担了近四十个监理、调试、工程管理项目,其队伍高度分散,但他们充分利用现代通信科技,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及时反馈竞赛的进展情况。公司对劳动竞赛优胜单位的考评,以季度生产经营计划所列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的幅度为基本依据,参考各项目部的申报意见和事迹材料,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筛选后提交公司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全面评价,好中择优。这种评比以计算为基础,评算结合,较好的坚持了考评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同时作为一条纪律,所有项目部都必须按时提交竞赛资料,决不允许那种有希望评上的就报,没希望的就不报的作法,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全员参与。

五、以激励为手段,注重劳动竞赛成果的实效性

第5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近来有不少单位和职工来信询问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场(包括生产建设兵团)职工的调动问题,为了便于统一答复处理,现将我们对这类问题答复群众来信稿抄发给你们,供参考。

    国营农林牧渔场的正式职工是全民所有制职工,但由于这些单位前些年不受劳动计划控制,安置了大批知识青年,并允许户口在场的职工子女达到劳动年龄后吸收为职工,即实行“自然增长”的办法,因而在计划管理和劳动管理上与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有所不同。为了稳定国营农林牧渔场的职工队伍,国家现行规定是:各地区、各部门不得随意抽调这些单位的职工到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必须调动时,除原由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调到农林牧渔场的职工(包括国家统一分配到农林牧渔场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因工作需要调出外,其他职工调到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要经省、市、自治区政府批准,调入单位要有增人指标。

    目前,有些地方为了照顾职工家庭困难,在没有全民单位增人指标的情况下,允许一些国营农林牧渔场职工安排到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我们认为,这种办法也是可取的。

    对农林牧渔场职工调动加以适当限制,主要是考虑到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全面利益。希望农场职工正确对待,在现岗位上努力工作,为“四化”做贡献。

第6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研究背景

电网企业的高速发展对不同层次劳动用工提出了旺盛的需求,同时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积聚核心人才、培养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要求。随着国家主导的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电网企业在用工需求、用工策略、用工制度与模式、计划管控、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等方面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

公司电网实现跨越发展

“十一五”期间,公司资产总额从291亿元增长到536亿元,增长84%;服务各类客户数量从1714万户增长至2108万户,增加22.9%;省内售电量从460.5亿千瓦时增长到846.5亿千瓦时,增长84%;完成电网建设投资476.2亿元,为“十五”期间3.3倍;累计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2座,220千伏变电站61座,110千伏变电站115座;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06万公里、容量4218万千伏安,分别增长70%和125%;建成东、中、西三条500千伏通道,骨干网架实现从220千伏向500千伏的历史跨越。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充裕的人力资源作保障。按照“十一五”期间净增电网设备和用户数量测算,需要新增劳动定员约12000人,“十一五”期间实际用工数量由2005年的76630人减至2010年底的70261人,实际减少6369人。

管理体制发生深刻变革

近年来,公司深入落实“四化”管理要求,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拓展人财物集约化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现已初步建成人财物集约化管理体系,公司核心资源的调控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走上集约化发展道路;加强依法治企和风险管控,推进主多分开、加强集体企业管理,公司一些深层次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管理体制机制更加规范健全;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实施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状态检修、远程集中抄表等新的业务运转模式迅速推进,电网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使电网企业生产营销工作的重心发生转移,并给电网企业用工数量、质量、层次结构带来新的需求;深入推进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统一规范市县公司机构设置、颁布《供电企业岗位名录》,开展职位分层,健全了岗位价值链,并结合国网公司岗位分类标准不断优化、实施劳动定员常态化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基础逐步健全,具备了细化、细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条件。

人力资源结构呈现新的特点

由于长期历史原因,公司所属供电企业整体用工结构呈现总量超员、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的状况。2010年底供电企业用工总量超员比例为26.4%,但同时又有17家市公司和65家县公司存在结构性缺员问题,结构性缺员数量为4081人。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所实施的技术替代措施需要一定更新改造周期,在电网高速发展、劳动效率提升以及用工出口不畅等多重压力下,难以根本性解决结构性缺员,需要有重大突破才能破解这一难题。此外,员工队伍素质在“十一五”期间得到了较大提升,给业务外包模式下核心员工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创造了条件。在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强化劳动计划和定编定员入口管理的背景下,推进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是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快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积极推进企业组织架构变革的重要探索和创新。

法律环境变化对企业用工模式的挑战

公司目前用工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种:直接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这些用工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也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这些用工结构和模式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虽然在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满足企业灵活用工需求,解决国有企业由于人员编制、工资总额限制带来的用工缺口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广泛使用及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国家宏观制度层面,形成了直接用工与派遣用工的“双轨制”,使得1995年劳动法实施前带有明显身份差别的“正式工”与“临时工”制度,又以“直接用工”和“派遣用工”的方式出现,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忧虑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10年以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制定了《劳务派遣规定》(二稿),试图限制和规范劳务派遣制度。虽然目前对草案存在许多争论,还没有形成共识,但草案中诸多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规定,必然在企业界引发用工策略的重新定位和用工模式的再次调整。在国家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趋于严格规制的背景下,探讨在现有法律制度环境下相对优化的用工策略和可行的用工方式,如业务外包模式,对于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满足劳动用工规范化的法律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业务外包模式下劳动用工管理的内涵及特点

内涵

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的内涵是:寻求供电企业低端和辅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的基本思路,确立电网发展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化配置的理念、策略和管理体系,探索供电企业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用工效率的有效途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全口径、广覆盖的电网企业人力资源规划、计划及人工成本管理体系。旨在通过对电网业务进行分类界定,将之区分为绝对核心业务、核心业务、可协作业务和可外包业务,通过分析人力资源供给环境,建立与之对应的人力资源规划、计划以及岗位、定员、人工成本等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革新电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模式,加快解决供电企业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旨在以当前困扰供电企业的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重点对业务外包用工机制调研归纳,进而针对当前用工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提出创新的思路,制定和实施变革方案。

(3)充分利用多经(集体)资产处置后的集体资产资源,建立可靠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和规范的商务运作体系。旨在通过抓住电网企业规范主多关系、加强集体企业监管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集体企业经营特点、主营业务范围和发展潜力与趋势,通过规范的业务外包管理流程,建立可靠的合作关系。

(4)切实践行央企社会责任,提升电网企业的社会形象。旨在通过实施业务外包,有效利用外部丰富的人力资源及专业资源,培育围绕电网企业专业服务的产业集群,促进社会就业,缓解社会矛盾,改变社会公众对电网企业垄断的认识,促进电网企业与各类合作伙伴的和谐发展、协作共赢。

主要特点

(1)紧紧围绕国网公司管理热点,契合公司发展改革要求。2011年初,为了系统研究整体用工策略的优化,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了业务外包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集体工管理等四项重点研究课题,并布置安徽、江苏、浙江、重庆等4家单位进行研究。由于安徽公司在实施农电业务外委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再加上业务外包是公司下一步优化用工策略的改革重点,因此承担了业务外包用工课题研究。2011年底,公司专文请示国家电网公司,申请列入农电业务委托试点单位,并已获批准。供电企业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研究,对解决国网公司管理热点问题、优化公司资源利用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管理创新课题研究服务于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的鲜明特点。

(2)决策模型理论基础扎实,建模过程科学严谨。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基于核心能力理论的战略决策模型来构建业务外包决策模型。采取定性分析方法,通过三维坐标图对企业的各种业务进行区分,从而进行业务外包决策。该模型较好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分析维度,对企业的核心能力与核心业务进行甄别。在建模过程中,选取合肥、滁州、宣城、池州等4家市公司进行试点验证,按照输电、变电、营销等9大专业、26项子专业、142项具体业务,细分10个维度进行评价,最终取样制定了包含2104项数据的评价表,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业务外包决策模型,兼具理论扎实、方法科学、过程严谨、切合实际的特点。

(3)研究成果体系完备,易于推广应用。除了“业务外包决策模型”这一核心研究成果外,还制定了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外包用工招聘、劳动合同、培训、持证上岗、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劳动纪律等一系列管理模板,覆盖了从外包业务范围界定到业务外包管理流程,直至业务外包用工的进入与退出等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业务外包管理体制,整个研究成果系统性较强。此外,由于研究成果以模板形式体现,因此同时具备规范性与灵活性的特点,便于基层供电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转化应用。

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的主要做法

确定业务评价原则

所谓业务评价的原则,是指贯穿于业务分析评价活动,指导企业有效进行业务评价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原则是企业开展业务评价活动的重要准绳,反映了企业运营管理的策略,以及对哪些业务能够实施外包的战略性导向。

电网企业性质特殊、安全责任重大,科学、合理地对电网企业生产经营各个业务环节进行分析评价,制定相应的用工策略,对成功实施业务外包至关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立电网企业实施业务评价的原则,构建切实可行的业务外包决策模型,并据此对生产及相关营销、农电业务进行准确评价和划分,以界定各项业务的具体用工策略,这是电网企业对生产技能岗位进行细化分类,修订供电企业岗位名录并支持业务外包模式下劳动用工管理的基础。具体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核心业务原则。实施业务评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定员核定原则,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公司核心能力为前提确定生产业务外包范围与形式,对于与电网安全运行直接相关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等生产核心业务,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外包。

(2)保障安全原则。实施业务评价必须优先考虑安全性问题,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前提。同时,还要加强注意电力系统信息安全、资金安全、财务安全等问题,切实防范生产业务外包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保证质量原则。实施业务评价必须充分考虑业务外包后的服务质量问题,确保承包方能够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因外包而下降。同时,要特别防范因服务质量对企业社会形象产生的负面影响。

(4)注重效益原则。实施业务评价要注意考虑外包后的效益问题,通过业务外包合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管理成本和其他运行成本,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比传统用工模式更高的效益。

(5)易于操作原则。实施业务评价必须坚持切合实际可操作,充分考虑影响业务外包的各种因素,保证评价结果切实可行,避免出现业务评价环节与业务外包实施环节之间相互矛盾、不一致。

选取决策模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业务外包决策研究领域一个比较成熟的决策模型——战略决策模型,提炼出业务外包决策模型的思考维度,构建符合公司实际、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外包决策模型。

战略决策模型,是基于核心能力理论的业务外包决策模型。核心能力又称为核心竞争力,是指能使企业长期或持续保持某种竞争优势的能力。根据核心能力理论,外包是企业的一项战略决策,在决策之前,企业必须对其内部各种业务加以识别,对于那些能帮助企业获取核心能力的业务,原则是不可外包,而其他不重要的业务则可以外包出去,以使企业把精力集中于核心能力的培育与保护上。

战略决策模型,是采取定性分析方法,通过三维坐标轴对企业的各种业务进行区分,从而进行外包决策的模型。该模型能够很好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分析维度,对企业的核心能力与核心业务进行识别。通常,战略决策模型从业务的复杂性、供应市场的竞争性以及资产的专用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如图1所示。某项业务的复杂程度、资产专用性与该业务的可外包程度成反比,而其供应市场的竞争性与该业务的可外包程度成正比。图1中位于A区域的业务的可外包程度最高,而位于B区域的业务的可外包程度最低。

构建业务决策模型

参照战略决策模型的理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模型的可操作性,可以从“业务”与“供应市场”两个维度构建电网企业的战略决策模型。其中,“业务”维度,是把战略决策模型中的业务复杂性与资产专用性合并、整合而成的一个维度,原因是业务复杂性与资产专用性都与外包业务本身密切相关。“供应市场”维度,是影响业务外包的外部市场因素。从这两个维度对某项业务进行赋分、评价,并依据量化比较分析的结果决定是否外包,使电网企业生产业务评价与用工策略更为科学、客观。具体来说,业务外包决策模型的构建包括以下5个具体步骤:

(1)确定业务的细分程度。首先,必须明确评价的对象,确定业务的细分程度,即需要对生产业务细分到何种程度来进行评价。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供电企业岗位分类标准》对生产技能类业务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然而,即便是划分最具体的小类,仍然是由多项业务共同组成的。因此,在进行业务评价时,可以在《供电企业岗位分类标准》所确定的业务小类基础上,再进行一次细分,细分的结果便是一个具体岗位所承担的各项业务,细分到这个程度就是一个比较理想的业务细分程度。表1是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岗位下的业务细分。

(2)分别确定“业务”和“供应市场”的二级维度。综合考虑业务外包过程的各个影响因素,其生产业务外包决策模型共由2个一级维度和10个二级维度构成。在业务评价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所有的评价维度,最终确定某项业务的可外包程度。

①业务。业务自身的特点、复杂性、技术要求、人员设备需求等因素是决定一项业务能否进行外包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业务”这一维度又可以细分为安全性、技术稳定性、可分解程度、季节性、业务通用性,如图2所示。安全性:是电网企业实行生产业务外包过程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二级维度。业务的安全性越高,则可外包程度越低,二者成负向相关关系。技术稳定性:技术稳定性越高,业务的可外包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可分解程度:业务的可分解程度越高,可外包程度越高。技术要求:业务对于员工的技术要求越高,则业务复杂程度越高,对于承包方的要求相应也越高,因而可外包程度越低。季节性:业务的季节性越强,可外包程度越高。业务通用性:业务的技术通用性越高,越容易实施外包;人员通用性高,容易实施外包;设备通用性高的业务可以很容易地在供应市场上找到承包方,且外包成本较低。综上,如果某项业务所涉及的技术、人员、设备需求都具有较强的通用性,我们称该业务通用性很高。业务通用性高有利于外包业务实现规模化,降低人员招聘与培训、设备投资、风险管理等费用,因此通用性强的业务适合于外包。

②供应市场。供应市场是决定业务外包程度的另一维度,主要包括外包供应市场的成熟度、承包方的资质与服务质量等因素,这些因素构成了供应市场的二级维度,如图3。国内同行业外包成熟度:国内同行业外包成熟度越高,对企业生产业务外包越有利。市场成熟度:某项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市场成熟度越高,外包可行性越大。承包商资质:承包商的资质越高,其所能提供的外包服务范围越大,服务质量也更有保证。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也是业务评价中的重要评价维度。特别是对需要与客户直接接触的业务而言,需要着重考虑服务质量这一维度。

(3)确定各维度的权重及评分标准。结公司实际情况,具体考虑每个评价维度对电网企业生产业务外包的影响程度,确定2个一级维度和10个二级维度的权重。为计算方便,把每项业务的可外包得分总分设定为100分,具体各维度权重见表2。

表2 业务评价权重表

(一)业务评价 (二)供应市场

安全性(由低到高得分为15-0分) 技术稳定性(由低到高得分为0-10分) 可分解程度(由低到高得分为0-10分) 技术要求(由低到高得分为10-0分) 季节性要求(由弱到强得分为0-5分) 业务通用性(由低到高得分为0-10分) 外包成熟度(由低到高得分为0-5分) 市场成熟度(由低到高得分为0-10分) 承包费资质(由低到高得分为0-15分) 服务质量(由低到高得分为0-10分)

(4)确定可外包得分计算公式。根据各评价维度所占的权重以及评分标准,可以分别确定一项业务在业务与供应市场两个维度的可外包得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假设某项业务在业务这一维度下的可外包得分为Y1,其二级维度分别为安全性(α1)、技术稳定性(α2),可分解程度(α3)、技术要求(α4)、季节性(α5)、业务通用性(α6),则Y1=f(α1,α2,α3,α4,α5,α6)=Σα

同理,假设某项业务在供应市场这一维度下的可外包得分为Y2,其二级维度分别为国内同行业外包成熟度(β1)、市场成熟度(β2),承包方资质(β3)、服务质量(β4),则Y2=g(β1,β2,β3,β4)=Σβ

(5)确定业务的用工策略。如果单纯采取业务与供应市场两个不同的维度一维相加求和的办法,则无法准确体现两个维度各自对于一项具体业务可外包情况的影响。因此,可以采取二维坐标轴的方法,通过二维矩阵来区分业务类型,具体如图4所示。

最终得分位于A区间的业务,其在业务维度的可外包得分很低,因而该业务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很高,属于绝对核心业务,无论供应市场是否能够提供优质的外包服务,都必须采取自制的方式。

最终得分位于B区间的业务,其在业务与供应市场两个维度的可外包得分都较低,一般情况下,该业务属于企业的核心业务,原则上应该采取自制的方式。

最终得分位于C1区间的业务,其在业务维度的可外包得分较低,在供应市场上得分较高,即业务的重要性较高,但供应市场也能提供合格的外包服务,属于可协作业务,当供应市场能够提供优质的外包服务时,可以采取外包的方式。

最终得分位于C2区间的业务,其在业务维度的可外包得分较高,在供应市场上得分较低,同样属于可协作业务,原则上应该采取自制的方式,但企业可以通过培育供应市场来创造外包的条件,从而实现外包。

最终得分位于D区间的业务,其在业务与供应市场的可外包得分很高,属于可外包业务,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采取外包的方式。

综上,根据某项业务在两个维度的得分,结合图4确定该业务的类别以及相应的用工策略,具体如表3所示。

对生产技能岗位进行分类

根据业务界定结果,结合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供电企业岗位分类标准》及安徽省电力公司的《供电企业岗位名录》,对岗位进行分类。岗位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①在理想情况下,可以把几项类型相同、用工策略相同的业务进行组合,共同组成一个符合《供电企业岗位分类标准》与《供电企业岗位名录》的岗位。经过组合,能够形成一套类似于业务分类的生产技能岗位分类方法:绝对核心岗位、核心岗位、可协作岗位、可外包岗位。②当无法通过若干项业务组合构成一个符合《供电企业岗位分类标准》与《供电企业岗位名录》的岗位时,则可以把这些无法组合的业务作为一个具体的岗位。通过对这些岗位进行分层,从而确定各岗位的类别。

建立业务外包用工管理机制

与其他企业业务外包不同,电网企业性质特殊、业务繁杂,承担着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责任,同时还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加之供电企业生产业务外包市场发育不成熟,具备资质的承包方异常缺乏,导致在实施生产业务外包过程中面临很多难题,必须在实施业务外包以后仍然要承担起部分管理责任,其中包括一些传统的业务外包中发包方不需承担的责任,如劳动用工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业务外包模式下不能直接对承包方的劳动用工进行管理,否则存在被认定为劳务派遣甚至是直接用工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业务外包模式下的用工管理,应当采取间接管理方式,即采取制定标准、制度、流程等方式支持、协助承包方;将用工标准和要求告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按照标准和要求管理外包员工,发包方予以监督。

计划配置

(1)确定业务外包用工总量。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测算出某项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定员标准,作为市、县公司确定该项业务外包用工总量的科学依据。业务外包实施中,市公司负责编制本地区具体业务外包用工计划,并要求承包方按照该用工计划确定实际用工总量。市公司编制的业务外包用工计划,需上报省公司相应业务部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备案。

(2)核算业务外包用工成本。市、县两级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外包业务用工总量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核定业务外包用工成本,并上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用工标准及规范管理

(1)制定岗位标准和准入条件,制定外包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上岗条件。

(2)制定外包用工岗位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统一的岗位合同示范文本,并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根据合同文本与外包员工签订岗位合同。

(3)监督承包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情况。人力资源部监督承包方依法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监督承包方缴纳社会保险。

(4)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监督承包方根据岗位职责及准入条件,对上岗人员的能力及绩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岗人员进行动态调整。

培训与取证

(1)明确业务外包用工入职培训标准。规定同类业务外包用工入职培训的总体标准要求,并按照该标准要求承包方必须向新入职外包员工提供培训。

(2)明确外包用工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统一业务与职位的外包用工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承包方须根据该要求招聘录用劳动力,并确保外包员工在上岗前具备必须的职业资格证书。

(3)明确外包用工培训与技能鉴定要求。制定同类业务外包用工培训和技能鉴定总体标准要求,并按照该标准要求承包方开展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

(4)协助承包方开展外包用工培训工作。在承包方无法向外包员工提供必要培训,或者在承包方委托供电公司协助开展培训时,供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承包方开展外包用工培训工作。

绩效与薪酬

(1)绩效考核。监督承包方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绩效考核的原则、方法、指标与标准等。承包方须依据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绩效管理。

(2)薪酬分配及支付。监督承包方建立薪酬分配制度,确定薪酬分配的原则、方法与标准。承包方须依据薪酬分配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

约束机制与合同解除

(1)制定外包用工违纪行为处理标准。监督承包方制定业务外包用工违纪行为的具体标准及分类,作为处理外包员工违纪行为的依据。承包方根据外包员工违纪行为的性质、类别和危害程度处理。

(2)细化岗位合同解除标准。监督承包方细化业务外包岗位合同解除标准,明确规定承包方解除岗位合同的条件、程序及实施办法。

劳动用工统计分析

(1)制定业务外包用工统计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承包方劳动用工统计表,收集需要统计的信息,包括外包用工人数、工时、年龄结构、技能、劳动合同签订状况、薪酬等,要求承包方严格按照该统计表对业务外包用工进行统计。

(2)建立承包方统计结果上报制度。建立承包方统计结果上报制度,规定承包方业务外包用工统计结果上报的时间、频率、方式等。

业务外包下的劳动用工管理研究成果的实施效果

业务外包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研究成果在公司部分业务领域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

管理效益

(1)增加了组织灵活性。建立柔性化的组织,增加组织灵活性以适应越来越快的环境变化,已经成为国内外一流企业追求的目标。国家电网公司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即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建设。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符合国家电网的发展要求,能够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扩大组织,减轻企业在非主营业务上的负担,创新生产业务的用工模式,增加了组织的灵活性。

(2)业务外包能够使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将非核心生产业务转移出去,借助外部资源优势弥补和改善自身弱势,把主要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使电网企业更专注于核心业务。业务外包因能促进电网企业集中有限的资源和能力,创建和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达到降低成本,保证质量的目的。

(3)业务外包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专业的外部承包方往往拥有比本企业更有效、更经济地完成某项业务的技术和知识。业务外包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企业有限资源的作用,加速了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应能力,强化了组织的柔性和敏捷性,有效增强了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了企业的竞争水平。

(4)业务外包能够降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对于电网企业而言,生产业务中的非核心竞争业务同样面临着很大风险,而收益却相对较低。如果将相关业务外包给有能力的承包方,就等于将风险同时转移给承包方,起到分散企业整体经营风险的效果。

第7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一、优化岗位设置

优化岗位设置,推动岗位管理,是新时期制度创新的必然途径。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减少矛盾与冲突。但是鉴于高校发展的特殊性,必须兼顾历史背景、学校实际情况以及教职工主观因素等。高校劳动人事分配的主体为教师,是高级专业化人才,因此,在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应做到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树立人的主体地位,同时融入体验、尊严、权利、情感等因素,做到“以人为本”,协调好高校管理人员、教师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的成长规律,拓展发展空间,争取人尽其才。

二、完善激励体系

当前,由于高校受到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因此普遍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没有认识到“多劳多得”分配制度的优势与必然性。因此,加快高校工资管理与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可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1.工资总额包干。所谓工资总额包干,是政府对学校、学校对基层采取的宏观放权管理方式,也是高校应用经济杠杆的主要体现,有力避免出现编制膨胀、铺张浪费等现象,强调工资管理的自觉性,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前提下,学校将总编制以及工资总额发放到校内的各个部门,由具体部门编制具体操作细则,具有自主使用经费的权利。学校对经费包干部门采取宏观控制,制定配套原则,同时坚持“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原则,避免各部门在利益驱使下的不正当行为。

2.推行校内分配方法。在校内分配上,学校拥有较高自。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工资发放数额可不受个人档案工资的限制。工资收人与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实际贡献及知识、技术、成果转化中产生的效益直接挂钩,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分配办法的制定要科学合理,以让大部分人满意为原则,强化岗位职责,淡化身份,避免论资排辈。只要完成相同的工作,无论教授或讲师,均可得到同等的报酬。

3.支持产学研结合。高校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研究活动,因此以激励政策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尤其针对高新技术领域,努力将科研项目转化为生产成果。对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了享受政府发放特殊津贴外,学校也应给予重奖。

三、改革工资制度

一方面,以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针对当前高校工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公平合理、公正公开的收入分配体系,将教职工现有工资、津贴、补贴等简化处理,便于操作与执行。另外,对于特殊人才应给予特殊工资,也要在工资制度方面有所体现;另一方面,促进工资增长机制与市场机制发展相一致。高校内部的分配机制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即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问题已成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问题。高校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点,坚持不懈地实施人才强校的战略。因此,对高校来说,既要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更要做到待遇留人。只有这样,才能在当前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保持高校优势,稳定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真正实现“科教兴国”。

四、建立健全考核体系

在新时期,考核体系已成为工资分配的重要环节,要求人事分配制度应与绩效考核挂钩。随着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一套完善的考核办法与考核体系已成为必然趋势。因此,高校应尽快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与考核制度,制作一份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权责利以及具体发展目标。要求所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奖励分配挂钩。可以说,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否科学合理,直接依赖于绩效评估体制和考核体制的科学性。因此,高校应转变思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指标,使之更加符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特征;在采用量化考核指标的同时,应强化对质量指标的考核,实现质与量的统一。

五、分配制度的注意事项

1.强调刚柔并济。对于高校基本的教学、科研项目来说,应通过岗位要求体现出来,更容易整合分配办法。但是由于高校工作较为复杂,离不开教职工的内在自觉性、主动性。对于教学质量提高、学科建设步伐加快、建设实验室、优化教材等柔性工作,也应综合考虑。在高校的具体分配办法方面,应优先考虑教学质量高、对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体现学校对人才的尊重与认可。

2.完善配套政策。如津贴切块后院系教职工津贴发放办法,院系学科点、学生数、科研经费等有显著增长后增加岗位津贴办法,对学校高层次人才经费保障政策。引进人才接收毕业生追加岗位津贴,外聘、返聘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等一系列政策都要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3.优化津贴标准。目前,很多高校津贴占教职工全部收入的50%-60%,有些高校甚至达70%-80%。按照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这种现状是令人担忧的。由于高校均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津贴机制,而校内津贴经费均从事业费以外的办学收入中列支,人头费用增长过快,势必影响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注意津贴标准的合理化增长。

参考文献:

[1]张军.高校绩效工资制度设计体系[J].科学时代(上半月),2010(10).

第8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一、安排在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指街、镇办的厂、社和房屋修缮队)的人员,都作正式就业,今后不再作为招工对象,也不享受顶职。

二、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因生产发展需要增加人员时,由街、镇提出意见,经区革委会批准后,在本辖区范围内招收,由区劳动科办理录用手续。

三、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或确有实际困难需要调动工作的,在本市范围内,由区和区之间协商解决。跨地区调动的,按市劳动局(79)136号文件精神,经调出调进单位协商同意后,由市劳动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经区革委会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退休(包括退养)。职工退休后子女顶职问题,可参照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精神,由区劳动科、工会负责审批。需要招收外地、农村子女的,由所在区劳动科集中后,报市劳动局办理。

退休金和保养费标准,应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支付能力,由各区自行确定。经营情况好的可按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执行。

五、街、镇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要贯彻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能搞计件工资、拆帐分成、工分制等分配形式的,就不搞或少搞计时工资。凡执行计时工资的单位,其标准可参照市、区属集体企业计时工资标准执行。对于经营好、积累多的企业,可略高于这一标准;经营效果差和亏损单位,也可低于这一标准。具体标准均由区革委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

第9篇:施工劳动力管理范文

关键词:低油价;用工总量;控制;降本增效

油价下行给石油企业带来巨大冲击和影响,迫使企业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步伐,促进整个石油行业走出一条低成本发展之路。面对挑战与机遇,我认为要迅速转变思想,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寻求对策,哿ν心迎战低油价。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分析

低油价下影响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问题主要矛盾是:用工总量控制及队伍结构调控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面对低油价的形势与挑战,2016年公司用工形势十分严峻:公司迎来员工退休高峰期,一线队伍老龄化严重。油田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用工总量控制力度,继续严把入口关,压缩各类指标,并对公司部分指标下达了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几乎将公司人员补充渠道卡死。员工退休而人员补充渠道缩小,队伍结构性缺员现象严重,将出现人员无力应对项目、岗位、新增工作量的需要。因此,如何在有限的编制空间下优化人员配置,有效盘活用工存量,满足自然减员及业务量增加带来的刚性需求,将成为我公司的首要问题。

二、严峻形势下的应对策略

面对油价持续低迷、效益下滑等挑战,我们应本着 “持续降本增效”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应对措施,发挥科学管理增效益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优化完善用工模式,提高组织运行效率。一是在保持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架构整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组织机构设置。以“降成本、减层次、精干管理人员”为重点,完善各机构的工作界面,优化整合重叠业务,特别是做好公司机关、直(附)属单位的工作界面梳理、科室设置和编制定员工作,确保上级工作落实不漏项、下级工作有组织。及时修订岗位职责描述,分配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权限和任职条件,推进一人多岗的复合型岗位设置,优化岗位结构,持续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组织保障力。

(二)建立公司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平台,有效盘活用工存量。通过用工分析,及时把握公司空缺岗位和缺失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在公司及所属单位机关鼓励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定期轮岗的管理模式,打破“一人一岗”,“一事一岗”的局限,推进公司人力资源余缺调剂,有效盘活用工存量。

(三)深化定员对标管理,加大定员定岗专项调研力度。对公司机构编制进行逐级分解,总结提炼简洁有效的定员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构定员标准,优化基层排班定员,提高劳动生产率。探索定员跟踪调整变更体系,充分结合生产、安全、设备管理流程,摸索以工作强度和劳动效率为依据的新的人力需求测算方法,本着“精干、高效、从紧”的原则,核定岗位定员,定期进行岗位分析,针对工作技能单一、工作量偏低的岗位进行优化,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个人才能的有效发挥,减轻公司负担。

(四)优化基层劳动组织模式,全面掌握分析基层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设置,推行更加优化的轮班倒班制度,优化班组内部人员配置,促进兼岗并岗、优化排班的实施,实现人与岗位工作量的合理匹配。优化人员搭配,提升技能水平。做到强弱搭配、新老搭配、性格搭配,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人员配备精干高效。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为降本增效提供有力保证

立足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科学培养各类人才,大力建设以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等复合型人才为主的新型高效员工队伍。积极开展管理者能力培训,拓宽管理人员专业视野,丰富管理知识,自主提升管理水平。大力推行兼岗轮岗、一人两岗等措施挖掘员工潜力。倡导分工与专业化协作,打破“专人专岗”的局限,解决业务领域无交叉、岗位协作困难、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着力打造知识丰富、管理能力与执行力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培养以及开拓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双序列”成长通道,建立健全核心骨干人才梯队,打造具备技术支撑能力的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强化员工素质,将操作岗位员工纵向的技能等级成长通道拓展为横向的“一专多能”成长通道,打破工种和岗位的界限,在基层单位间推行操作岗位轮换交流制度,灵活配置人力资源,着力培养一支“主岗精、多岗通”的技能过硬的复合型操作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劳务项目用工“蓄水池”的作用,完善“能进能退、有奖有罚”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用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建立并落实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实行统一的奖罚标准,强化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不断促进项目用工增素质、学技能、快成长,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骨干力量。

四、细化用工管理行为,有效提升管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