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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强 民营企业 信用 制度建设
1 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相比国营经济,更加灵活多变,可以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同时还具有创新性,是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的主体,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民营经济是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它很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特点,具有经营方式活、生产效率高、责任划分清的特点。与此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为:起步低、规模小、资金不足以及缺少长期规划和全局眼光,另外,很多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不当,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产品科技含量较低。
2 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如果缺乏信用制度,就无法进行融资,保证资金流通,维持正常的运营。在我国的市场化经济中,要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保障企业发展,主要依靠银行业提供资金支持,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应运而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能简化贷款程序,降低成本,还能有效地避免以往因信息不对称,造成贷款无法追回的情况,有效降低风险。
以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会遭遇融资难、融资慢、融资少的困境,很多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停摆,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相比一些大企业,如国营和外资企业等,民营企业发展水平还不成熟,没有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无法应对市场经济下的种种考验。同时银行业对其存在不信任,常会为了降低经营风险,谨慎放贷或者拒绝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缺口非常严重,融资方式单一,多依靠民间借贷的方式维持企业运营,严重的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建立信用体系,对解决当前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意义重大,一方面,建立信用制度可以为银行掌握企业信息,提供贷款方案提供信息方面的保障。通过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了解企业的经营和信用情况,大大节省了以往调查的时间,减少人力和物力上的投入。另一方面信用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表现,维护自己的信用度,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信用体系可以把企业的良好表现记录下来,同时,一旦企业做出不诚信的行为,信用体系也要随时记录。总而言之,每个企业的信用体系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企业必须用自己的良好表现赢得银行方面的认同,才能增加融资机会,为自己的发展争取自己支持。同时银行还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贷款方案,决定贷款额度和偿还时间的长短,为企业的诚信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积极促进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
对此,加快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是当前发展民营经济,拓宽融资渠道,确保企业高速发展的必要手段。我国目前现行的融资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管理过死,手续繁琐,与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严重不符,民营企业资金周转较快,对资金需求较急,因此,就综合分析来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加快建设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势在必行。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造就业机会、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如何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对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①加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机制。要想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企业信用机制,首先要建立企业信息库,将各个企业的情况如实记录其中。其次还要建立相应的信用评价机制,依据一定标准,制定评价规则,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②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融资方式多样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宣传,对于一些自主创新,发展良好的民营企业给予适时的优惠政策,采用多种方式为他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直接融资。③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促进运转快捷。随着民营企业的制度改革,要为民营企业构建“贷款品种多样化、融资手段多元化、服务范围广泛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做到一般贷款与专项贷款服务相结合,实现贷款品种多样化。金融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实现服务范围广泛化。④探索建立风险投资新机制,拓展发展渠道。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活力的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它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科技项目及其产品开发领域,以期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过程中获得资本收益,是一种有组织的中介方式。
此外,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中,还要积极拓展发展渠道,主要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一是设立当地较大规模的创业投资基金;二是利用国家下拨的创业投资基金;三是利用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四是设立专门以投资民营企业为目标的投资基金,支持更多的民营企业创业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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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资源匮乏:民营企业金融困境的根本原因
(一)金融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是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重要制度障碍
建国以后,我们建立起大一统的财政金融体系,实行利率管制,资金统收统支,银行成为财政的出纳,形成“强财政,弱金融”的金融压制。1978年以后,我国实行的是渐进式改革,金融自由化在我国既不可能也没必要。因此我国的金融制度变迁事实上是选择了另一条道路:金融约束的道路。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因此维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与增长事关改革的前途。在国有企业效益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国家只好不断地向国有企业输送资金,由此形成了国企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刚性依赖关系。因此,我国的金融资源一直是被引导到效益较低的国有经济,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去。由于金融制度的“路径依赖”作用,在给定的有限金融资源下,那些在“体制外增长”的民营企业就很难获得金融的支持。从目前改革的情况看,金融资源仍然是优先配置给国有经济的,在信贷投向上,国有商业银行自上而下都非常重视集约化经营,以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上规模上档次的大企业为己任;信贷政策、制度、办法仍跟不上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较为明显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至今未出台呆坏账核销政策,即使属于客观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也无法核销。此外,目前的制度安排也导致国有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创新动力不足,表现为对企业信贷调查技术和落实抵押方法都比较落后,这些也极大地影响着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提供服务。
(二)民营企业缺乏信用是银行“惜贷”的根本原因
民营企业金融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目前仍有不少民营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常出现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匡算不清的情况。民营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很难获得,民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很少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因为这样可以节约管理成本。在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就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自己真实信用水平的信息,反过来说,银行也不会轻易相信民营企业提供的信息,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导致的结果就是银行对其“惜贷”。同时,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公司治理结构尚未规范,管理制度还较缺乏,民营企业的运营失败率较高。加上目前我国整体市场环境还不规范,民营企业采取机会主义的诱因较多,这些加剧了民营经济信用状况的恶劣程度,民营企业经营的道德风险较高。在金融市场上,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经营道德风险高会使金融机构形成极差的预期。
(三)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社会信用支持体系
社会信用支持体系对信用经济的形成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金融市场上,权威性的资信调查、资信评估以及担保机构的作用可以有效地弥补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交易效率,节约经营成本。但是,这些中介机构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远未成熟,由此导致了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平台。首先,企业资信调查体系发育程度低。目前几家国有商业银行推行的企业征信制度运行还不完善,既没有纳人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又因为是各自为战,缺乏权威性、规范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导致了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资信调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
其次,现在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适应不了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还缺乏专门的权威的大型信用评级机构,只是由一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按照执业要求部分地承担信用评级职能,且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刚性约束的手段不多,有时甚至疏于管理,出现评信机构自身不守信的现象。再次,我国大部分地区信用担保体系的发育程度比较低。由于起步较晚,加上近两年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小、政府扶持力度弱、与银行及企业沟通不够,以及担保收费过高等问题,使其业务开展非常缓慢。同时,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信用再担保机构较少,中小企业的信用服务工具体系发育还不完善,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民营经济的融资。
二、信用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
民营经济的发展必须在民营企业信用建立、社会信用中介发育成熟、社会具备愿意为民营经济提供等同金融服务的金融信用主体的基础之上,民营经济金融困境才能最终突破,金融资源才能被配置到民营经济发展中来。
(一)培育民营经济的内生性金融信用资源
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根本解决不能依赖于现有的金融框架,而是需要依靠内生于民营经济的内部信用资源,即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民营银行具有产权激励、运作机制规范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建立新的金融法规:准入法规、监管法规和退出法规。(2)为了建立健全这些法规,需要在学术研究单位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之下,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试点。(3)尽快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4)完善金融审计制度。(5)抓紧对金融人才的培训以及培育民营银行负责人。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掌握着社会大部分的资金资源,随着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不断增长,国有金融机构也应该重视对其提供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改革目前的一些信贷政策,进行金融技术的创新,如创新客户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创新客户信息收集、判断方法,这样就能够在现有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扶持力度,同时也能扩大金融机构的运营绩效。
(二)民营企业重视信用建设,减少机会主义行为
在融资市场上,只有那些经营效益好、有发展潜力、资信状况好的企业才会受到金融市场的青睐。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还在于企业自身实力的提高,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无论外界机构如何帮助,金融困境始终是存在的。因此,民营经济发展突破金融困境的关键是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绩效,规范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如果民营企业经营道德风险仍然偏高,那么就很难指望金融制度改革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支持体系
1.建立和完善资信调查体系。
根据我国实际,我们目前应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建立一个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门职能机构,或由国家主要金融机构参加的、非盈利性的会员机构,这个机构可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全面负责全国企业的征信管理,并集业务、技术管理为一体,具体实施征信采集、信息加工、提供征信产品、维护和完善系统等工作,随时在全国信贷登记咨询网络上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待条件成熟以后,亦可进一步发展美国式的商业化运作的企业征信公司。同时也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等相关中介组织在为企业提供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方面的作用,从而最终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体系为主,商业化企业征信公司和银行、企业行业协会信息咨询为辅助的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另外,功能完善的数据库是社会信用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鉴于我国目前中介机构数据规模偏小,我们一方面要鼓励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待条件成熟时可将二者合并,实现数据共享。
关键词:民营企业 信用 问题 对策
(本文为浙江省“十五”规划课题《永康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信用缺位与信用体系不完善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将是十分巨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当前,融资难,担保难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其中主要症结是企业信用不足,特别是企业财务信用的缺失现象相当严重。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良好的信用是保持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发展能力、摆脱困境的现实选择。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企业财务信用的内涵、现状
企业财务信用主要是指资本信用、商业信用、管理信用等方面内容。其中:资本信用又包括投资与筹资两个方面的信用,它指企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投资款、按期归还各种借款本息、按公司章程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进行商业欺诈,按时向购货方供货、按期向销货方支付货款;管理信用是指企业向外提供真实合法的财务会计报告、严格产品服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合同和协议、按期足额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维系各种经济关系的纽带,是保持市场公正和效益的前提。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经历实物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三个阶段。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处于货币经济向信用经济的过渡时期,还未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监督管理体系与机制,使得我国的经济患上了严重的信用“败血症”。据资料统计:目前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市场交易无效成本,已占到GDP的10%左右。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企业信用缺失带来的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市场经济运行基础,动摇投资人信心。企业财务信用是企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制约着民营企业发展,特别是制约着民营企业融资和贷款。众所周知,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弱,资金缺乏,需要融资和利用银行资本。它们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民营企业财务信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财务信用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经营理念不当加大信用风险。表现在:企业经营重市场,轻管理的理念,盲目利用赊销扩大市场份额,造成企业巨大的市场信用风险损失。由于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完善以及管理方式的落后,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呈现出一种严重信用失控的混乱局面。许多企业过分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扩大账面销售额,财务状况却常常不乐观,导致应收账款上升、呆帐坏帐增加、利润下降。严重的账款拖欠不仅吞噬了企业的大部分利润,而且造成现金流量不足,缺乏全面管理能力,尤其是对资金管理能力,企业缺少足够的偿还能力,只能靠银行贷款维持,信用风险过大。然而一旦失去银行贷款,便立即陷入经营上的困境,难以继续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甚至走上破产倒闭的绝境。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缺失。表现在:(1)企业缺少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失信赖帐,恶意逃债。主要表现在商业失信和借资失信。在商品交易中合同本是法律文书,必须遵守,但在实际履行中却出现一种非常不正常的行为,即故意违约,不交货、不付款,你拖我、我欠你,三角债层出不穷,使许多企业形成呆、坏帐而破产。合同的履行率低,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多。在借款交易中,有约不履,拖欠贷款,逃废债务,使银行背上了不良资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消弱了银行支持经济建设的作用。(2)财务制度不健全,报表普遍不统一,财务上存在严重不实问题。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隐瞒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偷漏税收。甚至一个家庭开办好几个法人企业,多头开设账户,多头贷款。(3)企业各管理部门信息不畅通,客户资信资料不完整,信用决策和控制缺乏信息支持。
3.企业经营中客户有欺诈、不讲诚信;政府有关政策不到位、执行不力;地方信用环境差,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企业信用监管。对诚实守信经营企业保护不力,助长了部分企业的失信行为,造成了部分企业不依法经营的侥幸心理,不仅损害了地方投资环境,也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
改善民营企业财务信用的基本对策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信用交易为主的信用经济,企业信用管理和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都是保持信用经济稳定运行所必要的重要构架。要从根本上改变信用落后的状况,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迫在眉睫。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增大失信成本,从立法到执法上,使失信成本提高到无利可图,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刚刚出现,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个人信用更为落后。近阶段,民营企业财务信用建设着重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对策。
1.企业应当构建一套完整的科学信用体系。(1)明确认识信用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在现代企业的市场经营中,信用是一项很重要的资源,一个成功的企业可以凭借良好的信用使其经营规模超出自身资金的几倍。企业领导员工要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建立一个在厂长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从而增加有效销售、减少坏账损失、使企业利润最大化。(2)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是依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来进行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方法的体现。在构建科学完整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时,必须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一个完整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应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3)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均衡销售业绩与信用风险。销售和财务部门应各具自己应有的职能,信用管理有其特殊的要求,并且信用风险形成于各个管理领域。因此应当独立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使客户信用评估专业化,应收账款管理专门化,避免信用管理在企业管理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相互冲突、缺少协调的状况。(4)培养合格的信用管理人才。信用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在信用管理建设需要特别重视信用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术,才能担当起企业信用管理的重任。
2.打造民营企业信用品牌,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信用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严重一种无形的资源。因此,有关方面要建立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优胜劣汰,使守信者得益无穷,失信者寸步难行。具体标准可制定为:一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定合同并履约。二是依法建帐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金融机构中有良好的信用。四是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时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的信用。五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看待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六是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的信用。七是企业法人代表诚信守法,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整体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从严治企等。
3.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让人们懂得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就没安全感,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同时,消除人们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误解,使人人从我做起,诚实守信。
4.加强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发挥政府在信用管理上的宏观指导、调控、监督作用和职能。市场经济最终是信用经济,但也需要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来保证。目前我国的制度和法规已很多,但关键是要有法必依。因此执法部门在执法中要由“被动变为主动”,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把各种失信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失信违法者无藏身之地。同时,应借鉴其他有关国家的经验,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法》。
5.加快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信用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包括:记录企业的资信、业务、财务等方面的资料;高层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和业绩资料;为客户提供资信等方面的担保。信用中介机构是我国信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的开展可以大大减少或消除企业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提高各交易主体的信用程度、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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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中小企业 融资 对策
据海关统计,2010年云南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33.68亿美元,其中民营企业完成73.32亿美元,占比达54.8%,首次超过国有企业成为全省外贸主体。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2931.3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40.6%。从业人员达到440万人。民营中小企业已成为我省拉动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省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本市场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有限,门槛过高。由于主板市场准入门槛高、发行费用高,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中小企业来说,既难以取得IPO的资格,又无力承担发行费用。中小企业板固然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途径,但并非是成千上万家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发行债券,主要用于资本密集型的大规模投资项目,一般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另外,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并不适合民营中小企业。综上所述,民营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
2.商业银行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由于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银行不愿对民营中小企业放贷。同时,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等,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虽然,央行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但各大商业银行为了资金安全不愿向民营中小企业放贷。即使发放贷款,由于担心长期贷款的风险,民营企业最多也只能获得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了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一些民营企业不得不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从而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融资担保公司出于对风险的考虑,也不愿意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即使提供担保,也将收取高额的担保费用。由此可见,现有间接融资渠道很难满足民营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3.非正式金融是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风险较大。内部融资便捷,成本低,但是筹资数量有限,远不能满足企业需要;民间借贷便捷,但利息过高,企业很容易陷入高利贷的泥沼;中小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申请贷款。目前,在实践中互保出现了债转股形式。由于风险很大,绩优企业不愿意为他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管理不规范,诚信度低。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据调查,至少有70%的民营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此外,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不高。据统计,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量中,相当一部分为民营中小企业不良贷款。
2.资本市场发育不全,金融服务不到位。云南省资源禀赋结构的特点是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裕,劳动密集型企业始终是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的主体。因此,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案,对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大帮助的。云南省至今没有一家民营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另外,缺乏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中小企业资信状况不均,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
3.政府宏观引导不够,信用体系、担保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落后。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基层的银行贷款权限受到严格的限制。一些县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贷款权,地市级国有商业银行也只有流动资金贷款权。中国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处在基层,贷款申请需要层层上报到总行,审批程序烦琐。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贷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云南目前有108家融资担保机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云南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加的融资需求。
三、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高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增强其融资能力。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研发能力,调整产品结构,树立品牌意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规范企业管理,吸引外部资本;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率;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及时还贷,及时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披露真实的财务信息等。
2.实施金融创新,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开拓新的融资手段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运用基金的形式筹集一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通过资本投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发展典当业,为民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提供“短、平、快”的资金周转服务;探索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企业转让部分产权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发展民营小企业信用保险和融资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地方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区域性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
3.加强宏观政策引导,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创造条件。加大财政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直接补贴机制,使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通过风险溢价或财政补贴得以弥补;鼓励信托投资公司探索实施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信托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推动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打造民营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4.建立信用体系,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开放和完善民间融资市场。建立资源共享的个人征信和企业资信系统;支持各类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研究适应民间融资的金融工具,完善民间融资的合同格式和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公司,适当降低典当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典当运营,发展社区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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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模式的不同观点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虽已摸索了一些经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后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运作发展,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担保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也有人认为,国家不应该扶持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而应扶持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其理由是“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基于体制关系其经营总体上趋于保守,而商业性担保公司却在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扩大担保业务的范围方面做得有声有色”。他们以中科智公司为例来论证这一观点。而国家经贸委在1999年6月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设想的是“一体两翼”体系框架:一体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两翼是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基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商业担保机构主要由企业或其它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出资组建,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二)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践模式
世界上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至今已有近70年历史。1937年日本成立了地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了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保险)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美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开始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如美国由中小企业局(SBA)负责,通过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具体做法: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出口和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贷款不低于50万美元,担保比例可达总投资的90%.我国的台湾和香港也分别于1974年和1998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据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的学者统计,截至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世界五大洲都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的实践中,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国情的差异性,运作方式多种多样,既有以实有资金作为保证的实体制体系,又有以事前承诺作为事后补偿保证的权责制体系;既有由政府专门的行政机构负责操作的政府操作型方式,也有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人实体进行操作的市场操作型方式。如果按其担保的目的划分可分为两种模式:
1.政策扶持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已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属于此类。世界各国一般都把建立和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征是政府出资或资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担保基金的筹集,一般是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编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预算来解决。担保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日本,如美国每年财政预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约2亿美元。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以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韩国和我国台湾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也主要由政府财政安排。韩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信用保证基金,其资金来源是,中央一级全部由中央政府预算解决,地方一级则分别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各出资50%.台湾省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则是由财政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组成,财政出资约占基金的80%.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政府能将自己的扶持意愿直接作用于服务对象,以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分布和资源配置的目的。其缺点是,一方面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降低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担保风险发生并无法化解时,最后风险将转嫁到政府身上,增加财政负担,形成财政风险,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社会互助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世界各国中不组建政策扶持型担保机构,只推行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仅有埃及(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及中小企业共同组织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公司)和葡萄牙(中小企业协会)等少数国家。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之外,同时开展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避免因企业相互担保,导致受保企业出现经营困境时连带担保企业经营困境的发生;为沟通银企联系架起桥梁;促进参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是: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贷偿能力比较差,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弱;担保对象的封闭性,增大其运行风险的可能性。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作方式的分析和比较,我们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采取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与社会互助型担保相结合,以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为主、社会互助型担保为辅的运作模式。
1.以政府政策主导型为主的原因有三:(1)信用担保从总体上说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它所具有的外部效应比较明显,只有以政府为主承担这一角色,才能更好完成信用担保任务。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主体追求直接经济利益,而信用担保作为一个低收益(甚至无收益)、高风险行业,私人部门一般不愿介入或只是有限介入。因此需要政府介入来启动和发展这项业务。(2)政府可以把信用担保作为经济杠杆,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如对于能大量吸纳就业人员、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或技术升级、产品以出口为主以及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时,政府提供信用担保,实际上是在服务于政府产业政策的落实,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局的需要。(3)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为主并不意味着政府直接经营。当前一些学者反对政府政策型担保为主,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政府派人直接经营,导致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增加担保风险。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组建规范化法人实体来解决,按照《公司法》建立内部治理结构,地方政府可以以货币资产或者国有存量资产入股,联合其它企业法人组建担保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公开化操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担保基金利用效率。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054-02
在我国,小微企业指的是银行贷款在100万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据统计,中国现在有4000-5000万家中小企业,他们所贡献的GDP占全国GDP的60%,同时还贡献着50%左右的税收,解决了80%的城乡就业,出口贡献达到70%以上。更重要的是,这一数量庞大的企业群体还解决了80%的城乡就业,在稳定民生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
1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1银行处于对信贷资金的安全考虑,将信贷重点放在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偿债有保证的大型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其他大型民营企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不够重视,信贷条件设置过高,同时金融机构创新不足、产品单一,缺乏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银行信贷资金取得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只能将非正式金融作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的主要方式和渠道。
1.2证券市场门槛过高,使大多数小微企业散失了在证券市场融资的机会。
目前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仍处在初级探索阶段,符合股权融资的小微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并且上市融资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多、控制严,导致绝大多数小微企业难以依靠资本市场融资;同时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发行债券条件严格,符合发行中小企业债、集合债等债券的小微企业更是极少。
1.3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不健全,使小微企业融资缺失信用支撑。
我国担保行业起步较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基金的数量和种类难以适应和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功能和担保放大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没有较好的融合在一起。
1.4小微企业自身特点,是导致融资难的固有因素。
一是小微企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产权过度集中,内部决策缺乏灵活性,机制僵化。董事会构成不规范、不合理,直接影响到重大问题的决策,有些独立董事形同虚设,监事会的地位不高,很难以发挥监督作用。法人内部治理机构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管理水平低下,财会制度落后,缺乏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了银行的审查力度和难度。二是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大,实物资产少,技术水平不高,抗风性能力较弱,影响到小微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信贷融资。三是小微企业信用观念差、道德风险突出导致金融机构和潜在投资人无法准确判断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四是小微企业自身缺乏必要的担保物,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审核和发放。
2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2.1强化政府支持与引导
2.1.1.探索建立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体系。一是政府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完善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制度;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定价机制;三是落实已出台的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2.1.2完善融资体系,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要求,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调查与分析,强化对民间借贷的监督与管理,防止民间借贷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2.1.3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担保业。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积极发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力开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2.2完善融资市场体系,优化金融服务
2.2.1加大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鼓励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根据小微企业的不同特点,相应确定信贷扶持重点、融资比例和融资方式。积极响应银监会颁布的银行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以满足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2.2.2培育和发展小金融机构体系。强化小金融机构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市场定位。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适应的各类小金融机构,对小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
2.2.3大力开展股票市场融资。推动小微企业股份制改革,充分发挥股份制融资的作用。各地都要着重指导和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主业突出、科技含量较高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2.2.4大力开展债券融资。发展小微企业债券市场,积极拓宽债券融资渠道,大力开展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券融资业务。放宽对小微企业债券融资的额度限制,扩大发行规模。
2.3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企业形象
小微企业要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与质量;加强资金流管理,开展资本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内部资金良性循环,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健全财务制度,做到规范、真实、及时、有效,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作者简介:孙广华(1979-),女,河南省新乡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助教,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开始加大力度投入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去;而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资金供给中的规模偏好已经形成,很难在现有的渠道内予以解除。因此,除了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外,构建有效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体系是同样必要和紧迫的。一方面,由于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数量庞大、融资需求旺盛,因此,在融资上就不能单纯依靠某一渠道,而应当是多渠道并行发展;另一方面,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不能寄望于现有渠道内的有限调整,而应当着眼于促进新的资金供给渠道的形成。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出发来构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体系。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市场
(一)政府应该担负起风险投资市场的培育任务,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从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由于受原有的投资模式和国有企业运用模式的影响,一开始就很自然地选择了以国有风险投资公司为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这种由政府直接担当投资者的风险投资模式的弊端十分明显,一方面投资效率不高,另一方面也会对民间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政府有限的财力不足以支持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因此,政府有必要改变现有的风险投资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风险投资产业中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成。
(二)政府应当致力于规范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针对我国目前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政府应当加快相应的立法工作,通过法律的建设和完善来约束和规范参与风险投资各方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督,但是这种监管应当是释读的,不能将风险投资管死了。
(三)政府应当积极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
在风险投资市场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中,政府是重要的推动力量。为了鼓励和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政府可以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二是加快与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相关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三是积极推进主板市场以外较低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加大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力度
(一)适度扩大基金的规模
虽然这类基金不同于风险投资和商业信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而是更注重基金本身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但是基金规模的扩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其作用的发挥。科技创新对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日益重要,可以预想的是随着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不断增长,对于创新基金的需求也会呈上升的趋势。因此,适度扩大创新基金的规模是必要的。
(二)建立和完善基金运作模式
如何减少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人为因素的干扰直接关系到基金本身的运作效果。因而,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基金运作模式非常重要。理想的运作模式应该能够阻止针对基金项目的寻租行为,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各级政府官员对基金投放的干预,另一方面对参与基金运作的中介机构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以此来保证能够按照其政策初衷正常运作。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建立以地方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而且中央政府财力有限,建立以地方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更为可行。各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建立规模数量适当的担保机构,直接参与到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中央政府原则上不涉及具体的企业担保,对于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在担保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地方才力不足的困难,可以通过中央财政拨款的形式给予一定的支持。中央政府应当致力于建立酝酿已久的国家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并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省一级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再担保体系。
(二)坚持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共同发展,互为补充
目前,担保机构一般可以划分为政府担保机构、商业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三种类型,三者的服务对象的选择上有所区别,坚持三者的共同发展有助于形成多渠道互为补充的信用担保市场,从而能够为更多的创业期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建立有效的担保资金补偿渠道
政府担保机构的盈利性远不及商业担保机构,也没有互助担保机构的成员保费收入。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以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长期稳定的资金补偿机制。
四、发展主板市场以外的“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的推出可以打通一部分成长期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为处于成长期的民营企业制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相对与国有大企业和少数大型民营企业有着银行信贷和主板市场的大力支持,成长期民营企业则面临着发展资金的短缺,因此发展适合成长期民营企业需要的资本市场对于民营企业的成长意义重大。“二板市场”的推出还可以为风险投资创造一条理想的退出渠道,从而解决了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现实问题。除此之外,通过发展“二板市场”不仅可以优化企业自身的融资结构,还可以缓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压力。“二板市场”分流一部分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金融体系的风险,这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一致的。
尽管目前发展“二板市场”还存在着一定的潜在风险,但是这不应该成为发展“二板市场”的长久障碍。我们主张通过路径的选择来规避发展“二板市场”过程中可能和潜在的风险,并通过发展过程中的不断规范来化解这些风险,这种发展策略是合理可行的。
五、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一)建立控制和分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制度措施
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以便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自身素质和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二是尽快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对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强制投保,以便保证在中小金融机构陷入支付困难或破产时能够实施及时有效的投资救援或存款理赔,增强客户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心,提高其社会形象和信誉。
(二)逐步解除地方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干预
在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机制的基础上,应当彻底解除地方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干预。事实上,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的信贷干预是造成其陷入发展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解除地方政府的信贷干预有助于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和增强活力,并能为民间资本的进入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
民间资本有着进军金融业的强烈愿望,但其所有者对于政府主导的中小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存在不小的质疑,毕竟中小金融机构在现阶段依然面临着沉重的历史包袱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这些都会对民间资本的进入构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有必要进一步放开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管制,允许发展民营银行。现阶段,可以通过试点的形式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少量的民营银行,即使是被证明由于目前不具备民营银行的生存条件而失败了,也不失为一个有益的尝试。如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应该会对当前的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30条及实施细则8条,并作为省委、省政府的配套文件下发。5月中下旬省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尽心尽力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
一是创造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三个一律”,即: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对属于国家、省鼓励和允许的民间投资项目,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民营企业的各类前置许可一律取消;对所有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允许企业在公司注册资本不变的情况下,经债权债务人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程序将债权转为股权。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允许为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其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事项较多的生产型企业,在筹办期间,核发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取消《市场登记证》的行政许可,一律实施企业(市场)法人登记。凡是民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只要有3个以上法人企业为发起人,其注册资本最低可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可放宽到2000万元。允许民营企业与外商合作、合资企业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对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人员,可凭有效中国护照和国外有效身份证明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对投资者主体资格的认证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
二是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行政指导,在监管执法中,探索建设查处违法行为预警机制,采取宣传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行政告诫、行政处罚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建立政企联动维权机制,制定和完善与民营企业的维权联席制度,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大执法力度,取得无照经营,依法查处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管,充分发挥全省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创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
工商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工商局领导带头联系重点民营企业的服务机制,一方面各级工商机关定期走访民营企业,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另一方面,设立企业联络员,企业遇到疑难问题,在预约联络员后2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上门服务。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一审一核”制、服务承诺制、当场办结制等行政审批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网上申办、网上审批、网上核名,提高效能、方便企业。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严禁利用“案费证照"搞“吃拿卡要等,做到执法为民、服务高效、清正廉洁、依法行政。
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工商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6.9万户,注册资金28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l0.8%;新登记私营企业3.6.5万户,注册资金26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2007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52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50%。我省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增长幅度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原省委书记杜青林、蒋巨峰省长、黄小祥副省长对我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给予了批示肯定。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参阅》全文印发省局《关于一季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省工商局对登记监管工作提出的“四化两提高”工作目标,即:基础工作标准化、登记行为规范化、主体监管制度化、服务手段信息化,不断提高登记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水平,全省工商部门积极落实方案。目前,省局已根据基层试点情况,统一了“四化两提高”的标准,拟定和下发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监管“四化两提高”实施方案》,努力推进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继续全面落实企业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度,简化环节、减少审批制度、促进办事提速;开展企业远程核名全面实施的相关工作,并在一季度,提前实施了企业远程核名;开发和初步完善了外资企业年检系统,并从3月份全面启动全省外资企业网上年检;继续积极探索企业注册官制度,积极与省人事厅等相关部门协调企业注册官制度的相关事宜,争取尽早启动该项工作。
(二)深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
继续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督制度,省局已出台《全省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电子信息数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用A、B、C、D四级(A级为守信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警示”
二、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上已制定下发的《四川省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试行)办法》,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和基础数据管理,切实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
加快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建设。由我局牵头承办的四川省企业信用征信系统,目前已进入三期建设,目前,数据库内征集整合了43万余户企业的150多万条信用信息,网站点击率达130多万人次,日访问量近3000人次,彰显其查询、核实和取证等多重功能,受到了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认可。
(三)深入推进工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为切实履行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我们注重更新理念,不断推进工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手段的改革创新,通过组建专门的执法办案机构和整合基层工商所等措施,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促进工商职能到位。广安市工商局按片区设立经济检查中队,发挥其执法尖兵、执法拳头的作用,有力地提升了执法的力度、深度和专业程度。积极整合工商所,经济发达地区,如成都、德阳等地实行“小局大所”,经济欠发达地区,如甘孜、阿坝、凉山州实行“大局小所”甚至“有局无所”,科学地调整工商所的区域设置,整合管理职能,合理分配力量,促进了职能到位。
民营经济是区域经济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部分。发展民营经济,是现实需要,也是必然的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个私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由单一到多元,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目前,全市个体工商业已呈现出整体实力不断增强、行业结构趋向合理、拉动作用日益增强、投资者素质明显提高等特点。民营经济己成为拉动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加速器”和“生力军”。但是,民营经济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切实加以解决,推动民营经济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在工作中,要做到提高一种认识、破解两大难题、搭建三大载体、优化四大环境、抓好五个结合。
1、提高一种认识,自觉将民营经济摆上更为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六大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省委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新世纪现代化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作用和意义不容置疑。但在认识上,仍然存在着民营经济的“从属”、“短期”和“可有可无”观念,没有真正将发展民营经济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重招“外资”轻激“内资”,优待“外商”薄看“内商”,优惠“外企”严待“内企”,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硬,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优。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重要性,自觉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对民营经济实行政治上鼓励,政策上扶持,资金上支持,方向上引导,法律上保护,为民营经济“正名”、“正位”,让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坐正席”、“唱主角”。对民营企业要多帮助少干预,多服务少设卡,多指导少责难,先发展后规范,先经营后管理。
2、破解二大难题,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一是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企业整体信誉度不高,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可供抵押的资产有限,担保人欠缺;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惜贷现象”;加之民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财务制度不规范,造成了企业融资难。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个私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可由政府出一部分,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筹一部分解决。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在政策上向民营企业倾斜。鼓励和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建设。民营企业要提高自身素质,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树立企业良好信用,争取银行信任和资金支持。要建立信用中心以及征信机构,采集和整合民营企业的信用数据,评定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促进民营企业的信用建设。二是破解民营企业素质偏低难题。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整体看,普遍存在规模小,档次低,布局分散,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低,粗放式经营,效益低下等情况。个私企业人才缺乏,经营机制落后。为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首先要创优管理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实现“三个转变”,即不断由家族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由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个体分散经营向集体、规模经营转变。加强企业管理,走出“创业——守业——败业”的怪圈。要引导民营企业突破所有制结构、地域界限、行业分类,实行强强联合、优势扩张和资产重组,组建民营经济的“航空母舰”。再次要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开发出有较高科技含量、适销对路的产品。民营企业要主动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姻”,加强技术创新合作。要帮助民营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私营企业资本与人才资源、知识资源合理配置的合作模式。版权所有
3、搭建三大载体,推动民营经济良性发展。一是搭建市场载体。按照“规范现有市场,发展特色市场”的原则,加快以商品流通市场为主的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我建材市场为龙头的建材、五金、装修材料集散批发中心;以龙都大市场、贸易广场、南康成衣市场为龙头的服装、百货交易中心;以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龙头的各类农产品交易中心。要结合我市食品工业的发展,积极筹建食品大市场。二是搭建园区载体。加快工业园水、电、路通讯及美化、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商、鼓励县内有实力的私营老板进园投资办项目,为壮大民营经济、搞好招商引资提供载体。三是搭建城镇载体。结合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快小城镇建设。要求和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中,发挥小城镇聚集民间资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集散吞吐农副产品的区域中心作用。鼓励打工返乡人员、农村能人和小城镇居民投资开发、经营小城镇,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