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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医院;财务管理;筹资;预算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要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一刻也离不开经营活动,医院财务管理是根据自身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利用价值形式、货币形式,对医院的经营活动进行综合的管理,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现代医院财务管理概述
1.医院财务管理特征。医院财务管理简单地说是生财、聚财、用财之道,也就是医院如何筹集资金和合理分配以及运用资金,如何以尽可能少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效果。它是医院财务预算、财务分析等的综合性管理,并贯穿于医院一切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医院财务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其特点是在于它是一种价值管理,但财务管理并不排除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在医院经营管理中互为表里,是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将各种不同的实物形态进行有效的综合,医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离不开资金运动,财务管理就是对这些资金运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指挥并考核,调整与财务活动并存的相关利益方的冲突,约束和激励各方的行为,避免相互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医院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医院经营效益的重要方面。
2.医院财务管理的内容。医院财务管理是对医院经营活动过程中有关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分配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筹资管理:医院为了保证正常医疗活动或扩大经营的需要,必须筹集所必需的资金。医院在筹资时不仅需要从数量上满足其经营的需要,而且要考虑资金成本的高低,财务风险的大小,以便选择最优筹资方式。
预算管理:预算是对未来医院经营活动的资金安排,医院预算是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计划年度内医院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医院各项经营活动计划和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根据医院预算加强对医院收入、支出的管理,保证预算的完成。
营运资金的管理:医院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一般是指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后的余额,医院营运资金的管理就是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管理,医院的经营活动无不涉及营运资金的范围。因此,对营运资金管理显得相当重要。
成本管理:医院成本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医院经营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医院成本费用的耗费是医院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加强对医院成本的核算与管理,对促使医院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讲求技术经济效果,用较少的耗费取得较大的效果是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途径。
投资的管理:医院投资包括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无论是内部投资还是外部投资,投资总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医院在进行投资时必须认真分析影响投资决策的各种因素,科学地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对于医院的投资项目,一方要考虑给医院带来的投资回报,另一方要考虑投资项目给医院带来的风险。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包括医院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几类,是医院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利用价值形式对医院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减少所进行的管理。
财务分析评价:医院财务管理的目的是取得较好的效益,通过财务分析,可能对医院财务管理活动的效益进行评价,有利于总结经验、研究和掌握医院财务活动的规律性,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工作。
二、医院财务管理的任务
医院财务管理的任务是为完成医院经营管理任务的要求确定的,医院财务管理通过利用货币价值形式对医院经营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1.正确编制医院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医院经营活动的一切收支,都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合理安排医院经营活动资金,是保证医院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2.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资金需要。为了保证医院活动的正常开展,医院要积极筹措资金、广开财路、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组织资金,按期定量筹集资金,保证资金需要,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3.控制成本费用。医院要加强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讲求成本效益,减少损失和浪费,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节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医院要对成本费用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面的和全员的管理和控制,达到节支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
4.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医院加强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财务检查,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以提高医院的整体效益。
三、医院财务管理的方法
1.制定财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是医院组织财务活动的规范,是对医院经济活动实行财务监督的依据,是处理各种财务关系的准则,为了使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医院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院财务制度,主要有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以便有效地加强财务管理。
2.开展财务预测。根据有关的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结合现有条件和未来发展趋势,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医院未来财务活动状况可能达到的数额和发展趋势所进行的预计和测算,为财务决策和编制预算提供科学的依据,财务预测的内容主要有资金需要量及其利用效果的预测,投资和效益预测,收支预测等。
3.财务决策。财务决策是指在财务预测的基础上,对已提出的各种方案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作出科学的、经济的、技术的证明,作出有理有据的分析结论,经过分析比较,权衡利弊得失,确定最佳方案,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兴衰和成败。
四、结语
医院财务管理是指对医院经营过程中有关资金的筹集、运用、分配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等工作的总称,是医院经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在医院经营管理中越来越重要。
参考文献:
[1]柳亚芬.建立企业现代财务管理体系[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3).
[2]彭顺海.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缺陷、成因及对策[J].金融经济,2007(02).
财务管理是企事业单位能够正常运营的关键,缺少了财务管理,单位将无法维持。对于医院来讲,医院的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便是财务管理,它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营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是医院资金流动和统筹运营的中心环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医院的财务管理面临着重要的改革和变化,需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以保证医院在市场竞争中的长足发展。
1当今国内医院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1.1认识不足
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提倡的是专岗专职,也就是学什么专业干什么职位,医院的财务管理更要求专业人士的加入,但是医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单位,它要求医院所有的岗位人员都具有一定的医疗基础,财务管理人员也不例外。大多数的财务管理人员都是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他们所擅长的只有财务方面的知识,而缺少医学方面的能力。医院的财务岗位不同于其他企事业单位,它的药品采购、设备的更新换代、医院的正常运行等都同患者的生命安全联系在一起,因此,仅仅掌握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是不够的,需要更多的医学方面知识的培训,让医学和财务两方面的知识进行融合的运用,更好地为一线临床人员提供支持,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1.2缺乏财务风险意识
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着竞争的社会,我国的医院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处于国家的管理之中,无论是人员的管理还是资金的收支,都由国家来进行调配,不需要医院来进行思考,没有任何经营上的风险,这就导致了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财务风险意识。然而,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民营医院的大量出现,国有医院也加入到了市场竞争的大潮中,虽然现今的公立医院施行的是差额拨款政策,但是这部分差额拨款同医院运转需要的资金相去甚远,因此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对医院进行经营,风险自担。所以,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必须提高管理层,尤其是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由专业人士负责财务管理,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医院的宏观调控能力,让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
1.3融资方式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的医院普遍存在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大、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资金风险和经营风险。因此,医院应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可以同企业进行项目合作或吸收社会的闲散资金,筹集更多安全可靠的融资资金,并对医院的总资本进行科学的融资分析,建立合理的资本构成结构,合理地控制融资资金在医院总资本中所占的比重,严格控制负债率,加强对投资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融资资金,减少医院财务管理的潜在危机,保证医院健康、持续地发展。
2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院财务管理思路
2.1加强财务人员自身管理,提高专业素质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训,财务室是一个医院能够正常运转的中心。加强对财务人员基本素质的培训,能够更好地协调员工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员工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解除因人员素质问题造成的财务危机。而加强专业技能的提高,则要求医院要定期组织财务知识的培训,邀请名师、专家进行财务讲解,为财务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最重要的是要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观念,在保证财务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医疗方面的培训,重视对医院财务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节约运营成本,从而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对人员专业培养和医疗器械的更换上。
2.2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与控制机制
首先,要建立完整的会计制度,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建立医院的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制定一系列的财务岗位和财务职责,例如亲属回避原则、出纳与会计分离、定期轮换岗位等,确保账目处理人员和现金收支人员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对重要的财务岗位实行轮换制,同时还要明确各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分工,实行权责发生制,确保各级的权责分明。其次,要完善各项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各级审批程序,对日常开支要有各级主管的签字,对物资采购要进行各级审核和审批,对大型器械或大型项目的购进和建立都需要进行项目的可实行报告听证会、集体会议决策。最后,还要加强对各种物资的管理,从物资的采购、入库、保养、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有关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正规程序上的处理,保证物资财产的不丢失、不流失。
2.3构建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
首先,医院要确保资金收支的及时入账管理,要及时、透明地公布医院的各项收费标准,并对各项收费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体系中各种漏洞,并及时地进行完善和修正。其次,在“开源”的同时,还要想办法进行“节流”,因此,要加强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入册,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科学合理地划分和使用,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从根本上对资金的开支进行控制。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定期对医院物资进行清查、入库,尤其是对固定资产要进行严格地审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道德和会计法规的再教育,提高对财务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账目进行清查、对物资进行盘查,建立医院内部的监督网络,坚决杜绝违反财经法规和会计规范的行为。
2.4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高利用率
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充分利用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医院里任何一个环节的运转,都离不开资金的使用,因此,医院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科学化、专业化地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流动中出现的浪费行为,确保每一笔钱都能花在刀刃上。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审批、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对一些大型项目的投资,要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和论证,确保医院资金走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避免盲目投资,造成资金的浪费。
【关键词】工伤;保险制度;问题;对策
所谓的工伤保险制度就是指国家为工作中或者一些规定的特殊事件中受到意外损伤、职业病伤害的劳动人员供以医疗服务以及经济方面上的补偿,并且为由于上述两种原因导致死亡的劳动人员的亲属供以相关补助物资等的社会保险体系。其实,也就是将工伤事故风险进行转移的一种形式,根据事故发生前所规划的补偿方案,来解决事故发生后给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以及精神忧虑,进而保证人们能够正常生活。
一、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工伤保险涉及范围不够广泛
现阶段,我们国家实施的工伤保险体系重点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并未把非企业模式的单位职工纳入保险范围内,而且有些被纳入参保范围的部分私人投资企业、涉外企业及雇佣职工的个体经营方,也往往用各种理由不为劳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工伤保险涉及的范围只集中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但是安全生产对于比较薄弱的中小型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以及危险系数较高的单位(例如煤矿、建设企业等)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很少。总体而言,在不包含所有农村人员以及农民工的人数基础上,二零零二年我国参与工伤保险的职工总数达到总人数的42%,而且表现为逐渐上涨的趋势,但是和日本97%左右的涉及范围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2、获取工伤赔偿很困难
劳动人员获得工伤赔付存在一定的困难:第一,因为法律监督以及关于追偿权的规章制度不够完整,我国正在大力建设和制定标准的法律框架,当然不能避免的是会产生一些法律漏洞以及一些社会管理不周全的地方,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不够先进、法律执行不到位、监督力度不都等现象。第二,《社会保险法(草案)》只明确了对医疗资金的补偿权,针对某些工作伤害是用人单位故意或者某些意外引起的,就算用人单位支付了工伤保险费,但是并没有规定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应当享有的追偿权,而且《工伤保险条例》在实际执行中也欠缺一些与其相匹配的标准性文件。第三,工伤确定调查取证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关键是因为少数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单位,经常以未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为理由,不给工伤人员申报工伤认证,然而员工自行申报工伤的时候,又由于没有有力证据,因此不容易获得赔偿。
3、工伤保险制度和事故预防未紧密相连
在工伤保险体系比较发达的国家,工伤补助金都和职业康复以及工伤防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比如,在德国,工伤保险组织就把最重视的地方和工作重点置于事故防范上,尽一切可能地供以康复帮助,而且还从工伤保险资金中分出部分专款运用到职业康复以及工伤防范的任务中。然而在我们国家,目前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明确了“工伤保险应该和事故防范以及职业康复相联系”的规定,但是,并没有确切的说明职业康复与工伤防范所需要的费用比例,有重视工伤认定、轻视工伤防范以及职业康复的趋势,进而致使这两个工作的开展缺少足够的资金。
二、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对策
1、进一步调整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机制
完善工伤保险系统的实行制度应该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缴费制度,二是资金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费率制度应该建立在企业差异费率的基础上,结合每个企业工伤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活动费率,详细地应该结合本年出现工伤事故频率确定浮动数,同时和明年的费率进行一定的调整。另外,对于某些以完成有关任务为时期的企业,还需要制定临时人员缴费机制。比如在日本,就对于某些“有期限任务”的企业(建设企业等),实行确定缴费绝对额的形式让其缴费。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应该仔细核对资金的收取和支付任务,防止资金流失的现象,而且需要明确规定对应的缴费责任,以免出现工伤事故补交再投保的现象,并且社会保险机构需要和工伤定点医院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工伤和疾病的区分、伤势和药物的相符。
2、规范立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首先,规范法律制度既需要参照国外的一些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案,又要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吻合,进而完善工伤保险的相关制度以及相对应的法律保障文件,比如,完善社会劳动保障而颁布的《工伤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伤认证步骤,制定《劳动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用来规范劳动技术鉴定的机构和相关程序,制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使工伤医疗服务以及相关机构的责任制度更加标准化,这些都能够有效的促进良好法制氛围的构成,而且还可以防止出现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有困难的情况。其次,需要将现在忽视事故防御的情况进行改善,工伤保险应该和工伤防御以及工伤康复联系在一起,设置对应的防御组织,对企业有危险的职位以及从事危险系数较高的工作人员的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制定职业危害分布网点和员工健康资料,同时实行跟踪调查,了解其身体变化情况,进而提高职业病防御工作的能力。此外,还应该加强法律执行力度以及监督力度,对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度,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就进行生产,而且致使工伤事故常常发生的企业应该给予严重惩罚,情况严重的还应该给予一定的刑事处罚。
三、结论
工伤保险与人们的生活、社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劳动人员生命权以及健康权的有力保障,是社会保险系统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之一。所以,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免工伤保险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效保护劳动人员的权益。此文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运行中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有效的建议,使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够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郎敏慧.浅议企业工伤保险问题及对策[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07)
2009年,在卫生局班子的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下,我预防保健股开展了大量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工作重心,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点,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加强。
坚持“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着重搞好疾病控制、扩大免疫规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1.疫情报告:全县15个乡镇17个卫生院应报告疫情561旬,实际报告550旬,报告率为98.04%,缺报11旬缺报率为1.96%。1~11月报告法定乙类传染病10种831例,hiv感染者6例,丙类传染病8种188例,其它传染病和其它疾病6种141例。全县自5月1日至7月31日各疫情报告单位每日实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零”报告,8月1日至今实行疫情“周”报告。 一是成立应急队伍,明确任务职责。先后制定下发了《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县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方案(试行)》、《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处置预案(修改版)》、《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卫生处置应急预案》。成立了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疫情处置组,指定到县人民医院为甲流感治疗定点医院,120急救中心负责急救转运,各医疗机构设置了发热门诊,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
二是严格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认真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发现群体性发热学生及聚集性流感样病例,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处置。继续认真做好季节性流感的监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防护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印发宣传单,召开培训会,在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甲流感防治知识和防控策略等形式宣传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
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防治水平。多次组织卫生系统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将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培训教材下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民营医院组织学习,乡村医生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培训,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革除陈规陋俗。全县从9月起开展为期一月的净环境、防甲流,讲文明、树新风的环境卫生大整治,重点对学校、医院、办公楼、公共场所、背街小巷进行了检查督促。倡仪市民在婚丧嫁娶时革除陈规陋俗,减少人员聚集。 七是搞好疫苗接种工作,筑牢免疫屏障。第一批5000人份疫苗已对全县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出租车司机、长卡司机等高暴露人群进行了接种,第二批5800人份将重点对城区学校教师、高三、初三、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羁押人员优先进行接种。913人,接种率达96.80%。乙脑群体性接种: 6月16日至30日,在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乙脑群体性接种工作,全县应种目标儿童26778人,实际接种 24437人,接种率为91.3 %。疟疾防治:今年1~11月疾控中心涂发热病人血片镜检45人,未检出疟疾病人;实行抗复发治疗1例治疗率100%。
4.地方病防治:一是碘缺乏病防制:今年是我县消除碘缺乏病考核评估最关键的一年,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多次召集预防保健股和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因我县属贫困县,经济文化落后,所以消除碘缺乏病任务艰巨,为了使我县的各项指标达到合格要求,今年我县疾控中心分别三次对9个乡镇,所辖36个行政村的288户居民食用碘盐进行了抽样检测,同时配合盐业办对全县盐业市场的非法销售进行打击,并在莲峰查处非碘盐6吨。
二是改炉降氟项目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县改炉改灶任务数9000套,经研究决定分别在墨翰、务基、马楠、水竹、码口五个乡镇实施,并且今年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分别成立了项目领导组和办公室、炉灶招标组、技术指导组,制定了永善县2009年改炉降氟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健康教育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在项目乡镇的配合下,改炉降氟各阶段的工作均按期进行,并圆满完成。 6.afp监测:通过按时、主动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进行搜索,发现afp病例2例,均已采标本送检并按时跟踪随访。 8.突发事件处置:积极有效处置了4月2日溪洛渡水电站葛州坝工程局农民工暴发眼病疫情事件,4月中旬双凤十九组一集中居住点7人不明原因的神经中毒事件,7月17日洛渡电站施工区二坪民工营地食堂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等6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
二、妇幼卫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2009我县成立了项目领导组、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召开项目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会议各四次。制定了《县2009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县卫生局制定了《县2009年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县住院分娩限价措施》,开展了实质性的工作。
(二)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 (三)急孕产妇及危急儿童抢救 (四)真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采取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
加大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力度,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措施之一,对筛查的高危孕妇重点管理,并要求全部住院分娩,2009年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5%。为了提高住院分娩率,我县制定了《县住院分娩限价措施》,村医动员一个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一定的补助,村干部和妇联积极宣传动员,加大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09年我县住院分娩率比上年有了较大提高。
(五)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2009年比上年
住院分娩率 73.95%82.438.48
新法接生率97.63%97.810.18 系统管理率 94.7%95.080.38
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6.47%16.43-0.4 0-2岁系统管理率为 76.93%83.396.46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2.61‰17.64-4.97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情况: 四、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为了规范我县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统计、监督指导等具体事务。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领取与发放、规范运输和存放管理、建立发放管理制度、定期督查制度等要求。
四、宣传培训危急孕产妇急救及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村级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局先后下发有关“降消项目”、“结核病防治、“预防接种”、“艾滋病”、“碘缺乏病”“地氟病防治项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相关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4.7世界卫生日”、“6.26国际禁毒日”、“12.1爱滋病防治宣传日”、5.15碘缺乏病宣传日等宣传日,通过张贴醒目标语、面对面宣传、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县和淇滨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淇县、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原创: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00人,正常缴费职工12000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03—200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05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区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专户,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到低保对象身上;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淇县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初步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农合的有序运转,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在县乡两级建立了办事机构,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医办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并对县、乡合医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已被确定为淇县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按甲级卫生室标准进行评定。新农合已全面启动运行,截止5月份,淇县农民享受补助7056人次,补助资金98.96万元,其中门诊小额补助13.41万元,住院大额补助85.5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淇县和淇滨区提供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数字显示,应保未保和中断保险费缴纳现象普遍存在,各项社保费欠费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66.1%、淇滨区为71.1%,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0.6%、淇滨区为56.1%,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4.5%,淇滨区为46.9%,两县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原淇县电厂由于破产,正在对原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就无法正常缴费,厂方表示将在清算完成后,尽快把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2、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两县区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河南大用公司作为我市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000多人,只为130多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有职工72个,只为3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为46人办理了医疗保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3、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15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淇县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原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对社会保险有所了解,有比较强的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个职工因看病花费732元,但企业和职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才给报销的规定,结果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花费的425元不能报销,对社保政策产生误解,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也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一些参合农民不知道报销程序和补助办法。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个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可以使用新农合医疗证免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规定,看病时依然付的是现金。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解决农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淇县的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专帐,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大病统筹医疗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即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门诊看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一年10元,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由于大病统筹基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也就较低,造成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仅限于门诊治疗肿瘤的放疗、化疗、肾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对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均未纳入,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农民因患类风湿病,由于经济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只好长期门诊服药,每年治疗花费3000多元,但这个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个人帐户的10元钱外,其余的无法报销,只能自己负担,对于一个长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几年下来已是家贫如洗。这类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贫、因病致病现象非常严重。大病补偿比例、报销封顶线偏低,农民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额分段补助,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淇县北阳镇南口村一农民因病住院,花医疗费1.5万元,报销了4038元,报销比例只有27.22%,自己负担10962元,农民认为难以承受。
5、低保救助资金紧张,补助标准低。县区财政困难,上级资金有时也难以及时到位,导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滨区反映,由于城市失业人员、农村因病因灾返贫人员增多,救助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区财力有限,省市匹配资金都没有及时到位,低保资金缺口较大,仅有能力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居民及无劳动能力且未纳入五保范围的居民。低保金补助标准过低,只能解决低保对象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仍然十分突出。淇县一个城市低保户,大人没有工作,2个孩子上大学,1个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决基本生活,孩子上学等其它花费只能另想办法。淇滨区一个农村低保对象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学,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证基本生活。
6、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困难。在对贫困人员进行核查界定时,个别家庭不如实申报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了解,干扰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确定,给救助对象的确认带来很大困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使企业和职工掌握政策法规,认清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强制性和共济性,增强社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宣传工作重心下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制作通俗易懂的电教片,在企业播放,使广大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先进典型单位。
2、加大清欠社会保险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前,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对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先到位,单位缴纳的部分暂时挂帐,待企业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补缴。对企业缴费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等等。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3、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模式。建议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在不影响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
4、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但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议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在一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民政部门应根据医疗诊断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已领取的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有关情况证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给予救助。
5、在三个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调研中了解到,淇滨区希望尽快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已经做了准备。在国家未能批准我市城区纳入新农合试点范围的情况下,建议由市政府出台政策,原创:在我市三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市、区、乡、农民个人分别按比例筹集新农合基金。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在市级层面上建立医疗基金,增强基金保障的能力,给农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为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交流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20*年以来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估价
我县的集体办医有过辉煌的过去,鼎盛时期,全县有村卫生医疗室295个,卫生人员516人。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农村的落实,村集体卫生室逐步解体,到2002年,全县在册的217个村卫生室中,只有少部分村仍然实行集中办医,多数已名存实亡。村卫生室房屋、土地、设备流失严重,导致农村医疗市场混乱,非法行医抬头,游医药贩泛滥,公共卫生工作难于落实,农民就医安全得不到保障。为切实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年以来,我们以“统一规划、理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为重点,以“三制、四有、七统一”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通过加强卫生所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服务职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是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结构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20*年以来,我们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上下了很大功夫。首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核定村医编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村医准入制度,所有乡村医生均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录。截止20*年11月底,全县共有乡村医生875名,保证了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2名村医,农村配置村医比例达到了千分之一点五。其次,通过加强乡村医生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了村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目前,全县90%以上的村医参加了省教育厅和卫生厅举办的基层中专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医学教育,乡村医生的教育、使用、管理逐步走入正轨。三是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县财政对村医的补助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100元,在此基础上,乡镇也制定了配套激励措施,如腾越镇实行“下保底250元,上不封顶”政策,明光乡从乡财政中每月增补100元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既提高了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又稳定了乡村医疗队伍,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村卫生所建设成效显著。针对全县村卫生所基础设施滞后的现状,我们按照“对全面落实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全力抓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的乡镇优先;对每个村卫生所建设给予不低于2万元补助的乡镇优先;对村卫生所巩固发展认识和管理到位的乡镇优先”的原则,逐年加大了对村卫生所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20*年—20*年,实施村级卫生所建设135个,占全县村卫生所总数的62%。20*年,中央财政安排建设项目20个,省财政安排62个,所有待建村卫生所即将完成达标建设。5年来,县级以上投入村卫生所达标建设资金17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54万元;援建项目101万元;地震恢复重建项目196万元;市级配套49万元;县级配套441万元,并为每个村卫生所配备了专用冷链冰箱。村卫生所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0*年,省财政决定按每村7000元的标准为村卫生所配置基本医疗设备,预计2009年可兑现。
三是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得到巩固和夯实。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行,巩固和夯实了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理顺了乡、村医疗机构关系,村卫生所的产权和性质得到进一步明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现在,全县217个村卫生所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办医。乡镇更加重视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强化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管理职能,有效拓展了村卫生所的职能,全县村级计划免疫工作正在逐步加强,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更好的监测和控制,项目病人跟踪管理工作开展较好,妇幼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更加到位,针对农村群众的疟疾、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战役深入推进。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转诊制度,扩大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范围,发挥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解决了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相互补充。
四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就医环境明显改善。20*年以来,通过实行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村卫生所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大力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农村“乱办医”、“办医乱”的现象得到遏制,农村医药市场明显净化,农民用药更加安全。通过明确规范村级收费标准,村级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得到根本性扭转,切实减少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改善了医患关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大为减少。
五是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是顺利实施新农合村级门诊补偿工作的重要条件和基本载体,反过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加快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进程。2005年9月,我县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后,我们以“小病不出村”为目标,将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向村级倾斜,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便就诊,并逐步扩大村级用药目录,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改变了村级卫生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现在,全县92%的参合农民门诊患者已在村卫生所就诊,年诊疗81.97万人次。20*年以来,全县村级新农合门诊总费达5818.13万元,累计拨付村卫生所门诊补偿费21*.9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反哺和带动作用日趋明显,极大的增强了村卫生所的生机与活力,一些跌入低谷的村卫生所正逐步走出生存困境。同时,通过新农合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措施,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消除了村医以铺为点、以家为点的变相行医行为,进一步巩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内涵,离一体化管理标准相距甚远。大部分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有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只管业务和人员,不管财务,导致部分村卫生所财务混乱,分解新农合处方、乱收费等套骗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与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差距还大。目前,部分村医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加之卫生所医疗设备陈旧老化,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三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对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卫生所的发展;部分村卫生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导致公共卫生工作有所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全县村卫生所的发展很不平衡,甚至存在流于形式、名存实亡的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四是合管办管理不到位,结构不合理,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设施设备不足。
二、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加快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村级卫生所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和基石,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发展卫生事业意义深远。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有效办法,能有效增强应对和处置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列入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来抓,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村(居)委会参与、卫生院组织管理、村卫生所主动实施”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抓好本辖区内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快村卫生所建设步伐,坚决取缔非法行医,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农村卫生公共体系建设成果。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督导的力度,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上报。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管理好本村的医疗市场,无偿提供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并协助做好村卫生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研究工作抓规划,部署工作抓责任,落实工作抓进度,检查工作抓实效”。县卫生局要指导好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定期业务指导,切实抓好依法审批和医疗市场秩序管理。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消除畏难情绪,一方面倾听广大农民群众和村医的诉求,另一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好办法,促进此项工作的稳步健康开展。
(二)准确把握工作内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围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内容,积极推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管理。要抓好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这个核心,增强政府抓卫生工作的能力,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村卫生所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要抓住财务统一收支这个关键,做到财务规范运行,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降低农村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村卫生所长足发展。要抓住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这个热点,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和价格政策,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廉价药。要加强日常监管,抓住农村医药市场整顿这个难点,规范、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广大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村医合法权益,为村卫生所的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快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浮动工资制,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农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突出公益性质,把履行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责摆在首位。要按照卫生区域规划的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从严审批和控制乡镇个体诊所数量,合理布局农村医疗机构,优化农村卫生资源。乡镇原则上不设立民营医院。要加强乡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持续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在防范基金透支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率,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强化村级卫生服务硬件设施建设。要消除畏难情绪,克服“等、靠、要、怕”思想。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各乡镇要积极做好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经费。涉及“8.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质量要求,确保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不断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乡村卫生所的各项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处方管理。县卫生局要积极鼓励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纵向合作,促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向乡镇延伸,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向村级延伸;要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要加强村医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制定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促使所有村卫生所都具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转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处理的能力,让农民不出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
(五)加强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县卫生局、合管办要认真执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要畅通农民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村卫生所挤占、贪污、挪用、截留、骗取、瞒报、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一、以改革创新明主体责任、定保障标准、促规范管理
为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发45号文件和1月6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厅决定2014年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管理创新年”活动,加强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违反低保政策的各种不规范做法,特别是程序不公开透明、优亲厚友、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一是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5号文件和省政府1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认定条件以及政府确定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要坚决消除层层分配指标的做法,乡镇(街道)必须无条件受理城乡居民的申请,不得以没有指标为理由予以拒绝。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坚决清退“群体保”。要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2014年全省要达到80%以上。二是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落实低保补助水平。今年,省里将按照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统一制定低保标准。目前我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与全国相差不多,但人均实际补助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不少地方虽然公布了保障标准,但却并未按标准来落实实际补助水平。今年,各地要切实按公布的保障标准来落实实际补助水平,人均补助水平不能低于保障标准的65%。三是要依法公布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也可由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好这些规定,需要我们弄清楚各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概念。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是省里下拨的中央和省本级五保供养补助资金,中央和省对县里是补助。各地五保供养标准是上级下拨的补助资金加上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五保供养资金,县(市、区)政府是社会救助的责任主体。院办经济只是改善院民生活的补充,不得计算在供养标准之中。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水平为1517元从年。今年。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省政府进一步提高省级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水平。四是要强化公开公示。在政风行风评议中,有的行评代表反映,不少地方开展的公开公示存在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地点不醒目、公示时间不定时等问题,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下一步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不求印制样式美观,但求实在、实用、实效。对在保对象要进行长期公示,对新增对象要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公示。五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消化结余资金。一方面是我们的保障标准还比较低,有不少人甚至还等着救命钱,另一方面,是有大量结余资金沉淀在账上。既影响到困难群众的保障,又影响到民政形象,同时直接影响到我们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资金。各地要根据2013年决算情况。对结余资金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提高补助水平、对重点对象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方式,加快消化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结余资金。对结余比率超过控制线(城乡低保资金10%、医疗救助资金1 5%)的地方,省厅将在资金分配时按比例扣减。
二、以改革创新建引导机制、育市场主体、聚养老合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市场主体。2014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5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9张,新增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各400个。一是要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地位。省政府今年继续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各地要以省政府“十件实事”为重点,继续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今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分别不低于80%和40%的目标。要依法加快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积极培育支持多元主体,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二是要发挥机构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省厅将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力争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各地也要尽快行动,先行先试,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运营方式创新,使公办养老机构在完成“保基本”托底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相关优惠政策,真正发挥激励调控的功能。省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养老院的意见》。在大力发展机构养老过程中,请各地务必杜绝养老优惠政策背离初衷的现象。一些企业认识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前景,纷纷加入这一行业,有些企业圈了很大的地,但是只建了几十张床位,那就背离了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初衷。三是要统筹农村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继续加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指导支持成立农村老年协会,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乡镇福利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将服务对象逐步扩展到农村高龄、独居、失能、低收入的社会老人和空巢老人。四是要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多余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对新建的养老机构,要促其和社区医疗机构就近规划布局,一体化建设,实现相互配套、相互融合。五是要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业是夕阳事业、朝阳产业,我们要因势利导,按照以事业促产业、以产业带事业的思路,加强规划引领,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六是要加强行业监管。贯彻《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严把社会办养老机构准入关口。加快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三、以改革创新抓机制完善、添科技含量、强救灾能力
坚持防救并重、以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灾情核查机制,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公正、结果公开、经得起社会监督。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责任落实挂钩机制,落实《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办法》,做好灾害分类救助、标准化救助和重点施救的有机统一,着力解决救灾资金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的问题。强化灾情管理与信息报送,规范灾情会商机制,建立灾情定期通报制度,完善灾情评估通报办法,加强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培训,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制定预案、优化布局、规范标准、丰富种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食品、药品等救灾应急物资市场化协议储备的新模式。三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北斗卫星示范工程”、“基于自主卫星的灾情报送与服务综合应用示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工程”等项目,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推动“减灾救灾示范县”建设,创建100个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围绕“提标扩面”,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建设。
四、以改革创新抓政策落实、助军民融合、促权益维护
2014年,安置优抚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把2013年出台的创造性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一是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为贯彻实施《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省厅将争取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府安排工作、扶持就业创业、教育培训考核和承训机构评估等配套政策。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安置改革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要依法安置退役士兵上岗稳定就业,确保当年安置任务完成率100%。2011年以来形成的安置遗留问题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要以充分就业为根本工作取向,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探索建立与人社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培育宣传就业创业典型。省厅将开展首届“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和首批省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示范机构认定、授牌工作。二是创新双拥和优抚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双拥模范城(县)动态管理办法。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和边远地区基层官兵的实际困难。继续提高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三属”保障待遇差别,建立给精神病退役士兵监护人发放监护费制度。调整全省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开展医疗巡诊服务活动。年底前,30%的县(市、区)成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发展,保证符合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和军队移交的1 4级残疾军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全部入住光荣院或优抚医院集中供养。加快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9月底前全面完成抢救保护任务。妥善处理复退军人的利益诉求,保证全省复退军人群体基本稳定。三是规范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加大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力度,确保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五、以改革创新推政社分开、促功能发挥、激社会活力
认真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将出台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一是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探索实行“一业多会”,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逐步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取消省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二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承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社会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协助落实有关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等级评估、信息公开、年检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强化自律管理,提高公信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自律活动及涉企乱收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对软弱涣散的社会组织进行治理。四是要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专项计划,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支持和指导武汉、宜昌、荆州等地扩大试点范围。
六、以改革创新转治理方式、建基础平台、促基层民主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领会由“管理”到“治理”的深刻含义。一是要稳步推进基层民主。依法组织开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做好选情调查,认真谋划选举工作方案,拓宽选人渠道,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努力提高选民参选率和选举成功率,确保全省村委会换届率达95%以上。二是要有效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在全省推广秭归“幸福村落”建设经验。结合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协调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办理的服务事项以政府购买方式实行“费随事转”。以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命名表彰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对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全省新建、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站500个以上。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第十二届三次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就年重点工作负责领导和部门工作分工责任明确如下。《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民心工程和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分包工作另行下发专门通知明确。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各县区)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5%。(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
6.出口总额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9.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10.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6.8%和8.8%。(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区)
二、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13.实施“双千双百”工程,谋划储备、开工在建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各1000个,争取100个项目列入省重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14.承唐、承朝高速公路年内投入使用,承秦高速公路完成70%以上的路基工程,承赤、承围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承张高速公路完成前期工作。加快半虎线大滩至土城等6条干线公路建设,力争御道口至大滩二级公路开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县区)
15.确保遵小、虎多铁路竣工,京沈客运专线、张唐铁路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地铁局)
16.西、北两个50万站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17.双峰寺水库项目力争开工。(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8.力争抽水蓄能电站完成核准。(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县)
19.核电进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20.机场完成前期,力促获国家批复。(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1.力争承平高速公路列入省“十二五”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县)
22.力争承秦铁路列入省“十二五”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地铁局)
23.确保御道口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力争杨树岭10兆瓦高倍聚光光伏发电项目进入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4.加快钛通公司投资50亿元的高钛渣和钛材项目建设,支持钒铝合金、钒氮合金扩大规模。(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县)
25.严格落实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实行70%土地指标用于园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
26.推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略转型,加快上板城工业聚集区产业集聚,实施千万元以上项目48个,完成投资66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27.加快双滦钒钛产业聚集区建设,实施重点项目16个,完成投资80亿元。(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双滦区政府)
28.《钒钛制品基地规划》一期工程项目全部达产达效。推进全钒液流储能电池等深加工项目建设,推动钒钛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双滦区)
29.抓好总投资69.7亿元的36个装备制造业项目和7个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以资源换装备制造”,力争1-2家大型装备制造企业落户。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1.5个百分点。(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争列国家第二批可再生能源试点城市。(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力促第二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完成核准,全年新增风电装机74.5万千瓦,总装机达到145万千瓦。(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县、县)
32.推进曹妃甸临港工业园建设,力争3-5个项目开工落地。(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33.红山循环经济等产业聚集区完成15-20平方公里园区规划。并启动3-5平方公里的起步区建设,落地1-2个投资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各县区)
三、工业经济运行
34.强化对工业“50强”等重点企业的要素保障,确保企业开工率8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35.整合矿产资源,组建大型采选企业集团和矿业经济区,推动钢铁产业联合重组,加快“矿钢一体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6.组建国家钒钛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和钒钛制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切实抓好国家钒钛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切实抓好钒生产工艺优化及技术集成创新等3个重大创新项目和10个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建设。(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双滦区)
3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1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县区)
38.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0.2%。(责任单位:市统计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区)
39.完成“22221”环境整治工程、“23322”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及“双30”的各项任务,确保电力、钢铁等行业完成脱硫工程,实现稳定达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40.所有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实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
41.加快推进区域热电联产、余压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2.将各项节能减排指标逐月分解到县区和企业,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
43.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13家企业,超亿元的110家企业,分别由市、县给予重点扶持,确保要素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4.引导支持企业开展“对标行动”,制定追赶、跨越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抓好钒钛钢铁、食品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的50家企业,推动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5.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和优质产品分别新增5个、7个和19个。(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各县区)
46.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区)
47.整合担保资源,完善担保体系,形成30亿元的融资担保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8.推动各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加大金融机构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的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49.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分别达到每千人1.7个和35.1个。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左右,实缴税金达到财政收入的6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50.新开工和续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160个以上,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0家以上,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1%。(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51、集中扶持50个加工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发展带动力。重点抓好投资50亿元的120个农业产业化项目,突出抓好50个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52.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规模,打造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精品工程,新增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总面积达到33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农牧局、各县区)
53.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农牧局、林业局)
54.组织好粮食收购,提高种粮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各县区)
55.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增强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拓宽入股分红等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56.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力争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1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57.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确保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
58.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生态综合治理4万亩以上,造林82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林业局、水务局、各县区)
59.全面完成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新增改善水浇地1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解决1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
60.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科技示范区100个,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1%。(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各县区)
61.制定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方案和指导意见,抓好城乡统筹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62.积极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的特色城镇群,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
63.做好县域、镇、村布局规划,开展乡镇设立规划所试点工作,逐步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两侧、景区周边农村建筑进行整体规划改造。(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
64.启动县、县与市中心区一体化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5.启动第二批100个新民居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66.新增沼气用户2.5万户。(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区)
67.新建农村道路700公里,县、县实现“村村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68.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
69.搞活农村金融,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区)
70.加快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
五、旅游产业发展
71.加快建设“京北皇家度假休闲区”和“草原生态度假带”。突出抓好中国皇家汇体育休闲基地、七家温泉城、黄木局子滑雪场等54个项目建设。力争接待游客13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9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相关县区)
72.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和机制,整合旅游资源,完成大型旅游集团组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3.推进双滦行宫大酒店、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景区停车场、旅游商品市场建设。策划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一批皇家休闲、户外运动、民族文化等休闲旅游产品。精心组织高水平的市场推广、形象塑造活动,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区)
74.推进国宾馆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5.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百村千户万床”工程,培树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区)
六、商贸流通产业发展
76.抓好鸿翼物流中心等37个物流项目和内陆港物流等4个物流园区建设,力争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区)
77.力争3家以上域外银行在我市设立机构或开展信贷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区)
78.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联社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争取建成18家小额贷款公司和2-3家村镇银行。加强对拟上市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力争2家以上企业申报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相关县区)
79.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实施编纂《历史文献集成》、《典藏?品味历史文化名城》等重点文化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80.重点培育皇家文化休闲产业园、双滦盛世王朝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相关县区)
81.办好中国()国际旅游文化节、“第三届中国国际摄影大展”等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82.搞好中国休闲产业国际论坛,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6.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县区)
83.办好国际生态城市建设高端论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4.推进“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做好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
85.加快推进隆基泰和国际商贸城、温州商贸城等10个商贸流通和10个大型流通市场建设。(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
86.办好钒钛产业高层论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87.抓好550个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55亿元,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达到39.6%。(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
88.3月底前完成所有要实施项目的修建性详规。重点抓好喀喇河屯至火神庙“文脉带”规划,双峰寺、上板城、陈栅子、偏桥子等区域规划和环京津城市带规划编制,抓好中心城镇、重点镇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完成城市空间战略发展布局规划和、县协调区规划编制,加快形成与市中心区一体化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相关县区)
89.搬迁外八庙周围5个村,拆除改造从二中到水泉沟避暑山庄周边建筑。(责任单位: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
90.开展“拆违、拆临、拆烂”突击月,实现应拆必拆。(责任单位: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各县区)
91.做好道路交通占地拆迁工作,确保重大交通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各县区)
92.加快新城建设,完成砖瓦窑、秋窝片区路网、管网配套和休闲商务区(RBD片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93.加快老城区改造建设,推进老行政中心和碧峰门等区域开发建设;加快北区和外八庙周边整体改造;加快停车场和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4.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外迁。(责任单位:市监察局、三年大变样办公室)
95.启动博物馆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建司)
96.加快双峰寺空港城建设,全面配套水、电、热等设施,扩建东北郊供热系统,新建三道湾燃煤调峰供热系统。(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
97.双峰寺至狮子园等6条城市主干道竣工投入使用,石洞子沟至元雹线、单塔子至三岔口等5条道路年内启动并竣工。(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区、双滦区)
98.投资10亿元,沿滦河、武烈河修建9道橡胶坝,建设安远庙桥至双峰寺沿线5公里生态湿地和两河口中央湿地公园,完成头道沟到五云桥、二仙居旱河综合整治改造。市区新增水面436万平方米,人均达到26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区、双滦区、开发区管委会)
99.投资5.5亿元,大规模开展城市绿化,市区栽植大树1万株,周围山体造林6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园林局、区)
100.适时启动植物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01.对市区进行高标准、全覆盖亮化规划设计。按照整体设计、分布实施的原则,先期对重要节点、标志性建筑进行亮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区)
102.制定城市管理标准,对重要路段和关键节点实行划段、分片、挂牌服务的网格化管理。完成涵盖、双滦、开发区的数字化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区、双滦区、开发区)
103.整治临街门店违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室外烧烤等行为。对南营子、丽正门等重点街区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区、双滦区)
104.加快推进多功能公交枢纽站建设,努力打造疏密有序、科学衔接、高效运转的城市公交系统,推进线路向周边延伸,力促公交线网实现城乡一体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105.完成承曲公司破产重组任务,华一、千斤顶等4家企业完成破产重组任务的50%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06.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改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7.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108.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资产的划转,加快城市融资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109.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试点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相关县区)
110.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相关县区)
111.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两个试点县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相关县区)
112.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水价等各项改革。(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水务局、环保局、各县区)
113.突出冀东区域合作,推进21项交通能源等合作项目建设。(负责领导:市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区)
114.引进市外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115.实际利用外资完成7700万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
116.推进海关机构建设。全年出口总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社会事业发展
117.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年内达到100%。健全和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咨询、登记和归档制度,充实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招聘专职律师,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
118.做好县民族乡现场办公的各项工作,支持项目资金不低于2亿元。抓好11个民族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市民宗局、相关县区、各县区)
119.归集住房公积金6亿元,力争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到30亿元,住房公积金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0.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相关县区)
121.积极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横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相关县区)
12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
123.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备战第十三届省运会,确保奥体中心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24.做好“双拥”工作,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5.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
126.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
十、政府自身建设
127.深入开展“三提、三满意”活动,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标准,让市场主体满意、让投资者满意、让群众满意。(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
128.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大厅集中办公,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
129.加快“网上政府”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尽快实现市县区政府之间、行政服务中心与机关、单位窗口之间网络互通,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收费和电子监察,深化和完善行政指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财政局、行政审批中心、各县区)
130.启动“数字城市”建设,建立社情民意收集、信息定期、应急管理督查三大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城管局、各县区)
131.落实“一岗双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特别要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县区)
132.全面推进“阳光工程”,严格规范规划、用地、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工程质量监理等公共资源管理权力的运行。(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