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应对火灾、地震、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源污染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防范、处置灾害事故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和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和演练,人员疏散、转移、救治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程序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事项,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灾情信息报告时限、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以及疏散、转移情况等要在接到医疗卫生单位报告后2小时内核实上报。
六、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均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投入救灾与抢险救援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七、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八、医疗机构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按照本医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
(二)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疏散、转移方案,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三)按照国际通行的伤病员检伤分类方案,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以及转移出的患者进行检伤分类处置。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伤病员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的原则、程序、途中救治措施、交接手续等。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义务接收转送的伤、病人员,并承担医疗救治责任。
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不断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昭通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人民政府及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医疗救援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相关工作。
2.快速反应,有效联动。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理的沟通、协调联动响应机制,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快速、高效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专业救援,综合施救。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中,根据本部门职责和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水平。
二、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及职责
县卫生局在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县卫生局成立的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和到现场参加医疗卫生救援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一)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县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在县人民政府以及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领导我县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上年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县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专家组
县卫生局负责组建由传染科、内科、外科、医技、职业病、疾控、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三)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和县中医院急救车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化学中毒等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主要负责我县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和重大、比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先期处置,以及辖区内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和支援工作。
2.各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先期处置与医疗救援工作。
(四)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县卫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卫生局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三、医疗卫生救援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病人多,或核放射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县人民政府要求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州(市)或邻省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上级人民政府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州(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县卫生局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经批准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实施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及相关工作。县卫生局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定期报告,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2.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县卫生局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经批准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及相关工作。县卫生局将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县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市卫生局定期报告,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3.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按照国家和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中关于“医疗救援分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积极开展紧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上报,并在市政府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开展救援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危急病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好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情况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卫生局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病情稳定,无新增病人,由原决定启动机关决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一)机构和队伍保障
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县人民医院设立紧急救援中心,组建30人以上的综合性医疗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应急医疗救援技术队伍。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应具备:在应急状态下开展卫生学调查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有专业救护和基本急救的技能,有抢救生命的仪器和设备,有维持伤病人员基本生命体征的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等。
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个人防护和现场工作设备,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服从卫生局的统一指挥,落实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院内救治等工作任务。
(二)应急物资保障
卫生局负责拟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需药品、器械、设备、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计划,做好实物储备和信息储备。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按《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后应及时足额补充。
(三)应急经费保障
财政局负责安排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工作。
(四)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应急队伍应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通信设备。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障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交通运输畅通,必要时实行现场控制和交通管制。要开通道路通行“绿色通道”,对执行紧急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120急救车、卫生监督车和疾控车辆免交通行费,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后期处置
(一)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救治处理概况、患者(伤员)救治康复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救援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等,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二)奖励
县人民政府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追认为烈士。
(三)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抚恤和补助
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突发公共事件中伤病员医疗救治经费,除由责任单位(人)支付以外,按以下规定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伤病员按照相关保险规定由县医保中心、单位和个人分担支付;参加工伤保险、并被确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支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伤病员按照有关规定,由县合管办和个人分担支付;其他伤病员由所在单位和个人分担支付;上述渠道仍不能解决和有特殊困难的伤病员的医疗救治经费,由民政、财政部门予以补助。
有关商业保险机构要按参保人的投保协议,落实理赔工作。
(五)补偿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为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切实做好地震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护组
负责灾区医疗救护的调度、组织、实施;抓好医疗机构医疗队的组建,落实急救车辆、药械,确保一旦发生灾情、疫情,迅速组织医疗队赴灾区、疫区开展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区医院负责医疗救护组工作,救护组下设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两个小分队。驻区二级以上医院均为防震救灾与医疗救护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搞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小分队组建,并配齐急救药品、器械,落实好急救车辆。
(二)疫情处置组
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灾区的消毒处理及技术指导,协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卫生防疫组下设消杀组和流调组两个小分队。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疫情处置组以及小分队的组建工作,并明确各小分队的职责。
(三)爱国卫生组
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及救灾防病工作用车辆;对灾区的灭蚊蝇、灭鼠等消杀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区爱卫办负责爱国卫生组工作。
(四)卫生监督组
卫生监督组负责灾区开展对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组的组建和工作开展。
二、防震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
区卫生局接到突发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情报告后,在区防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
1、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灾害程度以及受灾地点,立即组织不同规模的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灾区,会同当地医疗救护力量,按照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救治。
(1)组织实施现场急救和伤检分类。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经初检把人员分为四类:已死亡的人员左手腕挂黑牌,重伤员左手腕挂红牌,中等程度伤员左手腕挂黄牌,轻伤员左手腕挂绿牌。
(2)及时转运伤员。对伤员进行紧急处理后,及时将伤员转运至附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必要时,统一调配卫生技术力量,统一使用,集中力量救治伤员。
2、灾区防病和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疫情处置组、爱国卫生组、卫生监督组赶赴灾区开展工作。
(1)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规定,密切注视各种传染病的发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报工作,为开展救灾防病和医疗救护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2)组织流调队伍对灾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3)组织开展灾区的消、杀、灭工作。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消除蚊蝇鼠害,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4)加强灾区的饮水及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引用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加强对分散式供水的消毒。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里调节能力。
(6)做好参加防震救灾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三、卫生系统防震救灾工作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同时,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的通报,向上级部门报告震情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2)各直属单位和驻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区域和危险地带的巡查和防范,及时转移隐患房屋内的人员、物资,对无法转移的设备实行有效防护,做好应对停电、停水的各项准备,储备发电机、油料、食品、水、手电、蜡烛和应急灯等应急物资,保障通讯畅通,一旦灾情发生,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
(3)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5)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6)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各直属单位要落实临震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7)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8)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培训与演练
各直属单位和驻区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防震救灾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演练,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防震救灾应急预案。
五、应急物资储备
防震救灾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紧急情况下正常、高效运转,避免设备故障给抗震抢险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医疗机构要备好急救药物、器械、设施、病床、担架、救护车辆等物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准备好充足的防疫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确保应急状态下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
六、责任追究与奖励
对在抗震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失误、、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关键词】 医疗救治能力
2003年抗击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后,我国各级政府开始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对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2004年各地初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全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医疗救治体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部分,担当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一线任务。本文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根据工作在医疗救治一线人员对于其所在医疗救治机构各部分的评价以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分析SARS以后,黑龙江省医疗救治能力现状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以期探讨建设与完善医疗救治体系,提高救治系统能力的途径〔1,2〕。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黑龙江省19家医疗机构为调查对象,选择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相关的科室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地市的卫生局领导进行深入访谈,获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政策信息。
12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与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采用EPIdata302、SPSS120、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个人基本情况 所调查的299名工作人员中,男性95名,占32%;女性204名,占68%。292份有效问卷人员中,平均年龄3781岁,年龄最多集中于34岁,占753%。本次调查所涉及各级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人员31~40岁年龄段所占比例最大,并且年龄分布较合理,老中青三代结合;医疗机构人员学历构成以大专和大学为主,2者占整体人员的697%,超过2/3;培训接受率:近3年来接受过1次培训的人数为241人,占总人数的823%,而其余的51人近3年从来没有接受培训,占总人数的177%。
22 医疗救治机构的基本情况 (1)医疗机构的人员职称主要集中于中级,占4772%,高级职称人员只占31%。对3类医院的工作人员职称构成结构进行R*C χ2检验。结果,χ2=7535,P=0000(双侧)。结果表明,三类医院之间的职称构成上有明显差别,其中市级综合医院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最多占356%,县级所占比例最小为078%,副高级职称人数综合医院也最高,占2006%,而县级医院和传染病院分别为504%和1448%(表1)。(2)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机构主要由3个部门构成,分别为检验科、急诊科、感染或传染科。调查显示,综合医院检验科医护人员均数为28人,急诊医护人员均数为18人,感染科/传染科医护人员均数为9人;传染病院检验科医护人员数19人,急诊科12人,感染科41人;县级医院三类人员均数分别为14,11和7人。对3类医院医疗救治部门人员构成进行χ2检验,得χ2=2596,P=0000,3类医院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所调查综合医院均没有配备负压空气室,传染病院和县级医院平均配备数分别为805和171间;重症监护室病床平均配备数量综合医院为1188张,传染病院为917张,县级医院为086张,数量明显偏低。医院上一年病床利用率,综合医院为7740%,县级医院为5600%,而传染病院为4982%,与前2者相比,后者明显偏低。
表1 3类医院医务人员职称构成(略)
注:医师包括医师,医技和护理人员3类
23 医疗救治能力
231 预案 调查结果显示,预案知晓率为912%。影响预案质量的各个因素评价中,工作人员普遍认为:(1)预案制定中本单位人员参与最重要。(2)预案职责制定翔实明确,具有可操作性;(3)对预案内容的培训和演练;(4)预案符合实际需要。多数的工作人员认为只有处于一线的工作人员参与预案的制定,预案才有可操作性。
232 信息监测与险情通报 (1)医务人员对37种法定传染病的具体病种及报告时限的了解情况:医务人员对37种法定传染病的具体病种全部知道占520%,大部分知道占317%,知道常见的一小部分占143%,不知道占20%。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回答正确率为617%,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回答正确率为280%,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回答正确率为113%。(2)医护人员对突发事件上报的认识状况:(表2)除法定传染病外,当出现以下种类患者数量突然增加时,医务人员应及时上报。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医务人员对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警惕意识并不高,对法定传染病病种大部分知道的占837%,甲、乙、丙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了解情况较差;医疗机构作为信息系统的主要端口,是信息收集与传递的重要环节,以上情况会直接影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1〕。
表2 医护人员对突发事件上报的认识状况(略)
233 医疗救治能力的现状(表3) 表3表明,对急救设备和个人防护设施的使用能力方面,医务人员选择熟悉和比较熟悉的占很大的比重,二者之和达到70%以上,只有一少部分人尚不了解,比例在10%以下。可见“非典”过后政府在急救知识的普及程度上给予很大的投入,医院的急救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仍约有10%的人员需要继续培训。
表3 医护人员医疗救治基本知识熟悉状况(略)
24 软硬件建设 (1)近几年,特别是SARS以后,我国政府对医疗救治机构加大了投入力度。(2)长期以来对于医疗的投入不足,造成近几年的投入主要补给硬件建设,而软件建设仍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于人才的培训和培养是未来建设的重点。(3)基层医院设备仍然简陋,大部分机构房屋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但是设备设施建设仍较落后。
3 讨论
31 平战结合开展中出现矛盾,需要政策支持 应急条例指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以预防为主,专家指出要平战结合。但是我们调查中发现,SARS暴发时所应用的救助设备设施,在SARS后不能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3〕。原因有:(1)医疗救治机构不愿意花费资金用于购买这些平时不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设备设施;(2)这些设备设施维护还需要一大笔的经费。医疗机构的大部分人员仍然把着眼点置于能创收、经济效益好的科室上;对具有良好的外部效益,公共性较强的服务,由于其不能够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而被忽视。
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和认识状况仍需改善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救治医务工作者,仍然有部分人员不知道应急预案,不了解传染病防治法的具体内容;医疗救治知识掌握不足,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和认识不够。因此,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教育仍是必须的。
33 软硬件建设不够均衡,投资比例失调 近几年对于医疗救治机构的硬件建设力度大大加强,调查显示改善很明显。但是人才培养,人们意识的提高还需要更多的时间、资金及政府支持。统计结果显示,基层医院人才队伍与综合医院相比差异明显,而基层医院往往是突发事件和医院救治任务的前沿阵地,所以基层医院医疗救治建设更需要进一步加强〔4〕。
【参考文献】
〔1〕 张艳春,吴群红,郝艳华,等.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影响因素初步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6,26(3):42-45.
〔2〕 吴群红.SARS危机的启示—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势在必行[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3,17(8):6-7.
【关键词】创建;卫生应急;体会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514-02
晋江市通过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工作,有效地优化和整合了全市各类应急资源,促进各级各部门卫生应急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构建科学灵敏、全面准确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系统,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优化工作流转机制,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开展应急处置,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现将基本做法与体会报告如下。
1 一般情况
晋江地处福建东南沿海,全市陆域面积649平方公里,辖13个镇、6个街道,293个村,94个社区,户籍人口106万,外来人口110万左右,祖籍晋江的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300万左右。经济实力连续19年保持“福建省十强县(市)”首位,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列全国百强县(市)第5位。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3.69亿元,增长12.2%;公共财政总收入161.02亿元,增长18.3%;农民人均纯收入13508元,增长12.9%。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晋江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以“建设卫生强市”为目标,以医改为主线,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858家,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8家,民营医疗机构45家,个体诊所3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5家,村卫生所667家;卫技人员总数4487人,开放病床数3930张,形成比较完善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
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总指挥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修订《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把“完善应急救治体系”和“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市”分别列入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多次召开全市卫生应急工作会议,总结成效、查摆不足、部署工作。经市委编办批准在市卫生局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核编3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办公用房、设施设备按工作职责需要配置。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危化企业等重点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日臻健全。
2.2 搭建指挥平台,建立联动机制
以国家社会管理创新试点为契机,整合110、120、122、119四个报警台,成立晋江市社会管理应急指挥中心,构建全市综合应急指挥决策平台,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联动协调工作。市卫生局搭建“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决策。应急指挥系统具备信息共享、指挥决策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并实现与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本级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和联防联控能力。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宣传、卫生、安监、教育、农业、公安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单位间平时注重联合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战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2012年以来,市卫生局分别与安监局、地震办、人武部、经济开发区、企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化学品泄漏燃烧事故应急互助救援演练”、“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灾民安置演练”和“航班灾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有效地提高部门间应急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和队员的实战水平。在应对霍乱、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更是得到充分磨合和展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疫情带来的危害。
2.3 完善预案体系,优化工作流程
市政府印发《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实施方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并完善重点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自然灾害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专项或单项预案20个,建立了预案管理制度,并根据人员变动、技术或标准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医疗卫生单位和重点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需要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或技术方案。同时,在实践中对处置流程不断进行优化和细化,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系统全面、切合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为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可靠的依据。
2.4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
以“晋江干部学堂”为载体,开设《公共突发事件与政府危机管理》专题培训,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对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指导、建议和评估作用;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为主力,组建了市级传染病、中毒、核和辐射以及医疗救援等专业应急队,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并配置相应装备;制定并实施专业队伍、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分类培训和演练计划,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定期开展卫生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推动各单位培训和演练工作的常态化。通过培训和演练,促使应急队员更加熟练地掌握卫生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关技能,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到召则能来,来则能战,战则必胜,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5 加大投入保障,充实物资储备
市政府将卫生应急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每年划拨70万元作为卫生应急日常工作经费,投入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印发《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临时经费提供依据。市卫生局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并指导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依照“满足需求、平战结合、实物储备与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卫生应急装备配置和物资储备,同时制定并完善应急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现有急救车56部,医疗应急救治设施设备齐全,建立起以市120急救中心为枢纽,以市中医院、安海医院和市医院晋南分院急救分中心,金井中心卫生院、东石中心卫生院和英墩华侨医院急救站和各医疗单位急诊(救)科为网点,覆盖全市城镇、功能完善、高效快捷、指挥统一的医疗应急救治网络体系。市疾控中心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类卫生应急物资较齐全,并拥有A、B级防化服各5套、C级防化服6套,能较好地满足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
2.6 构建预警体系,及时监测报告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设备设施运转良好,近10年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30起。教育机构建立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市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和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各类事件苗头,及早开展采取干预措施。市卫生局根据历年来传染病疫情概况和监测结果制定了部分重点传染病预警线,市疾控中心根据预警线指标实时预警,为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2.7 规范应急机制,科学高效处置
通过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晋江市已形成了预案较完善、体制较健全、机制较顺畅、准备较充分、宣传较到位的卫生应急新局面,卫生应急能力大幅度提高。2012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183起传染病散发或聚集性疫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均控制在萌芽状态,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CBA联赛、“4・19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世界晋江同乡恳亲暨爱心城市公益活动”、“2013年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晋江站)比赛”和“2013年中国・晋江自行车公开赛”等重大活动中,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科学开展公共卫生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顺利完成了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保障任务,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8 全面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
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法制学习宣传计划,由市卫生局联合团市委、教育局、总工会、红十字会、各镇(街道)、村(社区)、电视台、经济报社等有关单位,通过有线电视、报纸、广告牌、宣传栏、墙报、传单、讲座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中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效果良好,宣传覆盖率超过80%,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53%(244/303),群众普遍掌握卫生应急相关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各组建了一支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帮助志愿者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3 工作体会
3.1 领导重视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前提
全面提高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晋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多种会议上和场合中,市领导对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均进行强调,并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把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晋江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有效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3.2 经费充足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保障
卫生应急工作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涉及民生的公益性工作,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物质储备、队伍装备、宣传发动、应急处置和培训演练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经费支持。晋江市政府将卫生应急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并印发《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临时经费提供依据,充足的经费支持是晋江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厚实保障。
3.3 部门联动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关键
在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市过程中,卫生系统是创建的主力军,责无旁贷,而且必须能起到示范作用。各有关单位从大局出发,不仅加强了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好自己职责,还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建立了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创建工作。部门协作在本次创建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3.4 广泛发动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基础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工作共涉及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8个项目48项工作指标,要全面保质保量完成这些任务指标,就必须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共同参与创建活动。晋江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动员会、阶段性工作汇报会,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模拟检查工作,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为如期完成创建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5 真抓实干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根本
严禁非法执业
规避医疗风险最根本的办法是尽快改善基层人力资源状况。但这方面基层医疗机构院长往往无能为力,可以做的,就只能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调配好、使用好、培养好、激励好自己的人才队伍,力戒非法执业。
《执业医师法》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处方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9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以上法律法规已经十分明确地指出,医生开具处方、诊治疾病,包括从事放射、超声、心电图、胃镜等各种检查诊断报告的医务人员,均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相应的医疗机构内注册,否则,即为非法。
《护士条例》第7条规定,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处方管理办法》第30条更详细载明,“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第31条规定,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以上法律法规告诉我们,不但医师执业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临床护理、药品调剂均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否则都属于非法行为。
增强对高风险患者的识别意识和识别能力
通常说的高风险患者主要有3类
第一类是诊疗流程风险较高 如手术、麻醉、输血及血液制品、肿瘤化疗、血液透析、各种有创检查或治疗、中深度镇静,任何接受这类诊疗的人都是高风险患者。建议基层医疗机构,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内的,坚决不做。
第二类是指患者的情况或体质特殊,进行任何诊疗操作都有较高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生理情况特殊,比如年龄>65岁的老人或
第三类是特殊情况催生的特殊患者,这一类患者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高风险患者 一是地域背景,从近年医患纠纷、暴力伤医事件发生地看,一些经济发达、社会竞争激烈、贫富分化严重的地区,社会心态失衡,仇富心理严重,而一些在这些地方沾染“不良习气”的打工者也常常会将这些情绪带回家乡;二是特殊身份,在处理医患纠纷、医闹案件中往往可以看到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影子,特别是社会公认的特权阶层和行业,熟人介绍,指定医生、护士的,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的;三是家庭背景,有家庭矛盾或关系不和睦的;四是经济困难,包括预交住院押金不足、经常出现欠费、没有医保的;五是有“前科”的,即与其他医疗机构发生过医患纠纷的;六是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比如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工伤等;七是有社会问题经历的,比如下岗、吸毒、多次离异、刑事犯罪等,社会心理人格偏执。
设计高风险患者报告制,严守报告流程识别高风险患者并不难,一般通过患者及其家属的言谈举止、病史询问,察言观色就可以作出基本判断。对于高风险患者的管理,医疗机构要设计工作流程并定期监控,不断修正完善。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规程办事,同时建立“高风险患者报告制度”。
一般的工作流程是:患者就诊,医生首先判断是否为高风险患者,若不是,按普通患者对待;若是,根据病情,实施有针对性的沟通,提出转诊建议。如果患者或家属拒绝,即刻履行会诊、请示报告,医院组织人员进行病情与风险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医疗决策参与和知情同意等权力,不转诊则制定风险应急方案,严密监测病情,反复评估,适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谨慎小心地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不能有丝毫闪失,力争患者康复出院,确保抢救无效死亡后不发生预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任何“次生灾害”。
提高管理水平,重点环节重点管理
一是狠抓重点制度管理
首诊负责制度 要求首诊医师对患者的诊疗负全责。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基层医生,首先要对患者进行基本的问、触、叩、听、嗅,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写好门诊病历、填好门诊日志,初步识别是否属于高风险患者,如果不是,做进一步检查,不需要住院的,门诊处理,包括处方用药;需要住院的,开具住院证,引导办理住院。如果属于高风险患者,交代风险所在,是否适宜在本院治疗,对不宜者,作出转院建议并帮助其安全及时转院。
查对制度 这项制度涉及医疗、医技检查、护理、药剂、手术、收费、医疗保险办理等各个部门,基本要求是防止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项同、取材标本、检查准备等出错。护理上讲“三查七对”,药剂师讲“四查十对”,手术查对是要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在正确的部位实施正确的操作。
分级护理制度 此项制度最重要的是做到位,但在护理人员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很难做到位,如特级护理医务人员不能离开患者,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分别至少每1、2、3 h巡视1次患者。因此各基层医院一定要按照自身实际确定护理级别。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每一位急诊医生都要熟悉掌握重点危重病患者的急救技能和技术,如徒手心肺复苏,夏季注意溺水、中暑,冬季注意心衰、煤气中毒等等,时刻备好氧气以及急救药品、设施。理论、实际操作均熟练,包括6 h内补记抢救记录等。
转院制度 实施转院制度的核心是把能够转走的患者安全转走。因此要做好沟通,告知不转的风险,也要告知转院的风险,让家属作出最好的选择。对于确实必须转的,要想尽一切办法转院,必要时发动乡镇政府、医务人员主动联系120急救车辆,务必遵循“生命至上”的原则。
技术准入制度 这项制度往往容易被乡镇卫生院误认为新技术准入。这里所讲的技术准入,一是“人”的准入,避免无证行医。二是“业务”的准入,基层医院必须按照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许可从事工作范围,充分考虑其资质、能力、水平等。
医疗事故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这是对医疗事故差错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制定有效改进方案,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最主要制度。但是,当下,很多基层医院,要么不重视,要么不深入,没有找到根源,医疗纠纷赔钱后就完了,至于反思、改进、总结经验,什么也不做。有的单位只对“当事人”追究经济赔偿,而问题依旧存在。
根据笔者经验,基层医疗机构在制度管理上存在3个主要问题:一是缺乏重要制度,很多医院,“制度’”整理了厚厚一本子,但最重要的却没有;二是制度不适合,很多乡镇卫生院制定的制度是网上下载的,或抄袭的,不能够结合本医院实际,因此没有实际操作价值;三是不执行,制度只有执行了才有意义,不执行比没有更糟糕。
二是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培训 药品,本来是治病救命的,但因管理与使用的混乱却可能成为致病害命的。药害事件主要分3类,一是药品质量问题,二是药品不良反应,三是药品管理与使用问题。对于医疗机构应该避免的主要是第三类。但对于第一、第二类并不是就一点儿也没有关系。《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只要能够证明药品有质量问题,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但《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患者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在药品采购方面,医疗机构需要做好规范采购、验货、索证,要确保从合法渠道采购符合规定的药品;建立健全药品进货验收制度并始终如一严格执行;建立药品采购的索证、登记工作,确保可追溯。
在药品管护方面,要掌握管护知识,增强管护意识,完善必备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护制度,坚持做好环境温湿度监测,把该冷藏保存的冷藏,该阴凉保存的控制好温度,湿度超标了要及时除湿;做好近效期药品查验,及时清理过期失效药品,绝不能让过期失效药品用于患者。
使用方面,要特别注意避免输液过多、抗菌药物滥用,超长、超量、超适应证用药以及中药注射剂滥用,着力促进合理用药,即安全、有效、经济、适宜。
在管理方面,主要需要做好处方权、调剂权的审定。
三是增强医患沟通 反思医患纠纷,>80%纠纷缘于医患沟通不到位或沟通失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在1989年3月《福冈宣言》中指出:“所有医生必须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的技能,缺少共鸣应该看作与技术不够一样,是无能的表现。”而法律也对医患沟通有规定。《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里所讲的“说明”可以分3个层次:一是口头告知,即对一般程度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给予口头告知;二是公示告知,经常见到的在医院放射科、B超室等科室门口张贴的对检查风险和局限性的告知便是公示告知;三是必须取得书面同意的告知,如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出于保护性医疗需要,不宜直接向患者告知的,必须取得其近亲属书面同意。临床中至少但不限于必须签署的4个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即属于这类情况。如果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侵权责任法》第56条也规定,“必须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方可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医疗意外一直以来,基层医院管理者不重视“应急预案”,总以为制定预案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考核与评审,因此要么预案做得不实,要么做出来却不培训,等到需要用的时候手忙脚乱。因此,基层医疗机构一定要提高对应急预案的认识,并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预案制定与培训方面,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知道需要哪些预案 基层医院需要多少预案,要根据风险评估决定,一般要有一个总预案,用于保障医院内外发生涉及医疗救援的总的工作原则、应急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后期评估与应急保障。在总预案指导下,制定本院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预案,一类是以组织协调为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关联层面的,包括危重患者救治、转诊、麻醉手术、医疗技术损害等突发意外、药剂、护理差错、医疗废物流失、医院感染暴发、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置、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第二类是技术操作层面的,包括心肺复苏、休克、急性中毒(包括煤气中毒)、心衰、心律失常等;第三类涉及医院后勤保障系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停水、锅炉等压力容器故障以及信息系统故障等,一旦发生,可能影响业务或涉及人群较多。
二要坚持以实用为本 应急预案贵在应急,因此在制定时要力求简洁明快,简洁,就是不要拖泥带水、少说套话,要直奔主题;明快,就是程序清晰,措施得力有效,确保应急反应快速准确。
三要加强培训 做到全员熟知,人脑人心,才能在关键时候付诸行动,起到应急预案的应急作用。这种培训不单纯是讲、记、背,更要尽可能“实战演练”。
四是预案必须实行“年检” 如果真正理解了预案的实用性,对预案实行定期维护或“年检”,就是自然应该做的事了。这种维护分常规定期维护和某一事件后的回顾性维护。常规定期维护,主要维护应急反应组织体系中人员、电话信息等的变化,确保准确无误,还要对不恰当的内容进行更新,将新观念、新知识及时维护进去,做到与时俱进;事件后的回顾性维护主要是指本院内或院外发生应急事件后,要对本院的预案进行检视,如果发现有不健全的地方,必须及时进行维护。
医疗风险管理五大关键
一是做好医疗风险评估 这是实施有效风险管控的第一步。做风险评估,需要回答4个问题,一是有可能出什么事?二是出这种事的可能性有多大?三是后果有多严重?四是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在回答这4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去判断,一个是导致损伤的可能性,可能性越大,风险就越大;另一个是损害的严重程度,越严重自然越危险。这样就可以甄别出医疗事件发生风险的概率,可能性大而且损害特别严重的,风险就最大。通过评估,找到了风险并给风险做一个“优先级”排序,在风险管控时,先去解决最优先级的风险点,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提倡全面质量管理 医疗风险存在于医疗全过程,规避风险不单纯是医生、护士的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所谓“全面”,就是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每一天;所谓“质量”,就是满足患者需要,甚至超过患者需要,而不是门诊住院诊断符合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更不是床位使用率、业务收入增长率、药占比;所谓“管理”,就是建立一种可持续改进的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差错报告系统 医疗差错报告分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对于严重差错或可能被媒体公开,引发社会事件的不良事件必须强制报告,对于一般性差错实行自愿报告,对于自愿报告者要给予正激励。
【关键词】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investigation on status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capacities of hospitals in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beijing zhang hui,huang jianshi,l zhongquan.national center for tuberculosis control and prevention,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beijing 10005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capacities of hospitals in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beijing.methods one hundced and fiftythree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hospitals in beijing were surveyed by a standardized questionnaire.data related to hospital human resource and beds,emergency plan,laboratory diagnosis capacity,medical treatment procedures and stockpiles of drugs were collected.results responses were received from 87.6% of 153 hospitals surveyed.96.3% of hospitals surveyed reported the emergency group established.surgery beds accounted for 8.5% of all the licensed beds.93.3% of hospitals surveyed had emergency plan and none of them reported a laboratory able to isolate and identify all 15 kinds of pathogens(vibrio cholera,infectious diarrhea,staphylococcus,salmonella,meningococcus,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brucella,influenza viruses,anthrax,h5n1 bird flu viruses,yersinia pestis,japanese encephalitis viru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tetramethylene-disulfone tetramine,and botulinum toxin).18.6% of the hospitals surveyed had medical treatment procedures for all 15 kinds of diseases.5.2% of them had stored specific drugs for treatment of 16 kinds of diseases(plague,cholera,human h5n1 bird flu,meningococcal meningitis,japanese encephalitis,anthrax,influenza,brucellosis,infectious diarrhea,acut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staphylococcal food poisoning,salmonelleae food poisoning,tetramethylene-disulfone tetramine poisoning,botulinum toxin poisoning,and cyanide poisoning).conclusion hospitals’ medical treatment capacities for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should be improved.
key words: hospital;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医疗救治体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医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防治机构和最先感知部门,是事件受害者就医的首要场所,医院应对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2〕。为加强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在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疫情之后,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建设方案》,并投入5 325万元支持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3〕。为了解北京市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现状,于2004年11月~2005年3月对北京市医院的医疗救治能力进行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北京市18个区县的各级医院(不含部队所属医院)153家,其中134家医院完成问卷调查,应答率为87.6%。
1.2 方法 自行编制调查问卷,通过信函方式将调查问卷发至各医院医务处(科),由医务处(科)负责召集院内的相关人员分别回答问卷内相关调查内容。问卷主要内容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人员及床位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组建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可能引起突发突发事件的致病源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措施和应急药品储备等。
1.3 统计分析 应用foxpro 6.0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 应答医院基本情况 134家应答医院中,综合医院78家,占58.2%;非综合医院56家,占41.8%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3.6%,急诊科、传染病科和感染管理科医护人员分别占医护人员总数的6.0%,2.2%和0.7%。已成立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的医院占96.3%;医院急诊科床位、加强护理病床和隔离病床分别占床位总数的2.9%,1.5%和1.9%;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时能增加应急床位的医院为79.8%,共能增加4 700张,占所有应答医院床位总数的8.5%。其中小汤山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佑安医院等4家医院共能提供应急床位1 582张。
2.2 应急预案(表1) 应答医院中,报告已制定至少1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医院为93.3%,已制定重大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重大职业中毒和生化或核辐射等10类突发事件所有应急预案的医院仅为10.4%。表1 北京市134家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3 实验室检测能力(表2)表2 北京市134家医院实验室检测致病源能力情况
2.4 医疗救治措施(表3) 备有15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疾病或中毒治疗方案医院为18.6%;至少备有1种的医院为82.8%,制定有治疗sars、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葡萄球菌和沙门菌食物中毒和人类h5n1禽流感的治疗方案的医院在50.0%以上。
2.5 应急药品储备 医院至少应储备有治疗患某种传染病或中毒情况30人7 d的药品量,包括治疗鼠疫、霍乱、人类h5n1禽流感、sars、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炭疽热、流行性感冒(流感)、布鲁菌病、感染性腹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毒鼠强中毒、肉毒杆菌毒素和氰化物中毒等16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传染病或中毒的特效药物。调查结果显示,储备有治疗感染性腹泻、流行性感冒(流感)、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和sars常规药的医院在70.0%以上,储备有治疗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流脑和乙脑治疗常规药的医院为57.5%~67.9%,储备有治疗霍乱、人类h5n1禽流感、毒鼠强中毒、鼠疫、布鲁菌病、炭疽热和肉毒杆菌毒素治疗常规药的医院为29.9%~42.5%,储备有治疗氰化物中毒特效药的医院仅有9.7%;储备一定数量治疗所有以上16种疾病和中毒特效药的医院为5.2%。表3 北京市134家医院疾病治疗方案制定情况
3 讨 论
充足的人员和床位是医院应对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的必备条件〔4〕。本文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市大多数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只能提供少量的应急床位,能提供应急床位最多的4家均为北京市确定的集中收治sars患者的定点医院〔5〕。本文结果提示,北京市二级和三级医院在床位满员时,至少还能接纳4 700名突然增加的病人,其中可接收传染病人1 582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要临时打破常规,调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来积极应对。要想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调集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必须提前制定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7〕。目前,北京市93.3%的二级以上医院至少制定了应对1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有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医院最多(93.4%),而制定有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医院最少(18.7%)。由此可见,各医院在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预案准备方面做得较好,也说明sars暴发流行后,医院增强了应对传染病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意识,而对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还不够。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北京市各医院对sars、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等疾病的防控工作比较重视,虽然以往监测数据表明,北京市鼠疫、炭疽热、布鲁菌病和肉毒杆菌毒素中毒发病不多,但考虑到这几种疾病的致病源均容易被用来作为生物恐怖袭击的物质〔8〕,因此,也应该重视对此类疾病的防控工作。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r/ol].(2004-05-15)[2007-6-14]./ zwgk/zfgb/gb2003/20qi/ 200412247437.htm.
〔2〕 macintyre ag,christopher gw,eitzen e jr,et al.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events with contaminated casualties:effective planning for health care facilities[j].jama,2000,83(2):242-248.
〔3〕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安排5 325万元支持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r/ol].(2004-12-26)[2007-7-25]./ gzdt/200509/t65430.htm.
〔4〕 loutfy mr,wallington t,rutledge t,et al.hospital preparedness and sars[j].emerg infect dis,2004,10:771-776.
〔5〕 金大鹏,梁万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手册—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专辑[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3.
〔6〕 谭晓东.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控制[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按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的通知》,区政府组织发改、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并根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126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万,其中区属人口35万、农业人口16万。20*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现有区直医疗卫生机构3处(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2处,职工688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村卫生所1*处(在岗社区、乡村医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范优化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47098人,其中在职人员37019人,退休人员10*9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48万元,个人帐户121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6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3*万元,基金结余率7.5%;累计滚存结余374万元,结余率7.34%。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年开始试点,20*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2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
20*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按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20*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下沉工作,设立街道镇卫生监督机构5处,聘任街道镇卫生监督员15人,把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并聘任63名社区卫生助理员,1*名村卫生监督助理员,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监督体系。(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功实施了省级“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社区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为全省城区结核病控制提供了经验。申报了省级心脑血管病防治示范县,目前已通过省卫生厅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艾滋病防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常规检测和自愿咨询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从20*年6月份起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分发、免费接种。从20*年5月份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新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分发、免费接种。
(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突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省、市、区卫生部门认定的A级单位9个,B级单位36个,C级单位813个,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得到切实改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规范持证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布局,通过年度校验督促全部达标。先后针对无证私自行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超执业范围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空挂单位对外服务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了医疗市场。积极开展“星级社区”、“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创建活动。结合泰城综合整治活动,制定了餐饮、公共场所、商店等星级创建方案,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经过多年建设,全区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区、处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面,以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镇村两级医疗单位为框架构建了全覆盖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设,配齐了“120”救护车和基本医疗救护设备。(1)建立组织,完善预案。区政府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设立了流行病学、消毒技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放射事故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八个专业技术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运会保障、救灾防病等各种情况下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技术小组,做到人员、物资、技术、培训四到位。健全完善《*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区突发霍乱应急预案》、《*区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应急预案》、《*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方案》、《*区2009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区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运会保障等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2)健全机制,及时处置。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处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全区设立了4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电话为主线,各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公共卫生监测点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重症监护ICU建设。(3)强化演练,提高能力。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队伍各专业小组专题培训,对49个公共卫生监测点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各处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乱腹泻病防控等应急演练。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区域位置和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状况,对城区的区级医院着力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培植了“中医治未病”、“中医骨伤”、“中医中风”等一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专科;两个镇卫生院分别列入了全省乡镇卫生院“360工程”和“1127工程”建设单位,新建和改建了业务用房,优化配套了医疗设备;五处街道卫生院(防保站)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通过转型,建成了高标准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大村级卫生所的改貌配套建设力度,结合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卫生所改貌建设,对新建的村级卫生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形成了区、镇、村共同参与卫生所建设的良性投入机制。目前,全区1*处卫生所全部达到“五室分开”和设施配套要求,6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群众的就医环境大大改善。随着医疗机构设施的不断完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居)民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社区)”。二是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政发【20*】125号)等文件,理顺了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处镇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由区人事局进行核定,其机构、人员上划区卫生局实行统一管理;处镇卫生机构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主任(院长)是本单位和所辖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主任(院长)实行选聘制;实行卫生服务机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体制。对区直和处镇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深化基层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制定岗位薪筹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制度。推行以“三制、四管、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使他们才有所用、老有所养,切实解除了广大基层义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而奋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遵循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律,突出抓好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转化。鼓励多种形式的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四)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20*年成立区监察、卫生部门及各处镇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区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全区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实行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器械统一采购供应制度。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竞标采购药品后零加价配送至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修订完善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办法,实行药事委员会例会制度;不断加强药品质量的监控,有效的降低药品采购价格,杜绝假劣药品流入,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目前,我区有定点医疗机构23家,其中处镇卫生机构8家(6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药店47家。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上,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利用“协议”的形式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环境、设施、药品品种及质量、服务质量、专业人员配备、医疗费用结算、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医疗费用出现的问题,随时抽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三是建立走访制度,认真听取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违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有效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参照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我区的医药卫生事业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太低。*区老企业多,老职工多,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而且地域狭小,市直、岱岳区、*区三家共管,扩面难度很大。如20*年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为1100元,企业人员缴费基数为920元,基金筹集水平不高。
二是公共卫生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需增强。公共卫生的补偿机制尚未得到真正落实,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高,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实验室装备落后,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影响了公共卫生机构对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体系,政府补偿不到位,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下降,服务意识不强、群众看病不方便、用药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等。新农合筹资水平偏低,农民医疗保健消费水平偏高,要求回报概率大,且直接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人数偏多,小病大治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压力较大。
四是基础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城区外的医务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有较大比例的医务人员认为待遇不高,尤其是聘用制护士收入偏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相比其他行业难度大,取得资格后由于受职位所限多年得不到聘任。
三、几点建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在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使改革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目前,几项医疗保险制度并存,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和转换,存在重复参保、重复享受、财政重复补贴、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整合医疗保障资源,建立大医疗保障体系,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在整合制度的基础上,整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整合机构的基础上,整合管理服务平台和网络结算系统,扩大基金的共济范围,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资源的使用效率。
2、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建议尽快实现市、省级医疗统筹,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异地结算,逐步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根据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科学的、多层次医疗政策,建立医疗三险衔接、接续制度,加快参保人员医疗异地结算的步伐。
一、工作目标
有效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加强卫生应急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我县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要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蔓延,大幅度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原则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专业特长,坚持“密切跟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组织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县卫生局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卫生局副局长)
*(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卫生监督所所长)
*(卫生局采购办副主任)
*(卫生局财统股股长)
*(疾控中心主任)
*(县医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治组、疫情处置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后勤保障及检查组四个组和一个办公室。
(一)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统筹调配我县医护力量、设备等卫生资源,及时组织救治病人,组织医疗技术培训,组织专家会诊,并出具诊断报告和诊疗技术方案,协调县120急救中心做好病人的转运、收治工作。
(二)疫情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协调流行病学调查,病原采样检验,指导消毒隔离,统筹辖区内疫情信息的收集,准确统计并及时上报每日疫情情况,制定防治措施。
(三)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指导全县甲型h1n1流感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工作,参与危重症病人的救治,对诊疗业务进行指导与技术支持等。
(四)后勤保障及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协调防治工作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五)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负责协调、联系各单位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情况,下发各种材料。
四、技术措施
(一)基础工作
1.疫情监测报告
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报告、处置工作。对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人禽流感的疑似病例,严格按照生物安全要求,采集样本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从5月1日起,对流感样病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全县严格实行疫情日报、零报告制度。
2.应急准备
指定县人民医院为全县定点收治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医院,负责集中收治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诊断病例。县医院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成立领导组织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做好接收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门诊,确定隔离和留观区域。
县疾控中心做好样本采集送检耗材、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县人民医院做好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争取做到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现及时,控制措施有力,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成立领导组织,做好辖区内相关防控工作。
3.健康教育
县疾控中心负责牵头,大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宣教工作,通过标语、电视、宣传资料、宣传专栏、公布咨询电话开展健康咨询等形式,准确的向社会公众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知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宣教工作既要提高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又要消除社会公众可能出现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
4.专业人员技术培训
县级于5月4日开展第一轮师资培训,各单位在5月6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各单位重点加强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
5.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加强应急值守,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卫生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完善诊疗记录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二)应急反应措施
1.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各级医疗机构在进行网络直报的同时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并根据情况建议县政府启动《盐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现场调查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报告的所有病例立即进行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居住地及家庭背景、发病和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
在疫情调查处理进程中或结束后,应及时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所有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分析结果和调查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
3.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和检测
由县疾控中心按照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开展。
4.现场处置
(1)病例管理
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要分开管理。
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具体要求按照《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2)密切接触者管理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3)应急监测
若发生农业部门确认的动物猪流感h1n1疫情,或相邻地区发生猪流感h1n1动物或人间疫情,或出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时,应启动猪流感应急监测。
(4)消毒
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应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仅出现动物猪流感疫情时,县疾控中心应配合当地农业部门开展现场消毒。具体要求按照《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5)院内感染控制
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应严格进行院内感染控制,合格布局,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同时应对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将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分病房管理。医务人员和参与疫情现场处置的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具体要求按照《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6)其它控制措施
达菲(奥司他韦)和扎那米伟可用于暴露前和暴露后的预防性服药,应在医生和专家指导下进行。
当地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时,应减少或取消公众集会,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学校停课、工厂停业等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保证防治甲型h1n1流感疫情所需各项经费。
(二)人员保障
必要时,县卫生局将在辖区内调集医护人员及时处置疫情和救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