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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技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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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技巧

第1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关键词】 法律意识; 护理工作; 完善制度; 培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人们在就医过程中应用法律来衡量医疗、护理行为和后果的意识不断增强,加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依法执业和管理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患者在求医过程中对自己的病情、检查、药物治疗以及医疗费用都希望了解得一清二楚。另外,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给医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医疗机构举证的依据是什么,就是医疗、护理文书和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费用清单不详细、不准确,医疗机构就会举证不足或举证不能,加之部分舆论导向的不恰当与医疗费用增长,均要求医务人员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病历书写和对患者的服务、护理管理中注入法律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严谨的态度确立医疗、护理文书的法律效力,在注重诊疗技术水平的同时,更关注医院的服务质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护士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护理工作难题。

1 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现代社会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人们更注重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差错和事故。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范了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原则,使医疗过程更加规范,原来的医院补偿改为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然而大多数护理人员,由于法律知识缺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护理操作,造成工作被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护理紧急风险预案规定,疑似由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后果时,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但由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未将现场实物封存,而造成被动,产生医疗纠纷或成为被告,由此可见,医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2 增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护理人员应强化法制观念,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侵权责任法》、《药品管理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掌握其内容及要求,明确法律与护理工作的关系,明确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法懂法,依法从事护理工作,准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院的正当权利,只有使自己成为一位学法、懂法、守法与用法的合格医务人员才能避免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 健全完善各项护理规章制度

护理工作涉及多学科、多部门,服务具有特殊性、突发性、连贯性、协作性的特点,制定规章制度应充分考虑医院各系统之间的纵向、横向衔接。如患者住院期间通常要往来于门诊、急诊、病房、医技等科室之间,此时是各种突发意外情况高发时段,患者易出现虚脱、心绞痛发作、液体输完、摔伤以及猝死等意外,就此问题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院内突发紧急意外事件护理应急预案》等。在“预案”中明确各级护理人员参与紧急救治工作的职责,到位时间,患者转送的要求,其中既体现了抢救过程中科室的横向医护配合,又保证了医疗工作的纵向畅通。

4 护理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培训

首先是护理部建立护士风险管理机制,成立护理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开展规章制度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讲座、考试及法律知识竞赛等,通过多种形式来强化充实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科室护士长要利用一切时机加强培训,如晨会交接班或业务学习等,主动寻找科内不安全因素,如手术并发症、医药费用情况等问题,护士应配合主管床位医师共同告知,以免因交待不当或与医师交待不一致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另外,科室人员要相互补台,避免在患者面前拆台。

5 建立信任和谐的护患关系

随着患者保护意识的增加,他们在选择医疗诊治的同时,也选择护士的精心护理。个别护士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工作不主动,对治疗中的解释缺乏耐心,回答问题简单生硬。加上护士人员缺编,工作量大,超负荷重运转或家庭琐事所烦扰,情绪低落等,忽略了与患者的沟通,造成患者和家属误会。作为一个执业护士,要转变服务理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练就精湛技术,学会恰当运用沟通技巧,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如遇不良情绪不能自控时,最好请假休息,以免造成失误遗憾终身。护理管理者在对待患者或家属的投诉,无论理由是否正确,都不能与之发生正面冲突,都要热情接待,其中包括仪表、仪态、称呼、语言、语气、语调、表情、行为等。要耐心听取患者的申诉,给患者一个在解决问题上的诚意答复和帮助。因为,患者的投诉本身是对护理工作的监督和关注,使患者感到自己的意见受到重视,得到礼遇,维护了自尊与人格,避免了护患纠纷的激化。对患者的信函或电话方式的投诉,也要及时处理并把结果告知给投诉者,必要时,专人登门致歉,以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6 小结

护理工作是一项特殊的服务工作,面对人这一特殊的服务对象,任何的疏忽和闪失都会给患者带来无法挽回和不可弥补的损失。为此,作为一名护士一定要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度的认识和责任感,不断加强自身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牢记“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以高度负责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服务好每一位患者。只有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做好护理工作,才能更好地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 孙元美.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防范护理医疗事故[J].护士进修杂志,2003,18(10):895-896.

[2] 冷晓红,王红红.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探讨与对策[J].中国医院管理,2002,22(8):34-35.

第2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关键词】医学临床实践教学;困境及模拟教学;运用价值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08-0384-01

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以提高医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出发点,加大实践技能训练已经成为医学教育改革(特别是本科生的医学教育改革)的重点。但是,随着医学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医生、护士执业许可制度的建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及病人维权意识的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显得愈加紧张,使得在病人身上进行医学实践技能操作的困难与弊端愈加凸显。临床实践教学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大大地影响了医学实践教学的质量。为解决上述矛盾,临床模拟教学应运而生,以更符合医学伦理学的方式进行医学实践教学。临床模拟教学通过模拟临床情境,以传统教学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1](训练真实性、时间方便性、病例多样性、训练可调性、病人安全性、操作纠错性、过程可控性、记录和回放、成本低耗性、团队合作性)成为了现代医学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 目前医学临床实践教学面临的困境

1.1 缺乏现行法律法规的支持:《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对医师的权利、义务和医疗事故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实习医生可以从事的临床诊疗活动、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效用等并未提出具体要求。医学生参加直接针对患者的临床实践活动从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不合法性,使学校、医院和带教教师在临床实践教学工作中感到困惑,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质量[2]。

1.2 在患者身上实践的机会越来越少: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全民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加之近年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学生像过去那样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技能操作与训练的机会越来越少。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骨髓穿刺等有创操作难以在病人身上多次操作。

在“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下,病人有选择医院和选择医师的权利,多数患者不愿让实习医学生为自己诊疗疾病,而愿意选择资深大夫为自己诊疗或手术。

1.3 教学医院和带教教师承担着巨大风险:医疗行业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而医学生的临床实践操作技能差无疑又加大了医疗行业的风险性,但社会对医疗服务高风险性和医疗技术有限性的认识不足,在医疗纠纷中媒体和社会往往偏向“弱势”(患者)一方,而对医生缺乏相对科学和公正的法律保护和保险保护。在现行体制下,优良的带教传统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在不少情况下,临床实践教学被认为是医务人员的额外负担。更重要的是,医学生的实习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出现纠纷和差错一律由医院和带教教师承担,因此,相当一部分带教教师不愿意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以免给患者增加痛苦,引起纠纷和投诉,影响自己的声誉,给医院、科室和个人带来麻烦。

2 模拟教学的运用价值

2.1 模拟教学的优势:医学模拟教学即利用模拟病人、模拟操作系统和标准病人等手段对学生进行临床诊疗的教学和训练。目前在各大院校已得到广泛重视。模拟教学具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病例可以多样化随机再现,操作安全,纠错性强,有利于对学生的评价和考核[3]。在当前形势下,大力发展模拟教学无疑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应不断扩大对模拟教学硬件的投入和软件的建设,将现代化的技术和理念应用到教学当中去,使学生在严格的模拟训练后再走入临床,最大限度地缓解实践教学中的矛盾,降低教学风险。

2.2 模拟教学的实践: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的建立,使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操作能得以很好地结合,同时促进了教学方法的完善。实验教学课小组化,学生操作的次数和时间增加,多种学习方式如扮演病人、SP病人、模拟病人、小组合作等都在模拟医院被有效的应用和实施。各专业的学生不但要掌握自己的专业的操作技能外,还必须掌握在操作过程中与病人的语言沟通技巧。平时结合标准化病人和模拟设备进行技能教学和训练,考试时分作多个考场,按照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的要求进行临床客观结构化考试,主要包括:采集病史、病例分析、体格检查、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辅助报告认读等方面的考核。利用模拟技术可以创造出多种真实的甚至凶险的病例进行住院医师实践技能训练,以减少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当前形势下如何保证临床实践教学质量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又急待解决的问题。临床教学要适应当今社会人才市场发展的需求,同时遵循医院管理机制,医学模拟教学就是医学教学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将会带动临床医学教育的改革,医学模拟教学必然是临床教学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万学红,孙静.现代医学模拟教学[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6:20-22

第3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1知情同意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

1.1知情同意制度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缺陷

1.1.1告知主体不明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承担告知义务的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体落实医疗行为告知义务,应贯彻“谁操作,谁告知”的基本原则。在临床工作中,有些病情及诊疗情况应由高年资医生或其主管医生进行告知,但实际上高年资医生往往指派低年资医生实施告知,由于医学知识水平和临床经验的限制,可能会造成告知不及时、告知不充分、告知错误成告知不可信等情况。什么情况下分别需要主任级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来实施告知,进修医师、在职研究生、实习生是否有权履行告知,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区各医院以及各科室都在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知情同意的告知。

1.1.2告知对象不明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规定不同的告知对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患者同意,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的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被告知的对象应是患者。知情同意权最早来源于《纽伦堡法典》,具体表现为:个人有意识的同意和允许的自我控制权、决定权,让知情同意权真正融人实践行动中,使之成为患方的真正权利。为此任何特殊检查、特殊医疗器械的使用、新药物的应用、手术协议书的签订都必须使患者本人同意,除非患者本人失去活动能力,才允许他的配偶、子女、父母代办签字。但在我国医疗实践中,一直将病人作为治疗的服从对象看待,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重病情时,首先考虑的是向患者家属交代,而对患者本人保密[3]。

1.1.3告知方式不明确医疗知情同意告知一般分为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哪些内容可以口头告知,哪些应该书面告知,哪些不需要告知,目前各个医院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而且在告知时很多医生对告知内容和告知程度也把握不准,甚至不知道该告知什么。

1.2对知情同意书认识不到位及知情同意书作用缺陷

1.2.1对知情同意书认识不到位2002年9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的同意并签字”。据此,人们对知情同意通常有一个很大的误解,认为就是一张知情同意书和患者的签字,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被理解为只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即由当事人签字的书面同意书,也就是说,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等于知情同意。从行政的角度讲,同意书实际上是医院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的法定形式,医院如果不做是违法的,但是签署手术同意书并不能成为医疗事故侵权赔偿中医院的免责事由。相对应,患者签字也是行使自己知情同意权的一种法定形式[4]。

1.2.2同意书作用缺陷知情同意书的基本作用是防止医务人员滥用权力,限制医务人员对患者(或受试者)的支配力,给予患者(或受试者)在医疗(或试验)过程中的自,保护患者(或受试者)[5]。按理,医疗方案取得患者和其家属的认同支持,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协助治疗关系;患者明确医疗风险,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事实恰恰相反,《新条例》实施后,案例数量并没有因此减少[6]。医患关系发生了变化,绝大多数医患纠纷案的被告是医院;更有甚者,打杀医生,打击、报负医院。超过60%的医师对执业环境不满意,多数医师认为执业环境日趋恶化,医师处境日趋艰难;对自身权益担忧者高达被调查人数的74%以上[7]。为此,全社会要对知情同意书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不要夸大、曲解知情同意书的作用。

2完善知情同意的几点建议

2.1加强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正确理解知情同意认真学习《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法律、规章,加强普法力度,结合医疗纠纷的具体案例分析,正确理解《知情同意书》及一般性谈话记录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使医务人员认识到不认真、不及时、不规范记录在医疗纠纷中要承担法律责任。

2.2加强医学知识的学习要使患者和家属知情并同意,告知者自身必须熟悉各方面的知识信息。如果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就不可能对病情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因此,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熟悉专科常见病的主要症状、体征,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各种检查和治疗的不良反应。以便于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详尽的解释。

2.3提升沟通技巧增强沟通能力,掌握告知的技巧。不同的患者性格不同、所处环境不同、所受教育也不同,因此医务人员在告知时要掌握病情,保护患者隐私权,谈话签字要尊重患者的选择权,谈话时尽可能将操作、手术的必要性及风险讲清楚、透彻。要注意语言技巧,让患者及家属了解风险,最后让患者做出选择,履行签字手续。既不要为挽留患者接受治疗、手术而淡化操作、手术的风险和并发症,又要避免语言刺激让患者及其亲属产生紧张情绪[8]。对一个身患绝症的患者“实话实说”,虽然合法,但不合情。为尽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力争做到预先做好告知计划,选择合适的场合,留有余地,并尽可能给予希望,但绝不欺骗病人,必要时可分段告知[9]。

2.4明确告知主体和告知对象知情同意的告知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亲自告知,主动与病人沟通,将风险、危险、利弊和治疗方案,易发生的特殊危险及抢救预案等一一告知病人和家属。对于高风险的手术在告知的同时,应上报医务科备案。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知情同意权的主体应该是患者本人,因此,当不存在“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况时,医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明确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体是患者本人,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由他人行使。

2.5规范告知方式应根据患者病情及病情需要,适当的选取告知方式,可选择方式有: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书面告知的形式应统一要求,哪些内容需要告知,以及应告知到何种程度均应进行统一规范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口头告知时应注意措辞,根据患者的文化背景应用恰当的沟通方式。同时由于医患双方当初动态的谈话不能再现,而谈话记录则可以认定为医患之间谈话的静态留存,对于需要进行书面告知的情况,医疗机构要制订符合法律的谈话文书,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签字者必须是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并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签字手续必须在双方目视下进行[12]。

3总结

第4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关键词:护理风险; 护理质量;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526(2012)12-0473-01

1 前言

随着《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意识和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在诊疗过程中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工作由于其技术性、服务性和复杂性都很强,易发生护患纠纷,护理风险较高。同时,消化内科部分疾病存在传染性、病情复杂和病程漫长等特点,如何使护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程度,保障患者及护理人员的安全,已成为消化内科护理管理的重点。本研究分析消化内科护理风险因素,寻找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观察其护理效果,现报道如下。

2 资料与方法

(1)临床资料回顾性分析本院消化内科2008年10月-2011年10月的护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各种护理事故的发生次数及其原因,设为对照组;统计2008年10月-2011年10月各种护理事故的发生次数及其原因,设为观察组。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方法统计风险分类中各类风险在两组别中的发生次数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常见的护理事故发生原因包括护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护理制度不健全、护理人员思想不重视、入院宣教不到位、护理人员不足、滥用药物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垃圾处理不当、针刺伤。

(3) 风险分类消化内科护理事故主要包括医院感染、延误抢救时间、护患矛盾、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护理人员发生感染。

(4) 统计学方法本次研究所得数据均使用SPSS16.0统计软件处理。

3 结果

两组护理事故分布及其原因分析对比见表1。

4 护理风险因素分析与防范

面对医院消化科的新态势,医护人员既担负着疾病防治的重任,也面临职业暴露的高风险,为促进全院医护人员对疾病流行态势的认识,提高职业安全防护意识,远离职业暴露,共筑医疗护理安全 。

(1)加强法律和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医疗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种法规,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医疗护理人员要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铭记“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有效地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规范、约束各项医护活动以达到预防风险事件、实施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如:危重病人护送、检查、登记、告知、沟通制;危重病人转送、签字、报告制;急救技术操作实施告知制。对各种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及时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目的、适应证、禁忌证,对可能发生的问题、相关的处理技巧和注意事项必须明确,同时,使病人和家属明白各种操作和检查等。

(3) 提高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医疗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培养,除具备一般的基本素质外,还应通过多种形式训练急救硬功,加强业务学习。培养和造就技术过硬、反应迅速的高素质医疗护理人员是保证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前提,也是防范医疗护理纠纷事故的基础。

第5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关键词】 临床带教;法律意识;护理纠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和全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在医疗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法律的事件发生。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全国开始实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投诉和诉诸法律的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肿瘤科患者具有急、危、重的特点,救治工作繁忙,潜在的护理安全问题也相应增多,对护理带教工作有较高要求。因此怎样处理护理临床教学与患者的权益问题,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增强带教教师法律意识及综合素质的培养

1.1 加强带教老师法律知识培训 护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护士每天的护理行为都涉及到法,临床教学也不例外。在对带教老师的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对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进行培训,还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应要求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方法》、《护理基本技术与管理规范》、《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经常组织学习医疗护理纠纷的具体案例,不断强化护理人员法制观念,使护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能分清法与不法的界限,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护理纠纷,临床带教老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学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教学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1.2 注意带教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培养

护理学科的不断发展,使得一次性学历教育远远不能满足护理及带教工作的需要。各级带教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对专科疾病的治疗、护理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除了拥有过硬的护理技术,还要有一颗乐于奉献、愿意为患者服务的爱心,多做换位思考才能有效地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1.3 带教教师与患者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良好护患关系的建立可以使患者更愿意配合护理带教工作,有效减少带教中的护理纠纷。因此进行各种教学活动应事先征得患者同意,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告知教学目的、参加人数、需要时间以及可能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和麻烦,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1.4 加强临床见习的风险管理

护理工作具有工作环节多、操作多、交接多、技术性强、服务要求细、时间连续性强等特点。因此,带教老师对护生的操作能力要有一个大概的评估,从教学目标与患者情况两方面考虑选择病例,以规避风险,并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此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有风险管理补救措施,一旦操作失败,立即向患者表示道歉,并由带教老师来完成该项操作,以免增加患者的痛苦。

1.5 完善护生请假制度

实习期间护生因不同原因请假时,应要求护生在医院统一制度的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时间以及回医院时间。假期毕应及时到护理部或总带教老师处报到销假。请假制度的完善使护生在实习期间请假频率较往届大大下降,这样既有利于实习工作的总体管理,又有利于护生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新的知识。

2 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

2.1 加强岗前培训教育

现代医患关系既不是一般的消费关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际关系,其广泛涉及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在为期1年的临床实习之前,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从而帮助护生充分认识目前严峻的医疗形势。可以通过讲座、示范等形式进行医疗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医患沟通技巧、医疗法律及医疗纠纷的防范等医疗安全教育,使学生认清医疗形势,强化医疗法制观念,培养她们爱岗敬业,尽职慎独,加强工作责任心,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实习护士的转换,适应临床工作和学习,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2.2 帮助护生明确法律保护患者的各项权益 患者来医院就医,应享有以下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复印病历权等。护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认识患者享有的权利,并从患者的角度和利益方面努力维护好患者的权利,尤其对于那些具有独立性格而且情绪不稳定的患者,要能容忍和接受患者的个性习惯,学会对患者的感受非常敏感,使患者感到被理解和支持,并获得患者的信任。

2.3 指导学生护理文书的书写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医疗文书的质量往往会影响到医疗纠纷的结果。因此,在学生的实践过程中带教老师利用空余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让学生感受到自身与法律的关联,体会到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让学生反复练习护理文书的书写,严格把关,坚持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强调医疗文书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2.4 带教中贯穿法律知识教育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带教老师要善于发现护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让学生明白各种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都是经验积累的结果。并且要培养他们诚实的品格,发现差错要及时报告教育,以便及时处理,绝对不能隐瞒,以免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对已发生的错误行为要采取个别或小组讨论的方式与护生共同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使护生能够在学习知识和技术时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护理行为,培养依法办事的方式和行为习惯,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

3 小结

当代护理人员要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满足患者不断提高的健康需要,就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既维护了患者的权利,又保护了护理人员自身权利。提升临床带教老师及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使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安全进行。所以将法律教育贯穿其中,是圆满、顺利地完成带教工作,确保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

参考文献

1 苏兰若,谢淑娟.1028份护理记录中相关法律性问题的分析与对策.中华护理杂志,2004,39(9):688.

第6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摘要】目的:研究我院妇产科护理纠纷发生率的变化规律,总结防范护理纠纷发生的经验与对策。方法:采用我院近5年护理部制定的纠纷接待处理登记卡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我院妇产科病房近5年平均护理纠纷发生率为0.25%,从2004年0.63%分年度直线下降至2008年的0.09%(χ2=16.003,P

【关键词】护理纠纷;变化趋势;研究

A research into the changing trend of dissension rate about medical care in the maternity department.He Shunhong,Wang Ling,Gong Xiaoyan,et al.(Fuling health center for women and children,Chongqing 408000)

【Abstract】Objective:Studying the changing rule of dissension rate about medical care in our maternity department,summarizing an experience and measure to keep dissensions of medical care away.Methods:Analyzing the register cards collected by dissension reception and disposal,established by our maternity wards for about 5 years.Results:The avenge dissension rate of medical care in our maternity wards for about 5 years is 0.25 percent,sharply dropped year after year from 0.63 percent in 2004 to 0.09 pereent in 2008 (χ2=16.003,P

【Key Words】Medical care dissension;Transformation trend;Research

随着“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完善,人们对健康权利重视程度的提高,致使人们对医疗护理需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当期望值达不到患方要求时,就容易产生医患纠纷。其中,因为护理原因导致的护理纠纷也有所增加。为此,笔者于2008年11月对我院近5年以来的妇产科病房护理纠纷发生率变化趋势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1.1.1 一般资料:我院妇产科病房2003年11月~2008年10月共发生护理纠纷28起。

1.1.2 资料来源:由护理部记录的“护理纠纷接待处理登记卡”,登记卡内容包括:投诉人一般情况、投诉时间、投诉地点、投诉内容、本院调查结论、处理结果、应吸取的教训、结案时间。

1.1.3 护理纠纷的评定标准:护理纠纷指护患双方因护理服务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包括:①护患双方因护理服务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后果而引起的争论和争议;②护患双方对护理后果、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案认识上的误差而产生的纠纷;③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机构护理期望值过高;④由于护理人员护理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患者出现诊病延期或痛苦增多。双方围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而如何处理发生分歧和纠纷,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部门出面解决的事件。

1.2 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通过查阅护理部2003年11月~2008年10月存档的“护理纠纷接待处理登记卡”的有效案例处理结果,用联想台式SPSS12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与研究。

2 结果

2.1 我院妇产科病房近5年护理纠纷发生率比较情况(见表1)。

从表1看出:我院妇产科病房近5年平均护理纠纷发生率为0.25%,本组护理纠纷发生率下降差异有显著意义(χ2=16.003,P

2.2 我院妇产科病房近5年护理纠纷发生率变化趋势,见图1。

从图1看出:我院妇产科病房护理纠纷发生率从2004年的0.63%直线下降至2006年0.18%,但到2007~2008年下降速度变慢,说明我院妇产科护理纠纷发生率下降已进入“瓶颈期”,继续下降的难度增大。

3 讨论

3.1 我院妇产科病房护理纠纷发生率变化规律:本资料结果分析研究表明:我院妇产科病房的护理纠纷发生率从2004年的0.63%下降至2008年的0.09%,P

3.2 我院护理纠纷防范的成绩与经验

3.2.1 以“创建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为契机:我院从2004年开始创建重庆市示范妇幼保健院,认真扎实的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于2006年顺利通过重庆市卫生局组织的市级专家组评审,并一直巩固创建成功的市级示范妇幼保健院成果至今,护理纠纷由2004年的0.63%下降至2006年的0.18%,杜绝了护理事故的发生。

3.2.2 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主题:5年来,深入扎实的开展“在院管理年活动”,医院投入1000多万元加强硬件建设,切底改变了医院病房环境,方便就医,使住院病人感到安全、舒适。

3.2.3 抓医疗护理质量:长期以来,以医疗护理质量为主题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活动的开展,强化细节,重视环节,价格合理,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3.2.4 抓转变观念和服务模式:每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不断转变观念,转变服务模式,以人为本,把患者当熟人对待并落实在行动中。3.2.5 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各科认真学习安全目标责任书,对护理安全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3.2.6 牢固树立护理文书法律意识:在护理工作中,加强法律意识教育,牢固树立护理文书就是法律文书,必须严谨求实,不得违规。

3.2.7 加强“三基”培训:每月加强“三基”训练,对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三基”学习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必须补考,并列入月考核扣分,各年度护理成绩考核进入本人专业技术档案。

3.2.8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每年都采取派部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或参加市级、全国性的短期培训、学术会,努力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3.2.9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近几年来,我院设立了安全保卫科,加强全院对提高防范纠纷的意识,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纠纷的防范和处理能力。

3.3 今后防范护理纠纷的对策思考:由于继续下降护理纠纷的难度增大,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如下继续下降我院妇产科护理纠纷的对策:

3.3.1 加强妇产科护理人员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及我院“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妇产科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和护理文书中的法律意识。

3.3.2 合理调配妇产科病房各楼层各岗位的护理人员和力量,进一步平衡各楼层的护理质量和沟通技巧,做到人尽其用。

3.3.3 妇产科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使每个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强化细节,注重环节质量”。

3.3.4 对可能出现护理纠纷的苗头问题或已出现护理问题的不满投诉引起科室的每位人员的高度重视,提前将护理纠纷消灭在萌芽之前。

3.3.5 对出现无经济补偿的护理纠纷时,尽可能想法解决终止纠纷,使其不致向需补偿经济方向发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更大的纠纷。

总之,今后我院对护理纠纷的防范工作,一是院方必须认真分析目前我院防范护理纠纷处于“瓶颈期”的特点,举全院之力,引起高度重视,全院职工特别是护理人员应在吸取现有的防范护理纠纷经验的基础上,尤其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时的语言艺术[2],注意改善护理人员的心智模式,树立新的观念[3],在进一步借鉴国内刘卫星报告的急诊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4]、黄丽红关于有效实施护患沟通的条件[5]、翁小杰总结的利用护理投诉的信息资源,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预防护理纠纷发生[6]等防范护理纠纷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出适合我院新形势下防范妇产科护理纠纷行之有效的具体的防范细节。

【参考文献】

[1] 邓爱平.谈当前医患关系的特点及对策.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07,2(13):45.

[2] 张文,施榕,李晓娥等.医德心理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1998:123~128.

[3] 刘莹,徐连文,代玉红.探索护理文化构建学习型护理团队.中国医院,2008,1(12):54~55.

[4] 刘卫星.急诊护患纠纷原因及防范对策.当代护士,2007,7:90~92.

[5] 黄丽红.护理人员对护患沟通认知现状及实施需求的调查分析.护理研究,2008,8:2088.

[6] 翁小杰.从护理投诉谈加强护理管理.护理管理杂志,2005,11(5):46.

第7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1护理安全隐患

1.1责任感缺失。护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是导致护理工作出错的主要原因之一。(1)一方面是护理人员自身责任心不强、工作情绪不高,或者没有按照相关规范执行;另一方面是工作量大,很多护理人员都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导致身心疲惫,有些甚至会产生厌烦情绪,在护理过程中缺乏同情心和爱心,或者擅自离岗、玩忽职守,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1.2法律知识的缺乏或法律意识淡薄。护理人员在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忽视了产妇的知情权,不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随便谈论患者婚姻、非法生育、未婚先孕等而造成護患纠纷的发生。

1.3缺少沟通意识和沟通技巧。许多护士仅仅是机械地进行护理工作,仅是把医院安排的任务、上下班时间作为工作的中心,而没有把病人作为工作的中心,这样就忽视了病人的感受。许多护士年龄比较小,社会经验少,缺乏有效地与病人沟通的技巧,对于一些关键性的内容不能够完善的表达出来;由于护士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不能够活学活用,导致态度生硬,容易引发家属以及患者的反感。

1.4业务技能水平有限。有些新进护理人员临床经验不足,可能出现病情观察不够及时、病情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在实施技能操作时出现不足的可能性更高,给护理安全带来潜在威胁。特别是当前,患者对护理服务期望值提高,同时新技术与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对护理人员也产生了一定的压力.增加了护理风险.对护理安全也产生了威胁。另外,由于新药品种多、更新快,护士对药品的药理作用、用法.注意事项不熟悉,容易出现用药失误。

1.5制度执行不规范。由于没有严格的执行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操作程

序,以致一些不合理、不合程序的操作就有能引发医疗事故。对此,在防范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先从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做起。(2)

2防范措施

2.1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护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增强责任意识,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护理差错,保障护理安全。护理人员应该在护理过程中注重细节,及时更新自己的护理理念,在护理过程中以患者为中心,保证护理安全,降低护理失误发生率,不断增强护理质量。

2.2提高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的学习。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要维护护患之间的合法权益、医院的正当权利,护理人员必须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法律知识培训的重点。护理管理部门和护士长应分批次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母婴保健法》等法律知识及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职责,通过学习培训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3增加和患者的交流沟通。护理人员应该培养自己的服务意识,在与患者沟通和接触过程中注意自己的言行,学习和掌握沟通技巧,提高自己语言的艺术性,多给患者一些鼓励和安慰。不仅得到病人和家属的配合、理解。并能使之产生安全感、信任感,融洽护患之间的关系,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2.4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完善岗前培训、岗位强化培训及业务学习制度,定期进行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鼓励年轻护士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撰写论文,参加学术交流,外出进修学习,获得国内外先进护理新知识、新动态、新观念。

2.5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要求每位护士严格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知识、急救技术等的培训、考核,锻炼和提高护理队伍的急救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

第8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本文从临床的角度,剖析护患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就如何强化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防范纠纷的发生,保证护理安全提出相应的措施。

1 纠纷发生的原因

1.1 护士的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医疗规章制度没有引起护理人员的足够重视,护理人员往往只注意业务的钻研,而忽视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忽略了患者对治疗、费用知情权的要求,忽略了医护工作的契约性和社会制约性,不自觉的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1.2 业务技术不精 、责任心不强:在执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图省事方便、不按规章制度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隐患的根源。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年资低,经验不足,技术不熟练,专业知识缺乏,甚至在用药物治疗中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病情的发展缺乏预见性、主动性,工作中情绪不稳定,对病人漠不关心,语言生、冷、硬、顶等服务态度不好均是引发病人投诉的原因。

1.3 护患沟通缺乏:医疗纠纷的产生往往是一系列因素引发的结果。而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桥梁。护士与患者接触最多,在与患者接触中,如果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态度冷漠,语言简单,解释不到位,如入院时护士不热情接待、就医过程不顺利、高额的医疗费用、患者家属发现输液完了未及时更换,以致回血堵塞针头而需重新穿刺,护理操作前不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家属疑心重重。

1.4 记录不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有权获得记录其客观疾病状况相关的病历资料[1]。其中与护理有关的有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入院评估单,而护理记录目前尚缺乏统一标准,护士在书写过程中有一定的困难,常因记录不当引发纠纷。如记录内容不具体、准确、及时、客观,重点不突出,甚至前后不呼应,医护记录不一致等。

1.5 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随着各种新技术、新仪器、新药品的不断引进,对疾病治疗起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向患者催交款是护士的任务,患者对收费不满或存在疑虑时,把怨气向护士发泄。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促使护理工作者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定时组织科室护士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的实际案例,结合临床工作讨论和分析科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把好低年资护士、进修护士、实习护士的统一岗前教育培训,从职业道德入手,提高护理人员的自律能力和守法的自觉性,设立缺陷登记本,以制度、规范约束护理行为。建立风险告知制度,将护理中高风险的项目归类成册,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告知患者,以取得其理解配合。

2.2 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程: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等都是保证护理安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护理工作者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完善形成的,是减少纠纷的关键环节,每一项都有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是应当遵循的准则。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还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精神,严格完成每一次护理操作,遵守每一项操作规程,在治疗过程中切记五个不可;(1)不可随意减化操作程序;(2)不可存在丝毫侥幸心理;(3)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4)不可凭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5)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

2.3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护士综合素质:随着医疗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对护士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就越高。一个护士的专业知识与相关知识掌握得越深广,技术才能的能量储备就越雄厚,素质就越高,越能更多地看到问题的本质和全局[2]。调查发现临床经验丰富、素质高、能力强的护士护理投诉明显减少。因此,要加强年轻护士的培训,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能,熟悉抢救器械的使用和掌握抢救流程,才能在繁忙工作中镇定自如,防止忙乱出错。

2.4 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良好的沟通是做好一切护理工作的基础。护士要掌握语言沟通技巧,注意礼仪修养,做到形象稳重,态度热情,解释耐心,宣教到位,以此缩短护患的距离,建立互信制度。一旦出现矛盾,要认真听取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理解和谅解,化解矛盾。

2.5 强化护理管理系统、完善监控手段:形成护理人人参与的质控网络,落实各级检查,是防止护理纠纷发生的最有效措施之一。护理工作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相结合的工作,部分工作有很大的重复性,要求护理管理者必须理顺管理思路,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管理,积极引入机制,具体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讲评,奖惩分明,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同时注意合理排班,以老带新,创造一个轻松愉快的人际关系,使每个护士均能保持最佳的心理状态出现在患者面前,真正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护理纠纷的发生。

2.6 规范护理记录,防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事诉讼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护理人员敲响了警钟。护理记录是患者就医期间全过程的原始记载,是医疗机构最重要的档案。必须充分认识到因病历缺陷或丢失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护理病历的记录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客观的书写,注意医护记录的一致性,以保证护理行为的真实性、严肃性。加强质控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而确保护理病历的质量。

2.7 公开收费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患者入院时护士应说明大概费用,让其心中有数。贵重药品或费用高的检查要事先向患者讲明,征求患者意见。及时将费用清单发到患者的手中,切忌乱收费,患者有疑问时需耐心解释,使患者明明白白治病。

参考文献:

[1] 黄荔红,林 丹.加强安全护理管理预防护理纠纷[J].杂志,

2002,19(2):41.

[2] 席玉华.15起急诊护理纠纷原因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1):

42.

[3] 周立宁.营造安全文化 防范差错事故[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1.

第9篇:医疗事故处理技巧范文

【关键词】产科护理;不安全因素;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3.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171-01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护理工作关系到患者的安康及治疗效果,而产科护理工作者,尤其是助产士,是一个在特殊环境中从事护理专业的群体,其护理工作关系母婴生命的健康,甚至影响了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因此,重新审视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和预防措施,对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我院产科临床护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防范对策。

1产科护理的不安全因素

1.1护理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1.1.1护理人员素质欠缺。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规章制度不严,语言修养差,护患沟通不充分,服务意识较差等。

1.1.2专科技术操作等问题导致母婴意外创伤。一是多数人认为分娩是正常生理现象,在就医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产妇和家属均无思想准备,无法接受现实,情绪失控,发生纠纷。二是产科意外来势凶猛,后果严重,有时造成的远期后果不可弥补。

1.1.3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护理文书书写 产科病历中,护理记录表格填写较多,会出现护理记录不真实或忽视非操作性记录。如宣教、告知性护理措施等无记录、前后护理记录不符或与病程记录不一致,甚至个别提前写病情记录及交班报告,缺乏实事求是的慎独精神,使护理记录失去真实意义。

1.1.4护患间缺乏有效沟通 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部分人员缺乏与孕产妇和家属的沟通技巧和方法,对孕产妇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回答简单、生硬,引起家属的反感,同时对孕产妇在分娩过程的疼痛、焦虑、恐惧等未能及时给予心理疏导、指导和人文关怀,使其不满而遭投诉。

1.2孕产妇的不安全因素:(1)孕产妇的心理障碍导致不安全的行为,如产后抑郁症、新生儿性别歧视带来的失落感、自杀或产妇行为威胁到新生儿等;(2)孕产妇及家属的医从性不够导致护患间不配合,如孕产妇自行外出、回家等。

1.3硬件设施的不安全因素:由于孕妇大腹便便,行动变得相对迟钝、缓慢,应急能力差而易发生各种意外情况。如浴室内缺少扶手,地面过滑、地上有水或鞋子无防滑垫时均易滑倒,所有这些在设施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都是护理工作中要关心并引起重视的。监护设备故障可以导致判断失误,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新生儿需要抢救时,因抢救用物不全,延误抢救时机,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2助产工作中不安全因素的应对措施

2.1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记录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诉诸于法律。产科属高危专业,应突出安全管理概念。因此,医院应经常组织助产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知识,结合典型的纠纷事例开展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明确了护理记录的法律效率。医院为适应新的医疗法规的要求,从法律角度重视规范的护理记录,特别是直接记录分娩过程的产程观察及分娩记录产程图以及有家属签字的阴道助产同意书、难产处理知情书等。强调助产士书写病历要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纪录的连续性,前后不矛盾,不伪造、不涂改,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同时妥善保管产科病历,以备举证。

2.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依德管理 加强医疗道德建设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必要举措[8]。助产工作单独操作机会多,技术性强,责任重大,涉及母子两个生命的安全。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医德和高度责任感,才能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以最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孕产妇。我院经常利用各种会议、查房、讲座、质量分析会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助产教育。利用好的典型广泛宣传,分析纠纷事例敲警钟。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了助产人员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观念,使每一个助产士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了产妇及其家属的满意度[9]。

2.3加强护患间沟通交流,消除纠纷隐患 护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赖于患者和家属的配合和支持,若有产妇缺乏对分娩的正确认识,心理承受力差,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心理障碍,而导致人为的护理不安全或产科并发症等。我院是一所专科医院,年分娩量达4 000例以上,有时因护患沟通不到位而发生纠纷,针对此不安全因素,我院产科加强了管理,规范产前、产时宣教,要求护士及助产士在熟练掌握业务技术的基础上,同时掌握一定技术的沟通技巧和交流能力。对孕产妇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释、宣教,诚恳地回答问题,特别是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的疼痛、焦虑、恐惧等情况,要给予人文的关怀和心理疏导及耐心的指导,以解除产妇及家属的紧张情绪,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和意外事件。

2.4重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的进步、围产医学的发展以及人们对母婴安全期望的提高,安全助产,减少产科医疗护理纠纷已成为各基层医院产科的工作宗旨。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心理护理已成为现代医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重视产妇精神心理因素对产程的影响已成为助产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知识不足,加强对助产人员心理知识水平和健康教育能力的培养;根据专科特点制定标准的健康教育内容并成册;对产妇进行健康知识宣教和产时指导;允许产妇丈夫、家人或有经验人员陪伴分娩。临床实践证明陪伴分娩能降低剖宫产率,减少产科干预率,使顺产率提高,从而大大减少产伤纠纷的发生。这些措施即使产妇在心理上和生理上得到了良好的照顾,又使助产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提高。

总之,妇产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妇产科护士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沟通技巧,要有高度的责任心、高尚的医德,要有精湛的专科技能、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判断思维能力,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并能运用其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把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患者及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陈筠,杨辉,王宝珠.临床护理告知程序[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