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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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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法

第1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关键词: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一、企业合同经济风险的意义

企业合同经济风险的意义就是,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例如,政治变化,市场变化,经济变化等因素。)不同于企业本身的一些不守信行为或者企业本身某些专权的行为,最终发生的纠纷,企业经济合同就是为解决这些纠纷,避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恶劣后果。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关乎着国民经济。企业合同是约束企业的最佳手段,增强企业合同经济管理,既能够有效的防范合同经济法律纠纷问题,又能够最大质量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企业的合理权和合法权。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不仅仅能够控制企业的损失,还对企业的发展和促进起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合同纠纷不单单只是简单的经济纠纷,企业的合同纠纷对企业的项目进行,形象、信誉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企业经济合同风险防范是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步骤,企业应当成立相应部门,从源头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三、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经济合同是属于文字类,中华文化博大精深[1],一个词放在不同地方有些不同解释,法律合同更是要仔细审核,或许仅仅一字之差就能让企业遭受巨额损失。企业可以根据以下几点来防范企业经济合同风险。

(一)事前防范

1、对合同的仔细检查核对。对法人的检查,可根据对方提供的材料,到工商部门去验证核实有关证照,不可大意,更不可仅仅听信对方的一面之词。2、小型企业具有独立营业执照,却不符合工商局对法人的规定,此类问题可以继续签署合同,但需要双方上级进行到场监督。3、小型企业不具有独立营业执照,不管是上级或是任何部门所签署的合同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4、确定法人准确无误之后,还要注意核实法人的运营范围,不可有违反运营规定的行为出现。5、检查核实对方资信问题,对方居住地址以及常去地址调查,对方对于合同的理解性检查。6、法人除企业外的净资产核实,银行帐户流动资金调查,确保项目出现问题法人具有资金流动。7、对于对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企业盈利,企业业绩,企业履约等等。

(二)事中控制

1、签订书面纸质合同,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很多行业已经信息化,为了节省不必要的麻烦,合同也出来了电子合同,但在法律层面来讲,电子合同并不具备法律保护,书面纸质合同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对后期的法律纠纷更方便举证。2、合同格式要规范,文字要用合同规定文字。语言表达要清晰,完整,没有歧义冲突。确保对方理解合同内容,避免出现合同盲区。3、合同内容要规范合法,条款要完善明了,具有可取证性。要避免的是违约条款和争议处理这两块,违约条款一定的处理方法一定要写在合同当中,决不可口头商定,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核实违约条款之后才打印合同,避免纠纷引起后续问题。4、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有“免除”“解除”“义务”等词,如若有,一定要注意其对应的条款,仔细阅读。确保合同条款对于双方而言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偏向于任意一方。5、留意合同法人代表同合同签署人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签署人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和签署权限,授权委托书要同合同一起保存,要有相应的签字和公章加盖。6、合同签署成功后,双方企业应该成立小组,专门负责合同后续跟进,做好监督工作。成立小组可以更方便,及时的发现合同实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应的防范。7、合同实行中不论是保管还是搜集,都要求必须是完好无损的材料,实行过程中若是之前商定的内容发生变化,要及时补充相应内容的协议,并作为附件同合同一起保管。8、留意传真,邮件。避免竞争对手恶意中伤,双方邮件传真往来,都必须盖上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才视为有效。

(三)事后弥补

计划赶不上变化,合同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后期合同风险处理可考查以下几点。1、对于合同条款需要更改的情况下,必须是双方法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进行更改,若是合同变卦,需要签署书面变卦协议,对于变卦的内容必须清楚明了的进行书面表达。2、法人代表某一方进行债务延迟,造成项目无法继续推行,另一方法人应该在合理范围及期限内行驶权益,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3、在法律的层面上,双方商定解除合同时,行驶解除合同权益的一方必须通知另一方到场,签订想换协议,并对合同解除的后续事情进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双方签字。

四、合同法律问题有效处置方法

发生合同法律问题纠纷时,双方法人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合同交予律师解决,用法律来解决合同纠纷,在提交诉讼时,要留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合同的法人在提交诉讼前应该注意合同上规定的诉讼有效期,损失在诉讼有效期之后上诉也不具备法律效益、若未过诉讼有效期,法人一定要抓紧时间上诉,避免时间问题失去胜诉权。(二)法人要明白合同中是否有诉讼管辖条款,没有的情况下,被告则需要在居住地或者合同实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案件,法人应该在被告的管辖法院提交诉讼。(三)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对于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该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能申请诉讼保全。损失最终结果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败诉,该方需要承担被告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赔偿。(四)如果双方达成了协议,法院的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若不然,法院有权进行强迫执行。对于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天或者十五天内进行上诉,二审结果下来,当事人就必须执行。

五、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前文讲解合同风险以及风险处理措施,下面列举几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一)采用书面纸质合同,内容要明确有效,合同中要有纠纷解决的有效约定,双方法人、律师必须到场。(二)合同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地方必须进行清晰的签字盖章,若有模糊或者错误的情况必须重新拟定合同。(三)合同页数超过两页以上时,应当防止任意一方随意变更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对于合同内容双方律师必须认真审核。(四)若是多页合同,每一页都必须签字盖章,最后还应该盖骑缝章,做好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后续合同纠纷。(五)合同文本若要修改其内容的情况下,应该告知对方,在取得双方的同意之后,才可更改内容,后期签字的情况下,双方应该在修改地方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这样的修改才具备法律性。

六、结语

第2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一、分析高校经济合同的差异

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在法律方面与其它任何主体都担任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从其自身性质、合同内容以及签订程序上来看,与其它主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一)合同主体差异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的主体自然是参与校方。学校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从事教育、教研工作,与其它主体相比,高校参与社会市场行为,主要是为了学校教育、教研工作的开展,其参与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它并不需要得到实质性的经济收入,只要存在于学校教育、教研工作有利的因素,高校都会去参与,如建立校企科研项目等。

(二)经济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社会团体,如企业,他们参与市场行为一定是带有盈利目的的,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高校参与市场活动,则需要能够推动高校学科建设、教学发展、公共服务发展。因此,在合同内容上,其它社会团体几乎会涵盖一些资金注入与利益分配项目,而在高校经济合同当中,有时是不包含这些内容的。

(三)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的差异

高校与合作方签订经济合同,会派遣校方的法人代表与对方进行签约,签约名义则使用学校的名义进行,这就区别于社会上某些以个人名义参与市场活动、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

二、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文所讲述的高校经济合同差异及其自身的管理行为,造成了其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下文,笔者举例其中的三项问题进行说明。

(一)合同管理机构的缺失

我国高校所设立的所有部门几乎都是与教育有关的部门,从高校开始参与市场行为以来,就很少有学校设立专业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众多的经济工作、合作管理等工作几乎都是交由学校具备经济管理和公关管理能力的人才进行,这些人往往又担任着学校其它教育工作,多年未从事此类工作,生疏是在所难免的。这就造成高校经济合同缺少专业人士管理,尤其缺少具备法律知识人才的管理。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高校经济合同订立不规范,不仅仅表现在内容上,最终为突出的问题是其在法律条款方面的不规范与缺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个人或团体独享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如果高校经济合同要作用于高校,就必须以学校的名义,派遣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进行合同签订,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高校所派遣的合同签订人并非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除此之外,高校经济合同的很多内容都存在法律漏洞,未经专业法律人士查看认准。

(三)对于合同条约履行监督的缺失

高校日常教育工作纷繁复杂,在与合作对象签订合同以后,几乎是没有时间监督自身以及合作方对合同的履行。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拆分出专业监督合同履行的机构,校方对合同履行也并不重视,由于很多的合同并不具有经济的迫切性,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合同履行的早晚。

三、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策略

根据高校经济合同的特点及其合同管理漏洞分析,笔者在法治视域背景下,提出了以下几点经济合同管理策略: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在参与市场行为时,虽然承担了复杂繁重的教育工作,但是既然决定借助外力推动学校教育发展,就应当好好的利用起这样的资源。所以,高校出击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根据高校发展需求和运行特点,从法律人才的引进入手,建立经济合同签约前准备工作规范、合同签约标准以及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才能够进一步减少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漏洞,切实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专业管理机构,并协同学校其它各单位共同管理

专业管理机构专职管理经济合同签订的一切事宜,并协商洽谈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顾问与公关管理,它是完善高校经济合同法制管理的必要手段。专业管理机构的建立需要学校对外引进人才,或者是与社会法律机构进行合作,解决合同签订的法律问题,另外,还应从校园内部抽调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参与经济合同的法律管理工作。使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与在校其它单位共同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目的就在于让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的发挥经济合同管理对教育工作的推动和辅助作用,这同时也是学校参与市场行为的根本目的。

(三)开展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了解校方教育工作,同时具备合同管理素质的人才。培养这类管理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高校内部挑选人才进行培养。校方管理人员应当挑选有意向并适合于这项工作的在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可以使用进修、留学、讲座、上培训班的方式进行培养,还可以将培养对象输送到企业当中进行实践培养,提升其法律意识,稳固其法律基础。

四、结束语

第3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关键词:合同 合同法 市场经济 作用

一、合同、合同法的概念、适应范围和基本原则

明确合同及合同法的概念有利于深度了解它们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

1.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这些法律特征也就构成了合同法。下面简要说明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主要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3)合同是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2.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的概念其实很简单,它是一部法律,用来调整和谐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关系的一部法律,它主要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有效和无效及合同的履行、解除、变更、保全、违反合同的责任义务进行规范约束。

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适用于两个或多个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义务关系的相互协议;(2)合同法适合使用的合同是各类民事主体订立的民事合同,这类合同要求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署,如果在被动强迫下订立则无效。(3)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很广泛,包括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等协议、从这里可以看出合同法不适用于那些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所签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不能用合同法来规范约束的关系

(1)政府部门依法执行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类活动,就不属于民事关系,它属于行政管理关系,要用于政府部门有关的行政管理法律来调整;(2)法人或者组织内部的相互管理关系,因为其属于公司、企业内部的矛盾,不属于合同法应有的范围,所以不适用合同法;(3)属于家庭内部的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也不适合用合同法来调整,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有特殊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调整。

5.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够更好、更灵活的运用合同法,避免因错误的理解而造成法律上的纠纷。以下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的原则。《合同法》第3条明确指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2)以公平、公正、诚实为原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的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力义务。”来了解。(3)还应当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基本原则可以从《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得出。(4)依据法律而拟定、签署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经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合同法最基本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从而对探讨合同法在当代经济体系中的作用更加有利。

二、中国当代的经济形势

据笔者多年研究调查和分析,据说当代很多人不看好中国目前的经济形势,甚至有一定的误解和误区。大多数人认为中国经济市场中的泡沫太多,前期的发展太快,而后期的经济增长过于平缓,甚至有下滑的趋势,认为中国的经济开始走向衰退的道路,国民生产总值与实际的人民收入相差较大,不符合人民心目中的期望而不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有的人甚至还产生了消极的想法。在下面的研究讨论中,笔者会分析目前中国的形势及对误区的纠正。

1.过去几十年的经济飞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经济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投资建设带动,在沿海地带的外汇及内地的房地产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等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2.由于世界经济的缓慢和外贸出口率的降低对世界各大国家的经济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中国的资本投入与国民生产总值是同步增加的,所以对中国所产生的创伤较其他国家较小。3.目前,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就进入了衰退期,而是,国家对目前的经济形势进行一定的调衡,这种调整需要一定的磨合期,使中国的经济平稳的发展,减小城乡差距,真正达到共同富裕的阶段。4.加大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就业保持稳定的增长,工人是企业发展最大的支柱,有足够的工人,才有足够的产品和利益。

由于过去中国的经济发展过快,导致现在经济体系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矛盾和困难,发展过快,经济基础得不到时间稳固,给小企业的发展增加了一定的困难。这个是经济改革中势必会产生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可避免,中国经济要改革成功就一定要跨过这个坎。

三、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当代市场经济基本的法则之一,关联着我国市场经济提的形成。在人类很早以前的发展中,奴隶制度国家的出现,对原始习惯提出法律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打破了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之间的界限隔阂,增加了交易的成本和交易的成功率,使交易越来越普通、平凡。研究历史轨迹,通过法律和文化经济的交错发展可以看出法律与市场、经济、商业都是交织相错的,它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共同发展,一方面的进步势必会造成另一方面的进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变得越来越大,各种事物都将可能变成商品,范围越来越大企业由于生意的拓展而需要签订的合同也变得多了起来,其内容也变得丰富起来,对合同条款的要求和格式也越来越高,签约的程序和手段也变的规范得多,这都需要法律程序的约束和法律的保护。根据笔者的研究调查,主要总结出以下几点合同法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1.平衡协调作用是对经济法的有效运用,从全局出发,平和协调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各行业育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因素。对我国的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给予保护。并且市场主体进行了规范,给个行业个主体进行了规定,这有助于对市场的有效运转的提高,也可以保证市场的良性运转。给整个经济体系起掌控全局的作用,它为整个经济体系提供给了一种指引,给在经济体系中产生的活动提供了一种必要的保护。合同法以合同的形势在经济体系中出现,经济体系中活动的建立都是以合同的形势来表现的,民事当事人根据合同确定自己履行的义务以及享有的权利。2.合同法为民事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减少法律的纠纷,当个体产生合同的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给民事当事人一种经济财产的安全保障,在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中经常会产生法律的纠纷,大多数是因为合同而产生的,大部分当事人由于不了解合同法适用的范围或者细节而签订了错误的合同,有的甚至不签订纸质合同仅仅是定的口头协议,这就会在工程完工以后产生利益上的纠纷,合同可以给法律提供一种证据,保证了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企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促进作用。3.合同法最终会使经济趋向于统一化,世界在进步,人类也在进步,合同法也在若干年以后逐渐的更加完善、更加完美,适用性更加广泛,漏洞及缺陷也会越来越少,完善的合同法就促使了经济体系的统一化,统一的世界经济化体系把世界各地经济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促进各国经济的共同进步。

四、结语

合同法与经济的发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合同法调整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市场经济也补充着合同法,合同是两者间的枢纽。合同法明确提出了它的适用范围,从而节省了人们在草拟合约、交易谈判、组织经营、改革制度、维护治安、诉讼纠纷等方面所花费的成本。合同法也给予了一种人权保障,不论年龄,不论性别,在合同法的面前都是人人平等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给大家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合同法是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法律,熟悉了解合同法,可以减少经济利益上的纠纷。

参考文献:

[1]张建武,高松茂.《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9年02期

[2]吴宏洛.经济全球化下的中国劳资关系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

[3]邱友锋.新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用人决策、员工人力资本投资[D].复旦大学,2011

第4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1.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

法律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

要点详解:这段话中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所有权保留条款”。复习过程中,多数考生对第一个关键点容易一带而过,不加关注,但考试中命题概率很大;对于第二个关键点,多数考生想像不出“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具体形式,做有关案例题时想不到是在考查“所有权保留条款”,容易丢分。

[例1]乙向甲购买10台新型计算机,双方订立了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计算机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甲方交付时起转移

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D.如果双方约定,甲方先行交付计算机,在乙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该约定有效

[答案]BD。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标的物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法律规定:(1)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标的物的从物因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即从物有瑕疵的,买受人仅可解除与从物有关的合同部分。(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要点详解:对于标的物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一方面考生要注意通过想象例子的方式加深理解上述三个核心点,例如“主物与从物”,可以想像电视机与遥控器、杯子与杯盖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上述三个核心点虽然分别表述,但道理相通。

[例2]买卖合同中,下列当事人解除买卖合同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标的物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B.分批交付标的物,其中一批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但以后各批标的物的交付还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C.标的物为数物,只要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D.标的物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答案]BD。根据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所以A错。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只有在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所以C错。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标的物交付地点

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要点详解:考生要特别注意,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上述标的物交付地点的两个规则,如果当事人约定了交付地点,则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这是判断题中容易考查的对象。

2.标的物检验期间

法律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因出卖人的这种行为已属于欺诈行为。

要点详解:该法律规定中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怎样才算是“及时”检验,通知出卖人的“合理期间”如何把握等要看具体买卖合同的情况,尤其看标的物的性质而定,比如买卖的标的物是易腐商品,则“及时”检验意味着马上检验,通知出卖人的“合理期间”也是越短越好。但如果买卖的标的物是普通工矿产品,质量瑕疵往往短期内难以发现,则“及时”检验和通知出卖人的“合理期间”要另当别论。其次,要注意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例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A. 3个月 B. 2年C. 1年 D. 6个月

[答案]B。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1.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点详解: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与风险的承担可能并不一致,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即便是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同样也是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例4]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签订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约定乙公司于4月25日交付钢材,4月28日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该钢材的所有权转移给乙公司。后双方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各方的义务。根据规定,该钢材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的时间分别为( )。

A. 2010年4月23日和2010年4月25日

B. 2010年4月25日和2010年4月28日

C. 2010年4月28日和2010年4月25日

D. 2010年4月28日和2010年4月28日

[答案]C。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自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同中签订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该钢材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无论买卖合同中是否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此,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乙公司交付时。

2.法律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要点详解:关键词是“因买受人的原因”、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例5]甲、乙企业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 B、4月10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答案]B。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法律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要点详解:该法律规定的关键词是“在途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例6]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150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自2010年1月5日成立,买卖的标的物是由承运人正在运输的货物。这种情况下,在途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2010年1月5日合同成立之日起就由买方承担。

4.法律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要点详解:该考点容易在综合性案例题中出现,强调买受人不按照约定收取标的物,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例7]2010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5月3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6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6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洪水被淹没,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全部货物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A. 5月30日B. 5月20日

C. 6月30日D. 6月25日

[答案]A。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的,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由于乙公司自身的原因在约定之日5月30日没有提取标的物,根据该规定,应该在5月30日起,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责任。

5.法律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要点详解: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不是标的物本身,标的物交付了,风险就转移了,所以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风险转移只是合同履行的状况,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往往意味着合同目的落空,所以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四、买卖合同价款的支付

法律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要点详解:首先,买卖合同履行中,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虽然标的物数量多于约定,但“接收多交部分”,属于已经实际履行,所以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该考点在综合性案例分析题中命题概率较大。其次,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其中的1/5,容易以计算的形式考查选择题和判断题。

第5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京津冀位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中心区,区位条件优越。同时,京津冀地区面积达21.6万平方公里,人口1.1亿人,市场空间巨大。把京津冀地区打造成继“珠三角”和“长三角”之后我国经济的“第三增长极”,实现两市一省协同发展,不仅对推动该区域经济可持续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对京津冀区域的物流发展也会带来巨大影响,物流一体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速,城市物流将面临调整布局的新变革,物流相关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区域协同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京津冀实现区域协同发展,需要物流的持续跟进和紧密配合,这将为物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首先,政府、行业积极推动,加速京津冀物流一体化。

自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相关政府部门都倍加重视,出台政策,加强联动,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而京津冀物流的一体化发展自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如,为提高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三部门先后将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等作为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先行探索经验,并已经初步取得了企业联盟共推、单元化物流提效等创新成果。目前,北京、天津、河北拟结成物流标准化工作联盟。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推进京津冀地区交通的网络化布局和一体化服务。将以现有通道格局为基础,着眼于打造区域城镇发展主轴,促进城市间互联互通,推进“单中心放射状”通道格局向“四纵四横一环”网络化格局转变。

另据记者了解,商务部也在抓紧组织编制《京津冀商贸物流发展规划》,涉及到京津冀商贸物流的空间布局、物流服务创新、物流服务协同等多项重要内容,目前该项规划编制工作已接近尾声。

与此同时,京津冀三地政府也在积极推动京津冀物流的协助同发展,如河北大力推动环首都经济圈发展、推动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以对接北京;天津积极推动滨海新区及港口发展以打造三地互联互通平台;北京加快首都经济圈建设、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进程等。据测算,京津冀一体化未来6年需要投入42万亿元,这将给该区域的物流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其次,一体化发展有助于京津冀物流业的整体升级。

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多是城市群以及城市之间的协同发展,包括产业协同、功能协同等,自然也需要物流服务的协同发展,一体化成为京津冀物流发展的必然趋势,也为城市物流的提升扩张提供了巨大机遇。

如交通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提出,扎实推进京津冀地区交通的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和一体化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节点、网格状的区域交通网络,基本建成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向记者分析,京津冀协同发展,将推动该区域物流产业链的重新构建,为物流业调结构、转方式提供了重要发展机遇。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后,区域物流资源将实现互联互通,交通运输将更加便捷,运输效率会显著提高,物流成本会明显降低,京津冀城市物流将会实现整体升级。

第三,产业转移带动物流产业迅速增长。

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下,城市功能和相关产业将迎来新的布局。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将会被疏解出去,由河北省、天津市来承接,这就加速了两市一省间经济格局的转变。此间,北京的服装、农产品、小商品、汽车、钢铁、煤炭等产业将外迁,河北将承接由北京转出的农产品、商贸、钢铁等产业,天津将承接金融、贸易、文化休闲等产业。如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部分商户将外迁到河北高碑店,北京动物园批发市场、大红门仓储功能将挪出北京城区。

大规模的产业转移,对物流业发展是一个重大契机,将推动京津冀物流业的迅速增长。拿北京来说,常住人口有2100多万,对于服装、农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规模庞大。随着北京的服装、农产品、小商品等产业外迁,在原有大规模生产生活服务需求的驱动下,必将催生出更大规模的物流需求,从而促进京津冀物流产业的进一步增长。

再如物流装备业,在北京伍强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尹军琪看来,该领域目前已进入发展新阶段,正从适度自动化和信息化向高度自动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在京津冀一体化推动调结构、转方式的大环境下,企业对高度自动化和信息化的物流系统提出更强烈的需求。近几年京津冀物流装备行业爆发式增长,与京津冀一体化这一大战略是分不开的。而未来这方面的需求量将会更加巨大,助推物流装备行业不断转型升级。

多元瓶颈制约京津冀物流一体化

目前,京津冀协调发展的顶层设计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两市一省物流的协同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三地缺乏协调管理机制,合作不畅。

过去,京津冀三地政府缺少合作,没有把区域利益放在首位,主要是在考虑自身利益和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物流发展规划,构建以自身行政中心为核心的放射型交通网络,造成区域内除北京外其他城市间的交通联系均不方便。如石家庄一天津、天津一承德等城市之间的联系都需要利用北京的交通网络来实现,交通网络建设的“属地化”特征明显。

汪鸣对此深有感触。他对记者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之所以进展缓慢,关键在于三地不懂得合作。三地政府主要是想着自己该怎样做,而不是坐在一起商量如何共同发展。“京津冀协同是一个大范围协同的事情,不能全部指望国家来做。国家把戏台搭好,还需要京津冀以及周边区域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把戏唱好。否则三地协同发展无从谈起。”

在北京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恽绵看来,三地政府由于缺少协调合作,各区域物流管理和经营环境不一致,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如天津的货车到了北京不能随便行驶,北京的货车到了天津同样不能顺利通行;此外,三地在交通、税务、工商、消防、管理、安全等方面都没有实现统一。“经营环境不一致的问题不解决,京津冀物流一体化发展将很难实现。”

二是各地物流园区以及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缺乏有效衔接。

据《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京津冀地区涵盖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三个,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四个。但是各大城市和物流园区之间缺乏足够的衔接,难以实现“由点连线及面”效应。同时,京津冀城市群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也缺乏有效衔接,枢纽城市的铁路、公路站场与港口独立建设,互相之间合理衔接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多式联运水平偏低,货物换装环节众多,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京津冀物流的一体化发展。

长期存在的“断头路”问题便是京津冀区域交通运输方式衔接不畅造成的恶果。在公路交通方面,现在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网已基本形成,但是普通公路、支路公路还欠缺很多,与高速公路网不能有效衔接,以致区域内“断头路”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着京津冀物流一体化的发展大局。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统计,河北通往京津两地的“断头路”,总里程多达2300公里。如何加强协同切实解决“断头路”问题,成为今后两市一省协同发展的一项工作重点。

三是区域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偏低。

目前,京津冀地区基本的物流设备标准还没有统一和规范。如仓库货架、卡车、托盘、集装箱等基本物流设备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物流包装与物流设备之间的标准也不统一。而物流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的物流设备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自然很难实现物流的一体化发展。另外,由于京津冀的交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处于各自发展的状态。缺乏沟通和协调,各地自建的信息系统不统一,逐渐形成信息孤岛,信息不能共享,难以实现物流信息的有效对接和物流资源的有效配置,影响京津冀物流的一体化发展。

京津冀物流发展新变局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区域内的物流配套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着诸多挑战,物流业发展要想适应京津冀一体化的步伐,就需要做出相应调整,通过创新发展来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巨大物流需求。

第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三地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

从产业结构来看,北京已形成了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经济、科技研发优势突出;天津工业、高技术、制造业基础雄厚,产业门类齐全,协作配套体系完善;河北是工业、农业大省,钢铁、煤炭特色显著。

在区位和交通运输方面,三地也是特色各异。北京是全国的交通枢纽,公路、铁路、航空等四通八达,综合性较强;天津港口、海运发达,已纳入了国际物流体系;河北有地区性物流、交通优势,腹地广阔,有相对充足且价格低廉的土地资源,可以有效降低交易、仓储成本。

因此,在当前京津冀一体化的大战略格局下,需要三地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补充,使三地物流能够真正融为一体、协同发展。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副院长姜旭的建议是,北京服务产业发达、交通便利,可以建立虚拟网络,充分发展城市配送服务;天津可以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发展大宗物流、国际物流;河北应充分发挥土地等资源优势,建设实体网络,更多发展满足北京生产生活所需的物流服务,如商贸物流、高端制造研发所需的物流服务等。

第二,加强区域合作与互联互通,确保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

一方面,京津冀三地政府在兼顾区域平衡发展的同时,需要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加强区域一体化管理,多一些区域联动,互联互通,从共同的利益出发,共商共推京津冀物流一体化发展。如,未来三地跨行政区的规划,应更多强调互相之间的衔接,包括物流园区的布局、物流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等,都要考虑一体化管理问题。

另一方面,推动各区域的多式联运发展,确保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为京津冀物流一体化提供重要保障。如《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就提出,要打造交通一体化,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市郊铁路等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零距离换乘”。

对此,姜旭提出了“通运”的概念,即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各个环节都是打通的,互相之间有效衔接没有任何障碍。他说:“目前来看,京津冀三地的交通仍然没有打通,不打通就是障碍,障碍背后就是成本,成本背后就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因此,通运不形成,京津冀的城市物流很难实现协同发展。”

第三,推动区域物流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

目前京津冀区域的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缺少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物流效率低下,显然已经很难满足协同发展的需要,推动区域物流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已是必然趋势。如三地物流园区的整体规划、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的建立、多式联运体系的构建等,都需要进一步地创新完善。

第6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职工学校、医保局

二.考核指标

以主攻新增税源项目为引领,兼顾开放型经济、楼宇(总部)经济等几项指标任务。

三.考核内容

1.财税工作:对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规模大小实行分类下达新增项目税收(区级财政所得)考核任务,新增项目税收以各单位提供的新增项目资料和纳税凭证为考核依据。

2.开放型经济工作:实际利用外资、现汇比、实际利用内资、出口创汇、项目落户及日常服务工作。

3.楼宇(总部)经济工作:各单位全年须引进1家新入驻我区企业,其中这家企业最好为楼宇(总部)企业,或入驻紫金城、西格玛、金鑫阁、电力大厦四栋重点商务楼宇的其中之一。

四.考核奖励办法

(一)财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新增项目税收以各单位提供的新增项目资料、纳税凭证和企业确认跟踪服务单位的有效证明为考核依据,按月统计、汇总、通报。

1.对新增税收的考核奖励。完成全年开放型经济工作和楼宇(总部)经济等各项经济考核指标的单位,完成新增项目税收(区级财政所得)任务的,按新增项目税收完成数的20%予以奖励;未完成任务但进度在50%以上(含50%)的,按完成数的10%拨付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且进度在50%以下的,按完成数的5%拨付工作经费。

2.对“一企一策”项目税收的奖励。在严格界定标准的前提下,对各单位“一企一策”项目税收按区级财政所得30%比例予以奖励,每半年拨付一次。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二)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1.重点项目奖励

(1)当年新引入单个外资项目300—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或内资项目3000—5000万人民币(含5000万人民币)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

(2)当年新引入单个外资项目500—800万美元(含800万美元)或内资项目5000—8000万人民币(含8000万人民币)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励;

(3)当年新引入单个外资项目800—1200万美元(含1200万美元)或内资项目8000—1.2亿人民币(含1.2亿人民币)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奖励;

(4)当年新引入单个外资项目1200万美元以上或内资项目1.2亿人民币以上的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5)引入重点、知名企业单项奖

当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引进国内200强、台湾100大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引进上市公司,依其纳税贡献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100万元;引进中央直属企业视其规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50万元(以投资额度5000万为起点,每增加1000万投资数,加10万元奖励经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以上引进企业均指在我区设立独立纳税的国内或区域性总部以上机构,并且投资额度在8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

引入重点、知名企业单项奖于项目或企业工商注册并实现首次进资30%后,凭企业验资报告,给予50%的奖励,待正式开工或营业后,再兑现剩余50%的奖励。

如引进项目同时符合多项计奖标准,按该项应得的最高奖励一次性计算,不重复计奖。

2.综合奖

(1)对于经济发展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要给予单位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对单位主要领导扣除目标管理奖1000元人民币。

(2)对全局经济发展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建立招商引资保证金

各责任单位按主要领导1000元标准缴纳,招商保证金缴纳人员名单经局党政办确认后,由个人缴纳,并由所在单位将保证金统一上交局往来账户储存。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年终给予三倍奖励,同时退回本金;年终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缴纳招商保证金的人员中途因工作变动离任的,考核责任自然终止,并退回剩余时段的保证金,前期考核责任待年终考核时予以认定。接任者自然接续考核责任,并补缴即时起年度考核责任保证金。

五.其它事项

1.所有获得奖励的单位,其奖励经费50%部分用于补充本单位工作经费,20%部分用于本单位经济发展工作,30%用于奖励有关对象。

第7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关键词:非遗语境下;民间美术;艺术设计;协同发展;路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顾名思义,就是指通过利用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形式对人类社会的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进行表现的一种宝贵文化。因此,为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需要加强民间美术和艺术设计协同发展。

二、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关系

众所周知,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两者之间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为了加深对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接下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关系进行详细介绍。

(一)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来源

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来源都是相同的,均来自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均可以看做是丰富人们的生活,提高人们生活的乐趣和幸福指数的表现形式,同样,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例如:剪纸和烙花是传统的民间美术,这些传统的民间美术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其内容的表现形式主要以人们的生活的情景为主要内容,以此同时,由于艺术设计的灵感主要从传统的民间美术中获得的,因此,艺术设计也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艺术在设计的过程中,主要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载体,这样一来,提高了艺术设计作品的实用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总而言之,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都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为丰富人们的生活,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二)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本质

虽然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都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两者的本质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民间美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但是艺术设计属于市场推广的产物,因此,艺术设计更注重利用市场的推广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由于艺术设计是以赚钱盈利为目的,因此艺术设计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要不断的进行完善和优化,从而达到创新目的,给人们带来了视觉上的享受,赚取更多的利润。

三、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路径

由于民间美术和艺术设计两者各有千秋,两者相辅相成才能给观众带来了焕然一新的感觉,因此,加强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势在必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现提出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的路径,为了加深对这些发展路径的认识和理解,接下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路径进行详细介绍。

(一)利用传统民族文化对艺术进行设计

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艺术设计理念的独特性和国际性,其实这些优秀的设计理念绝大部分都来源于全国各地传统的民族文化,因为,艺术设计如果没有有效结合传统的民族文化,那么其艺术设计就没有独特性和国际性而言,因此,为了有效的促进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必须通过利用传统民族文化对艺术进行设计,在利用传统民族文化对艺术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首先,为了提高艺术设计的水平,必须有效的结合传统的民族文化,例如:法兰西人艺术设计的浪漫理念,主要来源于以前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传统民族文化;意大利的建筑艺术设计自古以来就非常著名,是因为意大利在建筑艺术进行设计的过程中,有效的借助了传统的民族文化,因此,为了提高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速度,必须将艺术设计与传统民族的文化特色进行有效结合,在传统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对现代的艺术进行高效设计,从而提高现代艺术设计的独特性与国际性,在利用传统民族文化对艺术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传统的民族文化也得到了有效的传承和发展。总而言之,通过利用传统民族文化对艺术进行设计,一方面提高了艺术设计的创新性与国际性,另一方面对传承和发展传统的民族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而全面的实现了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

(二)利用民间艺术的设计灵感对艺术进行设计

传统的民间艺术随着地域和民族的差异化表现形式也是各有千秋,种类繁多,因此,每一个艺术设计的简欧可以都可以从不同形式的民间艺术中得到独特的设计理念,也就是说民间艺术的设计灵感不同给艺术设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通过利用民间艺术的设计灵感对艺术进行设计,就可以有效的实现提高艺术设计的独特性的目的,在利用民间艺术的设计灵感对艺术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首先,充分认识和理解传统民间美术的含义,然后将民间美术的设计灵感进行整理和汇总,并通过艺术设计的形式将汇总的设计灵感充分的展现出来,其次,由于传统的民间美术非常重视绘画色彩的搭配和运用,然后将那些杂乱无章的事物进行整理和归纳,最终用简单的作品进行展示,因此艺术设计也要借鉴传统民族美术这一特征,从而对艺术设计的创新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除此之外,由于传统的民间美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人们的生活存在很大的独特性,最终导致传统的民间美术也具有很强的独特性和丰富性,因此,艺术设计从多样化的传统民间美术那里获得了更多的设计灵感,与此同时,传统的民间美术也从艺术设计中学习到了更形象生动的表现形式,这样一来,很好的达到了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的目的。总而言之,通过利用民间艺术的设计灵感对艺术进行设计,一方面有助于艺术设计从传统的民间美术那里获取更丰富的设计灵感,另一方面,还有助于传统的民间美术学习艺术设计鲜明的表现形式,从而有效的实现了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协同发展。

(三)通过艺术设计加强民间美术的传承力度

由于传统的民间美术给艺术设计带来了创造上的灵感,而艺术设计的展示又反过来加强民间美术的传承力度,两者在相辅相成中得到了共同的发展,因此,通过艺术设计加强民间美术的传承力度是时代的趋势。在通过艺术设计加强民间美术的传承力度的过程中,首先,在对艺术进行设计的初期,要对传统的民间美术有一定的认同感,并在结合传统民间美术的基础上,实现对艺术设计的创作,这样一来,艺术设计就很好的继承了传统的民间美术,除此之外,由于艺术在设计的过程总引用了大量的传统民间美术的内容,这样一来,艺术设计在展示的过程中,通过给人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增加人们认识和理解传统民间美术的机会,与此同时,艺术设计主要面向市场的推广,通过媒体报道的形式同样加强民间美术的传承力度,这样一来,艺术设计不仅传承了传统的民间美术,而且还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人们学习传统民间美术的意识。总而言之,通过艺术设计对加强民间美术的传承力度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一定要引起艺术设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四、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最宝贵的文化遗产,然而,一些宝贵的非物质遗产却随着当今社会的不断进步,正在走向流失,走向灭亡,因此,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迫在眉睫,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非常宝贵的传统民间美术,这些传统的民间美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传承这些传统的民间美术,可以将传统的民间美术融入到艺术的设计中,这样一来,不仅提高艺术设计的独特性,还有效的传承了传统的民间美术,对实现非遗语境下的民间美术和艺术设计协同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耿涵,马知遥.“非遗”语境中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共向发展刍议[J].民俗研究,2014(2):61-65.

[2]韩芳.『非遗语境中民间美术与艺术设计的共向发展分析[J].美术教育研究,2016(19).

第8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简单版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委托方:________(甲方) 研究开发方: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省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项目名称:_______委托方:________(甲方)

研究开发方: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省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研究开发计划:

4.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元其中:甲方提供_____元如开发成果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2)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③按利润:_______元,时间:_______④按销售额:______%提成,期限:_____⑤其它方式:______%提成,期限:_____

5.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7.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8.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9.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以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

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10.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专利申请权:

(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11.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标准,采用___方式验收,由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12.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3)

13.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5.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订立本合同时注意: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①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②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③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④样品、样机;

⑤成套技术设备。

(3)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5)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委托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委托方:地址:____电话:_____帐户:_____开户银行: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

研究开发方:地址:_____电话:________帐户:_____开户银行: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中介方:地址:_____电话:_______帐户:______开户银行: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

技术开发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_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_________。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

三、研究开发计划:_________。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 _________元,乙方提供_________元。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_________元。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_________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5、其他方式:_________。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_________。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_________。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_承担。

1、乙方;

2、甲方;

3、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 _________%。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_________。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_________;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_________。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_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开发协议书格式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开发合同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 (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研究开发方乙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第9篇:经济合同法范文

关键词:企业经济发展;合同管理;重要性;建议;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自其概念被提出以来,便成为企业良好运行的保障和秘诀。从合同订立开始,到最终的终结,其中每一次变更,每一次转化,都需要通过合同管理的不同手段进行监控和调整。合同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全过程性。合同管理贯穿合同成立,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从整体上调控着企业的经济发展。第二,系统性。合同管理需要有完整的系统和成熟的机构部门来运行。只有系统完善了,管理效果才会上升。第三,动态性。合同管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每一次具体交易中各有侧重,在企业发展的每一个不同时期,在保证整体一致的前提下,也都各有细节上的不同。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在企业的经济发展中,合同管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笔者将从法律层面,经济层面和管理层面具体分析。第一,从法律层面来看:当代社会,提倡法治。即依法治国。经营企业,尤其需要关注法律,万万不可触犯法律,而法律的规定又往往多而繁杂,在合同订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处处是法律。有效的合同管理,能使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放心大胆的向前发展,若与法律有所冲突,便进行干预和调整,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第二,从经济层面来看:市场经济,最重要便是风险二字。风险,是在投资,消费,交易过程中的附属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甚至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能有效的规避风险,则能使利益最大化。相反,则会使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合同管理,事实上也是企业用以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企业是依靠各种各样的合同得以存活和发展的,高效管理,有效管理,能使企业的发展进步神速。更甚者,企业的信誉得到树立,也能从长远的角度促进企业的发展。第三:管理层面。所谓合同管理,其最终还是需要回归于管理的本质。在企业中,能使合同管理制度顺利实施,也能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反映出企业的良好前景和管理潜力,管理是一个企业的后备军,后备力量养好了,自然不用担心后续发展。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够

这是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对于许多中小企业,甚至大企业来说,法律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或日常经营中的必需品,因此,对其重视度不够。而合同本质上是法律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将权利义务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意思表示,是完完全全的法律问题,因此,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够,会导致企业的管理出现漏洞,也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保护。许多企业人认为,法律并不能完全对一个企业产生决定作用,是的,它只是一部分,然而,在法治进行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处于优胜劣汰的巨变时期时,能否紧跟时代的脚步,能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约束作用,是企业能否顺利生存下去的必然判断标准。

(二)企业缺乏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

前文提到,合同管理归根结底是管理的问题,需要系统化,专门化。目前在许多企业中,找不到一个专门的管理合同的部门,许多企业人也不重视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形成,从而使合同管理陷入一种鸡肋的尴尬境地,有它不多,无它不少。

(三)合同管理效果不明显

企业管理者往往是急功近利的,他们希望付出了就有收获,然而合同管理的作用往往是幕后的,不明显的,便会让管理者对其的真正效果产生怀疑。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促进经济发展

(一)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对症下药,企业整体的法律意识不高,究其根源,终究是因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因此,企业需要在员工选择和培训两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员工法律素养。在员工选择上,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实习生,都需要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从源头上进行筛选。在员工进入公司后,需要对其进行入职培训。在入职培训中,除了对其本职工作的教授之外,还需要对其法律意识进行再次强化,以提高其法律素养。

(二)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

再三强调的观点,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合同管理的有效运行十分重要。具体的建议是:在企业中设计单独的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进行专门化管理,也可将权力分散,一个部门有主动权,其他部门负有监督权。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需要的是独立的运行权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将合同管理真正提上日程,既能使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提高,又能使整个体系得到巩固。

(三)及时处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问题自然是有的,而让其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处理,则是最佳的方案。众所周知,问题并不会大而化小,小而化无,而是积累着,积累着,等待爆发的那一天。在出现问题的那一刻,便使问题得到有效的处理,既不会使问题变得更大更难以处理,也有利于企业管理者进行后续的计划。

四、结语

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发展中,无疑具有着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从法律层面来看,有效的合同管理能解决企业在法律问题上的后顾之忧,从经济层面来看,其规避风险的作用有效而显著,企业无非为了盈利,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利润,最后,从管理层面来看,回归本质,使企业有一个合理的,高效的结构形态和管理模式,能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自然是免不了各种问题的出现,这是正常的,只要出现了问题能及时有效的解决,便无伤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使企业得到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从最根本,最源头上使企业得到长足发展。

作者:王建东 单位: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

参考文献:

[1]郑金河.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J].中国市场,2015(13):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