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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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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

第1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 居家治疗;医疗废弃物;感染;处理方式

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传染病患者及疑似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1,2]。其较强传染性和污染性经常被人们所忽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直接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同时,医疗废弃物与突发急性传染病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让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了解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提高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任务变得刻不容缓[3]。

目前,绝大多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社区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已基本规范,而居家治疗所产生的废弃物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我们于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以120名居家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为例进行了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使患者逐渐能自觉自愿的按规定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门诊就诊及出院后需继续居家治疗的糖尿病患者120名,男79例,女46例,年龄23~70岁(平均48.5岁),均采用口服药物加胰岛素治疗,患者能自行注射胰岛素及进行血糖快测,本着自愿的原则,各项调查均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及积极配合。

1.2 方法 在查阅相关文献、咨询专家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问卷,首先调查患者对医疗废弃物的认识,目前所采取的处理方法,有无被废弃物损伤的经历等。根据调查结果,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医疗废弃物相关知识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医疗废弃物回收的重要意义,建立联系卡,制定废弃物回收卡,并和社区、当地基层医院建立联系,借助社区医院、基层医院为载体,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利用废弃的广口硬质塑料瓶,将居家治疗中产生的医疗垃圾有效收集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0.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P

2 结果

基础调查后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个体化干预,一年后再次对研究对象的认知情况进行评估调查;于干预后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对医疗废弃物的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参与该课题医护人员均经过统一培训,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 讨论

3.1 随意处置医疗废弃物的危害 医疗废弃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危害性三个特点,在国外医疗废弃物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4]。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并随意丢掉,势必会严重的污染环境,传播疾病,最常见的是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如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肝炎等,使用过的注射器中,乙肝病毒能存活一周[5]。糖尿病患者用过的废弃针头、血糖试纸,若混入生活垃圾,将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对环境和人们身心健康构成直接威胁。我国也有报道儿童因捡拾废弃空针玩耍而剌伤眼球的事故等,给社会及家庭均造成了严重后果,本次调查结果显示,63.33%患者有被针头刺伤的经历。经过干预后,针刺伤发生率降为12.5%。

3.2 居家治疗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现状 伴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健康状况的提高,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在临床的广泛应用,造成了大量医疗废弃物品的处理障碍,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上仍存在薄弱环节。本调查说明,80%的患者经常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主体是针对各大医院、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居家治疗所产生的医疗垃圾,缺乏相关规定,目前在管理上仍然是空白。只有少数患者(9.17%)曾接受过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方法的指导,非医务人员对此认识不足。在所调查的120人中,仅有23人知道什么是用来废弃物,通过健康教育指导后,95.83%的患者对医疗废弃物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知道正确处置医疗废物的方法,但因没有比较便捷的终端回收部门,所以仍然有15%的患者将医疗垃圾最终全部混入生活垃圾。

4 对策

4.1 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废物处理重要性的认识 要加强对公众的环保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强化环境法制观念,提高社会公德和处理医疗废弃物、防治污染的责任感,切实提高公众的自我卫生和环保意识。

4.2 指导正确处置方法 在储存、收集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色袋分装,封闭存放,分类收集医院废弃物,使用利器盒存储利器如注射针头等都是针对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有效方法和技术准备、保证。本着就近原则可与患者居住地附近社区建立联系,使之代为处置医疗废物,鼓励患者利用回医院复查的机会将医疗垃圾带至医院统一处理。可根据科室情况,酌情奖励患者免费测血糖一次或奖励试纸、注射针头等。

4.3 生活区垃圾规范处理:环保部门加大对于垃圾的规范处理力度,在居民区设立医疗垃圾收集装置,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7.

[2] 张战赛,俞晓红,张韧. 环境相关卫生监督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环境与职业医学,2008, 25(5): 453—455.

[3] 邓乔丹,潘华峰,江启煜,等.医疗废弃物与健康管理现状研究的启示与分析.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28(2):122—123.

第2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一、医院感染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1、医院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兼职人员克服了很多困难,工作认真负责,很好地完成任务。

2、医院感染管理能按照标准进行各项工作,年有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检查工作有记录。

3、各种登记本规范记录,高压消毒物品有记录,消毒包内有指示卡监测、包外有指示胶带监测。

4、医疗废弃物处理有记录,一次性用品用后送污物室有记录。换药室、检查室、治疗室、冲洗室配置脚踩式医用污物桶。各科室统一使用了洗手液,手卫生得到进一步规范。

5、能够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及消毒灭菌和医院环境的监测。

三、存在问题

1、制度完善但执行不力,无专职人员,身兼几职,文字资料操作性不强。院内感染监测不到位。

2、在职医务人员掌控医院感染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对有关法规法律掌握不够。

3、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布局不合理,流程不符合要求。

5、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不符合要求:各科废弃物乱堆放、收集运送过程存在隐患,医疗垃圾桶未使用医用垃圾袋放置,各科未使用利器合放置针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健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并认真对医院感染进行监测。

2、认真对照院内感染控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院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3、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院感管理、个人防护、无菌操作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的素质,争取全院重视并参与这项工作。

4、加强重点部门的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布局及流程,规范器械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消毒灭菌效果。以保证医疗安全。

第3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医院污染;类型分析;防治措施

环境是人们生存的基本,但是我国现阶段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需要控制环境污染。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在日常运作中,因为从事医疗、预防以及保健工作,所以会产生大量的医疗垃圾,一旦处理不慎,将带有细菌或者有害的化学物质传播传去,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从而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为了控制这种状况的产生,改善医院的环境,防止造成环境污染,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1 污染现状及其处理措施

1.1 医院废水

因为医院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在运作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病菌和病毒,其来源有的来自门诊和病房,有些是洗衣房和厕所的污水,在放射科和检验科等需要化学处理的科室中还会排放含有大量化学物质的废水,这些都是属于化学废水。在日常的食堂和宿舍运转中,也会有生活废水的产生,这些都是医院废水的来源。将医院的废水与日常的生活废水进行对比中,其含量组成比较复杂,并且不同的科室所排放的污水成分也是不同的。

对于医院的废水处理,目前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预处理、物化或者生物处理和消毒。预处理主要是利用化粪池对废水中固体物质进行过滤;然后利用生物处理来降低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以达到排放的标准;最关键的步骤是进行消毒。对医院的废水进行处理与一般的工业废水还不相同,医院废水的处理主要是进行消毒,将致病微生物和粪大肠菌群消灭掉,减少传染的发生。

1.2 医疗废弃物

在医院中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都会携带致病微生物,如果没有经过消毒措施就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所以一般都要经过集体的消毒处理,其中主要的废弃物来源如下:(1)感染性废物:主要是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病原体的培养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等;(2)病理性废物: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3)损伤性废物:解剖刀、手术刀、玻璃仪器等废弃的医用锐器;(4)药物性废物:废弃的一般性药品;(5)化学性废物: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6)放射性废物:被辐射核污染过的固态、液态和气态材料。

在现阶段的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基本都是采用的焚烧,焚烧能够将废弃物中的致病微生物彻底消灭,并且在焚烧之后,会产生无机灰分,固体废弃物的体积也有所减少,减少了运输和处置时所占据的空间。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污染。在废弃物焚烧的过程中,也会对空气造成污染,所以这也是一项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可以对垃圾进行破碎和压缩处理,但是在进行处理之前要对其进行消毒。与焚烧处理相比,有机堆肥的费用会低一些,还可以得到熟化的肥料,但是这种处理方式的消毒效果不好,垃圾里的致病微生物不能够被彻底的消灭,所以还需要进行化学消毒来处理。卫生填埋是医疗废弃物最终处理方法,医院经过消毒或焚烧处理的废弃物和剩余残渣都将送至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

1.3 噪声污染源分析

螺旋CT机在正常运行时,由于CT机发出的x射线束的直射、散射和泄漏辐射有可能造成周围环境辐射水平异常,这就是我们所要防护的要素。CT机产生的x射线束在开机时产生,并在关机时立即消失,没有剩余辐射和活化问题。CT机在运行时,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废水。核磁共振仪(NMR)在运行时发射1.29MHz的电磁波,该电磁波在开机时产生,关机时消失。同时也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废水。

处理的措施一般都是在进行设备安装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注意安装的精度与准确度,尽量的减少设备在运转期间发生的震颤。此外,还可以对这些设备使用的房间进行特殊的设计,减少噪声的扩散范围。

1.4 空气污染

医院中的空气质量非常差,因为在燃煤蒸汽锅炉运行的过程中,会向大气中排放很多的污染物,而在面积较小的医院中排放的密度又较高,所以空气质量较差。在对医院内的废弃物进行焚烧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物质,散发到空气中造成污染。在医院使用药品的过程中,药品也会散发出污染气味,同时室内消毒工作也会产生有害物质。在医院内的病人呼吸、打喷嚏等行为,也会有传染性的物质进入到空气中。

要使医院内的空气污染问题得到解决,有以下措施可以采纳。首先医疗废弃物最好送到院外的焚烧处置设施中进行处理;其次加强医院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污染;设置有效的空气通风系统,保证室内的空气品质;另外选用一些污染轻的消毒器材,采用正确的消毒方式也对空气污染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2 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2.1 水污染防治措施

酸性废水处理采用中和处理,如使用氢氧化钠、石灰作为中和剂,将其投入酸性废水中混合搅拌,PH一般控制在6~9方可排放。含铬废水处理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在酸性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还原剂,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然后再加碱中和,调节PH值8~9,形成氢氧化铬沉淀,出水水质达标后排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站。传染病区污水与非传染病区的污水进行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传染病区废水首先经过消毒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传染病区设置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2.2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院内普通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建设专用的生活垃圾储池,要求有防渗防雨淋设施,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医疗垃圾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收集系统。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是在设计中应选用质量过关的低噪声设备。二是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安装精度,并采取减振基础。三是对风机、空压机等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四是泵房水泵安装时应采取减振基础,泵座基础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泵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水泵电动机安装隔声罩,并将水泵设置在地下室内,以降低车间内噪声向外环境辐射。

2.4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气体可采用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紫外灭菌工艺处理恶臭气体,最终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的高度为44m。在厨房排烟系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在75%以上,厨房油烟的排气筒高度应大于22m(高于综合办公楼高度1m)。

3 结束语

医院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地方,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对于周围的空气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严重的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成为社会重点关注的话题。对于医院在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染,一定要进行控制。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研发出更先进的技术来治理环境污染,为人们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李金惠,杨连威.危险废物处理技术[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第4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垃圾处理;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X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2-0198-0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近几年来,农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的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随着这些变化而来的是农村各种各样的垃圾也越来越多,农村垃圾正日渐成为河流、湖泊、农田乃至住宅周围的最亲密伙伴,农村环境污染呈现加剧趋势。这种状况与我国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并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的人居、生产环境,成为了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最棘手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现状

(一)农民生活、生产垃圾。随着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用品垃圾越来越多。生活废弃物主要是指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主要包括煤渣、厨余物、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陶瓷碎片、废旧电池、废旧家用电器等。在农村,这些生活垃圾往往不经过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此外,现代农业的发展,特别是设施农业的发展及地膜覆盖的普及,是生产垃圾不断增加,废弃的地膜、残留的农药等加剧了对环境的污染。更有甚者,一焚了之,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二)畜禽养殖场的垃圾。目前,农村的许多畜禽养殖场都较好的解决了畜禽粪便的变废为宝问题,但是畜禽养殖场所带来的污水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大多就地排放,污染池塘或河流,给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构成很大威胁。

(三)农村的医疗垃圾。由于医院普遍都使用一次性的针管、针筒和其他一些医疗器械,医疗垃圾比过去大量增加。而且从目前情况看,几乎所有的农村卫生所的垃圾医疗都没有进行分类,哪些与普通生活用品垃圾混在一起的医疗垃圾基本上都是随便倒掉,对农民的危害很大。

(四)工业废弃固体物。随着农村工业进程的加快,工业废弃固体物乱堆乱放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这类污染开始由隐性变为显性。我国农村长期以来都是采用露天直接堆放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中含有和产生的有害成分会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不仅影响农村的环境卫生,而且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危险固体废弃物,它主要存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业、采掘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业、造纸及制品制造业等乡镇企业工业部门。此外还包括部分农村农民使用的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和灭鼠药等剧毒物品。在农村,这些危险废弃物在排放前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处理。

二、我国农村垃圾处理不当所带来的巨大危害

(一)对土壤环境的危害。固体废弃物不加以利用,任意露天堆放,不但占有一定的土地,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还容易污染土壤环境。残留毒害物质不仅在土壤里难以挥发降解,而且能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土壤的腐解能力,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阻碍植物的根系的生长的发育。“白色”垃圾在土壤中长期存留而不易降解,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粮食减产。

(二)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固体废弃物可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湖泊,或者随风迁徙落入水体,从而将有毒有害物质带入水体,杀死水中生物,污染人类饮用水源,危害人体健康;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渗滤液危害更大,它可进人土壤污染地下水,或者直接进入河流、湖?自和海洋,造成水资源的水质性短缺。

(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堆放的固体废弃物中的细小颗粒、粉尘等可随风飞扬,进人大气并扩散到很远的地方;一些有机固体废弃物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还可发生生物降解,释放出沼气,在一定程度上消耗其上层空间的氧气,使植物衰败;有毒有害废物还可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扩散到大气中危害人体健康。

(四)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的影响。一些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这类废弃物进入水体或渗入土壤中,将会严重影响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长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残留毒害物质在动植物体体内积蓄,严重影响动植物的生长,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当人食用含有有毒物质积累的动植物时,又是毒害物质积存在人体内,对人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诱发癌症和导致胎儿畸形等。

三、强化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一)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契机,明确管理主体,对症下药,加大污染源治理措施。应明确农村垃圾的主管部门,具体管理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编制农村垃圾整治处理方案和具体实施意见,具体指导乡镇和引导群众科学处理农村垃圾,同时协调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变农村垃圾无人监管和处理无序的状态。特别是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沼气,使农村生活污染物,畜禽粪便得到有效治理。

(二)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监测与监管工作。针对农村环境的监测监管工作历来是薄弱环节的状况。监测和监管工作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纳入村镇布局和发展规划之中,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积极改变工作滞后状况。

(三)多渠道筹集垃圾处理资金,为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农村环境治理需要一大批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做支撑,所以,没有相应投入做保障是难以做到的,农村垃圾治理难度较大,仅凭政府一方面的推进显然不够,但完全依靠农民自己去治理也不现实,应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到污染治理领域来,多措并举。一是要出台垃圾收费方案,由农民承担一部分污染治理费用;二是政府要给予一定得财政补贴。通过“政府出一点、农民出一点、有条件的村集体出一点”的方式共同筹集垃圾处理费用。

(四)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垃圾利用率,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人说过,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在增长的、人类可以利用的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垃圾就是放错地方的宝贝。许多国家都开始把垃圾作为资源,加以开发利用,我们也应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对难降解的垃圾进行利用,如垃圾发电、垃圾制气等等。使垃圾变废为宝,提高垃圾利用率。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实行动态管理。利用宣传媒体、居(村)委会和学校等的力量,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教育,自觉将垃圾放人规定场所,学会分类处理垃圾。同时,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求每家每户“门前三包”;村道、公共场所由村保洁员负责清扫,并形成乡规民约;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分期分批合理建设农村公厕。

(六)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建设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在村一级设立环保管理员或业余的“农村环卫队”,建立“定保洁人员、定保洁经费、定保洁制度、定保洁标准”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目前,农村面临污染呈现加剧趋势,严重阻滞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威胁人民身体健康。所以,致力于农村垃圾问题的处理对改善生态环境、水质状况、农村生活条件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只有妥善的处理好农村垃圾问题,才能够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马香娟,陈郁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及解决对策[J],能源工程,2002(2)

第5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企业环境负债与其它负债,特别是与正常交易中的负债有很多不同点,这也决定了企业环境负债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该比其它负债会计要素具有特殊性。

一、环境负债的特点

企业环境负债是指由于过去或现在的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承担的需要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义务。它是企业承担的各种负债之一,具有企业一般负债的基本特征,如现实性、主体性、强制性、可计量性和时限性,同时也有自己的特殊表现。

(一)环境负债不同于企业一般债务的表现是非直接交易性。企业的一般负债大多是由于现实交易和法律规范的要求形成的,如购买行为形成的应付款项、使用人力资源形成的应付薪酬、由于交易形成的流转税、交易成果引发的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等。企业的环境负债也有类似成因导致的,如购买排污权形成的负债;更主要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结果引发非直接交易性责任的承担。如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的环境损害罚款和环境赔偿等,这不是确切的交易行为直接形成企业的现实义务,而是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后续确认和计量。

(二)环境负债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企业到底承担多大的环境责任,具体表现为多大数额的环境负债,不是企业自身能够决定的,它取决于自然界的承载能力和净化能力的强弱、社会环境意识水平、所在区域的环境要求和环境法律的完备程度、社会环境管理机构的监督与制约能力、企业的影响力等众多非交易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企业和个人均把废弃物的排放看成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人类的生活、企业的生产必然产生废弃物,就必然要排放,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环境污染;当人们意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时,又有很多人认为,整治环境污染是社会管理机构的责任,企业不应承担治理和预防污染的责任;现阶段,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均对环境问题给予关注,也承认企业和个人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并开始注意开展环境保护,接受了对环境影响后果责任的承担。但是,即使企业可以计量自身废弃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仍然不能够明确可能承担的环境负债的准确数额,因为前述的诸多非交易因素影响也非常重要。如果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比较强,法律和社会规范要求的环境控制水平低,企业所承担的环境负债就可能相对较小;反之,承担的环境负债就会相对较大。同样,企业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越强、其影响执法者的能力也就越强、也就越有可能得到社会管理机构的庇护,其直接承担的环境负债就会相对较小;反之,就会承受法律和社会规范规定的环境责任,环境负债就会多一些。

(三)环境负债具有相对滞后性。企业一般性负债,在相关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就已明确需偿付的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相对于此,环境负债的确定一般不是发生在废弃物排放或污染发生的那一时间,而往往会在排放或污染行为发生之后的某一时间被确认或提出。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环境污染和产品环境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责任,一般会与污染或产品交易的发生时间相差很远。

(四)环境负债具有追溯性和连带性。主要体现在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本身的广泛性、影响的严重性和长远性。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泄漏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其影响面积之大、损害之严重、时间之久远都是非常明显的。针对这种状况,各国的环境立法大多对环境污染的责任采用了追溯原则。美国1980年颁布的《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就凸显了追溯原则:造成危害物质泄漏的肇事者要承担全部的清理和恢复原状的责任。其中对责任人的界定如下:

1.已经产生废弃物的现有拥有者和经营者;

2.在处理废弃物时产生泄漏的拥有者和经营者;

3.处置有害物质的安排人;

4.选择处置有害物质的运输人。在日本,负有环境监控职责的政府也会成为现实的环境责任承担者,并因此承担环境赔偿责任。几年前,日本东京法庭针对引起大众注目的汽车污染影响健康的控诉官司做出裁决,判定受到柴油废气污染而引起相关健康问题的居民胜诉,日本中央及东京市政府必须支付赔偿金给这些居民,总共要向99位原告中的7人支付总额为7900万日元的赔偿。这个案例也具有追溯赔偿的性质。

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过程中会形成多种形式的债务,有经营性质的,也有非经营性质的。但环境负债归根结底还是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负债,没有相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不会产生相应的废弃物,也就不会发生企业的废弃物排放。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环境保护本身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环境责任形成的负债,也是企业经营性负债的一部分。会计核算之所以把环境负债与其他负债适当地加以区分,一是要使企业内部的管理者、生产者明确企业生产经营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二是要合理、准确地确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损害给企业财务上带来的损失;三是为了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环境业绩。

二、环境负债的确认、计量与核算

由于环境负债既有企业一般负债的特点,又有自身的特殊性,使得环境负债的确认、计量也比较复杂和具有不确定的特征。按照对环境负债的把握程度,可以把环境负债分为确定性环境负债和不确定性环境负债。

(一)确定性环境负债的确认

确定性环境负债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废弃物排放、有毒物泄漏、环境违法违规)引发的、经有关机构(法院、仲裁、环保执法)做出裁决而应由企业承担的环境负债。主要包括:排污费、环境罚款、环境赔偿和环境修复责任引发的环境负债。

1.环境违法违规责任的认定。环境违法违规责任是指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由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对排污者征收的排污费、做出的污染罚款决定而承担的环境债务。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其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预防环境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标而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而造成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罚款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

2.环境赔款责任的认定。环境赔款是由于企业排污对他人造成了生产、生活损害,通过协商、裁决或判决,企业应当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的事项。环境赔偿的认定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排污和是否给其他人造成损失两个方面事实的认定。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民法通则》都有明确规定:企业已污染和破坏环境,侵害他人的环境民事权益的,应当承当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就是经济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实际上还包括后续影响性赔偿(对他人生产、生活的后续活动的持续影响)。有人认为,环境赔款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李连华,2001),即企业只要在客观上对他人造成了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的损失,即使没有主观的故意,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对于企业环境负面影响来说,笔者认为不存在所谓的“无过错责任”,而是明显的“有过错责任”。这种“过错”就是企业排污行为的客观存在。如果企业没有排放废弃物、没有造成相应的环境污染或环境损害,企业还会承担由此造成的环境赔款责任吗?记得有过这样的一件诉讼:一居民在另一居民的房前建起了足以影响原居住者采光的高层住宅,原居住者要求后来居住者拆除其建筑,或者支付对其采光权的赔偿。后来者虽然没有主观故意的损害,但他侵害他人的权益已经变成事实,而这种居民享受自然的权利是不容侵犯的。因此,后来者的行为是有过错的,是过错责任。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责任最具说服力,相对于此,在废弃物、污染物排放方面,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本身就是事实、就是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环境修复责任的认定。环境修复责任是指对自然生态环境开发、利用或污染的行为人在开发、利用或污染之后,清除污染、恢复环境原貌的责任。自治区经贸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局决定,在江河源头保护区内、青藏铁路周边、风景名胜区、旅游线路旁和主要草场、湿地进行沙金矿开采的29家矿山予以关闭,注销其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采矿许可证手续;还对19家矿山进行限期开采,1-2年进行回填复垦;同时对另外11家矿山企业做出了继续进行整顿的决定。有关部门还向其他矿山提出了加大对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投入力度的明确要求,如不符合采矿条件,同样将被关闭取缔。应当说明:这种责任既有法律强制性质,也有道德义务性质。(二)确定性环境责任的计量

环境责任导致环境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是很简单的,如排污费、环境罚款和环境赔偿,通常是由环境执法部门或司法程序确定。这些环境负债的计量也很简单,可直接根据环境执法机构的罚款金额或法院裁定的金额进行计量即可;相反,有些责任的认定和负债的计量是复杂的和不确定的,如环境修复责任的认定及其导致的环境负债的计量。对于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性的环境修复责任,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提取比例和提取标准进行计量。对于企业自律性环境修复责任,可以根据企业决策机构或专业咨询机构的测定,考虑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均衡企业社会责任、社会环保形象、环保目标等诸多因素综合确定提取的标准和提取比例。在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提取的比率和金额也可能是不断变化的。引发这种变化可能是多种原因,如:企业承受能力的增强和企业形象的更慎重考虑,企业可能提高提取比例;还有对环境修复费用的重新测定或评估,导致对环境修复责任的判断发生变化;企业环保目标的修正等。

(三)确定性环境负债的核算

对于环境罚款和环境赔款,在传统会计核算和我国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当中,均视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财务事项。因此,一般记入“营业外支出”项目之中,在环境罚款和赔偿确定时:

借:营业外支出——罚没或赔偿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现行会计制度下,对处于诉讼或纠纷的环境事项,要根据可确定程度的具体情况做出会计处理。对于可以评估预期的责任承担结果的环境纠纷事项,在最终裁决出现以前,应当合理计提损失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提费用——预提环境费用

对于不能合理评估预期结果的未决环境纠纷事项,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的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

由于处理结果完全记入营业外支出,因此可以说,上述会计处理是基于把生产经营活动所引发的环境负面影响问题看成是与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情。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及其会计处理方式有很大的不足之处。前文已经说过,企业的环境影响恰恰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若没有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就不会产生相应的环境影响。因此,上述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与企业环境问题的实际状态和环境问题的因果关系不相符合,应当予以修正。笔者建议:应当将环境责任的承担视为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的一部分,作为企业管理业绩评价的重要事项和指标予以考虑,所发生的排污费、环境罚款和环境赔偿,应视为必要的管理支出。至于是否要在交纳所得税时给予扣除,可以另行研究。建议上述会计事项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环境罚款或环境赔偿裁定时:

借:管理费用——环境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计提可能的环境责任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环境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预提环境费用

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应当进一步把环境罚款、赔偿和修复责任看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成本。因为它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造成的环境损害必须付出的代价,尽管这种支出具有相对滞后的特点,但毕竟是同产品生产、劳务提供、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支出,应当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就事实而言,这种观点应当是合理的、正确的,但会计处理会比较困难;况且企业目前的成本核算主要是制造成本核算,并非完全成本核算,所以,作为管理费用处理环境责任费用应该是比较适当的。

(四)非确定性环境负债的确认、计量与核算

非确定性环境负债,也称为或有环境负债,是指由于企业过去生产经营行为引起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责任。在过去的企业会计业务中,人们很少关心企业环境责任引发的潜在环境责任承担问题,只有在切实遭受环境处罚和赔偿时,再作为一项营业外支出项目处理,这种处理方式缺乏稳健性,所提供的信息也是不完善的。企业环境会计应当借鉴或有负债的理论与实践来处理环境影响责任问题。如果环境责任发生,且其导致的损失金额可以合理地予以估计,就采用基础,计提或有损失:

借:管理费用——环境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预计环境负债

如果对企业的环境影响责任的发生属于“有可能”状态,则可以不计提或有环境负债,但要在会计报告的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如果企业环境影响责任发生的概率很小,则可以不预提也不披露。

第6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生物安全意识;安全防护

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在实验室环境下处理和保存感染性物质的过程中采用的一系列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防护措施、相关仪器设备、物品和管理体系[1-2]。2003年春,各地发生的医院内医务人员和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SARS感染事件,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我国也相继出台了《病原微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规和文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在各级医院临床实验室工作,因此培养其具备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与技能十分重要。本文结合笔者的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和教学实践,针对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在实验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问题,探讨开展生物安全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的做法与体会。

1实验教学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问题

(1)随意携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包括食物、饮料、衣物等。

(2)个别学生没有按要求穿工作服进入实验室,甚至还有衣衫不整、长发披肩等现象。

(3)实验预习不充分,对实验操作流程不够熟悉。

(4)个人生物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在实验过程中,个别学生贪图方便,不按要求戴手套、口罩,实验物品使用后不按要求分类存放等。

(5)实验垃圾和废弃物存在混放现象。

2培养学生生物安全意识的做法

2.1唤起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

结合专业课教学,重温2003年医务人员和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SARS感染案例,分析讨论近年来发生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重大事故案例,唤起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病原微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实验室消毒技术规范》《临床实验室安全要求和措施》《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文件,让学生熟知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2.2结合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与技能

2.2.1课前做好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紧急事故处理预案等。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和实验预习情况,对仪容仪表不达标的学生,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安全意识淡薄、实验预习不充分的学生,要求其重新学习,检查合格后再安排上课。

2.2.2规范实验操作,强化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与技能培养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临床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寄生虫检验技术、免疫学检验技术和血液学检验技术等课程)实验项目所需的标本均来自人体的血液、体液或排泄物,这些标本很可能是疾病的传染源,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为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与技能,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实验操作规程,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做法为:(1)实验前由带教教师分组示教(一般每组10人左右为宜),规范实验操作步骤,告知学生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及急救措施;(2)实验中加强个人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强化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培养,如进行有生物危害、有毒、有刺激或有腐蚀性的操作时,应戴好手套或面罩等防护用具;(3)加强实验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把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操作指导与训练贯穿于实验教学过程的始终。实验期间,带教教师不能离开实验室或坐在一边做与实验无关的事(如聊天或批改作业等),应不断巡视指导学生实验,对学生的不规范操作及时纠正。同时要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实验废弃物,避免出现有害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现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进行一些危害性特别大的实验如操作剧毒化学品、高速运转的机器时,指导教师应密切监督整个过程。

2.2.3实验结束指导学生做好实验用品的整理和清洁工作

清洁与消毒是保障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正确到位的清洁与消毒才能保证在安全环境下安全工作。实验室的清洁与消毒要按生物安全防护要求,遵守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彻底消毒、不留死角。将实验用过的吸管、试管、玻片等带菌器材按要求放在指定的地方,利用高压锅、化学消毒剂、烧灼等消毒方法处理,切勿乱丢或将带菌液体倾入水池,并禁止将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实验试剂、仪器设备等用品,清洁后放回原处,并将操作台用消毒液擦拭干净。最后使用消毒液清洁地板,离开实验室前脱下白大衣,用2%来苏水浸泡双手5分钟左右,再用肥皂、清水将双手清洗干净,然后关好水、电及门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2.3巩固学生的生物安全知识与技能

(1)每次实验课结束,通过提问或小组竞赛的方式,结合实验内容、标本及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提出相关问题让学生讨论、回答,以巩固学生的生物安全知识与技能。如哪些操作需戴手套、穿防护服或戴防护镜?SARS、手口足病、甲型H1N1流感等不同样本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病原微生物分为几级,哪些微生物不能在二级医学实验室培养?哪些操作会产生气溶胶?哪些微生物会通过气溶胶传染人,怎样预防?实验废弃物如何安全处理?利器损伤如何处理等。

(2)把生物安全知识与技能纳入实验教学考试内容,分数比例按实验总成绩的30%计入实验成绩。

3培养学生生物安全意识的效果

生物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抓好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的生物安全培训是职业素质要求,是岗位能力的需要[3]。近年来,我们通过实验教学改革,在校期间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生物安全知识,强化了学生生物安全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生物安全防护能力。近两年,我们随机对本专业二年级学生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合格率均达98%以上,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达标率较之前有明显提高。生物安全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丛玉隆.临床实验室管理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4.

[2]申子瑜.浅谈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J].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04(3):134.

第7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固体废物 循环利用 生态工业园 绿色消费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矿物资源的日趋枯竭,生物资源滞后于人类需求,昨天的废物势必又将成为明天的资源。目前,我国面临的经济高速增长、环境状况严峻、资源相对缺乏局面,而发达国家自从90年代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来,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立法管理作为环境管理中的强制手段,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德国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前者制定了“污染者负担”原则,明确商品生产和流通业对包装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的义务;后者的核心是产品责任制,规定对废物管理的首选“避免产生”,然后“循环使用”,最后才“最终处理”。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健全的国家,在立法体系上采取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模式,制定了以《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为基本法,《废弃物处理及清洁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为综合法,《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等为专项法律的法规体系。

2、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由于废弃物管理的技术研发和前期投入很多,很多企业经营都是微利甚至亏损。针对市场的失灵,政府通过正确的引导和强力的支持作为有力补充。欧盟国家在政府直接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有融资帮助、环保专项基金支持、照顾性的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废物回收与再生企业投资等。对于一些国家紧缺的资源,欧盟通过征收排污费、生态补偿税、资源使用税的方式,提高直接利用原生资源产品的税收标准,使再生品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拉动循环经济产品消费。

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循环经济主要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引导各行业推广3R技术、清洁生产、废物资源化,从经济活动源头上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从而有效实现经济利润和环境改善的双重目标。日本政府积极开展对基础研究人员的培养教育,促成各学术团体和研究型机构业务的开展,并拨出专项基金鼓励进行废物处理和3R化应用技术的开发研究。

4、加强民众环保和循环利用意识

发达国家充分发挥社团法人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推动绿色消费理念。如日本注重公众参与,发动市民开展义务收集公共垃圾,并发放垃圾分类处理和再利用的宣传小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工作。加拿大注重把正确处理垃圾的知识纳入各级学校教育中,从学生抓起,从小就培训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

5、建立生态工业园区

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生态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设计的一种新型组织,是循环生态工业的聚集场所。其目标是尽量减少区域废物,将园区内一个工厂或企业产生的废物或副产品用作另一个工厂的投入或原材料,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最终实现园区内污染物的“零排放”,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和绿色化转向,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生态工业园区是国际新兴的环保理念,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一些发达国家,如丹麦、美国、加拿大等很早就开始规划建设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生态示范区。目前,国际上最成功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生态园区是丹麦的Kalunborg生态工业园区。该园区以发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制板厂4个厂为核心企业,把一个企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另一个企业的投入或原料,通过企业间的工业共生和代谢生态群落关系,建立“纸浆―造纸”、“肥料―水泥”和“炼钢―肥料―水泥”等工业联合体。

二、我国固体废物再利用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我国固体废物产业发展现状

这几年,我国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在国家一系列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下,我国固体废物再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1)利用规模不断扩大

2009 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3.82亿吨,综合利用率达67.76%, 比2000 年提高了15.96 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大宗固体废物除尾矿、磷石膏、脱硫石膏受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利用量较小外,其它废物基本实现了由“以储为主”向“以用为主”的转变。

(2)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企业和科研单位不断的技术创新,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有了很大突破,开发了一批用量大、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如掺量达90% 以上的粉煤灰、煤矸石制砖技术,磷石膏生产硫酸联产水泥技术,煤矸石、煤泥混烧发电技术等,钢渣高温熔渣快速粒化技术、微晶陶瓷技术和热能回收技术等几十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已开发利用脱硫石膏单线年产5000 万平方米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全煤矸石生产烧结砖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利废建材设备制造逐步实现国产化。

(3)利用途径不断拓宽

过去曾被当作垃圾填埋和堆存的粉煤灰,不仅成为生产建材产品的主要原料,而且广泛应用于高等级公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如三峡大坝利用粉煤灰作为混凝土掺和料,共浇注2800 万立方米;北京奥运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利用粉煤灰350 多万吨。近年来,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正在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可以生产氧化铝、特种硅铝铁合金、超细高岭土、高强模具石膏等产品,应用前景和发展势头较好。

(4)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目前,资源综合利用已成为许多企业调整结构、改善环境、增加就业机会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如广东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科学发展”的思路,于2003年投资建设梅县荷树园电厂,将梅州本地大量废弃的煤矸石综合利用起来,掺烧劣质煤发电,形成了煤矸石综合利用―清洁发电―新型建材(灰渣砖、水泥填充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走出一条变废为宝、循环利用的科学发展之路。

2、存在问题

(1)发展循环经济观念落后

一些地方、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在实践中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片面追求政绩观。

(2)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相关的法律、政策严重缺位,尚未形成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外在动力和内在利益机制。

(3)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水平偏低

整体看,我国利用大宗固体废物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但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不高,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储备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应用滞后。

(4)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

目前,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综合利用水平高,如南京、上海等地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已达到100%,但在山西、内蒙古、陕西、贵州等资源丰富的省份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煤炭资源和火电厂较为集中,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再加上受价格、市场等因素的限制,综合利用规模较小。

(5)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属性界定模糊

目前我国的固体废物再利用产业被看作是公益性行业。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分别由环卫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城管部门分头负责管理,每个部门又有自己的收集和处理系统,这些部门既是垃圾治理监督管理部门,又是垃圾处理的具体实施单位,缺乏独立经营的积极性,限制了固体废物再利用产业的市场化。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对固体废物再利用产业进行明确定位,也没有提出其发展途径:是单独作为一个产业发展还是在原有产业内部建立分别对应的回收再利用体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废弃物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和混合化,多头管理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借鉴启示

1、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方针、制度以及措施法制化,用于指导整体性的循环经济建设。修订《环境保护法》,对发展循环经济作出原则性规定,在分则中单列清洁生产和资源的节约、回收、再用、再生利用规定,或将之分散列于污染防治、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章节之中;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专门性的环境法律,对资源的节约、回收、再用、再生利用作出特殊的规定;修订《政府采购法》、《税收征管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在其中纳入政府对循环经济扶持和激励的内容等。

2、加强政府指导与支持

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对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政府可采取的管理手段有融资帮助、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废物回收和再生企业投资等;经济激励手段主要包括减免税费、绿色补贴和价格支持等。政府必须注重采取手段的有效性、管理可行性、成本最小化和措施的性。此外,对于一些紧缺的资源,通过经济手段提高直接利用原生自然资源产品的税收标准,使原生产品处于价格劣势,从而拉动对循环经济产品的消费。

3、广泛开展循环利用的宣传教育引导绿色消费

在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中,把推动循环利用发展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转变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提倡流行色消费,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等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活动逐步变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4、建立生态工业园区

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在已建立一批国家生态示范园的基础上,继续构建和完善生态工业链条,实现企业间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新的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园区污染物“零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洁,逄辰生,张瑞久,《欧盟城市固体废物立法管理及实践》,《节能与环保》,2008,第8期,第22-25页

[2] 陈洁,逄辰生,张瑞久,《德国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综合处理分析》, 《节能与环保》,2008,第9期,第19-21页

[3] 张瑞久,逄辰生,陈洁,《法国城市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节能与环保》,2009,第6期,第27-28页

[4]高明阳,王龙生,《美国固体废物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制度初探》,《网络财富》,2009年3月,第24-25页

[5] 张瑞久,逄辰生,陈洁,《英国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方式》,《节能与环保》,2010,第5期,第23-25页

[6]姜鑫,边增光,《关于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发展现状分析》,《商场现代化》,2010,4月上旬刊,第70页

[7]龙涛,刘太春,高玉宝,《我国金属矿山固体废物污染及其对策分析》,《中国矿业》,2010,第6期,第54-56页

[8]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综述》,《中国环保产业》,2010,11,第18-21页

[9]杨健、董珂,李国会、李晓华、孙颖,臧秀清,《中国城市固体废物管理现状综述》,《天津科技》,2009,第三期,第36-37页

[10]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2008年发展综述》,《中国环保产业》,2009,9,第19-23页

[11]姚志伟,《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犯罪立法的完善》,《法制与社会》,2009,12(中),第324-325页

[12]胡涛,吴玉萍,张凌云,《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体制问题分析》,《环境科学研究》,2006,第19卷增刊,第33-39页

[13]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体制问题分析》,《环境科学研究》,2005,12,第39-41页

第8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1 基层医院传染病预防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1.1 基层医院不够重视新发传染病,缺乏自我保护、消毒意识

新型传染病,具有不可预知性,基层医院中的医护人员与患有感染疾病患者进行接触的过程中,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基层医院有关工作人员成为了新发传染疾病最脆弱的群体。加之新发传染疾病免疫缺乏,尚无有效诊断和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日常与患者进行接触以及面对着流动性较大的人员,进而导致传染病扩散提供了渠道。

除此之外,基层医院消毒不合格,也是导致传染病扩散的一个主要原因[2]。未严格按照传染病预防标准,进行日常设备消毒工作,消毒期间不够认真负责,未按要求、未按质量进行消毒,未考虑到可能会对患者造成危害的事件,在处理医疗废弃物时未严格根据要求,全部的消毒工作未落实到位。

1.2 基层医院结构组织分工模糊,尚待改善

基层医院中,并未足够认识到传染病预防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在对待传染病预防与管理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医院在管理传染病时所做的分工定位,存在遗漏、重复、模糊现象。虽然基层医院构建了有关预防管理科室,但是其管理制度不够具体,结构组织缺乏责任意识,分工不明确,科室机构的存在,却无法达到控制、防治传染病以及传染病信息反馈的目的。传染病预防与管理制度未贯彻落实,监测传染病期间,虽然大部分医院建立了流感门诊、发热门诊,但部门结构紊乱,存在分工模糊现象,使医疗资源被大量浪费。

1.3 基层医院硬件设施落后

因为基层医院在传染病认识方面缺失,在用于隔离传染病的基础设施方面,缺乏财力、人力的投入,使基层医院在应对突发传染病时,缺乏相应的应付能力。多数基层医院中的不同患者,存在着相同病种使用一套治疗装置的现象。基层医院用于应急设备的布局以及传染病病房的布局,尚待改善,对突发传染病的应付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

1.4 缺乏宣传力度

由于基层医院医务人员所做的工作具有较大的特殊性,医院有关部门无法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针对性、分层的培训传染病有关防治办法、防治制度、有关法规法律等内容。多数基层医院的医务工作人员,在传染病防治、法规意识、自我保护以及有关法律方面,意识较为淡薄[4]。进而使得基层医务人员在执行有关法规法律时,缺乏相应的力度;对医疗废弃物处理时,不够合理;在反馈传染病事件时,上报不够及时;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措施以及医疗设备消毒不合格;同种病种的管理不够集中;传染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合理等等。

2 基层医院传染病预防与管理中的解决措施

2.1 强化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防治办法、相关法律法规

基层医院应当针对性的、分层次的组织安排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防治办法,传染病预防制度以及法规法律等内容,保证能够覆盖全院医务工作人员。在培训和学习期间,应当着重就近期流行快速的传染病进行着重讨论和宣传,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新发传染病的预防办法、管理办法、诊断方法以及传染病的特点等等。基层医院应当加强考核医务人员对传染疾病知识的学习,并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了解全院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知识的掌握情况[5]。传染病有关知识的加强培训和宣传,有助于传染病的监督与诊治,同时,还可以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意识到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2.2 加大投入硬件设施

除了在传染病认识方面组织学习和培训之外,还应当在传染病硬件设施投入方面加大力度,将物力、人力投入到基层传染病防治与管理工作中。适当增加基层传染病病房,构建相关的传染病隔离区域,以此来良好控制传染病。控制隔离区域内,按照病房隔离消毒制度、传染病房管理制度予以严格执行,安排专人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3 构建完善的传染病预防与管理体系

预防与管理传染病,体现了基层医院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在促进基层医疗效益的提升的同时,还应当着重做好预防、管理传染病的各项工作。构建工作机构以及有关领导组织,保证分工明确,无遗漏、无重复、无交叉。对机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对传染病预防与管理中的问题,做到有效处理,及时有效上报和记录突发傳染病事件以及重大传染事件。

2.4 促进基层传染病诊治水平、学术水平提升

基层医院应当在建设传染病学科时,不断加大力度,结合基层医院实际情况,构建一支高学术水平、高技术的传染病诊治组织。积极主办、参与有关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定期组织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学习和交流[6-7]。

第9篇: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范文

第二条我市辖区所有医疗、卫生防疫、病员休养、涉外宾馆、医学研究、洗浴、美容美发、禽兽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和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垃圾是指医学研究和医疗过程中进行检查、化验、处置、妇产、手术和病理解剖中产生的人体污物和被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纱布、脱脂棉、卫生纸、护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婴、截肢、器官等;各疗养院、涉外宾馆、公共浴池中休养员、外宾、顾客的遗弃物;禽兽疫病防治、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及其遗弃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废弃物等。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

卫生、防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垃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特种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唐山市特种垃圾处理行业规划,制定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特种垃圾处置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对参与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发放许可证;

三、对特种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违反特种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对特种垃圾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防病的有关规定,毁型后采用高温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渗井、简易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承担。

从事特种垃圾处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服务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特种垃圾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第九条产生特种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内部特种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特种垃圾的数量、种类等情况;

(三)按要求自行设置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与居民区、门诊、病房作实体隔离,定期清洁消毒;

(四)负责收集其产生的特种垃圾,分类盛装,放入专用塑料袋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内;

(五)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种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内;

(八)不得任意遗弃特种垃圾。

第十条从事特种垃圾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有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

(二)车辆、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完好状况;

(三)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

第十一条特种垃圾收运过程中,严禁撒漏。专用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洁消毒。作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运特种垃圾应定时、定点、定人,日产日清。

第十二条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应喷涂明显标志和“特种垃圾专用车(桶)”、“注意安全、严禁混装”字样。

第十三条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有关资信证明;

(三)处理方式、规模;

(四)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七)环境评价报告;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设备安装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应合理,在城市下风向,远离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厂容厂貌整洁;绿化面积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办公区与焚烧区隔离;围墙高度应在2.5米以上,烟囱高度应在20米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扩散。

焚烧处理厂运营后,每月应对排放烟气和残渣进行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报告上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焚烧残渣必须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理,不得乱倒。

第十五条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对特种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申报特种垃圾产生数量、种类等情况的;

(二)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点倾倒特种垃圾,污染环境的;

(四)不定期对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的:

(五)不按规定地点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办理运营证,擅自清运、处理特种垃圾的,或不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的:

(七)收集容器破损或收运过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条特种垃圾处理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或责令拆除,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特种垃圾处理厂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三)附属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经处理,擅自转移特种垃圾的:

(五)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六)焚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烟气和残渣排放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处理特种垃圾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