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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省及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卫生局结合当前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活动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均按照市和我市的部署,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本实施方案和《20__年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找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促进提高。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医者德为先,良好的医德是和谐关系的前提。各医疗单位能根据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学习和教育,注重理论灌输,培养良好的医德意识。把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与提高业务水平放在同样的位置,赢得患者和社会的信任,使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坚持廉洁行医,充分利用宣传教育、群众举报等有效线索,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收受或变相索要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医院形象的不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充分发挥惩治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促进医院院服务行为的规范和良好行业风气的形成。大力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工作规范,加强培训教育,转变医院医疗服务观念,建立以医德医风、服务质量、社会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做到少花钱、看好病,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同时规范开展医患沟通工作,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能力,在医院门诊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以便及时解决患者的困难。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体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并与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各项措施的到位切实改善了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二、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服务好”是医疗卫生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医疗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温馨的服务。
(一)改进服务态度,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广大医务人员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对待每一位患者都要细心、耐心和真心。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加强了护患沟通、医护沟通,提升了护理人员整体素质,为落实优质服务,锻炼护理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等利民措施,为群众和患者提供了方便、廉价、优质服务。努力做到服务态度良好,积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坚持杜绝服务禁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供温情的服务和技巧。
(二)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重点抓好医院挂号、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方便病人就医,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三)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医疗机构科室布局、科室特色、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诊疗流程等医疗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选择。定期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信息,努力提高收费公开透明度,使群众看病就医明白消费。
三、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和灵魂。“三好一满意”活动中提出“质量好”,是对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的延续和提升,其内容更为丰富,形式不断创新。
(一)认真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增强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各医疗单位能够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为促进医护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护人员专业素质,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院内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巩固和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理论知识。
(二)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上。
(三)每月开展一次“处方点评”工作。为提高处方书写质量、规范门诊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处方点评制度,并请市人民医院专家参与,对处方实行综合评价。经处方点评发现存在的常见问题主要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生素、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物、处方诊断书写不全等。发现问题后,及时跟当事医生进行沟通,指出不足,促其改正,若仍不改正,则全院通报批评进行处罚。如今各医院的处方点评工作已初见成效,处方质量明显提高,对促进合理用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下去,不断完善,使之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也是我们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初衷和目的。
(一)认真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赢得患者满意。通过对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对住院和门诊病人现场调查等形式,关注患者感受,听取患者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切实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赢得患者满意。
(二)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让社会满意。民主评议行风,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有序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扎实的工作,赢得群众的满意和认可,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有序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基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各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考评制度健全。各镇政府和行政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者全面落实。
(二)药品监管体系健全。药品监管网县、镇、村覆盖率100%。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健全涉药单位档案;药品快速检验体系完善,经费得到保障;健全药品行政技术监督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体系,完善专家库制度;不断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建立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提升县、镇、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水平;完善药品违法广告监管体系;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网村覆盖率100%;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药房符合管理规范;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全面落实,电子监管到位,质量抽样合格率100%。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健全。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00%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网络健全,药物预警监测和滥用监测体系完善。
(五)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有效运行。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设施建设、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健全信息机制。
(六)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100%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使用单位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七)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到位。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工作机制;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显著提高,能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群众对药品使用环境满意及合理用药知识应知会抽样调查合格率85%。
三、创建步骤
创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通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创建工作会议、新闻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实施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阶段。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考评工作,建立政府指导、部门协作、乡镇配合的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现对辖区内各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对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100%,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药械产品安全的满意度。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简称零售药店)为重点整治对象,针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1、经营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
2、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票账货是否相符;
3、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
4、是否按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5、药学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岗;
6、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
7、购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总局、省局的相关管理规定。
8、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门店,是否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医疗器械,经营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
镇卫生院按照全镇小药店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小药店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清查,摸清药品零售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清理过期失效证照,核实从业人员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台账,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中旬)
镇卫生院要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排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规,及时纠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中不规范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一批证照过期失效或无证经营的小药店;移送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
(三)总结规范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
镇卫生院要认真总结小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归类汇总专项整规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成果,有针对性的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小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对药品流通安全的影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规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专题研究,专门部暑,确保专项整规工作推动有力。
(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镇卫生院要将专项整规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GSP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相结合,多措并举,狠抓各个环节和步骤,把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提升守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卫生局印发的市卫生系统守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个中心、三大产业、一个大公园”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卫生工作方针,增强卫生系统服务守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选好着力点,找准切入点,想方设法促进守业,千方百计共谋发展,主动服务好党政工作大局,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建立健全投资守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成立县卫生系统守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
三、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守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局机关和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即:三大产业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守业。守业服务对象为:旅游、茶叶、高新技术。
四、重点内容
(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费用;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力争使群众少得病;着力加强医疗管理,落实卫生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不时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
(二)加强血吸虫病防控。突出我县血吸虫病防控,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工作。
(三)启动“牵手百家企业”行动计划。开展“牵手百家骨干企业”活动,至少确定5家骨干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采取实地走访、守业培训、守业指导、政策咨询、政策扶持、现场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有机展开联系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四)建立卫生系统高级专家结对服务企业家制度。与全县至少5家企业的10名企业家结成服务对子,各乡镇卫生院最少与一家当地企业结成对子,协助其发展生产,为其企业负责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结对服务周期为三年。采取定期、定点与随时、随地服务相结合的方法,为企业家提供诊疗优惠待遇、协助料理诊疗手续、卫生保健咨询等针对性强的医疗保健服务。
(五)开展行政审批“两创双比”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顺序,改善服务态度,加快项目审批料理和验收速度,现有基础上实现项目审批料理进一步提速,充分展现卫生部门的窗口形象。
(六)抓好落实。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投资守业服务体系,优化守业环境,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二是又要严格执行2009年机关效能年活动建立健全的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许诺制、限时料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保证效能,提高服务质量。
五、工作方法
依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组织实施。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年1月5日-年2月28日)
结合各自实际,1制定实施方案。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要依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守业服务年活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年2月5日前报卫生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守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进度表。
贯彻落实省、市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守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召开动员大会。1月29日召开全县卫生系统守业服务年活动动员会。全面布置卫生系统守业服务年工作。
调动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参与性,3开展大讨论和献计献策活动。组织开展“为服务守业作贡献”大讨论和献计献策活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服务创业的热情转化为落实守业服务年活动的举措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动力。每单位至少提出一项建议。县卫生局效能办将开展合理化建议的评选。
(二)组织实施(年3月1日-年10月31日)
3月底前分别制定印发“牵手百家骨干企业”卫生系统高级专家结对服务企业家、行政审批“两创双比”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全县卫生系统服务守业年活动工作重点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要紧密结合实际,各单位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守业服务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总结考评(年11月1日-年12月31日)
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县卫生局将在11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同时做好本级守业服务年活动自查和接受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12月底前,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惩办先进。
六、工作要求
要求高,开展守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统一思想。贯彻县委、县政府抓项目建设的肯定要求,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布置上来,积极投身这项活动。
(二)加强领导。局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开展守业服务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方法,确保守业服务年活动组织有序、推进得力。
(三)突出重点。以重点带动整体推进,以特色带动全面服务,同时认真研究存在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要在三个结合”上下功夫,即把开展守业服务年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公立医院改革、创先争优、医疗质量万里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科室。
三、20__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做到“服务好”。
1.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医院实行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实施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对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
2.进一步优化诊疗环境、改善服务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医院全面实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畅通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推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确保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患者,可开具2—4周的处方用量,方便慢病患者配药和就医(但仍需落实控制费用措施);改善门急诊设施和条件,严格实行分科、分层、分散候诊、挂号和收费;按日平均就诊人次需求配备轮椅、平车、候诊椅及饮水设施;实行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工作人员弹性工作制,做到高峰时段开足窗口,有序分流患者;简化就医手续、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导诊、咨询、报告单查询与打印服务以及志愿者医院服务等便民措施,保障患者有序就诊。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进一步落实完善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从落实专家门诊准点率入手,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帮扶工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帮扶工作)。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采取重视护理服务环节、夯实基础护理服务、改革护理工作模式、探索弹性排班制度、公示分级护理标准、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等措施,稳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力争20__年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区,优质护理服务试点病区患者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继续实施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在既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医院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院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同时,积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社区、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查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具体工作是:
(1)今年五月份开展以“抗生素临床合理应用”为主题的检查活动。对抗生素临床合理应用检查除按常规方式检查外,本次活动特别采取专项检查、专项追踪和专项整治,确保见实效。
(2)做好三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管理评价指标有关工作。医院将三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管理的评价指标分解到各科室,由各科室选择相关病种对应相关指标进行控制和管理,医院将组织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各科室,并上报院长办公会议。
(3)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工作。全院医务人员、行政
后勤人员,人人有责,积极参与患者在医院就诊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安全目标工作的管理。(4)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和手术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工作。全院医师应认真做好各自的医师定期考核申报工作。医院由专家委员会对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进行授权,每隔2年进行考核评价与再授权。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手术医师将停止或限制相应手术权限。
(5)强化科主任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今后医院将采取邀请临床科主任(从科室行政正主任开始)对每个月该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点评,点评方式采用书面报告、讲座、讨论等形式。
(6)建立医疗不良事件强制报告和医疗安全隐患的主动报告制度。为了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有利于工作的持续改进。医院采取医疗不良事件强制报告,人人有责。鼓励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主动报告。对于科室能及时报告医疗不良事件或医疗安全隐患,并在符合诊疗操作常规情况下,出现的医疗不良事件,原则上由医院负责;若未能按规定报告,造成不良事件的由科室及个人负责。
(7)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督导员工作制度。为了更好的落实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各科室推荐副高职称人员一名做为医院医疗质量督导员,工作期限6个月,医院制定相应督导员职责,并对督导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督导员工作期限及考核结果将与职称聘任挂钩。
(8)建立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医院制定的业务科室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细化、调整、落实。
(9)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医院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后将组织考试,学习和考核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内容和申报职称评定的条件。
3.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维护患者权益。医院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临床检查阳性率,维护患者权益。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培养和树立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规范医院各类人员行为准则,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坚决制止“乱收费”、“分解收费”等危害患者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事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进一步完善住院患者体验和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回访活动,积极征求患者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努力增设门诊收费、取药等部门的服务窗口,拟在相关窗口设置患者满意评价器,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即时的评价监督。
3.构建内部和外部和谐关系。着力构建和谐环境、和谐秩序、和谐文化、和谐氛围、和谐关系,实现医院内部、外部全面和谐统一。
四、活动步骤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我院20__年“三好一满意”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4-5月)
1、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
2、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有关会议通知及文件精神(包括中层干部会议、全院员工大会进行动员和宣传),把“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医院的“创先争优”、“医疗质量月”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宣传力度。
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召开科室会议、座谈会等,进行宣传。
4、社会服务处通过报纸、墙报、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二)查找问题阶段(6-7月)
医院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各科室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医院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患者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并于7月31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医院整改方案。
(三)整改提高阶段(8-11月)
医院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对各科室“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卫生部提出的便民措施,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三好一满意”取得活动实效,并于9月15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医院整改情况。
(四)总结评比阶段(12月)
医院主要任务是对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考核、总结,要求各科室认真总结,交流经验,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医院医务处,汇总后由医院于12月1日前向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五、活动要求
(一)建立层层责任制。医院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领导和指挥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组、宣传信息组、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医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各科室具体抓好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全面参与,做到人人有责,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导确保活动成效。各科室开展自查,医院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对落实工作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进行重点督办,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因服务态度差等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人和事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有重点地对各部门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进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我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全面负责“三好一满意”培训活动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了开展“三好一满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全员培训。根据活动要求各卫生医疗单位通过开展培训活动,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同时要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其次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使全体医务工作者努力做到“医德好”;在活动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二)广泛动员,狠抓落实。我局要求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学习、领会和贯彻有关开展“三好一满意”文件精神上下功夫,全面、深入、准确地领会“三好一满意”的指导思想、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步骤,实现快速、高效、系统地推进“三好一满意”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重点解决了四方面问题
一是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宗旨,维护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满意、患者满意作为评价医疗卫生工作的首要标准,形成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多解难事的良好风气。坚决纠正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努力树立群众观念,促进医患关系。
二是服务意识和方便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和文明用语,精简和规范就医环节,保障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方便群众就医。有效解决预约诊疗、健康教育、用药咨询、诊后随访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纠正“生、冷、硬、顶、推”现象。
三是质量意识和确保安全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纠纷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保障体系。严格依法执业,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强化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坚决纠正忽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错误思想,有效解决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突出问题,解决杜绝因责任心问题导致医疗事故发生。
四是廉洁意识和行业形象问题。做到了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守信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严肃查处乱收费、、以医谋私、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行业纪律,弘扬高尚医德,树立行业新风正气。
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296万,大多数残疾人通过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能恢复或部分恢复功能。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对于有效实现残疾人康复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陆续制定颁布了促进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法律与规划,残疾人综合性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有了很大进展。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朴方同志就努力筹建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该中心于1988年10月28日落成,是中国大陆最大的现代化残疾人综合性康复医疗机构。“八五”以来,各地残联艰苦创业,因陋就简地兴办了一些康复机构。2002年8月国务院转批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提出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对康复机构建设提出进一步要求。去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提出“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和省、市(地)级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本文就省级康复中心建设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考。特此编发,以引起各地残联对于康复机构建设的关注。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提高及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增长,历经10多年的努力,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缓解了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压力,满足了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部分需求;初步建立了残联系统的康复服务业务平台。省级残联康复中心是各地省级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残疾人康复训练、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工作的综合性康复机构与技术资源中心,对残疾人进行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项工作。
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现存问题
(一) 建设发展不平衡
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很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对外协作薄弱,与卫生、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不够。2006年11月22日中国残联下发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明确规定残联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的康复机构。早在1991年7月31日,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并颁发了《康复医学事业“八五”规划要点》,该规划要点对于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做了明确规定。关于康复医疗机构的定位问题规定:“康复医疗机构是指使用综合的康复评价(诊断)和治疗方法,对患者施行康复措施,使其尽量减少身心功能障碍,以利于重返社会的一种新型的医疗机构。由于康复医疗对象的情况不同,为他们服务的康复医疗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器械设施等方面也有差异。但是,凡称为康复医疗机构者(包括医院康复科、室),一般需要配备有经过系统训练的康复医师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并要有与其任务相适应的房屋和设备。”关于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问题,该《规划要点》规定:“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既要按照康复医学的特点,又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康复医疗机构的内部结构,侧重点应放在康复评价、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以及语言治疗等方面的建设。”关于康复医疗机构的开业问题,该《规划要点》规定:“设立康复医疗机构时,要按照政府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认可,名实不符者,不得称为康复医疗机构;对不具备条件者,不予注册认可。今后新设康复医疗机构都要申请评审,经认可才能开业。”。依照此规划要点的规定,省级残联康复中心中还有11个中心未取得卫生主管部门的开业许可,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有,1994年9月1日国务院令第149号施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里有康复医院的标准,此标准中床位的规定为“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而省级残联康复中心中有6个中心的住院床位为0,还有1个中心的建筑面积居然为0。
(二) 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缺乏一支专业的康复技术人才梯队,尤其是缺乏高层次人才。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里[康复医院] 标准中人员的规定要求:“康复治疗人数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士;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依此标准计算,省级残联康复中心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应不少于1534名,而现实数为595名,离《标准》中要求差939名;护士总数应不少于548名,而现实数为161名,离《标准》中要求差387名;从康复人员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结构看,康复治疗专业人数少,为161名,仅占27.06%,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高学历和高职称人数比例低,高级职称只占8.06%,研究生和本科学历仅占17.47%。很多康复治疗专业人员是由其他专业转岗而来,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造成康复技术力量薄弱,影响各项康复治疗项目的开展,业务发展缓慢。而康复高级人才的缺乏直接影响了人才梯队建设,并且制约了康复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康复服务业务开展单一,康复技术含量不高
省级残联康复中心多是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的,开展的康复业务大多为残疾人辅助器具、聋儿康复、社区指导与人员培训,康复服务业务开展单一,康复技术含量不高。而康复应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四个领域的内容,其中“医学康复”是基础和出发点,是实现康复目标的根本保证,但大多数残联康复中心没有开展医学康复业务,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体现不够,离《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与康复人才培养的滞后、康复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密切相关的。
加强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
(一)加强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康复实践中十分强调康复团队工作,并作为康复医学的一大特色,要求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假肢制作与矫形师、心理医师、社会工作者等密切配合。必须针对这种康复工作的特殊性,加强各类康复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采取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康复研究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调动康复技术人才的积极性,营造尊重知识与爱护人才的环境氛围,激励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潜力,并鼓励在新的学术领域进行探索。同时要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经验,了解新信息,掌握新技术,建立人才培养计划与适合康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从实际出发,精简行政后勤人员,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统一管理,增强业务活力。
(二)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所以要针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这六类残疾人开展康复业务,鉴于残联系统中聋儿康复业务和用品用具供应业务已自成服务体系,那么,各省级残联康复中心就要以开展肢体康复业务为主。为了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得到康复服务,还要拓展康复业务领域,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如弱智儿童、孤独症、低视力等康复业务。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特点,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前提下,开展特色化、专科化,以副养主的康复业务,如老年病及慢性病。要合理设置业务领域、业务布局、工作流程,在残联康复中心内部建立协调运作的业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三)明确定位,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坚持全面康复原则
省级残联康复中心是各地康复事业的示范窗口和技术资源中心。示范窗口是指康复中心要具有最好的康复服务功能,有导向性、借鉴性和指导性。省级残联康复中心作为一个专业从事康复服务的机构,要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向社会展示真正的现代意义的康复内涵,成为向社会提供参观、学习、观摩、培训的康复医学教育基地。并且要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服务于广大的残疾人,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使之发展成为当地一流的康复服务机构,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技术资源中心应具有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研究的功能。省级残联康复中心负责指导全省范围内的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针对基层开展康复知识普及、技术人才培训和康复研究工作。不仅要组织开展康复服务,还要组织力量进行康复技术资源的开发,加强实用康复技术的课题研究,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推广适合当地需要的实用康复技术,提升残联康复中心在康复医学界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能力,使其建设持续发展。
(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中提出,建设与发展残疾人康复机构是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中康复总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应把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置于具体的康复实施方案中予以具体规定,使之有载体得以落实。只有抓好机构的建设,建立了服务网络,才能完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康复任务,才能使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有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的政策指导,各省在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及实施方案需充分考量本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发展建设,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才能得以发展。针对现阶段大部分残联康复中心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康复治疗专业人员没有执业资格证、机构名称不统一、各康复中心间建设的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问题,应该参照卫生部的相关文件,用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及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省级残联康复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并且要尽快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体系,加大督导力度。只有建立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建设与发展长效机制,才能使省级残联康复中心有序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系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背景资料:
[关键词]军区干休所;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DOI]10.13939/ki.zgsc.2015.02.046
军区干休所是承担军队离休干部医疗保健任务的特殊机构,各项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直接关系到退休老干部的自身利益。基于此,在不增加经费投入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军区干休所作用、强化干休所的医疗经费管理,为军区干部提供更佳后勤条件并保障老干部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成本管理是不可忽视的环节,是持续降低干休所医疗运营成本并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过程。医院成本核算指的是结合医院管理和决策需要来记录、整理、分配医院医疗服务过程中各项耗费以作为成本信息的经济管理活动。军区干休所利用全成本核算进行经费管理可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改善干休所医疗质量。
1 全成本核算实施原则
1.1 公平公正
在全成本核算的实施过程中,公平公正是首要原则,需秉承这一原则对待每一个核算单元,在此基础上兼顾干休所发展大局。实际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医疗服务技术含量、风险大小等因素按照临床、医技、行政、后勤顺序递减权重来设计实施方案,以为退休干部提供高效、优质、安全医疗服务。
1.2 宏观掌控
医院科室工作效益除与工作量有关外,与收费政策也有着重要关联。根据我国医院目前的收费标准,中医科及儿科等科室工作量大幅增加,经济效益依然无明显增长。因此,在干休所全成本核算实施过程中,我们可通过对整体的宏观掌握来弥补可能出现的亏空,集合国家制定的相关医院会计核算制度及卫生法规等进行核算,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与经济效益。
1.3 动态调整
成本核算会随着环境及时代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要想始终保持核算方案的可行性,方案中相关内容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跟随时代变化进行调整与修改,让其与干休所医疗服务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
2 全成本核算实施过程
2.1 打牢核算基础
引导干休所所有工作人员认识全成本核算的重要性,通过政策学习、相互交流、意见征集及集中解决四个步骤来奠定全成本核算基础,明确其与个人之间关系,进而投入到实施工作中来。相关人员首先需要清点干休所资产、物资情况并记录,明确所需物资,清查已报废物资设备并对相关手续予以完善,制定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全部制作统一登记标签,奠定全成本核算基础。此外还需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了解不同信息平台的性能、搭建和使用情况; 调试使用新的物资使用管理系统,规范物资管理并实现数据的快速收集。
2.2 健全核算制度
建立院、科二级核算体系,对相关核算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结合科室特点制订具体细则,对各方面成本花费进行控制,提高核算全面性。对干休所成本分摊方法及收入分配比例进行完善,从源头控制成本。每个核算单元均指定专人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核查全成本核算实施情况。此外,不同工作人员也需根据工作岗位不同分配到每个核算单元中,按照设计比例计算业务收入,以明确责权关系。
2.3 提高核算效能
利用“一卡通”对干休所医疗服务过程进行简化和优化,B超、CT等使用频率较高设备可通过分段预约方式来避免排队情况,提高服务效率。由医务处负责对患者就诊流程各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让其开单科室及执行科室所涉及成本都可归入最小成本核算单元中。药材的采办及使用等也可采取此种做法。依托军综网、远程医学系统及HIS等对内部系统进行整合与优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决策科学化、核算管理规范化、患者服务人性化,系统性提高机构内部核算效能,防止出现部分科室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医疗质量的情况,确保质量效益。
3 全成本核算实施体会
3.1 加强领导是关键
任何政策的推行,推动力都对实施效果起到决定作用。全成本核算的推行对于干休所来说属于一次管理革新,自然就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阻力,因此积极寻求相应助力非常关键。也因此,要确保全成本核算效果,加强领导是关键,需让领导明确实施全成本核算所能取得的效果,进而贯彻落实相关条规,确保各项细则实施到位。
3.2 管理制度是关键
“以患者为中心”是医疗服务的绝对核心,任何制度的实施都不可违背这一点。在全成本核算实施过程中,为避免对经济效益的片面追求,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实现医疗水平的提高,管理制度的制定非常关键。通过有效的管理体制对全成本核算相关人员进行约束,以正确发挥全成本核算效用,彰显干休所医疗服务的人文性。此外,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管理费用分摊制度,这也是全成本核算的主要内容之一。不同医疗机构的具体做法所有不同,但不少该方面研究均认为分摊管理费用是体现管理人员自身价值及为干休所做贡献的具体体现,可行度较高。实际实施过程中需首先精确核准相关管理数据,计算出管理费用总预算,之后按照不同成本单元员工人数实行分摊,政策扶持科室可进行微调。
3.3 网络技术是手段
众所周知,现在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化技术已经遍布我们的生活,干休所的全成本核算实施过程自然也无法缺少网络信息化技术。各科室可根据医嘱录入相应项目,设立专职审核员对收费情况进行审查,每日核对电子清单,以杜绝乱收费现象。充分利用网络管理功能对客观数据进行分析,既确保了每笔收支的可信度,同时也可以提高成本核算效率,降低出错率。
3.4 服务质量是根本
干休所经济运行情况及医疗服务质量与广大官兵及干部切身利益有着直接关系,在提供有偿服务时既要确保花费的真实性,同时也需要让伤病官员感受到医疗人员的人文关怀,强化干休所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黄圣排,陈志斌,易凡,等.军队医院开展全成本核算的做法和体会[J].人民军医,2008,10(12):690-691.
[2]梁建业.医院实施全成本核算相关问题探讨[J].医院管理论坛,2012,3(8):53-55.
[3]黄少瑜,焦贵荣.以全成本核算为切入点 提升医院经营管理水平[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2,5(10):461-463.
[4]陆灿明,张琼.军队医院实施全成本核算管理的探讨[J].中国医学装备,2011,10(6):53-55.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以2013年数据统计为依据,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调研两种方法,以福建省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为研究对象,开展中医药服务情况调查。包括全省县级以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列入调查对象。
1.2调查工具:采用关键知情人访谈、政策文件和档案资料分析以及机构问卷调查等方法收集资料。1.3调查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相结合,对收集数据进行整理、归纳、提炼、分析得出研究结果。
2结果
2.1提供中医药服务情况:据统计,全省共有2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7家乡镇卫生院、5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9086家村卫生室。其中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94家(87.0%)、乡镇卫生院666家(75.9%)、社区卫生服务站358家(69.9%)、村卫生室6567家(34.4%)34.4%。2.2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情况:福建省基层医疗机构中配备有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83家(81.7%)、乡镇卫生院508家(57.9%)、社区卫生服务站331家(64.6%)、村卫生室5084家(26.6%)。2.3开设中医科情况:福建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开设中医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30家(58%)、乡镇卫生院370家(42.2%)、社区卫生服务站204家(39.8%)。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有些仅设有中医科而无中药房,有些仅有中药房而未设立中医科,这些机构也在不同程度提供着中医药的服务。仅设有中医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61家(27.2%)、285家(18.3%);仅设有中药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41家(32.5%)、206家(23.5%)。2.4中医类人才队伍情况: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为2992人,其中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有749人(25%);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为9827人,其中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有1382人(14.1%);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助理)医师人员为1004人,其中中医类执业医师(含助理)有344(34.3%);村卫生室有执业医师(含助理、乡村医生)30603人,其中中医类执业医师(含助理、乡村医生)1252人(4.1%)。平均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中医类医师人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3.34人/机构、乡镇卫生院有1.58人/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0.67人/机构。2.5中医药技术开展情况:能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61家(71.9%)、乡镇卫生院有468家(53.4%);开展10项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15家(51.3%)、乡镇卫生院有225家(25.7%)。能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358家(69.9%)、村卫生室有6567家(34.4%);开展4项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211家(41.2%)、材卫生室有3564家(18.7%)。2.6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情况: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全省共计1167家,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45家,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所1122家。2.7中医药政策执行情况:全省共有74个参合县,其中有60个参合县提高了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81.1%);有71个参合县将针灸纳入新农合中医药报销(95.9%);有62个参合县将治疗性推拿纳簇新的农合中医药报销(83.8%)。
3讨论
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福建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适合我省特点的《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随着此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总量不断提高。但在农村基层中医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还不能充分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1基层中医药服务资源覆盖不足:依照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2013年底数据统计分析,我省各类基层医疗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除了村卫生室,其余均达到标准。具体指标为:我省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比例分别为87.0%、75.9%、69.9%、34.4%。前三项指标均超过了85%、75%、60%的标准,只有村卫生室离60%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体现了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卓有成效,但是距离达到2015年底的95%、90%、70%、65%,还有一定的距离,显露出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绝对不足。
3.2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不足: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未达到中医科建设标准的,有些仅设有中医科而无中药房,有些仅有中药房而未设立中医科,这些机构虽然也在不同程度上提供着中医药的服务,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服务的能力。根据2013年底数据统计,我省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占81.7%、57.9%,与2015年底达标指数分别相差13.3%和32.1%;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占64.6%和26.6%,与2015年底达标指数分别相差5.4%和38.4%,反映了我省基层中医药资源与需求的不对等,网络建设严重不足。
3.3基层中医药服务人才队伍不足:依照方案要求,2015年底我省大于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超过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工程师;超过65%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2]。经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平均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中医类医师人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3.34人/机构、乡镇卫生院有1.58人/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0.67人/机构。我省共有1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65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人员比例超过本机构医师人员的20%,分别占同级机构总数的55.8%和30.2%。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有382家配备了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占74.5%,村卫生室中只有978家有1名及以上的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主的乡村医生,仅占5.1%。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高的重要因素。
3.4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2012年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5部委下发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3年,福建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详细且具体的列出了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得到了从国家到省级不同层面上的重视,但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及贯彻。要想真正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需要的不是一厢情愿的行政指令,而是切合实际的行政措施,结合有效的激励机制,否则永远是“剃头担子,一头热”。比如: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实行适当的保护性政策倾斜;对使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的医疗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提供中医饮片及中医适宜技术的奖励尺度等[3]。
3.5进一步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资源:基层中医药服务资源包含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几方面,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如何优化资源就变得十分重要。1)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良性运转;2)加强中医诊疗设备的配置,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升中医诊疗设备的利用率,提高服务质量;3)注重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增加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编制,逐步提高基层中医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加强素质培养,提高服务水平。有了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收入,中医药医师的诊疗水平不断提高,患者自然产生对中医药服务的认同感和肯定度,自愿在基层就医,如此良性循环,必将有助于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
3.6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的匮乏是影响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中医药是一门传统实践医学,人才梯队培养周期长,继承和发展迟缓,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医工作者需要漫长的研读时间和不断在临床应用中的提升[4]。优选化人才引进,专业化人才培养,前瞻化人才储备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方式。但是如何做到这些却是各基层医疗机构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首先要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实行相应的政策倾斜,吸引更多的中医药毕业生回到基层工作;其次是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人才的培养,开展各类中医技术提高班、西学中培训班等,给其更多的学习机会,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综合素质,获得百姓的认可,使患者留在基层;再者要给予相应工资保障,提供职称晋升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优惠,使有获得感和成就感,愿意留在基层。
3.7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中医药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简、便、验、廉及治未病的特色和优势。基层是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也是中医药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而恰恰是基层,地理位置偏远,文化程度偏低,信息化程度偏低,百姓对中医药认识不足,致使中医药医疗普及不够,无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阻碍了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因此,运用健康手册、科普讲座、义诊咨询、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百姓感到优惠,得到实惠,充分体会到中医药的好处,解决广大基层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养生文化素养,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面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添薪助力,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之,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在基层卫生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和作用。福建省中医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卫生行政部门也出台了许多有利于基层中医药发展的举措,但本次调查也反映了一个历史阶段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不足,需进一步坚持重视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大政策导向及扶持力度,引进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进一步发挥福建省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巩固中医药在群众基础,不断促进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肖梦熊,郑格琳,杨永生,等.我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分析及建议[J].医院管理杂志,2015,22(8):786-789.
[2]顾掌生,吴巍.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困境[J].医院管理论坛,2013,30(3):6-8.
[3]李芬,王力男,金春林,等.基层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策略—基于上海的经验[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5,29(4):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