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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要求各乡镇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目标任务,实行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家庭签约与个体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逐步建立起适合县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运行机制。要求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生活不便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常住城乡居民等人群的签约服务工作。
二是丰富内涵,完善流程。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对贫困人口中老、高、糖患者的签约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整合开展,力争在一次门诊服务中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精准提供健康服务,当好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
三是围绕扶贫,应签尽签。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确保签约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严禁签而不约、为签而签等现象发生,并严格按照中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省卫健委政策解答,对有诊疗需求的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对长期外出或其他难以履约的贫困人口不硬性要求签约服务,对不在本辖区居住或无签约需求、无签约服务意愿的贫困人口原则上不签约;对主观上有签约服务需求,但长期外出或不在本辖区居住等原因难以履约的,原则上不签约。强化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并严格按照签约协议约定内容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一、做到四个落实”努力完成医改工作任务
一要落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多渠道经费弥补机制。要抓好核定收支这一重点。强化政府责任,把财政弥补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要抓住经费弥补足额、及时到位这一薄弱环节,加强经费弥补到位情况的监测,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弥补资金。对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经费,县(市、区)卫生局必需在资金到位7个工作日内下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二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今年要完成2008年四季度以来已下达但尚未完工的6所县级医院、11所乡镇卫生院、34所村卫生室和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
三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四要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继续优化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改革收费结算和医保支付方式。
二、实施“一项工程”加强医疗卫生内涵建设
继续抓好房屋、设备建设的同时,今年是新一轮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三年规划的第一年。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年)总体部署。更加注重内涵建设,突出以人才、技术和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做到五个落实”即实施方案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落实、目标任务落实、保证措施落实,全面推动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做到所有卫生单位全覆盖,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突出内涵发展,实现硬件和软件指标齐头并进、全面提高。
三、抓好“两项规划”科学制定卫生发展蓝图
对于今后五年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并认真实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方案修订、论证和报批等阶段性工作任务,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应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深化医改要求和本单位发展现状,研究本单位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五年发展规划。要立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体制机制上的障碍,解决急需要加强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保证条件。把“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编成一个实实在切实可行、真正能够推动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规划。
市要在年底前完成《市区域卫生规划资源配置指导规范》2011-2015请各地各单位在收到市转发的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卫规财字〔2011〕16号)后,二是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编制。依照省厅要求。应尽快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区域卫生规划上报市局和政府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把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落实保证措施。
四、加强“五项管理”保证医疗卫生单位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资金的管理。资金筹集、分配与监管是落实各项医改任务、保证医改顺利实施的基础工作。要积极多方争取资金。同时兼顾其他资金对深化医改的支持作用。要努力提高资金统筹能力和调控能力,建立分配科学、效果明显、导向明确的资金分配新机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资金到位后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注重发挥第三方监管的积极作用,不时完善多样化监管方法,积极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项目“阳光”运行,保证资金使用平安。开展资金投入及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估。
二是加强项目的管理。一要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十二五”时期。各县市区要做好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科学编制建设方案等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免费划拨土地和减免建设规费等政策,落实地方建设投资。扎实推动已有项目,对已经启动的卫生项目,要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建设投资,不时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并按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工。
三是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严格依照依照先申报、审批后再购置的原则进行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今年。加大对违规装备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收费价格、应用质量和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探索开展乙类设备集中推销管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试剂集中推销工作。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自今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执行。各地要组织医疗机构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并参加培训,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新制度能顺利实施。
五是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继续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执行《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监督检查。今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管,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省厅将协同省改委组织开展新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对接以及价格调整工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利息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合理制定调整一般诊疗费规范。各地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数据,以便省厅适时调整收费规范;
五、实现“三项突破”真正做到资金合理使用
切实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实现医药费用控制管理工作的新突破;二要通过加大增量投入,调整存量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实现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工作的突破;三要通过综合手段,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效率,实现资金监管措施手段的突破
六、提升“四种能力”兼顾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医改政策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二是勤政廉政能力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017年4月27日,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高平市组织召开了“2017年山西医改工作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现场推进会”,一条可复制推广的中国医疗改革新路径出现在人们面前。
试点之一:山西省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
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河西分院原来使用的X光机、B超、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因设备老化,频繁发生故障,导致当地患者不得不舍近求远到市人民医院检查。自从启动了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成立县医疗集团后,集团为河西分院统一配备了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有效解决了问题,群众做常规检查就不用再往市里跑了。这是该市推动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过程中,资产统一管理、统管统配的具体举措。
山西省第一批启动了14个试点县(市、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唯一法人的医疗集团,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让我们看看这套实施方案都有啥:
各试点县(市、区)要将辖区内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成1~2个唯一法人的医疗集团。医疗集团为独立法人,人、财、物由医疗集团统一管理,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集团实行院长负责制,拥有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收入分配、运营管理的自,现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由医疗集团统一管理、使用、调配。县级医疗集团还将建立医学检验、放射影像、消毒供应等业务中心,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提供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与此同时,为促进改革,要求试点医疗集团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提高薪酬待遇,调动积极性。
“之前的县乡医联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要基于行政命令,各级机构的人、财、物相互独立,责权不明确,上下级机构都没有动力。”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立忠表示,此次县乡医疗一体化改革力图从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
深度融合 盘活县乡医疗资源
高平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9个,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乡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446个,民营医院12个,个体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90个。
作为全省首批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近几年,全市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累计投入近3亿元,实现了村覆盖、乡达标、县提高目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全部通过二甲医院评审,半数以上卫生院建成了省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但城乡医疗水平发展不均衡,基层发展水平良莠不齐,医务人员特别是高水平医务人员短缺,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难,县域内群众就诊率持续提升难,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高平市卫生计生局负责人介绍。
“具体来说,实施城乡一体,资源共享,就是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抓手,组建市、乡、村一体化紧密型医院集团,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均衡发展,针对性破解城乡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重复投入导致资源浪费、分级诊疗难以真正建立甚至相互竞争等问题。建立科学分级诊疗模式,用低廉费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患者以卫生院收费标准,享受到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实现了‘少花钱,少跑路,治好病’。”
高平市人民t院集团负责人如是介绍。
试点之二:太原市阳曲县医疗集团
“县乡一体化改革,就是希望实现县强、乡活、村稳,重点是要让作为三级网络中枢的乡镇卫生院活起来。”太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县乡一体化就是希望通过激活体制机制,解决现有问题,推动综合医改进一步深化。
阳曲县也是山西省确定的首批14个试点县之一。进入4月,随着前期筹备工作的顺利推进,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人民医院的门外挂上了“阳曲县医疗集团”的铭牌,院长刘冬也成为医疗集团理事长。
刘冬表示,阳曲县医疗集团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省里提出的“构建县乡一体、以乡带村、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目标,实现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其中65%的患者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留住患者,必须有合格基层医生。”刘冬介绍,阳曲县医疗集团成立后,决定将单位人变为集团人,人员在集团内调配使用,建立“按需设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
刘冬介绍,按照山西省明确的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该县已向太原市医保管理部门建议,建立与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医保总额控制管理制度。结余基金用于参合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和对医务人员的激励。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医改办的统一部署,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于去年8月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的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有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医改目标正在逐渐显现。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顺利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全覆盖成果
我市先后分三批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零差率销售。但是,还存在药品种类和品规少、配送不及时、药款返款不及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
(一)严格药品管理。按照省卫生厅《关于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杜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规使用和销售非基药的通知》要求,对基本药物(含增补)实行网上统一集中采购,原则每月采购不得超过3次,急诊急救等特殊药品,可应急采购。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采购计划,须由其所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提交采购订单、统一接收药品、统一网上入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在到货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入库确认,对送达合格的药品要及时签字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验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基本药物品种配送监管,并指导本市中标企业制定好全覆盖配送方案,制定好配送环节出现配送不到位的解决预案。
(二)严格执行回款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药品验收入库及网上确认后,要在30日内向同级国库支付中心付款。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向药厂或配送商支付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货款在30日内及时足额支付。
(三)增加配备使用品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425种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配备数量不少于200种和400个品规。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及其制度的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相信、使用基本药物。要进一步加大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逐步改变基层医生不合理用药习惯。
(四)严格督导监管。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和纠风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回款和使用情况,对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不彻底的地方,要采取约谈形式进行“一对一”推进和“驻点”督导。对使用非基本药物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先免除院长(主任)职务,再调查处理。
二、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
截至今年8月末,全市65个公办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全部通过竞聘上岗,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105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聘上岗人员628人。改革后,65个乡镇、18个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定了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但是,还存在分配制度流于形式、保障制度不健全、综合改革不规范等问题。今后工作中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落实规划。全面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中心机构规划设置(2011—2015年)的通知》,同时,各地还要制定本地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对现有公办、医院办、企业办的社区卫生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科学合理设置。二是落实补偿。对非公办社区卫生机构,保持原补偿渠道不变,即由地方政府按照核定任务和收支情况,对其承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补助补偿,仍以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的原有模式进行。在政府补偿补助的同时,仍要按照原有管理体制渠道承担管理和投入责任。三是鼓励创新。鼓励各级政府在医改政策框架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资金投入按照属地化原则,根据各地城镇户籍人口等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控制总量、补偿补助资金投入等,全部核定、落实到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同标准落实辖区内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控制总量和补偿补助资金。编制无法落实的,由当地政府核定虚拟编制,做为政府落实补偿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对于公办、医院办、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转移给地方政府,成为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四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退机制。鼓励、引导、督促各地政府按照区域规划,建立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本辖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医院办、企业办、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渐向中、高端医疗服务过渡,逐渐退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新建立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现有编制政策予以办理设置手续,核定人员编制,并落实相应补偿补助。
(二)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保持稳定。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切实保持现有人才队伍的稳定,有效完成目前基层医疗卫生基本任务。二是优化队伍。要着力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和技术结构,使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三是培养人才。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特别是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人才不足的,要空岗以待,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招录。四是引入人才。要利用事业需要、感情沟通、政策引导、待遇水平、发展前途等引入需要的人才,优化现有人员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调整分配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上,要按照“四督导、四考核、四挂钩”绩效考核机制,调整分配制度改革。“四督导、四考核、四挂钩”的第一层次是指省、市联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制度改革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省级以上财政对县(市、区)财政投入规模与力度挂钩;第二层次是指县级政府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体绩效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挂钩;第三层次是指县卫生局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情况进行整体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挂钩;第四层次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按照考核制度和机制进行绩效督导与考核,考核结果与每名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真正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制度。
(四)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健全托底补助办法。各地要以发展的眼光,科学、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任务和收支,完善托底补助办法,建立财政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适时足额到位。对于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主管工作人员的责任,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二是增加诊疗项目。各地要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人员技术培养培训,开拓医疗收入渠道,增设中医适宜技术、家庭医疗服务、临终关怀等诊疗项目,尽可能全面地满足辖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加医疗收入,减轻当地财政托底保障压力。各地在核定医疗收入时,卫生部门要沟通协调好,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留有一定弹性,以调动其积极性,支付未能预测的支出。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新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四是加大投入。各地政府要按照医改要求,调整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医改和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全市医改顺利推进。
三、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确定孙吴、逊克等8个县(市)医院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并已于9月8日正式启动实施。非试点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尽快确定本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单位。
(一)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思路和原则。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必须坚持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完整准确地把握试点的政策框架,按照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的方向,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提高与控制并行的原则,在国家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框架内,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为核心,以转变机制、提升能力、加强协作为主要内容,着眼群众得实惠、医疗卫生事业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加大实施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路子。县级医院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六项原则:必须坚持促进公平性、维护公益性;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协调推进;必须合理布局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发展;必须科学制定政府对医院的补偿范围和方式,切实落实政府补偿责任,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必须构建分工明确、统一协调的监管机制;必须加强预付制为主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院良性发展。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一)继续做好扩面提标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6%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和75%以上。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的部门为分别牵头部门,下同)
(二)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做好开展大病保险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医保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各类保障制度的衔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三)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则。统筹建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疾病应急救助。(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照人头付费,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推行按照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五)提高医保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和发展其他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个人购买商业大病补充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保险行业协会分别负责)
(六)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按照中、省部署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职责整合,做好整合期间制度的平稳运行和管理的衔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七)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严格实施20__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达35%,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达50%。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贯彻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政策力度。(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完善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向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九)巩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效。全面落实村医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创新村医各项补助考核发放办法,推动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落实,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实现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全覆盖。探索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一)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2013年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达97%。强化中医药继续
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搞好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普及。(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二)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三)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十四)全面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拓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在收入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负责)
(十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县级医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和复杂病种初诊能力。指导县级医院按照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帮扶机制,2013年度选派25名县级医院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着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工作。加强临床专业科室能力建设。(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七)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配置,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预约诊疗和“节假日门诊”。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加强医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推进首诊负责制,规范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十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严格落实中、省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精神,积极清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进价格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等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九)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在制定本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在准入、土地、投融资、税收、人才引进、设备配置等方面给予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负责)
(二十)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50%、40%以上。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1.65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9%。(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一)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管理。加强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增加公共卫生人员、注册护士等人才配备。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50%以上的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二十二)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探索实施智慧医疗建设,加快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进程,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十三)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严禁公立医院超规模盲目扩张、举债建设。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海宁市人民医院是一所县级龙头医院,承担着本县90余万人口的医疗救治任务,为了将医院建设发展成当地最具竞争实力的高水平综合医院、为区域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由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下称“总院”)对海宁市人民医院(下称“分院”)进行托管经营管理,合作期限暂定5年。分院实行“合作管理委员会”(由长海医院和海宁市人民以及海宁市政府组成)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总院向分院输入管理和技术团队,按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公益性质不变、现有职工隶属关系不变的“四个不变”原则全面托管。托管后总院任命分院院长,同时委派管理团队及专家团队,无缝隙地参与到分院的管理、经营、医疗、护理、科教、人才培养等各个层面,管理团队固定在分院工作5年,每周连续工作5d,技术专家团队每年选派8~10名固定在分院工作1年,每周连续工作3d。总院管理团队中有1名院长助理兼护理部主任,签约前期到分院进行调研,进驻后全面负责分院护理工作。
2托管后护理管理改革实践
2.1构建护理管理三级组织框架
在原有的二级管理基础上增设了内外科片及特殊科片科护士长,选拔培养优秀护理骨干出任新增科室护士长。明确各级护士长角色职责及工作要求,实施能级管理及考核,强调团队管理效率,着力培养提升管理层管理能力及专业素质。
2.2建立完善护士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行《护士岗位管理办法》、《护士岗位绩效奖励分配体系》等调动护士积极性的管理制度,建立院科两级人力资源调配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3改革护理质量评价体系
健全护理部、内外科片、科室三级质控网络。护理质量评价项目实施组长负责制,采用等级医院评价标准及管理工具来评价质量,终末质量采用季度评价,环节质量实行月专项评价。完善临床护理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将出院患者满意度作为护理满意度的评价依据,每月随机抽取各病房20%的出院患者,通过邮寄信件形式发放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对回收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排序及反馈。
2.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4.1护理管理队伍培训
每年举办护理管理培训班,邀请总院护理管理专家来院进行专题讲座,传授新理念、新知识及管理技能。根据医院发展目标及护理队伍现状,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护士长和护理骨干分批次赴总院进行护理管理、优质护理、专科护理及临床带教等方面的进修培训,采用“慎思、笃行”的方法,要求返院后将进修成效进行多媒体报告交流。
2.4.2规范护士分层次培训
完善院、科二级规范化培训计划及全院各层次护士标准化操作考核制度。改革技能训练方式,视频演示的一级培训为主、教员操作示范指导的二级培训为辅,强调护理技术操作标准化。考核方法采用科室考核及护理部抽考相结合的形式(抽考率50%~100%),不合格者予以补考;建立规范化培训考核档案,作为护士晋升、晋级的条件之一。2013年度全院护士护理制度及各层次护士规范化理论考核共2658人次,同比增长144.5%,标准化操作考核1897人次,同比增长807.7%。
2.4.3专业护士培训
首次成立了院级静脉输液及伤口管理护理学术委员会;建立新护士静脉输液、PICC维护、护师急救技能、主管护师重症监护技能4个院级培训基地,作为新护士试用期、护师、主管护师晋升前必须完成的训练科目及职称聘任的准入条件。选送护理骨干参加省内、国内血液净化、重症监护、急诊急救、伤口造口等专科护士培训及参加总院PICC门诊、急诊、重症监护、手术室、内镜室、导管介入、内外科等专科进修。护理管理专家将个人负责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国家、省级学术年会放在分院举办;选送护理骨干参加上海各类对口专业国际交流大会学习。
2.5创新优质护理模式
结合县级医院收治对象的特点(疑难危重患者数量相对比大医院少,临床床护配比数相对少),提出县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病房全覆盖方案;动员医院支持系统全方位服务于临床;临床护士分层次使用,每位护士分管10~12例患者,针对县级医院老年患者多、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多的特点设置Ⅱ级护理,每个病房配置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非护理专业的护理员一名,协助护士完成生活护理,让护士有更多时间进行专科指导、并发症预防、康复锻炼,开展创新、超值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全院有效开展。3托管取得的成效结果显示,托管后的医疗服务量、护理管理及服务能力较托管前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3讨论
3.1军队医院紧密型托管县级医院模式的意义及优势
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托管是我国医院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尝试,是基于医院优势互补、互相共赢假设前提下实施的一项改革策略。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是一所在全国享有盛名的三级甲等军队医院,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及医疗技术、科学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托管后管理团队根据“融合式发展,继承性创新”的托管思路,把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优质的服务品牌等引入分院,使分院的整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据海宁市卫生局统计显示,2013年全市群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4.5%,位居地区5个县(市)的第一,区域内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三级甲等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在此基础上,2014年海宁分院又与3所乡镇卫生院以分院形式建立城乡一体的医联体模式,进一步探索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医改难题,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院的延伸。
3.2托管模式有利于引入科学管理、创新管理的理念与方法
托管是建立新机制、新体系,进行管理模式改革,打开新局面的过程。总院派驻的护理管理专家融入我院后,针对调研现状进行管理革新。首先抓能级管理,护理部主任根据医院总目标重点进行计划决策、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护理制度;科护士长的工作重点是现场管理、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护士长的工作重点是做好病区管理,如质量控制、安全防范、患者满意度及各层次护士培训与管理。同时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及岗位锻炼,更新了护理管理理念及方法,拓展了创新思路,使护理管理者由过去的经验管理转变为创新管理,护士长由劳模型转变为专业团队的护理管理者。近2年来,海宁市人民医院接待了外省市20余所医院的300余名护理人员来院参观交流,接受本市各级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及护理骨干来院进修学习80余人次。创新的管理方法及成效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其次,在托管后护理质量持续改进中,应用管理工具及图表进行质量数据排序分析及讲评,激发护理单元的团队荣誉感及竞争意识,规范了护理行为,提升了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及三级质控人员的督查水平,全院护理质量及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住院患者护理服务满意率从2012年的98.5%提升至2014年的99.8%,出院患者护理服务满意度从2012年的91.3%提升至2014年的93.3%。2013年第三方社会满意度从2012年的86.6%提高至2013年的91.8%,列全市医疗机构第一;2013年度全省37所三级乙等医院护理质控检查排名第5。再次,托管后我院采用总院护士绩效考核方案及信息化软件,开展护士岗位管理,制定护士岗位说明书,岗位能级实行360°考核制,建立了与护士岗位能级、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护士绩效奖金分配体系,实现了按照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依据来发放护士绩效奖金,并向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及晚夜班多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护理人力资源的作用,稳定了护理队伍。
3.3托管有利于加快护理人才成长
为贯彻落实好2月2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现将2012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各责任领导,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标准、按时限推进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做好新的补偿方案,督促县(市、区)政府按国家标准配套资金。3月底前将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扩展至定点村卫生室。
责任科室:农卫科
2、持续培养基层卫生人才。认真组织实施“51111工程”和人才培养“515”“512”和“522”行动计划项目。3月底前制定基层卫生人才2012年培训计划,10月底前完成2012年培训任务。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农卫科人事科
3、加快5个县医院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发挥效益。3月底前完成洛宁、宜阳、新安和孟津4个县县医院项目建设任务的90%以上,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9月底前投入使用;栾川县整体迁建任务6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12月底主体工程完工。
责任科室:规财科
4、完成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达标改造,开工建设9个县(市)监督中心和120急救体系项目。3月底前孟津县会盟镇、栾川县白土乡、新安县石寺镇和五头镇、伊川县高山乡和鸣皋镇、汝阳县刘店乡等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达标改造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50%,9月底前完成达标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3月底前开工建设9个县(市)监督中心和120急救体系项目,9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12月底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
责任科室:规财科
5、解决好村级零差率销售的药品配送和供应问题。1月1日启动全市定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责任科室:社妇与药物科
6、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选配专人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做到人员、任务、责任落实。督促各县(市、区)按国家标准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责任科室:社妇与药物科农卫科
7、建立健全社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及电子化运用能力。6月底前完成建档率80%以上,12月底前达到85%以上。
责任科室:社妇与药物科农卫科
8、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4家医院,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便民服务措施。
责任科室:医管局各科
9、已经完成资产出让和正在出让的中心医院、洛轴医院、洛铜医院、东方医院、机车医院和两家商业职工医院等7家医院要尽快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科学合理配置股权,及时完成新医院的变更登记,尽快按新的机制启动运行。
责任科室:医管局各科
10、公告程序刚刚结束和即将进入公告程序的洛耐医院、第一人民院、第三人民医院、白马医院要积极做好准备,确保国有资产出让顺利进行。
责任科室:医管局各科
11、已经完成资产审计评估的第二中医院、妇儿中心、洛钢医院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3月底前完成改制任务。
责任科室:医管局各科
12、积极稳妥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在去年栾川县试点和今年1月份伊川县、新安县和吉利区跟进的基础上,建立督查专报制度。确保7月1日前偃师市、宜阳县、洛宁县、嵩县,8月1日前孟津县、汝阳县启动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责任单位:农卫科
13、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确保手足口病疫情平稳,防止死亡病例发生。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免疫规划工作政府责任目标管理。
责任科室:疾控科
14、研究制定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长效保障机制。3月底前完成初稿,4月份完成调查论证,5月上旬出台。
责任科室:疾控科
15、持续开展“免疫规划质量管理年”活动,确保无脊灰状态和消除麻疹目标的实现;继续推进消除疟疾工作进程,为2015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奠定基础。对年内报告的每一例麻疹病例进行追踪管理。
责任科室:疾控科
16、集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人员、资质和消毒产品索证专项整治。
责任科室:监督与协调科
17、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公示率达到10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公示率保持在95%以上。
责任科室:监督与协调科
18、开展创建公共场所监管示范区(县、市)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示范街、示范店,以点带面,推动整体监管水平提升。
责任科室:监督与协调科
19、督导各县(市、区)成立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办事机构。3月底前全部建设到位并正常运转。
责任科室:食安办各科
20、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把食品安全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责任科室:食安办各科
2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应急处置,努力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和影响。
责任科室:食安办各科
22、制订下发“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年”活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和科室设置,认真清理违规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承包现象。严查各种违规收费问题,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和院外会诊。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中医科监督与协调科
23、继续深入开展“十大指标监管”及“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技术及管理水平。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中医科
24、组织承办好全国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第四次工作会议。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河科大二附院
25、强力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推广新安、嵩县人民医院的做法,鼓励引导医疗机构试行住院病人先看病后付费的收费办法改革。3月底前做好考察学习调研总结工作;6月底前在9县(市)、吉利区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试行;9月底前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试行,12月底做好检查考评和总结工作。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中医科
26、继续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升中医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中医科
27、巩固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指导县(市、区)建立健全第三方调解机制。
牵头科室:医政与科教科
责任科室:中医科社妇科农卫科科
28、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卫生信息化示范工程的标准,扎实推进全民健康信息保障工程建设。10月底前完成所有市区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信息互联及健康数据共享工作。2013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所有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信息互联及健康数据共享工作。
牵头科室:医政与科教科
责任科室:农卫科社妇科
29、强力推进优势医院倍增计划建设。2月底前制定详细推进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当月任务当月完成,6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的80%;10月底完成总投资6.2亿元,新增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560张的年度建设任务。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科倍增办
30、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各级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
责任科室:医政与科教科中医科规财科医管局各科
31、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责任科室:爱卫办各科
32、圆满完成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3年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好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爱国卫生60周年活动。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6月底对各县(市、区)及有关委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考评。
责任科室:爱卫办各科
33、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农村改厕工作。
责任科室:爱卫办业务科
34、加大卫生创建各项工作明查暗访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指导偃师、汝阳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届满复审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积极推进“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等卫生创建工程建设。
责任科室:爱卫办创建指导科
35、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卫生文化建设。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市卫生局行风名次确保进入前十名,争取比年第八名再有所前移;重点科室评议名次争取有所上升;效能提升和环境创优考核的名次确保不再后移;服务大厅的卫生局办事窗口做到红旗单位不间断。
责任科室:监察室监督与协调科
37、扎实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按照市“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的要求,3月底前制定卫生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认真抓好局机关和督导卫生系统的活动,确保扎实有效。
责任科室:监察室
38、加强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赴京到省上访,严禁赴京非访;不发生到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门口的集体上访等。
责任科室:科
39、做好舆情监测;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责任科室:应急办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规范分级诊疗服务,县域就诊率90%以上;上半年乡镇卫生院门诊服务量较2015年同期有明显增幅,住院诊疗量和病床使用率较去年同期持平;县级医院门诊服务量、住院诊疗量涨幅平均数达到5%和持平;医院开展远程会诊占院外会诊比基本达到40%。县、乡、村双向转诊通道畅通,运行正常。县级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全面建立松散型医疗联合体,医师多点执业较2015年增长50%。
2.强化公立医院改革。草拟了《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继续巩固了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全覆盖,全面深化了管理体制、财政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100%的公立医院实行了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3.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械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巩固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上半年,县级公立医院基药采购占药品采购总额的57.54%,全县网采药品金额比例县级达103.8%、乡镇达93.55%,平均阳光积分98.68。全县所有网采单位均能按省、市要求进行网上集中采购,采购药品、耗材采购率达100%;全县总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均积分达到90分以上;以县为单位实行了基药采购金按月支付,集中支付率达100%。截止5月,全县药品采购成交金额1523万元,其中基药1004万元,耗材采购成交金额140.95万元。
4.完善医改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办编制人员全部到位,医改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按期召开了医改工作推进会。我县“7个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医学影像、消毒供应、医学检验中心运行正常,心电中心正在建设中。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运行。
1.加强法制宣传。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机关干部学法、领导讲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半年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次,在医院、公共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14处,做好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
2.加强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了人员落实、责任到位、程序规范、限时办结,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无违法、违规办理现象发生。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促进行政权利公开运行;上半年共录入行政确认类15例、行政处罚类尚未查处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无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任改正或者履行法定职责。
4.强化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总结。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22家,托幼机构13家进行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住宿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半年共检查住宿场所30家、市政供水单位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9家,监督覆盖率100%。认真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形象。
(三)维护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1.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督促落实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顺利推进,目前正进行装修工程及总平施工,预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县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已通过省卫计委医疗流线审查和县规委会方案审查,地勘已完成,正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2016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县人民医院的建设用地已落实,正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对上争取1316万元,占目标任务的53%,完成固定资产投入390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65%。
2.大力发展民营医疗。实施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工程,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量(不含村卫生室)较2015年有所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25%以上。
3.发展新型健康业态。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工作机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率达100%。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全方位推动医养融合健康发展,在县人民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精神病医院开展托养服务、东城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县中医医院养生康复中心纳入“十三五”项目储备。
(四)优化配置资源,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推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了一定比例的资金到村卫生室。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62.22%,动态使用率45.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为34.75%、21.7%;按时报送信息8条。召开了3次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培训会,组织了2次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督查指导和半年绩效考核,项目工作规范有序。
2.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面落实了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重点抓好了全县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及学校传染病防控,无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并切实提高了全县法定传染病网络质量。加强常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与预测预警,每月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对主要传染病进行预测预报,并每月开展疫情简报分析和舆情监测。截止5月,法定传染病准确报告率达100%。启动了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工作。2015年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全县基免儿童建表率、建证率、表证符合率均100%。县级医疗机构产科于4月开展了预防接种信息录入。深入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力争今年通过省级验收。积极开展血防消除工作。正在完成自评及资料收集整理。疟疾消除工作,现已完成自评,已申请市级验收。强化全县饮用水监测,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慢病防控。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全县死因监测粗死亡率≥6‰,达国家监测标准。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全县共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核实780人,检出率达4.59‰,管理率81.6%,规范管理率69.4%,在管患者治疗率36.15%。
3.妇幼保健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妇幼急救转诊体系,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二是强化妇幼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96%,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8.45%;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4.4‰、5.87‰;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剖宫产率44.07%;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废证率为0.24%。三是规范实施“七免一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检率96.3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77.13%,妇女常见病普查率80.0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7.6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09%;HIV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均达100%;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100%。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爱卫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5月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对中心城区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广场等所有公共场所统一实施除“四害”。据统计,共对6所学校,6个广场,60多家机关单位,400多家企业,5000多家商店,实施了除“四害”活动,受益人群达6万多人,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乡镇工作。整合资金强化农村改厕工作,卫生厕所普及率较去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加强控烟工作,开展“青春无烟,人生无悔”为主题的控烟宣传健康科普活动,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督导暗访,取得了良好效果。
5.巩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一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县成立了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乡医疗卫生机构100%建立了卫生应急管理科室,落实了专兼职人员负责。修订了2016年鼠疫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县级预案。二是深入巩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成果,开展医院应急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3家通过市政府应急办考核评估,其余正在等待评估。三是圆满完成2016年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医疗救援演练任务。四是每月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需关注传染病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准确率、及时率100%。
6.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及指标完成率10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分析水平,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落实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食源性哨点医院,覆盖率100%。
(五)推进管理创新,强化医疗服务管理。
1.医疗服务不断改善。强化控费管理,上半年县域内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二级公立医院药品占比基本控制在30%左右,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正逐步控制在20元以下;县域分级分类医疗机构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为7.3天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逐步下降。二级医疗机构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任务稳步推进。
2.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按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规划(2015-2017)要求,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目前已建成13个并逐步开展工作,另7个正在筹备建立中;建立完善住院总医师和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推广护士分级管理和绩效考核。100%的二级以上医院实行电子病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100%达到国家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处方、医嘱、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等制度,实行“三类”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指标控制和动态监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医疗机构使用专利药等高价药品占采购总额比例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建立大型医疗设备论证使用专家库,对民营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实行备案制管理。推广适宜技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加强院感管理,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
3.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县乡公立医疗单位和康达骨科医院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并积极鼓励和引导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参保;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及时报销率近100%;强化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医疗机构均成立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与县司法局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半年无大型、伤医事件和事件发生。
4.强化城乡对口支援。医学影像、消毒供应、医学检验三个中心的逐步建成,DR在三个乡镇的投放,依托松散型医联体的建设,优质医疗资源正逐步下沉,对口支援任务正逐步完成。
5.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和住院诊疗量增幅达4%以上;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推荐比例达45%。及时兑现乡村医生各项政策性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6.积极开展契约式服务。推进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已签约36570户,签约率为92.64%。
(六)积极推进中医事业发展。
继续巩固和推进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承诺指标工作,各项指标均完成。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置了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医生,100%能运用至少6项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45%。2015年西龙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中医科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县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力争8月底前开工建设。中医数字化诊疗平台建设完毕,待市卫计委考核验收。全县采购优质中药饮片合理配伍用药有大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50%以上。截止5月,开展基层中医药业务培训2次,中医药文化宣传6次。
(七)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各项统计指标工作。截止3月31日(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全县半年出生人口112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1.73%,人口自然增长率1.52‰,人口出生、死亡统计误差率在1%以内。
二是认真抓好统计质量。推进卫计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建立了“报送内容时间方式三统一、人员固定”的卫计系统信息报送模式,实现了县域内个案信息交换;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全面完成了PIP系统与公安数据信息比对工作,比对数据9264条,完成率100%。对省级监测点工作加强督促与指导,确保每季度省级数据17项指标达标;开展了村居手持移动终端使用培训,使用覆率100%;接受了全市半年目标考核工作,各项指标顺利通过。
三是平稳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截止5月,共办理证件1438本,其中一孩生育登记436人,二孩生育登记254人,独生子女光荣证748人,群众满意度100%。目前暂无特殊情形类的再生育审批的案例,省内异地协查及时回复率达100%。
四是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征收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和“征缴分离”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截止目前,全县无违法生育对象,无行政侵权案件。
2.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两奖一助”对象资格确认及信息录入工作,全县奖扶9007人,特扶572人(其中市特56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3162户。经测算,今年全县奖特扶对象将享受惠民资金约1223万余元。二是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和免费体检制度,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至少有1名固定联系人,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关怀户168户,卫计系统的党政领导干部已走访慰问了16户特殊家庭,并发放慰问品。
3.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质量,每周至少登录“两非”信息系统1次,共登录25次,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化网格化管理,健全乡镇一村居一网格员管理服务网络,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数量补助经费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90%以上,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100%。
5.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完善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知情满意率均达95%以上。科学规范编制计划,计划执行率100%。药具业务购调存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管理数据“零”误差,发放网点药具保障率100%。
(八)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引进,加大公开招聘力度,补足配齐基层卫计人员,目前已录取10名卫生专技人员充实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引进了一名研究生人才,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编率控制在15%以内。全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正在调查研究中。激励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完成了工调、岗位设置等人事工作,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任务正在开展中。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在“5.12”国际护士节评选和表扬了一批优秀护士和30年护龄工作者。
2.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基本医疗功能模块和医保接口软件对接,已完成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础网络部署,预计9月底前完成全县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数字化医院,县中医医院正积极申报创建。二级医疗机构100%建立标准化电子病历。
3.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实施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县人医院拟引进128排螺旋CT新项目,正在开展论证。推进重点专科建设,省级重点专科重点打造了县医院泌尿外科、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市级重点专科重点打造县医院肛肠外科和呼吸内科、县中医医院康复科、骨伤科。推进“四个职业素质”提升,鼓励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和职称晋升考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100%,达标率95%以上,新进医学专业毕业生100%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强化卫计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制度、新闻发言人队伍,建立以局宣教股、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为成员的通讯员和网评员队伍。通过各类重大节日契机,上街道、进社区,进农村、入农户,发放宣传品、进行免费义诊等活动,半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次。4月省卫计委宣传教育中心在我县中医医院拍摄一部以反映优秀医生为题材的专题片,在省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播放。完成了西龙镇鹰台村人口与健康文化示范基地的打造工作。加强外宣工作,与省市相关媒体加强联系,截止5月,市级上稿33篇、省级19篇。全面开通官方微信,及时更新信息。加强舆情监测,目前我县无涉及卫生计生重大负面舆情。
5.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和基层党建,深入推进“挂、包、帮”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投入8000元对三清寺村结对帮扶群众进行了慰问。100%的单位落实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认真开展“从严治党责任在肩”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学习、重温党的誓词,开展坚持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两学一做”专题讨论会和知识竞赛活动。依法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制定卫计系统纪检工作要点,按要求推行公立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每月不定时对系统作风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全系统无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通过集中学习、典型教育座谈、观看警示片、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实现了系统教育全覆盖。
(九)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1.狠抓稳定工作。坚持排查、接访、稳控多项措施并行,圆满实现了“零进京、零到省、零到市集访、不出事”的目标,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案件办结率100%,总量呈同比下降。
2.无偿献血工作。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新闻媒体公益宣传12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14个。自愿无偿献血比例保持100%。严格执行血费报销规定,上半年报销66人次,报销金额50400元。辖区内无非法采、供、用血情况发生,无因临床用血而发生的医疗事故。
3.统计财务工作。全力抓好卫生计生统计,按时保质报送卫生统计报表,人力个案上报与月报在岗职工数一致率98%以上;辖区机构双向转诊个案上报与月报转诊数一致率100%;对“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问题处理率100%,数据现场质控准确率90%以上。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与成本预算,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作用,及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提升卫生计生财会工作水平,强化了各医疗单位财务监管和指导,规范资金管理与使用,乡镇卫生院严格实行了报账制。
4.医疗卫生扶贫工作。按照《县医疗卫生扶贫专项方案》大力开展卫生扶贫工作,贫困地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一是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改善了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致困”。二是开展精准医疗救治。依托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一支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精准扶贫专科专家队伍,对帮扶村贫困对象制定一对一疾病救治名册和爱心联系卡,开放与该村委会联动的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户实行优先就诊、医院先垫付治疗、优先请上级专家会诊、上门医疗服务等举措。三是精准医疗救助。与村委会、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帮助贫困户大病救助申请医院能力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减免,开展“志愿者服务在医院”活动,志愿者爱心捐助或住院陪护等。四是医疗行业扶贫。结合医院党团员志愿者活动,对在家有治疗条件的,志愿者实行上门服务;对无条件在家中治疗的困难户,采取联系人与贫困户对接模式,使他们不再因病返贫。
5.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体系,明确了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半年已开展专项检查3次,目前无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2016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县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大力争取县人民医院项目;
(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中心,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联合体,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抓实基层基础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完成省血吸虫消除县目标任务;
(六)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述
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有损于社会公平、公正,其产生的社会矛盾和资源配置失效也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现阶段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均等化的内涵
虽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当前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但其中的一些关键性的概念问题并没有得到清晰一致的界定。我们在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时,界定和理解“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逻辑起点。根据国内多数学者的观点,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简单定义为:在一个国家内,处于不同地区的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大体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1]这一概念看似简单,实际上有很多争论。
刘德吉通过对国内近年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的梳理与总结,借用学术界对公平概念的理解框架,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体、客体以及均等化的内涵等方面来归纳国内学者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不同理解。唐钧认为公共服务领域或称社会领域中,有六项公民权利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或满足的。这就是:生存权、健康权、居住权、受教育权、工作权和资产形成权。这六项需求,对老百姓而言,是不可或缺的甚至是没有退路的。[2]当一个国家完成了最初的资金积累,人民生活达到了温饱水平后,其发展的动力就得从“脱贫”转向“消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免除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老百姓才能放开手去消费。
如果说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在较短时期内尚难以做到,那么,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是应当做到而且也是可以做到的。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董立人给出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几个原则:体现公共精神的公益性原则;体现公平正义的公正性原则;体现民主的公共参与性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便利性原则。[4]
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众最基本的公共需求而依据自身能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政府能力和公共需求是引致公共服务供需行为的基本因素。对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王伟同提出基本思路是在合理设定均等化标准的基础上,客观测定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公共需求与政府服务能力,通过对比其差额来科学设计财政体制安排和转移支付方案,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
二、国内外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
国内外理论和实践领域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性认识是统一的。一方面,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一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6]
(一)国外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有4种模式:财政收入均等模式、收支均衡模式、公共服务标准化模式、公共服务最低公平模式。[7]
加拿大和美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得较好的国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与2007年组织对加拿大和美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现行政策和措施进行了考察。首先,在教育方面,每个5-18岁的孩子可以享受义务教育。美加两国普及了13年义务教育(含5岁起学前教育),省(州)级政府负责义务教育的普及和管理,省州政府预算是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美加通过转移支付中国整理帮助有特殊需要的弱势学生群体,如提供伤残儿童上学所需要的费用等。第二,在失业保险方面,每位失业人员可以维持基本生活标准。为了在失业时及时给予保障,两国对工薪阶层实行强制保险,加拿大称之为就业保险(EmploymentInsurance,Ei),美国称之为失业保险(UnemploymentInsurance,UI)。据统计,加拿大有85%的有收人人员加人了就业保险,美国有97%的有收入人员加人了失业保险。第三,在医疗方面,每个公民可以享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加拿大和美国实行的是两种公共医疗制度,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不允许私人商业保险涉足。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转移支付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第四,在养老方面,每位老人可以享有比较稳定的基本经济来源。老人可以通过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基本的养老来源。第五,在住房保障方面,美加实行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两国政府利用低息、低首期以及为银行提供担保等方式,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购房能力。[8]加拿大和美国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成功实践对我国均等化标准的设定、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的科学划分、稳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收入来源、转移支付的有效性以及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化等方面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二)国内实现基本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探索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30年,经济社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并于本世纪初开始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一阶段,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生存性压力明显减弱,发展性压力全面凸显。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产品短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大部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都是基于对这个矛盾的认识来展开的。一方面表现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另一方面表现为公共服务分配失衡。[9]
浙江省于2007年在国内首先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该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之一。浙江省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全面推进城市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让农民群众能较为充分地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10]浙江省为此启动了十大工程,每项工程都向各部门落实责任:就业促进工程、社会保障工程、教育公平工程、全民健康工程、文体普及工程、社会福利工程、社区服务工程、惠民安居工程、公用设施工程、民工关爱工程。[11]
迟福林认为,广东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多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居全国前列。广东率先在全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着比较扎实的基础。[12]
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
随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我国党和政府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部门十分关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路径,人民群众对民生等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的关注,这也是理论界大力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外部力量。
陈昌盛根据各类公共服务的需求层次(纵向)标准和各类公共服务内部层次(横向)标准,勾画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优先顺序。[13]井敏提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有,调整政府职能结构,从建设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走向公共财政;使转移支付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网络等。[14]
也有人从研究分析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入手,由此得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陈文权,张欣从技术、城乡体制、财政体制等方面分析我国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进而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15]从以上综述可以看出大部分学者认同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的天然责任人,路径选择上倾向于转变政府职能,由此可见,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
四、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验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政府由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首先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所谓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就是要将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原来的过分关注经济建设的建设型政府,调整为政府职能主要关注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其区别于管制型政府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以公民为本位的政府。[17]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各级政府构建坚实的公共财政体系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四大体制支撑,即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制度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从财政体制来讲,首先要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使其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职能。其次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目前比较薄弱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弥合东西部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使其达到公开、公平、公共、民主和法制的要求。从收入分配来讲,必须按照“保低”(保障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中”(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控高”(调控过高收入),“打非”(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的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使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根本性扭转,从而减轻政府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18]
(三)加大县级政府的经济自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保障
有研究认为,中西部地区某些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困难,原因在于其县级财政的现状与公共财政的差距。[19]县级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政包袱重,“市管县”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重了县级财政的压力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县级财政负担过重,财力偏紧使中西部地区县级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时有心无力。由此,近年各省积极实施“强县扩权”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加大县级政府在县域经济中的自。强县扩权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县级政府的经济大权,可以有效实现政府机构的精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使政府职能合理定位,并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协调水平。[20]
陕西省于2007年起开始实行“强县扩权”试点。2008年一季度,15个扩权县(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平均增长15.9%、28.7%、28.7%。扩权县直接办理的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大幅增加,发展环境更加宽松。神木抓住机遇,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顺利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从而改写了陕西省没有全国百强县的历史。
五、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