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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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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

第1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护理

近来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事件逐渐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护士如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及防范现状做一介绍。

1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概念

1.1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源于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这一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2 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院发生的争执,医疗纠纷按性质可分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

2 医疗纠纷的形成

医疗纠纷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经历潜伏期、显露期、暴发期、善后期等阶段。在潜伏期,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服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满意或产生不信任感。如果问题未解决或出现新的矛盾,患者的不满情绪蓄积,不信任感增加,出现收集投诉材料,挑剔医院工作的不足或漏洞,传播不满言论等行为,此期为显露期。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不信任加剧,可能会由一件事或一句不当的语言导致患者不满情绪的暴发,形成纠纷。最后是解决纠纷的善后期。从整个医疗纠纷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患者的不满意和不信任感的积累,是发生纠纷的隐患。医疗纠纷,特别是其中占大多数的非医疗过失性纠纷,虽然表现不一,理由不同,但其深层原因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不信任。

3 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护士是治疗、护理计划的执行者,在患者的就医过程中,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拟定治疗方案以后,其治疗措施主要是通过护士落实到患者身上,各辅助诊疗科的检查需要护士协助做好准备工作;药房的药物通过护士送到患者的手中等等,可以说患者与医院各部门的关系都是通过护士建立起来的,护士与患者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广泛。护理关系的直接性,广泛性决定了护士容易引发纠纷。

3.1 因护理行为不当引起的医疗纠纷,因护士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办事,引起医疗纠纷,具体表现有:①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致给患者打错针、发错药、输错液等;②交接班不清,遗忘医嘱,造成不良后果;③观察病情不及时,延误治疗和拯救时机;④急救器材性能失灵,延误危重患者抢救时机。

3.2 护患交流沟通欠缺 欠妥的语言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如一些慢性病或癌症晚期的患者,因住院时间长、费用高、治疗效果不满意,本来就积怨满腹,此时护士的语言不慎,与患者发生争执,就会引发患者的不满情绪的发泄,引发投诉;再如患者对住院费用有疑问,护士解释不清引发费用纠纷;护士在给患者进行静脉穿刺时,如果不能一次穿刺成功,又不做解释且毫无歉意,也会引起患者的投诉。

3.3 护理记录缺陷

3.3.1 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由于护士在询问病史和护理体检时不全面,患者提供病史时前后不符或不同家属提供的病史资料不一致,均可造成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

3.3.2 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护理计划尤其是标准护理计划中制订的护理措施样本,而实施过程中由于病情不需要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落实,未能及时对计划中的措施进行修改,致使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有时根据患者需要,护理人员已实施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却未能详细记录。

3.3.3 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或随意记录,护理工作以执行医嘱为基础,护士在从事大量繁忙的护理活动中,普遍存在操作实践多,解释说明少,护理记录随意等情况。再者由于不同学历层次护士在知识水准,护理技能操作上的差别以及法律意识淡薄,对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引发护理纠纷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使护理记录存在诸多隐患。例如因抢救治疗医嘱多,护士忘记皮试的记录和签名,患者病情稳定时随意编造血压体温等。

3.3.4 医疗收费,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费用的上涨,医疗收费已成为患者非常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昂贵的药物使治疗费用增高,易造成患者的误解,特别是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时,这种高额费用与患者预期疗效的巨大落差,更易造成患者及家属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个别医疗机构有乱收费现象也是引起患者不满和医疗纠纷的因素。

4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

4.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护理工作具有独立、直接、连续的特点,许多护理工作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或开放环境中进行,因此培养护士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严谨自律尤为重要,也是避免护士过失行为发生的重要保证。

4.2 加强沟通改善服务,建立信任,加强护患沟通是建立信任的有效途径,护士应重视做好患者入院时、治疗时、出院时的服务,通过定期召开工休会、调查患者满意度等形式,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服务,完善医院管理,消除误解、减少纠纷。

4.3 规范文书书写,护理文书的书写是患者获得救治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法律依据。所以护士必须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书写护理文书前要详细询问病史,严密观察病情,已做过的治疗、护理要及时准确记录,尤其是抢救患者和紧急处置后及时补记,同时要妥善保管医疗护理文件,以备举证。

第2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摘要】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大的提高后,对医疗保健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同时人们的法律观念越来越强,维权意识越来越浓,社会对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着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和期望。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医患关系变得复杂而又敏感起来,医疗纠纷发生率相当高。其中,没有做好医患沟通,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因此,做好医患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非常关键的措施。

【关键词】医患沟通;医患关系;医疗纠纷

Good 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 can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medical disputes

Hu kunpeng Lin jizong Pan weidong Deng meihai Yao zhicheng Lin nan Xuruiyun

【Abstact】 After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greatly improved and the legal concept of people getted stronger, the people’s request for medical care also increase. In such a medical environment,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s complicated and sensitive. The incidence of medical disputes is high. Among them, there is no good communic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which often lead to disputes fuse. Therefore, good 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 is critical to prevent medical disputes.

【Key words】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medical disputes

医患沟通是指在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等主题,通过各具特征的全方位信息的多途径交流,科学指引患者诊疗伤病,使医患双方形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达到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医患沟通是医疗工作者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及相互作用的过程。良好的医患沟通对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1]。在缺医少药的年代,医患关系是以医生为主导模式的,医患沟通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患者依从医生的过程,医疗纠纷的发生率非常低。但现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大的提高后,对医疗保健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同时人们的法律观念越来越强,维权意识越来越浓,社会对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着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和期望。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医患关系变得复杂而又敏感起来,医疗纠纷发生率相当高。

常见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因医方为主因导致的沟通不良引起,有因患方为主因导致的沟通不良引起,也有因医患双方共同造成的:1、我国的多数医生人文知识欠缺,这种知识结构上的欠缺导致了对疾病认知上的缺陷。他们片面强调患者的生物因素而看不到其心理和社会因素的重要性,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与患者沟通, 因而无法获取全面和充分的信息,影响了医生诊治的效率。2、患者的受教育水平以及所具备的医学知识会影响医患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最终会影响医患沟通的质量。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患者对事物认识常不够准确,对自己的内心感受体验不深刻, 医者在与这样的患者进行沟通时,常常达不到沟通的目标,甚至还导致一些患者的误解 ,所以医生常常会减少或放弃与这类患者进行沟通。一些急性病患者及其家属, 常常处于急性应激状态之中,高度焦虑 ,恐惧 ,极易激惹,甚至还会出现"意识狭窄",所以在医患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冲突。3、因医患双方各自的认知、情绪、人格因素交互作用在一起,会使得医患沟通变得更加困难[1]。

没有做好医患沟通,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因此,做好医患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非常关键的措施。强化医患沟通并不是简单的提高医疗工作者的口才那么简单,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1要提高医疗工作者的人文素质

我们在医疗活动过程中, 要倾向于建立一种平等的医患关系, 消解医生的语言霸权地位, 确立患者的主体地位, 形成主体间的对话与交流。应该确立一种保证平等、充分交流沟通的机制,为交往行为主体间的沟通理解提供对称条件和交互期待, 使医患双方都能平等参与并享有同等对称的话语自由和论证表达, 在交往理性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实现医患双方平等的交往[2]。

医护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并认识正在处置的病人,从"人"的角度来为其诊治疾病,而不是从"病"的角度来实施诊疗,努力克服过去那种就病治病的传统习惯。在医疗执业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对于改善、融洽医患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吴阶平教授说过,"作为一名医生,不但要一切为病人,还要为一切病人,为病人的一切,一个好医师首先应是一个好人,没有医德就谈不上责任心和同情心"。面对每一位患者,医者都应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还要虚怀若谷,集思广益,尽最大努力避免误诊。对一时难以确诊的,应以实相告,向患者解释清楚,取得其理解。许多诊疗方案取决于医生的既往经验和对药物熟悉。医生在诊疗中虽然具有权威性,但要克服家长主义作风。患者的求医行为不言而喻地隐含着对医生的信任,当患者有时提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或不合理要求时,医者一定要和颜悦色,婉言解释,千万不可讥讽病人。

2医疗过程是一个密切协作的过程

除医生和护士之间的合作外,更需要得到病人的密切配合。如对手术风险预计、诊疗方案的确定等,都要求医生能够及时、有效地与患者沟通 ,详细说明情况,取得病人的理解和配合,这样可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但现实总是差强人意,在一些大医院,每位门诊医生一上午平均要接待30名左右的患者,从问诊到检查诊断开药总共只有7、8分钟的时间,沟通的时间非常有限。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看好病呢?提高患者对自己疾病的认识,积极主动做医生的伙伴的患者才是一名好患者。西方发达国家的人都已经习惯在看医生前研究自己的病情。如英特网就能给每位患者提供帮助,任何人在几小时内就能广泛地研究从症状、病理学到临床治疗等各种相关问题,对一个明智的患者来说是十分有用的。而医务人员也认为,患者见多识广,可以使医生们清醒谨慎,也就能得到更好的医疗结果。因为这种患者能更好地照顾自己,能更好更迅速地理解医生的建议[4,5]。

3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往往先有分歧,随着患方不满情绪的潜伏和积累,最终,因一定的激惹因素爆发。因此,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都要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避免不良情绪的积累。除少数患者或家属存心取闹外,大多数纠纷多可以通过协商避免或者解决[6,7]。

4沟通过程中要强化法律意识

"举证责任倒置","无过错赔偿"等有关规定的实施,对医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非常严格的约束。因此,我们在沟通过程中,要做到既尊重患者的就医权利又保护好自己及医院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规范行医和依法行医。作为一位好医生,在决定诊疗问题时,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5,8,9]。

5要注意表达艺术

医患沟通应是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沟通。病人就诊时,特别渴望医护人员的关爱和体贴,因而对医护人员的语言、表情、动作、姿态、行为方式更为关注、更加敏感。如果医护人员态度生硬,就会引起误解、甚至诱发医患纠纷。沟通的内容是信息和观点,是关于某一病情、某一过程的描述和结论,是抽象的。医生必须借助于语言、表情、动作、姿态、行为方式等肢体语言把自己需要的信息、看法和想法传递给患者,使患者能够理解并准确地表达出来[10,11]。

总之,只有真正做好医患沟通,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才能解决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真正营造出和谐统一的医患关系。让我们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以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娟,李莉,庄红平等.医患沟通不良的心理学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3):16-17

[2]蒋谨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语境下的和谐医患关系构建[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5):124

[3]姚坚.建立良好医患沟通 推进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1):28-29

[4]赤保民.医患关系紧张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医学与社会,2006,19(10):23-24

[5]胡鹏飞,陈少贤,彭晓明,等.广东省公立医院医疗纠纷变化趋势与解决途径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08,28(2):13-15

[6]杨聪敏.和谐社会与医患关系[J].医学与社会,2007,20(6):25-27

[7]高欣,魏挺,高路.浅谈医患关系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3):118-119

[8]易菁文,焦玉清.儿科临床工作中的医学伦理学问题[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7,11:877-880

[9]赵志芬.提高儿科医师素质,改善儿科医患关系[J].新医学,2009,4(5):327-328

第3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医疗纠纷;科室;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088-02

医疗纠纷作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从未淡出过人们的视野,为了研究医疗纠纷发生的规律,总结医疗纠纷发生的特点,我们采取了文献综述和实际调查的方式。首先,检索了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库中近三年的相关文献,并选取了某省的各级别、各地区的五所医院进行了调查。对所收集的文献和调查的数据的分析可知,医疗纠纷的发生涉及到了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和各个科室。但总的来说,外科、妇产科、内科、儿科这几个科室是医疗纠纷相对高发的科室。并且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医疗纠纷发生的共性的原因,更有其个性的原因。为了更好的应对医疗纠纷,做到有的放矢,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针对医疗纠纷这几个相对高发的科室的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指出相关的防范措施。

一、医疗纠纷易发科室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外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外科的医纠纷发生的机率相对较大,这是因为,首先,从病因看,外科疾病分为:损伤、感染、肿瘤、畸形、其他性质的疾病。从其疾病种类来看,其治疗方法主要是手术和手法,手术数量多,对医生的技术要求水平高,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外科的手术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复杂,风险也越来越高,诸如微创外科、器官移植等治疗方法的发展对外科医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其次,从科室所辖范围看,外科作为一级学科,其涵盖了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等诸多科室,病种多,病情复杂;第三,外科往往和麻醉和ICU等科室联合紧密,是外科治疗环节中重要的环节,而这些环节同样是医疗纠纷高发的环节;最后,从患者的方面来说,一些患者往往认为对一些疾病,只要实施了手术就能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患者及其家属关注点在于手术的结果,而不是手术的过程,对患者来说,手术环节多么完美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有良好的治疗效果。而对医务人员来说,专注于完美的手术过程有的时候更重要。因此,手术实施者和手术接受者在目的上是一致的,但关注点和侧重点是不同的。对医务人员来说,这样的情况:手术环节完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可以接受的。手术环节不完美,手术结果达到目的是有遗憾的。但对患者及其家属来说:手术环节完美,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也许就是无法接受的;手术环节不完美,但手术结果是好的是可以接受的。同时,由于外科治疗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患者及其家属马上就能直观感受到。所以,一旦出现问题,缺乏一个心理准备过程,医患矛盾容易一触即发。综上所述,外科往往成为各级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易发的主要科室之一。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妇产科作为医疗纠纷易发科室与其科室独有的特点联系紧密。妇产科的特点在于:妇产科医疗活动的对象既可以是病人,也可以是正常体检,如婚前检查。患者既可以是生产、待产,也可以是妊娠体检。妇产科实施的手术既可以是大手术,如剖宫产,也可以是小的门诊操作。妇产科的治疗既可以是医学问题,也可以是护理问题,如对新生儿的护理;既可以是医学问题,也可以是非医学问题,如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而其中产科的医疗纠纷发生的机率又大于妇科的。因为,从产科的对象孕产妇来说,也有其特殊性:1、妊娠及分娩活动涉及到母婴两人,母婴的结局都十分关键;2、在接受医疗措施前,大部分孕妇通常都是健康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尤其患者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难对从心理上接受;3、在当前计划生育政策的背景之下,孕妇及其家庭期望小孩非常健康、分娩过程极其顺利,如果一旦出现不好的状况,孕妇及其家属的情绪特别容易失控;4、分娩既是一个病理过程,又是一个生理过程,所以孕妇在分娩过程中的不愉快的感受是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如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认为医生没有尽到帮助自己的义务等等。由此,妇产科同样成为医疗纠纷易发的主要科室之一。

(三)儿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儿科医疗纠纷易发也是由其科室特点决定的,首先,儿科的诊疗对象是儿童甚至是婴儿,儿科古称“哑科”,因为幼儿不会准确表达自己的感受,对其不舒服或痛苦的地方无法准确描述,唯一的表达往往就是哭,导致儿科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只有靠家长的描述和自己对患儿的观察来判断病情,同时儿童检查及治疗时不易合作,容易出现差错,而且许多可以对成人采用的检查和治疗措施不能对儿童施行。其次,儿科的疾病与成人存在较大差别,主要体现在:1、各年龄阶段儿童患病种类不同,给医生的诊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容易出现漏诊和误诊;2、病情易反复且变化多端,病情的变化难以把握;3、起病急,临床表现不典型;4、免疫系统功能未完善,防御疾病能力差;5、小儿对致病因素所致的病理反应与成人不同,在药物的使用上容易出现差错;6、与成人疾病种类有很大不同,有许多疾病是大人不会或不易患的。最后,儿科医疗纠纷中还受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家长的心理因素。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所在,家长在面对孩子疾病时往往手足无措,心理十分焦虑,会对医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稍有差错或误解,就会引起很大的纠纷。如近期某医院因为护士给患儿输液过程中两次扎针都未找准位置,遂引起一起家长和当班护士发生肢体冲突的纠纷。最后,儿科医生的心理压力也较大,高压之下更易出现差错,如儿科医生认为,给一个患儿治病必须面对一个家庭的压力。综上所述,与其它科室相比,儿科的医疗纠纷发生概率也较高。

(四)内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内科是临床医学的基础,其所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内科医疗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内科也是医疗纠纷易发科室:1、内科范围广,在疾病的诊断上需要整体的观念,不能头痛医头。因此,在诊断时特别是初诊时容易发生漏诊和误诊;2、内科纠纷也常发生于对治疗认识上的分歧。多发生在急危重病员和疑难复杂病员治疗过程中。这类病人给治疗带来的困难是时间紧迫,难以抓住抢救时机;有时为了抓紧抢救,来不及做更多的检查,靠症状、体征和少量化验结果推测判断,这时很可能有考虑不周甚至是错误的地方。事后病员或其家属可能会对抢救治疗中的细节提出异议加以追究[1];3、内科发生纠纷比例也较大,可能与内科疾病多病程迁延,死亡结果一时难以被亲属接受有关[2]。内科很多时候依赖于药物的治疗,这也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一些药典中无记载,在临床实践中用于其他疾病治疗的药物、新药运用于临床而易引发纠纷。

二、医疗纠纷防范的共性措施

(一)宏观层面的防范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甚至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要防范医疗纠纷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医务人员能够更好的依法行医,同时,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能够有效的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医疗质量的提高是医院的生命线。医疗质量的下降则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实践中,应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御风险。

3、舆论引导,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与理解

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由“求医问药”转变为“一手治病,一手防范”,舆论在很大程序扮演了一些助推器的角色。因此,正确的舆论导向至关重要。实际上,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少数的、偶然的,而非多数的、必然的。舆论应正确的引导,让人们转变观念:到医院去是治病的,而非去防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

(二)微观层面的防范措施

为了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从微观的层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做到,提高服务质量、遵守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加强注意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注意对患者进行人文关怀、尊重患者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

三、医疗纠纷易发科室的纠纷防范措施

(一)外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外科医疗纠纷的防范,首先任务在于提高手术质量。实施手术分级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手术的安全性,让主刀医师由尽力而为向量力而行转变[3]。制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手术的分级,对各种手术按照其难易程度进行精细分级;其次应当明确各级别医师的手术申报权限,并确保手术权限管理的落实;再次,应当对医师的手术权限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医师手术权限的升级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3]。第二,手术由于其侵袭性决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完全、充分、及时的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特别是告知义务,这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基础。同时《侵权责任法》也规定了较为严格的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所以在手术告知的形式上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妇产科的医疗纠纷防范要做到,首先,规范病历管理和病历书写问题,完整、客观、规范的书写病历,认真、准确、及时的记录病情变化和诊疗过程。其次,注意加强对产妇分娩过程中的心理疏导和对新生儿的护理,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必须加强。最后,注意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特别是妇产科的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获知的患者的隐私或患者不愿意对他人公开的隐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切实予以保护。

(三)儿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作为儿科医生,首先应当做到提高诊疗水平,严格用药。从法律的层面,应当履行高度的注意义务。儿科大多数的纠纷都是因为医生责任心不够、没有严格的履行注意义务而导致的。因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是儿科医疗纠纷防范的首要方式。其次,基于儿科诊疗对象的特殊性,儿科的从业人员应加强与患儿及其家长的有效沟通的学习,做到有效沟通,达成共识,增加患儿家长的满意度,在诊疗过程中避免因态度问题而发生非医源性的纠纷。

(四)内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内科医疗纠纷的防范首先要落实三级查房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我国卫生部规定的核心医疗制度之一。其次,在诊疗过程中做到问诊准确、检查到位、病情交代充分、用药准确。第三,要充分的履行告知义务和注意义务,尤其是在用药环节中,对昂贵的药物和有各种选择的药物要对患者进行告知,防止因履行告知义务不充分而产生纠纷,第四,防止过度诊疗,因为内科的病人病情持续、时间长,患者可能需要多次重复进行检查,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防止出现过度诊疗的行为。第五,内科还特别涉及一些因使用医疗产品、器械的侵权问题,要防止因医疗产品、器械而出现的医疗损害责任。

参考文献:

[1]孟娟,王炜.对某院近三年医疗纠纷的调查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2,(5).

第4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 一线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

1 医疗纠纷“隐患”的识别

医务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除突发的医疗纠纷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外,大多数医疗纠纷在其发生前都有一定的“潜伏期”或称“苗头”,抓住“潜伏期”防范医疗纠纷是一线医务人员应做的工作,故有必要识别可能存在的医疗纠纷隐患。

1.1 患方行为观察

1.1.1 患方经济状况及对医疗付费的态度 从消费行为角度观察,经济状况拮据或对经济支出计较的人群,易在收费项目上引申对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性产生质疑,引发医疗纠纷,有的试图通过质疑免除某项费用,有的则希望得到加倍赔偿。

1.1.2 患者关系人及关系人对医疗方案的态度 法律上,患者的身体处置权属于患者本人,实践上,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关系人起到很大作用,因此,不仅要观察患者本人的行为,还应观察患者关系人的行为,特别是病重、病危患者的关系人的行为,当患者的关系人可能对医疗行为挑剔时,预示着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有时关系人很可能是医疗纠纷的始作俑者。

1.2 医疗服务行为自我检视 任何一点医疗服务行为缺陷都有可能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重点从以下几点去识别。

1.2.1 诊疗方案是否符合医疗原则 诊疗方案是医生依据病情分析判断制定出来的,可能会出现不完全正确,或遗漏,或不属于最佳,但必须符合医疗原则,做到应该分析判断到的必须分析判断,不应出现有违医疗原则现象。

1.2.2 医疗行为有无引起对患者的损害结果 患者往往注重结果,对造成结果的原因却避而不谈;而医师更注重产生结果的过程和原因1,任何一种医疗行为造成对患者身体的损害都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处理时要区分难于避免和可避免两种情形。

2 一线医务人员防范医疗纠纷具体内容

2.1 医疗纠纷防范的根本要求就是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过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践当中,一线医务人员要从以下几点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工作。

2.2 尊重患者,落实医患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要改变过去那种“求”与“被求”的服务关系,崇尚医德,尊重患者。要增进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亲切感,打下化解医患矛盾的感情基础,医务人员应清醒认识到服务态度上的“生、冷、硬、推”,实际上是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无形的种子。需要指出的是,尊重患者不是无原则满足放任患者的不合理要求,要理直气壮地纠正患方不尊重医方的行为,形成平等的服务关系。

2.3 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同意、保护隐私等义务 每一项诊疗活动实施前都应常规沟通,征得患者同意,要注意沟通的耐心性和易懂性以及有效性。不能因为沟通的困难且不具业务专业性而忽视医患沟通,应把医患沟通作为诊疗活动内容之一去对待完成。

3 一线医务人员处理医疗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一线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角色依据争议问题的性质而不同,在一般问题争议或后果不严重的医疗纠纷中,由于一线医务人员与患方建立了一定感情关系或患方可能还继续需要依赖治疗情况时,一线医务人员往往是化解矛盾的“钥匙”;而对后果严重的医疗纠纷,一线医务人员往往是矛盾的焦点,成为患方发泄的对象,另一方面,一线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又常处于“证人”的地位,容易被患方迁怒。因此,一线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纠纷协调部门能否保持中立是纠纷调解成败的关键2,对患方提出的质疑要实事求是地解释,特别是在医方确实存在过失(缺陷)的前提下,不要刻意回避问题,甚至辩解,体现光明磊落的诚信态度。当患方对医方医疗行为指责存在误解,甚至是故意歪曲时,亦必须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解释、坚持。对问题回避、狡辩易激化矛盾,怕被患方迁怒不敢坚持易造成被动。

3.1 要善于倾听患方的诉求 倾听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是一种认真对待的态度,切忌打断对方话语对某些具体细节争论,应让患方完整的诉求,与此同时,也尽可能要求患方也耐心。

3.2 注意保护自己,避开患方过激行为 一线医务人员易成为医疗纠纷中矛盾的焦点,成为患方“报复”的对象,一般情况下,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和可能成为“证人”关系的医务人员,不要直接与患方沟通,更不宜与患方当面“对质”,必要时可暂时让他离开岗位一段时间,待矛盾缓和后再上班。

3.3 注意“证据”的收集、整理和保全 面对医疗纠纷,一线医务人员首先要想到病历资料等证据是否完善、准确,及时审查病历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时,特别要注意和患方手中掌握的资料一致性,如:医嘱与收费清单的一致性、知情同意内容填写与患方所执是否一致等。对笔误、书写错误等问题,必须规范的修改病历资料,不要产生“篡改”病历之嫌。药品、耗材等物证收集后,要注意让患方过目、封存。

4 小 结

医疗纠纷具有放大效应,最初发生时如果不及时干预和处理,会逐步升级3。对待医疗纠纷,预防是根本,而一线医务人员在预防医疗纠纷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线医务人员在始终保持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的同时,应善于识别医疗纠纷隐患,加强医患沟通,要学会“治病”的同时“治人”,掌握患者的心理动态,尊重患者权利,帮助患者解决心理问题,化解医患矛盾。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注意倾听患方诉求,切忌无“裁判”情况下的争议,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和证据的收集整理,学会在患方冷静的时候沟通,尽可能使医疗纠纷能在患方理智的时候处理。

参考文献

[1] 缪勇,温凤飞.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经验体会[J].中国实用医药,2009,4(24):263—264.

第5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护人员;防范和处理

1 医疗纠纷的现状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正呈增加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效益,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因此,调解和处理棘手的医疗纠纷成了门诊部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内容。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具有难度大、技术性强、环节多、工作量大的特点。面对形形、令人头痛的医疗纠纷,医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也不论是何种类型的,更不论最终采取什么方式予以解决的医疗纠纷,均会对社会、医患双方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前提下,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了医疗纠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

2 患方经济状况及对医疗付费的态度

从消费行为角度观察,经济状况拮据或对经济支出计较的人群,易在收费项目上引申对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性产生质疑,引发医疗纠纷,有的试图通过质疑免除某项费用,有的则希望得到加倍赔偿。

3 患者关系人及关系人对医疗方案的态度

法律上,患者的身体处置权属于患者本人,实践上,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关系人起到很大作用,因此,不仅要观察患者本人的行为,还应观察患者关系人的行为,特别是病重、病危患者的关系人的行为,当患者的关系人可能对医疗行为挑剔时,预示着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有时关系人很可能是医疗纠纷的始作俑者医疗服务行为自我检视 任何一点医疗服务行为缺陷都有可能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重点从以下几点去识别。

3.1 诊疗方案是否符合医疗原则

诊疗方案是医生依据病情分析判断制定出来的,可能会出现不完全正确,或遗漏,或不属于最佳,但必须符合医疗原则,做到应该分析判断到的必须分析判断,不应出现有违医疗原则现象。

3.2 医疗行为有无引起对患者的损害结果

患者往往注重结果,对造成结果的原因却避而不谈;而医师更注重产生结果的过程和原因,任何一种医疗行为造成对患者身体的损害都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处理时要区分难于避免和可避免两种情形。

3.3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1)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

(2)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

(3))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

(4)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

总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3.4 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3.5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1)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医护人员要有纠纷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3)医护人员要有举证责任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4 结语

医疗纠纷具有放大效应,最初发生时如果不及时干预和处理,会逐步升级。对待医疗纠纷,预防是根本,而一线医务人员在预防医疗纠纷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线医务人员在始终保持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的同时,应善于识别医疗纠纷隐患,加强医患沟通,要学会“治病”的同时“治人”,掌握患者的心理动态,尊重患者权利,帮助患者解决心理问题,化解医患矛盾。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注意倾听患方诉求,切忌无“裁判”情况下的争议,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和证据的收集整理,学会在患方冷静的时候沟通,尽可能使医疗纠纷能在患方理智的时候处理。

参考文献:

第6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 预警 干预 防范 医疗纠纷 作用

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尽可能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各级医疗机构一个永恒的主题。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法制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如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失误或过失、医患沟通信息不畅、或由于医疗技术及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等问题,以及医学科学本身的复杂性、多变性及不可预知性等方面原因,当医方医疗活动达不到患方所希望的结果,就容易使患者对医方医疗活动产生质疑,引发医疗纠纷。我院从2010年开展医疗危机预警和干预管理后,医疗纠纷明显减少,为医院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有5种:医疗技术原因、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医患沟通、医疗服务收费及其他。2007~2009年发生医疗纠纷19例:医疗技术原因纠纷5例,医患沟通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纠纷6例,医疗服务收费纠纷6例,其他原因2例。2011年1~12月发生医疗纠纷6起。技术原因1例,医患沟通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2起,医疗服务收费3例。医疗纠纷发生率较采用危机预警和干预管理前明显下降。

医疗纠纷的预警管理

医疗纠纷高危人群的介定:凡是危、急、重症患者,术前患者,术后患者和经规范检查治疗疗效欠佳患者及既往有医疗纠纷史的患者均为医患矛盾高危人群,是医疗纠纷重点防范的群体,对上述群体应加强信息的采集。

医疗纠纷等级的评估:医疗纠纷共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在医患矛盾的初始阶段,由所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对发生的纠纷迅速进行风险评估,初步确定医疗纠纷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化解医患矛盾。黄色预警:医方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错误和过失,医患矛盾程度较轻,有演变成医疗纠纷的可能,若演变成医疗纠纷预计造成的后果轻微,经科室内调解问题即可解决,医患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患者及家属对医方的工作不满意不理解,认为医方工作不积极、主动,对患者健康的恢复造成了影响。橙色预警,医方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明显,演变成医疗纠纷的可能性大,一旦演变成医疗纠纷则较难处理,经科室内调解矛盾有得到解决的可能,但也有演变成医疗纠纷的可能性,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列为橙色预警的主要情形有:患者在较短时间内的正常死亡;患者病情短期内出现较大变化;医疗费用较高的病危、重大手术患者、疗效欠佳患者的重大抢救;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后出现的并发症、后遗症等。红色预警,医患矛盾严重,双方互不信任,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虽然经科室尽力调解矛盾也难以解决,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存在明显的失误和缺陷,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红色预警的主要情形有: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存在明显的缺陷或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严重并发症,引起患者或家属极度不满。

医疗纠纷预警处置:通过对医疗纠纷进行等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化解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维护医院利益和工作秩序,积极争取解决医疗纠纷的主动权。黄色预警处置:收集到医患矛盾的信息后,科室人员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了解详细情况,对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原因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并及时开会通报相关情况,提出改进工作要求,满足患方服务需要,同时科室负责人主动加强医患沟通,争取患方对医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化解医患矛盾,使医患双方达成谅解。如科室处理不当,医患矛盾加深,则预警级别上调为橙色。橙色预警:出现橙色预警情形时科室人员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负责人在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的同时,应在6小时内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在接到情况汇报后立即参与矛盾的处置,化解医患矛盾,防止医患矛盾升级为医疗纠纷,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院办,如医患矛盾不能调解消除,则预警级到上调为红色预警。红色预警,红色预警情形一旦发生,科室负责人应立即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在积极处理医疗纠纷的同时,及时上报院领导,在院领导的参与指导下,努力化解医患矛盾,积极争取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权。

危机干预管理机制在防范医疗纠纷的作用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行为具有极强的随机性、人体具有的个体差异性和医术具有不完整性的特点以及患者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医患矛盾在所难免。事实证明只要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风险管理,采取强有力的干预措施防范医患矛盾,就能有效化解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为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医院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7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 检验科;纠纷;措施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患者对医疗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其维权意识也显著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日益增高。就检验科而言,其经常碰到的纠纷一般有两种,一是与患者间的直接纠纷,二是与临床科室间的纠纷,而后一种纠纷实际上是间接与患者的纠纷。由于检验科工作的特殊性,其所提供的数据是临床分析和诊断疾病的基础,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否则纠纷一旦发生不仅影响患者的就医检查权利,而且影响检验科和临床科室之间的配合和沟通,甚至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同时耗费管理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要引起我们检验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现将引起检验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和防范措施探讨如下。

1 引发检验科常见医疗纠纷的原因

由于检验科较少直接接触患者而是对来自患者的各种各样的标本进行检验,因标本的来源面广,中间环节多,因此在标本采集和处理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纠纷。另一方面,在检验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由于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或检验的某一方面如方法、试剂、仪器等的影响而导致检验结果的异常,造成和患者间的纠纷。根据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我们总结出有以下三种原因。

1.1 检验科原因

1.1.1 对标本采集知识欠缺,回答临床询问有误,造成标本采集不合格,引发纠纷。例如采集后一定要保温,并立即送检,否则极易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误导医生,引发患者不满。

1.1.2 标本验收不仔细,不合格标本没有及时发现并及时反馈给临床,影响报告单的及时发送,造成临床护士和检验人员的责任难以界定,双方各执一词,引发纠纷。

1.1.3 标本预处理不到位,如纤维蛋白漂浮于血清中,影响加样量,导致结果的不准确,影响临床医生的诊断。在离心时打碎试管,造成二次抽血,引发患者的不满,发生纠纷。

1.1.4 试剂灵敏度差,检验方法的准确度不够等易漏检阳性标本或导致完全错误的结果,我们在工作中曾发现血清传染性相关指标的检测由于方法的不同,结果有差异,给医疗纠纷留下隐患。

1.1.5 患者信息录入错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疾病诊断等。比如打印报告单时由于粗心把“汪芳”错写为“王芳”,会引发患者对检验结果真实性的质疑,不承认是其本人的,医方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证明只是报告的书写错误而不是结果的错误。一旦发生纠纷,将导致检验报告不能作为证据资料使用。

1.1.6 其他原因,比如没有及时发报告,患者等待时间过长,不能耐心解释检验结果,态度不好等都可能引发纠纷。

1.2 临床科室原因

1.2.1 临床医师原因

①字迹不清楚导致患者找不到自己的检验报告单,同时可间接导致检验人员录入时的错误,使患者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②患者信息不全,如不写年龄或性别,当遇到同名同姓患者时易引发纠纷。③临床诊断未写或填写不完整,当结果出现较大的波动需要复检时若没有临床诊断作参考,易造成结果和临床不符,而临床又没有及时反馈,等标本处理掉才提出问题,只有再采集标本,不但增加费用,患者也非常不满。④保管不当丢失原始报告单,和检验科互相推托责任。

1.2.2 护士方面原因

临床护士负责大部分标本采集,由此引发的纠纷有:①抽血时没做到三查三对抽错标本,或者把标本张冠李戴直接导致结果错误。②在输液的同肢体抽血化验,易造成结果较大误差,如输含糖或含钾液体时测血糖和血钾。

③采集标本前对患者的情况了解不够,比如饮食、药物、运动等都对检验结果有影响,而这些患者是不知情的,一旦出现纠纷,责任是免不了的。 1.3 患者方面原因

①患者状态不稳定,如激动、恐惧、疲劳等都可影响检验结果。②饮食不当如高蛋白、高脂肪、高糖、饮酒等在12 小时内检测相关项目,多项指标是漂浮不定的。③患者用药造成检验结果的不稳定性也常引起患者、医生和检验人员的争执和纠纷。

2 预防纠纷的防范措施

医疗纠纷的发生是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纯局限在某个环节上面,一旦发生纠纷,各个科室的工作其实都是临床工作的一个基础,像检验科这些辅助科室工作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的举证是否得力。而恰恰是这些二线科室对于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很淡漠。而检验报告在病历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是做出诊断和治疗措施的客观依据。因此检验报告必须具备证据学的属性,即客观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缺少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后续的诊断和治疗依据的丧失。所谓客观真实性是指检验报告必须如实反应检验的时间、送检的标本、标本的来源等。准确性是指送检的标本符合检验要求,检验操作无误,数据准确。完整性是指检验报告完整,没有丢失或缺失[1]。为了保证检验的质量,减少纠纷,除了必须执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检验操作规程外,根据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我们增加了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2.1 标本验收制度

包括标本的质量、患者的信息、标签的完备、抽血的时间等都要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需要双方签字,使标本采集、运送、接收三个环节共同协作,做到责任明确,发现问题可及时纠正,把差错消灭在工作初始阶段。

2.2 检验与临床沟通制度

设立临床危急值,当检验结果在排除实验室原因还是无法解释和特别异常的时候,要及时和临床医生和护士沟通,询问患者和标本采集、保管情况,把差错杜绝在双方的了解和沟通当中。做好复检工作,消除纠纷隐患。

2.3 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为做好医疗安全工作,预防医疗纠纷提供组织形式的保证。规定每专业组每天室内质控的项目、次数、允许误差范围和失控纠正措施。并强调对检验全过程(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采取严密质量管理措施,以确保检验质量,从而为临床、为病人提供有价值的实验资料。

2.4 报告核对制度

报告单要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切忌涂改、伪造结果。强调结果仅对所检标本负责,避免因置换标本而使检验的结果不正确[2]。报告发出前检验者和审核者要双查双签。同时作好检验原始记录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因为它是对检验过程的如实再现,是反映检验质量的直接证据。

2.5 建立安全协作的医疗行为体系

检验人员不定期深入临床,听取临床对检验结果可靠性的评价。解释医生疑问,将临床对实验的建议及时反馈各实验室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同时将检验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当面告知医护人员,做到相互沟通,共同讨论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结合实际科学客观的分析发生纠纷的原因,寻找问题的症结,而不是推卸责任互相埋怨,在问题和纠纷中长经验,长知识。这对改善检验和临床的关系,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检验质量,杜绝纠纷的发生都非常有效。 2.6 投诉登记制度

不断反省工作中的缺陷,总结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同时不断学习,提高和患者沟通的能力,尽量为患者着想。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

通过采取上述的各项措施和管理对策,我们的医疗纠纷在不断减少,而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在不断提高,与临床科室和患者都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相互沟通和协作关系,实现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总之,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是个系统工程,从标本采集到报告返回临床的各个环节都应做到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检验质量,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更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参考文献

第8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关键词:检验科;医疗纠纷;防范;对策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随着医疗服务透明度的不断增加,如何避免医疗纠纷成了各级医院的大事。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乡镇卫生院医患关系的和谐关系着社会稳定的大局。

1导致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在临床工作中出现医疗纠纷的因素

1.1患者姓名填写错误或字体过于潦草导致出现问题,这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疾病诊断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例如:报告录入过程中将患者"王亮"错写为"王";年龄"17岁"录为"11岁";将科室"骨科"录入为内科"。乡镇卫生院接触的患者大多为农民,文化程度相对不高,对于这些问题,病号一般不会注意,检验科的医务人员对此也常不以为然,认为不影响诊断结论。但这往往会引发患者对检查资料真实性的质疑,进而影响到诊断和治疗确立的依据,从而引发纠纷。

1.2检验报告上时间的错误导致出现问题。仪器出现故障,重新调后没有及时校对时间导致检验报告的时间与实际时间有较大出入。检验结果的时间是患者病情发展变化的一种反应。报告时间错误不能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从而引发纠纷。

1.3操作不当导致检验标本数据准确性出现问题。有经验的医学检验师对于标本采集、保存的方法应该严格掌握,否则可能出现错误的报告数据,误导临床医生作出合理的判断。检验标本的采集和保存有着特殊的要求,直接关系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另外,检验设备落后,试剂不符合规格也会出现问题。一些人为原因也会导致医疗纠纷,比如:工作责任心不强,窗口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耐心地解释患者询问,由于态度问题引发纠纷等等。

2 检验科引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对策

基于乡镇卫生院自身的特点及上述因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防范医疗纠纷。

2.1切实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医院管理者应顺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目前,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安全管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此,医院管理者应提高安全管理意识,评估、查找安全管理的误区和盲点,依照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2.2强化法制观念,加强法律学习。强调标本仅对所检标本负责,避免因置换标本而使检验科的报告发生错误,从法律的角度有的放失的加强教育。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检验科要为临床提供正确的诊断报告,所以检验科的质控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对于某些特殊方法检验的标本,其采集和保存方法十分重要,应该主动地、经常地指导临床工作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标本采集和保存的有关知识,便于临床检索,通过这些工作力争临床能够提供良好的达标的送检标本[1,2]。

2.3提高检验质量是检验科工作的重点,为临床科室提供快速、准确的检验结果是检验工作者的职责。技术和质量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条件,检验科作为辅助科室主要是为临床一线科室服务,为临床提供快捷、准确的检验结果,使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应该对各项检验的实验误差进行管理,是实现标本质控的重要保证。检验科的宗旨是一切为了患者、服务于患者;一切为了临床、服务临床。因此我们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合理安排检验时间,方便患者;多说贴心话,多用文明用语。

2.4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检验科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加强道德素质修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使每一个工作人员认识到每一份检验报告对临床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对患者切身利害关系,这样就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每一项操作规程。通过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讨论,参加短期专业培训,外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从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我们卫生院正是采取了以上方法使得科室人员服务态度改善了,检验质量不断得到提高。近年来没有发生过医疗纠纷,达到了医院领导、临床科室、患者三满意[3,4]。

总之,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是个系统工程。检验工作要适应时代的挑战,作为医务人员不仅在努力维护患者健康,对患者不产生伤害,更要转变服务模式和理念,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各个环节都应做到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切实保证检验质量,强化质量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更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王惠萱.检验科发生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与预防性管理[J].现代检验医学杂志,2006,21(3):81.

[2]倪辕;;医患纠纷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1.05.

第9篇:医疗纠纷的防范方法范文

医院在无法完全杜绝医疗纠纷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纠纷成为目前所有医院都面临的社会性难题。为更好的防范医疗纠纷,首先要了解医疗纠纷的概念及其产生的根源、途径,并对他们进行分析,以制定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

医疗纠纷的概念:

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发生的纠纷。狭义的医疗纠纷往往指医疗民事纠纷,即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

医疗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合同权利义务的争议。医疗侵权纠纷是指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医疗纠纷产生根源按照发生概率的大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医疗服务纠纷: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调查表明,1999年投诉中,因服务态度差,沟通不够引起的占62.5%;历年累积的8件医疗纠纷诉讼中,有一半以上是因为解释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协会的调查中,有49.5%的医疗纠纷是因为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的。

医疗服务态度造成了大部分的医疗纠纷,如果能够避免这类纠纷,那么医院就几乎可以避免将近50%的纠纷产生。

2、收费纠纷:因医疗收费不合理或者是解释不清楚所造成的收费纠纷,在现代医院里已经变成一个重要的纠纷诱发因素,并且在整个医疗纠纷的比重里正在渐渐呈上升的趋势。

3、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纠纷:因管理不严格,导致医务人员思想麻痹,而在工作中产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而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在整个医疗纠纷中依据中华医学会2003年的统计,占整体医疗纠纷的23.6%。这种医疗纠纷很难为医院在纠纷中争得优势地位。是一类比较棘手的纠纷,但是同时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4、恶意纠纷:此类纠纷纯属家属或者一些毫不相干的人以医疗事故或差错为由,无理取闹,以恶意诈取钱财为目的。此类纠纷处理极难,一方面医院虽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医院没有错误,但是闹事方却根本不会诉诸法律;另一方面,闹事方往往人多势众,政府部门很难插手处理。

5、其他纠纷:新技术、新疗法、新设惫的不当使用导致的医疗纠纷不断出现尚有一些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所占比例较小。

产生这些纠纷的主要原因不是我们的医术在退步,而是我们在原地踏步的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逐渐增强。对这些纠纷进行细致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超过70%的医疗纠纷本不该出现。

首先,服务态度方面。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不能尊重并平等对待患者,导致出现纠纷。

现在的医院在面临生存竞争压力的大环境下,都在开始进行服务态度方面的大力改革,但是由于一些其他的原因,服务态度的提高总是难以落实。作为护理工作一直是被认为是医院与病人接触最多的环节,所以,也理所当然的被认为是医疗纠纷最多的环节,但事实恰恰不是这样。

据某市医院统计,2002年共发生医疗纠纷48件,其中因为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共31件,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7件,医生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竟多达19件,其他原因的纠纷5件。其他医院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作为医院来讲,医生是最早接触病人的环节,对于门诊病人来说,基本不接触护理;住院病人相反,主要的医患接触环节在护理。但是但是门诊所接触的病人绝对超过住院病人不止十倍。同时多年来一直重视护理人员的服务问题,而且作为护理人员绝大多数为女性,相对来说态度一直较好。脸难看、门难进、排队一小时,看病两分钟的事情多数发生的医生身上,所以要解决医疗服务态度方面的问题,不仅仅是长抓护理服务,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形象塑造。

医院的服务形象不是某一部分可以代替的,也不是某一部分人可以完全掩盖的,医院的服务形象需要医院的全体人员从个人做起,齐心协力,共同打造。民营医院在服务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但是,在竞争的过程中,能否从使至终的坚持以及能够做到何种水平,尚有待积极改进。民营医院大多比较脆弱,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因此,在服务态度上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纰漏引发医疗纠纷。

其次,收费纠纷。面对现在竞争激烈的经营环境,各大小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施展浑身解数。但是某些医院、某些医生违背了医生的基本职业道德,将赚钱作为医疗工作的第一要义,畸高的收费、名目烦杂的不合理收费大量存在,导致了医疗收费纠纷的大量出现。

现在,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医疗工作和医疗行为更多的受到社会规范的强制性制约。而我们有相当多的人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在生存的压力面前,多数医院不得不通过多收费,高门槛的办法解决医院的收入问题,所以解决此种纠纷任重道远。民营医院从不被社会认同的角落里走出来,能否赢得病患的认可,本身就存在巨大的疑问。因此,在价格上,能否坚持如一的贯彻高质量、合理低价位将是民营医院发展的一道坎。

再次,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由于医疗技术的限制,区域医疗水平的限制,使得某一个地区的医疗水平可能低于其他地区,这样,在其他地区不成为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很可能导致纠纷的出现。而医生责任心的问题导致医疗差错的出现,是最难处理的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