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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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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

第1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说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组织机构;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7、库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2、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同类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制定不同内容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即:第一、二、五类的需制定1-13项,第三、四类的需制定第14项。

为了方便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我们对上述14项内容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具体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单位情况的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照执行。14项内容的规章制度要求参见附件1。

具体申报时,申请者仅需提供相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目 录

1、餐饮服务单位组织机构;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7、库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各工作区负责人负责该区食品安全。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3、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一、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办的投诉举报,要进行督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尽快处置,并收集汇总已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餐饮服务单位接到的投诉,要根据内设部门职能,由内设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食品安全管理员。

四、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内设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小组配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和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三、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应当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并要求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二、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一次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三、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四、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新鲜度。

五、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六、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若发现采购的食品原料有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举报。

7、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食品冷藏、冷冻贮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要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七、要做好出入库房物品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学校食堂、企业职工食堂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要立即密封、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七、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

二、实行食品添加剂保管和使用责任追究制。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告知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烹调厨师要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四、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五、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一、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1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的食品安全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二、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三、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四、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五、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六、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从业人员工作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

三、确定桌椅整洁后方能摆放餐饮具及食品。餐饮具摆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过1小时,当餐未使用的应收回清洗消毒保洁。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专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五、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盛装有食品的菜盘严禁重叠放置。不得面对食品及餐饮用具咳嗽、喷嚏、擤鼻子、闲谈。

六、发现食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变质,发现餐饮具不洁时,应立即撤回。

七、餐前检查卫生。就餐过程中及时清除地面、桌椅垃圾、脏物。餐后集中清扫保洁。随时保持桌、椅、台、地面、洗手池、墙壁、门窗、灯具等清洁。垃圾桶加盖,垃圾及时清运。

八、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与食品经营无关的杂物。

九、定期除“四害”。所有外接通道及窗户、通风口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并完好,保持餐厅相对封闭,防止蚊蝇进入。及时清除苍蝇、蟑螂。

13、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馆内环境整洁、地面干净,并设置果壳臬、痰盂和垃圾箱等。

二、卫生清扫有专人负责,保持餐厅内桌、椅、台等清洁,坚持餐后和每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六面光”。

三、餐饮单位场所保持通风换气,空调送、排风口过滤网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各种容器应每天清理、及时清洗消毒。

四、废弃物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外溢且保持外观清洁卫生,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

五、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经营场所视野内无苍蝇、老鼠和蟑螂害虫。

六、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

七、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并有记录。

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负责检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七、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九、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十、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具、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饮具。

十三、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十四、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2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珍视生命 食品安全 规章制度 管理 培训

人以“食”为天,饮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党计民生。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关系着全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是各级领导最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还是广大教师、学生最关心的事情之一。

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向“制度”要安全

要建立学校食堂各种管理制度,首先要深入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它是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同时,要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学校食堂,就要对加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教师和学生的饮食安全负责,就要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学校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如学校食堂组织管理机构制度,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食品原料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用具洗涤、消毒制度,操作间冷热、生熟食品加工流程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档案建设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演练制度等等。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制度的正确执行和全面落实,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日常管理,向“管理”要安全

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学校在依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外,首先要成立一个由学校法人、家长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一名懂得法律法规、受过专业培训、会经营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次要配置适量从业人员,即从事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保管、加工、清洗消毒、记录建档等的工作人员。再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置便于操作、坚固、易清洗、通风利水的基础设施。

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链条,才能达到有效的管理效果,才能实现食品安全事故的零发生。要达到有效的管理效果,就要从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着手。科学的管理方法、严格的管理手段是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

1、及时清理整顿。对操作间或库房要及时清理,有用的或无用的,耐久的或易变质的,过期的或有效的,该上架的上架,该归位的归位,该处理的处理。做到定位、定量、明确标志、摆放整齐、一目了然。解决一个“乱”字。

2、每餐清洁、消毒。包括对环境、物品、仪器、设备、实施的清洁消毒,还包括用餐器具的清洁消毒。做到时刻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个人卫生和设施器具的干净卫生。解决一个“脏”字。

3、坚持事不过夜。当天的事情当天处理完成,绝不推后。包括出入库记录,消毒、留样记录,废品剩渣处理、票据归档等。解决一个“拖”字。

4、加强督导检查。在要求工作人员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把规范操作变成自觉行为,并养成良好习惯的同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迫使每个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约束,克服不良习惯,摒弃工作随意性,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杜绝操作事故发生,保障食品安全。解决一个“差”字。

5、发扬团队精神。学校食堂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每个工作人员在按照日常分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应牢固树立集体意识。只有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和行为规范,改善人际关系,加强团队意识,才能更好的发挥自我,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解决一个“散”字。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向“人”要安全

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无外乎是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场所和设施、加工过程的管理等几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管理。

1、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具备:身体健康、有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合格的培训证必须明等。因为他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如采购进货、卫生、设施设备及餐具的清洗消毒、留样、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厨垃圾处理、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等具有全面性和多样性,这就决定了他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3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样要明确并承担其相应岗位、环节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抓好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切实抓好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出售以及食堂安全保卫等重要环节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采购记录、食品留样等制度,不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本学期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办公室及总务处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使学校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操作人员都明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掌握应知应会的岗位知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消除工作过程的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个人卫生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都要在开学之初对以下这些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和落实:《日照港中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日照港中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日照港中学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日照港中学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食堂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堂配餐管理制度》、《食堂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制定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改善食堂卫生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改造,在学校规划、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置设备、设施,改善食堂卫生及就餐环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台帐

办公室为食堂经营的管理部门,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加工、留样、销售、消毒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加强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农产品溯源管理工作,特别是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奶制品、蔬菜、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大宗食品要相对定点采购,不得采购散装的调味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植物油以及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原料,如散装馅料、猪血、动物内脏等。要严格索证、索票管理,证、票、货要相符,要建立索证台帐、验收台帐、留样台帐、消毒台帐、出入库台帐。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2年,严格入库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学校食堂。既要注重营养搭配,又要严格食品安全,安全、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食品供应工作。

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力度

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食品采购监督委员会,黄凤亮担任组长,董玉磊担任纪检委员,监督成员为:贾磊昌、李玲、贺兆军、何家珍。监督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每月月底召开一次监督委员会例会,审核供货商资质,查验进货证、票,依据当月时令采购物价,测算采购成本及盈亏状况,通报近期采购价格,接受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六、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无隐患。

总务处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设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由何家珍担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加工及经营场所卫生,对食品原料进货、验货、加工、留样、销售及消毒等流程加大监督监管。不定期参与和检查食堂食品原料的入库验收。 发现质量不合格、价格过高或供货资质有问题的现象应及时提出制止。

第4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切实履行了各项食品安全保障职责。XX年以来,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体制建设。建立了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实施“一支队伍,综合执法”。县卫生监督所于XX年底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综合执法。

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卫生监督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实行说理式执法,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监督执法力量明显加强。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实行卫生监督执法“十条禁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严格的职权制衡体系。目前,县卫生监督所有编制20名,实有卫生执法人员16名,承担着全县餐饮食品、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综合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和农村公共卫生等监管任务。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准入、食品抽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举报投诉查处等卫生监督执法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绩效考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监督稽查等卫生执法监督制度,形成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法制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贯穿于监督、管理活动的始终,与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配合,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采取多种形式大规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消费者自身防护和识别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分发《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手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名录》、《食品安全法》、《无铝油条配方》、p县小餐饮整治标准规范等图片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冷菜间卫生规范管理、农家乐餐饮规范服务、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校园健康行动”等宣传培训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管。

五是创新卫生监督工作模式。探索实践“走理之路、通人性管理之心、树严格执法之风”的服务型卫生监督模式,争取领导的支持、部门的沟通、群众的理解,运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的工作方法,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引入“五常法”管理模式和“六t”实务管理模式,在我县创立了食品卫生信誉等级a级单位3家。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主要工作

自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继续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整顿工作,狠抓“餐桌污染”治理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了“十小整规”和餐饮食品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先学。XX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县卫生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列入局党组和局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体学习内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带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专题学习、案件讨论、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学习。县卫生监督所还开展《食品安全法》“早学、早懂、早知”行动,为实施《食品安全法》做了精心准备。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p卫生监督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还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在盘龙广场、城乡社区及集贸市场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张挂《食品安全法》宣传横幅和展板,为餐饮单位配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400张、餐饮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材XX余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读本3000本、食品安全承诺书600件,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培训,提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培训。县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体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请专家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文解读。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与县教育局、学校联合举办全县学校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班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班,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专题讲座,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落实在学生课堂上。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县卫生监督所采取集中或面对面地培训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1800多人,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奠定了良好的执法基础。

(二)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职能调整协调工作。

一是抓好窗口询导工作。县卫生行政许可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宣传咨询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新变化、新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就《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餐饮服务许可的办事制度和程序进行事先告知,保证了《食品安全法》有序实施。二是抓好档案的完善规范工作。对590多户餐饮消费领域单位纸质和电子分户档案进行规范完善,为以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移交工作做好了准备。三是抓好部门协调工作。在县政府的主持领导下,卫生和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多次协调,明确了职能调整期间各监管部门职责,防止了监管空白,保证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序性。四是抓好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准备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任务,紧跟政府职能调整工作步伐,理清思路,转变观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思路和方法,总结30多年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积极探索卫生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抓手和载体,参加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职能调整业务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体制机制建设做了调研和必要的准备。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能调整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县现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90家,从业人员约1800余人。其中大中型餐饮店26家、小餐饮店322家、农家乐132家、学校食堂36家、托幼机构食堂32家、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42家(包括乡镇政府食堂等内部未发证的食堂)。两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重点食品。我们把餐饮店的凉菜(熟肉制品)、食用油等作为监督重点,加强“五个专”和索证登记管理,把好采购关。按省卫生监督局的年度抽检计划要求,对2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大米、9家火锅店的火锅底料、集中消毒的餐具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 二抓重要节日。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及时召开餐饮等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节日的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检查。三抓重大活动。在全县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省部级领导来磐调研、学生中高考及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对供餐单位食品原料、制作过程、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督。特别是在第四届药交会期间,我局集中执法人员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旅游景点、车站、农家乐等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有效地防范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抓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为处理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奠定了基础。在“问题奶粉”清缴工作中,迅速出击,对全县590家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签订责任承诺书;开展地沟油、问题乳品清缴、食品添加剂、一次性塑料餐盒等专项整治,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五抓主体责任。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严格落实餐饮食品经营者责任。围绕“放心餐桌”,狠抓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督促餐饮单位改善了食品冷藏保鲜、清洗消毒、餐具保洁、专区专间等卫生条件,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实行每日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和定期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试行诚信单位建设,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督促餐饮单位负责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六抓执法合力。与工商、质监、经贸等联合开展定点屠宰、熟食品等联合整治活动,增强执法合力。七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校园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从证照管理、经营环境、食品原料、熟食凉菜、操作卫生、餐具消毒等六个方面对餐饮业进行重点整治。八抓量化分级。到XX年底,全县餐饮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3家单位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考核验收,获得a级卫生信誉等级,8家单位获得b级食品卫生信誉等级,428家单位获得c级食品卫生信誉等级。

XX-XX年,我县共立案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起,罚没款14.6486万元,吊销许可证1家,有力地打击了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㈠职能调整不到位。《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已有两年多时间,省级层面的餐饮监管职能已正式移交食药监部门,而市县级仍在卫生部门。法律规定与实际监管职能的分离,基层执法机构既要应对来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管工作的倾斜调整,又要应对来自省食药监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导致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对餐饮业的监管力不从心。基层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呼声大,却迟迟不到位,特别是食药监与卫生部门的职能交接问题,比较突击,影响工作。

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餐饮业从业人员多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低收入弱势群体,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谈薄,饮食安全监管纠而复生,难度较大。由于近年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餐饮占全县餐饮比例从XX年的33%提升到XX年的50%,点多、面广、部分农民卫生习惯差,加之监管力量不足,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比较严峻,餐饮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㈢社会投入相对不足。近年来,我县对食品安全监督管工作投入历年增加,对工作开展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我县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中,还是存在两个方面的投入不足,监管部门压力大:一是监管技术力量投入不足,监管部门缺乏先进的监管监测设备,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许多检测项目还得外送省市有关部门。二是社会餐饮行业投入不足。由于我县经济现状,社会力量对餐饮业投入相对不足,大中型餐饮店上不了规模和档次,小型餐饮店更是设施简陋,食品安全管理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由于现在的餐饮业都是个体经营,政府除了税收,很少对餐饮业投入。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全的角度出发,政府投入显然不足。从历年监管情况看,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非食用物品、添加剂等问题,在我县并不突击。在我县,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集中反映在餐饮经营场所狭小、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不规范等方面。

㈣监管力量不足。县卫生监督所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一线监督员10名),监管职能除了餐饮食品安全以外,还要承担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等监管任务,显得监管力量不足,技术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结构不合理。如果做到一部法律一支队伍,才可能真正实现监管有力。

㈤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第一,表现在小餐饮店。我县城区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户占全县餐饮经营单位的50%,而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户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设施投入较少,与现行的餐饮卫生要求差距很大,虽然经过严格准入和以前多次整治已有不少改进,但要在短期内根本性地改观还有很大差距,安全隐患大。第二,托幼机构食堂相对较差。全县有42家托幼机构设有食堂,除了县实验幼儿园、冷水幼儿园等几所托幼机构的食堂条件较好,大部分幼儿园的食堂条件、设施十分简陋,供餐简单,伙食水平低。

㈥流动摊贩监管缺失。流动饮食摊贩的管理涉及城管、卫生、工商、环卫等部门,在没有明确的“划行归市”前提下,设摊地点和“上下水”成为主要问题,即流动饮食摊贩未取得相应的“设摊权”和基本的“上下水”设施(自来水和排放污水),后续的管理根本没法跟进。由于从事流动饮食摊贩的从业人员特殊性,单纯靠取缔,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㈦体检培训缺乏力度。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由强制性条款过渡到企业义务性条款后,缺乏相应的罚则,缺乏监管力度。各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的执行各不相同,出现各自为阵、政出多头的体检培训管理局面。目前,我县只有餐饮行业继续实施每年体检培训制度。

㈧法律条文需要完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制度、处罚力度等方面有了很大加强。但在两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也感到该法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法律义务需要法律执行力的保障,如生产经营过程的要求(27条)、从业人员培训(32条)、从业人员体检(34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46条)、食品安全事故(71条)等,法律只规定了义务,没有罚则,导致出现了违法行为却没有制裁措施!特别是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中,过程性的卫生要求显得特别重要。由于缺乏相应的罚则,小餐饮店的环境卫生、厨房卫生很难得到根本性治理。

四、今后工作及建议

p餐饮业是加快p突破发展,增加收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呼请县人大、县政府等各级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依法调整落实工作职能,增加投入。我局将不断创新思路,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宣传,落实业主责任,提高社会公德。结合开展公共卫生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用面对面咨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继续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在餐饮行业开展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德,提倡“开良心店、做良知人、赚良心钱”。

2.严格餐饮业准入制度,提升餐饮店硬件条件。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从规模、场所、设施、人员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时间,使全县的餐饮行业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提升。

第5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治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围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重点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顿。

(一)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二)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许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审查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点(区)餐饮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地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洁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根据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从7月开始,于每月1日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检测情况向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及时汇总并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李国祥任组长,和寿康、管振声任副组长,王化荣、陈磊、章骥为成员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陈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以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抽查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10月25日,抽查数量不少于辖区内餐饮单位总数的10%。

2.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帐等制度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2)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化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现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高度重视此次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第6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3、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销售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废弃物处置制度

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 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第7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指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预防各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教育部门,积极有效的开展整顿工作;

(二)以规范教育为主,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考试期间饮食安全;

(三)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三、具体职责

(一)通过相关媒体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发出食品安全警示,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全饮食,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要求校园周边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经营业户一律禁止营业。

(三)对城区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职责。

(四)对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进行派驻执法人员,要求提前介入,对食堂进货查验、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进行监督指导。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监管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使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高,食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考试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信心。

(二)严格清理无证经营行为。要认真核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发现问题企业立即关停。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一经发现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一律禁止营业。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严查从业人员。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餐饮店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严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3、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核查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4、检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情况。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

5、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6、严查环境卫生整洁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店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格食品经营许可。依法严格对选址于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

(五)开展食品经营资质和经营条件大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者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坚决取缔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经营条件,依法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六)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严格检查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解决食品进货渠道不规范、来源不清,进货查验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并依法处理。

(七)开展“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大清查。要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上架销售及库存食品,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以及召回、下架的退市食品;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销售及库存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退市关,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实施细则

(一)此次检点是学校周边的餐饮店、超市、食杂店。检查中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并签署责任书,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试营业”活动的餐饮单位,一律按无证经营依法处理。

(二)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摸清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意见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8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一、 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着位置张贴。

三、 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 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并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五、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 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食堂厨房垃圾做到密闭无渗漏存放,并及时清运。 七、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八、 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九、 改善餐饮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十、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十一、服从卫生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十二、学生食堂不进行冷荤凉菜的制作销售。

承诺单位:(盖章)

第9篇: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持把保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统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夯实基础,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为切入点,进一步巩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完成创建嘉兴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各环节示范创建,构建立体式创建格局。

全面完成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全面实施现有豆制品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整治工作,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采取主动关闭与强制关闭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豆制品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促进豆制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深化农村药品安全“两网一规范”示范市建设。配合加强街道卫生院作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品配送中心的规范化药房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小药店”专项整治。

(二)以专项整治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明查暗访频度和力度,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药械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药械市场的整治规范,重点抓好经营企业中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挂靠走票”、药师到岗、中药饮片质量等专项整治。

(三)以全程监管为基本点,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强化农产品种养环节监管。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品牌产品,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强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体系。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发证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

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继续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体系,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和分类监管,完善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六项制度”,加大对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全面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可追溯制度,不断提高屠宰企业整体水平。

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对所有餐饮业、食堂等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再评估;加强对农村、学校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食堂、“农家乐”、农村家宴聚餐和农贸市场管理。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强化零售药店药师监管,做好换证和GSP复认证工作。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实施“小药店”整治三年规划。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巩固和提高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四)以“三大体系建设”为关键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总结“三鹿”奶粉事件经验教训,继续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积极推进不安全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进一步健全街道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加强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是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配置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监督抽检、评价抽检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环节的检测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继续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抽检方案,统一抽检计划,统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努力实现食品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

三是扎实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推广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上级和街道相关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五)以强化保障为结合点,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