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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间组织;功能;社会治理;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制度性的变革。民间组织在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中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功能日益凸显,在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中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民间组织发展及其功能
民间组织是由持相同或相近志向的志愿者组成的、具有稳定的组织形式和固定的成员、领导结构的、在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之外而独立运作且发挥特定的社会功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关注特定的或普遍的公众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生产交换关系的扩大,民主政治形态的成熟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成熟社会政治架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民间组织的历史悠久,1978年改革开放后快速发展。据民政部门统计,到2005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民间组织达到28.9万个,基金会达到1016个。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不仅速度快,数量多,而且与国外的非政府组织相比,由于经济基础、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在具体思路选择、运作方式、组织结构和服务功能上都带有我国自身的特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模式。从民间组织的产生看,除了有自然自发产生的民间组织外还有大量的由政府推动或者由政府推动和民间自发发展相结合的产生的民间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民间组织一开始就是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的,接受政府的“双重管理”,他们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益协调与整合功能
民间组织基于其成员的共同利益的需要而成立,其基本的职能就是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内部成员的整体利益,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成员的利益诉求;建立一定的社会沟通渠道,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活动,在满足内部成员整体发展的需要的同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增进。
(二)自治与自律功能
民间组织最主要的特征要素就是“民间”性和“自愿”性,作为利益团体它是由社会成员为了追求共同的志愿自发自愿而形成,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准则、标准等来约束、控制、规范内部成员自身的行为,协调组织内外部关系,按照组织自身的发展要求和运作程序进行自我管理,实现组织目标和愿景。
(三)政治参与与公益服务功能
民间组织并不是与社会政治生活无关,也不能超越国家政治。民间组织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群体或阶层的利益诉求必然要通过恰当的途径、方式反映到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社会中来,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民间组织通过向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维护公共秩序,促进公共利益。
二、民间组织的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民间组织将以其自身的特点和功能在社会治理的过程表现出独特的优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推动公民社会的建构,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通过对美国的观察指出,“正是在自治的过程中,美国公民在力所能及的有限范围内,试着去管理社会,使自己习惯于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而没有这种组织形式,自由只有依靠革命来实现。他们体会到这种组织形式的好处,产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理解了权力和谐的优点,并对他们的义务的性质和权利范围终于形成明确的和切合实际的概念”。他认为自治的生活习惯和民情是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必备的基础。公民社会是公民们在国家市场经济、政治生活领域外,自愿结社、自由讨论公共问题和自主从事政治活动而自发形成的民间公共领域。美国学者柯亨认为,公民社会是公民学的大学校。在公民社会中,民主不再是一种崇高的理念,也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而是一种现实的社会生活方式,民主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也只有当民主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的时候,民主才能真正实现。民间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主体之一,是民主的必要前提。
在具体的社会治理中,由于民间组织代表着一定的利益群体,随着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依附性的减弱,自治性增强,表达自身政治利益诉求会日益强烈,必然要合法地通过对话、协商和沟通机制向政府表达各方面包括政治的诉求,争取政府的支持与认同,或者是通过其他不合法的方式向政府施压,影响政府的决策。由于我国民间组织对政府有一定的依附性,因此与西方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对立与对抗关系不同,更多地表现为向政府建言献策,执行政府的指令,为政府承担相关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的职能。政府则可以通过各种民间非政府组织协调和平衡社会群体的利益,沟通政府与各类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了解民间信息,传递落实政府的各种信息和主张,实现政府与民间的有效互动与沟通。托里・戴蒙德说:“一个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不但提高了民主政治的责任能力,而且提高了民主政治的代表性和生命力。”通过民间组织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适度制衡,协调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民间组织所要求的特殊利益,吸引公民和社会组织广泛、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夯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基础,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二)推动市场秩序重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不仅要有比较成熟的多元的市场主体,而且要形成包括公平诚信、自律自治、遵章守法、竞争有序的良好的市场秩序。民间组织的发展对良好市场秩序的重构具有积极的催化作用。民间组织遵循的是法治、契约、自治、民主、平等的原则,通过建立内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独立自主、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实现组织自律和自治及相互制衡功能。特别是经济领域的自律性行业组织、法律和财务等服务机构、信息及咨询服务机构、市场交易中介组织和市场监督鉴证机构。他们通过向社会提供非营利的社会服务甚至是真正的志愿服务,可以更加灵活适应市场和居民需要,较之于政府更有效率,因而能够降低社会运转成本,加快交易进程,节约社会劳动,降低交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弥补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不足,自觉充当了各种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服务的承担者。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也是道德的经济。民间组织倡导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和谐,贯穿人道主义和志愿精神,追求公共利益,塑造平等、诚信、合作、团结的社会关系,并以实际行动表达社会公益精神、公德意识、责任心和爱心,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道德力量,正在唤醒人们内心的真、善、美,引导人们自觉地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市场秩序,更加关注和理性处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的重新建构,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化发展。
(三)推动改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的安定有序、全面和谐,是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而实现的。现代社会的治理,是社会参与式的民主治理,是政府与民间组织、企业组织和公民的共同治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加快,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显现。社会治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难题,实现社会和谐、共建共享的任务繁重。民间组织以其自身的独特优势,在社会治理过程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譬如安置了大量富余人员就业,通过各种渠道对下岗职工、农民工及富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人才交流活动,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服务,减轻就业压力;从事公共问题研究,充当政府的智囊,为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影响政府决策,从源头上维护公共利益,增进社会协调;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有效化解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公或失序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维护和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开展各种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公益职责,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有序运行,推动了社会事业的巨大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组织在政府职能转换的过程中,承接了政府下放的大量工作,对于保证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行发挥了积极的替代的作用,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独特的“稳定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力量。
三、加强引导和规范,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到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甚至政治活动,真正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
(一)建立并完善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民间组织及其行为
充分认识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从完善社会治理结构的角度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民间组织法律体系,依法规范民间组织的成立、登记、性质、职能、宗旨、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形式、活动的范围、经费来源等,明确民间组织与其它党政组织、企业的界限与关系,规范民间组织的组织管理、税收政策、资金募集和监督体系,放宽民间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在制度上及登记注册门槛上的限制,使民间组织切实拥有“合法”身份,取得社会认可和支持,依法可以获得和利用相关资源支持,履行责任与义务,接受相应的监督。依法坚决取缔从事非法活动的民间组织,营造良好的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律环境。
(二)建立民间组织与其他组织间的沟通和互信机制,引导和监督民间组织的发展
我国民间组织与政府、企业等其他组织之间组织文化各异、利益交叉、活动范围交汇,客观上要求建立沟通和互信机制。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民间组织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但由于目前我国民间组织尚不成熟,比较弱小,政府占据着主导地位,有责任在转变自身职能的过程中帮助民间组织成长壮大,特别是帮助民间组织解决在发展过程中的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宏观上的管理与监督,弱化对其运行过程的管理;维护民间组织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建立政府与合法健康的民间组织间的良好协作关系,建立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扩大群众民主参与、反映群众诉求等方面的机制和沟通渠道,发挥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加强民间组织建立自律机制建设,提高民间组织的自治能力
发挥民间组织的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必须提高民间组织的自治能力。自律是由民间组织的自治性决定的,自律是健全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机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在民间组织内部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行为;建立现代组织治理结构、民主参与机制;健全民间组织从业人员行业准入机制,实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立自我评价机制,以制度确保自律;在民间组织外部,建立起包括媒体、公众、政府在内的监督体系,形成民间组织之间的有序竞争与监督机制,增加透明度,使民间组织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度,从外部监督促进其自律。另一方面,建立民间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盟,建构专业化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能力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能力与技巧,增强组织自治能力。
参考文献:
1、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M].商务印书馆,1997.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论断。为了学习贯彻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组织了一组阐述这些新的思想、观点和论断的文章,陆续在本栏目刊登。
最近,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我们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说到底,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还要求实行法治。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因此,也可以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和谐与否的最终决定性因素。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和最终利益的社会,才具有最深刻的群众基础。只有在人民支持和参与的前提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减少矛盾,而且还在于可以有效地解决矛盾,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从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这个意义上讲,法治就是达成和维系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与路径。
同志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民主法治的支持,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一、法院必须严格依法办案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主要调节器,是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最为可靠、稳定和有力的保障。法律的这种作用是靠各种法律实施机制来实现的,而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法院的基本职责就是裁判案件、惩罚犯罪、定纷止争。法院履行这一职责的唯一标准就是法律,即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照法律来实现公平正义。
二、法院必须坚持司法为民
人民法院要运用多种举措为民提供诉讼便利和服务,比如方便诉讼指导、减轻诉讼成本、提供司法救助、改善司法作风等等,通过司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司法的温暖。
三、法院必须做到公正司法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缩短办案周期。
四、法院必须树立大局意识
司法工作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法院的重要使命。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局就是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人民法院必须树立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自觉把法院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大局,围绕大局、顾全大局,配合大局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把办案同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更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关键词: 村民自治 大学生民主法治观 教育资源
一、村民自治蕴含着的民主法治内容
村民自治作为民主法治进程中的初始形式之一,它蕴含着丰富的民主法治内容,在民主化实践中建立起了系列民主秩序和法治规则,推动着民主法治的发展。第一,村民自治蕴含着权利观念。村民自治权作为村民所享有的权利,体现了村民自己当家做主,村民享有直接民主,属于村内事务,可以按照自己意志自主决定,不受上级行政及有关组织支配和干预,自行处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自觉接受村规民约的规制。第二,村民自治蕴含着责任意识。村民自治下的责任要求自治权的产生基础是基于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同,自治权的运行也是基于农民群众的广泛授权,大众在选举和权力运行监督时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意识是村民自治良性运行的内在保障,随着权利观念的强化,在村民自治进程中,村民意识到自己对他人和社会负有的义务,会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村民自治蕴含着政治参与意识。村民自治的各个环节都非常注重强化村民自身的参与角色,通过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将抽象的民主精神具体化。通过参与,他们认识到自己不是一味被要求服从组织的个体,而是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的主体,认识到乡村要治理好,自己得参与也必须参与。第四,村民自治权蕴含着契约精神。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民主政治,将权利、义务和政治资源平等地分给每一位村民,村民根据自己的情况平等选择,这就使得农民有了契约精神。①村民一方面基于契约原则将权利授权给村委会行使,于是便产生了自下而上的自治权,另一方面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对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保证自治权不被滥用。第五,村民自治蕴含着法治理念。村民自治在本质上是法治,是国家分权给农民,让其依法行使自己民利的结果。在这一法治理念下构建的村民自治制度,使得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得以提高,法律权威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权力制约观念等得以树立,为民主法治之路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第六,村民自治蕴含着规则意识。村民自治生产生活中,村民往往自觉地达成共识并制定一些规则,以维护村内的各种秩序,规则意识在潜移默化中产生和升华。这些规则意识,要求村民对自治运作规则有相当程度的认同和信任,自觉突破传统的家庭伦理规范和乡土规范的狭隘藩篱,自觉地依法治村和合理治村。
二、村民自治文化资源与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的逻辑关联
首先,村民自治文化资源与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内容具有内在联系性。对于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村民自治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范畴。大学生的民主法治观教育则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这种教育就是要立足民主法治现状,通过开发利用民主法治资源,培养大学生的民主精神、规则意识和法律至上观念。而村民自治文化资源所体现的权利、责任、政治参与、契约、法治、规则等意识和观念正好与大学生的民主法治观相呼应,村民自治文化资源所反映的作品及展示正好是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的生动题材。
其次,村民自治文化资源能增强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的针对性,促使教学目的的实现。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最主要内容,作为农村改革的三大创举之一,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它不仅成为废除体制后农村基层新的治理方式,还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制度建设元素。因此,通过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资源开展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不仅向他们介绍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历史和经验,培养他们的民主、法治意识,更引导他们有针对性地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实践,在具体、生动、直观的素材中,进一步认识和探索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道路。
最后,利用村民自治资源开展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是高校在推动民主文化发展中应负的责任。村民自治发端于中国社会的最基层,在发展过程中,尽管还有很多不民主的因素,但是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为农村培育了若干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现代民主因素,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法治的生长点。高校作为引领文化的阵地,既可以用村民自治形成的民主文化价值培养人、塑造人,又可以用成熟的思想文化引导村民自治民主文化前进,通过树立引导村民自治文化与高校民主法治观教育相结合的自觉意识,传承和推进最基层的村民自治民主文化,促进受教育者的文明化、个性化、社会化,为社会塑造具有较高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人才,并通过一代一代的学生,将内化于心的民主法治价值渗透到社会,促进民主文化的发展。
三、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资源开展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民自治文化资源在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民主法治观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必须积极挖掘和充分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资源。但是,如何实现村民自治文化资源与民主法治观教育的有效结合,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在实际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目标不明确。对村民自治文化资源的选择随便滥用,资源的选择与教学目标不一致,与教材内容的配合不密切,导致受教育者难以认同和参与。二是开发利用的方式程序化、简单化。许多地方开发利用的方式局限于参观、考察村民自治示范点、展示中心、博物馆、纪念馆等,更多是直观的感受,没能上升为体系化的理性认知,没能真正发挥育人功能。三是村民自治实践基地的建设欠系统化。对实践基地建设尚缺乏系统地规划,条块分割现象严重,资源共享少,没能和民主法治观教育的课程设置或学科建设相衔接。四是教师运用村民自治文化资源的能力不足,缺乏综合性要求。民主文化资源的利用要考虑整合不同学科和不同知识体系的内容,围绕某一专题对大学生进行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规则意识等综合素质的教育,许多教师因为专业和实践的限制,导致能力欠缺。五是高校重视不够。近些年来,利用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红色文化资源、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历史人文资源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已经成为各地方高校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重要方面,并且在研究、开发、利用、资金方面得到大力支持。但是,对村民自治文化资源的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功能研究,常被忽略或重视不足。
因此,在青年民主法治观教育中挖掘和利用村民自治文化资源,必须运用新对策、采取新措施,不断研究新方法、新途径,多角度、多渠道地把资源优势变成教育优势,把“民主法治”教育具体化、模式化、体系化。
(一)将村民自治文化列入课程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可以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重点安排村民自治文化教育的专题内容。编写“村民自治民主文化”特色教材,并在大学生中开设成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在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法律等专业中开设成公共选修课,提供更多的机会让大学生系统地学习村民自治民主文化。这些课程的教育教学均被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了课堂教学在村民自治文化进校园的主渠道作用,使民主法治观的教育扩大了范围,深化了主题,丰富了内容。
(二)建立教学资源基地,加强对村民自治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和相关专门研究机构在开发、挖掘、整合中的骨干作用,在它们的组织下,整合有关学科带头人、课题负责人,整体推进大学生民主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研发思路、研发重点和研发成果,为大学生民主法治观教育提供生动的实践教材,丰富和发展村民自治民主理论宝库。要按照“教学出题目、基地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要求,②将教学资源基地建设成为一种优质的教育教学基地,定期组织学生通过村官挂职、参与民主实践、到展示中心担任解说员等方式开展实践教育。
(三)转变教师教育观念,提高教学能力。针对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民主法治理论认知水平整体不高的现状,要积极推进其对民主法治观教育的培训和转型,提升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养。要求他们主动深入到一线对农村民主文化进行探索和研究,挖掘和提炼民主文化的内容,自觉促进村民自治文化资源与教学内容的结合。同时,鼓励个人和团队的合作,要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的形式,集中研究授课内容,相互交流经验,总结方法,以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四)发挥高校挖掘、整合村民自治文化资源的主导作用。各高校要统筹各种教育资源,工作重心要从挖掘广为追捧的红色文化资源等逐步向挖掘普受冷落的村民自治文化资源转移,通过整合、抢救现有民主资源,再生为具有时代价值的教育资源。各高校还要加强与社会的合作,联合社会力量特别是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参与和推进民主文化资源的开发与研究。
注释:
①孙明杰.我国村民自治中农村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4):64.
②汪立夏.红色文化资源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及实现——以江西省高校红色文化教育进校园为例[J].思想教育研究,2010,(7):55.
参考文献:
[1]陈方男.论村民自治中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的融合[J].社会科学战线,2012,(3).
[2]曾水英,黄峥.论村民自治的公民教育功能[J].理论观察,2007,(4).
首先,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既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民主法治的状态下,保障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得到尊重,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就是要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使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是美好的、幸福的。
其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必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重要手段与途径。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在于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懂法、守法的公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只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在文明法制、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和谐社会里,需要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依靠者、创造者,也是和谐社会成果的享用者、受益者,更应该是法律的遵守者和维护者。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全体公民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而全体公民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与增强,又需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极其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最后,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某一部门、某一些人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全体公民的事情。全国自上而下,都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尤其要从每一个基层抓起,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因为基层的和谐是整个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依法治国的实践要落实在基层,依法治国的成效要体现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大部分生活在基层,基层对法律的需求是大量的、综合的、鲜活的,基层需要经常的、生动的、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需要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法治氛围,只要每一个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到位了,每一个公民都积极参与其中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就加快了。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落实保障机制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提升整体水平
1、 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决策水平。
2、以公务员普法教育为重点,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二是加强《宪法》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县普法办下发了德普办2006(7)号文件关于组织征订《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问答》的通知,已发放《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问答》2500册。同时进行法律培训。5月28日新市镇政府举办《宪法》修正案专题培训班,全体机关干部200多人参加了学习。5月17日下午武康镇政府人大副主任郎志洪等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140多名参加了《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6月份三合乡政府全体机关干部、各行政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15人进行《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
3、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抓手,防范企业风险。
二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3日上午在武康镇县计经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局、县水利局、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县农业局、县交警大队等10个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咨询活动。共发放了《安全生产法规问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作业监察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1000多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起到了提高安全意识的效果。
4、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突破口,提高守法意识。
5.以公民普法教育为基础,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三、依托网络,借助媒体,营造普法氛围
四、以普促治,普治结合,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在前几年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村”建设,组织力量赴余姚、慈溪、鄞州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进行参观学习和取经。同时对钟管镇沈家墩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进行调研,并深入沈家墩村进行实地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德清”工作。“没有村和社区的平安,就没有全县的平安!”6月25日,全县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经验交流会召开,会上武康镇宋村村、祥和社区、钟管镇沈家墩村、新市镇东升社区、洛舍镇洛舍村负责人就各自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汇报。三是推进社区民主选举工作。5月21日上午,全县社区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会上武康镇和祥和社区进行了选举工作的经验介绍,明确了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县社区班子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分管社区工作的党群副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武康镇、乾元镇、新市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武康镇建成区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参加了动员大会。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4月19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4—6月份对全县《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护法》、《森林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普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实现和谐社会,其前提是必须实现了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及和谐社会,都离不开大学生这个未来的建设着和接班人。因此,对大学生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尤为重要。
关键词:
和谐社会;大学生现状;法律意识
一、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和谐社会是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曾经指出,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他把民主法治高度概括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找到了最佳的切入点。党的“十”,也将民主法治摆在了构建和谐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首要位置。民主法治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首要的内容,也清楚地表明了法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和谐社会与法治具有内在的联系,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第一个基本特征,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的社会,是“元素互补”的社会,是“彼此互动”的社会,是“相互协调”的社会。要实现谈到的和谐社会就必须要有法律来保驾护航,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社会的民主法治当然以法治作为其基本内涵、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法治加以特别维护、社会的诚信友爱必须法治加以有效的保障、社会要充满活力必须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的安定有序必须法治加以维护。因此,法治是和谐社会性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要求,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离不开法律意识教育。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作为天子骄子的大学生,在大学接受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可以说是全体公民中接受教育最高的群体。他们不但有激情、年轻、有抱负,而且爱国、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喜欢用法律的方式解决,极力的维护国家利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应该说,中国现代大学生的知法守法意识、法律观念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表现在一方面,大学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某高校一女学生,因为上大学本科期间结婚,学校要开除其学籍,学生立即将学校到法院,案件经过开庭审理,校方败诉,学生获得继续上学,继续接受学校教育的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大学生爱国意识较强烈。当我国国家权利被侵害时,学生有较强的爱国热情,通过网络、报刊等谴责他国干涉我国内政的行为,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热情。
但是,大学生中也有很大部分人法律意识缺失,现状令人堪忧。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轻易相信网友的话,与其见面,结果被劫财劫色,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致使自己的人身利益和财产权利侵犯受到损害。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屡次被骗;还有些大学生中存在盗窃、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现象、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大学生,盲目爱国,爱国动机是好的,但是行为是违法的,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事件,有些人说自己爱国结果在大街上的砸中国人开的日本车,给我过公民财产造成巨大的伤害,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了经济的发展。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学法不会用法,知法犯法等的事件频频发生。针对以上情况,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很有必要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为我们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和途径
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要实现和谐社会离不开大学生这些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我认为,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首先,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在我国各高校大学生中,普遍存在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忽视公共基础课,而对法律基础课更加不予以重视,只是临考时突击复习一下,应付考试,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律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够透彻,不会灵活的运用法律。还有些高校对法律基础课设定为考查课,考试采取开卷,学校也不予重视,学生学习也就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要强化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势在必行。
一是开设“法律基础课”进行普法教育。增加学生的法律意识,高校应增加学时,将“法律基础”课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使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课时,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目前的“法律基础”课程,2006年经过课程改革,与《道德修养》课程合为一本教材,非法学专业大学生作为公共基础课开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简单,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法律基础知识偏少,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主要是道德知识,比较侧重德育。因而,大学生在《法律基础和道德修养》课程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较少,不能更满足法治与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我认为,高校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独立的开设“法理基础”课程,而且法律基础课程法律知识内容涵盖广泛,通过学习让学生对实际生活中应用到的法律有个大概的了解。同时,应当积极开设一些法学选修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更深学习需求,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从整体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发挥“法律基础课程”第二课堂的作用。积极加强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使学生更加形象的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比如:带学生去法院旁听,现场感受法律案件的严格审判过程;组织学生到社区、农村进行法律宣传;组织模拟法庭;法律小品表演等。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播放生活中真实的发生在大学生当中的案例,使学生观看后得到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形象生动的系列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其次,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校园和社会环境。学校是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通过校园广播、校园报刊栏、校园微信、校园贴吧等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引导大学生在生活中自觉的从事正确的合法的行为,及时纠正大学生的不良行为,春风细雨般地滋润和浇灌大学生法律知识,达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效果。高校的管理环境应当是民主的、法制的、有章可循的,程序合法的管理环境。民主法治的校园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作用,否则亦然。学校制定大学生校纪校规时,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我国家现阶的宪法、法律不冲突,并认真的遵照高等教育法的原则与规定,开展各种教学活动,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良好的育人环境。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成长初除了受到家庭、学校的影响外,还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较大。人是社会中人,不可避免的融入到大环境之中,受社会大环境影响。有句俗话说到“娃是好娃,社会把娃害了”,可见,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多大。因此,除了学校法律意识教育外,社会也应加强法制建设、法制教育和宣传,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社会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宣传法律知识,传递社会正能量,多传递一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想,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
再次,加强大学生道德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道德与法律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道德戒律与法律规定具有很大一致性,凡是道德提倡的,法律一定是允许和赞扬的,凡是不道德行为,法律一定是禁止的。因此,加强大学身大学生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学生上学期间是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刻,抓住关键时刻道德教育,有利于终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大学生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加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非常重要。现在大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居多,很多家庭只注重孩子的知识学习教育,忽略孩子的道德教育,以至于有很多学生,基础的道德修养都不具备,做不到人与人之间交往需要宽容、谅解等基本原则。因而,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大学生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素质,有利于学生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有利于最终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吴殿朝.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2]林国强.法律理念培育:高校法制之核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8).
[3]习伟.高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6).
[4]王晓洁.浅析当年大学生法制教育[J].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
关键词:法治意识;政治教学;高中生;培养;核心素养
引言: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治国守家的重中之重,对于我国青少年的培养来说更是基本常识。而高中是青少年成长中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对于其法治意识观的教育必不可少。在政治课堂上给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真正明白法治社会下的法律理念,更是其成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要环节之一。
1培养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客观需求
1.1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想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大力推广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就一定要先从教育领域开始,在教育中加入民主法治理念,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奠定一定的教育基础。法治国家的主要人物就是公民,应该从小养成法治的理念,不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不断完善自家的行为举止,完善法律的行为。而且人生发展最重要的阶段就是高中阶段,高中生作为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未来栋梁,最应该关注的就是在教学活动中加入民主法治的理念[1]。
1.2促进课程目标的实现
我国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一个教学目标就是给高中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想要实现教学目标,那么就需要在进行日常的教学时,增加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重视起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断把学生的法治意识引入到课程教学过程中,而且在做课堂的教学设计时,也要紧紧围绕法治意识的理念,科学合理的把法治意识融入到教学过程中,达到树立高中生的法治意识,最终为实现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任务而努力。分析其他角度,大多数教材上都有法律知识,要想让学生理解这些法律法规,就要不断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2]。
1.3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自学习高中政治课时,可以加入法治意识的学习,在日常中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使学生能够不断了解现代的社会,在法治的社会下学习和成长。在高中生树立法治意识后,也能把自己学到的知识用到生活当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
2培养高中生法治意识的策略
2.1求真求实,在生活中渗透
当学生在学习法治课堂时,教师可以结合教材和生活进行法治内容的讲解,这样学生也能理解。例如,当讲到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进行讨论,自己身边人的消费观念,根据学生的讨论在引出应该倡导的消费行为。最后做出正确的结论。教师也可以延伸课程,给学生讲解一些因过度消费而触犯法律的行为,树立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的理念。让学生从感性升级到理性的学习,这样学生不仅容易理解,还能认同法律[3]。
2.2教师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教师作为政治课堂上法治意识教育的主要引导者,先要保证自身法律知识的渊博,其次把握好整个课堂的走向。对于教师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最重要的就是打好基础,比如,通过培训和上网查找资料的方式学习重温基础法律知识。由于教师作为法律和高中青少年二者之间的衔接者,所以必须做到对法律知识的熟悉和掌握,为学生树立榜样。此外,教师还要熟悉了解我国最基本的法律———《宪法》,以及其他基本法律。只有教师的基础扎实、法律素养足够浓厚,才有能力给学生解答关于法律的问题。教师还可以在课堂上适当延伸,比如,在高中政治必修一的“经济生活”教学中,在讲解纸币知识时,就应该延伸涉及相关知识的基本法律[4]。在《刑法》当中就有对制作和贩卖假币的违法人员的处罚规定,数额大的按照伪造货币罪论处。教师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才能在恰当的时候将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讲给学生,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2.3合理运用多媒体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很多教师都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活动。高中政治课堂上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必然要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规定。而借助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师不仅可以图文并茂地向学生介绍更多的法律内容,还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便于学生主动吸收法律知识,为提升其法治意识奠定了基础[5]。比如,教师上课之前给学生放映电影《秋菊打官司》,影片围绕20世纪90年代善良淳朴的农村妇女秋菊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在乡里、县里、市里层层上访,最后都失败转而去法院打官司的事情,在这过程中,秋菊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还是坚持到最后,用法律手段讨回了公道。由此可以看出20世纪我国基层法律的状况,教师上课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借助多媒体的影音功能,有助于学生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学生的法律法规内化感悟,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
结束语:法治知识、法治修养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的,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而言,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成长为国之栋梁。总之,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是政治教师的重要任务,政治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更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学生学到更多的法治知识,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学生的政治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1]林庆录.高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J].西部素质教育,2019,5(15):65-66.
[2]孙耀华.高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甘肃教育,2019(15):130.
[3]舒畅.高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之挑战及应对策略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8(06):37-38.
2、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4、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5、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1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11、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2、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13、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民族团结的义务。
1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xx。
15、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16、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推进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进程。
17、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18、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9、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
20、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1、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2、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3、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4、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25、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26、依法行使民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27、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28、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29、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0、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2、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33、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3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3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6、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3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39、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推进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进程。
40、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41、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4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43、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44、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45、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46、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4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8、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4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50、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51、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5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53、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
54、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55、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56、扎实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5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8、加强“法治六进”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59、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0、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61、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6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6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65、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66、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
67、大力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6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69、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7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7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2、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3、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74、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7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76、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77、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8、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79、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