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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管理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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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管理条例

第1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连续小年受众多因素影响

农药市场整体低迷,总结影响因素主要有:一是去年上半年冰冻、西南五省持续干旱、南方十省大面积洪灾等极端恶劣天气频发,不利于企业正常销售;二是基础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且国家取消出口退税,让行业雪上加霜;三是受金融危机滞后影响,渠道库存消化缓慢。在经历这连续两年小年后,生产商、经销商和零售商积累了大量库存,市场需求下降,但企业生产量却不减。据《2010中国农药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09年全年产量226.2万吨,创历史新高;而2010年1~8月累计产量178万吨,同比增长达到19.7%。产能严重过剩、竞争加剧、市场价格下滑是行业必须要面临的问题。对于2011年市场走势,基于农产品普遍涨价的预期以及极端气候在新的一年同时发生的概率较小,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11年市场需求良好。但仍不可忽视气候变化导致病虫害发生趋势难以预测、农药库存多等等不利因素。

高毒农药禁与不禁都要管

2010年年初,海南发生毒豇豆事件,其后广西南宁、云南昆明、湖北宜昌和山东青岛陆续曝出其他蔬菜农残超标或含禁用高毒农药。一时间,高毒农药成为千夫所指。作为公众一日三餐必需品的蔬菜,在生产中却无法确保其食用安全,问题出在哪里?产业链不同环节人士该做何反思?据悉,有农药经销商曾自曝“家丑”――农民以为高毒必然高效,无良商家偷卖禁限农药,山寨厂随意加减隐性成分。由此可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管都存在诸多问题。也就是去年,为保证农产品生产安全,加强农药监管,农业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多次联合发文,严厉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以罚代刑”,并在适当的时候将全面禁用现有22种高毒农药。至11月,农业部又召开全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试点现场会,提出力争用2~3年,在全国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率先建立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网络。要从根本上解决滥用高毒农药、假劣农药盛行的问题,必须把生产、经营、使用看作一个整体系统,需要推动农业产业化生产,推广使用环保、高效、低毒农药等方面多处发力。这也就要求农药企业顺应市场需求与政策走向,尽早着手调整产品结构。

农药专营担心政策有变数

上世纪90年代以后,基层供销社系统因其体制、经营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而纷纷转制、解散,原有经营场所大多承包给私人经营,农资经营个体户随之蓬勃兴起。但实际上个体户经营农药的合法地位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在去年的一次农药研讨会上,专家、农业部官员多次透露,《农药管理条例》修改将取消对农药经营主体的限制,农药经营有望全面放开。可早在2008年就开始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至今未出炉。

连锁经营渠道变革加速

农药企业纷纷进行渠道创新,已不是新鲜话题,其中业内普遍看好的农药农资电子商务话题在2010年备受关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农资连锁企业数量已增加至4000多家,挂牌的连锁门店超过3万家,农药连锁走上了快速发展轨道。但至今还没有一家全国性的、称得上成熟模式的农资连锁企业。但是,却出人意料地杀出了一种具有特色、很成功的电子农资企业――中国现代农资超市。经营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可控性强,服务集中(便于集团采购)。中国现代农资超市前景有一句俗语可概括,“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行业整合切忌盲目扩张

行业整合,企业并购加速,基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政策支持引导,包括节能减排要求,提高农药产品登记门槛等;二是产能过剩,行业低迷,行业竞争加剧,不少企业有主动寻求并购的意愿。优胜劣汰,有壮大的也有倒下的企业,这本来就是一种生态。企业切忌不要盲目扩张,近两年以草甘膦为主营产品的企业就是前车之鉴。草甘膦暴利不再,盲目扩产导致企业难收残局。在实践上,通过长期的整合营销运作,才能成就强大的品牌。需要注意的是,整合不是简单的合并,是产品、技术、市场、人力资源、资金等经济要素的优化。否则,企业间的重组就犹如“麻袋装土豆”,从外表看很大,一旦打开袋口,还是各做各的,只是做大而没有做强。

统防统治政府会强势推进

第2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按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供销合作总社"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乡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要求。利用现有的资源和优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用3-5年时间实现"5321"目标。即完善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农产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乡村综合服务社等五大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日用消费品经营店、农资放心店、农产品经纪人、再生资源回收点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各1000个(即5个1000培育有市场、有品牌、有规模的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合作社30个;重点培育20家龙头企业(其中市级供销合作社参股控股销售过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家、县市供销合作社参股控股销售过1000万元的企业10家)新建或扩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交易、农资配送等各类专业市场10个。

二、建立和完善服务城乡的乡村现代流通体系。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一)加快建立规范的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服务网络。市、县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农业等部门。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打造以市、县市区农资公司为龙头,区域配送中心为骨干,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资放心店、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的连锁配送网络,开展农资连锁直销和加盟合作连锁经销。

严厉打击坑害农民的行为,建立农资科技服务、农资损害赔偿和农资信用制度。依法规范农资市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并视情况逐步增加;县市应作适量储备。市级财政根据每年储备量及以后逐步增加的情况落实储备利息补贴。积极争取增加省级化肥储备在十堰的存放量。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以化肥、农地膜为主的农资商品储备制度。市级化肥储备稳定1万吨。

(二)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引导作用。形成功能完备、高效畅通、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省(市)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

加强农产品保鲜库、冷藏库建设。实施"农超对接"工程,鼓励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兴办农产品加工和专业物流企业集团。把"农产品与超市""林产品与超市""本地超市与洋超市"对接活动延伸到县市或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商务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超对接工作纳入市场建设规划,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

(三)促进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供销合作社应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扩大乡村消费需求的政策机遇。应用现代商业业态,改造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网点和模式。通过兴办乡村超市,实行商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营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连锁配送体系,确保把价廉物美、安全的商品送到乡村。重点加强市、县二级配送中心建设,提高乡村市场的覆盖率和商品配送率,力争三年内健全市、县二级配送中心。

提升农家店经营水平和商品档次,加强规范化管理。满足乡村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以农家店为载体,送邮政、电信、药品、报刊、图书、科技等商品下乡。同时,通过农产品收购、换购、预购、订购,把乡村的农副土特产品集中收购进入城市,逐步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乡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要以资本为纽带。按照"退市进郊、退路进场"要求,建设集回收、加工、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和连锁回收网络,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无害化处理,形成绿色环保的循环经济体系。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烟花爆竹归口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按照"一统三分"发展战略。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乡村市场流通主体

(一)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按照《省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细化服务标准和内容。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档次,创新服务方式。综合服务社要围绕农民需要,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代售等多种服务,逐步建成乡村村务中心、商务中心和服务中心。特别是要将公益结合到综合服务社建设之中,真正使综合服务社建得起、有效益、能持久、服务好,成为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的工程。竹山县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社试点,其它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也要选择有条件的村办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力争3-5年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1000个,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

(二)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基层社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实现基层社、农户+龙头企业的有效联合,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为一体的农产品产销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优势资源加工增值。

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品牌建设为依托。围绕地方特色产品,整合一批专业合作社。重点抓好烟叶、茶叶、柑桔、蔬菜、药材、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设,引导农民争创自己的品牌,注册自己的商标。着力打造一批绿色有机精品名牌,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的一批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发挥流通网络优势,积极帮助农民推销推介特色农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经营实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做好技术、资金、政策、市场信息、人员培训等服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重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章程等规范。同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应变能力。通过3-5年的努力,培育30家有品牌、有章程、有社员、有股金、有基地规模、有效益、有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逐步实现统一良种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商品包装、统一品牌销售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

(三)加强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建设。供销合作社要办好乡村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交流、学习等工作。农家店、农资放心店等流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不断发展壮大农民经纪人和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并发挥其在农产品购销中的作用。农业、劳动、教育、扶贫等部门要将培训纳入相关的培训内容,并给予资金支持。

(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项目为载体,围绕我市农业支柱产业,着力开发武当山珍系列产品、山野菜、小杂粮、桐油精炼加工等资源项目;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发挥供销社经营优势,重点发展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集散大市场、酒店用品市场、干鲜果品大市场等,逐步形成区域市场龙头。

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力量,实行开放办社。吸收社会一切资本、人才加盟供销合作社。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格局。通过3-5年努力,供销合作社培育10家销售过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10家有区域辐射带动力的市场,增强服务"三农"实力。

四、深化改革。促进供销合作社全面持续发展

(一)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健全为农服务的基础。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要统筹考虑改革、减负、创新、发展同步实施,努力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建成乡村综合服务中心。有资产且净资产较多、经营稳定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对周边小社、弱社实行兼并、托管、租赁,通过发展连锁超市、农资放心店、综合服务社及其他系列化服务,建立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的区域性中心社;净资产较少、经济实力弱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在明晰社有资产权属的基础上,吸收乡村经济能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出资,进行重组改造,代表基层供销社行使服务职能;已经歇业破产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可依据当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乡村超市、农资放心店为依托,通过入股、控股、加盟,组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大力推进社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市、县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社属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及经营者、职工出资入股,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进入社属企业持股、控股经营,把社属企业改造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按照社企职能分开的原则,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组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本级社现有的社有资产和对外投资(含股权和无形资产)并行使出资人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统一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和收益。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改制安置职工后的剩余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其收益用于扶持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为农服务事业。

(三)严格执行改革政策。所属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市政府批准可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在办理转户中只收办证工本费,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5年。涉及到土地权属变更、土地用途改变和土地资产处置等问题的参照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执行。对社属企业发展的连锁农家店、综合服务社等办理各种证照及各种特殊商品的经营许可证,要严格按照政发〔〕20号和政发〔〕48号文件规定落实。

(四)妥善做好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安置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法规政策。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对困难职工,纳入当地社会救助和再就业服务体系。

五、加大扶持力度。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从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中,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加强指导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优先列入当地农业产业化整体规划和龙头企业名单,农业产业化资金、支农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及市场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对供销合作社发展"新网工程"建设用地,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优先储备,及时保障。同时,要将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财政支持。

第3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一、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基本情况

经调查目前平凉市辖区内没有农药生产企业,全市共有农药经营单位281家,年销售农药商品总量约1900t左右。其中国有独资单位1家、股份公司6家、集体经营单位10家、个体经营户264家,分别占0.4%、2.1%、3.6%、94%。个体经营户占绝大多数,其中在安监部门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20家,占43%。经营从业人员327人,以高中或中专以下文化程度居多,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的220人,占67.2%,农药经营人员总体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违规违法经营时有发生。生产人员和农户主要是从农业部门、农药经营单位获取病虫害防治知识,通过经营者的介绍、看使用说明等使用农药,从而产生一些违规及超范围用药现象,严重的甚至导致发生药害事故。

二、日常农药监管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1.认真开展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农药经营主体登记调查工作是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各县(区)都会依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登记、经营条件,联合工商、公安、质检、供销等部门,对各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通过登记调查,基本可以掌握我市农药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方向。

2.认真开展农药标签和质量抽查工作

农药标签是反映产品性能、特点、质量、使用范围和施用技术等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判断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使用的重要途径。为此,每年我们都会按照省农牧厅和市农牧局的统一按排进行农药质量、标签抽查工作。今年我们制定下发了平农〔2011〕45号《平凉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得力人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区域、作物种类、农药品种,依照农药登记证号、毒性标志、农药名称、使用范围、企业名称、防治作物、防治对象等内容积极配合省、市监督抽查组开展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农药质量鉴定暂只能依靠省上的抽检,农药标签抽查结果为在抽取的150个样品中,不合格标签3个,标签合格率98%。

3.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

高毒及禁限用农药监管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制定措施和方案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击力度,并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进销货台帐,要求农药经营者进货前应验明供货商的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标识,如实记录购进农药的品种及生产企业、供货商信息。止目前我市未发现有经营甲胺膦等高毒禁限用农药现象。

4.加大违规经营行为处罚力度

为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净化经营环境,有效震慑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对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违规经营查处力度,据统计我市从2006年至2010年年底累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40起,涉案金额22.26万元,查处违法农药8.91t,其中农业部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27起涉案金额1.79万元,违法农药数量1.41t;其他部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13起涉案金额20.47万元,违法农药数量7.5t。

5.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农药监管的主动性和群众科学使用农药的自觉性,各县(区)结合市场巡查、质量监督抽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集市、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农药鉴别知识、鼓励群众对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及时举报、介绍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和使用技术,引导广大群众合理、科学选用农药,提高了用户抵制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的自觉性,增强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两年来全市累计出动车辆230多台次,举办专题培训60多场次,举办现场培训58场次,印发宣传材料11.96万余份,发放磁带、光盘212盒(张),电视、广播宣传报道13次,放心农药及农药新产品推介24.5t。通过向经营者、消费者传授农药使用相关技术知识和伪劣农药的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指导经营者选择进货渠道、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合理、科学选用农药新理念;通过设立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及时举报非法经营行为,提高群众抵制违规农药产品和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农药的自觉性,确保我市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三、我市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药经营主体、经营行为仍不规范

在经营企业中,个体户占绝大多数,一些挂靠法定经营单位的经营户大多也是个体经营,有些县(区)在市场整顿中,对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取缔和限制,其中存在很多矛盾。一些随意经营、邮政混合经营、走村串户摆摊设点甚至副食商店代卖农药等现象也大量存在。如何正确引导和加强规范是目前农药管理中急待解决的难题。

2.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素质低下

由于缺少正规专业培训和行业标准考核,经营者缺少足够的专业知识,经营指导的随意性很大,大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唯利是图,很难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水平。

3.违规及超范围用药现象时有发生

大多数农民和果蔬生产基地没有建立生产档案,用药随意性大,不能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农药。

4.农药管理手段落后,经费紧缺

大多数的农药管理人员,缺少农药质量方面的专业培训,没有农药质量鉴别所必需的工具、资料和设备,大部分人员的现场检查只能靠直观印象,很少使用《农药登记公告》《农药管理信息汇编》《农药电子手册》等进行核对,执法工作存在很大漏洞。农药的质量鉴定只能依靠省上的抽检,农药质量管理存在较大困难。

5.复配制剂农药种类繁多,质量不容乐观

目前生产的复配制剂品种越来越多,原因是单制剂农药大多有国标、行标,企业不容易钻到空子,而复配制剂基本是执行企业标准,审查的尺度比较宽松,产品质量令人怀疑。在我市销售的许多复配型杀虫剂中,部分品种可能含有违禁的高毒农药成分,存在源头上的安全隐患。

6.最主要的是农药经营监管部门不明确

《农药管理条例》虽然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药管理的主体,但却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目前在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安监部门办理,日常监管工作却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造成许多经营单位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形成了监管上的空洞,在执法过程中还往往存在农业、工商、质监、安监等多头执法现象,形成交叉重复执法,尤其在县(区)一级没有专门的农药经营监管机构和固定工作人员,这些问题都给农药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1.健全机构,争取经费支持;

2.加强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3.强化上岗培训,努力提高经营人员素质;

4.突出重点,加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

5.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第4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一、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我厅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班子示范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完善学法规划,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按照厅机关“五五普法规划”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规划”,选派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推动厅机关广大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农业部举办的培训班。组织专题执法培训,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注重典型案例和现场实践培训,强化执法技能,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市、县130多名执法骨干参加由我厅举办的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对68名新申请种子检验机构检验员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资格考核,最近对229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新《动物防疫法》培训。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制意识。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农资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年,各级农业部门共发放购买农资提醒卡等资料300多万份。对535名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资格考核。组织摄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片,将8000张光盘免费发放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一是重视制度建设。完善《*省农林厅工作规则》,新建和修订了《*省农林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等31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健全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发展规划、部门预算、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通过厅党组会议讨论,集体决定。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厅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明确厅领导每年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各处室(单位)结合新形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制度,土肥站制定了新型肥料田间试验验证制度、毒性检测制度,种子站制定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

三是积极参与农业立法。注重立法项目储备,注重开门立法,注重立法创新,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利于农业地方性法规出台后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向省人大提出了制定《*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省蚕种管理条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修改《*省动物防疫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等建议。对省人大、省政府等转来法律法规草案22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6月2日省人大丁解民副主任一行来我厅调研,对我厅农业立法工作予以肯定。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省农林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省农林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框架,以建设“网上农林厅”为抓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

(一)强化电子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农业网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将机构简介、发展规划、行政公文、统计资料、行业动态、行政许可、项目申报等政务信息(保密的除外),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网上在线服务。在*农业网上推出行政许可在线管理系统,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对我厅归口管理的财政支农项目全面实行网络申报,推进农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同时,把“在线访谈”、“网上直播”、“厅长信箱”等栏目作为了解民声民意民情的重要窗口,为基层和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对“厅长信箱”每一封来信都认真对待,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三)不断完善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理、跟踪服务、统一送达的“一站式”服务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许可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办件零差错、法定之外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开发行政许可在线受理系统,进一步改进许可管理方式,促进更快捷、经济的履行许可职能,增加许可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改革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以依法履责、便民高效为原则,在执法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力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职能为限集中行政处罚权,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截止*年底,全省13个市、84个县(市、区)均已实行综合执法,建立起专职、统一、精简、高效的执法队伍,形成了省有总队、市有支队、县有大队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已经成为农业部门的一支基本队伍,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春季种子执法、春夏播种子质量检查、非法制售甲胺磷暗访清查和肥料市场整治、深化“禁甲”行动、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行动等专项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据统计,*年全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9157人次,检查企业57039个次,整顿市场6631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75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059起,其中案值五万元以上大要案4起;捣毁制假窝点4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查获假冒伪劣农资587万公斤,货值2487.24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353.15万元。

(三)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县建设。围绕农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称心,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组织现场咨询活动700多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50多万人次。在近年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基础上,推荐高淳县为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确定海门市、宜兴市、睢宁县等10个县(市)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县,各示范行动县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市场整顿、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强化诚信建设和建设放心农资店等,着力构建“放心农资流通网、市场全程监管网、农资使用服务网”,投诉举报数、案件查处数、假劣农资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数明显下降。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督。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签订动物监管责任状,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下移责任主体,明确属地管理,在全省建立一支2800多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五、深入开展规范建设,严格执法责任

在建立厅机关自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指导监督,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全省农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建设。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出台的《*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暂行实施办法》、《*省蚕品种审定办法》、《*省蚕种质量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和《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5部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备案。

(二)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为关键,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推动农业执法事业持续发展,实现*年40%的执法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上升。

(三)落实监管责任。为了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各地加大执法力度,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全省农资打假护农和农技推广系统守法经营责任状》和《深化“禁甲行动”责任状》,落实监管责任,并纳入考核范围。同时,为保证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厅制定下发了《*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要求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和《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心系农业,执法为民。

(四)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作为执法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制度。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卷宗规范等方面明确评分方法和标准,通过互查、集中评比等方式促进相互交流和提高。各地农业执法机构的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过程更加完善、规范,案卷质量总体较好,20个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

六、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农民权益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关注农民诉求,维护农民权益。

(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开展农业行政调解。切实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我厅共下发查案、督办通知189个。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农资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履行对违法者予以惩处的法定职责,而且大量承担违法者与农民群众之间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据统计,全省每年办理农业行政调解案件100多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左右。

(二)探索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妥善解决农地纠纷。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我厅自2003年积极探索土地仲裁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省、市两级仲裁试点单位达48家,其中15家被列入农业部试点范围。截止到今年年底,全省仲裁委员会已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240起,4095人次,其中调解992宗,已履行调解990宗,仲裁248宗,已执行仲裁247宗。

(三)认真做好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年处理突出问题及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确保“两会”顺利召开、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成功举办的稳定工作,着力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涉农工作。对全省的农民负担、土地流转、农技推广体系等涉农,不是简单地批转,而是认真地调查核实,区分处理。积极预防新的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涉农保持稳定,总量有不同程度减少。据统计,1—11月份,我厅受理群众来信357件次,接受网上(电话)304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61批362人次,厅总量1023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9%。

*年,我厅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厅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检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地推进全省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全省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

(一)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立足于部门职责,通过宣传培训、专题研讨、举办大型活动等形式大力倡导和培育全省农业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理念。通过集中培训、典型案例评析等形式,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理解、证据收集及法律综合运用等实践层面的知识培训。

(二)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有力、监督有效、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在全面分析近几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省农林厅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5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创新机制管好村里钱袋子

1993年,我从××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工作。1994年初,组织安排我到雾河办事处主管农村经营管理,兼农税征收管理工作。由于所学系企业财务,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不甚了解,我边工作、边学习,向书本学,向身边同志学,很快就胜任了本职工作。工作之余,我注重围绕财务管理现状去思考、归纳、总结,不断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新方式,在财务审计、村财务预决算、民主议事、年终财务报告会、村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摸索,出实招管理好村级钱袋子,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断保值和增值,最大限度维护了村级财务的正常运转。1994年6月份,秦家淌村干部到农经服务站报表,发现有3.6元党费支出凭据,被我剔除并加盖不准报销戳记章,当时村秦书记找我理论,数说我太机械,不够灵活,村干部3人1年的党费也就只有3.6元,报个帐究竟又有多大个事儿?我和其交心谈心,党费是党员个人应履行的义务,不是用公款缴纳的,否则就违背了,更违背了党的纪律,不是钱多钱少的事,而是原则问题,让其愉快地认同了“不合格票据退回制”的作法。也还记得,1996年上半年,我在柏果坪村走访群众时了解到,这个村102个农户300多人常年严重缺水,人畜饮水十分困难。我将调查的情况向镇财政所报告后,为这个村解决5000元专项资金,为他们建蓄水池,架水管,建天河水窖,让他们吃上了自来水。年底,柏果坪村为答谢我,送来41.2斤上品座墩猪肉,被我婉言谢绝。当时村曹书记急红眼了,您帮忙解决了村民吃水难题,村里表示一点心意又有什么不妥?如果怕帐面条据这方面不好处理,我们可立马换成村三职领取误工补助变通一下,行不?我始终坚信帮贫困村做任何事理应不讲条件、不计报酬,村三职心意可领,但礼物不能收,我将猪肉折成现金123.6元入了村代管资金帐户。通过此事,我给所管辖的村规定,凡以村名义送情的一律不能巧立名目报销,从此以后,类似情况再也没有发生过。

迎接挑战

破解烂摊子

参加工作后,我曾参与镇内高家农经服务站财务管理混乱、债务缠身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当时不了了之。1997年年初,我被调到高家办事处负责农经服务站工作和移民村专项财务管理。当时办事处的农经服务站不仅账上无结余,反而还欠各村5.9万余元债务,债权7万余元无法收回来。债务必须100%偿还,债权应当想法收回,否则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我把这项艰巨任务当作挑战,先行摸清情况,及时锁定债权债务,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按照“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在较短时间内理顺了财务关系。在整理资料过程中,从堆积杂乱的资料里发现了供销社股金等有价证券面值362元可以兑换现金,当即派人到镇供销社兑取本息1624.68元,然后将这笔钱全部偿还了中堡村的一笔债务。这一做法得到了各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赢得了信任与理解。通过近五个月艰苦细致的努力工作,我和同事们依法清收债权6万余元,悬而未决的老债务遗留得到圆满解决,为今后根治财务混乱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家冲村村民高某1984年在高家农经服务站贷款6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直到1997年4月一分未归还。我当时按合同、同期银行利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计算了本息、逾期罚款共3750元,以书面形式依法催收。经过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他拿出发给他的移民安置费一次性结清贷款。过去,类似高某这种情况的逾期欠贷农户全办事处多达60多户。事后他通情达理地对我说:“欠帐还钱,理所当然。若都像您那么认真负责,高家办事处财务确实也不至于那么混乱,本人也不会迟迟不归还贷款,多付2000多元利息一点也不冤枉”。也就是这一年七月,镇里农村合作基金会采取强行组织代管资金存款到基金会扩大规模的办法筹集资金,要求各农经服务站持村代管资金入股。本人深知代管资金都是村集体的、还有代管的移民人头经费。监督管理权虽在自己手中,但应谨慎从事,来不得丝毫马虎,不然的话将又要出现一更大的“烂摊子”。我据理力争,硬是把150多万元村集体资金从镇合作基金会帐户划回到信用社代管资金帐户,确保了代管资金安全、规范、有序运行。事实证明,基金会经营亏损倒闭,负债累累,而我争回的资金安然无恙。

依法办事

营造和谐征纳环境

1999年6月,我通过公开招考很荣幸成为一名农税专管员,被安排到石牌办事处从事农税征收管理工作。在我接手时,该办事处累计欠农业税、特产税高达35万余元,税收征管秩序混乱。走马上任后,开展了税收知识宣传进村组、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税收政策。通过加大税收检查和征收力度,力求从根本上理顺全办事处的纳税秩序。我在天桥村征收农特两税时,天桥村有很多农户反映,村干部用农村内部收据收农户税款,而农户纳税必须开具农税税票。在当时,村干部是把农税、三提五费同时征收,但没有分开开票。导致了税费混淆不清,我及时进行了纠正,并进村入户开展深入细致核查,村会计补交了50多个农户的税款3000多元,维护了税收的严肃性。在石牌工作期间,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管辖区域内农税每年做到了及时足额均衡入库,真正做到农业税收应收尽收。原松林村400多户1000多人,村民经济收入水平较其他村显然富裕些,而村农户欠税高达13万余元,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在征收过程中,农民抵触情绪很大,村干部畏难情绪重。我边宣传、边走访、边座谈。了解到原村书记在1991年柑橘特产税税源普查时,故意隐瞒漏登柑桔树392棵,10年来一直未纳柑桔特产税,偷漏税额高达4300多元,村主任也拖欠近1000元特产税不交,原村会计的父亲欠税3000多元长期拖欠不交。严重影响到该村群众的纳税意识和上交三提五费的自觉性。针对现状,我争取办事处、财政所领导重视与支持,组织专班进驻松林村,积极主动和村干部做朋友,耐心细致做工作,充分相信并依靠群众,狠抓党员干部带头,抓重点清收,抓难点突破,用三个月时间硬是把13万元欠税清收了80%以上。摘掉了松林欠税大村的帽子,也从根本上扭转了石牌办事处纳税秩序混乱局面。

换位思考

贴心服务农民

第6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一、统一思想。

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建立完善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一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展到农村市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购买到优质商品、享受到便捷服务,共同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农村市场的发展,二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有效途径。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6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将是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深层动力。从全国情况看,去年农村占整个消费的比重为32.9%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市有80%人口居住在农村,而目前农村消费仅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可见,市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潜力也在农村。去年,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332元,同比增长13.1%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民消费观念、消费结构的转变升级,迫切需要新型流通组织和经营方式来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而“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推进,就是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培育农村新的消费增长点的有效抓手。

由于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滞后,三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质量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市场分散,监管难度大,农村成为了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尽管我市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农村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但农村消费环境依然不尽如人意,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就是从源头和根本抓起,以有一定规模和信誉好的城市商贸流通企业为龙头,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展到农村市场,既可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也有利于对经营过程的全面监管,能够满足农民群众吃得放心、买得称心、用得安心的消费需求。

影响我市农民增收的不利因素仍然很多,四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降低流通费用、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其中之一就是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过快,农民消费成本高,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各级政府增加农民收入各项政策的实际效果。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运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能够较好地克服农村商业网点小、分散的弱点,可以有效降低流通费用和商品价格,减少农民支出,起到促进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

潜力巨大,五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做大做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目前农村市场广阔。前景无限,谁先抢前一步,谁就能赢得发展的先机。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有利于本土商贸流通企业发挥天时、地理、人和的优势,尽快利用自身网络向周边市、县、乡农村市场延伸,抢抓机遇、服务农村、站稳市场的同时,迅速实现低成本扩张,尽快做大做强企业。

二、客观分析。

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的农家店建设工作。也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不足。从2005年开始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建成农家店761个(日用消费品店432个,农资店329个其中,乡级店158个,覆盖率97%村级店603个,覆盖率51.8%2008年全市乡、村两级农家店实现销售总额11974万元,带动社会就业人数3212人,农村流通网络初步形成,农村消费环境和人民消费质量有较大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虽然我开拓农村市场、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网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必须看到市农村市场体系尚不完善,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在产业导向中,还存在着重“工”轻“商”倾向,区域发展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倾向;二是运作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只是表面上的连锁,虽然统一了业态、统一了店名及装修等,但实际上在管理形式、组织结构、人事财务上都还是老样子,缺少大企业运作主体;三是企业组织化程度低。连锁门店各自为政,商品统一配送比例较低,缺乏规模效益,缺乏市场竞争的抗衡能力;四是农家店覆盖率较低。市“万村千乡”农家店的建设质量较高但数量较少,乡村的覆盖率较低,与全其他市州相比数量上存在较大差距;五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对促进连锁经营发展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目前一些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也制约了企业发展,尤其是跨地区发展难度较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困难与希望同在站在经历金融危机后开始复苏的新起点,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科学分析当前形势,要看到拉动消费需求工作既处在发展的机遇期,又处于基础薄弱的建设期。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前瞻意识,抓住村村农家店建设的难得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不断努力推进我市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为我市广大农民群众作一件好事,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作出我应有的贡献。按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市20092010年新规划建设、改造农家店940个,配送中心8个,实现农家店在市乡镇和行政村的全覆盖。据此,市政府将下发20092010年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实施方案,对各区县今明年的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该方案一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即下发。请各区县一定要对照目标,认真谋划工作,将“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不折不扣地推进完成。

三、突出重点。

工作中要注重突出五个方面重点。为确保“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健全工作机制。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已建立了村村农家店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办事机构。各区县政府也要迅速组建相应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督办室、目标办要会同村村农家店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经常深入农村,全面检查“农家店”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对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为确保两年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已与各区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把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纳入了对各区县政府的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市政府已与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纳入了目标考核。

力争一网多用。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农家店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二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全市总体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地编制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要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覆盖、强化直营、扩展功能、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促进消费”总体思路,引导承办企业转变农家店建设方式和发展模式,着力从过去以网点建设为主向构建网络体系转变,从建加盟店为主向直营店建设转变,从建小店为主向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转变,从销售日用消费品、农资商品单一功能为主向增加收购农副产品业务等“一网多用”多功能转变。规模经营可以降低成本,使经营者有盈利,农民得实惠,建立真正收购、买卖难的长效机制,畅运流通渠道。市政府近日还将发文,贯彻政府办公厅文件,支持、帮助邮政系统建立“一网多用”农村流通体系,不影响原体系运转。

强化监管服务。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是一项政府推动、企业承办的互动工程,三突出企业主体。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和推动流通企业把网点向农村延伸,通过对农村现有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建立起现代农村流通网络,真正落实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是企业。一要选好经营户,把好准入关。对农家店经营业主的选择,必须本着自愿的原则,并要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诚信、实力等情况,使得既有一定实力又能长期经营的优秀企业取得资格。同时,加强对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农家店经营更具生命力和活力。二要搞好配送,把好质量关。要重点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和管理,提高统一配送比重,切实把好商品质量关,真正让农民消费得到安全和质量保证。三要坚持标准,把好监控关。要把对新建和改造农家店数量、进度、质量、配送率、成功率、诚信度和农民满意度等指标列入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对依托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甚至有骗取补贴资金嫌疑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一经发现要坚决取消其资格,形成优胜劣汰的制约机制,确保“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健康深入开展。四要强化验收,把好复查关。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验收时,要成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标准逐家实地进行验收。市级商务部门要强化项目实地复抽查机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媒体上公示,长期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实施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项目验收和复查机制,对投入不积极、不认真落实农家店建设任务、对农家店的经营疏于管理、验收时临时抱佛脚的企业,不再作为实施企业。

优化市场环境。各区县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对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予以扶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485号令和《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四落实各项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办企业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办理烟草、药品、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代售邮票、电话卡等业务,予以支持。简化农家店办证程序,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证以及特殊商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降低门槛,简化登记审批手续,只收取工本费。坚决制止对农家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商品质量的检点放在对承办企业配送中心的检查上。对配送中心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并按仓储物流用地予以倾斜,为村村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对纳入规划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财政部、商务部的补贴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第7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农药监督;抽查工作;问题研究;方法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26.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4.23.003

当前市场中的农药质量参差不齐,要想保证农业的良好发展,相关人员就要加强对农药的监督抽查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管理目标,实现我国农业市场的良好发展。通过对农药的监督,及时发现劣质产品,保证农药的质量,增强作物的抗病虫害能力。

1当前农药监督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假冒伪劣产品较多

一些农药生产企业在进行农药生产时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这样就使得农药质量下降。还有一些农药生产企业根本没有得到国家的审批就擅自进行农药生产,而且生产出来的产品大部分都不合格,最终会影响到作物的生长质量。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厂商在营销时还会过分夸大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误导农民购买,导致作物的生长受到影响。除此之外,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窝点比较隐蔽,监督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使得这些产品流入到市场,给农民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时给国家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1.2农药的残留物超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健康消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此农药监督抽查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农产品的抽检工作,减少瓜果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物,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但是在实际的抽检中,部分蔬菜的农药残留物仍存在超标现象,甚至一些无公害的蔬菜中依然会含有超标的农药残留物。人们长期食用这样的蔬菜,会导致健康问题的出现,严重时还会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2提升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2.1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

农药监督抽检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该端正工作态度,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严格把控好每一个关卡,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首先就要增强监督人员的联合执法能力。要对市场上的农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抽查,确保每一种产品的质量,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服务。要不断完善抽查人员的工作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让他们在工作中有制度依靠,更好地推动我国农业的安全发展。

2.2做好农药监督抽查工作

当前我国农药监督抽查工作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解决,将会影响到我国农业的发展质量,不利于我国农贸市场的安全。因此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加强抽查工作,加大对就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这样才能达到管理目标,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的进步。在进行抽查工作时,管理人员首先需要做好准备工作,比如对要抽查的文件、抽样单以及封条状况等进行检查,确保每一项工作能够做到位。在抽样过程中,抽检人员需要选取相应的样本,并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抽检,要确保抽检的科学性,这样才能够达到抽检目的,能够准确反映该产品的质量。在填写抽样单时,应该要确保农药名称、剂型以及有效成分的含量,对生产日期、农药登记证号、生产企业名称等也需要进行登记,同时还要保证抽检产品与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在抽样完成后需要进行封样,封条上应该要有抽样单位与受检单位双方的公章,还要注明封样时间,保证样品的有效性。抽样完成后需要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检验部门必须有相应的监测资格,这样可以保证监测质量,从而达到监督检测目标,有效减少市场中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可以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2.3加强用药技术指导

要想保证农药监督管理质量,不仅需要做好农药质量的抽检,还要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这样才能够保证用药的安全性,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比如许多农民不合理控制用药量,长期大量使用会导致农作物药物残留量超标,进而影响到农作物的安全状况,因此监督管理人员要做好充分的技术指导,让农民意识到用药安全的重要性。在用药指导过程中既要保证用药量,又要最大限度降低农药对作物的不利影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粮食、蔬菜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3结语

综上诉述,农药监督抽查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保证农业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可以实现我国农业市场的安全运行。通过对农药的监督抽查,可以减少市场中假冒伪劣产品,也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保障,让人们得到更加安全的农业产品。同时也可以增强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提高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晓磊.推进农药产业升级需要管理创新――隋鹏飞解读新《农药管理条例》修改新思维[J].中国农资,2012(09):23-24.

[2]吕水生.完善高度农药定点经营的思考[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2,(8):7-8.

第8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年度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

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对2户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户,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开展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航天学院周边两家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实施了依法取缔。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整顿工作的重点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我市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小组,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市48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16个,c级食堂29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都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效健康证。所有22个学校校内小卖部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22名均取得了健康证,无“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泡菜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我市要求各乡镇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水平。

第9篇:农资经营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政策性金融 改革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的必要性

1、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头等重要的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安天下”的产业,这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但随着工业化,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又是一个弱势产业,这就决定了农业的发展需要政策上的必要扶持。要扶持就得有相应的手段,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政策性金融手段。农业政策性金融主要通过财政贴息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供应,进行农业发展的硬件建设和生产能力建设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兼有财政和银行的双重职能,其宗旨就是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及意图,为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它通过对农业项目的先期介入,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引导和鼓励包括商业银行、工商企业、外商以及农民个人在内的社会投资者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提高投资农业的积极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肩负着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的重任。因此,应促进农发行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作用,使它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从而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是建立完善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必然要求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建立,除了与当前“三农”形式有关,也与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息息相关。一方面使原有的国有专业银行可以摆脱政策性业务的束缚,真正逐步走上商业化的道路,减轻国家的负担,另一方面也为构筑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础。当前,我国正着力建立多层次、多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以满足新农村建设不同领域的金融需求。与此同时,国务院明确提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弥补其他商业性金融不愿或不能涉足的农业领域的缺口,更好地解决农村金融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与资金加速外流形成的尖锐矛盾。

二、当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职能分工不明确,市场定位不清

政策性金融区别于商业性金融最大的特点在于非营利性和非竞争性。政策性金融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实行保本微利经营,不与商业性金融竞争,严格规范地执行国家政策,体现政府意图。政策性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分别承担着商业性支农职能和政策性支农职能。从实际情况看,三者间的职能分工存在错位的现象。农业银行于1995年被界定为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业务范围已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无异,竞争的视角也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商业,但仍肩负一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却成为“专司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机构,业务单一。而且原来归属于农业发展银行其后又重新划转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有些被选择性地执行,如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利可图的就去做;有些被长期冻结,如专项贷款;有些业务成为转移呆坏账的工具。这些现状维持至今仍未打破,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即农业发展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在全社会呼吁要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对农业政策性资金投入的今天,国家并没有尽快明确这个问题,这既影响对“三农”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同时还制约农发行的可持续发展。

2、筹资机制不健全,制约业务经营拓展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渠道是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借款、筹资,使得资金运用大受制约。这种基本上依赖中央银行借款的筹资方式,偏离了通过组建政策性银行,以切断政策性贷款与基础货币之间的联系的改革初衷。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政策性银行不得与商业银行竞争汲取社会存款,特别是居民储蓄,此种做法极大限制了其自身的信用创造能力。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负债业务主体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开户企事业单位存款等,均属于被动形成的负债。而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经办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过程中,承担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很容易导致不良信贷资产增加和财务状况恶化,而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3、业务范围过于狭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仅是单纯的粮棉收购贷款银行,业务仅限于支持粮棉流通,根本无法充分发挥支农作用。即使在支持粮棉流通方面,也同样存在突出问题。棉花购销已经市场化,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种植业结构的调整、粮棉购销主体的多元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明显下降,以购销信贷为主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资产业务也出现规律性明显下降。

4、内控机制比较薄弱

随着农发行职能的不断完善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信贷风险出现三个转变:一是由粮油的流通环节风险转变为对农业整体产业的风险;二是由单一客户风险转变为多元化、集团化、产业化的客户风险;三是由政策性贷款风险为主转向由商业性贷款风险为主。但是风险防控机制还不适应需要,信贷管理制度仍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存在重复交叉甚至相互矛盾,亟需进一步整合。适应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类业务特点的风险预警体系尚不健全;贷后管理相对薄弱,同时缺乏适合不同类型企业需要的管理模式,不适应业务多元化发展的需要。风险管理手段不足,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文化欠缺;不良资产化解手段比较单一,清收难度加大。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内部审计和监察力量薄弱,管理粗放,甚至有些政策性银行由于内部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经营,导致不良贷款率高,从而面临很大的信贷风险。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途径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基层机构甚至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合并与重组,此举并不能完成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制度的创新。因为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等的功能是不同的,具有不同的目标群体,即使完成了组织制度上的变迁,也不能实现经营机制的转型。进一步来讲,深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并”、“撤”、“留”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功能定位或职能调整的问题,而应将其放到整个金融体制改革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立一种符合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和金融改革实际情况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制度,使目标定位更加明确,管理手段更加先进,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到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这将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后改革和发展应该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本文有以下几点建议。

1、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将农业发展银行各层次分支机构进行合理调整

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各地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环渤海经济区域、长江三角洲、闽南地区、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区域。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定位于支持城乡一体化、外向型农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流通、农业科技进步等。分支结构按照经济区域设置,有利于提高农业发展银行各机构运行效率和适应能力,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和克服体制,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中部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受较差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往往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业发展相对较为封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定位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等。分支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划设置,有利于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有利于支持西部大开发,有利于政府调控农业主产区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要在国家支农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的框架内统筹考虑,围绕以农为本的“务农”指导思想,从事综合性农业开发信贷业务和建设综合性农业政策金融服务体系。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挥职能和作用的主要手段,也是其业务运作的关键所在。在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亟待重构、重组与重建的时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其特有的政策性导向与扶持功能,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1)坚定不移地做好粮棉油收购和储备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确保粮食收购和储备不出问题。首先,为粮食流通企业提供收购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粮棉油收购,对继续实行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品种要保证资金的供应,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积极支持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使农民手中粮食变现。促进农产品价值的实现,是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安全、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重要手段。其次,支持国家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支持提高粮食储备率,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支持农业主产区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首先,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和生产的能力,建立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大宗农产品商品生长基地。其次,在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的基础上,着力调整主厂区农业生产格局和优化品种结构。最后,完善贷款准入制,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支持农业主产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眼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它们作为贷款对象,并视情况逐步延伸,支持贷款对象逐步打破所有制限制,这样将众多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并纳入市场体系中,从而大大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和增强农户市场适应能力。另一方面,支持退耕还林(草)工程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西部贫困地区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农业技术产品,因地制宜地发展畜牧业、林果业、渔业等,引导西部贫困地区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3)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农发行要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粮棉主产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有效供给能力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及应用转化率。

3、完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资管理机制

(1)允许农发行同步发展资产与负债业务,稳定低成本资金来源。一是增加财政预算支农资金、国家农业投资,并由农发行统一拨付、管理和使用;改部分财政无偿投资为农发行信贷资金来源。二是吸收存款,允许农发行扩大吸收企业存款的范围,向非贷款客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协议存款等业务。三是依托国家信用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并利用政府担保从国外借款或发行债券。通过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从国内外金融市场筹集资金,逐步改变对财政资金和中央银行再贷款过度的状况,并随着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逐步提高金融债券的数额和比重,不断增强自主融资能力,这是农发行融资模式的未来发展趋势。四是支持农发行加强与邮储银行、社保及农业专项基金等的合作。

(2)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由于农发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对特定的农业领域或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支持,其在资金来源、资金投放、贷款利率等方面都是确定的,根据法律上的公平原则,对其进行经济利益补偿也是应该的,所以应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一是国家相关部门应确保资本金尽快足额到位和逐步补充,制定安排相应的利差拨补计划,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政策性贷款的发放季提前划拨资金。二是给予政策性银行与业务收益、风险相关联的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呆账核销等优惠政策,允许农发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根据业务风险大小和资产质量状况适当提高呆账准备金比例,并按审慎会计原则及时足额提取准备金。

4、增强内部控制能力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改革成为发展空间合理、机制体制健全、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开发性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切合其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1)加快内部改革,提高整体效率和活力。一是建立控制有力、调节灵活、多级负责、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系统调控体系。强化总行权威,进行资金计划、发展规划、业务战略和管理模式的宏观设计、配置和指导;同时按业务流程科学配置分支机构业务、资金、财务和人事等权限。二是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经营体系。梳理业务流程,合理分配部门职责,规范工作运行程序。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和信贷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信贷资产质量监测机制,规范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加强系统内业务审计稽核、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四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2)改革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农发行职工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通过横向调配、优化组合等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实信贷力量。二是按照“能进能出”的原则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公开招聘制等吸引商业银行等人员。三是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干部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四是按照“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制度改革。五是加强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3)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发挥更全面金融服务的作用。农村地区人口密度小,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分散。农发行受经营网点和人员结构的限制,很难有精力和能力,对广大农户和小企业进行有效的支持,从而无法完成全方位服务农民和农业经济的目标。在这方面,可借鉴美国等国外政策性金融的经验,切实加强政策性金融与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的互补合作。利用商业金融、农信社已有网络和信息更为对称的特点,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扩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对象的贷款规模。

5、加强政策性金融法律支持体系

农业政策性银行能否持续发展,加强农业金融政策立法是关键。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经印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营信贷监管试行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纳制度》。但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农业政策性金融法》或《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来明确界定农发行与政府、财政、中央银行以及银行业监管机构等外部主体之间的关系,对其经营目标、经营原则、业务范围、管理体制、运作机制、资金来源及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农发行必须吸取以往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经验教训,将改革定位在以扶持为主、效益为辅,建立政策引导、法律保障的农村政策性金融市场。坚持以扶持“弱势产业、弱势群体”为主的政策,争取国家从信贷政策、存款政策、利率政策、财政贴息、政府亏损补贴政策、债券市场政策、资本市场政策等方面进行立法保护。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特点以及开发性金融基本理论的监管和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规范农发行的经营行为。促进对农发行的依法运营与监管,要营造良好的农业金融生态环境,制定《粮食法》,修订《企业破产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对挤占挪用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悬空逃废农发行债务行为的法律责任,保护农发行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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