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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告知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合同义务,体现了法定性和意定性的交融。医疗行为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有必要将意定性的告知义务上升为强行性的法定义务。医学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医疗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履行向患者的告知义务,是提高医疗质量及病案质量的关键,是降低医疗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措施;就医疗机构而言,其承担着诊疗义务、告知或者说明义务、劝告转诊义务、取得同意义务、保密义务、制作治疗纪录义务及报告义务等;就患者而言,患者享有选择权、自我决定权;当然,其也承担着支付医疗报酬义务、接受并协助治疗义务、诚实告知等义务。在一般的医疗关系中,医疗机构必须通过诊断,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出具诊疗方案,以获得患者的有效承诺,展开治疗。患者挂号、就诊,医疗机构听诊、告知,体现了合同订立的要约、承诺过程。从这一点来看,一般的医疗关系可以认定为是医疗服务合同。同时,医疗机构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就会导致向患方承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也影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效力,告知义务对患方意思表示的制约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因此,医疗机构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告知义务当然可以认定为合同义务。医疗告知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做好医疗告知既能保障患者的利益,也能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决策的系统化、科学化,从而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医务人员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必须切实履行好医疗告知义务,从程序上、形式上和措施上进行规范,这也符合目前国际医疗模式转变提出的要求,医疗告知义务作为患者知情权的实现基础,有其深厚的人权理论渊源。医疗行为具有一定的侵害性,因此实施医疗行为应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
2住院期间的告知
2.1介绍患者住院期间的饮食、陪护、探视、休息等告知患者术前6小时禁食,4小时禁饮,糖尿病患者按医生指导进食,术后严格遵循医嘱等,同时,讲解饮食对病情治疗的重要性,使患者能自觉配合。
2.2告知患者各项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异常时,应告知患者拟定采取的医疗措施。
2.3告知患者治疗方案包括治疗用药、疗程,使用特殊药品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告知患者术前各项准备、准备的时间、采取的手术方式、是否输血等,向患者介绍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知情同意书。
2.4告知特殊检查及手术注意事项,并嘱患者提前做好准备
如各项血液检查需空腹,术前6小时禁饮食,注射胰岛素应餐前15分钟通知护士,否则会延误检查和手术,也会造成患者对医方服务不满意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5告知住院所需要的费用介绍合理收费情况,实行一日清算制等,对患者有疑问的费用应解释清楚,尤其是特殊检查,应介绍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如手术患者术前血液7项检查中的收费情况等。
2.6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对麻醉未苏醒患者及婴幼儿、老年人、术后卧床、瘫痪患者等,应告知可能发生烫伤及褥疮的可能,医嘱留陪人,告知家属防止患者坠床,对晚期肿瘤患者及情绪不稳定的患者,除做好心理护理加强巡视外,还应告知家属注意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3出院时的告知
将出院宣教材料打印成文,医患双方签字,内容包括出院的继续用药、饮食注意事项、休息、复查时间等,充分体现了医护人员对患者的关怀,并且,一旦发生医疗问题,涉及告知义务时,也为医护人员举证提供了依据。
总之,随着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几年,医疗纠纷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威胁到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首先,医护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另外,应认真学法用法,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明明白白、安全放心地看病、治病,主动配合医疗、护理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患者的利益,也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医疗纠纷才会极大地减少。要规范医疗告知行为,就要使医疗告知程序合法、告知方式合适、告知范围适度、告知内容完善、告知对象合适,最终使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努力使患者早日康复。完善医疗告知行为,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努力减少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 陈华. 医疗纠纷给检验工作带来的思考[J]. 内蒙古中医药 , 2004,(02) .
预防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是部队医院安全发展、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课题。本文依照《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疗工作实际,从落实安全管理的七项制度着手,就预防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 预防 ;医疗纠纷 ;群体性事件 ;思考
医疗安全是确保部队医院安全稳定的首要因素。近年来,由于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在大医院已成易发多发趋势,部队医院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部队医院的声誉。因此,研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的科学机制,确保依法处理医疗纠纷,不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已成为部队医院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依照《中国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疗工作实际,从安全管理的七项制度着手,对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理进行探讨[1]。
1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和表现
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后,因医院重视不够、处置不当、协调未果,加之非直接利益相关者介入、媒体炒作、网络传播等多种诱因导致矛盾激化、升级,使纠纷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有: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院内聚众寻衅滋事,在科室、办公场所、院区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堵塞通道及大门,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打、砸、抢、烧、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抢夺医疗文件,以及与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造成冲突;在社会、网上利用此事扩大影响面和范围,散布超出医疗纠纷事件本身的各种传言,导致更为恶劣和严重的影响等等[2]。
2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对策思考
笔者认为,落实安全管理七项制度,不但是部队医院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坚持常抓不懈的经常性工作。
2.1检查督导制度建立科室、职能部门和院领导三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督导。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及时纠正医疗缺陷,改善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使绝大多数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3]。
2.2分析预测制度每月召开医疗安全形势分析会,认真梳理全院各科室的医疗安全形势,总结医疗安全管理经验教训,通报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情况,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医疗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医疗安全的对策措施。
2.3法规培训制度一是外请法律顾问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法规教育和典型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和举证意识。二是注重培养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和沟通技巧,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三是做好医疗纠纷处置演练,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掌握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自己应该如何做,确保依法合理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2.4风险评估制度医疗行为本身就是分析、判断和评估病情的一个动态过程。要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加强对疑难、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观察,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开展重大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对制度,加强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合理使用抗生素,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加强院感控制,注重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此外,要及早发现医疗纠纷的苗头。一方面要重视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要重视防范重点人群,尤其是疑难、急危重症患者以及对治疗预期过高的患者[4]。
2.5信息预警制度建立医疗安全报告制度,对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有关的事件包括因医护人员违反医疗法律、诊疗常规造成的差错事件及一般诊疗差错事件、各种医疗意外和并发症事件、因输血、输液、用药等引起的医疗差错或意外事件、因医院环境、硬件设施、医疗器械缺陷导致的不良事件等进行报告,使医院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并进行整改[5]。
2.6军地协作制度当群体性事件已经发生,医院要充分发挥军地协作机制,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方法,通过地方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第三方介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的继续扩大、蔓延。医院应加强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在院内安装电视监控系统,通过摄像、录音等方式保存证据,做到依法处置, 合理解决。同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澄清事实,确保新闻媒体报道的客观、真实,防止影响的扩大化。
2.7安全责任制度医院要逐级签定医疗安全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把关,实现医疗安全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有奖惩。要认真查找每一次差错和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切实通过处理医疗纠纷,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蕙.怎样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J].中国医疗纠纷与对策,2000,(6):489-490.
[2]王穆兰,陈学建,张诗文.基层医院对重大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置[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28(6):450-452.
[3]邱智渊,夏云,宣俊俊.科主任在防范及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作用[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9,16(3):17-18.
【关键词】放射科;医疗纠纷;对策
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渐深入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各种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呈现上升趋势。为了不断提高放射科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现对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2004-2006年21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如下。
1 资料
1.1 2004-2006年本院放射科发生医疗纠纷共有21例,其中投诉到医院经院方调解的2例,其余投诉到科室由科室调解,均未造成严重影响。
1.2 实施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前后,在来放射科检查患者中随机抽取200例患者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行统计学分析。
1.3 统计处理 计数资料,采取χ2检验。
2 原因分析
按有无过错划分原因:医方原因14例,占66.7%,患方原因5例,占23.8%,设备原因2例,占9.5%(见表1)。
2.1 医方原因
2.1.1 服务意识滞后,态度生硬,医患沟通不充分 据报道,有70%~80%的医疗纠纷并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由于服务引起的[1]。医疗体制改革把医院推向了市场,患者就是消费者,他们有权得到最满意的服务,他们在检查过程中最需要的是关心、体贴和被重视。而医技人员的服务意识与患者的期望值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特别是少部分医技人员在工作中只注重完成诊断和技术操作,忽视了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患者缺乏同情心和耐心,表情冷淡,面对患者及家属的询问不耐烦,说话语气生硬,甚至用命令口气,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主动服务意识,忽视患者的权利等,对患者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引起患者及家属强烈不满,因此而导致纠纷。
2.1.2 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 个别医技人员工作中不遵守诊疗操作规程,粗心大意,以致工作中出现失误.如 登记时将患者姓名,照片号码写错,胶片装错袋,技术员照片时漏拍或误拍,阅片时疏忽大意造成误诊或漏诊而引起医疗纠纷。
2.1.3 医生检查不细致,申请单上检查部位欠准确,临床资料不全面,所拍片子不能解决问题,需要重拍或加照而延误了患者时间,增加患者费用,引起医疗纠纷。
2.1.4 医护技配合欠协调,对病、陪人解释口径不一致,引起患者误会。检查前准备工作交代不清楚,以致延误患者检查时间或影响检查质量,让家属不满意而引起纠纷 。
2.1.5 带教实习生不认真,把实习生当成劳力,放手又放眼,让实习生单独操作,出现失误而引起医疗纠纷。
2.2 设备原因 一是设备老化,图像的分辨率和清晰度都下降,容易造成漏诊,误诊。二是造成日常工作缓慢,甚至停顿,延误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时间。三是造成患者意外伤害等不满意而引起纠纷。
2.3 患方原因
2.3.1 文化经济原因 患者及家属对放射科工作不了解,对检查顺序的安排不满意,因达不到要求而故意为难医务人员,或由于经济状况不良,对检查费用质疑。
2.3.2 无理取闹一部分患者为达到目的而无理取闹,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个别患者想以纠纷为借口谋求经济赔偿。
3 防范措施
3.1 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患者的切身利益出发,关心尊重患者的感受,真诚的帮助患者,理解和体谅患者,用实际行动和服务态度感动患者。
3.2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良好的语言沟通和耐心细致的解释是搞好工作的基本要求。医务人员对各种不同的患者要理解、宽容、体谅患者的心情和痛苦,避免生硬语气和冰冷表情,及时细致的解释患者的问题,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以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3.3 加强工作责任心,树立防范意识,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和操作技术。
3.4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及各项操作规程。
3.5 加强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作为带教老师要对学生的学习及行为负责任,要认真规范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3.6 加强科室管理,提高医技人员的整体素质 科室应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科主任每日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医务人员工作中相互协作和督促,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7 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 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严格交接班,及时发现和解除故障,保证运转正常。
4 结果
放射科医务人员通过查找纠纷原因,制定防范纠纷措施,更新了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增加了患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同时,通过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加强了工作责任心。上述措施实施1年来,使2007年的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发放患者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具有显著意义(见表2)。
5 结论
通过对我院放射科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科室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参与到了医疗纠纷的改进中来,彻底改变了服务观念, 强化了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了学习热情,提升了业务水平,熟悉了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从而大大的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结果表明: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患沟通,工作责任心,仪器设备是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也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和要点,是保障放射科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有效措施。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11.229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不满与医方发生的争执。医疗纠纷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在医疗活动中的特殊民事纠纷。一般由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引起。医疗事故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医护人员诊疗过失,直接造成患者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残废甚至死亡等情况。医疗差错是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术水平、敬业精神,护士护理工作中的粗心大意、操作失误、擅离职务等原因引起的较为常见的医疗纠纷。此外,医疗单位的硬件设施不完善或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到位也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护患之间本来应有的诚信和真情被不同程度地割裂分离。在医疗互动中,各种侵害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人身合法权益的纠纷时有发生,手术室部门更为严重,现将手术室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防护措施介绍如下。
引起纠纷发生的原因
患者、家属因素:①对医疗程序不了解。如需要手术治疗的平诊病人,一般都认为,住进医院后就应该马上进行手术,不知道手术前还要做相关的术前检查和充分的术前准备。②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期望值太高。由于患者家属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疾病治疗效果抱有不正确的认识,认为进入医院,大夫应妙手回春,所有的病都能治好。疾病应药到病除,很快恢复健康。当治疗效果与要求不符时难以接受。③由于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患者认为看病的费用会报销大多数,当报销金额与花费差距太大时,觉得手术费用太高、药太贵,将不满的情绪发泄于护士。④患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太强,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太低。有些患者及家属,只注重自己的主观意愿,忽略了客观条件,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式要求太高,认为住进医院,一切要为我服务,以我为中心,忽略了其他患者,稍有不满意就情绪激动,甚至失控,辱骂医务人员。如有些平诊手术患者,手术已经安排好,结果因急诊手术的占台而不能按时进行手术,就难以接受,找负责部门领导,甚至猜测其他原因,而引起医疗纠纷。
医护人员因素:①护患沟通不足。手术前访视病人时,不注重护患沟通的技巧和患者的主诉,不了解患者的心理需求,对患者的询问不耐心解释。比如在手术过程中需要的一些特殊及患者的配合没有解释清楚,导致患者误解。②责任心不强。部分护士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感,表现在对患者不负责,对其财物没有妥善保管而丢失,从而引起医疗纠纷。③不执行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如接送病人制度、三查八对制度、物品清点制度等。不按规章制度去做,有可能手术过程中给病人用错药,甚至接错病人,物品遗留在伤口内,标本丢失等,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④理论知识欠缺,技术操作能力不过硬由于护士就业难,压力大,再加上社会上重医轻护的偏见,有一部分护士对护理专业缺乏信心,认为是医生的附属品,在业务上不求上进,技能操作上安于现状,对病人提问的一些问题不能解答,诊疗技术操作失误太多,容易引发医疗纠纷。⑤管理环节缺乏。由于护理人员缺编,护士进行护理工作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非专业工作,如门卫、外勤工作、咨询、清洁卫生、洗涤消毒等,这样使护士超负荷工作,以致精力分散,身心疲惫而发生差错事故,导致医疗纠纷。⑥医疗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无规范的护理文书书写制度,医疗收费监管制度等。护士在护理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些诊疗操作认为病情需要,就草率地去做。经常有些工作只注重操作而忽略记录,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便无法举证,口说无凭。
措 施
加强管理,从基本环节做起:院领导可以通过增加一些基本设施,按照医院的目标管理配置护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手术室布局。如:医患通道要分行,建立传染病专用通道、中心供氧、中心负吸、专用电路设施等。
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责任心:认真学习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业务能力。对一些新仪器、新设备要掌握操作规程和性能,如电刀、电钻的应用及注意事项。接病人应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部位,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手术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更衣制度、刷手制度、质控制度、物品清点制度、三查八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进行无菌操作,防止院内感染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学会换位思考,以真诚的心态感受病人的疾苦,对病人要做到爱心、耐心,满足病人的需要,把病人的满意度作为护士服务态度的准则。
增强法制观念,明确医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医患纠纷实质上是双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维护各自的权利,强调对方应尽的义务,因此,强化法律意识,是确保病人和护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在出现护患纠纷而护士无过失时,护士必须主动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护士法制观念淡薄及法律知识欠缺而经常发生护患纠纷,因此要多组织护士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及《护士管理条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建立和谐的双向的护患关系。
社会因素:我国各地发生的医疗纠纷,各大新闻媒体均有报道,这样使医疗工作公开化,,增加了透明度,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使社会公众以偏激、敌视的态度来对待医疗纠纷,甚至对一些正常的疾病转归及后遗症均以为是差错事故,而将医疗机构告上法庭。这样,使医护人员对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充满了风险,患者家属如果不愿意承担责任,医护人员对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只能不做。由于医患之间的维权程序而使患者要承担疾病带来的全部风险,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讨 论
总之,手术室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其专业性质决定了风险高,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多。因此,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大意,护患之间要互相宽容和鼓励,同时需要社会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营造一个和谐的医疗环境。
参考文献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0)11-0035-02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社会热点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纠纷也在逐年上升。前几年我中心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牵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些群体性医疗纠纷事件反复发生,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从2008年1月起,我中心尝试应用建立医疗风险教育机制、医疗风险管理手段和医疗风险流程管理来防范医疗纠纷,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应用方法
1.1 建立医疗风险教育机制: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殊服务行业,医务人员是医疗活动的直接实施者,也是医疗水平、质量的集中体现者,对其从业人员执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后续教育培训制度是必需的。以往中心注重业务知识培训,轻风险教育,因而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观念不强,往往发生了医疗纠纷,医务人员还觉察不到自己的过失行为。为此,我们建立了医疗风险教育机制,让医务人员学习、掌握医疗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技术,并树立医疗风险意识。具体做法:医疗会议每会必提医疗安全,不断提醒医疗风险;各科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医务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医护人员会议,进行医疗安全教育,通过举例和分析院内外的一些医疗纠纷事件,让大家树立医疗过程中的风险意识,从而自觉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过失。每年两次请律师为医务人员讲课,让职工了解诊疗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养成依法执业的良好习惯。
1.2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医疗风险是一种在医疗实践中发生的风险,它既具有风险的一般特征,又因为发生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中,而与特定的环境、心理、职业等因素有关,并且医疗风险极易引发医疗纠纷。以前,中心的管理存在“重质量、轻风险”,“重处理、轻防范”等情况,主要通过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风险,且更多地体现为医疗事件的事后管理,很少从风险管理角度去审视。在医疗纠纷事件的过程中,往往扮演“消防员”的角色,疲于应对纠纷的处理。为此,我们建立以下几个风险管理制度。
1.2.1 预防风险制度:医疗风险既有客观性,也有可防范性,只要抓住关键环节,很多医疗风险是可以避免的,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主要做法有: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任何科室或个人遇到突发、特殊事件包括急危重患者抢救等均应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后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防止突发事件演变为纠纷事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查房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医务科、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减少医务人员低级错误的发生。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如防止患者跌倒、坠床,选择性手术审批及术前核对制度等。建立医疗隐患排查机制,每个月由院部行政领导率领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大查房,对全院各科室、部门进行全方位的医疗隐患排查;同时,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对科室反映的问题,即知即改,杜绝非医疗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1.2.2 转移风险制度:转移并不是让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而是改变不同主体对风险的分担状况。对于医疗责任风险可以通过执行外院专家会诊、上级医疗机构专家组会诊、转诊到外院等会诊制度转移或分担责任、减少风险。具体做法包括:对一些具备转院条件的危重患者,一律专人护送至上级医院;住院患者1周内、门诊患者就诊3次疗效不佳或不能确诊者一律转上级医院等。减少因医务人员漏诊、误诊、误治而发生医疗纠纷。
1.2.3 控制风险制度:作为医疗单位,发生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是在所难免的。事件发生后,如何应对处置显得尤为重要,处理得当可以缓和医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我们成立医疗纠纷办公室,在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后,由专人接待,积极采取应对、补救措施。医院纠纷办在接待投诉后,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患方纯属无理取闹者,坚决拒绝患方的无理要求;对医院确实存在过失行为,患方要求比较合理者,尽快与患方协商解决,以免激化矛盾;对医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者,引导走行政调解或法律诉讼的解决方式。
1.3 建立风险流程管理:很多医疗差错看起来是某位医护人员个人所致,其实是与没有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关。为此,我们建立了以下流程。
1.3.1 建立重点疾病的诊治流程: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常见急危重患者如中毒、脑血管意外、心力衰竭、猝死、宫外孕、严重外伤等患者的诊治流程,在急诊科上墙,并装订成册发放给相关医务人员,要求熟练掌握。每半年对相关流程进行模拟演练。
1.3.2 优化服务流程:对患者在本中心的门急诊就诊、住院、行辅助检查等环节进行梳理,对某些流程予以优化,减少医疗安全隐患。
1.4 评价方法:发放各种测评表,了解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以及患者对中心的满意度等。计算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医疗纠纷事件次数、中心门急诊人次数。
2、结 果
我中心自2008年1月-2009年12月,共进行全院性的医疗事件讲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2次,其中邀请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讲课2次,有效地提高了我中心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医疗风险意识。患者对中心的综合满意度由2年前的70.0%,上升到92.0%。2006-2007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率为1.12/10000,而2008-2009年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率为0.17/10000。
3、讨 论
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结果的可能性,医者稍有不慎即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目前世界上,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医疗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工作。在我国,医疗风险管理刚刚起步,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很欠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鉴别、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我们通过应用风险管理手段来防范医疗纠纷,效果显著。
[关键词] 医院;防范;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2(b)-103-01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单位所在省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军队基层医院也不例外。现就如何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谈几点见解:
1 改进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尽量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基层医院应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预案,以便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及时启动预案,进行干预,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性和减少损害的发生,避免盲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诊疗操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完善制度。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科室了解情况,多和一线工作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制度的漏洞,及时做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切实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建立各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的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发挥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很多基层医院在病案文件的书写中存在着缺陷。应当强化此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病历书写制度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好病历的归档、检查。三是教育医师书写病历时要有法律意识。四是坚持好病例的借阅制度,做好病历的保管工作。
教育医务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不满,尽量满足和纠正不足,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与支持,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提高医师的诊疗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医院要加强技术培训,通过进修、请专家会诊、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诊断符合率和与治疗有效率,防止因误诊、误治等引发医疗纠纷。
加强对全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和医院及病员的正当权益,才有利于更好地做好医疗工作,防范纠纷。
3 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强化应对风险的能力
明确职责是医院管理的中心环节,是防范医疗纠纷最有效的措施,领导者要以对医疗质量负全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符合医疗质量要求的目标和控制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召开质量形式分析会,进行医疗质量讲评,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顺利实施。
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目前,军队基层医院由于编制改革,医务人员短缺,聘用人员较多,管理者一定要坚持制度,聘用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管理者应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医务人员要有法律意识。管理者在处理医院与患者的矛盾时,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要一味地偏袒医务人员,也要注重患者的利益,这样在处理问题时就不会把问题激化。
一.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正确对待和处理医疗纠纷。
“三个一”工程即“一次纠纷,一次总结,一次教育”。我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设立了多种投诉处理渠道:门诊大厅设立了病人服务中心,接受患者诉求;财务科随时接受患者对价格方面的投诉和咨询;院办综合受理患者各种诉求;医疗纠纷处理实行“首受负责制”,每一次纠纷,都要求接待人详细记录患者诉求,在解决纠纷时,本着“换位思考,以人为本”的原则,客观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在处理结束后,要求受理人与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责任人等共同进行一次总结,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死因、医疗文书和医患沟通诸多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探寻避免发生类似纠纷的防范措施。之后,及时召开全院大会,通报医疗纠纷处理决定,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教育。
二.多措并举,防患于未然。
所有的医疗纠纷,究其原因,无外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经济纠纷等问题,其实,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医患沟通而引发的。我院把每一次医疗纠纷,看作是一次成长的教训,在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医院应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工作。各科室成立相应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小组,组织深入学习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的要点、精髓,使医务人员准确掌握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和防范能力。
出现纠纷,由相应职能科室实事求是地对事件概况、现场情况、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辅助诊断、抢救等技术水平情况、规章制度履情况、相关科室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做详细客观公正调查。及时认真分析、讨论、鉴定,对每一例纠纷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未申请鉴定的医疗纠纷作行政调解处理。经医疗纠纷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因“管理、责任、技术、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及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对违纪违规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决定实行问责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以保证处理纠纷的合法性。
处理医疗纠纷,应坚持“换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以对方的思维角度和价值取向为出发点。患者到医院管理部门投诉大都是“怒气冲天”,态度强硬,语言偏激。如果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就会对患者恶劣的态度有所宽容,也会更多地为他们考虑,取得他们的理解,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进行换位思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真正的从对方的立场来看事情,体会对方的想法和感受,避免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
二是作为医院管理工作者,只能要求自己多换位思考,为患者着想,而不能强调患者为自己着想。
三是换位思考应当形成一种氛围,把换位思考纳入医院文化的一部分,融入到每位医院工作者的灵魂深处,落实到每个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形成管理上的良性循环,促进医院的建设发展,也就能从根本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收费服务。
我院以近几年卫生系统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为契机,健全并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了《医院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各种人员职责、操作规范、文书书写规范、各种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发至每一个科室,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医务科、护理部不定时抽查医务人员掌握《管理手册》情况。
聘请专职的物价员,对医院收费行为进行适时监督,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用材料销售价格,杜绝化验检查项目随意组合套餐,搭车收费,以及检查项目、诊疗项目任意分解,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等现象。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优惠,让利于患者,真正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一些实事。比如开展单病种限价、检查项目优惠、体检优惠等。
只有制度,没有落实,制度就形同虚设。因此,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落实,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我们防止医疗纠纷的有力措施。我院财务科有一次在审帐时,发现有多收费现象,经调查,确因电脑故障和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当时病人已出院回家,并未发现被多收费。我们的工作人员连夜循着病历上的地址,赶到病人家中,奉还多收的费用,并真诚致歉。此举得到病人及家属高度赞扬,一场医疗纠纷就此避免。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病历质量在医疗质量的管理中占有重要作用,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资料,是认证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医疗文书被赋予了法律责任,如实、详细、客观、准确、完整地记录病程,显得至关重要。为加强病历质量的管理,我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对于新入院职工,在上岗前要认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医务科有专人进行审核新员工书写的病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会进行集中反馈,提高病历的书写质量。
(2)在临床科室推行病历归档前质控,由各科室自行推荐责任感强、业务水平过硬的职工作为科室质控员,负责本科室所有住院病历归档前的质量监控,收集科室有关病历书写方面的缺陷,并督导责任人及时纠正,年终对优秀质控员进行奖励。
(3)加强了病历质量检查的力度,医务科从临床科室业务骨干中,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出热爱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优秀员工担任质检干事,专职负责病历质量监控,对病历终末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每周三进行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对质检结果在全院通报。
临床医务人员,应在掌握“三基三严”和扎实基本功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发展动态,提高技术水平。在为病人诊治过程中,做到运用最经济、有效、安全、合理、实用的治疗手段为患者解决病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从而适应新时期医务工作的需要,并预防纠纷的发生。
4.加强法制教育,切实依法执业。
一是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医疗安全教育,经考核不合格者,随新入院职工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二是对新入院职工,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医疗法律知识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是狠抓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无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人员及未在本单位注册的医护人员均不单独安排执业。
四是狠抓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医院制定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新技术、新业务在我院的实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经全科集体讨论,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写出可行性报告,填写新技术、新业务审批表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对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进行评估,经充分论证同意实施后方可开展。
经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医务人员能依法进行各项诊疗规程,充分保护患者权益,同时,对医务人员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5.加强沟通,优化服务。
据调查,80%的医患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因此强化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培养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做到事前防范,利用医患沟通技巧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关键。
医院文化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主导,没有好的文化,就没有优秀的团队,就没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院近年来推行奉献文化、执行文化、和谐文化、创新文化等四种医院文化。同时开展两项主题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医患沟通,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古代医学之父曾经说,医生的法宝有三样:语言、药物和手术刀。语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一个诚恳而温柔的眼神会向病人传递同情、温馨和关爱,一句简单的问候,可能改变病人对医生乃至医院的整体看法。因此我院定下了医务人员服务标准:对病人要保持热情的态度、艺术化的语言、倾心的交流、细微的关爱。同时要求做到“三声”服务:“来有问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
在这种文化熏陶下,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得到进一步改善,富有耐心、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态度和蔼,真诚沟通,文明礼貌、服务到位,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在病人开口向医务人员提出要求之前,医务人员已经先想到并替病人解决问题,病人心中会对医务人员增加十倍的信任和感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不在家中胜似家中,在这种医患关系和就医环境中,医疗纠纷就失去了滋生条件。
6、全社会参与,共促医患和谐。
目前,“医闹”已经悄然成了一个新兴“职业”,也有人称之为“医疗暴力”。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属在“医闹”的煽惑下,不相信医疗鉴定结果,不走法律途径,依靠职业“医闹”解决医疗纠纷,不但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也侵犯了其他病人的就医权,这样的闹局在不断上演,每个医院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
【关键词】 受血者;输血前血清检测
输血在临床抢救和治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由输血后传染病引起的医患纠纷也逐年增加[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规定受血者输血前常规检测血清学九项指标。笔者对住院患者输血前血清学九项指标的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院2008年11月~2010年11月在我院输血科接受配血试验并在临床进行输血者的输血前血清标本2656份,男1620例,女1036例,年龄2个月~89岁,平均(40.5±30.6)岁。
1.2检测项目及方法
采集输血前患者的血液标本,分离血清,做输血前项目检测。ALT采用IFCC推荐方法(试剂由四川新成公司生产);乙肝5项采用ELISA法(试剂由上海科华公司生产);抗-HCV(试剂由上海科华公司生产);梅毒采用TURST法(试剂由上海科华公司生产);抗-HIV采用ELISA法(试剂由北京金豪公司生产)。所用试剂均经过卫生部生检所批批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结果
2656例患者输血前血清检测结果显示,总异常率为29%(771/2 656)。其中,ALT升高(以>40U/L判为异常)258例(9.7%);HBsAg阳性206例(7.8%),HBsAg和HBeAg双阳性49例(1.8%),HBsAg和HBeAg及抗-HBc阳性25例(0.94%),HBeAg和抗-HBc及抗-HBs阳性21例(0.79%),抗-HBc阳性29例(1.1%),抗-HBc和抗-HBe阳性18例(0.67%),抗-HCV阳性103例(3.9%);抗-HIV初筛试验阳性3例(0.11%),报疾病预防中心确证实验室确证阳性3例;梅毒阳性6例(0.22%);HBsAg阳性和抗-HCV阳性2例(0.075%);HBsAg阳性和ALT升高35例(1.3%);抗-HCV阳性和ALT升高16例(0.6%)。
3讨论
3.1本次检测结果表明,受血者输血前血清学九项指标的总异常率相当高。尽管输血在临床治疗中是不可替代的方法,但输血引起的血源性传播疾病也时有发生,并由此引起医疗纠纷[2]。因此,一旦受血患者因输血引起医疗纠纷,输血前的检测结果就显得十分重要,这不仅对患者负责,而且为患者的输血安全起到监控作用。另一方面,输血并非是HBV、HIV、TP、HCV传播的唯一途径,能否明确是否为血源性感染显得日趋重要,由此体现了受血者在输血前做血清学检测的重大意义。
3.2输血前血液结果指标检测已被列入我国制定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可使医院掌握并保留患者有关资料作为依据,以备以后信息反馈和临床需要。通过输血前检测不但能帮助患者及早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又可提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消毒措施[3]。医务人员可针对血清病毒标志物阳性患者加强防护和消毒处理工作,特别是实施穿刺、注射、手术等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减少和避免医疗损伤,对血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物品严格消毒,以防交叉感染。工作过程中要细心谨慎,思想高度集中,养成有秩序的良好工作习惯,防止差错发生。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及供血者的血样,交叉配血前应复检受血者、供血者的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的Rh(D)血型。正、反定型可发现亚型或血型抗原减弱,对可疑血型还必须进一步做其他血清学检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是输血科最关键的工作,进行血清学检测,对患者而言,有利于疾病的早期发现,并得到及时治疗;对医务人员而言,发现潜在的传染源,有助于在诊疗和护理时加强自我保护,避免感染;同时,也有利于明确医疗责任,避免因输血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患者、医院和供血单位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洪亮,赵俊杰,徐志新等.1008名受血患者输血前血液5项标志检测的调查.中国输血杂志,2006,13(3):204.
1医疗纠纷的防范
1.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1.2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1.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
1.3.1纠纷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1.3.2举证责任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1.4要有预见性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4.1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1.4.2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1.4.3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1.4.4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
纷。
1.4.5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费较高及期望值较高,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易产生纠纷。
1.4.6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处理医疗纠纷的技巧
2.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
2.2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和赞同,这时病人的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们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由当事人当面向病人赔礼道歉。
2.3对于医院没有过失,只是由于患者缺乏医学常识,对诊疗行为不理解造成的纠纷,我们耐心向他们讲解有关医学知识、诊疗的风险性、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副作用的预防等,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4有些病人无论你如何解释,非要医院赔钱,否则就会曝光媒体。在医务人员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我们要据理力争,正告患者医院是不怕病人的胡搅蛮缠和媒体曝光的,可告知病人索赔的依据和方法,让病人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