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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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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第1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冶素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法治素质是指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相结合而产生的,它是稳定的、潜在的、长期起作用的法治人格、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综合本质。包含法治人格素质、法治意识素质和法治能力素质。法治人格是根本,法治意识是源泉,法治能力是本领,三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辩证关系。

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人格素质。法治人格素质是指一个人具有的法治修养与德治修养相结合、内在修炼与外在行为相统一而展现出的独特个性、尊严、价值和人格品质的总和。法治人格素质包括两个转化:一是法治价值观念和规范内化为主体的品质,二是这种品质外化为法治行为和习惯。“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党员干部要带头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治权威,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民先治吏,治吏必用法。党员干部应注重法治人格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要求自己,立定脚跟做人,做正直、正派、正气之人,用法治人格的力量教育人、感染人、启发人,形成法治人格的无形资产。

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素质。法治意识的内涵是指人们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法治范畴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其外延包括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法治知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只有掌握一定的法治知识,才能为提高法治意识打下良好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法律必须普遍的为人知晓,然后它才有约束力。”依法治国,普法先行。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持久学、联系实际学,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学透一些,做带头学法、执法、懂法、护法的模范。既要学根本法,又要学专业法;既要学国内法,又要学国际法;既要学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要学国外法治有益经验;既要学实体法,又耍学程序法:既要学法律条文,又要学法治理论。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之外,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党员干部在履行公职时应体现法治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对法治怀有敬畏之心,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能力素质。法治能力是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及时普法、全民守法的综合运用的本领。法治能力是方式、是引领、是动力、是渠道、是规范。当前,尽快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解决好法治生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改变重长官意志、轻法律重器,重法的创立、轻法的实施,重部门法律、轻根本大法,重法律条文、轻法治理念,重严刑峻律、轻民商法治,重法的工具性意义、轻法的调节性意义,重程序公正、轻实质公正,重事后用法、轻决策用法,重业务用法、轻改革靠法,重处罚追究、轻契约精神,重维稳、轻维权等问题。提升党员干部法治能力就是要党员干部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当成新形势下各级党员干部提升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素质的治国理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第2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法治教育;常态化; 实效

中图分类号:D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68-01

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就是要实现:广大中小学生人人学法、个个懂法、处处守法、时时用法。人人学法是中小学实施法治教育的先决条件,个个懂法是保障,处处守法是根本,时时用法是目标。《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整体规划、全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各种法治实践教育资源,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水平,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笔者认为,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的指导思想仍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小学生成长认知发展和法治教育规律,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中小学学科教学为载体,培养中小学生具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宗旨,全面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使学法、识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中小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重视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那么,怎样做到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呢?

(一)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设置

1、课程课时依据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重庆市2015年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规定要保证法治教育不少于每周1节课。

2、法治教育课程模式

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倡导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实践体验的学习方式。法制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二)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建设

1、法治教师的培养

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前提。法治师资的培养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设重要环节。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加强对全市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依托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对各区县法治教育专兼职教研员的培训提高;同时,各校要深化法治教育校本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知识,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2、法治教师的配备

法治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保障,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治课教师的方式。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3、法治教师的岗位培训

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积极争取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以及普法办和综治办部门的支持,组织县级培训,提高教师法律水平。各校每期至少组织一次校级法治专题培训,同时建立教师业余自学法治机制,同教师继续教育和年终绩效挂钩。

(三)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建设

1、学科课程教材建设;

要适时、相应修订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阶段,要在品德与生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高年级阶段,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品德与社会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并适当安排专题教育;初中阶段,采取思想品德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年以专册方式,专门实施教学;同时适当安排专题教育,保证法治教育不少于1周1节。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增加法治教育的比重,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

组织开发法治教育需要的教育软件、图文资料等,积极推动学校打造法治教育精品课和示范课,聘请优秀教师录制“法治教育讲座”和“微课”,利用“网上梦想课堂”等平台,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让中小学生了解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治课程教学质量。

2、活动课程教材建设;

活动课程尊重学生兴趣,利于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强调教材的心理组织,帮助学生获得法治人格的不断发展;强调实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课程的综合性,有利于对世界完整认识。

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方式,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要将相关专题教育,如:安全教育、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同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国防日、“12.4”全国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仪式,组织设计,渗透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

3、社会实践教材编写;

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应根据实际,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实践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组织学生定期参加法治实践教育,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

第3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第4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七五”普法宣传简报

为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观念,增强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2017年4月25日,法律事务部会同工会及人力资源部对XX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法律事务部在XX工程项目部会议室举办了普法培训讲座,本次讲座共有包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内的23人参加。

本次讲座由法律事务部部长XXX主讲,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内容贯穿《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概述、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除斥期间。XXX针对行业特性,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公司业务及员工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就工作中容易产生法律风险的内容进行强调。

本次讲座参会人员感觉受益匪浅,纷纷感叹法律就在身边。有效的学习法律知识,将促使员工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具备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法律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文明成果的吸纳与继承,不断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是践行法治精神的基础。学习法律,不仅要学习法律条款,更要学习蕴涵其中的人本思想和法律精神,要把法律中包含的正义、公平、民主、和谐等诸多价值要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体现于工作实践的方方面面。践行法治精神,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法律事务部将按照“七五”普法的要求继续推进系统普法工作。

第5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法治文化是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度安排、社会秩序构建等要素发展形成的社会文化现象。他法律制度、法制精神在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社会对法律信仰的总和,是人们建立在法律信仰上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是全社会对法律的共识性法治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一、加强法治文化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既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要组成,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一个内容博大,内涵丰富的大概念,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你的必然产物,是诸多法制文明的综合体现表现在立法、司法、执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方面。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公民素质的必然要求。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对内是促进和谐的一种保障,对外是可彰可显的法治国家的一种新形象。十七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经历了从中重点宣讲法律文件、法律解释的具体规定到面向公民阐释法律精神,启发抽象化的法律权利意识,从宣扬“法律无情,疏而不漏”到宣传“法律是人民维权的利器”,从倡导公民作一个守法者到鼓励公民成为一个积极的护法者的不断完善、更富成效也更加人文化的过程。这种历程实际上就是从法律制度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从法治体系构建深华到法治文化培育。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法制建设和法治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首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审视、反思立法、执法、司法,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全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其次,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题。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法治发展的战略思想,把法治发展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第三,法制建设要做到全面协调和统筹兼顾。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法治文化建设本身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因为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和谐社会追求的就是化解矛盾、解决冲突,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人类社会是由若干个不同方面,不同组织和个人结合而成的,他需要一系列的规则来维系。这些规则有道德、有纪律、有传统、有习惯,但其中最明确的无疑是法律。而法治文化正体现着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民主法治,必须以法治文化作为思想基础,而和谐社会追求的公平正义,也恰恰是法治谋求的最高理想。法治文化在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上,不仅能为和谐社会提供制定蓝图,而且能为人们提供重要的观念,为和谐消除矛盾,提供守法意识。

二、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渐行渐远的实践过程,必须通过不断地培育、升华,逐步实现由偏重法律知识普及到注重法治精神倡导的转变,实现由偏重政府推进到注重政府推进与民间自觉相结合的转变,实现由偏重法制宣传教育到注重法治实践的转变。凸显公平正义、权利本位、崇高法治的文化取向,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指标,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任务。

三、当前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文化建设缺乏基础

当前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普遍缺乏一定的基础。虽然基层有着源远流长的法律文化,作为统治中国数千年的儒家礼法思想对大多数人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封建“人治”、“德治”的观念在一部分人心中还根深蒂固。儒家的礼法思想蕴涵的是人治理念,无法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建设基础。用托马斯潘恩的一句名言改过就是“在人治的社会里,国王就是法律;而在法治的社会里,法律是国王”。同时中国古代法治注重“刑治”与现代的法治不能相混同。现代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着诸多与现代法治文化建设不相和谐的问题,但分析这些不和谐问题的深层因素,关键在于还未在基层形成于法治文化建设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基础。

(二) 传统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以和为贵” ,重关系、讲人情的传统和习俗几乎渗透于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人情和亲情是社会生活和交往不可缺少的剂,缺少人情的社会也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就像任何事物都有两面一样,熟人社会过分发达的人情伦理也有其自身的弊端,特别对现代文明所认同的法治文化更是具有瓦解和剖坏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有时“以情压法”、“以情代法”、“以情乱法”等现象在当代中国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深层原因。社会公众的普遍心理是,一旦面临讼争,首先想到的不是运用法律维护权利,而是能如何做到息事宁人,如何运用各种方式寻找关系和人情资源。在崇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的同时,人情与法治并非绝对向左,但情之于法需要一定的尺度和界限。所以基层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中必须要处理好这种重情轻法的文化传统,引导人们重新进行法律价值目标的选择,逐步培育人们的法治精神和对法治的信仰。

(三) 经济因素的影响

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发展受制于物质生活的条件和经济活动的发展程度。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镇文化的贫乏。在农村,大量的农民固守土地,沿袭着传统的 农业生产方式,收入主要来自种植业,参与经济活动的单一性制约着人们观念的改变,使法制宣传效果不高。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矛盾凸显的重要关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建设法治国家、培育法治文化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具有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需要保持高度敏感与警觉。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法律素质,使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一种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

(一) 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

法治理念和其他文化种类相比,基层法治文化是一项崭新的建设领域,必须坚持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中华文化,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首先要确立发展的理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尤其是在建设法治型政府、公正司法执法、社会平安和谐、经济法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有力推动法治文化的协调发展。

其次,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重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建设的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其核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与党的领导三者的有机统一,不可有所偏离。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同时,还应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出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的层面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的层面都有很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矛盾,需要认真去梳理、去探索、去研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框架下,不断地去丰富、去探索、去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第三,要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在利益表达方面,弱势群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素手无策,少数激进的人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来寻求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目前,农民工、流动人口、城市拆迁户等社会问题还未到达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我们必须把服务基层、满足需求作为履职为民的宗旨,使工作着力点前移,深入实际生活,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缺、所盼,努力做到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最终实现人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的提升。

最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人民法律素质是基础。要在发挥好党委和政府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更多地注意依靠社会力量来推进法治建设。因此,提高人民的法律素质,激发人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我们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实际情况来看,公民的法律素质现状与法治文化的目标差距还很大,必须继续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下功夫,积极探讨如何在社会法治理念的指导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努力将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头脑,融入人们的日常行为当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二) 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创新形式,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理论是实践的指导,要把握法治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更好地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由于中国法治文化的缺乏,目前,对法治文化内涵的研究基本都是以西方的法治文化为坐标,所以,在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工程中,要注重继承吸收传统的法治元素,并大胆借鉴和移植外来的先进法治文化,同时使之民族化、本土化。

但加强法治文化培育和移植同时要梳理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观念,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尽管没有西方法治文化中的法治精神,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经历了几千年发展形成、积累和流传下来的,其内容博大精深,影响深远,体现着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民族性建设。现代法治所要求的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私权神圣、权利制衡等观念,还要注重中国法治文化的现代性建设。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走上了一条以经济赶超西方发达国家为中心的国家现代化道路,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现代化道路要求用全新的法律规则来保障和维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重塑一种法律主治的现代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应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和理论更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我国的法治文化建设也要剔除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治思想、特权思想等,形成普遍的自由、平等、公平、民主和权力至上的观念以及信仰法、崇尚法和尊重权利的法治精神和良法主治的现代法治文化。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和思想理念作支撑,即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所以要借助各类传播载体,改进方式方法,使依法治理特别是法制宣传从过去的灌输式、被动式向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方向转化。同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依托各种媒介,如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三) 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着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

第6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程序性思维;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4-00-01

一、法治能力的重要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一)法治能力是领导改变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法律保障

我们党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报告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提出。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法治精神和法治方式的深化过程,是我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越深化,矛盾越复杂,要想顺利有序推进,就需要法治做保障。在这一大背景下,领导干部具备法治能力已然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

(二)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社会实践

我国过去政府治理社会的人治色彩较浓,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单纯的行政手段无法协调各方利益,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全靠领导干部个人素养。新形势下,随着组织形式、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逐步走向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趋向复杂化,如何有效地协调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体的利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现实考验,更是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完成使命、提升能力的现实考验

指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新举措:第一,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第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些举措对于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保证依法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这些新的考核、监督机制都是对领导干部的一把戒尺,对此,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注重自身法治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自觉做好依法行政。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之间的关系

法治思维,本文作者认为就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维方式。法治能力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行为方式。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依法办事”,而作为国家权力的行使着,领导干部除了要“依法办事”还要在工作中“依法执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领导干部头脑中树立了法治思维,会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养成靠法、找法的好习惯,使得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十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响应中央对法治精神的要求,加强法制学习,树立了法治思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领导干部要将已经树立的法治思维巩固、强化,成为法治信仰,从而实现法治能力的提升。

三、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的途径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法治国家的建立,决定着我们党能否依法执政、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

(一)加强法治学习,树立合法性思维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培训、学习的重点不是要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法律知识,而是了解一些国家的法治思想、法律的价值及工作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合法性为出发点,养成合法性的思维定势。但凡遇到决策问题都应先问一下“这合法吗?”或者“这有法律依据吗?”问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讨论、提过法律意见。”所以作为领导干部碰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先咨询单位公职律师,如果“合法”不做那就是不作为;如果“不合法”却做了,那就是滥作为。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边工作边学习法治理念,看清自己的工作权力和职责,树立合法性思维,带头依法行事。

(二)遵守法治程序, 养成程序性思维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个方式就是相关的程序。可在我国的实践中,经常听到领导干部讲“我只看结果”。这种观念需要改变。《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就是在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程序性思维不仅要求有程序、尊重程序,更要求程序要正当。试想官不守法、民怎能信法?老百姓看到工作在法定程序下完成的,也能打消质疑。双方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协调矛盾,处理问题,增强信任。所以,政府公职人员在具体的程序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办事,我们的人民才会相信法律的权威。

(三)接受法治监督,形成权责性思维

第7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宣传 法理 专栏 渠道

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基础性作用。而法治意识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传播的渠道,这个渠道还必须是广大民众最认可和最接受的渠道。当今,公众更多地依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其中,广播电视传播作为一种容量大、时效强、覆盖广的动态的空间传播渠道正越来越受到关注,正在逐步担负起传播法治信息,普及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质的重任。

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积极探索和发挥好地方广播电视台的传播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观念的广泛深入传播鸣锣开道,有效地促进了公检法部门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提升民众法治素质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强日常宣传,点亮法治明灯

广播电视新闻具有时效性强、传播密集度高、热点跟踪及时快捷等特点,因此,日常法治宣传的加强十分有效,特别是跟进社会法治热点,以多维度、多视角深刻解读重大法治事件,注重报道执法、守法、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逐步点亮人们心中的法治明灯。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18路人冷眼漠视,最后是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施以援手,才把小悦悦从轮胎下救起。但是,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离世。这起案件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花都当地的广播电视媒体也及时追踪,广泛采访群众专家讨论“见死不救”是否该入刑,讨论人们心中的道德底线究竟去到了哪里,讨论公民素质是在沦丧,还是在改变。虽然到目前为主,法律专家依然众说纷纭难下定论,但至少,这个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提起了民众对道德的反思,对公民素质的反思,对交通法、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司法实践中的了解。

在小悦悦事件后,10月18日深夜,花都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一天之内连续两次被车撞,两次都受到了肇事司机以及多位路人的帮助。当地广播电视媒体随机跟踪报道,播出了《花都路人不冷漠 女子一天两次被撞获救》的三集连续报道,弘扬救助者助人为乐精神,赞扬肇事司机勇于担当的精神。同时,还以“刮骨疗伤、警醒社会”为宗旨,连续推出《请停止冷漠》、《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个小悦悦》等5篇报道,让遵纪守法、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主旋律温暖社会人心。另外,注重报道法治宣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让守法、执法、见义勇为等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传播法治精神,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守法。

2005年至今,花都的广播电视传媒先后播发《三学生见义勇为受嘉奖》、《外来工下河勇救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市领导慰问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等见义勇为相关新闻近百条。在这些新闻报道中,有案件追踪,有民众善举,有违法必究,有妥善安置英雄后人,有法律援助,以动态声势,将善良、热心、互助的道德观念以多种的形式潜移默化,传达给受众;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不断植入受众心中,有效地提升了民众的法治素质,也提升了公众的整体道德水平。

二、开设专栏专题,以案说法传播法理

借鉴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广东电视台的《社会纵横》等金牌法治栏目的做法,花都的广播电视媒体改变最初照本宣科式的播放法律条文的“法制宣传”模式,深入挖掘百姓身边法律故事,采取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新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先后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开设《法制时空》和《花都警讯》等专栏,讲述在花都发生的一个个法制故事、刑事民事案件等,让受众在看故事、听故事的过程中,了解法律常识,掌握运用法律武器的技巧,提高法律意识。近10来,共制作播放《法制时空》120期,《花都警讯》450期。专题报道《区公安分局打掉一个盗窃电力设施团伙》、《破获侵犯商业机密案》、《五小时侦破酒驾肇事逃逸案》、《清网行动,抓捕全国通缉犯》、《一男子涉嫌谎报案情被拘留》等上千期节目,这些节目不仅宣传了法律条文,更是将法律知识融进每一个真实故事中,真实贴近、情节生动、通俗易懂,可看可听性很强,老百姓很容易通过这些生动的案例,记住法律的规定,理解法治的精神,使法律意识逐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两个重点栏目,已经在本区拥有了广泛的观众群,为法治观念的传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加强司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近年来,公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每一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伴随着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广播电视积极宣传,网络、微博频频热议、报纸杂志整版头条,这表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参与热情正在逐步提高。配合这种热情,当地的广播电视媒体也不甘示弱,纷纷加大对公检法系统重大案件、重大法治活动的宣传和解读,广泛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送法制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让法治观念遍地开花。大力宣传区法院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快速执行”等获得全国表彰的先进执法模式。持续宣传各镇街治安维稳中心的成功调解案例,为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创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地引导作用,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

去年10月26日,花都两名民工因讨工资未果,而冲上区政府综合大楼楼顶准备跳楼,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将其行政拘留。对此,花都没有像以往那样回避、掩盖,而是积极以正面引导为主,要求媒体大力宣传,通过邀请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案情,呼吁广大市民面对欠薪一类的经济纠纷,要采取平和、合理、依法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堵路、跳楼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过激违法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会做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区部门负责人也接受采访,公布区长专线、区城管专线、花都网站,引导群众理性、依法、合法地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新闻、专题宣传,在妥善处理欠薪事件的同时,也给民众上了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制课。

从破坏电力设备案、传销案、欠薪案、盗窃案,到2008年新物权法出台,2011年醉驾入刑、新婚姻法调整、新税法调整等,花都的广播电视媒体都及时报道,深入解读,让新的法律法规条文和相关措施在受众心中迅速生根发芽。制作的法治新闻在省市级评奖活动中频频获奖,其中2007年反传销电视专题《老陈寻亲记》、2008年宣传圆桌审判感化少年盗窃犯的电视专题《特殊的审判》分别获得省级新闻奖二、三等奖。可以说,恰当积极运用当地媒体,为法治文化、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拓展传播渠道,提高法治影响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传播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快捷、越来越平民化,手机短信、QQ留言、邮箱信件、博客、微博、楼宇广告,加上各种纸质传媒等等,不胜枚数,这些媒介以操作简易、快捷、便利和信息量大等特点,让公众能随时随地参与法治节目讨论,相关信息,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时下最流行的、播放量极大的留言互动环节,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充分调动了观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深入探讨社会法治内容,有效引导民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8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根据上级部门普法规划的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

根据全县“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中,我们突出了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团委、班主任、总务处、工会、财务等科室同志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战、校报、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调演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牧区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后,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宪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一年来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部门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社区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家长联系教育卡,成立校内家长制,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党、团、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如高年级艺术班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本学期共举办法制讲座4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政治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我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坚持在新生中普遍开展军训活动,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培养良好习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良好习惯,也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

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我们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四)净化了教育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9篇: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范文

作者:张先梅 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社会法治不健全带来消极影响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因此缺乏民主法治的历史根基,虽然依法治国的方略实施多年,但我国法治建设还不完善,还未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难免会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立法不够完善、执法不够严明或司法不够公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信仰的确立。(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误区与不足近年来,我国各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职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一些误区,导致法制教育的存在不足。一是将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思想政治教育,没有系统的法制教育体系和独立的法制教育方案,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地位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二是法制教育主要依托于课堂法律教学,忽略了校园法制文化环境和法治舆论氛围的构建,法制教育的形式与渠道单一;三是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注重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与教育,导致大学生“知法、懂法但不信法、不守法”的情况比较严重;四是法制教育的评价机制重理论轻实践,把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多寡等同于其法律素质的高低,忽视了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使大学生陷入“法律知识考得好但不会用”的尴尬境地。(三)大学生心理发育不成熟大学生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时期,思想开放,思维活跃,对事物开始有了独立的判断和思考,比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也非常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他们心理发育的不成熟,科学的世界观还未完全形成,易产生偏激甚至错误的认识。如很多学生不能正确看待“权力”“、关系”的地位和作用,把二者看成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因素,从而影响到“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的形成,阻碍自身法律素质的提升。

改进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思路

(一)变革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构建独立而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从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来看,学校的法制教育从性质上讲是从属于道德教育的,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事实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应该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只有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不失偏颇。法制教育的改革,应首先转变理念,构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二)调整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突出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特色。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必修课的教学来进行的。由于课时少,内容多,教师往往只能是简单地进行知识的罗列、堆积而无法展开进行深入的讲解,根本无法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因此,在法制教育的课程选择上,可根据学校的职业教育的特点开设不同层次和内容的法制教育课。除进行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知识的普及外,还可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开设一些与专业(行业)密切相关的选修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更贴近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凸显专业特色,充分体现高素质大学生的内在需求。(三)遵循法制教育规律,打造实践性法制教育模式。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法制教育需要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去感受和理解,单纯的课堂教育模式已暴露出它的弊端。法制教育必须充分利用课堂、网络和其他平台,打造实践性法制教育模式。例如在课堂上进行情景教学,运用角色扮演,让学生在具体生动的场景去体验;或开辟第二课堂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或参观监狱、旁听审判,让学生在更为直接的亲临感受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四)拓宽法制教育途径,构建“四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质,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各个环节的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高校,必须依法治校,在抓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力度,形成依法治校的校园氛围,为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定有序的校园环境。其次,社会各机关部门应该依法行政,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也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通过优化社会大环境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第三,作为家长,应言传身教,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营造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加强与高校的联系,配合高校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最后,大学生自己也应该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主动进行学习,扩充法律知识,提升法律能力,不断进行自我教育。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大学生受到现代法治的熏陶,从而达到自觉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目的。综上所述,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对于大学生自身的成长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它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教育工程。只有社会各环节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法治教育大环境,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输送高素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