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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确认一点,神木模式并非免费医疗。门诊有上限,住院报销有起付线。与中央政府前不久公布的医疗体制改革新方案相比,其吸引人之处是,提高了重大疾病治疗的封顶线,财政补贴的标准也高很多。
不过,神木模式还有一个重大突破,这就是城乡一体化。神木的制度规定,拥有神木籍户口的城乡居民统一实行门诊医疗卡和住院报销制。而前不久公布的医改新方案仍然延续了旧体制,实行几套医疗保障制度:政府公务员享有公费医疗制度,城市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两个体系,乡村又有新农合体系。这样的安排显然具有“过渡性”的考虑。如果眼下由于条件所限只能如此,那么,将来应该是全民平等实现医保,而且越快越好。
因此,神木模式相比现有体系迈出了一大步,它打破了城乡之间的界限,也打破了职工、居民之间的身份界限,将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单一医疗保障体系中。这才真正合乎政府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合乎财政的基本原则。不管政府准备花费多少钱,向民众提供多少福利,最终要实现平等地覆盖全体民众。
当然,按照这个标准,神木模式也存在缺陷。这个体系也不是全民的,因为,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享有该福利。当然,神木已相当接近了,全国的制度又当如何?
另一方面,神木模式中的“免费”机制,似乎有一些问题。从经济学角度看,全民免费模式难以长期维持下去。神木县得资源之利,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因而有了这次免费试验。但是,起付线以上的住院费用由县财政在较高的封顶线之下全部买单,将会诱导人们盲目住院。医院也会与患者合谋,尽可能地让患者住院。
这样,政府财政支出将会急剧膨胀,医疗服务供应将会严重不足,因为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没有止境。在医疗服务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医疗服务机构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腐败。
因此,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医疗支出全部免费,可能不是可取的医疗保障制度。神木县可以考虑引入一些机制,约束患者和医院。这种机制大体上可有两种:一种是让患者承担一部分费用,以此向患者提供一种激励约束机制,约束他控制住院时间,并通过他来控制医生、医院的行为;另一种则是引入中介组织,比如强制个人购买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市场是竞争性的,由它们来约束医院。
那么,如何让城乡居民付得起自费部分或购买保险?一方面,政府可以减税,将更多财富留给民众。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实行米尔顿・弗里德曼曾建议的“负所有税”,即对达不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所得税补贴,让收入较低群体得到一笔收入。
2009年新医改实施之后,我国基本上实现“全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发生结构性变化,“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政策破题,医疗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改善;允许社会资本办医,给予非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发展权利。《中国健康保险发展报告2015》在回顾我国新医改成绩的同时,又对我国医改的方向提出了疑问。
中国医改何处去
在新医改“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我国医药卫生体制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
第一是药品定价改革思路走不通,政府虽然强化了对基本药物价格控制,并实施药品省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但是药品价格依然没有实质性下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诱发行政部门的设租、寻租行为,医药公司公关的对象除了医院管理层和医生之外,又增加了招标办和管理招标办的政府部门及官员。药品由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招标的问题所在。因此,很难有动机和动力来降低药价而损害其租金收入。
另一方面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可能事与愿违。基本药价改革方案要求医院药品零售价等于药品采购价,以切断买药和医生处方行为之间的利益链。然而这种管制措施并没有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药品价格和患者的医疗负担,其结果是反而再次消灭了一部分低价药。
现行的两种管理药品价格的方式,无论是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发改委)直接进行价格控制,还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都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药品消费者与药厂(医院)博弈药价,但是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没有有效构建对政府招标(或定价)人员的激励机制,使得其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难以达到激励相容。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合同具有特殊性,服务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医疗服务合同的给付义务属手段义务,对其不完全履行,无法从结果上判断,只能从过程中判断,只能强调行为过程是否符合标准,而不能强调给付结果。
另外,传统医患双边合同的交易成本过高。传统医患双边医疗市场是由患者(消费者)作为购买人,无论医疗服务合同是采取显式合同还是隐式合同的方式,绝大多数患者为了获得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其签约和履行合约要花费的信息成本高昂,上述信息成本甚至会超出医疗服务的价格本身,这使得患者无法在医疗合同中明确界定医生的权利和责任。
据悉,国家将要在2015年9月前出台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执行规则,并按照分类管理思路,除麻醉、一类外,取消政府定价,由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方与医院(药厂)谈判基本医保药品价格。
第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思路走不通。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是力图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为医生的医疗服务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可以把当前公立医院改革举措或思路分为两方面:一是对于县级以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卖药损失,政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综合配套改革,对其进行财政补偿,建立的是公立卫生院(以及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据主导地位的基层医疗组织结构。二是对于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各地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拨款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当前公立医院改革思路之所以走不通,原因还是政府决定医疗服务价格,还是政府监督医生行为。
第三是分级诊疗改革思路走不通。从2009-2014年,我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累计4万亿元,部分投入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意在强基层,以建立分级诊疗体系。但是分级诊疗体系并没有在中国得以建立,如大医院处于“战时状态”,三级医院的住院和门急诊份额都在上升,患者和医保资金被三级医院“吸虹”,居民“看病难、看病贵”未见缓解。
造成以上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体制必须的行政等级制扭曲了医疗行业的自然特征。医疗体系的行政垄断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等级制阻碍了好医生流向社区,没有患者信任的好医生,患者自然不会到基层就诊。当前分级诊疗改革思路走不通,原因仍然是由政府医保部门引导患者进行分级诊疗,仍然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为全科医生定价并监督其行为。
第四是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思路走不通。为了遏制基本医保基金支出过快增长势头,新医改以来政府医保部门推行了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包括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合理确定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的资金定额,依赖于政府医保机构对医疗机构的精细化过程管理,以及政府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精细化谈判。然而政府医保机构缺乏实施“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谈判”的动力和能力。
当前我国医改问题的症结在于第三方购买人的缺位。现代医疗市场制度框架初步成型于美国1973年的医改法案――《健康维护组织法案》(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Act)。为了遏制日益高涨的医药费用,该法案大力推行管理式医疗,在医疗市场供需双方之外,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或非营利性机构等发起的健康维护组织(HMO)作为医疗市场第三方购买人,以完善医疗市场的信息结构和激励机制,降低不合理的医药费用。现代医疗市场是由第三方作为购买人的市场,可以用三边医疗市场模型表示(图1)。其运行机理是:医疗服务的使用方和购买方分离,医生、居民和民营保险机构分别是医疗市场的提供方、使用方和购买方。
在我国,无论是药品定价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改革还是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都是由政府机构同医院和药厂进行博弈,但政府机构缺乏激励,不能成为第三方购买人。而在我国现有制度框架下,商业保险机构不能像成熟医疗市场国家的民营保险机构那样成为第三方购买人。在第三方购买人缺位的情况下,无论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还是推动药品定价改革,很难找到抓手,无异于“缘木求鱼”。
大国医改方向及路径
通常来说,基本医保基金占国家医药费用的90%以上,只有当民营保险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障运营职能后,团购机制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够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销售收入产生显著影响。基于上述原因,美国、德国、英国等代表性国家的医改则是把基本医疗保障民营化(以下简称“基本医保民营化”)作为改革方向。
以美国医改举例。美国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计划分别是联邦医疗照顾计划、医疗救助计划以及军人医疗保健计划。美国健康保险业迈向全方位承担基本医疗保障之路,也是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一是功能创新。民营保险机构可以发挥第三方购买人功能,对医疗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解决传统医疗面临的缺乏预防性保健服务、对患者过度医疗以及缺乏临床问责制的问题,从而有助于控制医药费用膨胀(图2)。二是交易方式创新。2010年的《患者保护与可负担医疗法案》指出,对于投保人和民营保险机构之间进行的基本医疗保障交易,引入强制保险条款,强制参保和承保要求。三是交易渠道创新。交易所建立了统一的承保和费率规则,推行基本医保计划的标准化,实现众多民营保险机构基本医保计划的集中上市,增强了市场竞争。四是定价创新。奥巴马医改法案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基本医疗保障时采用社群定价。
基于以上创新改革,美国健康保险公司在世界五百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以及获得了资本市场较高估值。
中国保险发展分析
与以上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基本医保没有民营化,但是商业健康保险保持了高速增长。举例说明,2014年中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1587亿元,同比增长41.27%。2003-2014年,健康保险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3.84%,超过了国民经济和保险业的增长速度。稳步有序开展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经办。截至2014年底,大病保险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省级统筹项目 13个,地市级统筹项目201个,县区级统筹项目178个。大病保险覆盖人口7亿人,参保群众保障水平普遍提高10%?15%。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人数达3.2亿人。其原因何在?主要是我国和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医改方向不同。他们把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作为重点,而中国是把药品定价改革和医院改革作为重点,尚未触及基本医保管理体制。
另外,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迅速的情况下,为何其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没有同步提高?中国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占比一直在1.2%左右。或许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结构有关,中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结构呈现“寿险化”特征,以住院保险为例,其赔付率过高,仅被某些保险公司作为开发市场的“敲门砖”。
总结
从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医改经验看,医改有规律可循,其规律是走基本医保民营化之路。因此,中国深化医改的方向在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民营化,创造条件让保险公司发挥对医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功能和精细化谈判功能,解决医疗市场中的“第三方购买人缺位”问题,进而从机制上解决药品定价、医疗服务定价、分级诊疗等领域长期悬而未决的难题。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民营化涉及政府人社部门、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等多部门权利和权益,触动固有利益格局,需要更高层面的协调。而近年来,人社部与卫生计生委之间由谁来管理“大医保”博弈不断,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管理职责难以整合。因此建议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医改办公室,与国务院医改办合并,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工作;出台包括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民营化在内的改革方案。要有时间表和目标管理,一项一项抓落实,以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地区各部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关键词:丰城市,低保群体,医疗保障,商业医保
从当前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初步形成了较全面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构建了较完备的医疗保障框架,低保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硕士论文,医疗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低保群体最容易滑入医疗“贫困陷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一、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基本状况及分析
现以丰城市原始调研数据为依据,分析我国低保群体的基本状况及低保群体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基本情况与初步分析
我们共调查了丰城市100户低保家庭,城市和农村各50户。(1)年龄结构:低保群体多数是中老年人,60岁以上高达38%。说明低保群体老龄化问题相当严重,给国家带来低保救济和老人供养的双重压力。硕士论文,医疗保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2)致贫原因:致使他们成为低保户的原因,主要是常年性的低收入;其次是其他原因,如家庭主劳动力早逝、下岗、家园遭受自然灾害等;然后是多年重病和伤残。(3)月人均收入:低保户的月人均收入主要在100至300元之间,其中大部分来自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及子女给予的赡养费。然而,这只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若遇到疾病风险,他们将陷入巨大困境,甚至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4)年人均医疗费用:在100户被调查低保户中,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在500元左右,超过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其中有三户超过5000元以上。
2.存在的问题:(1)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低,难以解决低保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在调查的100户中,平均每年的医疗费用支出在1000元左右,而这些医疗费用支出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疗救助报销之外的。据被调查的低保户反映,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40%~60%之间。对于大部分的低保户来说,这部分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占其生活总支出的35%以上。(2)报销范围过小,只能在定点医院才能报销。报销医疗费用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国家规定的医药目录,很多疾病的相关治疗药物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低保户普遍反映不住院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而住院各项医疗费用又比外面一些诊所贵,即使报销了一些费用也不划算。在丰城,定点医院偏少,仅有丰城市人民医院、丰城市中医院以及丰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三家是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来说,“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硕士论文,医疗保障。(3)报销手续过于繁杂,报销花费时间过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现行医疗保险体制不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手续太多、程序太繁,他们希望政府能简化手续,减少程序。比如,丰城市的医疗救助首先要向居(村)委会申请,然后通过乡镇、县市民政以及医保、新农合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二、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设计
1.模式借鉴:(1)江苏江阴模式:自01年起江阴的农村医保就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江阴支行管理,实行27元保费,2万元补偿的方案,太保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0%的管理费,征缴、管理、监督三权分立。(2)河南新乡模式:自04年起河南新乡的新农合作就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管理,当时国寿提取的管理费为保费的1%,07年为2%。2008年新乡开始将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委托给寿保公司经办或部分经办。
2.政策设计及建议:(1)政府通过招标方式引入商保竞争机制,与实力雄厚,专业化水平高的保险公司合作,将低保群体的医疗保险循序渐进地委托给商保公司管理,由商保公司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精算确定保费率及补偿额。(2)实行“征、管、监”分离制度,政府负责医保方案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和监督等工作;保险公司以第三方管理者的身份,受托承办低保群体医保运行管理中的报销,结算和审核等工作。(3)政府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10%的管理费用,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政府将低保群体的医保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采用信托方式运作,实现医保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实现专项资金和分公司其他费用分开核算。
三、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论证
1.政策成本分析:09年我国低保总人数为7107万人,根据丰城市的调查数据,低保户期望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每人平均每年医疗费用支出约为1000元,则
总成本:71.07亿元
低保户期望报销额:56.856亿元(71.07×80%)。
其中: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负担额:28.428亿元(56.856×50%)(50%为全国平均水平)
其他补充,如城乡医疗救助等负担额:17.0568亿元(56.856×30%)
商业医保负担额:11.3712亿元(56.856×20%)
即政府实行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共需筹集资金11.3712亿元,此即为其政策成本。
2.政府财政可承受性分析
低保户自缴保费:0.94547亿元(城市2347.7万人×20元/人=0.46954亿元;农村4759.3万人×10元/人=0.47593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工作人员,节省财政经费:按河南新乡模式,工作人员由544人减少到50人,财政经费由千万以上较少到不过150万元,可测算节省额至少有2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按江苏江阴模式,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从一般水平的30%下降到了15%,可以测算节省额至少有1千万元。
其他,如社会慈善捐助:1亿元。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则政府财政还需负担7.32573亿元。
可设计,中央财政负担60%:4.395438亿元;地方财政(省级)负担40%:2.930292亿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投入8500亿元。因而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由政府财政负担的7.32573亿元,可以得到确实保障。
参考文献:
[1]惠忠.江阴:商业医保进农村[J].江苏农村经济,2004,(6):44-45.
【关键词】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路径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但随着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市场化倾向,医院的趋利行为日益严重,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公益性正在逐渐弱化。这既损害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也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当前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的现状出发,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深入分析其现实根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路径选择。
一、公益性弱化:一个不争的事实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着手公立医院的改革。虽然在医疗服务的供给、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医院逐渐从社会保障的公益事业主体演变为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主体,社会公益性目标正在逐步弱化。主要表现在:
1.社会服务职能逐渐弱化,趋利行为凸显。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旨在满足全体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及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当前,随着我国卫生医疗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扩大了公立医院的自主经营权,医院在服务供给上更多地考虑提供有利可图的治疗服务,各种盲目检查、过度用药行为层出不穷,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导致公立医院的社会公益性职能逐渐丧失;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财政补助大幅削减,公立医院在面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被迫推向市场,这进一步助长了公立医院的营利冲动,使其价值取向逐步背离了社会公益性目标。
2.医疗费用大幅增长,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加重。在市场化取向下,公立医院的经营机制严重扭曲,各种诱导需求普遍存在,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据统计,从1998~2010年,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从3678.92亿元增长到14534.8亿元,人均医疗费用从282.99元增长到1480.1元,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个人医疗费用的支出比例也在不断上升,从1998~2010年,个人支出比例从35.7%上升到57.7%,远远超出了发达国家27%的比例范围。这种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远远超出了人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加重了居民医疗负担,使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更加突出。这也是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目标逐渐弱化的重要表现。
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差。由于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和投入差距较大,直接导致了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下降。从医疗资源的配置来看,高精尖技术、优秀医护人员和高新医疗设备等优质医疗资源大量向城市大中型医院集中,尤其是大城市和大医院;而基层的医疗卫生资源则严重不足,难以向服务人群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城乡人口获得公益性医疗服务机会不平等。资料显示,我国80%的农村和城镇人口只能享受20%的医疗卫生资源,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难以体现。
二、公益性弱化的根源: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是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管理理论,它强调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这一理论,我国公立医院的改革,实际上也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延伸,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着政府的社会福利责任,其主要目标是实现与医疗卫生相关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其价值取向是满足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非医院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这博弈中,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最大化实际上取决于政府、公立医院、保险机构、患者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由此,本文认为公立医院的弱化不仅仅是公立医院单方面的原因,而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从政府方面来看,政府责任虚化是导致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弱化的主要根源。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主体,肩负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责任,但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着政府责任的严重缺失现象。这种责任的缺失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来看,财政补助占公立医院收入的比重长期徘徊在10%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因此,公立医院在经营上不可避免地具有趋利性。(2)政策制定不合理。由于公立医院与政府部门存在着利益相关,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习惯倾斜于公立医院,从而使得公立医院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为医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制度空间。(3)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公立医院的监管存在着多头管理和改革不配套问题,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实际上政府对公立医院监管是缺乏有效性,存在缺位和失位。这也为公立医疗机构谋求自身利益创造了机会。
2.从医院自身来看,内在结构和激励机制的扭曲是社会公益性弱化的直接根源。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是试图通过调整价格机制来提高公立医院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但其带来的后果却是严重扭曲了公立医院的内在结构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公立医院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管办合一,权力过度集中,自身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经营成本过高,缺少强化公益性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缺乏竞争环境,使医院和医生的各种过度服务、诱导需求等道德风险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使得医疗费用的居高不下。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即使是取消了药品加成可能也很难控制诱导需求的增加和药品价格的虚高,社会公益性职能不断弱化。
3.从保险机构来看,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也是导致社会公益性弱化的重要根源。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缺失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医疗费用不断攀升,严重影响到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造成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保障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同时利用规模优势形成强大的第三方谈判力量,以此来影响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提供者降低医疗费用,从而保护参保者利益。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无论在公平可及性还是在第三方谈判能力方面都严重不足。首先,覆盖范围较窄,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全民医保相距较远,医疗保障的集体谈判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其次,制度安排仍不合理,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费用控制的重点是患者,而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则没有或很少进行控制。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而言,医疗保障更多地是起到医疗费用的支付作用,而缺乏与其进行谈判的能力。这种制度安排往往会助长医疗服务机构过度医疗、高价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目标丧失。
三、公益性弱化的对策:回归路径的选择
1.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政府的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是政府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设置的机构,其实质是政府功能的延伸。但公立医院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公益性的主体,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要依靠政府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措施来实现。因此,公立医院改革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制定科学的规划、积极的融资、合理的评估、正确的监管,促使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政府的定位。政府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公立医院的管理,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公立医院不断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成本。(2)加大政府的投入。随着新医改方案中药品加成政策的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是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实现。这就要求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努力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充分保证医院社会公益性的实现。(3)加强政府的监管。政府应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网络。
2.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公立医院在社会公益性的利益相关者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首先必须积极探索和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和完善组织决策机制与治理机制。“新医改”方案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在执行、决策、监督过程中要互相制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实现监督权、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要分开,最终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责任机制、竞争机制和充满活力的经营机制,使公立医院能够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能够自主经营,创造出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新价值。其次,要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淡化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深化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3.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党的十七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可见,社会医疗保障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疾病风险,进行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还必须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这就要求:一是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镇人口,做到应保尽保,降低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和支付门槛;二是在农村加快建立新农合制度,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率;三是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家庭、五保户、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给予经济救助,使其能平等地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四是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探索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结合,建立完善的第三方付费机制,促使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同时,医疗保险部门也要积极维护参保者的利益,提高第三方谈判能力,对公益医疗服务的价格、方式、质量进行磋商,对公共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以实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
参 考 文 献
[1]徐义海.我国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缺失的根源及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12(2):7~9
[2]贾鑫.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体现方式和实现机制的研究[D].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1
[3]余莉莉,熊季霞.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分析公立医院公益性缺失的原因[J].中国医药导报.2012(4):181
新医改实施方案,将使医药行业的上游(药品生产企业)、中游(药品流通经营)和下游(城市医院、社区医院、农村医院三级医疗网络和零售药店)都产生深刻变革,引领药品研发创新、药品价格、药品销售使用朝向科学合理有序竞争,医药行业整合来临。
以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为目标,未来3年,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入5100多亿元,共8500亿元医改资金重点投向新农合和城镇居民。
2010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2009-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6倍。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非基本药物实行差别差率来抑制高价药。未来3年医疗个人负担由2008年的45%降至33%。
我们认为,新医改实施方案中长期利好8类企业,对应有8大投资主题:
1、医保管办分开,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和监控作用,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这将有利于与进口药市场竞争、有性价比优势的专科药,相关受益公司有恒瑞医药、通化东宝等。
2、利用药品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新药和专利药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将有利于具备自主创新研发新药的企业,相关受益公司有恒瑞医药、天士力、华北制药等。
3、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统一招标采购价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我们认为,受益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品牌和疗效突出的基本药物生产的相关公司有东阿阿胶、天士力、云南白药、康美药业、千金药业、康缘药业、华北制药,同仁堂、金陵药业、天药股份、海正药业以及复星医药旗下江苏万邦等。
4、“规范药品生产流通,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管理、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的相关公司将从中受益。这样的公司主要有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华东医药、一致药业、南京医药、上海医药、复星医药等商业龙头。
5、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零售业务受益的上市公司有南京医药、上海医药、复星医药、辽宁成大、广州药业等。
6、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中药注射剂龙头企业中长期将受益。相关受益公司有天士力、康缘药业等。
7、2009-2010年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政府补助,通过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逐步解决以药补医。受益于药事服务的上市公司有南京医药,受益于参与医疗业务的上市公司有康美药业、金陵药业等。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国外合作医疗保险的理论模式
初级医疗合作社它是由一个特定社区的消费者成立,重点是在于以社区为基地,为居民提供综合、持续的医疗服务。会员拥有的医疗卡上有不同医生的医疗记录、治疗和保健策略等内容,作为病人的个人记录,由病人自存保存。它的好处,在于它能够提供灵活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
社区医院合作社社区医院合作社是由于消费者希望引入或者维持本地的医院服务而成立的。它的运作可以是社区医疗保健中心,资金可以来自社员会费和部分政府资金。这种模式的合作社通常是由同地区的人民和组织联手组成,一般和地方政府有密切联系。
医疗保健服务和产品购买合作社它是由医疗保健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通过与供货商洽谈并签订合同后成立的。它既可以和供货商议价,以保证其会员可以较优惠的价钱得到产品和服务,也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商议,建立另类保健计划,社区可以在公营医疗系统外,用他们自己所缴纳的健康税,与服务供货商签订按人头收费的合约。
医疗保险合作社医疗保险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会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它的成员可以由个人或团体组成。这些保险服务是互济性质的,实行成员之间的风险分担,但合作社也可以透过向其它商业或医疗保险合作社购买再保险,或者加入他们,组织协会网络,更好地管理风险。
综合服务与保险合作社它是由保险供给者(保险公司)和服务供给者(合作社)组成联盟,要求消费者以预付方式购买服务套餐,然后向提供者购买标准医疗保健服务。融购买者与提供者角色为一体的好处是能提供预防性的医疗保健,同时方便医疗照顾的持续性和综合性的财政安排模式,同时由于它是由消费者监管,这种监管架构又能够减少对消费者者的不利。
经济发达国家的四种医疗保障典型模式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已日趋成熟与规范。按照保险缴费的渠道不同,经济发达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四种模式:
福利保险型模式英国是最早实行福利型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国家,医疗保健制度主要由国家保健服务制度和私人医疗保险构成。在英国医疗总费用中,来自政府税收的费用约占79%,患者自付费用部分约占医疗费用总开支的4%。该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直接管理医疗保险事业,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低价甚至免费服务。
社会保险型模式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创始国,德国医疗保险制度一直坚持并积极奉行“互助共济”、“以服务作为实物所得”(被保险人在取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原则上无需自己支付费用)、“多元化保险”和“自我管理”的原则。德国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参保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不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岁以下无收入者以及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的,可以免交某些项目的费用。德国没有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而是以区域和行业划分为7类组织,各医疗保险组织由职工和雇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委员会实行自主管理。
商业保险型模式20世纪60 年代初美国提出了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目标,美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以民间、营利性医疗保险机构为主体,主要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以及失业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老年医疗保健”以及“穷人医疗补助”这两个方面。美国商业保险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适合参保方的多层次需求。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制度,其优点是受保人会获得高质量、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但这种制度往往拒绝接受健康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的投保,因此其公平性较差。
储蓄保险型模式作为世界上最富有效率的医疗保障制度国家,新加坡医疗保险制度由个人储蓄计划、大病保险计划和穷人医疗救济计划三部分组成。其中个人储蓄计划属于全民强制性质,而大病保险计划则是自愿性质的医疗保险,穷人医疗救济计划则属于政府提供的免费医疗救助项目。这种适合本国国情、覆盖城乡民众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原则,有效地解决了新加坡劳动者晚年生活的医疗保障问题,但过度的储蓄可能会导致医疗保障需求的减弱。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当前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大致有三种类型:
免费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国家有马来西亚、南非等6个原属于英国殖民地国家。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对乡村地区的成员提供免费基本医疗服务,贫困地区以及医疗条件差的地区其住院病人可以全免,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都要负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费用。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巴西为典型代表。早在1976 年巴西就制定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免费制度。巴西的医疗保险事业由社会福利部管理,下设国家医疗保险协会,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在卫生服务网布局上,巴西着力重建遍及城乡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第一级以农村或城镇社区门诊部为基础,主要针对“小病小祸”,使大多数居民免费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第二级以专科和普通综合医院为枢纽,主要针对常见病和多发病,解决大多数患者的住院诊治问题;第三级则以大型综合医院为依托,主要从事疑难杂症诊治、医学教学科研。居民患病后,必须首先在当地初级医疗机构就诊,经初级医疗医生同意,才能转到中级或高级医疗机构诊治。在经费投入方面,巴西的卫生事业经费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实行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农民以税收附加的形式交纳保险金,再加22%左右的国家财政补贴。医疗保险基金采用集中收缴、分散包干使用的办法,即中央社会福利部通过银行和财政筹集,根据各州和地区按接诊人次上报的实际需要,经社会福利部审查和综合平衡,将经费下拨到州,各州再根据预算,经州长批准,下拨经费。
城乡有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国家包括墨西哥、智利、韩国以及泰国等。总体上看,这些国家包括医疗保障制度在内的整个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了城市居民,而乡村医疗保障制度则相对较为滞后。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着手进行国家健康保险制度重建,逐步建立起面向城乡各个阶层的疾病保障制度,减少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参与作用,加强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法律保证以及制度规范和制度监督上。墨西哥全国共有三大医疗保险系统: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工人和农业工人,会员约为4600万;国家职工社会保险协会的主要对象是政府工作人员和文教科研人员,会员约为800万;免费医疗救济的对象是城市和偏僻地区的贫困居民,受益对象大多数为农民,约有1400万。农村贫困居民的医疗服务由全国职工社会保险协会的农村事务部总协调员负责管理,由政府和协会签订协议,利用协会的人才和物力为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困农民提供免费医疗救济,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农业工人的医疗保健服务由保险协会下属的医院提供,全国各级社会保险协会下设医疗机构1500多所,为保险协会的参加者提供免费医疗。这些医疗机构分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诊所,只看门诊,设少量床位;二级为综合医院;三级为医疗中心,是最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对协会成员的医疗实行划区逐级转诊的办法,约85%的病人都能在门诊得到医疗。贫困农民则到由政府开办的医院就医,也可到政府与协会签订合同的诊所和医院医治。
医疗保险“福利危机”及其调整措施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普遍推行扩张性社会保障政策,相继出现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过度膨胀、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且浪费严重、医疗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措施,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主要改革措施有如下内容:
加强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比如政府统一规定或限制药品的使用范围和医疗价格,对于超过的部分,医疗保险机构不予报销;规定医院每年总支出的最高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医院采取的医疗方案或医生开具的处方单要接受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审查。近年来,在美国兴起了由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签订合同,使医院实行自我约束,以控制医疗费用开支的做法,大大节约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引入市场竞争英国通过建立内部市场机制来规范医院的行为。如准许地方卫生局从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医院引进低成本的医疗服务,甚至可以引进私人医院服务,这就形成了医院之间的竞争。
医疗保险机构自己办医院墨西哥社会保障协会主管全国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险,一方面自办医疗单位,实行严格的分级医疗。依据病情,逐渐转移第一级分片诊所、第二级综合医院、第三级专科医院。另一方面注意保健和预防宣传,建立体育场馆等公共健康实施,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
引入新医疗保险模式――管理式医疗概论管理式医疗是一个处于发展中的概念,目前虽无公认的标准定义,但具有严格的医药使用审核、对医生医疗行为的监督与分析、制定服务质量改善计划等基本特征。在服务中保险和医疗提供这两项功能的整合,极大地改变了对医疗提供者的激励,这也是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能够降低费用的根本原因。有数据显示,与传统的保险公司单纯依据服务多少而后收费的方式相比,要少支出15%-40%的医疗费用。
此外,增加税收和医疗保险费收入,提高病人自付费用也是比较理想的改革措施。
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启迪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国外乡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对探索和建构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迪很多。
必须发挥政府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的职能西・舒尔茨指出,对于现代经济来说,人的知识、能力、健康等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重要。医疗保障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其自身的公益性,这就要求政府给予适当的投入和支持。一是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应当把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作为一项预算内财政支出,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保证资金的稳定性,并要根据财政状况不断地增加投入。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慈善捐赠,以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政策支持。国家或省级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保障和促进这一制度的规范、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三是管理监督。政府要转变职能,重点应该是从“办”医到“管”医,从行政管理转为依法管理。在加强对全社会医疗资源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扩大医疗机构的自,使医疗机构能够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及时调整自己。
建立合作医疗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持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是个复杂艰巨的课题。从各国医疗保险运行的实践来看,要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必须加快社会保险立法,运用立法来规范和统一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医疗保险操作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患者的行为,并且制定基本医疗消费控制标准,对医药的使用实行必要的限制和管理。而且,最好立法规定医疗保障的适度强制性。美国医疗保险依靠企业、个人自发性地加入民间商业保险,形成一批被各类保险“遗忘的群体”,这也是美国医疗改革所提示的最大教训。只有适度的强制性,才能保障筹集到更多的资金,用于更大范围农民的医疗保障服务项目。
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分割下,对于务农的农村人口、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及农民工而言,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可望不可及;而农村社会保障又严重供给不足,使农村居民难以享受到医疗服务。统筹城乡,不是城乡统一、划一,而是整体的保障体系、不同的保障水平、灵活的保障方式与多样化的保障模式。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采用合作医疗、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满足农民的多种医疗服务需求。
必须建立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在当前财政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构建完整的预防、医疗和救助体系尤为重要。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口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实施专项帮助和支持的行为,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要在逐步加大贫困地区卫生扶贫投入、重点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预防传染病、地方病发生的基础上,把重建农村公共卫生室作为突破点,以提高乡村医疗水平、平抑药价、恢复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体系等,从而在整体上改善农村的卫生医疗状况。二是建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患病农民的医疗支出。三是建立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以帮助贫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并为医疗费用支出特别巨大的贫困农民提供适当补偿。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很多,按照当前农村的情况,主要可采取减免贫困农民医疗费和合作医疗缴费、给予超过一定数额医疗费的重病农民适当的一次性补偿、组织城市医生下乡服务等。
正如预见的一样,方案一面世,各方评价和议论就蜂拥而来。
医改意见将医疗卫生事业定位为一项公益事业,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责任和职能。
医改的《征求意见稿》确实体现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价值取向,那就是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这是医改的基本点。
医改意见明确了我们不搞免费医疗,同时又通过对公共卫生和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以及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形成有别于国外以免费医疗或者商业保险为主的医疗模式,明确了制度框架,勾画了体制模式的雏形。
关键词二:全民医保
意见中提出:“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意见中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农民和居民、城镇和乡村合一,为医保体系建设指出了方向。
在医改意见中,把农民工看作了职工,他们的医保有了两个选择:一是在原先的居住地,一是务工所在地。对农民工来说,一般都是从相对落后地进入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去打工,他们在务工地参加医疗保险,能够获得比较高的医疗保障水平。专家认为,如果真正能解决好流动人口的医保问题,异地医保的问题也就随之解决。
意见明确地提出,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它的核心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属地化管理。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公立医院主办人是国家,大部分是卫生部门办的。公立医院法人地位的提出,要求公立医院成为独立的法人,和行政单位脱钩,不再是行政单位的下属单位。真正的管办分离,是公立医院成为独立的法人,成立自己的理事会,独立地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行政部门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不会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行政部门和医院之间以前一直有隶属关系,两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如何监管都不可能到位。
关键词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强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这是医改意见的最大亮点。要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就必须加强农村地区、不发达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并向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保障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城乡人均卫生费用的差距现在不断拉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乡二元卫生结构,农民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大致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从根本上建立新的统筹城乡的卫生筹资和投入模式,做到城乡卫生均衡发展,保证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同等服务、获得同等补偿。
关键词五: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
发改委先后进行了20多次的药品降价,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意见规定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是个转折点。
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关键词六:医药分家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实行“医药分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这一规定被专家视为意见的“兴奋点”,是降低药费的一种努力,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药品价格应实行“天花板”定价,有一个最高限价,保证一个适当的利润空间。现在的加成政策,只能让廉价经典药越来越没市场。
专家们认为,医疗卫生体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综合体系,由于我国地区间的巨大差异,最佳方案可能因地而异。总之,意见稿为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开了一个好头,希望通过听取更多的公众意见,通过医疗卫生改革的实践,最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高效率、公平公正、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网民对新医改意见已提出万余条建议和意见。医改方案的落实、医药分开、全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务人员待遇等是网民们关注度比较集中的问题。
网民指出,新医改意见稿应有操作性和可行性。有网民说,改革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不要走形式,方案的要点在于执行。
网民指出,医改首先要解决药价高的问题,而医药不分家、以药养医是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采用医药分家的办法。
应该将诊断治疗和药品彻底分开,医院只是负责诊断治疗疾病,不销售药品,在治疗过程中所需要的药品由医生开出清单,病人到外面的药店自己买。在药品的销售方面,每个销售环节的利润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
网民指出,医药分开可避免医生为了自己收入提成多开药,造成浪费,即医生认真看病,治病救人,药店根据医生处方给卖药。
新医改要保证医生的工资,让医生能全心全意地看好病,而不是看好病人的钱。
网民反映,医保中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现象严重。建议成立一个“治疗评估机构”来评估那些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人的治疗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在采用小病大治或者做没有必要的检查等手段来骗取国家财产等。
网民提出,全国实行医疗费用一卡通很好,可以说是与时俱进的举措,适应全国人员流动性大的普遍性,希望能够早日实现。
网民们还高度关注医疗保障问题,支持实行全民医保。政府出台的医保,的确是老百姓的一大福音,能给患者看病减少负担,但是政策到了各地落实是否到位?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3年内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国务院总理1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部署,去年9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有关部门认真吸纳各方面的建议,对《意见》作了修改完善,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明确了今后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