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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中期督导,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各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回头看”,对照市财政局考核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分门别类地做好普法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对没有完成的工作,抓紧提出具体补救措施,及时补课,确保财政“六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验收,并评比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更好地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围绕服务发展,提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质量水平
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广泛宣传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和新颁财税法律法规,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扎实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品牌,明确宣传主题,市区财政联动,以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关系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等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
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创新和实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制定宣传月方案,汇总本地区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相关惠民、惠企政策,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将各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日常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三、加强法制培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财政理念
2013年,财政法制培训工作要以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各级财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要继续坚持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要及时总结以往开展基层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结合基层财政业务特点,完善教学方案,组织基层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等知识。要重点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轮训,市局将组织全市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各区财政局要分别组织好本辖区乡镇财政所干部和所属财政所一般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
(三)全面落实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最新财政法制动态,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讨论、基础知识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及时更新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水平。
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实施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战略,在以往取得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财政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努力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认识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协调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利用财政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资源,依托各地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适时开展法治文化图片展,弘扬法治财政建设成果,充分释放财政法治文化阵地功效。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刻认识依法治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度假区”建设步伐。
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和全市的统一要求,制定我区具体的普法计划,并结合我区实际,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的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及与推进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我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早日建成兼有商务、文体、历史文化游览和休闲观光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农村“1+10”普法模式,充分发挥村级普法队伍的作用,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漫画比赛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0、深“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企业要聘请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1、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管理属地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2、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认真实施《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目标责任分解》、《考核细则》,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度假区”创建标准,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13、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4、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对“法治度假区”创建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5、继续努力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各自条件努力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全区基地达到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全覆盖的目标。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
16、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即以“六类”青少年法律需求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普法“六进”活动为平台;以创建“六项机制”为保障;以建设“六个”普法渠道为载体,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7、加强区、村、单位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18、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19、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0、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
2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2、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宣传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3、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4、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和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5、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素质。除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普法培训外,还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适时对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6、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对新型普法阵地进行宣传。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打造文艺演出队、普法网站等新型普法阵地。
27、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在开展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环境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把12月份作为“全区宣传月”,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区宣传周”,每月4日作为“全区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场所每一个角落。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28、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各地、各部门要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配合当地人大进行“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和《省法治宣传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按照全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特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七五”普法规划。
2、筹备召开全市“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做好省市会议先进典型经验材料报送工作基础上,适时召开“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形成自上而下层层部署落实的良好开局。
3、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七五”普法骨干和新媒体普法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通过举办不同层次规模的培训班,提高普法骨干业务理论水平,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抓好“七五”普法国家统编教材征订工作。成立普法讲师团,开展志愿者普法活动,确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二、组织开展“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强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5、组织开展“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配合省开展法治走边关等活动。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实施的《省司法鉴定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弘扬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我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三、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
6、认真落实《省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按照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司法部等部门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出台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切实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7、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管长远的具体办法,细化各项制度措施,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今年,在市直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观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活动,全年学习观看次数不少于两次。
8、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合教育部门搞好调研工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书画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参加获得全省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培训工作,做好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推荐工作。
四、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9、认真落实司法部等部门将制定出台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积极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参加全国“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1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五、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1、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继续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2个,从实际出发,在广场、公园、村屯、社区、楼道、公交站点等均可。配合开展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农村群众手中。上半年,省将命名表彰第二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并做好向全国的推荐工作。
六、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2、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推动落实“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计划
13、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充分发挥普法微博、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头作用基础上,加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应对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建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微信微博、法律导航网等专栏。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加大原创力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众创众包模式等,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下半年,参加全省举办的首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是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治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突出重点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宪法宣讲xx行”,实施“宪法入户”工程,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全民学宪法”活动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精神,组建民法总则宣讲团,编写制作宣传资料(片),组织开展学习讲座、知识竞赛等,广泛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法等载体,发挥各类廉政、法纪等教育基地作用,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二)突出重点领域。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围绕我省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枢纽、“最多跑一次”改革、经济转型升级、浙商回归、“大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突出重点对象。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加强机关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机关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做好法治课程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规范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课时设置,优化课堂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的法治宣传作用,加强新当选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一)加强媒体公益普法。贯彻落实《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在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加强普法公益广告创作,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巩固完善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载体等开展“全屏法治宣传”。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建设,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提供政策和法治咨询快递服务。
(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发挥“互联网+”法治文创联盟作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文艺汇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评比。加强车站、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法治宣传覆盖率。
(三)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各级以案释法平台和典型案例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展法律解读。结合“法律六进”工作,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等,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辑工作,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会、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等活动。
三、结合法治实践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依法治理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创建标准,完善创建机制,培育精品示范村(社区)。
四、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的触角向全街道的各个层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尊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意识,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企业宪法和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办事,诚信经营;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街道顺利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会前学法以及街道各部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突出抓好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宪法法律集中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广播、报刊、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习浓厚氛围。
2.建立街道各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档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个一”(学法计划、学法教材、学习笔记、法治课讲义、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2105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街道干部职工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开展学法用法考评(考试)不少于1次。
3.加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能力培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进普法教育机制建设。街道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到街道办事处担任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成为街道的好参谋。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5.推荐派出所所长、人民法庭审判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6.认真落实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促进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7.各校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指导下,运用法治情景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游园活动等形式,开辟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
8.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作用,推动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在全街各中小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9.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全街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0.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乡村”活动。推荐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力争做到全覆盖。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
1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
12.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每年开展1次以上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13.定期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14.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5.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16.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7.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18.结合本辖区文化特点,重点培植至少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等),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集中宣传教育,撰写心得体会,提升学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社区法制讲堂、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
19.建立健全僧尼常态化学法制度。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所)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组织辖区法宣人员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
20.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依法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明燃香、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法制宣传活动。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企业法律顾问数年均增长5%。
22.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4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2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25.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到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26.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促进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针对单位和行业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27.在医院、公园、车站、路口等公共场所建设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
三、具体安排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是今年依法治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区《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意见》,我街道“法律七进”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5月)
在街道依法治街工作会议上,对全街道“法律七进”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12月)
分两个阶段开展集中活动,具体为:
1.第一阶段(5—7月)
(1)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2)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规范讲师团各项制度并启动法制巡讲活动。
(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同时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
(4)组织开展“依法治街”法制宣传月活动。
(5)结合本辖区文化特点,至少启动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等)。
(6)设立统一“社区法制讲堂”、“新村法制讲堂”(至少设置一个村),每月至少组织一场讲座。
(7)开设“普法小广播”村村通。
(8)启动法制电影工程,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将“法制电影工程”落实到位。
(9)发放法制宣传手册。
2.第二阶段(8—12月)
(1)组建街道法制宣传队并开展活动。
(2)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
(3)配合组织开展小学生法治手抄报比赛和组织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
(4)组织一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
(5)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指导。
(6)重点培养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7)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三)迎检和总结阶段
1.7月和12月迎接区上对全街道开展单位开展“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的督查。
2.12月12日前对全街道“法律七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特色、取得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法律七进”工作,由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街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村(社区)本部门(系统)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法律七进”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要坚持“法律七进”工作七个结合:一是与依法治街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四是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五是与“12.4”法制宣传日及重大节点专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六是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七是与各类创建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忌流于形式,搭花架子,应付了事,要真正实现“法律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我县“十二五”规划,及时批转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机关单位、学校、企业、镇(街)、村居5个不同类型的“六五”普法考评标准,为全县“六五”普法验收提供依据,形成了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等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考评制度,促进“六五”普法工作规范化发展。
3、健全普法队伍。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聘请一批法律专家型领导、律师等为讲师,定期开展法律“六进”巡回讲座;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以基层干部和农民工为主体,设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11个。
4、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县本级经费从“六五”普法开始按人均0.1元的标准核拨,为普法工作提供扎实物质保证。
(二)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工作实效
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与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我局紧扣“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丰富载体,探索新形势下的普法方式。一是加强网络媒体宣传,扩大法制教育影响力。在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栏目、节目、专版。制作了司法行政工作专题电视宣传片,重点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帮扶助困新亮点;开通了手机短信宣传平台,通过手机群发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编辑制作法制宣传小册子,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二是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县法宣办在每年上半年和“12.4”法制宣传日与县直有关单位联办两场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活动,成为我县普法工作一大品牌。县国税局结合每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推出了“税邮直通车”等特色税收宣传项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深受群众欢迎。三是充分利用“三送”工作平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涉法疑问,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同时专门印制了4万只环保宣传袋、2万册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2、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普法工作。一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依托党校授课和干部在线学习城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建“五老”干部宣讲报告团、开展“小手牵大手、父母子女同学法”等形式,法律进校园工作已成为常态化。今年上半年,我们以市人大来我县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长深入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课。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县工商局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选诚信个体户”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鼓励争创先进氛围。县环保局开展了“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带法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用法。同时,还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团,与县15家重点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每月至少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学习,邀请专家为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举行劳动就业、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工作。近几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体目标,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依法治地、治水、治路、治污、治违等专项治理的法制宣传工作,主动介入拆迁拆违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党委政府办成大事、办好实事、办妥难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2012年8月,县法宣办与县电视合摄制了关田“2011.11.2”部分群众堵塞公路事件警示教育片《悔恨的泪水》,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一个星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三)推进基层普法,夯实基层基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是关键。我们通过加强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的法治化水平。
1、扎实推进法律进村(居)活动。一是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镇街、村(居)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二是壮大了农村普法骨干力量。会同县、乡两级组织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等知识培训1000多人次;三是完善村(居)普法宣传资料,县法宣办向基层赠送《农民基本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务工人员法援指南》、《司法行政职能宣传手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农村“六五”普法读物数10余种、5万余册。依托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129个终端站点,提供以案释法案例,丰富了乡村学法资料;四是积极推进社区“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建设,全县律师所、司法所与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2、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县各村(居)委会基本实行了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普遍落实,村(居)民普遍开展自治活动,涌现了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问题
1、有的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文化建设是软性任务,很多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见效慢,不如抓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那么容易出政绩。
2、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在管理和实际开展工作上缺少有效的规范。
3、各部门沟通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具体工作往往由县司法局或县法宣办孤军作战,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很多困难,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
三、有关建议
(一)强化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动漫展览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的专业辅导,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将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第三,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应更多地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一、突出法治精神,全力实施“六五”普法
(一)制定出台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全镇总体规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措施。
(二)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建设,因人动及时调整工作班子、调整充实人员、完善工作网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健全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普法队伍。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建立普法联络员(宣讲人)队伍。注重兼职队伍建设,普法办人员加强普法队伍业务指导。
(四)营造浓郁氛围。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组织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辟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面临的良好机遇,做到人人参与,家喻户晓。
二、突出重点对象,努力提升全镇公民法律素质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网上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引领全镇公民普法不断深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强化课堂法制教育计划落实,继续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考评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学法用法评价和评估体系,联合经发办、安监站等部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制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民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结合“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和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突出工作创新,丰富法制宣传载体
(一)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内容。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镇、村创造条件建立农民法治文化广场。以参加第二届市法治文化艺术节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法治书画比赛、法治动漫征集、法治文艺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稳步推进宣传阵地建设。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户外显示屏、宣传专栏、农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有声有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参加法治实践,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
四、突出组织运作,合力推进普法规划实施
(一)加强基础保障。要进一步配强配齐法制宣传专职人员、联络员等普法骨干,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村长、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元、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文艺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着力造就一支有激情、能创新、重实干的普法生力军,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行顺畅。
(二)加强督查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及时收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总结经验做法,精心准备普法台账、电子资料等载体。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专项调研。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发展。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5月份,迎接市里的检查验收工作,6月份,迎接市及省的检查验收工作。
Abstract:The examination culture, is examines the troop construction and the promotion examination trade development and the reform effective carrier, is examines the ideology political works the efficacious device. Proposed from three aspects how to construct Contemporary China's examination culture.
关键词:检察文化 文化育检
key word: Examination culture The article nourishes examines
检察文化,是检察队伍建设和促进检察业务发展与改革的有效载体,是检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自2001年高检院提出了文化育检战略以来,随着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和检察改革的日益深入,建设检察文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逐步突出的显现出来。
一、检察文化的概念与特征
检察文化涵盖了检察理念文化、检察制度文化、检察行为文化和检察语言文化等各个方面。
具体而言,检察理念文化除了包括法治文化的基本概念,还包括检察文化体系中的特有基本概念、基本关系和基本理论。检察制度文化包括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体制、运作机制和管理方法所具有的文化内涵;行为文化是检察行为所具有的精神内涵、所秉持的价值取向、所体现的文化特征;语言文化是贯穿于检务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和运用文学与艺术的手段和表现方法来反映检察系统的工作与生活、弘扬法治精神的文艺作品。检察文化要着眼检察人员精神文化需求,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准确把握社会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检察人员精神文化需求的新变化,在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造。
二、坚持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检察文化有助于建立检察职业信仰。进行检察文化建设,建立检察职业信仰,就是要树立检察官从心灵深处对检察职业的价值认同和理性回归的心态;就是要使全体检察人员充满矢志不渝为之辛勤工作、不懈努力的忠诚和激情,从而使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政治、理论、感情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真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真推进,并引以为庄严、神圣、自豪,旗帜鲜明地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检察文化有助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检察文化建设,就是要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以政治上的坚定确保行动上的自觉,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检察文化建设,就是要把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做到与党的事业同步,为党的事业服务;就是要把切实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三)文化建设有助于加强现代法治精神修养。坚持文化育检,对检察官而言,就是要崇尚法治的善治精神,坚持依法而治、良法之治,善待个人、社会、自然;就是要崇尚法治的民主精神,坚持把民主作为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崇尚法治的人权精神,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法治的精髓;就是要崇尚法治的公正精神,并努力以公正执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就是要崇尚法治的理性精神,坚持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就是要崇尚法治的和谐精神,坚持用和谐精神指导执法办案实践。
(四)检察文化有助于弘扬检察职业道德。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从伦理上调整检察机关同国家、法律之间、检察人员同检察机关之间、检察人员之间相互联系的行为准则。检察文化建设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各种文化培育形式,使全体检察人员都能够自觉地追求、信仰和实践这些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精神和理念,并充分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责、办案和个人的言行举止中。作为检察官就要常修为检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坚持自我规范、自我修正、自我约束,模范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纪律规定,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追求,积极履行检察官的职责和义务,自觉执行检察行为规范,树立新时代检察官执法公正、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良好形象。
(五)检察文化有助于推进专业化建设。建设检察文化,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增强终身学习理念,重视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专业化标准培训、考核检察人员,培养引导检察人员逐步具备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实现教育培训由学历教育向专业培训的转变,由知识灌输向能力培养的转变,使培训内容紧贴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探索分级分类精细化,按需施教个性化培训模式。继续推进以初任检察官培训、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领导素能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为重点的分类培训,广泛开展练、学、用相结合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培训活动,使检察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本领。
三、积极建设当代中国检察文化
(一)实施人本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建设有鲜明特色的检察文化,应以人为中心,把检察机关的所有人员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主体,在检察机关内部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干警充分发挥才能的文化环境。要善于把广大检察干警对精神文化生活日益扩大的需求当作有特色检察文化建设的无形的“指挥棒”,注重启发全体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体现人本化管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掘干警开展检察执法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人为本的“本”,就是全面发挥人的作用。在以人为本的检察文化理念支配下,通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学习、思考、尽快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激情转化成工作动力和乐趣,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不但可以筑牢检察人员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根基,而且能够唤起强烈的职业自豪感,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文化品位,丰富检察机关的文化修养和内涵,培养和激发每位检察干警乐观向上、发奋有为的进取精神。这是建设有鲜明特色检察文化的根本宗旨。
(二)培养团队精神,实现个人聪明才智与集体创造能力的和谐统一。在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检察文化过程中,应强调平等原则、团队精神、民主管理和共同发展,全面改善人的共同进步环境。检察干警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需要个性的张扬,情感的流露,也同样以精神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两大支柱构成自己的生活结构。同时,他们也在追求精神和物质生活的不断富裕,检察机关这个大家庭,应该为每位干警的生活富裕提供源泉和保障。干警物质文化生活富裕的过程,与检察事业的发展过程、与检察干警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同步进行,以真正实现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共同发展。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内部上下左右必须共同合作,而团队精神的养成是形成合作能力的基础。检察干警只有懂得相互协调,才能整合优化各类资源,形成强大的合力。
(三)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促进集体与个人和谐共进。积极为广大检察干警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与空间,促使集体与个人之间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促使干警的潜在积极性得以充分释放,促进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的转变,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自主开发和利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就检察机关而言,其目标应该是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只考虑单位利益,对每个个体成员的成长漠不关心,缺少人文关怀,与个人的关系只建立在管理与被管理者僵化模式之上,干警也就只满足于完成与自己责任与利益相关部分的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和工作激情将在很大程度上被泯灭。如果检察机关的领导层能够主动地为个人设计前程,并提供机会与条件,个人也积极地为整个检察事业献计献策,就会形成充满积极向上、高效率的环境与和谐共进的局面。这是建设有鲜明特色检察文化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桀莛冰”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按照“法律八进——进农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场次,印发“法律八进”系列宣传册8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受众面和知晓率;围绕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宜居搬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讲,积极利用“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也见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创建新天上姚村、民乐县金山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联镇西寨村、永固镇滕庄村、三堡镇下二坝村、六坝镇六坝村4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着力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坚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举,助力乡村法治文化振兴,投资 50多万元,制作墙体普法漫画、设立法治宣传栏、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为美丽乡村增添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强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结合“法律八进—进农村”活动要求,推动各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3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范带头人1032人。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着力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乡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乡村“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监督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镇村(社区)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协调各镇、村(社管委、社区)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示范村,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1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32人,其中:镇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71个;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调委会1个,居民调委会10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5个。至目前,形成了以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积极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党政联手,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远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多种激励机制,按时发放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逐步推动落实调委会工作补助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1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调委会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层司法所积极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主讲“枫桥经验”的创立背景及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农村(社区)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调解卷宗实务,针对农村常见问题详细讲解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办法,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调解系统录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932人,2020年1-11月份,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843件,其中调解成功38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持续强化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等矛盾多发领域调解工作。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存在问题
我局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村级调解工作基础薄弱。村级调委会阵地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员基本都是由村干部兼任,也还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少,专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少,基层调解员工作方式、手段滞后,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调解员素质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特殊人群管控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发挥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坚持普治并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和群众学法用法意识,真正营造全社会崇法尊法、办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