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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方法;有效运用
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即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国的创业培训项目。法律知识作为创业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相对而言比较枯燥,却是创业前作为一个准老板,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充分了解、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前提下,引导参加培训的人员去领会法律知识部分的要点,并在创业实践中有效的使用,以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一、现实中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的误区
(1)简单问题复杂化。SYB(创办你的企业)作为SIYB创业培训中的培训模块之一,就是告诉创业者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哪些问题,让创业者在未来创办企业前能对未来企业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与把控。就法律知识部分而言,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创业者可以向讲师或专业人员咨询、解决。教学中,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充分引导学员,让其去领会知识点,并对未来企业的有关法律部分内容做出决定。实际的创业培训教学中,部分讲师总以为多讲、深讲可以帮助学员更好的了解法律内容,将创业培训讲成了学历教育,结果实得其反,学员越听越糊涂。(2)“简单”问题简单化。个别讲师认为法律知识枯燥难懂,自己本身对法律知识也不太明白,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出现一个人讲,全体学员看教材听,整个教学部分死气沉沉,且不说与创业培训教学的宗旨相悖,就教学效果来说很不理想。
二、创业培训中法律教学方法有效使用思考
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中,讲师应该做到有效“引”,让学员“能去悟”,激发其积极主动性学习相关法律知识。(1)“引”。“引”就是“有效引导”。在创业培训法律知识教学中,讲师要根据成人学习功利性强的特点,教学设计时,开始由法律教学案例引导出相关的法律后果,吸引其去关注引起法律后果的成因,让其“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2)“能去悟”。“能去悟”就是学员在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后,“自迫”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积极去思考法律的每一个规定对自己未来企业的影响,从而对未来企业作出判断,并做出合适的决定。“能去悟”的前提是让学员明白“简单”的法律知识哪些对自己未来企业有用,所谓的“简单”法律知识就是教材中与教学中引导学员了解到的、简单的、可能是其未来企业需要的法律知识。(3)“精”与“简”。“精”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对相关创办微小企业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做到“精通”。“简”就是要求创业培训讲师在法律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做到简明扼要,变讲解的角色为主持人的角色。创业培训中只有讲师做到对法律知识的“精”与教学中的“简”相结合,做好主持人,“引导”学员参与教学其中,才能促使学员“能去悟”,才能使教学取得一个好的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三、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部分教学设计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a society ruled by laws requires citizens to have basic legal knowledge, and general belief of citizens on laws is the first step to build a society ruled by laws. There should be differences between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students and non-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students on teaching methods of legal science. This paper firstly expounds briefly on non-legal specialized students and non-legal specialized education, and then focuses on analysis of the prominent problems and solutions of non-legal students in receiving legal education.
关键词: 非法律专业;法律课程;教学方法
Key words: non-legal professional; law courses; teach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2-0278-01
1非法学(律)专业学生和非法学(律)专业法律教育
1.1 范围的界定非法学(律)专业学生是指其学习的专业不是法学(律)的学生。相对于那些以法学(律)作为自己专业的学生而言,该部分学生的法律课程学习可以界定为非法学(律)专业法律教育。
1.2 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对于学习法律,不单单是要求法学(律)专业的学生要学习,更宽泛意义上讲,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学习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知道应该拥有那些权利,并且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候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利。在高校学生中对于那些虽然其所修专业不是法学(律)的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有些专业和相关法律知识紧密相连,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好,其专业知识一定不能很好的发挥。
2非法学(律)专业学生在法律教育中凸现的问题
2.1 法学理论知识相对比较薄弱法学理论知识的掌握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对于非法学(律)专业学生而言,其法律知识来源可分为两大类:首先是各种媒体对法律知识的传播,包含视听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另一条重要的来源是在人们日常行为互动和语言交流。这两种方式是潜移默化的,但大都停留在案例情节的描述上,对法学理论讲解不够全面和深入,对基础理论掌握比较肤浅。
2.2 法律知识掌握的“碎片现象”非法学(律)专业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固,不全面,往往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对非法学(律)专业学生法律教学过程中,你会发现有些学生对于某条法律规定记得比较清楚,但关键到了具体运用的时候往往只能机械的套用,对所学知识不能融会贯通。
2.3有些学生对法律条文只是机械的死记硬背具体法律规范是特定的时间段内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产物。 这要求在法律条文学习时不能忽略了具体法律规定背后的立法背景、立法动机和立法目的。不但如此,法律现象还和一个国家的地理环境、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自然资源状况等诸多因素息息相关。因此,理解法律条文不能只停留在文字表面。
2.4 惯常性思维和法律思维的冲突由于非法学(律)专业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全面性,考虑问题又很少能从法律层面上理性分析,把问题解决感性化、简单化。在对生活中发生的法律事实,往往只是从惯常的思维角度来考虑问题。
3针对非法学(律)专业学生法律教育教学方法的改进
3.1 提高学生法学理论素养,以贴近现实生动有趣案例讲解抽象的理论对于非法学(律)专业学生而言,比较苦涩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是一件比较让学生头疼的事情。如果老师在课堂中就理论而理论的讲下去,学生会感到老师讲的枯燥无味、脱离现实生活太远。因此,对于理论讲解,最好能用大家都能理解并且贴近现实的案例来说明。
3.2 日常授课时自觉把知识点前后联系、融会贯通法律规定往往是比较复杂的、相互交叉的,对于同样的法律事实可以用不同的法律条文来规制。根据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当事人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不同。这就需要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要融会贯通。
3.3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法律教育不仅仅向学生讲解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还应带领学生深刻探究、领会该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背景、立法动机和立法目的。
3.4 鼓励学生独立性思考,培养学生思辨能力法律条文在特定的时间段特定的情形之下是固定的。但这并不意味它永不变化。随着社会状况的改变、情形的变更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纸面上有些规定或者规范是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变更的。这就意味着在法律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让学生掌握现在有效的法律规定,对某些规定或规范将来的发展趋势也要有所涉及。由此,对有些案例或现象不但要从现实的层面来分析,还要从法律应然角度来分析。在案例分析中,只要学生言之有理,论述有据,层次逻辑分明,都是值得肯定的,而不能简单的判定其对或错。
3.5 侧重法律思维的培养对法律逻辑思维的培养是让学生在分析案例时注重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摒弃从感性出发判断问题的习惯。在课堂中要举典型案例来逐步培养学生用法律逻辑思维分析问题的习惯。如在对生活中出现的悬赏广告的分析中,让学生明白有时传统的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会有冲突,不能简单的运用惯常思维模式解决问题。
4结语
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法律教育受到各方关注。作为一名大学生,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现在针对非法学(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教材也层出不穷,但对于非法学(律)专业学生法律教育方法的论述比较少,希望本文对非法学(律)专业学生法律课程教学方法改进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6.
一、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师必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新课改后,在我们的思想品德教材中,涉及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如教材中有关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法律,有关保护隐私、保护受教育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内容等。因此,要想搞好自己的教育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我们思想品德教师就必须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这些与教学有关的法律知识。只有用这些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行为,才有可能教育学生学法守法。与此同时,要想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知识,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意识,仅有空洞的理论说教是不行的,必须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讲解。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思想品德教师还应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典型的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进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我们可以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电脑课件,在教学中以案说法,为学生提供活生生的法制宣传教材。这样不仅遵循了教学中的“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思维发展规律,有效的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而且也使我们自身素质提高了,在处理师生冲突时会更加得心应手,师生关系更加融洽,教学成绩进一步提高,教育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树立守法榜样,做好言传身教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教师的工作不只是传授知识,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情感才能唤醒情感,教师的巨大力量在于做出榜样。教师对学生的教育,身教胜于言教。如果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常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如私拆学生信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那又如何去教育自己的学生遵纪守法呢?因此教师必须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形象对学生的影响。这要求我们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学法懂法,依法施教,做守法的模范,以自己的正确行为引导学生,以自己的榜样力量感染学生,努力让自己成为学生心中的偶像,只有这样,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潜移默化,水到渠成。总之,只有教师守法为先,才能身正为范,法制教育才会点石成金。 三、注重课堂体验,落实法制教育
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活动中去,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思想品德教师的一个主要任务。但是,单纯地讲解法律条文,空洞的理论说教,不能真正落实法制教育。因此,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创设情景,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的过程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比如我们在引导学生学习“尊重他人隐私”这一课时,不需要枯燥的说教,我们可以为学生创设情景:让学生谈谈自己的隐私是否被侵犯过?如果有的话,请说说侵犯你的隐私的具体行为。当隐私被侵犯时,自己感受如何?怎样才能让我们的隐私少受伤害或不受伤害?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要尊重他人隐私,在体验中反思自己的言行,提升自己的法律觉悟。这样的情境创设既可以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又可以法律知识“润物细无声” 的深入到每个同学的心田里。
四、抓住小事契机,渗透法制教育
教育无小事,要想减少青少年犯罪就要从预防入手,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让他们懂得法律知识,自觉地远离罪恶。我们思想品德教师要善于抓住小事契机,适时利用板报、墙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让学生收集整理法律知识和案例资料,使他们收集、整理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小事,适时适地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如针对学生上课迟到、上课不注意听讲、不完成作业、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现象,教师要抓住学生中存在的小问题,帮助学生分析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他们认清“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种错误认识的危害性。正是由于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想法使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使自己堕落为差生或走上犯罪的道路,让他们明白要想使自己远离犯罪,必须时刻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告诉学生在积累美德的同时,还要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和不良习惯的侵蚀和污染,这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十分有益的。总之,我们思想品德教师,应抓住一切有利的时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五、开展课外活动,扩展法制教育
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近些年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过程中,教师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有利于教育青少年遵章守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安定秩序。教书育人为天职教师,特别是政治教师更应该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利用学科渗透,加强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 养成良好道德品质。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我认为在学科教学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青少年渗透法制教育:
关键词:政治学科;渗透普法;教育
一、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师必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新课改后,在我们的政治课教材中,涉及到了很多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连的法律知识,如教材中有关未成年人的教育权、隐私权、财产等权利的法律保护,依法进行网络交往,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等法律内容等。因此,要想搞好自己的教育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我们政治教师就必须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只有用这些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行为,才有可能教育学生学法守法。与此同时,要想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知识,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意识,仅有空洞的理论说教是不行的,必须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讲解。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十分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典型的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进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我们可以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电脑课件,在教学中以案说法,为学生提供活生生的法制宣传教材。这样不仅遵循了教学中的“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思维发展规律,有效的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而且也使我们自身素质提高了,在处理师生冲突时会更加得心应手,师生关系更加融洽,教学成绩进一步提高,教育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树立守法榜样,做好言传身教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教师的工作不只是传授知识,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情感才能唤醒情感,教师的巨大力量在于做出榜样。教师对学生的教育,身教胜于言教。如树立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学生,尊重他们在自己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杜绝教育教学过程常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私拆学生信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这有这样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才能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因此教师必须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形象对学生的影响。这要求我们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学法懂法,依法施教,做守法的模范,以自己的正确行为引导学生,以自己的榜样力量感染学生,努力让自己成为学生心中的偶像,只有这样,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潜移默化,水到渠成。总之,只有教师守法为先,才能身正为范,法制教育才会点石成金。
三、注重课堂体验,落实法制教育
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活动中去,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政治教师的一个主要任务。但是,单纯地讲解法律条文,空洞的理论说教,不能真正落实法制教育。因此,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创设情景,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的过程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比如我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2011年9月,具有超常的程序能力被誉为“电脑天才”的吴盛宇戴着刑具走进了监狱。身为中学生的他,因为编写“木马病毒”,成为以新罪名“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获刑第一人。某白领孙俪按照收到老板QQ要求,在指定的账户上汇去现金1.1万元,而老板根本不知此事。警方经调查,孙俪老板的QQ遭到了“木马病毒”的袭击,已被盗号。警方根据对方的银行卡账号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广西的两名诈骗人。诈骗人落入法网后,供述了“木马病毒”的来源,制造“木马病毒”的吴盛宇也落入了警方的视线。当吴盛宇获知自己开发的“木马病毒”成为骗子作案的工具时,他后悔不迭。吴盛宇正是由于不懂法律才身陷囹圄。在教学中,我将此案例运用于《享受健康的网络交往》中,学生反映强烈,在为之惋惜的同时从网络的利与弊、如何正确上网、安全上网、遵守网络秩序等多个层面不断反思自己的言行,提升自己的法律觉悟。将生动的案例融入教学既可以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又可以法律知识“润物细无声” 的深入到每个同学的心田里。
四、抓住小事契机,渗透法制教育
随着我国近些年对法律的重视,通过电视和广播开展的法制宣传形式越来越多样,但高职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吃住都在学校,很少有机会或者说很少自觉收看或收听法制类节目,使得全社会比较认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他们来说收益甚小。当前我院的法制教育,受课时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教师往往以某些法律知识的讲解和传授作为重点,例如什么叫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有哪些,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内容等等,使学生觉得法律离自己很遥远,看到的、听到的也都是别人的事情,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也不会从他人的角度来思考这类问题,借鉴别人的经验,吸取别人的教训。课堂简单的理论堆积却没有更深入的、更贴近学生实际的法律内容的讲解,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理解为法律知识的教授,忽视了其更加重要的法律意识培养的内容。
二、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和课程设置的状况来看,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般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承担的,我院也是这样。而思想政治课教师很少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对现行中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上的一些法律事件,很难给予正确的法律分析,从而在教学过程中具有一定难度。而我国的综合类大学当中,有一批水平比较高的专业法律教师队伍,他们不仅从事多年法律教学工作,而且开展比较深入的专业法律知识研究,绝大多数的法律教师还从事律师工作,具有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在教给学生更多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指导大家对当下社会上的一些现象给予更多的法律思考,做出正确的认识。但现实中这类专业法律教师很少愿意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这就形成了实践中的一种矛盾,专业的老师不愿代,非专业的老师又代不好,使学生成为了最终的受影响者。
三、提升法制教育效果的相应对策
(一)建立独立的法制教育体系
从近些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现象可以看出,当前的法制教育掺杂在道德教育当中的“观念教育”并没有达到让学生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虽然我院近些年的校园环境氛围已经比较友好和谐,但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所以笔者认为,学院法制教育要切实发挥作用,需要构建一套独立的、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法制教育的作用,为树立法律意识和社会进步起到积极作用。
(二)重视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全社会都应该重视法律知识。对于我院来说,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重视,如毕业法律课分数限制,对用人单位来说,也应加强对应聘人员法律基础知识的考核。除了增长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意识。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学院可以广泛利用学院报刊和广播等媒介,加强法律宣传,并结合学生实际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辩论赛、演讲赛、展览会、报告会等活动,更多地将教育从“进耳”向“进脑”“进心”转化,从思想层面增强大学生的法制意识。
(三)改革大学生法制教育方法
作为学院的教师,应该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也可将课堂教学延伸到校园中、法庭内,选择较为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件,组织学生进行旁听,引导学生思考身边的法律问题,分析社会现象。另外,还可以由学生自己选取较为感兴趣的话题,在每次课前安排一名学生上讲台与大家分享这个案例,这不仅锻炼了大家的组织和表达能力,更丰富了知识,在学生心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四)提高法制教育师资水平
关键词: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现实生活;联系
伴随着新课程教学改革的展开,素质教育成为当前教育的核心,它更加注重对学生思想素质与能力的教育与培养。初中生作为成长中的青少年在思想上正在逐步发育走向成熟,为了能够积极健康成长就必须了解并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和难题。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教学的开展,需要将理论教育与现实实例结合起来,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教学的意义
1.教授法律知识能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当今充裕的物质条件提高了学生的生活质量,学生在家长的庇护下成长,缺少约束与教育,使得更多的初中青少年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性格,甚至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必须积极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法律的约束,进而约束他们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自制力,从而形成正确的守法理念。
2.法律知识教学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认识社会
初中生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力与判断力,然而由于家庭环境、接受教育程度等的差异使得他们产生了不同的社会认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引入法律知识,结合学生的现实生活,通过列举案例来为学生解释一些违法现象,解说一些法律常识,学生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社会现象,产生正确的是非观念,才能对一些社会现象从法律的角度产生独到的想法,从而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法律知识教育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的方法
1.教师主导,解答式教学
政治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与价值观的引导,具有一定的说教、引导特征,特别是法律知识由于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权威性、强劲的理论性,需要教师发挥必要的主导功能,对学生进行科学的指导与引导,侧重教师对法律知识的讲解,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内容与特征,从而收获必要的法律知识,具备积极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采取解答式教学方法,也就是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对学生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这样才能有效解除学生疑惑。
2.结合案例,引入学生现实生活
法律知识相对理论性强且抽象,单纯的法律条文或理论的灌输难免会使学生感到难以接受,这样就必须结合生活案例,引入学生现实生活,将法律知识教学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同时,教师也要本着兴趣引导的原则,注重案例的生活化(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并将案例以引人入胜的故事、生动的语言等呈现给学生,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来评说案例中的是非,自由发表看法,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学生用更加犀利的眼光去理解生活、观察生活,从法律的角度正确分析现实生活,使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达到形象化教学的目标。
3.丰富教学形式,社会实践引导
法律知识教育教学不应该局限于教学课堂中的理论灌输,因为学生即使熟背了法律理论知识也不意味着就能够科学地运用法律,因此,要适当丰富创新法律知识教学形式,使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法律知识学习。例如,可以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员来校进行讲座,为中学生输送必备的法律常识;组织学生亲临开庭现场,旁听法庭审理与宣判;鼓励学生参加法律宣传活动,从思想与行动上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掌握法律理论常识的基础上提高自身能力,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知识学习的乐趣与积极意义。
此外,法律知识教育并不意味着将学生约束到一定的条条框框之内,而是要积极开拓、创新思维,在牢固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自主发挥自身能力,能够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法律,积极理解并尊重不同学生的不同生活环境以及他们所养成的处事风格,也就是要将法律教学同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力争实现对每一名学生的正确法律教育与积极引导。
总而言之,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教育必须同学生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利用生活案例来解说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率,带来良好的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潘毅鹏.书本知识要与现实生活相联系.初中生之友,2011(12).
一、培养医学生法律素质的意义
医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掌握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培养符合时展需要的人文素质,其中法律素质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人文素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文件中指出,医学生必须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可见,法律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与期望日益增加,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医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基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导致在今后的执业中医生没有恰当履行诊疗义务、说明告知义务、医院的安全保护义务,或没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等,使得医疗纠纷日渐增多。因此,提高医学生的医事法律素质,培养医法结合全面发展的医学生,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
(一)传统的教育观念忽视法律素质教育
医学是专业性极强的学科,因此医学院校非常重视学生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培养。目前国内大多数普通医学院校对医学生培养计划基本上由三大块组成,即公共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其中基础和临床医学都属于专业教育。[2]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医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法律教育则属于完成任务、修满学分的教育。这种纯属应付、敷衍了事的现状根本无法完成培育医学生执业法律素质的目标。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目前医学生所接受的法律教育课程主要由两大块组成,一是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二是选修课《医事法学》或《卫生法学》。首先,“基础”课是自2005 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改革,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合并的结果。那么法律部分所涉及的内容大量减少,只占八个章节的其中两章。相应的课时量也在锐减,之前的《法律基础》是36学时,现在的“基础”课总共才54课时,平均分配的话,法律基础的内容只有14学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开展教学,把法律部分的内容讲解清楚给老师们提出了难题,通常任课老师通过两种途径完成,一是把所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到为止,不深入讲解;二是选取少量相对重要的法律知识分专题讲解。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不可能系统地讲授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无法实现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目的。另外,许多医学院校还开设有《医事法学》或《卫生法学》选修课,目的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但选修课现在已经沦为部分学生赚取学分的工具,普遍不予重视,导致教师教学积极性也不高。因此同样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缺乏复合型师资力量
医学法学学科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有着很高的要求,教师除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外,还要掌握医学本身的规律,了解基本的医药学知识。但是,目前医学院校这样即懂医又懂法的跨学科复合型师资力量极为短缺,师资力量相当薄弱,教师在教课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造成种种教学缺陷,影响教学效果。
三、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途径
(一)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提升医学法学学科地位
要改变传统的医学教育重视医学专业知识教育,忽视人文素质教育的观念;转变传统的重视医德伦理,轻视法律规范对医疗行为的调整作用的观念,最终形成医学专业知识、医德伦理和法律素质教育相结合的综合素质培养机制。医学教育不能忽视人文素质教育特别是法律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医学法学学科地位,应该优化课时和教材结构,增加法学课程的课时比例,还要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增加培养法律素质的环节。在医学生临床实习前,通过认真学习医疗规章制度和临床技术操作常规,使实习生的临床医疗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带教老师需按照要求认真带教,监督学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习生的临床技术操作,如要认真学习《医院各项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3]保证临床工作中无漏洞,无过错,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理念
在法律教学中,“基础”课要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守法观念的教育。不应局限于法律知识的传授,从而改变以往教学“重法律知识传授,轻法律意识培养”的教学理念。在有限的课时中不可能实现完整法律知识体系的讲授,因此开展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具有可实践性和现实意义。关于具体的法律知识可由学生在课下根据自身兴趣自学,遇到问题可由老师通过网络进行答疑,在互联网异常发达的今天,可以通过邮箱、QQ、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以此解决课时量有限与教学内容庞大的矛盾。
(三)开设医学法学必修课
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较多。在提高医学生一般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结合医学院校的特点进行医学法律的学习和教育,使医学生了解和掌握医学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在今后的医务服务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因此,高等医科院校应把《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列为医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从而掌握卫生法或医事法的基础理论、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等。
另外要重视教材的选择,选择系统性和实用性强的教材。教材的内容应避免过于单调和枯燥,不能是大量法律条文的罗列,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材以医疗法律案例为主,并且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新颖性,这样才能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教材的内容还要结合医科院校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如《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侵权责任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这些与医学生执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教学重点内容。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要知法、懂法、守法,规范其诊疗行为,当出现医疗纠纷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教学方式要立足于医学生的不同专业进行针对性授课。比如针对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着重讲解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内容,并且还应当结合临床实践中容易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指出依法行医的重要性。总之,老师的教学必须具有针对性,让学生真切体会到法律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增强其学习医事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开设法学第二学位课程[4]
如前所述,由于“基础”课的课时局限,学生前期接受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不足,即使开设医学法学必修课,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作铺垫,学生依然无法理解和掌握部门法的内容,因此开设法学第二学位课程可以保证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律素质教育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在医学院校开设法学第二学位的教育,可以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医学生法律意识,使医学院校的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打下“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法律素养,在学校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医学院校在校医学生,今后将走向各个医疗岗位,在他们的学习阶段,应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明确医务人员在医药卫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它对拓宽医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增加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培养医法结合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教学环节的主导,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教师质量直接影响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的成效。提升师资力量,培养一批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跨学科跨专业的高素质法律专业师资队伍至关重要。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的优势资源,鼓励法学教师学习医学知识,旁听学习医学基础课程,如《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卫生管理学》等,强化对医学相关知识的了解。另一方面激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增加教育背景,对新进教师要求具备医学和法学背景。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完善医学法学学科师资队伍建设。
(六)营造良好的医学人文校园环境
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要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医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的主观意识,实现医学法律教育的目标。医学院校可以设立“医学与人文大讲堂”,专门邀请有丰富医疗实践经验、德高望众的资深医学专家,在人文科学领域造诣较深的知名学者,具有丰富医疗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 如法官、律师等,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家,校内在人文素质方面有研究的优秀教师在“大讲堂”进行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另外还可以开展知识竞赛、辩论赛等主题明确、生动有趣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5]
(七)多样化的实践教学
1.模拟法庭
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学生认识、消化和接受法律知识。应该多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法律,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得出答案。在学生掌握了较多的医学与法律相关知识后,可自行举办模拟法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医疗纠纷案例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以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学生根据分工讨论具体案情,找出相关的医学、法学知识点,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对应的法律文书,布置法庭,演绎完整的法庭审判。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又可以培养学生注重诉讼程序公正性的理念和对医学法律知识的感性认识。
2.观摩审判
这种教学方式有两种形式,一是组织学生到法院现场旁听医疗纠纷典型案件的审判,通过旁听法院审判的全过程,学生可以最直观地感受诉讼的全过程,体会具体的法律知识在庭审中的作用,培养学生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把法院的真实庭审搬进校园,在学校进行真实庭审。这种方式对于学生更加方便安全,省去了很多麻烦。可以和法院联系选择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通过庭审进校园的实践活动,让学生真切感知自己的医学专业和法律的融合,认识到依法行医的重要性,培养学生法律理念的同时又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3.诊所式教学
“法律诊所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其仿效医学院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老师指导,让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特点就是给学生提供真实案件、接触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办理真实案件的全过程,有利于学生深化理解和把握法律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Law Teaching Reform Analysis with Role Occupancy Classroom
HE Ping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Jiaozuo, He'nan 454000)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o establish the legal community has always been one of the important goals of our society and building a socialist development. To establish the legal community, it requires a lot of legal talent, and therefore vital legal education. However, at this stage of university legal education, there are still many drawbacks, teaching reform law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higher education reform. In this paper, we start from the role occupancy classroom method to analyze teaching reform of law.
Key words role occupancy classroom;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analysis
现阶段,快速发展社会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而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因此传统法学教育模式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法学教育改革迫在眉睫。法学教育改革以改革教学方法为要,当前众多法学教育研究者提出了一系列新型法学教学方法,接下来我们以角色入住课堂方法为代表展开分析。
1 当前法学教学分析
1.1 当前法学教学的发展现状
我国法学教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时代的要求,其具体表现在:
第一,法学教师的教学水平不足。法学教学是一门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并且具有极高专业要求的学科,因此法学教师除了要掌握专业的法学知识外,还要了解与法学教育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现阶段,虽然我国法学教师数量在不断增加,教师专业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教师的工作能力却并没有明显的提高。部分教师在教学时只专注于对教材等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实际,导致法学教学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并没有得到提高,法学教学没有取得明显成果。另外,一些教师过分重视专业法律知识而忽视了与教学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导致教学内容单一、枯燥,学生学习兴趣下降,教学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现阶段法学教育模式中,教学角色定位存在问题。教学活动是由教师、学生、教学材料等角色共同组成的,其中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占据主体地位。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占据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从而忽略了对学生的自主性以及学习积极性的培养。众所周知,法律工作尤其是法官工作需要从业者拥有很强的质疑以及判断能力,然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会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丧失主动判断解决问题的兴趣,从而造成学生应用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社会上法律岗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1.2 传统法学教学方法产生的影响
在我国的教育模式中,课堂讲授法一直以来都是众多教育工作者所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虽然,课堂讲授法在彻底扫除文盲、提高我国居民的知识文化水平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课堂讲授法已经无法满足教育工作的要求,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第一,讲授法教学扼杀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讲授法就是老师讲、学生听,它并不鼓励学生对老师所讲的内容进行质疑,强调老师的权威性,学生的服从性。因此,讲授法教学严重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使学生丧失了应有的学习兴趣,造成学生学习效率低下,法学教学无法取得效果。
第二,讲授法教学忽视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在传统的讲授法教学中,老师只针对教材进行讲解,很少与课外实际进行联系,这样的教学方法虽然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但是却忽略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以及发散思维的培养,导致学生无法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学知识。
另外,部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会加入一些案例,并结合案例对法学教材进行分析,但是教师在讲解案例时,大多只对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忽视了案例所涉及的实际情况的分析,从而导致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差,学生很少进行思考创新,阻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第三,讲授法教学不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是在不断学习、不断发展的,然而讲授法教学用一个僵化的框架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了约束,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无法做到灵活应变。并且教师日复一日接触的都是各种法律教材,因此教师的知识结构十分固定,很少进行发散思考,从而阻碍了教师的发展进步。
2 角色入住课堂的教学方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2.1 案例分析教学方法的作用
第一,案列分析方法可以使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案例分析方法需要学生的充分参与,学生需要扮演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在课堂上再现案例中的场景。这样的教学方法灵活、有趣,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学习积极性,进而提高法学教学的效果。
第二,案例分析法有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经典的法律案例涉及到众多的法律知识,因此学生为更好地扮演案例角色,在活动之前会主动对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学习,主动学习能够有效加深学生对专业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案例教学方法还可以将实际与理论结合起来,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进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2.2 案例的选择
第一,代表性原则。由于法律知识众多,并且不同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一个只涉及到少量法律知识的案例是无法起到预期的教学效果的,所以教师要选择经典的法律案例。
经典案例在某一类法律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它会涉及到这一类法律的众多知识点,不但可以使学生充分掌握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还可以使学生充分认识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从而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综合掌握水平,使教学取得明显的效果。
第二,法律时效性原则。因为一些法律条文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适当的修订,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法律条文会丧失法律效力,因此教师选择的案例要是最近发生的。这样的案例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关系密切,能够增强了案例的时代气息,从而使得案列分析结果更具有说服力,法学教学更容易取得成效。
第三,教师要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一些法律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众多,知识关系复杂,这对于法律初学者来说有很大的难度,因而不利于法学教学的开展。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现阶段学生的知识水平与接受能力,选择难度适中的法律案例。这样既能够实现教学目标,又能使学生很容易接受,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3 案例的具体应用
首先,教师对整堂课的教学活动流程进行初步的设计,选择教学中可能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工具,明确整堂课的教学目标。其次,教师向学生展示案例,要求学生自己对案例进行初步的分析理解,此时教师要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启发。再次,教师可以分配案例中的角色或者要求学生自己选择角色,让学生在课堂中对案例进行情景再现,同时要求未参加角色扮演的学生分析情景表演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并对各知识点之间的关系进行总结分析。最后,教师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讨论,鼓励学生大胆发言讨论,在学生讨论完后,教师要对整堂课进行总结,对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3 角色入住课堂法对法学教学的意义
第一,角色入住课堂法可以充分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传统法学课堂过于严肃,不利于课堂气氛的活跃,从而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是,采用角色入住课堂法后,教师向学生提供案例,并要求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将案例情景再现,这样使得课堂教学变得更加生动有趣,缓和了以往过于严肃的教学气氛,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只有对学习保持旺盛的兴趣,学生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
第二,角色入住课堂可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法律理论与案例实际的联系不紧密,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不足,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而采用角色入住课堂的教学方法后,学生在扮演角色的过程中会对案例有更加充分的了解,因此学生可以很容易发现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
另外,在角色入住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学生敢于并且会主动与教师进行交流互动,并且在活跃的课堂气氛的影响下学生更容易利用发散思维进行思考,这充分锻炼了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角色入住课堂法可以有效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我们知道,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囿于固定的教学模式,这不利于教师的学习发展,阻碍了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然而,采用入住课堂的教学方法后,由于整个教学中学生占据主体地位,因此教师不需要在教材讲授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再加上师生之间交流的增加,教师自身的思维活动会更加活跃。教师会摆脱传统教学方法的禁锢,采用更加灵活的教学手段,从而极大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
总之,角色入住课堂的教学方法不管是对学生自身素质、法律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都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角色入住课堂方法对法学教学改革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养 实践教学
法律素养指的是人们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进而形成法律意识,并且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解决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因此,法律素养的提高,不单单要求法律知识的具备,更要有法律实践能力。
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
为了解本校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我们设计了22个问题,其中10个问题是关于对法律意识的调查,还有12个问题是各项法律的最基本知识。针对本校学生发出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855份,统计结果不容乐观,本校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我们首先请问卷对象先评价一下自己的法律意识水平,只有9.5%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较高的法律意识,31%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法律意识较低,其中大一的学生中竟然占了50%。相比而言,大四学生的情况要好很多,只占16%,说明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他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从总体来讲,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还亟待加强。问卷调查反映出大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存在以下问题:
1.在思想意识上不重视法律。有43%的学生对于“是否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态度是“无所谓”,表现出对法律十足的淡漠。37.5%的理科学生认为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自己意义不大,因为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地方太少了;46.5%的学生认为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有意义,但是自己基本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此,文科学生所占比重更大,占到59.25%,反映出大多数学生在观念上、意识上、情感上对法律的疏远和不信任。
2.学生了解、学习法律的途径比较单一。39.6%的学生,其法律知识来源于学校设置的法律基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45.3%的学生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了解法律知识;10.5%的学生平时不怎么关注法律,认为日常生活用不到法律,只有4.9%的学生会自己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法律知识。29.75%的学生希望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能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42.25%的学生希望教师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所幸几乎没有学生认为这门课应当被取消。
3.权利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商场购物时遇到搜身,你会怎样做”,对此问题,13.38%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大多数选择强烈抗议,不买东西走人或者找负责人讨说法,但如何讨说法并不清楚。调查显示,当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只有3.5%的学生选择用诉讼的途径维权,大多数人认为诉讼成本高、程序繁琐、耗时长,而且还影响人际关系,宁愿吃“哑巴亏”,还有一部分同学对审判结果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不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案件。对“法律至上”的观念不能从内心认可,没有认识到法律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4.对基本法律知识掌握较差。法律知识是构成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知识拥有量的多少是大学生法律素养高低的重要尺度之一。很难设想,一个不懂法的人,一个法盲会有很高的法律素养。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2道最基础的法律知识题,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适婚的年龄”“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等,能够准确回答的同学不足25%,足以说明大学生们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缺乏。
目前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高校为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除绪论外,共八章内容,法律基础有两章。课时共54学时,其中,法律基础部分计划占16课时,不到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而实际教学中根本达不到这个量:“十一”长假影响的课程,将会最终占用法律基础的课时;法律基础部分往往安排在接近期末时,作为公共课又要提前考试,实际减少两周的教学,因此,能上到8课时就不错了。这样,导致法律基础部分的课时大大缩水。
2.教学模式过于单一。由于当前高校对这门课程多以思想道德修养为主,教师也将主要精力放在思想道德修养的教学上,对法律基础部分本身重视就不够,教学方式也多以课堂教学为主,更谈不上使用学生欢迎的实践教学手段。
3.教学内容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要求大学生能够自主地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将法律真正融入到实践中去。
4.教学目标侧重思想道德,忽视法律基础。各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大纲中都要写明教学目标或目的,各校写法不同,但大多都将侧重点放在了思想道德修养,如本校的教学大纲写道:“要使学生明确‘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基础’课与自己的成长成才密切相关,能否学好这门课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前途和人生价值的实现,从而激发起努力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这一教学目标中,根本没有给法律基础以一席之地,必须调整。
5.教学主体单一。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任务放在了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身上,期望通过教师讲几堂课就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不违法不犯罪,这无形中给从事法律基础教学的教师增加了压力,对这些教师并不公平。
改革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
1.在原有教学目标基础上,增加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内容
任课教师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讲解上,更要通过组织各种不同的法律实践活动做到知与行的真正统一,通过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法律素养的内化与外化,使受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素养都得到质的飞跃。
2.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采取分流教学方式
由于该课程仍将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战场,为了让该课程发挥应有的作用,建议采取分流教学方式:将思想道德修养仍由原承担德育教学的老师教授,法律基础部分由本校法学专业的老师教授,这样做的优势:
(1)可以保证法律教育的课时量,使内容不会缩水。无论思想道德部分是否讲授完毕,法律基础的教师都要按原计划交接。在有限的课时内,做好教学设计,合理分配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根据学生需求选择一些重点的部门法,辅以实践教学手段,使枯燥乏味的法条文字变成生动形象的生活事例。
(2)能保证法律知识传授的准确性。法律课外实践活动多表现为模拟法庭、法院旁听等活动,这就要求学生必须理解相应的理论知识,对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而在复杂繁多的法律内容中,如果教师对选课的内容没有重点、难点的划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必然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阻碍。
(3)可以充分利用法学教师的实践教学资源,如观摩法庭庭审实况,并结合庭审情况进行讲解和点评,这样不仅使学生对程序法有一个直观的感性认识,更能通过老师的专业点评进行理性的思考。
3.拓宽法律教育的课堂,丰富教学手段。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学校可以开设内容丰富的博雅课堂,可以脱离课本,结合一些大学生熟悉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作品中的法律问题开设专题,吸引学生兴趣。
4.高校可成立法制教育办公室,负责课程外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法制教育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应当制度化:其一,宣传教育工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重点法律编制成宣传小册或海报在大一新生入校时发放;其二,对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摸底,对问题学生,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辅导员向法制教育办公室及时汇报,便于重点教育;其三,可以由本校法学院牵头,设立法律咨询室,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之成为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一个有效途径;其四,与公检法等司法实践部门密切配合,可以分别从公检法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一些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驻校法制观察员,他们不仅能够配合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在高校内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
实践证明,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公民特别是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大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修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成为社会中遵纪守法的楷模,要做到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纠纷的发生。高校应当将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养,输送高质量人才,视为自身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司法实践部门也应当树立共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社会责任感,与高校通力合作,不断开发、创新实践教学手段,努力培养出拥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大学生,这对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春燕、欧伟贞:《和谐社会语境下新疆高校法制教育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2011年1月。
[2]郑文姬:《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探析》,《前沿》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