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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法规教育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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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法规教育

第1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法;校企合作;“双元制”;教学改革

2005年联邦德国颁布了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更加明确了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企业作为法定的职业教育主体的历史

2005年3月,德国通过了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该法第一条规定了该国职业教育的四种形式:职业准备教育、职业初级教育、职业进修教育和职业改行教育。其中,职业初级教育旨在帮助年轻人获得从事某一由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是职业教育的主体部分,是该法律规范的主要对象,也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德国主要采用“双元制”形式进行职业初级教育。追根溯源,企业作为德国现代职业教育中的“一元”,是从欧洲中世纪的“学徒制”演化而来的。在德国历史上,行会在保障同类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特别是在培训职业后备力量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手工业行会章程规定了从“学徒”经“伙计”再到“师傅”的职业成长历程。在手工业企业里,年轻人在师傅(通常是业主)指导下数年学习手艺的同时也完成大部分的社会化过程。行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了综合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只是到了近代,大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能型劳动者,师傅带徒弟作为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才逐渐让位于应运而生的实训工场与职业学校相结合的职业教育。“自19世纪起,首先在某些工业企业开始了这种有计划、系统地传授职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广泛的职业基础知识和经验的职业培训”[1]。这种专门化的职业教育“绝不是要取代在岗培训,而是对它的一种补充”。1845年颁布的《普鲁士手工业规章》促进小型手工企业联合起来成立了跨企业的实训设施来帮助徒工学习与职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但仍在各自企业中培养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是出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行会促进和管理职业教育则是为了保障同类企业的整体利益相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至于学校参与职业教育则主要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为了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族的基本素质。1883年德意志帝国颁布的工商条例促使原有的文化补习学校面向未成年徒工开展义务教育。这些学校按照徒工所学职业设置班级,在进行文化基础教育的同时也讲授职业理论知识,逐步形成了专业性学校,如工艺学校、制图学校、商业学校等,适应了各种产业的需求。1920年.魏玛共和国规定这类学校统称为“职业学校”。1938年颁布的《帝国学校义务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要伴随企业培训组织教学、补充学生(即徒工)学习基础和理论性知识。从1949年始,在原联邦德国,职业学校成为承担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的法定机构,成为实施职业初级教育的另“一元”。

根据联邦《基本法》,有关职业学校的事务属于文化教育主权的范畴,由各州立法管辖。为了促进职业教育适应战后经济奇迹般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保障各地企业职业教育的协调和专业人才的跨地区流动,1969年联邦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作为整个联邦范围内“双元制”职业教育、特别是企业内职业教育的统一法律基础。该法律规定,《职业教育条例》作为企业组织参与职业初级教育教学的直接依据。在2005年新颁布的《职业教育法》第二条明确了三类不同学习地点的职业教育,即:“经济企业及其以外的公共事务、自由职业和家政服务等机构”进行的“企业内职业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以及二者之外的“跨企业职业教育”(这只是实施同一职业教育的三个不同地点,而不是三种不同的职业教育);该法律还强调应在不同学习地点之间合作开展职业教育活动。企业内和跨企业的职业教育是联邦《职业教育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灵活执法鼓励更多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

德国实行的是十二年制义务教育,根据联邦《职业教育法》只有与相应的企业签订了职业教育合同(又译为“培训合同”)的未成年人才能进入“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机构免费学习。同龄人中约60%在中学毕业后即进入这一职业教育体系,其中包括了约1/3已获得了直接就读高等教育院校的资格者[2]。由于近年来企业提供的学习位置不足,2007年多达19万人不得不就读于全日制职业教育机构。根据新颁《职业教育法》,各州主管机构可以立法规定如何把全日制职业教育折算成“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历,但是他们很清楚,只有促进企业提供更多培训学习位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新颁布的《职业教育法》保留了有关教育企业和教育者资质的规定:只有在生产设施和人员比例以及教育者人品与专业资格等方面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企业才能招收徒工,开展职业教育。然而,为了促进有开展职业教育意愿而暂无教育资质的企业,特别是新兴技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该法新增促进企业和职业学校合作开展职业教育的条款,也鼓励具有不同教育条件的企业合作开展职业教育。自2003年5月以来,联邦政府公布的《教育者资质条例》第7条规定:对在2003年8月1日到2008年7月31日之间签订的职业教育合同。免除了初训教师出具相关资质证明的义务[3]。当然,仍必须到相应的行业协会建档登记这些职业教育合同,并接受协会及其负责部门的监督和询问,以便确保教育质量。

在教育企业与受教育者及其家长签订《职业教育合同》后,教育企业和教育者在进行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要履行如下几方面的义务:

(1)实施职业教育:按照职业教育的目标要求,“有计划地从时间和内容上系统地安排并实施职业教育”;企业主亲自或明确委托教育者进行职业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促进受教育者在个性、道德和身体方面得到健康发展;向受教育者出具符合要求的职业教育书面证明。

(2)配合企业外职业教育:为受教育者免费提供参加职业教育以及中期考试、结业考试所需要的学习用品,尤其是工具和材料;督促受教育者到职业学校参加学习并检查他所填写的有关学习证明;安排受教育者脱产参加职业学校及学校以外的职业教育活动和考试。

(3)提供工作和报酬:安排受教育者的工作要符合职业教育的目标并适合受教育者的体能;按照相关规定为受教育者提供适当的报酬或实物补偿(包括脱产学习期间或非其个人原因不能履行教育合同时)和加班补助。

为促进企业更多地承担职业教育的责任,德国主要采取奖励先进而不是惩治落后的策略。上个世纪60—70年代,原联邦德国首次通过《职业教育法》时,以工会为首的左翼代表就曾提议要向企业征收“职业教育岗位分摊费”。但是,由于该法的颁布和政府采取的调整措施造成了职业教育供求关系的稍微好转.该提议没有获得通过[4]。在1970年,当职业教育供求关系再次紧张起来时,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当企业所提供的职业教育学习位置在总量上比求职人数少12.5%时,将采用《职业教育学习位置促进法》的规定征收职业教育费。这样,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如果自身培养的徒工少于自身所需新员工12.5%时,就意味着该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贡献不足。据说,1990年,部分大型企业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少劳多得”就曾挫伤了中小型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事实上,《职业教育促进法》从未真正生效过,因为国家对提供学习位置的企业提供了补贴,同时,行业协会也设置了跨企业的教育中心。现在,除公共事务机构、自由职业机构外,有64万多家企业提供职业教育,而且大多数受教育者在完成职业初级教育后都留在教育企业或机构继续工作。德国企业管理者深知:雇佣没有职业教育经历的陌生人。风险可能远超过自身组织职业教育的成本,实施职业教育就等于为企业自身发展挑选后备人才。

三、企业参与和主导职业教育的管理与考核过程

在德国,企业与受教育者签订的职业教育合同是构成双元制”职业教育关系的法律基础和依据。教育企业是实施职业教育的主体,在约3年的职业初级教育中,受教育者每周须接受3—4天的企业实训。余下的卜2天到职业学校学习文化和基础理论知识。可见,企业是职业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各级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主要参与者,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

德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行业协会(如手工业协会、工商业协会、农业协会)和自由职业协会(如律师协会、审计师协会、兽医协会)等是组成相应职业教育地方主管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监督、审查和考核相应的职业教育活动。为促进辖区内职业教育的发展,由地方行会设立职业教育委员会。其成员包括资方代表、劳方代表和职业学校教师代表各6名,而教师代表只有建议性表决权。州政府设立的州职业教育委员会,由资方、劳方和政府三方同等数量的代表组成,为本州职业教育的发展向州政府提供咨询,促进职业学校与教育企业、跨企业教育机构的合作。在联邦层次上,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除了组织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科学研究活动之外,还参加起草相关法规(比如《职业教育条例》等)和年度职业教育报告等;该研究所有主管委员会和所长两个职能主体,其中主管委员会由资方、劳方、州代表各8名和5名联邦代表组成;主管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也来自上述四方。来自企业的资方和劳方代表在职业教育管理体系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核心性的作用,他们作为企业内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表是对立的,但是在促进企业和整体经济发展上,利益又是同一的。

在德国,职业资格是保障职业生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职业资格考试是检验职业初级教育成果的法定途径。此前,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而新颁《职业教育法》则放宽了参加考试者的资格限制,“授权各州政府和州职业教育委员会协商、并以法规形式确定经过哪些‘双元制’之外的职业教育也可以准许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但要求这些职业教育必须通过不同学习地点之间的合作,确保比例适当的专业实践训练”。这样,就为各地通过调整全日制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时间安排,方便学生准备职业资格考试开了绿灯,但这只是暂缓学习位置不足压力的权宜之计。可见,缺乏完整和系统性的企业实训的职业教育只是一定期限内的变通形式。职业资格考试由行业协会主持,包括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行业协会设立考试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同等数量的资方和劳方代表。以及至少一名职业学校教师代表,其中劳资双方的企业代表必须占据2/3以上的名额,因为只有企业代表才能最终评定职业教育是否符合实践的需要。

四、《职业教育条例》是企业组织职业教育教学的直接依据

不同的企业对职业活动有着不同的要求,而且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和管理形式也相去甚远。为了便于各地职业教育机构开展相互协调的教学活动、便于职业资格能够得到经济界、工商界的广泛认可,联邦《职业教育法》授权联邦经济部等主管部门会商联邦教研部以法规形式公布、国家承认的教育职业(2007年国家承认的教育职业约计350个)。围绕这些教育职业制订相应的《职业教育条例》,作为具体实施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统一法规依据(第4条)。同时。各州文教部也根据国家承认的教育职业制订并颁布职业学校相应的专业课程教学计划。在州职业学校课程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协商确定相应的《框架教学计划》,以便全国职业学校参考。

由于国际经济竞争加剧和生产技术更新迅速,对职业活动的要求也是日新月异的。因此,新颁《职业教育法》规定,撤销了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下属的各州委员会,以行政协商代替原本的立法程序,征询各州文教部对新编《职业教育条例》的意见(第4条第5款),从而为快捷及时地调整国家承认的教育职业及其教学要求提供支持。自2000年以来,新增了26个教育职业,更新了76个《职业教育条例》,这是30多年来德国职业教育最为剧烈的变化[5]。

根据新颁《职业教育法》第5条以及《职业教育条例》,对各类教育职业的名称及其初级教育期限(2—3年)、该职业的基本能力特征(包括技能、知识和综合能力)、组织教学的框架计划(教学内容和时间安排)。以及相应的考试要求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确定了基于“学习领域”模式设计的职业学校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此后,联邦政府也采用这一模式编制了指导各地企业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职业教育条例》。在2003和2004年,首先颁布了电子和机械类职业的《职业教育条例》。所谓的“学习领域”描述了为获得某一职业行动能力而进行的工作过程导向的特定主题的教学单元,包括相应的教学目标、学习任务要求和一定数量的学习时间:不同职业的教学计划包含10到20个数量不等的学习领域[6],规定安排具体、严格。

《职业教育条例》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教学的内容和时间安排上,放弃了以往围绕模块化主题进行技术教育的形式,代之以根据典型职业工作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最为突出的是不再细化技术教育的要求,而是准许各地教育企业参照《职业教育条例》的基本规定,根据自身生产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做相应的安排:同时对涉及企业管理和生产过程以及经济、生态、法律之间的关联等的教学安排提出了系统化行动导向教学的要求。这样,相比之下,《职业教育条例》中专业和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就不如以前严格生硬了,而更加凸显了其教育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在德国的《职业教育条例》中并没有规定企业和学校应该采取何种具体的教学组织形式,企业实训课程和学校职业教育课程在内容范畴、教学组织,以及考核要求等方面,都注重因行业制宜,尤其是职业学校在深入贯彻行动导向的教学理念之后,双方相互配合,共同促使受教育者/学生在完成典型工作任务、经历完整的职业行动、构建相应的职业经验和知识的过程中,获得职业的行动能力[7]。

参考文献:

[1]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一历史、立法、体制、教学.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苏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5月.第36页.

[2]Tatsachen UeberDeutschland.Sociataets—Verag.Frank—furt am Main.Dezember 2005.S.97.1 13.1 19.

[3]Information zur Aussetzung der Anwendung der Aus—bilder一Eignungsverordnung(AEVO)bmbf.de/de/1652.php,2008—2—12.

[4]Kay Beiderwieden(Sozialismus):"Lehrgeld"一Investi—tion in das eigene Arbeitsverm?gen.2004.www.1inksnet.de/textsicht.php?id=1 122.

[5]Reform der:Berufsbildung.bmbf.de/de/1644.php.2008—2—12.

第2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财经法规 会计职业道德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1)24-0046-01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对于立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学好会计基础知识,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会计证是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上岗证,其中《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的必考科目。较之其他两门考试科目,此科目内容繁杂,专业名词难懂,且考试的重点在于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上,是学生考试不易逾越的“坎儿”。因此,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来提高教学质量和考试通过率,是摆在高职教师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 高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现状

1.教学对象的特殊性

高职学院的学生多是成绩不太理想的高中毕业生,属于涉世未深、学习基础较差,基本未接受过法规学习,普遍存在入门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高职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为应付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多数学生认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仅依靠死记硬背就能通过考试。认识上的片面性及欠缺科学的学习方法,往往导致其考试的失败。

2.考试内容的灵活性

今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卷面内容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题量不大,二是考试内容较灵活,虽没有偏题怪题,但答题时需要灵活运用相关知识点。可见,命题者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考生掌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的水平、减小考试难度,真正达到考查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3.教学方式、方法的单调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中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课堂讲授。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行的都是填鸭式的教学法,习惯于“一言堂”,不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师生联系不紧密。

4.教师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需要既懂会计实务,又有法律、金融、税收等财经知识的教师授课,才能驾轻就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理论,而这方面的教师在现实教学中还比较缺乏。

教学对象的特殊性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要求,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内容和方法都提出了挑战。如何使没有法学和会计基础的学生能在短时期内获得较为突出的成绩,是教学第一线教师不断探索的一项长期工作。

三 改进高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方法的建议

1.授课内容应全面且紧扣考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授课内容应涵盖考试大纲的所有知识点,侧重对部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做到点面结合,使学生复习备考更具有针对性。具体可根据考试题型,在课程讲授中利用“各章知识结构图示”,围绕“重点、难点”和“历年考题”进行解析,通过“模拟真题”训练等措施,使学生更好地熟悉考试题型、掌握命题规律、提高答题能力。结合实战考试时间测评,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复习能力。

2.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内容涵盖范围广,理论性强,知识点分散。因此,可实施启发式、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替代原来的单一讲授式的教学方法。第一,启发式教学可启发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带着问题去听课,从而提高课程学习的积极性。第二,案例教学法则通过案例诠释法律,使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变得通俗易懂,培养了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第三,案例教学结合课堂讨论教学法将原有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学生集思广益,思路更开阔、分析更透彻,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培养了学生依法处理会计业务的意识与能力。第四,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还可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通过图、文、声、色、形、影等多种手段,生动形象、直观感性地表达教学内容,令学生有身临其境的切身感受,充分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此外,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克服时空阻隔,开展网络讨论和答疑,从而有效地促进学习目标的实现。

3.引导学生科学地学习

教学的核心问题是方法问题。教师教方法,学生学方法。教师在讲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时,首先要求学生必须通读全部教材内容,对于所有要点,必须全面掌握。不主张采用猜题、押题等方法来应付考试。其次,分清主次,理解学习。第三,经常化、规律化的复习。最后,要善于归纳总结。在学习过程中,采用“知识框架图”的方式进行储存记忆,那么课程要点就会非常清晰地保留在自己的脑海中了。

4.加强与各校教师的教学交流,不断进行专业学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任课教师必须抓住时机向书本、向社会、向实践学习和更新知识,为培养高职学生具备从业专业知识,确保其毕业后能够胜任会计工作。此外,还可通过建立网上教学交流平台来加强各地之间教师的业务联系,进行教学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在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今天,教师应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财经法规》的教学效果,以培养出更多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人才。

参考文献

[1]丁增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第3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 痔疮;手术切除;常规方法;创新方法

[中图分类号] R657.1+8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4-4721(2011)02(b)-160-02

传统痔切除术手术时间和住院时间长,术中出血量大,且难以忍受的术后疼痛、肛管创面愈合缓慢、疗效不彻底和一些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一直是困扰患者和医生的难题[1]。我国自1999年引入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钉合术(PHH)治疗痔疮,取得了满意的疗效,并且逐渐代替传统的Milligan-Morgan手术被很多医院所采用。本文对本院2008年1月~2010年8月46例痔疮患者采用PHH手术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8年1月~2010年8月本院收治痔疮患者90例,男54例,女36例,年龄22~76岁,平均(35.8±5.8)岁,病程2~15年,平均(7.4±1.5)年,内痔63例,混合痔27例。对照组44例,男25例,女19例,年龄(36.4±5.6)岁,病程(7.2±1.8)年,内痔31例,混合痔13例;治疗组46例,男27例,女19例,年龄(38.2±5.9)岁,病程(7.6±1.3)年,内痔32例,混合痔14例。两组的性别、年龄、病程及痔疮类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两组均用腰麻或腰硬联合麻醉。治疗组:采用PHH手术,会及直肠常规用聚维酮碘消毒,将特制的用于PPH手术的透明环行肛管扩张器插入肛管,取出内栓,将镜缝扎器插入肛管扩张器内,在齿状线上约3~4 cm左右用2-0 prolene线通过缝扎器顺时针做2圈直肠黏膜下荷包缝合。两圈间距2 cm,退出辅助器,然后将吻合器张开到最大限度,头端伸入到环扎处上端,收紧荷包线后,用线钩通过吻合器侧孔将线带出,向外牵拉并收紧吻合器,打开保险开关击发吻合器。并使吻合器在关闭状态下静止30 s,以加强止血作用。完成吻合后取出吻合器检查吻合口及吻合口内切除组织是否完整,如有出血点,用3-0吸收线缝扎止血,肛内置入凡士林纱条。对照组:采用传统法行痔外剥内扎术,将肛管肛缘内皮肤切口呈放射状开放引流,凡士林纱条填塞,压迫包扎。

1.3 观察指标

记录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手术疗效以及并发症的发生,术后并发症包括尿潴留、出血、部疼痛和感染等。

1.4 疗效标准

显效:术后2个月内脱垂痔块完全回缩,间歇性便后出血消失或术后脱垂痔块基本回缩,残存有肛外皮赘,间歇性便后出血消失。有效:术后脱垂痔块部分回缩,大便干结或劳累后出现便后出血。无效:术后痔块回缩不明显,间歇性便后出血症状无改善[2]。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7.0统计软件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及住院时间比较

见表1。

2.3 两组并发症比较

见表3。

由表1可见,治疗组患者的平均手术时间在15 min之内,明显短于对照组,术中出血量和住院时间也明显少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目前国内常见的痔疮疗法有,①激光:曾被宣传为无痛苦的好方法,其实其原理是通过激光的高温对局部起烧灼作用,缺点是有痛苦,适用范围小,仅适用单纯外痔;②电脑治疗仪:其实就是电切,与传统的手术相比,无明显优点,疼痛、肛管皮肤缺,狭窄是该方法常见后遗症;③涂药:为传统中医方法,其原理是通过药物的腐蚀作用,使痔疮坏死结痂,缺点为疗程长、痛苦大,同时由于药物的浓度较难掌握,往往痔疮和周围的皮肤一起腐烂。PPH术的原理是使用吻合器环形切除痔疮上端的一段直肠黏膜,通过向上牵拉使痔疮变小,对合并外痔同样要手术切除。缺点是:术后易出血,直肠狭窄却不能避免。

PHH手术是通过特制的吻合器在痔的上方环形切除直肠壁的黏膜和黏膜下层组织(原则上不切除痔块,但对于痔块大、严重脱垂的环形痔可以同时切除痔的上半部分),同时对远近端黏膜进行吻合,使脱垂的痔核被向上悬吊和牵拉,不再脱垂[3-4]。本文通过研究发现,PHH手术较传统的Milligan-Morgan手术,手术时间、住院时间少,术中出血量低,临床疗效好,且并发症少,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邓伟,罗永香,陈帅.PPH与传统手术治疗重度痔的疗效比较[J].结直肠外科,2009,15(4):248.

[2]应晓江,叶平江,沈毅,等.吻合器痔环切术与传统痔切除术临床对照研究[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5,14(12):1545-1546.

[3]廖志芳,彭福斯.痔PHH手术22例治疗体会[J].实用医学杂志,2005,21(18):2059-2060.

第4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近年来,许多学校管理者在个性化教育、学校的人文管理、用人机制、学校的人文关怀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这些都是学校管理者在应对社会物质与精神文化的发展对学校教育的挑战而提出的学校管理与教育的改革策略,同时这些策略均带有很强的实践性。世界格局的多极化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出现、中国的对外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学校教育与管理手段使当今学校教育在社会、家庭、个人三种意识形态的冲击下显得无力,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差是其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当前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必须要改革,不改革就会落后于时展对教育的需要;第二、学校教育与管理改革出路的寻找,必须从当代社会人们的意识形态、发展的主流性特点出发来探求才是最有效途径;第三、教育与管理的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为民族未来的发展服务。以上三点已经成为当代学校管理者的共识,离开了以上三点,不仅会影响当前学校教育的发展,降低教育改革的实效性,甚至会在学校教育改革中产生“目标异化”的现象,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改革的根本宗旨,背离学校教育培养目标的民族性与社会性的要求。其实以上问题在一些学校的改革中已经出现。如:片面追求学校教育的“个性化”,而忽视了教育目标的“社会性”,扭曲了“人文管理”的真正内涵,以一种需要掩盖了另一种需要,从而导致学校教育与管理在目标上的无序。

当前教育界对观念的转变提得非常“响”,但在转变观念的教育活动中,必须重视教育的明理性原则,即为什么要转变观念?转变原来的哪些观念?转变后的观念的目标是什么?因为教师的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学生个体,所以每时每刻都处在一种创造性劳动的过程之中,任何一种理念,只有让每一位学校管理者和教师都变成了自己头脑中的认识,才能使这种理念在实践中得到创造性地实施。

我们在研究时展对教育的需求,了解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对学校教育需要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特有的办学理念,即实施“一切以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社会发展为本的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协同”的办学理念,这一办学理念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调的是“发展”二字,即要求学校的管理与教育必须强调打好各方面的基础,其中主要包括道德与法律知识、智力、体能、心理等基础,为今后的学习和为将来投入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第二、把教师列入到发展的重要对象之中,因为从实践的角度看,素质教育就是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群体所实施的教育,学校工作必须把教师的发展列入到学校办学理念之中;第三、把促进学校的发展列入到办学理念之中,其目的是创造“绿色学校”,使学校在各方面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学生和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物质条件和人文氛围,其中尤其强调学校的办学特色;第四、强调个人(学生与教师)的发展需求与社会的发展需求相协同,这一点主要体现在道德、理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与心理的教育上,学校的教育要在全面贯彻与执行教育方针的基础上,提倡学生的个性教育与个性发展,学校既要创造为实现教育目标“同一性”的物质与人文氛围,又要尽可能地为学生中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个性发展”方向提供条件;第五、这种“人”与“社会”发展相协同的理念强调的是学生、教师的整体发展需要,为学生、教师整体的发展性需要而制定各种管理的策略和改革的措施,而不是个体的单一需要。学生、教师的个体发展的目标需要,要服从于学生与教师整体发展目标的需要,学校、学生与教师整体发展目标的需要要服从于社会发展目标对人才素质的需要,这是学校教育与管理目标与措施的辩证统一,这就要求学校的管理者在制定与贯彻办学理念的实践中必须用全局的、历史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去调查、分析、判断和决策。尽最大可能地避免在学校管理与教育改革中的异化现象,克服浮燥,按教育的根本规律办事。

以前,我们认识和推进素质教育,总是习惯于从横向来认识人的素质,即从德、智、体、美等几方面解剖人的素质结构,因而也从横向的角度出发来着力于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因此学校的管理、教师的教育、课程的设置、学生的素质评价、学校教育评价、教师工作的评价等一切管理的出发点都从人的素质的横向剖析出发而设计和安排,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我们按人的德、智、体、美等素质的发展层次来分析,不难从中发现带有一定规律性的东西。即:人的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发展和形成都遵循一个认知-认识-实践-本能(即思维与行为方式的习惯)四个层面的发展过程。无论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哪一方面素质,其发展无不遵循上述规律。

注意学生的养成教育。我们把学校的养成教育内容分为四种:第一种是良好学习与思维习惯的养成;第二种是良好道德与纪律习惯的养成;第三种是良好生活与锻炼习惯的养成;第四种是良好心理思维习惯的养成。“养成”的作用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为“认知”与“认识”两个层面素质的形成必须靠养成,单纯的说教与口头引导只能解决认知层面的问题,而要上升到第二层面必须要坚持学校教育的主体性、开放性与实践性原则。通过开展各种内容、形式、范围的活动,让学生亲自参与知识学习与道德法律的实践活动,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通过反复的实践活动,使学生养成各种良好的习惯。在养成教育活动中必须突出强调教师的引导、榜样的作用,使之形成"校园无小事,事事是教育,师生无小节,处处是育人"的育人氛围,这正是任何现代先进的教学设备与网络手段所不能代替的东西。

现在学校教育中除去考试手段对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影响有较大振撼力之外,在德育工作中能够触及学生灵魂,引起学生心灵上的振撼与斗争的东西太少了。所以学校教育中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相对效果好一些,而德育教育则显得手段缺乏。其原因在于我们传统的学生德育工作的方法是只适应于德育的认知与认识层面的教育,其本质是在企图用解决德育工作第一、二层面问题的手段去解决第三、四层面素质的培养问题,其结果只能是事倍而功半。因此,开辟能振撼学生心灵,在学生心灵中能引起共鸣的教育途径是当前学校教育工作者应该致力于研究与实践的重要问题。

第5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参与式教学法;通过率

一、高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面临的问题

(一)繁杂的知识点,造成记忆的困难。财经法规的涉及范围较广,仅在会计法律制度方面,就涵盖了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同时还涉及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这就产生了学习过程中的繁杂的知识点,给记忆造成了极大的困难[2]。大多数学生都认为繁杂的知识点是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最大困难之一。

(二)较强的理论性,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缺乏。不同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两个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集合了各种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理论性。而理论知识又极其抽象,学习过程比较枯燥乏味,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多数学生普遍都没有太高的学习兴趣。

(三)陈旧的教学模式,致使教学效果不明显。教师在长期的教学活动中,都比较重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知识内容,而忽视了与该科目相关的技能训练。教师的课堂教学大都采用以教师讲解为主的传统的“满堂灌式”教学方法,教学模式陈旧。而大部分学生在课堂上也都只是被动地记笔记、划重点,在极大程度上抑制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学生在缺乏学习动力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无法收到显著的课堂教学效果。

二、参与式教学法的内涵及特点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们具有多层次的需求,并且由生理需求逐层向精神需求过渡,而人的需求的最高层次是对自我实现的需求。根据心理学观点,人的需要分为内在需要与外在需要,人们无法控制的外部动力是人的外在需要,激励人们行动的内在动力是人的内在需要。参与式教学法正是利用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和心理学对人的需要的划分两个原理,力图充分利用学生的内在和外在两个需要,既从外部环境,又从自身促进学生进行学习,让学生在学习中得到自我实现,在自我实现中产生学习的动力。参与式教学法是国际上普遍推崇的一种教学方法,强调学习者与同伴进行交流与合作,一起寻找、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师生的批判意识和自主发展能力的提高。参与式教学法力图使教学活动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都有机会进行表达和交流,在平等对话中产生新的思想和新的认识,使自身的体验和经历得到丰富,并从中获得新的成果和智慧,进一步增强自己改变现状的信心和自主能力。笔者总结了参与式教学法的特点,具体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学生参与教学的全过程。参与式教学法注重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着力于让学生全程参与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的每个环节。学生不但是学习者,还是学习的设计者和评价者。因为学生参与了全部的教学过程,使得教学过程更加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比较客观实用。

(二)教学内容的开放性。在运用参与式教学法进行教学内容的设计时,不仅要把成熟的、基本的学科知识作为教学的核心,还要充分引入各种新颖的学科内容,以此来引导学生进行深刻的思考,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兴趣。

(三)教学方式的开放性。参与式课堂教学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开放包容。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要做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引导者,还要做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将自己放在与学生平等的地位,成为集体讨论中的一员,对学生的思考加以引导,随时欢迎学生问问题,在与学生的共同探讨中让学生掌握知识,从而得到不断的进步。

三、参与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教学中的具体方法

(一)教师需要转变角色,成为教学活动的引导者。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教师在课堂上占主体地位,上课就像教师在讲台上作报告,而学生在讲台下听报告,这样的教学模式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培养了学生的惰性,学生处于被动听课的状态,没有学习的主动性,致使课堂效率比较低下。这时,就需要通过教师转变师生观念来解决这一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更多的做好引导者、组织者以及参与者,将课堂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切实地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自身要处于与学生平等的位置,参与到学生之中,这样,学生就能感受到自己是被尊重的,产生了学习的内在需求后,学生便能勇敢并快乐地在课堂上展现自我了。

(二)鼓励学生参与教学,促进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传统课堂,气氛比较沉闷,经分析,主要是因为缺少了学生的参与。因此,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全程参与教学,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课堂的教学效果。参与内容可先从备课开始,让学生参与备课的过程,能够对学生的真正需要有深入的了解。在课堂上,鼓励学生质疑,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课后,要多鼓励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刺激学生思维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三)利用激励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机制能够使人们产生动力,在学生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激励机制有多种实施方式,比如,在课堂上,可以通过分组竞赛来激励学生,在课外,可以通过举办财经法规知识竞答赛来激励学生。学生不断地在活动中受到激励,能够产生自我实现的感觉,得到精神需要的满足,也必定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去。

(四)倡导合作学习,鼓励互相帮助。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学习背景以及智力因素都各不相同,这就给学生们的学习情况造成了差异。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倡导学生之间进行合作学习,让学生组成学习团体,互相帮助,查漏补缺,共同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实现学生之间的共同进步。

(五)让学生参与评价,促进学习动力的产生。传统的评价模式往往是采用教师单一的评价方式对学习主体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方式不能客观地看到学生的短期进步,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让学生参与评价是可行的解决方法之一,学生们都来自于同一团体,对彼此之间的情况更加了解,因此更能关注到每个学生的点滴进步,从而更加能够激励学生,使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得提高。

小结: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大必考科目之一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在高职会计专业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采用以“参与”为核心的参与式教学法,可以满足学生的内在需要和外在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课堂教学效果。参与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教学中,可以通过转变教师角色、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利用激励机制、倡导合作学习、让学生参与评价等方法,提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课堂教学质量,逐步提高该科目的考试通过率。

参考文献:

第6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 案例分析法 职业生涯规划 案例

中专学校高一上学期政治教材是新修订的《职业生涯规划》。它跟以往的政治教材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面对刚升入中专,对未来就业充满憧憬却在行动上很迷茫的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循循善诱地讲述什么是职业,什么是职业生涯,以及如何确立和实现职业理想等问题。整本书图文并茂,情理结合。教材突出的特点是每一章每一节都安排了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讲述了一些中专生奋斗成才,实现职业理想的经历。这就提醒治课教师要多运用案例分析法来进行教学。

案例分析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即在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现实案例组织学生分析、总结,得出某个结论或说明某个问题。教师通过充分运用案例分析法,将学生的理想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在具体的情境中渗透就业思想教育,将职业生涯规划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从而使学生产生新奇感和求知欲,进而达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一、案例分析法的优势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长期以来,政治课教学都是空洞乏味的说教式教学,老师在台上喋喋不休,学生在下面昏昏欲睡。尤其是中专生,他们没有了学习任务的激励,就会缩短有意注意的时间。根据教育学原理,这种情况下就得引发学生的无意注意。案例分析法的出现,唤醒了沉睡的学生,为单调的教学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教师一会儿让学生阅读案例,一会儿让学生分析案例,一会儿又让他们列举案例,每个学生都被调动起来,激发了他们的求知欲,提高了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二)加深理解所学知识

案例分析法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更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学生通过对一个个现实案例的分析学习,明确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懂得了职业理想的实现,要靠自己实实在在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的奋斗。案例分析法促使学生将书本的理论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会相对深刻。

(三)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由于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了条件。如在学习职业生涯规划的阶段性时,教师可以根据案例询问:“主人公的职业生涯规划分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我们现在处于职业生涯规划的哪个阶段?应该怎样去做?”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不会被要求强记内容,但必须开动脑筋,苦苦思考,如此反复训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有所提高。

二、案例分析法在《职业生涯规划》中的合理使用

《职业生涯规划》中的案例很多,节省了教师查找素材的不少时间,但案例太多,有的甚至雷同,如果都用书中的案例来讲述课程,难免会使学生产生厌倦的心理,那就远离了使用此教学方法的初衷。所以我们要合理使用案例,注意案例的筛选和补充。

(一)筛选案例

为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也为了使学生愉快地参与学习,对课本中的案例我们教师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认真进行挑选,大刀阔斧地进行删减,留取那些有价值的案例。

1、选取典型性的案例

在众多的案例中,教师要选取那些有代表性的、有说服力的典型案例,避免雷同,一个专业的案例最好只用一次,如果学习完了计算机专业的案例,下节课可以学习一下数控专业的案例,过一段时间再学习会计专业的案例,这样学生有新鲜感,会一直保持学习的兴奋性。

2、选取与时俱进的案例

案例的选择要有时效性。那些久远的、被历史尘封的往事,激不起学生的共鸣。只有那些与时俱进的、与时代脉搏相通的案例,才能激起学生的兴趣,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求知欲。

3、选取地域近的案例

学生对于身边的事情总是非常关注。利用他们的这个心理,在选择案例时,我们尽量选取身边的、离得近的案例,如果没有沈阳市的,就选取辽宁的、吉林的等省份的案例,这样学生感觉榜样就在身边,并且有乡土亲切感,更愿意去学习、去效仿。

(二)补充案例

中专学生尽管学习基础不好,但是他们已经能够独立思维,他们密切关注所学专业与将来的工作分配问题。在教学中,如果一味讲授其他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学生兴趣不浓。有大胆的学生干脆在课堂上直接问老师:“书中的案例有茶艺专业的、服装艺术专业的、数控专业的、计算机专业的……这么多专业,没有我们轨道专业的。轨道专业有什么好职业呢?有没有这方面的成功案例呢?”面对学生的如此提问,老师最好不要回避,应该给他们一个圆满的答复,应该补充一些跟他们所学专业相同或相似的案例。教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尝试补充案例:

1、上网查找案例。轨道交通专业是一个新兴的专业,这方面的案例确实不多。我们应充分利用网络,查找用人单位在这些专业方面的岗位设置,并把查找到的轨道管理员、调度员、值班站长、客运值班员和售检票人员、安全运行监督员及乘务人员等信息告诉学生,让他们有明确的前进方向。

2、请往届毕业生讲述案例。任课教师还应该多和就业指导处的老师联系,打听本专业往届毕业生的分配方向,聘请一些较成功的毕业生,回校讲述他们实现职业理想的案例。这些补充的案例,往往更具说服力,更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7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1.国家规范高等学校设置的法规主要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6)《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是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3.《教育法》中关于设立学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由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是1998年8月29日颁布的,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5.《高等教育法》中关于设置高等学校的原则是什么?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设置高等学校除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高等教育法》针对大学或独立学院的设置还规定有哪些条件?

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

制定。

7.《高等教育法》中关于设置高等学校的名称有何规定?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

8.《高等教育法》规定,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办报告;

(2)可行性论证材料;

(3)章程;

(4)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是哪一年的?

是2006年9月28日教育部的(教发〔2006〕18号),自之日起实施。

10.《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领导班子的配备是如何规定的?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11.《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对称为大学的办学规模是如何规定的?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12.《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学科门类是如何划分的?

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1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大学的学科门类是如何规定的?

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1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师比应达到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15.《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大学的师资队伍是如何规定的?

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16.《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教学水平评估有何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17.称为大学的应具备教学成果奖标准是什么?

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18.《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大学的科学研究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19.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

20.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应达到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21.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

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22.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2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普通本科学校的办学经费有何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2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25.教育部审批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程序是什么?

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26.《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指导思想是:“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宗旨,以《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以优化布局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正确处理高等教育资源存量与增量、规模与质量、当前与长远、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控制高等学校设置的数量,着力解决高等教育结构和质量问题,推进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按需设置;坚持标准、从严掌握;公平公正、规范审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分级负责。

27.《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应着重考察的几个方面是什么?

(1)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紧迫需要,全面分析其设置的必要性。注重考察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状况、各类人才需求预测和社会吸纳能力,人口的数量和结构,现有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与布局。

(2)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状况。高等学校的管理与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各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3)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经费保障状况。《高等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其举办的高等学校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需进行高等学校设置的,其全省(区、市)近三年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须达到

5000元;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在5000元以下3500元以上、省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8%以上的,从严控制;低于上述水平且当年高等教育生均事业费没有显著增加的,原则上不考虑。

(4)拟设置的学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同类学校的设置标准。

28.《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关于成人高等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1)大力发展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主要采取函授、夜大(业余大学)、电大、自学考试等业余教育的形式。

(2)充分发挥成人高等学校在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一部分用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一部分为成人自学考试教育,一部分并入普通高等学校。

(3)个别科类特殊、在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布局中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的,可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考虑单独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拟并入或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高等学校,须按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设置程序报我部审批。

(4)鼓励省级、市级教育学院与师范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合并。对于单独改制并更名为普通师范院校或其他多科性院校的,应视各省(区、市)高等学校设置情况和学校具体条件从严控制。

29.专家小组进校后主要工作程序是什么?

(1)学院汇报:重点汇报升本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学院的实验室、图书馆等;

(3)查阅资料:师资、实验室、图书、教学、科研、财务、土地、建筑面积。

(4)教师座谈:领导座谈、教师座谈;

(5)专家反馈。

30.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安排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节奏是什么?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按照“一年中东部、一年西部、一年民办”的节奏安排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31.什么叫教育方针?新时期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什么?

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提出来的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总目标,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新时期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2.什么是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的根本性问题。它对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确定和教育方法的选择都有决定的意义。它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33.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的关系?

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是统一的。教育方针制定时必须同时规定教育目的,只有教育目的达到了,才可以说教育方针实现了。因此,教育方针的表述往往包含教育目的的表述和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

34.什么是教育目标?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总的教育目的,结合学校的性质、层次、任务和特点,制定出各自学校的培养目标。教育目的是抽象的,教育目标则是具体的。

35.高等学校制定培养目标的原则是什么?

(1)要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2)要符合高等学校的性质,并能实现其教育任务;

(3)要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4)要与普通教育相衔接。

36.什么是学科?什么是专业?

学科就是按照学问的性质所划分的门类。学科的基本特征是学术性。学科是大学的基本元素。

专业是高等学校中根据学科分类把学业分成的若干门类。它是学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

37.我国的学科体系结构如何构成?

学科体系结构包括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学科方向。根据当前国内外通用学科分类法,我国把学科归纳而成七大学科门类。

38.什么是课程?什么是课程体系?

课程是学校教学的科目与进程,课程有“课”与“程”两层含义。

课程体系又称为课程结构,它是本科层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高等学校课程体系分为两大类:一是必修课;二是选修课。必修课又分为三类:一是公共必修课;二是专业基础必修课;三是专业必修课。

39.确定课程体系有哪些原则?

(1)要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及学科专业特点;

(2)要合理安排课程顺序,注意课程间衔接和配合;

(3)要有利于形成学生合理的知识和智力结构;

(4)要保持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与先进性。

40.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有何区别?

(1)培养目标不同:本科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基础宽厚、专业知识新颖,具有创新、开发、设计、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专科培养理论知识够用、具有较强动手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培养方案不同:课程体系不同,本科侧重理论教学,选修课较多,专科侧重实践教学,选修课较少;本科注重设计、创造、研究能力的培养;专科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3)教育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本科注重学科建设,把学科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核心任务,当成学校工作的龙头;专科注重专业建设、动手能力培养。

(4)师资配备要求不同:本科重视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培养,高级、中级、初级教师组合呈倒三角形组合,专科为正三角形组合。

(5)领导体制不同:公办高校都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本科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专科一般是院级管理体制。

41.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1)按学科设置专业,其业务范围要有比较宽的口径;

(2)要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

(3)要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重发展应用学科专业;

(4)要面向未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发展新兴边缘学科专业;

(5)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6)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专业方向,提高办学效益。

42.高校学科建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包括学科方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四个方面。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核心。

43.高校学科建设的三个任务是什么?学科建设的核心是什么?学科建设的原则有哪些?

三个任务是:一是人才培养;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学术梯队或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术梯队或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的原则是:适应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共生性原则。

44.如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1)采取非均衡的发展战略,保证重点、杜绝重复建设、平均主义等问题;

(2)实施人才战略,强调以人为本,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3)以科学研究带动学科建设,进一步明确科研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

45.本科高校进行学科建设时,应牢记那些办学理念?

第8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为此,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职教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来抓,坚持走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的路子。

由于职业教育成本显著高于普通教育,需要培训基地、实验设施设备以及大量的耗材,而且专业技术是动态的,教学设备设施需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更新,需要大量资金,单靠学校自身很难解决。政府应当继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双赢。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职教工作的投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使县办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与当地重点中学的办学条件保持相当。同时,加大对职业学校贫困生的扶助力度,使广大农村的孩子能进入到职业学校读书,从而实现劳动就业,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帮助家庭脱贫致富。

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存在诸多不足和亟待改进之处。要注意借鉴和吸收国外办职教的先进经验,建立我国特色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年来,全国各地学者纷纷介绍国外职业教育的现状和体制、理论和模式、教学过程和管理,但是系统研究和深入分析利弊的成果还不多,下一步还需进一步加强。

此外,要认真分析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职业教育法制建设,以更广的视野研究解决当前加快职业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把职业教育纳入到健康快速稳步发展的轨道上来。

第9篇:法制法规教育范文

目前,全国各级政法机关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0__年,中央政法委决定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

我们作为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公安交警,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学习,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公安交警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消除长期以来交警身上久治不愈的“冷、硬、横、推”和“四难、”的疾症,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得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各项阶段性工作中,大队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指派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负责,并由大队教导员牵头,各中队负责人组成专门工作机构,抽调得力、经干的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全体民警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理解、掌握和运用。自支队统一分期分批有序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后。鱼峰交警大队以“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展现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标准。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民警进行执勤动作、普通话、日常执法用语训练和交通疏导、纠正违章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疏导合理,站位得当,纠违行为正规。二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考核档案》和电子执法台账,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执法责任主体,对有过错案件逐一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副大队长兼职的法制员,对大队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广大民警依法执法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2、加强内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认真搞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基础上,对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以增强违法处理民警的责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务的协警员,确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通过法制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认真进行盘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多年来,交警在道路执勤中,少数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对人不对事、感情用事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同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经济条件也相当,处理结果不一样。暂扣车辆、证照不开凭证,扣留的证照私自保管,导至当事人东奔西跑,找不到地方处理。

2、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为谁执法?这个问题有的交警至今还在含糊不清,以至他们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中抓不做重点,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参与者纠缠不休,费了不少口舌,牺牲了大量时间,,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业的一辆非营运小客车忘带行驶证,执勤民警的确又清楚该车有合法的行驶证,该车系市内短途行驶而确有急事,就不要逼着驾驶人非倒回去拿证来才给以处理不可。外地车辆走错了路或停错了车。又如,一辆核载五座的小客车超座1人,核算起来是超过20,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按客运车超员20的规定处罚显然就不够公平了,要举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通过认真学习,使我们公安交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处处多为民着想,多为民服务。从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确执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上,对营运性客车严重超员、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货厢载客,对无证开车、“黑车”非驾、弯道超速、超车等等这些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能够把公平与正义准确的付诸于实践,从而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者对执法交警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比如,有两个驾车人出现相同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按法律规定应处20>:请记住我站域名/<0元罚款,但张三是企业老板,经济条件很好,200元钱对他来说毫无半点影响,而李四是下岗工人,每月仅靠400元基本生活费维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张三拿出的200元钱显然价值悬殊就太大,所以对张三处罚200元、对李四处罚50元都属于执法上的公平和正义,不能视为法律上的不平等。过去在道路执勤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不理解的群众弄得交警很难处理。

4、增强交警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过去,交警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虑单一的保畅通、保安全多,对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发展的艰难以及加快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思考得少,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和方向不够明确,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交警工作的最终点和落角点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进一步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培养民警养成不拈轻怕重、不损人利已、遇到困难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诿、勤奋好学的好作风,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 保障民警文明执法、礼貌纠章、热情服务、助人为乐、吃苦耐劳一以贯之,尽心尽职完成好各个时期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坚持社会主义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每一个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中边学边用,边领会边整改,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促进执法公正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做到严格执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