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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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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第1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 流程 案例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它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EMCo提供项目资金与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节能量保证型,即节能服务公司或客户提供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EMCo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势

专业化的EMC提供了节能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免除客户在项目管理、技术、工程上的负担。

EMC承担节能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和工程风险。

EMC丰富的节能项目操作经验和对节能技术、设备的熟悉,使得能够准确找出客户的节能潜力点并设计更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选择高性价比的设备,加之丰富的 项目运作经验,可有效地降低实施节能项目的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及环节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具体流程如下:

能源审计(节能诊断)

能源审计阶段包括能效诊断、节能潜力评估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研究。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即完成:查清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节能潜力点,提出对策;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这一阶段由EMC按照与客户商定的拟改造对象进行技术、经济方案设计。具体确定改造的规模、实施地点、设备的选型、工艺改造技术、工期进度等。并预测能达到的节能量和由该节能改造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

3.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和签署

EMC与客户双方在完成的节能改造方案基础上谈判,并可对技术和经济方案进行反复修改,达成一致时即可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项目投资

投资按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同方式有所不同:

节能效益分享型投资―由EMCo先期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时,客户按合同约定分期向EMC支付效益款。

节能量保证型投资―由EMCo先期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客户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向EMC支付效益款。

能源费用托管型投资―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能源系统托管费用,EMCo自负盈亏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营。

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节能改造项目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均由EMC负责组织完成,客户仅需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节能、效益产生及监测

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可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节能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改造后的设备即交由客户使用,EMC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人员培训。

节能效益分享

在效益分享期内客户按合同约定向EMC支付效益款。客户按合同支付完全部效益款后,设备所有权归属客户,项目结束。

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过程

项目简介:某大楼空调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根据EPC项目活动的基本程序,首先由某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发一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选择技术,提供融资;其次与该宾馆客户就该项目的实施签订一个节能服务合同,采用新型节能机制,确定基准线;而后履行节能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采购、安装、运行、管理;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产生合同中规定的节能量,监测并确认节能量;最后,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在合同期内收回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及合理利润,分享效益。

项目实施:该项目的技术方案是采用冰蓄冷技术对空调系统进行改造,并通过系统整体优化,改善循环泵和主机的匹配度,从而提高空调系统整体运转效率,节约空调用电。

项目成效:经改造后,空调系统做了整体优化,三台空调主机平均能耗下降30%,循环泵平均能耗下降40%,年节约电费约253.6万元。

项目投资:约400万元

节能分享:合同期内(3年),EMCo分享节能效益的80%,该宾馆客户分享节能效益的20%,合同期满后所有收益及设备归该宾馆客户。

案例分析

该客户在前三年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和风险的情况下每年可享受到约50万元的节能效益。三年后独享全部节能效益和设备产权。当然,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基准线和节能量的确定,这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有专业的节能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项目运行全过程进行把关,公平、公正地组织技术、经济、节能效果评审。

第2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钢铁企业;节能改造;应用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 2)05-0070-04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节能服务公司

(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通过对相关企业提供节能改造的技术支持、风险规避及资金保障,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实质是用企业未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模式(许泓,2002)。目前,随着节能降耗理念逐渐被企业所重视,合同能源管理因其自身优势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同时成为了企业推进节能降耗的重要工具,但目前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还较少。本文依据钢铁企业节能改造的现状,分析出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应用中的主要障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即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促进钢铁企业与EPC间的合作,以便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更好地推广应用,促进钢铁企业的节能降耗。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及节能服务公司(EMCo)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EPC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目前的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能源消耗从而降低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公司(EMCo),也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EPC机制运作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但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EPC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蔡瑾、何川,2008)。目前,我国EPC模式除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外,还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等新型商务模式。

(二)我国EPC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EPC兴起后,其在国外特别是北美和欧洲得到迅速发展。1998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实施的重大节能国际合作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项目”,标志着EPC节能服务模式正式进入中国。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已初具雏形,产业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深入各个行业,EPC也已实现局部的产业化,但在许多高能耗、高物耗领域的应用还尚未广泛推广。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EMCA会员数量已达到560家,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EPC)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EMCo增长到782家,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增加到约17.5万人(EMCA,2011)。2005-2010年我国节能服务业增长变化。

二、EPC在我国钢铁企业中应用的现状

目前,我国有很多学者对EPC进行了研究。申晓刚(2008)研究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并提出合理建议,其中提出未来发展需提高三个层面:政府加强鼓励和支持;建立节能服务公司和相应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流程控制,形成成熟的交易流程。曹江涛(2005)分析了整个合作能源管理的流程,证明了合作能源管理在高能耗产业中的合理性,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张岩(2010)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碳减排效果和碳排放交易,构建融入碳排放交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模式,拓宽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渠道,为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问题提供帮助。谯川(2008)分析了EPC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领域的可行性及其风险,并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从内部及外部两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董十弓(2010)分析了电信企业中合同能源管理出现的问题,为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的应用分析提供了研究基础。可以说,目前EPC理论的应用较为广泛,但其在高耗能的钢铁企业的应用较少。

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主要在节能技术改造环节,即EMCo对钢铁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包括企业能耗审计、改造方案设计、能源管理合同的签订、设备采购及施工和后期维护等。实际上,EMCo可参与的钢铁企业节能改造项目涉及的环节很多,如高炉煤气回收利用、高炉炉顶余压干法TRT发电、焦化系统的干熄焦发电、炼钢系统转炉煤气回收和蒸汽制冷、轧钢系统的蓄热式燃烧改造、热装热送和电力系统的CCPP发电等等(陈冠军,2010)。EPC在钢铁企业成功实施的案例有:天津铁厂与中国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工业锅炉技术改造节能服务项目;首秦公司与北京惠德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以及与北京金易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水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天津钢铁集团与北京国发华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项目等。随着EPC的发展,其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领域也开始发生变化,由最初的边沿化、单体化节能改造,向核心化、系统化节能改造转变。

三、EPC在钢铁企业中的主要应用障碍分析

依据以上分析可知,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面临许多问题,钢铁企业与EMCo之间的合作还存在诸多障碍。结合首钢、宝钢、济钢等钢铁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EPC在其节能改造过程中的应用情况可知,目前我国钢铁公司实行EPC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障碍。

第3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道路照明;应用

中图分类号: F5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8-39-2

0 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制形式,其实质上就是一种通过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收益的节能业务形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方法的过程中,开展节能项目的用户需要与节能服务的企业之间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订后,允许节能服务公司用未来可预计的节能收益为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和升级的服务,或者节能服务公司用向客户承诺的节能收益和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来为用户提供节能服务,以此来进一步降低成本。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公共照明体系所消耗的能源与节能、环保问题息息相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节能环保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如何利用新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破坏,成为了现阶段国内乃至全世界都在热烈探讨的问题。LED灯技术可谓是科学发展的又一大智慧结晶,它以高超的照明技术和优秀的节能效果被各地大力推广,但是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价格高昂、投入成本高成为了阻碍其受推广的重要原因。

1 LED路灯照明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LED照明灯主要使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物体,在这些半导体中借用电子复合来释放出多余的能量,从而引起光子的发射,也就能发出各种不同颜色的光。LED照明灯具备光效高、耗电量少、控制容易、耐用、免维护、环保节能的特点和优势。LED路灯照明与合同能源管理之间的结合也被称为“电费包干”。其运作方式是用节约下来的电费来支付企业的工程费用,开展节能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建设。根据能源管理合同,投资企业提前对客户的实际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勘查,并制定出合理的规划,在合同签订之后,立即投入节能服务,为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升级、管理控制等服务,客户与企业双方则按照提前签订的合同来分享节能带来的收益。也就是说将改造投入运行后的合同期内所产生的电费节约收益按一定比例归还给节能服务企业,剩下的部分则归用户所有。合同期结束后,设备等无偿归业主所有。

2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越性

现阶段,社会上各大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节能环保等一系列问题也已经成为各大企业立足于市场、吸引客户的重要条件,只有节能高效、降低成本才有可能获得市场的青睐。再加上相比之下,合同资源管理模式尤其自身特殊的可行性和优越性,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重视和推广应用。

2.1 客户风险为零

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一旦双方签订了合同,那么一切LED路灯工程项目运行所需都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全权负责,EMC公司将向客户承诺能够达到的节能效益,客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直接可以承接节能设备并投入运行。最新的节能技术和高科技设备都是由节能公司提供,他们承担着所有的风险和责任,客户在尽情享受节能服务带来的优越性时,还能够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并获得EMC企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

2.2 客户投入为零

客户在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之后,无需投入任何私人的资金,LED路灯工程项目一旦启动即可节约制定、实施、改造和工程前期的维修、保养等环节中的成本支出。在合同期满后,客户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获得享受EMC公司提供的设备服务,继续获取节能项目中产生的节能收益,在环保节能的同时坐收利益。

2.3 能源管理服务专业化

一般来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框架外的节能照明系统设计,需要聘请专业的节能系统设计专家、客户全程亲自购买节能所需设备、全程监督施工、自己聘请工程师来后期维护,全权自主运营的模式会给用户带来很多麻烦,除此之外,对节能环保没有专业知识的用户很有可能在选材和设计方面的监督上产生失误。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用户不用费心管理参与任何环节,只需交给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减少烦杂工作的同时,还能够享受节能带来的收益。

2.4 节能环保、效率高

与用户自主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方案设计相比,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不仅有EMC公司提供的专业、成熟的节能技术改造队伍,还有最新的高新技术设备,能够为用户提供现阶段最先进的、最高效的节能改造设计方案,避免了用户自主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也保障了路灯节能的收益。

3 在道路照明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开展EMC的技术、设备、案例要求

就现阶段国内的EMC服务开展状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能够提供的LED照明技术还不够成熟,设备还不够高端。LED的光源寿命和耐用性都不是很可观,LED光源的单向性也使得其在控制眩光和环境比方面不占优势。鉴于这些问题,现阶段在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里开展的“以LED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活动还应当谨慎推行,毕竟还没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以供参考。

3.2 后续维护保养服务的要求

提供EMC服务的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改造设计的方案,方案中不仅包括项目实施的计划,还要有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预测。但是现阶段,LED道路照明产品标准缺位,已有的道路照明标准不适合应用在LED道路照明项目中。据可靠数据显示,EMC企业从投入到实施项目改造计划,至少需要5年以上才能够获得收益,且刨除维修、保养的成本。LED道路照明技术更新快、维修通用性低,因此并不适合在城市推行“以LED光源替代传统光源”,且LED路灯照明技术低下的维修通用性给材料招标造成了很大困扰。

3.3 节能测量和审核的权威认证

目前很多城市的LED路灯照明技术在技术认证方面还缺乏很多权威的认证。一些城市的历史悠久,建成时间较长,因此需要改造的光源、照明质量、供电方式等各不相同,这给改造工程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且不同的道路、地段所需要的LED道路照明类型是有区别的,必须做好提前的勘查,保障现有道路照明的质量。

3.4 体制方面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限制

财务体制和税务体制都是限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条件,大多数城市的公共道路照明费用都是实报实销,由于体制问题,管理公共照明的单位缺乏自主财权;按照现行税务体制,EMC企业应当全部缴纳增值税,但是由于特殊的经营形式,企业要等到节能见效后才获得收益,提前缴税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这就将一部分财务风险转移到了用户身上。

4 道路照明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实例

第4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节能服务公司内部技术实力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其风险来自于节能技术的可行性、先进性、可靠性和适应性的不确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方案都是建立在前期进行的节能诊断和能效测评的基础上,节能诊断或能效测评都会影响节能方案的可行性。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生命周期限制,现有的节能技术方案很快就有可能会面临淘汰的风险。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能根据现场实际工况及时调整节能运行方案,设计方案往往难以及时适应实际工况,从而导致节能效益降低。因此,节能技术方案的失败和更新换代都可能给节能服务公司带来无法收回投资和利润的风险。

2风险评价矩阵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作机制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中必须承担风险。因此,应完善项目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识别与项目有关的风险,评价和管理改善项目的执行效果,从而使潜在机会或回报最大化,潜在风险最小化。风险矩阵是项目管理中识别风险因素重要性的一种结构性方法,风险矩阵能够全面、动态地初步识别风险因素,包含风险来源、可能结果、预期发生概率,然后对风险进行分级整理,为风险管理的后续阶段打下基础。利用风险矩阵收集的数据和评估结果可以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应用,有着重要的推广应用价值。风险矩阵方法关于各风险评价因子的权重系数是通过专家打分或调查投票的方法来确定的,以识别对项目影响最为关键的风险,为节能服务企业经营者提供制定相应风险处置措施的依据和历史纪录。

2.1原始风险矩阵

原始风险矩阵由需求栏、风险栏、技术栏、风险影响栏、风险概率栏、风险等级栏和风险管理/降低栏等构成。风险矩阵通常由项目风险管理小组来完成,负责对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

1)需求栏:列出项目的基本需求,通常包括项目操作要求和项目管理需求。

2)风险栏:描述项目的具体风险。

3)技术栏:根据具体需求列出可采用的技术。如果所需技术不存在或不够成熟,则可能会不能满足需求,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相对高些。4)风险影响栏:用于评估识别风险对项目的影响,通常用I表示。将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划分为五个等级。

2.2Borda序值

由于风险等级栏仅给出了三个直观的风险等级,因此在评价结果中会产生很多风险结,即处于同一等级可以继续细分的风险模块。为了能够识别同等级下相对关键的风险,在风险矩阵中引入Borda序值方法,以尽量减少同等级的风险评价结果。Borda序值是对某准则进行排序,统计出风险因子在该准则下的排名,然后进行综合考虑。设总共有N个风险值,i为风险因子,k为相应准则(k=1表示风险影响,k=2表示风险发生概率)。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评估

根据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特征选取风险因素。在编制风险清单基础上,结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专家投票。经过对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整理,即可输入风险影响和风险发生概率。对于风险影响,应根据加权后的投票结果,采用取多数原则;对于风险发生概率,应采取加权平均原则。其中,U24项目运行管理能力属于高等级,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最大风险;U23工程质量和U27预期效益适应性条件其次,前三项高等级风险均属于内部风险,可以通过自身技术力量的完善进行规避。U11政策影响作为外部风险,对项目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及时了解政策趋势,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

险规避和应对措施

通过风险识别找出影响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顺利实现的主要风险,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提出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的控制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工程项目风险,实现节能运行项目的预期目标,这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旨所在。虽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大量风险客观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通过项目经验和积累,以及通过测试、模拟、分析掌握的节能技术相关数据资料,来识别甚至是量化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连带后果,从而通过适当的技术和方法来应对与控制风险。根据风险清单指标体系的要素,可以提出相应可采取的应对与控制方法。

4.1外部风险的应对与控制

外部的政治、经济环境是不可控制的。规避这些风险,需要节能服务公司仔细研究政治、经济动态和走势,了解国家在节能事业方面的政策和优惠措施,熟悉法律法规,相应风险清单的应对措施。

4.2内部风险的应对与控制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内部技术实力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这部分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控制这些风险,节能服务公司应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实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运行管理方案,保证预期的节能收益。

5结语

第5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得以减速,而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依然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球市场。进入2010年,随着国家“十城万盏”工程的逐步推进和深化,中国无疑已成为全球LED产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21个试点城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未成气候

年初,为进一步推动“十城万盏”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司委托、国家半导体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主办、哈尔滨科技局承办的“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试点城市工作会议于2010年1月7日在哈尔滨市举行。

与会代表指出,目前“十城万盏”试点工程在各城市的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有些地方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比如在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等方面成为城市汇报中的亮点。但是整体考察,21个试点城市提出和践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并不多,试点城市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方面的探索并未形成气候。

科技部高新司副巡视员刘久贵在发言中指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科技部一直很重视和关注的领域。在试点城市的汇报中,很多地方并没有提到合同能源模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地要积极探索半导体照明的合同能源实施模式。

他说,政府出钱、包揽工程不是长久之计,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式才能长久发展。“十城万盏”这项工作是具有创新性的工作,任何一个城市的启动都是创新性工作的展现。认真探索用市场运作的办法来推进“十城万盏”工程才是实质。半导体照明国家从2003年开始抓起,已经过八个年头。接下来,现阶段科技部会联合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落实国家补贴标准,地方上也要做好积极探索。

国外风景独好?

如今,合同能源管理在美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逐渐兴起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大量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在提供相应服务。这种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企业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从而解决企业节能减排改造高投入、高成本的难题。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企业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

而对于我国目前的节能产业来讲,相关专家也对合同能源管理予以首肯,认为我国正是缺乏类似这样一个平台,能够协同地方政府、企业、能源咨询、节能技术与产品提供及金融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从整体方案提供到执行协助、各项服务提供一应俱全。因此以“合同能源管理”对企业乃至城市实施清洁能源利用的整体项目操作,将是我国区域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一个新思路。

而对于目前国内节能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郁聪也表示,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技术、节能产品鱼龙混杂,其行业认定和推广都尚未规范,这些方面都需要国家投入,比如设立一批质量比较好的节能实验室或认证机构,来对这些节能技术和产品进行认定,否则,对耗能用户很难确认。对于“十城万盏”来讲,这一切才刚刚开始,作为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LED照明在推进过程中显现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还是源出于国内节能产业的大现实。

先行先试,广东探索合同能源模式

作为国家半导体照明应用大工程的“十城万盏”未来将逐步走向深化,下一阶段试点城市将逐步扩大,LED照明产业也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产业要发展,资金从哪里来?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LED照明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上,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被大为看好。其实,为突破LED路灯工程投入大、风险高的资金瓶颈,近年来,广东省大胆实践,突出抓好推广模式创新,探索出“用户+企业+银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推广新模式,引入买方信贷,借助金融的力量分担工程风险,保障了生产、消费和金融三方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迅速打开了产品销路。

据了解,东莞市已成功运用这种模式,完成了石龙、石排镇23条街道68公里共4100盏的大功率白光LED路灯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整体节电60%以上的可喜成绩。照此测算,广东省道路共400万盏高压钠灯如全部采用LED路灯,每年可节约用电38.04亿度,折合142.3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4.2万吨,经济和生态效益相当可观,其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率将进一步提升。

以东莞石排的路灯改造项目为例。东莞勤上光电公司作为LED路灯的生产企业,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石排镇人民政府三方共同达成协议,对总造价为2968万元的石排镇LED路灯改造工程,采取银行买方信贷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创新模式,由石排镇政府与招商银行签订5年期的买方信贷合同,项目融资额度为工程造价总额的70%,这就基本解决了项目资金问题。改造结束后,石排镇政府用每月节省下来的电费和维护费向招商银行还款,这样既能减轻政府财政资金上的压力,同时又保障了LED路灯节能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

第6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100044

摘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种新型的管理方式应运而生,通过市场的手段促进了节能,这就是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方式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节能改造医院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从而提供有效的服务,分享节能改造利益回收的一种商业模式,本文将就能源合同管理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进行相关探析。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节能

0 引言

在建筑节能的统计和研究中可以得出的是楼宇占据了大量的能源,几乎占到全球能源的百分之四十,并且二氧化碳排放量很高,直接影响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在建筑节能方面来说目前我们重视程度不够,数据表明在我国约430 亿平方米的建筑中,仅有4%的建筑采用了先进的能源效率改进措施。

在市场化的减排机制中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但是由于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并不完善,所以应用范围较为拘束,不能有效地应用到建筑行业当中。

1 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现状

1.1 确定合同能源服务公司是否应履行招投标程序目前来说我们的招投标程序主要面对的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用建筑,对于这种建筑形式来说要采取公开的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司的选择,避免在招投标程序确定之后有些公司由于利益相关放弃了改造项目,造成经济的损失。

1.2 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是否履行设计管理程序问题在设计管理程序问题上由于很多管理工资没有相关设计资质,不能出具相关设计文件资格证明,这就造成了有些公司为了获得项目采取挂靠的形式,从而造成了质量得不到保证,这就需要对这些公司选择科学的管理方式,避免对资质的硬性要求造成问题。

1.3 节能改造工程监理机制问题对于建立机制的问题如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例如《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的要求,需要对改造项目直接纳入监理工作,这种情况造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复杂性,增大了合同能源管理的难度,这就需要对监理机制进行科学的选用,从而实现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性。

1.4 改造后工程验收问题工程验收时工程最后的质量保障,采用了合同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造之后的项目如何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和形式如何采用,这些问题目前来说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这就造成了验收过程中无据可依,对于节能效果的检测评估目前采用只要达到预期效果即为合格,但是在各项管理和验收政策中需要不断的完善,从而保证在相关验收工作中保证工程质量。

2 完善管理措施

2.1 政策支持政策是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有效也必须的支持,首先来说建筑节能建造的合同能源管理目前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规模较小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从技术方面、资金方面和服务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就需要相关的政策进行扶持,不断的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和应用效果,具体来说就需要在已经明确的政策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建筑节能问题对建筑节能改造能源服务产业进行细化,从而对建筑节能工作不断的推进,需要做的包括,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能够降低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的项目风险,保障企业的初期发展条件,不仅如此,对于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的贷款方式也要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降低融资的门槛要求,对融资渠道不断的扩大和畅通,最重要的一项包括对该项目加大宣传和强制推广力度。对于节能效果以及节能意识的了解和提高需要宣传才能扩大范围,加大对用能单位的宣传,提高其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认知和认可度,同时对公共机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高耗能建筑应强制要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从而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释放更大的市场空间。

2.2 加强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不断实施过程中,对于建设程序进行了简化,促进了改造项目的快速有效进行,但是这种简化工作不能对合同能源项目的改造质量要求降低,必须依旧保证质量要求,首先是对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明确,其次是对相关改造产品以及材料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对于技术指标和使用年限要严格控制,另外对于质量后期的保修制度也要有效的确立,避免合同能源公司出现利益问题。

2.3 简化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要求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在投入和应用当中的风险来说,对相关单位来说没有承担风险和支付费用,这就造成了合同能源管理应用中的成本较高,对于合同能源服务公司来说就容易不能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从而造成经营风险问题,这时就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第一是采用竞标的方式进行合同能源公司的选择,第二是对一些以建筑改造为主的产品技能型合同能源服务公司来说对公司的审核要以技术为主,避免对设计施工进行无用的审核,最后是对工程竣工之后的验收程序进行有效的简化。

2.4 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对于建筑节能的合同能源管理要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合同的完善,从合同双方的角度出发,从而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正和指导,对于建筑节能项目特点进行节能量的核定,具体的核定方式要根据具体的建筑要求进行选择,对已经经过改造的建筑进行总结和分析,结合建筑应用的具体现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气候行为方面因素,对核定方法进行确定,保证核定方法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在现有的单位基础上对第三方的节能核定机构加快培养的力度,对于机构的工作范围以及程序进行有效的控制,对改造措施以及改造技术进行不断的细化,明确节能方式和节能效果,从而在选择的时候能够更有针对性,能够更便于核定和应用。

3 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各个方面还不够成熟,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总结经验,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从而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效果,促进建筑节能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元圆,陈展.合同能源管理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应用和意义[J].环境保护,2009(4):53-56.

[2]沈量生.合同能源管理与建筑节能[J].工程与建设,2010,24(5):646-648,676.

第7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业的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技术和资金风向,推动更多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可以由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由于我国三十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了多数企业和城市发展方式都是处于高耗能阶段,所以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化的节能服务的代表机制在当下转型期得到了我国政府的青睐。

从公约到自主减排

2012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18次缔约方大会(COP18)和《京都议定书》第八次缔约方会议(CMP8)在俄罗斯、日本和加拿大退出《京都议定书》,美国仍未加入但第二承诺期得到了延续的结果下于多哈结束。CDM,也就是清洁发展机制要坚决维系的重点就在于决议要求成员国家(尤其是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承担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导致产生由于大量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的减排责任,同时,多耗能国家可以通过购买多减排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抵消协议里达成的需要完成的配额。而减排压力过大,节能成本过高,则是一些发达国家拒绝参与《京都议定书》的最根本理由。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并未达到如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人均每年20吨的碳排放量(我国估计人均碳排放量为每年5吨),但是在认识到人类的生存坏境在人类文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在不断恶化的现实情况下,我国一如既往地继续主动承担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

而自“十二五”规划到十会议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建设“美丽中国”的脚步也在大踏步地前进。从要求各行各业进行节能减排到进行碳交易的试点,我国对于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也在陆续落实到位。(“碳交易”简单而言就是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但是要让碳交易市场活跃起来,需要首先满足够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体量以及足够活跃的参与者积极性,继而就必须要让减排行动得到大力推广,才能使得碳交易的基础得到夯实。然而,在国际上的碳交易基本框架《京都议定书》都举步维艰的实际情况也提醒着我们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速度或将进行得较为缓慢。于2008年就逐步建立起来的北京环境交易所的董事长杜少中就告诉记者说,“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并没有真正开始运作。但是这个市场的期望值很高。”杜少中就认为,“环交所搭建的交易平台就是希望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达到全社会进行减排的目的。”如果仅从政府和国际组织方面的倡议框架来推行完成节能减排优化生活环境这一巨大工程确实远远不够,只有激励企业参与到节能减排的工作中,在各行业自主承担其相应应当承担的节能义务的意识形成下,同时对于我国粗放式的发展结构进行调整,才能使得优化生产、生活配置走上长远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节能服务是实现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

在十报告里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并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重大而紧要任务的框架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张平主任就在2012年12月18日的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对于2013年“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中提到“要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自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就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就十分迅速。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的全部成本 。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业的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技术和资金风向,推动更多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可以由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由于我国三十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了多数企业和城市发展方式都是处于高耗能阶段,所以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化的节能服务的代表机制在当下转型期得到了我国政府的青睐。《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就把“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列入十大节能减排工程;《“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则提出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业态;国务院《“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铁道部《铁路“十二五”节能规划》均提出: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可以将各个行业领域的节能工作进行服务性升级的市场化手段能受到我国领导层的强烈重视,要求对其进行更大力度的推广,从侧面反映了该机制的可靠性以及可推广性。不可否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灵活性实际上已成为协助我国进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攻坚时期的重要市场化手段。

“合同能源管理正处于黄金发展阶段。”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任赵明告诉记者。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节能服务公司、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节能效益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节能服务公司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事实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在1998年登陆的中国。当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同时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赵明介绍道。运行几年来,三家示范公司无论在节能项目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探索方面都获得了宝贵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赵明认为,“天时地利人和”可以说是目前节能服务产业所处的阶段。她认为,节能事业大发展不仅在全球已是不可逆的趋势,在我国也受到了非比寻常的重视,要尽可能地推行市场化机制,对市场进行培养,节能服务公司将尽其用为节能做好服务。区别于传统服务产品,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节能服务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适用的节能技术和设备;节能服务公司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节能服务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赵明也提到说,“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法律体系规范包括对其财税、会计事务问题方面的建设仍然有待完善。于此同时,在节能体系的不断丰满之时,我国的绿色发展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这样也使得节能服务公司的宣传成本在降低,融资能力也随之提高。虽然较于已经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发展近20-30年的欧洲国家而言,我们起步较晚,整体水平较弱,但是从几年前的‘夹缝求生’到现在的蓬勃发展态势,节能服务产业进行飞跃式发展正合时宜。”

做合同能源管理要“耐得住寂寞”

作为我国第一批三家节能服务示范公司之一的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见证并参与了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最初的成长过程。“刚开始的时候,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备受质疑,多数人认为这种‘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是不可能的。同时,节能服务在发展初期也经常面临账款回收问题,这个问题在行业里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但是逐步地,市场开始接受我们。”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刘方就表示说。合同能源管理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这也是为什么起初节能服务公司的客户不理解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天上掉馅儿饼”服务模式的原因。据刘方介绍,源深不仅为其隶属的京能集团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当下也正在为北京地铁进行LED灯的全面改造,为客户方进行发电厂综合节电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凝结水节流优化控制等方面进行节能服务。

从本质上来说,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就是从能源审计、能源效率评估、节能方案设计,到投资、施工、监测、维护等内容,所以“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成败关键就在于对节能项目里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刘方告诉记者。“不少的同行都有‘耐不住寂寞的时候’,也就是在出现资金链问题的时候转移其业务重点。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是合同制的契约服务性行业,如果节能后的共享收益出现拖欠,节能服务公司很容易步入资金链断裂的窘境,如此一来,导致不少的节能服务公司就做起了节能产品,久而久之,反而抛弃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根本业务。” 刘方接着说,“当市场逐步扩大以后,如果各个节能服务企业能对自身优劣势进行总结,就会发现合作大于竞争。大型的ESCo可以通过平台的合作实现总体节能量的提高。就节能服务公司的组成来看,现在大部分的节能服务公司体量都比较小,不得不承认,仍然有些企业是冲着政策补贴投入到这个领域的。同时企业也在面临不少央企介入节能服务市场的竞争,由于很多央企本身就存在对自身工程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等问题,索性不如成立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自给自足。但是要长期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确实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项目操作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做节能服务的企业需要对发展方向有清楚的布局才能使其得到长足发展。”既然是一种高风险业务模式,那同时也意味着高回报的可能性,节能服务产业在今天正面临着大批的新入群体,对节能服务本质的清晰认识和对客户节能项目提供完整服务的操作以及掌控力是刘方认为目前在热切投入行业时许多企业需要提升的能力。

节能服务的联动效应受瞩目

第8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70年代中期,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在我国也称“EMC”(即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的英文缩写),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企业单位节能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从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的情况看,这种商业模式在节能双方体现出以下特征:

(一)被服务企业方面的主要表现

1、企业零投资、零风险;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

2、用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或节能项目使用费)。

3、可在不投资、甚至不需要维护管理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实现节能效益和效果。

综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对于被服务企业来说,可谓天上掉“馅饼”。

(二)服务企业方面的表现

1、服务企业的投资收回。合同能源管理,即由专业节能企业掏腰包,为企业节能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节能技术和设备更新换代,并从节能效益中获取回报的机制。节能服务企业应在一定合同期限内从企业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

2、服务企业的项目资金。EMC节能服务企业通过世行节能环保贷款及其它融资来源进行项目的全部投人。承担较大的风险。

3、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来实施节能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

4、节能设备的所有权问题。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取“先投资后回收”做法,其节能项目投资,需在一定合同期限内,从企业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所以,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在合同期内仍属于节能服务企业。

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的特殊表现形式

根据上述特征,作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类似于租赁。其理由是:合同能源管理具有租赁的特点,即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等特点。

(一)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节能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节能服务单位出让或被服务单位取得的只是节能项目资产的使用权,其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单位。合同期满,节能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被服务单位。

(二)融资与融物相统一

合同能源管理属于一种信用形式,节能服务单位出让节能项目资产,无异于向需要使用节能项目资产的被服务单位同时提供了等量的资金信贷;被服务单位借人节能项目资产时,也无异于同时取得了相当于资产购置成本的信贷资金。融资与融物相统一,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又一主要特征。

(三)合同能源管理更具融资租赁的特点

按照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可见,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有上述融资租赁的1、3、5项特点。即在合同期满时,节能项目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被服务单位,且无偿转移;节能合同规定被服务单位拥有节能项目资产使用寿命的全部,且支付节能合同费用的期限较短;节能资产只服务于特定的被服务单位,无论是否做较大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方法的构想

(一)节能合同费用应该资本化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融资租赁的特殊表现形式,因此用节能收益支付的节能合同费用就成为会计核算的焦点问题,所以,被服务单位用节能收益支付的节能合同费用应予资本化。其理由:

1、节能合同期限相对较长,合同期内企业虽然不拥有节能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但通过支付节能合同费用,取得了该节能项目资产的长期使用权,这种使用权的价值应视作一种资产。

2、取得节能项目资产后,在合同期满时,企业都可无偿取得节能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从这点看,它类似于分期付款购买。所以,取得节能资产时,企业应同时确认节能资产与负债。

3、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取得节能项目资产,实际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它与企业举借长期负债购入节能资产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资金、资产均由节能服务企业提供,融资和商品交易同时进行。因此,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取得节能项目资产,也应同时确认节能项目资产和相应的长期负债。

4、节能合同费用资本化。最终将形成节能项目资产的全部成本。节能合同费用支付应在合同期内进行,而节能资产成本的补偿应在节能项目资产的有效使用寿命终止时完成。为此,就存在节能项目资产的合同期与有效使用期的不一致。此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节能项目资产折旧,以补偿本金化了的节能合同费用。从而实现企业不花一分钱就能节能并获益的目的。

(二)被服务企业会计处理方法

[例]A集团过去年耗电约4000万千瓦时,需付电费2400万元。2004年9月,A集团与某节能服务公司达成“节能服务合同方案”:由节能服务公司出资,提供项目设计、设备选型购买、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确保每月节约电费7.3万元。节能服务公司从节电效益中获取回报,合同期为一年。节能设备的使用寿命约10年。

1、接受节能项目资产。

借: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876000

贷:长期应付款――节能项目应付款876000

2、月末,支付节能项目资产使用费,并计入成本。

借:长期应付款――节能项目应付款 73000

贷:银行存款

73000

借: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使用费 73000

贷:累计折旧

73000

3、月末,按节能项目资产的有效使用期计提折旧额。

借:制造费用――节能项目折旧

7300(876000/10/12)

贷: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使用费 7300

4、被服务企业实现的节能收益,不需做会计处理,自然体现在

有关的账户里。

5、节能合同期满,注销节能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及累计折旧额。登记“固定资产备查簿”另行管理。这样,既能为节能服务企业日后进行维护保养等服务提供管理上的便利,又能提醒被服务企业按期将节能项目资产的折旧额计人相关成本。

(三)节能服务企业会计处理方法

[例]假设某节能服务公司从世行取得项目融资贷款50万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购建节能设备等出让给A集团。发生项目设计费设备本金、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以及预计的运行维修保养等37.6万元。同时收取被服务企业保证金8万元。其他资料从前例。

1、为出让节能项目资产取得项目融资贷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长期借款――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

500000

2、购置节能项目资产,并出让其使用权。

借:节能项目资产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借: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单位876000

贷:节能项目资产

500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节能项目收益 376000

3、收取被服务企业交来的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80000

4、分期收到节能项目使用费(即节能设备投资成本及获利)。

借:银行存款

73000

贷: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单位

7300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节能项目收益

31333[(876000-500 000/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333

5、如节能项目使用费愈期未能收回,可先用保证金抵付节能项目费用中所含的投资成本。

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80000

贷: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单位80000

6、节能项目使用费愈期未能收回时,节能服务单位应停止确认节能合同费用中所含的节能服务收入,并将以前期确认的项目服务收入予以冲回,直到使节能设备投资成本全部收回为止。

借:主营业务收入

第9篇:合同能源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低碳城市建设;建筑能源规划

城市作为人类生产、 生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能源消耗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和集中地。 因此,城市应该成为低碳发展的空间载体,成为人类验证“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理

论,实现低碳发展的首要区域。因此,在保障人类美好生活的同时,城市应该重视环境和资源的和谐相处,通过建设低碳城市,实现向低能耗、低碳型城市转型。

当前,低碳城市规划相关理论研究主要是对于新能源利用以及节能减排等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较多。对于城市规划来说,城市是否低碳还与城市形态、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方式、 城市发展模式等直接相关,因此需要加强碳排放与城市形态、土地利用、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模式、城市建筑等多方面的相关性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构建低碳城市规划的相关理论基础,并进行实证分析,为选择最适宜的未来城市发展道路提供思路,塑造一种理想的、可持续的低碳城市模式。

一、低碳城市下建筑能源规划的意义

1、针对可再生能源和未利用能源具有低能量密度和产能不连续的特点,通过区域层面的统筹规划,利用同时使用系数和负荷参差率,实现可再生能源和未利用能源的供给均衡;

2、将建筑能源规划和减碳规划融入区域规划体系,有利于在区域范围内实现节能减碳的规模效应,并实现碳排量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

3、根据综合资源规划法(IRP),基于需求侧管理理论,将区域内节约的建筑能源资源化,并作为虚拟能源和无碳的替代能源,降低区域开发过程中的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降低化石能源在能源使用中的比例。

二、我国城市能源建筑规划存在的问题

1、规划方案相对独立,指导思想片面

我国当前能源建筑规划主要规划三个方面:供电、供热和供气。这三方面的规划方案相对独立,三者之间没有统筹兼顾,相互考虑,形成共同促进的局面。相反,三者之间的能源使用相互重复,计算繁琐。比如我国城市大部分使用独立空调,过多依赖电力,而不是用中央空调取代独立空调实现节能目的。

2、重视能源生产,而轻视能源管理

我国能源建筑规划过于重视能源生产,比如采暖主要是最大外部负荷进行叠加,累积能耗。大量的能源生产,但是相应的管理比较松散,出现“大马拉小车”的情况,整体系统的效率值较低。例如某些地区使用了集中中央空调系统,但是输送系统效率低,浪费情况严重,系统整体输送效率就被拉低了。

3、能源建筑规划的国家标准较低

我国相应的能源建筑规划标准和规范相对不太健全,技术指标明显偏低,对于建筑用电设备的购买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较小,只是出现某些个体户采用可再生资源,并不能形成有效合理的区域能源规划。特别是在公共建筑较多的区域中,可再生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的利用率就更低了。

三、建筑能源规划的方法

建筑能源规划不仅仅是技术工艺方面的规划设计,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是一个学科交叉的综合性领域,应该采用前沿方法进行方案设计。常用的区域能源建筑规划有:综合资源规划法和情景分析法。

综合资源规划法是结合了需求侧资源管理和能源规划结合的方法,其主要核心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资源的方法,主要实现方式是减少节约末端资源,利用可再生资源,合理适用余热和废热。情景分析法是将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起来的综合考虑方法,对于不确定因素进行综合系统分析,在定量计算的基础上,构建定性模型,实现供需平衡。

四、建筑能源规划的步骤

根据“综合资源规划法”理论,将区域建筑能源规划分成几个步骤:区域建筑能源规划目标制定、评估区域可利用能源资源量、建筑能源的负荷预测、确定能源系统和技术方案(能源站方案)、区域能源系统的能源利用和环境影响评价。

1、目标制定

区域建筑能源规划制定目标通常包括两种方法:标准评比法和实质性技术指标。定性技术评估的标准评比法,是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但是此方法准确性差,缺少详实的数据支撑评估结果。

通过目标可行性研究和环境评价等规划程序,按建筑类型,分别确定单位建筑能耗基准值与单位建筑碳排量基准值,并作为区域建筑能源规划定量技术评估的依据,这是理论界建筑能源研究的主要方向。

2、评估可利用能源量

区域内的能源通常分为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低品位能源。对所有能源进行综合的系统性定量分析,是区域建筑能源规划的前提。

常规能源包括电力、天然气、石油、燃煤等;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低品位能源包括发电厂余热、土壤蓄热、江河湖海的温差能、地铁排热回收、工厂废热回收、垃圾焚烧、污水温差能、免费冷源等。

3、建筑能源的负荷预测

以往建筑能源预测采用传统的负荷指标估算法,往往估值偏高,造成大量的设备冗余和浪费。而区域建筑能源预测,应该采用情景分析法(scenario analysis),即不同建筑类型,应设定不同的人口密度和使用时段情景,同时考虑系统的峰荷、腰荷和基荷,估算出区域的典型负荷曲线以及情景负荷的出现概率,叠加给出区域能源的总负荷。

4、建筑能源系统配置方案

根据区域内可利用资源量和建筑能源负荷的预测,编制区域能源整体配置技术方案,其核心即区域能源站的建设及运营模式。能源站的建设,应考虑经济性指标(运行管理费、投资回报、能源价格)、技术性指标、碳排放指标、能效指标(设备能效、输送能效、末端使用能效以及损失)、环境影响指标(热污染、热岛效应、噪声)等因素,并确定能源站的规模及位置。

区域能源站一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建设及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提供能源服务,是以赢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诊断、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运行、维护和管理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五、结语

建筑能源规划不仅能够节约资源,而且能够实现低碳生活和绿色生活,是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节能措施。区域能源规划不仅能够节约资源,而且能够建设一个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