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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社会发展,新词不断涌入人们的生活。本文以Fauconnier提出的概念合成理论框架为指导,分析了名词+名词组合,形容词+名词组合以及拼缀词意义构建机制,并且讨论了合成组合后新词的语义关系及其特征。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词新语层出不穷、比比皆是。作为语言现象中的“新贵”,新词频频出现在广告、影视、文字作品及日常生活中。因其创新、鲜活、意味深长、时代气息浓厚,一直以来倍受语言学家、年轻人以及一些追求时尚人士的青睐。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新词,尤其是占绝大多数的名词+名词组合和形容词+名词组合的新词是一种语言活力的标签。没有新词的诞生,该语言也即将会完成她的历史使命,成为死亡语(dead language)。然而,对于新词意义的构建过程,国内外学者还没有在认知语义框架中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合理解释。曾经有人尝试用概念隐喻解释,但由于概念隐喻是一种源域向目标域的单向映射,关心的是确定概念关系及对他们做出的阐释,较少关注即时语境下的自然语言认知机制,所以阐释力较弱。新词的意义构建过程需要的是一种理论,能够“对隐藏于隐喻幕后的在线心理认知机制作出更为深入的揭示。”(王文斌,2004)Fauconnier提出的概念合成理论(Conceptual Blending Theory)恰恰满足了这一要求。
2. 概念合成理论
上世纪末,由Fauconnier 为首的一批美国学者在空间理论的基础上大胆提出了概念合成理论。该理论中的“概念合成”是指心里空间的合成,而心理空间是指人们进行交谈和思考使为了达到局部理解与行动的目的而构建的概念集(Conceputual Packet)(Fauconnier&Turner 1996:113)。最基本的概念整合网络模式是由4个空间构成的:两个输入空间(InputI, Input II),一个合成空间(Blending Space),以及一个类属空间(Generic Space)。两个输入空间的共有结构及其共有的抽象信息被投射到第三个空间即类属空间里;而同时,在这两个输入心理空间的基础上,通过跨空间地部分映现、匹配并有选择地投射到第四个空间——合成空间。该空间从两个输入空间中提取部分结构,形成层创结构。这样,这四个空间通过投射链彼此连接起来,就构成了一个概念整合网络。
自该理论提出以来,Coulson(2001)等人就意识到该理论在阐释词义合成方面的作用,但他们的着眼点大多集中在批评概念隐喻理论和结构分析理论等解释模式的缺陷,说明用概念合成理论解释词义构建过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却未能从积极的一面较为系统地论述词义构建层面的概念合成机制。
3. 概念合成理论(CBT)对于新词意义构建的阐释
英语中新词的形成方法尽管多样,但完全由新造、外借等途径形成的新词只占极小的比例,绝大多数新词都是通过对语言中业已存在原材料进行认知加工而形成的。
3.1 CBT对于“名词+名词”型新词意义构建的阐释
在新词中,“名词+名词”型的合成是最主要的形式。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构建模式:联合型、偏正型、隐喻型。
联合型的新词是指把两个成分合并在一起,产生新的概念。这个新的概念即包含A的某种含义又包含B的某一方面,但又不仅仅是两者的简单相加。比如:社会角色日益模糊的今天,人们常会听到这样的称呼“妈咪先生”。不妨分析一下,这样的人首先是一位男性(InputI),但又不仅仅是一位男性,因为他还具备妈咪的一些社会特征(比如照顾家庭);另一方面,这个人又仿佛一个妈咪(Input II),做着妈咪的工作,尽管不是女人。通过两个词各自激起的心理空间,对两个输入空间投射到合成空间的构成概念的部分元素组合,并在层创结构中形成各个输入空间以前均不存在的新关系(即指在家中即当爹又当妈的男人),这种组合过程也正是一种新范畴/意义构建的过程。
偏正型是指前面的名词说明后面的名词,具有修饰作用,中心意义由后面的名词表达。这样的例子很常见,比如,问题女孩、纳米飞机、健身俱乐部、网恋等等。以“纳米飞机”为例,在这种构建中,两个词分别作为两个心理空间存在着部分映射关系(即纳米可用作飞机材料),然后借助背景框架知识,认知和文化模式,组合结构从输入空间投射到合成空间。在合成空间中由提取结构所激活的型式结构(pattern)会不断完善。换句话说,人们会在大脑中作一个潜意识的转换——用纳米材料作的飞机,在经过合成空间的进一步加工,形成层创结构从而解读了这个新词的意义。
隐喻型指的是名词的某些特征映射到中心词N上,产生某种隐喻效果,从而产生新的合成概念,构建新词意义。这样的组合方式往往使语言更加丰富、生动。比如:豆腐渣工程、蜗牛邮件、灯笼裤、铁军。这些类型的名词同样是两个名词激活的概念作为输入空间并投射到合成空间,。在合成空间中结构通过扩展,使得自身的层创逻辑在合成空间中得以完成认知运作。“豆腐渣工程”通过一系列映射——合成的过程最终解读的意义是那些偷工减料、质量差的工程,好比豆腐渣不堪一击;“蜗牛邮件”指周期长,邮件延误,好比蜗牛一样慢的邮件;灯笼裤是指一种中间肥大、两端紧的裤子,穿在身上好比撑开的灯笼;铁军指那些吃苦耐劳、刚劲顽强、无坚不摧的集体。
3.2 CBT对“形容词+名词”型新词意义构建的阐释
Fauconnier(1994)认为心理空间就是人们在进行思考交谈时为了达到局部理解与行动之目的而构建的小概念包(conceptual packet)。形容词和名词所构成的输入心理空间在环境信息和背景知识的影响下形成一个具有层创结构的整合空间,组合后的词有的已成为常用语词,有的可以引申其它意义,产生新的概念。这类组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形容词不改变名词的性质。比如: popular songs(songs liked by many people),无论怎样变化,它永远都是“歌曲”。这种新词在概念合成框架中的意义构建类似于偏正名词的认知机制。这里就不再赘述。另一种类型是形容词改变名词性质,这样的例子也比较多。比如,cold bench, black income, pink collar等。以 “cold bench”为例,形容词 “cold”激活的心理空间显然要和“冷”有关,寒冷、冰冷、冷清诸如此类;而中心名词bench又使人唤起另一个心理空间:板凳、座位、位置等等。二者共同映射到合成空间,经过进一步完善、扩展、结合百科知识,不难得出最终的词义——冷清的接待。
当然有的时候形容词与名词搭配还会出现一词多义现象。也就是说,在合成空间中会生成若干个合理的层创结构。这时候就要通过各种语境信息。比如,口气,场合,上下文甚至是说话人的手势表情来判断,找到最佳关联,解读新词意义。
3.3 CBT对拼缀词意义构建的阐释
所谓拼缀词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词通过截段或是紧缩方式构成的词。比如汉语中的“娱记、房改、足协、外企”等,英语中的“email(电子邮件), blog(博客), smartdrv(智能驱动器)”。
周启强,白解红(2006)曾在Fauconnier&Turner (2002)对语义合成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合成过程中原型词之间语义关系的不同特点,把拼缀词划分出4个类型。这些类型背后隐藏的是同一个认知机制——概念合成。以email为例,它是electronic 和 mail 的合成词。“电子”能够激活人们对现代科技的很多认识:计算机、网络、方便、快捷等,“邮件”激活传统邮件心理空间,包括寄信人、收信人、邮编、信封、邮票等等。两个输入空间有很多对应关系(即映射):网络系统对应交通工具、信息对应邮件内容、使用者对应邮递员、电对应燃料或人力。它们的共同点(类空间):人、邮箱、邮件、邮政编码。这些特征一起投射到合成空间层创结构中,通过三种整合运作:组合(composition)、完善(completion)、扩展(elaboration)最终得到email的意义,即利用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信件。
4.结语
词汇的形成与其意义构建是语义研究的基石和重要课题之一。新词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创造出来的,具有时代性、新颖性的特点,有的还会固定下来,成为大众词汇。阐释新词意义构建的认知发生机制对于英语词汇意义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Fauconnier提出的概念合成理论不仅能够统一解释很多新词意义构建的整个过程,并且对于很多活的语言现象,诸如仿拟、委婉语等也会具有很强的阐释力。概念整合理论的研究思路为未来科研提供了广阔的视野空间。
参考文献:
Coulson,C. 2004. Review of The Way We Think: Conceptual Blending and the Mind’s Hidden Complexities [J].Cognitive Linguistics15/4: 575-594.
Fauconnier, G. 1994 Mental Spaces [M]. New York:CUP.
一、企业多项目管理的概念
企业项目管理(EPM)与单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企业项目管理所关心的是企业所有项目目标的实现。一个企业在同一时间内可能会有很多项目需要完成,如何经济、有效地同时管理好众多的项目是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问题。
为了一些经济方面的原因和最有效地使用资源,企业项目管理常常采用一种新的管理方法——多项目管理。所谓“多项目管理”,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项目经理同时管理多个项目,在组织中协调所有项目的选择、评估、计划、控制等各项工作。
二、企业多项目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成本极小化及利润最大化。企业的成本可简单看做是企业获得各种资源付出的代价。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计算成本时不仅要考虑会计成本、显性成本、增量成本、个体成本,还必须要正确估量机会成本、隐性成本、沉没成本和社会成本。显然,在单项目管理时我们更多地只能考虑各种短期的、明显的成本开支,因此就会出现尽管某一个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实现了项目目标,但并未给整个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与机遇。但采用多项目管理后,企业就可以从多方面克服单项目管理带来的弊端。例如采用多项目管理后,尽管人员属于职能部门,但他们能够为适应项目的变化需要而在各项目间流动,当某个项目因为用户要求暂时停工,或者其他项目进度吃紧时,就可以将项目成员调配到其他项目中去。这样通过在项目间共享人员的工作时间,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全面降低公司及每个项目的成本。又例如某种资源稀缺,但几个项目同时需要使用这种资源,在进行多项目管理时,我们就能在充分考虑计算这种资源用于不同项目时的机会成本,做出合理决策达到资源的最优使用。综上所述,采用多项目管理能从企业的高度上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机会成本,克服短期效应,追求企业利润极大化与持久化。
2.能调整各项目进展节奏及优先权满付的灵活性。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尽管多个项目的目标均应全面实现,但是在某一时间段各个项目对资源要求的迫切性并不完全相同,同时交付的时间也不一定完全相同。因此,通过采用多项目管理后,更能有效调整各个项目节奏,使产品交付更具有灵活性。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均包括明确需求阶段、可行性分析阶段、项目计划阶段、项目执行阶段及项目结束阶段。由于每个项目的背景不同,项目目标存在差异,因此项目各个阶段的划分也是柔性的。采用单项目管理时,我们更多追求的是尽可能压缩各个阶段的周期,使项目越早结束越好,这样必然带来资源的严重冲突。但采用多项目管理后,我们可以通过人为的宏观调控,在最终全面实现各个项目目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及实时调节项目在各个阶段的进展节奏,缓解资源需求高峰,做到张弛有度。
3.有利于充分利用及提高企业核心技术,促进技术进步。企业技术进步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企业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通过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可以优化产品及企业结构,可以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可以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素质。而企业的技术进步是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为制高点的系统工程。对于单项目管理来说,它是以一个项目为主体,以实现项目目标为最终目标的管理过程,这种目标必然制约了其推动技术创新的能力。例如在开发新产品时需要某种企业目前尚未拥有的技术,而要获得这种技术可以采用购买及自主开发两种手段,当购买的费用远低于自主开发的费用时,若是单项目企业一般会采用购买方式。但采用多项目时,若这种技术还能同时用于其他项目、甚至将来的项目时,就可能考虑采用自主开发的方式。即使是引进了这种新技术,企业也会依靠内部技术开发机构去吸收、消化、改造与实施,从而转化为企业内部持久性的技术源泉。另外,在多项目管理中通过有效的项目组合,一方面能使企业的基础核心职业技能所有项目共享,这样这些技能就能得到良好应用。另一方面,能将不同项目的技术知识进行整合,形成新的更高层次的核心技术,拓宽和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一)在世界舞台上,亚洲是以统一体的形态出现的,从历史发展、文化传统与地理环境看,亚洲人生活在统一的亚洲社会环境之中。
当亚洲社会开始发展道路时,人们无法摆脱统一的共同体所带来的思维方式与方法。特别是,西方社会个体性与亚洲社会整体性价值之间冲突,使人们往往在价值与事实之间徘徊。
亚洲法治是亚洲人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寻找并创造性地发展的社会规范体系,是亚洲社会形成与发展的必然结果,宪法的出现及其在亚洲社会中的发展是亚洲文明的重要标志。正是亚洲法治的历史和社会功能以及亚洲法治的独特的文化魅力,提供了亚洲社会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的契机,进而发展成为令人瞩目的、最具活力的经济发展地区。
亚洲社会是以农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家族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度和思想体系占据统治地位,所以,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共同文化背景从客观上形成了亚洲体系的相似性。
从亚洲宪法发展的历史过程看中,传统文化发挥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无论是在东亚、南亚还是西亚,文化的共同体意识客观上形成了亚洲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发展的法律基础。有学者认为,包括儒学在内的东亚传统文化是东亚文化发展上必不可少的层层阶梯和环节,它的一切积极成果是推动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历史根据和动力。[3]东亚传统文化是东亚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的体现,反映了东亚人特定的生活方式。在东亚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中,东亚民族以理智、客观的态度比较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价值,既吸收西方文化中符合本国国情的因素,又要保留能够促进社会发展的传统文化因素,因而合理地协调了东西法文化之间的价值。
由于亚洲宪法体系赖以生长的历史与文化环境不同,亚洲宪法体系的形成过程因国而异。我们知道,亚洲近代法制的形成过程就是移植与借鉴西方法律制度的“引进”与“加工”的过程。移植西方文化是形成亚洲宪法体系的外部因素。当然,西方文化对东亚法形成的影响并不是通过直接的途径,而是经历了文化价值的比较与选择的复杂的过程。比如,东亚国家属于儒家文化圈,儒家思想文化对于东亚国家合理在法治发展模式与调整其方向产生了重要的文化影响。有的学者认为,分析儒家文化是揭开东亚法现代化奥秘的一把钥匙。就其产生的道德与伦理基础而言,东亚法是在国家与个人价值没有合理分化,法的理念缺乏具体化的法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故东亚社会中的法还不能达到脱离伦理要求的完整的自由的规范体系。在西亚,伊斯兰法文化直接影响了伊斯兰国家宪法体系的统一性。1990年7月通过的《开罗伊斯兰世界人权宣言》序言中规定“宣言的重要性在于指导成员国的全部生活”,“重申伊斯兰乌玛在文明和历史中之作用,它是真主所创最佳社会共同体,赋予了人类以普遍与均衡之文明,构建了现世与来世之和谐……”。文化的统一性客观上提供了宪法体系上的共同性。[4]
对亚洲宪法体系的比较研究必然涉及到其背后的共同的文化传统与价值。亚洲社会整体上所表现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社会结构,在宪法文化的层面上表现尤为突出。在亚洲社会,宪法不仅仅是一种规范的创制与运用,而且是一种蕴含于特定文化背景,表现人文关怀的文化现象。宪法首先是一种文化现象,这一命题是当代法学界普遍公认的观点。
宪法文化是一个多样化的概念,它反映着特定文化背景下人们对宪法价值的认识与情感,特别是反映一个民传统文化中孕育的宪法的特定价值。在战后西方国家法学中之所以兴起研究法律文化的学术热潮,其重要原因之一是这些学者们在东方法律制度的研究中发现,探讨东方法律文化乃是寻求东方法律制度与基本精神的基本途径。如果只停留于法律制度表面层次而忽视其文化价值的话难以得到有关亚洲的完整的知识体系,即“要真正理解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必须同时研究东方的传统法律文化,光有法律的比较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进行法律文化的比较。”[5]
在西方,美国学者埃尔曼(H·W·Ehrmann)的《比较法律文化》一书可视为研究东方法律文化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作者在其著作中认为,法律文化是一整套的价值观念,它涉及法律的性质、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法律制度的组织及应用,法律的制定、适用、完善及其讲授,律师和法官的训练方式和习惯,民众对法律的想法,人们求助于法律的目的,阶级结构与法律制度运用与否之间的关系。这一法律文化的概念所包含的内容是极其广泛的,作者强调法律制度运用过程中的文化背景的意义,同时对中国、日本等东亚国家法律文化特征进行宏观的论述。此后,在西法学者的论述中东方法律文化、东亚法文化在不同程度上发展为比较法律体系,形成与现代世界法文化具有内在联系的文化。
从亚洲各国宪法文化发展的历史看,亚洲宪法文化是一种复合型结构,其形成与存在的基本特点是文化冲突中形成融合,即在不同法文化的冲突中寻求自然和谐与融合。比如,作为共同体的东亚法文化通常包含着如下因素:中国传统法文化、西方法文化、本国固有法文化以及融合中形成的新的法文化形态。在传统东亚法文化的形成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它为法文化在东亚的初步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当然,中国传统法文化在的影响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也不能代替东亚各国古老文化体系中曾经存在过的传统因素。
当然,亚洲宪法体系的统一性是以亚洲宪法文化的特殊性为基本条件的,没有特殊性价值所谓的文化统一性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亚洲的不同地区宪法文化在保持共同体价值的同时,各自保留着能够体现其传统的合理文化,呈现出宪法文化的多样性。当东亚各国面临西方法文化的冲击时,各国所表现的文化心态与接受文化影响的具体内容是不尽相同的。有些国家所采取的态度相对而言是比较开放的,而有些国家则采取了消极和被动的态度。同样的西方法文化影响,就其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区别。比如,中国宪法文化主要是通过日本被动地接受了德国宪法文化的影响,日本战前接受德国宪法文化的直接影响,而战后又大力移植英美宪法文化;新加坡除受中国法影响外,还受英国宪法文化的影响,宪法文化体系中英国法的色彩比较浓厚。越南宪法文化则主要受法国宪法文化的影响,表现大陆法系的特点。因此,在分析亚洲立宪主义历史与价值时,既需要统一性眼光,同时也要从不同的传统与文化出发揭示各国宪法制度的具体运行过程。
(二)法治既表现为人类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想,同时也是具体的实践过程。
在古老的亚洲大地,实行立宪主义,建立民主的制度需要在不同文化的冲突中选择宪法发展道路。以人治治理国家生活的传统社会结构中不可能出现法治的价值体系,即法律统治并不一定带来法治的良好状态。因此,法治是通过良好法律而实施合理统治的一种治理国家生活的方式或者通过法律的合理运用实施社会控制的思想体系与制度。
由于缺乏实施的社会历史条件,缺乏立宪主义文化传统,传统亚洲社会中自然不能产生实施的系统理论与制度。尽管在亚洲各国政治文化传统或社会结构中包含着一定形式的立宪主义因素,但它毕竟是片段的,没有形成为具有整体性理念的政治道德基础。如在东亚社会,所谓法律体系虽在一定范围内起到实现社会正义的作用,但在儒家政治文化体系下,从制度层面和理论层面上法律体系只作为规范体系发挥有限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宪法应具有的社会正义价值。东亚社会中形成的法治观念是东亚各国在实现法的近代化过程中通过各种不同途径从西方引进的概念。比如,日本法学界一般认为,“法治”概念来自于西方近代。[6]这一点也是东亚国家法学者们的普遍看法。值得注意的是,传统东亚社会中存在过的“法治”一词与现代法治的内涵是不同的。有些东亚国家的学者在分析东亚法治与西方法治时也提出法治概念的历史联系性问题。如韩国古代的法治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书地理志中,到了三国时代有关法治的学说也随之产生。但古代法文化与司法中出现的法治只是刑罚的一种表述,以具备完备的法典为标志。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中出现的“法治”不等于西方近代的法治。法家主张的君主“垂法而治”、“以法治国”等等,都是强调君主要用法律来治国、治臣、治民、治别人,并不涉及君主本人守不守法的问题。[7]法家所提倡的法治与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论述的法治是不同的,不能以东亚国家古典文献中曾出现过的“法治”一词来说明古代法治与近代的历史联系。可以说,传统的东亚社会中只存在法的规范,而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完整意义上的近代法治理念与精神。东亚社会中的法治是法的近代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即在废除人治传统的基础上开始吸收西方法治思想,实现东亚法的近代化。
传统亚洲社会没有完整的法治历史,这是由东亚社会本身的文化与历史条件所决定。但是,不能以这一事实为基础,简单地得出亚洲传统与法治价值完全是无缘的,经过法制的近代化过程,特别是亚洲各国移植吸收合理的法治原理后,有可能在文化之间的冲突中寻求既符合立宪主义普遍性价值,又符合亚洲合理的传统文化的宪法体系。在立宪主义价值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关系中,亚洲人以其政治智慧,丰富了立宪主义实践,建立了富有亚洲特色的立宪主义模式。
源于西方的法治理论可以被东亚社会结构所采纳或借鉴,立宪主义在亚洲社会发展过程中也有可能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不同类型的法治模式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即人权的尊重与保障,其最高价值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实现,而人本身又生活在不同的文化和传统之中,以不同的体验理解与认识立宪主义的价值。因此,形成文化多样性,尊重不同文化的价值成为立宪主义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有学者认为,“从现代制度变革的层面上说,亚洲国家的现代制度的生成过程是一个集民族独立与民主建设于一体的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亚洲国家的立宪过程不可能如同西方那样有一个自然长成的过程。”[8]特定的社会背景、悠久的文化传统、强烈的民族主义倾向,使得亚洲立宪主义比其西方立宪主义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
亚洲立宪主义模式是在西方立宪主义思想与理论的移植与借鉴中形成的,在具体制度的选择上往往以西方为参照系。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事实。因为传统的亚洲社会中虽然存在法律制度及其法文化,但没有形成立宪主义的自然与社会条件。在传统的亚洲社会结构下,国家高于社会,个人权利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权力,由此形成人权价值缺乏保障的国家权力优先与至尊的社会结构。在亚洲宪法的近代化过程中,西方立宪主义所具有的魅力深深地影响了东亚的知识分子们,他们在痛苦的思索中感受到法治理想与制度的作用,以各种形式了解西方,试图引进西方的立宪主义制度。亚洲各国的经济发展与法律改革几乎都经过了法律移植过程,不仅有同一种社会制度国家间的法律移植,也有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法律移植。
从比较宪法的角度看,亚洲是世界上法律移植最频繁、数量最多,而且是移植形式多样化的地区。自然迁移、强行移植、刻意仿效等移植形式存在于亚洲的不同国家实践过程之中。有的学者认为,基本人权的理念和立宪主义思想,是在西洋社会里经长久的历史的涵育,逐渐演进成长而来,一旦移植到东方世界来,因东西方传统思想不同,社会要求有别,加上政治结构的迥异,就形成与原来理念与思想不同的发展。[9]在立宪主义原理的移植方面,亚洲国家的确创造了其他非西方国家值得借鉴的经验。
亚洲立宪主义模式是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立宪主义价值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法治在亚洲社会中的本土资源。立宪主义精神源于西方社会结构,但立宪主义中包含的某些因素又在亚洲传统结构中曾以不完整的形式存在。当亚洲人引进西方立宪主义原理时,人们所面对的社会背景并不是完全陌生的,在法治原理的移植过程中,可以寻找其相互结合的传统的因素。牟宗三先生认为,民主和人权保障在中国的建立是以儒家为主流的中国文化传统的“内部的生命”的要求,这种政治上的“现代化”,有助于成就儒家的价值理想。[10]牟宗三先生同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已经包含着民主和人权的种子。在他的哲学体系中,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是儒家思想,已经产生和发扬了“理性”的“内容”上的表现(又称为理性的“运用”上的表现,即民主的精神和尊重人权的精神)。[11]总之,立宪主义的道路是在具体国家的不同背景下出现的,立宪主义一旦出现便与特定民族的文化传统结合为一体,表现了其鲜明的民族特色。
亚洲立宪主义之所以在文化的冲突中寻求融合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亚洲法律文化具有的同化能力。立宪主义理论与制度的移植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文化是否具有同化能力是评价移植社会效果的重要标志之一。同化能力主要是指本国的法律文化对他国法律文化的吸收和消化。亚洲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之间既存在相互的冲突性,同时也有相互的适应性,文化所具有的包容性有助于人们在文化的选择和竞争中强化法治的社会适应性。当然,同化能力并不能自发地发挥作用,它需要实施移植主体的能动作用。主体对移植对象的选择和移植内容的分析、判断是文化之间进行平等交流的基础。从法人类学的角度看,不同民族法文化之间并不存在孰优孰劣之分,体现不同民族法律信念与情感的法律文化应当具有同等的价值,具体宪法制度发展与完善过程不应影响人们对法律文化价值认识的平等观念。
亚洲立宪主义模式在人与制度的相互关系上遵循着独特的原理。在亚洲社会,法的确立与运行过程中人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即法律制度呈现出人间化(person)的特色,实体的合理主义得到长时期的维持。形式的合理主义在亚洲社会中是不够发达的观念,其原因是受到了儒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宗教文化的深刻影响。这一点上东亚立宪主义显然不同于充满非人间性的西方立宪主义观念。从主体上,法治实际上是众人之治(民主之治),人治是一人(或凡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12])。亚洲社会法治从其主体上看,也是众人之治,体现民主政治,体现现代法的精神。这一点上亚洲法治与国际社会公认的法治观念之间并不存在法治思想原理上的冲突。当法制度的设计与运用者的意志同社会公众的意志之间达到融合与协调时,法治可以保持自身的价值。特别是现代东亚社会中维持这种法治状态是完全可能的。以亚洲文化的价值与传统为基础强调治者的道德水准,使人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发挥作用是亚洲社会法治的重要特征之一。立宪主义作为治国的原则与价值体系,除其表现的普遍性原则外,其实践过程是多样化的,表现其特殊的运行形态。如从立宪主义实践过程看,东亚社会中合作与团体意识的价值高于竞争本身的价值,法律秩序的最后形成往往依靠合作的价值得到实现,以个人主义为本位的竞争原理并不像西方社会那样拥有广泛的市场。亚洲社会的集体、合作与“和”的社会意识奠定了亚洲团体主义精神的基础。
近年来出现的非西方法治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法治的理性精神要建立在各个民族平等地位之上,文化价值的多样化是法治赖以生存与生长的文化背景。现代法治理论与制度是西方社会法治与非西方社会法治实践的升华与总结,并不以西方法治为其惟一的构成要素。在立宪主义发展上,特别是立宪主义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人们习惯于单纯以西方的标准作为衡量法治的客观尺度与参照系,往往忽视非西方法治的应有价值与理性精神。立宪主义思想与实践最早源于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这是公认的事实,但立宪主义模式=西方立宪主义的命题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西方立宪主义是西方社会文化体系的产物,它并不代表多元化的世界法治实践。正如达维德所指出的那样,欧美法反映在欧洲的历史文化环境中形成的思想方式与生活方式,表达在这个环境中形成的思想观点,认可在这个环境中形成的制度。[13]
亚洲社会的丰富多彩的立宪主义实践是推动亚洲立宪主义发展的内在动力,亚洲立宪主义的发展又在客观上推动世界法治理论的发展。笔者认为,在法文化价值相对主义的影响下,非洲立宪主义模式、拉丁美洲立宪主义模式将会显示其民族性的特色,在世界发展多样化的背景下人们必将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生长的立宪主义价值的多样性。
(三)亚洲立宪主义是以亚洲法文化为背景而生长的模式,反映了亚洲社会结构的基本特点与发展需求。
亚洲立宪主义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始终困扰人们的难题是,如何超越立宪主义工具性价值,寻求具有正当性的立宪主义体制。
由于亚洲立宪主义生长的历史背景的特殊性,人们对立宪主义理论与实践的评价上,容易陷入工具主义的思维模式,往往把立宪主义理解为实现“富国强兵”的手段或工具性意义,忽略立宪主义所包含的价值性。特别是,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立宪主义价值体系的确立是十分重要的一种条件。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后来者,广大亚洲国家能否走西方社会走过的道路?亚洲国家应借鉴哪些经验?适合亚洲现代化的立宪主义模式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从工具性价值走向价值体系是亚洲立宪主义发展的基本目标。近年来,亚洲的经济发展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瞩目。学者们对亚洲经济发展过程与成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与研究。在工具性价值的反思与批判中,人们逐步认识到:成功的经济发展应当是经济与立宪主义的一体化,立宪主义所倡导的人权保障与有效的权力控制是经济发展获得成功的重要基础。
立宪主义是不断变化的开放性、动态性结构。随着社会的变迁,亚洲立宪主义所体现的价值也要及时地反映社会发展的需求。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亚洲人有必要重新审视立宪主义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合理地确定立宪主义在亚洲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功能。亚洲宪法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课题是多方面的,其中建立亚洲立宪主义共同发价值体系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西方中心主义”的思考方式与研究方法在不同程度上束缚了我们观察世界的视野,对于亚洲历史与现实中曾经出现过的、正在存在着的以及将来发生的许多宪法现象缺乏必要的分析与研究,亚洲立宪主义具有的多样性与开放性没有得到理论解释。正如有学者所指出:我们“自然而然地把中国作为西欧的对照物,而不是并立体系来加以考察,总的以西方近代化过程作为既定指标衡量中国的问题,这就使我们难以看清一些属于我们自身的问题,更难于把握欧洲、亚洲及中国各自的问题”。[14]
回到亚洲社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思考和分析未来亚洲立宪主义是亚洲学者共同的学术使命。基于立宪主义价值的普遍性,有必要进一步推动亚洲区域法治发展的一体化,以区域合作的形式发挥立宪主义在亚洲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有些人认为,在法治发展领域,建立亚洲区域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是亚洲社会结构的多样性与来自不同历史观的认识,社会结构的多样性又影响法治发展过程的多样性,难以在亚洲寻求共同的法治思想基础与原理。但事实表明,要想在世界舞台上树立亚洲法治的整体形象、适应法治国际化的趋势,必须形成一定形式的区域一体化,以共同性的法治原理调整东亚社会的现实生活与发展进程。实际上,法治的多样性与统一性是并不矛盾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补充统一性的作用。在以多样性社会结构为特征的北美形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多样化的欧洲社会正努力实现以欧盟宪法为共同治理的新模式。在文化与社会结构十分多样化的非洲,以人权保障为核心内容的区域一体化已成为发展非洲法治的重要形式。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建立亚洲法学交流合作机制问题,这不仅有利于东亚法治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世界法治发展。在亚洲社会,法学交流合作机制的建立涉及理论与制度层面、现实与历史等方面的不同课题,法文化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公法领域,各国制度之间的差异是比较大的,如何在多元文化的价值体系中,寻求区域性法治发展模式是东亚法学者们需要考虑的现实课题。在保持亚洲立宪主义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使亚洲立宪主义实践融入到世界立宪主义发展的整体过程之中,强化亚洲立宪主义实践的国际性,推动亚洲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四)亚洲立宪主义是充满争议的学术命题,能否把亚洲地区中存在的立宪主义的不同形态概括为整体意义上的“亚洲立宪主义”?这一学术命题本身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在多次国际或国内学术讨论会上,作者听到一些学者对是否存在“亚洲有立宪主义吗”提出疑问,更有学者提出:所谓亚洲立宪主义政治哲学的命题实际上是为权威政治提供合法性基础。对亚洲立宪主义学术命题的各种批评或疑问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争论实际上是学术范畴之内的问题。作者认为,长期以来,亚洲地区宪法实践的发展并没有纳入到整个学术视野之内,人们的学术评价往往是以“西方”为参照系的,我们生活在亚洲,却对亚洲社会结构与宪法的存在形式缺乏必要的认识,甚至无法树立亚洲人的主体意识。因此,在宪法世界中关注亚洲地区的宪法实践,在世界宪法学体系中把亚洲宪法学纳入整个宪法学知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否则整个宪法世界和宪法学知识体系的完整性会受到影响。至于如何评价立宪主义在亚洲的实践是一个学术问题,学者之间存在不同的见解是正常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宪法文化的多样性趋势的发展,有关研究亚洲宪法的成果不断出现,举办了一些与亚洲宪法有关的区域性或国际性会议。但从宪法学发展的总体水平与趋势看,对亚洲宪法的研究仍然是比较薄弱的,缺乏必要的学术关注,与西方宪法相比较,相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基于这种状况,深入研究亚洲宪法以及立宪主义的理论对推动亚洲法治的发展,加强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学术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认为,无论从外国宪法学知识体系的整体性,还是从亚洲各国相互交流与合作的需求看,研究亚洲立宪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首先,有利于树立亚洲人的主体意识,以文化相对主义角度反思立宪主义发展历史,确定亚洲立宪主义的历史方位;其次,非西方社会宪法制度与宪法理论的研究是比较宪法学的重要内容,其中亚洲宪法又是我们所研究的重点。立宪主义反映了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它所积累的治理国家的经验与各种规则等因素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再次,亚洲立宪主义的研究会产生积极的实践价值。我们知道,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然伴随与之相适应的立宪主义,对于中国来说,根据一定原则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立宪主义经验固然重要,但从立宪主义产生与发展的文化与现实功能而言,来自于亚洲立宪主义的实践具有更直接的参考价值。因为中国地处东亚,有着近水楼台的先天优势,应认真研究亚洲宪法发展的经验与过程,借鉴其教训与成功的经验。第四,在国际化时代,对外政策与宪法的价值联系越来越紧密,合理的外交政策直接受宪法价值的影响。与亚洲各国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和谐的亚洲是我国外交的重要内容。积极而主动的外交政策必须建立在对各国宪法制度加以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在这种意义上,宪法学界重视研究亚洲宪法问题,对国家外交政策的合理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的基本结论是:西方立宪主义价值体系反映了西方的文化与经验,虽对世界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具有普识性价值,不同文化与不同文明可以在平等交流中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发展道路。超级秘书网
(五)为了得出上述的结论,作者在本书中具体采取了比较研究、实证研究与宪法社会学研究等方法,并力求在亚洲社会结构的统一性中解释其多样性特点,并在价值与事实中探讨亚洲立宪主义发展模式。
本文作者:李琪工作单位: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存在问题的根源
当前,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中出现规模化程度低、基础设施落后、农民比较利益较低等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完善,在粮食补贴、粮价调控、平衡产销区利益关系、粮食保险等方面政策力度不大或政策不到位,缺乏对粮食主产区的针对性。(一)粮食补贴额度较小、政策不灵活2011年,中央财政发放“四项补贴”合计1406亿元,其中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两项补贴合计1011亿元,占“四项补贴”的比重为71.9%。同期,全国粮食种植面积为165855万亩,平均每亩粮食作物累计得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约60.9元,按每户农户的主粮种植面积为5亩计算,两项补贴额为304.5元,2011年,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民人均年收入为7355.8元,两项补贴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4.1%。可见,我国粮食补贴的额度很小,对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不明显。从粮食补贴的政策上看,粮食补贴不与当期播种面积和粮食种植品种挂钩,也不与粮食质量和农民的生产能力挂钩,影响粮食结构的优化和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提高。(二)粮食价格调控手段单一、调控成本较高我国以粮食最低收购价为主要手段进行粮价调控,虽然粮食最低收购价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但对于最低收购价并没有区分粮食品种和粮食质量。以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例,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简称《预案》),规定白小麦、红小麦、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02元,较去年有明显上调,但《预案》中取消了品种的价差,也没有体现质优价高、优质优价的原则,这使得设立最低收购价能够促进产量增加、但却起不到提高粮食质量、调整粮食作物品种结构的作用。另外,粮价调控政策成本较高,以山东省为例,按照山东省2012年7月底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山东省夏粮中小麦总产为218亿公斤,政府要拿出14.8亿元补贴收购费用。大量资金用于粮食流通环节,必然会使种粮农民在整个利润链中的收益比重下降,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进而威胁粮食安全。(三)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利益机制不协调我国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不高,通常是“工业弱省、粮食强省、财政穷省”,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于主销区,虽然粮食主产区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但粮食主产区农民种粮收益普遍较低,而粮食主销区粮食加工产品收益较高,而当前缺乏粮食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机制,导致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经济差距逐渐加大。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由于分工不同而形成的收益差距,影响粮食主产区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威胁粮食安全。(四)粮食自然灾害保险体系不健全我国是农业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农业保险主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目前,在粮食主产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全面展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第一,各环节参与积极性不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为政府、保险公司、农民。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起主导作用,具体工作由乡镇干部完成,但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了解不充分,宣传不到位;由于农业自然灾害频发、损失严重、赔付额大,而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加之政府尚未建立对保险公司的补贴机制,大部分商业保险公司考虑到经营风险大而不愿参与农业保险;农民的收入低、参保意识薄弱,积极性不高。另外,我国的粮食再保险和巨灾保险机制才刚刚起步,粮食保险的法律法规还属空白,对于处理保险理赔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无法可依。
完善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粮食价格长效调控机制粮食主产区粮价调控的目标就是建立“农民种粮不赔本、种好粮不吃亏、多种粮多赚钱”的政策支持机制。首先,完善粮食主产区最低收购价的实施条件。政府及相关部门需结合国内外粮食市场的供求状况、粮食品种、粮食质量、种植面积、生产成本,划定最低收购价。最低收购价公布之前,组织利益相关者召开听证会,在兼顾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消费者能承受的原则指导下,综合多方意见,确定最低收购价,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在执行最低收购价时,要保证政策的灵活性,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成本时,必须执行最低收购价。当市场价格高于收购价时,应立即停止执行预案。其次,政府还要运用多种间接经济手段平抑市场粮价。如,当市场粮价大幅上涨时,释放一部分政府粮食储备平抑粮价,当市场粮价大幅下降时,通过政府补贴种粮农民进行调控,还可以鼓励粮食企业到水土资源丰富但租金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建立粮食基地,利用国际资源补充国内粮食缺口,以稳定粮食价格。再次,粮食主产区粮价调控要尽量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市场机制失效的地方。(二)进一步完善粮食补贴政策首先,进一步优化粮食主产区粮食补贴结构。我国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除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外,还应考虑粮食质量和生态环保的要求,因此,粮食补贴也要体现上述三种原则。我国现行的四项农业补贴可分成两类,一类是收入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另一类是生产补贴,包括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其中,只有良种补贴体现了对粮食质量因素的要求,而生态环保方面的补贴至今尚未制定。其次,提高粮食主产区的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大对良种、农用机械、化肥、农机收割用油等相关生产资料的财政投入,稳步提高粮食补贴的标准与力度,减轻农民种粮的成本与负担。进一步扩大和放宽补贴的品种和范围。对于农民种植相同面积的不同粮食作物,应获得相同的补贴,从而鼓励种粮农户增加复种面积,减少季节性抛荒。再次,积极推进对粮食规模化生产的专项补贴,如粮食直补向规模种植农户倾斜,制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项补贴。最后,逐步建立粮食补贴与粮食价格、农资价格的联动机制,考虑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适时调整补贴的标准和品种。(三)完善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的利益平衡机制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应该形成互相促进、合作共赢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产销区之间相对稳定的购销衔接和利益补偿机制,有利于促进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提高粮食主销区的粮食自给能力,形成产销区粮食安全责任共担的局面。一方面,粮食主产区要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粮食生产投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重点支持增产、高产、优产生产技术的研发,大力发展优质、高产的粮食作物,构建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保障体系。另一方面,粮食主销区要承担反哺粮食主产区的义务,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帮助主产区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新技术研发、农民技术培训等,在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粮食主产区粮食企业可以在主销区建设储加销基地,主销区粮食企业也可以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设立收购点,办加工厂。另外,建议建立国家粮食安全基金,由中央政府以税收的形式向粮食主销区企业及非从事粮食生产的城乡居民征收,用于补贴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并作为先行粮食补贴政策的有力补充。(四)建立粮食主产区巨灾保险体系粮食生产受气候条件影响很大,虽然巨灾发生的频率较低,但损害程度极高,往往给农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建立粮食主产区巨灾保险体系,做好巨灾防范预案是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的重要举措。由于商业保险公司难以开展巨灾保险业务,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将巨灾保险纳入到政策性保险范畴。巨灾保险的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财政拨款,利用财税杠杆的刺激作用,鼓励多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巨灾共保体支付一部分再保险费,以及从农户提交的年度保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共同建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该基金还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期权、期货等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来补充。
关键词:函数概念;情境;建构;交流协作;反思
建构主义理论是认知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是对传统学习理论的继承与抛弃。数学教学的目标不仅在于帮助学生“学会”,更重要的是促进学生“会学”。教师所教的数学知识必须通过学生主体感知、消化、改造,建立适合他们自己的数学结构,才能被理解、掌握,并且经过反思和与环境的交流,进一步改善学生的数学结构。
数学知识中最普遍的形式是概念,概念是数学内容的基本点,是逻辑导出定理、公式和法则的出发点,是建立理论联系实际的着眼点,概念学习是数学学习的核心。函数是中学数学的基本概念,也是一个重要概念。这里笔者对建构主义观下的函数概念教学作了一点探索与思考。
一、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教学设计不仅要考虑教学目标分析,还要考虑有利于学习建构的情境创设问题,并把情境创设看成是教学设计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在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结构的“最近发展区”设计出生动的教学情境。
学习情境通常由一系列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问题或活动内容组成,目的是引起学生探索动机和发现的欲望并引导其思维逐渐深入。通过情境的创设,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求知欲,在问题解决过程中,引导学生体验数学研究的真正过程,让学生感受到数学的研究其实很平常,树立学生有能力用数学理解身边事物的自信,加深对函数概念的理解。
二、创造条件,让学生自主活动构建函数概念
学生对函数概念的学习,经历由不知到知、到理解、记忆、运用,最后内化为学生自己认知结构,这需要一定的心理活动过程。学生在初中曾学过正、反比例函数,一次函数,二次函数,多半是概念化、形式化的,更多的是一种感性思维,并没有涉及对函数概念本质的理解,模仿成分居多。幂函数是学生较系统地学习的第一个函数,通过这一节的学习,除了应使学生对幂函数的有关概念,图像和性质等纯知识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还要在知识学习的同时,培养学生对函数的研究方法。对于刚刚进入高中的学生来讲,以往的教学模式和知识基础很难使学生与教师产生共鸣。于是可采用以下措施:讲解概念后,引导学生自己动手画出几个幂函数图象,并逐一讨论性质,在画函数图象的过程中引导学生观察、归纳、发现、整理幂函数的性质,获得对幂函数的意义建构。
三、通过交流协作,促进学生建构的发展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和成人(教师)对于同一数学概念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交流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们通过交流和协作得到相互启发,从而不断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学生对函数概念的理解应该有一个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片面到全面,从形式到本质,从粗糙到精确的过程,这个过程反映出学习认识上的阶段性,也显示出通过数学交流提高认识的重要性。有学生认为:“函数就是一个解析式”“函数就是一个方程”“能写出解析表达式的才是函数,不能写出表达式的就不是函数”,把分段表示的一个函数认作“几个函数”,把用不同形式的解析式表示的同一函数认为是不同的函数等等,出现这种错误的原因在于学生只抓住表示函数的解析法这一形式,而丢掉了对应这一本质,这些问题需要老师的讲解,也更需要加强学生之间的讨论、协作、交流,在小组、在班级讨论澄清认识。
四、在应用和反思的过程中优化学生的认知结构
反思就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以自己的学习活动为思考对象来对自己所作出的行为、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或分析的过程,反思能力是建构主义的核心,学生可以通过概念学习过程的反思,更好地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不断变化的情况修改和提炼自己的策略,向着更深层的思维发展。现在中学课本里的函数概念是在初中和高中分两次讲授的,两个定义都抓住了函数的本质对应(映射),但都有其局限性,在高一学过函数概念之后应鼓励学生反思,对两个概念进行比较和分析,前者突出了“变量”,对函数概念划得自然,形象直观,通俗易懂。后者突出了“映射”,比较接近于函数的近代定义,但是强调“A、B是数的集合”显得过于狭隘,使有些问题难于解释.要达到对函数关系本质属性的这种认识水平,不是在短时间内可能达到的,必然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多次的反思。
在这样数学学习中,学生通过一定的情境,通过与学习伙伴的交流,经过自己的反思,建立起来的函数的概念及其有关性质是牢固的,真正体验到函数是如何被用来探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而不是一种抽象的枯燥无味的“空中楼阁”。当然这个过程相对于向学生直接给出函数的定义,再让学生通过练习而熟悉有关操作的教学要漫长得多,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学生会学得更多、更好些。在这样的教学中,教师的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数学知识的发生发展的过程性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展现,学生的自主活动也开展得更加充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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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新闻;议程设置;创新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02-0020-02
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公共新闻以弥补当时新闻与公众之间的鸿沟为目标,努力培育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笔者认为公共新闻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议程设置理论的运用,但也存在分歧。
一、作为实践和理念的公共新闻运动
据Pew公共新闻研究中心一项调查研究称,仅Pew中心记录在档的就有651例公共新闻实践活动[1]。如今,它已不仅是一种非常规的新闻实践创新,且成为一种新闻理念。格拉维奇和布拉姆认为,民主社会需要媒介从事“有意义的议程设置,确认当前的关键问题,包括议题的成因及解决的方案。”[2]
(一)作为实践的公共新闻运动
较早的公共新闻实践是1988年美国佐治亚州哥伦布市《纪事问讯报》(Ledge-Enquirer)发起的“哥伦布2000:发展议程”的系列报道活动。时任报纸主编Jack Swift采取了一系列非常规措施:组织市政会议讨论的问题;报社支持成立名为“协力跨越千禧年”的民间组织,跟踪、关注和处理讨论的议题。议题走出报纸、走进社区和居民是公共新闻实践的特征之一。影响更为深远的公共新闻创新活动包括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鹰报》(Wichita Eagle)在1990年发起的“您的一票管用”活动和1992年的“人民计划”活动;《威斯康星州报》、威斯康星公共电视台、威斯康星公共广播电台合作在麦迪逊开展的从1991年持续到1994年的概称“我们的人民”活动;《夏洛特观察者报》自1992年开展的有关选举和犯罪的报道等。这些创新性活动为探索开展公共新闻实践提供了范例和方向。
(二)作为新闻理念的公共新闻学
公共新闻倡导者们认为传统政治选举报道过于注重“赛马式”报道,破坏了公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媒介自身也陷入了危机,这直接推动了公共新闻运动兴起。公共新闻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9世纪20年代李普曼和杜威关于新闻在民主社会中的角色与责任的辩论,并以19世纪40年代到50年代的社会责任论、20世纪90年代协商民主理论,以及社群主义、公共领域等理论为重要支撑。
较早提出公共新闻理论的杰伊·罗森教授认为,“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括这样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的需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观看这些问题。[3]”这一表述充满了媒介社会责任、公众参与、公共生活等关键词,似乎是对《一个负责任的新闻界》中新闻媒介责任的强调版,但更强调新闻记者的责任不仅仅在于“告知”,积极寻求公共事务的解决之道。
二、议程设置理论的新闻学传统视角
自1972年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正式提出议程设置假说至今,议程设置理论代表了大众传播效果研究的一大转向,“这是一次提出假说并搜集数据、研究新闻媒介与社会的关系这一经典问题的努力”[4],随着战后传播学领域的逐步发展,涉足新闻实践的记者也加入了大众传播研究的训练和学习,由于自身媒介职业经历,他们更容易认为新闻媒介的角色主要是“告知”,这从一个侧面有助于将媒介效果研究的注意力转向长期、间接的认知效果。
1972年,麦库姆斯与肖“The Agenda-Setting Function of Mass Media ”,在1977年的“The emergence of American Political Issues”研究报告中,主题文章题目改为“The Agenda-Setting Function of Press”。1994年麦库姆斯在综述中定题目为“News Influences on Our Picture of the World”(Media effect: Advances in Theory and Research, Bryant & Zillmann ,Lawrence Erlbaum,1994)。从Mass Media到Press,再到News,佐证了研究逐渐细化至“新闻”。“特别转回到新闻实践,无论作为新闻从业者还是研究者,我们都需要始终监测新闻媒介在履行其社会职能时的表现。通过媒介议程这样一个比喻,反映在日常新闻实践中的媒介议程在多大程度上呼应了多样的社会价值及其效用。媒介议程中的空间和时间,以及公众对媒介议程的关注,这些都是稀缺资源。毋庸置疑的是,对于新闻记者而言,最根本也极重要的伦理问题是他们处置这些资源的技艺水准如何。设置议程是一种令人敬畏的责任。[5]”新闻容量的有限性要求新闻记者专业地设置媒介议程。
2003年麦库姆斯与Merritt合著的《The two W’s of journalism: the why and what of public affairs reporting》对受众理论、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都有新的阐述,以“公共新闻”实践为基础,进一步拓展新闻传播理论研究。“90年代关于公共新闻的研究都仅仅局限于描述性的研究,通常是关于个别公共新闻项目实施的个案研究。现在,即使是这样的研究也很少见了。但是关于新闻事业的社会功能这一基本问题仍然需要解答。[6]”
三、公共新闻运动:议程设置理论的改革性践行
(一)传播效果:公共新闻运动更注重态度和行动层面效果
议程设置理论核心本质是媒介议程显著性向公众议程显著性的转移。公共新闻运动从理念和实践上努力目标之一就是报道哪些议题及如何报道以引起公众关注。在Pew公共新闻中心里有相当的调查是研究公共新闻运动的效果。一项针对“我们的人民”具体实践的调查称,这项活动首先使公众对1994年选举更感兴趣,也变得更有见识;鼓励了民众的投票行为;为民众提供了从泛滥的竞选信息中有效评估候选人的工具;这一活动使民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新闻机构的工作中了[7]。大多公共新闻实践不仅持续时间长、报道力度大,而且媒介投入规模超过一般的新闻报道活动,客观上就引起公众关注。从目标到效果,公共新闻运动坚信能够产生直接的关注效果,更注重的是态度和行为层面的效果。
议程设置理论从认知效果层面验证了媒介议程对公众议程的显著性。公共新闻运动作为弥补新闻媒介与公众间隔阂、以媒介为核心的内部改革,就这个层面而言,公共新闻是以议程转移的显著性效果为前提的实践。
(二)“谁来设置媒介议程”:公共新闻致力推动媒介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的互动
记者应致力于促进协商公众的形成,但“谁最有权决定公民应该探讨什么问题”?,答案在实践中有所体现:公共新闻运动提倡由公众参与设定新闻媒体议程。典型的公共新闻报道首先进行民意调查,记者对社区居民采访、报纸问卷回收等方式获得“公众议程”。始于1994年,由佛罗里达州塔拉哈西的《人》、WCTV6、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和佛罗里达A&M大学联合发起的“人民议程”(The People’s agenda)活动,最大特点是民意调查贯穿始终。并非在获得议程后就停止民意调查,而是在论坛、市政会议中持续关注民众的观点和意见。公共新闻践行者们已经“运用了各种各样非正式手段让公民参与新闻议程的制定过程,例如通过进行深入采访、焦点小组讨论、在提出既定选举活动和专门报道计划前进行圆桌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和公民展开讨论,以了解他们对日常新闻报道所涉及议题的期望。[8]”
“谁来设置媒介议程”问题开启了议程设置的一个领域,麦库姆斯的“剥洋葱”比喻:从外到内的各个表层分别是“新闻来源”、“其他新闻媒介”、“新闻规范与传统”,最核心是“媒介议程”。精英、权威、专家、公共信息官员等代表重要信息来源的人员向新闻媒介提供大量有组织的信息。精英新闻媒介对其他新闻媒介的议程也存在影响。由此,批评者认为“公民参与设定新闻议程设定”否认了新闻制定自己议程的权利,破坏了新闻的客观性和独立性。这种批评忽视了公共新闻兴起背景之一正是新闻过于关注来自精英和专家的报道。公民参与议程设置并非掌控议程设置,而是对新闻业提出更高要求,“记者应该进一步明确新闻议程的最终确立是基于何种特定的价值观。[8]”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新闻媒介不是有意识地特地设置一个议题,议程设置只是新闻报道的间接效果,是副产品。[9]”麦奎尔指出,议程设置有时候必须视为媒介的一种有意识的和系统的指引注意力的方向。公共新闻是以主观意向和导向需求,有意识地运用设置议程,致力于推进媒介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的互动。
(三)达成共识:契合和分歧
媒介议程设置是大众传播监测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议程设置理论表明,整体而言,人们之间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会随着媒介接触行为的增加而增加。“我们关注的是意见一致,社会的个人是怎样走到一起去规定公众利益。[9]”从这个意义上说,议程设置在建立共识层面与公共新闻相契合。
但是分歧在李普曼和杜威的辩论时就已出现。议程设置是基于消灭选择性以达成一致,公共新闻呈现不同选择和观点,在理解和对话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罗森认为媒介议程应该是“作为富有活力的政治进程的一部分提供讨论和辩论的一种义务”。公共新闻理念强调媒介拥有设置议程的职责,如何行使好这一职责,就是公共新闻运动的创新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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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关系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问题。目前,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存在着学生不爱听、旷课多,教师不愿讲、简单应付的情况。推进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要加强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进教学方法,达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的。
关键词: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
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伟大重任,高校政治理论课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理论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如何能够把握住大学生的思想脉搏,正确引导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当代大学生在思想上、生活上都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和特点。那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也随之出现了不少新问题。??? 1.在教学上,重理论、轻实践,重形式、轻效果
高校思想政治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意识形态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教学的目的是要使大学生牢固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坚定和社会主义信念。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在初期片面的强调了物质文明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加之国外不良思潮的影响,造成现在大学生对理论的不了解。而我们在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往往是把思想政治课和政治联系在一起,造成了课堂教学的枯燥无味,教学内容只强调理论,忽视了学生主体的能动性。随着就业形势的严峻,各校都注重学生专业课的教学,忽视政治理论课。以至于出现学生随意旷课、上课不听讲而去复习英语等其他课程。而教师有时候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只要把教学任务完成了就万事大吉。
2.管理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们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基本上都是由学校的学院或者是公共基础教学部负责,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是由学生工作部来负责。这样就造成了两个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沟通不顺畅的现象。这种管理体制下,教师没有参与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对学生的思想动态缺乏了解,很难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到有的放矢的教学引导,极易把政治理论课教学进行为纯理论的讲授,而无法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而学生工作部以及辅导员又是比较缺乏理论的功底,虽然对学生的思想动态比较了解,但是往往是力不从心。这样,在相当程度上造成懂理论的人不清楚实际情况,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又没有理论支撑,理论和实际相脱节。
3.师资力量不稳定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西方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对年轻的教师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加之近年就业形势的严峻,学习理论专业的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有些高校招辅导员也是找和学生专业相关的毕业生,而对于专业学习政治理论的毕业生却不愿意引进。造成了社会上一些学生认为“学马列找不到工作、学马列没有用”的看法。而许多高校也出现了很多骨干中青年教师对于从事政治理论课教学不积极,甚至于转行搞其他工作。这种情况,使得原本就在高校处于薄弱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更加弱化,质量更加降低,造成愿意学习这个专业的人越来越少。近几年,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造成学生越来越多,教学任务越来越大,教师只好加大教学工作量,应付教学,无法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更加无法进行针对性的教学,也造成了教师无法进行教学研究,不能够对自己的知识进一步的深化补充。
二、加强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对策
我们必须结合新时期的社会形势和学生特点,主动探索符合新形势新规律的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达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
1.加快政治理论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体制改革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要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这样就必须改进现在的教学和管理体制。笔者以为,可以在高校中设置思想政治工作部,下设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和学生处。由学校的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担任主任,由政治理论课教学负责人和学生管理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几个部门合署办公,部门内部人员可以自由流动资源共享。这样,便于学生管理工作者和政治理论课教学人员优势互补,有利于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这种管理体制集政治课教学、学生管理为一体,加大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有利于形成一个完整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更好的进行政治理论课教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政治理论课教学队伍必须是一个具有相当强战斗力的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教师的自身素质。一个良好的教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优秀的道德品质。优秀的道德品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具备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示范功能。(2) 深厚的理论功底。思想政治理论是与时具进的,政治理论课老师应该了解新情况,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加强提高自身对理论水平,不断更新知识,武装自己并达到指导教学的目的。(3)渊博的知识。一个优秀的教师,除了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之外还要不断拓宽知识面,以广博的知识来增加讲课的说服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效果和教学魅力。?
3.改革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性教学
? 政治理论课教学是一个充满了互动的教学过程。他包含着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这种互动的课堂教学对于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教师创造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教师在平时应当注意时政,注意日常生活,教学过程中应当善于把理论与日常生活相联系,在小事中彰显理论的指导作用。并且要善于抓住具有代表性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在讨论中引导学生不断深化对理论的理解,从而使理论为全体同学所认识和理解。案例教学和实践性教学对于发挥教师的创造性要体现在教学过程中,要体现在教学内容上,要体现在教学问题的创造性认识和见解上,也要体现在怎么样更好的组织教学、更好的推进教学发展的过程中。
综上所述,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不但要从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题上作出努力,加强教师自身的素质的提高,也要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体制的改革。通过教师队伍主体的建设和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才能更好的加强政治理论课教学,才能更好的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服务。
参考文献:
[1] 金一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现状和改进初探[J].丽水学院学报,2008.1
在英美法系中,1746年5英国海上保险法6中,首次提出保险利益的概念,但却迄今为止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保险利益概念。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关于财产保险利益概念的立法界定,仅仅是采用在定义中作出说明的方式,只要符合定义的规定就认定为具有保险利益。在我国的5保险法6中,关于财产保险的定义是这样规定的,财产保险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对于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主要是从利益的角度进行的界定,它主要是注重于财产可保利益,因为财产是有可能遭受损失的利益。因此,有研究者从关系的角度,定义可保利益的定义为一种特定的利益关系,受这种关系的影响,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某些人是要遭受财产的不利益的。它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保险的积极面,在这种积极关系面中,财产可保利益可以为某些人对于特定客体的价值关系,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这个价值关系就会收到影响,使得被保险人遭受财产的损失;一种是保险的消极面,在消极关系的保险中,财产可保利益为某些人对于一种可能发生的不利益的关系,这个不利益关系,是随着保险事故的产生而变化的,这个时候被保险人是要收到财产的损失的。
二、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特征
(一)合法性
可保利益在我国的法律中是被就明确规定的,属于合法的利益,既然被法律明文规定,就是符合法律的、不会与法律禁止的规定相冲突的利益。由于法律是公众的法律,因此可保利益也适应了社会公共秩序及道德的要求。
(二)经济性
可保利益的价值一般是用货币来衡量的,一般在处理财产保险时都会用到货币的形式,就是那些最终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损失或责任,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那些本来就是不具有可保性的。[们所以,有关学者曾经在研究中说“可保利益是经济利益”并且这种经济利益是无比确定的经济利益。
(三)确定性
可保利益的确定性,已经是学术界一致认可的观点,因为,如果可保利益不确定,是无法得到赔偿的,也是根本不能实施保险合同的,这样,保险行业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因此,可保利益实在利益的驱动下,根据实践的需要而变化了不用的内容。只有保险利益具备了法律性、经济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才能称之为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确定的经济利益。也就是在纠纷发生时,可以弥补损失、分散风险。也正因如此,才收到现代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三、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运用
(一)对所有权进行的可保利益
财产所有人,指的是对所有物享有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因为这种对物的所有权人是享有经济利益的,所以可作为可保利益进行投保。所有权要实施可保利益,必须做好量的度,就是确定交换价值的时间和地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依据当地的价格。
(二)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实际上是指在将来可能收货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可能性,并且这种“可能性”是很强的,属于一种积极的利益。如,企业主所实施的期待利益,主要是根据目前营业和收益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所期待的利益。因为他们知道,没有营业就没有收益。所以期待利益,主要是“将来”很可能发生的利益,要保护将来的这种期待利益,就必须制定一个相应的期待利益保险。
(三)责任可保利益
【论文摘要】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人体中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后天获得的知识、技能、健康、迁移能力、思想观念等质量性因素的总和。西方人力资本理论从人力资本投资与收益、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关注逐步转向对人力资本产权、人力资本配置等相关问题的强调。国内人力资本的研究进展迅速,但多属应用性研究,基础理论成果较少。人力资本计量可分为基于成本、基于收入、基于教育指标和基于直接能力四种方法。
20世纪50年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资本决定论”和“技术进步决定论”增长模型面对“增长余值困惑”无能为力,由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等开创的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异军突起,刷新了西方经济学的历史。随着该理论的兴起、深入和发展,人力资本这一术语已被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领域广泛使用,以此为视角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本文尝试对其概念、理论和计量方法作简要梳理。
一、人力资本的概念
现代人力资本概念是在对西方经济学占主导地位的物质资本概念的批判中创立的。学界公认的人力资本之父——西奥多·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能力,是体现于劳动者身上,通过投资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体力(健康状况)所构成的资本(舒尔茨,1962)。贝克尔强调了人力资本的获得途径,指出人力的投资主要是教育支出、保障支出、劳动力国内流动的支出或用于移民入境的支出等。他认为人力资本不仅意味着才干、知识和技能,还意味着时间、健康和寿命(贝克尔,1987)。而MM麦塔(1976)的定义较为宽泛:居住于一个国家内人民的知识、技术及能力之总和,更广义地讲,还包括:首创精神、应变能力、持续工作能力、正确的价值观、兴趣、态度以及其它可以提高产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人的质量因素。定义落脚于人力资本的实质,对人的内在精神的关注让人印象深刻。
我国的人力资本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对人力资本的定义在早期一般借用西方学者的界定。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开始提出自己的见解。有的以人力资本的作用和功效为核心,如“人力资本为凝结在人体内,能够物化于商品或服务,增加商品或服务的效用,并以此分享收益的价值。”(李忠民,1999)有的以内容为核心,如“存在于人体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李建民,1999)王金营(2001)将这两种观点综合为“由通过投资形成凝结在人身体内的知识、能力、健康等所构成,能够物化为商品和服务,增加商品和服务的效应,并以此获得收益的价值。”朱舟(1999)的说法较为详细,“通过劳动力市场工资和薪金决定机制进行间接市场定价的,由后天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职业培训、卫生保健、劳动力迁移和劳动力就业消息收集与扩散等途径获得的,能提高投资未来劳动生产率和相应劳动市场工资的,凝结在投资受体身上的技能、学识、健康、道德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的总和”。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对这些界定进行清理。朱必祥(2005)认为,人力资本“是通过对人投资而形成的存在于人体中并能带来未来收益的以知识、技能及健康因素体现的价值。”他突出了人力资本的抽象形态或本质特征——价值。俞荣建(2005)则将各类说法概括为“因素论”、“费用论”、“价值论”和“资本论”,并提出新的定义:对具有能动性人格特征与自然遗传禀赋的人,通过教育、培训、卫生保健、迁移以及“干中学”等投资所形成的具有一定价值并表现为知识、技能、健康和经验等具体形态的依附于人体的特殊资本。他主张将人的天然遗传禀赋和能动性人格特征纳入其中。付一辉(2007)的归纳是“人力资本人力观”、“人力资本形成观”和“人力资本价值观”,他从人力资本财务理论的角度,认为人力资本体现为劳动者投入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知识、技能、能力、经验及情感意志力等要素的价值创造能力。这一说法将人力资本局限于企业生产的劳动者身上,满足了论者的研究兴趣,却难以作为一般的学术概念。但他将情感意志力列入人力资本要素,体现了自己的独特之处。
虽然学界始终难以形成一个普遍为人接受的人力资本概念,但对于人力资本的特征,学者们却逐步形成了共识,如收益递增性、生命周期性、意志性等。因此,对人力资本概念继续进行探讨和寻求共识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我国学者对概念的定义多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故而首先要确认的是人力资本所“属”。显然,人力资本属于资本的范畴。其次是“种差”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广泛认同的资本类型包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物质资本表现为物质形态,社会资本附着在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之中。因而,定义需要回答“它与其他两类资本的差别之处何在?”。此外,许多定义中也涉及了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学者们普遍的观点仍是人力资本理论创始人的投资说。具体而言,俞荣建(2005)的“教育、培训、卫生保健、迁移以及‘干中学’等”说法相对全面。
而对人力资本的实体形态的认可则是诸多定义的分歧所在。其中,部分学者仍停留在“知识、技能、健康”这一较为狭窄的研究视野之上。而有学者却将其扩展到了“人的信誉、社会关系、社会知名度及个人魅力”(吴震棚、韩文秀,2004)。但这种倾向同样有失偏颇——论者将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混成一谈了。但是,思想观念和意志力等实体类型是不容忽视的。这类因素与人力资本的本质属性并无违背之处,且在现代劳动市场竞争中显得愈发重要。MM麦塔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便指出了人体能动性因素的重要性,国内学者在近年的研究中将这些要素纳入人力资本概念的呼声也日渐增多。(阙祥才,2004;付一辉,2007)因此,界定人力资本的难点最终落在对人力资本实体的类别划分上。在劳动社会学中,对劳动者的讨论包含劳动者素质、劳动者的人格和劳动观念三个方面。(林勇,2006)对于劳动者素质,可概括为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劳动者的人格包括外倾性、责任心、经验开放性和自我控制等。劳动者的观念包括效率观念、时间观念、创新观念、民主观念等。
由此可以看出,人力资本的内涵尚需进一步扩充。我们可将思想道德素质、劳动者的现代性和观念统称为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考虑到人力资本投资渠道中劳动迁移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了避免人力资本泛化的危险,将劳动者的人格纳入迁移能力来考察。于是,人力资本类型便可以概括为知识、技能、健康、迁移能力、思想观念五个部分。这种类型划分实际上也间接反映了人力资本的形成渠道。综合看来,人力资本便可定义为:存在于人体中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后天获得的知识、技能、健康、迁移能力、思想观念等质量性因素的总和。
二、人力资本的理论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诞生于对知识经济为特色的“新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二战后西方工业国家经济增长中总产业增长率大于资本积累与劳动率增长之和的特征,德、日两战败国在战后重新崛起的奇迹超越了原有经济学理论的解释,以及古典经济学家对人在经济活动中作用的重视的思想,共同构成了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产生背景。
舒尔茨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初发表的系列文章成为人力资本理论的奠基之作,其在1960年美国经济学年会上《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一般被认为是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诞生的标志。舒尔茨研究了人力资本形成的方式与途径,并对教育投资的收益率和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做了定量的研究。而同在芝加哥大学的加里·S·贝克尔也是人力资本理论的主要推动者,他注重微观分析,弥补了舒尔茨只重视宏观研究的缺陷,注意将人力资本投资理论与收入分配结合起来,其《人力资本》一书被西方学术界认为是“经济思想中人力资本投资革命”的起点。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把人力资本研究的框架扩展到家庭经济学,使之成为系统而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明塞尔也为此做出了贡献,他首先建立了人力投资的收益率模型,最先提出了人力资本挣得函数,将人力资本理论与分析方法应用于劳动力市场行为和家庭决策。另一位美国学者爱德华·丹尼森则运用实证计量的方法证明了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其对教育在美国经济中作用的研究为舒尔茨的理论提供了有力证据。
西方人力资本理论产生和发展使人在物质生产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复归。这一时期的人力资本理论全面分析了人力资本的含义、形成途径及其“知识效应”,并把人的消费视为一种重要的投资。这一理论也给资本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知识经济”为背景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在西方国家兴起。该理论采用了数学的方法,建立了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模型,克服了以往理论的一些缺陷。罗伯特·卢卡斯和保罗·罗默尔被公认为“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代表,他们构建的模型被称之为知识积累模型,以在生产中累积的资本来代表当时的知识水平,将技术进步内生化。罗默模型将知识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纳入了经济增长模式,并将其分为一般知识和专业知识。一般知识产生规模效益,专业知识产生要素递增效益。两种效益的结合使人力资本要素收益递增,并促使物质资本、劳动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收益随之递增,从而使整个经济的规模收益递增,继而保证着长期的经济增长。卢卡斯模型由“两时期模式”和“两商品模式”组成,以强调人力资本“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的差异。他将劳动力分为纯体力的“原始劳动”和表现为“技能”的劳动,并认为只有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两时期模式”是人力资本积累模式,反映内部效应。“两商品模式”是人力资本增长模式,反映外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