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水电施工 施工企业 财务管理 措施
随着企业管理新体制的建立,水电施工企业的体制也随之改变,尤其是水电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发生着很大的变化,一些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也随着突显而出,在如此多的施工企业中,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企业在现代社会主义经济时代下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因此下面就水电施工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探讨。
一、水电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财务人员尤其是中小城市,只要有点会计基础,就会被企业录用,甚至很多小企业用不是会计专业的亲属,这些现象都导致财务人员的素质偏低,水电施工企业要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是不容小觑的,很多财务人员的工作存在账账不符、账面信息不真实等现象,因此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
(二)、预算控制体系不科学不健全。
项目成本预算是水电施工企业预算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由主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根据中标合同和项目评估报告进行编制,但是很多企业领导只重视机关经费预算而轻视项目成本预算,这样完全由财务人员编制的预算就失去了意义,预算指标没有意义,在施工过程中就会很难控制成本,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或者施工材料不可再利用造成严重的成本浪费,甚者延误工期。项目预算的目的为了节约控制成本,忽视预算最终会导致企业效益降低,完不成水电施工企业的企业目标。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水电施工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内部审计、会计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规定。有的水电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建立了,但是只是一纸空文,大走形式主义,也就说在实施管理制度这一过程中还要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四)、财务风险意识不强
随着水电施工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水电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不惜降低标价,标价的降低就意味着在工程质量方面、工期长短方面和相应的项目经费方面随之降低,这样的项目争取到之后,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加,同时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性的因素也会偶然性的出现,更加大了水电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和经营中的风险。在市场不断发展下,投资方的风险意识不断的在提高,许多投资方会要求在投标过程中增加风险抵押金等,这会给水电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带来风险。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就会导致企业发展速度慢,造成企业效益下降。因此,水电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财务风险意识,提前预算财务风险。
二、水电施工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水电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想整体达到提高,就必须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水平,水电施工企业可以要求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全国统一考试,或者考取注册会计师来提高财务人员本身的素质。为了鼓励财务人员,企业可以通过奖励制度来激发财务人员的学习兴趣。水电施工企业大多数施工现场在深山以及偏远地区,多数财务人员不愿跟进这样的项目,造成财务人员的匮乏,这就需要企业招收一些财务专业的大学生来扩充财务管理的队伍或者运用财务统管的模式 ,对合同金额较小、施工时间较短的项目部设一个代报销的出纳岗位 由上级财务兼管。
(二)、完善水电施工企业预算控制体系
水电施工企业的预算要以中标项目依据,由材料等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定预算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进行预算,财务部门全程进行监控。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每一项业务都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的指引,并且受到预算的制约。这样才能完整体现出财务管理预算的意义。
(三)、完善水电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水电施工企业要完善和制定自己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保证企业的各项财务有章可循,保证财务人员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有法可依,这样财务人员才可以在完善的制度下结合水电施工企业的特点做好财务的预算、财务编制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成本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管理等。
随着时代信息化,在水电施工企业中还要引进一个好的信息系统做支撑,财务管理才会做好最基本的工作,实现全国性的网络统一办公,可以使财务部门通过系统和平台获得有效的数据信息,为水电施工企业管理者提供有效信息以便进行决策,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之后,还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在项目中标之后,一旦开始施工就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项目自身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各级领导以及职工要自觉执行财务法规,接受财务监督。
(四)、加强水电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水电施工企业随着行业的激烈竞争,风险增大,因此针对日益增加的财务风险,财务部门人员应该加强财务风险观念,建立防范财务风险机制。水电施工企业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为了争取到竞标项目降低标价的风险,既不能保证资金的流动性也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财务人员也要做到未雨绸缪,对财务风险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来防范,将不必要的损失降到最低点,以便确保企业经营的正常运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总之,在水电施工企业中财务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有效合理的利用财务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 金晟. 财务结算中心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的运作[J]. 会计之友, 2004,(02) .
关键词:新形势 水利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 举措
新形势下,随着基本建设投资体制和财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财政检查、项目稽查力度的加大,给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对水利基本建设单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已经对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出了新规定。然而,在当下我国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我国水利基本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对当下财务管理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并给出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改善措施,希望能够促进我国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进步。
一、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几大问题
(一)财务人员对项目了解不透彻
在水利基本建设管理过程中,财务工作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管理者认为,财务工作对于工程管理运作方面专业认知程度不够,即便是让其参与到工程的整体过程中去进行论证、考察,也是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其实,财务人员对项目了解不彻底是现在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多数人认为财务人员只要按要求做好记账、收付款项的工作就可以,关于资金的筹措等是领导考虑的问题。就财务工作者自身来说,有些财务工作者自身也认为只要做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就可以,其它的问题与自己无关,也不用承担相关责任。
(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不到位
项目竣工后,多数单位财务决算管理意识淡薄,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会出现超预算、超投资等现象,而且财务人员与项目人员也缺乏相应的沟通。在多数水利基本建设单位,领导通常认为项目竣工了就代表整个项目已经结束,正是由于领导忽视对项目竣工后的财务结算管理工作,往往结果会出现项目竣工后几年时间,还未进行相应项目竣工的财务结算,期间的资产管理进入空白期,会出现一些资产的潜在流失,给后续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更有甚者,项目建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办理,导致项目建成后无账可查,后期管理工作无法进行。
(三)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水利基本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财务监督职能未能起到应有作用,具体表现在没有很好地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于项目成本的核算也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项目设计及概算工作较准确地核算项目成本,导致项目概算、预算难以与采购制度改革的需求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相适应。此外,财务人员的职能未有效发挥作用,由于对项目了解不透彻,没有真正参与到项目前期建设中,也未参与到项目实施全过程,导致其仅仅对对会计进行核算,不能以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动态管理与监督,自身的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被弱化,处于被动地位。
(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有些水利基本建设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领导对其也不是十分重视。首先,有些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有章不循,对于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划分不明确,没有相关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导致相关岗位混乱,没有在单位内部形成有效的牵制,有些则是设置合理,但是执行力度不够、不到位。再者,还有部分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但是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对于业务的关键环节及风险点处理不妥当,制度内容简单,流于形式,实际操作缺乏可行性,难以发挥管理和监督实际效用。
二、关于新形势下水利财务管理问题的几项思考建议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如果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与提升,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突围:
(一)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
财务管理工作在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有着不可取代的重大作用,水利基建的财务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记账、收付款项, 更重要的是让其参与到整个过程中,对整体细节做到充分了解,以便统筹安排相应的财务工作,例如资金的筹措、核算、支付、监督等环节,更大的发挥出财务管理工作应有的作用。单位领导应逐步提高财务工作的地位,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如果财务工作的地位得不到提高,仅仅依靠财务人员自身的努力也是远远不够的。项目法人、负责人也应充分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对财务部门的支持,让财务人员能参与到决策管理中去,并严格遵循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
(二)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应重视对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与项目人员的沟通,提高服务水平,还要注意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积极性。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及过程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尽可能地使会计参与到项目整个过程当中,严把监督关,并加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这是为了给竣工财务结算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一定要做到编报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最后,我们还要加强项目后期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收到上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财务工作人员,做好项目工作结算、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三)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能培养
新形势下,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岗位是对工作人员专业素养高要求的岗位,涉及方方面面的水利工作,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财务人员职业技能的培养,打造一支专业素养过硬的人才队伍。第一,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不断学习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审计政策,广泛涉猎相关多方面信息。第二,实行可行、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增强单位凝聚力为目的,打造知人善任的人才选拔及任用模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人才制度。第三,制定员工培训计划,计入日程。进行后续业务培训,帮助员工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培养敬业精神。第四,单位领导也要了解和掌握基本财务知识,树立正确的、科学的财务管理和理财意识,善于发现和培养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做到知人善用。
(四)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提高当前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是要引进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改进当前财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握主要的控制点,经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人员很多,且投入资金很大,项目法人、负责人要结合项目流程,按照内部控制的环节,严格、准确地把握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点。做好财务监督工作,对包括项目决策、概预算、施工过程等在内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财务监督,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在岗位设置上,要明确岗位职责,并以岗位间的制约实现相互的监督,对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关的业务必须要经过必要的流程和审批。此外,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相关审计机制,财务管理必须要发挥审计的功能,对关键控制点要保证简单易行,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严格管好权利,避免违纪、违法等现象的发生。
三、结束语
新形势下,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而且也关系着工程建设资金的健康安全与工程的质量。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当下水利建设基本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合理使用项目资金,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找出财务工作中现存的问题,并对症下药,改善现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基本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还要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最终提高基建工作经济效益,使水利工程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所服务。
参考文献:
摘 要:本文从施工准备阶段、管道施工阶段、管线安装、检查井施工以及土方回填和闭水试验等方面论述了住宅小区(厂)区内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重点及措施。
关键词:住宅小区(厂)区内 雨 污水 管道
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一)人、机、料、法、环准备
施工准备必定先要确定人、机、料、法、环,人员要确定并到位,所需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到达现场,所使用的材料已经确定,并有部分已经到达现场满足开工使用需求,施工所采用的方法已报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确定并同意按此方法进行施工,各个环节和相关的单位已经及时的进行沟通。
(二)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是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内雨、污水管道施工的主要依据,应保证图纸的正确性,坚持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图纸会审制度。具体结合图纸,掌握化粪池位置、各雨、污水管道出户位置、管线长度、管线走向、管材直径、井位数以及与工作面开挖有关的地形、地貌、地物等情况。便于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同时依照图纸确定的桩号走向对水准测进行复测,以避免出错。
(三)管材的检验
室外雨、污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管或塑料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室外雨、污水管材中常出现一些普遍的问题是管材质量差、存在裂缝或局部混凝土酥松、抗压、抗渗能力差,容易被压或产生渗水,管径尺寸偏差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管材的质量,应采用一些具体的检查措施,比如首先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管材,并且检查管材的出厂合格证及送检力学试验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其次应重视管材的外观检查,管材不得有破损、脱皮、蜂窝、露骨、裂纹、沙眼等现象,外观检查不合格不能使用。
(四)测量放线
施工前严格按图纸进行放样,根据甲方提供的控制点及现场加密闭合的控制点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测定出管道中心线,直线段10m一点,曲线段5m一点,并测定出检查井的平面位置及原地面高程。开挖时根据图纸设计高程,计算出开挖深度,按规定坡度放坡,并用石灰撒出开挖坡顶上口两边的边线,开挖时,进行跟踪测量,沟底每隔5m测定出一个平面位置及垫层面高程控制桩(垫层面高程等于图纸设计管内底高程减去承插口管壁厚度),严格控制好沟槽底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垫层浇筑完毕及时在垫层面上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测出管道定中心的平面位置并弹出墨线及检查井的平面位置和大小。管道安装时进行跟踪检查测量,复测管内底高程是否与图纸对应,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竣工测量。各道工序的测量资料需认真做好记录,所有测量成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施工测量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GB50268-2008、GB50242-2002)。
二、沟槽开挖、支护与管基施工
(一)沟槽开挖与支护
在确定开挖断面时,要考虑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做到开槽断面合理,开槽断面由槽底宽、挖深、槽底、各层边坡坡度以及层间留台宽度等因素确定;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土壤类别及性质确定槽帮坡度,对于较深沟槽宜分层开挖,挖槽土方应合理安排堆放位置以防止塌方;雨季施工应在沟槽四周叠筑土埂,必要时在埂外开挖排水沟以防止雨水流槽内,必要时加设集水井用泵抽水来防止槽底泡水;在埋有高压线地区内开挖时要求挖掘机不能在其正上方开挖,必要时采用人工开挖;开挖过程中遇到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应尽量迁移。开挖过程中随时对槽底进行高程检验,采用机械开挖时在槽底高程以上20cm应改换人工进行清挖以防止超挖,若遇超挖应采用碎石回填到设计高程或填土夯实,并保证其密实度不低于天然地基密实度。
(二)管基施工
在沟槽内有积水和淤泥的情况下,应先将沟槽彻底清除干净,保证干槽施工,如果槽内有地下水应采取排水措施;同时严格控制管基的厚度和高程,各种排水井底及管底应按设计给定的标准图施工,各种排水井和化粪池均应用混凝土做底板(雨水井除外),厚度不小于100mm。管道垫层应按照设计宽度、厚度进行摊铺,铺设完成后尽快浇筑混凝土以免对垫层造成破坏,基础混凝土浇筑一般采用钢模板立模,并应复核槽底标高和模板顶弹线高程,以确保平基厚度及高程,并防止支杆的支撑点不直接支在松散土层,采取加垫板或桩木的措施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浇筑后应先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实后用平板振动器振平及抹平,一般第一次先将基础浇筑成水平状之后浇筑管座。施工中若遇到雨水或其它客水进入沟槽,应采取排水措施将其清除干净之后铺设砂垫层以保证沟槽施工防止带泥水浇筑平基混凝土。
三、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应正确计算管道铺设长度,施工前根据图纸和规范确定两检查井间管道铺设长度,管子伸进检查井长度及两管端头之间预留间距,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长度,防止管头露出井壁过长或缩进井壁。同时,严格控制管道的直顺度和坡度。排水管一般采用自下游向上游安装,若管线质量较大应采用吊车吊装,吊车开行至沟缘2m处即应停止以避免沟壁坍塌,下管时应专人指挥,绑管子应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以免扰动基底管道相互碰撞,若施工现场狭窄不宜采用机械施工则应采用人工压绳下管,管路进入沟槽时应防止其与槽壁支撑及槽底或槽内管道碰撞,并应严格控制水平与方向。
管道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管道安装前必须垫稳,不能有倒坡现象,管道内不能存有泥土、砂浆等杂物,管道接口缝隙宽度应均匀。若需水泥砂浆抹带施工则应严格控制砂浆配合比,并保证砂浆搅拌均匀以确保其强度及和易性,抹带施工前应将管外壁凿毛并洗刷干净,之后根据管径进行抹带施工.,抹完后进行覆盖洒水养护以防止空鼓、开裂;对于直径不大于600mm的管路,在抹带施工的同时应配合用麻袋球等在管道内来回拖动以便将流入管路的砂浆托平,对于管径大于600mm的管路应勾抹内管缝。
四、检查并施工
施工中容易出现基础尺寸及高程偏差较大,井壁砌砖通缝、砂浆不密实、不饱满,抹灰面起鼓发裂等质量问题。因此应控制检查井基础的质量,不能带水浇筑垫层和基础,要保证基础的几何尺寸和高程符合设计要求,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时才能砌砖。严格控制井墙的砌筑质量,井壁必须竖直,不得有通缝;灰浆要饱满,砌缝要平整,抹面要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检查井水流槽高度应与主管内顶相平,下半部分是与主管半径相同的半圆弧,上半部分与两侧井墙平行,其宽度与主管管径相同,雨水流槽高度应与主管半径相平,流槽形状应为与主管半径相同的半圆弧;严格控制踏步井圈井盖的安装质量,铸铁踏步安装要牢固;污水井踏步要涂防锈漆;安装井圈要坐浆饱满,井盖和井圈要配套;在交通量大的道路上必须安装重型井盖。
五、闭水试验
在具体的闭水试验中,应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具体的试验方案;试验前需将灌水的检查井内支管管口和试验段两端的管口,用专用管件或水泥砂浆砌砖堵死;如用水泥砂浆封堵,待养护3d-4d到达一定强度后才能闭水;闭水时,在上游井内灌水,当水头达到要求高度时,检查砖堵、管身、井身有无漏水,如有严重渗漏要进行封堵,待浸泡24h后,再观察渗水量,测定时间不应小于30min;同时应正确计算渗水量,在闭水试验中要真实记录各种数据,并根据数量正确计算渗水量。
六、管沟回填
排水管道管沟的回填,应从管道两侧平衡进行,沟内不得有积水,不得使用腐植上,垃圾上和淤泥等。在土的回填时,要严格控制回填土土质,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砖、石块、混凝土碎块及大于10cm的硬土块;填土含水量以接近最佳含水量为宜。同时,严格控制回填土压实度,由专职实验人员采用核子密度仪测录其压实度,以保证回填土压实度达到刚性管道或柔性管道沟槽回填土的质量(GB50268-2008 、GB50242-2002)。
关键词:水利水电 环保设计 施工应用
一 、水利水电与环境保护的粗略概括
1.1水利水电工程的利弊
水利水电工程一方面实现了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等巨大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在施工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导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产生大气和噪声污染;造成大量机械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水库工程库区水流速度减缓降低河流自净化能力;污染物沉降、水温水质的变化影响水生生物种群的生存繁衍;库区水位抬升致使景观文物淹没,珍稀动、植物灭绝;水库下游河道水文水环境改变影响水生生物种群生存;灌溉引水水温降低加害农作物生长。凡此种种,有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有些是长期的;有些是明显的,有些是隐性的;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是可逆的,有些是不可逆的。在环境影响方面,水利水电工程具有突出的特点:影响地域范围广阔,影响人口众多,对当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外部环境对工程也同样施以巨大的影响。
1.2水利水电工程成败的因素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利水电工程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正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可以这样说,当今衡量一个水利水电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不仅在于工程技术问题解决得如何完美,更重要的是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否受到充分的认知和较完善的解决。实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评价制度就是在调查清楚区域环境状况,在分析评估待建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基础上采取对策措施,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消除或者降低不利影响至最低限度,使水利水电工程与环境相融合、相协调;使水利水电建设为区域经济持续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良性循环服务。
1.3环境保护的认识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是环境保护的内容世界各国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认识也不尽相同。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情况也有所不同。20世纪50年代,工业发达国家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当时大多数人认为环境保护只是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和利用,即所谓“三废”治理等技术性管理工作,目的是清除公害,保护人类健康;20世纪70年代随着环境科学问世及世界性环境会议的召开,人们逐渐从发展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认识环境保护的含义。‘认为环境保护不仅是控制污染,更重要的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经济发展不能超过环境的容许极限。有学者归纳为“环境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人类总资源进行最佳利用的管理工作”。所以,环境保护不仅是治理污染的技术问题,保护人类健康的福利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和社会经济问题。
二 、水利水电工程与环境保护监督应用
环境保护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而水电水利工程的开展则肯定会对环境造成一些不可避免的破坏,因此,在工程的开展中我们要同时注意环境监理的必要性。
2. 1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督的作用以及目标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环境监理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特点引入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完全融入整个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有助于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环境问题,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使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治理污染变为主动预防和过程治理;二是,环境监理单位独立于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之外,所以能确保环境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公正地按照工程环境保护要求进行。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独特性,使得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①能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环境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②环境监理作为经济独立的一方参与与工程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决策,能实现决策的公正性,有助于工程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③环境监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成果促进了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实现了环境的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的保护,使水利工程在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保证了环境效益不受损害。
2.2水利水电环境监督的目标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目标是为满足工程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的[2],其内容主要包括,在既定的环境保护投资条件下充分发挥工程的潜在效益;监督工程招标文件中环境保护条款及与环境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实施情况;保证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人群健康;缓解或消除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确认的不利影响因素,最后实现工程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2.3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督模式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总体可分为施工区环境监理和移民环境监理两方面.施工区环境监理主要负责监督施工区各承包商和业主的环境保护工作,移民环境监理则主要负责移民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这两部分监理工作又统一受工程主管部门委托和监督并对其负责。其中,施工区环境监理的工作性质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到施工区现场对承包商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要通知承包商环境管理员限期处理.同时,对要求限期处理的环境问题,按期进行检查验收;而移民安置区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可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自下而上是由移民安置所在地环保人员填写环境报表,总结移民安置过程中和安置后环境状况,并逐级上报,最终报送移民环境监理;自上而下的方式是由环境监理工程师根据移民工程的进展情况,直接到移民安置点巡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然后报告业主移民局,移民局再通知省移民办公室,由省、县、乡、村往下传送。
三 、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在对社会生产力产生促进的同时也会对区域生态与环境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加强水利工程环境管理可以减轻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环境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与管理顺利实施的必要保障。同时环境监理在水利工程建设期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降低了因修建水利工程给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给国内类似工程的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但是,水利工程在初期投入运行后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善,如施工区及移民安置区的自然和生态环境都未及恢复,大量的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工作需要规划实施.这些工作在环境监理的监督和协助下既可以加快建设进度,又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并且可以作到充分利用资金.所以建议在工程的运行期,引入适当的环境监理制度,以保证水利水电工程效益的全面体现。
参考文献
[1].李国轩:《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新技术实用手册》[M],吉林摄影出版社,2006。
[2].金中彦,李国庆,张志强:万家寨引黄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实践和探讨[J],水利水电技术,2001。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立税务管理机构,并对企业税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工作机制、沟通机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201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深化征管工作会议,要求利用先进的税收征管理论和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201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补充规定》(税总发〔2015〕20号),要求在进行税务稽查时,不仅要查处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又要同时查处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以税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3年起,国家持续推进“营改增”政策的执行范围和行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也即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陆续了多个税收政策制度,这些税收法规、制度的实施极大的影响着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经营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落实好国家政策?既要按章纳税,减少税收违法风险,又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摆在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企业现行税务风险管理
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特点,有着不同于一般生产企业的地方。比如:经营业务比较单一,发电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是成本费用复杂;单位资产价值较大,资产维修维护费资产性和费用性划分复杂;企业位于偏远山区,周边没有完善的社会后勤保障,不为职工提供餐饮、住宿等条件,职工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库区内的荒山、绿化占用大量土地,各种水利设施和地下发电设施占用大量土地;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建设支出大;资产建设工期长,每笔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不一致;外币借款汇兑损益的确认也比较复杂等等。目前,大部分大型水利水电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国家财经、税收政策,拟定财务战略发展规划,管理企业税收风险,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落实。大部分大型水利水电企业通过加强与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沟通,获得对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理解和肯定。部分经营条件较好的企业,还外聘了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定期对业务事项进行复核检查。这些管理措施的运用,有效降低了企业税务违法风险。
三、工作中面临的困难
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决定了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主体资格的不对等,纳税人只能为弱势群体,只有依法按章纳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才能维护企业的最大权益。税收法规、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出台,使得企业财务人员在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由于理解偏差而给企业带来税收违法风险。企业每项经营活动,最终都可能会产生纳税行为,业务事项的前期设计和处理,决定了税收行为的性质和内容。但是财务部门仅仅是企业内设管理部门,大多数时候只能进行事后监督和业务处理,在业务事项的前期并没有参与权,不能影响到其他部门的业务决策。这是企业管理体系形成的,财务部门无力改变这种形式和格局。由于税务服务中介机构的性质和业务方式也决定了其不能及时、全面、深度的介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也就不能全面、及时提示企业所得面临的税收违法风险。涉税业务办理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掌握不到位,或者责任心不强,造成使用政策错误、应税金额计算错误、延迟纳税等,人为形成税收违法风险。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同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实务中,税收征管机关和人员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也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税收违法风险。上述问题,使得财务部门在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时往往力不从心,使得国家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全面落实到位,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税务违法风险。
四、工作建议
有《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专业分: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六个专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为2小时,包括单选60个、多选20个,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长为3小时,包括单选70个、多选25个,满分为12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包括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4个,满分为120。
(来源:文章屋网 )
1、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包含六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2、二级建造师考试所涉及的知识点既多又广,分散在不同章节,细节性、数字性、理论性知识点多,科目和科目之间语言表达上有偏差,容易造成记忆混乱,建议看教材,也进行软件题库训练。
(来源:文章屋网 )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每年1月底2月初考试报名,每年5月下旬考试,8月底9月初公布成绩,考试合格者每年12月左右拿证。
“二建”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工程管理;注意;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案例:某水利水电施工公司中标四川某市的一个大型砂石工程项目,因工程需要经业主同意,就把部分工程分包给昆明某公司,但是实际上是自然人刘某通过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而使用昆明某公司的相关资质,双方系“挂靠”行为,刘某为这一分包标段的实际施工人。2009年6月14日15时许,个体司机谭某驾车到刘某分包的工地拉货,因工人下班,谭某就在驾驶室休息。次日凌晨2点多,谭某下车看装货情况,不慎掉入工地一坑中。后经救护虽无生命危险,但最终造成谭某两个伤残九级。后来,谭某向法院,要求某水利水电施工公司、昆明某公司、实际施工人刘某共同赔偿其人民币119655.53元。
该案审理的过程比较曲折,后来几方都上诉,该案被发回重审,此案至今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在此笔者单从此案的本身谈谈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1 工程分包及招投标问题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列举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情形之外,2004年颁布的(国家发计委3号令):第七条规定了几种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形,其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比须进行招标。根据《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建设工作的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指总承包人或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任务的部分工作再分包给他人完成所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没有特殊指明的情况下,一般指的是专业分包,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其也是认可的,但是专业分包要保证其合法、有效,首先必须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承包人合法分包应具备下列条件:①须经发包人同意;②其分包的只能是部分工作,而且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③相对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第二、选定分包人的程序也要合法,法律要求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如《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以上案例中,刘某获取的标段远远超过了200万的金额,但是没有进行招投标,系直接从总承包方某水利水电施工公司获取。并且刘某分包的标段属于主体工程的一部分。未经过招标标过程,又是主体工程的一部分,在此分包过程中,某水利水电施工公司涉嫌违法,那么该合同是否有效,可能要待人民法院等第三方来裁决,假设此分包合同无效的话,谭某所受到的伤害损失可能就要由某水利水电施工公司承担。实际上,刘某和某水利水电施工公司的关系是转包关系。
在实务中,很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进行了再分包。根据工程性质和施工需求,避免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个对策是联合体承包。其法律依据是《建筑法》的第27条规定,该规定也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很多大型水电站的施工实践为例,联合体承包的操作性是非常可行的;只要在标前对联合体协议作充分的约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化解因此而产生的相应风险。
实务中,对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业主指定分包要重视其法律风险。属于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质量责任,司法解释第12条有明确规定。业主口头指定的证据可用录音或倒签证方式解决。但业主口头指定分包的付款义务由总包负责。
由业主招标但总包出面签订分包合同的,对分包商的付款义务看付款主体,由业主直接付款给分包商的,业主和总包对分包人负连带付款义务;由总包付款给分包商的,由总包承担责任。
实在需要分包的的工程,我们施工企业可以采取劳务分包的手段来规避法律风险。
劳务分包不属于转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也不等于劳动合同。工程转包与劳务分包的界限:合同主体不同;分包标的不同,法律适用不同。关键的区别:劳务分包只包工不包料;转包工程是既包工又包料。法律不支持以转包工程为由要求确认劳务合同无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工程总承包人只根据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在工程分包时,千万要记住:a.超过200万元的工程一定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施工队伍来分包。B.主体工程是绝对不能分包的。对于有资质的企业,主体工程只可以劳务分包。实务中,我们有的施工企业往往错误地理解“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一条款,他们把不能分包的工程进行了分包,然后向业主申报并在业主处备案,有的业主不过问或默许了,我们有的企业管理者就认为这一分包行为就是合法的了,殊不知这一行为是绝对违法的,业主的审批权限绝对不可能大于法律规定的。
2 资质审查的问题
在招投标或一般分包时,一定要对投标队伍和分包商的资质做好审查、把关工作。在资质审查时,一定要对投标方或分包方的“五证”进行仔细地审查,所谓的“五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除此之外,如果有委托人的,一定要对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委托的时间段作详细的审核。承包人不仅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也应当具备与从事施工内容相应的资质,要杜绝无资质分包,更要注意超资质分包。在审查时应注意承包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副本是否是原件、年检的有效期。同时,考查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也相当重要,有条件的可以对分包队伍过去施工的工程或在建项目做一调查,也可实地去考察分包队伍公司的情况,更为简便的方式就是采取要求承包方提供履约保函,或订立担保合同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合同履行的风险。除了以上需要对资质等做好审查以外,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注意对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对分包方的行政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等签章都应该仔细地审核。
实务中,一般来说分包队伍都会有资质或者找来符合分包条件的资质进行挂靠,但是超出资质的范围分包现象很普遍,挂靠资质的现象更是多如牛毛,较为负责任的被挂靠单位会派出一些管理人员在分包队伍中去监管,分包队伍出现的事故也相对较少,不负责任的被挂靠单位把“管理费”收了以后,对分包队伍毫不过问,分包队伍自行其事,甚至私刻被挂靠单位的公章的现象时有发生。以上案例,实际施工人刘某只是一个自然人组成的一个小施工队伍,他是无相关施工资质的,他为了获取甲方对他的分包,采取了挂靠的手段冒用了昆明某公司的资质,伤害案出现后,昆明某公司不承认挂靠事实,辩称:刘某在分包合同中使用的公章不是昆明某公司的公章,公章系刘某私自雕刻的,系伪造的,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公章的确和昆明某公司的公章不一致。而刘某在谭某住院期间支付谭某住院费以后,就溜之大吉,人影无踪,诉讼时,人影都找不到。但是诉讼后可能产生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就要落在挂靠单位等的身上。挂靠的方式是违法的,《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安全措施一定要健全
国家颁布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虽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但是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素质以及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除了对安全生产作出必要的投入以外,笔者认为应该在施工现场设立一定的警示标志这一点上应该引起施工企业的重视的,而这一点很多施工企业在施工管理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对劳动者知情权的保障,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作业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的醒目位置,一目了然,让每一个在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或者该设施、设备的使用者,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建筑法》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除了国家法律规定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早在1999年3月就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011年又对此标准作了一定的修改,在此检查标准中,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都作出了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规定 。
以上案例中,谭某在诉状中称:“工地上无任何警示提示”,并且附了施工现场的照片,现场照片显示施工现场的确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再者,作为一个砂石骨料厂一般是应该采取封闭施工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工地的孔洞、基坑、槽应该有临边防护,但是该案谭某出事的施工工地上对孔洞、基坑等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未设立一块小小的警示牌,其实看出了施工企业安全意识的淡薄,对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忽视,如果在施工现场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了,安全风险肯定就会降低,即使出了安全事故,可能企业承担的责任就要小得多,经济损失相对来说也就小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