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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法规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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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法规知识

第1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法律意识;培养

1、农民法律意识概述

1.1农民法律意识的基本内涵

所谓法律意识,指的是人民对于法律现象的归纳与总结,这种归纳包括知识、心理、观点几方面的要素。法律意识及要求公民要自发地认同与尊重国家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它体现的本质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不论何人,都需要在法律的世界里办事,不能越轨半步。而农民法律意识就是指在法律范围内来实施社会活动。

1.2农民法律意识的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对于新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说,提高农民们的法律意识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与渠道,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却是不容乐观的,由于教育、历史等因素,农民阶层对法律知识是陌生而又缺乏的,他们仅仅是从感性的层面上去认知法律,并没有了解到法律的精神内涵,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的恶果就是,在农民们碰到一些生活或者工作上的纠纷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动用法律知识或者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是想到“走后门”或者暴力解决的方式与途径。这是非常不好的,尤其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我党在十五次大会上确定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方针,但是在很多偏远地区,尤其是农村落后地区,很多农民依然对法律的概念感到迷茫与模糊,他们并没有足够的权利意识,遇到事情也无法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传统的人治观念可谓是根深蒂固。很多农民的内心想法依然是,政府统管一切,一切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都指向政府而不是法院。

2、培养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

2.1不断强化法制环境,推进法治教育宣传

只有在健全的法律体制与法治氛围里,农民们才可以逐渐的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一个公平公正,行之有效的健全法治环境才可以让人民安居乐业,让农民们认知到法律对自身实际利益的重大保护作用。才可以让农民知道政府的治国宗旨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都要依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四大原则方针。农民们的正常生活的维持离不开生产劳动,但是如果他们的生产劳动没有足够完善的法律机制作为保护,就很容易出现问题,由于我国农民群体数量庞大,很容易引起各种纠纷。农民们由于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文化素质也相对较低,很容易对法律产生一种逆反甚至抵抗的心理,这时候就必须通过循循诱导的方式去说服思想相对传统守旧的农民们,普法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已经进行了多年,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仅仅如此,是还不够的,要进一步深化农民们的法治精神文明建设,要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去进行新农村的法治体制推进建设,例如黑板报、村委讨论会、广播等等都是非常好的法律宣传渠道,农民会在这些潜移默化式的教化当中逐渐提升法律意识。

2.2不断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完善,推动农村法律机构建设

自从党的召开以来,农村的法治文明建设得到非常大的提升,这与我党密切执行的农村经济深化改革与法律法规保障制度建设是离不开的,比如已经颁布执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原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渔业法》、《种子法》、《农业法》《乡镇企业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等一共接近三十本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农民们的正常经营生产生活保驾护航。地方政府方面还制订了大批的地方法律法规与纲领,可以说,至此我国农村的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了起来。但是,从长远来看,农村的法律法规建设任重而道远,目前所取得的成就不值得骄傲,我国在农民的法律知识覆盖层面、法律运用维护能力等方面还有着很多的欠缺与不足,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农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只有从实际生活当中去改造农民的旧式法治观念,才能让农民真正感受到法律与自己的关联性。

2.3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强化社会本位思想

要让广大农民依法守法,并且具备足够的法律意识,一定要彻底地把农民当作是此次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工作的重要主体,才可以让农民在双方的沟通当作发挥主人翁意识,自觉地去配合党的法治社会建设。法律意识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农民们也不会因为一些外力的挤压而迅速学会法律法规制度并加以运用,要让法律法规意识深入农民们的骨髓当中,就一定要让农民们在一个潜移默化的教化过程当中去感知、感受法律法规对自己的好处、保障。只有这样,农民们才会在法治社会当中找准自己的定位,才会感受得到自己的归属感。一定要让农民们明白,法律并非是与自己很遥远的事情,法律也不是洪水猛兽,法律不会给守法的人带来任何恶果,反而可以保护任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一定要加强农民的现代法律法规意识教育,要从社会主义的可持续发展观出发,通过具体的基层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

3、结论

农民在法律意识上的淡薄与法律观念的缺失,是推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最大阻碍因素。因此,只有通过基层的法律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与潜移默化的法律知识教育,才能真正提高农民的法律意思,从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参考文献】

第2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崇信县农牧局履行职能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甘肃省地方性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再生能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甘肃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18部。

自2016年“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县农牧局以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推动依法行政,提升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为我县农民增收,脱贫攻坚以及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普法规划。为了确保“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李青云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普法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农牧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2016-2020年)和年度普法规划》,为“七五”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提供了长远指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普法落实。把农业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农牧局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坚持召开两次专题普法工作会议,加大对农业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农业“七五”普法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议,强化工作绩效评查,总结经验成效,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并纳入下属单位和职工年终工作考核评议。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职工依法办事能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五个结合”学习法,创新教育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一是利用周二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并通过考试提高了职工的法制素质;二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解读《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业务法律,至目前专题学习法律法规25部,增强了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积极参与“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3.15”和“12.4”等各类宣传活动,深入乡镇、城市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每年发放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万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以《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每年培训1期,培训60人次并积极开展“农资经营规范化示范点门店”的创建活动。农资经营门店生产经营证照、诚信守信经营承诺及价格上墙公示,规范进、销货台账,出具可追溯票据等事后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诚信、规范、合法经营的新局面。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职工的法律素质欠缺,对个别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二是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够全面,特别对村社广大群众法律宣传不到位;三是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下一步,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寻找差距,取长补短,积极作为,进一步推动农牧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促进农牧业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制度,加大对《宪法》、党内法规和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

第3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县工商局____年度商标工作总结

二__九年度,××县工商局创新提升商标监管执法机制,不断加大商标整治力度,提高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围绕发展主题,突出以服务为轴心,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服务××县经济建设,扎实做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一年来,全县新申请商标注册__件,其中涉农商标__件;新认定市知名商标_件。

一、开展_.__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县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一年来,为引导我县企业和社会大众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实施商标战略宣传工作。我局利用“_、__”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宣传活动,于____年_月__日至_月__日,组织全县工商干部职工,对全县多家商贸场所,主要是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进行了抽样突击检查,并在检查中宣传法律法规,发放了____余份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单,结合片区市场巡查,主动向经营者、消费者宣传商标法律知识,接受经营者法律法规咨询,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保护自己商标品牌,在诚信中树立品牌形象。_.__当天,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我们在县城主街道商标保护和实施商标战略宣传条幅_条,进行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摆设法律法规咨询台,受理群众举报,当场解答了数名群众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此次活动,××县工商局共出动人员__人,并发送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单___余份。在县电视台播放为期_天的保护知识产权,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片,有效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识。结合我县大部分区域在农村,消费群体集中在农村这一实际情况,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各个分局在本辖区内开展以法律咨询、发放传单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帮助当地农民和涉农企业注册商标,使农民的家庭小作坊经营逐渐走上正规化,进而增强了农民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我县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积极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

____年,××县工商局积极组织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商标行政保护工作,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先后对所辖区域内的商标使用企业、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及农村马路市场进行了全面大检查。我们突出以食品、酒类、药品、农资、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为重点,以生产、批发企业、专营专卖店、商标印制企业为整治突破口,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的各项工作。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__人次,检查各类商店、专营专卖店、药店、印制企业___户次、检查商品交易市场__多个。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及个体业户使用商标存在不规范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都一一做出指导,纠正了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第4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以法治农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初具规模,在农资打假、毒鼠强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践证明,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实力和效率;有利于增强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实现执法人员专职化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

但就目前运行的情况看,仍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分散,权责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形成不了合力;二是农业行政执法面向广大农村、面向城乡市场,牵涉面广,执法难度大;三是工作经费短缺,条件差、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对农业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义重大。

二、进一步明确农业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主线,整合执法资源,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合力,完善配套制度,推进综合执法,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全市建立起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转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业执法队伍,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农业执法范围和主要职责

(一)执法主体: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执法范围: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业务管理机构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均属农业执法范围。主要是: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营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等。

《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执法机构继续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

(三)职能划分:

1、市级和各县(市)区成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大)队是专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农业局在各自辖区范围内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对外行使法律、法规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

2、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保护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监督检查权。

3、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农资经营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统一由局属法规科作出。

(四)职责划分:

1、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应诉,审查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2、执法支队负责本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行为,指导各县(市)区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查处跨县或县、区执法大队移送需由市执法支队查处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敏感性强、涉案金额重大的案件。各县(市)区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3、种子管理站负责履行农作物种子行业管理和市场的监管职责。

4、植保植检站负责履行农药市场的监管职责、植物检疫。

5、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履行肥料市场的监管职责。

6、农业环境保护站负责履行农业环境保护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责。

7、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职能。

四、加快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制订和下达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执法方案,组织指挥农业执法联合行动、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阶段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和方案,统一由综合执法机构拟定,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各站在自 己的业务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开展工作,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各职能站可以独立进行检查,也可由执法支队协调有关职能站统一进行检查,涉及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实施,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理保存。各单位要在农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上下统一,形成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合力。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站农业执法人员大多为农业科技干部,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多,执法技能不高,必须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是组织参加市级各种法制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通过考核,领取由云南省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或由法规科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办案水平;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四是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案卷评查,从案例案卷中吸取经验,达到边办案边学习边提高的目的;五是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要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违法,不越权,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随意性。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统一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程序规定,遵守行政执法行为成立要件的必经程序。案件受理、审查、传询、通知、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告知、执行等程序要严格依法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农业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活动,凡有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的不得参与农业执法。

(五)坚持制度,严格罚没款收支管理。坚决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挪用或支配罚没款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市农业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七项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违法行为立案申报、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形成办案制度、办案程序、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使全市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轨道。

五、加强领导,保障农业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一)加强对农业执法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农业行政执法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基本的职能。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积极实施。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执法第一线,调查研究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指导,建立法制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第5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1、部分经营者的法律观念还比较淡薄,违法违章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经营者对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存在着抵触情绪;

2、一些消费者抱怨工商法律法规宣传的太少,他们对一些以假充真的商品很难辨别。

工作需要搞清楚情况,分析出问题才行。俗话说:知已知彼,才能内部自我剖析、百战百胜。为了找出问题的症结,我所通过走访个私业主,召开会员、消费者代表会,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在管理中仍重行政手段和个人的意志权力,轻法治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二是对宣传工作责任性不强。过去,往往热衷于例会开了多少场、黑板报出了多少期、听众多少多少、学习多少部法律法规等等,至于会员听没有听、学的怎么样却很少去想,也不愿去问。三是宣传教育的方法不对路。有些工作人员认为,我认真地备了课,在例会上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但没有真正调动会员的学法积极性,因此出了“台上一头汗,台下无人看”的局面。四是宣传教育的内容枯燥,缺乏针对性。我们的宣传,照本宣科,灌输法律条文的时候多,以案说法、以身边的事说法比较少。五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普法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物资装备匮乏等等,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所以对工作的各种不利因素要早预测,早安排、早防范、早研究、早解决。

如何才能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素质?笔者认为关键有三点:

一、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素质。

工商部门主要是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法制普遍的教育、引导,有力的帮助、服务。要由偏重灌输法律向注重渗透法律拓展,灌输是一个重要方法,但是在市场经济下民众各自经济收入差异的变化,角度的不同,会产生各种自我意识、认识,有可能对外在的理论灌输会产生一定的阻力,甚至逆反心理,因此在强调灌输的同时还要注重渗透,把法律渗透到民众生产、工作、生活中,既把法律交还给人民(法律是人民的代表制定的)。不仅要寓教于知,而且,寓教于服务、管理等活动中,更要由偏重务虚向务实拓展,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矛盾得到化解,后顾之忧得到解除,这样民众才会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威力、和作用。觉悟提高了,素质也就提高了。

二、突出重点,创建载体,进一步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与市场运行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形式多样地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各项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民营、私营等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突出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预防经济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的意识。

二是继续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进一步办好对外来人员法制学校,认真落实教材、人员和场地,合理安排好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外来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新路子,努力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紧紧围绕维护基层农村稳定,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关心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实际出发,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深入持久地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搭建平台,加强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每月一法”宣传活动,加强专业法宣传教育。根区分局“四五”普法规划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法宣传的主导作用,进一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精心组织好一年一度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丰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力争主题更鲜明,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影响更广泛,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覆盖全区各个场所、各个领域、所有群体,真正使其成为“法制宣传品牌”。

第6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工作需要搞清楚情况,分析出问题才行。俗话说:知已知彼,才能内部自我剖析、百战百胜。为了找出问题的症结,我所通过走访个私业主,召开会员、消费者代表会,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在管理中仍重行政手段和个人的意志权力,轻法治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二是对宣传工作责任性不强。过去,往往热衷于例会开了多少场、黑板报出了多少期、听众多少多少、学习多少部法律法规等等,至于会员听没有听、学的怎么样却很少去想,也不愿去问。三是宣传教育的方法不对路。有些工作人员认为,我认真地备了课,在例会上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但没有真正调动会员的学法积极性,因此出了“台上一头汗,台下无人看”的局面。四是宣传教育的内容枯燥,缺乏针对性。我们的宣传,照本宣科,灌输法律条文的时候多,以案说法、以身边的事说法比较少。五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普法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物资装备匮乏等等,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所以对工作的各种不利因素要早预测,早安排、早防范、早研究、早解决。

如何才能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素质?笔者认为关键有三点:

一、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素质。

工商部门主要是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法制普遍的教育、引导,有力的帮助、服务。要由偏重灌输法律向注重渗透法律拓展,灌输是一个重要方法,但是在市场经济下民众各自经济收入差异的变化,角度的不同,会产生各种自我意识、认识,有可能对外在的理论灌输会产生一定的阻力,甚至逆反心理,因此在强调灌输的同时还要注重渗透,把法律渗透到民众生产、工作、生活中,既把法律交还给人民(法律是人民的代表制定的)。不仅要寓教于知,而且,寓教于服务、管理等活动中,更要由偏重务虚向务实拓展,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矛盾得到化解,后顾之忧得到解除,这样民众才会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威力、和作用。觉悟提高了,素质也就提高了。

二、突出重点,创建载体,进一步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与市场运行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形式多样地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各项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民营、私营等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突出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预防经济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的意识。

二是继续抓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进一步办好对外来人员法制学校,认真落实教材、人员和场地,合理安排好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外来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新路子,努力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紧紧围绕维护基层农村稳定,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关心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实际出发,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深入持久地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搭建平台,加强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每月一法”宣传活动,加强专业法宣传教育。根区分局“四五”普法规划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法宣传的主导作用,进一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精心组织好一年一度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丰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力争主题更鲜明,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影响更广泛,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覆盖全区各个场所、各个领域、所有群体,真正使其成为“法制宣传品牌”。

第7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任务,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我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始终按执法模范县的标准要求自己,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把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加规范、更加文明、更加有效。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电子政务网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不定期集中学习,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工作。

(五)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日常下乡执法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平台,积极深入企业、社区、家庭、校园、农村,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全县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继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七)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同时加强我局自身网站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氛围。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效应的法制宣传。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股(室)、队要把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制定出各自股室的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计划,计划要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8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问题;解决

引 言

我国拥有960万km2的国土,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但是我国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不充裕,从最为受关注的耕地资源来讲,我国可利用的耕地资源现状并不乐观,虽然总量大,但是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少,高质量耕地资源少,耕地后备资源少,因此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土地资源管理,近些年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规不健全,法规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 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存问题

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具有了规定土地资源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法规制定较晚,发展时间不够,因此具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比如某些方面法律约束的缺失,或者法律条文中某些含义模糊的字词,都会给土地资源的依法管理增加难度。例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对“公共利益”一词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管理时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容易产生异化问题。再如,第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里“总量不减少”并没有提出需要保证耕地质量和生态条件的等值,这就很有可能造成占优补劣现象。另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还体现在其滞后性,由于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对象偏向城市,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约束和完善相对较少,因此在应对新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问题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可以遵从,例如在解决特殊群众集体性土地资源纠纷时无法可循,这使得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容易趋向于被动形式。

1.2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效果差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存的又一重要问题,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已有成文规定,但是却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被有效的落实执行,比如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征用土地,但是许多地区滥征土地现象严重并且无人制止。

1.3 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土地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某些部门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职能重合,这种现象容易导致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责任,从而降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执行效率。

2 我国土地管理现存问题解决措施

2.1 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对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的完善,首先需要明确政府的保护耕地的职能,用法律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耕地,维护排灌等相关服务设施。其次,对占用耕地的规定,如果是经批准的非农业性建设,应该遵循“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并明确开垦土地质量和生态条件与被占用耕地相当。再次,要规定明确的土地用途改变批准流程,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或承包经营者利用的土地为耕地时,应限制其使用权和承包权,如果权力享有者想变更土地用途,将土地变为非耕地,应按照正规审批流程争得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变更。最后,由于基层管理部门与群众联系紧密,对我国土地管理问题也有更切合实际的了解,因此县级及以下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律的立法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反映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趋势和新动向,做好高层与基层的沟通,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立法更加实用和有效。

2.2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建设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建设,主要是对土地管理部门职能进行明确规定和详细划分,在保证明确无异义的前提下,将土地管理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不同部门当中。

2.3 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

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如发现有滥征耕地和土地破坏性开发的现象,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依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令破坏者进行土地资源的修复和功能完善。其次应该建立健全领导问责制,当相关的领导在决策上出现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损失,甚至是群众极度不满事件的发生,都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4 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更加根本的一环就是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知识技术层面较多,如果要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依法治理,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注重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将经济、法学、管理学、区域学等诸多学科的人才集中起来,组建完备的土地资源管理队伍,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依法有效管理。

3 总 结

经过近些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今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和进步方向,仍是完善土地资源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首先需要完善立法,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法律条文的细节和含义方面,应该更加细致明确,让法律的约束效力更加充分的发挥。其次需要完善管理部门的体质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再次,应该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其法律意识,并注重健全管理队伍的人才建设,保证管理过程对多学科知识应用时有专业人才负责,从而有效保证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依法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丹,符海峰.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管理现存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技向导,2014,(3):52,60.

第9篇: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会计监督现状分析

一、我国会计监督的现状

(一)会计人员监督意识较弱

在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的历史包袱压力下,信用社更看重自身业务发展,忽略了会计管理。而会计监督人员为了切身利益也将经营效益放在了监督管理之上,缺乏监督意识,对于出现的问题只做表面处理,无法真正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二)会计人员素质结构较低

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人员在上岗前大多没经过选拔和专业培训,缺乏相关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大多依靠原有的工作经验,业务水平较低,严重缺少管理知识,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

(三)会计人员监督方式较单一

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目前仍以事后检查为主,一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缺乏执行力,不仅缺少相关的管理制度,还缺少对应的人员设置,经常出现无据可依或者无法执行无法落实的现象;另一方面,事后检查不能在问题出现之初就进行及时的解决,监督时间滞后,监督质量下降。

(四)会计工作外部监督力缺乏

政府职能监督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但是财政部门的监督往往具有普遍性,只对部分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往往也只细化到乡镇一级,并不包括乡镇下的全部体系,因此往往会形成监督漏洞。

二、农村信用社会计监督现状成因分析

首先,农村信用社中会计监督的法律法规等还不构建全,使得会计不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使监督权力。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也在不断经受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改革成果,但仍存在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机制的建立未能与其同步,对于出现的新型经济现象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进行及时的解决;有部分信用社虽然建立了新型的财务监督制度,但同改革的发展相冲突,需要持续完善。

其次,会计监督执法不严,当前的农村信用社采用新的经营管理机制,管理者更关注信用社的经济效益,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同经营指标相挂钩,一方面管理者会为了追求表面的功绩指使会计人员进行违规操作,另一方面会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受侵犯也会在工作中进行虚假操作,容易造成信用社财务工作失真。

最后,缺乏完善的奖励机制,会计监督缺少动力,改革中的农村信用社对业务管理的关注多于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需要承担除会计工作外的大量业务工作,但却缺乏相对应的薪酬奖励或其他的奖励机制,部分会计人员缺少工作主动性,管理层的变动同时影响了会计监督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会计监督的措施

(一)建立具备高素质人才的会计监督管理队伍,完善会计监督管理结构

首先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具有专业知识结构的会计人才;其次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相关的约束机制,是会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再次要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只是拓展和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使其顺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改革趋势,培养其全方位多方面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会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意识,要对问题具有准确的判断力,及时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使会计监督有效顺利的进行。

(二)建立健全会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为会计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农村信用社在不断改革过程中迫切需要新的规章制度同改革后的信用社体制相适应,要建立更明确的会计监督责任制,建立一系列标准的会计监督管理规范,并根据信用社不断发展的业务和经营决策对成文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的修改。

(三)加强会计监督体系中内外共同监控的作用

内部监督要做到将负责信用社业务及经营管理的人员同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相分离,并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使其相互制约、互相监督。明确会计人员工作程序及内容,各部门工作相互连接相互制约;外部监督除了政府部门要推出相应的法规制度外,财政部门还要做到对农村信用社各分层的深入监督,同时利用社会审计监督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做到内外部监督协调一致,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四)培养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管理层人员

由于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更加注重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因此更加需要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管理人员来确保会计监督的合法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会计责任的主体,也要求其在会计监督体系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对会计监督人员下达正确的指令。有了明确的责任人,一旦出现阻碍会计监督工作的行为,也能及时迅速的解决问题,有利于保证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结论

会计监督时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都有着重要作用,在不断改革发展的农村信用社体系中,会计监督的作用尤为重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农村信用社会计监督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然后针对其中的问题从人员结构和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从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外部共同监督和培养管理人员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曾利华.加强农村信用社会计监督的分析[J].经济论坛,2009(04)

[2]韩燕.我国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其科学对策[J].科技资讯,2006(07)

[3]张功平.农村信用社账务检查方法与技巧[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