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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卫生医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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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卫生医药

第1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英国的研究人员日前表示,目前在英国国内被确诊患上糖尿病的儿童人数骤增。研究显示,在1985年到2004年间,英国5岁以下儿童患1型糖尿病的人数增加了5倍,与此同时,15岁以下儿童患1型糖尿病的人数也增加了1倍。研究人员指出,现在的父母让孩子过于讲究卫生可能与患糖尿病有关。

研究人员说:人体的免疫系统可以对抗感染源,但由于现在的儿童接触到感染源很少,免疫系统容易收到错误的信号而得病。

领带系得过紧易患青光眼

研究证实,领带紧系在脖子和喉结下容易引发开角型青光眼,这是因为领带系得过紧,压迫颈部静脉,影响血液流通,导致更多的血液涌到眼部,引起眼压上升。而眼压的升高是青光眼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临床测试显示,系领带3分钟后眼压可升高20%。假使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领带常常系得非常紧,会持续性地出现高眼内压而引起青光眼,造成视神经、视网膜的损害,甚至失明。领带扎得紧和脖子比较粗的男士都应警惕视神经遭受长期损害。

另一方面,领带系得过紧会压迫颈动脉和神经,阻碍人体正常的血液流通,造成脑部缺血、缺氧,导致正常营养供给受限,累及视神经和动眼神经,从而出现眼睛肿胀、看东西模糊等症状。领带过紧也使颈部静脉受压,眼部的静脉血不能顺利回流到心脏,瘀积在眼周组织,既影响视力,也会使眼睛肿胀不适。

此外,领带系得过紧也易导致“衣领综合征”,医学上称为“颈动脉窦综合征”。这种症状常见的原因是高领或领带过紧压迫了颈动脉窦,表现为突然头昏目眩、四肢无力、耳鸣、眼前发黑、胸闷等症状,严重者可晕厥、面色苍白、神志不清。

因此,专家告诫系领带的人,不要把领带系得过紧,穿唐装时应注意领扣不要太紧。应让脖子有适当的自由度,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眼睛。

性格与智商关系不大

美国摩根州立大学对381名年龄为19岁至89岁的成年人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在60岁以前,具有开朗性格、热衷于学习新东西和获得新体验的人最聪明。60岁以后,性格开朗和智商关系不大。总体来看,性格对智商的影响不大。

研究人员表示,获取信息、增加体验在年轻时代能使人获得知识的积累,但对老年人来说,这种知识积累却对提高智商没有多大影响。相反,那些好辩、喜欢争论的老人可能因为更多的思索而具有高水平的智商。研究人员指出,性格和智商具有很强的遗传性,但人很难通过改变性格来提高智商。

吃“巨无霸”草莓小心膨大剂

现在正是草莓上市的时候,又红又大、娇艳欲滴的草莓吃起来香甜可口,殊不知,这些“秀色可餐”的草莓吃多了,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专家指出,有些草莓天生就是“大个子”。今年市场上相当一部分大个草莓是从日本引进的新品种。其特点就是果大,呈圆锥形或长圆锥形,最重的一个就能有100克。不过,有些果农为牟取暴利,在种植过程中会给草莓打激素――膨大剂。膨大剂可以增进果实的细胞分裂,增大体积,达到增产的目的,使得有些草莓个头很大、颜色佳,但会造成果皮变薄,更易腐烂。国家允许但不提倡使用膨大剂。消费者一旦吃了膨大剂残留量大的草莓,会对健康造成很大的损伤。尤其是肾病患者,更应当避免过多食用。

要买到新鲜、美味的草莓,首先要看品种。个头大的草莓多呈圆锥形,如果形状太奇怪就要谨慎。其次,膨大剂草莓上色不均匀、光泽度差,而且在底部果柄处,颜色青红分明。此外,正常草莓表面的芝麻粒(种子)是金黄色的。如果连芝麻粒都是红艳艳的,就要警惕了。再次,正常草莓果肉鲜红,很少空腔。膨大剂草莓果肉颜色发白,空腔较多。最后,正常草莓甜度高且甜味分布均匀,膨大剂莓吃起来寡淡无味、闻着不香。

缺乏睡眠让人盲目乐观

科学家的最新研究发现,如果你晚上失眠,可能会因此变得盲目乐观。缺乏睡眠会促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认为自己会得到“积极的结果”,这也解释了为何午夜赌徒会做出不计后果的鲁莽决定。

美国研究人员通过让29岁的成年志愿者玩赢现金的赌博游戏,研究睡眠缺乏对这些人产生的影响。该研究发现,缺乏睡眠改变了大部分志愿者的行为,使其从避免损失转向追求获利,对获胜更乐观。大脑扫描显示,缺乏睡眠导致处理“积极结果”的大脑部位的活动增加,而处理“负面结果”的大脑部位的活动则减少了。

疲惫的司机会因缺乏睡眠导致的过度乐观铤而走险;睡眠不足会导致步行者错误地认为自己有充足时间可以安全过马路,因此会大着胆子“横冲直撞”;医生长时间加班,会更易出医疗事故。以前的研究显示,缺少睡眠削弱了大脑的做决定能力,人们一直认为这是由疲劳影响注意力和记忆力造成的。科学家现在表示,这一现象跟注意力或记忆力无关。

每天3杯烈酒易患胰腺癌

美国一项新研究指出,每天饮烈酒3杯或3杯以上者,死于胰腺癌的风险就会增加。

美国癌症协会的研究人员对近120万名美国人进行了长达24年的跟踪研究,结果显示,与从不饮酒者相比,那些每天饮烈酒3杯以上的人,死于胰腺癌的风险会增加1/3。不过,如果喝等量的啤酒或红酒,则并未发现有相同程度的风险增加。研究人员说,酒精有部分是在胰腺内代谢的,早期代谢物中有些可能有细胞毒性,会导致癌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3种假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反映在市场中有利用假冒、伪造军队研究院或权威机构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的产品。经核实,报告反映的产品均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

1.产品名称:“同仁清肺胶囊”,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中医药疑难病研究中心”,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40”。经核实,“同仁清肺胶囊”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标示的研制单位为虚假机构,系盗用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肺力咳胶囊”及其批准文号的合法名义。

2.产品名称:“胰复清片”,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总后中医科学研究院”,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716”。经核实,“胰复清片”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标示的研制单位为虚假机构,标示的批准文号为无效文号。

3.产品名称:“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中医药高血压病研治总院”,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33”。经核实,“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标示的研制单位为虚假机构,系盗用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压片及其批准文号的合法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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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关键词:中医;社区;影响因素;对策

一、中医进社区的影响因素

1.1中医力量后劲不足:许多中医院校,在向西医与中西医结合方向发展,对中医学生的培养越来越少;现代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的是填鸭式理论学习,缺乏临床实践经验指导,这种培养模式与中医是种非常私人化的经验医学实际相背离;现有中医人员多为中老年医师,后继乏人;社区中医人员因工作苦而报酬低,流失严重,使得中医阵营越发萎缩。

1.2中医理论深奥抽象,缺乏完善的科学评审体系:中医理论博大精深,难以像西医那样形成形象化思维,对其作用机理的阐释也难以像西医那样“形象、科学”。中医实验研究也难以简单地盲目套用现代统计学评价体系进行评估,所以在现代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医常被认为不科学,其发展前景受到质疑。还有人用现代科学思维来理解中医药学的理论和技术,导致对中医理解简单化、片面化,严重影响了中医的发展。

1.3中医药学得到社会理解与认同不够:在现代科技全球化大环境下,传统中医药文化传承弱化,现代医学对疾病预防和救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原有的一些优势领域受到严峻挑战,又由于对中医药知识正面宣传和普及不够,而诸如“中医不科学”、“取消中医药”的负面宣传却一度甚嚣尘上,导致人们对中医药学理解与认同度降低。影响了中医进社区的步伐。

1.4中药产业发展滞后:与中医发展相比,中药产业发展滞后,中药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中药培植与研发基地缺乏,中药资源总量不足,利用不充分,对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研究欠缺。名厂、名店、名药缺乏,满足不了社区居民需要。出口的中药植物提取物只是原料形式中间产品,没有终端产品。

1.5中药房没有与中医同步走进社区医疗机构:一些社区点甚至中医示范点,虽然引进了中医科室,但是却没有自己的中药房。病人拿到处方后,要到医院外药店去配药,这一方面给病人带来看病与抓药分家的不便,另一方面,也给病人带来一定风险:药物质量难以保证,同时,难以避免因理解差异而导致外面药店错配药物现象。另外,因为医院与外面药店信息不相通,还可能出现一个药方,要到几家药店去调配,甚至出现某些中药市场缺货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麻烦,有时病人宁愿多花钱而选择西医西药,从而影响了居民对中医的选择。

1.6医院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不相称:医疗市场不规范,医院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不相称,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因短期的经济效益,而拒绝疗效显著而收费低廉的中医适宜技术。

1.7政策支持不力:中医药管理部门对试点还存在被动、畏难情绪,抱有观望态度;部分地区政府、卫生部门领导思想观念的转变跟不上大卫生观要求,对中医药进社区服务的必要性理解不够全面,宣传不力,政策保障和体现政府行为不够全面、持续。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将中医药纳入医保范围,但是却有种种限制。

1.8居民对中医药需求不足:居民对中医药需求减少,一方面是因为正面宣传不到位,居民对中医药认识不足,还缺乏信任度。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医学界一些学者大肆宣扬的中医不科学,是伪科学,应该取消等言论的负面影响,导致居民对中医药产生偏见和排斥心理。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作用的对策

2.1采取多种方式将中医药引进社区:(1)中医院延伸办社区医疗机构,并选派技术过硬的中医师定期前往巡诊。(2)大的中医院建立由名中医领衔的专家工作室,与社区医疗机构结对子,签订“名中医进社区”协议,定期到社区巡诊。(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名中医到社区坐堂,并定期到基层巡诊。通过上述种种方式,让名老中医进社区轮流坐诊,使居民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专家服务。(4)开展“专家课堂”活动,请专家定期到社区讲课,传授养生保健之道,发挥中医药知识在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5)根据中医理论,随着季节的变换,制做四季养生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行宣传义诊活动,手把手教居民如何煎药、合理配餐,不断提高居民健康行为。

2.2加速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引进: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首先,必须重视适合于社区的中医药学生的培养。(1)优化课程结构:因地制宜,按需设课。(2)改革现有的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体现特色,保证教学质量。注重临床与实践,抓好传帮带工作。针对针灸等实践性很强的专业,通过示范指导来加强学生对操作技能的准确把握。其次,要加大对社区中医药人才引进,并通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各种激励机制留住人才。

2.3政策倾斜,改革社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大中医药在医保中报销比例,缩小限制范围。各级政府还应加大对中医进社区资金支持力度,使一些看似不挣钱的中医适宜技术能被利用起来,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制定、完善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改革社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使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协调发展;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体现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与发展前景。

2.4促进中医与中药房协调发展:政府要加大对社区的资金支持与监督,使有中医科室的社区医疗点能拥有自己的中药房,以保证居民安全、方便、及时就医抓药。

2.5注重中医中药在社区中的作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统一思想,提高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提供政策支持,进行中医进社区网络化管理。将中医技术融入“六位一体”的每一环节,制定慢性病、常见病中医药预防及辩症治疗方案。定期在社区举办中医保健讲座,针对社区内亚健康人群,制定中医药健康处方,做到未病先防。

2.6采取措施,提高中医药对居民的吸引力:(1)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加强宣传,提升居民对中医药认同和信任度,提高居民对中医药的需求。(2)通过“升”、“转”二种途径提高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升:加强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转: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吸引高技术中医药人才到社区。随着中医药技术人员水平提高,居民对中医药认可度自然也就提高。

2.7协调发展中药产业:加强中药材培植与研发基地建设,加强中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研发并掌握提取中药植物终端产品技术,使中药材得到充分利用,为社区提供充足中药产品。重点开展中药生产关键共性新技术、中药产品创新、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研究,提高我国中药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

2.8端正视听,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学术继承与创新发展:近年来,一些人不顾中西医之间的差别,试图套用现代西医研究方法来扭曲中医理论,得出“中医不科学”言论,并大肆宣扬要“取消中医药”,混淆视听。对此应该加强对公众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其实,中医学典型的治疗是将多味中药组为复方进行辨证治疗,这种治疗体系与西医完全不同,与病愈之间的因果联系暂不能用现代科学加以解释。中医有其独特的病因概念、诊断与治疗理论体系,并用于指导临床实践,它强调整体与宏观把握,所以不能简单地用西医理论来评价中医的科学性问题。实际上,每一种科学方法都是局限于某一种科学范式、科学体系、甚至生活形态中,只有在这个体系里面才有效。现阶段,科学发展水平尚不足以使中西医学互解通约,直接用西医学方法进行所谓的“中医客观化研究”,显然是不科学的,对中医本身发展不利。所以,不应盲目套用西医研究模式来开展中医研究,而应通过揭示现代科学研究的客观指标与中医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二者在中医研究中达到真正融会贯通,以更好地推动中医学发展。

三、一些制约着中医进社区的深层次的尚待挖掘和解决的问题探讨

3.1组织对中医药继承发展问题的战略研究: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标准化、新形势下中医进社区模式、中医药师培养模式、中医药理论技术创新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同时,在其引进、管理和操作指导上,也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挖掘研究。

3.2中医药科研体制改革问题:如何建立科学的评审指标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科研评估机制,以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从事中医药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如何促进中医药科技工作通过创新、竞争和合作,走医教研结合、产学研结合、中医中药结合、基础与临床结合的道路,使中医更好地服务于社区?是加快中医进社区又一些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超级秘书网

3.3针对中医特点,完善中医药评价体系问题:如何在现代临床流行病学、循证医学等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医辨证论治以状态调整为导向、个体化、复杂干预的特点,完善现代中医药评价体系,用科学的数据对辨证论治疗效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已经成为新时期中医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周蕊.中医难,中医姓“中”更难,2006-09-16

[2]曾永秀.中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J].社区医学杂志,2006,4(5):53-54

[3]陈伟.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面临的问题与思考-赴广东省、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专题调研报告[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2,12(2):15-23

[4]刘晓敏.浅谈中医药在社区中的发展[J].中医药学报,2006,12(8):122-123

[5]杜文建,张晶卉.发挥中医药优势努力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J].社区医学杂志,2005,3(5):30-31

[6]王晓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J].江苏卫生保健杂志,2004,6(3):14-15

[7]伊凡.非随机研究在中医药临床研究中的应用[J].华夏医药杂志,2006,(5):395-396

第3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1.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科学规划,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区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个体中医诊所、门诊部组成的,融合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保健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非公立中医药服务机构健康发展。2.大力建设中医名院、名科。区中医院进一步提升三级乙等中医院内涵,力争在2014年底前完成整体迁建,使其成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中医药特色明显、有较高知名度的省级中医名院。积极推进社区中医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创建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2家以上、市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5家以上。加强综合性医院中医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名科计划,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3.传承和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药服务特色,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应用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加强中医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急救能力建设,在急诊过程中配合使用中医中药,提高中医中药急救水平。4.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针对重大及疑难疾病防治的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和探索,促进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促进学科交叉和相互配合,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区中医院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对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区级综合医院要发挥技术人才优势,按规定建设好中医药业务科室。推进区中医院与中医药大学合作,成为其教学医院,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中医学习班。鼓励在职西医临床医生、护士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1.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深入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积极应用针灸、推拿、拔罐、刮痧、中药熏蒸、敷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把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贯穿到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全过程。每年引进推广国家或省推荐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掌握并应用3-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2.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在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重视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能力建设,将中医“治未病”服务更多地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将中医药服务内容纳入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中医药服务量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3.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中医药应用普及率达到100%。在中医药业务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上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和开发工作。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重视高层次和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引领我区中医药学术的发展。通过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师承带教、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中医药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和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医学知识丰富、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人才队伍。2.重点抓好社区中医药服务队伍建设。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执业医师。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通过进修培训、在职培训等方式,“十二五”期间,培养3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技术骨干。3.培育一支名中医队伍。继续开展“区级名中医”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推荐市级名中医(药)师评选工作,到2015年市级名中医达到5名,市级基层名中医和区级名中医达到20名。鼓励开设名中医工作室,为名中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名中医的作用,开展名中医带徒工作,区级以上名中医带教2名以上中青年骨干,以师承的方式抓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的整理总结和继承发扬。4.建立健全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加快中医药队伍的知识更新。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对青年中医药人才进行有规划的专业培养。加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人才的学术水平。

第4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摘 要:传统医药作为一种存在于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古老的医疗实践,在新的世纪得到了新的重视和关注。本文在简述传统医药发展的同时,从世界卫生组织所做的大量工作,世界各国传统医药管理立法的最新态度和变化、标准的制订等方面,探讨了东西方传统医药的融合问题,并在此前提下,以期为中药的国际化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传统医药;东西方融合;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97(2008)10-0007-02

1 传统医药正重新活跃在人类医药史的舞台

传统医药是相对于现代医药而言,是人们在长期的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逐步认识的,并被本

国或本民族广泛认同和使用的药物。传统药的特点是大多来源于天然药材资源,如植物、动物或矿物,多根据经验使用。它作为一种古老的医疗实践,在现代医药作用于人类健康之前,存在于人类社会就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医药实践,包括中国中医药、印度阿育吠陀医药和阿拉伯尤纳尼医药等在内的世界四大传统医药都曾经在人类发展上有过巨大的辉煌,如今,除了硕果仅存的中医中药,其它都已经随着滔滔的历史长河或衰落,或消亡。但是,它们的发展和应用充分体现了其深刻的社会哲学、文化背景和历史起源等特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传统医药的定义,传统医药是指为了人类健康,以及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的需要,包括综合了基于药用的植物、动物和/或矿物,精神治疗、物理治疗和运动锻炼的不同医疗实践、途径、知识和信仰。根据其治疗手段的不同,主要包括药物疗法(草药治疗等)和非药物疗法(针灸、按摩等),见表1。

近几十年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现代医药这种单一的、以对抗性为主的治疗策略,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人类健康的需求,活跃医药市场200多年、以化学药为主体的现代医药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窘境和挑战。传统医药,尤其是传统医疗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草药及草药疗法,由于其独特的治疗和恢复优势,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符合了时展的要求,也使得各国政府和民众对传统医药的兴趣在过去的10年中一直在增加,而且其势头似乎在继续,传统医药正逐步重新活跃于人类医药史的舞台。

表1 常用的TM/CAM疗法和治疗技术

―常用疗法/治疗技术 ■―有时用的技术 ―用作治疗性触摸

a 例如,非洲和拉丁美洲许多非正式TM系统使用草药。

b 例如,泰国常用TM疗法中就包括针刺疗法和针压疗法。

c 传统中医中的一种物理疗法。

d 发源于日本的一种物理疗法,运用大拇指、手掌等按压身体的某一部位以起治疗作用。

e 属于传统中医,运用运动、冥想和调节呼吸来加强人体精气(气)的流动以改善循环和提高免疫功能。

2 传统医药在世界范围的融合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传统医药作为一种古老的医疗实践,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做出了重大贡献,未来的几十年,随着国家和地区间交流和合作的日益频繁,管理和立法水平的相互影响及趋同,医药学最新技术的应用和水平的进步等因素,建立在各国、各民族文化和生活习惯基础上的传统医药,也在碰撞中交融,在冲击中创新、融汇、贯通,已成为未来不可阻挡的趋势。

2.1 世界卫生组织的大力推动

世界卫生组织为了倡导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技术的融合,促进植物药等传统药物监督管理立法和传统医药学的发展,出版了一系列有关传统医药品检测、质量管理、安全和疗效评价的文件和指南。1976年第29届世界卫生大会首次将传统医学列入议程。1977年第30届和1978年第31届世界卫生大会形成了培训传统医学人才和开展传统医学研究的两个文件。20世纪70年代末,WHO总部成立了“传统医学规划署”,并先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多个传统医学合作或培训中心,传统医学获得了应有的地位。1991年,第44届世界卫生大会确定了传统医药的发展方向,提出要推动传统医学进入本国医疗保健体系,并要建立草药及针灸的国际标准化的立法。2000年,传统医学被列入WHO三大任务之一。2002年,WHO正式出台《2002-2005年传统医药及替代医药全球发展战略》,目标就是要在尊重文化融合的基础上,推动传统医药在各成员国间政策制订、评价标准和立法管理的统一协调。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大力推动下,191个成员国中已经有25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药的国家政策,有64个国家实现了对草药的规范化管理(见图1)。传统医药的全球市场年营业额已达600亿美元;在西方发达国家,至少有40%以上的民众尝试各种传统医药方法的治疗;在发展中国家,高达80%的民众将其作为初级医疗保健的重要组成;在北美、欧洲及非洲,3/4的HIV/AIDS患者/感染者采用TM/CAM治疗各种并发症状。传统医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

图1 日益增多的系统管理草药的国家(阴影部分)

资料来源:WHO收集的1999-2001年资料。

2.2 世界各国对传统医药管理和立法态度的松动

在美国,作为对包括草药在内的传统医药品持顽固否定态度的国家,态度的松动出现在2000年8月,FDA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植物药工业指南》草案(第四稿),该指南首次公开并承认将植物药定义为药品,并提出了诸多不同于常规药品的管理形式,实现了传统草药可被FDA批准为新药的可能;在加拿大,在经过近两年的征询和修改以后,2003年6月18日,卫生部正式宣布采纳了天然健康产品的立法《Natural Health Products Regulations,NHP Regulations》。该立法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寻常药品和食品的管理模式,为传统医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在欧洲,2004年4月30日,欧洲委员会终于通过了传统草药制品的法令,该法令的出台为传统草药品在欧盟范围内的管理建立了一个协调统一的立法框架,并有望于2005年以前在欧盟市场范围内实现传统草药药品的统一;在南非,政府已经注意到在南非市场上有不断增长的、所谓的补充药物在市场销售,提出了应该对替代医药产品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并根据欧盟传统草药品立法的变化,积极准备拟定自己的草药管理法规。

从以上国家近几年对传统医药品立法管理和态度的松动上来看,传统医药品的诸多外部环境正发生着积极变化,立法的变化将最终推动传统医药品在各国范围内更为广泛的应用、交流和融合。

2.3 草药生产和注册标准的协商和统一促进了地区间的融合和统一

传统医药虽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但是,使用的快速增长也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即传统医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有效性问题。全球范围内缺乏一套公认的传统医药品注册法规,各国间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的不同,也极大影响了传统医药品国际化的发展。

2001年11月,西太区草药论坛(Western Pacific regional forum for the harmonization of herbal medicines,FHH)的成立给以上问题带来了曙光,FHH的主要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是一个由成员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局及科研院所等组成的技术论坛机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首先促进西太区草药生产、注册标准的统一协商,并保障区域内草药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标准的协商一致。FHH关注的议题非常广泛,涉及药材、成药等生产监督管理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FHH的发展对促进地区以至全球草药注册标准的协商统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促进地区间草药的交融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3 传统中药与西方草药相互交融的过程

在医药史上,曾经有过数次中药与西方医药的大交流和融合。早在公元前五百年前,传统中医药即得以在周边国家传播,至汉唐盛世,中医药的交流与传播更加频繁而广泛,西达波斯(今阿拉伯地区),东至东瀛(现日本),南下太平洋诸岛,并在中国周边地区以及东南亚和西域国家形成了深远的影响。至明清时期,甚至远达非洲等偏远之地。朝鲜、日本、越南等国还在其深刻的影响下,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传统医药学体系。中药的第一次国际化传播对各国医学、尤其是世界传统医药学的交融和发展起到巨大作用。而在历史上的各个时期,西方草药也有千里迢迢来到中国扎根落户的,如西洋参、芦荟、番泻叶、乳香、番红花、白豆蔻、胡椒、丁香、安息香、马钱子等达数十种之多。而我国研究较深入的中草药,如石杉碱甲(从干层塔中提取)、丹参、黄芪、五味子、川芍等,也已开始在西方草药的制剂中得以应用。

随着各国间交流和合作程度的日益加深,质量、安全和有效性评价水平的不断提高,多学科、新技术在传统医药研究领域中的最新应用,必将迎来一次大规模的中药与西方草药、植物药的交流和融合。历史已经证明:这种交流与融合有利于促进中药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

西方草药虽然和中医中药的理论体系不同,但是二者之间仍然有许多方面的经验可以相互借鉴,中药有系统的中医理论体系指导使用,并因此形成了丰富的临床应用历史,诸多方剂至今常用不衰。西方草药则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向现代制剂的过渡,其所含有效成分或部位明确,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方法保证产品质量,有大量的科研及临床基础,证明其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目前世界上销售量占前列的草药如银杏叶、紫雏菊、大蒜、人参、绿茶等等。二者相互借鉴,相互参考,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

科学是没有国界的,医药也是如此,它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西方工业化国家大量应用化学合成药物的化学疗法所带来的毒副作用和缺陷,使西方国家巳开始怀疑现代医药作为唯一的防治疾病方法的有效性,并认识到数年前所放弃的其它方法的有用性,其中许多方法来源于非西方国家。正如美国《时代》周刊曾在“中草药的魅力”一文中所指出的,“鉴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接受传统疗法,任何行之有效的医学知识,不管它起源如何‘不符合’科学原理,都是不容忽视的人类财富”。因而,促使人们到“非正规”的传统医药中去寻挖有效且毒副作用较小的药物。

近20年来,“回归自然”的愿望,使西方工业化国家兴起了本草疗法的新浪潮,在这种背景下,经过数千年反复实践包括中草药疗法在内的中医药学,以其独特的疗效和较小的副作用,重新受到西方医学界和民众的普遍青睐。现在,在传统中药向现代中药迈进的过程中,中药能否有国际化的第二次浪潮,能否通过东西方传统医药的碰撞,实现二者的融合和贯通,相信不久的将来,其发展之谜最终必将得以破译。

民族的就应该是世界的,中药只有通过与现代文明相结合,与现代标准相结合,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由文化引导、标准演绎、科技推动,中药才有能力实现与西方传统药物的真正融合,中医药才能真正成为全人类共享医药。

第5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4)01-0096-01

一、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研究意义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还没有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该专业是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开设的,因此,该专业在课程设置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少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在原设相关专业所设课程的基础上,做些修改,增加或减少几门课程,从而形成一个新的专业[1]。针对公共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的问题进行探索,重点是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审视现有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缺陷与不足,构建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学特色。

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分析

在被调查10所院校中,在培养目标设置方面,均体现以培养具备现代化卫生管理理论、技术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交际能力,了解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医药企业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但各院校在培养目标设置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教学计划与培养目标没有对应,培养人才类型各不相同,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培养的是高级专门人才,山东中医药大学则是应用复合型管理人才,还有其他院校是高级复合型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因此,中医院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更具特色,即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现代卫生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经济管理学的相关知识、中医学与现代医学基础知识能力,能够在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医药企业和各类公共事业组织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三、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查

关于教学时数,必修课程总学时数:最多的3610 学时,最少1926学时,平均265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最多的2776学时,最少1366学时,平均2603学时。实践学时最多1697学时,最少114学时,平均562学时[2]。各院校的课程设置层次基本相同,但必修课安排比例上差别较大。

调查10所院校发现,各院校课程设置大体分为公共课、医学课和专业课三个层次。公共课程必修课学时在30%左右,公共课科目大体相同,公共课包括:体育、外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基本原理等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及基本知识与能力素质类课程。医学课主要以医学概论、医学单科形式设置,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最高为35.55%最低为16.19%,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比例差距较大,各院校应结合自身条件整合医学类课程门数及学时,建议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在30%左右,让学生用较少的学时学习更多的医学知识。专业课主要就是卫生管理、经济类课程,专业课程必修课学时数最高为58.28%最低为35.15%,建议专业课程必修课学时数在40%左右,课程选择要符合人才培养的目标,确定专业核心课程。

为适应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管理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科组建,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全面分析中医院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人才培养现状、医学课程与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中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学课程设置的发展方向,形成具有中医药院校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多次召开专家讨论会、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现有教学计划进行修订。该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体制改革内容,结合本学校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中医院校的教学计划。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课开设9门,656学时,开设体育、外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基本原理等;医药基础课11门,704学时,开设中医基础概论、正常人体解剖学(含组胚)、病理学、生物化学和药理学等;专业基础课11门,528学时,开设经济数学、线性代数、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基础和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等;专业课12门,576学时,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行为学、电子政务和文秘基础等;任选课10门,320学时,医学伦理学、商品学、医药信息管理、科研设计与方法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科学教育改革的新构想,其特征是突出科学、技术。新医改政策下,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建设要紧跟时代步伐,从事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的中医药高等院校肩负着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的任务。

参考文献:

第6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第十五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第十七条 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二)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三)中医医疗广告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

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前款所称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并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中药材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制度,并标明中药材产地。

第二十五条 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支持依法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第二十六条 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

第二十八条 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有关规定,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

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

第三十条 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前款所称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具体目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对所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三十三条 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

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及学术水平评价标准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加强对中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所在机构应当为其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

第三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对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

第四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第四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基础理论和辨证论治方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以及其他对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的科学研究。

第六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四十二条 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

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十四条 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鼓励组织和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第四十六条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应当有中医药主管部门参加,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五十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医药特点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并及时修订。

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或者修订,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国家推动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第五十一条 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应当成立中医药评审、评估、鉴定的专门组织,或者有中医药专家参加。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促进和规范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聘用上述不得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者由原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由原审查部门撤销该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违反本法规定,中医医疗广告有前款规定以外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中医药的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军队的中医药管理,由军队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第7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财政经费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随着我国医改政策的不断推进,基本的医药目录制度在不断的得以完善,政府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在不断的加大对基层医药事业的资金投入,国家医药财政补助成为乡镇卫生院的主要经济流入主体。这就需要政府等相关群体的集体监督,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行为进行更为严谨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拨给乡镇卫生院的医药经费能实现专款专用,实现真正的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对乡镇医院得到的财政拨款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整合的财务监督管理。

一、当前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观念落后,重视和关注程度不够

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来源基于政府的财政拨款,而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把医药事业的发展重心集中放在了城市的发达地区,相对于发达的城市那些农村等偏远及贫穷地区的国家医药投入非常的薄弱,国家在医疗改善项目中出现了技术资金等方面地方倾斜的现状。进入21世纪国家的财政对于地方医疗开始重视,长久以来的国家医疗水平地方倾斜,造成地方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没有观念性的管理水平和重要的关注程度。

2.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内部领导监控不到位

在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基本上没有针对非盈利机构专业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专业的财务制度来规范国家针对乡镇医药事业的拨款,并且卫生院的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也不高,乡镇卫生院领导没有针对性的监督、控制内部财务核算,因此出现了卫生院财务预算无章,没有发挥财务预算真正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前期财务预算的不规范造成卫生院运营支出的随意性。进入21世纪,国家财政对乡镇卫生院医药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大力推动,由于地区原因各地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水平不一,各卫生院的收支无法比对,有比较明显的波动性,所以国家财政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费用标准来监督乡镇卫生院的成本支出。许多乡镇卫生院的费用支出由卫生院领导直接控制,根本不会有专门的采购部门做量化的指标分析和方案,购置医药设备等资产时没有前期科学的实用性分析,有的资产购置后直接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流动资金的占用。同时还存在乡镇卫生院采购大批的设备仪器,没有科学合理的对设备供应商报价和设备质量进行比对,直接由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一票决定,设备采购的水分无法避免,导致卫生院的运营成本费用不断增加。乡镇卫生院在实际的运营财务管理和经济业务活动中,出现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行为,导致卫生院会计部门得到的财务原始票据信息失真,经济违规违法的相关案件时有发生。

3.运营机制不规范

乡镇卫生院医疗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各医药部门管理费用、涉及医疗纠纷的处置费用、各领导层的业务招待费用、特困户医药费用拖欠及医疗广告宣传费用等。这些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营的费用没有得到有效、科学、合理整合控制,导致卫生院的整个运营成本不断的飙升,国家财政拨付乡镇卫生院的医药款项越来越大,但是有些卫生院却出现了负债的情况,乡镇卫生院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手续和完善的财务监督程序,使得在正常卫生院运营模式下出现非正常债务负担情况。

二、实现财政经费拨款到乡镇卫生院之前的医药经费预算

在政府相关部门将下一周期的财政款项批复给乡镇卫生院之前。卫生院领导、行政、财务等管理部门,充分结合乡镇卫生院的现阶段医药体系和条件,将接下来政府部门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予以分专业、分部门、分科室进行分类预算,根据预算部门的相关预算款项,城镇卫生院对国家预期拨付的款项按预算级次进行管理。卫生院的任何一项开支都会受前期财务预算的控制,这样更好的保证了乡镇医院的正常运营体系,同时,更有效的避免了医药经营管理过程带来的负债,专业的将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负债比例进行平衡,有效地降低负债增加财务监管下的资产比例。

三、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应建立费用控制体系,强化资金流出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运营资本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拨入,事业性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财务制度与盈利性企业不同,财务费用的监管需要专业的财务管理模式。

每一个相关卫生院应针对自己的运营模式营造自己独立的费用控制环境,财务部门将费用控制考核体系作为对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的一项重头戏,应建立专门的科学的费用控制体系,健全费用的审核、审批监督手续,明确各个控制环节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严格把控费用实现责任到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人员考核制度和评价指标也应设置费用控制相关内容,以完善乡镇卫生院各部门、各个科室的经济核算,使卫生院各部门从上到下都能够更好的意识到自己控制运营医疗费用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使得费用控制执行获取结实的基础环境;同时,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在对乡镇卫生院下达任务指标的时候,将费用控制作为对院领导任期和提升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样可以更好的加强管理层的费用管理意识,这样国家财政相关部门就可以宏观的调控乡镇卫生院的费用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到卫生院领导再到卫生院相关部门整体上整合费用管理目标,实现对费用控制的政策导向。

参考文献:

[1]田琼芳.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现状及创新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1(12).

[2]李华.影响乡镇卫生院绩效评价的直接与财务管理因素及应对[J].现代经济信息,2011(05).

第8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关键词】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建设;研究

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是在全球信息化深入发展、知识经济社会逐步形成的背景下,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被广泛应用的必然产物。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各领域都对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运用提出了广泛的、迫切的需要。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领域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我校作为中医药高等院校,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有特色、能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医药卫生信息管理高级应用型人才。

1专业背景

当前,从国际到国内,信息化的浪潮早已铺天盖地,席卷社会的各个层面,遍及生活的每一角落。在医学领域,在教育领域信息化的进程同样势不可挡。因此,时代的发展要求中医加快信息化的步伐。从中医本身的处境来看,历史悠久、古老而又神奇的中医,由于与现代科学脱节、又在科学武装起来的异军突起的西医面前黯然失色,只因其独特的西医无法取代的疗效才得以存在和发展。只有给中医披上现代的、信息化的铠甲,才能昂然挺立于西医之侧,凸显其西医难以比拟的优势。因此,中医自身的发展需要其不断加强信息化,并借信息化的契机推进步科学化。人才的匮乏使中医信息化的实施捉襟见肘,举步维艰。因此培养中医信息化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已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开设医学信息工程专业适应了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中医药信息化的发展,专业一经批准,将为国家培养出有较强的医学应用软件使用、维护、设计、开发与测评的能力,能够将信息技术与医疗管理、医疗服务有机结合的高级医学信息技术人才,并逐渐填补中医药学信息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口,并进一步推进中医的现代化、信息化的进程,因此,开设此专业,是完全必要、非常及时的,并且十分积极的举措,对于学校整体建设的进步和创新,对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都能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2专业培养目标定位

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是一门集医药学、信息学与计算机科学技术于一体的交叉专业,是综合运用电子技术与计算机科学技术解决医药卫生领域软件技术相关问题的学问。基于对我国医药卫生及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形势和趋势的分析和判断,结合我校的学科特点和发展方向,医学信息工程专业主要面向医药卫生领域,解决医药卫生领域软件技术的开发、运营、维护与测评等应用问题。医学信息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医药信息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医药和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利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进行医药科学应用研究的能力,能从事医药领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维护、测评的软件工程技术人才。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以及树立新的人才培养观的重要性。高等工程教育应从“授技型”向“育才型”转变,从单纯传播知识向全面培养学生的能力转变,从狭窄的专业技术教育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应将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和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市场经济观念、开拓创新精神、独立深入学习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之中。

3专业建设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专业建设稳定、健康发展。(2)整合教学和科研资源,强化专业基础条件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标准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培训与研究中心的建设力度,使其进一步提供教学服务功能。(3)多途径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在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中,注重高层次医药信息管理人才的引进同时,注重发挥青年教师的骨干作用,鼓励信息技术学科类教师进修医药类课程,并参与医药类科研项目。围绕专业、学科方向,主要引进具有正高职称和年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充分利用特聘教授计划,加速学科建设和专业融合。根据专业学科发展需求和有利的人才资源,采取脱产与在职两种形式,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4)建立教材选用、追踪及评价制度。选用各课程教材时,原则上必须参照大纲要求和规定,应选用“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各级优秀教材”,以保证教材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其内容能够代表本课程的最新发展。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在教材选择上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尽量选择优秀教材,内容不完全符合时,要求教师编写补充讲义充实到教案和课件之中。(5)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方法是教师为传授教学内容、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而采用的方法。教学方法是为贯彻大学本科培养方针、实现大学本科教育目标服务的,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好坏,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按课程性质、特点、教学目标、教学对象的不同,通过实践摸索创新适合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日常教学活动中应该重视教学方法研究。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为主体,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激发学生的创造性。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讲授式、讨论式、探究式、问题式、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等,关键在于教师的选择和运用,因为教学方法是受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制约的。(6)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教学实践环节作为一个实践性的认识过程,就是让学生在高度模拟的环境中不断适应,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独立解决问题能力,落实毕业生实习指导工作,提升毕业设计(论文)水平。(7)进一步改善实验室条件。改善实验室条件,特别是软件建设。结合中医药信息化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并采取得力措施,付诸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培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艳秋,燕燕,王甜宇.中医药院校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教学改革与研究[J].现代计算机,2015,4:53-56.

第9篇:现代卫生医药范文

中医药同中国传统文化血脉相连,传统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延续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不过,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适应当代社会,就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只有古为今用,吸收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才能推陈出新。眼下,有不少传统仍制约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例如,很多中医固守传统的传承观念,崇尚门派内的“一脉单传”,传承手段和渠道非常单一。

为什么不能打破门户之见,让中医知识成为公共产品,构建协同创新和传承的体系?公立医院改革的典型――广东省中医院近年来在这方面的探索,值得借鉴。广东省中医院通过“跨地区拜师”、“集体带,带集体”的模式,建立起中医药古籍文献、名老中医经验、中医流派的数据库,增强了中医知识的可传播性,成为全国最优秀的中医院之一。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更重要的是转变发展模式。与新医改相同,要推动医学模式从以病为本、除恶务尽、推高成本、损害健康的模式,转变为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节约成本、促进健康的新模式。

中医药一直以“简便验廉”为优势,即中医诊断方法简单、治疗手段便捷、疗效良好、价格低廉。可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出现了把中医药事业作为一个新的投资方向和经济增长点,将其引向产业化和商业化的倾向和做法。这与中医的优势和宗旨背道而驰,因此必须从更高的视野来看待中医药在新医改中的作用。

最先应明确的是,医改要回归健康导向。在以利润为导向、市场化和商业化为核心的医疗体制下,健康导向的中医药事业和西医中一些适宜技术的发展都受到了阻碍。可事实上,医改并不是为了拉动经济,也不只是为了“人人享有医疗服务”,而是为了“人人享有健康”。中医从整体功能和运动变化角度来把握生命的规律和疾病的演变,这也契合了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因此,不能为了经济发展,刺激那种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的医学模式,更不能把美国模式作为样板,靠促进医疗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

同时,健康导向要落在体制机制上。政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是简单地投资金、给项目,而是要建立一个能让中医药发挥作用的平台。只有使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将发展目标锁定为主动节省费用、增进人民健康,医务人员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色,才能建立简便验廉的适宜技术路线和健康导向的医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