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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中,大学生是双重身份的主体:对于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而言,学生是需求主体;对劳动力市场而言,大学毕业生将成为劳动力供给主体。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供求均衡度的计量指标,也是实现各个主体利益的集中反映。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框架下探讨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的关键,以保障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平衡。
一、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
20世纪9o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扩展,扩大高等教育供给是为了满足个人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挑战。但是,高等教育供给的数量增长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是高等教育供给是否能够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确切地说,无论是满足社会还是个人需求的高等教育供给,其最终结果必须实现大学生个人从潜在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大学毕业生要在就业的劳动力市场上实现配置。实现这个配置过程要求:作为高等教育服务供给者的学校能够在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建起通畅的渠道,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又能够相互了解,以使所有的供求主体利益更加协调发展。这些要求的实现只能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中完成,可想而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的健全与否事关重大。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是供求实现的最基本前提条件,就业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高等教育供求伴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化,如果就业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利益冲突就会得到化解;反之,利益冲突就会加剧。
就业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供求的数量和层次结构都有影响,因此,高等教育供求就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作出灵敏反应。我国学者康宁博士认为,由于大量人口涌向高等学校,高等教育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仅仅只从规模扩大来缓解眼前人口压力带来的矛盾,势必导致大量人才出现“无效供给”局面,出现人才过度和人才缺岗的双重浪费现象。以致这种结构性失调供给的人才数量越多,则无效供给造成的结构性浪费越大,最终使生产性成本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和有效益的规模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讲结构就是讲数量、质量和效益的结构优化;讲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就是讲结构性供需均衡。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它反映着高等教育供给数量和结构达到平衡气象变化。概言之,高等教育供求是通过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来实现,它制约着高等教育供求主体的行为(见下图)。
在高等教育供求实现过程中,劳动力供给者(学生)、劳动力需求者(企业)、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学校)都需对劳动力市场作出应有的反应。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供求活动已纳入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之中,只有这样供求活动才能满足各个主体的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否则,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之间就会滋生出难以消解的利益矛盾,演变为利益冲突。因此,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必然是大学生就业市场配置效果的反映,因为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之间存在“联姻”关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配置规律
按照劳动力经济学的解释,劳动力市场是劳动供求双方进行劳动交换而发生的一系列劳动合约的总和,是一种劳动供求之问以劳动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深层反映。劳动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劳动力市场变化中,作为劳动交换的当事人,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双方的行为是理性的,即以寻求最大利益为其行为的基本动机,并以各自收益与成本的均衡为原则决定各自的供给和需求。在收益与成本均衡点相等之处,双方自愿达成劳动供求数量和工资率的劳动合约。这个收益均衡点就是工资率,即工资率作为一种劳动(小时)的价格,是一种灵活的“看不见的手”,它在劳动供求之间进行利益的分配,同时,通过利益引导,在社会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劳动资源分配。工资率作为劳动供求运动的结果,既显示已有劳动供求状况,同时又引导劳动供求发生变动。调节着劳动力自由流动从而导致劳动资源在各个企业和部门之间的分配作为个体劳动力供给者,他们需要适应市场的安排,因为对社会绝大多数劳动力供给者来说,劳动是唯一的谋生手段。市场配置理论强调: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将社会的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分配到各个企业和部门中,其结果是不仅改进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而且也改进了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境况。正如我国学者付钢战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力市场与企业所有制没有必然的逻辑对应关系,它与行政性劳动资源分配体制主要的差异在于:(1)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资源的分配,是以劳动交换为基础。通过劳动合约形式而实现的;(2)它是一种微观经济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过程中自动进行的配置和改进效率的社会形式,无需任何人格化和行政力量来安排。”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可以作为一种信号,调节着企业和劳动力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从而达到对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力有效配置可以使劳动力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如何能够实现劳动力有效配置,经济学家的诠释如下:
第一,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虽然劳动力市场配置过程是复杂的。但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调节市场中“经济人”的主体行为过程而已。在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出现两个独立的主体: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需求主体指一切用人单位。包括“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供给主体指凡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就业的人。按照“经济人”假设原理,供求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企业就成为需求方,它们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以劳动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为用人原则雇佣劳动者;而提供劳动力个人就成为供给方,他们是以个人收入与福利的最大化为就业目标。王善迈教授对此曾经作出比较具体的描述。他指出:“劳动力供求主体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有形与无形的)双向自由选择,供与求相互间展开自由平等竞争,最终以劳动合同形式完成配置过程。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益,约束双方的行为。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由劳动力供求决定,并在供求均衡点上形成均衡工资。工资的水平与变动,反过来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并引起劳动力在地区、行业、职业间的自由流动。”其实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特殊组成部分。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配置没有本质区别,对劳动力市场配置有着相同的反应,即大学毕业生就是劳动力的供给者,要与企业这个劳动力需求者进行交换,双方的行为均为“经济人”,不过学校作为(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培养者也被卷进这个交易的活动中,因此,依据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就比较有规律可循。
第二,政府干预学派的观点。关于劳动力市场配置,政府干预学派的理论是对古典经济学予以补充。新凯恩斯主义的供求调节理论认为,失业是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结果。正如罗莫尔(Romer,D.)指出:“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工资粘性就会使市场波动演变为就业波动。”非瓦尔拉斯均衡和配给制度理论是在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供给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理论认为,如果没有适合性的话,失业的存在就是不可抗拒的现实。在研究劳动力供给调节问题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的观点代表了一种普遍意义的看法。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它强调劳动力的消费和供给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通过预期工资和财富价格的变化引起劳动力供给的变化,从而引起就业数量的变化。同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承认自愿失业,认为市场上存在的寻找工作的失业状态的人只是由于固定工时制的原因,在工作和闲暇两种状态中作出选择。失业表现为市场固定工时工资所带来的效应小于这段时间用于闲暇所带来的效用。瞬时一般均衡理论很好地解释失业的原因,为解决失业问题另辟蹊径,对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此,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可以这样解释,随着社会劳动效率提高,个人闲暇时间增多,“失业”则是劳动力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可抗拒的状态。第三,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关于劳动力的配置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2o世纪60年代以美国学者舒尔茨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揭示了人力资源在劳动力市场有效配置中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到70年代,一些西方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筛选理论”、“社会化理论”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这些观点提醒人们,如果一味地以数量为目标的高等教育供给增加,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是因为教育本身不能绝对地改变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而且还要受劳动力市场的影响。首先,筛选理论的观点将教育只是当作劳动力配置的一个“信号”。该理论的代表人物迈克尔·史播斯在《筛选假设——就业市场信号》一文中曾经指出:“筛选假设系指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以便将他们安置到不同工作岗位上的装置的理论。”筛选假设理论把人的属性按照特点分为两类:一类是叫做标识。指的是人与生俱来的、永远不变的那些属性,如性别、种族、家庭背景;另一类叫信号,指的是人后天形成的、可以改变的属性,如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阅历等。筛选假设理论认为个人受教育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增长起作用,教育只不过是一个筛选的手段和方法。如果说教育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就是教育有效地把能力不同的人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而已,由此,能力不同的人,工资收入是不同的,教育和收入是正相关的。筛选假设理论强调的是高等教育的甄别作用,当人才不再紧缺时,甄别的信号就不明显。人力资源不可能实现有效配置。其次,社会化理论也是在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代表人物英克莱斯等人认为,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学生进行社会化的地方,人的社会化程度与将来的就业密切相关。教育的过程就是要努力使学生进入高度等级化、社会化和世俗化的社会过程。社会化理论更加关注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培训,特别是为大学生将来走向社会做准备工作,使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再次,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M·卡诺依(MartinCarnoy)认为,劳动力市场不是统一的市场,而是分割为二元或多元的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垄断劳动力市场和竞争劳动力市场等。求职者受教育程度决定其进入那一种劳动力市场,个人收入多少与其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层次相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一步强调作为不存在统一性的劳动力市场始终是处于分割状态,劳动力能够进入哪一级劳动力市场完全取决于个人受教育程度;主次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的待遇存在本质区别,根据市场分割理论的判断,受高等教育者可能得到的预期回报就显而易见,如果个人希望获得高回报,就必须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就必须接受高层次的教育。
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对所有劳动力的配置过程做了一般解释,实现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配置,就是要求高等教育供给要面向劳动力市场。K·辛齐利夫(K.Hinchliffe)在《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在5O年代后期以前的模式中,劳动力被视为同质的。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这种观点不再被接受。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在一系列市场背景下得以解释。每一种市场都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的背景有一定要求,有关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尤为重要。”这说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有明显的差异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教育就是一种专业教育,它是直接为社会输送各类高层次劳动力服务的。高等教育供求实现必须面向劳动力市场,高等教育供给需要兼备双重使命:其一,作为高等教育服务市场中的生产者要满足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者的要求;其二,作为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商品的供给者要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高等教育只有成为完成上述双重使命,对两个市场作出良好的反应,才能使供给达到合理的状态并转化为有效供给。
三、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配置中的调节因素
从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的研究中可以归纳如下三点:劳动力的工资、劳动力市场信号、主次劳动力市场分割。这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能否有效发挥的三个关键的焦点问题,因此,也是衡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机制健全与否的因素。
其一,就工资而言,在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配置调节过程中出现扭曲。一直以来对大学生就业的思考中,常常要求大学生要调整心态,降低对高工资的奢求,促进就业市场配置的实现。大学毕业生经过就业市场配置过程中的“博弈”,已经将自认为合理的工资水平降了又降。以致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现象,但是,就业率还是在下降。由此可见,从宏观上,工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起不到调节作用。
考察我国的工资变化,我国工资制度中的“体脑倒挂”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现存的工资制度还存在问题,工资制定缺乏根据,存在着行业界限。地区之间差异明显。工资制度一直在改革,但都是针对在岗人员采取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具有推动作用的影响。
89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24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8%;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近5391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5%.
总体而言,2003年一季度全国89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
1.从总体情况看,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求人倍率为0.86.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0.0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3.下图显示了2001年一季度至2003年一季度全国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2.第三产业依然是劳动力市场需求主体,但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第二产业需求比重略有上升。
一季度89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0%、30.2%和67.8%,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4.7和2.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则分别上升了4.4和2.2个百分点。
3.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 占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主体地位,制造业需求保持增长势头。
从行业需求看,75.5%的用人需求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 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其用人需求分别为 33.1%、24.7%和17.7%.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分别上升了4.0和2.1个百分点;而社会服务业则分别下降了4.2和0.6个百分点。
4.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据主体地位,私营及个体企业用人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3.1%,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两者所占比重之和约为66.7%.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需求比重仅占10.7%.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私营及个体企业的增长幅度 较大,分别增长了2.1和5.8个百分点;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需求比重合计则分别下降了1.1和4.1个百分点。
5.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两大职业,两大类职业的需求比重和求职比重分别是70.8%和63.2%.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供求关系相对缓和一些,其求人倍率分别为0.95、0.91、0.9和0.83.
6.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所占比重高达68.1%,是求职主体。 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6.9%,新成长失业青年占19.6%,其他失业人员占12.5%;下岗职工占9.1%.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占22%.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比重略有下降,下降了2.2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下降了2.1个百分点;而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则上升了3.9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大。
与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比重有所上升,增长了3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则下降了2.0个百分点。
7.分文化程度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既是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者主体。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单位用人需求看,87%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5%;从求职者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7.5%.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除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求人倍率大于1外,其余均处于求职人数大于需求人数的状态,求人倍率小于1.求人倍率较高的是硕士以上和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58和0.94,其余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83、0.8和0.83.
8.分技术等级,用人需求和求职者群体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职业资格四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影响因素,解决对策
一、人力市场理论概述介绍
人才市场,又称劳动力市场、劳动市场、劳工市场、职业市场、就业市场、求职市场、招聘市场、人力市场等,是指劳工供求的市场。“人才队伍总量持续稳定增长;人才的素质逐步提高;人才向第三产业过度集中;人才地域分布仍呈东强西弱态势,我国人才资源配置正处于历史性转折过程中,这是现在我国内地人才发展最主要的特点。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概况
1.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矛盾突出
【1】劳动力数量庞大,劳动参与率高
中国每年将新增劳动力700万左右,同时,农村约有2亿剩余劳动力。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27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2%;城镇调查失业率在7%-8%左右。就业总量矛盾突出,中国将长期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2】劳动力总体素质低下
我国的技能型人才总量严重不足;在技能型人才中,高级技能人才更为短缺。劳动力总体素质不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的需要,“有人没活干和有活没人干”,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也成为制约扩大就业的一个主要原因。
2.就业结构和状况
【1】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
就业结构与GDP的比例严重不相适应,第一产业只占GDP总量的15.2%,但就业人数却占了46.9%。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转移,由农村向城镇的转移,是中国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非正规就业人数庞大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非正规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生产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目前我国还没有按照这一分类进行的官方统计,但初步估计,中国城镇的非正规就业数量是非常庞大的。
【3】流动就业规模巨大
中国目前流动就业人数大约在1.2亿以上,流动就业的大多数是所谓农民工。其中跨省流动就业人数约6000万人,约占全部流动就业人数的一半;绝大多数流动就业人员进入城镇就业,占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近40%。目前农民 工占加工制造业职工总数的近60%、建筑业的80%、服务业的近50%。
三、劳动力市场问题影响因素
1.劳动力总量过剩
我国劳动力总量多,但是其中受过高等教育或者专门职业技术培训的高素质人才不多,所以大多数劳动力只是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但这个产业能吸纳的劳动力是有限的,所以造成劳动力过剩,而对高素质人才有巨大需求的产业却是求贤若渴,招不到符合条件的员工。这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国家应该适应市场需求,多培养高素质人才。
2.劳动力市场存在流动
由于户籍管理制度,就业管理制度及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市场流动。举例而言,北京,上海,天津等都市有着户口准人就业的限制,西部比东部劳动力流动性较差。劳动力市场处于城乡,地区及部门之间相互分割的状态,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3.毕业的大学生当前出现过多状态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毕业的大学生当前出现过多状态。但是目前却出现岗位少,大学生过多情况,另外刚刚毕业大学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因此培养的成本、职业化的成本很高。据悉,今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大约630万人,加上历年未就业的大学生,需就业的大学生接近千万。
4.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性就业机制
受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跨地区就业的比重 相当小;毕业生就业仍处于由国家安置就业向通过市场,实行竞争就业的过渡阶段;在人才的分配上也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国有小企业难以获得搞技术人才。此外,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尚未有效形成,工资分配制度处于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并存的阶段,企业间,企业内部职工之间工资分配仍不能完全反映劳动力价值和供求关系。
四、完善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措施分析
1.改善劳动力市场总体供大于求的状况
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如前所述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同时,技术工人及高技能人才却非常短缺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这就意味着,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对于改善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进而改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的主要途径是要尽快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就业培训体系。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培训体系的建设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可以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改善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
2.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针对我国当前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状况,必须正确定位工会的角色,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要求中国的工会要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角色:第一是工会代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色。第二是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角色。第三是工会在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中的角色。第四是工会在集体合同关系中的主体角色。工会角色的正确定位可以增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3.逐步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
首先是建立高效率的就业促进体系,实现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平等竞争就业。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限制性政策和歧视性规定,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要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平台 ,完善农民工就业的服务工作。其次是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快研究农民工社会保险与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建立覆盖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形成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五险合一 ”的基本社会保险框架,健全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次是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督调控体系,切实维护农村进城务工者权益。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把城乡各类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4.完善劳动力市场秩序
【1】在加强劳动力市场立法方面的举措有:建立和完善平等的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建立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平等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劳动者待遇公平分配制度。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制度:包括强化政府责任、强化用人单位责任,完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完善劳动仲裁和诉讼制度
【3】在严格劳动力市场执法方面的举措有: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保证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得到落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对用工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行为予以纠正乃至惩处,劳动合同公证实行免费服务,加大合同监管、劳资关系协调的力度,把有关法规、政策普及到企业和劳动者当中去。
参考文献:
[1]湛新民.国有企业就业弱势群体形成原因与治理对策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3(1)
[2]姚先国.黎煦.劳动力市场分割:一个文献综述[J].渤海大学学报.2005,(1)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市场;供需弹性;新《劳动法》
[中图分类号] F2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1)12-0048-06
一、引 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据估计,1983年在城市就业的农民数量只有200万,到2007年,这一数字已高达1.37亿①。一方面,对于农村来说,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想提高收入,向城市转移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城市就业体制的制约,只能在城市从事那些工资低、条件差的工作,合法权益也往往得不到保障。由于长期以来城乡行政分割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经济原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从转移的途径和过程来看[1],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农业内部从种植业部门向林牧渔业部门的转移;第二个阶段是从农村内部向以乡镇企业为主要载体的非农产业转移;第三个阶段是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和向城镇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劳动力被严格限制在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20世纪70年代末,从实行农业开始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对农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激励效果[2],农业劳动时间大大节约,形成公开的劳动力剩余,劳动力便开始了重新配置的过程。随着劳动力流动条件的放松,城市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扩张,这种配置最终引起了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并最终形成20世纪90年代的“民工潮”。
对城市而言,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正成为城市劳动力供给的主要来源,城市农民工数量与城镇从业人员数量的比值,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乎为0,增加到2000年的36.9%,并继续增加到2007年的46.7%。一般来说,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不断上升,这将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甚至最终消失[3],可实际情况是,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扩大。这就形成了一个理论上的悖论,即农村劳动力空前流动起来的同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拉大,这说明劳动力流动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有条件的[4]。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相同条件下,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口与城镇就业人口被区别对待[5]。大量研究显示,中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城市劳动力市场[6][7][8],中国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包含了外劳和本地居民两大部分,但这两部分从业人员所属的市场阶层以及在市场阶层之间的流动状况是不相同的,从而构成有中国特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和“城市二元社会”。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最早由Doeringer和Piore提出[9],后经Jeremy I Bulow和Lawrence H Summers等人发展[10],指的是把整个劳动力市场划分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和第二劳动力市场,第一市场的工资较高、劳动条件较好、工作岗位较有保障、有较多的职业晋升机会,就业的往往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型和技能型劳动者;而第二市场的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在这两个市场之间流动是比较困难的,一般说来,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不愿进入第二市场,第二市场的劳动者羡慕第一市场的就业,但第二市场的劳动者无法进入第一市场。如果第一市场的劳动者愿意进入第二市场,他们是能够比较容易地在那里找到工作的,因此如果出现周期性失业时,第一市场的失业率要低于第二市场。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受到制度性因素的影响,如工会力量、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法等;而第二市场则很少受制度性因素的影响,符合完全竞争的条件,其劳动力供需可以较迅速地由工资变化来调节。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特点还表现在两个市场招聘新职员方式的区别上,第一市场的空缺职位通常不是到市场招聘而是由内部提升来完成;而第二市场则完全是市场招聘。
在我国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外来劳动力一般并不能进入到比较正规的部门就业,而大多数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城市的一些非正规部门。[11]即使干的是完全相同的工作,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外来劳动力得到的工资和其他待遇相对也会较低。[12]平均起来,迁移者的工资仅是非迁移者的80%,而且迁移者在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得到的待遇,也明显差于非迁移者。[13]显然,农民工市场是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
虽然农民工就业差,工资低,但直到2003年以前,中国的农民工市场始终保持着较好的稳定性。企业总可以在农民工市场上找到他们需要的劳动力,而农民工也总能以较低的工资找到工作。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1998年,即使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仍在持续增加,未出现农民工的大量失业,企业也未遇见劳动力短缺问题。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现象在具有劳动力无限供给,并且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十分巨大的中国出现,是不可想象的。为此,有些学者惊呼,中国经济发展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已经到来。[14][15]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②。
为什么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可以自动达到供求均衡,而2004年以后则交替出现“民工荒”和失业等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如果说中国的城市吸纳不了那么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么,为什么2004年在全国会出现大面积的“民工荒”,反之,又如何解释2008年大量民工失业呢?农民工市场,甚至城镇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那么,新《劳动法》③是引起2008年底农民工大量失业的原因吗?它是否加剧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本文试图提供这些问题的一个解释框架。
二、中国农民工市场均衡模型
影响中国农民工市场的供求因素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被称为系统性因素,包括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系统性因素对第一、第二劳动力市场均产生影响;另一部分可称为非系统性因素,主要包括国家与农民工相关的制度与政策等。
在决定农民工市场供求的诸变量中,工资水平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外生变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营状况确定合适的工资雇佣员工,农民工则根据工资的高低做出转移决策影响劳动力的供给,当供给和需求相等时,农民工市场达到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农民工做决策所依据的工资水平,并不是同一个工资水平。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是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他们对工资水平的了解途径主要是熟人打听、媒体报道等,消息来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农民从做出转移决策到成为农民工市场的一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影响农民工供给的工资水平是前一段时期已有的工资水平。此外,农民工的迁移决策还受到迁出地农业收入的影响,只有当转移后的工资收入大于转移成本和不转移的农业收入之和时,农民才会做出转移决策。因此,农民是对前一个时期的工资水平和农业收入的差额作出反应,差额越大,转移的农民工越多,从而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供给也越多。不同的是,企业由于更接近劳动力市场,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状况迅速的调整劳动力的需求,所以,企业决策所依据的是当前工资水平。在t时期,我们可以近似认为企业根据t时期的工资作出需求决策,农民工根据t-1时期的工资作出供给决策。
假设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迅速调整需求和工资水平④,在具有线性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条件下,
t时期的供给:QSt=γ+δ(Wt-1-R) (γ,δ?酆0)(1)
t时期的需求:QDt=α-β・Wt (α,β?酆0)(2)
其中Wt-1和Wt分别表示t-1期和t期的工资水平,R为迁出地区的农业收入水平,δ、β为t时期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弹性,γ和α分别表示t时期影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与工资水平无关的其他因素。
当农民工市场均衡时,有:QSt=QDt(3)
由(1)(2)(3)可得⑤,
命题2:若δ?酆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大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水平,若δ=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等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保持单位震荡,若δ?刍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向均衡工资水平收敛。
由命题1可知,初始工资水平与均衡工资水平的差距越小,工资Wt初始状态距均衡工资越近,反之则越远。给定外部环境及供需的工资弹性,(W0-)又受转移当地工资水平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⑥,R的大小甚至可以改变工资的初始状态与均衡工资的相对位置。W0和的差反映了t 时期初始状态时的劳动力供求缺口,而其相对位置则表明此时的供求关系,W0?酆,供大于求;W0?刍,供小于求。
命题2表明,是否偏离或收敛于均衡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工资弹性,只有当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时,劳动力市场才会自动的收敛于均衡的工资水平,从而自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否则,工资会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甚至偏离幅度越来越大,引起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大的波动。
以δ?刍β为例,图1给出了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 与需求曲线D。给定初始工资W0(这里假设高于 ),顺着箭头,我们可以在S曲线上读出下一期的供给量(第1期)将为Q1,为使市场出清,第1期的需求量必须也为Q1,而这当且仅当工资水平在W1时,方能做到(向下的箭头)。现在,根据S曲线,工资W1会导致在第2期产生Q2的劳动供给量,且为使市场在第2期出清,按照需求曲线,工资必须定在W2的水平。重复这一推理,工资与均衡工资的偏离不断减小,劳动力市场也自动回复均衡。由于这一过程是在无明确起始点,连续的时间序列中进行的,因此,我们总会观察到相对均衡的劳动力市场。
δ?酆β和δ=β过程与δ?刍β类似,只是δ?酆β时,工资路径虽是震荡的,却是发散的,导致劳动力供需缺口越来越大。
三、中国农民工市场的均衡与波动
根据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以及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情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划分为三个阶段,如表1所示。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实行之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出现,但由于制度的限制,加之此时改革开放刚进行不久,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不足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并且,农业效率的提高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这些因素都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的积极性。因此,在整个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数量还很少,城市劳动力市场主要以本地劳动力为主,表现为一元劳动力市场。
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3年底,随着农业改革效果的显现,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⑦。与此同时,区域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和城镇地区转移,形成大规模的“民工潮”。城市开始出现二元劳动力市场,即以城市当地劳动力为主的第一劳动力市场和以农民工为主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但此时城市劳动力市场大致处于稳定状态,即转移的劳动力基本能在城市找到工作,企业也能够以一定的工资在市场上找到需要的劳动力,政策与宏观环境的变化只影响工资水平,并不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波动⑧。
第三个阶段是2004年以后。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继续稳定增加,与此同时,城市农民工市场开始出现波动。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2008年,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
农民工市场,甚至城市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呢?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我们尝试用农民工市场模型来解释这个问题:
在第一阶段,农民工市场尚未形成,城市劳动力需求和供给双方分别是企业和本地劳动力。双方均根据现期工资做出供需决策⑨,工资水平能够迅速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从而达到均衡。
在第二阶段,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改变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形成中国独有的农民工市场。在此阶段,由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并且农村尚有大量富余劳动力,致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具有无限供给的特点,即劳动力供给的工资弹性δ 小,而作为农民工的需求方,城市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力密集型加工产业,劳动力成本占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对工资较为敏感,即劳动力的需求弹性β大,由模型可知,当δ?刍β时,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会自动趋向于均衡工资,从而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均衡。即使在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只要不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劳动力市场仍会自动趋向于均衡。随着企业技术推进,对熟练工人与技术工人的需求增加,需求弹性变小,由于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是整个农民工群体的一部分,对他们的需求弹性变小意味着整个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β变小。同时,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的收入提高,加之2002年取消农业税的改革使得从事农业生产变得更加有利可图,对农民工来说,务农和进城务工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农业收入的提高使农民对进城务工的工资收入更加敏感。并且,随着多年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可供继续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大大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条件和待遇都有更高的要求⑩,这些都改变了中国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性,使供给弹性δ变大。
供需弹性的变化最终改变了δ和β的相对大小,到第三阶段,当δ?酆β时,Wt随时间推移偏离均衡工资水平,引起劳动力供需的失衡,导致了始于2004年的“民工荒”,到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又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失业。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术工荒”和“熟练工荒”,而2008年的大范围农民工失业主要是无技术和非熟练的农民工失业呢?首先,对“熟练工”和“技术工”来说,供给更加富有弹性,而需求则更加缺乏弹性,也就是说,其δ比普通农民工大,β比普通农民工小,因此也就更有可能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从而引起供需的失衡,所以“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工荒”和“熟练工荒”;其次,对“技工”和“熟练工”来说,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进入城市第一劳动力市场,而只能属于农民工市场的一部分,和其他农民工一起竞争工作岗位,即使“熟练工”和“技工”更容易引起供需的缺口,但是他们可以通过“挤占”普通农民工工作岗位的方式继续工作。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受影响最大的首先是从事简单劳动加工的企业,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幸存,对城市农民工市场而言,这表明普通农民工的需求大幅减少,而“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需求的变化则较小,其结果是使大量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失业。
四、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1995年的《劳动法》相比,新《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中引起热议的主要有四方面[16]:一是机构之间的派遣工作,二是试用期,三是补偿金,四是无固定期限合约。
从企业的角度看,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用工成本的增加使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增加,将降低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企业不得不减少用工数量以降低成本。与此相对应,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用工成本占所生产产品总成本的比例比较低,所受影响要小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城市资本密集型产业所需劳动力主要集中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市场则主要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新《劳动法》主要影响农民工市场而非第一劳动力市场。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作为理性决策的主体,企业的最优反应是减少雇佣劳动力的数量,用资本替代劳动,这将降低农民工市场的劳动力需求量,而新《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的诸多限制则降低了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值得注意的是,新《劳动法》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影响是不同的,技术工人和熟练工由于早已达到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并且对企业来说,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本身就比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更加缺乏弹性,因此,新《劳动法》对他们的影响比较小。与此同时,新《劳动法》看似保护了收入最低的那部分非熟练、无技术农民工的利益,但由于企业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弹性较大,最终结果可能是这些最底层的农民工受到最大的冲击。
从农民工的角度看,新《劳动法》使得农民工在用工市场上的相对地位提高,降低了劳动力的供给弹性。在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低于劳动力市场均衡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时,由于我们尚不能确定新《劳动法》对δ和β的相对大小的影响,因而也就无法确定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均衡的影响。但如果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超过了劳动力市场均衡时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将会引起劳动力市场上供给大于需求的缺口,导致农民工的失业。
从长期看,为了应对新《劳动法》带来的用工成本的变化,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将加强技术改造的投入,技术的进步会进一步增加企业对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的需求,降低对这部分工人的需求弹性,而长期农民工的供给弹性变化有限,需求弹性的降低最终会导致需求弹性β小于供给弹性δ。在供需缺口存在的条件下,需求大于供给的周期中会加剧“技工荒”和“熟练工荒”,供给大于需求的周期中由于“技工”对普通农民工岗位的“挤占”而加剧普通农民工的失业。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在我国城市具有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的条件下,农民工市场属于第二劳动力市场。由于农民工的供给受上期而不是当前工资水平的影响,而企业则是根据当前工资状况决定劳动力的需求,这就有可能导致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农民工市场是否可以通过工资的自动调节达到均衡,取决于供给和需求弹性的相对大小,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能够自动达到均衡,是因为与需求弹性相比,供给弹性比较小。随着各种影响弹性因素的变化,从2004年开始,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其表现为先是2004年开始的民工荒与技工荒,接着又是大量的民工失业。
新《劳动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尚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改变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因而也无法确定是否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新《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可能超过了市场的均衡工资水平,从而加剧了农民工的失业。
从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出发,探讨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政策含义是: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分割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0-0266-01
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研究的理论演进
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与劳动力市场分割相对应的概念。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劳动力市场是一个可以由价格机制实行充分调节的统一体。劳动力的买卖可以在这里实现平等的交换,工资决定了劳动力供给的平衡。传统劳动力市场理论的研究是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前提下进行的,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结果便是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所以根本就不会存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变迁、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观点提出质疑。
从20世纪中期开始,很多学者发现对一些劳动力市场出现的问题如歧视、贫穷、劳动力流动障碍等的解释,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往往无能为力。于是很多学者转而把视角定位在制度和社会因素对劳动报酬和就业的影响上,并于70年代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应生水起,从而使得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问题逐渐得到理论界的重视,逐渐成为劳动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
所谓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主要就是要修复劳动力市场的功能,这必然要打破现今这种分割的局面,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的干预,增强市场活力。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现状
(一)分割现状
就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况看,既有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所述的正式劳动力市场与非正式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同时也有城乡分割、地区分割、所有制分割以及行业分割等。同时这些分割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之间相互渗透,从而使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一个复杂的多重分割的格局。
1.制度性分割。制度性分割主要包括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不同体制的部门之间的分割等。
2.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中国一级劳动力市场与二级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割趋势日益显现,由正规企业、行政机关和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职员所组成的一级劳动力市场与这些部门之外的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分化越来越明显。
3.行业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古典经济学假定劳动力市场是一元化的和统一的,劳动力具有同质性。但实际上,经济结构是复杂的,不同的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其生产效率是有很大差异的,工资决定的方式也不相同,因而即便人力资本积累相同,所获得收入也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特定的制度设计以及制度的惯性密切相关,也有学者认为市场本身的运行也有一定的影响。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种种分割必然是对劳动力市场竞争原则的否定,严重影响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劳动效率的发挥。借鉴国际经验来看,虽然不能完全消除市场分割,但是政府可以减少行政干预和改革缺乏效率的制度安排,以此来培育市场机制,逐步建立一个统一的,具有弹性的、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
(二)分割的影响
1.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制约
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投资会受到来自投资回报方面的制约,从而使得人力资本的积累总量受到影响。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由于劳动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会倾向于减少人力资本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和流动。
2.对就业增长的制约
一级劳动力市场上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率抑制了厂商增加雇员的动力,同时,在一级劳动力市场上失去工作的的劳动者亦不愿到二级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造成的自愿失业。最后信息搜寻障碍导致的摩擦性失业。
3.收入差距、社会不平等
将一个经济体系的不同部分切割开来,各个不同的部分自我循环,而且还可能出现强势集团对弱势集团生产剩余的占有,这是导致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即便不能说一级市场上的高收入导致了二级市场上的低工资,但可以确定地说,弥合两个层级市场的分割有助于降低劳动者收入水平的差距。
三、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思考
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要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角度出发,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改革创新,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调控手段,打破这种分割的局面。政策保障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使劳动力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合理的流动。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户籍制度改革
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是隔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主要障碍。由于我国目前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还较为悬殊,且在今后相当一长的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近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户籍制度难度较大。户口迁移政策的放宽,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尽可能降低改革成本,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必要条件。社会保障为劳动力供求双方自由进入劳动力市场解除了后顾之忧。
由于非市场性因素的普遍存在,政府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就业和福利保障的保护程度。用人单位通过压低工资水平或不承担外来民工其他福利保障支出而获得比雇用城市本地劳动力更高的利润,这既加剧了城市劳动力的就业难度,也成为完善一体化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主要障碍。
(三)培育市场中介组织
培育市场中介组织,能够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进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中介服务要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网,从传统的介绍工作,向上下游延伸。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培育。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中介的发展,应定位于宏观指导、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劳动力市场中介行业协会建设和进入、退出机制建设,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绩效考核,通过绩效测评与管理改革,改善中介组织的市场服务水平。总的来说,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培育要达到有效传递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供求状况和信号的能力。
(四)人力资本的投资
经验证明,劳动力素质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关系极大。提升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有助于提高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流动能力,对于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具有重要意义。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职能培训更是重点,我们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状况做好就业职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相继推出对农民工文化和技术水平种种要求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工培训的力度,否则农民工将很难跨越这道门槛。
四、结语
在进行以上改革的同时,政府要对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政策上有所倾斜,主要有发展第三产业、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另外,各种政策层面的改革要注意相互间的衔接,各种配套改革要并行不悖。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需循序渐进,首先在发达地区探讨建立区域性劳动力市场的机制,实现区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在若干这样区域市场建立且充分运作基础上逐步扩展,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自愿性失业;工作转换成本;制度创新
【 abstract 】 voluntary unemployment is a not satisfied or give up the existing jobs and continue to work for unemployment. Because the system of the various historical reasons, China's labor market performance for institutional segmentation and urban and rural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The article applies the Labour market segmentation theory system of our country, the current in the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voluntary unemployment analysis. College students' voluntary unemployment is our country's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institutional undergraduates the result of rational choice. Solve the problem of unemployment voluntary, should be more perfect the market mechanism and system innovation, constantly improve the labor market system, labor employment system flow,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so as to reduce the phenomenon of voluntary unemployment.
【 key words 】 the Labour market institutional division; Voluntary unemployment; Work conversion cost; System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F2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上世纪末开始的高等教育的大规模扩招,使得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呈逐年急剧上升的趋势,近十年时间增长四五倍。但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的失业情况也日趋严重,每年都有几十万甚至有上百万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不能立即找到工作。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在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大中城市出现“找工作难”的现象,另一方面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西部地区、乡镇基层单位则存在人才极度匮乏的问题,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说明:我国的大学生失业并非总量上的失业。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广大的大学毕业生宁愿选择在东部发达地区失业也不愿到农村,到西部有就业机会的地方去工作,这种“有业不就”现象也恰恰说明,当今大学毕业生的一部分失业,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愿性失业。
一、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界定及现状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人想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社会现象 ,其实质是劳动者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大学生失业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据调查,2009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有接近600万人,只有275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总量与去年持平,但签约率比去年下降了三个百分点。
根据上述关于失业的定义,失业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劳动能力; (2)愿意就业;(3)没有工作。在失业者中存在这样一部分人 ,他们愿意工作 ,具备劳动能力 ,并且拥有工作机会 ,但是对于已有的工作机会不满意 ,于是宁愿暂时选择失业[1]。大学生的自愿性失业,是指大学生在其家庭或个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接受完高等教育以后,在对劳动力市场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不满意时,主动选择放弃某些就业机会,而在一定时期内处于失业的状况。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大学生就业”课题组对全国13个省42所高校的经济类、管理类2009届大学毕业生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对“您现在是否已找到工作”的回答结果中,有43.84%的毕业生回答“是”;但在回答“截至目前,明确表示可以与您签约的单位共有几家”时,有85.34%的毕业生回答“1个或1个以上”。
这说明,有很大一部分同学未落实工作单位,并非是因为没有就业机会,而是因为还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一般而言,在经历了大学几年的学习,支付一定的货币成本、机会成本、还有心理成本后,个人及家庭都是希望通过就业来实现其投资的回报,但是为什么还会有比率不低的大学毕业生自愿性失业呢?为什么大学毕业生“宁要大城市一张床,不要农村一栋房”呢?本文将从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理论着手来分析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
(一)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理论概述
1971年多林格( P. Derring er )和皮奥里(M.Piore)提出 “ 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 [2]。该理论将整个劳动力市场划分为性质不同、相互隔绝、自成系统的的两部分: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所谓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是指因制度因素制约,使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具有不同特征和不同运行规则的领域,所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在不同的劳动力市场之间流动时,往往需要跨越各种制度障碍,工作转换成本很高;劳动力进入到主要劳动力市场也需要面对各种制度壁垒。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的表现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教育投资;技能培养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5-0155-03
【作者简介】成必成,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四川乐山614000)
近年来,在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的同时,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我国失业问题日趋严峻。与此同时,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甚至是一些传统的劳动力输出大省,都或重或轻地出现了“民工荒”、“技工荒”问题,企业招工难,尤其是中高级技术型人才、有经验的管理型人才奇缺。劳动力市场这种日趋严峻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不仅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有效解决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
一、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现状及其影响
(一)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现状
从总体上来讲,我国失业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与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急速淘汰的技术人员叠加,使我国的失业突出表现为结构性失业。近年来,在劳动力市场上,在一些人艰辛地寻找工作的同时,我国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甚至一些内陆省份,都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招工难”问题。这种“就业难”与“人才荒”并存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大学生就业难,结构性失业问题凸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大学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在需求方面,尽管农村和中小城市有较大需求,但因就业条件艰苦而得不到大学生的青睐,而新增的、适合大学生的城市就业岗位又相对有限,致使大学生失业问题日趋严峻,薪酬水平也逐年下降。(2)经济发达地区的“民工荒”问题表现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向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沿海城市,为这些地区的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也推动了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但近年来,随着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劳动力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结构性“招工难”的问题逐渐凸显:在许多没有技术特长的农民工四处奔波寻找就业机会的同时,“技术型”农民工成为用人企业争夺的“抢手货”。(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制,尽管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但改制过程中所产生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升级,对求职者的知识、技能、创新思维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下岗职工的保守思想、年龄结构、家庭因素等各个方面,限制了其再就业。
(二)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影响
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影响是极其深远的:首先,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以大学生失业现象为例,大学生作为高素质群体,在其人力资本的培养和形成过程中,政府、社会、家庭都投入了大量资本,学生个人也付出了巨大努力。按照“投入一产出”理论,这种高投入应该换来高产出,如果这一优秀群体中的相当一部分无法在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或者虽然能实现就业但“产出”价值过低,其实质就是人力资本的极大浪费,也是教育资本的极大浪费。其次,结构性失业对企业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结构性失业的最明显表现,是在大量劳动力无法找到就业岗位的同时,“民工荒”问题却日趋严峻。“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造成企业开工不足,被迫减产或延缓工期,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再次,结构性失业也会加剧贫富差距,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结构性失业的结果,必然是一部分劳动力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工资和收入水平持续上涨,而另一部分劳动力在市场上供过于求,工资和收入水平持续低迷,结果导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各种社会矛盾也不断涌现,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二、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成因分析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传统行业不断被淘汰,新兴行业不断涌现,此消彼长的产业发展态势,要求不断调整劳动力资源配置。但是,劳动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也要求劳动力知识结构、技能素质不断更新,如果劳动力知识结构、技能素质不能与时俱进地作出调整,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也就在所难免。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今时代,这种调整步伐也不断加快。但是,从劳动者角度来看,受知识、年龄、地域、信息、技能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加上失业者无力支付昂贵的技能培训费用、寻找新岗位费用,他们既难以获得劳动力市场的职位空缺信息,也难以满足空缺职位对求职者的劳动技能和素质要求,结构性失业问题也就在所难免。
(二)行业结构非平衡发展的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日新月异,我国行业结构呈现出非均衡发展态势,并体现在工资水平的相对变化上:劳动力价格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影响,而工资水平则是对劳动力供求状况的最直接的反映。因此,不同行业工资增长速度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的相对变化趋势,也彰显了产业结构的非均衡发展状况。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差别不大,工资增长幅度有限。但随后,各行业工资水平差距迅速拉大,尤其是21世纪以来,金融保险业工资水平大幅度提高,紧随其后的是电力、煤气、自来水、房地产等行业,增长最为缓慢的是餐饮业、服务业,以及农、林、牧、渔等传统行业。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差别,主要是传统产业只需要简单的劳动就可以了,对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要求不高,大量失业人口竞争这些有限的岗位,致使这些行业的工资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
(三)所有制改革的影响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大量的“隐性失业者”隐藏在国有企业之中,由政府统一“供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不得不将长期隐藏在企业的“隐性失业者”剥离出来,成为“显性失业者”,由此形成大量下岗失业群体。尽管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崛起,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由于经营机制灵活、覆盖面广,成为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的重要力量,但由于起步较晚,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这些非公有制企业谋职的劳动者,难以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一些习惯于在公有制单位享受完善社会保障的劳动者,即使不幸成为下岗者,也不愿意进入这些非公有制企业。而非公有制企业也因融资难、税负高、用工难等诸多约束因素而得不到快速发展,使结构性失业问题也越演越烈。
(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影响
劳动者素质是由劳动者本身的受教育水平、技术水平、工作经验、职业素质等多方面共同决定的。我国企业招工难、技工荒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劳动力供给总量不足所致,主要是劳动力供给质量与企业的用工需求不匹配所致。首先,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国民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劳动者学习能力、适应能力较弱,这是产生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问题的首要原因;其次,劳动力素质结构不合理,是结构性失业加剧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了“高学历失业”现象,说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并不完全是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不高所致,相当一部分是实践技能培养不足的结果。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长期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的具体表现。
三、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对策
(一)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产业布局
实践证明,第三产业是吸收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场所,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第三产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越高,第三产业的产值占比也越高。我国第三产业产值所占比例还很低,明显滞后于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占比。这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就业构成问题。产业构成不合理,尤其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也是我国结构性失业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考虑到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解决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要求我们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努力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力度,主要是在加大对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现代服务业,并在财政、税收方面强化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支持。二是提升现代服务业科技含量,加强与制造业的互动。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现代服务业,使其充分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粘合剂”作用。三是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加快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促进第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中小企业,提升就业吸纳能力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是经济体中最活跃的因素,它们规模虽小,但数量众多,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要求我们转变政府观念,重视中小企业;其次要积极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系统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再次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后要建立严格、规范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健全法制环境。
(三)加大教育投资、优化教育结构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业,说到底,就是失业者的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呈现出“有知识的没技能”、“有技能的没知识”的状况。近年来,“民工荒”和“知识失业”并存,就充分反映了这个问题:前者根源于教育的缺失,后者则根源于教育结构不合理。解决教育缺失问题和教育结构不合理问题,也就成为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问题的内在要求。首先,要在加大公共教育投资的同时,突破教育投资主体单一的瓶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构建多元化的办学主体结构。其次,要在落实义务教育的同时,扩张中等教育,减轻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政负担。再次,要优化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培训,强化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最后,要加大高校改革力度,强化“订单式”人才培养,使其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等各个方面,实现市场化的发展。
关键词:三次产业;劳动力就业;劳动力供求
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采取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使我国经济率先走出了低迷,但劳动力就业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虽然以往的经验表明,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并不呈绝对的正比关系,但是二者关系密切。经济增长是扩大就业的前提,而扩大就业也将对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由于近年来我国发展方式转向了依靠资本密集型产业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可见不能仅靠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再有,由于欧美日韩等国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大量的外向型企业出口下滑,就业压力加大;另外,当前我国已步入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时期,结构性失业矛盾不可避免。因此,如何有效扩展劳动力就业途径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劳动力就业面临的压力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致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并优化了闲置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而长期的“内在靠投资,外在靠出口”的经济增长格局,使简单制造业、加工贸易业及初级服务业成为吸纳初级劳动力的重要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
但自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纷纷采取了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随之而来的却是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据有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1月以来,我国共遭受超过100项的贸易壁垒,占世界各国(地区)同期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1/3;仅2009年涉及我国产品的贸易摩擦案就超过百起,涉案金额巨大。受此影响,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业劳动力的需求骤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引发了农民工的“返乡潮”。
从国际和国内两个视角来看,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都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第二产业中的简单加工类企业与第三产业中的初级服务业。也就是说,受经济危机冲击的产业主要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从侧面反映了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升。此外,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将由“投资和出口主导”转向“消费主导”的模式转变,内部调整造成的就业门槛提高也将导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农民工返城、返岗困难增加。
此外,由于高校不断扩招,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急剧增加,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增加。据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高校毕业生630万,比2009年增加20万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将达660万;预计2015高校毕业生将达到691万,就业压力日趋增加。当前就业形势的转变以及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诟病将进一步增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分析
评估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指标很多,为使数据反映出就业的精确变化,首先运用岗位空缺和求职者比例这一指标来评估。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是指劳动力市场需求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也称求人倍率,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这一指标对每个季度的就业数据进行分析,可以较为细致的反应出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从表1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可以看出2007年和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但从2008年末开始,求人倍率小于1,职位供不应求。表明金融危机后我国就业市场发生显著变化,供过于求,有所增加。
但表1的就业市场变化结论却无法准确判断我国的就业结构,我国特殊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决定了就业问题必须从细节着手,确定造成就业市场的变化原因、劳动力需求结构及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领域。表2是从三次产业的角度来分析各产业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是我国吸收劳动力就业的主要产业,其中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强劲。未来的促就业政策应重视这两次产业的作用,特别是要利用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我国就业局势的扭转。
三、三次产业促进我国劳动力就业的途径分析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虽然依然严峻,但是在政府的调节下得到一定改善。但就业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需要制定长期政策措施,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下面将根据三次产业的划分,探索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的途径。
(一)第一产业与劳动力就业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在农业生产率迅速提高、耕地资源反向增长以及追求农业规模经济的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如何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将成为我国政府解决就业工作的重心之一。
针对第一产业就业压力增大,而吸收能力萎缩的局面,可以从两个角度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分流。首先,当前城镇就业压力使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艰难,适当减少对城镇就业的依赖,发挥农村本地吸纳就业能力是行之有效的策略;农村地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应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以扩大就业容量;政府应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农民就地择业。另外,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的完善,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以往农村劳动力在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目标不明确,信息不完善,因此,应通过传递就业信息,设立指导部门,提供就业服务等手段,减少盲目流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流动。
(二)第二产业与劳动力就业
第二产业主要有制造业、建筑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受到较大冲击,但自2010年得到一定缓解,2010年第三季度与上一季度相同的100个城市中,第二产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近十万人,这表明第二产业已逐渐走出危机的阴影。在未来促进就业的过程中要利用制造业的复苏来带动对劳动力的吸收;同时进一步加快制造业的升级转型,通过产业调整,增强制造业的竞争力,稳定其就业能力。另外,我国建筑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中,房地产行业将是经济发展的热点,继续重视此行业的稳定发展也可缓解就业压力。
2010年10月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这些新兴的第二产业部门一方面可以带动我国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也将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三)第三产业与劳动力就业
我国第三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劳动力就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可小觑,从上文表2就可以看出,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的巨大市场。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出现了5.6%的增幅,比上年同期需求增加20万人,这表明“家庭服务业”具有强劲的需求增长势头。此外,第三产业中的高新产业对人才具有较大需求,例如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数分别为1.85、1.84和1.75。但由于我国目前劳动力结构的失衡,符合条件的劳动力有限,需要政府通过就业培训指导等手段,减少此类供求失衡,提高就业水平。
高等教育质量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国家经济的平稳运行,且与大学生就业活动紧密相关,然而从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状况看,我国高等教育与就业存在联结错位,出现知识性失业与岗位缺失并存的两难境地,人力资本理性投资的回报值得深思。在过度教育这一大背景下,高等教育、知识劳动力的供给者和需求方都要承担责任,规避联结错位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 劳动力视角下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系的核心纽带
高校毕业生通过高等教育形成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外化实现价值的个人生产能力,当与用人单位需求相符合时便产生了就业活动,因此能力成为高等教育和就业联结的核心纽带。若高等教育实现由量变向质变的飞跃,人力资本投资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回报,相反若高等教育的弊端长期存在且难以解决,高校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不平衡将会诱发严重的就业难现象,阻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以能力为纽带的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系紧密但不稳定,易受教育政策、就业供求双方信息交互,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市场自发性的影响。对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结方式的研究有助于全方位洞悉高等教育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 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结错位的形成及消极影响
具备很强专业能力的受教育者和名牌院校毕业生易通过专门性和选拔性联结获得满意工作,而由于用人单位价格弹性大、高校毕业生对市场需求信息把握不准确、劳动力市场不成熟及制度层面的不完善均会导致过度教育、学非所用和高能低就等联结错位现象。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结错位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目前很多高校专业建设仍遵循自身发展的普遍规律,学科专业结构未能根据变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做出调整,致使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很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往往从事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职业,加之不同行业的进入壁垒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信息不畅,具备较强工作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技术含量高的岗位体现人力资本价值。人才流动的区域性失衡也是联结错位的重要原因,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匹配的高等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但岗位的有限使东部出现人才过剩而西部人才短缺的局面。高等教育和受教育者都是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均会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产生很大影响。以高等教育困境为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有限,且存在社会需求多样性与现实教育单一性的矛盾。在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过程中,扩招政策使大量应届毕业生涌入市场,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使就业的供给方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极易形成联结错位。作为高等教育的提供者,高校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专业设置、办学理念等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质量,若高校教师专业素质跟不上人才培养需求、专业设置存在盲目性亦会与就业形成错位联结。从受教育者自身来看,如仅局限于学校教授的知识而不重视技能扩充,特别是用人单位迫切需要的技能,高校毕业生则难以适应激烈的岗位竞争,即受教育者获取知识提升能力的积极性也会影响高等教育与就业的联结方式。
高等院校毕业生是重要的知识型人力资源,与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密不可分。当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结错位时,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用人单位则岗位缺失,人才过剩和人才短缺将同时存在,这种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平衡会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由于教育资源的浪费,不仅个人收入下降,且人力资本投资回报也明显下降。当教育投资高回报的心理预期遇到就业难的现实,便会产生消极情绪,严重影响未来的教育投资,导致大量知识劳动力外流,社会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
三 劳动力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偏好
目前错误的市场就业信息严重误导了很多高校大学生,让他们认为只有接受更高层次的高等教育才能得到满意的就业机会,且高校在进行专业设置时偏重理论教学,缺乏对实践的关注和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高等教育与就业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高等教育必须关注劳动力市场发出的需求信号,而用人单位为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总是希望招聘与岗位工作实际相匹配的专门型人才,对理论型人才的需求与技术型人才的需求相比较少。因此,一方面高等教育要紧跟时代步伐,在设置和调整专业时要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开设真正符合市场需求、有益于大学生职业发展的专业,让受教育者学以致用,避免出现过度教育和知识性失业等现象;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也要重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就业信息的准确获取,选择真正符合自身发展的专业进行深度研究学习。
四 高等教育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结错位的对策
1.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源有效配置
高等教育不应盲目扩张,而要与劳动力市场需要相契合,调整各学科、专业人数的比例,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本分流、生成、调解等方面的功能,从根本上提升人力资本的价值。高校可通过高水平教师队伍组建、稳定招生人数、专业设置充分反映社会需求、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等措施提高办学效率,还可以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跟踪调查毕业生去向及用人单位需求,适时调整课程设置,让学生学以致用,并注重对受教育者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高等教育具有鲜明的政府主导色彩,政府应加强对招生规模的宏观管控,给予大学生培养所需的政策、经费支持,通过优化教育结构合理应对高校毕业生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矛盾。
2.树立新型就业观,规避区域结构失衡
高校毕业生应摆正心态,正确认识自身的专业素质及能力与所期望工作岗位之间的差距,将个人就业意愿与用人单位的现实需求相结合以调整就业期望值。精英行业固然高薪且具有挑战性,但由于岗位有限,常伴随激烈的人才竞争,很多人会因此学非所用甚至面临失业的风险。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高校毕业生一方面要找准定位,多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就业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需要避免盲从,微型组织或西部地区常拥有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人才流动不仅可以缓和联结错位,还可以实现高等教育与就业的区域平衡。
3.体现新型用人理念,建立人才信息多渠道共享机制
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用人单位的用人理念会直接决定人员的录用,因此,政府、高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人才信息的供给与获取是防止联结错位的又一重要措施。政府应承担建立知识劳动力供需平台的责任,对职业情况、学校专业、就业需求人数、工资水平等信息进行统筹,使学生更加理性地进行教育投资。高校可开设就业指导的相关课程,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与帮助。用人单位要加强同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给高校更多需求信息和建议并建立长期稳定的高校人才供应渠道,同时要科学用人,制定合理的选拔标准,适当调整工资结构。受教育者自身更要主动获取就业信息。
五 结束语
高等教育与就业联结以能力为核心纽带,与专门性和选拔性联结不同,以过度教育、学非所用、高能低就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错位联结形成原因复杂,且对社会经济、人才资本投资回报等具有严重的消极影响。因此高等教育要紧跟时代步伐,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信号,注重专业设置的合理性,特别是要与市场需求相符合。高等教育、用人单位、受教育者共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可以有效防止高等教育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结错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