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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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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

第1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取我院参加临床实习的2013年、2014年全日制专科护生454名为研究对象,其中男5名、女449名,年龄21-23岁、平均22岁,均未参加过临床实践。将实习护生随机分为两组,2014年实习护生为观察组254名,2013年实习护生为对照组200名,两组护生年龄、受教育程度、临床实践经验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对照组护生岗前培训时没有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培训,观察组护生在岗前培训中增加护理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观察比较两组护生在实习期间的差错发生率。

1.2实习护生安全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1.2.1护理安全教育的步骤:统一制定培训方案,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4周,其中考核时间为1周,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实习。

1.2.2护理安全教育的方式:采用多媒体课件展示、操作演示、案例讨论、情境模拟、现场实践等方式。教学中由临床医院护理部专家和医院质控管理人员讲授护理法律法规知识,护理安全知识,风险防范知识,医疗护理可能发生的差错等,并通过临床护理管理、案例分析、实景体验让护生明确护理工作的风险性、重要性,增强护生在临床实习中的职业安全意识。

1.2.3安全教育的内容: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护理专业相关的法律等。首先向护生介绍医疗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2];其次,请医院护理部主任重点介绍本医院护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嘱护生在岗实习要做到按章办事,学会独立思考问题,遇到问题应认真思考并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培训中要求护生在临床实习中学会如何正确处理护患关系,并设置护理工作情境让护生形成感性认识,掌握临床学习要点。②例举往年临床实习护生差错案例,分析差错原因。请实习医院护理部专家总结历届护生在实习中所发生的护理差错,分析研讨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出在工作中遇到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带教老师或护士长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③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化的护理文书是评价治疗效果的依据,同时也是发生医疗事故和进行纠纷处理时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在临床实习岗前培训中,带教老师应重点培训护生如何规范书写护理文书、如何防止在临床护理记录中出现差错,让护生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填写护理记录,并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护理记录[3]。④加强护生职业风险教育,建立和谐护患关系。请实习医院有关专家结合本专业的工作特点和临床案例对护生进行教育,并要求护生通过培训交流,提高对职业风险的认识,处理好护患关系。⑤利用情境教育,提高感性认识,解决临床护理问题。组织护生到临床实践场所感受实际,提高对做好护理工作的认识,并结合情境实际,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013年实习护生(对照组)差错发生率为4.00%(8/200),2014年实习护生(观察组)差错发生率为0.78%(2/254),2014年实习护生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2013年实习护生(P<0.05)。

3讨论

本研究发现,在实习前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可明显降低护生的差错率;并且在临床实践中发现,观察组护生在工作中精神状态良好,能熟练掌握护理工作岗位的安全要求,得心应手地开展护理实习工作。因此提示,护理安全教育是护理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实习护生强化知识与技能的重要融合。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前,要了解和掌握护生对临床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临床护理相关规章制度的知晓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很多实习护生由于刚进临床实习,没有临床经验,临床护理实践知识欠缺,不了解医院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加上粗心大意,使得临床实习时发生差错的风险较高。为了避免实习中发生差错,除了要培养护生的防范差错意识,更重要的是加强护生实习上岗前的培训和职业安全教育。在护生临床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中,要让实习护生认识到他们的服务对象是病人,如果工作疏忽会严重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加强护生的护理职业道德教育,应着重强调“慎独”教育,让护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能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4]。同时,了解和熟悉临床实习医院护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也是预防医疗护理差错的前提。在开展临床实习前安全教育时,可以组织护生对护理安全教育问题展开讨论,听取护生对岗前培训的意见,或通过个别谈话、分组交流、案例调查等形式了解护生对护理安全教育知识培训的要求,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护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在进行护理安全教育过程中,既要拓宽护生临床实践知识面,也要联系临床护理工作的岗位实际开展培训教育。通过本次安全教育也提示,在护理专业教学中,教师在注重护理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教学的同时,也应重视临床护理工作职业风险教育和护理安全教育,并将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护理教学中,如开设医疗护理法律法规讲座、设置护理专业安全教育情境课程、增设护理安全实践教学课程等。在进行护理安全教育时,要用实案或模拟工作岗位对护生开展护患沟通艺术的教育,如护理专业教师可选用不同的表演形式提高护生的交流水平,如情境表演、纠错表演等,让护生在表演中根据不同的病人进行语言沟通,并适时运用一些非语言沟通的技巧,如目光、表情、肢体语言等[5]。同时,在学校层面上要重视护理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安全教育内容,规定相应课时,以培养护生护理职业安全风险意识。

作者:朱文娟 单位: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张国增,陈艳秋,王强.本科护生对优质护理态度的探讨[J].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32(1):51-53.

饶春梅,张颖,孙静.不同级别护士职业暴露现状及应对策略[J].齐鲁护理杂志,2013,19(21):138-139.

刘芷颖,曾丽芳.实习护生医疗法律知识认知程度及存在的法律风险调查[J].护理学报,2011,10(18A):74-76.

第2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即将施行之际,为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及法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对行政强制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保山烟草法制化进程。我们市烟草公司定于月日针对全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法规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举办一次专题培训讲座,培训为期两天,培训以《行政强制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专卖卷宗评查》为主要内容。对于这次培训,我重点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行业共同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全市系统法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生产经营(以下简称“三个依法”)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为顺利实现我市烟草“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目标提供法律保障,全面提升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切实维护“两个至上”奠定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目前执法现状来分析,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其他执法部门既有权力行使交叉的情况,又有共同行使权力的情况,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职责和权限的混淆,以致于出现各部门执法上的无序。有的部门为了本部门的利益,甚至越权行使权限,造成行政执法的混乱。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出现了大量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损行政机关的形象。这一现象,既有主观原因,亦有客观原因,如《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等相关法律尚未制定并颁布实施;大量的行政规范性法律文件又亟待整理修正。鉴于此,作为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地用现行法律法规,其必要性显而易见。我们的观点是如果法律有规定,首先适用法律;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在发生法律冲突的情况下,依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来处理。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先法。

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来行使权力,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具体条款中,结合《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权限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等数项权能。

针对本次培训,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必须深入学习;二是制定计划,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宣传到位;三是加强监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行业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落实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在学习上下足功夫、在宣传上做好工作、在落实上抓出成效,务求把上级的精神学习领悟好,把上级的要求遵照执行好,把“文件”的意义宣传灌输好,把自身的职责履行完成好,切实完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法律文件的各项工作。本次培训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对于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引导和组织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与烟草专卖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使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3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一、工作思路

今年全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牢牢抓住对外宣传、对内培训两条主线,着力在重点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财政法治文化建设上下狠功夫,深入推进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明确宣传主题,确定专题内容,集中开展财政法规政策的社会化宣传,不断增强财政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亲和力,把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有机结合,在财政管理实践中宣传财政法规政策,在普法中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继续开展“财政宣传月”特有品牌宣传。集中宣传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和办事流程,各项财税政策以及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深入开展财政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活动。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继续坚持“领导学”、“领学”、“互学”等主要学法形式,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能力。加强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财政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财政干部学法、依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政府机关财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让他们了解有关财政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他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夯实基础。

3、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各种纪念活动、主题活动等时机,通过法制文艺、普法专栏、广场咨询、政风热线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二)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我区财政法制培训教育的三个重点。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和资金安排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考核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财政法制调研,参加各种财政普法宣传活动。

2、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将按照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邀请法制专家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行政指导等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税政策,开展企业税费负担研究、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区经济影响的调研工作。要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为检验学习效果,保证学有所获,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方可领证。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司法、法制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考试成绩报局办公室备查。每年参加为期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

第4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广开教育渠道,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坚持课堂主渠道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校与规范办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1、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特点,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校长行为规范》及依法治校的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2、教师。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聘请专家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

3、学生。以学习《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条例》、《中学生行为规范学校》等教育内容为重点。学校将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实际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组织保障

第5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就业歧视;教育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逐步受到社会的关注。为了维护大学生公平就业权利,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对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立法实践的分析和比较,借鉴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社会、经济、法律、制度,对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就业环境提出建议。

一、域外促进大学生就业法律制度

(一)美国。按照美国的就业促进法制,政府在扩大就业、治理失业方面主要有以下具体措施:

1、政府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美国的市场经济中历来都比较注重政府对整个经济运行的干预和调节作用。美国的劳动力市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单就法律保障而言,美国有相对健全的劳动力市场法律体系,其立法内容涵盖了从人员招聘、酬劳、工作时间、工作环境、职业培训、解雇以及劳工关系等各个环节和有关方面,以此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就业。这方面的法律包括:《最低工资法》、《职业教育法》、《劳工保障法案》等。

2、职业培训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几十年来,美国颁布了数十个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法律,重要的有《人力开发与培训法》(1962年)、《职业教育法》(1963年)、《平等就业法》(1973年)、《就业培训合作法》(1983年)等。美国政府不直接参与就业培训工作,而是向州政府负责的培训计划提供大部分资金。而针对刚出校门的青少年要进行3~6个月的技能培训。

(二)英国。英国没有专门的促进就业立法,其促进就业的立法渊源于不同的法案中。主要包括:(1)反就业歧视法案。20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出台了禁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的法案;20世纪九十年代,出台了禁止就业中歧视残疾人的法案;2004年又出台了两个反就业歧视法案,即禁止就业中的宗教歧视法案和禁止就业中的同性恋歧视法案;于2006年制定禁止就业中的年龄歧视法案;(2)教育法案。英国教育法不仅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进行了规范,而且对教育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做出了规定;(3)就业和训练法案。该法于20世纪七十年代出台,对非教育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做出了规定。

(三)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其就业政策也同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密切相关。1947年,日本在战后恢复时期就制定了《职业安定法》和《失业保险法》。在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1966年颁布了就业促进的基本法律《雇用对策法》,1971年制定了《关于促进中老年劳动者就业的特别措施法》,1974年底日本对原来的《失业保险法》进行了彻底修改,更名为《雇用保险法》,有名的“就业促进三事业”即始于此。时至今日,日本的就业促进制度已近完善。《日本国宪法》第27条、就业促进的基本法《就业对策法》以及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制定的就业促进的特别法,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就业促进法律体系。

二、域外大学生就业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发挥政策性规定的作用。我国应当借鉴英国对待政策和法律在促进就业方面所发挥的不同作用。显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渐进式”的,但作为一个直接因素所带来的就业问题却到来的很突然。为了尽可能解决大规模的就业难现象,国家颁布了许多有关就业的政策性规定,这些政策性规定对待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我国已经积累了相当的促进就业经验,而且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促进就业法律制度提供了思路。

(二)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反就业歧视不仅是国内现实迫切需要,亦是顺应国际人权保护之潮流。经过一年来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应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这是因为:其一,就业歧视在所有歧视现象中最为突出,对就业或再就业人们危害最大,是社会矛盾激化最大的隐患;其二,我国就业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尽管我国劳动法对就业平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因无适当的配套制度与之共存,共同发挥作用,具有客观上确实难以执行的特点。如今,这个阶段已经结束,填补我国就业法律制度的空白,建立一个效力层次分明,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就业法律规范体系已成为迫切要求。

(三)提高对职业培训的重视程度。职业培训是指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职业知识与实际技能的培养与训练活动。它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就业的重要基础。职业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都明确了职业培训的内涵和法律地位。开展职业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大力发展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迫切要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对劳动者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十分迫切的问题。

第6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1.近年来我县在群众普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哪些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要存在以下难点:一是客观方面,我县地广人稀,农村人口占多数且多数乡镇地处偏僻,开展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但也稍显力不从心,加之大多数农牧民群众和监管对象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开展普法工作有一定难度。二是主观方面,就我局而言,大多数执法人员藏语基础薄弱,语言沟通不畅是开展普法工作的较大障碍。

结合我县实际,县食药监局对我县农牧区普法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建议:着力着眼于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由相关单位组织牵头开展农牧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选派村民代表到县城集中培训。

2.近年来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哪些

一是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执法普法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会造成执法难度居高不下。由于我县地处偏远,农牧民群众占人口比重较大,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政机关在执法普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阻力,个别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存侥幸心理。二是执法普法人员的自身学习还不够,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执法普法队伍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对法律规章的掌握的还不够细。三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当前行政执法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执法工作监督力度还亟待加强。四是部分违法违规经营商家法治意识淡薄,诚信度还不够高,不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监管工作,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群众积极性不是很高。

3.近年来我县农牧民群众违法行为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有哪些

就我县食品药品市场来说,大部分农牧民群众是消费者,但是也存在农牧民监管相对人因文化水平有限、经营水平不高销售过期食品、饮品等行为,但违法行为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4.通过对农牧民群体法治意识及行为的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近期农牧民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有哪些

我县社会经济要持续健康发展,当务之急就是要大力优化法制环境,加快依法治县的进程。广大农牧民的法律观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我州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进程,为此加强农牧民群众法制选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我局认为农牧民群众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识应是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应是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法律知识。

第7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今后我们一定要在具体工作中,及时全面地学习好、贯彻好姜局长的讲话精神,这是我们以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充分发挥省烟草公司政策法规部的职能作用,现将下一步本部门全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领会讲话精神实质

这次局长到我省的调研活动,对于我省烟草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每一名同志都要将自己的本职工作融入到讲话精神所指导的方向上来,统一到“总结经验、全面提升、奋力前行、永攀高峰”的主题上来。通过这四方面主题的深入解读,我们要将友邻省份、我省所属的分局近年来的成功经验进行认真借鉴和深入推广,从而更好地贯彻国家局、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充分总结的同时,我们要继续本着创新提高、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全面提升服务工作的执法水平,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阻碍和影响烟草发展大局的非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本职工作,坚决执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权,为我省烟草发展事业做好法律保障。

二、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以建设一流的行政执法队伍的具体行动来保障讲话精神的全面落实

讲话精神主要是针对烟草行业发展大局做出了合理的定位,那么做为政策法规部门,队伍建设工作必然显得尤为重要,要想实现今后工作“四句话主题”,必然需要一支熟悉法律、热爱执法、忠诚可靠的干部队伍,那么加强学习必然显的至关重要,我们要不断加大法律培训力度,采取就案讲法、集中培训、专题研究等形式提升队伍素质,定期聘请行业专家学者巡回授课,同时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将学习培训的法律政策知识快速运用到工作当中,认真做好专卖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加大力度、扩大宣传,真正发挥烟草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

对于烟草行业来说,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很成熟和规范,但法律法规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这一项惩处职能,它更主要的是通过法律法规的遵守,来保障和促进发展,对我们工作来说,这就是一个十分合理的定位,有的问题不在于事后弥补,而主要在于事前预防,这更是我们法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只有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才能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有关法律问题的处理早已上升到事关发展的重要日程上来,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在负责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上做好文章,要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诸多形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长期有效宣传的宣传活动,既要减少和杜绝涉法问题的产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又要借助宣传工作来提升我省烟草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依法及时处理各类纠纷,充分激发一切可以调动积极因素,有力维护烟草事业的大局。

四、整章建制、严格纪律,以高效的本职工作体现讲话精神

第8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随着我市法律服务行业队伍的不断壮大,目前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达400余家,所有律师与镇(办事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进行了结对服务。组织开展这次争当“三员”活动不仅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也是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巩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成果,促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社会和谐稳定,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活动的主要目标

通过法律服务行业争当“三员”活动开展,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增强服务效果,使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认可度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动员部署(2010年3月底前)。通过深入发动,制订工作计划,落实保障措施,营造开展争当“三员”活动的良好氛围和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具体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召开动员会。由局组织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律协分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深入各所参加讨论,切实提高人人参与意识。

2、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律协分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组织一次调研活动并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各所要根据计划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建立开展“三员”活动领导小组和督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目标考核标准。

4、广泛开展宣传,律协分会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门户网站,对开展活动的目标、措施等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面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2010年3月下旬至2010年11月底)通过精心组织争创活动,努力实现“双促双助”法律专项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办理案件调解成功率的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我市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市)目标。

1、争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服务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开展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做到所需法律服务明,所提法律意见准;

(2)畅通与市企业家协会和会员及园区、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依托我局建立的法律服务中心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展“所企大联姻”活动,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3)发挥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专长,成立以骨干企业、新型企业、沿江产业等分类的法律服务小组,加强调查研究寻找对策,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4)充实企业法律顾问内容,在我市建立一批集企业法律事务、矛盾纠纷调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为一体的企业法律顾问室。

2、争当矛盾纠纷化解的“调解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托市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规范的律师调解室,成立由律协分会、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并邀请市法院派员指导,实施居中调解,切实落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

(2)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活动中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强化化解处置能力;

(3)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各镇(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居委会)调委会挂钩服务机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直接配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调处。

3、争当普法工作的“宣传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法律顾问要同时担任企业普法工作的联络、宣传员,组织律师编印提纲撰写法律培训教案,定期为企业开设法制讲座,开展对企业经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培训;

(2)提高执业活动中的普法意识,通过办案教育一批当事人,在法律服务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中普及法律知识;

(3)积极参与基层法制宣传活动,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为基层提供普法师资保障。

(三)总结提高(2010年12月)。对开展争创“三员”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重点工作是通过总结建立和完善服务“双促双助”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争创法律服务行业“三员”活动,是我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大举措。律协分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所要上下联动、全力合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贯穿于全年的执业活动中;

第9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一、培训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对工商系统执法干部的培训

1、继续加强对28、29号令的培训力度,将其作为一项贯穿全年的培训工作抓紧抓好。一是着重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28号令实施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28号令的亮点等方面加强学习。二是把学习28号令与1996年实施的58号令相比较,准确把握行政处罚的权限问题、告知规定、取证程序、核审制度、行政处罚期限、涉案财物处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等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三是把28号令贯彻到具体行政执法之中,要求执法人员在查处行政处罚案件时,要严格依照28号令规定的程序,开展案件的调查、审批、决定等工作。

2、继续深入学习《物权法》。要对从事注册登记、合同管理工作的干部进行一次普遍培训,重点是学习与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担保物权有关的物权法知识,以帮助其尽快领会物权法的精神实质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维护物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中担负的职责、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利以及失职失察的责任规定,更好地履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责任。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工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执法素质,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4、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干部了解和掌握标准和尺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执法准确、高效,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为20*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5、及时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密切收集《行政强制法》、《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开展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市局法制处应及时完成年度法规选编的编印工作,为各单位的培训学习做好教材服务。

(二)对社会培训

面向社会的工商法规培训工作,既要加大力度,又要注重方式方法,法规培训每年要有新内容,要有市场经营主体希望了解和应该让市场经营主体知道的内容,使培训取得实效,取得最大社会效益。在市场经营主体中树立共同创造、共同维护市场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观念。

1、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市场经营主体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工商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工商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特别要及时向市场经营主体宣传新颁布的、与其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

2、各单位在社会培训工作中,还应结合实际和辖区经营主体的要求,加强对国家基本经济产业政策、我市改善投资环境相关优惠服务措施、本辖区的基本工商信息和市场经营诚实信用体系及原则等内容的培训,使经营主体真正学有所得,既促进守法经营,又能帮助他们改进经营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搞好法律法规培训的几点要求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法制骨干的培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各分县局法制机构也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加强系统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基层各工商所队法制监督员的培训。由市局法制处牵头,采取专题培训的方式,对系统法制骨干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案件核审、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使用的集中培训,提高法制骨干的综合素质和执法监督技能。

(二)集中时间开展对系统全体干部法规全员培训。既要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也要根据20*年的工作重点,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既要选择适当的时机集中培训,又要将培训贯穿全年始终,贯穿监管和执法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抓好春训,市局将在一季度末,以书面考试的形式检查春训效果。每个执法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三)继续完善科学高效的培训考核机制。各单位在培训工作中,应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按需培训,使干部法规培训区分不同层次、照顾不同需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培训工作的效能。市局法制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继续完善工商法规考试题库,作为检查和考试备用,以促进各单位的培训和学习。

(四)已废止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要明确不能再用。要充分学习掌握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处理以往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