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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辅警公安正气,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
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通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通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责任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
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名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辅警管理规定,公安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以此来落实责任,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所谓企业法律文化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行为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总和。[1]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有三,[2]即物质表现层、制度行为层以及精神理念层。物质表现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现和重要载体,表现为可观察到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过程;制度行为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中间层和支持保障层,表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精神理念层是企业法律文化的内核,表现为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信仰等。
企业法律文化的三个构成要素既相互独立又高度统一,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只有三者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法律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二、我国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企业法律文化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企业在法律文化建设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物质表现层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法律工作人员。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更是规定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应当设立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事务机构、配备法律工作人员。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一些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都没有达到国资委规定的要求,更不用说地方国有企业和大量的民营私营企业了,同时很多企业即使招聘了法务人员或聘请了法律顾问,也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将法律工作停留在企业管理的表面层次上,没有真正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3]法律事务组织机构的缺失和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人员的缺位使得企业法律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组织和智力支撑,更使法律文化建设缺少了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企业法律文化建设自然不能得到有效开展。
(二)制度行为层
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待提高。首先,很多企业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除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之外,其自身缺乏基础性内控制度,企业的很多内部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其次,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制度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和衔接,内部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有时大相径庭,同时有些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难以执行和操作,使许多规定成了一纸空文。再次,不少企业的制度执行力不强,虽然制定了许多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但得不到有效的执行,造成了虽有制度但被束之高阁的现象。另一方面,行为建设有待改善。首先,目前很多企业的决策及经济行为中缺少法律审核环节,忽视了法律审核在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及经济合同签订中的重大作用,极大削弱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能力。其次,很多企业没有将法律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之中,仅将法律的作用定位在纠纷案件处理上,法律被排斥在合同管理、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等日常的企业管理门槛之外,成了企业管理的看客。规章制度的漏洞和法律行为的缺失使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缺少了制度保障和行动落实,仅成了一种口号。
(三)精神理念层
首先,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还不强,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了法律的事前防范功能,缺乏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传统的人治思想较为严重,依法治企能力较弱,市场法制规则意识薄弱,遇事沿袭习惯做法,靠关系,讲摆平,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先天缺失。其次,一些企业对普法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普法宣传在法律意识培养上的重要作用,普法投入不足、手段单一、全员参与程度较低等,难以有效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环境氛围后天不足。
三、我国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企业法律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公司治理,真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关键是严格依法办事。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有利于企业依法规范行为,使公司治理名符其实,发挥效率,保证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层之间的制衡到位,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现实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依法经营必然造成市场风险的放大,一旦法律风险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控制,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迫切需要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3.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深化企业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实现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要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就必须摒弃人治思想,积极推行依法治企。企业内部决策,要从经验决策、个人决策向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转变;企业内部管理,要从粗放管理向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应这一内在要求,需要提高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治理,推进企业民主法制建设。
(二)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
普法教育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全员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上下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动企业普法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企业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局面。要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员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把实施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普法内容,把企业法律管理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典型教训作为普法案例,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企业普法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组织基础
组织建设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总法律顾问,明确总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逐步推动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要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明确职能和工作流程,确定分管领导和机构负责人,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工作人员,明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职责等,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企业应该加强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营造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做好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取证工作,实现法律顾问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制度建设,筑牢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制度支撑
加强基础性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是规范企业行为、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也是衡量企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强化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减少原则性与抽象性规定,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行为有规可依。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贯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有规必依、依规必严,促进企业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五)加强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及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审核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保证,更是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环节。企业要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经济合同以及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一是要有制度保障,企业必须制定有关法律审核的规章制度,确保法律审核嵌入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流程;二是要覆盖全过程,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运营,法律管理必须全程参与。通过法律审核,不断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行为,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合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全面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管护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将“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作为目标,突出“人防+机防+技防+制度防”,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盯实、盯紧、盯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地要坚持森林防火重在教育、筑牢防线宣传先行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安全防范、从我做起”的意识深入民心。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咨询、走街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互动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要加大在主流媒体的防火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流行媒介“线上助推”,形成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的森林防火宣传格局,达到全覆盖宣传的良好效果。
三、严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将野外火源管理和隐患排查作为当前防火工作中心内容,坚决采取措施,加强野外用火综合治理,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重点排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墓地坟头和林区高压输电线路两侧等重要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增派护林力量,设立检查卡哨,加大巡逻密度,开展明察暗访,杜绝火种进山。要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并组织专门力量,提前清理林下可燃物。对各种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打击。
近日,村党支部组织村里49名党员观看了《小官巨腐警示录》,并在会上通报了《检察日报》刊出的安徽省涡阳县检察院查办的大学生村官贪污案件,作为一名党员大学生村官,面对“小官巨腐”和“大学生村官腐败”事件,我感悟颇深。
大学生村官身在其位,理应多谋富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多解民生之难,这样才能得民心、顺民意、固国本。安徽省义门镇女大学生村官刘蕊私吞国家危房改造费事件,四川省简阳市女大学生村官辜某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权帮助亲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着物,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80余万元,并从中获取“回扣”事件,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
作为基层服务者,大学生村官应本着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的宗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保持本真,面对诱惑不为所动、面对世俗不被同化,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而不能沦为权力寻租和乡土人情所驱使的工具,更不能沦为律己不严、纵情的法制祸患。作为一名法学专业毕业生,我认为,在当前物质社会泛化,特别是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利益项目如火如荼开展的背景下,大学生村官要在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切实筑牢道德防线、信仰防线和作风防线。
大学生村官工作在基层,所处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监督相对比较薄弱,特别是在承担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涉及金额达、利益寻求空间大的工作时,往往因难以掌控其中的政策界限与人际关系,容易迷失方向。如何预防是关键?首先,大学生村官自身要注重思想道德改造和政治素质提升,在权力、金钱和名利面前不丧志、不失节、不折腰;其次,政府层面上要加强村官群体的廉政意识教育,完善预防年轻干部职务犯罪机制,杜绝“前腐后继”现象;最后,要从制度源头上为村官腐败设防,全面推行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管住村官腐败,防止制度先天性“安全缺失”。
《官箴》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大学生村官需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加强自我约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负民。
一是高起点,高标准夯实综治基础,规范化建设镇村综治室。我镇综治办严格按照县政法委的要求,软件上做到5有15盒,村做到5有5盒。组织上,分管同志担任镇综治办主任,另配一名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均是综治成员,大大加强了综治组织战斗力。各村综治室主任明确由村主任担任,相应配备10名以上高素质的综治干事,做到各级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的治安防控工作。镇政府在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王寨村安装了十户联防报警器,群众反映很好,目前我镇技防设施进农家入户率达45%,镇在各单位、各中小超市均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二、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强化第一防线。
为了真正做到不稳定因素“发现的快,控制到位,解决的好”,我镇坚持好“查、访、包、抓、建”五字经,地方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到实处。今年以来,镇村两级共排查出矛盾和苗头隐患35起,调处各类纠纷30起,还有5起正在积极调解中。
“查”,每周定期召开村矛盾隐患分析,研究解决的途径,并建立矛盾排查调处台帐,掌握真实情况。
“访”,加大干部下访力度,真正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驻村干部带着问题下基层,主动了解群众在想什么,通过访能及时掌握矛盾发展动向,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化解。
“包”针对全镇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坚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将矛盾化解任务量化细化,实行五个一包保措施,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身上,本着“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一竿子插到底,直到矛盾化解为止。
“抓”各村聘请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和村内有威望的老同志担任村级民事调解员,建立健全村调委会、调解小组,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建”抓好以村“和谐议事中心”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奠定维护稳定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议事中心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三、构筑维护群众利益的新格局,不断强化亲民为民意识,奠定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
我们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搞好民生工程放在工作重要位置,重视解决好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我们本着“应救必救、应助必助、应保必保”,不让一户村民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原则,扎实做好社会保障,扶贫助弱,城乡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的要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关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类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立足镇情谋求发展与稳定双赢,协调联动,构筑和谐平安新张村,为迎接60周年大庆,献上美好的社会环境。
四、存在问题
1、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不能得到解决。
2、涉法、涉诉案件引起的上访。
3、公路改道、集镇建设、土地升值引起的纠纷。
4、机构改革下岗人员要求上岗。
五、下步打算
1、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关键词:用电监察;问题;反窃电;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一、现阶段在反窃电工作中用电监察面临的问题
(一)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正常输送的重要因素,因此,一旦电力设施遭到破坏,将会严重的影响电力输送,造成电力资源的浪费。在现阶段,由于很多电力设施所用的材料比较的昂贵,可以卖到很好的价钱,这就给一些想要采取“捷径”挣钱的人们以可乘之机,他们不顾法律,通过各种手段盗窃电力设施,给用电监察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严重影响着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大量电力资源的浪费。例如在某城市的夜晚,4 名男子伪装成供电人员施工,在人行道上撬开电缆坑,用手锯锯盗运行中的 10kV 电缆。造成以广场为中心,大范围区域的停电,经市供电公司抢修工人连续抢修 5 个小时后方全部恢复供电,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二)窃电现象越来越多,且难以发现和查处随着科技的发展,窃电技术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窃电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窃电主体从单个的个体转向了公司团体,窃电的隐蔽性也是越来越高,这给用电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电力系统的稳定,损害国家的电力资源。例如,在一些电子公司,为了降低线损,减少本公司的经济成本,就利用遥控电流互感器、低压互感器、无缘电子电路等设备或方式偷窃电。这一技术性的偷电行为是非常隐蔽的,如果用电监察人员专业素质不精深、洞察力不够,很难发现这一偷窃电力的行为,从而也就不能很好的查处这一偷窃国家电力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的损失。
(三)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执行力不够在现阶段的供电部门中,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的不高,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监察水平比较底下,尤其是一些基层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或者较老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随着窃电手段的多元化发展、窃电技术的越来越高超、窃电行为越来越隐蔽,需要用电监察工作人员具有更高的专业监察技术。如果监察人员没有过硬的专业监察技术,在面对这些已经发生的窃电事件的时候,无法找出窃电的证据,进而也就不能利用法律手段制裁这些违法窃电的行为,给供电公司带来更大的电力损失。此外,用电监察人员的监察力度不够,不能全面及时的对各个企业用电户、小区用电户等进行监察,防止偷窃电力行为的发生。在窃电行为发生之后,不能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寻找到直接的窃电证据,造成窃电事件处理时间过长,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还会给窃电主体充分的掩盖证据的时间,造成更大的窃电事件的发生。
(四)用电监察工作中,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一般来说,用电监察工作是由一个或几个工作人员一起完成的,在用电监察的实际工作中,需要监察人员实地的去调查、检查、取证,在这个过程中,监察人员需要独自的面对窃电主体。随着窃电行为越来越多元化,窃电主体从单个的个体变为了企业团体,社会背景更加的复杂,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或者根本就不在乎法律,在电力监察工作当中,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就受到了更多的威胁。
(五)窃电技术的发展,给用电监察工作带来困难一些窃电分子,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到窃电工作当中,使窃电工作更加的隐蔽,给用电监察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甚至有一些窃电分子对防窃装置进行改装,或者利用无线干扰器、无线遥控器等设备窃电,误导用电监察人员的监察工作,从而使用电监察工作出现严重的失误,造成大量的电能流失。
二、反窃电工作的具体措施
1 反窃电行动开始前,供电公司营销部需要充分利用 SG186 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综合信息,采用多种方法筛选明确重点排查的高损线路和台区,并做好前期的排摸工作,制定出详细检查计划和分工,突出检点。同时,为应对行动现场各种突发及技术状况,供电公司需要成立反窃电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成员,采取与电力执法办、警方密切联动的方式,为每位检查人员配置了专业查窃仪器、取证设备。
2 供电公司要点面结合,重点打击涉电犯罪行为,不放过一个窃电户,以“打防并举”的形式,宣传窃电危害及窃电者应承担的经济处罚等法律规定,增强了广大群众对“依法用电、安全用电、诚信用电”的意识,使广大电力客户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正确处理好优质服务和反窃电的关系,在反窃电工作中统一佩戴“用电检查证”、统一服装、规范行为,并将窃电行为使用摄像机全过程摄像取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得到客户对用电检查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3 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公安等专业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防范和打击窃电犯罪行为的协作机制,提高执法力度,改善查处窃电处理难的问题,对发现的涉电犯罪行为严厉处置,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在反窃电行动中,供电公司要排查治理存在窃电隐患的电能计量装置,掌握防范高科技窃电的有效手段和方法,牢筑反窃电“防火墙”,全面提升公司反窃电能力。
4 通过警企联动、交叉互检等形式“打防并举”,保持打击窃电、打击违章用电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用电市场秩序,牢筑反窃电“防火墙”,规范用电市场秩序。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在反窃电工作中用电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窃电现象越来越多且难以发现和查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执行力不够;用电监察工作中,监察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问题。面对这种问题,我们要完善反窃电制度、提高用电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有效的反窃电措施,提升反窃电工作的成效,促进用电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XX年工作总结:街道综治办工作总结
街道综治办:年,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建一方家园、保一方平安”为中心,积极营造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为建“平安街道、平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创建平安”为中心,做到“三个到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大局,我部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三个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我部成立了以部长为组长、副部长为成员的综治领导小组,明确部长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部长抓具体工作,配备了专门的综治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项,形成了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为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矗思想认识到位。我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召开专题研究会次以上,及时分析排查矛盾和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没有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维护了一方稳定。工作部署到位。一是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讨论、座谈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自觉抵制“”等思想的侵袭,并积极同组织作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等组织的真正面目。二是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开展“扫黄”、“打非”、除“六害”等活动。于年初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计划,保证了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程序地进行。部领导带头树立勤政廉洁意识,从不参与赌博和“黄”、“非”事件,全体干部职工均无违法乱纪行为,真正树立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以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小区”为目标,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以“三德”教育为主,打牢职工的思想基矗把法制、道德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职工进行专门辅导学习,认真抓好公民道德、社会道德、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并做到学习有记录、有总结。在此基础上,还通过学习专栏、组织职工讨论、座谈等形式筑牢职工的思想长城,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以“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抓好楼院的安全基矗一是守护制度健全。我部家属楼院守楼护院率达00%,并制定了严格的守护制度,准备了专门的值班记录本,详细记录了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对值班不到位、脱岗或不配戴袖章的情况都给予相应的处理。二是防范措施落实。我部家属楼院设有防护围墙,值班室配有值班电话和必备的防范工具。各住户防范意识强,均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由于制度健全、措施落实,今年我部的家属楼院未发生治安事件和案件。在此基础上,各住户还以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小区”为目标,处处按“安全文明示范小区”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保证了家属楼院的稳定与平安。
三、全员参与,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部把宣传教育工作列为综治工作的重要部分。一是认真及时地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组织实施。积极参加璧城街道综治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二是保证经费,抓好宣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三是抓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街道综治委组织的上街宣传、张贴宣传画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人人宣传综治、人人参与治理。一年来,我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建平安街道、创平安”目标,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问题,我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站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高度,进一步推进我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县的平安和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成果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本文试从新的角度和切入点,对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进行探讨:社会发展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本质上就是人的发展问题,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从人入手。
一、从企业生产员工入手――把好质量第一关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小型企业,而且食品作为传统行业,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技术含量较低、行业平均利润率低、员工薪酬不高,难以吸收高素质人才进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质量法制意识薄弱,质量保证能力较弱,流动性较强。我院多年来的检测数据显示,有近50%的不合格食品样品是由于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除极个别是企业故意滥用外,大部分是因为企业相关人员不了解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管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
食品生产的员工是把好产品质量关第一要素,若企业每一员工都牢牢控制住了产品质量,对后续工作的影响将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培训,使员工们一定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对于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作为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应清楚自身与食品安全的关系,时刻提醒自己,任何一个人的工作不到位,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从而自觉地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二、从企业负责人入手――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许多事实表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往往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缺乏诚信与质量意识,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了解甚少,对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够,唯利是图,用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等手段违法生产食品,造成极大危害。
食品生产企业是整个食品质量安全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食品质量和安全实施的主体。因此,企业负责人要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做到:
(一)对待自己的产品就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常说,企业的产品就像是企业的孩子,孩子的成长与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作为企业,首先应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文化核心,并能够通过宣传和培训,使之能够深入到每一位员工的头脑当中,让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变得紧凑、严密,富有时效性。
(二)对上岗的员工要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培训。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让员工们知晓其所负的质量安全责任,并能够通过“责任教育”使其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这样做也有利于企业对员工的深入了解和统一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建立健全全面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和工艺等相关标准,确保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必须严格执行从产品研发、原辅材料验收、生产操作、产品验收、包装运输、出厂检验等生产加工过程中各环节的全程控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添加剂等食品辅助原料的使用规定。
(四)建立诚信企业,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行。诚信原则是食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任、保障食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坚实基础。企业要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加强质量诚信为核心,以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努力打造诚信企业。
三、从监督和管理人员入手――严守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大门
食品安全问题要得到有效遏制,就目前我国的现状和国情,完全指望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更换”道德血液,进而寄希望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显然是极不可靠的。因此,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提高监督和管理人员的技能和水平,提升监督和管理效能,保障食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切实有效的发挥行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性。作为行业管理人员,不仅要在整个行业中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在行业内部倡导和建立遵纪守法、信守诚信的良好行业风气,大范围地组织并展开各企业的普及法律法规活动、贯彻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要积极地建立健全行业规定制度,加强各个企业之间关于质量承诺及质量安全的相互交流,认真地指导并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争取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先进的管理模式。
(二)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敬业尽责,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贯彻和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对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指导企业加快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全面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使公民、消费者成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者。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要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就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理性消费,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畅通公共舆论监督途径,对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及时曝光,形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问题食品的高压态势。
结语:
总书记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随着企业的食品质量管理工作和员工自我认知的提高,政府监管工作的强化,消费者对食品产品安全问题意识的增强,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相信食品质量安全会得到有效的改善。
参考文献:
[1] 袁先铃.“三鹿奶粉事件”对我国乳品行业的影响[J].食品与发酵科技,2009,(01).
基础设施、工业、环保等工程项目犹如雨后春笋般在我省各地陆续上马。上述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土建、设备安装、绿化、装修、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涉及面广、工程总量大,有效地带动了我省GDP的快速增长。为了营造有序、科学的竞争环境,保证工程按期按质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重大的政府工程项目都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但是部分不法商人在利益驱动下,为了捞取更大的利润,向招标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开展了猛烈的糖衣炮弹攻势。面对巨大的金钱诱惑,部分人员未能坚守思想防线,利用手中的职务便利,帮助这些不法商人成功中标。上述的权钱交易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秩序,增加了工程成本,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为此必须加大打击和综合防治的力度。今年以来,我院反贪局共立案查处了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为我省招投标领域敲响了警钟。
一、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人员为招投标单位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主要是招投标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全面工作的主要领导,掌握着部门的决策权;同时他们也是部门的业务骨干,有丰富的招投标工作经验,学历高、业务能力强,是单位不可多得的人才。
(二)国有企业沦为行贿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完善,国有企业同样要参与到激烈市场竞争。由于层级审批、决策过程长、企业成本高等原因,国有企业在与灵活多变、管理制度先进的私人企业竞争中,往往处于下风。为了能承揽到大额的工程项目,某些国有企业铤而走险,向招标单位相关人员贿送钱财。例如某省属国有企业为了承揽工程量高达2亿多元的某烟草基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先后两次送钱给负责该项目的招标单位广东省某招投标中心的部门经理赵某。
(三)涉案工程项目大、利润空间较高
涉案的工程项目多是各地方大型的重点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动辄工程造价上亿元,利润空间大。为了能在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成功中标、赚取高额的经济收益,行贿人不惜重金收买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招标相关人员。例如我省某省属招投标单位的部门经理赵某,在某烟草基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了招标单位贿送的钱财,合共人民币20万元。
(四)犯罪手段隐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本系列案受贿人主要是通过向行贿人提前透露技术参数、资质要求、价格等等关键信息,以便行贿人能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或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设置倾向性参数或评标方法,明示或暗示评委为目标供应商打高分,当目标供应商无法中标时,提供信息让目标供应商或其他不中标的供应商提出质疑,以推翻评标结果;目标供应商作假或不符合要求被质疑时,通过各种手段摆平关系,以维持中标结果。上述的权钱交易行为均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从而达成权钱交易。
二、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守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
涉案受贿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工作过程中,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忽视对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缺乏自律、放松警惕,最终导致其在行贿人持续的、由少及大的糖衣炮弹攻势下,思想防线逐渐崩溃、防腐大堤逐步崩塌。由于长期受到金钱的诱惑、思想麻痹,加上认为犯罪手段隐蔽,所以涉案人员存在较强的侥幸心理。
(二)权力过度集中,缺少有效监管机制
在本系列案中,涉案的受贿人员都是招投标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全面工作的主要领导,他们对于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技术要求设置、企业资质设置、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等等关键环节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同时他们还在专家评审环节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在抽取过程中缺乏监督,目前评审专家库存在分类不合理,专家本身缺乏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培训的情况,因此,不少参评专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加上缺乏评标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在评审过程中,不能坚持独立评审,盲目听从采购人或单位意见,没有履行专家应尽的职责,实际上是采购人或单位在选定专家,很大程度上左右专家的评审意见。
(三)招投标程 序存在缺陷,缺乏外部监管 现在的招投标程序,有招投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公开开标、专家评审的多个环节,部分环境中人为因素较大,从而为涉案人员提供了权钱交易的空间。而各地监管部门资源有限,有的只配备几名人员,无法履行繁杂的监管职责,因此对出现违规违法案件处罚比较轻,也很少深究相关当事人的其他责任,很难起
到杀鸡警猴的作用,导致有些人对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本系列案的发生,反映了相关单位在廉政教育及法制学习方面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今后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保证廉政教育的学习效果;同时还可以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刻剖析案发根源,狠抓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组织干部员工联系自身实际进行深刻的思考和反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力度
相关单位应规范招投标各项程序的流程,增大各项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容易产生廉败风险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从制度上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三)完善招投标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压缩权利寻租空间
如前文分析,现行招投标制度中招投标文件的编制、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多个关键环节中存在一定人为因素,为相关人员提供了权利寻租的机会。因此完善招投标制度,减少人为因素,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例如延长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公布详细的资格评审标准等等。
(四)完善专家挑选机制
现行招投标制度中,一般都会由相关专家对标书进行评议,这些专家一般都是有招标单位选定。上述的机制为相关人员提供了权利寻租的机会只要买通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基本上都会得到较高的专家评分。因此完善专家挑选机制,对于压缩权利寻租的空间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专家挑选机制,可以参照我国仲裁制度中仲裁员的挑选制度。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招标单位、监督单位各从专家库中挑选一名专家,作为参加专家评审的专家,而所有专家在评议过程中的表决权等重。通过这个制度,更能使专家评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而压缩权利寻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