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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个人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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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个人履职报告

第1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人民银行 履职审计 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9.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71-02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经过试点后,推出了一种新的审计形式——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经过这几年的审计探索,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已成为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最主要的工作形式之一,并已逐渐成为人民银行内部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内审转型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进一步深化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便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活动。

1.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有助于促进各级人民银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人民银行在实施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金融宏观调控、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金融生态、促进经济稳健发展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职能更加重要,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因此,有效维护人民银行自身的信誉和形象,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以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以业务和管理活动为审计内容,基本涵盖了体现人民银行主要职能的各项业务,通过审计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人民银行各级行依法、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促进央行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2.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丰富了干部监督的内容,有助于领导干部加强自律、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通过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决策、内部控制、工作运行、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既发现问题又肯定成绩,在查处和纠正问题的同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特别是履职审计将发现的违规问题与有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挂钩,全面落实问题责任,履职审计得出的结论可以为干部考核和使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对完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3.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符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内审作用,提高内审工作的水平和层次。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体现了“人与事结合”、“权利义务与责任结合”,拓展了审计领域和空间,较之以单纯业务活动为重点的其他审计,将审计内容拓展到了复合的管理活动,与国际上通行的“绩效审计”更为贴近,具有管理审计的特点,有利于内审部门强化自身特色,促进业务发展。同时履职审计突出审计时效,监督关口前移,对风险隐患进行预警,及时发现不足,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既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防范、价值提升,有利于被审领导干部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履职能力,也有利于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

二、制约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深入发展的因素

1.配套制度滞后,审计内容不全面。为了加强对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总行制定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指南》,就履职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责任认定与处理进行了明确,但对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审计周期等有关规定比较模糊,配套制度和程序也不完善,尤其是对于同级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往往都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实施,同级监督工作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审计内容中没有涉及,缺乏对上述重要内容的审计,内审部门做出的评价结论是不全面的。

2.审计评价难以准确把握。目前仍然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履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评价的评价标准、用语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履职审计报告中对审计对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成绩,多使用鉴定性或结论性的语言,而采用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说话较少,甚至存在超越审计权限和范围、狭隘片面、只涉及事不涉及人的简单评价。同时,由于内审人员对审计对象如何评价无据可依,缺少定量评价,主要取决于自己的主观判断作出定性评价,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不同的被审计对象之间也缺乏可比性,不仅影响审计评价的有效性,还易带来审计风险。

第2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认真做好区人大会、区政府经济工作会、区政府发改统计办公会座谈研讨、走访调研等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材料上报工作;做好向区人代会报告《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准备工作。(朱文胜局长牵头,李葛陵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和综合科具体落实)

(二)完成市对区目标考核迎检准备工作,牵头做好经济部门的资料搜集、审核、汇总工作。(局长牵头,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和综合科具体落实)

(三)督导“十三五”规划14个部门专项规划形成初稿。(副局长牵头,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落实)

(四)参加市统计局贸易业、服务业、生物产业、养老、社会综合统计年报会;邀请各街办、乡、开发区统计人员和规上单位召开房地产、建筑业年报会议,布置年报工作。

(五)继续做好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副局长分别负责,局各科室具体落实)

(六)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调度,主要是抓好在建项目和新上房地产项目的入库统计。(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七)收集整理全年审批、备案、核准项目,检查区政府重点考核项目;收集整理2014年向上争取项目计划下达文件及资料;完成PPP培训工作;完成全市服务业相关培训工作;做好统计投资库的清查工作、房地产项目的退出和进库工作。(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八)继续做好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核对完善工作。(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九)继续严格按程序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继续做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的核查确定等工作。(副局长牵头,投资科负责落实)

(十)收集资料、整理数据,编辑、印发12月统计月报;继续做好“三经普”资料开发利用,数据处理工作。(副局长牵头,综合科负责落实)

(十一)做好工业、贸易、能源、农业、建筑业月、季、年报等相关工作;做好“小进限”、“小进规”单位二次申报资料的收集、指导、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大城市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城乡一体化年报录入工作的落实;做好11月城乡一体化调查补贴发放、人口变动调查审核迎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企业创新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副局长牵头,经济科、社会科、普查中心负责落实)

(十二)对照区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清单,做好我局全年工作查漏补缺。(局长牵头,副局长负责,局各科室具体落实)

(十三)认真做好我局新闻宣传、重点调研文章撰写上报工作。(副局长分别负责,局各科室具体落实)

(十四)做好局电子政务建设,进行电子政务考核自查并上报区两办。(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

(十五)做好我局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及情况上报等工作。(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2014年12月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14个部门专项规划初稿衔接等工作,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调研参考资料编印发放工作。

(二)全区1-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9.73亿元,增幅21.1%,投资总额和增幅在全市分别排名第9位、第10位。

(三)做好工业、贸易、小微服务业、能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月报、季报等常规统计工作。其中1-11月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71.9亿元,同比增长11.3%,总额和增幅分别在全市排名第1位、第12位。1-11月“小进限”国家级审批通过22家。1-11月工业产值为23.49亿元,同比下降1.77%,工业销售产值为22.59亿元,同比上升1.2%,工业增加值增速为2.3%。

(四)完成天美国际35千伏绿色输变电工程、第二十五中学二期、桔都新城、星苑社区项目上报审批工作;提请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第二十五中学二期建设情况报告;开展重点项目巡查、督办工作。

(五)做好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核对完善工作;完成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报工作。

(六)完成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完成2015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申报工作;完成温室气体排放企业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召集辖区内六家企业协商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全年行政审批项目录入工作。

(七)认真做好“小进限”法人、产业和个体户第二批申报及补报单位的资料收集、业务指导、审核和上报工作;走访工业企业及上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表。

(八)参加市统计局的工业、能源、农业、小微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1%人口抽样调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经费投入、企业创新调查、劳动工资调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调查年报会,组织召开区工业、能源、劳动工资调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经费投入、企业创新调查、固定资产投资年报会。

(九)完成11月城乡一体化调查录入、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联审工作、评先工作;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参加市高新区统计工作会。

(十)完成2014年区检查公信力调查工作;做好小微企业个体户跟踪调查工作;参加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培训会。

(十一)组织完成2014年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组织完成2014年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完成“12·4”法制宣传工作。

(十二)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具体任务,拨付专项经费一万元;完成局文明创建迎检资料整理;做好船柴西和山庄路两个联系社区志愿服务、机关文明创建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

(十三)完成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纪检监察、电子政务等年终考核准备工作。

(十四)完成国防动员办公室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参加国动委办公室主任会议。

(十五)按省统计局要求,完成统计局在岗人员执法检查证登记及上报工作;完成2014年统计能力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完成城乡划分总结工作。

(十七)做好2015年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三个专项申报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做好2015年省物流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

第3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大力加强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全面消除危害越冬候鸟资源的安全隐患,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无死鸟;路上无越冬候鸟携带和运输;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区越冬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候鸟在区安全越冬。

二、工作重点

(一)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越冬候鸟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

(三)深入腹地全面清理天网、粘网、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五)严密监控湖泊承包者、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活动的人群;

(六)建立区各“卫星湖”(即主体湖周围各大小湖泊)承包经营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1日至年10月30日)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责任制度,落实经费保障;收集区各“卫星湖”承包经营人档案;县、乡(镇)、村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积极深入到一线的乡(镇)、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广辟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迅速掀起专项行动,为专项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年11月1日至年6月20日)

该阶段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保护越冬候鸟专项整治阶段(年11月1日至年3月20日)。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发扬不畏艰苦、不怕困难、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的作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对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对宾馆、酒店、菜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无违法、违规经营候鸟的现象发生。在隘道要设卡检查,严防运输和携带候鸟。

第二阶段为保护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专项整治阶段(年3月21日至年6月20日)。全面整治非法围堰(围湖种植、围湖养殖等)、违规栽树和大量捕捞、贩运螺蛳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巩固退田还湖成果,维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年6月21日至年6月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经验,发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越冬候鸟资源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保护力度,为候鸟安全越冬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年6月30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纪委常委、县执法监察室主任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农业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湖管局副局长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南新乡党委副书记

蒋巷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

南镇副镇长

副乡长

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许小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协调工作,县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为13879198350。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于年10月30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乡镇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形成整治合力,对存在管辖界址不明的,实行“上管一级”,由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管辖。

县林业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协调任务,坚决打击破坏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行为。

县湖管局要深入、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

县交通局要负责对车站、码头进行监督,确保车辆、船只不发生非法运输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现象。

县政法委要整合力量,组织当地公安和森林公安民警,全力以赴查处破坏候鸟资源和破坏湿地环境的大案要案,办案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绝不徇私,并协调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县工商局要利用“12315”信息平台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经常性组织清理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县委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把声势造大,把氛围造浓。

县监察局要加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县财政局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拨付专项行动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将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摸清楚,将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食用候鸟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象和场所摸清楚,将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候鸟的重点人员摸清楚。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性的开展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群众。

(四)综合整治,健全机制

坚持“打、防、管,建”四管齐下,把严打与整治、严打与防范、严打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大力推进候鸟保护综合管理。将专项行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对发生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乡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保护越冬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4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县政协委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维护民生洒下了心血和汗水,增添了靓丽的一笔。

尤其是近年来,自任县质监局局长以来。不断加强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首先,加强了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对质监各项工作列出详细报告,事前征得县委、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的支持与理解,为质监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此基础上,视质量为产品的生命,为企业生存的根本;视品牌为企业决胜市场、争锋天下的法宝。为此,大力实施了质量兴县”和“名牌带动战略”对于重点规模企业和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坚持靠上去服务,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中国名牌”山东名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对企业深入具体地服务,使企业认识到质监工作的价值,为质监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县已拥有2个中国名牌和3个山东名牌,名列济宁市各县市区前茅,推动了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维护民生的第一关。为确保两个安全,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落实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与监管分局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特别注重创新监管机制,抓好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同时。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近年,为适应不断发展的质监工作的需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全市质监系统率先进行了质监区域监管机制改革。全县设立4个监管分局,每个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设立质量监管站,每个行政村设立联络员,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做到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创建了新的监管模式,得到市县政府和市质监局的肯定,市政府专门在县召开现场会,推广的经验。

远远不能适应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的实情,针对目前县的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为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加快工业强县建设步伐,打造全县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平台,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紧紧抓住省市质监部门“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机遇,结合全县变频器这一产业优势实际,积极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终于使“山东省电力电子变频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一重点项目落户。目前该中心正在加紧建设,不久,一个现代化的足以展现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标志性建筑便会呈现在世人面前,且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第5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年3月,我担任区文物旅游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文物工作和旅游工作。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其他成员一道,我始终牢记使命,着力保护文物安全,以创建省、市项目带动、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项目建设、阵地建设、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踏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多年以来,本人认真调研旅游资源,为开发民俗旅游出思路,为旅游突破发展蓄势奠基;依法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五年来,我配合局长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

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围墙,维修和彩绘了周陵牌楼,对景区进行了绿化和整修,

二是申报《唐顺陵整体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国家局评审。

三是参与编制了防洪防水方案;

四是积极参与编制规划大纲。

(二)依法加强文物管理,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辖区取土场、砖瓦窑厂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严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续,严格登记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二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期。对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视的问题的处理,组织经营者听证讨论,让经营者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

三是创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牵头作用。牵头建立了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细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监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旅游开发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

一是在全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旅游》图册;

二是结合“创优”任务指标体系,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了任务提供给区委、区政府;

三是抢先主动编制秦遗址保护总体方案项目列入全国“100个大遗址”开发建设重点;

四是邀请省内外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策划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

五是先后组织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参加了旅游推介会、西洽会、旅博会,在省市等节会制作了宣传册10000份,在各种节会上发放宣传推介。

在以上工作开展中: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二是潜心思考提出策划创意;

三是主持并亲自参与项目编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项目背景、规模程度可以说了如指掌;

四是重大活动、执法检查亲自部署,带人参加。

二、个人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我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文物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克难奋进,积极主动寻求发展空间,为文物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突破发展,不断努力着。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学习领会大报告和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掌握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法规。撰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在《城市规划》杂志中发表。

(二)抓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为适应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需要,近年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依托一个载体,寻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各项考评指标均全面完成。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旗帜,认真贯彻区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旅游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从而推进文物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旅游开发新突破的工作任务目标。凤凰台、周陵古建维修是我区也是全市一个较大的古建维修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报批开工建设,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亲自到十几个部门咨询请教,提出了“操作不违规,工程不吃亏,维修不留遗憾”,使这项工程当年立项审批,当年招标开工,主体维修将于本月底结束。

三、树立公仆意识,勤政廉政

我出生在农村,先后在基层工作近20年,从事基层工作10年,传统的教育、艰苦的环境和不同的工作对象,使我能珍惜现在。尊崇干一行、爱一行,以淡泊名利、诚信为本为处事准则,不图名,不图利,在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斗能够勇于面对,而且尽最大努力解决,把自己的心尽到,把能出的力全部使出来,哪怕是受冷眼,受委屈也不轻易放弃。我深知,工作岗位不是权力,而是职责,工作的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设身处地要把工作做实,把事情做好。认认真真谋事,踏踏实实办事,老老实实做人。不贪不懒,洁身自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一是管住自己和身边人,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二是在政策范围内尽量给同志们和服务对象办事解难,不给他们加负担,更不添麻烦;

三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商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6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围绕“三个突出”,全面启动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由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指导全系统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系统各县市工商局也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落实所在局的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二是突出抓好调研工作,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事前组成由纪检组长带领的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专门调研组,深入县市工商局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有较强指导意义的风险点防范管理调研报告。

在此基础上,拟定了系统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常态制度性文件《*工商系统风险点防范管理办法》和阶段性的《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订,最后经*工商局*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正式,为实施风险点防范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突出抓好动员学习,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相结合。在全系统中掀起“风险点防范管理”总动员、大讨论活动,要求全系统层层召开动员会,通过召开动员会、讨论会、调研会等形式,促进广大工商干部充分认识风险点防范管理这一新概念,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管理意识,形成“风险大家谈”的良好氛围;

(二)是与“建立适应工商部门特点的垂直管理体制下的反腐倡廉机制”调研活动相结合,发动广大工商干部认真分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权力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三)是与“开展科学规范发展年”活动相结合。以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规范发展。

二、把握“三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查摆阶段中,以查找风险点为突破口,重点把握“三个环节”进行自查。

一是部门自查。以科室、队为单位,针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特别是具有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内务管理权、财物管理权的部门,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查深、查透、查清、查准各单位(部门)的风险点。

二是个人自查。依照个人目前的岗位职责、职务安排定位等情况,对照履职、执行制度的实际,细化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查深、查透、查清、查准个人及其岗位的风险点。针对各级工商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重点查找涉及职务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具有干部人事权和财物管理权的人员,重点查找涉及岗位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具有行政审批权、市场巡查监管权、违法行为查办权、财务管理权、人事管理权和内务管理权的人员,重点查找涉及执法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内外公示。针对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在内外网开辟一个公告栏向全系统、全社会分批、分次予以公示,各县(市)局、直属分局也采取各种途径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构筑“三道防线”,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第7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弘扬优良作风为核心,以加强旅游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为重点,以促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旅游科学发展、影响行政效能、影响旅游发展环境的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健全机制,努力使全省旅游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和管理方式明显改进、党风政风建设明显加强,为优化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思想教育

1、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要认真学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月下旬至*月上旬要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一次以学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有计划地选派处以上干部到省委党校培训学习。

2、开展世界观教育。*月中旬至*月底拟请省委党校的同志授课,在局机关集中开展世界观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3、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在全省旅游系统培养和选树一批党性强、作风硬、能干事、干实事的先进典型,以多种形式宣扬他们的事迹。组织20*年度优秀公务员代表谈经验、作报告,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4、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报刊、影视、影像等资料中总结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认清危害,引以为戒。

5、开展光荣传统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新时期深入学习和弘扬大庆精神的决定,开展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闯关东精神”的系列活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将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二)强化制度落实

1、认真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从4月中旬开始,由局领导带队以分片调研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大下基层,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旅游产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报告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述职述廉。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促使当事人改正错误。

4、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按照省委、省纪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旅游部门的实际,研究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具体措施。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按照“三定”方案,7月底前在新编制框架下完成局机关人员调整,定岗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

2、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和审查,按照省纪委要求7月底前全面建立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3、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缩减20%左右,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审批时限基础上缩短20%左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上半年开通12301旅游咨询热线。利用旅游政务网络平台推行政务公开和旅游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制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收费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投诉问责制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的力度,切实解决在岗不履职、在位不尽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6、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11月中旬组织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聘请旅游行风监督员,9月上旬分片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力争在行风评议中排名有新的提升。

7、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认真地查处拖拉梗阻、刁难勒卡,乱收乱罚、违法行政等行为。严肃追究决策失误、治理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行政责任及连带责任。对严重阻碍发展、破坏旅游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及时召开推进大会,使党员干部明确,在全省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是省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促进全省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手段,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党组工作日程,纳入党组总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

(二)建立组织,推进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薄喜如为组长,副局长刘显富、纪检组长李兵、副巡视员李大方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活动推进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领导。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反馈和督促检查。

第8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9篇:局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工作完成情况

多年以来,本人认真调研旅游资源,为开发民俗旅游出思路,为旅游突破发展蓄势奠基;依法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五年来,我配合局长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围墙,维修和彩绘了周陵牌楼,对景区进行了绿化和整修,二是申报《唐顺陵整体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国家局评审。三是参与编制了防洪防水方案;四是积极参与编制规划大纲。

(二)依法加强文物管理,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辖区取土场、砖瓦窑厂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严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续,严格登记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期。对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视的问题的处理,组织经营者听证讨论,让经营者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三是创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牵头作用。牵头建立了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细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监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旅游开发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一是在全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旅游》图册;二是结合“创优”任务指标体系,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了任务提供给区委、区政府;三是抢先主动编制秦遗址保护总体方案项目列入全国“100个大遗址”开发建设重点;四是邀请省内外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策划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五是先后组织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参加了旅游推介会、西洽会、旅博会,在省市等节会制作了宣传册10000份,在各种节会上发放宣传推介。

在以上工作开展中,本人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二是潜心思考提出策划创意;三是主持并亲自参与项目编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项目背景、规模程度可以说了如指掌;四是重大活动、执法检查亲自部署,带人参加。

二、个人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我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文物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克难奋进,积极主动寻求发展空间,为文物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突破发展,不断努力着。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掌握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法规。撰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在《城市规划》杂志中发表。

(二)抓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为适应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需要,近年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依托一个载体,寻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各项考评指标均全面完成。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旗帜,认真贯彻区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旅游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从而推进文物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旅游开发新突破的工作任务目标。凤凰台、周陵古建维修是我区也是全市一个较大的古建维修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报批开工建设,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亲自到十几个部门咨询请教,提出了“操作不违规,工程不吃亏,维修不留遗憾”,使这项工程当年立项审批,当年招标开工,主体维修将于本月底结束。

三、树立公仆意识,勤政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