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家庭教育法律普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日本;家长教师联合会;家校合作
一、家校合作的背景
(一)实践层面
1.社会的发展变化
(1)城市化
日本是世界上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国家,用30年的发展赶上了欧美国家100年的城市化水平。因工业飞速发展,高学历人才增多,日本人便开始追求高层次的精神生活,但有限的地域使得日本的社会活动有限,家庭教育比较局限,需要社会、学校关注家长需求,为家庭教育提供保障。
(2)独特的家庭文化
日本社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独特的企业文化,以“年功序列”“终身雇佣”“企业工会”为特点的“日本型经营”成为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支柱。受企业文化传统的影响,日本大部分男性把精力投入工作,无暇顾及家庭事务,形成了日本特有的“家庭主妇”文化。许多家庭主妇要负责一切家务及对子女的照顾,这容易造成子女与父亲的关系冷淡。此外,有些母亲过于溺爱子女,一方面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使青少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另一方面使青少年忍耐力不足,缺乏责任意识。
(3)“少子化”问题
日本社会的“少子化”问题使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数量增多,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干涉过多,孩子对家长的依赖性增加,独立生活能力降低。而且,“少子化”的发展使日本儿童的兄弟姐妹减少,活动的范围缩小,儿童在课余时间往往待在家里,与社会接触减少,致使其人际交往能力欠缺,伦理和道德约束力下降。
2.教育本身的问题
(1)“考试地狱”现象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日本社会把学历看作是一个人能力和地位的象征、胜任工作的标准,导致家长把孩子送往名校的愿望强烈,学校为了学生能在考试中获得好的成绩,经常组织各种考试。家庭和学校的双重压力使孩子陷入“考试地狱”,进而出现一系列问题,如学习兴趣降低、学力低下等。
(2)“教育荒废”现象
日本学校教育发展中出现了“教育荒废”现象,其中长期以来较为严重的是欺辱行为、“不登校”等问题[1]。欺辱行为是在日本学生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对与自己有一定关系的人进行心理或身体上的攻击。“不登校”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因心理或是身体原因,离开学校达30天以上。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登校”一直是困扰日本教育发展的问题,也是教育改革面临的重点问题。
3.“周五日制”的实行
为了扭转偏重知识、轻视个性的局面,增加学生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时间,学校实行“周五日制”,以增强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功能,使其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培养学生。2002年,日本中小学完全实施“周五日制”,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课余时间,为学生发展生存能力、培养个性提供了机会,也为家庭教育提供了审视其职责的机会。
(二)理论层面
终身教育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普及,在日本也得到广泛发展,使人们认识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性。教育部门需要打破原有的学校教育模式,发展学校、社会、家庭一体化的教育模式,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地位。保罗・朗格朗①指出,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重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并明确了各自的地位,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关键、社会教育是继续和完善。在此基础上,201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教育部和北京市政府联合举办的“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了《建设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提到“终身学习并不局限于教育或商业范畴,它融入到了整个城市的生活……事实上,家庭,作为社区建立的基本单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学习场所”[2]。在终身教育理论普及的背景下,日本家庭教育受到重视,与学校的合作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家长教师联合会的构成和属性
(一)由来
家长教师联合会(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PTA),发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1945年,美国占领军全面参与日本的战后教学改革,由此PTA开始引入日本。PTA在日本经过70年的发展,找到了适合的生存地域,致力于为会员提供相互学习的机会,并在会员间开展社会活动,其会员主要是家长和教师。PTA的目的是为学生营造一个适宜其成长的家庭和社区教育环境,加强对青少年校外生活的关注度,以此沟通学校、家庭和社会,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密切结合。
(二)构成
日本的PTA体系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社会法人PTA全国协议会;二是PTA地方组织,包括都道府县、政令市PTA协议会等61个地方协议会;三是学校PTA,由年级PTA和班级PTA构成。
(三)属性
1.社会法人组织PTA
1962年,日本成立了财团法人PTA全国协议会。1985年,经文部科学省认可,日本PTA全国协议会成为社团法人,主要目的是获得财政援助[3]。日本PTA全国协议会运作法人化,可以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完全独立。PTA在成为社团法人组织之后在法律上相对独立,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处理事务,拥有更多独自行使权力的机会。
2.社会教育团体PTA
日本的PTA具有社会教育团体的性质,首先,它主要由成年人组成,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讲座对家长和青少年进行教育;其次,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与政党或政治团体有利害关系的活动;最后,它可以向文部科学省和教育委员会提出专业性、技术性请求,以获得援助或建议,从而保障社会教育事业的开展。PTA帮助教师、家长、社会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参与学校教育改革的讨论,适当运用法律手段确保公立学校的经费。
3.成人教育团体PTA
作为成人教育团体的PTA组织,其主要活动有培训、研修活动等。日本PTA成立的根本目的是对家长和教师进行教育,提高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为市民树立民主观念,形成权利与责任意识;为家长和教师提供沟通与交流的纽带,实现家长与教师平等合作;引导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问题的讨论,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辅助教育改革。
三、家长教师联合会对家校合作的推动
(一)推动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志愿活动
1.参与学校教学活动
日本的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参与学校教学的方式多种多样,家长可以作为教师的助手在课堂上辅导学生,帮助孩子校正发音、记忆口诀,在家庭课上指导缝纫等。如果家长有擅长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还可以与教师共同完成一个单元的教学。家长通过亲身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深入到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活动中,与教师积极合作,共同培养孩子。
2.对学校“物”的运营
日本家长不仅可以参与学校教学活动,而且可以辅助学校“物”的运营,包括对学校校舍环境、体育馆、图书馆、画室、教室的辅助运营。家长作为志愿者,主要辅助学校图书馆的运营,PTA组织了部分学生的母亲在学校图书馆工作,包括为学生提供新书登记和借书登记服务;维护图书资料、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宣传图书活动,图书志愿者信息;在课堂教学中组织“好书论坛”等活动。为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图书服务,学生的母亲在暑假期间也会在图书馆进行自愿服务。
(二)推进家校一体化
作为家校合作的方式之一,PTA在日本的学校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为学校的综合学习课程提供支援服务,1998年12月和1999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修订了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规定小学和初中从2002年开始开设综合学习课程。在综合学习课程的落实过程中,PTA成员为课程的开设搜集资源、招募讲师、学习课程目标、承担课程任务、与教师一起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技能以辅助课程的完成。
其次,PTA对学校教育中出现的“教育荒废”现象展开讨论,并提供建设性建议。家长与教师共同合作了解班级学生状况,遇到问题积极沟通,对于在孩子辅导上有困难的家长,教师和PTA的其他成员会对其予以帮助;在课堂教学中家长和教师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兴趣,创设快乐课堂;在学校内为社区民众设置活动场所,增加学生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提高居民对孩子的教育意识;积极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发现问题,及时应对。
最后,PTA促成了学校“周五日制”的落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能力发展。PTA在周末开展亲子露营、远足、烹饪、敬老服务等活动,并得到博物馆、社区志愿者等的支持。市町村的PTA为儿童设立了活动中心、自然体验村,为儿童提供社会角色扮演的机会。这一系列活动都为“周五日制”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四、家校合作的特点
(一)政府为家校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日本政府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文为PTA等社会教育团体提供财政援助,为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解决了资金上的困难。其中,《社会教育法》第十条规定,无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社会教育团体”是以进行社会教育相关活动为主要目的,不受政府支配的团体;第十一条规定,教育部长和教育委员会要确保社会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社会教育团体的需求,对其援助必要的物资[4]。这两条法律规定明确了PTA作为社会教育团体的合法地位,可以得到法律规定的社会教育团体应有的相关权利和政府的财政援助。
2010年,《PTA・青少年教育团体共济法》颁布,并于2011年开始实施,该法的第二条第1项对PTA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在籍的幼儿、儿童以及学生的家长与本学校的教师组成的团体或是联合体,并指出学生不是PTA成员,而是PTA援助的对象。
《学校教育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应该确保PTA活动室及各类设备的无偿使用。如果以家长不能参加活动或是不加合会为理由,而有差别地对待其子女是不被允许的,这也违反《日本宪法》的第十四条。
(二)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各级PTA组织
1. PTA全国协议会
PTA全国协议会把教育作为根本宗旨,通过PTA的活动充实全国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加深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新时代,PTA全国协议会为了应对社会变化的要求,面对低出生率和双职工家庭的出现,担负起社会教育团体的责任,致力于构建活性化的组织运营方案,并对其进行推广和普及。在家庭教育上,要求家长把教育孩子作为家庭教育的原点,提高自觉意识、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与孩子共同成长。在此基础上,联合都道府县以及家庭学校,共同推进家校合作的实现。
2.地方PTA组织
地方PTA组织由61个都道府县的PTA协会组成,都道府县PTA又由市町村PTA联合构成。各地方PTA与中小学PTA和地方的机关、团体联合共同推进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培养孩子亲近乡土自然的感情体验,形成对乡土知识的热爱。
3.学校PTA组织
学校PTA组织又称单位PTA,由班级PTA和年级PTA组成。班级PTA由本年级的学生家长和教师构成,班级PTA活动的基础是班级家长会,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讨论班级儿童生活及发展问题[5]。该组织希望通过组织活动让孩子正确理解班级的教育方针,建立家长与孩子、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和睦及信赖关系,并且能够就面临的紧急教育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年级PTA对年级共同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以寻求解决方案,一次活动由多人参与,并由各班级的PTA共同携手举办活动。
(三)学校把家校合作纳入日常工作
日本的学校把与家长的合作与交流纳入日常工作,体现在把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活动视为应尽的义务,把与家长沟通解决个别儿童的教育问题视为基本职责,把获得家长信任、促进家校合作、增进家校关系视为必要工作。因此,日本的教师除了保证正常的教学之外,还要掌握与家长沟通的技巧,学习如何更好地与家长交流,并且在与家长和社区人士沟通中提升家校交流的能力。这是学校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也是法律要求教师履行的义务。教师不会把与家长合作看作压力,而是当作本职工作,尽力做到完美,获得家长的认可。
在日本的学校中,不仅教师把家校合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学校的管理层也是如此,他们积极参加日本小学的PTA例行会议,并对学生家长公开学校的近期情况,对学校近期将要开展的活动安排作详细说明,以推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活动。
(四)家长把学校活动视为日常生活
在日本,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合作是家长的义务。并且,培养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核心话题,家长有意愿了解孩子的情况,想与孩子沟通交流,便积极参加PTA组织的活动。例如,参加地方PTA组织的相互学习活动,包括地区座谈会、儿童培养培训班、亲子读书会等;参与地方PTA组织的交流活动,包括新生欢迎会、六年级毕业会等;参加地方PTA组织的乡土活动,包括花祭、探寻乡土历史等;参加地方PTA组织的志愿活动,包括回收资源、清扫道路等。
五、启示
(一)积极推进家校合作法律法规的健全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家校合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从《日本宪法》到《社会教育法》,再到文部科学省的《PTA・青少年教育团体共济法》及《学校教育法》,都对家校合作的PTA组织形式提供了法律支持与保障。
我国相对完善的家庭教育立法还没有正式出台,但近几年,对于家校合作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意见,如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到,“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6]。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制定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也主张推进家庭教育的立法进程[7]。2015年10月20日,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庭教育的意义、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学校的作用、社会的支持以及保障措施做了详细的说明[8]。这些法规性文件都为我国家庭教育的立法提供了重要依据,说明我国也在逐步重视家庭教育,国家、政府、学校、社会也在积极支持与配合。我国将来还要在家庭教育的立法道路上继续前进,推进家庭教育的完善,为家校合作提供明确的政策保障,进而促进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促进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作用
在日本的PTA组织中,家长与教师共同合作,积极推进组织开展活动,在家长教育、儿童活动、学校管理、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成了日本开设综合活动课程、学校实行“周五日制”。
我国在推进家校合作的过程中也主张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应由学生家长、教师、高校教育专家和学校管理人员组成,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亲子活动、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举行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展,并为家长搭建一个建言献策的平台,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使家长深层次了解学校教育,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信任关系。
(三)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
日本的学校把家校合作看作是学校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教师积极配合PTA组织的活动,为PTA提供所需的设施及场所,并把与家长沟通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校长也是如此,把学校的活动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
我国中小学和幼儿园也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并将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学校要统筹家长委员会、配合家长学校的建立、搭建家校合作的沟通渠道。
我国的教育专家主张建立专业的家校合作团队,包括校长、主任、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专业管理体系,为家校合作提供良好的保障,营造共同育人的氛围。
(四)自觉发挥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作用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在推进家校合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家长大多把精力投入在事业和工作中,虽然对孩子的教育也很重视,但在时间上却无法保证,出现了隔代教育、教育陪伴缺失的现象。家长要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投入到陪伴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了解不同阶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用正确的教育观对待孩子特有的行为表现,并及时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情况。家长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配合教师的教学,理解、信任教师,配合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及培训讲座,与学校一起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曹薇.20世纪90年代日本教师录用制度改革研究[J].外国教育研究,2004(01):59.
[2]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建设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全民终身学习:城市的包容、繁荣与可持续发展》[Z].北京,2013:4.
[3]顾明远.教育大辞典-外国教育史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402.
[4][日]教育六法修委T会.解说教育六法[M].|京:株式会社三省堂,1992:669.
[5]叶晓璐.国外及港台地区家校合作实践研究综述[J].世界教育信息,2011(04):63.
[6]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EB/OL].http:///zong_he_195/20060323/t20060323_16488.shtml,2001-05-30.
为人父母,最简单,也最复杂。生而养之,不仅仅是让他衣食无忧、保他安全太平。人生的道路上,父母将与孩子一同遭遇各种成长的烦恼,并需要在各种难题面前寻求解决之道,帮助孩子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拥有健全的人格操守。为人父母,既要确保孩子的身体健康,又要确保心理健康:既要重视孩子的智力发育,又要做到各方面能力均衡发展:既要教给孩子知识,又要教他学会做人。
为人父母,要律人,更需律己,要明白身教胜于言传。“不要认为只有你同孩子谈话、教训他、命令他的时候,才是教育”,而要懂得,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人父母,是本能,更是学问。老鹰将小鹰踹下悬崖,陪它飞翔,大狮子带领小狮子奔跑觅食,逐渐成长。求生的教育似乎是一种天性,但成才的教育却离不开父母科学、理性的指引。正如这部规划中所提倡的,只有坚持科学引导、规范管理、依法推进,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才能了解家庭教育的奥秘,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才能做好为人父母的这门大学问。
《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国家庭教育创新发展,近日,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部署了准确把握家庭教育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促进家庭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7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同时,围绕健全实施机制、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工作示范引导等方面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明确了未来五年家庭教育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落实举措。
《规划》提出准确把握家庭教育核心内容,注重突出家庭道德教育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课题研究、指导服务、亲子活动等家庭教育各个环节。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活动阵地,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城市社区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着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在城市90%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建立家长学校,农村达到80%。确保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规划》还要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
《规划》提出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
《规划》提出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网络家长学校建设,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借势借力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到2020年,基本搭建覆盖城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规划》提出促进家庭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依托远程教育、移动互联网指导服务平台等,为资源匮乏的地区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加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80%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学校和儿童早期发展基地,50%的婚姻登记处建立新婚夫妇学校或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强化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要注重建立家庭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台账,及时掌握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成长发展状况等,为他们提供常态化的、专业化的家庭支持服务以及所需的转介服务。
《规划》提出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确立“十三五”家庭教育重点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促进家庭教育学科体系建设,推动高校在相关专业开设家庭教育课程,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
《规划》提出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全国层面,由全国妇联、教育部协同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家庭教育法的研究工作,形成立法草案,推动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
孩子成长中存在“影子爸爸”:父亲角色缺失
一个男士吹嘘:“我老婆能洗衣服,做家务,做饭,带娃,逛街,自己赚钱!”朋友回答:“像你老婆那样的,在我们那里叫寡妇。”这个最近在网上流行的段子,虽然很刻薄,却形象地描述了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的真实情况。
如今,很多家庭的育儿工作由妈妈承担了大部分,爸爸很少参与,就像影子一样。这样的爸爸被形象地称为“影子爸爸”。“影子爸爸”不仅导致了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还深刻地影响到了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稳定。
“一个女性朋友不再联系你,一是她死了,二是她当妈了,三是她孩子上学了。”自从有了孩子,35岁的外企女白领王女士对这个戏谑的说法有了越来越深刻的领悟。
孩子小的时候,她每天晚上多次醒来给孩子喂奶把尿,先生在一旁呼呼大睡。现在孩子3岁多了,王女士感觉基本还是自己一人带娃――几乎没有自由时间,逛街、美容,闺蜜聚会,通通取消,除了上班,几乎所有时间都围着孩子转。而先生,还时不时地和朋友小聚一下,每周六上午的踢足球,更是雷打不动。像王女士先生这样没有存在感的爸爸,正成为很多家庭中一种典型的存在。调查显示,94%的受访者感觉自己身边有“影子爸爸”,其中45.1%的受访者表示,这样的“影子爸爸”很多。只有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自己身边没有“影子爸爸”。
为何“影子爸爸”如此多?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影响和部分父亲心存依赖思想,责任感薄弱,被认为是造成“影子爸爸”盛行的最主要原因。此外,还有52.9%的受访者认为是受男人天生不会带孩子观念的影响,23.7%的受访者认为是由于当下的母亲太强大,父亲才会乐得清闲。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看来,“影子爸爸”的流行背后有很多原因。一是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影响,二是现代女性全面崛起,从收入到学历,完全不亚于男性,甚至比男性还要强大,再加上怀胎十月与孩子建立的亲密关系,使得母亲在孩子的养育上会显现出天然的优势。
给孩子讲故事,陪孩子游戏,很多东西都要不断地学习,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挑战。因此不少爸爸本能地选择了回避、撤退、转移,放弃了责任。同样,很多父亲缺乏远见,他们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教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意识,以为自己只要负责挣钱养家就可以了,妻子一个人带孩子完全没有问题。他们没有意识到,父教的缺失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
父爱的缺失,孩子会最敏锐地感受到。如何才能让缺失的父教重新回归家庭?除了从家庭内部着手,全社会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是做好家庭教育立法的基础。立法是对社会问题的回应,家庭教育的立法也必须回应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
家庭教育贵在让家长学会自我改变
“教要教人求真,学要学做真人”。而对孩子的人格塑造,显然不可能只依赖学校教育,担负言传身教责任的家庭教育尤为重要。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经各种调查早已被教育工作者确认,缺乏家庭教育已产生了严重的子女性格障碍、家庭暴力和人格扭曲等问题。
“教孩子之前先教大人”甚至一度也成了共识。在中国一些城市,有关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的实验也如火如茶,家庭教育的全面普及上升为国家意志。
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试图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样放置在法律框架之下,成为强制性的教育模式。明确了相当精确的目标,着力规范了各阶段家庭教育指导和亲子活动的次数等,更对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的家庭教育到达率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要求就目前看来实际非常之高,而且具体实施起来恐怕会遭遇非常多的难题。
应该说,即使在一线城市,家庭教育的普及都还有很多课题需要面对。首先,成年人的行为模式相对孩子更为固执,更难调整。即使在家庭教育执行较良好的深圳等地,很多家长凭借一年四次的课堂依旧难以改变什么。家长即使听课时吸收了很多道理,但依然过不好教育子女这一关。
其次,现有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缺乏标准,家长的反馈流于书面,缺乏具体实践和个性指导。有关家长的教育仍需深入,并琢磨出沟通方法。
而这还是在条件优越的大都会,九部门关于家庭教育的规划还要深入广大农村。很多农村地区连相对不错的学校教育都缺乏保障,更不要说针对家长开展教育工作。部分地区的家长基本在外打工,要完成家庭教育的工作任务可谓十分困难。
在中国最缺失家长教育的家庭有两大类,一是家长疲于奔命、无暇照顾孩子的贫困家庭;二是望子成龙,对孩子的成功有内心焦虑的家庭,可是他们对家庭教育的信任度最低。
所以我们不单要重视家庭教育的硬件设施和实施计划在城乡的覆盖率,更要重视教育本身的实际作用。针对家长教育效果不彰的现实,理应改革家长教育指导方法,增加实践性和家长在家庭中的责任感,让家长建立科学的家庭规则和教育方法。
家庭教育:让孩子成为更好的自己
家庭教育首先是父母的自我教育。教育好家长,才能教育好孩子。接下来,我们要沿着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落实落细,让孩子在未来遇到“更好的自己”。
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课”,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九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其中,要求城市与农村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这一规划的出台,将引领家庭教育的新方向。
俗话说,成人在家庭,成才在学校。自古以来,我们都十分重视家庭教育。纵观历史,古有“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被视为垂训子孙及家庭教育典范的《颜氏家训》,近代有“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的《傅雷家书》,当代则有五花八门、品类繁多的关于家庭教育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总结。可以说,家庭的一点一滴教育、培养、规范以及耳濡目染的熏陶,便是对孩子成人的塑造过程。家庭教育搞得好,孩子就行端人正,社会就风清气正,国家就魂强根正。
随着时代的变化,家庭教育也逐渐进步。教育模式由过去的浅耕粗作到现在的精耕细作,方式由专制野蛮过渡到民主文明。然而,新的挑战也随之产生,有的家长借口忙,对孩子“生而不伴”:有的家长迫于生活压力,对孩子“养而不教”。与此同时,家长的困惑也与日俱增。随着网络作为“第三者”介入家庭生活,传统权威型家庭教育方式受到挑战:面对急功近利的浮躁社会,家长不知如何把握教育尺度,比如重视学习成绩还是重视全面发展?诚实守信是不是就等于迂腐?孩子之间发生矛盾,忍让是不是没出息?竞争激烈,还要不要协作互助……迎接挑战,解决困惑,必须沿着正确方向加强和引导家庭教育。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普及法律常识、促进健康成长、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结合校园实际,在全镇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学法律、明权益、讲义务、尽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为了明天、法进校园”,“学法快乐行”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道德素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使学校的德育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工作水平。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从青少年学生特点和需要出发,依托全镇中小学校和各种教 育资源,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跃教育形式,在 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在内容上要选择适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与其学习、生活密切 相关,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小学相 关学科所涉及的《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防法》、《治 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劳动法》、《禁毒法》、《道路交 通安全法》、《禁毒法》和反邪防邪等法律法规。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分层施教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学 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校青少年学 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逐步做到“三个有”:一要有统一的法制教育课程;镇法治办将组织人员编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下发各中小学,各学校要发挥《读本》的作用,确保人手一册,把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落到实处。二要有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给教师上法制课,通过教师学法懂法来引导、带动学生的学法。三要有规范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各中小学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把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工作要求。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必须要上2-3 次专题法制讲座,并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学必须配备法制副校长,中心完小学校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配备率要达到100%,村级小学必须明确一名法制辅导员。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把思想政治好,比较熟悉法律法规,工作热心的同志选配从事法制辅导教育工作,对不合格的辅导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要整合社会 教育资源,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模拟法 庭、学法兴趣领导小组、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途径,丰富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在全镇中学广泛开展“三拒三争当”活动,即“拒绝、拒绝赌博、拒绝网吧、争当孝顺诚实的好孩子、争当尊师好学的好学生、争当文明守法的好公民”。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全镇评选一批“三争当”优秀青少年予以表彰。
关键词:民族地区;农村初中生;辍学;家庭因素;对策
2020 年是实现全面小康关键的一年,教育部把控辍保学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切实担起责任,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了94.2%[1]。但是,当前控辍保学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不少民族地区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辍学现象,尤其是农村初中生的辍学现象较为突出。如何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农村初中生辍学的问题,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实现2020 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是当前我们需要考虑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影响农村初中生辍学的因素中,家庭因素是最为直接的外部因素,需高度重视。
一、影响民族地区农村初中生辍学的家庭因素
(一)父母的文化程度低,教育期待低
受经济情况和农村教育水平的影响,大部分民族地区农村家长的文化程度并不高,他们中大部分都是高中以下学历。由于没有接受过高层次的教育,大部分农村家长对于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信奉“读书无用论”,不重视子女学业,对子女的学习成绩和未来发展漠不关心,在言语上贬低和否定子女的成就,部分家长认为子女辍学是正常且可接受的,甚至会要求子女辍学。
(二)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不科学
边远民族地区的农村家长忙于生计,托付子女给祖辈照顾,导致子女疏于管教。部分家长因外出务工,平时与子女沟通和接触较少。不少农村家长认为学校教育重于家庭教育,将教育的责任推给学校和老师。一些家长较功利,当感觉子女升学无望,无法实现读书成才时,便会“及时止损,减少教育投入”。
(三)不良的家庭氛围
除了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学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庭度过,家庭的氛围对于学生的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父母不良的行为习惯、粗暴的处事方式等不良的家庭氛围,会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性格和行为,严重影响学生在校与老师、同学的相处,如在与同学发生矛盾的时候,容易冲动,模仿父母粗暴的处理方式,以武力解决问题。此外,家庭嘈杂凌乱的环境也会影响学生的居家学习,无法集中注意力完成家庭作业或课外学习,致使学生学习成绩下降,自我效能感不断降低,最终产生厌学情绪而辍学。
(四)父母的法律意识薄弱
袁桂林等人指出,家长法律意识薄弱是造成农村初中生辍学的因素之一[2]。尽管我国出台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大部分民族地区农村家长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充分,没有意识到不送子女上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的行为。当子女提出辍学的想法时,家长劝说无效之后,一般采取默认的态度,并不会采取有效的措施去帮助子女打消辍学的念头。这主要是因为家长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子女辍学自己需要负法律责任,自己有义务去了解子女的想法,并想方设法打消子女辍学的念头,帮助其继续完成学业。父41 母淡薄的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子女的辍学。
二、控辍保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对策
(一)给予适当教育期待,增强学生自信心
父母给予子女适当的教育期待,能有效提高子女的学业成绩,增强自信心。如若父母的教育期待缺位,教师需多给予学生关注和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父母教育期待的缺失。但切不可有过高的教育期待,以免给孩子造成较大心理压力,一旦达不到目标,便会逐渐放弃学习,甚至出现厌学等现象。同时,父母和教师应减少将孩子与他人做横向对比,不要打压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多做纵向对比,以督促孩子不断超越自我,向前发展。
(二)提升家长素质,树立积极榜样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深受父母的影响,会不自觉地模仿父母的行为、态度和言语。为避免家长因素质问题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教育主管部门可尝试建立家长学校,给家长提供再学习和提升学历的机会;学校作为家庭教育的主力军,可定期举办线下或线上公益讲座,向家长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教授亲子沟通、子女青春期易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内容,逐渐提高家长的素养。此外,农村家长也应有意识提升自身素质,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增加对自己的学习投资,做一个成长型和学习型的家长。
(三)加强家校沟通,转变家长教育观念
农村初中生辍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家长落后的教育观念,为减少学生辍学,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学校应努力帮助农村家长转变错误的教育观念。针对“放养式的养育观”,班主任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的表现、成绩和心理动态,让家长切实掌握学生的动态,并要求家长定期给子女打电话或当面表示关心和鼓励;针对“淡薄的亲子观”,学校可在运动会或节日期间,举办一些促进亲子关系的活动,或者是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家长参与其中,或是建设留守儿童关爱室,让家长与子女有机会视频沟通,通过各种途径,打破亲子之间的感情壁垒,增加互动。针对“非主体的教子观”和“功利性的成才观”,学校可通过举办家长会,向家长传授科学的教育观念,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组织家长交流教育经验,便于家长更新教育观和人才观,更有助于孩子的教育。
(四)创设良好环境,营造温馨氛围
在各种环境之中,家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尤为重要。家长应该积极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改变家庭嘈杂、脏乱、阴暗的环境,努力为子女创设安静、整洁、明亮的环境,村委会或党支部可在村内建设一间自习室,方便家庭环境较为嘈杂的学生放学后有地方可学习;在单亲或隔代抚养的家庭中,家长要尽可能给予子女在精神上的关爱,教师平时也要多进行家访,多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此外,父母还要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减少在子女面前争吵,保持乐观开朗的情绪,平时在家多与子女沟通互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感情,少以指责、命令、辱骂的粗暴方式对待子女,努力营造优良温馨的家庭氛围。
(五)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律责任
民族地区农村家长法律意识淡漠,教育责任感不强是导致学生辍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政府部门应定期下村普及《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做好标语的宣传。学校可在开学前召开全校家长会,强调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组织教师入户走访,调查学生失学情况,向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让家长清晰认识到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此外,在子女出现辍学意向和辍学行为的时候,家长和老师应深究子女辍学的原因,及时疏导和劝说,并且态度要坚定,切不可听之任之,放纵子女的错误行为。如遇家长要求子女辍学的情况,政府部门应及时介入,强制要求家长送子女上学并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首先,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没有得到保证,他们大多是单亲监护和隔代监护,还有的是同辈监护,甚至是自我监护,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较低,劳动负担重,同时还影响到了儿童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等其他权利;其次,农村留守儿童受保护权得到威胁,由于父母外出,严重缺乏父母的关爱,他们患病时没有得到较好照料:同时留守儿童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易受到人身伤害,更重要的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无法享受来自父母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再次,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难以保障,虽然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为留守儿童受教育提供了基础,但是留守儿童缺乏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加上有些儿童还要负担家庭劳务,导致留守儿童学习逐渐落后,出现了严重的厌学现象,有的还因此辍学;还有,留守儿童发展权受到威胁,由于缺乏家长的管理监督和正确引导,他们在心理、性格发面容易产生障碍,而社会交往能力低引起道德失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儿童个性、才智和身心健康发展不健全,必然会极大的制约他们的发展权;最后,留守儿童的参与权遭到忽视,监护人往往仅将儿童当成被照顾的对象,没有意识到孩子也有参与家庭事务的权利,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意见常被漠视,在涉及到儿童的事项时,监护人并没要征询和参考他们的意见。
一、国家
1.国家政策应与时俱进,从制度上减少留守儿童[3]
国家应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间发展的差异,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工作,减少远距离外出打工现象,同时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改善农村教育教学环境和保障,进一步加快城乡二元结构性质的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就业、教育等制度差异,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
2.加大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目前有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和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并没有法律法规专门对留守儿童实施有效的保护,应当制定《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制度,加大法律保护力度。
3.加强政法部门执法力度
政法机关要加强执法力度,净化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的学校环境,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一些接收流动儿童学校的监督和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检查,对通过乱收费的方式设置障碍的学校要进行严厉的查处,保证教育平等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的问题。
二、学校
1.农村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儿童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他们容易产生心理困惑,需要给予心理指导和帮助。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同时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和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辅导是教师和学生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
2. 农村学校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
从农村实际情况和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出发,学校应改革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建立代管家长制,采取各种形式培训监护人;建立留守儿童专项档案,有效掌握留守儿童各方面发展变化状况。
三、家长
1.家长应以儿童利益优先,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增强农村父母家庭教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家庭应高度重视其育人功能,有条件的尽可能把子女带在身边;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支持留守子女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满足儿童基本物质需求
2.家长合理选择监护人
家长应当选择有监护能力的人做监护人;受托监护人要有良好的品德,这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十分重要,隔代监护人年龄不应过大,不应当逆向监护,绝不应当让年龄较小的孩子自我监护,留守儿童的父母尽可能给予监护人一些经济或其他补偿。
四、儿童
1.农村留守儿童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权利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培养留守儿童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其自立、自理和自控能力,能客观地评价个自己,主动进行自我教育,能够克制加强自我调节、监控能力和耐挫折能力,保持乐观、积极进取的心态。
2.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儿童是行使自己权利的主体,儿童应学会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在遇到自己权益收到侵犯的时候,要主动寻求监护人和老师的帮助,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儿童提高自身权利保护的法律意识,才能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利。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差异;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7)07-0008-03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7.07.003
一、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
(一)统一设置政治理论课,采取以课堂教学为主的理论灌输法
在我国,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按照政府和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和直接的理论灌输对学生进行理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兼具时代精神和民族传统的行为规范,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法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都设有专门的实践课程,并积极组织各种实习及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大学生多走进社会,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与技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在社会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品德修养,通过自身的切实体现来进一步理解课堂上老师所讲授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将学校所教授的理论性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内化于实际行动当中,在社会实践中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
(三)通过树立各种典型,进行榜样示范教育法
榜样教育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学校通过榜样教育,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对学生进行榜样教育一直以来也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学生优秀榜样的事迹是发生在学生群体当中的,被学生所熟知,以这样的榜样教育学生,更容易触及学生的道德情感,为学生所接受,从而真正达到榜样教育的目的。
(四)通过比较进行表扬批评教育法
一直以来,我国都比较重视通过比较的方式来教育和激励学生,有比较才有鉴别,通过比较,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分清优劣、鉴别是非,明确地让学生知道如何是好,怎样是劣,通过表扬和宣传先进的人物和事迹,批评和处分违规违纪等错误的行为,鼓励学生向优秀榜样学习,有效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
二、 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
(一)专业课程和隐性课程渗透教育法
受国家政体的影响,美国的大学开设的课程都是由所在各州的实际情况,或者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因此,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但是,美国的大学普遍都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三到五门的政治理论课程:西方经济学、美国历史、公民与法、美国与世界、科学哲学和实用主义,还有三门左右的思想品德课,包括:大学生生活导论、职业道德和社会研究等。美国各大学并没有明确直观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设定,而大多是通过经济、历史、法治、哲学等方面的教育,间接地、隐性地对大学生进行带有美国资本主义色彩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二)注重学校和社会环境的熏陶作用,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教育
美国政府并没有对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明确的要求,各学校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教育发展的理论和方法。各任课教师在授课时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知识构成、性格特点、讲授习惯等采取形式多样、灵活机动的教育方法。美国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任课教师照本宣科地把书本中的思想理论直接灌输给学生,而是更注重学生的自主判断和自主思考能力的培养,任课教师在教授的过程中经常采用摆出事实,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思考、分析、辨析和评判,最终经过系列的筛选来形成自己的价值体系。此外,美国特别注重历史教育,所谓“以史为鉴、可知兴替”,美国的历史教育更加追求社会化、通俗化、政治化,除课堂的历史教育外,他们还通过形式多样的历史教育,如创办各种各样与历史有关的报刊、书籍及影视资料,普及各个地方的历史。这些做法有效地形成了注重历史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很好地激发了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对学生进一步接受美国特色的资本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和催化作用。
(三)以宗教内容为依托的宗教灌输法
宗教对美国人的精神世界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尤其是基督教,对美国人的日常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美国各个大学中的思想政治内容与宗教有着天然的密切关系。很多宗教派别都会在学校向学生灌输符合美国基本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原则的代表资本主义利益的宗教信条,这也是对美国政治思想的一种传播和灌输方式,因而国家和政府也允许宗教势力设置自己的广播电台,这些电台可以播放各种宗教信条和节目。美国的各高校也都普遍开设了圣经课程,借用宗教的名x去传授一些基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通过宗教信念的传播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四)通过多向渗透,注重以社会实践为主的社会教育法
在美国高等学校中,心理学和人文课程是不分专业的,每一个专业都要学习这些知识。学校通过这两个课程向大学生传递道德教育、人格法律教育。同时,美国各高校还注重通过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的渗透教育。国家及各州政府设有专门资金支持、鼓励大学生组织开展和参加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使学生从实践中学习、体会到促进自身发展、符合社会需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社会、学校、家庭整体教育法
作为发达国家,美国十分重视媒介的力量。各级政府一直都在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向学生传播符合自身利益的道德观和世界观、人生观,并且将这一过程融入到社会环境中,使美国人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同时,美国教育制度中一个明@的特点就是家长的高度参与性。因为,在美国理念中,父母拥有对子女的教育权力,他们能够决定自己的孩子是上私立学校还是国立学校,而且学校和家长的联系也比较密切。但是,如果家长选择放弃参与,学校也无权强迫家长的参与。美国社会、美国高校以及学生家庭对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思想道德教育是十分重视的,因此就形成了社会、学校、家庭对新一代年轻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三管齐下的良好局面,也就形成了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合力,使思想政治教育在美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三、中美两国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差异
中美两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课堂灌输法中存在着一定的共同点。首先,两国高校都非常重视课程的教学工作,重视正面的、直接的、正规的灌输方法,并把它作为基本教育形式。其次,两国高校都注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正面而直观的指导,鼓励学生在实践行动中通过亲身体验形成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达到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
当然,中美两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首先,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手段方法上侧重于灌输教育;而美国则注重隐性渗透,通过历史教育、哲学教育、法治教育等多个方面隐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种隐性的渗透教育法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具有全面性和灵活性,使学生在各类课程的学习过程中都能感受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子。其次,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多属于灌输式,而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则更注重于实践和疏导。我国主要通过政治老师以理论课教学方式直接向学生灌输理论,忽视了教育方式的多样性和互动性,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自我意识的养成。美国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则更注重通过社会实践或社会服务的方式来形成学生的思想认识、道德认识,增强学生的道德层次和社会责任感。再次,因为我国思想政治的基础是,因此,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宗教活动没有联系。而美国注重宗教与公民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因为美国的宗教教育的内容完完全全反映了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因此大量的宗教内容已渗透在教学中,通过现代媒体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产生广泛的影响。最后,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以学校为主,忽视了社会和家庭的合力作用,而美国则注重社会、学校、家庭协调配合,进行整体教育。
四、美国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一)增加思想政治的隐性教育,增强教育的渗透性
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在各类课程之中,教育者在教授专业知识、历史知识、宗教知识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就向学生灌输资本主义的政治理念、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思想政治教育,在对历史和社会现实的理解中自觉地形成符合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价值观。而我国的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专业课之间有着明显的界限,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各专业课授课中的意识比较淡薄。我们应当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并不仅仅只是思想政治专业课老师的责任,更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义务,在此,我们应当借鉴美国高校的做法,注重在专业技术课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形成所有教师以及其他教育工作人员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同时,我国还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我国的文化底蕴,加强社会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以良好的社会风气,优良的校风、学风、教风,通过点点滴滴的渗透来引导和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在培养具有专业技术人才的同时实现人格的培养与完善。
(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将社会实践落到实处
我国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多数还局限于片面的、空泛的理论性教育,不但使思想政治教育脱离实际,缺乏实践性和操作性,而且还降低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使部分高校大学生产生了排斥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而美国的注重社会实践的教育方法能够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能够使学生在实践中和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自主学习、思考,最终形成符合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价值观。在此,我们应当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将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多样化,在丰富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大环境中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三)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整体作用
我国目前还是以学校为主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而美国则重视从家庭、社会和学校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教育。当今社会,高校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们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合力作用,重视社会环境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实现教育的一体化。
首先,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环境、公众舆论的导向作用。在信息化发达的今天,社会的舆论环境对我们的思想影响日益扩大,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对新闻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等进行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保证其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品德素养,从而传递给社会大众正确的思想导向和价值导向。
各位关心学校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各位老师:
下午好。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天区教育局与区普法办在联合举办“区法制教育现场会”,并启动~××年度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市区“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模式,促进依法治校工作,以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学生抵抵制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阶段,“以学校教育为依托,以家长、社会相配合,以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相支持”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在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中,小学要注重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学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广东省课程设置标准,我区各中小学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基本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使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任务;各中小学校均建立了以主管德育校长、法制副校长牵头,德育主任负责、年级组长及班班主任主管的纵向管理和学校、家庭、社区、公安部门负责的横向管理的法制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但是,据调查所得,在校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现象有上升趋势。所以,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明确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做到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希望各学校在发扬成绩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几点要求:版权所有
一、提高认识,面向全体
面向全体学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法制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不应该只针对少数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后进学生。所以,必须将法制教育纳入德育的整体规划中,通过各种法制教育手段,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实施继续教育,提升教师素质
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因此,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使全体教师明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教风。结合省《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教师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教策号),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干部学法考试(每年~月),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使全体教师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版权所有
三、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优势,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充分利用区普法办提供的法制教育专家系统--普法讲师团及法制副校长等专业法制师资队伍的作用,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参观监狱等生动有趣的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使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知识。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⒈规范家访、家长学校建设制度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教师把家访用电话、网络等新兴沟通方式所代替。然而,作为学生的两个主要的活动和成长场所,家庭和学校应该本着向孩子负责的态度,加强沟通,家长和老师都责无旁贷。所以,各学校要重视家访工作,特别是新生、毕业生的普访及后进生专访工作。
要以《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评估方案》为指导,使家长学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创新家长学校活动形式,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心理、生理等特殊问题进行讲授和辅导。如中学近期开展的“学、社区、家庭互动日”,是创新家长学校办学形式的新尝试,效果较好。在此,我倡导在学校中开展“走入学生家庭,走入学生心灵”活动。
⒉规范管理后进生的帮教。要求建立专项档案,做到有计划、有名册、有记录(与后进学生定期谈话记录、处分、撤消处分记录、法制教育记录)。
[关键词]师范院校;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34-0036-03
一、引言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中的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1]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向法制化的道路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2]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将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的高低。然而,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所做的调查表明: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很高,占全社会刑事犯罪数量的60%以上,其中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为17%左右。
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犯罪事件也频频出现。2011年6月16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某学生在寝室将同班同学刺死;2013年9月17日,六盘水师范学院某学生持刀进入贵州商专女生寝室刺伤一名女学生;等等。目前,贵州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刑事案件频发,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明显加大。另外,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大部分会在以后成为教师,承担培养和教育国家人才的重任,他们理应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但是,贵州省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更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知识、教学技能的培训,轻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缺失间接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而教师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教师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特征
笔者2013年10至12月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五所师范院校的600名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状况调查,调查回收问卷545份,有效问卷为500份,有效率为91%。调查问卷统计表明,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内容,是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前提条件;法律观念是衡量法律意识的重要根据,一个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决定其法律意识水平。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师范院校大学生很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里与法律相关的学生社团也很少,学校的法治教育只有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安排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只有36课时,而法律板块还不足12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师范院校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在学校接受法制教育的途径,81%的学生选择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讲授”,选择通过广播、展板、活动等途径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所占比例甚小,学校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忽视影响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储备。调查还显示67%的学生对《教师法》不了解,82%的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教育法律、法规,甚至有62%的学生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由此可见,贵州省师范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这直接影响了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二)法律信仰的缺失
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信奉的一条真理性原则。[3]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尊重与信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对正义、民主、平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是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公平、正义、秩序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性要素。[4]然而,调查显示,关于“您如何看待法与权力”的问题,有19%的学生选择“权力高于一切”,53%选择“有时权高于法,有时法高于权”,只有28%选择“法高于权”;调查学生对公检法机关的态度时,53%的学生选择了“比较信任”,36%选择“有时信任”,4%选择“不信任”,只有7%选择了“非常信任”。可以看出,师范院校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大部分师范院校学生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在师范院校大学生心中,法律并没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
(三)维权意识不强
大学生维权是大学生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积极寻求正当救济,能借助法律或其他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如何处理”这一问题,52%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用武力解决,31%会通过关系解决,15%不会求助外力。另外,在访谈中得知,兼职给大学生造成的侵权是最严重的,很多用工协议存在诸多漏洞。用工单位用低廉的待遇榨取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生,一些用工单位更是提出“大学生假期兼职必须干满两个月或三个月才给报酬,否则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大学生基本上是觉得委屈但又无可奈何。可以看出,部分学生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很少诉诸法律,也很少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他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向对方妥协,或者动用武力。这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路径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必须有意识地培养”[5]。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应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针对调查数据,结合实际,本文从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作用、构建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两个方面阐述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一)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类师范院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校法治教育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推进学校法治相关课程的建设
师范院校依据教学大纲,制定法律课程计划,保证法律课程的课时量,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教学体系。除了必修的《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可以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课程的专业选修课与基础法律知识的全校选修课。这样,专业技能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拓宽法治教育内容,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与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
2.加强校园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师范院校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组建大学生法律系列社团;设置班级法制委员,开展一系列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法制讲座、辩论会等活动,让学生在浓厚的法律氛围中受到教育。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充实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学校可以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橱窗、悬挂大幅标语等宣传法治教育,组织师生自编自演法律相关文艺节目,开展签名活动等,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宣传面,有效提高学生的法治知识知晓率,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提高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治常识普及率,实现师范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
社会法治环境对师范院校大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一个人成才的第一驿站,影响着其成员的法律意识素养;个人是社会中的单一主体,个人法律意识的水平对其个人的成长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家庭―个人”三位一体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模式,有助于全方位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
1.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非常重要,大学生会观察、评论与分析社会法律现象,并形成自身的法律意识观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制体系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大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对执法不信任,法律在大学生心中没有了威信,所以,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真正落实依法治国,净化社会法治环境。一方面,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社会政治、经济相适应,使大学生在制度上对法律产生信仰;另一方面,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当然,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需要社会各阶层人士共同的努力。
2.加强家庭法治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一个人成长的主要生活场所,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起点。家庭教育对学生的成长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学校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加强家庭法治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长大后就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教育孩子,给他们树立学法和用法的榜样,积极配合学校法治教育,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家庭所在的社区可以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来强化法治环境,促进家庭法治教育更加有效地开展。
3.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
师范院校大学生自我行为约束对其法律意识的形成意义重大。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仅仅依靠社会、学校的普法教育往往不能使大学生真正内化法律意识,并不一定能学以致用。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更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内在含义,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才能对法律产生信任感,才能在内心中树立对法律的信仰。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更应积极地学习一些模范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的先进人物,牢记自己将来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学好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主动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主动自觉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人的基地,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提高师范院校在校生的法律意识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关键所在。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个人法律素养、法治教育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矛盾突出,调查反映出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必须加大力度抓紧、抓好。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面推动法治教育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进自身系列活动的开展,确保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各项法治教育措施落到实处。全社会应共同努力,把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参考文献:
[1]谢水顺.论中国法制史教学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教育观察,2014(28).
[2]曾朝夕,王卓宇.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