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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居住用地布局; 相关因素; 规律
Abstract:The layout of living spa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house-building plan. The main influence factors are humans and land, situation and policy,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environment and landscape, and so on. Its concrete requirements are as follows: Better the orientation of development and build a compact city; Satisfy the need of the layout of living space first and insist on putting the benefits of people in the first place; work near one lives and shorten the traveling time; keep the economy law and make use of the land reasonably; ensure the scale of the land and make the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convenient; care for the weak group and give priority to safeguard the land; scatter and help the weak group and make the society get together; consider different degrees of building and improve the urban landscape; attached living space should be strictly controlled; find different space resources and adjust to the market requirement.
Keywords:the layout of living space; relevant factors; law
中图分类号:TU9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6-0078-04
安居乐业是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安居才能乐业,乐业才能发挥人的创造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城市是人类聚居地,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空间,现代文明社会既要求人尽其才、人尽其力,也应以人为本,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作为人类日常生活中体量最大的生活物资,住房建设需要耗费巨大的资源和财富,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不高的前提下,政府尚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然而,执政为民的理念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党和政府尽最大努力,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居住需求。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目的就是要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人们最基本的住房需求。考虑到我国人多地少、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我国的住房建设必须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道路。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5月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2006]37号),特别指出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作用,科学指导城市住房建设。而在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中,研究影响城市居住用地布局的相关因素,充分掌握居住用地布局的基本规律,创建和谐的城市居住模式是决定规划成功与否的关键。
1城市居住用地的概念和类型
城市居住用地有广义、中义、狭义三种概念,各有其相应的城市用地类型。
1.1广义的城市居住用地
广义的城市居住用地是指城市中所有为人们提供居住(包括长期、中期、短期)空间的建设用地。长期居住即是常住,其人员主要是城市常住人口(包括城市户籍居民和城中村村民),居住场所主要是住宅;中期居住是指非城市户籍人口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人员包括城市中的外交人员、驻军、学生、农民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囚犯等,居住场所主要是宿舍;短期居住是指非城市户籍人口因公务、商务、会议、旅游等活动而在城市中短暂住宿,其居住场所主要是各类旅馆。广义的城市居住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中的城市居住用地(R)、村镇居住用地(E61)、商住混合用地(C2-R)、旅馆用地(C25)和各单位附属的宿舍用地(尚无统一代号)等。从建设和谐社会目标出发,需要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科学的统筹与安排。
1.2中义的城市居住用地
中义的城市居住用地是指用于建设居住设施(包括住宅、宿舍等),其资源配置主要依赖市场调节,但有时又需要政府直接引导与控制的建设用地,其范围包括城市居住用地(R)、村镇居住用地(E61)、商住混合用地(C2-R)和部分单位(工业企业、商业、市政基础设施等)附属的宿舍用地(尚无统一代号)等。中义的城市居住用地就是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调整范畴。旅馆建设完全可通过市场配置,政府不用直接插手,而外交人员居住的使领馆、军队的营房、学校的学生宿舍、囚犯居住的监狱宿舍等建设完全由政府掌控,根本不存在市场调节,因此也不需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来指导与控制。
1.3狭义的城市居住用地
狭义的城市居住用地就是指《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中的城市居住用地,按标准分为一、二、三类居住用地(R1、R2、R3),而在实际运作中常按挡次不同分为别墅用地、多层商品住宅用地、二类高层商品住宅用地、一类高层商品住宅用地、廉租住房用地、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许多城市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时,仅考虑狭义的城市居住用地的规模预测和规划布局,由于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安置建房没有考虑,导致征地拆迁阻力大,规划实施困难。另外,许多城市农民工数量庞大,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形势严峻,需要住房建设规划引导与控制。
2影响城市居住用地布局的相关因素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首先要科学预测各类居住用地的需求量,其次就是进行各类居住用地的合理布局,为此必须研究影响城市居住用地布局的各种因素,分析其特点和要求。
2.1人的因素
(1)阶层:人们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水平决定其社会地位,即阶层归属。不同的社会阶层因其经济实力不同,住房要求也不一样。目前,我国将城市居民分为高收入阶层、中高收入阶层、中低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高收入阶层一般要求住大套型住宅,甚至是别墅;中高收入阶层一般要求住较大套型住宅;中低收入阶层则面向中小套型住宅(单户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阶层只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阶层则只有靠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各类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定位,实质上是阶层因素决定的。
(2)职业:城市劳动人口的职业按所从事的产业划分,可分为第一产业人员、第二产业人员、第三产业人员。一般地,第三产业位于城市中心,因此第三产业人员紧邻城市中心居住;第二产业主要指工业,常集中成为工业区,第二产业人员多近工业区居住;第一产业主要为城市提供肉、蛋、奶、蔬菜等副食品,常位于城市郊区,而且大多为郊区农民承担,因此第一产业人员多邻居在城市边沿地带。另外,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中,职业差别也很大,不同的职业甚至就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因此也影响到住房需求。一些垄断型经济部门,员工享受企业变相的住房补贴,常通过团购建设集中居住的小区。一些党和国家机关则通过建设所谓公务员小区,享受政策优惠。
(3)年龄: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有着不同的住房要求。青年人由于工作时间不长,收入一般不高,购买力普遍较低,大多只能购买中小套型商品住宅。青年人工作任务重,为了方便工作,居住地宜靠近工作地。中年家庭因子女在父母身边,甚至还有老人,人口相对较多,对居住面积要求较高。老年家庭因子女已分户,而且大套型住宅保洁劳动强度大,又适宜居住中小套型住宅。老年生活的主要目的是颐养天年,其居住用地最强调生态环境质量。由于城市中心就业机会多,而城市郊区环境质量好,因此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居住地有远离城市中心的趋势。
(4)姓氏与宗族:我国的农村大多为同姓宗亲聚族而居,村民有着共同的血缘联系纽带,这是难以割舍的。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城市边沿的村庄被不断地并入城市,成为城中村。城中村是一个特殊的社区,虽然置身城市,但仍保持着浓厚的农村色彩。村庄是祖居地,故土难离,村民一般不愿离村独居。祖传的旧居即使不适应现代生活,也要保留以示敬祖。村庄布局保持原有格局,建筑密度大,以多层和低层住宅为主,整体容积率并不高。由于村民从事农业生产,为了方便生产,生产与生活设施较为混杂,总体居住质量不高。由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一些陈旧观念影响村庄布局。
(5)民族和宗教:我国实行民族平等政策,不存在民族歧视,民族因素对居住的影响较小。我国虽然实行自由,但倡导无神论,宗教对人民价值取向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也较小,对住房建设的影响也较小。
2.2土地因素
(1)区位条件:住宅价格构成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就是土地成本,而地价又是土地成本的核心。城市地理学中B・W・伯吉斯(B・W・Burgess)的同心圆模式、H・霍伊特(Homer Hoyt)的放射扇形模式、哈里斯(Harris)和乌曼(Ullman)的多核心模式解释了地价和区位的基本关系。一般地,城市中心地价较高,适宜于商业;城市边沿则地价较低,从降低住房价格考虑,城市居住用地宜布局在城市边沿地带。对于与外界交往活动较少的老年人,其居住用地(如老年公寓)最好是远离闹市,选址在环境优美的远郊地带。
(2)交通条件:居住、工作、交通、游憩是城市的四大活动,居住与工作之间必须通过交通才能实现位置的转移,因此,交通便利程度是居住用地选址科学性的关键。居住用地与工作地点接近,缩短交通距离,能大幅节省交通成本,这是居住用地选址的优先方向。如果居住用地与工作地点位置已定,则应改善交通条件。高收入阶层可依赖私家车出行,因此面向高收入阶层的别墅、大套型商品房用地可选址在远郊。中低收入阶层出行则只能依靠公共交通,因此中小套型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均应有方便的公共交通。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多彩而有序的城市生活,需要有多种为之服务的公共设施来支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水平,特别是商业、教育、医疗卫生设施更是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居住用地宜尽量靠近各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否则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4)环境与安全:近山、临水的城市用地环境质量较高,适宜人们居住,因此宜尽可能规划为居住用地。而大气污染、噪声、水污染较严重的地方则不适宜居住,尽量不要规划为居住用地。另外,靠近殡仪馆、墓地等具有不良心理作用的设施用地,也不宜规划为居住用地。存在安全隐患(包括地质灾害)的地段,则更不能规划为居住用地。
(5)地形与地质:地形坡度较大的用地不适宜布置条形住宅,而适宜布置点式住宅,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可考虑建设点式高层住宅。如果坡度再大,点式高层住宅可能导致地基不稳,则只能布置低层的别墅建筑。地质状况的影响大致相同,如果基础投入过大不经济,可考虑建设低层的别墅。如果地质隐患严重,则不能规划为居住用地。
2.3形势与政策
(1)统筹城乡发展
科学发展观要求城乡规划要统筹城乡发展,即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为此,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特别要为进城务工农民(即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产与生活条件。2007年12月,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76号)提出要“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因此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必须安排为农民工居住服务的用地。另外,城市周边的村庄即将划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从保护失地农民切身利益出发,要求进行合理安置,也就要安排必要的村民居住用地。
(2)“两型”社会建设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在城市建设中提出了“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要求。城市规划中,相对集中布局和紧凑发展,同时适度地提高土地开发建设的强度,可以在满足一定的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四节”目标,因此宜适度地紧凑布局,建设“紧凑型”城市。城市居住用地布局必须有利于“紧凑型”城市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3)和谐社会建设
许多社会现象和事件表明,贫穷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主要根源。低收入阶层由于生活艰难,社会地位较低,往往存在心理不平衡,容易滋生不满情绪,如果受到挑动,可能引起社会冲突。另外,低收入阶层往往受教育较少,道德水准和法制观念也相对较差,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相对较高。而当低收入阶层大范围集中,形成所谓“贫民窟”,则更会增加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几率。为此城市居住用地布局时,服务低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不宜过于集中。小规模的低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社区,有利于实施社会帮扶与救助,促进社会和谐。
2.4经营与管理
城市的居住小区建成后,为了保证环境质量与安全,必须实行物业管理,为此必须引进市场机制的物业公司进行经营。从方便物业管理考虑,城市居住小区以同一阶层聚居为佳,因为同一阶层的居民在经济能力、文化水平、价值观念等方面接近,便于思想沟通和意见统一。差距太大的阶层聚于同一小区,将带来管理不便。近年来,湖南省有关部门下文要求各地在普通商品住宅开发中附带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商普遍不愿接受,因为混杂在普通商品住宅中的廉租房的住户,连缴纳物业管理费都有困难,给物业管理带来障碍。
2.5环境与景观
城市居住用地占据城市规划建设总用地的相当比率(一般为20~32%),对城市环境与景观的影响巨大。城市中各类住房因服务对象不同,消费能力各异,因此建设档次也各不相同。为高收入阶层和中高收入阶层服务的别墅、高档住宅,建设档次较高,对改善城市景观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而为低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服务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节省成本,建设档次自然较低,对城市景观可能有负面影响。而城中村村民自建住宅,因经济能力有限,建设水平普遍不高,往往有损城市景观。
3城市居住用地布局的基本要求
城市居住用地布局实质上就是城市社会形态的构建过程,科学布局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城市居住用地布局应充分考虑其相关影响因素,满足其基本要求。
3.1优化发展方向,建设紧凑城市
城市居住用地的发展方向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城市居住用地尽量依托城市建成区,保证城市用地布局的紧凑。集中型形态的城市,居住用地可向四周逐渐延伸。分散型形态的城市,居住用地宜向各组团的几何中心发展,以促进城市集中和紧凑。城市居住用地不宜跳跃式发展,否则将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
3.2坚持以人为本,居住用地优先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规划中应将用地条件最好的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靠近城市的各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用地能方便人们生活,交通便捷的地段应能方便人民出行,近山临水或邻近公园绿地的用地生态质量较好,地形和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用地可以减少基础建设投资,宜规划为居住用地。反之,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则不得规划为居住用地。
3.3居住邻近就业,缩短通程时间
城市居住用地应尽量邻近居住人口的就业地点,以方便人们上下班,因此城市中心的边沿应布置居住用地,城市工业区的边沿应考虑生活配套用地。城市中心和工业区的边沿缺少理想用地的,则应通过改善交通条件,以缩短通程时间。对于以公交为主要出行方式的低收入阶层,为其服务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必须紧邻公交干线,最好是依托交通枢纽。
3.4遵循经济规律,合理利用土地
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既是资源也是商品,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付出代价,因此土地使用必须慎重考虑经济性,应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环境质量和建设条件较好的地段是城市的稀有资源,应充分加以开发与利用,宜建设高层住宅,以提高开发效益。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建设高层住宅是大势所趋。对于一些建设条件较差(如坡度大于25%或地耐力小于6 t/m2)但环境质量较好的土地,可考虑发展别墅区。
3.5保证地块规模,方便经营管理
从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投资效益、物业管理的成本与效益出发,城市住宅开发以小区规模为佳,绝对不宜小于组团规模。住宅开发规模过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不经济,将影响投资热情,从而影响生活舒适度,另外物业管理成本将随之提高。因此城市居住用地地块面积宜为10~35hm2,不宜小于4hm2。小于4hm2的零星用地可规划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
3.6关心弱势群体,优先保障用地
城市低收入阶层、最低收入阶层、城中村的村民和农民工均属城市弱势群体。弱势群体难以通过自身力量改善居住条件,只有依靠政府和社会救助。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应当优先保障其居住用地。
(1)经济适用住房的廉租房用地:宜“大分散小集中”,尽量使居住与就业地点邻近,以缩短出行距离。考虑居民出行主要依赖公共交通,地址宜靠近公交站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宜尽量利用一些地价较低的土地,以降低成本。破产或改制企业,宜利用现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有效安置职工。政府直管公房应尽可能改作廉租房。
(2)村民居住用地:宜以村组为单位集中布置,尽可能在本村组集体土地范围内安置。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建设用地不得采取以租代征方式供应,建设项目不得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3)农民工居住用地:农民工集体宿舍宜靠其工作场所,以缩短上班距离。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应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标准出售或出租。
3.7分散弱势群体,促进社会融合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规模过大,让社会弱势群体过于集中,如同成为“贫民窟”,导致社会隔阂和社会冲突,可能滋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宜“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宜相对分散,以避免社会隐患,而在以城市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范围内宜相对集中,既可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建设成本,也有利于增进社会交流与互助。
3.8考虑建筑档次,改善城市景观
城市的不同地段对景观要求各不相同,总体来说,城市人流、车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城市中心区、城市广场周边、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主要出入口附近),景观要求相对较高,而一些城市人流、车流密度较低的区域(如城市边沿、支道两侧,则相对低一些)。因此城市中心区、城市广场周边、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主要出入口附近宜布置高档住宅用地(包括别墅区),而城市边沿、支道两侧等到处则可布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和村民居住用地。
3.9附属居住用地,严格控制规模
城市工业企业和市政基础设施要求全天候作业,一般实行一天三班制,其作息制度具有特殊性。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和合理休息,一般需要在厂区或车间附近建设供员居住的宿舍。为了节约用地,国家规定工业企业的生活配套用地不超出总用的7%,而且不得建设成套的住宅。对于市政基础设施,可以参照工业企业的规定实施,以利于强化规划管理与控制。
3.10挖掘空间资源,适应市场需求
商业用地不属于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规范范围,但其上空常配建住宅,因此住房建设规划应对配建住宅提出指导意见。在国家对城市住房结构基本限定的条件下,商业用地配建住宅是对城市商品住宅市场的有益补充。商业用地配建住宅的套型可根据市场需求自由调节,可缓解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结构的刚性规定可能造成的市场冲击。对于商住用地规模过大的城市,必要时应适当压缩居住用地规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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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主要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村居用地宅基地整合可持续利用
中图分类号:P542+.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对村居用地的有效合理整合,事关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用地效率。合理整合农村村居用地,是促进农村土地有序、合理与科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村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农村村居用地的整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缓解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农村村居用地的特点
1.1 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村落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村庄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村庄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1.2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
全国人均农村居住用地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1.3宅基地是村居用地的主体
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住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村居用地的70%以上。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2农村村居用地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农村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由于交通的限制,道路很难连网,村庄的房屋相互错落,不能成排成行,缺少系统的规划。村庄除了居民家庭小院外,缺乏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功能不完善。
2.2农村闲置土地多
据调查,现有农村村庄内部一般约有1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仍在村庄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规模不断蔓延,村民居住用地不断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2.3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数据显示,农村人均居住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村庄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住区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导致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3农村居住用地的整合模式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以下模式和方法进行整理。
3.1 规划调整型
对于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以及城镇规划区范围所涉及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3.2 集中合并型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条件好、限制条件少的村庄,规划长期保留同时接纳其他搬迁村庄;或多个行政村已经自然地聚集成更大规模的聚落;或人口规模不大,但交通条件、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优越,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村庄,鼓励并引导其他村庄的迁入,增强人口在此类村庄的集聚。
3.3 保留改善型
对于村庄自身发展条件较好,但由于城市发展整体利益的需求对其发展进行限制的村庄;或村庄自身发展条件一般,但由于村庄人口较多或具有一定的文化、历史价值等其他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不能迁入到其他村庄中去的村庄,进行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为主的整治工作。
3.4 搬迁撤并型
对于现状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条件较差,现有人口规模过小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逐步引导人口向其他人口规模较大、基础设施相对较齐全、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他村庄转移;对位于矿产品储藏区或者踩空区等禁止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对受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逐步进行搬迁撤并。
4 农村居住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涉及生态、环境以及人文精神的问题。在农村居住用地整合的过程中,要十分注重保护耕地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
4.1充分尊重农民的集体土地产权
农村居住用地整合再利用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不得侵犯农民的产权。在农村居住用地整合再利用的过程中,要给予农民实惠,注重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农民生活质量不降低,对于整理过程中对农民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公平的补偿。政府在安置农民时应以统一安置到建造好的居民小区为主,这样大规模的安置,一方面能保证农民有房住,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政府和农民节省房屋建造的开支。对于责任田的再分配,地方应该考虑农民田地位置变化做带来的交通成本,并给以必要的补偿。
4.2注重土壤的改良
土地作为自然的产物,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质量的提高,必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特点,考虑系统内各生态因素间的相互平衡以及土地生态系统与其他各相关环境系统间的相互关系。农村居住用地整合后,部分土地由居住用地还为耕地,这些土地要重新进行土壤的改良,尽快适应耕种的质量需要。
4.3合理利用农村土地
在农村居住土地整合后,要注意土地的合理利用。根据土地的具体性质和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物尽其用。对适合耕种的土地要尽快还耕,并要尽量采取措施提高土壤的质量。对于不适合作物耕种的土地,要做好退耕还林还湖工作,维护农村生态系统。对于新建的工业园区或者公共设施用地,尽量选择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不占用耕地。对于对土地质量造成污染的工业项目,一定要尽早制止,不能因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导致对农村生态系统的破坏。
4.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总之,农村居住用地的整合再利用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其核心是土地的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应该要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不能靠侵害农民的权益来发展经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好土地可持续利用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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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北京市土地出让市场增加土地供应,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本文拟通过分析北京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2013年北京市土地出让市场交易数据,分析该市土地出让市场的现状特征、地价高企的原因和后果、房企拿地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北京市土地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北京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一)特殊地形导致建设用地供应长期紧张
北京市山地多,平原少。山地占全市面积的62%,且环绕市区,这不利于北京市城市的扩展和建设用地的开发。城市大,郊区相对较小;人多地少,耕地更少。随着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用地不断扩大,农业用地迅速减少,耕地也随之锐减。土地利用率高达85.5%,其中近郊区和平原区土地利用率达95%以上,造成后备资源不足容易导致建设用地供应紧张。
(二)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受到较大限制
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事业单位、下属企业单位、部队大院都无偿或低偿占用了大量的城市用地。此外,北京市是举世文明的历史文化古城,拥有一批具有传统历史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在旧城区,大片的四合院、平房住宅占据着黄金地段,人口稠密,土地成本很高,因此旧城改造受到限制。
(三)征地拆迁难度加大,项目推进缓慢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深入实施,当前征地、拆迁等土地前期开发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速度放缓,开发成本呈现上升态势。自2005年开始,北京市每年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土地供应总量、用途结构、空间布局及具体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明确安排。从这几年的供地计划可以看出,土地总体供应有逐年减少的趋势,其中住宅用地所占的比例较低,尤其是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紧张。2012、2013年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仅计划供应850公顷,较2006年减少了47%。
二、2013年北京市土地出让交易情况分析
(一)土地成交规模大幅增加,土地收益创新高
2013年北京市土地市场共成交214宗土地①,总成交土地面积2082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1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377万平方米,与去年全年163宗地,共1693万平方米的规划建筑面积相比,规划建筑面积比上年同期增加40.4%,略超2011年。
商品房用地成交面积为近六年次高。2013年北京市共成交131块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8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一倍,在近六年中仅低于2010年。其中居住用地61块,规划建筑面积10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2%。综合用地成交面积同比上涨,全年共成交综合用地40宗,规划建筑面积51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90%。
全年实现土地收益1822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创纪录的2010年还增加了186亿元的收入。商品房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增加近两倍,创历史新高。2013年,北京商品房用地土地出让总收入1768亿元,同比增加194%,比2010年还高出216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第四季度土地出让收入647亿元,11月单月土地出让收入407亿元,占全年的23%。平均单幅土地的总价高达13.5亿元,与前几年相比大幅提高,而居住用地的平均单幅土地总价已高达16.73亿元。
(二)土地成交结构中居住用地比重有所增加
2013全年成交的214块土地中83块是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8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占总成交土地规划建筑面积的22%。居住用地共成交61块,建设用地面积60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088万平方米,与前两年相比大幅增加。居住用地成交规模占所有土地的比重为45%;占商品房用地的比重为59%。居住用地占商品房用地的比重呈缓慢增加的趋势。
(三)商品房用地成交楼面价大幅提高
2013年,北京土地出让市场共成交131宗商品房用地,其中56块土地配建了保障房或异地建设保障房、医院。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房用地平均成交楼面价9632元/平方米,首次逼近万元,同比上涨45%。其中12块土地底价成交,114块土地溢价成交,另有5块招标出让的土地底价未知导致溢价未知。在这114块溢价成交的土地中,有10块土地溢价率超过100%,最高达242%;10块土地溢价率在50%―100%;28块土地溢价率在40%―50%;34块土地因土地成交价格达到政府设定上限而竞投保障房面积或异地建设医院。
(四)居住用地供应量少造成地价高企
2013年,北京市居住用地成交楼面价9380元/平方米,创历史最高,而起始楼面价也达到7213元/平方米,比2012年的成交楼面价还高。土地起始楼面价大幅上涨,决定了成交楼面价也不得不涨。从土地价格来看,房价的上涨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其实,居住用地的成交楼面价和溢价率均低于实际情况。居住用地在出让时都被政府设定了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最高不得超过50%,当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保障房面积或异地建设专项资金,人为限制了成交楼面价。2013年北京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共配建保障房面积443万平方米,与2012年(150万平方米)相比多出了293万平方米保障房,有53块土地需要建设或配建公租房、限价房、经适房或自住型商品房,另有3块土地异地建设保障房或者医院,这种异地建设方式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增加土地价款。
居住用地地价涨幅如此之大,主要还是供应量少造成的。最近5年来,居住用地土地供应缺口达到了1565万平方米,特别是2009年和2012年,这两年的住宅类土地供应缺口分别达到了803万平方米和828万平方米。房企销售状况好,资金充足,土地需求旺盛,同期的土地供应不足就造成房企逢地必抢。因此,2009年和2012年下半年,北京的土地市场最为火爆,地王频出。2013年北京土地供应虽然有所增加,但房企对土地的需求尚未满足,且二三线城市市场风险较大,众多房企回归北京这种一线城市,对优质地块一掷千金,地价迅速上涨,平均成交楼面价近万元。
选取2008―2013年的居住用地成交楼面价与住宅销售均价作比较发现,2013年土地成交楼面价占住宅销售均价的比重已达45%,是近六年来最高的一年。土地成本增加,房价的上涨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五)成交土地以城市发展新区为主
城市发展新区是供地主力,生态涵养发展区供地比重逐步增加。2013年北京市成交的商品房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市发展新区,规划建筑面积1154万平米,占全市的比重为62.85%;城市功能拓展区成交的规划建筑面积仅358万平米,仅占全市的19.52%;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土地供应量呈逐年增加趋势,2013年已经达到315万平米,占全市的17.17%。
三、2014年北京市土地出让市场走势
(一)供应量方面,住宅用地供应将相应提速
自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房地产调控方向由抑制需求转向加大供应。“国五条”要求各地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也强调要保持城市地价平稳,切实稳定土地市场,要求各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要调增并公布住房用地供应计划。2012年下半年以来热点城市土地市场持续火热,高价地块的频繁出现明显推动了后市房价上涨的预期,而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该局面。2013年,北京市政府积极增加土地供应,预计2014年仍将加快推出住宅用地,向社会释放土地供应增加、后市预期稳定的积极信号。但由于北京市特殊的土地利用现状,整体土地资源稀缺,优质地块基本开发殆尽,因此,可增加的供应有限。同时,所供土地以近远郊区域为主,其中远郊区域所占比重将继续上升。
(二)供应结构上,加大居住类用地尤其是保障房、自住房用地供应
配建保障房的住宅用地比例将进一步加大,同时也将有更多的纯保障房用地推出。“京七条”提出,2013年北京市要完成不低于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2013年,北京共成建自住型商品房的地块超过14宗,“2万套”目标已实现,其中部分地块全部建设保障房和自住型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地块的不断增加,有助于平抑房价上涨预期。2014年北京仍将加大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将继续加大全市住宅用地供应,同时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拟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的4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60%用于商品房建设,商品房用地中将有50%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房,因此,用于保障房和自住房建设的土地共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这些计划如能充分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商扎堆竞价的现象,并通过加大面粉量进而抑制面包价格的调控机制对房价的过快上涨起到一定的调控作用。
(三)需求方面,品牌房企将延续上年的拿地态势,下半年热度有所消减
2013年,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债券、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明显增多,优质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同时,龙头企业销售业绩再上新台阶,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万科、绿地、万达、保利、中海、恒大、碧桂园7家房企跻身“千亿俱乐部”。品牌房企在良好销售业绩和积极融资的支撑下,对于优质地块的储备趋于迫切,2014年拿地的积极性有可能会继续高涨。虽然北京拿地成本高,但从投资风险的角度考虑,一线城市整体市场环境规范且市场预期看好,楼市需求旺盛,依然是企业首选。2013年品牌房企一线城市拿地占比明显提高,对一线城市优质地块不惜重金争夺。预计2013年北京土地市场的热度可能将延续到2014年。2014年上半年,由于惯性的作用,土地市场的这种热度不会减弱,很多房企土地储备还不够。下半年,土地成交量增长势头将有所缓和,一方面企业经过持续拿地后,土地储备较为充足,拿地积极性渐渐消退,另一方面,预计2014年融资环境将有所收紧,企业将加强资金管控。
(四)土地价格上,优质地块依然可能出现地王
由于北京土地资源稀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过高,房企拿地热度高涨,从短期看,土地市场有可能还会引来品牌房企对于优质地块的争夺,预计地王依然会出现,影响市场的价格预期。2014年,如果宏观政策依然平稳过渡,由于土地财政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高企等原因,政府设定的土地起始楼面价较高,因此,如果消除保障房和远郊区县土地的影响,就同一区域同一用途的土地来说,土地成交楼面价有可能继续上涨。但由于配建保障房比例继续增加,且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以及政府抬高了土地起始楼面价,可能会使土地溢价幅度有所下降。
注:
关键词:公园绿地;网络分析;空间可达性
1背景及意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公园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关心城市公园的数量与质量,更加关注能否方便快捷地到达公园,距离成为影响人们有效利用公园以及衡量城市公园布局合理性的重要因素。然而传统的服务半径评价体系以直线衡量市民与公园间的距离,过于笼统、机械,不能真实有效的评价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游憩服务能力。基于GIS网络分析法以矢量数据――道路网络为基础,能更为真实地评价服务设施的可达性。
可达性是指从空间中任意一点到达目的地的难以程度。反映了人们到达目的地过程所克服空间阻力大小,常用时间、距离、费用等指标来衡量[2],已被广泛用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合理性与服务公平性研究,是评判城市开敞空间设计合理性的重要方面[1];而网络分析是通过研究网络,如交通道路网、供水网、供电网、排水管网、水系网等的状态并分析资源在网络上的流动和分配情况,将与网络有关的实际问题抽象化、模型化,通过利用网络元素的拓扑关系来考察网络元素的空间属性,从而对网络结构及其资源配置等进行优化的一种空间分析方法,其理论基础是图论和运筹学。由于公园开口设计、小区出入口、河流水系山体等空间障碍物等导致直线距离不能反映其实际的行进路径,网络分析法则能够较好地实现行进路径与现实路径的拟合,能反映路网对空间可达性的影响。
本文依据网络分析原理,以现状城市道路网络的矢量数据、城市人口数据与分布状况为基础,借助GIS技术平台在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和分析管理以及数据与图形交互显示等方面的强大功能,对深圳市公园绿地的空间可达性进行了分析评价,旨在为深圳市公园绿地规划以及城市公园空间分布格局的优化提供依据。
2 深圳市公园建设现状概况
截止至2012 年2月,根据各区城管局、各街道办相关部门反馈的公园名称、空间位置等信息,结合公园相关审批信息,通过业内核查航拍图、地形图、建筑普查等基础数据和抽样现状踏勘调查的方法,将各区、各街道办反馈公园信息落实在空间范围。据统计,全市公园面积在500m2 以上的公园数量共791个,公园总面积40267 公顷。其中,自然公园23个,面积约33584 公顷;城市公园110个,面积约5774 公顷;社区公园658个,面积约910 公顷。全市现状城市公园及社区公园总面积为6684 公顷,按2011 年底人口统计数据,现状人口为1046 万,全市现状人均城市公园面积(不含自然公园)为6.39m2/人。
3 研究方法
可达性是指从空间中任意一点到达目的地的难易程度,能够客观地反映城市公园绿地的空间分布格局和服务公平性,是评价城市居民能否方便和平等地享用城市公园绿地的重要评价指标。目前可达性研究的主要方法有缓冲区法、最小邻近举例法、引力模型法、费用加权距离法等。这些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服务设施的空间可达性。但缓冲区法和最小邻近距离法忽略了达到目的地过程中的障碍,易高估服务设施的可达性。网络分析法以真实的道路为基础,由于建筑物、围墙等人工景观河流、峭壁等自然障碍的存在,使得进入公园的实际路径一般大于直线距离。引力模型法和费用加权距离法也未曾考虑到达目的地的真实路径。多采用对分类景观赋以相对阻力为基础,但是景观类型的区分和相对阻力的赋值大小具有不确定性、主观性较大。
3.1 网络分析原理
网络关系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中,如:水系网络、绿化网络、道路网络、通讯网络、地下管网等。网络是由一组边和结点按照一定的拓扑关系彼此连接而成的,边是具有一定长度和物流的网络元素,结点是两条或两条以上边的交汇处,它可以实现两条边之间的物流的转换,边与结点是网络的两类基本组成元素。在地里研究中,很多领域都会遇到与网络有关的问题。网络分析是指对地理网络(如交通网络)、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如电力网络、给排水管网等)进行地里分析和模型化处理,其根本目标就是研究、筹划一项网络工程如何安排,并使其运行效果最好。它是通过研究网络的状态以及模拟和分析资源在网络上的流动和分配情况,对网络结构及资源等的优化问题进行研究的一种空间分析方法。网络分析的理论基础是图论和运筹学。
3.2 网络模型的构成
网络模型是指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各种网络系统(如交通物流网、通信网、暖气管网等)的抽象表示。按照空间实体的几何形态,可被抽象为点、线、面3种类型。一个基本的网络由中心(center)、链(link)、节点(node)和阻力(impedance)4部分组成[3] ,中心,即源地的源点,为具有一个容量能够接受或分配资源的节点所在的位置,本研究中代表城市公园的出入口,以点的形式表达;链是构成网络的骨架,是现实各种线路的抽象,具有方向性,在本文中代表道路;节点是网络中网线的汇合点,本研究中代表道路的交点,考虑到数据获取的有线性,本研究对路网进行简单处理,不考虑高快速公路,其他等级道路凡是平面交叉路网在交叉口均打断,且不考虑交通管制因素,均认为四个方向可通行。;阻力通常指从中心到链或通过一条链时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或者费用等。本研究借鉴经验,一般人行速度为80米/分钟,考虑红绿灯因素及不同等级道路步行便利程度不同,分析采用内部道路、支路、次干路步行速度为80 米/分钟,主干道70 米/分钟,快速路40 米/分钟。
3.3 数据库建立与数据处理
本研究所需城市公园数据根据各区城管局、各街道办相关部门反馈的公园名称、空间位置等信息,结合规划一张图系统中公园相关审批信息,通过核查航拍图、地形图、建筑普查等基础数据和抽样现状踏勘调查的方法,将各区、各街道办反馈公园信息落实在空间范围。公园入口数据结合现状公园出入口数据和公园设计方案,对其矢量化后得到。道路数据来自我委2010年现状路网数据(GIS格式)。
(1)公园数据库:包括公园名称、公园类型、公园面积、建设状态、绿化覆盖面积、公园地点、管理单位、定位与特色等。
(2)公园入口数据库:包括公园名称、公园类型、公园面积等。在公园可达性分析时,认为到达公园绿地入口即为进入公园绿地,并以此为依据建立代表公园的公园入口点文件。
(3)道路数据库:主要由现状道路网数据和现状公交数据构成。现状道路网数据主要用来评估公园绿地步行可达性,由道路红线和道路中心线构成。道路中心线数据有道路长度、道路名称、道路等级、步行速度等属性信息。以道路中心线为基础建立城市道路拓扑网络。由于数据获取渠道有限,没有获得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设施数据,因此在步行可达性分析中,不考虑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认为在任何道路等级的数据交叉口人的步行都可以四个方向通行的,但考虑到不同等级道路步行便捷程度不同,分析采用内部道路、支路、次干道步行速度为80米/分钟,主干道70米/分钟,快速路40米/分钟、高速路20米/分钟。现状公交数据主要用来评估公园绿地公交可达性,由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数据构成,在进行公交可达性分析时,不考虑交通管制问题(如单行线、红绿灯、禁止左拐等),认为在任何道路等级的交叉口车都可以在四个方向通行。
(4)人口数据库:以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现状建筑普查数据、现状居住用地数据,生成全市百米网格人口空间分布图。
3.4 公园服务范围确定
针对深圳市城市道路状况、人的出行方式、公园服务功能等特点,结合人们到达不同公园心理期望花费的时间等因素考虑,在评估公园绿地步行可达性分析时,本文选取面积大于500m2的社区公园和市区级城市公园,社区公园步行耗时10分钟可达,市区级城市公园25分钟可达;在评估公园绿地公交可达性分析时,本文选择综合公园和自然公园,耗时25分钟公交可达。利用GIS软件的Network Analyst分析工具,生成源点沿道路网络和公交线网络行进相应服务时间所围合形成的范围图,此范围即为一定时间成本的可达性范围。
3.5 搭建规划公园工作平台,构建模型提高方案评估效率
利用ArcGIS桌面软件,将规划公园工作相关数据按照专题分类整理,借助共享网络,搭建规划公园工作平台,项目组成员均可在线使用,实现同一基础数据、同一平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利用地理设计方法,将规划公园工作涉及到需要反复操作的功能进行集成(包含步行可达性分析和公交可达性分析),定制成 模型,建立工具集,高效率评估论证规划方案,展现不同规划方案下,不同的预期实施效果,可在方案编制过程中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项目研讨会时候,利用评估工具集,在线动态评估调整效果,高效率评估完善规划方案。
3.6 评价指标
将GIS模拟得到的公园服务区范围图、城市行政区划图、城市人口分布图、城市居住用地分布图进行叠加分析,通过服务居住用地面积比和服务人口比,可衡量现状公园步行范围服务居住用地和服务人口,同时也可以看出现状公园步行范围服务不到的居住用地即服务盲区,这些地区是规划公园方案优化重点需要考虑的区域。
服务居住用地面积比=服务居住用地面积/研究区总居住用地面积*100%
服务人口比=服务人口/研究区总人口*100%
4 结果与分析
4.1 现状公园绿地空间可达性分析
4.1.1 步行
从下图可以看出,全市步行可达公园范围覆盖居住用地12583公顷,占全市居住用地的64.03%,其中,原特区内整体比原特区外覆盖率高,福田区覆盖率最高(88.38%),龙华新区覆盖率最低(39.20%);覆盖人口709.63 万人,占总人口的68.43%。其中,龙华新区中部地区、布吉周边地区、坪山、西乡等局部地区存在步行覆盖盲区。这些地方需要在本轮公园规划中重点加强。
4.1.2公交
考虑公交出行的普遍性,结合现状公交线路及站点信息,对现状公园的公交可达性进行评估,若考虑公交换乘,全市25 分钟公交可达服务范围可覆盖98.61%的现状居住用地(图2-6);若不考虑公交换乘,全市25 分钟公交可达服务范围可覆盖77.43%的现状居住用地。
4.2 规划公园绿地空间可达性分析
为有效公平地提供宜人的休息空间,在规划公园选址和优化时,重点考虑现状公园可达范围覆盖不到的区域和现状超负荷运行公园周边区域。通过多方案论证,最终形成公园规划方案。全市规划公园步行25分钟可达公园范围覆盖居住用地17616公顷,居住用地覆盖率由现状的64.03%提高89.64%,其中,现状居住用地覆盖率较低的龙华新区由现状的39.20%提高到85.82%。
5 小结与讨论
本文基于网络分析法原理和GIS技术平台,将道路抽象为线建立城市道路拓扑网络,以公园入口作为网络分析的源点,研究了深圳市公园绿地步行和公交的空间可达性和服务状况,解决了公园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公平的问题,与此同时,为城市公园规划研究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与新方法。但可达性不仅包括物理的距离和时间,也包含社会、文化和性别的因素以及公园本身“吸引度”,国外许多研究表明,尽管公园的可达性很高,但居民却不愿意使用这些公园。研究时没有考虑居民对公园绿地的实际需要和游憩行为,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高骆秋.基于空间可达性的山地城市公园绿地布局探讨[D].重庆:西南大学,2010;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空间布局
承德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型山水园林城市,冀东北连接京津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上板城镇、西地乡;国土总面积3.95万平方公里。截至2007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5927万亩(395118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551万亩(30342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建设用地136.6万亩(9106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未利用地1238.76万亩(8258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人口规模2010年规划中心城区人口51万人;到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70万人。用地规模到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3.52平方公里;针对承德市的国土现状,如何利用规划,让承德市的土地布局的更加合理,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承德市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把承德市建设成滨水新城。
1城市规划在土地使用中的作用
1.1优化土地使用分配
1.1.1城市规划是牵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诸多因素的系统工程,在优化土地使用方面,通过明确每块土地使用性质、有偿使用制度,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土地资源的目的。
1.1.2如果不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将造成某些开发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与少数行政领导进行不恰当的干预,有可能迫使规划管理部门对规划的土地使用性质与开发强度做出不合理改动,是土地利用脱离了有效控制,甚至使城市用地布局受到损害,例如,一些城市中的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被房地产开发所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效的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分配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1.2优化空间布局
1.2.1由城市规划确立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从总体上规定了城市用地的环境与特征,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保证了城市功能活动的高效、经济运转与城市环境的优美、卫生与舒适。因此,合理的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空间结构的完整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1.2.2 优美和谐的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是每一个城市追求的建设目标。城市用地上每个建筑项目的外部形态及其形成的空间景观效果,都是一定区域城市整体形象的支撑部分。因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的更有可能使该用地的建筑形态发生明显的变化,导致对所在地域建筑群体空间形态与景观的损害或破坏,是城市规划所不容的。这一点对于城市中心及重要地区,更显得重要。
1.2.3局部用地性质变化的积累有可能导致城市规划用地整体空间布局结构的失衡。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要有全局、整体观点,要考虑这种改变对优化整体空间布局所产生的作用。
2承德市市区规划总体布局
2.1城区用地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由四个组团组成,即老城区、南区、西区和北城区。
2.1.1老城区北起上二道河子,南至武烈河大桥,东到磬锤峰,西至广仁岭。
2.1.1.1老城区为旅游服务、商业贸易区,由两大功能分区组成,西大街――都统府大街以北为旅游服务区,西大街――都统府大街以南为商业贸易区。
2.1.1.2老城区居住用地规划要求:本区主要有佟山、碧峰门、石洞子沟、铁路北山四片坡地居住用地和南营子大街以东、南园(含新华路南)、铁路(含东园林)三片平地居住用地。规划应逐步降低上述地段建筑密度,减少居住人口。
2.1.2南区北起武烈河大桥,南至西营,东起东营,西至上栅子。
2.1.2.1南区是我市行政办公、高新技术产业和教育功能区。
2.1.3西区东起广仁岭,西至滦河镇与西地乡交界处,南为白庙子,北到夹皮沟口。
2.1.3.1西区是工业和附属旅游区,以滦河为界,分为双塔山、滦河两个分组团。
2.1.4北城区北起双峰寺镇小东沟,南至上二道河子,东为双峰寺镇干沟子,西到双峰寺镇小井。
2.1.4.1北城区为休闲度假、会展和现代物流区,分老西营、小东沟两个分组团。
3承德市城市规划长远目标
3.1逐步推进老城区改造,加强新区建设
重点开发南区、西区、北区居住区及居住小区。主要建设项目有:四人沟地段、东园林――报社地段居住组团、喇嘛寺居住区、世纪城居住区、美地湾景居住区、大石庙居住区、冯营子居住区、大元宝山居住区、应营子居住区、滦电居住小区、平台居住区、上二道河子居住区、老西营居住区。
3.2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
预计2020年,承德市规划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7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3.52平方公里。
3.3规划空间远景布局
在武烈河与滦河入河口处形成新的城市发展空间,其周围将由各类绿地所环绕,为建设高端产业提供优越环境。建设上板城西部,形成上板城服务分中心,为更多进城人口提供生活空间。打造由承德市至承德县县城组成的滦河中游城市带,城市带人口规模将达到140万人。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同时,进一步疏解老城区人口,远景老城区人口规模将控制在16万人以下。
3.4土地利用资源分配
3.4.1工业用地:应向竞争力强、无污染、低能耗型工业发展,远景新增工业用地一般为一类工业用地。
3.4.2居住用地:远景新建居住建筑,建设时将逐步提高一类居住用地比重。
3.4.3基础设施:利用张双铁路、承钢铁路专用线,建设西区、北区轨道交通系统,并逐渐建设与南区、承德县县城联结的轨道交通系统,改善城区交通状况。
4建议
4.1城市规划对于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方面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及现实意义,能够有效的缓解当前用地紧张局面,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需要解决的。
4.1.1承德市是山区城市,在市区做好山上绿化的同时,不要忽视居住小区及市区周边的绿化, 通过绿化不但可以美化环境,减少空气污染,而且能够优化空气,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
4.1.2在郊区做好城乡农村改造的同时,不要忽视郊区农民耕地面积,解决好农民产粮和人们吃饭问题。不要忽视城中村、城边村、新发展的土地,为城市发展预留空间。
关键词:居住区;规划设计;密度;控制;选择
Abstract: the paper mainly from living density, the building volume rate, residential space, residential ventilation and the choice of the aspects such as the residential area to explore the city layout and planning and design.
Keywords: residential area; Planning and design; Density; Control; choose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从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居住区规划
目前的居住区环境,由于一些现实要素的制约,有些指标应该特别注意。由于受到城市人多地少的制约,为了达到对有限土地资源的优化使用,其中居住密度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此外容积率也是不容忽视的指标。
1.1 居住密度
从居住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对居住密度有着比较大的影响。
对未来长远居住需求量发展的预测;
对居住面积需求发展的预测;
居住区中非居住用地在居住区用地中所占比例发展的预测。
随着时代的发展,住宅需求将大大增加,包括新产生的住户,迁移的住户需求以及由于旧城改造更新所形成的住宅需求。在建设新居住区时,对居住密度的再认识显得十分重要。
从单元面积的角度看,单元的面积越大,居住密度越小。近年来由房地产开发的城市住房发展表明,大单元在居住区所占比重很大,然而与之相对的是,城市里的户规模却呈缩小趋势,这种情况带来的结果是居住区居住密度事实上的下降。随着我国目前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再加上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因此应适当对居住区中大单元的开发力度减小,加大对中小户型住宅单元的开发。这样不仅可以控制居住密度事实上的下降,并且符合生态型居住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
影响居住密度的第三个因素是新居住区建设中非居住用地比居住用地呈现更快的发展速度。非居住用地比重的增加不仅是因为服务设施范围的扩大,而且加上建设标准的提高。例如,现在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涵了越来越多的内容,其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对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般为1- 2 层建筑,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可以适当的将这类建筑的层数增加,从而可以在提高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时适当减少居住区中非居住用地的占地比率。
1.2 建筑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是衡量一个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综合性指标,也是影响开发商经济利益的重要技术参数。近年来,随着地价的不断上涨,如何在一块给定土地上建造尽可能多的住宅,规划师、建筑师与房地产开发商一起,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复式住宅、退层式住宅以及平面布局中的尽端转角单元等,对提高得房率、减少开发成本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超过了这个规律,不遵守技术规范,就会带来不可避免的后遗症。因此,应针对容积率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规划技术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从而正确引导住宅的开发建设。
2 住宅间距的规划控制
住宅间距是影响居住区规划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之一,即住宅间的距离和住宅高度的比例。决定住宅建筑的因素很多,以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与空间环境等要求为原则。此外,住宅要有适宜的间距,住宅间要有适当绿地,小区与组团更需要庭院绿地,在住宅庭院空间里进行精心设计还能够强化住宅区的居住气氛。
2.1住宅间距、庭院空间的d/h 关系对于居住区户外空间的设置效果和感受与建筑的间距、户外空间的尺度、该空间的布置形式与风格等因素有关。而空间的尺度却尤为重要。尺度过小的空间给人以压抑感,尺度过大的空间给人以疏远感。从人的视觉空间尺度要求而言,住宅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之比d/h 大于等于1才感觉不过于压抑,因此住宅建筑视觉空间尺度的最小间距要求也是d/h=1。用适宜的尺度在住宅小区的户外庭院中创造一种有亲切怡人、人情味浓厚的户外空间是住宅建筑设计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住宅间距、庭院空间距离还应该注意其视觉卫生问题,主要是指从邻里住宅之间的视线方面保护其私密性。一般来说,在露天室外可以识别人脸的距离约为20m,而住宅内的人所处的室内光的亮度比室外暗,再加上窗户玻璃遮档等因素的影响,从室外或其它建筑内识
别住宅内部人脸的距离约为16~17m,因此为了减少视觉干扰,住宅的最小间距一般不能小于16m,这对于控制低层住宅与6 层以下住宅的间距更有意义。
2.2日照要求对住宅间距与庭院空间的影响
在住宅组群的布局中可以合理利用太阳方立角的变化来获得更多的日照,平面规划中可以果取的方式有:①错位布局,利用山墙空隙争取日照;②点条结合,点式布置在好朝向,条状布置在其后,利于利用空隙争取日照;③成角度布置以及适当运用东西向住宅等。这样的组合方式,既能提高日照质量,同时也能创造出不同形式的外部空问。总体来说,在规划设计时,必须在建筑物之间留出日照间距。它由日照标准、当地的地理纬度、建筑朝向、建筑物的高度、长度以及建筑用地的地形等因素决定的。在建筑设计时,应该结合节约用地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筑的日照间距,并充分考虑建筑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于改善日照条件。
3 住宅通风与朝向选择
3.1 住宅通风的要求
为创造更加良好的通风外部环境,住宅的布局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行列式布置由于风正面吹过障碍物后会形成较长的涡流区,造成涡流区内建筑通风不良。因此,在住宅布局时可以让风斜吹进入住宅楼栋之间,其风的投射角为30~45 度为好;
斜列式、错列式布置可使建筑增大迎风面,容易疏导气流进入建筑内部。
前短后长、前低后高的布置,有利于夏季开口通风,冬季有效防风;
封闭的周边式布置。合理的周边式布局(如适当封闭西北向开口位置)可有效的降低冷天风速,同时需通过其它方位角敞开等方式来改善夏季通风效果;
利用树木排列、导风墙等引导气流进入住宅区,设置引风口和出风口,在住宅区内部形成风道。
3.2 住宅朝向的选择
居住区在选择住宅朝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冬季能有适量并具有一定质量的阳光射人室内;
炎热季节尽量减少太阳直射室内和居室外墙面;
夏季有良好的通风,冬季避免冷风吹袭;
充分利用地形和节约用地;
照顾居住建筑组合的需要。
根据上部分对住宅通风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规划朝向(大多数板式建筑的主要朝向)与夏季主导风向的角度最好控制在30~45度之间,这样各排建筑都能获得比较满意的通风条件。从有利于住宅建筑单体日照的角度看,板式住宅墙面所接受日照射量的总和以正南朝向为最大。住宅向东或向西偏移时,接受日光照射量的总和逐渐减少,住宅在偏离35 度左右时,一天之中的日照总量差别并不显著,而当偏离超过35 度时,日照射总量就会大大减少,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在布置住宅时偏离角度最好在35 度以内。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住宅的北侧,正南朝向的住户北侧房间终日见不到阳光,而且室外北侧终日为阴影部分,因此,正南朝向的住宅也并非尽善尽美。总体来说,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南偏东或偏西的朝向为最佳。各地区住宅建筑的具体最佳朝向各有不同,可根据通过对各地区的日照和风向条件进行实测综合分析得出。
参考文献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对媒体表示,中国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这将带来哪些影响?来看专家解读。
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
根据媒体报道,姜大明透露,中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很明确提到了“多主体供给”的内容。所以,类似多主体供给也会在土地供应上得到体现。一般来说,从土地市场的用地来源看,主要包括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所以国土部此次表述,或是说在住宅市场的用地方面,会逐渐放开集体建设用地。
严跃进认为,必须注意一点是,当前在居住用地的放开方面,其实只有租赁市场才有机会,其他领域其实不太可能一次性放开。而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将成为这一政策的主要着力点。
“此番表述更多的是对此前探索的肯定,可能意味着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中新网记者。
随着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城镇通过积极引进工业进行现代化改革,其中珠三角小城镇的发展程度居于前列。随着产业的升级转型和发展方向的改变,现阶段流动人口向外转移是珠三角发达小城镇面临的新常态,目前规划对于该趋势应对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现阶段研究对其他工业化小城镇发展也具有指导意义。本文针对当前形势,通过分析珠三角发达小城镇的典型案例――中山市小榄镇当前劳动力转移趋势以及流动人口的结构,利用规划手法解决当前发达小城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珠三角;小城镇;新常态;小榄镇
1. 背景
珠三角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流域下游,毗邻港澳,海陆交通便利。珠三角是整个中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一直以来,珠三角地区的每一次跨越式发展,都是在为中国产业转型升级探路。珠三角地区在曾经相当长的时间里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发展主要靠廉价劳动力优势来支撑。由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及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叠加,人口红利在逐渐减少,已经不能支持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作为珠三角的主要支撑产业继续发展。
按照国家的整体部署,珠三角已经开始经行产业布局优化,随着产业的梯度转移,一些相对传统、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世界工厂”逐步转变为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聚集区[1]。相应的,作为当前珠三角地区承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主要地区,发达小城镇产业转型的形势更加突出明显。
2. 当前珠三角人口流动趋势
2.1 转型中劳动力的转移形势
在产业转型的浪潮中,人口结构的变迁不可避免。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迁移到广东的人口主要集中在镇乡地区[2],但是到2010年,小城镇开始从人口主要的流入地逐渐开始转变成为人口流出地。珠三角城市演化形势由“小聚集、大分散”转变为“小分散、大聚集”。
人口总量上的变化,更深层次在于人口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流动建设者由08年增长达到顶峰后逐年下降,开始外流。流动人口外迁的原因有二,少部分通过积分入户等手段转变为户籍人口,大部分仍是外迁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的人口外流。但这种人口的流动并不是单向进行的,小榄镇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引入高科技含量的产业,或是转变为以研发、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这意味着在淘汰低素质劳动力的同时,也引入了高等复合型人才。
2.2 人口流动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结构转型的日益完善,相对于过去人口增长的高速,以小榄为代表的发达小城镇在产业转型后人口的增速将会放缓,开始出现人口外流现象。究其原因是通过产业转型,人口转变趋势是降低数量,提高素质。由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内陆搬迁以及产业自动化的程度越来越高的原因[3]。以后一段时间内、珠三角地区发达小城镇流出人口数量将会大于流入的数量。且由于珠三角地区的生育率长期走低。影响人口数量主要原因是人口的机械迁移,按照现有趋势继续发展,一段时间后劳动力饱和之后,人口结构将趋于稳定水平。为了适应当前这种人口构成的新变化,在规划层面上以何种手段适应这种新形势,是当前研究较空白的部分。
3. 结合当前形势解决发达小城镇中规划的具体问题
(1)缓解现有用地规模偏大,土地供给紧张的矛盾。
受到以前珠三角经济粗放发展的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在确定小城镇用地规模时,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就高不就低;调整幅度也都是取上不取下,造成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增幅过大以及现有用地规模偏大。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珠三角部分小城镇开始出现无地可用的现象[5]。以中山市小榄镇为例,小榄镇城市建设用地2012年为54.6平方公里,但新一轮《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2020年的建设用地控制在55平方公里,相当于未来8年的建设用地只有0.4平方公里,按照小榄现在的发展速度,这一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
针对现阶段储备用地不足的问题,规划应考虑流动人口减少这一趋势,考虑减少城市新建用地规模,甚至可以考虑缩小现有用地规模,利用存量规划甚至是减量规划的手段进行规划设计,在此基础上追求建设质量的提高,实现集约用地的目标,避免发展后期无地可用的局面。
(2)充分考虑流动人口转移趋势的影响进行工业配套住区规划
通过对小榄镇数据的分析,可知人口结构二元化明显,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各占一半比重,流动人口在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方面与常住人口有很大差别。研究可知,在工业发达的小城镇中,流动人口在城镇建成区内分布广、密度大,其中城镇中心工业区的流动人口密度最高,商业区和城镇工业区次之[8]。居住区的流动人口密度较低,但随着流动人口开始外溢,加上部分流动人口通过买房落户等手段转变为城市户籍人口,搬入居民区,工厂周围的所居住的人口将逐渐减少。所以现阶段的为中心工业配套的居住指标较大,这是不符合珠三角发达小城镇当前发展趋势的[6]。
规划应考虑适量减少工业区配套住区比例,避免形成城镇居住中心和工业区居住中的的二元结构,人为割裂城镇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之间的交流,让外来务工人员把工厂配套住区作为一个暂时落脚地而不是永久居住地,吸引外来人口向城市中心住区流动,更好的融入当地环境,而且随着流动人口的减少,城镇是有条件接纳部分外来人口的。
(3)解决现有居住用地比例偏大、质量偏低、分布不合理的问题。
小榄镇现有居住用地呈现出布局缺乏体系而且绵延成片、且镇建设用地构成中居住用地比例过高的特点。 当前珠三角小城镇包含部分三类居住用地。占居住总用地的15%左右,该类用地未经合理规划,内部交通混杂,整体呈现出总体建设缺乏的态势,自发性的建设占多数,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
国家“十二五”规划已经提出,“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这使得二类居住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在规划居住用地时,要合理确定二类用地比例,满足日益增加的居住需求[7],且现阶段珠三角发达城镇建设用地预留的空间十分有限,所以应从调整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用地分配结构入手。
4. 总结
本文从现实问题出发,有特色有针对地利用规划手段解决城市问题。且珠三角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先行者、试验田。现阶段流动人口向小城镇外转移是进行产业转型的发达小城镇面临的新形势,目前规划应对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但现阶段此方面研究较为滞后。研究珠三角小城镇现阶段的流动人口发展趋势以及规划应对,正是将来所有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支柱的小城镇转型中会面对到的问题。现阶段的对珠三角流动人口转移趋势外流的规划应对的研究,对以后其他工业化小城镇发展转型也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樊士德,姜德波. 劳动力流动、产业转移与区域协调发展――基于文献研究的视角[J]. 产业经济研究. 2014(04): 103-110.
[2] 李红锦,李胜会. 人口迁移承接与珠三角城市经济社会结构演变的耦合[J]. 经济地理. 2013(08): 46-51.
[3] 郑真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我国流动人口变化及其政策启示[N]. 中国人口报, (3).
[4] 卢道典,黄金川,王俊. 广州小城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 现代城市研究. 2011(11): 57-63.
关键词:城市 发展模式 带状放射
随着中国城镇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及土地进一步向城市转移,城市面临规模扩大进一步发展的需求态势。
工业化初期,国外有很多学者都对城市发展的模式作过理论上的探索,比较具有代表性有:空想社会主义、田园城市、卫星城、工业城市、带形城市、广亩城市、有机疏散理论、区域理论、簇群城市、生态城等。我国古代形成了完整的城市布局制度,而近代没有自创的城市发展模式,只是借用国外的理论模式进行探索式的建设,甚至出现像“三线建设”时期的“逆城市化”过程。
我们先来看看现在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发展现状。
首先是北京,北京的城市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规模不断扩大。环线从二环、三环发展到五环、六环,地铁线路的蔓延,暗示着进一步扩大发展的态势,是典型的“摊大饼”模式。
上海,上海市的发展没有呈现出“摊大饼”状发展过程,而是围绕中心区呈片状向外发展和建设。同时由于其对城市空间利用率的需求,也呈现出在我国较有代表性的向垂直空间发展的城市形态。
广州,广州是在老市区附近,通过将附近的小城市划入广州市设区,呈片状发展。重庆、武汉都有或多或少的这种发展历程。
而成都、沈阳、西安、郑州等内陆省会城市,由于其交通上的优势,往往都是沿铁路方向发展,而后逐渐呈现圈层式发展。
于是便发现,经过一定规划后形成的城市中,但凡大河穿越的城市,大多以片状向外蔓延,比如长江上的重庆、武汉、上海,珠江上的广州等。内陆城市在铁路导向的作用下,沿主要交通方向蔓延,大城市一般都位于一定范围的交通枢纽上,因此铁路的延伸方向呈放射状,出于城市功能、结构等的要求,形成了圈层式的发展形态。
从外部看过这些城市后,我们再来看城市内部的功能布局。
北京继承了明清“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的影响,是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城市:城市的几何中心为行政区,在这个中心东南西三个方向距离不远处为商业中心——王府井、东单、西单等,北面为少量的居住和景区。再向外一层为商业的延续,交叉着居住用地,还有占较大面积的就是文体教育用地。再向外一层为以居住为主体的用地,也有较多的文体、教育、娱乐用地,较大面积的城市绿地和部分小型工业。然而绿地和小型工业并没有阻止住城市用地进一步扩大,继续向外层蔓延,为了降低工业对城市环境和城市发展的影响,于是大型工业被搬到城市外下风向的郊县。与此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有能力的人们在城市极度膨胀的压力下,向城市外部寻求良好的生活环境,于是远离城市污染,又有便捷的交通条件下,城郊高档居住区又诞生了。随着这些居住用地使用率的上升,又带动起一片新的城市用地。就这样周而复始的蔓延,城市用地一圈接一圈的吞没着周边的郊县。
显然,上述发展模式是不健康的,田园城市的模式并没有控制住城市的恶性膨胀。早在1922年,翁温在他的《卫星城镇的建设》就提出了建设卫星城的理论。然而我国时至今日,也没有解决这种“摊大饼”的问题,卫星城的建设也没有成形的规模或体系。究其原因,一个避免不了的问题就是人口过剩,这也是我国在这一个时期必经的阶段;然后就是经济建设,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要拉动经济增长,不可能离开城市。这两点决定了当前城市规模的扩张是势在必行的。那么如何让城市发展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循环里,怎样的模式才是适合当今我国城市发展的模式呢?
城市居民一方面离不开城市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一方面又渴望良好的休闲空间。正是由于这种需求矛盾,造成有足够能力的人向城市外面走去,其它的人留在城市继续相互拥挤。随着城市周边用地被侵占,原来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就有了更多的可能走进城市内部,使城市更加拥挤,导致城市膨胀。怎样既能解决人们对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求心理矛盾,又能解决城市膨胀的问题呢?没有人的地方是不会产生城市用地的,最容易使城市产生膨胀动力的就是居住用地,往往一片居住区建成后,其它各种用地都会一起繁荣起来。相对而言,工业和文体教育等用地因使用和需求有鲜明的时间性和单一性,所以这些用地对城市发展的导向作用不大。因此关键问题在于居住用地。怎样能让人们即享受良好的环境,又有方便的工作条件呢?
由莫斯科的绿楔想到,居住用地是否也可以呈楔状深入城市呢?或者沿交通线呈带状向外放射?中间用楔状或宽广的带状绿地分割,同时这部分用地也可以用来发展城郊游憩活动,保护这部分的生态环境较少受到城市的影响。既然绿环不能控制城市向铺展,那么就让其由中心向外放射,这样,城市不仅解决了“摊大饼”发展模式,又有了充分的居住用地,节约出更多的城市中心用地来做商业和公共绿地。在便捷的快速交通(如地铁、轻轨)保证下,这样的市中心就不会出现欧美国家曾经历过的城市中心衰落现象。这种模式更加有利的是在有目的的引导下对形成卫星城有极快的促进和发展作用。通过这种带状放射,连接周边低一级的城市,也能较快的形成区域城市网,许多领域的学者都指出,现在的中国呼唤建设真正的、形成规模的、高质量的城市群、大城市连绵区,这样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的飞跃发展。
现在许多大城市在地上交通系统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也已经建成了很丰富的地下交通系统,却仍在进一步完善,许多省会城市也都在修建地铁或轻轨,如沈阳、南京、成都等,以沈阳为例,看看如何依托交通线发展城市和区域意义上的城市群。
沈阳作为东北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铁路线从大的范围来看,主要是贯穿南北方向的交通,从辽宁省内来看,东西方向的铁路线也是在这里穿越。1990年代,在省内大规模的修建高速公路,沈阳是中心枢纽,相继建成了京沈高速、沈大高速、沈抚高速等重要的省内运输通道,并初步形成辽中南区域经济圈。随着大连城市品牌的成功树立,辽宁形成了以沈阳和大连为两个中心的发展态势,两个城市相互扶助,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能,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成就,成功拉动了辽宁的经济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又开始修建地铁,近期的线路有2条,其中一条的端点延伸到了抚顺西部的经济开发区,该开发区与沈阳接壤,两个城市中心通过高速公路仅有1个小时的车程。随着地铁线路的建设,必然更加紧密地联系起辽宁中部这两个城市的关系,于是“沈抚同城化”又被提上日程。
沈抚同城,将两个城市合二为一后,城市有明显的沿浑河(辽河一大支系)方向片状发展的迹象。交通线由发展城市的动力变为联系城市几个片区的通道,这既是城市带状放射的结果,又是基于卫星城理论下的城市功能优化。两个城市在市场、交通、信息、能源、环境、产业、科教等方面都有着互补互助的作用。
另外,沈阳与周边的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六个城市结成合作联盟,共同签署了《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合作协议》。于是这个巨大的城市圈,又向南直通大连,寻找出海口,打通海上交通。
这样,沈阳市的扩张问题也就解决了,将城市的诸多引力分散到周边“卫星城”中,不仅疏散了市内的拥挤,也繁荣了周边城市。
综上所述,即使是在人口过剩的情况下,城市的恶性膨胀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的。由沈阳城市发展,或者说是辽宁省的发展规划来看,解决这个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从大的区域来看待其中某一个城市的发展。由某一个中心城市向外,沿交通线楔状或带状确定以居住用地为主的发展方向,并通过它们来联系周边低一级的城市或城镇,使它们形成这个中心城市的卫星城,降低中心城市的首位度,达到稳定和健康的发展状态。这样的城市模式既是适合现阶段国情的,又是尽快解决城市恶性膨胀的一种方式。
参考文献:
[1]《城市规划》 谭纵波
[2]《城市发展史》 刘易斯?芒福德
[3]《城市规划与城市化》高毅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