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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领内容方式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辟地回答了为何沟通、沟通什么、怎样沟通这三个问题。(表1)
二、制约因素剖析
1.学校家庭认识错位
家校缺乏有效沟通,粗看是由教师工作不主动造成的,但细想背后的原因,其实是由学校、家庭认识错位使然。从家庭方面来看,大部分家长只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和分数,其它方面则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或对子女娇生惯养、百依百顺;从教师的角度看,教师总认为家长不懂教育规律,认为家长介入校内事务会给学校带来麻烦和干扰;从学校方面看,社会片面追求升学率。这就造成了家校沟通的内容极其单一,仅仅只限于督促学生的文化学习上。
2.教师缺乏沟通技能
人际关系学是一门新颖的学科,沟通是其中的一种高深艺术。然而,纵观高校培养体育师资所开设的课程来看,没有一门功课是专门培养体育教师进行人际沟通方面的内容。还有,在职师资培训也缺乏这方面的内容,教师对家长沟通往往套用教师对学生的方式沟通,导致教师与家长“面和心不和”,这就造成了体育老师不会与家长进行高效沟通的现状。
3.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在美国,家校沟通及指导正常运行有其严密的法律保障。这些权利被认为是美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我国,虽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一些全国或地方的教育政策法规中都规定了家长有权利和职责参与到学校的教育中,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更多地是宏观上的指导,缺乏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具体操作细则规定,也缺乏相应及必要的标准、评定的考核制度。
三、改进策略
1.更新思想观念,积极促进家校沟通
尽管党和政府已在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中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指示,但教育部门在家庭教育所做的工作远未达到应有的要求,其根源在于:教育部门认为这是一件可重可轻、可有可无的附带性的工作。因此,学校和教师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争取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政府在必要的时候,还要建立一定的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采取积极的手段促进家长参与。
2.加强专项培训,提高体育教师素质
针对体育教师缺乏对家长沟通引领能力的这个现实,有关部门在为体育教师工作“减负”的基础上,应加强教师的专项能力的培训,编写培训教材,帮助教师转变观念,提高教师沟通艺术,让“五心”(即尊重心、合作心、服务心、赏识心、分享心)深入教师心田。教师只有具有这“五心”,才能高效沟通,尊重家长,学会赏识,与家长不断地分享知识、分享经验、分享目标、分享一切值得分享的东西,才能切实提高家长与教师相互沟通的积极性。
3.健全政策法规,保障沟通高效运行
首先,应健全家校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立法细化,让家长明白自己的教育权利,让学校为家校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从而使家校合作走上有法可依的制度化道路。其次,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制,将家校沟通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校本研究,创建多元沟通体系
学校掌握着教育的主导权。据此学校要加强家校合作沟通方面的校本研究,创建多元的家校合作体系。方法有很多:一是学校加强宣传,提高家长认识;二是学校通过增设类似“全家总动员”的亲子比赛项目,吸引家长关心;三是创设多渠道沟通平台,如校信通、网络家校博客,QQ群等;四是家校联动,吸引家长主动参与体育教育。如让家长参与学生学业评价、布置体育家庭作业让家长督促完成、组织家教经验交流会等。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沟通氛围
各级政府部门既要制定符合各地实情的法规和文件,完善管理体制,下拨专项资金,并使之形成制度;又要加大宣传体育力度,清除社会的偏见,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家校合作工作。
参考文献:
200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联、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以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结合实际,扎实工作,有效
推进了我局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2、狠抓学习,加强教育。局机关、妇委会坚持把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学习穿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始终,相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及其相关文件,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不断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事业的有效开展。
3、激发热情,调动妇女同志工作的积极性。我局是一个妇女同志较多的单位,发挥妇女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一直是局领导班子十分关心的问题,局领导在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妇女同志的特点,发挥妇女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经常组织妇女同志深入企业、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调研,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妇女同志开展关心职工、关心家庭、看望生病住院职工等活动;组织机关妇女同志参加企业联谊、来访接待、目脑纵歌汇演等活动,丰富妇女同志日常生活;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智能竞赛,与挂钩村妇女开展禁毒防艾知识和社会主义新风宣传,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积极发动广大妇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有效的调动和激发妇女同志的工作热情。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妇女同志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4、推动妇女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妇女同志“半边天”作用,以提高妇女同志思想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为目标,推动妇女工作全面发展。今年以来,我局在州经委的帮助支持下,相继组织了我县茶叶、粮油、林木等工业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了两期专业技术培训,参训人员56人,其中半数以上是妇女同志,通过学习培训,妇女同志的劳动工作技能得到了提高。同时,局机关、妇委会还经常组织妇女同志参加美容美发、健美、家庭教育等有关知识学习;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征文投稿等活动,我局李建芹同志撰写的小说被州、县评为优秀作品,并相继在有关杂志发表,得到州、县领导好评。
二、全面实施普法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狠抓“三八”妇女维权日活动,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监督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全力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务实创新,不断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2、完善社会维权力度,充分发展维权服务的作用,切实做好维权工作,解决好来信来访的妇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做好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组织妇女同志参与禁毒防艾、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等工作,参加碘盐、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县平安和谐进程。
三、关心儿童,关爱儿童的成长
关爱儿童,关心下一代成长是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相继组织开展了: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对妇女儿童保障法、教育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努力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空间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良好情操兴趣,坚持纵向发展。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县上一系列的关心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参加了学校“六一”儿童节活动,关爱孤儿,参加助孤活动,为艾滋病孤儿捐款捐物,支持挂钩村中小学教育,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支持,切实为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全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扎实工作
1、加强了妇女同志的思想工作,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范,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武装妇女,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指导妇女,用先进的典范鼓励妇女。
2、加大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措施,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全面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努力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强化机关、企业干部职工对《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学习,掌握基本理论,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用理论指导工作,服务企业。通过学习,使妇女职工同志们的思想素质
有了很大的提高,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3、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解决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掌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动态,为领导工作提供参与。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妇女儿童的各项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女职工的凝聚力。
关键词:校园暴力;含义;现状;对策
一、校园暴力的内涵
关于校园暴力的内涵莫衷一是,有多种说法,有人将校园暴力解释为一种发生在校园内部的,对学生、教师及校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经常性事件,有人将校园暴力描述为一种发生在校园内,由学生、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员对另外的一些学生、教师或人员等造成精神或身体伤害的事件。具体来说,校园暴力既是一种校园现象,同样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员之间的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以威胁、强迫等手段伤害被害人的不良行为。这种行为伤害主要指的是精神、身体及财务方面的伤害。
二、校园暴力的法律现状
当前校园暴力的频发,在法律层面上,其主要的问题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法制教育滞后,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校法制教育的滞后甚至缺失导致学生无法掌握全面良好的法律知识,对暴力产生的后果缺乏明确的认识,因此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校园暴力事件;(2)有关的法律空白,缺乏执法依据与力度。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着重阐释的是对未成年进行保护的原则,而对暴力的处理表述却相当模糊,而且也缺乏怎样制止暴力以及制止后的处罚方式和力度等,这难免会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理问题时无法做到“有法可依”,而只能以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的方式来处理;(3)法律对低龄化施暴主体的约束力有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调查显示,在我国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的犯罪比例占到了70%,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且在校生的犯罪率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这部分人群由于年龄小,法律对其约束力小,正是这样低犯罪成本的校园暴力使得青少年漠视法律,缺乏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
三、校园暴力的有关法律思考
(1)实施专项立法,构建预防体系
从问题的深层次上来说,校园暴力实际上是师生、家庭及学校等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综合反映,因此需要从校园暴力的预防上入手,构建校园暴力的防治体系,实施专项立法。在立法方面要明确规定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完善与之有关的法律程序和救济制度,从而更好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从根本上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学校应该始终坚持“预防胜于补救”的理念,对可能造成校园暴力的因素进行妥善处理,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消灭可能造成暴力的因素。
(2)细化法律保护条款
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落实到实处才能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法律法规必须细化才能起到保护的作用。在健全法律法规时应对与学生人格有关的法律保护制度进行明确的设置,严格规定法律中涉及到的责任问题,尤其要对侵犯学生人格权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转变教育观念,增强对道德教育的关注度,不仅注重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从而为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除道德教育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对法制教育的加强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辅导和管理及为师生提供相关的心理咨询与辅导等。
(3)齐抓共管,完善法律救助制度
校园暴力问题的发生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教育问题,造成的因素也不仅仅出现在学校内部,因此对校园暴力的防范不仅需要学校自身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群体的共同关注。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开展校园暴力的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能够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教育行政法律的救济制度,制定与校园暴力相关的申诉办法或条例,规范申诉程序,同时也应注重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将因教育公权力行为失范而导致的行政性质的校园暴力纳入行政诉讼范畴,同时也应加强对校园暴力的惩治力度,增大法律的威慑作用,从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法律现象,一种违法行为,校园暴力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既敏感又复杂。对校园暴力的预防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配合,不仅需要政府、学校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安全措施防范,同时也需要企业社会对健康大环境的塑造。要综合各种力量和渠道建立预防和处理机制,同时也要倾听同学们自身的意见,加强他们的自身建设作用,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范琪.校园暴力问题的探究与法律思考[J].法制博览,2015,35:221-222.
[2]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J].中国青年研究,2016,01:23-25.
[3]汪敏.校园暴力多元治理路径探索[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4:158-16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常熟”奋斗目标、“虞山镇镇属学校安全检查细则”,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积极性,大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与健康,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及时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总结阶段性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
2、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星城小学校园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教师护导值日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门卫安全保卫制度”等,使安全工作制度化。
3、采取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设施安全、网络安全、饮水、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在校内主要结合课堂教学、黑板报、画廊、“红领巾广播”、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安全教育;在校外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进行安全教育。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国旗仪式、专题性的教育讲座或报告以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小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工作的意见》、《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4、经常进行校舍安全自查并作好记录,发现校舍有渗漏、开裂等情况马上向校长汇报,及时请专业人员检查、鉴定,及时维修;对鉴定危险的房屋设施立即停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每月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文明检查,保证学校消防设施、水电、活动场所、周边环境、体育设施、大型玩具等没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发动全校师生注意校舍、设施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报告立即到现场查看,如确有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7、制订“火灾、特发伤害、歹徒袭击、触电、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若遇事故发生,在第一时间里向校长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应急,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8、经常检查ck报警器是否正常、有效工作,如发现异常即报告110及时维修。
9、坚持教师值班护导制度,值日教师要经常巡视校园,写好值班记载,坚决制止破坏校舍、设施、绿化等现象。中午放学过马路的学生要排队由护导教师护送过马路。
一、加强学习,团结凝聚妇女力量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妇女干部和职工业务、法律、技能培训,引导妇女参与“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提升妇女发展致富能力。
二、扶贫攻坚,助力经济加快发展
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挂包责任制,加强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探索“公司+协会+基地+妇女”发展模式,强化妇女脱贫新举措,助力经济新发展。强化村级组织建设,着力产业帮扶,实现同步小康。
三、深入人心,推动和谐家庭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内容,围绕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等传统家庭美德,融入现代健康文明生活内容,引导女职工及家庭成员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教育、居家理财等知识,引领和形成良好家风,通过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大家小家共建文明,共促社会进步的生动局面。积极参加县级“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说法家庭”等推荐评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风尚。
四、服务民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抓好适龄妇女“两癌”保障计划,积极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及健康检查工作;着力做好“关爱女性保障计划”,落实经费确保让每位在职女职工参保。扎实抓好妇女儿童帮扶工作,加大对困境老人、妇女、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切实解决妇女儿童重大困难。
五、依法维权,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三八维权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法规,调解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抓好、维稳、安全、保密、双拥、老龄等工作。
六、积极探索、丰富主题教育内容
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主题鲜明、围绕中心工作、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女干部、女职工搭建放松自我、展现自我的平台,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思想素质、文体素质和科学素养。局机关将组织1~2次专题集体文体活动,让女职工活跃身心、展示才能、陶冶情操。鼓励女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共建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社区妇女儿童服务。
在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区儿童发展“*”规划》中,我区各级政府把儿童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了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区、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攻克难点指标,较好地达到各项目标,使我区儿童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创建爱婴医院,普及新生儿新法接生,提倡住院分娩,加强产科建设和围产期保健服务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实施,到*年全区已有爱婴医院13间,4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均已达到*市的目标。
——儿童基础教育普及程度上新台阶。*年我区学龄前儿童入园率73.3%,小学一年级按时入学率99.98%,小学学生完成率100%,初中入学率100%。我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取得良好发展,全区0—14岁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7.5%。
——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大力加强城市和农村各类卫生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人民饮用水卫生、厕所卫生和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年我区农村改水受益率及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的人口覆盖率已达100%,农村享有卫生厕所的人口覆盖率达92%。
——特殊困境儿童受到保护。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已投入使用多年,三残儿童受教育率为92%。民政部门设立了1所儿童福利院,解决了弃婴弃儿的护理及生活照顾问题。全区开展的“扶孤助学”使600名儿童得到受益,得以重返校园。
我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在“*”期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面对21世纪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的重任,我们仍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降低孕产妇死亡仍需付出较大的努力,*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56.56/10万(含流动人口),大大超过*市25/10万的终期目标,随着近年来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及管理不够规范,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难以降低,成为实现《两纲》目标的难点和重点;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反复交替升降状态;抓素质教育还需加大力度,重分数、轻能力,重营养、轻锻炼等现象仍需纠偏;儿童行为偏差、肥胖症、近视和龋齿较多;农村、城区幼儿入园率、教育水平差距较大;近年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展了儿童的视野,其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现有的儿童发展及其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不足,现有的社区活动场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面积较小、设施陈旧、功能单一,科技含量低,反映儿童发展的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这都影响了21世纪儿童的全面发展与素质提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为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条件,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基本实现《*区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和广东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订《*区儿童发展规划(*-201O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等4个领域,提出21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区儿童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和措施。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推进我区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继续巩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提高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目标与指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年达93%,2010年年达93%以上。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年控制在100/万以下,2010年达90/万以下。
2、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和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分别控制在25/10万和10‰,2010年在25/10万和10‰基础上分别下降1/5和1/6。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年达93%,2010达97%。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到2010年达97%以上,高危妊娠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在*年基本消灭。
——儿童保健管理率*年达93%以上,2010年达97%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年以镇(街)为单位达98%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到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年为基数下降1/5。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年控制在4%,2010年控制在3%。
——婴儿母乳喂养率*年达90%。
——合格碘盐食用率*年达95%,2010年达95%以上。
——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年达90%以上。
——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年达0.3平方米,2010年达0.5平方米。
4、加强儿童健康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与措施
——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年增加妇幼卫生、计划免疫经费的投入。落实和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安排妇幼保健经费。到2010年,妇幼卫生经费在卫生经费中所占比例达8%-10%。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批准市妇儿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两纲”,确保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工作职责问题的通知》(穗府[*]47号)。切实保障儿童享有卫生保健的权利。各镇政府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儿童登记制度和落实出租屋主连带责任制,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指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提供卫生保健、计划免疫系列服务。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法堕胎、弃婴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实行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多渠道筹集贫困家庭疾病援助资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援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
——健全妇幼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全行业管理,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监督员行为,建立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的检查督导,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危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
——加强全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加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特别是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儿童在社区享受到连续、综合、及时和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儿童营养指导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儿童身体素质;以社区为基础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制定切实可行的婴幼儿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和眼保健计划,重视婴幼儿牙病、药物性耳聋和屈光不正的防治工作;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工作,监测儿童心理行为,对异常行为或倾向的儿童及时进行干预。
——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出生缺陷干预行动计划的实施,其中地中海贫血干预工程分别抓好婚前保健、产前诊断等环节,新生儿窒息干预工程分别抓好高危妊娠管理、农村住院分娩、产时服务模式的转变,普及新法复苏等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减少、消除因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良因素导致儿童智力损害。同时力争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缺陷及儿童精神神经康复等干预工程的启动。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
——全面提高妇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管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要继续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强化孕产妇三级转诊管理规定和重症儿童转诊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滞产、难产和出生窒息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
——开展儿童保健的理论与适宜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科技水平。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婴幼儿家庭保健等适宜技术;研究和实施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努力提高常规免疫的及时接种率,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将乙肝、风疹、腮腺炎等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保证达到安全接种。
——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在城区托幼园所和学校分步推行学生饮用奶和学生营养餐计划,农村实行“大豆行动计划”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预防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运用宣传媒介加强妇幼卫生专题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生殖健康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禁止学生吸烟、吸毒。
——重视儿童体育,各社区、各镇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学校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加强残疾儿童保健事业,逐步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要对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全面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在幼儿园、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抓好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培训,区力争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儿童心理行为偏差进行疏导和诊疗,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儿童与教育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目标与指标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10
年,全区社区办好0-3岁教养机构,各镇都办起0-3岁教养机构。
——学前三年入园(班)率*年达84%,2010年85%以上,全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取消学前班。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到*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毛入学率*年达99.9%,2010年达100%;辍学率*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l.5%以下。
——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年达90%,2010年达95%以上,中学入学率达80%,2010年达80%以上。
——小学毕业率达99%,初中毕业率达98%。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年达91%,2010年达91%以上;高中毛入学率*年达83%,2010年达90%。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行科学考试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家长学校达标率*年达85%,2010年达92%;不断提高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年达98%。2010年达98%以上。
策略与措施
——各级政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与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
——切实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区政府年度财政一般预算
总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20%。
——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加快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
——优化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按期按质完成改造薄弱学校任务,重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根据实际调整中、小学布局,合并撤消过于分散、规模较小的学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
——切实把特殊教育纳入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之中。
——扶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就学。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确保困难家庭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把流动儿童就学问题作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中的重要
内容。确保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和监督,使在民办学校学习的儿童同样得到良好的发展。
——贯彻落实孤儿就学的有关优惠政策。
——把婴幼儿教育纳入大教育体系,把幼儿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的评估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建立完善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教育模式。广泛组织0至3岁儿童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开展亲子游戏,启迪和开发婴幼儿的智力,培养其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求知欲望,提高早期教育的效果。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的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继续办好一批骨干、示范作用的公办幼儿园及镇中心幼儿园,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贯彻实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试行)》、《*市幼儿发展课程指引》,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建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氛围;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劳动教育。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积极创建多功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师德教育、重视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幼儿园专业教师学历达标93%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总数的23%以上,小学专业教师学历合格率99.5%且大专及以上学历达68%,初中教师学历达标达97%且大学本科达63%。幼儿园、托儿所保健人员配置率达100%,并符合保健人员资格要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学校、幼儿园所的教职员工要爱护、尊重儿童,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严禁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学校纪律、教育方法应适合学生身心特点。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逐步推进中小学网络教育。
——进一步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充实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类指导;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掌握现代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办学效益,区建立5所示范性家长学校。各镇建立1--2所示范性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管理、指导和评估。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形成条块结合的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现儿童教育科学化和社会化。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目标与指标
1、加强立法,建立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3、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安全。
——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4、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并减少重新犯罪率;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法律知识课程,*年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
5、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6、法律援助机构要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与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障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建立健全执法监测机制。
——加强有关维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杀害、绑架、、拐卖、遗弃、虐待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以及强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或进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儿童生产和贩运。严禁儿童服食,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犯。
——依法加强娱乐场所、文化市场和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未成年人涉足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场所;禁止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迷信、暴力、恐怖等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市场;制定落实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和广告的限制规定和措施;加强对营业性网吧的管理。
——大力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派出所民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室、网吧。
——公安、检查、司法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维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保护工作。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侦查、、审判各诉讼阶段采取有别于成年人案犯的特殊方式,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检察院不、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宣告无罪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
——执法和司法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儿童的权益,提高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教育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摧残;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保障儿童人格权、身份权。
——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
——在社区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及时预防和科学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
——积极设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发展社区康复机构,指导家长学习和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方法,使残疾儿童在社区和家庭普遍得到康复训练。
——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并帮助他们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
四、儿童与环境,
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目标与指标
1、优化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到2010年,农村享有饮用安全卫生水的人口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农村自来水末稍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达72%。建立城区二次供水监督机制,确保城区二次供水的水优质和卫生安全。
——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其中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城市空气和水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到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的公民意识,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安全无害。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及信息,净化、优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到*年,确保有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每个社区因地制宜创设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加强救治重症儿童。
——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到2010年,区至少建立起一个综合利院儿童部(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策略与措施
——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儿童的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
——制定落实农村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把农村改水改厕落实在农村奔康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主要工作中。
——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和绿地,积极防治“三废”对水质、大气等环境污染,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继续执行城市空气质量周报、日报制度。
——建立健全城区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建楼时规范建水池的措施;组织专业规范洗水池队伍;建立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监管,保证城区二次供水的水优质和卫生安全。
——建立和健全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监控机构,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销售法规,监督实施。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预防及避免儿童意外伤害。
——建立和发展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把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每个社区都应设置儿童少年活动场所,加强对各类场所的管理,已建立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博物馆和游乐场、运动场都应尽可能减、免费向少年儿童开放。镇、村办好少儿文化活动室,建设少儿文艺创作队伍,开展少儿文艺作品评奖、文艺创作研究活动,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影视等作品。坚持办好区少儿艺术花会和少儿艺术比赛等活动。
——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电子媒体都应营造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鼓励儿童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中应有一定比例,突出保护妇女儿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内容。
——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组织网络,巩固和扩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工作队伍,为儿童提供参与科学实验的机会和场所。
——广泛开展儿童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儿童树立爱护环境的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社区内有关单位科技、文化、体育场所节假日免费向辖区内儿童开放。
——进一步强化流浪儿童收容机构的收容、教育、遣返工作,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努力减少流浪儿童的反复流浪。
——加强对孤残儿童的救治工作。在完善国家开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在社区内建立残疾儿童寄托所、工疗站及康复培训设施,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鼓励公民依法收养,使更多孤儿、弃婴回归家庭,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新婚夫妇、孕妇学校和社区0-3岁儿童家长学校的水平,各镇要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的示范点,*年,全区各类家长学校示范点达5所以上。各镇要抓好社区0-3岁儿童家长学校示范点,大力推广普及亲子学园,扎实开展对0-3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培训和学习,使广大家长正确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教育方法。
四、组织与实施
*区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检查督导和监测评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要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并保证实施《规划》的必需经费。
区、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具有实效和创新的经验。
五、监测评估
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监测评估。搜集、整理、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预测儿童发展趋势,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加强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区、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分性别统计指标要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实施完善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国家统计、法律监督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报送、评审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区统计局报送监测评估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区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5年中期监测评估和10年终期监测评估。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题记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当时所作的人数抽取样本推算出结论:农村留守儿童比例大,全国的每五个孩子中,就有一个是农村留守儿童;同时,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也在逐年增加,这个现象应该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浙江省是一个经济发展大省,在其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过程中,人口迁移流动日益频繁。不少孩子的父母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来源选择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孩子留在了老家,抑或是交由长辈看管。留守儿童由于和父母长时间的分离,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儿童在教育、生活、品德、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遇到了严重的问题。他们也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政府与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和爱。
一、影响留守儿童体质健康的原因和问题
由于长期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爱,导致了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个性养成、道德品质等方面问题更加凸显出来。主要表现为“三大难”:
(一)亲情缺位,教育难。留守儿童,缺少父母关爱、家庭温暖,缺少教育保障。这导致很多留守儿童不善于和人沟通,逐渐养成了顽皮任性、冲动易怒的性格。在学校,他们不遵守校纪校规,自由散漫;在家里,不听长辈和代监护人的话,甚至顶撞长辈,还有一小部分还出现沉湎游戏、网吧和抽烟、赌博等不良行为。
(二)隔代监护,管教难。据调研发现,隔代监护是如今留守儿童的主要生存类型,在有的县里留守儿童由隔代抚养的占到极大的比例。另外还有一些父母是将孩子寄养给亲属,以及无人监护、在学校寄宿的情况也不鲜见。一定程度上,这种形式的监护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弊端。代监护人与孩子之间存在着隔代血缘关系或亲疏关系,而孩子又多是独生子女,会生活在隔辈的溺爱和娇纵之中。
(三)缺乏督促,学业难。代监护人的文化教育水平一般也普遍较低,无法起到对孩子学习和为人的教育和辅导作用,因此往往是重养轻教。此外还有,一些家庭里缺乏劳动力,为数不少的孩子会过早地承担起农活和家庭重任,这不仅让这些孩子们失去了原应有生活,也严重影响了其学习和健康。
二、对促进留守儿童体质健康的看法和建议
留守儿童出现的以上所述问题,这些不仅危及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且会给他们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来自于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以下是我对浙江省留守儿童体质健康教育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家庭
1. 父母的责任。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对孩子的教育严重缺失,与孩子的感情也日益平淡。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不可言喻,外出打工的父母即使长期在外,也应该定期抽出时间打个电话,与孩子谈谈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趣事,沟通、交流下其情感方面的状况,促使孩子情感的丰富和对父母的理解,拥有正确的观念。
2. 监护人的角色担当。监护人要以身作则,在留守儿童父母都不在身边的时候,尽到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对留守儿童既要爱又要严,不能要孩子们“溺生长”,也不能对孩子们不管不顾。监护人需要经常不时地与孩子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心理,时刻与其学校和父母保持密切联系,三方共同努力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学校。老师对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对学生心理是一把心灵钥匙,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应该良好利用已有的教育资源,重视对留守儿童这个学生群体的各方面教育,特别应该注重他们的体质健康,包括其身体和心理。留守儿童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这就需要用爱心,用耐心,用教育去改变他们,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方蓝天。
(三)政府。政府有着极大的凝聚作用,召集社会人群为留守儿童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政府亦可以制定一些对留守儿童有利的政策,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为留守儿童事业做实事,为促进留守儿童体质健康做出努力。另外,还应加大新农村和小城镇的建设力度,以更好的本地特色和优势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以及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
(四)国家法律。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还没有专门的条款对留守儿童实施保护,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又缺乏针对性,保护力度也不够,直接影响对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等权利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应该完善在该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起留守儿童保护体系。
(五)社会
1. 平等对待每一个。每一个孩子的家庭环境、先天素质与自身努力程度不同,所以他们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及性格爱好等也不一样。对待留守儿童我们要从“短”中发现他们的“长”处,并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让他们能在认可、赞扬和尊重中树立起自信,更好地生活。
2. 搭建平台,解开心结。留守儿童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多多少少不同于有父母陪护的孩子。他们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心理存在着一些障碍。监护人虽对这些孩子生活有所照料,但往往忽视了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这需要监护人和老师共同努力,做这些孩子的“心灵老师”,共建一个倾诉平台,让孩子们有问题了可以有人倾诉,又麻烦了可以找人解决,逐渐地打开他们的心。
3. 提高关注度。留守儿童工作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的、有效的协作,单纯依靠妇联或共青团开展此项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呼吁更多社会人士,献出爱心为留守儿童建立更多公益和团体,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留守儿童工作的有效协作力度,这将有利于对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合力。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会,总结交流前段“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验,研究部署今后创建工作的任务和措施。会上,大家参观了白沙埠镇毛村社区、半程镇新程社区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本次现场会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许多同志反映既开阔了视野,又学到了经验,很受启发,很受教育。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出席会议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区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区妇联、综治部门按照建设“平安兰山”的总体部署,从妇女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妇女在管理家庭、治理家庭中的特殊作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开展了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以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以“四进家”活动为载体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创建总体规划和检查内容,健全组织网络,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广造声势,培养典型,辐射带动,组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掀起了共创平安、共建文明的热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的工作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希望大家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继续扎扎实实地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平安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面,我根据区综治委研究的意见,讲以下三个问题。
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责任感
开展“平安兰山”建设活动,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对于充分发挥全区广大妇女的优势,促进妇女发展,建设“平安兰山”、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要明确: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符合广大妇女发展的实际需要。妇女占人口的半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心愿。在全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这是各级妇联组织、综治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与“平安兰山”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妇女法制道德水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和综治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法制教育进家庭”、“科普知识进家庭”、“美德建设进家庭”、“和谐新风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四进家”活动,取得了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拥护的良好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仅符合广大妇女发展的需要,也符合我区基层工作实际,是组织发动妇女参与“平安兰山”建设的有效载体。
其次,要明确: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建设“平安兰山”的基础工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家平安,才能实现社会稳定。我区共有家庭28万余户,家庭平安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社会的稳定。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社会意识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反映在家庭领域,主要表现为一些家庭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失误、家庭暴力加重、婚姻稳定性下降、老年人得不到较好赡养等问题。家庭的不平安,直接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稳定幸福家庭、培育健康向上下一代、营造良好家庭风尚中的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道德素质,把平安创建的有关任务落实到家家户户,为“平安兰山”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再次,要明确: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总书记指出:“没有社会的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平安创建活动,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兰山”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为建设“平安兰山”、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教育,提高公民素质。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素质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抓住了这个重点,就等于牵住了“牛鼻子”。一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针对当前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主要做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工作中,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法律现场咨询等活动,教育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不打架斗殴,不参与集体上访,不盲目维权,自觉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二要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建设“平安家庭”,不仅要加强法制教育,还要加强家庭美德教育。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活动,采取上光荣榜、戴光荣花、“好事做在婆家、光荣送到娘家”、“好媳妇评选”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教育家庭成员尊敬赡养老人,科学教育子女,夫妻相互忠实,家庭成员之间宽容谦让,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以良好的家风促进村风民风的好转。三是要加强团结友爱教育。充分发挥妇女在处理邻里关系中的关键作用,广泛开展文艺体育、“好邻居”评选等活动,加强邻里之间的交往与沟通,大力倡导团结互助、以诚相待、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的文明新风尚,引领城乡广大人民追求建立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以和谐邻里关系的营造进一步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增强创建实效。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到平安建设的大局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创建水平。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设立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宣传创建“平安家庭”对于促进“平安兰山”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把广大家庭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活动中来,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要加强示范带动。要按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任务目标,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搞好工作指导。要层层抓好试点工作,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以点促面,适时推广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推动活动的全面开展。三要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充分发挥镇街道调解中心、基层妇女维权组织、法律服务热线、巾帼调解队等的作用,把工作重心下移,强化群众工作意识,及时了解群众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疏导群众情绪。要把家庭矛盾的排查纳入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定期排查、主动排查,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要有人靠上,及时调解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构筑起建设“平安兰山”的第一道防线。四要搞好检查评比。区妇联、区综治办要加强检查督导,广泛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把“平安家庭”的检查评比纳入整个平安创建检查评比工作之中,记入年终检查评比的总成绩。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平安家庭”示范户,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使创建活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寻机结合,抓好内创外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法制教育、科普教育、美德建设及和谐新风等方方面面。工作中,必须立足实际,寻求机遇,做好结合文章。一是与“双美”活动相结合。“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活动是我区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开展十几年来,各级广泛组织发动家庭成员美化生活环境、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创造富裕生活,对于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要把创建“平安家庭”和“双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双美”活动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二是与家庭教育工作相结合。家庭是育人的起点和摇篮,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直接、持久和潜移默化的作用。要坚持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三是与“百万农家女争创致富户”活动相结合。要把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妇女积极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守法经营,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与帮助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相结合。要对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协调解决出嫁女、离婚、丧偶等农村妇女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热情关心贫困儿童,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春蕾计划”、“孤儿救助”和“妈妈”活动,帮助贫困儿童接受教育、完成学业,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三、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搞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关系到整个“平安兰山”建设。这项工作能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一)要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搞好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负总责,对重大活动、重要措施要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及时排查。其它成员也要按照分工,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创建平安镇街、平安村庄、平安社区的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际工作中,要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合力。各级妇联要搞好牵头协调,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妇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参与“平安兰山”建设的有力抓手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广泛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投身创建活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级综治部门要将这一活动作为建设“平安兰山”的有效措施,加强检查督导,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各级宣传部门要发挥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努力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形成群策群力、团结协作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组织发动全区人人行动,户户参与,积极创建“平安家庭”,为建设“平安兰山”献计出力。
(三)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也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比如,城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如何开展,农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如何深化,都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探索和研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赋予新的内容,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