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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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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管理办法

第1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收费管理办法》、《*经济特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医疗卫生单位是预防保健和医治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的具有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除国家拨款外尚需按照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一定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以补偿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维持其正常运转。

第三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职责,规范行为。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肃物价纪律,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收费,维护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利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市、区卫生局设置专门或兼职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机构,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并配备专(兼)职卫生服务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组织拟定调整方案,申请新的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受理有关收费问题的等有关业务工作。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财会、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和贯彻实施本单位的医疗卫生收费和价格调整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码标价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划价及复核制度、内部收费检查监督制度、奖惩办法等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六条区级(含区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职物价管理员,各级医疗机构设置专(兼)职物价管理员,把收费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物价管理员的职责是宣传物价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医疗收费的法规、政策和*市医疗收费标准,对本单位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本单位的医疗新项目、新技术作出拟调标准和成本测算并上报市卫生局审核报批。

第七条各单位收费人员编制,参照下列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门诊收费处人员配备:日门诊量500人次以下设4-5人,每增加150人次增加1人。

住院处结算人员配备:100张床位设4人,每增加50张病床增加1人。

第八条收费员的职责是依法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收费标准。必须持证亮证上岗,负责本单位门诊和住院的划价、结算等收费工作。必须使用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填写字迹、金额必须端正、清晰、准确。未经物价、卫生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费。

第九条物价管理员、收费员必须参加由卫生与物价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平时要自觉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各单位的财会部门是具体负责收费日常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的物价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及本单位价格管理机构的决定,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组织收费,实施明码标价制度和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医疗收费的群众来信来访。

第十一条重视和加强对医疗欠费的管理,及时做好催收工作。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和合理检查的诊疗原则,禁止开大处方、滥检查、滥用药物,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第十三条要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病救人和收费的关系。病情危重需要急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总值班负责人,先抢救后收费和办理有关手续,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由住院处或门诊收费处及时收取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各单位收费项目的划价、收费一律由收费员负责,科室和医护(技)人员只能提供应收费的具体项目,不得划价收费,严禁直接收取现金。

第十五条住院病人的检查、治疗、用药、处置等各项诊疗收费,必须以医嘱为依据,按发生的日期、次数据实按收费标准计收,不得提前或汇总填写收费通知单。门诊病人按医护(技)人员开具的诊疗项目依照标准划价收费。

第十六条为保障资金周转的需要,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收取预交金时,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收取额度。

第十七条切实加强门诊、住院、出诊、联合办医、特需服务等各项收费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费票据的印刷、验收、保管、编号、领发、登记、复核、销号等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

第四章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和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国家、省统一管理的项目是:计划生育手术费、卫生防疫监测和药品检验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医疗收费项目由省统一管理,标准由我市制定报省物价部门审核备案。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立项、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必须按上述管理权限报批。

开展新技术、使用新设备的各项检查、治疗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按成本(不含工资)收费。其收费标准的制定先由医疗卫生单位提出具体方案,做好成本测算,报市卫生局审批、物价局备案后试行一年(区、镇属医疗卫生单位,先报各区卫生局审核,统一报市卫生局、物价局审批备案)。试行期满后由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第十九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均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制定的《*市医疗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卫生防疫防治、药品检验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收费标准。行使监督监测职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分工检验范围、检验的项目和频次,不得以任何借口乱检查、乱收费,不准多头监测、重复收费。

第二十一条各医疗单位购入的药品,其零售价按国家规定以实际进价加规定的加批零差率和折扣制定。

医院自制药品作价,按国家、省和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执行国家、省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政策,业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要严格按照规定增幅的控制和相应比例指标执行。各医院大型医疗仪器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卫生部制订的医院分级管理评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就诊的医疗收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国民待遇,执行现行的统一医疗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可申办特需医疗服务。其收费标准由医院按合理利润原则自定,报市物价局、卫生局审核备案。实行独立核算,设立独立财会帐户,纳入预算内管理,按规定报送财会报表和有关报表,接受各级物价、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第二十五条特需医疗服务的内容必须明示,其收费标准必须事前明确告知患者,让患者自愿选择,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诱导或强行安排患者就诊。享受社保、劳保、统筹、合作医疗待遇的人员,自愿选择特需医疗服务,其费用属基本医疗服务规定范围内的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予以报销,超标超额部分自负。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制度、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严格执行医疗物价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力、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违纪的单位与个人,坚决查处,并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予以惩处。

第二十七条市属各医疗机构必须按月将本单位医药费用总收入、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和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与每床日平均费用的情况、医保费用支出情况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各区卫生局要做好对所属单位报表按月审核和季度审核汇总,每季度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

第二十八条凡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情节严重者依照粤卫[1998]301号文第(七)条有关规定:不准参加甲等医院的评审,已经评为甲等医院的要下降一个等级并全市通报批评。其超过指标部分的收入所得,全额上交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返回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用于卫生科研教育、弥补医院欠费、奖励“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十九条各医疗单位要将*市医疗收费标准以全市统一格式明码标价,安装多媒体电脑触摸屏,方便病人查询。实行电脑收费的单位,要向病人出具医药费用清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条下列行为者属违规行为:

1、分解医疗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

2、自立名目收费或随意收费、非收费人员划价、收费的;

3、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各种药品、卫生材料等差率的;

4、处方划价错率(按处方张数计算),西药、中成药在百分之二以上(不含百分之二),中草药饮片在百分之五以上(不含百分之五);

5、票据填写不清或原始记录不完整,屡查屡犯的;

6、医疗收费不开具收费票据;

7、不按统一格式公布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清单的;

8、擅自转让、转借、代开收费收据的;

9、不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

10、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不到国家医院分级评定标准规定的;

11、凡超规定业务收入增幅控制和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控制指标的;

12、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的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领导,按照下列原则惩处:

1、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

3、扣缴违规所得乃至等额至五倍罚款;

4、按*市政府令*年第51号下列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一)一般情况全市共两区十县。188个乡镇,13个街道办事处。2222个行政村。1957年总人口3一3.7万。其中市区37.6万,农业人口211.6万,占总人口的81.5万。共有卫生机构561所:其中医院231所,防疫站13所,妇幼保健站11所,药品检验所13所,卫校10所,地方病防治所2所,结核病防治所2所,血站z所,门诊部所275所,私人开业594人(市区239人)。

(二)卫生管理人员情况全市共有卫生管理人员”7人,其中卫生部门“1人,经过半年以上管理业务培训的共有102人,占总人数10.2形,从调查的147名县级以上管理人员情况分析:男131人,女16人,平均年龄为47.6岁,经过短期培训的有55人,占37.4解。

(三)卫生改革情况1.全市共有83形的卫生单位实行了院(所、站、校)长负责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及多种形式的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医院通过改革,转变医学模式,扩大社区服务,建立家庭病床3,。00多张,收治健康病人72.101人次。2.我市160所乡镇卫生院开始移交乡、镇政府管理,予以年底移交的卫生院达50厂。目前卫生院普遍实行承包责任制。3.全地区实行计划免疫保偿乡、镇已达70万,计划年底达到80多,实行妇幼卫生保偿制试点县予计年底可达60多,其它县区亦试点进行。4.行业管理工作。我市从1985年开始组织厂矿医院向社会开放。1087年4月正式成立了工矿企事业医院管理委员会。抽专人指导厂矿医院的社会化工作。

二、主要问题与障碍

(一)卫生事业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没有统一管理的协调机构,部门所有的现状影响了卫生资源的充分利用,全市42所厂矿医院的297。张病床平均使用率仅58.2声。各级卫生部门领导和卫生工作人员,对固有的传统观念还没有转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理工作在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和对卫生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价以及提供政策依据的重要作用。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地方病、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未能统一管理,不能做到资料共享。

(二)信息收集、处理手段落后。仅急性传染病有完整、系统的管理,对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只能进行人工描述性分析外其它方面没有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不能做高层次的处理、分析和利用。

(三)卫生管理人员素质差,缺乏现代大卫管理知识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全方位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四)卫兰改革的深化程度不够,改革政策不配套。三级医厂卫生保健网发展不平衡,经费缺,使一些正常管理工作无法进行。

三、规划目标

(一)成立宝鸡市卫生委员会。便于市政府对区域卫生发展的全面领导与支持,负责卫生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提出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卫生防病保健规划及管理办法。据根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搞好卫生改革,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实现大卫生管理。

(二)成立医院管理协会。实行区域性卫生行业管理。在卫生委员会的授权下,协调区域内不同部署、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配合协作,提高现有卫生资源的服务能力。

(三)依托市防病中心和县、区疫站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贮存、分析、反馈全市人口、出生、疾病监测等卫生方面的信息。为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干。年度计划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西)改一革医疗制度,全面实行防疫、妇幼保偿制。试点保险医疗制度。

(五)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一支具有现代化管理能力的卫生管理干部队伍。

四、项目活动与任务

(一)加强卫生资源宏观管理协调,及组织机构建设。1.成立宝鸡市卫生委员会。委员单位由计委、财政卫生、物价、计生委、爱委会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卫生工作的付市长担任。统一协调、管理、决策全市卫生事业建设。下设办公室编制5人,办理日常业务,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2.实施区域性卫生行业管理。成立卫生管理协会,由卫生局关、医院院长、有关部门领导及群众代表组成,制定管理章程和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区域内不同部署,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协作。使非卫生部门的医疗卫生单位在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业务上统一管理纳人区域卫生发展规划。3.理倾初交卫生组织管理体制:对乡、村卫生保健组织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乡卫生院交乡政府管理,村级卫生组织交村民委员会管理。三年内基本理l顷初级医疗卫生组织管理体制,做到有医有药,能开展预防保健,便民利民。4.加强卫生管理干部的组织管理,制定“宝鸡市卫生管理干部岗位素质规范”作为各级组织部门配备和考核卫生管理干部的依据。每年都要对卫生管理干部进行一次考试和考核,从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相对稳定的卫生管理干部队伍。5.要从宏观上对医院的短期行为和“过度服务”现象进行控制。通过调查分析提出管理办法,并对民办医疗机构和个体行医人员进行全面整顿,加强监督管理。

(二)建立信息管理系统1.市卫生信息中心依托在市卫生防病中心,设卫生统计、计算机、公共卫生(流行病学)专业工作人员5名,先配备微机2台及相应的机房和办公用房。县、区信息中心依托在县、区防疫站。l日8,价先在建立了疾病监测点的盲县、凤翔、金台、渭滨四个县、区各配备l台微机,设卫生统计或计算机专业人员1一2名。199。年后在其它县、区逐步建立。2.信息中心的任务:市信息中心:制定全市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条例,报告程序和工作评价方法,对县(区)信息中心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卫生事业基木情况、卫生服务和利用、疾病监测、医院工作及与卫生有关的社会经济等方面数据的收集、处理、贮存、传递、反馈;定期不定期的对全市卫生形势进行评价。如防治措施评价、疾病流行规律研究等,找出干扰卫生事业发展、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并对工作重点、防治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区域性卫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流行病学调查统计。县(区)卫生信息中心的任务以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信息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对乡、村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培训工作,按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呈报规定的统计报表和综合信息资料。

(三)改革医疗保健制度。1.改革试点医疗保险制度。组织人员先在眉县、歧山县各选一个乡进行医疗保险制试点,通过调查分析探索符合乡情民意的医疗保健制度,逐步推广试点经验,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2.继续在全区推行子于划免疫和妇幼卫生保偿、保险制工作,三年后普遍实施复盖率达到三分之二。3.积极发展卫生医疗单位的横向联系,实行大医院带小医院,技术强的带技术弱的,城市带大村,贯彻“三联”“两引”、“两下”、“一培训”、“一建设”的原则,(三联即人员、技术、设备联合。两引即引进人才和技术。两下即医务人员下乡、医疗技术下乡。一培训即在职人员培训。一建设即加强医院建设),放宽政策,鼓励“三多”办医(多渠道、多形式、多种类型),推进城乡卫生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改革卫生服务收费价格1.改革医疗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组织医疗成本测算人员选市级两个医院、陇县、风翔县二个县级医院进行医疗成本调查,合理调整卫生服务收费价格,降低高于成本的服务项目收费,提高低于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医疗用消耗材料实行按市场供应价格收费。住院费实行按医疗技术设备、房屋和管理等情况划分级次收费标准,并制订我市医疗成本管理办法和卫生费用补偿办法推行成本管理工作。2.改革医疗设备管理办法。实行医疗器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设备回收期为十年,年折旧率为10万各受益单位购量使用千元以上器械。每年向卫生委员会办公室交纳一定比例的占用费,国产仪器年交纳2男,进口仪器年交纳5万,回扣部分用于再生产,从而提高设备利用率。3。改革医院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试行新的会计制度,对医疗活动的资金运动进行成本核算,拓宽卫生经费的筹措渠道,采取多种(如合营、承包、租货)形式办医,乡镇卫生院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核算管理办法,改封闭管理型为开放经营型,促进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技术进步。4.建立初级卫生保健基金,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从贷款和配套资金中筹措12。万元,再从市、县、乡三级按比例筹集部分资金,作为初级卫生保健基金。用于维护和发展初级卫生保健组织,支持贫困和边远山区的群众防病治病和试点医疗保险制的管理费用。

(五)卫生管理干部培训。1.对县及县以上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向西医大选送10人。向省干部进修学院选送20人,通过培训提高管理水平。2.乡镇级卫生管理人员,每年市上培训30人,学月。3.根据工作需要,对卫生经济干部,不定期的组织培训,提高规划予算的管理水平。

五、分年度计划和指标

(一)第一年(2959年)1.成立宝鸡市卫生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装备办公设备。2.各县区选择1一琴个乡、村(街道)总结乡政府村委会管理乡、村级卫生机构的经验,今后每年组织一次推广经验,理顺管理体制。3.制定宝鸡市卫生管理干部岗位素质规范,对管理干部实行定期的业务考试和考核制度。4.通过学习和试点,制定出初级卫生保健基金的管理办法。5.制定卫生事业横向联合发展规划。6.在眉县、歧山各选二个乡进行医疗保险制试点工作。7.组织人员对公费医疗现状进行调查,改进管理办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杜绝浪费。8.选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干部10名去华西医大或西医大卫管系学习时间半年至一年,今后每年送10名。9.选送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干部20名去省卫生进修学院进修时间半年,今后每年送20名。10.委托市卫校办乡镇医院管理干部培训班1期,时间3个月,参加人员40名,今后每年办一期。11。邀请中国预防科学院、省防疫站举办疾病监测和信息管理学习班一期,参加人员40人。12.装备第一批微机,市信息中心?台,眉县、风金台、渭滨防疫站各1台。

(二)第二年(1900年)1.成立宝鸡市医院管理协会,制定管理章程。2.抽调人员整顿民办医疗机构加强个休行医人员管理。通过整顿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在卫生保健事业中的作用。3.召开医疗保健制度,改革试点交流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4.组织卫生经济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在陇县、风翔县医院开展医疗成本调查,制定医疗成本核算办法和卫生费用补偿办法。5.开展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效果调查。以技术经济合同形式落实乡医报酬。6.派出三人到省防疫站学习计算机操作应用。7.制定卫生信息管理办法、工作办法标准化及评价方法。

(三)第三年)1992年)1.对县以上医院实行医疗成本管理。并组织专业人员提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价格调正方案。2.组织规划领域项目负责人,并邀请国内专家对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实施进行中期评估,对现行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整、修订意见。3.建立宝鸡县、歧山、扶风县、陇县信息中心,装备第二批微机5台。

(四)第四年(2992年)1.在县以下医疗单位推行医疗成本誉理工作。2.健全各领域规划的资料档案和卫生管理干部的业绩档案。3.建立林游、千阳、太白、风县信息中心,装备第三批微机5台。

(五)第五年(2993年)1.由市卫生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制定区域规划评估方案及验收标准,召开各科专业会议逐级逐项全面进行检查评估各个规划领域写出书面总结报告。2.对各规划领域的投资经济效果进行全面的统计。评价论证,做出成本效益和成本效果分析。3.市卫生委员会年初召开卫生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完成规划的准备工作。6月份写出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省卫生厅、卫生部和世界银行。9一10价钊定出下一个五年区域卫生保健综合规划。

六、可行性分析。

1.本规划领域中的项•目活动与任务,是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强调预防为主,加强初级卫生保健组织建设,逐步改变卫生机构经营机制,符合WHO所倡导的“二000年人人有卫生保健”的要求。2二本规划的制订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领导部门的支持,今后执行过程中更会得到政府的支持,因此它的资金来源是有保证的。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的增长,人民生活的改善,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会日益增高,因此,动员社会多渠道办卫生保健事亚,已成为当务之急,人心所向,大卫生观念容易被社会接受,有利于卫生管理的改革。

七、评价体系

第3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国务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号文件》公布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如何利用社会资本为医疗事业发展所用,在医疗卫生行业形成强大的竞争机制,推进医疗事业的改革步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已成热点话题。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很丰富,既包含经济增长的方式,也涉及到结构的优化、环境的改善、技术的创新和资源的配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经济增长的反映形式:一种是通过增加资源投入和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即粗放型增长;另一种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来实现经济增长,即集约型增长。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市场,应属于第一种增长方式,既增加社会资本投入,用于医疗卫生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在这里社会资本所反映的资本效益,应该包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

一、社会资本办医助推了医疗卫生改革的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改变着以往计划经济约束下形成的落后、保守、低效以及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管理手段和运行机制,并在改革中不断提高发展和转型的效率。也为各个领域积累了不少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寻求着自己发展的空间。而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改革现状,在很大程度上为社会资本的进入创造了机遇。近年来,民营医疗单位的陆续建立,为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综合性、专科性强,是部分民营医院的创建特点。它们中有的已成功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还有的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部分民营医院资金雄厚,医院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先进,还有国内外知明医学专家的指导,技术水平先进、医疗服务意识超前。因此,得到公认。由于这些高水平医院的呈现,促进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步伐。有的地区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就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资金投入。积极调整内部效益分配标准,防止高水平人才的流失。而且积极主动地向国内外引进具有特长的高水平人才。为满足患者需要,想方设法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上进行改进,使公立医院的改革有了很大的进展。

二、社会资本办医营造了医疗主体多元化的布局

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结构及分布,在很多地区还延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也在很多方面出现了与公共服务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如:医疗机构不能满足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住院床位紧张、设备设施落后、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培养高、精、尖的技术骨干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一方面国家投入的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医疗行业的设施改造、设备更新等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卫生管理机制中还保留着一些计划经济的传统模式,对医疗单位缺乏超前的规划和引导,满足不了经济转型的要求使医疗卫生服务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医疗卫生事业这个关系民生的大市场,也为社会资本金的进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资本金的进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卫生行业的不足构成医疗卫生主体的多元化格局。民营医院的陆续建立,有效地满足了老百姓各个层次的医疗需求逐步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特别是由于医保政策的引导,公立医院收缩了部分特需医疗服务,也为民营医院让渡出了足够的特需医疗服务的市场空间,为民营医院经营特需医疗服务,提供了难得的市场环境。

利用社会资本建立高水平民营医疗单位。形成医疗主体的多元化,受益的首先是民众,多元化带给老百姓的是更加方便、舒适的就医环境、更加先进优越的技术保证、更加完善的人性化服务。它不仅方便了患者,缓解了政府投入的不足,也为公立医院的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促进了各级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民营医院在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资本运作和市场管理上较公立医院更有优势,越发显示出发展活力,一系列陈旧观念、政策、标准和制度也将随之改变,从而给医改注入了新鲜血液。它将为医疗卫生改革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三、政府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顺应了民意

第4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1.武汉市黄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武汉 430300;2.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江汉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湖北武汉 430300

[摘要]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群众享受到的医疗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在看到改革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还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可及性差、效率不高、费用增长过快、质量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本文主要对卫生事业管理服务过程中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如何提升经济发展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

关键词 ] 医疗卫生管理体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新形势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6(b)-0050-02

[作者简介] 刘建华(1970-),研究生,现在职称: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卫生计生管理。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确定了卫生部门在新阶段所承担的重要历史责任,明确了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体现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承担着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光荣使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下面就目前黄陂区的卫生事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

1目前卫生事业发展的情况

全区卫生事业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卫生工作形势,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承载新的光荣使命,凝心聚力,务实创新。

①大力破解深层次矛盾是纵深推进医改的必然要求,需要卫生工作迎难攻坚、改革创新。经过近五年的努力,我区深化医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但也不能过于乐观。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推进,将导致多方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必将带来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一系列深刻变革,医改将真正进入“深水区”,改革的难度将不断增大。

②加快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卫生工作完善体系、提升内涵。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黄陂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黄陂改革大推进、开放大突破、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建设的重要时期。

③更好惠及民生是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导向,需要卫生工作提升水平、优化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动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效,最终要通过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和服务的改善来体现。

④提高驾驭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是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所在,需要卫生工作总结经验、创新特色。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全局,不断加深对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和黄陂卫生区情的认识,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以加快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驾驭卫生事业发展大局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黄陂实际的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之路。

2努力开创黄陂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医改和卫生“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武汉建设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区打造武汉北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大有作为的一年。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①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②是拓展基本药物制度。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④探索实施“医疗联合体”模式。⑤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2)实施“四大工程”,构筑医疗卫生服务“高地”。当前,黄陂区卫生工作重点实施和推进硬件提档、质量提升、能力提高、管理促进等“四项工程”,在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中体现黄陂卫生新特色、新追求和新作为,为武汉市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作出新贡献。

①强化硬件建设,着力夯实发展根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打牢基础设施,改善硬件设施和群众就医环境。支持鼓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提高医院规模和救治水平,确保区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三级医院复审,加快推进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加快区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区中医医院二期建设,完成区120急救中心建设和区精神病院、木兰卫生院、前川卫生院、鲁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全力支持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保健院,完成卫生监督大楼项目、疾控中心、血防医院硬件提档升级。②强化质量管理,着力筑牢发展基础:一是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全面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深化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推行医疗安全法人负责制与分级责任制管理模式;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管力度。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社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覆盖率100%。借鉴盘龙城卫生监督派驻所经验,在黄陂北部生态旅游区再建一家卫生监督派驻所,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建立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制度,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响应快、规范化。③强化能力建设,着力创新发展优势:一是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制定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引进特聘专家、高层次人才8人,招聘应届专科以上学历38人。评选区级中医名师8人,基层中医名师10名,新增市级以上各学术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10人。启动“卫生管理干部培养工程”,推进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紧缺人才及基层复合人才等培养工作。探索建立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我区卫生管理专业化水平。试点中心卫生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师适宜技术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率不低于80%。④提升管理水平,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政府主导,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到40元,村卫生室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分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卫服务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考评结果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向全体市民免费提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巩固“强基工程”成果,着力提高疾控中心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把疾控机构建成基本公卫项目指导中心,全面承担业务指导、专业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业务。

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3积极树立黄陂卫生系统队伍的新形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重要和工作更加复杂,加快卫生系统的发展,保障人民的生活负担,促进稳定的负担,服务概况。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情况下,混凝心聚力,良好的治理,自我加强压力,努力进取,再接再厉踏上新的征程,群策群力开创新的局面。

①必须加强学习的意识,提高能力。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需要新思想、新知识、新成果。加强学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重要。

②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概况。责任是付出,是奉献。随着社会的发展,民生问题已经成为最大的政治问题,健康是民生,卫生预防工作不仅仅是一个救援,还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限制经济的发展。

③要强化运作意识,在争取支持上下功夫。卫生事业的发展,没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卫生部门就不可能破解难题,办成实事。特别是我们的医改工作、卫生项目建设等,都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强化运作意识,把运作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多为发展想办法,多向外围求支持,做到既要敢干,又要会干,变不利为有利、变不能为可能,千方百计把事情干成。

④增强发展意识,整体考虑。当前的卫生工作,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

停滞不前或发展步伐缓慢,都愧对区委、区政府的重托和信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握的状况作为一个整体,规划工作,坚持抓重点与全面,把握两个头,勇敢的创新改革,突破发展,推动卫生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卫生新闻宣传,照顾群众加强安全建设健康、促进和谐稳定的系统。

⑤要强化廉政意识,在树立形象上下功夫。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 结语

在全区上下为建设幸福黄陂、美丽黄陂而努力奋斗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振精神,增强能力,胸怀为民之情,恪守为民之责,以务实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脚踏实地的干劲,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中展示黄陂卫生系统的新特色、新追求、新作为、新业绩,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成武汉北部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幸福美丽黄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参考文献]

[1]吴皓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与对策研究[D].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1.

[2]张晓苗.中国卫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

[3]肖伟.山东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3.

[4]吕本艳.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0.

第5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继续加强突发性重大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措施监督。

2、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实现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3、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监督。根据卫生部以及有关防治监督方案,重点加强对医疗单位防治情况的监督。如发热门诊、医院感染、隔离病区、医疗废物、实验室安全等。

4、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监督医疗单位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开展的肠道门诊建设、重点人群的霍乱监测等。

5、在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门诊、诊所等的医疗废物管理。

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机制。一是督促全市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二是建立健全学生晨检制度、传染病登记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缺课追查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以及学校教室、宿舍、儿童玩具消毒制度等;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强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大对全市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二是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三是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四是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措施;五是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3、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及饮用水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督促设置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重点检查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推行学生就餐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四是监督和指导学校就餐场所对食品用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

4、加强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促学校对学生宿舍、图书室、电教室等场所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的消毒效果;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5、建立健全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学校基本情况建立基本档案,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频次2次/年以上。

2、在完成上级交办的消毒产品抽检任务的同时,加大我市消毒产品抽检范围。

3、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要求,规范市场的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四、其他方面工作

1、加强科室内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2、积极做好卫生监督信息登记录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造册备案,便于查询。

3、建立各项卫生培训制度,完成年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等培训工作。

第6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领域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专项整治活动和主要内容

(一)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9月。

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索证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协议、处理记录;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

2.餐饮服务环节餐具消毒效果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5~10月。

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环节餐具消毒设施的配置情况、消毒保洁制度执行情况、消毒记录,对餐饮单位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

3.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5~8月。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食物中毒预案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4.“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9~10月。

检查对象: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建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生炝海水产品食物中毒的预防情况;餐饮具消毒等。

5.餐饮服务环节原辅食品材料采购索证索票专项整治

时间:4~7月。

检查对象: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检查内容:以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为主,开展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对未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单位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改正,到期跟踪复查。

(二)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6.生活美容业违法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3~11月。

整治对象:生活美容场所。

整治内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医疗广告情况;从事医疗美容手术治疗、护理活动人员的资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7.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11月。

整治对象:违法医疗广告的各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电视、广播、平面媒体、互联网络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严厉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并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时间:3~10月。

整治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整治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医师、药师等相关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的情况;是否有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情形;是否有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形。

(三)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9.餐饮服务就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7~10月。

整治对象:营业面积100m2以上安装有空调设施就餐场所。

整治内容:将营业面积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就餐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范围,并全面实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就餐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进行监测,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以及饮用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

1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4~11月。

整治对象:使用集中空调的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

整治内容: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组织定期清洗消毒并开展卫生状况检测,相关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作为卫生许可证发放、复核审要内容。

11.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6~9月。

检查对象:辖区内各游泳场馆。

检查内容:游泳场馆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执行、卫生设施和安全设施及使用、人员体检与培训、池水水质的检测与质量等情况。

12.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10月。

检查对象:集中式供水单位。

检查内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水质自检情况;净水剂、消毒剂等涉水产品索证情况;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加大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加强监督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四)放射、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13.放射介入诊疗项目防护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8~10月。

整治对象:全市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放射设备、机房的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放射诊疗的安全质量保证、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及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放射介入设备、机房的防护设施、人员的健康管理、个人计量监测、对受检查者的个人防护使用情况等。

14.职业性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11月。

整治对象:全县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

整治内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资质、主检医师资质、设备定期校验情况、内部规范化管理、体检报告质控等。

(五)健康相关产品专项整治

15.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

时间:4~5月。

检查对象: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检查内容:依照《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生产场所的选址以及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布局是否符合工艺流程、是否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正常运转、消毒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防蝇、防尘、更衣等卫生设施、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持有健康证明情况、批次产品的检验情况、卫生制度及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消毒餐饮具按规范进行消毒效果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感官指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大肠菌群及洗消剂残留量等指标。

16.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3~10月。

检查对象: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检查内容: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检查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人员要求等情况。通过开展法规培训、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行为。

(六)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

17.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3~10月。

整治对象: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处置人员防护和培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和转交过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等情况。通过开展法律培训宣传、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规范。

(七)学校卫生专项整治

18.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时间安排:3~10月。

检查对象: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

检查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包括自备水源卫生状况、二次供水卫生状况、直饮水情况等)、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医疗机构等。

1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4~10月。

检查对象: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

检查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标。

第7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医务人员管理办法一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务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每一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务人员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务人员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我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由区考核委员会与我院共同负责考核。

第八条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务人员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九条医务人员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务人员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务人员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按临床医务人员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一条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务人员做出考核评定,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务人员考核结果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务人员。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行为记录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务人员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医务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院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上报区考核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有本办法规定的不合格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小组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院外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四)代他人参加医务人员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三)违反《执业医务人员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医务人员管理办法二1、医务人员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医务人员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医务人员管理办法三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掌心对掌心搓揉

5.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6.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7.拇指在掌中搓揉

8.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9.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6sup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6sup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6sup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第8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

nn40.com 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

nn40.com 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第9篇: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六条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

(二)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类别、服务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内容分类(普通、性知识、性科研)、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主办单位名称、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八条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核意见。予以同意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公告,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十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中审核同意的项目;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的基本项目;

(三)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不得虚假信息;不得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非医疗机构不得在互联网上储存和处理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并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登载。

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刊登违法广告。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内容。

第十五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登载的新闻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载的药品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或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的编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主办单位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审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日常监管:

(一)开办医疗机构类网站的,其医疗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识宣传和普通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是否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是否超范围提供服务;

(三)提供性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的,其主办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向非专业人士开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的名义传播内容,是否刊载违法广告和禁载广告。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和监督管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监管处理意见,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

(三)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的;

(四)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