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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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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

第1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在临床上应用广泛,是人们防病治病的重要器具。这次重点专项整治的产品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滴定管式输液器、注射针、静脉输液针、血袋、采血器。

1、提高认识,加大监管力度

保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确保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卫生安全的大事,是上海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两年来,市政府有关部门把专项整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强监管意识,强化监管力度。

市药监局去年进行了三次稽查行动,检查了医疗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医务室共2268个单位;今年以来,结合年检,又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做到每季度有监督检查分析。在抗击SARS期间,市药监局每三天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强化监管,以确保产品质量,确保使用安全。

市卫生局加强对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执法工作。去年下半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889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市和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678人次,对医疗机构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采购、使用后毁形、废弃物的消毒、流转、收集储存和集中处理等环节进行了逐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整改。杜绝未经毁形、消毒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流向社会,给社会带来危害。经过督查及整改,一些在使用、处置上存在问题的工厂医务室、学校卫生室、村卫生室基本符合要求。

2、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规范化监管

为了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相关的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市药监局组织起草了《上海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这两项规定草案已进入立法听证程序。

市卫生局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严格“器械进库”要求,规范进货渠道,规定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查验生产、销售单位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索证),禁止临床科室擅自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医疗用品的违法行为;严格领用、使用、处置登记制度,规定使用后必须及时毁形、消毒、集中处置,以防止流向社会成为疾病的传染源。

3、把住源头、有效控制产品质量

经过专项整治,本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由原来20多家减少到11家。这11家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厂房改造率达100%,洁净厂房面积增加130%,仓储面积增加了83%,检验室面积增加了65%,原来一些手工操作的工序也改为自动化控制,减少了人为污染。去年底,11家企业均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企业的质量意识、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4、重视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处置项目开始启动

根据市政府去年138次常务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就处置设施的选址、布局、医疗废弃物产生量等问题多次进行专题协商,目前已完成了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项目的技术论证工作和《上海市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规划》。选址已确定,市规划局正在审批中。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两年多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抓好专项整治,解决主要问题的同时,加强研究,积极采取治本之策,着力从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本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总体上是比较好的,特别在SARS期间经受了考验,保障了城市的卫生安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一些单位和企业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离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代表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企业要督促限期整改

代表们在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企业的仓储条件还不尽人意,墙面漏水发霉,室内温度、通风及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建议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2、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

本市医疗机构对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基本上达到了规定的要求,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基层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仍存在一定的漏洞,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能消毒毁形,甚至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据去年11月市药监局第二次抽查,发现少数工厂医务室、乡村卫生室和个体经营户,在使用后不毁形的,其户数占该类总数户分别为12、5%、2、12%和1、38%的比重,如不制止这种情况,极有可能使未经消毒毁形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再次流向社会,造成传播疾病的隐患。建议市卫生局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作专题研究提出对策。

3、抓紧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置系统

去年,市人大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废弃物的处置问题,建议建造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场所。市政府十分重视这一意见,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确定由市环保局牵头落实解决。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不快。代表们指出,建立全市性集中的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系统,是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这一系统涉及不少相关部门,建议市政府统筹协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尽快制定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规划,加快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系统建设。

4、有关医疗器械的国产化、价格等问题

在监督检查中,部分市人大代表还对医疗器械的价格管理、产品开发提出了意见。现在医院里使用的许多医疗产品是从国外进口的,费用昂贵,给医保和患者增加了经济压力,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研,进行规范加强管理;对国产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给予政策扶持。一些来自医疗机构的人大代表提出,对部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实心导管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消毒的前提下,应允许重复多次使用,以节约卫生资源,减轻病人和医保的经济负担。建议有关部门根据代表的意见,对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第2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字:医疗垃圾 成都市 环境 生态平衡

中图分类号:S8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医疗垃圾是指在对人和动物在诊断、化验、处置、应用和疾病预防等医疗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或液态废物,主要包括:一、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其次是门诊及住院病人的生活垃圾。

卫生专家指出,医疗垃圾的巨大危害表现在它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此外,医疗垃圾的危害还表现在可能因为处理方法不当而成为潜在的健康“杀手”。专家们介绍说,医疗垃圾如果与生活垃圾混装焚烧会产生黑色、恶臭的气体,这种气体中会含有一种致癌物。如将其随意填埋,要经过几百年才能够降解,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这些垃圾不仅污染环境、破坏了城市景观,而且传播疾病,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成为社会公害之一。因此,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是中国和世界各大城市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

1 成都市医疗垃圾处理现状

1.1 回收记录马虎粗略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省、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以及地区卫生局的一次检查结果了解到,很多医院的回收记录非常粗略,根本不符合标准。在某个医院检查时,只见回收医疗废弃物的工人拿出了一个皱巴巴的记录本,上面却只有两三页内容,粗略地记载着“某年某月回收多少斤”,连回收人的签名也是大笔一挥,直接“跨越”好几个月份,最近的一次记录是2003年元月12日,今年根本没有任何记录。

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12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1.2 露天敞放无人过问

在某医院供应室的一角,堆成小山的医疗垃圾打包堆放,从工人口中了解得知,有人每周都会对医院的医疗垃圾进行一次收集和运送。穿过供应室旁的一条小道,10多个硕大的铁桶内同样装着医疗垃圾,却没有一个盖子,直接在露天环境下敞放,而“铁桶阵”旁的宿舍内还住着工人。

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17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1.3 与生活垃圾混放

在检查中还看到成都某医院,医疗废弃物竟被堆放在5楼。同时还在5楼发现,垃圾桶直接摆放在过道一角,医疗垃圾装在黑色塑料袋内。而在距此2米远的位置、据院方称是“生活垃圾桶”的桶内,装有废弃的棉签和药瓶。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废物5类,不能混合收集,更不能和生活垃圾混放。医院应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

检查后发现,医疗垃圾的处理,部分医院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据介绍,医疗垃圾必须首先装进黄色塑料袋内,注明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然后放进医院的临时“医疗垃圾存放点”,存放点必须修建成密闭的、铁锁把门的小屋形式,并由专人负责钥匙管理。

医疗垃圾只能由环保部门指定的特种垃圾处理场来收集和运输、焚烧。 医疗垃圾一旦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情况,将直接追究院长责任。

2目前医疗垃圾处理方法

由于医疗垃圾中可能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因而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在国外,医疗垃圾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在我国,也早已将其列为头号危险废物。

目前医疗垃圾的处理大致有以下处理形式:

1、大型医疗机构日产的医疗垃圾由卫生局统一指定的大型焚烧炉集中焚烧。

2、县、区级医院及厂矿等较大型的医疗机构对医疗污染及视为直接污染的医疗垃圾由医院锅炉焚烧,部分随生活垃圾处理。

3、小型医疗机构如厂矿及事业单位卫生室所、个体诊所、社区服务站等,多将塑料制品作废品卖掉,棉纱、 棉布类大多回收,污染的棉杆、棉球、换药后的组织器官等多随生活垃圾处理,甚至有将应视为医疗废弃物的医疗用品未视作废弃物而继续使用等。

我国明文规定,医疗垃圾必须采用“焚烧法”处理,以确保杀菌和避免环境污染。但是也同样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焚烧处理对垃圾低位热值有一定要求,不是任何垃圾都可以焚烧的。垃圾中可利用资源被销毁,是一种浪费资源的处理方法,即使回收热能也只能做到废物一次性再生的目的,无法实现资源的多次循环利用。焚烧产生的大量烟气,带走的热能又是一种很大的损失。产生的烟气必须净化,净化技术难度大、运行成本高。焚烧产生的残渣还必须消化。还有,焚烧设备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成本高。

3 对成都市医疗垃圾处理的建议

(一)优化垃圾收运系统

城市垃圾从收集、运输、中转到处理,构成了生活垃圾的处置系统。各个环节的合理配置、协调配合可获得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相反则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劳动条件的恶化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医疗垃圾的处理由于其特殊性,在很多方面必须要注意,而且是要专门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来收集,运输处理。优化其收运系统,能够使其更具经济化更无害化。

(二)医疗垃圾分类处理以及资源的再利用

医疗垃圾成分构成可以分成玻璃、塑料、纤维、金属等几个类别。在收集的前期将所有的垃圾进行分类放置,其中很多有用的部分经过消毒杀菌等处理之后可以再回收利用。

目前医疗垃圾的处理多采用焚烧方式,则其燃烧的热能是一种重要的能量。

这一种途径是,把经过特殊处理后与一般生活垃圾无异的医疗垃圾,采用气化技术处理,一是热分解技术,将垃圾分解产生氢、甲烷等气体,醋酸、丙酮液体和炭。二是气化(熔融)技术,将碳素物质部分燃烧,同时产生一氧化碳、氢气和甲烷等数种碳水化合物为主的可燃烧为主的气体,可供内燃机、发电机或者锅炉使用。气化技术是目前先进国家正致力于技术开发并投入使用,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我国内有志厂家应该研讨的方向。

(三)二恶英的控制

鉴于医疗垃圾的特殊性,其中某些垃圾的病菌比一般的垃圾多达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然后焚烧会产生许多恶臭的气体,对于大气很严重的污染。其中二恶英的产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恐慌。

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城市都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式以及发展方向,成都也不落后。但是经济的发展总是也环境保护存在很大的矛盾,所以,寻求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是我们每个关注环境,紧张经济的人都必须要做到的。

医疗垃圾的处理与其它城市垃圾有着太大的不同,所以说,在处理方案上面应该注意到它的不同,再根据我们的条件以及标准来制定合适的处理方案。研讨出更加先进的处理方法,不仅在这个方面,其他方面的发展这样也是很有利的。

参考文献:

[1] 聂永丰主编,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固体废物卷,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年。

[2] 芈振明等合编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

[3] George Tchobanoglous, Hilary Theisen, Samuel Vigil. Integrated Solid Waste Management—Engineering Principles and Management Issues],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

[4] 赵由才,朱青山主编,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与管理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9年。

第3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一、机关科室间工作协调不够,存在相互推诿,慢作为现象。

整改:执行局机关规章制度,各科室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文件、交办件和日常事务等进行处理,同时加强沟通、合作,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领导:魏益玲,责任人:乐义明;整改期限:10月底。

二、执法文书不严格。

在法律文书中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用词不规范;有的不按照规定方式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有的处罚案件档案中只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任何调查取证和审批材料,没有任何证据材料来证明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整改:1、区监督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了科主任例会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阶段总结会,将自查自纠梳理出的问题摆在桌面上进行讨论。要求各科室要认真对待,问题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科室要组织讨论分析,科室负责人要督促、帮助问题同志积极认真改正;

2、为纠正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文书不严格的现象,区监督所于6-7月份开展了人人讲课活动。一是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书写规范;二是结合上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以案说法三是由稽查科对全所卫生监督员书写的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制发稽查意见书,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三、办证、审批不及时。

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审查科已在8月底完善协调好窗口与科室之间的有关衔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登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限时办结承诺时间搞好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加强窗口政务公开的宣传,制作相关的手册免费发放给办事的群众。目前办证、审批时限已由4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已完成。

四、从制度上防止油烟扰民。

整改:1、对靠近居民区的餐饮单位开业前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其各个功能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尤其是油烟排放要求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2、建议餐饮单位取得环保部门油烟排放许可(达标)的相关证明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拟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启动后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即在取得相关邻居的同意后再办理许可。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五、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稽查方案,加强对监督员日常执法行为的督察,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六、工作中学习不够、服务能力不强,执法过程中缺乏细心和耐心,服务态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整改:1、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拟于9月上旬组织专班对各业务科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进行检查,将问题查找出来,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科室、到责任人,督促整改落实;

2、由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拟在11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贯彻学习《武汉市卫生局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年底。

七、加强对餐饮业场所卫生的监管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

2、对从业单位新上岗人员无培训证的,半月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发放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目前共培训中小型餐饮单位从业人员1230余人次;

3、分管所长每月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对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八、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整改: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宣传医疗废弃物处理有关法律要求及相关处置办法;

2、对各医疗单位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根据各个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处理意见;

3、要求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每月用报表形式报区卫生监督所;

4、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回收企业。

拟在9月8日召开会议,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医疗机构废弃物大检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九、行政执法要人性化,不能一罚了之。

整改:1、电话温馨提醒制。对每一个被行政处罚单位(相对人),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案件承办人电话告知对方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执法以教育批评为主,处罚为辅,以人为本地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严格按照三步式执法程序: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重在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认真检查处罚收集的证据、违法事实、处罚程序,共同确定处罚与否及额度。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十、执法不公正,表现为自由裁量权过大。

整改:实行行政处罚合议制(事前),以前对一个从业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系由责任科室的监督员进行合议,处罚乃至减免的随意性较大。现在的行政处罚实行了三方合议制,即由承办科室有关监督员分管副所长稽查科三方进行讨论合议,杜绝了行政处罚随意性和不严谨规范的现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处罚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案件评审制度(事后),即定期对同类案件进行评比,查处罚定性定量,纠正处罚上的随意性。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已完成。

十一、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次数进行监督检查,存有不细致、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对应当进行审核、验收的项目,存有不全面、不复检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整改的没有责令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没有按期复查;对当事人逾期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也不依法采取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致使行政处罚决定流于形式;对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不全面,不履行告知程序,而是走马观花,从轻处罚。

2、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定人、定责、定岗。每名卫生监督员建立工作台帐,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到期验收复查,科主任每周督导检查;

3、区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每月对执法文书、案卷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4、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每月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5、主动与法院联系,争取支持督促将转交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目前区法院已将区卫生监督所移交的13个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先后执行到位。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十二、区卫生局要切实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医疗过程中重复检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整改:1、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开展廉洁行医、廉洁服务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做好院务公开,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在处方上做到一药一品一价,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3、加强对处方的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并按照接诊病人的平均药费不得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标准进行考核,作为绩效工资核定的指标之一。

4、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不断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目前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已达75%,区级医院报销比例已达50%,农村参合人员得到了实惠,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区卫生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每年进行三次以上的财务督查,发现乱收费问题,一律给予纪律处分,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防止了乱收费的发生。

8、积极准备按国家医改方案实行医药分离,达到药品零差价的目的,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责任领导:张水清,责任人:乐义明,整改期限:年底。

十三、提高基层领导班子管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整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责任领导:杨新明,责任人:彭云怀,整改期限:10月底。

十四、医疗单位存在着无职称,无执业医师、护士行医行为。

整改:一是加强人员培训,使医护人员达到执业水平,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无证上岗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十五、部分医疗单位存在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挂钩的问题。

整改:将医疗机构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优惠等,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将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实行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考评、服务数量、病人满意度与业务收入相结合的奖金分配制度,对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的,一经查出将给予政纪处分。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整改期限:10月底。

十六、院内科室之间资源不平衡,造成职工收入水平差距过大。

整改:逐步改革医院分配制度,按改革的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减小院内职工收入的差距,让广大职工都享受改革的成果。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整改期限:10月底。

十七、部分医生有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医疗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约束力和增强廉洁行医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大处方、滥检查、过度医疗的事例进行公示点评,三是将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作为医院管理的责任目标,规范医疗行为。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各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限:10月底。

十八、新农合调整政策,让有些疾病门诊也能报销,不必非要住院才报销(造成挂床现象严重)。

整改:推动门诊统筹试点、拓宽服务范围。区合管办为了将筹集到的农合基金最大限度的用在农民身上,已扩大重症、慢性疾病病种,将重症慢性疾病病种由8个增加到11个。今年6月1日先行在横店街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试点,11月1日后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门诊统筹工作。

责任领导:曾子斌,责任人:王必文,整改期限:年底。

十九、区级医疗单位存在有熟人关系的先住院再检查(住院检查费可报销),没熟人关系的先检查再住院(门诊检查不报销)。

整改:采取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管理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目录外用药、100元以上的大型检查必须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否则由医疗机构承担。对区内转诊的病人一律先住院,后检查。

责任领导:曾子斌,责任人:王必文,整改期限:年底。

二十、对收红包、要好处的投诉处理机制问题。

整改:各医院设立院长信箱或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收受红包、要好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所收红包和好处费返还给病人或抵缴病人医疗费用,对收受红包和索要好处的人员当月只发给生活费,并处以5-10倍罚款,对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将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同时给当事人政纪处分。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各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限:10月底。

二十一、部分单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收费较高与群众要求有差距。

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对违规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根据国家医疗改革方案逐步实行医药分离,实现药品零差价。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整改期限:近两年。

二十二、个别医院存在乱开药的现象(医生先问病人是医保还是农合,然后问是否有单位,一样的病不一样的人住院费用不一样),抗生素使用不规范,出院病人复印病历能否免费。

整改:1.在医疗工作中坚持“四个合理”,即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同时,在医院各服务窗口、医技检查科室、住院部各科室等醒目位置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按病施治,医务人员为病人服务,不应询问与疾病治疗费用报销的事项,对所有病人按照一个标准进行治疗。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对医院和对社会的承诺。

3.严格按规定使用抗生素,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严重违规者,将按《执业医师法》吊销执业执照。

4.出院病历复印费用,收取成本费。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吴转运,整改期限:10月底。

二十三、药房划价无单品种价格。

整改:区人民医院已更新了软件,做到了一药一品一价,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区中医院在搬迁后实施一药一品一价,其它各医疗单位,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全面及时公示药品价格,让患者明白消费。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吴转运,整改期限:10月底。

二十四、院务公开不够(有的单位无电子显示屏,有的显示屏显示不及时不全面,Ⅰ类疫苗免费服务解释不清),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着服务项目药品价格未公示问题。

整改:没有电子显示屏的要在近期内张榜公布服务项目和价格,对药品价格直接在处方上标明一药一价,有条件时再安装电子显示屏。

对一类疫苗印制免费服务宣传单,发放给服务对象。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整改期限:10月底。

二十五、病人入、出院、合作医疗报费手续烦琐,报销不及时,非工作时间老百姓不方便报费结账,非本卫生院新农合患者费用报销每星期只限周一和周二报销。

整改:开展网上直补、提高服务效率。为简化报销流程,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区合管办积极督办市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在今年9月1日后实行参合农民出院后及时报销;区合管办从今年9月1日起将每周六纳入正常报销工作日,并通知各卫生院应定在每个工作日实行新农合报销。

责任领导:曾子斌,责任人:王必文,整改期限:已完成。

二十六、就医程序方面存在环节繁琐、流程复杂现象。

整改:病人到医院就医必须先挂号,再就诊,医生根据诊断需要做相关检查,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初步诊断结果,然后根据诊断结果作出处理(用药、治疗或收住院治疗)。这是一个规定的规范流程,不能改变(但遇到特别紧急情况可以边紧急处理边办手续)。目前,区中西两院开展了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办,检查有人陪,出院有人访的全程式服务,设立导医台,进行咨询和导医服务,一是在门诊增加导医人员,引导、帮助病人就诊;二是在全院各个病区增设支持护士岗位,专门陪同住院病人到不同的科室做检查,为病人取药,为病人送检查标本等工作,减少病人或家属多走路。三是在门诊增设夜间通宵导医服务,引导病人就医。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吴转运,整改期限:已完成。

二十七、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够(应将报销事项、起步线、报销比例一次性告知,报销时应将不能报销的逐项告知报销人),实行跨区报销。

整改:加强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区合管办将报销需知打印成宣传单(报销所需资料:医疗证、户口本、参合收据、转诊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各定点医疗机构将医院起报线、报销比例、报销规定等发放给每个来报销的农民,让参合农民对报销程序和所需报销资料一目了然。

责任领导:曾子斌,责任人:王必文,整改期限:已完成。

二十八、医疗单位工作人员上班玩游戏,工作服、帽穿戴不整或不整洁,不挂牌服务。

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杜绝工作时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不挂胸牌和其他不良行为。

责任领导:喻佑平,魏益玲,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限:10月底。

二十九、提供方便,如住院病人费用明细、结余查询,食物提供加热等

整改:增设专门电脑供病人查询费用明细和结余,在护士工作站提供微波炉,方便病人进行食物加热,竖立醒目路牌,方便群众到合管办报销药费。

责任领导:陆咏初,责任人:陈建权,整改期限:10月底。

三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避免工作中的生、冷、硬、顶、推现象,做到微笑服务。对病人回访应征询病人意见。

整改:1、加强各医院医务人员和合管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是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爱岗敬业、医学人文学、服务礼仪以及医患沟通的教育,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推行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对病人投诉服务态度存在生、冷、硬、顶、推的情况,记入医德医风档案,与工作人员个人收入挂钩。

3、创新机制,开展特色服务。各医院要以确保医疗安全为前提,改变工作思路,完善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广系列诸如穿刺预约服务、病人随访、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等人性化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服务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

4、要充分告知,即医疗过程中的病人需要了解的各种事情都要进行告知,如饮食上的注意事项、药物副作用等,告知语言尽量通俗化。在对出院病人的随访中,除常规的询问外,还应征询病人对医院医疗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领导:喻佑平,曾子斌,责任人:吴转运,王必文,整改期限:10月底。

三十一、医院在住院查房上加强制度管理。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吴转运,整改期限:10月底。

三十二、医疗机构中存在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质量欠佳,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匮乏。

整改:一是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逐步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二是对新进人员进行公开招聘,录用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三是聘请专家教授到区内医院座诊会诊,四是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绩效工资直接与医德医风挂钩,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责任领导:魏益玲,责任人:彭云怀,整改期限:两年内。

三十三、建立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留住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整改:一是把好人员入口关,对专业人员的进入采取公开招聘的方法录用,正在执行中;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如区人民医院与大学合办研究生班;三是内联外引,区内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在区外引进高级人才兼职,如聘请同济、协和医院专家教授到区内医院坐诊等,已经完成。四是对有重要学术贡献的学科带着人,从职称晋升上给予优先、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奖励。

责任领导:魏益玲,责任人:彭云怀,整改期限:两年内。

三十四、地方病防治要将防治情况与当地村镇通报,让老百姓知晓当地疫情。

整改:区血办将全区血吸虫病疫情以村为单位在网上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随时可查可看,知晓本地疫情。疫区各乡镇卫生院、血防站将所管辖地区的血防疫情向社会张榜公布。

责任领导:曾子斌,责任人:张前亿,整改期限:10月底。

三十五、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人员和硬件)。

整改:1.抓好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设,构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阵地,在前几年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全区147个村卫生室的房屋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统一标识标牌,配备一定的器械设备,预计11月完成。

2.抓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个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统一安排,统一实施。

3.抓业务考核,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卫生院每季对村卫生室进行了一次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财务管理、药品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门诊登记、处方、传染病登记报告等。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4.抓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以区卫校为基地,继续对乡村医生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学习,提高乡村医生的执业水平,使乡村医生逐步具备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蔡才焱,整改期限:两年内。

三十六、口腔科存在感染隐患。

整改:1.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对口腔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院感知识、无菌技术操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技能,同时重点培训一名口腔科专职消毒人员,加强科室院感的控制工作。

2.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为医护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要求其进行诊疗时必须规范洗手并戴手套,尽量使用脚控开关调节治疗椅,在可能出现患者血液或体液喷溅的操作中应戴护目镜等。

3.保持诊疗环境的清洁,按我局制定的严格清洁、消毒制度执行。

4.加强对器械消毒流程进行监控,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对每个消毒环节都要做好登记,以分清责任,确保质量安全。

5.定期进行检查监测,根据检查监测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整改。

第4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着力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重于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开阔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创新创优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风气。注重讲大局、讲党性、讲支持,营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注重操守品行、培养健康情趣,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工作新局面。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第5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一)卫生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对15个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部实行承包经营机制改革。在去年4个全员聘用制改革单位试点的基础上,对其余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改革,改革率达100%。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县医院综合医技楼、中医院住院楼均进入后期装修阶段;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一层主体已经完成;县妇幼保健院综合门诊楼竣工投入使用;凤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设正在公开招标;黄金分院门诊楼建设已经定点;16个乡镇卫生院各投资1.5万元医疗设备已经立项。

(三)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制定了60个标准化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计划和人才培训方案,将贫困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并列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有序推进,评审资料初步完成。以乾佑河沿线乡镇为重点,在全县16个乡镇、32个村开展创建卫生镇、村、示范户工作,争取了1000个农户改厕投资项目。组织技术人员指导营盘、乾佑镇7个村的初保工作,开展了“卫生下乡”活动。

(四)卫生执法工作受到好评。举办《食品卫生法》专题宣传活动3次,调离“五病”人员18人;巡回检查城区及乡镇食品生产、经营户1500户次,限期整改80户;完成水质常规监测6次,水质全分析1次;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4次。对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医疗废弃物管理进行执法检查,规范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五)预防保健工作进展顺利。计划免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专家检查。积极处理高垣菌痢流行事件,对曹坪出现的腮腺炎病例及时隔离治疗,控制了疫情的传播。组织地方病专题宣传两次,对居民户碘盐抽样320份。对全县肺结核病人进行全免费督导化疗。对乾佑河沿线0-6岁儿童免费健康检查,及时矫正儿童常见病153人。

(六)行风政风明显加强。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药购销管理。县医院继续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其它医疗单位采取跟踪采购和组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坚持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工作职责、办事程序、许可项目、责任追究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旅游开发配合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五一”节前将16家有特色的中医药保健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多次到盘龙产业园就实施中医药保健康复中心的征地和实施问题进行研究。配合搞好中医药展览馆筹备工作,中医药历史文化展馆内容的撰写和实物征集已按时完成,并交招标单位设计。同时,对提交卫生局办理的6件建议、提案全面办结。

半年来,我们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慢;二是村级卫生组织建设还很薄弱;三是爱国卫生工作任重道远,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亟待增强,重点集镇及旅游区“农家乐”的村容村貌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成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发挥好牵头、协调、指导作用,督促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创卫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向国家爱卫会的申报工作,深入开展卫生村、卫生示范户创建活动,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积极申报合作医疗试点。起草合作医疗审批报告,组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完成农民医疗消费基线调查,拟定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启动小岭镇卫生院黄金分院、营盘中心卫生院药王门诊部门诊楼和凤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设。落实陕西省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各乡镇卫生院配备1.5万元设备。

第6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采供血机构的各业务工作环节始终离不开血液,献血者中HIV、HBV、HCV的感染率较高,有逐年上升趋势。因此,采供血机构的血液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尤为重要,应有针对性解决血液医源性感染预防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适合采供血机构业务各环节的操作程序、血液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1 建立医源性感染控制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与医院相比,采供血机构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在管理上易出现漏洞。所以,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采供血机构应成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法人担任,分管业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并设置2~3人组成的医源性感染办公室,负责规范和监管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同时,采供血机构应制定和完善医源性感染的各项管理制度,探索适合采供血机构可操作性的工作程序。制定和完善制度主要依据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具体包括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程序、疫情报告制度和程序、检测不合格血液及血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方案、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意外处理制度等。在制度建立过程中,应结合采供血机构的工作的实际,建立具有可行的操作程序,操作部门可做到有章可循,对日常采供血工作起到指导性的作用。

2 建立适合采供血各环节的技术操作规程

采供血机构医感控制有其独有的特点,采供血如体检化验、血液采集、血液分离、血液检验、血液储存、血液发放与运输等各工作环节的全过程都是是针对血液。由于操作环节多,工作人员极易因意外接触到血液而受到医源性感染。所以采供血机构医感控制的关键除采供血区域布局及各类通道流向等设施符合要求外,内部各岗位各环节的规范技术操作以及操作人员手卫生是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非常重要的因素。做好采供血各岗位、各环节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尽可能避免操作中意外受到血液的污染,应严格要求采供血机构各岗位、各环节的操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管理部门应按照新的相关规定,结合采供血技术操作流程进行修订。具体应做到[1]:(1)个体防护用品控制。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大小要适中,穿戴舒适。首先要正确穿着防护服。防护服应吸水性强,有一定厚度,以防血液浸透伤及身体。防护服要定期清洗、消毒,污染时及时更换。其次,要戴合适的手套。美国CDC建议采血员应戴手套,戴手套可减少70%~80%的污染。如果一个被血液污染的钢针刺破一层乳胶手套或聚乙烯手套,医务人员接触的血量比未戴手套时可能减少50%以上。(2)洗手、擦手。每采一位献血者,用消毒小毛巾擦手一次是一种既保护献血者又保护采血者,防止交叉感染的有效措施。注意在采血结束后应立即洗手。(3)针头的使用和弃置。正确使用和妥善处理针头尤为重要,HBV、HCV、HIV等多种病原体可通过针头刺伤接触感染,对于经常接触采血针的护士危险性大大增加,特别是当一名护士同时为两位献血员采血时,一定要先夹住一个采血袋的导管,放松止血带,再给另一位献血员拔针并立即减掉针头后再处理第一位献血者,因为竖立在桌上的针头无论对献血员还是采血护士都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所有污染的针头必须及时处理,丢入贴有标签的、不能穿透的、防漏密闭的、易于消毒的锐器收集容器内,收集到容器容量的3/4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送到指定地点统一毁形。(4)清除血迹。

3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

采供血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试管、分离杯、转移袋等器材以及检测不合格血液等均属于感染性废弃物,应做到严格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回流社会造成重复使用或疾病传播。采供血机构用后的一次性采供血器材多以含氯消毒液浸泡方法进行处理,该方法有一定缺点:一是密闭性血液分离杯等器材消毒难免有不彻底的情况,毁形时血极易污染操作人员;二是含氯消毒液刺激性强,用后大量排到外环境,对长期接触的操作人员有害,环境也会受到污染;三是操作中实际存在各种不利因素,难以保证毁形或消毒符合无害化处理的标准要求。因此,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应由专人到科室收集,先集中高压灭菌,再集中处理。若采供血机构排出未经消毒的含病毒危险物的血污水,易造成环境污染或引发相应疾病。此时,应常规投入次氯酸钠消毒剂方法进行处理,除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外,医感办公室应专人负责加强监管,污水处理效果均应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的标准。

4 强化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强化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

做好医感控制工作必须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采供血人员的法制意识,自觉规范采供血的职业行为。针对采供血医源性感染中存在的突出环节或突出问题,应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及时对员工培进行培训并付诸实施,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血液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常规监管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国家采供血机构疫情报送管理规定,及时报送疫情信息,监督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存放、回收、数量和交接手续及无害化处理操作记录,监管采供血消毒器材或物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这些监督内容都是目前采供血机构最易忽视的薄弱环节,因此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医源性感染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有利于确保献血者和采供血人员的身心健康,也直接关系到血液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

第7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 职业健康监护; 检验人员; 生物安全; 危害因素; 防护

中图分类号 R11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5)28-0155-02

大家熟知的医学检验人员,一般指的是从事医疗有关的实验人员。作为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检验人员,有着与一般检验人员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同之处。职业健康监护检验包含临床检验和毒化检验两部分。一般把职业健康监护简称为职业体检,职业危害因素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职业人群在长期接触这些因素后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而在日常的职业体检当中,检验工作者每天要对各类职业人群的生物样本(血、尿、便、毛发等)进行处理、分析。在标本采集、实验前标本处理、实验操作和操作后样本处理过程中,检验人员的职业危害也随即暴露出来,所引起的生物安全问题也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了检验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的认识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就在职业健康监护检验中遇到的生物安全危害因素、生物安全水平及防护做以介绍,现报告如下。

1 生物安全危害因素

(1)血液因素。经血液传播疾病,被污染的器械等刺伤、割伤是医学检验人员感染血源性乙型肝炎(HBV)、丙型肝炎(HCV)、艾滋病(AIDS)、梅毒的主要途径。HBV是检验人员面临传播危险性最大的血源性疾病。作为职业健康体检的检验人员,每天都要采集大量血液标本;(2)体液因素。目前职业健康监护中接触到的体液主要为尿液;(3)化学因素。主要有盐酸、硝酸、硫酸、曲拉通、甲醇、冰醋酸、化学消毒剂等;(4)利器。职业健康监护中接触到的利器主要为针头、玻璃片等玻璃器皿。在采集和实验过程中,要接触注射器针头和玻璃器械,针头和玻璃碎片是主要的锐器致伤因素;(5)气溶胶。实验过程只要操作感染性物质,气溶胶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2 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2.1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

根据《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分级,手册中依据生物安全的等级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将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4个等级,即BSL1、2、3、4级,亦称为P1、P2、P3、P4级实验室,职业健康监护实验室亦应按此分级。

2.2 职业健康监护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职业健康监护实验室是自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以来,逐渐兴起的一门与医院检验科类似的科室。职业健康监护实验室,与医院内医疗实验室不同,因其实验操作项目是由有害因素种类决定的,生物安全水平基本在二级生物安全水平及以上。实验室必须配备与此级别相适应的实验室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洗眼器等。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防护服、面部保护镜、耐酸碱胶皮手套、一次性鞋套等防护用品,以保障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及身体健康。

3 生物安全防护

(1)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防护措施。检验工作中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防范意识。对所有检测的标本污染的物品都视为具有传染性,严格施行预防保护措施。(2)严格物品分类,检验前从样品的采集、运输和储存,都应进行分类管理。检验后的废弃物分别装入不同污染袋中。检验人员接触样品和污物时,必须戴手套、口罩。(3)清除血迹。在血液标本的采集、运输、检验、处理的过程中,血样外溅造成环境污染时,仪器和环境均需进行消毒处理。(4)洗手是控制感染的重要步骤,推广“正确洗手六步法”也是预防感染简单、有效、重要的措施,检验人员应给予足够重视,并认真坚持。(5)如不慎皮肤损伤,应先用流动水冲洗,如刺破应让血流出,避免局部挤压,以免血液反流入血,用安尔碘消毒,严重者到急诊科进行处理。对一些经免疫注射可降低传染的疾病,应推行应急性预防接种。检验人员被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头刺伤后,应由专门医生进行检查,尽量在接触后几小时内开始预防工作,并注意监测受伤人员的血清学变化和应用抗病毒药物。(6)医疗废弃物处理。一次性的采血针头、玻璃片等要置入利器盒中,其他的医用废弃物要置于黄色有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移交指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销毁。(7)化学试剂的防护。化学试剂对实验室工作人员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可轻视的,应注意皮肤、呼吸系统、眼睛的接触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于酸类的防护应结合现场实际,给检验人员配发适合酸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屏、防毒面具、防酸服等[1]。在预防上,检验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戴口罩、乳胶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镜,实验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8)气溶胶的防护。气溶胶具有很强的扩散能力,不可避免地污染实验室的空气。实验室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个人防护,最简单易行的方法是戴口罩、眼罩,以防止吸入气溶胶。应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消毒,通风等处理措施。(9)喷溅等物品的防护。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必须戴安全眼镜、面罩或其他防护设备。(10)其他防护。实验人员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穿漏脚趾的鞋子,禁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不得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避免交叉感染,做到这些也是对实验人员最好的防护。

4 讨论

职业健康监护实验室接触到的样本一般被认为是“正常人”的样本,对于潜在的微生物及具有传染性的阳性标本的隐患,检验人员常常存在侥幸心理,往往被忽略,因而更应提高检验人员的安全防护,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同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不同的微生物及其毒素应补充规定的相应特殊安全操作规程[2-3]。除了针对职业有害因素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外,合理的实验室布局也是至关重要的,现有健康监护检验实验室布局多数为老的设计方案,存在不合理因素,如污染区与半污染区界限不清等。实验室工作区域布局不合理,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落后是很多实验室的现状[4]。此外,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做风险评估,通过微生物危害评估确定实验室应在哪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操作,并根据危害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5]。建立应急机制,对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这样有利于提高人员对生物安全危险性的认识,是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针对实验人员开展生物安全知识宣传与普及教育及培训,使实验人员在思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提高检验人员现场事故处理的能力[6-7]。作为职业健康监护的服务机构,工作目的就是要对其他行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的健康做好监护。如何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加强检验人员自身职业危害与防护的宣传和教育;掌握感染的知识;了解其危害性;对检验人员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了解职业暴露的危害性,掌握防护原则和具体防护措施。再先进的防护装备也替代不了实验室良好的操作习惯,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不仅是保护实验室操作人员安全,也是对所进行的实验的重要质量控制和保障[8]。

综上所述,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管理、应急、登记、监测、评估、报告、培训、监督等制度,会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降至最低。只有做好自身的职业防护,保证身体健康,才能更好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群的健康监护做好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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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鑫,周安涛,陈永青.实验室生物安全及其防护措施[J].卫生研究,2007,36(2):252-254.

[3]殷智红.医学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初探[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3,7(1):183-184.

[4]孙广.医学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问题与对策[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24(8):184-186.

[5]陈勤,何建丽,徐茜.浅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16(5):99-102.

[6]张伟伟,刘俊华,任丽丽.实验室生物安全及其防护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21):11519-11520.

[7]王蓓蓓,冯鑫,张剑平,等.医学实验室常见学生生物安全问题及其应对[J].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2013,7(6):934-936.

第8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的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状况,及早发现疾病,矫正生理缺陷,做到对各类疾病的初步检查及预防,对学生常见病的发病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使患病学生能够及早得到治疗,保证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是城市卫生状况指征之一。通过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可以全面、动态地了解在校学生生长发育状况以及传染病、常见病发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健康干预措施,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及时掌握本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提供基础资料,学生体检率达到100%;

(二)建立中小学生健康档案,推动学校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掌握中小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分布规律,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为学生卫生保健和预防工作提供参考,学生健康行为干预管理率达100%。

三、体检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四、责任分工

(一)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中小学生的体检工作。区卫生局对申请机构进行审查认定,报经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区卫生局和教体局共同研究确定承担学生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并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备案。区卫生局、区教体局成立学生体检联合管理机构,明确分工,加强管理,定期督导,使体检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

(二)区卫生局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体检领导组织机制,配齐配强人员,搞好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组织、认定、培训、考核等工作,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及数据报送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局要组织专家对已申请认定的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资质审核和督导检查,建立动态审核评定机制,使体检各项目和要求能够满足学生健康体检的需求。

(三)区教体局应负责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会同区卫生局做好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认定、培训和已申请认定的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资质审核和督导检查等工作,按区域安排相应的学校到经审核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保证学生体检工作有序、安全、有效地开展。

(四)区财政局要做好全区中小学生体检经费预算,保障体检经费的及时拨付。

(五)区发改局要监督中小学生体检免费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承担学生体检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并配置相关检查设备、检验仪器、场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经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后,方能开始实施学生体检工作。同时要认真评价学生体检结果,及时反馈体检个人和相关部门,要配置专职的健康体检统计专业人员,协助学校做好健康体检数据录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七)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收集学生健康体检数据,整理和上报相关数据;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体检质量控制的培训和认定工作。

(八)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体检机构体检人数、时间的要求,做好学生体检的组织工作。向体检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学生学籍资料,学校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学生体检数据录入,并将体检所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制成图表(悬挂),同时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并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并将体检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签字后反馈到学校。

五、组织实施

(一)机构认定。按照国家、省级体检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条件,凡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立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有条件的集体企业医院,均可申请学生体检资格认证,并于每年3月30日之前填写《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医疗机构申报表》,报送区卫生局。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要求,受理并组织认定查体单位,经市卫生局、教育局审核后,由区卫生局、教体局共同确定承担学生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并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备案,备案期限一年。

区卫生局和教体局要在每年5月30日前将通过确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和对应的学校名单进行公布。

(二)组织培训。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标准(试行)》和《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方法》的要求开展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体检质量控制的自查机制,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体检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每年6月30日前全部参加区卫生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组织体检。各学校于每年7--8月组织学生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9月15日前完成查体补检工作。学校与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沟通协调,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分批次参加体检,确保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健康体检项目应按照省《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项目实施,查体过程中体检机构不得随意增减健康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工作。体检医师书写、签名要清晰规范。不得擅自向学生发放具有商业行为的宣传单或家长信。

(四)信息管理。学校要填写和录入必要的学生基本资料,提供给体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如实填写学生的体检数据后,由学校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学生体检数据录入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软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1月内反馈给学生,异常情况立即反馈给学生;体检机构要在2个月内完成学校综合体检报告单,并反馈给区教体局和疾病控制中心。

凡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体检表由市教育局根据在校学生实际数量统一印刷,费用纳入学生体检经费。

(五)区疾病控制中心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体检机构提供的学生体检数据,并统一使用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软件将数据分析、汇总,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学年的健康体检数据报送至市疾病控制中心。同时报送区教体局。

(六)学校要做好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应及时与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沟通配合,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制度,统一使用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软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六、工作保障

(一)质量控制:为中小学生进行健康体检所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须经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体检机构要保证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在学生体检工作实施前要对仪器进行(计量认证)计量检测以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定期检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医疗废弃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处理。

(二)财政保障:根据国家、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要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级各类学校必检项目,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5元(含结核菌素试验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元。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增加检查谷丙转氨酶(4元)、胆红素(4元)。

高中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在学生学费中支出。学校每年在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结束后的15天内按体检费标准(扣除体检表费用)将费用拨付给医疗机构。

七、工作要求

(一)由区卫生局和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领导小组体检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医政科。

第9篇: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方案范文

今年,我区共报告法定染病病种17种,发病数1042例,总体发病率279.06/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8.65%,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无麻疹病例发生。为了及时应对各类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我们加强了预案体系建设,先后完善传染病防控预案9个。加强了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的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和高危人群监测工作。对结核病等高发病种,我们认真分析,及时应对,对区内结核病高发的中学学生进行了全面体检,共体检4640名学生,对筛查出的22名学生,采取了积极措施,给予了免费治疗。为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我区还加强了计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疫苗接种门诊和接种点建设,由以村为单位多点接种改为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接种,有效保证了接种质量和接种率。今年,我们还把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督导,确保了疫情在可控范围内。同时,加强防病知识宣传,发放各类健康知识宣传单28.5万张,电视讲座12次,利用新闻媒体专题报道防病知识20篇条。

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今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以专项整治活动为着力点,以提高整体工作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业户22家。加强了职业病监督监测,对全区厂、矿等生产环境进行了全方位监测,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煤矿等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深入厂矿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地区职业卫生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对医疗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行医5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督促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医疗废弃物处理监督,区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单位医疗废弃物实现了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开展了学校卫生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的各类学校,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三、卫生应急工作

我区卫生应急工作,从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入手,完善了《 区公共卫生应急工作预案》、《重点传染病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了与交警、教育、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并与临近市、县、区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了区、乡、村三级全覆盖的报告体系。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队伍培训,针对霍乱及流感开展了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12月2日长青公路70.5公里发生的四死一伤特大交通事故中,我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医疗救援预案》,责成区120中心,出动3台急救车赶往现场,同时向区政府及市局应急办报告,并与交警等部门联动,开展医疗救援,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反映,伤者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恢复当中。

四、中医工作

坚持中西并重方针,在巩固我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很抓了中医内涵建设、中医医疗服务及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同时,突出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和中医“三名”评选活动,经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我区中医院的内科、妇产科被评为名科,3名同志被评为市级名医或基层名医。目前,全区12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中药饮片均达到300种以上,中成药达到80种以上。村医疗卫生机构130个,开展适宜技术都在4种以上,在中药使用上有20家中药饮片达100种以上,有的中成药达50种以上。今年,区政府将血液透析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落户到区中医院,投入100万元购买了5台血液透析机,中医院又自筹资金购置了2台,目前,已有固定患者26名进行透析治疗。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我区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等指标纳入区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中,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卫生、财政、计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奖代补、末位惩戒机制。并将区级配套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公共卫生经费财政专户,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 区电视台晚间新闻栏目播报社区卫生相关信息15次,在本地《光华纵览》刊登相关信息25条,设专栏15期;在区政府网站开办《社区卫生》专栏,点击率累计达8万余人次;开展社区健康讲座105次,主题宣传162次,发放健康宣传单16万份;更新画廊56次;制做宣传条幅35条,播放音像147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截至11月末,我区累计建立居民纸质档案264489份,建档率为68.7%,电子档案260208份,建档率68%。

六、新农合工作

2011年,我区参合人数为257089人,参合率为98.82%。从5月份开始,按全省统一规定调高了部分报销补偿比例,将新生儿相关诊疗项目和人工耳蜗等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年度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为保证新农合制度有效运行,我们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住院票据微机打印、住院患者日报制度及风险金预留制度,有效避免了基金流失。截止到11月末,今年我区共有47558人次受益,累计补偿医药费5408万元,基金使用率为90.6%,预计到年底我区基金使用率将达到98%至99%。2012年的参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现在参合率已达到了99.6%。

七、妇幼保建工作

加强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保健覆盖人数21354,覆盖率90.07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11187,覆盖率91.12%。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出生缺陷28 例,缺陷发生率11.8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01%,住院分娩率达到99.89%。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工作,截止到目前,共救助 1223 人,救助资金36.69万元。通过新闻媒体、社区讲座、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了对妇幼保健工作的宣传。区妇幼保健所于2011年3月被评为 市“三八”红旗集体、6月份被评为“十一五”期间 市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今年,还代表 地区接受了省里检查,得到了省里的好评。

八、医改工作

今年,我们把医改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要求,我区于今年1月1日开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经费补偿上,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实行了“721”补偿机制。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药品销售价格下降60%以上,门诊单处方均值同比下降50%以上,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今年,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有关意见精神,我们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时,采取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了绩效工资。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对4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改、扩建;完成了区医院门诊楼改造和区中医院改扩建规划,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没有在我区进行,但我区根据国家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区医院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在8个科室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活动,选择了8个专业20个病种71个病例实施了临床路径管理,目前该项工作,正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同时,落实了“万名医师支援县级医院项目”和“县级医院支援农村卫生院项目”。#p#分页标题#e#

九、行风建设

今年,我局行风建设工作,以打造文明行业为统领,将今年做为“行业作风建设年”,以“三好一满意”、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为载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医。通过开展公开点评处方活动(截止11月末区级医院点评处方9380张),避免了大方、花方现象。通过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行风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规范服务示范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倡导“患者至上,诚信服务”的理念,开展规范化、优质化、人性化的全程优质服务活动,使卫生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行业作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