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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实施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统筹引领“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开篇布局
一是编制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加强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围绕落实《纲要》的各项部署,细化完善具体工作举措;做好部门及地方意见征询、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审批,明确“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二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制定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部门和部内分工,督促地方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推动将应急管理纳入政府投资和财政预算重点保障范围,将有关指标纳入2021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三是统筹指导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的和实施。按照“1+2+N”规划体系,指导做好应急管理领域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和地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与总体规划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促进形成规划合力。
二、以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为抓手,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拓宽应急管理领域投资渠道。推动在“十四五”时期优化保留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森林和草原防火、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等中央投资专项,协同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相关管理办法的研究修订,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应急管理的投入。二是推动“九项重点工程”实施见成效。协调加快国家应急指挥总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西南等6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获批,并下达年度投资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健全重大项目滚动发展机制。推动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矿山、金属冶炼等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前期立项;有序开展“十四五”规划中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物资保障建设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年度投资项目管理。落实好2021年度中央投资,按程序组织开展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审查、批复;会同有关司局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发挥好政府投资效益。
三、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提升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管理质量。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及时预警、重点约谈、专项检查、考核奖惩等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的行为。二是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各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和启动响应情况,及时协调财政部下拨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协调财政部及时下达2021年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持地方开展普查工作。协调财政部制定出台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经费管理等规定。三是开展财务预算调研指导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将2021年作为财务工作“调研服务年”,深入部分预算单位开展财务预算管理调研,深入部分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管理调研,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四是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依规办事,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严控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控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四、健全完善经济政策制度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对应急管理事业的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经济政策研究工作。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做好调研、征求意见、座谈论证等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委,推动新修订办法的出台。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实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安责险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上线运行部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并逐步实现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的对接。三是配合审计署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对我部的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审计调查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有关要求和部党委工作部署。做好我部的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好经济责任审计,做到逢离必审。五是落实审计与其他内部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部巡视办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审计支持;协调落实巡视发现的财务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
会议记录是一种实用文体,是会议情况的真实反映。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医药销售会议纪要范文,欢迎参阅。
医药销售会议纪要范文1时间:20__年_月_日_时
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出席人:___ ___ ___ ___ ___ ……
缺席人:___ ___ ___ ……
主持人:公司总经理
记录人:办公室主任刘__
主持人发言:(略)
与会者发言:___ ………………………………………………………………
___ ………………………………………………………………
散会
主持人:___(签名)
记录人:___(签名)
(本会议记录共_页)
医药销售会议纪要范文220__年__月__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办法、机关20__年3-5月份岗位工资发放等事宜,公司会议纪要范文。张__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总经办、党群办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会议讨论了总经办提交的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认为实施船舶修理、物料配件和办公用品采购对外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会议原则通过。会议要求,总经办根据会议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文执行。会议纪要范文
二、关于职工因私借款规定
会议认为,职工因私借款是传统计划经济产物,不能作为文件规定。但是,从关心员工考虑,在职工遇到突到性困难时,公司可以酌情借10000元内的应急款。计财处要制定内部操作程序,严格把关。人力资源处配合。借款者本人要作出还款计划。
三、关于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计财处提交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需要。会议原则通过,计财处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
四、关于职工工资由银行事宜
会议听取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职工岗位工资和船员伙食费由银行的汇报,会议认为银行工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既方便船舶和船员领取,又有利于规避存放大额现金的风险。但需要2个月左右的宣传过度期,让职工充分了解接受。会议要求计财处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人力资源处配合,计划下半年实施。会议纪要范文
五、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效益工资发放问题
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岗位工资发放标准的建议。会议决定机关员工3-5月份岗位工资发放,对已经下文明确的干部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没有下文明确的干部暂维持不变。待三个月考核明确岗位后,一律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会议最后强调,公司机关要加强与运行船舶的沟通,建立公司领导每周上岗接船制度,完善机关管理员工随船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医药销售会议纪要范文3会议时间:____年__月__日16:00-17:30
会议地点:公司二层总经理办公室
参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会议议题:总结公司的过去,讨论如何完善公司管理
会议内容:
____年__月__日,___总经理和副总经理___,召集公司员工在五层总经理办公室开会,讨论公司的过去和各项工作如何的完善,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过去发展的情况和人员工作情况
1、公司的在每个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向上发展。
2、公司员工作态度都是积极向上的,老员工对新员工的照顾,和相互之间的学习,都相互尊重,为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公司明年完善的地方
1.技术部开展对车间人员的培训,挑选出技能熟练的员工进调试培训,解决外出调试人员技术缺乏的问题。
2.要求出差调试人员记录每次外出调试出现的技术问题,调试结束后及时向领导及技术人员汇报,在以后的培训中将出现的问题突出,减少类似问题的出现,使产品能够精益求精,这样可以减少出差人员的次数,降低成本。
3.车间必须建立制度。
规范领料、作业等流程,减少非生产消耗。
4.开源节流。
公司员工应注重每一个细节,从源头对成本降低。
5.各部门的协调。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沟通,衔接好生产过程中部门接触环节,理解团队合作的精神,使工作效率变的更快高。
6.工作态度。
公司员工应端正工作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在新的一年中积极更好的工作,为自己,为自己树立良好、积极向上的形象。
7.要存在危机感。
公司的发展,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不能骄傲,停滞不前。必须要有危机感,并转换成提高自己的动力,将产品做的更好。
三、这次的意义
这次会议总结过去,更多的提出了公司需要的完善的地方,给____年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____年__月__日
主题词: 危机感 工作态度 完善 团队精神 成本
呈 报:_总经理
主 送:_经理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镇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镇级专项资金来源: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万元。
第三条 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因素引发或难以确定引发责任人、应由镇级立项治理的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专项资金具体使用主要包括应急处理、调查、搬迁避让工程、工程治理及应急治理工程、监测预警工程、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教育、购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设备等。
第四条 镇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保证效益的原则。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上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立项,其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二)大型地质灾害治理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经费由省、市、县、镇四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中型地质灾害的治理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准后,经费由市、县、镇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四)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由县、镇出资解决。
第六条 镇财政根据批准的项目及经费申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的账户;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建立专账,单独核算,支出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 凡经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镇人民政府及时解决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要预留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按项目总经费的10%确定,待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拨付。
第九条 地质灾害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主管部门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列入本项目开支,不得虚增项目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在次年2月中旬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财政局和县国土资源局。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项目完工后,由镇财政所和国土资源所组织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审计。凡经检查审计认定不符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执法主体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农业局作为市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局长是行政机关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局属各科室和有关单位作出的农业具体行政行为,必需以农业局的名义实施。执法人员必需是在册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的公务员,聘用临时工、合同工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对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我局实施配合、协助行政执法主要责任机关的,以及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这种配合和协助是一种法定责任,有关职能科室不得借故推诿。
二、执法职权
1、明确执法界定的职权范围。农业局行政执法的具体执法范围的界定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局“三定”方案和本局各科、室、办、站、所的职能分工规定为依据,经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能超越规定的职权范围。各职能科室(办)要按有关规定授予的农业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的职权范围,履行农业行政执法的职能工作。计划法规科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各职能科室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负责农村承包合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市场信息科负责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和财务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科教与外经科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种植业科负责农业、农药、化肥、种子(种苗)、植物检疫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畜牧办负责畜牧、兽医兽药、动物防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行政执法工作;渔业办、市渔政支队负责渔业管理等专项行政执法工作;农机办负责农机和农机行政监理执法工作;市农财办负责农村财务、农村财务公开和审计等执法工作;
2、明确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必需在局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农业局集体(二人以上)参与具体的行政公务执法行动,有关职能科室要大力配合,局承担因执法而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执法人员参与其它社会非公务活动的,必需以个人(公民)名义出现,不得以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身份出现,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局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执法人员执法守则。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应当遵循下列守则:(1)、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2)、清正廉洁,不得;(3)、仪表整洁,文明执法;(4)、自觉接受批评和投诉监督。
三、执法职责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长为本局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总责;局分管有关科室和主管某项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或正副书记)负分管责任;专项执法科室的负责人(科长或主任)为主管责任人,承担专项行政执法主管责任;直接行驶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本人和行政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各科室执法责任制。根据“三定”方案,下列有关科室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权:
(1)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负责《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行政执法;
(2)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货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3)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行政执法;
(4)科技教育与外经科负责《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农业科技开发工作管理办法》、《农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暂行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5)种植业管理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广东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确定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行政执法;
(6)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7)畜牧兽医办公室(市饲料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口兽药管理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兽用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广东省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行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广东省饲料管理试行办法》、《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8)渔业管理办公室、市渔政支队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广东省无公害水产品管理办法》、《广东省渔港管理条例》、《广东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管理规定》的行政执法;
(9)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农机监理员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全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东省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农机行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农机服务户技术检验合格证、广东省农机服务人员技术合格证、广东省农业机械准用证使用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10)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扶持老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11)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关于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意见》的行政执法。
(12)根据“三定”方案,对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有关职能科室共同配合、协助行政执法主要责任科室及全局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的,这是一种法定的职责和责任,有关职能科室不得借故推诿。各有关行政执法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执法工作职权,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科室行政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
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涉及行政审批、登记、许可等的,应将办理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程序、要求、标准、期限和日期,在局机关公共场所或在本科室显眼的地方上墙公开,并在*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同时编印手册分发给申请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按办文程序作不予批准的答复。
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提前告知(告知宜用书面形式,口头告知应作记录)申请人,告知内容包括办理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原因、下一步的办理计划和实际办结的时间等;核准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又未能在规定时限之前告知申请人的,规定办结时限届满即视为核准,并无条件给申请人补办核准手续。
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布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要落实责任,加强行政许可审核的监督和管理。
4、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于必需以局的名义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科室要及时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报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要在局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行政处罚:(1)、行政拘留;(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责令停产停业;(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5)、较大数额的罚款。
5、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的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布告等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法规要后才能生效,并由计划与政策法规科以局的名义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局)备案审查。
6、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行政执法职能科室要在当年的12月底前把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书面报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由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综合本局的执法责任制情况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考评情况报局领导及*市人民政府。
四、执法程序
1、执法程序要合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的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有明确规定其执法程序的,按照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要求执行。对不遵守法定执法程序的行政执法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应按下列程序执行:(1)表明执法身份。即出示合法有效(如国家农业部的农业执法证、省政府的行政执法证等)的行政执法证件。(2)查明违法事实。违法事实一时无法查清,或证据不足的,应当登记立案,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取证人员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两人,必要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3)查清事实、掌握证据以后,写出调查报告,起草行政处理意见决定书。(4)告之对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听取对方当事人的陈述或者申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6)行政处罚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辩进行审查、复核,对其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如果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或者是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还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方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7)正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必须给予行政处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权限作出适当的处理。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并以农业局的名义制作统一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理决定书。(8)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具体送达方式可按有关规定或参照执行。(9)执行行政处理决定。对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自觉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又不向法院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行政执法回避。在行政执法中,案件调查人员遇到本案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或者按照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回避。案件调查人员的回避,由局机关负责人决定,局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集体讨论决定。回避未被决定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过错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况的,追究过错人员责任:(1)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过错的,追究该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2)因案件承办人的过错,导致审核人、批准人作出错误行政行为的,追究案件承办人的责任。(3)因审核人的过错,导致批准人工作失误,作出批准错误行政行为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4)因批准人的过错,作出审核、批准错误行政行为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2、共同责任的追究。(1)经审核、批准作出错误行政行为的案件,案件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有过错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应共同承担责任。(2)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或主张作出错误行政行为的案件,由提出错误意见的人员共同承担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承担责任。
3、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追究。(1)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共同承担错案责任的,承办人不按照批准人的意见执行,擅自决定,导致损害后果加重的,承办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和批准人负次要责任。(2)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追加错误意见,批准人同意审核人追加的错误意见,致使损害后果加重的,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承办人和批准人负次要责任。(3)审核人同意承办人意见,批准人追加错误意见,致使损害后果加重的,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承办人和审核人负次要责任。(4)领导班子集体共同承担责任的,作出决定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主张错误意见的其他人员负次要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负责任。
六、行政执法奖惩
局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评议,考评的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以及对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评先进、提拔和优先晋级和调资等奖励。行政执法人员有、越权、失职、失察、、行政不当、、违法乱纪违纪行为的,依照程节轻重责成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收回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接受辞退,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引发行政赔偿的,要依法对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国常会部署蓝天保卫战,天然气需求望增长.预计在煤改气积极落实、扩大能源进口、油气管网资产整合等因素的共同推进下,天然气产业链将迎来长期发展。百川能源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河北,一季度营收、净利同比增逾2倍,因天然气接驳和销售业务体量大增;蓝焰控股背靠晋煤集团,在山西省内获得煤层气资源的能力较强;富瑞特装生产天然气调峰站、储罐以及运输用槽车等产品,一季度订单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18年中央...】为支持重点地区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用于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LNG储气罐及配套设施建设。
【袁隆平“海水稻”团队携手阿里 共建“亩产一千美金计划”】6月13日从阿里巴巴获悉,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领衔的青岛“海水稻”研发团队,将与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达成合作。袁隆平“海水稻”团队将加入农村淘宝发起的亩产一千美金计划(一亩地的产值达到或超过1000美元),双方将在电商脱贫领域...
【关键词】濉溪县;农饮安全;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对策建议
0 引言
濉溪县位于安徽省北部,辖11个镇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1987km2,总人口110万人,农业人口93.7万人。
该县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止2013年底,全县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75处。供水覆盖全县11个镇,84个行政村,总供水能力达3.83万t/d,受益人口33.44万人。解决水质类型为氟、铁、锰超标、水污染、苦咸水、供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等。
1 建设管理
按照“规模化布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的要求,严格按照民生工程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目标,形成水务部门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宣传报道,县农饮办、民生办跟踪督查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工程建设。
1.1 加强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水务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实施。明确了项目法人,建立健全了建设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帐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严把“六关”:一是严把前期工作关;二是严把设计审批关;三是严把施工队伍选择关;四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五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六是严把工程质量保修关。
1.2 加大宣传力度,让受益群众全程参与
各级媒体紧紧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民生工程,开展纵深报道,突出普及卫生饮水知识,宣传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着力提高群众改水意识和知晓率。广泛动员受益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充分调动用水户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1.3 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各级项目资金到户及时,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县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户,进度款拨付统一按进度拨付,竣工验收后尽快落实工程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按程序进行完工结算,保修期满拨付保留金,
1.4 完善工程档案
及时整理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档案资料,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规范资料归档工作。
2 建后管理
2.1 主要做法
“三分建、七分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好,更要管得好、长受益,切实把农村饮水工程推上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运行管理轨道。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包括《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濉溪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农村供水水厂管理养护制度等,用以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
二是建立了供水管理机制。县级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宏观管理。各供水单位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明晰工程所有权,搞活经营管理,形成了集体管理、专人负责,企业化管理,个人承包管理和水利站委托管理等运行管理机制。
三是落实了用电优惠政策。县水务部门会同物价、供电部门,落实了省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优惠政策,所有农村饮水工程全部落实了0.5408元/kW・h的农业生产用电,有效降低了供水成本,减轻了群众负担。
四是制定了指导供水价。县水务、物价部门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程运行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了1.0-1.5元/t的指导水价,根据工程规模,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各镇自行确定供水价格,但不得突破上限价格。
2.2 存在问题
目前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较好,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部分早期工程规模小,运行资金“入不敷出”,维持运行比较困难,更无法提取折旧费。
2)群众改水意识不强,还没有养成集中供水、有偿用水的用水习惯。
3)人员外出打工,留守人员多为老年人、小孩,用水量小,水费收取数额偏少。
4)项目受益单位与管理单位(目前多为项目村)管好用好民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意识不强,运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5)因修路、建房、建下水道、建沼气池等基础设施,致使部分工程造成严重损坏。
3 对策及建议
3.1 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金
根据2012年安徽省政府238号令《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县级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基金由市、县财政负责筹集,建议每年筹集50―100万元,用于工程较大规模管网维修、局部延伸、设备更换、中小水厂正常运行补贴等。
3.2 成立机构,加强监管
加强对工程受益单位、管理单位监管,建立镇级专管机构,将农村水厂正常供水运行和供水安全作为镇、村日常工作事务进行年度考核。
3.3 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或县级农村供水协会
把供水管理单位、管道维修单位、机电设备销售服务单位或个体等相关成员吸纳进来,建立联系,交流运行经验,收集并维修管护信息,组织培训,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4 加大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水意识
县广电局、卫生局、水务局联合起来,多做饮水安全及方便用水的宣传节目,提高群众的改水意识、安全用水、有偿用水意识。
3.5 加大工程人为毁坏现象的整治力度
各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大协调力度,出台管理办法,提升各建设单位(业主)增强保护其他设施的意识,提前沟通,尽量避免相互损毁坏;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对毁坏设施进行修复或作出处理处罚。
3.6 建设控制
建设“千吨万人”规模水厂,实现规模化、公司化经营,“以水养水”;项目推进速度要适当控制,根据群众意愿,结合村庄规划建设,成熟一处建设一处,宁可放缓步子,但要长抓不懈。
3.7 专业维修
机泵毁坏周期短,投入大,干管、支管等工程的维修保养技术难度强,建议中小水厂由县级管理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由县农饮基金统一支出,减小水厂经费压力;水处理化学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发放,并监督使用。
4 结语
鉴于全省乃至全国农村饮水工作安排的一致性,针对濉溪县情况,提出问题、建议,以期给平原区农村饮水管理工作有所参考。
【参考文献】
[1]王德胜,等.乡镇供水指南[M].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
[2]颜振元,李琪,马树升.乡镇供水[M].水利电力出版社.
[3]水利部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司.全国农村饮水乡镇供水文件汇编[C].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践,思考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地处江苏省最东部的启东市,自2008年以来,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全市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建成。至2013年底,全市公路通达里程4376.136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达4279.057公里,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7.7%,有效改善了全市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笔者结合当前实际,谈谈启东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的一些有效实践与具体措施。
一、农路养护管理的有效实践
(一)建立养护管理机构,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主体和管理模式明确,管理队伍充实。市交通主管部门是县道养护管理实施主体,负责并委托市公路管理部门对县道实施养护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是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全市12个镇乡全部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
在启东全市5个基层交管所增挂农村公路路政中队牌子,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公路的路政巡查和案件查处、许可受理工作。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招录了1000多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农村公路管护员,负责农路日常维修保养和路政辅助巡查。
启东市专门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开设启东市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用帐户,在专户内设立12个镇乡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分户。对各镇乡管养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直接支付,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二)明确管养考核制度,实施创建激励办法
启东县道公路小修保养由市公路管理站负责监管,依据养护质量、路政管理和综合管理三大部分,对养护企业实行合同管理,对基价类项目按“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单价类项目按“质量控制、计量支付”的方法进行全面养护管理。
启东市按照“路肩达标硬实,路面整洁卫生,路况完好畅通,绿化成行优美,标志标牌清晰”等创建标准,因地治宜地开展季度竞赛和年度评比表彰活动。在季度竞赛中,考核得分实行季度排名,分设金、银、铜奖,对最后一名镇乡给予黄牌警告。
二、农路养护管理的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镇乡层面“重建设、轻管养”的思想比较突出,一味强调管养困难,面对问题拖拉回避。公路管护办是一个临时机构,大部分管理人员为兼职或临时聘用,因而使长效管理缺乏支撑。养护人员存在流动性大、年龄普遍偏大、管理和技术业务素质低,专业性缺乏、机械设备不齐全等一系列问题。
(二)养护管理不到位,管养资金来源少。养护作业项目单一。启东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多数局限在路面保洁、除草、排水等一般性养护上。对路面桥涵维修养护、公路绿化和标志标线维护等方面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在管养资金上,市、镇乡两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虽有专门预算,但还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公路每年的维护费逐步递增,尤其是大中修经费需求较大,相当一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资金筹集相当困难。
(三)路桥改造不同步,路政管理三大难。全市乡际间的农村公路桥涵责任仍没有落实到位,大部分桥梁改造由水利部门负责,一般不列入乡村公路建设计划。部分公路修好后,桥梁得不到及时改造,影响了农路的安全畅通。
路政管理上存在“三大难”,分别是超限运输查处难、擅自搭接道口协调难、公路附属设施屡遭损坏管理难。目前不少农村公路成了超限运输车辆的重灾区,载重10多吨的车辆装了60多吨甚至上百吨,远远超过了农村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能力,严重损毁并大大缩短了农路正常使用寿命。
三、农路养护管理的对策措施
“三分建,七分养”,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是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全力抓紧抓好。
(一)提升管养意识,优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管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奖惩明确,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把农村公路管护办列入镇乡机构序列,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严格按标准选拔配备专职管养人员,并加大农路管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管养人员的综合培训,建立管养人员考核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理顺管养体制,确保管养经费。在管养机制上,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乡村公路管养体制,建立镇乡养护站,推进乡村道路专业化养护。积极培育和发展符合养护市场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养护企业资质制度。结合生态镇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长效机制。
在管养经费上,县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将养护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列入一般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建立管养资金增长机制,满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镇乡政府对于上级农村公路管养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充分利用乡级财政、村民“一事一议”政策,建立大中修基金,大力争取社会各方资金捐助,弥补市财政养护资金的不足。
(三)加强路政管理,完善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公路治超文件精神,长期稳定开展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制定实施路政协管员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对车辆超限超载、污染路面等侵害农路路产路权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的农路管理体系,使农村公路全天侯处于有序受控状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
实施时间: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为期4年。
主要内容:针对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开发和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同时对农民消费给予适当的补贴。初步选择销售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太阳能)、微波炉、电磁炉等十类家电产品(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由中央和省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三、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及申报
(一)家电下乡产品及最高限价。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太阳能)、微波炉、电磁炉十类。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空调单价不超过2500元,电热水器单价不超过1500元,燃气热水器单价不超过2500元。摩托车、电脑、微波炉、电磁炉、太阳能热水器的最高限价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另行下达。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所有人员,每户农民对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最多可购买2台(件),农户凭身份证、户口簿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中央和省财政对其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
(三)补贴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提供如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贴补手续:1、购买产品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税务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4、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5、购买人农资综合直补一卡(折)通(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
乡镇(街道)便民中心负责统一集中受理;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四、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经过省经贸委、财政厅推荐和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36家(名单见附件)。
(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1、具备的条件:一是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二是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四是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五是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承办企业乡级店凡有家电经营业务且具备条件的,与销售企业签订加盟协议后可作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2、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于规定时间到县经贸局申请集中备案,并签订《*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保质量优服务讲诚信责任书》。网点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县经贸局申请备案,并签订《*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保质量优服务讲诚信责任书》。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3、加强经营督导。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4、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及时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县经贸局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经贸局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贸易粮食局、市财政局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5、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申报已备案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2)补贴已申报备案但县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3)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县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4)已获得补贴的,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原则,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税务发票到乡镇(街道)财政所审核,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街道)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税务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五、货源供应及价格
(一)组织好货源。销售企业要制定家电下乡商品的供应计划,尽快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全县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要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二)严格执行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零售价格或低于中标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如自行提高价格的,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六、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与管理
(一)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我县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二)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街道)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税务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税务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税务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2台。乡镇(街道)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财政局;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三)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建立资金台账。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五)加强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足额的预拨资金,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县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应急预案
(一)网点供应不及的处理。县经贸局在选定乡镇(街道)销售网点时,要拟定1个备用网点,一旦核准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它紧急情况,在报请上级核准后,立即启动备用网点。
(二)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对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况严重的,县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
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四)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准关门停业。有关网点要主动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诺,同时立即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他不测情况的,要追究有关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五)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第16号),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任何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时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处理。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政策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是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买什么、在哪里买、如何申请补贴,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把国家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笔者工作的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在高铁开通后,营业额急速下滑,夹缝中求生存,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集团领导审时度势,一方面,另辟蹊径,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管理,降本增效,特别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大胆改革,实行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控,利用集团财务集中管控平台,对集团所属子公司、分公司资金实施集中管控,充分发挥了集团资金规模优势,盘活了沉淀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升了集团资金的运营管理水平,带领企业走出了困境,渡过了难关。现浅谈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模式、具体措施和风险控制点。1.1资金管理的原则。资金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业务操作合规合法性原则;融资成本最优化原则;资金利用率最大化原则;资金收益最大化原则;技术保障安全性原则;资金调配独立性原则。1.2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采用财务公司模式运作,资金管理方式上,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统贷统存、有偿使用闭环管理,集中控制、统一调配。做到集团资金的全封闭全程结算,实时到账、减少资金在途,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1.3集团资金集中管控的措施。资金集中管控是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借助先进的资金结算的现金管理平台,规范集团资金运作程序,明确集团资金基本运作方式,并通过模拟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集团资金管控功能和作用。在资金管理上充分调动银企各方的积极性,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集团管理科学化。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成员单位与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①为实现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控的基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要在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禁止游离于资金系统之外的银行账户存在。②各个成员单位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编制资金预算,为集团公司统筹安排融资和日常经营提供可靠的依据。逐步达到“月预算、周平衡、日控制”的效果。③公司融资方面,集团融资决策与管理工作重点是明确融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划资本结构及控制融资风险、规划融资规模、灵活使用融资方式。我公司在发展战略基础上,确定融资方案。一是遵循法规,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统一控制,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融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集团整体资本结构、二级公司及三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集团担保与抵押规则、集团授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对融资进行风险评估,提早预防,严格控制,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降本增效,集团公司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利用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利率融资渠道,借贷适量,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经营需要为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以节约资金成本;四是统一授信、统贷统还,各公司每年3月份向集团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集团公司根据借款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报表,参考净资产收益率,银行负债资产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利润增长率等相关指标,以确定借款单位授信额度。在遵循这五项原则的前提下,公司经营计划着未来走向,控制风险发生。④资金支付管理方面,各公司对货币资金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授权审批制度,完善付款流程,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杜绝发生由一人办理代币资金全过业务的现象,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的票据集中一人保管。涉及大额的资金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
2现阶段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点
企业集团财务风险控制包括控制资产负债率、控制对集团外的担保等。2.1控制资产负债率。企业集团融资战略应与企业战略相配并支持企业投资增长,企业融资规模、资本结构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负债规模,避免过度使用财务杠杆而导致企业集团整体偿债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指标体现企业集团资本结构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层面:①控制企业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②控制母公司、子公司层面的资产负债率。2.2控制对外担保。企业出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对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尤其是为集团外的往来客户提供信用担保。企业集团为集团外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假如被担保单位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则企业集团必须履行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因此,集团公司的担保有可能形成“或有负债”,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集团公司应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降低担保风险。具体措施:①以集团总部为权力主体建立担保审批制度,②依据财务状况和信用确定担保对象,③反担保制度的建立。2.3集团公司为实行资金集中管控成立财务公司,其资金管理的风险意识和有效应对无疑是整个集团财务安全的命脉。因此,在本集团总部以及各成员单位进行资产负债率管理及担保控制的基础之上,集团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的风险管控显得至关重要。财务公司必须建立全面而系统的风险管理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同时还要强化财务公司的内部管控规章制度。一方面,完善集团内部组织机构体系。主要包括:第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保障财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在日常运作中保持正常运转,还要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在财务公司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第二,设立独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和监督部门,在集团面临风险环境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系统应对,全面落实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健全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并狠抓落实。包括:第一,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提升个人应对风险意识;第二,明确财务公司决策层和高管层的职责分工,设立专项人员独立专项职能;第三,建立健全整个财务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如部门规章、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第四,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