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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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第1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省级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委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县交办的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

(二)4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资料: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情况汇总表;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全县医疗废物量汇总表;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复印件汇编;县医疗废物转移连单(存各医疗机构)。

(三)4月底前完成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计划、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证明、村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准备。

(四)4月底前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全县改厕工作总结;农村常住户数统计;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统计表;全县改厕投资明细表;全县改厕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有关农村改厕工程验收资料;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改厕,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准备。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汇总,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汇总等资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卫生改厕观摩点(每个乡镇2各以上),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16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督导乡镇医院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卫计系统创建生态县的各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委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爱卫办要高标准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收集。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工作。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两废处置规范有序,相关登记汇总资料齐全。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第2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第3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管理规范》和《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和医疗机构业务的不断发展,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工作面临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日益突出。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人员紧缺,管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不完善,严重影响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另一方面是就诊人数的激增给医院感染控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给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埋下了隐患。因此,各医疗机构必须加强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务人员防范医院感染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恪守执业规范的自觉性,切实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做好。

二、加强领导,健全医院感染控制的组织体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管理规范》和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要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三、规范管理,严格遵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质量控制和感染控制机构,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保障。要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医院感染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医院感染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谎报。

四、加强学习,建立全员培训和考核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制订全员培训、考核计划,建立考核档案,力争达到人人接受培训,个个熟悉管理的效果,特别是加强对新录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着力提高工作人员防范医院感染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将日常培训、考核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狠抓落实,严把医院感染控制的各个重要环节

(一)医疗废物管理方面

1、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要统一交由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收集并处置。

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3、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专用容器和包装物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按单位内部确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到单位内的符合要求的暂时贮存设施,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高危废物应当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前就地消毒。

5、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可直接印制在其外表面。

7、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小于20m2,不设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用暂存柜和周转箱。

(二)院内感染控制方面

1、凡是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其它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2、全面落实医院感染监测有关规定,特别是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资料应详实完整,并长期保存。

3、认真学习卫生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报告与控制制度,及时了解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4、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做好消毒灭菌与隔离。特别要注意,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灭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5、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器械使用后,必须进行分离、毁形和无害化处理。当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用,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自行退换。

6、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认真学习、执行《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切实纠正滥用抗生素的现象。

7、加强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手术室、口腔科、检验科、产房、新生儿病室、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位要按照专项标准进行管理。

8、严格落实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和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卫生部《预检分诊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疫情在院内交叉感染、暴发。

9、针灸科室的针具消毒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4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昌华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王章良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文良卫生监督所干部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第5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1、依法执业监管: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及无处方权开处方;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超登记范围行医及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分户档案,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打击非法行医,具体内容详见《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3、医疗广告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电视(台)、报纸(今日)、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对虚假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2012年每月上旬集中监测,其它时间为不定期监测(监管计划见附件4)。

4、采供血机构执法检查:加强对县同路单采血浆站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障供血浆者健康,保证原料血浆质量,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监管计划见附件3)。

5、放射卫生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许可和对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重点抓好人员资质管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防护监测率100%(监管计划见附件1)。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

1、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强冬春季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及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主要对各级各类的医疗、疾病控制机构疫情报告(监管计划见附件2)、感染科(组织)的设置、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及候诊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传染病防治情况综合执法检查:制定传染病防治综合执法检查方案,今年4月—9月主要对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同路单采血浆站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医疗废物、消毒产品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及落实、工作人员培训防护及医疗废物的管理。检查对象是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机构、同路单采血浆站。检查时间安排在2012年4月—9月。

4、疫情报告:2012年5月—10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治、转诊、报告进行执法检查;对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网络管理、报告审核、疫情分析等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同路单采血浆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5、医疗废物:4月—9月主要对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同路单采血浆站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人员防护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6、医院消毒:重点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及口腔科(诊所)、血透室的消毒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消毒产品:重点对消毒产品的经营销售及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经营销售及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的索证、消毒产品的标识等,检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

8、疫苗流通领域:对疾病控制中心及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管理及疫苗流通领域进行监督检查。

第6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实际,制定2012年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重点监管,突出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

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医疗信息公示制、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

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结合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主要对医疗机构以下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特别是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或科室名称的。

3、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以该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

6、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

7、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8、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与医师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的(包括未在注册地点行医的)。

9、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

10、诊疗过程中存在欺诈患者行为的。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科学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制度建设、疫情报告

、预检分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提高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组织举办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3、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加强与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落实全省、全市生态城市创建目标要求和我市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4、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医疗卫生机构菌(毒)种管理状况,规范实验室致病微生物采集、储

存、运输和检测工作,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5、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工作。开展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门诊疫苗购置来源及规范接种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疫苗购置和接种管理工作。

(三)消毒产品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违规宣传的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市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方案》及省卫生监督所下发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

求,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夸大宣传、冒充药品行为,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2、加强对重点消毒产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妇女卫生用品、消毒剂、湿巾、抗(抑)菌洗液等专项监督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卫生质量不达标产品。

(四)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加强放射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五)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从医疗机构的设置准入、人员资格和管理制度、血源管理和质量控

制、血液储存、发放情况入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

1、培训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

2、培训内容:不良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控、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放射卫生、打击非法采供血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3、培训方法: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并将全年培训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卫生局领导小组。

4、培训时间:5月底前。

(二)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放射卫生管理和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等。

3、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导、记分管理、监督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检查时间:5-8月份。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把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执法工作的重点和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出成效,促

进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二)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依法行医第一

责任人的意识,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的,除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依法严肃处理。

(四)创新监管机制,发挥长效监管效能。继续探索和创新医疗卫生监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亮化公示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示范单

位创建工作。在医疗机构中推行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争先创优,同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卫生执法的社会影

第7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方 法

在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按照《医院感染管理部分》评价标准项目及指标,实行现场查看,询问等方式,逐一进行对照考核。

结 果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考核中发现,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知识方面,对新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指南等了解不够,知识老化陈旧,消毒,灭菌概念不清。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多兼职,无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不明确,未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相关科室消毒隔离制度,有的制度未做到及时更新。

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抽查临床科室的样品与器械科核对购入产品的相关证件及招标记录,发现大部分医院没能做到统一采购,有的证件不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有过期现象。

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区不明确,物品摆放混乱,未做到无菌物品,一次性医疗用品,清洁用品分开存放。手卫生设施不到位,无流动水洗手设施,水龙头数量不够,无干手设施,无快速手消毒液;医务人员在职业防护中,无隔离衣,无护目镜,无冲眼设备;存放皮肤消毒液的容器没能做到每周灭菌2次,同时更换消毒剂;无菌敷料缸未注明开启时间,不能保证24小时内使用;注射时一人一针一管一带的执行率不到位;隔离技术操作不规范;地面的清洁未做到湿式清扫;空气消毒时,紫外线灯安装不规范,未做到及时清洁,辐射强度的测试未检测,照射时间记录不详实等。

医疗废物的管理:医疗废物能做到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处理,但因各个乡镇卫生院地域分布广,不能做到两天1次地回收。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不健全;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包装袋不符合要求,大部分为民用筒和民用包装袋,无利器盒,医疗废暂物存处多为临时设置,医疗废物的警示标示不规范,转运登记及交接内容、项目记录不完整。

手术室产房等重点部门的管理:布局不合理,三区划分不明确,无隔离手术间和隔离产房;无菌物品管理不规范,物品摆放混乱,大部分医院将手术用品放置在手术间内;无统一管理的供应室,灭菌器械多为手术室人员兼管,灭菌器及操作流程不符合要求;有的灭菌物品用消毒薰箱进行灭菌,有的部分器械用消毒液浸泡等。

讨 论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涉及诊疗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从患者入院到患者出院这段时期内,医务人员的无菌操作、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消毒与隔离、手卫生措施的落实、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医疗废物的管理、诊疗环境的洁净度、患者及进入医疗机构其他人员的管理等,任一环节发生漏洞,都有可能导致患者发生医院感染[1]。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溥弱环节,需引起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新医改方案中,国家致力于发展农村三级卫生体系,农村乡镇卫生院是最重要的一级,特别是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一级医院的患者数及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仍存在着人才的问题、贫困人口问题、经费投入不足等社会问题。表现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最突出的是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如清洗设备、消毒设备、监测设备、卫生冼手设备等;18个乡镇卫生院的床位20~50张,大部分是由护理人员兼管医院感染工作,由于人员紧缺,护理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多流动,在医院感染学习方面没能做到及时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导致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等没能及时更新,同时医护人员对最基本的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该遵守的操作规程、常规等医院感染措施落实不到位。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①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③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2]。目前乡镇卫生院无上级行政部门统一验收的合格的消毒供应室,给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带来了隐患。

因此,农村基层医院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主要是在于观念的转变,领导重视,组织保证,培训学习,基础设施投入,基本措施到位,基本流程规范,同时加强检查和督导,是加强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关键。

参考文献

第8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第9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

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执行力建设

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局广泛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环保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精神和实施方案,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部署,认真组织理论学习,积极开展讨论学习。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惠及民生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整改措施,对全体环保干部职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切实把县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变成具体的行动,有效地推开和推进工作。要在继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行力建设,二是在保增长的基础上,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解决好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创新型社会建设,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高度重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工作要求,重新修定了处置群体性上访工作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共接待投拆23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把帮扶和关心落后地区人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政府相关要求及时进入包村单位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帮助包村单位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帮扶对象,实施“城乡结对共建”工作,上半年共支援帮扶单位化肥6吨,现金2000元。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节能减排

今年上半年,我县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先后投入8000多元,制作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及图片1500余份,发放环保手提袋1000个,制作宣传横幅10条,在县城主要街口竖立大型宣传广告牌2块,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20余条,组织编印环保宣传册500余册,以“减少污染,行动起来”为主题,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使“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不断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确保2009年减排目标的完成

1、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把企业准入关口。环保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制度。一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又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决策源头上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一企一档,规范管理,在创模工作检查中,我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受到检查组的好评。

2、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一是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减排目标责任制。二是督促重点减排企业按照下达的减排任务,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制度,指导重点减排企业跟踪和掌握国内同行业治污减排先进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目前,美洁公司碱回收项目已投入试运行,中段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已启动,预计6月30日前完成。磷肥公司、美洁公司、兄弟彩兴公司锅炉改造效果明显,即节省了锅炉用煤量,也减少了SO2的排放量,磷肥公司废水整治项目2月底投入运行,减少废水排放80%以上。三是为了实现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科学管理,对全县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6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环保局监控平网,26家企业按照规范化要求整治了排污口,为掌握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局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分类,确定13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充分利用COD在线检测设备,加大检查频次,杜绝了偷排现象的发生,也使环保部门获取了大量实时数据,为我县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了执法效率。

3、巩固“创模”成效,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全面达标排放。我局于3月30日邀请市监测站技术人员对我县重点烟尘排放企业的烟尘进行检测,大部分企业都实现了达标排放。对于个别企业由于锅炉改造技术上出现超标排放的,我局下发了现场监察单,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医疗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为了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杜绝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危险废物,提高集中处置率。我局制定了“2009年医疗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先后2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县内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求医疗机构出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清单,认真查阅处理记录,有效控制医疗机构乱倒医疗垃圾的行为,全县医疗垃圾得到了安全有效的处置。县医院、中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纳入医院扩建项目中一并实施。

5、开展全县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春季专项检查。为保障春灌和黄河供水水质安全,加强水资源保护,我局多种措施并举,多方位,多时段加大对重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排入“银新干沟”和三、二支沟的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灌用水安全。

6、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查处力度。以高、中考噪声监管为平台,我局加大查处力度,五月初开始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查处噪声污染投诉问题,加强执法监管,防止噪声污染,严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作业的企业,噪声扰民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1、3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县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严格控制了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协助各乡镇制定了农村面源污染及秸秆汽化利用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方案,我局还委托有关部门完成了黄河前套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

2、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2009年3月份金贵镇被评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金贵镇银河村、立岗镇兰光村被确定为2009年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庄。

3、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1-5月份我局根据区、市普查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深化数据审核,按照“不漏、不重、不错”要求,采用“入户填报、分类指导、现场核查、集中会审”方法,坚持“一套数据,纵向分析、横向评价、对比分析”的审核原则建立了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安要求完成了229个工业源、398个生活源的入户调查、普查表格的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5月初先后通过了区、市核查组核查。目前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了表彰和普查成果阶段。

4、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2009年上半年、根据区、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农村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1-4月份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参加技术培训,筛选水源地,共确定水源地5处,7眼井,涉及4个乡镇,一个农牧场,保护区总面积3000亩,保护区耕地500亩,已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环保局汇总。5月份先后制定了《县农村水源地的划定方案》、《县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实施计划》、《县农村水源地应急预案》,草拟了打桩定界图纸,计划打桩定界工程费用,现已上报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环保局申请水源地保护打桩定界专项资金。

5、为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总体水平,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农业污染防治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证农产品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在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提高污染防治的能力和生态建设水平。从县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了“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县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下一阶段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抓目标落实。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严格进行检查考核。二是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特点,确定重点,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认真解决每一起污染纠纷。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