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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其制作中存在的问题
什么是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具有何种特点?它应当具备何种形式和实质要件?应当记录何种内容?它的程序和范围及其法律后果如何?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都没有涉及。实践中对这些问题的界定一直处于不完全确定的状态。笔者认为,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用于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行政机关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与行政机关制发的“决定”、“命令”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实践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公文纪要带有越来越多的非“公文”特征,它不是相对原则和抽象的,仅仅提供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而是对所谓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作出最终规定或实体决定,越权代替下级机关直接作出决定。如某县政府的会议纪要直接决定对城区某一道路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程按期完成,会议纪要还规定了具体的拆迁期限和补偿标准。这种情况下的会议纪要完全背离了其“公文”特征,演变成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些会议纪要由于侵犯了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管理相对人会通过适当的程序、在适当的场合表达他们的意愿。于是,针对会议纪要的纠纷产生了,由于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许多行政机关往往在突如其来的“ 纠纷”面前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二、会议纪要的可诉性问题
实践中,有些行政管理相对人将会议纪要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这就涉及到会议纪要的可诉性问题。对此应当如何处理,办案法官认识不一。笔者认为,会议纪要本身的“记载”功能显然不是也不能是对会议内容的简单复制,“记载”的过程应当是一个浓缩、提炼和加工的过程,它所记载的应当是处理某一具体问题的原则和办法,只对下级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务提供指导性意见,没有代替某一特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是解决该具体问题的最终决定。它是一种抽象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决策行为,其本身并不当然具有可诉性。以某县政府的会议制度为例,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制作会议纪要的县政府会议大体有四类,分别是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其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有一个共同的事项是对县政府工作或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这一讨论和决定的过程,是制定政策的过程,是纯粹意义上的行政决策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因此,规范的会议纪要不具有可诉性。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 吴琳U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刘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项目评审会议纪要范文一xxxx议〔20xx〕xx号
关于xx工程报告的评审会会议纪要
xx年xx月xx日,xx主持召开了xx工程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xxxxxxx等部门和单位。会议听取了xx单位对该项目xx报告的介绍,与会代表和专家针对该报告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及建议,形成纪要如下:
本项目为xxxx提交了《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和《投资估算》共两卷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送审稿)。
同时评审会议认为xx工程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但部分章节还须补充或修改。
一、 报告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一) xx部分
1. 请补充本工程编制补充报告的原因说明。
2. 请补充本工程工程量与原批复可研工程量差异对比章节内容。
(二) xx部分
1. 请设计补充本期xx章节内容。
(三) xx部分
1. 请完善可研报告补充原因情况说明。
2. 请补充完善本期建设规模情况说明。
3. 请核实本期建设工程量。
4. 请完善拆除工程量。
5. 请根据南网物资品类优化名录,核实电缆截面选择及选型。
6. 请核实塔型规划选型,根据工程条件,对塔型规划进行合理选择。
7. 请核实与220kV线路交叉跨越关系,补充断面图、穿越方案及措施,并针对穿越方案,在报告中给出结论性意见。
8. 请补充V1.0标准设计与典型造价指标情况说明及对比表。
(四) xx部分
1. 架空线路工程请按单、双回路分别计算本体工程投资。
2. 电缆线路工程估算请单列
3. 请核实张力放线长度。
4. 拆除费计入其他费用,请核实。
5. 请核减电缆保护管长度。
6. 取消混凝土杆高空接地引下线安装。
7. 光纤通信工程估算请单列。
8. 请补充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计算依据。
9. 设备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定额站的《南方电网公司20xx年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和贵州电力建设经济定额站的《贵州电网公司 20xx 年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地材按贵州省近期造价信息计列,其中钢筋、水泥按计价差处理。已招标部分按招标价计列。
10. 请补充与典型造价V1.0对比分析。
11. 请补充与上一审定版对比分析。
12. 请补充财务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计算: 建设还款期按20xx年,宽限期按1年。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按7.5%。以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目标值8%进行反算电价。电量按向铁路的供电量测算。
二、 请设计单位在xx月xx日前完成收口报告,并提交并出具可研评审意见。
三、 请设计单位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做点对点书面答复,并 与收口报告同时提交。
xxxx审查单位
xx年xx月xx日
xx综合管理部 xx年xx月xx日印发
项目评审会议纪要范文二XXXX年XX月XX日,在县建设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家园等四个设计方案评审会,会议由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县人民防空办相关领导、县有关专家及相关设计单位,会议对四个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1、平面整体布置:道路交通组织须与电力公司和水利局宿舍区统一考虑。适当压缩南侧店铺面积,设置生态停车位;临庐陵大道应考虑停车位的设置;商业主入口和货物出入口位置不合理,须进行调整优化。
2、建筑风格:原则同意建筑的新中式风格,但局部建筑色彩要适当加深。同时花窗大小、广告牌的设置等建筑细部应进行优化调整。
3、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经济技术指标需符合土地出让时的用地规划条件中的各项标准。住宅层高XX米稍显局促,建议重新考虑。同时总建筑高度(包括构架)应符合多谱勒天气雷达站限高要求。
4、绿化面积少,应增加绿化面积;屋顶绿化的规划设计须保证实施的可行性。适当增加采光天井面积,以满足底下商业的采光要求。
5、应考虑把电力公司宿舍纳入方案,作为一个小区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并设置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同时按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地块内排水、排污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布置;高层住宅地下车库应设人防掩蔽所,达到人防地下室标准;住宅楼下须设置信报箱。
二、家园建筑设计方案
1、项目整体容积率偏高,建议将容积率降到XX左右。临街XX楼建筑高度较高,影响北侧地块建房,建议层数调至XX层,同时XX楼调至XX层。
2、地下车库北入口达不到车辆行车安全要求,需重新考虑,同时须在地下车库设置防空掩蔽所,达到人防地下室标准。
3、原则同意建筑整体色彩,但应适当减少下部白色面积,效果图应进行优化调整。
三、XX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
1、整体建筑风格、色彩要与综合楼相协调。
2、比赛馆设置在金钟路与体育路的交叉口,方形的造型不仅显得突兀,也影响人车视线,建议尽量往北移进XX米左右。
3、应将卫生间里的公共洗手池布置到对面。
4、停车位应结合绿化设置生态停车场。
5、建议将本项目公寓部分纳入XXXX年县公租房项目。
四、XX住宅小区
1、总平面布置方面:小区内高层建筑之间和与周边多层建筑之间山墙间距须达到XX米以上;建设取消临街西侧商铺,小区西侧出入口设置为敞开式;小区内道路宽度较小,应适当加宽至XXm。
2、原则同意该建筑整体风格,但外立面效果上色彩较暗,应适当调亮。
3、建筑整体高度(包括临街面)建议降至XX-XX层。涉及超容积率的须依法依规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4、静态交通原则上以地下人防地下室停车为主,在地面上按相关要求,结合绿化设置采光井;同时应结合绿化设置少量地面停车。地下室北面出口建议往南移,在北侧布置集中绿化。
5、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地块内物业管理用房、地下人防工程、亮化、排水、排污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布置。
项目评审会议纪要范文三20XX年5月11日,在规划局召开了五眼泉都市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坝洲高端装备制造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名都三地块(湖心公园、秀水苑地块、杨守敬小学北侧地块)等7个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办、住建局、消防大队以及宜昌楚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与会专家在听取方案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现纪要如下:
一、五眼泉都市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1、增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建议将陆渔一级路以北部分区域纳入规划范围;
2、加强现状调查,结合其区位优势,进一步论证功能定位,增强可操作性;
3、交通组织、污水处理、渔洋河两岸景观等专项应深入细化;
二、高坝洲高端装备制造园
1、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在加强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功能分区;
2、结合场地现状,完善道路系统;加强对外交通,增强园区主入口形象。
3、对区域内现有民房的安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嘉俊娱乐综合楼
建议将项目西北侧地块纳入改造范围,以达到老城区以点带面、连片开发的改造目的。项目应满足《规定》及消防等要求;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规委会讨论。
四、移动公司红花套项目综合楼
会议同意平面布局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临一级路侧外立面及底层主入口方案。
五、名都三地块(湖心公园、秀水苑、杨守敬小学北侧地块)
随着名都花园的逐年建设,其开发已进入尾期阶段。会议要求对名都花园项目已建区域摸底清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满足原规划设计条件后再行受理此三地块方案。
六、望城路延伸段走向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局拟定的望城路延伸段走向,要求设计单位进一步现场核查,结合地形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七、荆门山文化广场
一、买卖合同
二、供用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作用,促进××热电公司“节约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4月份立项开展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现试用期即将届满,本人谨对试用期内个人工作情况和学习成长心得做如下总结:
一、工作内容
(一)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本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内容,对于个人而言,通过计划管理可以较为快速地且相对全面地了解部门工作内容和流程,对部门工作形成整体性的认识和把握。
1、各类诉讼台帐整理及汇报:
(1)诉讼总台账:集中统计登记全部门承办诉讼案件,记录在诉案件、已结案件信息。每月定期协助承办人更新台账。是部门案件管理和KPI考核的基础性数据;
(2)冻结账户周报:每周资金管理中心发送公司账户冻结和保全担保信息,诉讼管理部反馈相关案件进展并反馈;
(3)重点案件进展表:每周五统计部门重大案件最新进展情况,邮件呈报孟总;开发重大案件邮件呈报蒋总及开发部门相关领导;
2、会议组织及记录,参与范围包括部门周例会、案情分析会:
(1)会议组织:统计会议议题、准备和会议资料;协调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在会议中记录参会人员发言,会后撰写会议纪要并发送参会人员;
(3)根据会议纪要确定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跟进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协助部门领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3、工作总结和计划:
(1)协助完半年度部门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并拟稿部门半年度重点工作简报及PPT;
(2)协助统计部门二季度工作总结、制作三季度工作计划;
4、提交及审批流程:
(1)诉讼管理平台诉讼案件处理申请、商户撤场流程、印章申请及通用费用等各类流程;线下特殊纸质报告的呈报签批(跟进);
(2)创建供应商申请(MDM):诉讼管理部申请了SAP(MDM模块)创建供应商流程权限,由本人统一负责部门执行付款的创建供应商申请提交流程。
(二)案件办理
在诉讼管理部的试用期内,我主要协助郑芳燕经理处理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一组)地区诉讼案件。办理了我司常见类型案件,包括职业打假案件、消费者维权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房屋租赁案件。目前可以独立处理较为简单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和著作权侵权案件,对职业打假案件、房屋租赁案件有一定了解。工作内容主要有如下几项:
1、法律文书制作:在处理简单案件中,在带教人和郑芳燕经理的指导下拟稿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申请、证据目录等,经郑芳燕经理审核修改后,向法院提交。
2、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核实对方提交证据材料:与原告及其委托人、我司业务部门联系,了解基本案情,协调业务做诉前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证据、停止涉嫌侵权违约行为。
3、与大区法务协同:与大区法务专员、律师保持沟通,随时提供、补充相关材料,庭后进行其他相关调查、补充证据,与法官进行进一步沟通联系。
(三)专项工作
1、诉讼台账整理
在诉讼管理部的工作期间,部门经历了员工离职(徐日佳、张洪浩)和新员工入职(钟婧、臧峰)、承办人分管片区调整(宋长长、郑芳燕)等情况,存在一定的案件台账信息不全、重复、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经总监办统一安排下,本人配合总监办和各承办人,对案件台账进行了整理核实、信息更新,并整合部门诉讼总台账;并负责台账的定期更新维护。
2、诉讼管理平台维护及律师库建设
(1)根据部门2季度工作计划,需要完成大区律师资源统计及上报,并上传维护律师库资源(集成在诉讼管理平台内)。在总监办指导协助下,于7月18日完成了全部43个大区律师资源的统计和处理,并将信息上传至律师库,完成了律师资源的线上迁移。
(2)诉讼管理平台建设问题反馈及维护:诉讼管理平台已经于2季度正式上线运行,但开发初期版本仍存在问题,需要使用人员和部门及时向IT开发小组反馈沟通,不断修正维护。本人统一负责各部门(诉讼管理部、物流法务部、大区法务)平台系统问题统计反馈工作。截止目前,已向IT开发反馈问题2项,其中修复1项,解决1项。
3、诉讼裁判履行问题专项沟通
长期以来,因法务、财务、资金部门工作沟通不畅,诉讼裁判生效后我司无法按规定时间履行判决,造成严重不良后果。7月17日,诉讼管理部组织法务、财务、资金举行专项沟通会,就裁判履行中的突出问题如供应商创建、发票规范、付款流程、跨部门沟通机制明确了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该会议纪要已于8月14日正式发文各参会部门执行,一定程度上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某些履行工作问题。
本人全程参与本次会议,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各部门意见征询及汇总工作;在部门领导指导下独自承担会议纪要的撰写,并以诉讼管理部名义发文执行。
二、案件处理工作简况
截止8月20日,本人共经手诉讼案件34件案子,其中一般案件17件,重大或较复杂案件17件。在上述34件案件中,独立完成或深入参与的案件有: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著作权纠纷案、北京众咖科技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元祖食品租赁合同纠纷案、蓝牛仔著作权纠纷案、梁晓蕾买卖合同纠纷案、铜川店租赁合同纠纷案、六盘水豪亨世家租赁合同纠纷案、重庆公众号侵权纠纷案、慈溪公牛买卖合同纠纷案、范冰冰肖像权纠纷案(徐州)、陈文廷买卖合同纠纷案。接触了解了一些重大复杂案件:油联易卡纠纷案、苏宁云七一商酱园案、众筹刷单案、沈阳新华书店案、苏宁云商丹东大街店案、哈尔滨南岗闭店案、威海刘晓磊租赁纠纷案、南通南大街店案、无锡悦城群诉案。
完成结案4件,履行完毕结案3件(慈溪公牛买卖合同纠纷案、范冰冰肖像权纠纷案、陈文廷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1件(梁晓蕾买卖合同纠纷案)。参与案件类型涵盖租赁、网络购物、著作权纠纷、肖像权纠纷、新类型案件(众筹、多用途预付卡)。
三、个人成长与感悟
(一)学习案件处理的一般思维方法
1、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处理方式:
区别消费者维权案件和职业打假案件:消费者维权案件正常应诉,根据证据材料反应的案件事实决定(部分)赔偿或拒绝赔偿;(疑似)职业打假案件,充分使用诉讼程序拖延诉讼时间(如管辖权异议、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充分举证质证,力求增加职业打假人获利成本甚至使其放弃诉讼,使职业打假群体知难而退,起到示范效应。
区别知识产权维权和恶意维权:著作权人维权案件,结合证据材料判断诉讼风险,积极应诉或争取调解赔偿降低赔偿数额;(著作权)外包公司大量作品的集中起诉索赔,直接以营利为目的,其证据材料往往并不确实充分,需要法务采取应对职业打假类似策略,使恶意维权群体无功而返,起到示范效应。
2、根据证据材料和举证责任选择处理方式:
一般案件,如果现有证据材料有利我司,应当尽力争取胜诉,挽回经济损失或避免赔偿;若证据材料明显不利于我司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即使事实上我司无责或对方应承担责任,也应当考虑与对方和解、调解结案,争取降低赔偿数额,将损失降到最低;
特殊类型案件(职业打假、恶意维权等),即便我司承担较大举证责任风险,也不能随意采取和解或调解方式,仍应当坚持既定诉讼策略,追求个案效果和示范效应。
3、综合考虑案件相关因素:
案件管辖地:位于邻近地区、省会城市、交通便利的大城市的,可以由法务请前往出庭;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可以委托大区法务、律师出庭;节约时间成本和差旅费用成本;
案件裁判执行:调解方式结案的,可以在调解书中约定履行方式(极大方便后期费用申请和支付流程),更能够和对方就履行问题(如履行期限)协商一致,避免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特殊主体身份:如苏宁易购集团(苏采中心),作为上市公司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以上述主体为当事人的案件,出现大量败诉判决乃至执行案件,因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执行公开制度的存在,将影响企业商业信誉和银行征信,具有负面相应。
(二)提升个人知识储备和能力储备
1、入司后,我尽快学习部门常见类型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对于消费者维权、供应商欠款、知识产权维权案件的应诉思路和解决方式做到心中有数。
例如应对消费者维权案件,尤其是职业打假人利用网络购物向我司恶意索取高额赔偿,本人通过案例学习、请教同事领导、参与讲座培训,在程序上利用主体抗辩、管辖异议等策略,在实体上通过四要素分析法否定“欺诈行为”主张。
2、面对诉讼案件中各种类型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其他学科知识难以穷尽,作为法务不可能全部掌握,需要具备快速学习、有效学习的能力;
(1)参加了法务中心组织的系统化培训,对于各部门工作内容和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在诉讼案件中遇到问题能够迅速招到问题,招到对应的部门,及时提出自己的问题寻求解答;
(2)学习互联网工具的使用,注意搜集整理并学习各网络数据库,包括裁判文书检索、著作权登记查询、商标申请查询、企业公示信息查询、法律法规检索、国家标准、产品资质等,提高信息获取和整合能力;
(三)熟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即使办案质量差不多,承办案件的数量也能反映法务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掌握方法的基础上,需要不断实践,熟悉内外部沟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追求工作能力的量变。
(1)处理若干相同类型案件后,类似案件形成相对稳定的处理思路。通过查询组织架构树、询问部门同事等方式,快速找到找到相应的业务负责人或事业部,简要沟通说明案情和需求,请业务部门提供处理意见和必要协助,节约沟通时间。
(2)内部流程,对诉讼案件处理流程、MDM供应商创建流程、通用费用流程、办公通用流程(打复印、外出、差旅、报销)基本熟悉。尤其是较为复杂的财务流程,如银行电子回单、还原成本中心编码、供应商编码等,能够通过询问、查找,完成相应财务流程。
四、工作不足和缺漏
(一)工作计划性不足
目前,从总体上看,上述计划管理和案件办理工作够可以基本按时按要求完成,但对于工作的计划安排上不够合理有序。不时会出现工作时间分配不均衡,工作任务堆积难以应付的场景。也极偶尔会有遗漏工作任务,耽误工作进展的情形。
一是自己对于工作消耗时长和轻重缓急的判断有一定偏差;二是没有特别强的笔记习惯,不能及时提醒自己工作项。
(二)工作细致度不够
在日常工作中,不时会产生一些因粗心大意导致的错误。有文字性的,例如诉讼文书出现文字性错误,也有操作性的,例如提交流程备注不详细被退回修改或者遗漏审批节点只能加签。甚至一些文件材料拟稿并经领导修改后,却误将自己的旧版本作为定稿发送给其他部门或下发。
未来的工作中,在一些关键节点要慢下来多检查一遍,切忌浮躁粗糙,要耐下心来把工作做细做实,培养定力。
五、未来规划和期望
经过超过半年(3个多月实习、3个月试用期)的工作,对集团公司的整体构架、组织分工有总体认识,可以通过询问他人和沟通解决一般性工作问题;试用期通过在诉讼管理部轮岗工作,也了解到诉讼业务模块基本内容、自身工作中的兴趣和不足之处。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提出自己对接下来工作的规划和期望:
(一)在接下来的轮岗期间继续转换不同部门,拓展自身专业知识宽度,更全面了解法务工作、接触部门和行业。在一年轮岗期结束后,能够明确发展方向,确定定岗意向部门,在一年中为定岗工作打下能力和知识的基础,胜任法务工作。
然而2011年以来,就在紧挨排洪道的盐场路街道穆柯寨社区,每天从这里进进出出的居民都能看到,大砂沟的这一段正在动工,四栋建筑赫然出现在排洪道下游,紧邻黄河。
这个项目的名字叫“第1大道”,是四座综合商业体建筑。将来,这四栋大楼里将有停车场、菜市场、超市、商场等商业进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今年立夏以来,全国重点防洪城市之一的兰州遭遇十年一遇的暴雨,多处排洪道壅塞,城区积水。望着远处斑秃的黄土山,听着大砂沟工地的每一声巨响,大砂沟周边的居民有些担心。
“第1大道”的源头
兰洽会上的综合治理项目
在大砂沟上游,《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了这条排洪道的原貌:一条干涸淤积的沟道,深三米左右,里面到处都是垃圾,很多生活污水直接从居住区排到了这里。许多民房临沟而建,甚至不给排洪道两边预留一条马路的空隙。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市南北两山有近百条沟道汇入黄河,流域面积在0.3平方公里以上的沟道就有81条。近年来,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按照规划进行治理的河道不足30%,河道淤积严重,清淤排险任务繁重。
而兰州地处黄河中上游的西北高原,市区是大片河谷盆地,四周是黄土山地,一旦发生持续性强降雨,很有可能暴发山洪、泥石流。
2010年3月30日,兰州市四大班子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对全市河洪道进行综合治理。记者从兰州市防汛部门了解到,兰州市每年对全市河洪道整治的支出为200万左右,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市政府决定利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包括“招商引资”。
2010年6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区河洪道综合治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分段覆盖综合治理模式”。
所谓“分段覆盖”,就是在河道上搭建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覆盖部分沟面。
根据《方案》,河道治理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筹措资金,可以由企业、单位、个人投资实施河洪道治理,局部覆盖河洪道用于经营性项目,区河洪道主管部门可以向其征收河洪道治理利用专项基金,用于治理本区范围内未治理的河洪道。
根据《方案》,在2010年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下称“兰洽会”)上,兰州市将洪道综合治理利用作为市招商引资项目。2010年7月6日,城关区政府和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港联”)正式签订《兰州市城关区河洪道综合整治暨标准化肉菜市场、农副产品超市、公共停车场、环保公厕开发建设及经营项目合同书》,允许港联承建大砂沟等四个洪道的综合治理开发,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
“第1大道”是城关区河洪道综合整治利用的第一个示范项目。按照兰州市的规划,兰州市每年每区至少要确定一条河洪道进行治理利用,今后5年重点治理利用的有城关区的五里铺排洪沟、大砂沟、烂泥沟,七里河区的雷坛河等5个城区的18条河洪道。
港联是香港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港联”)的子公司,香港港联是一家以城市公用建筑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修复、城市景观绿化等为主业的科技环保企业,总部设在香港。
说不清的“隐患”
群众说“建设得好,但害怕洪水下来”
“第1大道”距离大砂沟与黄河的入口处很近。站在排洪道上游(荒山一侧)观望,四栋建筑由近及远依次排列。建筑群覆盖在排洪道上,达到30多米宽、927米长,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港联与城关区政府的合同显示,这四栋大楼可容纳3000~4000个停车位,拥有150000~20000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面积(以实际批准面积为准)以及3000平方米的环保公共厕所,成为四座集停车场、肉菜市场、农副产品综合超市、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商厦。
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每栋建筑之间有几十米的距离,两排从排洪道底部矗立的水泥柱支撑起楼体,并将排洪道分隔为三个泄洪通道。这段排洪道将被清淤并在底部浇筑一层混凝土,另外,在项目上游150米处,还会建设消能池、防汛堤等防洪设施。港联还将负责这段洪道两侧的道路修建,以改善大砂沟两边的居住环境。
港联总经理李剑主动联系并邀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第1大道”项目现场查看。
这是港联在兰州的第一个项目。根据港联和城关区政府达成的协议,区政府拥有项目的产权,港联是项目的承建方,在承担四栋主体商业楼的建设之外,还要负责修建排洪道两侧的道路及三座跨洪道桥梁,以及在经营期内负责所在排洪道部分的疏浚清淤和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合同书,港联拥有30年的项目独家经营使用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所有收益,经营期满后,港联须将所有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城关区政府。据李剑介绍,在大砂沟项目顺利完成后,港联将会启动雷坛河、罗锅沟等排洪道项目。
李剑透露,在30亿元的总投资中,大砂沟项目投资大约为6.8亿元。在大砂沟的项目中,四栋商业大楼的开发为项目主体部分,投入资金约占该项目总投入的2/3,而排洪道基础建设及市政改造的投入约占总投入的1/3。
“从环境来看,以前乱、脏,现在整顿一下确实好,但老百姓就是害怕洪水下来了……”穆柯寨社区一位姓穆的居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兰州市曾发过一次大山洪,当时洪水从山上冲下来的树堵住了大砂沟在黄河入口处的那座桥,洪水越过了桥面。“其实,现在老百姓还是有些担忧的。”
审批“骑虎难下”
城建局、防汛办、规划局,都没批复
2011年上半年,“第1大道”动工。作为盐场路街道办主任,梁贵湖去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协助城关区政府进行大砂沟两侧的拆迁工作。
街道办就在大砂沟旁侧的大楼办公。一位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他个人来讲,也希望排洪道通畅,别搞这些建筑危及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甘肃省实施办法》也规定:“不得擅自填、堵、覆盖排洪沟道。”
排洪道两侧拆迁时,梁贵湖向城关区政府反映过项目危害性。“这是市里面的招商引资项目,市里领导也在区里开过会,由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区建设局”)牵头来做的,街道办配合区里进行拆迁,只是执行单位”。梁贵湖的反映没有效果。
然而,一份报告反映出兰州市政府内部对于该项目态度的分歧。
就在招商引资成功两个月后,一次河洪道的督查调研开始了。2010年10月18日,兰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创联合督查组,开始对市区洪道整治利用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调研后,督查组《关于市区洪道整治利用情况的督查调研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明确指出:实地督查中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区河洪道综合治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兰政协发[2010]164号)文件提出的“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可分段覆盖利用”的意见,与7月22日(兰政办法[2010]235号)文件转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禁止占有河洪道搞开发建设的行为”规定不尽一致,与《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也有差别。
在区建设局提供的《报告》上,兰州市相关领导作出如下批示:
“科学合理地对市区洪道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很有必要,此事已做过安排,但从督查情况看,进展不理想,请市规划、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有重点、有选择地搞好洪道开发建设和利用。”落款日期为10月26日。
……
在两个月后的12月24日,项目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同年12月31日,大砂沟排洪道综合治理项目得到了兰州市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和市环保局环评通过,并于2011年5月10日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按要求港联要开工建设,必须拿到兰州市城乡规划局(下称“市规划局”)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下称“市建设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规划局颁发许可证的前提是,须有兰州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市防汛办”)的 “批复意见”。
2010年底,对“两证”起决定作用的市建设局、市防汛办等部门开始组织专家审查论证项目对于防洪安全的影响。
区建设局向记者出具了这份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为抬头的《 “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洪道综合改造及利用项目防洪安全评价报告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下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分主文、专家审查意见(附件1)和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附件2)三部分。
但蹊跷的是,主文与有专家签名的专家审查意见(附件1)的意见不一致。主文第六条显示,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洪道覆盖后,如果遇到超设防标准洪水会对泄洪安全及改造利用项目的自身安全造成问题,应慎重考虑决策;第七条,洪道中的两排柱子对行洪有较大影响,要认真优化设计方案,可考虑选用一排柱子。
而在附件1中,专家意见却变了样。审查意见第三条显示,大砂沟洪道综合治理分段覆盖利用,符合市区两级政府对大砂沟尽快治理开发利用的文件精神,符合兰州市市区沟道综合治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建议分段覆盖、逐步实施;第六条显示,大砂沟治理较充分地考虑给防汛抢险、洪道清淤留有通道,对防洪抢险无重大影响。
对于会议纪要中不一致的内容,城关区建设局并未作出解释。
市防汛办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份会议纪要基本代表了市建设局及市防汛办的意见,他们最终也没有给出正式的批复意见。
市规划局规划处分管该项目的负责人张杰向记者透露,他并没有看到水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所以规划处并没有受理这个项目。会议纪要只是技术性的分析材料,并不能够替代防汛部门的批复意见。
谁允许“未批先建”?
会议纪要显示“边建边办手续”
签约之初,港联并不担心拿不到相关审批文件。因为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城关区政府负责协调取得全部项目地块的开工建设和经营的相关手续。
据城关区政府工作人员透露,2011年上半年,城关区政府就向市里提交了相关文件,但至今没有得到市规划局的批复。
如此,“第1大道”就成了一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的项目。
那么,开发商为何在没有获得建设部门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办公室(下称“区防汛办”)相关领导给《中国经济周刊》拿出了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下称“纪要”)。
纪要显示,2010年11月2日,在城关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议题是“研究解决兰州核心商务区(中央商务广场)及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的问题”。纪要中的“会议决议”第八条显示:“以城关区政府为主,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先行先试,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市防汛办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从我们的角度,我们不赞成、也不同意。”
“它在洪道上加盖,涉及到防洪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做防洪影响评价的工作。”市规划局规划处处长王炯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就是在做科学论证,看到底对行洪有没有影响,如果可行的话,对改造环境也是可以的”。
负责该项目的张杰表示,目前为止,市规划局政务大厅还没有收到这个项目的正规报件,但在一年以前,市规划局曾收到一个政府行政来文,要求做这个项目。
2011年3月前后,城关区政府将要求批复大砂沟项目规划的政府来文报到兰州市政府,市政府将其转给市规划局。6月前后,市规划局给予了回复。王炯拒绝公开政府文件内容,表示是“内部文件”不能向媒体公示。但可以肯定的是,市规划局并未予批复。
为此,“局里还组织了专家咨询会并作了会议纪要”。张杰拿出的“会议纪要”与上述区建设局提供的会议纪要相同。“我们比较谨慎,迟迟没有批也是因为这个问题”。
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项目楼体已经基本成形。市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针对这个项目“未批先建”的情况,市建设局曾发出“停工”通知。而事实是,港联“第1大道”在施工期间并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制止和处罚。
如今,大砂沟排洪道里工程车辆依然进进出出,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报不上“户口”的怪胎
开发商无法逃避“隐性风险”
一个当地公务人员告诉记者,兰州市土地少,开发投资大,而洪道上成本比较低,开发商搞建设都是从投资回报上来考虑的,他开发完就走了,而后遗症却留给了兰州市,而一旦发生百年一遇的洪水,后果谁也不好说。
然而,李剑表示,据测算,“第1大道”的投资回报率比较低。“我们不仅要负责洪道清淤和沟底管道、电器天然气设备的更换,而且还需要负担拆迁及补偿,这一块投入是非常大的”。“在这个项目中,防洪基础处理和道路等市政工程的投入需要2.5亿元左右”。根据港联对大砂沟项目的测算,整个项目投入需要13~15年才能收回成本。
现在看来,这个争论的意义已经不大,港联的风险随时都可能袭来。
港联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播放了一段PPT,表达了他们的尴尬情绪。“该项目部分标段已经建设到三层,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虽然已经拿到了准生证,但出生后迟迟报不上户口,这个项目现在像一个怪胎”。
根据港联与城关区政府合同的“第三条第3款”规定,“乙方(港联)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规划部门上报项目设计方案,甲方(城关区政府)负责在设计方案提交批准后20日内取得规划和建设指标”。
由于项目及土地所有权属于城关区人民政府,作为承建商,港联无权上报相关手续。港联方面质疑,“现在开工将近一年,规划和建设指标在哪里?谁具体负责报手续?开发商现在应该去找谁?现在是和谐的法治社会,政府招商引资后不能把‘商’招进来后置之不理,互相推诿,应该严格按合同办事,落实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虽然建设照旧,但港联已陷入两难。根据合作协议,“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乙方按设计方案要求投资建设”。两年内,港联必须完成大砂沟改造项目,否则就算违约。但如果“现在我们按合同执行,该项目由于无规划、建设指标变成了违法建筑”。
目前,大砂沟主体工程正在建设,投入已达2亿多元,罗锅沟、雷坛沟两处也已完成清淤。“这个项目为什么和政府签,因为政府能把好这个关,这个项目政策允许不允许做,他们是最清楚的,作为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这已经很明确了。”港联总经理李剑表示,当初政府招商时,曾对排洪道开发的合法性做出过一个解释。
这个解释大体表述了三个意思:第一,从严格意义上说,大砂沟既不是河道也不是湖泊,不属于《防洪法》法律范畴;第二,“覆盖”是指“原沟填实了,填平没有沟了”,所以大砂沟项目并不违反《甘肃省实施办法》中的“不得擅自填、堵、覆盖排洪沟道”;第三,《甘肃省实施办法》要求“因城市建设需要填堵、覆盖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因而兰州市政府对城市沟道治理改造有批准权,而大砂沟项目已经拿到了市发改委的立项。
对此,市防汛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三条解释都站不住脚,第一,它指出的是《防洪法》中的‘河道’,我们说的是‘洪道’的条款;第二,‘填实’的意思在政策‘填、堵’中已经明确了,因而不同于‘覆盖’;第三,市政府并没有批准这个项目,而且,即便是市发改委立项了,能不能建,依然需要市政府批准。
李剑表示,港联是希望借助兰州市政府对河洪道综合整治开发的东风,以“第1大道”作为样板工程,之后在兰州拿到更多的项目。
为了控制风险,港联也请律师顾问进行过论证。在2010年签约之时,港联已将政策、法律风险进行了考量。“政府是项目最终产权拥有方,我们只是承建方和经营方”,李剑对记者坦言,一旦出现政策风险,主要责任还是在于产权方。
在合同中,港联还有最后一条保底的约定。区防汛办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合同显示,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如果城关区政府违反合同约定,在30年经营使用期内,提前收回、拆除、改造房屋或解除本合同,城关区政府应返还港联前期投入的30亿元投资建设费用,同时赔偿港联投资款30%的违约金。
新的起点,必须要保持长期一贯的敬业奉献精神,坚持和发扬勇于吃苦、做事干练、悉心全面、有张有持,在总结提炼中有所创新的养成性工作习惯;坚持团结合作、踏实做事、正直做人、相互补台的做事做人原则;立足本职、兼顾全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工作之道。基于这样一种心态,基本圆满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和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无和的行为。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负责对新进教师进行有关教学管理制度文件的学习指导,并对新教师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2、组织了系部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3、针对信息类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关于信息类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相关分析》,力图从全局的角度、行业的视角,在对比分析中立足学院实际,把握我院专业建设的关键要素;
4、先后组织了16院级教学专项研究立项及成果的补报和厅级10门精品课程、6个教改试点专业的申报工作;
5、组织了公共课教改情况研讨交流会,之前对承担公共课的系部、其他各系以不同的方式对公共课施教进行了调研工作指导,为保证此项工作富有成效的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之后对公共课研讨交流情况以会议纪要和简报的方式进行汇报和交流;
6、审核了41个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并写成初步审核情况汇报,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建议,在12月15日的专题会议上进行了汇报交流,提出了针对不同人才培养需要的专业培养方案的框架设想;
7、先进的教育理念是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航标,为了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高等职业教育思想和经验,一方面,与高教所联合筹备、策划“高职教育论坛”,已举办三期,第四期正在组织中;另一方面,组织实施全院指导性教育理论、教学信息、教改经验等各类专题学习8次;
8、三次参与组织了院级和省级优秀多媒体课件、网络课堂和网站的评审推荐工作;6次参与年年研究生人才引进的听评课工作;
9、正在准备年8个教学专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和年年教学专项课题指南的初步拟订工作;
10、还分别到上海和南京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和专业建设学习班及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现场推进会,会后分别以内参资料和会议纪要的方式向有关领导和教师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学术研究与成果
1、调入学院后,年月尝试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年度课题申报。以《高等职业教育双证制及其校本实施策略研究》为研究课题,尽管没有结果,但是为今后相关课题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年月在由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学术委员会主办的综合性、教育学类核心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87-1784、国内统一刊号cn54-1190/g,)《中国教育月刊》上发表题为《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初探》论文,并或论文一等奖。
3、圆满完成了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并得到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外审专家的好评,希望能将课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入研究并加以应用。
一、征收范围
凡属新城区规划范围(万安、双阳全境及河市部分区域)内所有使用自来水及自备水的单位及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二、征收方式
1、区农水局统一协调征收事宜,其中万安区域内使用自来水的由万安自来水厂代征,使用自备水和市区域内使用自来水的由区水政水资源管理站代征;
2、使用自来水的单位、个人的污水处理费随自来水水费一并征收;
3、使用自备水的单位的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随水资源费一并征收。
三、计量方法
以水为主要生产原料的生产单位(如酿造、罐头、饮料生产企业等),其污水排放量以总用水量扣减产品含水量后的90%计算。其它单位或个人的污水排放量按自来水、自备水和水利工程原水用水总量的90%计量。
四、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暂批定0.3元/吨(按本方案第三条计量方法所核定污水量计费)。
征收范围内放的排污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企业污水排入城区污水管网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无论其污水是否经过处理和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其中,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一级或二级标准的,经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局共同核定,污水处理费按规定标准的50%计征;达到三级标准的,按规定标准征收;超过三级排放的按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按50%标准计征污水处理费的企业,必须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或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在线监测。
五、征收时间
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以11月份水表抄见数为准)。
六、代征手续费及使用范围
污水处理费收入按月划转区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接受审计监督检查。
代征手续费(按征收额的3%收取)由区财政局回拨代征单位,主要用于补助征收管理中的人员工资、宣传及适当的外勤补贴等费用开支。
七、其它事项
1、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区环保局不再向污水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个人收取排污水费,区建设局不收取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
2、万安自来水厂作为代征单位之一,使用自来水水费单据(单据中注明代征污水处理费)。
3、对缓交的用户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并及时到区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或万安自来水厂办理缓交手续。对拒交用户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给予暂停供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拒缴或拖欠者承担。
4、征收范围内使用自备水的单位要及时安装水表,以便于准确计量。
[关键词]:施工合同、广火承诺、进度款、工程量、重组单价、乙供主材、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熟悉合同是审核进度款的基本要求
海南昌江核电厂1、2#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包给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工程内容为两台650MW压水堆核电机组所有常规岛安装工作和部分BOP子项安装及所有的技术改进项、设计修改、供货范围及供货条件修改、设计变更、现场修改等所对应的工作内容。合同价款组成主要包括常规岛、部分BOP分部分项安装工程费、乙供主材、生产临建费用、关键里程碑奖金、措施项目费及其他费用等,其中乙供主材、BOP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
整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分三部分:Ⅰ部分为MX汽轮发电机厂房、TA主变压器和降压变压器平台等常规岛项目,Ⅱ部分为部分倒送电子项,Ⅲ部分为YA/YB除盐水生产厂房/除盐水储存罐、ZC空气压缩机房等部分BOP子项。
在进度款审核过程中应掌握合同中重点内容,例如:
1、安装合同初始价格应包括承包范围内哪些安装工程的费用;
2、合同价款中包括、不包含的风险范围;
3、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
4、违约、索赔和争议事项。等等
了解、熟知第1、2条等相关内容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报送签(见)证费用的定性,避免重复计取费用,以保证工程费用受控的目的;对承包违约的约定中,可清楚了解到对关键里程碑奖罚的相关规定。此规定使工程费用和进度更好地融合在一起,从费用控制角度促进进度计划有效实施,以达到对工程管理的作用。
二、应如何审核进度款
1、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的有关情况
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款中,常规岛进度款不会存在太大问题。主要是BOP子项进度款,此进度款中主要包含三部分:子项安装进度款报审表、子项安装进度重新组价部分报审表及乙供主材计算表。先期子项安装进度款报审表中,除了含有基本的图纸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外,还含有当月完成工程量、乙方申报单价等,在我方审核的过程中发现此表格还存在一定问题,即欠缺甲乙供、工程量出自那个专业、图纸号应明确标注出施工图纸编号等信息。经双方协商,存在的问题已逐步得到落实、解决。
2、审核进度款的原则
Ⅰ部分、 Ⅱ部分分项工程费按节点支付,乙供主材费、Ⅲ部分(BOP子项)则按进度完成情况支付。其中,承包人在申报主材或BOP子项工程量前一个月,将涉及到此次申报主材或BOP子项的图纸工程量(含电子版)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图纸的工程量后1个月内完成图纸的工程量审核,如工程量审核在支付前达不成一致,暂按发包人计算工程量进行支付。
1)工程量的审核: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中的工程量由施工部人员审核,控制部费用科人员复核。
2)清单子目及重组单价的审核,依据合同条款:
A、适用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表中的子目,单价依据合同单价执行;
B、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图新增清单子目的计价或是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表中没有的子目:一是,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二是,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三是,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现行的电力行业概算和机械台班定额及相关调价系数,以及海南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海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12月)进行编制综合单价,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C、乙供主材单价的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乙供主材单价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调整。工程量清单内没有提及的主材价格:a、参照相同或相近类型相近规格型号的主材进行调整;b、没有相同类型的主材价格,按照海南省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海南省安装工程开工前一个月的材料信息价;无当地信息价格的主材单价的确定由承包人上报发包人,按照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到场价格加2.5%的采保费。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措费)的支付为:合同生效后,可先行预支一定比例的安措费,余款按工期平均分配到安装主工期内,随进度款一同支付。根据双方参与的会议纪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专项资金管理协调会”约定,已初步制定出安措费支付计划流量表。故在安装主工期内每月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支付的安措费为固定值。
4)措施及其他费用支付为:依据双方协商约定,此费用的支付基数是措施项目费(除安措费外)与其他费用(除配合调试费外)之和,比例为本月支付分部分项安装费占总分部分项安装费的比例。配合调试费则按节点支付。
三、进度款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相对于固定总价合同而言固定单价合同更适用于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及工程结构较复杂的工程。该安装工程符合单价合同签订的特点,故合同签订的类型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合同。
1、工程量控制
此项工程的工程量是一个暂定量,应如何总体把握工程量的准确性,是整体控制合同总价的关键因素之一。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进度款审核过程中,将总量细分到每一过程当中进行控制。
解决措施:目前采取的具体方式是要求施工单位在第一次申报某子项进度时应提前提交施工图工程量计算书,并附上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控制部费用人员需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复核,既为审核进度款工程量提供有利依据,也提高了审核进度款工作的效率,达到了费用过程控制的目的。同时,根据会议纪要内容并结合项目进度计划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初步制定出了合同范围内所有“BOP子项安装施工图预算、结算计划表”(详见附件)。后续,将适时根据滚动进度计划调整此表,全面实施对工程总量的控制。
2、重组单价
重组单价含两部分内容:新增清单子目安装费及主材费。依据上述B条内容,在进度款重组单价的具体审核工作中遇到了一定困难。
安装费方面:对于合同内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没有的清单子目:1)如合同中有类似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这就存在该如何参照的问题:a、完全采用合同中清单子目;b、参考已有子目投标报价原则(合同签订单价是在电力定额的基础上按一定的调价系数确定);c、依据合同中已有的两项清单子目采用插入法。2)如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价格,按现行的电力行业概算和机械台班定额及相关调价系数。就这条双方同样存在争议:a、是直接按电力、机械台班定额套取相关费用;b、在定额基础上需要调整系数。
解决措施:就存在的问题,我方与承包商相关责任人根据合同条款组织了相关会议。会上双方认为1)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b条方法,但这其中又存在重组价时以定额为基础,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税金等具体费率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目前是采取通过对合同清单计价表推算出相关费率的解决措施,但承包商未同意我方计算出的费率。问题2)中我方认为应按a条执行,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调价系数”应是国家造价相关机构下发的执行性文件的调价系数,但承包商坚持参照b条意见。因此,重组价安装费的两问题与承包商还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应再组织相关会议落实,但截止目前进度款审核暂按我方意见执行。
主材费方面:即乙供主材单价的审核。依据上述C款a条内容在广火答疑稿中已约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法。同样在具体的审核工作中也遇到了一定困难――审核效率。在人员配备未充足的情况下,往往在审核进度款约20天时间里,大大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的乙供主材消耗了大部分的审核时间。
解决措施:第一,配备足够人员。负责审核进度款的人员每月的工作内容几乎就是在审核乙供主材,同样也是逐条在审核,本质上其实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第二,在人员未充足的情况,首先应确保审核时间的充足性。就合同条款中的“承包人在申报主材或BOP子项工程量前一个月送发包人审核”内容,应与承包商明确是在申报进度款的前一个月,将此内容申报我方审核,待我方审核回复后再申报进度款,但目前基于工程实际情况承包商未严格按条款执行,这也是需要督促落实的事项;第三,由于合同中的调整方法造成审核效率低下的可能性,双方可协商其他的审核方法。如类似于土建合同的封价模式、参与跟踪承包商乙供主材采购或是对已购买、预计购买的主材分阶段包总价等方法。这些方法可通过具体实际工作探索其可行性并通过会议商谈落实。
重组单价是费用控制的又一关键因素,后续应深入探讨方法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尽快使问题得到解决落实,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
3、安措费、措施及其他费用
这部分费用在合同价中为固定总价,依据合同条款及相关会议纪要可按上述方法审核。但具体审核过程中总是会存在一定问题:
1)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已存在部分土建交安滞后,整个安装工期也相应顺延。故按前期签订的安措费资金计划流量表可能出现全部费用已支付完成,但安装工作仍继续,同时产生相应合同外安措费的情况。2)合同的暂定总价在最后结算阶段出现超合同价可能性较大,所以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措施及其他费用,同样也会出现费用付完,进度款仍继续申报的情况。
解决措施:为避免承包商据此多申报费用,杜绝不必要的费用风险,应组织相关会议,重点解决这两项费用支付的相关约定,作为后续审核工作的依据。可采取这两项费用在支付到合同固定价的80%至90%(具体比例未商定)的范围则停止支付,待价款支付到最后阶段才予以支付形式进行控制。
四、注意事项
1、不能采用定额计价的零星委托,采用日工单价进行计价。在2012年9月26日的商务专题会议确定,综合日工单价已包括人工费、辅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大型机械费除外),大型机械是仅指起重能力在8吨及8吨以上的吊车,载重能力在2.5吨及2.5吨以上的载重汽车,大型机械台班单价按市场价执行。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我方规定):每次支付当期应付进度款时按当期进度款的15%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广火意见――工程前期按照每次支付当期应付进度款的10%扣回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的40%时,按照每次支付当期应付进度款的20%扣回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预付款全部扣回。在实际审核过程中已按照“广火答复”的意见执行,后续需落实成文。
3、安全环境管理保证金返还:为合同暂定总价的5 ‰。1号机组完工返回安全环境保证金的40%,2号机组完工返回安全环境保证金的60%,未按规定缴纳的罚款从当期返款中扣除,罚款金额大于返款时,不足部分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如发生设备、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按相关规定扣除保证金)。
4、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3%。每次进度款审核时,以本月审核工程进度款为基数扣除3%的质保金。质量保修金返还:双方约定常规岛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从机组投入商业运行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1号、2号机组分开计算。发包人在各机组质量保修期第一年结束后14天内支付改机组保修金60%,质量保修期满第二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五、结束语
总价暂定的合同容易造成合同价超付现象,依据合同条款,重新组价、乙供主材部分应重点把握,这是超合同价关键风险因素。
从具体工作可意识到审核工作在某些方面开展困难,后期可通过会议并形成纪要落实,但过程比较困难。总结了这方面经验并参照相似工程,可从合同开始签订时掌握对这方面的控制。考虑是否应签订固定合同总价;如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应考虑是否约束合同总造价上限值,避免造成远超合同暂定总价现象,达不到费用控制的目的。
六、参考资料
1、《海南昌江核电厂1、2#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海南昌江核电厂1、2#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合同视频会议纪要》(2012年3月30日召开)
3、《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专项资金管理协调会》(2012年8月31日)
4、《海南昌江核电厂1、2#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商务专题会议纪要》(2012年9月26日)
5、海南昌江核电厂1、2#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