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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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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应急预案

第1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中化二建集团医院急诊科,山西太原 030021

[摘要] 目的 分析心血管内科护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护理干预措施,提高护理质量。方法 通过对2012年2月—2014年2月来该院治疗的心血管内科患者进行追踪护理,详细了解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进而提出提高护理质量的措施。结果 针对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后,护理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结论 根据患者情况进行护理风险因素分析,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护理干预,能够有效提高护理质量与患者满意度。

[

关键词 ] 心内科;风险因素;护理干预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2(c)-0087-02

心血管疾病是一种临床常见疾病,多发于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而且由于引发病情变化的因素很多,具有突发性和多变性的特点,致死致残率较高。患者病情的突然恶化常常超出医护人员的意料之外,因此心血管疾病的整个诊疗、护理过程都存在很多风险。易导致因护理不当而产生的医患纠纷,给患者和医院都带来严重损失。所以加强对心血管疾病护理质量的研究,提高护理质量是否必要。该研究就以2013年2月—2014年2月期让入院治疗的心血管疾病患者进行追踪护理为切入点,发现其中影响护理质量的印象,并进行及时处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2月—2014年2月来我院治疗的心血管疾病患者350例为研究案例,其中冠心病患者236例;心肌梗死患者79例;心肌梗死患者35例。将35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和对照组。

1.2方法

采用追踪护理法法,分析整个诊疗过程中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并对之进行归纳总结,最后提出提高护理质量的对策。

1.3数据分析与结果

通过对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分析,总结并制定实施科学的护理措施后,采用自制的《护理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让患者给予评分。经统计治疗组患者对护理质量的满意率达94.8%,对照组满意率为81.1%。治疗组患者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达到了维护患者身心健康,提高护理质量,降低护理风险的目标。见表1。

2 影响心内科护理质量的因素分析

2.1患者因素

经过分析发现,患者因素是心内科护理中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①心内科疾病多发于50岁以上的中老年群体,年龄较大、体质较弱,发病后机体能力、免疫力等下降严重。而且中老年患者一般伴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其他疾病;②患者对健康知识、病变常识等了解较少,对医疗护理的配合度不高,依从性差;③由于心内科疾病致死致残率较高且容易反复,对患者和家属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加之缺乏一定的护理常识,对患者的治疗存在很消极的影响。

2.2医护人员因素

患者的整个诊疗过程,都离不开护理人员的积极参与。因此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等因素是影响心内科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①护理人员责任意识不足。心血管疾病具有突发性和多变性的特点,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留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如果责任意识不强,则会导致严重的责任风险;②业务水平不高。心内科疾病种类多,护理工作较为繁重。但是由于许多护士的业务水平不高和应急能力较差,加上很多护士缺乏护理经验,遇到病情突变的患者往往束手无策或者等抢救器械操作不熟练、不规范等,将会直接危及患者生命;③职业素养,护士与患者及其家属接触机会较多,如果不能做到“以患者为中心”或者沟通不当,态度生硬。一旦患者出现情况,就十分容易出现医患纠纷。

2.3药物及器械因素

心血管内科疾病种类繁多,患者诊疗过程中用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也较多。因此药物和器械是产生护理风险的另一原因。①心内科疾病的特点决定了其诊疗过程中用药的复杂性,尤其是中老年人对药性敏感,用药过程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医疗问题;②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于新的器械护理人员肯定存在操作不熟练的问题,新器械、新技术的普及也成为了潜在的护理风险。

2.4医护环境因素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各项医疗资源日趋紧张。护理环境逐步发展成为影响护理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①医院硬件设施老化、布局不当等。给护理质量的提高带来诸多不便;②老年患者的不断增加,病床的周转速度快,势必带来各项影响患者的风险因素,例如环境卫生、地面湿滑等原因导致的患者感染、摔跤等威胁。

3提高心内科护理质量的对策

3.1通过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综合水平

做好护理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护理安全。最重要的是通过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针对护理经验不足的人员。培训内容应该包括业务培训、护理礼仪、责任意识、应急能力等。对与引进的新器械、新技术应通过及时培训,确保护理人员在日常或者急救中能够熟练使用。在护理礼仪中要重点培训护理人员的沟通技巧等,提高患者的满意度。责任意识的培训,就是要强化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时刻观察、分析患者病情的能力。做到风险意识时时有,防范重点无遗漏,时刻掌握患者病情的变化,将护理风险降到最低。

3.2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病房管理

患者入院后日常起居都在病房完成,病房的环境卫生等将直接影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情况。因此必须强化对病房的管理。具体可以从改善卫生环境和严格物品放置进行。①对保洁人员进行风险培训,使其了解病房卫生、地面清洁、干燥对患者的重要性。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抹布,保持床单清洁,干净,每天定时开窗通风;②对病房内物品分类放置,消毒的物品应悬挂,避免交叉感染。

3.3加强对药品和器械的管理

药物与器械引起的护理风险属于外在的因素,关键还在于人的管理上。要求护理人员对心内科病患使用频率较高的药物熟知,了解其药性、作用、禁忌症等。配置新药必须查看禁忌表,对与患者用药时间、用药方法、药量必须保证准确无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进而减少护理人员工作的风险。对于医疗器械的管理,首先要做到熟练操作,设备消毒灭菌有效,定位放置齐全完备。并设专人管理,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操作演练,保障抢救设备应急性良好。

3.4制定护理风险应急预案

心内科疾病突发性强,病情变化快。因此必须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才能将患者的风险降到最低。根据患者病情,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例如针对心肌梗死患者制定突发猝死应急预案;还有患者跌倒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各级护理人员、主治医师等参与演练,要求预案内人员熟练掌握。通过实操考试等检验人员的应急能力。确保突况能够顺利采取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杜绝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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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甄锡云.心内科护理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2,12(3):693-694.

[2]刘艳霞.风险管理在心内科护理工作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医药.2010,5(31):265-266.

[3]张文.护理风险管理在心内科的应用[J].当代护士,2010(1):137-138.

[4]袁敏.如何有效降低心血管内科护理风险[J].中国保健营养,2012(22):5222-5233.

[5]王春艳.浅谈内科护理风险发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求医问药,2013(8):18.

第2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疗设备;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4)01-0384-02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大量的医疗设备进入医院临床应用,对医疗设备诊疗结果的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的风险控制也随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长期以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只重视医疗设备的采购和使用,却忽视了医疗设备验收投入临床使用后的维护与风险控制,致使设备相关医疗责任事故在临床上时有发生,不仅直接影响到病人的生命和健康,而且也影响到医院的信誉和综合效益,医疗安全和风险管理也是评价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指标。医疗设备管理包括采购管理、使用管理、医学工程保障管理和安全风险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首先要关注医疗设备安全和风险,其次才是成本与效益。

一、 医疗设备使用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医疗设备使用风险是指"医疗设备产生损害的发生概率与损害严重程度",在医院中即"由于医疗技术的应用而造成对病人或使用人员伤害的可能性"。风险控制过程的基本要素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产生后信息4个部分,其中产生后信息对医院来说就是医疗器械设备使用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何医疗器械在生命周期内,都会出现一定概率的风险,且成因很复杂,既有设备本身的因素,如设计缺陷、生产质量不达标等;也有使用因素,如操作不当、管理不严、患者个体差异等;还有监管因素,如法规不完善、维护不及时、不正确等。其中,有些风险是难以用医疗器械生产标准进行控制的,需要在设备全寿命周期内进行风险管理,这也正是医疗设备使用风险控制的特点之一。

二、 目前医疗设备使用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 切实加强医学工程人员的培训

随着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投入临床使用,对设备的学习、培训、维护要求越来越高,专业性也越来越强,因此,一方面对从事医学工程专业人员的结构要求,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对现有从事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显得更为迫切。因此,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委员会以及有关学会应该加大力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我国临床工程师执照考试刚刚开始,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临床工程师上岗证等相关制度。

2. 加强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管理

大多数医院的设备管理仅仅停留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故障维修方面,对于风险控制中很重要的一环预防性维修(PM)以及质量检测大多没有开展。维修质量控制即维修后的检测、性能检测、功能检测和医疗设备的预防性维护中那些设备需要做、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和由谁来做的问题比较突出。通常,能够及时把损坏的设备修理好,已经面临很大压力。解决办法首先培养好人才;工作重点转向预防性维护以及维修质量的控制;并且购买配备相关检测设备。

3. 完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后的应急预案

第3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应急预案;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821(2012)09-0037-04

近年来,恐怖事件、种族冲突、战争和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和危机对图书馆的破坏、造成的损失引起图书馆界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许多发达国家的图书馆开始重视应急预案的构建,甚至以“是否拥有完备的应急预案”作为图书馆重要的评价指标或资金投入的依据[1]。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或“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科学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订的方案[2]。国际图联保存保护中心(IFLA-PAC)于2006年的IFLA Disaster Preparedness and Planning:A Brief Manual(《国际图联灾害预防手册》),在面对灾难、准备应对灾难、处理灾难、回应灾难并回到正常状态等方面阐述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灾难指导原则[3];2006年,国务院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宏观层面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4]。作为公共场所的一部分,国内许多图书馆也相应建立了自己的应急预案,但普遍比较简单和零碎。很多图书馆只是在图书馆管理条例或相应规则中,做出诸如防火、禁止室内吸烟等表面化的规定,缺乏可以依据的危机应对计划和灾后恢复重建计划[5]。国内学者在危机预案构建方面也开展了一些探索,如刘秀娥等从图书馆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与流程角度,提出了5W2H原则与PDCA模式[6];潘梅指出图书馆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该对图书馆的行政结构图、特定部门的业务范围、图书馆的网络结构图、图书馆关键系统与关键资产列表、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7]。总体而言,我国图书馆关于危机应急处理具体对策的理论研究还相对薄弱,而实践环节上有待加强。本文立足我国高校图书馆现状,从图书馆应急预案制定原则、内容设置及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对高校图书馆应急预案的构建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性探索。

1 图书馆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

1.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在突发危机事件发生时,保护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和设备等公共财产固然重要,但是保证读者与图书馆员工的生命安全乃是图书馆干预危机事件的第一要务。图书馆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首先应该考虑如何避免读者与员工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英国著名危机管理专家Mike Regester曾经指出,预防是解决危机的最好方法[8]。因此图书馆制定应急预案,必须重视各项预防措施,通过各种日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预警设备、预警措施的使用,在危机事件初露端倪时加以控制。各项预防措施中也应该考虑到危机事件后的恢复问题。图书馆在危机事件后如何采取措施尽快地恢复关键性的服务,把由于危机事件给读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对稳定读者情绪、维护本馆信誉、消除由于危机事件给本馆带来的消极影响有着重要的作用。

1.2 危机分级、重点突出

图书馆在考虑本馆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时,应该从图书馆所处地理位置、馆舍馆藏状况、员工基本素质、资金运作状况以及曾经在本馆发生过的突发危机事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并根据危机事件的类型与影响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与反应力度,进而使得制定出的预案更有针对性。危机发生时的决策时间非常短暂,因此必须重点突出,使最为关键、最重要的应急工作优先进行。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和相关设备则是图书馆最宝贵的财产,图书馆应该对这些资源设备的重要性、易破坏性与成本的可负担性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它们在抢救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中的先后次序,从资源设备的角度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1.3 信息公开、权责分明

图书馆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该重视信息公开原则,通过有关渠道及时与媒体、读者进行沟通,及时汇报危机事件处理的最新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也要考虑读者和员工及时掌握预案的途径,可以邀请读者参与本馆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从读者角度出发制定的预案更能保护读者利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明确指出应急预案要“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力和义务”[9],权责明确是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图书馆应急管理应建立统一的指挥中心,指导危机管理的全过程,保证各应急反应系统的协同应对;在应急组织结构方面可以馆长为核心,建立由馆长、副馆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以保证全馆各相关部门的协同与快速反应;而且要把责任分配到图书馆每位员工,使员工切实地把自己当成处理危机事件的重要成员。

2 图书馆应急预案的内容设置

2.1 应急预防

2.1.1 风险评估

对图书馆进行风险评估是预防危机事件的第一步。其内容主要包括本馆可能遇到的风险、现有的应急反应程序、灾前预防与灾后恢复措施。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可以使应急预案更加周密。评估风险的专家一般来自本馆的馆藏保存部门与技术部门、本校的卫生与安全机构、所在地区的建筑物鉴定机构及应急服务部门,也可以请外地或外单位的专家进行风险评估的咨询工作。

第4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应急预案;缺陷;完善

【正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应急预案的内容尚存在缺陷,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也有待完善。

一、个案分析——2008年1月暴雪灾害天气及有关预案启动运转情况

2008年1月10日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自建国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灾害发生最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国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传输、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7个省(区、市、兵团)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省(自治区)受灾最为严重。此次南方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属历史罕见,也对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各有关部门纷纷开展应急活动。

电力方面,自2008年1月12日起,华中、华东电网多条线路跳闸,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3日,国家电网启动了《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方电网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受损的电网设施。

通讯方面,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通讯部门密切关注雨雪情况及趋势,根据需要及时启动通讯保障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通讯畅通。至1月底,各电信、邮政运营部门已全面启动应急预案,打造抗灾通信保障线。中国移动已启动最高等级应急通信方案;中国网通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级邮政生产指挥调度部门24小时严密监视邮车运行情况。

气象方面,随着灾情的发展,中国气象局于1月24日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安排。1月25日上午,中国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27日上午,又上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西、广东等省(区)也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方面,由于京广线南段地区地方供电中断和冰冻天气对铁路设备的影响,京广线南段部分旅客列车晚点。1月24日,铁路部门紧急启动预案,加强调度指挥,全力组织晚点列车赶点。

公路运输方面,受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各地纷纷启动了公路春运应急预案。

民政方面,1月30日,民政部适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到灾区一线,帮助和指导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可以看到,2008年1月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措施,维护灾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恢复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对暴雪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出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保证煤炭生产供应、加强电力需求测管等一系列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预案联动机制要求,交通部、公安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电监会、铁道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铁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财政、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武警、解放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通过这一个案,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并不理想,应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临时的协调工作来保障。这就促使我们去分析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寻找完善应急预案的途径。

二、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截至2006年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各类预案约135万多件,各省(区、市)、97.9%的市(地)和92.8%的县(市)均制定了总体预案。中央企业预案制定率达100%,高危行业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都已制定应急预案。[1]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分析,发现我国应急预案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1.预案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必要的预案。

虽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制定了135万多件应急预案,但事实上应急预案的体系尚不完整。在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体系中,有关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共有8项:铁路防洪应急预案;铁路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2008年1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就明显暴露出铁路部门缺乏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这一事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预案制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没有预见,或者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制度,也没有将风险评估与预案的制定紧密结合。

2.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应急预案总体而言属于“纲领性”、“宣言性”的文件。通过对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预案内容简单,篇幅较短,更多的是颇具原则性的语句,没有情景描述,不易操作。而检验一个预案是否可行,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如果一个预案难以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不顺畅,那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无法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

3.缺乏合作协调。

综观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可以发现严重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为例,由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各方面的联络,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显得相当重要。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地震、核事故、气象灾害,通讯设备同时还会遭受破坏。关于通信保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国家核应急预案》写道:“……(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3)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可以看到,预案中的这些表述本身是非常原则的,且无法看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实践中,突发事件发生后,仍然是靠传统的会议方式商讨应对方案,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正如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中,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相应联动工作安排。但这种工作机制在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却没有反映。

4.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第一,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但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急预案的制定遵循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国务院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后,省级政府的相应部门制定省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再是市一级相应部门、基层相应部门制定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多数情况下照搬上级机关制定的预案,没有体现出本级别本地区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有关行政机关的编制规范或者指南一类的文件中倒是有所涉及,但总体而言较为简单、原则。

第二,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某一级政府或者某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少有几个关联部门联合制定预案的情况。以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例,如果电信、电力、铁路、公路、气象、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可能应急活动会开展得更有效率、更有秩序。

5.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和程序,至今没有专门的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委的《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原则性地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许多应急预案中仅有一句非常原则的规定。由于修订程序的欠缺,加之预案的修订工作尚未引起许多机关的重视,实践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应急预案及其借鉴意义

英国于2004年制定了《国内紧急状态法》(Civil Contingencies Act 2004)。目前已经形成以该法为总纲,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和恢复》两个文件为具体指导,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结合的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应急预案共有三类:总体预案(geneHc plan);专项预案(specific plan)以及单机构、多机构和多层级预案(single— agency,multi— agency and multi— level plan)。[2]美国的应急管理被分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的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4年12月了《全国应急响应计划》(National Response Plan,NRP)。2006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Post Katr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Reform Act of 2006)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联邦政府各部、州政府、各行政机关往往会根据单行法的规定制定针对各特殊地区或者专门事项的应急预案。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也制定了诸多的应急预案。有的州还了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地方政府示范应急预案。[3]

加拿大政府一直重视危机管理工作。加拿大《应急管理与民防法》(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avil Protection Act)于1990年生效,历经数次修改。《应急管理与民防法》中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该法要求省、市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必要的设备、省或市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在突发事件中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方式。加拿大应急准备中心于2000年了《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模本。

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均是非常重视危机管理的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发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应急活动的核心,自然受到上述国家的重视。三国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内容方面存在着诸多共同点,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预案制定程序的法定化。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定中均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以英国为例,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危险描述;确定目的;确定任务与应对措施;搭建组织机构;确定各项义务。对于每一个步骤,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应当做什么有详细的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均重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有的国家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有的国家虽视风险评估为独立的程序,但也是将其作为应急预案制定程序的前提来看待。例如,在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对灾害和威胁进行评估。依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将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四个级别。处置者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制定预案。

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尽可能详细,且符合逻辑。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对预案的目的、制定过程等内容的简单描述;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响应活动,包括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等;灾后恢复与重建;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第三,重视应急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应急组织机构是应急活动的主体与灵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非常重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往往包括现有机构体系中的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小组。预案中会非常明确且详细地写明各类组织机构在应急活动中的地位及其义务。此外,预案中会详细地列举应急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详细联系方式。例如,美国《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预案明确应急管理中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地方政府、部落、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市民的角色与义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中要求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在应急中的各项活动,包括管理部门、新闻部门、军事部门、预算/行政部门等。

第四,注意合作与协调。合作主要是指各部门、各应急主体之间的合作,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合作既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活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中明确要求预案写入各机构间的合作以保证资源的优先分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所谓协调,是指预案之间的协调。一方面注意同一层级不同机构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注意不同层级政府和机构之间预案的协调。例如,英国的法律要求每个机关的总体预案应该与其他合作机关制定的预案相协调。

美国的《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重视联邦应急管理活动之间的协调合作、预案与其他各类预案的关系;提高不同级别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应急管理联络;促进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以及部落之间的相互援助。

第五,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中均有关于应急预案的修订条款。这些国家均把应急预案看作是活的文件,认为由于机构重组、新的风险评估资料、新法的通过、演练的经验以及灾难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修订。法律一般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预案进行检查。例如,英国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三个月就应当对预案中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纠正,并应当阶段性地对预案进行重新审查;如果预案有修订,应当及时公布。

四、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应急活动的一些缺陷会有所暴露,例如通讯不畅、应急救援物资不足、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充足等;也可以发现尚未意识到的危险情况;还可以提高预案制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1.改进应急预案的内容。

我国已有的突发事件预案存在的一个共通性问题即是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8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如前所述,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应急预案中应当有对风险的总体描述。例如,制定某一地区的总体预案时,应当对该地区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总体描述;制定部门预案时应当对部门预案所针对的某一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概括描述。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有情景描述,而不是简单地罗列必要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充分吸取经验,充分发挥想象,设想出有可能发生的若干情况。第三,注意不同主体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一般而言,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不可能由一个单一的部门单独完成,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因此,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体现出与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包括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制定的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部门制定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之间的协调,以及同级部门或者单位之间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第四,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特别是应当列明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详细的联系方式。第五,详细规定预案的修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定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内容。通过演练使得应急预案获得生命力,通过预案的修订使其获得时效性。

2.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借鉴国外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基本步骤:[4]

一是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这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实现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各个应急部门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行政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和技术专家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须确定编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是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风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风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危险识别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最容易受到冲击破坏的地区或单位,以及最可能出现波动或激变的环节。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风向等);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和运输线路;可能的环境影响;可以标明最需要保护的地区、单位和人群。

风险评估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严重的情况(顶级事件)进行分析。风险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应急能力评估是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体制和机制运行状况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能力评估还应注意发现应急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编制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有效的应急策略。

三是编写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参考应急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包括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所在地区的总体预案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四是应急预案评审。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

五是应急预案的批准和。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批准后进行正式和备案。一般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预案,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进行。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单位领导批准,自行印发,并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某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全省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须按有关规定报该地震局备案;各设区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该省地震局备案。

3.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修订的重要性并不亚于预案的制定。由于客观情况经常发生变化,只有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对应急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等问题没有再作进一步规定。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应当修订预案:其一,发现了新的风险或者有情况显示一项预案已经过时。其二,从突发事件中获得的经验教训。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出一些之前没有注意到的风险,或者表明需要更好的应急程序,或者应当将某些组织纳入预案中。其三,应急演练中获得经验教训。从应急演练中获取的经验教训与突发事件雷同。不同之处在于应急演练是人为控制的,特别设计以检验应急预案的程序,并且可以不断重复直到合理的安排产生为止。其四,组织机构及其程序、技术系统发生变动。其五,关键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急预案或者其附则,必须不断地反映关键工作人员的变动,包括姓名、工作头衔以及联系方式。其六,有关的法律规定被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规定,需要修订应急预案。

根据国外的经验,应急预案至少应当每年定期修订一次,如果在这一年中发生了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变动等情况,还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由当初制定的主体负责。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公布。

【注释】

[1]《2006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7期。

[2]有关英国应急预案制度的内容,主要参考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2004年)、《国内紧急状态法执行规章草案》(2005年)、《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等法律和规章文件。

[3]有关美国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参考《国土安全法》(2002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示范性城市预案》等资料。

第5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1国内外护理风险的研究现状

1.1国外进展

风险管理源于银行业,是指对经济损失风险予以发现、评估并寻求其对策的管理科学,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为目的[4]。美国是实施医院风险管理最早的国家之一,1999年美国医学研究所作了一份关于美国医院医疗差错的报告[5],报告指出:估计美国每年有4.4万~9.8万人死于可预防的医疗差错,远超过美国死于工伤、交通事故和艾滋病的人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伤残和医疗护理的总费用每年高达290亿美元。这份报告引起了美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投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医疗风险监管机制。目前美国医院风险管理较为完善,有严格的制度和管理程序。

1.2国内进展

国内医院护理风险管理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较远。近几年,国内的医院管理者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纷纷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医院风险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科学研究,正在为建立国内医院护理风险管理规程而努力。

2相关因素

2.1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

肝胆外科常遇到一些复杂的病例和手术,如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急性重症胰腺炎、门脉高压症、消化道大出血、肝癌切除术等。这些病情都较重、变化快,有些病情还会反复,且手术患者常带有多种管道如引流管、鼻饲管等,会出现由于标识不清楚导致接错管道的现象发生,也可能出现管道脱出、受压、堵塞等护理风险。再加上,近年来老年患者越来越多,常伴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造成心、肺等多个重要器官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加重了病情的复杂程度,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6]。

2.2护理人员因素

2.2.1未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7]:护理人员必须按照护理核心制度进行护理操作。在临床中,由于未遵从核心制度而导致的护理差错屡见不鲜。例如:肝胆外科患者术后输液量大,用药品种多,如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就可能导致给患者多用、少用、错用药或输错液体的危险;如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可能造成对大手术后或重症患者评估不充分而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出现压疮、烫伤、肺部感染、口腔感染等护理并发症的危险;如不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可能会发生伤口感染。

2.2.2护患沟通不良:由于目前医护人员工作量太大或对解释病情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会出现一些误会。在临床护理中,医护人员应尽可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履行好告知义务,让患者及家属理解医护人员的诊疗方案是减少医疗纠纷、保护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如手术前让患者及家属清楚手术的目的、风险等,同时要做好健康教育,讲解注意事项、饮食情况等;术后置管讲解其目的、注意事项、拔管时间等,请患者配合。在实际工作中,护士往往是做的多解释的少,使患者及家属缺乏信任感,造成了患者不愿配合的情况,影响手术的效果及患者健康的恢复。实践表明,能很好解释病情的医护人员很少有纠纷发生,相反不重视沟通工作的医护人员则常发生纠纷。

2.2.3护理记录不规范: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依据,也是获取纠纷证据的主要来源。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简要、清晰。但在实际临床中,护理记录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新入院的患者,入院诊断、护理级别、饮食和处理要点在护理记录单上不准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字迹潦草、涂改。

2.2.3.1记录不及时、漏记和补记[8]:如大手术危重患者医嘱行预防压疮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口腔护理、吸痰护理和引流管的护理等,但护理记录不能反映措施落实与否,更无皮肤、口腔和吸痰的观察与评估记录。

2.2.3.2护理记录缺乏专业判断:有些护士写护理记录是在抄医师的病历记录,缺乏主观判断及护理专业描述。甚至由于未及时提供患者病情变化的信息,导致患者的生命受到威胁。

2.2.4心理因素: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导致部分护士缺乏积极性,思想落后,不愿积极地学习新知识、技术,服务态度较差。目前,年轻护士在医院中占很大比例,大多为独生子女,不愿吃苦,部分护士过度以自我为中心,同事间相处不融洽,加上待遇不满意,工作不热情,不虚心学习,服务态度冷漠。

3应对措施

3.1加强管理,建立护理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肝胆外科护理工作的特点,成立护理抢救小组、消毒隔离质控小组、护理安全质控管理小组、护理书写质控小组等,每组4~5个人,由1名有经验的护士负责。另外,根据外科护理风险特点制定了多种应急预案,如:预防特殊药物静脉外渗应急预案;预防导管脱出、堵塞应急预案;预防压疮应急预案;预防烫伤、跌倒、坠床应急预案;预防交叉感染应急预案[9]。

3.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当今社会医学领域发展迅速,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新理念不断提高,因此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水平。科室每月有计划地组织业务讲课、护理查房,制订相关的专科培训计划;同时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间的联系和合作,聘请外科室专业人员进行小讲座,如:心电图知识、化验结果的分析、急救药品的使用等。护士长每季度组织1次护理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以提高全科护士的综合素质。定期将工作业绩突出的护理人员送到高一级的医院进行进修学习,重视新进护理人员及实习人员的业务学习。

3.3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

护理记录作为医疗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护理工作的客观记录。护士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录,书写应客观、准确、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所有处置、用药全部记录在案;如在抢救过程中无时间进行护理记录,应及时补记,同时还应注明补记时间。针对护理文件书写常出现的缺陷如字迹不清、随意涂改、缺项漏填、护理措施及过程记录不全等,通过培训学习正确的书写方式[10]。同时成立护理记录检查小组,由科室成员轮流加入组成,定期考核护理记录的书写情况,如不合格进行警告、下岗学习,最大限度地防止风险的发生。

3.4提高护患沟通水平,履行告知义务

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时与患者或家属交流沟通,解决患者的疑问及不适,疏导不良心理反应,满足患者合理要求,不可态度粗暴。把患者服务放到首位,强凋主动服务意识,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11]。因人而异地进行健康教育,对小儿应采取直观形象带有故事性的教育方法,有些内容应让家长了解并掌握;文化层次较高的患者可采取书面教材讲解及征求意见的形式;文化层次低的患者多用通俗易懂的讲解和行为示范教育形式[12]。

3.5健全人身保险制度[13]

第6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近几年我国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且存在许多重大事故,严重影响了我国建设现代交通网的进程,同时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对此,我国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防范,加强管理交通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不仅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伤亡人数,还可以促进工程施工进程,使施工质量得以保证,并有效保障交通运输工程完工后的正常运营。

2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点

2.1健全安全保障制度

在交通建设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选配科学的设备,机械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选择,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关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位,确定施工工程中的责任人,将每个管理工作交给具体的执行人,对安全管理进行分解和细化,规划好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和责任,任务环节透明化,保证工程管理有序的实施,并且进程进行大规模的检查,采用奖励模式,激励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热情。

2.2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

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应急预案通过评审、审批,后,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达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交通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2.3工程前期安全管理

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包括自然环境和周边环境风险,所以在工程施工前应确定城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来源、类别及等级,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工程勘察及环境调查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做好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在交通工程勘察阶段,要明确勘察和环境调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注重勘察方案的论证和成果的审查验收,确保勘察成果能够满通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避免因勘察和调查成果不准确、不完整或深度不够等可能导致的工程设计或施工安全风险。交通工程施工前安全管理还包括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交通工程设计工作,随着勘察资料和调查资料等基础资料掌握深度的不断加深,对工程安全风险的识别和分级的准确程度得到提高,通过对不同级别的风险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和处理,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工程设计方案合理性和可靠性的评审论证,优选技术经济和风险最优的设计方案,可一定程度上规避或降低由于设计不合理可能带来的交通工程安全风险。

2.4加强技术管理,完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如果施工方案发生变更,则应及时补充和修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查制度,确保方案科学、手续完备、措施得当、监管到位。

2.5加大对安全施工的投入

原材料是交通工程安全中最为重要一点,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对施工材料进行筛选和比对,机械操作员服从项目安排,按照操作流程和现场实际状况,随时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排除安全隐患,加大保养力度,保证器械的正常运转,对利用率高,容易损坏故障的设备做好跟踪检查,改变修理相对的滞后的现状,要做到出现问题及时修理,如有机械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对于器械容易损坏的部位准备好备用零件,避免因为维修器械时间过长而影响公路施工,做到防范于未然。

2.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建设

在交通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安全管理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同时掌握各种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才能够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一线施工人员,要在开始施工之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的培养,使他们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才能够有效的避免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的产生,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

2.7改善施工条件

由于交通工程的施工环境较为恶劣,一般都是条件较为艰苦的崇山峻岭之间,因此也可以通过改善施工条件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居住环境的改善,指派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保证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等。同时,对于一些特殊作业环境,要做好相应的防护设施,如于高温环境的生产操作,可根据气候特点适当调整项目的作业时间,通过布设通风、制冷设备来进避暑等。

2.8制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

安全风险评价制度的构建可以使交通工程的施工安全得到保证,并使安全系统的原理与方法在监督管理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的工作中得以有效应用。另外,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可以识别并分析存在于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助于判断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危害性,并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据。

3结语

第7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风险管理;急救;护理安全

医疗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程序,是指对现有和潜在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价和处理,以减少医疗风险事件的发生及风险事件对患者和医院的危害及经济损失。其过程主要包括医疗风险识别、医疗风险衡量与评价、医疗风险处理、医疗风险管理效果评价[1]。急诊科是医院急救的前沿阵线,面对的都是急、危重患者,面对群体伤害事件,能否及时无误地做出诊断和救护,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以后的康复。为了保障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急救过程中的救护安全,我科自2009年以来利用风险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1 临床资料

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我院急诊科组织抢救突发事件29起,收治群体伤员238例,男137例,女101例;年龄7~76岁; 食物中毒106例,交通事故98例,爆炸伤21例,重物压伤13例;院前死亡9例,在急诊室抢救无效死亡27例,其余经抢救转住院或留院观察治疗。

2 实施院前风险管理的方法

2.1 风险识别

经充分调查分析,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救护中风险隐患主要为急救流程欠完善,工作人员应急能力差,急救技术知识不够扎实,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到位,患者转运过程发生意外等几个方面。

2.2 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救护中的风险评价

2.2.1 急救流程欠完善 应急体系不够完善,对人力、物质等资源未能合理的协调和统筹,各种风险的应急预案、防范措施未健全。

2.2.2 工作人员应急能力差, 急救技术知识不够扎实 突发事件中危重伤病谱广,病情危重凶险,急救经验不足,协作性技术技能下降,对危重患者的评估能力差,不能熟练使用抢救仪器,救护技术不熟练,法律意识淡漠,没有风险观念。

2.2.3 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到位 群体伤员因突然发生意外产生恐惧、紧张的心理,加上创伤的剧烈疼痛,使患者情绪不稳定,患者与家属很容易产生激惹情绪,如解释沟通不到位,易发生医患冲突。

2.2.4 患者转运过程发生意外 转运前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患者可能发生意外的原因未进行分析,患者的转运承受能力未评估或评估不全面。

2.3 护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2.3.1 成立安全质量管理小组 科室成立安全管理监控小组,对急救安全管理进行监控。主要职责是:制定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救护预案,培养医护人员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及时收集潜在的风险信息,分析急救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2.3.2 建立急救领导小组,制定院内急救预案 院内急救预案:①急诊科接到抢救通知时,立即通报科主任、护士长,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成立检伤分类组、抢救治疗组、病情观察组、护送患者组。②畅通急救绿色通道,按群体伤员病情轻重快速分类编号,把编号标牌套在患者的手腕上或贴于胸前,并根据病情轻重做出紧急相应处理,一切诊疗操作检查,实行先抢救,后补办手续。③护送组负责送伤员检查、住院、手术,护送前先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对危重伤员应有专人护送,携带简易呼吸气囊等抢救物品,并注意观察病情,保持各种管道通畅。④一般患者或经急诊处理后的患者,由病情观察组人员专人分工负责治疗护理,加强巡视,高度警惕沉默不语、表情淡漠的患者是否处于休克状态,避免忙乱遗漏患者。

2.3.3 持续专业教育和急救技能培训 急诊护士是具体实施抢救和治疗方案的主力军[2],急诊科护士必须具备很强的应急能力、观察能力、娴熟的抢救护理技术。科室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外出进修、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安排护士去心电图室轮流学习,定期进行呼吸机的使用和管理、气管插管、心电除颤、心肺复苏等训练,掌握各项急救流程。科室实行“三定三不定”[3]质量控制方法,对急救技术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演习,通过模拟训练,建立一支快速的应急抢救护理队伍。

2.3.4 加强心理素质稳定性的培训 急救重在“急”字,医护人员必须对病情做出判断,做到眼、耳、手并进。实施稳、准、快的抢救。只有在具备扎实的基本急救技能的基础上遇到意外情况,才能不惊慌失措,才能灵活应用现场条件和设备,相互默契配合。除了平日加强急救技能及急救理论知识培训外,每周业务学习时,安排模拟情景训练,以锻炼在紧急情况下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反应速度。

2.3.5 护理记录要全面、真实,急救护理文书涉及法律、赔偿等问题也是医疗纠纷的第一手资料[4],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到达时间、生命体征、抢救措施、医嘱执行情况、病情发展过程,禁止出现遗漏、涂改现象,抢救患者或紧急情况下用药,完成每项操作后及时补写医嘱,避免护理记录与医嘱单不符。

2.3.6 加强护患沟通,及时实行告知 由于存在着医疗技术专业与患者认知水平的矛盾和患者就医的高期望值与医疗发展阶段性的矛盾[5],群体急救患者病情复杂,变化性有时难以预料,护理人员应突出“急”字,妥善合理安排患者,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交代病情及预后,不能轻易下“没问题”、“不要紧”等结论,以免病情突变,家属无思想准备,出现误解和纠纷,在使用急救器械时如心脏起搏器、侵入性操作等,应告知家属其目的、配合的注意事项、作用及不良反应等。

3 效果评价

在29起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急救中运用护理风险管理,避免了以往的盲目混乱现象,抢救工作分工明确,医护人员密切协作,对高风险环节,能及时控制缩短了救治时间,使全部患者得到妥善处理,无医疗护理纠纷发生。

4 讨论

4.1 风险防范规范了过程的管理 风险管理是把发生不安全事件后的消极处理,变成不安全事件前的积极预防,处理更全面、更科学[6]。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运用急救预案,成立急救小组,对高风险环节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建立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应急管理体系,使急救人员各尽其责,进入应急状态,有条不紊地展开救护工作,保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2 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有计划的专科培训,执行急救任务后,有组织地对救治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提高急救人员的风险意识,能迅速发挥人员调配、物质供应、信息报导等职能作用,有预见性地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好人力、物力上的准备,做到忙而不乱,准确执行抢救方案,使每一个患者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处置。

4.3 促进急诊救护质量的持续改进 突发事件群体伤员急救时,涉及部门科室广、人员多,在组织管理的同时进行质量检查,加强风险管理,每次抢救患者后总结讨论,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措施,从中吸取教训,同时狠抓薄弱环节:如节假日的排班、新调入人员的培训等,全员树立了风险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参 考 文 献

[1] 王淳德,郑思炳,王渠江.医疗风险浅析.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3, 19(7):398.

[2] 戴青梅,陈丽英,徐雪艳,等.护理风险管理研究进展.中国护理管理,2006,6(8):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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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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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9篇:医疗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强化管理、便于操作、覆盖全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类预案编制工作,扩大预案的覆盖面,加快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区级专项预案编制工作。同时,要抓好区级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并重视做好重大活动、重点建设工程等应急预案制订工作。进一步推动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确保行政村、企业、学校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制订《*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预案编制、、实施等方面的制度化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启动预案,做到依法、有序、快速应对。

三、加快推进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新一轮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处,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进一步完善排查制度,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统计汇总,并登记建档,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控,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防汛防旱、社会治安、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加快构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构建骨干、专业、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加强公安、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应急抢险的突击力量作用。二是要加强各类应急抢险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应急队伍,特别是抗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水电气及道路抢修等队伍建设。三是要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有技术专长的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四是要加快应急专家库建设,一方面充分挖掘本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储备一批应急处置专家;另一方面加强与市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市专家库市、区共享。同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活动,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确保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五、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各重点应急责任部门以及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实战、模拟推演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抓好防汛抢险、学校安全、疫病防控、处置等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要建立应急演练备案制,提高演练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份,结合“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防汛抢险、应急转移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