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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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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

第1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第2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宪法教育;宪法意识;法治意识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46-02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治意识观念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看,培养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合格公民,进而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也经历了历史发展的充分考验和证明,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我国的实际,更是符合时代进步和发展要求的良法,宪法的这种根本地位也决定了宪法教育处于大背景下法治教育内容的核心地位,

一、宪法教育的重要性

(一)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的关系

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念、意R是法律制度良好运行的精神内核,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国家的整体法治状况不仅依赖于公民是否具备一般的法治意识,更需要具备一定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法治意识的特殊组成部分,法治意识与宪法意识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宪法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人权保障的重要精神动力。

宪法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们基于宪法精神和内容而产生的理解、认同等思维情感,是法治意识的核心和基础,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包括初级感性的宪法心理,即对宪法现象直观、具体的意识,还包括系统、抽象的宪法理论,是在宪法心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宪法的理性认识[1]。

(二)宪法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育事关国家未来法治的普及程度,在国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应做出新布局,根据教育部新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国当前法治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宪法教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育上,而宪法教育应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国家最新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下面简称“七五”普法规划)也强调了要突出学习和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美国关于宪法教育的结果是非常明显的,他们有专门为儿童准备的人权法案的儿童适用版,省去了法律一般教材的历史背景介绍和法律名词解释,为儿童提供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例如,该法案的第一条在儿童试用版里是这样讲述的:“国会不能就你的制定任何法律,或者阻止你信仰自己的宗教,阻止你说你想说的话,或者不准你发表你想发表的东西(例如在报纸和书籍中)。国会也不能阻止你和平地集会,要求政府去改变某个事情”。美国的儿童普法教育它不要求儿童理解宪法文本中的有关国家制度等复杂的概念,而是把相对简单的人权修正案告诉他们,提醒他们注意政府和司法机构不该做什么[2]。

二、宪法教育的目标

(一)了解宪法的发展过程,尊重宪法

翻看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关于对宪法的传授大多是我们都熟知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一口号式的定义。这一条文式的教育不利于孩子在法治教育的初期产生宪法心理,所以应该在宪法常规教育中渗透相关的宪法历史发展过程,使孩子从对宪法的感性认识出发,增强宪法意识。理论上来说,有国家才有法律,逻辑意义上,宪法要早于国家产生,宪法的实质内容是国家统治机构及其权限的划分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限制国家权力的划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权利在宪法中居于核心地位。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出于西方国家基于对人性弱点的认识而建构的,出于防止权力为害,保障人类的尊严和价值的考虑而建立的,在介绍我国宪法发展历史的同时,可以和英美等国家的宪法发展历史做比较。当然最基本的是培养对国家的基本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了解,还应该培养对宪法现象进行独立的思考和评价的能力。

第3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 当代 大学生 法律意识 缺失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却比较薄弱,大学生犯罪呈现逐年增加趋势。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应重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优化当代大学生发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在探索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过程中,如何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当前大学生教育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提高当代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鉴于此,笔者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体现

影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因素较多,阻滞了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就目前而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认知偏差、法律情感淡薄和法律意识缺失,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就是大家对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偏差不无关系。法律认知是法律意识理性认识的产物,是法律意识的知识基础。法律认知偏差的出现,是根据一定表现的现象或虚假的信息而对他人作出判断,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于当代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认识不足,造成法律认知偏差,致使在理解法律相关知识时存在着缺陷。

(二)法律情感淡薄。

法律情感淡薄也是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表现。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基于对法律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法律的感情。情感体验就是用感性带动心理的体验活动,法律情感与法律意识密切联系,是法律意识的感情因素和心理动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情感较为淡薄,对法律缺乏亲近感,不适应我国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建设。

(三)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缺失在当代大学生中也普遍存在。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法律信仰是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目前,大学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制约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在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的基础上,为促进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法治主体意识,是指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发挥主体的自觉能动性,积极的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要想提高大学生学法的自觉性,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首先需培养其自觉参与立法、带头守法的意识。其次,要使大学生做到要严格执法,勇于护法,使其真正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最后能够清晰地认识自身的责任不是法律强加的,而是行使权利时的必然选择。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所谓法律至上,就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居于最高地位、享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效力的是法律。只有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把法律作为最终的、最权威的价值判断标准,才有可能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需要大学生正确处理法与权、法与情的关系。抛弃一切对于法的错误观念,从而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的意识。

(三)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也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必须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要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可以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要树立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真正做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法律义务是社会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责任,意味着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约束。对此,需要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总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要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应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制主体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不断探索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改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

(作者:闽南师范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参考文献:

[1]张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人民论坛. 2010(29).

[2]肖潇.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选择.湘潮(下半月). 2010(06).

[3]王楠.浅谈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思考.天府新论.2009(S1).

第4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一、加强法学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1.培养新世纪合格法律人才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新世纪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培养大量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德才兼备,除了掌握特定的法学知识与法律视角、有足够的审慎判断力与理性思维,更要拥有强烈的正义感和必要的社会良知。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格法律人才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高校的法学教育让广大法学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更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想道德素养和政治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确立为祖国、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进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远大理想。所以,高等法学教育绝不能是单纯的法律技术型教育,还必须加强学生的法律思想道德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出符合国家、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2.培养法律职业道德是保障国家司法公正的需要

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国外被称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法律职业道德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和。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崇尚法律、捍卫法律,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法律人员的法律职业道德是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支撑。因此,高等法学教育应当加强法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把知识的传授与道德的培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崇尚正义、追求真理和捍卫法律的观念,逐步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崇高的理想。只有具有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的法学学生,才能在将来的法律执业中坚持正义、尊重法律,最终保障国家司法的公正。

3.提高法学教育有效性的需要

法律不能背离道德的支持。法律是从外部对人的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而道德则是从人的内心对其行为作出导向。高等法学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知道哪些是法律规定的可作为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尊重与信任法律,能自觉地运用所学的知识来维护法律。思想道德教育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基本内容,是整个法律教育体系的灵魂。注重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让学生学会运用道德和法律两个标尺来衡量个体行为。这种对照反思比单纯的法学理论灌输更为深入和有效,容易使学生形成自身内在的道德信念、崇尚法律的意识,更能提升法学教育的有效性。

二、法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

1.树立法律信仰

树立法律信仰是法学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所谓法律信仰,是指人们基于对法律的正义性、权威性,社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而产生的法律崇敬,并以之作为行为最高准则的理念。对法律的尊重、忠诚和信念是成为法律人才的关键。具有完备的法律知识却没有法律信仰的人是不可能真正忠于法律的,甚至会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成为高智商的犯罪主体。法学学生所具有的法律信仰是其日后从事法律工作所遵从的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点。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法律工作者用自己的专长致力于社会福祉、为社会服务。法律工作者比一般社会成员有更强的正义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能运用法律知识主动服务于社会,不计较个人得失去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正是缘于他们拥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因此,法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在学生时代就树立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的理念,胸怀对法律的崇敬之情,才可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公德与私德并重

公德与私德是人同时具备的两种道德。所谓公德,是指维持社会存在所必需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等,它构成了法律道德的底线。国家法律依靠人来实施,如果法律的立法者、执法者和适法者没有公德,那么法律实施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就得不到保证,社会法治的根基就会动摇。没有公德的社会根本不可能有法制秩序。所以,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要放在公德建设上。相对于公德来说,私德体现为个人品德的修养。作为一个法律人,既要具有公德意识,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还要有私德的自我修养与完善,从来没有一个人是私德恶劣而公德高尚的。私德是公德的价值源点,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私德,才能正确实施道德行为。因而法学教育也要重视和加强学生的私德教育,在公德教育的指导下发展私德教育,用私德教育推动公德教育,最终促进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增强。

3.加强法律伦理修养

伦理教育特别是法律伦理的教育是法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法律职业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秩序等基本价值理念的追求,这要求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理性与宽容的精神、刚正与廉洁的品格,还要拥有较强的伦理价值思维和伦理道德修养,才能代表公道和正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在法学教育中强化法律伦理教育,可以使法学学生在接受法学教育之初,就了解司法公正的社会重要性,了解司法腐败对社会的危害,从而促使他们自觉提高道德素质。在未来工作中,他们能面对各种复杂情况,秉持公正之剑,守卫法律的尊严。

三、加强法学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途径

1.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法学教学的目标之一,设置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法学教育总体来讲是一种职业教育,但高等法学教育不是单纯的职业技术培训,其最终目标是使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成为学生的内在信念,并成为其行动的指南。因此,高等法学教育要注重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律道德的修养。在制订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要重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有必要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设为必修课。在传授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让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法治意识。首先要培养学生尊重、热爱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爱国主义和良好法治观念的公民。然后逐步帮助学生树立对法律信服和忠诚的意识,形成法律至上的思想信念。

2.优化教学内容和方式,将法律道德内容融入日常教学中改变传统法学教育重视法学理论、法律职业技术,忽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状况。围绕社会主义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这个核心来开展法学教育,将法律道德内容融入日常教学中,思想道德教育纳入整个法学教学的全过程。只有这样,学生才可以对法的品质及其价值形成理性的认识和追求,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何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里实现专业与德育的双重教学任务?首先,课堂上的思想道德教学应该选择那些能彰显法学的指导思想,体现法律公平和正义的“正面”教材。其次,积极优化教学内容,将法学理论与法律道德和社会的发展现实联系起来。有意识地将法律道德教育的内容融入各专业法的教学过程,可以全面、系统地实现法律道德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实现法律道德的内化。再次,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注意灵活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结合社会生活的实际案例,阐明道德和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帮助大学生树立和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认同感,使学生能从法律角度看待问题,并不断加深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法律职业技能,最终形成法律思维能力,在理性上确立对法律坚定不移的崇高信仰。#p#分页标题#e#

3.创新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加强法律道德意识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在教学计划中,实践课程所占整个教学计划的比例是非常小的。基于这种情况,应及时调整课程,增加实践课程的比例。教师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到法庭旁听、到监狱参观以及开展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课外实践,让学生接触真实的案件,使学生认识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在现实中的真实反映。学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切实体会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应拥有的思想素质和修养。实践教育不仅使学生了解自觉遵纪守法思想的基础正是缘于自身拥有高尚的思想品德,而且让学生体验实际法律工作中的境遇,增强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正义感,进而坚定法律信仰。

4.教师不仅要“学深”,更要“德正”,坚持正面引导和教育首先,法学教育者在具有深厚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能力的同时,也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才能给学生树立好的榜样。其次,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重视法学教育中的道德教育,把树立学生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念和道德教育摆在首位。在进行法学教育时,应该强调正面教育的积极引导,教师在联系现实进行教学评论时,不能忽视法律光明、正义的一面。对于社会上的司法腐败和其他不良事件应该实事求是地介绍。基于法律角度,通过法律伦理性分析和评价,对学生进行积极引导,教育学生把握法律冲突中的伦理结构,将法律判断建立在法律伦理分析的基础上。

第5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法治建设;公平正义;社会健康;幸福指数

党的十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推进和全面强化法治建设,是当前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当前法治乏力是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

目前法律法规在有效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公正保护人民群众和各方面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一些细节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尤其在法治执行力方面更显薄弱。的居高不下,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包括刑事犯罪的高发,社会充斥暴戾之气,就是人们的正当要求和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震慑力的打击,社会价值取向扭曲而反映出来的一种典型的社会不健康现象。

二、当前法治乏力的成因

法治建设由于受时代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体制因素、执政主体认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无论是在立法还是执法方面都远远滞后于社会的变革,因而在规范社会各方面行为和调节平衡及保护各方面合法权益上明显显得力不从心,权威性和威慑力不足。

从主观上来看,现行政府在社会管理上从理念到机制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问题。在管理理念上,相当部分党政领导对现代政治权力的运行要求在社会管理中坚持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取向认识不足,表现在社会管理中出现两个偏差:一是传统的管制型管理理念仍占相当地位,缺乏公仆意识,管理中“权”大于法和“人情”高于制度的现象较普遍。二是受西方国家“民主”、“人权”和所谓保护弱势群体的思想影响,脱离中国国情,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方面,明显表现出只片面强调保护少数违法违规人包括各类犯罪嫌疑人的所谓“人权”与“权益”、而实际损害绝大多数民众权益乃至罔顾社会正义正气培养的倾向。在管理机制上,现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管理职能重叠或交叉、政策法规相互矛盾、权责利不统一、有利的事争相插手而对责任则相互推诿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管理形不成合力,法规政策运行不畅,出现问题或难以处理或久拖不决,既使得矛盾冲突加剧或复杂化,也使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下降。

三、新形势下全面强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全面强化法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

当前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多发期交织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引领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必须全面强化法治,依靠法治转变执政方式,同时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提高公民在社会活动中依法行事的自觉自律性,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才能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公正合理地解决新时期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全面强化法治是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现实迫切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党的十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使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有了更多地要求和期待。因此,解决好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全社会成员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发展和生活环境,必须全面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使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得到实现,才能使社会各方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才能使社会真正有序运行和实现稳定和谐,才能使人民大众真正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加舒心,对未来更有信心,从而真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全面强化法治建设的途径和对策

首先在立法层面上,要在法规层面上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责任,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要强化政府执行公务方面的法规制度,行政机构出台的政令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既要使政府真正成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协调社会关系、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刑事犯罪、依法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依法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依法公平合理分配并使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第二要大力完善法律法规执行方面的法规制度包括监督制度。严格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各类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及相关程序,通过切实严格有效的执法实际行动,在全社会确立起法律的权威,使一切社会行为主体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有明确的预期,才能阻止公权力的异变和堕落,才能增强公民自觉自律自己的行为,才能有效减少违法违规和犯罪现象,才能切实改变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紊乱状况,才能遏制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和食品的泛滥,才能切实纠正少部分人反复上访、越级上访、上访、无理取闹、不达目的纠缠不休的乱象和以各种形式威胁、要挟领导解决问题的现象,才能真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引导社会诚信意识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第三要大力完善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独立审判制度,特别要着重完善法院审案中的人民监督制度。真正建立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独立审判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必要措施;是提升法律在群众心目中地位的有力保障。要通过完善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独立审判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切实消除各类事件和案件处理中司法人员腐败和行政干预现象,真正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对法律仲裁的结果,一定要有切实的措施来保证落实,以真正在公众心目中确立起法律的权威和对法律的畏惧。第四要大力加强全民法治意识的培养。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各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和公务员队伍中培养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通过严格的执法,切实在全社会明确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所有社会领导成员,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自觉依法行事,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现代社会先进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重要内容和现代社会公民精神的重要体现,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培养。(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参考文献:

[1]党的十报告

第6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一、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概述

(一)公民意识的概述

公民意识可以从几个层次来进行概述:一是人民能够当家做主的理念;二是公民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理念;三是公民都是平等的理念;四是法治的理念;五是人民的财产不会受到侵犯的理念。公民意识是实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其核心就是使公民能够正确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政治和社会公共生活当中,从而能够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法律素质的概述

法律素质是指社会个体拥有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正确使用法律知识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素质通常是指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从而能够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的提高。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学生能够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积极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这种能力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正常人格的塑造能够起到很好的保证作用。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与工作和生活存在密切的关系,并且还会影响大学生未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然而,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形成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够达到的,需要长期渗透和知识的积累。因此,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得他们能够养成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这对于增强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

(一)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下,需要加强对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因为,法律体系的形成是需要从立法层面来实现国家的法治目标,我国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其中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发展,所有这些环节都需要依赖于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公民积极参与。大学生作为具有良好公民意识的一个群体,他们接受了高等教育,承载着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重任。所以,在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意识到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加强法律素质教育能够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首先,需要将社会主义概念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整个过程当中。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提到了以遵纪守法为荣,在这里,对于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高校中开展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大学生诚信守法,也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其次,还需要坚持体现学生价值能力的培养,从而促进学生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在能力培养体系中,能力培养和法律素质教育紧密相关。因为,法律是调控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素质教育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这样才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对策

(一)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在高校中需要积极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在大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从而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改变一些落后的教育形式,还需要发现隐含在普法教育中的一些制约的因素,使越来越多学生能够对法律教育引起重视。对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不是一个简单的移植,而是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且可以给出一些法律实例进行分析,从而有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需要及时转变教育理念,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这不仅是社会普法的新需求,而且还是促进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顺利开展的前提。

(二)从具体教学内容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

只要每个人能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则进行操作,才会使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规范。基于规则来构建和谐社会,高校需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从而有效开展教学活动。在进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教学活动中,离不开基本法律知识的支撑,但也需要选择性进行知识教学,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本身,更多的是为了让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领会法治的精神,从而能够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日积月累。在开展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使他们能够懂得任何事情都必须按照规则进行操作,这样就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守法意识,由此,他们遵守行为准则的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提高。因为相对于特定的知识,规则意识的培养意义更加重要。

(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来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第7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在《经济生活》教材中,公民意识主要表现为公民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所应具备的基本意识,具体来说可概括为“法治意识”“理性意识”“诚信意识”“敬业意识”和“担当意识”。

法治意识

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已成为党和政府执政治国的基本方略。因此,法治意识构成了公民意识的首要内容。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权威等要素的主观认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的各种心理因素的综合与统一。公民的法治意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有并实现广泛的权利,公民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充分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关系。法治意识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民主意识,让权力在法律的限制下运行,公共利益方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法治意识在某种意义上还体现出公平和公正,让人与人的关系、利益有规可循、有法可依,让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同一把尺子”来衡量社会的公平度。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公民对法治的认同度,不仅能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丰富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同时,公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更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经济生活》教材中体现出法治意识的内容比比皆是。教材在阐述微观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时强调了法治意识,例如,在阐述“公司”的含义时突出了“依法设立”,在阐述“公司经营”时,则指出“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而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特别指出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也要增强法治意识,要用“合法手段、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教材在阐述“市场秩序”时,也体现了法治意识。这一法治意识不仅适用于微观的市场主体,也适用于市场的监管者和宏观调控者。政府更应具有法治意识,市场监管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宏观调控要合法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实现对经济的有效调节。

在教学中,教师要充分把握教材内容与法治意识的有机结合,方能促进学生的法治意识得以真正的生长。

理性意识

现代市场经济也是理性经济,理性是人成为人的本质属性。在很大程度上,现代社会正是以社会或个体理性意识的发育水平来衡量其公民意识的发育程度。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理性逐渐形成,如更加注重经济效益,追求资源的最优配置;更加注重公平原则,追求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等。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公民的理性意识首先体现在“求真”,即总是努力掌握市场信息,把握并遵循市场规律;其次,体现在“求变”,市场瞬息万变,作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要顺势而为、与时俱进、善于学习,并不断更新观念,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再次,体现在“求善”,理性的公民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定会将自己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整体考虑,有时,还要能够“高瞻远瞩”地牺牲一些自己的眼前经济利益,从而将个体利益根植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中。

《经济生活》中的理性意识主要表现为微观市场主体的经济理性,即在权衡各方因素后,选择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经济行为。以“信用卡消费”为例,信用卡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很多学生本身就是信用卡的拥有者,非理性刷卡消费的现象相当普遍,主要表现为冲动性消费和过度性消费,容易受到商品促销的影响,并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教师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针对学生信用卡消费的一些非理性现象进行分析,并可将“树立正确消费观” 的部分知识与之相联系、渗透,从而培养学生的理性精神。

《经济生活》中的理性意识还表现为作为宏观经济调控者的国家理性。例如,市场秩序和规则的建立、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进行、国家财政收支的有效平衡等许多宏观经济行为都体现了国家的理性精神,或说是一种集体理性。我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正是理性意识最重要的体现。

教师要善于通过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理解个体理性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同时,也要引导学生理解集体理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体现,尤其是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更要引导学生作出理性的选择。

诚信意识

所谓诚信,即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在传统农业社会和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诚信是个人品德的重要内容。正如《论语》所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更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灵魂,也是市场经济的法治实质,诚信的缺失将会动摇市场经济的根基。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诚信就是“经济信用”在道德方面的具体体现。在市场活动中,每一个市场主体不可能孤立存在,都要对其他市场主体保有一份“信用”或“信任”。因此,诚信意识使得人们在利益面前能够保持一份理智和克制,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使得人们知道市场竞争中的买卖双方、同行之间不仅是竞争关系,更是合作关系,甚至是依存关系,对方的存在是实现自身利益可持续的保证。可以说,诚信不仅仅是个体的道德要求,也是个体的利益要求。

诚信意识在《经济生活》中主要集中在两个内容中,一是“公司的经营”,教材在阐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司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时,指出反对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二是“市场秩序”,教材指出,“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缺失会导致市场混乱,进而导致投资不足、交易萎缩、经济衰退”,进而指出,要建立“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是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这些表述,无疑是将诚信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重视诚信意识养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敬业意识

敬业意识是公民意识在劳动就业中的价值体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依然是市场主体谋生的重要手段,劳动分工和职业角色要求劳动主体必须依靠相互交换劳动才能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和价值实现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劳动成果的价值,敬业精神就成为劳动者的职业伦理,这也是成熟公民对待自己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态度。

《经济生活》教材在阐述“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时,集中体现了敬业意识。例如,“树立竞争就业观”要求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劳动技能和素质,而敬业精神无疑是劳动者素质的重要体现;“树立职业平等观”则要求我们,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惟有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才能有所作为。教材在第二单元的综合探究部分也讲到,“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是实现职业理想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公民的敬业意识表现为自身对职业、岗位的认同意识,能够在所从事的工作中找到自我价值和归属感,能够将职业从一种谋生手段飞跃到内在的事业追求;表现在对职责的忠诚意识,一心一意、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还表现为对质量卓越追求的意识,能够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和积极进取的品格不断实现自我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敬业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是每一个劳动者作为公民最现实、最理性的选择,也是最具公民精神的体现。

敬业意识不仅仅体现在就业方面,也体现在创业方面。在创业过程中,个体更要具有敬业意识。教材在阐述“公司的经营”时,要求经营者能够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能够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等。这些都是敬业意识在自主创业、公司经营中的具体体现,只有将自己的职业当作事业,公民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不平凡的业绩。

担当意识

担当意识集中体现了公民意识在权利和义务上的统一。没有权利的享有就没有义务的履行,没有义务的履行也就谈不上权利的享有。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为辩证统一的关系。

公民的担当意识一方面体现为公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是公民意识的标志,同时也是维护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体现为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每个公民都应当认识到,没有义务制约的权利和没有责任引导的权利都是危险的。实质上,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公民对于公民社会形成的义务,营建公民社会,人人有责;而公民履行义务也是享有权利的直接途径。

担当意识在《经济生活》中主要体现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上,所涉及内容也比较多。例如,教材在阐述“依法维护劳动合法权益”时,讲到“劳动者履行劳动者义务是享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也即作为劳动者要有担当意识,只有在优质地完成自己劳动义务的前提下,才能理直气壮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合法合规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材在阐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时,指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为物质基础”,在教学这一内容时,教师可通过引导学生懂得自觉纳税的意义,培养学生的担当意识;同时,教材又讲到,公民“要增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和公共权力的监督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去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这也是担当意识的具体体现,是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具体体现。

第8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社会大众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心理也有了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了高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方式,还对他们的思想产生了非常大的冲击。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在目标、定位、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教育效果不理想。本文基于以上情况,对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社会实践提出了部分发展建议,希望能够为高校的综合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高校法制教育;重要性;方法;观念

高校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最基本途径,尤其是在社会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法制教育已经成为众多教育工作者进行研究和探讨的重点课题。近年来,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积极性逐渐提高,但是,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上的不完善,一些大学生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法律素质与社会发展需要严重不符。因此,应该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减少大学生犯罪事件,营造更加和谐、文明的高校环境。

一、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一)加强法制教育是适应国际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体,高校应该紧跟时展的趋势,改变法制教育的模式,和国际接轨,实现综合发展。如今,各国都在为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而努力,人们渴望生活在一个更加文明、有序的社会。在政治上,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该和各国人民一起奋斗,从完善法律制度做起,承担起国际责任。高校应该以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目标,不断发展法制教育的综合水平,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响应国家号召,合理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当前,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这给高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法制教育应该主动适应国家和社会的要求,采用新的思想和新的方法,合理宣传法律知识,使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督促他们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读书。在经济上,我国市场经济已经逐渐完善,成为国际经济秩序完善的主要推动者。因此,我国应该根据国际法,适当的修改和完善本国法律,培养出专门的法律人才,为更好的适应国家局势而努力。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适应国内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为建设民主法治国家所制定的基本国策,自实行以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党曾多次在国家会议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推动了法治建设的进程,给社会大众带来了发展的信心。高等院校作为国家政策的响应者和执行者,应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按照民主的方法对校内事物进行管理,相关责任人应该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提高校内大学生的学法积极性。同时,高校应该在充分理解国家法制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宣传策略,向学生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改变他们的传统观念,并通过严格的执行和管理,达到教育的真正目的。高校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改变学生的法律观念,通过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成长为民族发展所需要的真正人才。

(三)加强法制教育是新形势对大学生素质的要求

大学生素质指的是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的总和。学生掌握了全面的法律知识,就能够合理的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缓解社会矛盾,降低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几率。法律素质是通过教育活动逐渐培养而成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教育工作者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制定完善的教育方案,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规范学生的人生观,使其成长为法律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复合型人才。近年来,很多校园犯罪的案件不断刺痛着公众的神经,如药家鑫案、林森浩案等,人们在唏嘘、感慨之余,更多的是遗憾。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应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高校教育工作者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缓解校园矛盾,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让校园犯罪案件不再发生。

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的措施和途径

首先,法制教育工作者应该改变自己的传统观念,积极学习国家和国内的法律知识,了解时展的需要,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其次,通过日常教育活动和宣传活动,使学生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完善法律知识结构,增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教育工作者可以适当的开展交流会,通过一些案例的讲解,使学生踊跃回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最后,教育工作者应该将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到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中,通过走访和调查,帮助他们解决矛盾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利用亲身体验的方式,使大学生获得最直观地感受,达到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

三、结语

高校法制教育不仅关系到国内文明法治社会的建立,还对国际间政治秩序的建立有间接地影响作用,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者应该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契合社会的需要,从日常生活入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将其培养成国家发展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发挥法制教育的真正作用。

作者:周萍 王超 单位: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赵金和.试论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J].教育与职业,2010,(12).

[2]李丁宁.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探究[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10,(07).

第9篇:树立法治意识重要性范文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途径

“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目标的确立,使中国步入了法制现代化的快车道。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选择和积极着手实施的问题,而首先是个理性思考、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新思维的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相比较,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层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学生所处的年级、专业的不同,从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识,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学生一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关心,表现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设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也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有时有部分同学对我国的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我国的法治表示怀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在具体的部门法里,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刑法意识、婚姻法意识、继承法意识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识;大学生的实体法意识普遍高于诉讼法意识。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认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响和决定着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经常表现出对一些我们常说的法律词语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较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正义感不强。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秉持一种作为统治工具的传统意义上的或者说专制统治下的法律观,对法律正义性的信赖不足;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现行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对其公平和正义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难有法律的情感产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较差。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具体来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律规范的信仰失落。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日渐失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更有甚者对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视、践踏,公然以身试法,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会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对社会秩序的信仰,或者简单的过分夸大或者否认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作为其目标的理念,这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教育机构要树立注重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教学理念,即转变教学观念,摒弃过去那种只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只传输给学生法律知识的旧理念,而重新树立一种注重知识的输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新教学理念。  (二)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

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是指基于对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合理安排相关的大学生法律课程。通过问卷调查和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现在一些大学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锐。一方面,学生希望学校开设系列法学选修课或法学辅修课,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机会,满足他们学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来学校还有一门法律基础课,能够对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而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首先,案例教学要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不能只讲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法律条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讨论式教学应该经常运用。尤其是要留一些问题给学生课后讨论,这样会促进学生积极去思考问题和探讨问题,经他们激烈讨论过的问题会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再次,开放式教学也不可缺少。开放式教学就是教师事先不给学生留特定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与法学有关的问题,而后到讲台上去讲。这样做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此外,利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请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搞讲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首先,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觉化,法律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权力道德建设,惩治腐败,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有机配合,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家庭要加强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为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学校要发挥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