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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治项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灾害防治项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灾害防治项目

第1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地质灾害类型;防治措施

公路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交通条件日益改善,伴随而来的地质灾害问题也显著增加。公路的修建常常需要跨越不同的地貌单元、地层岩性,会遇到多种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类型较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冻土冻融。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

1.1崩塌、滑坡

崩塌是指陡峻斜坡上的块状岩土体高速倾倒、翻滚、坠落于坡脚现象,崩塌的特点是垂直位移分量大于水平位移分量。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主要在重力和地下水作用下,沿着一定软弱面或软弱带以水平位移为主的整体向下滑动的作用和现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是山区公路工程常见的地质灾害之一,主要是由地质原因或人为开挖坡脚造成的。由于山坡或路基边坡发生崩塌、滑坡,常使交通中断,影响公路的正常运输。大规模的滑坡可以堵塞河道,摧毁公路,砸坏路基及公路桥,中断交通,破坏厂矿,淹没村庄,造成行车事故,甚至引起人身伤亡。

1.2泥石流

泥石流是指发生在山区的一种含有大量泥砂、石块的暂时性急水流。泥石流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它往往在很短时间内摧毁一切工程设施和夺取千百人、甚至上万人的生命财产,是严重威胁山区人民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泥石流是公路,尤其是山区公路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且破坏作用及其强烈的公路水毁类型,是毁坏穿越泥石流沟的公路路基、路面及相应防治结构物的重要外在机制,危害方式只要是淤积、掩埋、堵塞、冲击及冲刷公路,我国公路每年因泥石流造成的经济损失数亿至数十亿。

1.3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有岩溶塌陷、矿山采空塌陷、黄土湿陷等类型,公路工程若在上述塌陷地区通过,经常会造成路面开裂、路基及路面变形、沉降甚至塌陷,影响公路正常通行,甚至威胁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1.4冻土冻融

冻土冻融是指在季节性冻土区,地基土冬季冻胀,夏季融化沉陷的一种现象。此种灾害是东北地区等高纬度或高海拔地区特有的地质灾害,常会造成道路翻浆、冻胀、融陷及路面冻裂,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2.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2.1崩塌、滑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①掌握崩塌活动分布规律,公路要尽可能避开崩塌、滑坡危险区及可能的危害区;②加强对危岩体监测、预测、预报工作,临崩、滑前及时疏散人员和重要财产;③实施必要的工程措施,加固斜坡或防护受威胁的工程设施。主要工程措施有:护墙或护坡,防止斜坡岩土剥落;镶补、填堵坡体岩石缝洞;削坡,人工消除小型危岩体或减缓陡峭高坡;锚固,加固危岩体,提高其稳定程度,防止崩落、滑坡;排水、疏通地表水和地下水,减缓对危岩陡坡的冲刷和潜蚀;拦截、修筑挡石墙、落石平台、拦石栅栏等,阻止崩滑物对公路设施的破坏。

2.2泥石流

泥石流防治是一项由多种措施组成的系统工程。它主要由四方面措施组成:①防止和削弱泥石流活动的防治体系--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保护和治理流域环境,消除或削弱泥石流发生条件;②控制泥石流运动的防治体系-采用拦挡坝、谷坊、排导沟、停淤场等工程措施,调整和疏导泥石流流通途径和淤积场地,减少灾害破坏损失;③预防泥石流危害的防护工程体系~一修建渡槽、涵洞、隧道、明硐、护坡、挡墙、顺坝、丁坝等工程,对重要危害对象进行保护;④预测、预报及救灾体系一一对于遭受泥石流严重威胁的居民、企业和重要工程设施,及时搬迁、疏散,受灾时有效地抢险救灾,减少灾害破坏损失。

2.3地面塌陷

预防和治理地面塌陷的工作有多方面内容,首先,为避免或减少地面塌陷灾害,必须十分重视公路场地的地质环境,查明建设区地面塌陷的危险程度和形成条件,对地面塌陷进行预测,尽可能布设在塌陷危险性小的安全地带;对于无法避让路段,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钻孔灌浆、旋喷加固等必要的防塌措施。除上述预防途径外,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抽水、排水、蓄水、爆破等活动时,要采用适当方法,防止诱发地面塌陷活动。为了减轻矿区采空塌陷灾害,限制采空区范围,或者增多、加大保安柱,减小塌陷规模。对于已经发生的塌陷灾害,要在查明地面塌陷发育状况和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治理。其方法除了消除促使地面塌陷发展的各种动力活动外,还可采用填堵法、跨越法、强夯法、灌注法、深基础加固法、控制抽水(或排水)强度法、疏导水流法、地下水气调压法等充填加固地面塌陷坑和地下孔洞,堵截水流,强化土层及洞穴沉积物强度,削弱地面塌陷活动能力,保证工程设施安全。

2.4冻土冻融

①工程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确定的地基土冻胀级别,采取相应的防冻胀融沉措施。②在拟建工程施工时,一是回填粗颗粒抗冻材料,并在地面做好防水工作,防治冻胀产生的冻切力破坏基础;二是采取清基换填砂砾或粗砂等透水性好的填筑材料等措施处理基础。

【参考文献】

[1]佘小年等.公路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预测与控制技术.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2]余建锋.公路泥石流灾害及其防治措施.公路交通技术,2007.

[3]邢丽霞,阙列东.我国的地面塌陷及其危害.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1997.

第2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1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就是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发生的地质性的灾害,在地质灾害发生的时候就会对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还有环境等造成严重的破坏。从当前情况看,滑坡以及泥石流还有地面沉降是最为常见的地质灾害[1]。一般来说,人们对环境问题的不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若是遇到地质灾害,那么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社会损失是很严重的。我国的地理环境是很复杂的,地质结构具有多样性,各种因素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在我国,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也在提升。另外,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在灾害发生的时候没有比较好的处理能力,如果发生了地质灾害,经常会导致大范围内的破坏,造成极大的影响。对于地质灾害来说,其主要表现包括了滑坡以及泥石流还有崩塌和地面沉降等。造成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第一,自然因素,地质环境变化造成地质灾害,这种因素是不能人为控制的。第二,人为因素,这种因素也会造成地质灾害,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这种灾害的发生几率也会逐渐提升。从地质灾害在近些年来发生的原因来看,由于行为不当造成的地质灾害占到总体的50%还要多,而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灾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2 预防措施

地质灾害对于建筑工程的影响是巨大的,为了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1 做好相关防治设计工作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的,不可避免地需要破坏环境。当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在逐渐提升,一定要针对地质灾害做好防治设计工作[2]。比如,某项建筑工程结合勘察设计相关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和资料分析开展建设工作。地质灾害的相关防治设计工作对当地地形进行了分析,对滑坡以及泥石流等的成因机制以及形成模式还有易发性等进行了考虑,科学制定了灾害防治目标。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设计,能够把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考虑进去,切实做好预防措施,从而使建筑具有良好的抗灾能力,防止损失的发生。

2.2 做好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

对于地质灾害相关防治工作来说,要坚持统一管理以及分工协作等原则,做好相关制度建设工作,构建良好的防范机制,使全员都参与到防灾工作中来,并对权力和责任进行明确,使每个人都尽好自己的责任,全力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相关工作。在防治工作中,要将预防工作作为主要的措施,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将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防治方案制定下来,对防灾责任进行落实,对防治灾害的措施进行完善,从而降低灾害发生几率,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

2.3 采取避让措施

首先,在雨天要采取避让措施。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暴雨天气,要临时避让。如果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变形山坡很多,容易导致泥石流发生,需要提前预防,在下雨之前要进行搬迁,及时进行躲避,从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其次,采取避让的措施。有的地区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且地质灾害发生后造成的后果很是严重,治理的费用比搬迁费用要高或者是已经采取了防治措施但是造成的损害还是很大或者是再建房屋后还是受到地质灾害较大影响的,需要采取搬迁避让的方式,从而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尽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4 通过绿化的方式进行防治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其周边要种植合适的植物,构成植物林,从而对环境进行改善,确保生态平衡,这就是绿化防治措施。当前,我国建筑工程不断发展,在空气以及水还有土壤等方面造成的破坏也在逐渐严重,当前我国要求发展绿色经济,为了响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保护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合理利用土地,降低对于地表环境质量造成的破坏。

2.5 在施工过程中对地质灾害做好监测工作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构建监测和预警系统,采取有效的手段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一般来说,主要采用的监测方法包括:在宏观方面,可以通过遥感技术加以监测;在实地,要通过变量测量的手段加以监测;对于危险地质体,要对其力学特性加以监测;对于三相物质,要通过综合特性加以监测。另外,在开展监测工作以前,需要构建数据库,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做出预警,并对信息进行捕捉和分析,将灾害预警系统构建起来,结合工程的具体地质状况,将预警系统功效发挥出来,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2.6 在雨季施工时要做好预防措施

(1)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平面布置图,对排水设施进行完善,对于进场道路以及施工现场中的施工通道还有生产场地和材料堆场周边的排水沟,一定要确保其畅通。(2)要保证交通道路是完好的,安排专门人员对道路边和路口的积水进行排除,确保在下雨之后能够及时将场地中的积水排除掉,对于施工生产场地还有材料堆场要利用碎石对其进行碾平压实。在场地的周边要对截水沟以及排水沟进行设置,尽可能沿着堆场周边的排水系统,同时还要对其进行整修和疏导,确保场地排水的畅通性。(3)在基坑周边位置要对排水沟和截水沟进行设置,对于边坡要做好防水措施,避免雨水的冲刷导致塌方,如果有必要,还要打上钢管支撑对其进行支护。(4)对于材料堆场,要在下雨之前,对周边的排水沟以及截水沟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缮,确保完好无损,避免积水对材料堆场的影响。第五,对于排洪沟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进行转运和分散平整,避免由于大雨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防止对周边农用耕地造成的影响[3]。

2.7 在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多地利用科学技术

对科学技术进行有效应用,能够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监测,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比如,在某易发山洪灾害的地区的建筑工程,通过遥感技术对场地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在应用过程中,通过检测发现,附近的山体有可能发生滑坡灾害,因此,施工单位及时将现场人员和设备扯了出来,并对地质灾害做好防御工作,防止了由于滑坡造成的毁灭性危害,确保了人员的安全,降低了经济损失。

第3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山地特征普遍,地质构造复杂,地形起伏大,岩石软弱破碎,这些条件决定了我市是一个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属全国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之一,全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暴发频繁、危害严重,特大地震后,使全市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

根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排查,地震引发我市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造成147人遇难,468人受伤,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省内外地质灾害专家共159人协助我市共对1659处重要次生地质灾害开展应急排查评估,其中:滑坡589处,崩塌456处,泥石流22处,地裂缝108处,地面塌陷3处。根据以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全市地震前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1506处,地震后专家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1659处,其中地震前已有加剧的420处,地震新引发的1239处,目前全市经专家排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共2745处。

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在全市八县一区均有分布,区、为极重区,其他县区为严重区。受地震和长期余震、降雨等影响,震前地质灾害易发区部分老滑坡复活加剧,同时引发大量新的滑坡、崩塌和地裂缝,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的总体趋势是西南密集、向东北逐渐减弱,地震使这种差异性加剧,全市地质灾害密度由北向南呈递增趋势加大,根据排查结果,在以下区域集中分布:

1、白龙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白龙江沿岸、、一带,为地震极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区内山高坡陡,重力侵蚀强烈,岩石软弱破碎,植被较差,地震后崩塌、滑坡数量约占全市的60%以上,主要以基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和第三系、白垩系红土层滑坡等类型为主,大中型滑坡数量众多,大多不稳定,尤其在化马——角弓——外那——临江一带,以及北峪河流域安化——马街(汉林)——城区一带最为严重;泥石流沿白龙江河谷连续分布,以白龙江两河口——透坊段和支流北峪河流域最为发育,有较大泥石流200多处,如北山9条沟、北峪河、汉林沟、甘家沟、石门沟、火烧沟等;透坊——临江段岩层较完整,渐为减弱,有较大泥石流40多处,其中临江东风沟、尚家沟、蒋冯沟、桥头燕儿沟等泥石流沟危害最为严重。

2、白水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白水江沿岸石鸡坝——城——碧口一带河谷及近山区,为”地震极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崩塌、滑坡数量众多,以基层滑坡为主,受持续余震和降雨影响,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多次发生较大灾情险情,如南山、北山滑坡崩塌群;泥石流以稀性泥石流为主,以——石鸡坝、碧口——中寨之间最为发育,如关家沟、贾昌沟、铁楼沟等,地震后多次爆发,造成严重损失。

3、西汉水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西和、、段西汉水流域河谷地区,为地震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大多数滑坡系第四系堆积坡残物组成,分布密度高,以漾水河流域、西和东南部土石山区、东南部黄土丘陵区和西南部土石山区最为发育,地震后造成灾害较严重。泥石流主要有粘性、稀性和黄土泥流,以西汉水干流的顺利峡——建村河段及其支流白家河,漾水河沿岸及雷家坝——之间的黄土泥石流区最为发育,爆发较为频繁,受地震影响较大,危害也较为严重。

4、嘉陵江流域集中分布带

主要分布于包括、两当、和部分区域,嘉陵江支流河谷及近河谷山区,为地震重灾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地貌以山区盆地、丘陵、中低山为主,山体岩石较为坚硬,植被较好,滑坡、崩塌较不发育,灾害一般.但地震后该区域地质灾害明显加剧,一些原来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坚硬岩分布地段也引发了数量巨大的崩塌、滚石;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流域及其支流永宁河、青泥河、燕子河等支流河谷及两岸地区,暴发频率低,危害一般,部分区域较为严重。

5、矿区和公路沿线易发区

公路沿线一直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后山体滑坡、崩塌、坍塌和滚石数量众多,毁坏公路设施、堵塞交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如212国道、江武公路和各县(区)主要县乡公路沿线山区地段。矿区因露天开采、矿石、废渣不合理堆放,加上地震致使土石松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西成矿区的六巷、厂坝、毕家山、洛坝等铅锌矿区,等金矿区。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砖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后,根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和乡镇排查,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点7507处,造成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排查地质灾害165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共有30.9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5亿元,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一下三类:

1、威胁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点:共有1178处,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威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96处,以中小型居多,大型零星分布,地质灾害的稳定型以不稳定居多,基本稳定的仅有少量。险情等级以小型居多,中型次之。主要威胁212国道以及大部分呢的省道及县乡道路。

3、威胁重要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有6处,威胁对象主要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地质灾害的规模以中小型为主,稳定性差,险情等级以小型为主,但需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现象多发,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市降水量明显增多,大范围大到暴雨和连天集中降雨天气增多,加上地震和持续余震影响,预测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为:

1、滑坡、崩塌、地裂缝主要防范期: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引起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月一10月为主要防范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灾害;2—3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目前已发生几起滑坡、崩塌灾害,以北部雪冻严重的西和、、等县较为严重;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应当全年防范。

2、泥石流主要防范期: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6月至10月。因地震造成江河沟谷中积聚了大量的固体物质,预测暴发灾害性泥石流的危险增大。

3、地面塌陷的主要防范期:我市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基本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该类灾害全年均应防范。矿区应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今年是我市《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两项核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全面实施、全力抓好和完成本年度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紧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震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本年度工作任务,会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交通、预警、防洪等部门,加快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报批与工作;要在总结震后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的职责,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要按照《地震灾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报告》中专家提出的防治意见,制定具体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是全市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务必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艰巨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编报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推进,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尽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政府主要领导要对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及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不出问题。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依法、有序、快速推进,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市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务必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程验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备案审查制等各项治理,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及早实现防灾减灾的目标。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7月份市政府印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来,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已初步建立,但目前还很不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的责任和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在今年地质灾害年度实施计划中,将群测群防建设列为重要建设项目,安排了专门经费给予保障,各县(区)务必要按照《意见》要求,编制好群测群防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乡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将监测预警、防灾避险的责任分解到乡镇、村社以及危险区的学校、医院、厂矿、工程建设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覆盖全市重要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明确、监测预警措施完善、联络通讯畅通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五)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

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防范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防洪、救灾等部门,在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地质灾害详查、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在配合专业地质单位开展好详细调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工作。要重点排查人口密集的城镇乡村、江河沿线、交通干线、重点设施、矿区渣场、尾矿库等区域,排查要确保不留死角。特别对威胁大、危害严重、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专家排查建议需要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按照专家组排查防治建议,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防灾预案,安装管护好简易监测设备,确定专人巡查监测责任人,落实好监测预报、搬迁避让等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地质灾害预防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也是今年全市实施的重要项目之一,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力争在今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早将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到汛期预警预报中。国土部门要继续与同级气象部门共同配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月报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的各个方面,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措施、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见附表),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必须迅速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调查、险情评估、群众转移等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按照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对有灾情险情不及时报告、接到灾情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置、防灾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控

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定,加强灾后重建项目、集中安置点和各种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要加强对各重点矿区、公路沿线、水库、河道、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控,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特别是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和缴存,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确保今年全市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较大成效。

(九)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各县(区)要要将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地质灾害预防的一项重要措施,组织专门技术力量,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使基层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责任感,增强了抗震救灾各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要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山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知道地质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自救常识等基本防灾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特别是灾后重建点的宣传,要以认识灾害、避让灾害、安全选址建房为主,确保群众灾后重建的房屋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第4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趋势分析

截止到年底,全市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94处。按规模分:大型10处,中型43处,小型341处;按地域分:新昌县103处,诸暨市102处,嵊州市95处,上虞市76处,*县15处,越城区3处。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521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3%。

年,我市受强台风、强雨雪等极端性灾害天气影响,地质灾害明显多发,全市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22起(不包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小型公路边坡塌方),比年增加175%,其中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由于预防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妥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因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比年减少了15%。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今年要特别注意极端性灾害天气在局部造成的强降雨,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特别是要把各类农村道路边坡、易发区内的各类农家乐等公共场所及农村居民点作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做好入汛前各项应对工作。各县(市)都要在汛期来临前编制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月中旬前,各地要组织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检查各灾害(隐患)点现状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充分考虑极端天气引发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的可能,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作必要的修改完善。重新确认应急系统及群测群防网络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各县(市)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互相沟通,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落实汛期各项工作制度,汛期值班、灾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做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确保一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应急排险,防止灾情的进一步发展。各地要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应急抢险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应急自救能力。

(三)加强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建设。抓紧开展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专业监测省级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各县(市)要建立1?2个地方级地质灾害监测示范点,做为各地地质灾害监测的样板工程,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简易监测相结合,带动并提高各地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制定监测工作制度,灾害(隐患)点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监测记录,确保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到位、监测记录到位;要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保障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工作经费。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培训和知识宣传,同时发挥监测示范点的教学推广作用,提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监测水平,提高基层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明白防灾、主动防灾。

(四)推进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工作进程。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修编期限的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全面调查,制定新一轮防治目标,统筹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进度,争取提早实现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近期或中期目标。列为省重点的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要按时完成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全部工作,并把成果应用到当地政府防汛抗灾中。

(五)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用地项目中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各县(市)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要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5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一、概念

    所谓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一)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 二)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 四)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

    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第6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今年我区的地质灾害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全区目前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多达489处,点多面广,危害性大,在连续阴雨或大雨、暴雨情况下,极易复活;二是今年我区地灾发生时间可能比往年早,地质灾害发生数比去年同期可能增加约20%;三是由于近期公路、园区等工程建设活动十分频繁,大量开挖造成的地质隐患日益增多;四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仍集中在汛期(5-9月),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我区目前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是有的镇街和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和隐患排查还不够彻底和全面;二是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及防治措施落实不够好;三是个别镇街、部门至今还未编制今年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是部分地灾点的监测工作不规范、不连续;五是部分群众防灾自救意识淡薄;六是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力度不够,防治措施不到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和造成地质隐患的情况十分突出。

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因受四川省汶川县里氏7.8级地震的影响,我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波及,虽然我区的地震强度不高,但是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务必密切注意因地震导致各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而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地灾防灾抗灾意识,对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立即组织摸排,掌握最新情况,特别是发现因地震造成的滑坡、岩体开裂等现象必须提高警惕,立即上报区国土房管局,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并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二、总结经验,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灾防治盲区和死角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灾情的综合分析和预测,今年我们所面临的地灾灾害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这就需要我们早安排、早部署,未雨绸缪,认真作好汛期地质防治工作。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务必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路、航道及沿线边坡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交通工具和行人安全。要特别加强等公路沿线及玖龙纸业项目交通道路段危岩、滑坡的防范工作。

水务部门要做好水利、水电设施及周边的地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和市政园林部门要做好城镇切坡、边坡、填方地段和市政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市政设施及人民群众的安全。特别要做好像云辉丽都等地质点的治理。

移民部门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及高边坡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移民安全。

经济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各类矿山开采活动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企业整改,确保安全。

国土房管部门要组织安排已查明的自然因素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直接影响房屋安全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监测站、地质专业队伍及时到现场调查,分析灾(险)情;一旦发现险情,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当地镇街一起组织搬迁避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部门负责汛期气象预测工作。及时将天气预报通报镇街和区政府相关部门。

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居委会、村组和点,按照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落实防灾责任人(包括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和监测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组织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发现险情、灾情要及时撤离人员,并按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要求及时上报。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后,相关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国土房管局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确定灾害体规模、受威胁对象以及必须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等;情形危急时,镇街或村、社、监测人应当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先动员和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可以采取交通管制、强行撤离、强行拆除等措施组织避灾疏散,确保安全至上。

(二)各镇街要采取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各种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干部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防灾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指挥组织能力;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特别是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人民群众,一定要针对地灾发生征兆、应急处置方法等事宜加强宣传教育。

(三)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的防灾预案必须到位,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一是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区政府下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编制并落实本部门、本镇街的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范围、管理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真的排查、巡查,发现险情、灾情的要立即落实防范、应急抢险治理措施确保安全至上。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作好应急反应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一是要加强预测预报。区气象、区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安排实时监测,切实做好对滑坡体、崩塌体等地灾体的监测预报,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要充分依靠应急专业队伍和技术专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性极强,各镇街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硬件设备,确保一旦出现地灾险情灾情,可以充分依靠这些技术专家、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应急处置的措施建议;三是要加强重点地区地灾防范工作。各镇街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区、人口密集区、重要交通干道沿线、城市规划建设区、重点矿区和集中开采区等重点地区的地灾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打好全区地灾害防治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切实抓紧抓实,要严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地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充分做好防为救灾准备,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整个自然灾害防灾救灾体系,确保防灾救灾物质到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防灾资源,减少人力物力的浪费,确保抢险救援行动的迅速和扎实有效。

(二)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群测群防是我区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对各个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编制落实单点防灾预案,要逐点发放防灾明白卡,逐户发放避险明白卡,明确各灾害点的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明确具体的监测、防灾工作任务和要求,定期检查、督查各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各类建设活动管理,杜绝人为地质灾害。各镇街和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严格加强相关建设活动的管理,认真履行各自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各镇街在编制集镇规划、有关部门在编制项目规划时,应当组织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必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4号文)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贯彻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切实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严格按规范程序、顺序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涉及切坡、堆载回填、老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应先及时按规定搞好支护工程或治理工程后再实施主体工程,并加强周边的检查、巡查、监测,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控制和杜绝人为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第7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从2005年到2012年底,湖南省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防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湖南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大,降雨时空变化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中易发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7%。同时,发灾时段集中、突发性强,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2229处,直接威胁人口数量达91.5万,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50亿元。从2005年到2012年底,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2199起,因灾伤亡485人,直接经济损失29.6亿元。同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关心支持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2011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抓住机遇,本文由收集整理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省政府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12年湖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湘政发〔2011〕51号文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三个重要文件,初步确立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框架体系,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工,提出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1358”工作目标。

二是狠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8.46亿元,实施了一批地质灾害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应急补助项目,为近50万人解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配套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地质环境问题。从2010年开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个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项目,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将为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还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等偏远落后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避险解困。

三是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做到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组建了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正在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覆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平台,年内将实现省市两级及重点县市区的互联互通,形成了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属地化地勘队伍为技术支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四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湖南省1.8万余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承担着全省1.2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任务,近五年成功预报了突发地质灾害182起,避让人员伤亡10413人,避免财产损失3.34亿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湖南省提前完成了9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今年,湖南省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浏阳市等14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创建活动。

进一步分析形势,认真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受极端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呈逐年加重的趋势。除自然因素外,一些企业和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薄弱、防治措施不落实,对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一定要进一步细化措施,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搞好调查评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要先行。只有在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灾害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的前提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各种灾害防治措施才具有科学依据和针对性。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主要任务是完成100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5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勘查,推进重要矿区1∶1万矿山地质环境普查,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市州中心城市及重要城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

切实强化监测预警。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的实践经验告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监测严密、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是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只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才能做到科学应对。要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值班值守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强化信息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能力建设,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灾害威胁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

注重应急体系建设。各地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和明白卡,做到防治方案编制到乡、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人。中型以上的隐患点在汛前或汛期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省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之间,以及和气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认真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突况,能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8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年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较集中,部分地区有洪涝灾害出现;梅汛期结束后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出现;台汛期(8-9月)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受台风影响,降雨量及降雨强度将大于去年。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四项机制。一是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巡查制度。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台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在台汛期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三是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上报区府办、应急办、防汛办、国土局。四是措施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包括值班、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点要做到“七个一”:一块明白墙、一张明白卡、一套避灾预案、一支应急抢险小分队、一组值班人员、一个应急避险统一信号、一组值班报灾电话(包括区、乡镇、村)。

第9篇:灾害防治项目范文

一、工作原则

(一)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以人为本,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能够通过工程治理消除隐患且投入不大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威胁人数多、治理投入巨大的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彻底摆脱隐患威胁;对目前危害不大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以监测为主,远期考虑采取简易工程、搬迁避让等措施。对治理、搬迁难度都较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重点地灾点,采取通过专家调查论证,实施工程消除主要隐患。

(二)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把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与山区扶贫异地安置、乡村规划调整、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受威胁户进行搬迁安置。鼓励搬迁户进城入镇进行购房安置。

(三)补助为主,实物和资金相结合原则。搬迁安置补助分实物补助和资金补助两部分。实物补助包括过渡房的修整、提供安置用地、集中安置点的“三通一平”等,资金补助包括拆迁、过渡安置及搬迁补助等。

(四)建一拆一补一原则。搬迁户搬迁后,以户为计算单位,建一拆一补一。一户一宅,原来居住房及生产用房必须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补助。

二、我市目前地质灾害现状

通过1:5万地质灾害详查和2015年汛后核查,确定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共153处,其中崩塌72处,滑坡65处,不稳定斜坡11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处3处,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除天湖街道外全市的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成因除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外,还与频繁实施的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密切相关。

三、治理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

经征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结合调查、核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期治理原则,2016年计划实施危险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20处,涉及37户123人。其中,搬迁安置15处22户77人,工程治理5处15户46人。搬迁避让工作计划于2016年底完成,工程治理计划于2016年汛前启动招标程序(详细见附表)。

四、费用概算

(一)搬迁避让费用

参照现有的搬迁避让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1)安置补助款:按5万元/户拨付;

(2)奖励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并将旧房拆除的奖励1万元/户;

(3)2层及2层以上砖混结构房屋按楼房面积另行补助200元/平方米。

初步估算,本次搬迁避让共需资金为171万元。

(二)重点隐患点工程治理费用

工程治理费用包括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费用。5处工程治理初步估算约需570万元。

(三)续建项目

包括4个工程治理项目和3个集中搬迁安置项目,其中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已完成,因省国土厅和财政厅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审查意见还未下发,意见下发后将进行施工招投标,搬迁避让集中安置项目中西津办事处罗溪海山为2012年项目,因征地费用增高(原计划100万,实际为310万),及安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道路硬化及小区绿化等),预计增加费用400万元,中溪石口刘村和南极杨狮茶厂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为2014年项目,2015年启动项目,计划2016年底完成。续建项目总共需用资金1884万元。

(四)设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主要指一些未纳入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或纳入隐患点但未纳入年度治理计划,或突发性的小型地质灾害的治理,由于影响人员少,搬迁成本高,但可以采取简易的工程进行治理(这类点在我市较普遍),建议市政府每年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进行治理,项目报财政、国土审核备案,根据审计结果,按50%比例实施“以奖代补”补助,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五)监测及应急费用

监测费用主要包括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员补助、简易的监测仪器、装备的购置费和汛期、防台期间转移危险区人员等应急处置费用,预算为80万元左右。

以上费用预算合计为2905万元,其中2016年项目资金预算1021万元,续建项目1884万元。

五、经费来源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市政府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解决,另外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由市政府先行垫付:

(一)避让搬迁“以奖代补”项目:若获立项,每户可获3万元补助;

(二)治理工程“以奖代补”项目:若获立项,则按申报的实际治理费用的45%比例补助;

(三)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资金:每年约60万元。

六、管理及实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避让搬迁资金由政府负责落实;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单位)负责组织治理和避让搬迁。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统一组织实施。

治理工程竣工后,政府投资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明确有关单位管理和维护。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治理资金审核和拨付。责任人(单位)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组织竣工验收,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通过后由责任人(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七、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按标准及时拨付补助到位,其中避让搬迁补助资金在农户搬迁完成后一次性全部兑现,并公布避让搬迁户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工程治理资金按进度、按程序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宣传、财政、建设、规划、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新农办、供电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地灾防治专项资金应严格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收回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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