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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为了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春节、元旦是我国各族人民的重大节日,也是旅游消费的黄金季节。因此,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量大的特点,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果蔬、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大米、饮料、酒类、散装食品、米线、面条、卷粉和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办“年夜饭”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等行业。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小作坊、小食品摊点、小餐馆、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履行职责,加强监管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环节,采取按环节分段监督,联合行动与各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力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1、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源头的治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进行重点监测,并及时有关信息。
2、县商务局: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巡查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屠宰市场秩序。
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整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对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和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治。
4、县工商局:负责在食品流通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围绕重点品种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食品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把农村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收购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
5、县卫生局:负责在食品消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厂矿及风景区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突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利用好“两节”期间这个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良好时机,积极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养成科学饮食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应急,落实值班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责任意识,加强协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帮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__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请各乡镇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并于20__年2月5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领导,项目部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成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其他部门成员及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于5月28日专门召开项目、工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布置开展这一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并要求各工区从安全生产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保证安全月的所需经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大排查,消除隐患。
六月份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由于天气太热,强对流天气较多,项目部组织安全巡查,对项目部生活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生活区个别未配备灭火器,现已责令整改完毕。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针对部分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用电、食品安全等认识较差的情况,项目部组织工区人员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并于6月8日在项目部会议室向工区作业人员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灌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向工人讲解事故防范知识。项目部在6月4日至10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选择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安全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四、加强演练,完善预案。
高温季节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了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夏季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对高温季节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高温季节的特点,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管环节、重点监管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把夏季食品安全检查与食品安全整顿、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区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种植养殖环节。开展蔬菜等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对超标产品要严格溯源,依法查处;开展禁用(限用)农药、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和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黑窝点”;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突出对米粉、纯净水、冷饮、乳品及含乳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管理。
市场流通环节。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专项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三无”、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餐饮消费环节。抓好大型宴会接待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以及学校周边、农家乐、旅游景点等人口稠密区域中小餐饮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安全储存、规范操作、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制度。
生猪屠宰环节。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猪肉注水等违法犯罪行为。
农村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抓好农村自办家宴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办家宴登记备案制度,并加强义务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扎实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执法检查和品种抽验活动,并做到条块结合、整体推进、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高温季节食品安全不出事故,并于9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注重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对易出现问题的食品要及时预警信息,提醒人民群众注意夏季饮食安全,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在高温季节的消费,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一、明确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村(社区)职责。各村(社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配备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程序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助上级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监管部门职责
1.镇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查、采样等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相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镇农工办:负责农药残留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食用种植业产品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3.镇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整治,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4.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规范养殖行为;水产品养殖及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5.镇林业站:负责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食用林产品和有关林业投入品的监管。
6.镇卫生院:负责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助镇食药监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镇农工办、镇兽医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卫生院要与镇食药监所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商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2.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食品(含酒类)药品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3.镇治理办:负责对占用街道、校园周边、广场、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以镇长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镇食药监所与镇食药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镇食药监所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区)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公开选聘一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群众威信高的社会人士充当社会监督员,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
三、突出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食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店、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医疗器件、食用油、肉类、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餐饮服务、特色小吃、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监管方式。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镇、村、社、户”四级网格化管理,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流动厨师的备案管理;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资料。对已申报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镇食药监所负责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报区食药监局备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薄弱区域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乡村药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起震慑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特别是对场镇加强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全镇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时间安排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9月17日止,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年6月21日—6月25日)。结合实际,提出本地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年6月26日—8月7日)。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为应急准备阶段(20*年8月8日—9月17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高升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朝中
副组长:孙永清胡伟
成员:杨秀彬蒋青徐国成杨启中明文生
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由杨秀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县农村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全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规范重点基地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调查、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有关情况,确保进京农产品安全。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重点推进粮油、枇杷、生猪和水产业的标准示范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我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测项目,监测重点放在7—10月约120天的*食品安全保障期。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采取措施,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5)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严禁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原料、工艺、检验、储运全过程进行检查,包括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发现企业存在不能维持发证时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流通领域凡发现销售无证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严格进行处罚。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在本镇范围内销售。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与临时性的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涉奥食品、节令食品和容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验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卫生安全指标和违禁药物等。扩大抽查范围,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米粉、食用植物油、豆制品、调味品、酱腌菜、挂面、白酒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1)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2)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场镇和主要公路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和规范*会前及*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注意妥善处理监管执法与促进*会期间食品流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促进食品市场繁荣。
4、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工作。规范餐饮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
(2)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中小餐饮企业监管档案。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食堂重点开展对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的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3)切实抓好餐饮场所、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落实食品卫生巡查制度和100人以上宴席提前24小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器械安全保障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药品、器械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期间违法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抽验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地区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
2、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
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县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足府办发〔20*〕120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准确地掌握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企业及化工类企业的名单和经营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检查,全面开展兴奋剂经营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把围绕北京*会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要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逐级落实整治任务,抓好、抓实*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镇政府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要求,组织力量对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__年6月7日前)。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周密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__年6月8日—8月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应急准备(20__年8月8日—9月1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和示范产业的建设力度,重点推进粮油、生猪和水产业的标准示范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4)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点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5)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导农产品批发企业完善市场管理责任制度、自检制度、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完善蔬菜批发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等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经营记录。
(6)加强产销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各项政策,服务于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及时有关供求信息,加强与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广大客商的沟通与服务,组织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原料、工艺、检验、储运进行全过程检查,包括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发现企业存在不能维持发证时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流通领域凡发现销售无证、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与临时性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节令食品和容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验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
卫生安全指标和违禁药物等。扩大抽查范围,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米粉、瓶(桶)装矿泉水、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监控制度建设。加强质量分析,总结发掘食品质量状况变化的规律,研究细化分析评价方法,使监督抽查结果成为衡量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形势、衡量食品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尺,为奥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3.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2)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奥运会前及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妥善处理监管执法与促进奥运会期间食品流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促进食品市场繁荣。
4.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工作。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确保繁华街道、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2)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中小餐饮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食堂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3)切实抓好餐饮场所、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和建筑工地等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落实食品卫生巡查制度和100人以上宴席提前24小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加强药械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抽验工作,加大农村药品、高风险药品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结合药品不良反应和广告监测结果,开展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2)强化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以与奥运会有关产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__〕88号)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全县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企业及化工类企业的名单和生产经营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检查,全面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匡琳、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局长谭长春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文广新局、电信公司、电视台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组织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有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府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要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逐级落实整治任务,抓好、抓实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应急预警管理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78842444,邮箱pe)。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为投诉举报者提供便利。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1.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转。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确保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部署及时传达到各村和各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修订完善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现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缝隙。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增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各村的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充分发挥各村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属地化管理责任,保障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1.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经营档案,落实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修订完善《张家楼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落实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预警分析、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以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规范儿童食品、老年食品、水产品、海产品、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火锅底料等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以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规犯罪分子,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1.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村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切实打造一支有组织、常态化、业务精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
2.强化日常监管。以市场巡查为抓手,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市场,以农村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专项整治,严打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3.突出监管重点。积极引导农村食杂店向食品安全示范店转化提升,引导农村小市场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蔬菜的抽检频次,严防农残超标蔬菜流向餐桌。切实抓好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村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五、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渔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依法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二是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管档案,消除监管盲点。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四是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建立企业法人定期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问题;二是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继续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监管,提高食品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四是以批发、屠宰、物流配送等关键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高危产地、高危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五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全面监控,确保食品质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退市。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等的审查;二是加强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配餐企业、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馆、小吃店的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辅料的违法行为,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三是突出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强对各类餐饮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清理取缔流动摊点。四是搞好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健康消费预警。
5.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一是组织开展猪肉市场执法巡查,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检验检疫、台帐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做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让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1.加强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普及工作,使规范生产、依法经营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重视对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牢牢把住源头关口。
2.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水平,督促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配强装备,增强执法力量,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管理责任体系,实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系统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孙端镇成立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社事副镇长担任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孙端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食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内,由分管社事副镇长兼任主任、社事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人员组成。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种养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陶堰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陶堰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齐贤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食堂、粮食、蔬菜、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镇党委、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今年已召开四次政府工作会,安排、部署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以确保我镇群众使用食品药品安全有效。
成立领导小组,培训信息员。镇上以分管领导牵头,镇安办具体落实,片区协管员由思想好、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听取协管员在工作上的请示和汇报,及时指导协管员的工作,搞好工作协调,并督促协管员搞好日常协管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开学前后,镇党委、政府安排辖区内村、社区、学校等涉及单位做好农村群宴、学校安全、食品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村卫生站、药房(店)等监管工作,以确保我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我镇协管员及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第一关于食品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第二对协管员提出工作要求,要摸清底数、弄明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第三对从业人员提出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保证环境卫生,药房(店)必须按相关规定售药,处方必须留底。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我镇通过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安全意识。
(一)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宣传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入学校、企业、社区、村。
(二)对村、社区居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标语5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让群众了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创建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氛围。
(三)通过展板(3个)、发放小册子(600册)、散发宣传单(1000份),举办知识竞赛1次,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教职工、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利用各村广播室对村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卫办、安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店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1、加强对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相关部门经常对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2、加强学校、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我镇组织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对各学校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加强药店药品安全监管。药柜是否按分类管理的要求摆放、药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店内是否清洁卫生、药品广告是否符合要求(店外无广告、店内无虚假广告)、药品从业人员有无违法行医用药情况。
今后的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杂货店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