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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规划是制定结核病防治方针政策和策略的基础和纲领[1],2002年保山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各级政府积极履行承诺,2011年又下发了《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市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结核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如期实现了《规划》目标。现将2011-2015年结核病防治情况汇报如下。
资料和方法
一、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11-2015年保山市结核病控制实施的信息月报、季报、年报和工作评价报表、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人口和GDP数据来源于《2016保山市统计年鉴》[2]。
二、方法
1.评估内容: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3],从规划制订下发与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措施、防治措施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
2.评估方法:各级以自评为主要方式,通过查阅结核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材料、现场调研、知晓率调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上级单位采取抽查及现场调研的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各级《规划》评估工作质量。
3.质量控制:市级对各县(区)参与评估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法对各县(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
4.统计学分析:所有资料录入EpiData软件,数据使用Excel2000软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结果
1.“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1.1 制定与下发结核病防治规划
2011年各级政府分别制定并下发了本级的《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继续推行DOTS策略,明确了规划目标和防治措施。
1.2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2.1 各级政府积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在经费的使用上有效整合资源。2011-2015年间,县级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46.90万元,实验室经费投入27万元,市级实验室投入经费61.32万元,未投入专项经费。
1.2.2 每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2.3 建立了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市级实验室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结核菌快速检测、痰培养(固体/液体)、药敏试验,县级实验室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痰培养的能力。
1.2.4 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将普通肺结核纳入城镇/城乡慢病/特病门诊,门诊报销比例在70%-80%之间,住院报销比例在75%-94%之间。把普通肺结核纳入新农合慢病/特病T诊,门诊报销比为50%-60%,住院报销比例为75%。
1.2.5 建立了规范药品管理体系,逐步推广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使用,保障药品不间断供应。
1.2.6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1]要求,认真做好了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保证了病人的规范治疗。2011-2015年市级共督导81乡次,147例病人,县级共督导2090乡次,3164例病人。
1.3 加强了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结核病防治技术小组等组织机构,加强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协调管理。建立健全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广电部门等分工明确,防治工作良性运转。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初步构建了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2.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1 肺结核报告与登记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肺结核疫情报告发病率波动在28.53/10万-32.24/10万之间,登记率与疫情报告率2013年、2014年差别较大,其余都基本吻合。
2.2 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累计发现初诊肺结核可疑者26586例,其中提供痰涂片检查13884例,登记并管理治疗肺结核患者3686例,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比例为9.54:0.46。治疗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1360例,治愈率96.91%。治疗管理新涂阴肺结核患者1524例,完成疗程率98.16%。
年度 初诊肺结核人数(例) 痰涂片检查人数(例) 登记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 新涂阳患者数 复治涂阳患者数 新涂阴患者 查痰率(%) 新涂阳患者治愈率 新涂阴患者完成疗程率
2011 3317 2379 804 615 15 166 71.72 97.24 94.58
2012 6049 3473 715 326 21 364 57.41 98.47 98.35
2013 5339 2991 722 224 14 482 56.02 95.54 98.55
2014 6028 2307 722 193 15 512 38.27 94.87 98.83
2015 5853 2734 731 188 12 530 46.71 95.85 96.79
合计 26586 13884 3694 1546 77 2054 52.22 96.78 97.81
2.3 肺结核患者疗程系统管理情况
2011 -2014年全市登记肺结核患者2951例,完成全疗程随访、复查、督导服药管理2941例,全疗程系统管理率99.66%。
2.4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情况
于2013年开展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工作,2013-2015年,共登记耐多药肺结核重点人群93例,筛查47例,筛查率为50.54%。
2.5 HIV/AIDS接受结核病筛查的工作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共累计登记可随访HIV/AIDS共15664人次,累计接受结核病筛查14557人次,结核病筛查率为92.93%。
2.6 结核病患者接受HIV的筛查率
2011 -2015年全市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272例,进行HIV筛查2878例,结核病患者接受HIV的筛查率为87.96%。
讨论
1.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1.1 发现并治愈了大量肺结核病人,减少了结核菌的传播。
发现和治愈了大量的传染性结核病人,有效降低了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1-2015年,全市累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686例,涂阳病人治愈率都达到96.91%,涂阴病人治疗完成率达98.16%。
1.2 规范和拓展了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具体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达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对流动人口、HIV/TB双重感染、耐药结核等新领域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极大的推动了防治工作向深入开展。以规划为依托的县级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和市级药敏实验,把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拓展至新的领域。
1.3 建立和完善了结核病防治政策。
规划的实施,使各县(区)在执行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扩大了一些诊疗费用减免项目,有效的将肺结核患者门诊及住院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范围,将耐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疾病,从而大幅减轻了肺结核病人的经济负担,保证患者的规范治疗率。
1.4 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硬件设施的建设
规划的实施,市、县两级对结核病实验室的建设得到了加强,更新了实验仪器和设备,县级结核病实验室能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常规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固体培养、液体培养、药物敏感性实验。
2.结核病防治存在困难和可持续发展建议
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虽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1)由于地方财政不景气,结核病防治经费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防治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2)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健全,参与部门不多,主要还是卫生系统为主;(3)Y核病防治队伍建设不足,结防专业人员数量随着规划的实施没有增加,工作量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更加突显;(4)防治专业人员更换频繁,无证行医的现象仍然存在,防治工作无法律保障;(5)涂阴肺结核诊断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断缺乏技术和经费支持,还面临很大的挑战。因此,为了保证保山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加大政府承诺,继续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2)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3)逐步推行“三位一体”模式,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继续开发各种医保政策和减免政策,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就诊率和治疗依从性;(4)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涂阴肺结核病人和TB/HIV病人的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卫生部医政司,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M] .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