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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社会的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同时,有些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医学健康知识的缺乏使得他们更容易患病。为了评价社区护理干预对老年人健康行为的影响,本研究选取贵阳市某辖区内的124例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对接受社区护理干预前后的健康行为进行了对比研究,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
一般资料从辖区内随机选取124例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从受教育程度来看,90例为文盲或半文盲,27例为小学,仅有7例为中学。从健康状况来看,有90例患有不同种类的慢性疾病,占总数的72.58%,剩余34例健康,占27.42%。
1.2干预方法
针对本组老年人进行详细的身体常规检查,并针对他们的饮食习惯、运动状况、心理状态、作息时间和用药情况建立个性化的健康档案。根据体检检查的结果将其分为健康组和慢性疾病组,分别为34例和90例。社区护理干预其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健康教育、生活护理、康复指导、保健指导等方面,干预时间为12个月。针对本组研究对象的不同健康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护理干预手段。
1.3统计学方法
本组研究数据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经统计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数据结果
被调查对象自然状况本研究共发出问卷124份,收回124份,经审核100份符合要求。对这些内容进行梳理,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状况等方面统计被调查对象的自然情况。从统计的情况来看,目前老年人的学历较低、曾经从事的工作以体力劳动为主。
2.2健康状况
健康状况自我评价从问卷调查表中自我评价的数据来看,老年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比较满意,认为自我健康状况一般以上的占65%,仅有7%的老年人认为感觉很差。被调查者有82人日常生活完全能自理,占82%;有11人部分能自理,占11%;有7人不能自理,占7%。
患病情况被调查的老年人患病率较高的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等;稍低的有心理障碍性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耳聋、白内障、肿瘤、老年痴呆等;老年人患2种疾病以上占54%,慢性病患病率为71%。
就诊及接受护理情况对患病后就诊的去向及对社区医院的了解等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多数老人患病后,病情较重者都选择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包括各种医疗机构)。但仍有部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患病后不能及时就诊,病情较轻的多选择自行购买口服药物或到社区医院、私人诊所或请私人护士静脉点滴、肌注药物。多数老人患病后除住院有专业护理人员照顾外,在家基本得不到有效护理。有87%的人知道社区医院,接受过社区护理服务的占58%。
2.3社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情况
通过老年人对护理需求情况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对社区护理和社区医疗机构认可度还是很高的,他们在这方面是有很大需求的。见表1。
表1老年人对护理需求情况
项目
社区护理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非常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非常需要
需要
不需要
人数
67
16
17
58
35
7
百分比(%)
67
16
17
58
35
7
3贵阳市社区老年人健康需求的护理干预措施
3.1实施健康教育
护理人员不仅要向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而且要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讲座的形式,向老年人讲解各类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防治知识,以及基本的卫生保健及家庭急救等知识,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使他们了解基本卫生保健知识,提高自身的预防保健能力,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并且让他们学会自我调节与疏泄,保持身心健康,以降低疾病发病率,提高康复治愈率,只有老年人积极参与进来,才能够真正促进、维护自身健康,预防疾病和损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是生理上、心理上、社会上的安宁美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与残疾”。
3.2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
建立长期保存和动态管理健康档案,开展入户体格检查,发现健康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及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尤其是对于心脑血管等慢病患者的护理,重点是高血压、糖尿病防治,设计探访记录本,记录每次随访血压、血糖、情绪、饮食、运动等情况;通过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掌握社区老年人的既往疾病、治疗及住院史、每次体检情况等全面详细的健康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社区或上级主管部门联系。通过采用这种管理模式,能够掌握哪些是重点或高危人群,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护理服务,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有利于老年人预防疾病、恢复健康。
3.3培养专业的老年人护理人才
业务素质不高、技术水平偏低、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强是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难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长期发展的需要,对社区护士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考核。选择素质高、学历最低为大专的社区护士,并且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丰富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各项基本操作技能,能够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3.4对老年慢病患者进行针对性生活方式指导
对老年慢性病患者进行病情监测、用药指导、疾病治疗、保健知识宣教等。“为人类健康的生活而实施的照顾”是护理工作的根本理念,社区护理人员应该不仅要为老年患者提供护理工作,同时还应该对其进行健康教育,以帮助他们了解疾病预防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这才是真正意义上履行“预防疾病、维持生命、减轻痛苦、促进健康”的专业职责。通过对社区老年人健康行为教育,能够让老年人在自身的体保健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并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实现提高和促进辖区居民的健康水平的目的。为老年人提供良好医疗保健服务,使老年人幸福健康地安度晚年。
总之,老龄化导致医疗保健需求的增加,以老人为本的社区护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社区护理人员应从身体、心理、社会支持等层面评估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护理的需求,使老年人适应生活,熟知如何保健,达到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预防、保健、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赵湘梅.鹤壁市老年人健康状况及社区护理需求的调查分析[J].医学信息,2013,26(2):182-183.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2008年1月至6月老年病人260例,男性134例,女性126例,年龄60至78岁,学历初中以下200例,高中及以上60例。调查护士152例,其中,被调查病人所在科室护士130例。护士全部为女性,年龄19~48岁,学历中专1例,大专83例,本科5例,其中有责任护士,转班护士。病人年龄、性别及文化程度、病情状况及经济条件等资料均经统计学检验,无明显性差异(P〉0.05)。
1.2 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 对我院2008年1月至6月5个病区老年病人进行健康教育随机抽样调查,调查问卷为自行设计,单项选择,无书写能力者由其陪护或护工,本人表达。问卷均有效回收,之后计算百分比得出病人健康需求率,然后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老年病人对护理人员健康教育的需求情况调查具体见表一
2.2 根据老年病人健康教育需求,对护理人员的健康教育的现状也自行设计相关的护理人员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分别对老年病人所在科室护士130例进行问卷调查。具体内容见表二。
2.3 调查结果可见,老年病人均有强烈的健康知识需求。在入院、手术及有需求时对健康教育知识的需求占76%.70%的护士认为在住院全过程,在健康教育的内容上有82%病人需要疾病知识介绍,出院后需求出访的病人占83%。
3 讨论
3.1 树立正确的健康教育观念:护理人员不仅仅是各项治疗及常规护理的执行者,更是患者在入院至出院后各个阶段的教育者、咨询者。提高护士的交流沟通技巧,健康教育素质和专业知识,满足病人的健康教育需求,提高老年病人的生活质量。
3.2 根据患者特点针对性的制定健康教育:为提高健康教育效果,要求病人入院后进行评估制定个性的健康教育,以满足病人的身心需求,如表一中,病人入院后健康教育的时机,应选择病情稳定后,以病人为中心,入院后的教育的内容应注重疾病知识、治疗方案的介绍。这就要求护士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教育形式要求因人而异,因病施教,选择不同的沟通技巧,采取不同的方式,循序渐进的使患者逐步接受健康教育的内容,达到预期的效果。
3.3 健康教育评价机制和回访机制 健康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确保健康教育内容的落实。因此,就需要护士反复强化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对疾病的知识水平。而对于一些出院的老年患者,应定期出访,了解患者的生活情况,及时恰当地给患者所需要的教育和帮助。
4 小结
论文摘要:目的了解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的护理级别是否与护理服务需求一致,为照护老年人提供准确客观的护理等级评定方法。方法将153例等级护理老年人分别按医嘱护理分级、标准护理分级及Barthel指数分级法分为一般照顾护理(自理)、半照顾护理(介助)、全照顾护理(介护)三级,比较不同分级法的差异。结果医嘱护理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均P<0·01),后两者之间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结论医嘱分级法较老年人实际需求较远,改进措施除增加医护人员和改善相关条件外,可将Barthel指数分级法作为标准分级的补充来替代医嘱分级法,以尽可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养老机构中,分级护理由医生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需求,结合其家属及养老机构行政人员的意见后制定,以医嘱的形式下达,由护工提供护理服务。因此,此护理分级方法受到医生主观因素和外界客观因素的双重影响。为了解其是否与“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相适应,并探讨较为准确的护理分级评定方法,笔者于2005年5月对广州市2所养老机构护理分级方法和内容进行了调查,同时采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Barthel指数)评定方法对老年人进行了评估和量化分析。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广州市2所养老机构中的等级护理老年人153例(排除年龄<60岁、语言交流障碍、神志不清及特护老年人),其中男51例、女102例,年龄60~102岁,平均80·2岁。
1.2方法
1.2.1护理分级根据文献[1-2]将老年人护理分为3个等级:①一般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尚好,个人日常生活能自理者,提供一般照顾护理服务,定为自理。②半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功能减退,活动受限,个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丧失者,提供半照顾护理服务,定为介助。③全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者,提供全照顾护理服务,定为介护。
1.2.2护理级别的评定方法2所养老机构现行分级护理资料从其主管业务的行政人员处取得,由笔者和4位经培训的大三护理本科学生对选取对象的当日医嘱的照护级别(自理、介助及介护)进行登记(医嘱护理分级)。然后,根据《广州市托老服务工作守则》[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的护理分级依据[2],评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护理级别,即自理、介助、介护(标准护理分级)。再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3],对老年人进行分级,Barthel指数计分≤40分为介护,41~60分为介助,>60分为自理。
1.3统计学方法所得数据输入计算机,逻辑检错后采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χ2检验。
2结果
3种护理分级方法评估结果,见表1。
表1示,医嘱分级与标准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χ2=10·95、20·43,均P<0·01,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后两者比较,χ2=1·97,P>0·05,差异无显著性意义。
3讨论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4]。养老机构中护理分级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级护理级别的依据和护理要求,对养老机构中护理工作以及管理起着规范性的作用。因此,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是规范指导护工的护理工作和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的有力保证。
本研究结果显示,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及标准护理分级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均P<0·01),而Barthel指数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可见,医嘱分级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其主要原因可能与在养老机构中护理等级划分由医生、行政人员及老年人家属共同参与有关。调查中发现,医生的人员配备远低于实际需求,从而导致老年人的病情变化难以得到及时的监测与治疗,老年人的护理等级也就很难根据其实际需求来调整;由于不同的护理等级的收费也有所不同及家属的参与,使得老年人可以享受何种护理等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及其家属的意愿。除此以外,负责执行护理工作的护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当护理级别与老年人自理能力有差异时,只能简单机械的执行,使得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老年人不能得到最恰当的照顾。
以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需求为依据的标准护理分级,虽能体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护理,为老年人提供满意的服务,但我国养老机构划分老年人护理等级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1年才出台,且全国各地大都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护理等级及护理内容,至今许多养老机构中护理等级的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Barthel指数分级法是被国际上公认的ADL评定方法之一,它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是临床应用最广、研究最多的ADL评定方法之一[5]。临床上对于护理分级差异性分析,大都采用了中文版Bar-thel指数分级法[4-6],它不仅可以用来评定治疗前后的功能状况,而且可以预测治疗结果及预后,体现需要护理程度。本组老年人采用Barthel指数计分法对其生活自理能力缺陷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分级,其结果与标准护理分级评估结果一致,而其评定更简单。因此,Barthel指数适用于我国的老年人,可用于评定其功能的高低。
综上所述,不同护理分级方法之间存在差异,尤其是医嘱分级较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差较远,因而建议将Barthel指数分级作为现行标准护理分级的补充内容,以完善现行标准护理分级制度,同时应借鉴发达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人性化管理和人性化护理的经验[7],针对老年人的个性差异和不同需求,提供合适的护理设施和护理方式,以充分体现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参考文献:
[1]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托老机构照顾护理分级标准及护理内容[S].粤发[2000]2号,2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S].民发[2001]24号,2001.
[3]南登昆.康复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43-44.
[4]王淑琴,刘雁梅,汤红梅,等.军队医院病人分级护理差异性分析[J].护理研究,2005,19(6):51-52.
[5]顾敏,顾旭,姚云海,等.早期康复治疗对手外伤患者Barthel指数影响探讨[J].现代康复,2000,4(1):34-35.
关键词:养老护理员 市场需求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198-02
养老护理员是指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一种新型职业。它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预期寿命增加,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而应运而生的一种职业。深入研究养老护理员这一职业队伍发展状况,对于推进养老机构专业化管理,规范养老护理市场,促进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社会发展意义。
一、广东省养老护理市场需求预测
对养老护理的市场需求进行预测,对于科学制定和确立养老护理员的培训目标、培训方针至关重要。据抽样调查和预测,广东省养老护理员需求缺口巨大,供需矛盾突出,这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显现出来:
1.从广东省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发展趋势看。目前,广东省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人口高龄化的现象也日益突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市老年人口规模大,发展速度快。如广州市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9万人,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上升0.6个百分点。像广州市老城区——越秀区的全区人口达到115万,其中老年人有19万多,占人口比例的16.93%,且越秀区人均寿命突破80.6岁,更比上世纪90年代初提高近7岁,也比当年全国平均期望寿命73岁高出7.6岁。据推算,户籍人口中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从2008年的77.09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13.40万人,年均递增3.27%,人口老龄化水平由2008年9.88%上升到12.16%。另外,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重。资料显示,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例将由2008年的11.18%稳步增长到2050年的25.32%;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比例将由2008年的13.68%稳步提高到2050年的29.87%。从现时发展趋势来看,一对夫妇照顾4名以上的老人,已经逐渐成为事实。这种“四二一”家庭模式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老年人口总抚养比例持续升高。据研究显示,2030年以后,社会抚养对象将以养育少年儿童为主转变为赡养老年人为主,社会化照护体系必将取代传统家庭方式,长期照护需求将会旺盛(新型职业“养老护理员”紧缺,南方日报,2012.1.13)。据广东省民政厅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至2010年底,广东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072万,约占总数的12.6%,8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200万。预计2015年末,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达1288万,占总数的14.6%。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日益加剧,选择入住养老院、福利院的老年人将逐年增多,这会相应地需要更多的养老护理人员(南方日报,2012.1.13)。在2011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也特别提出,2015年我国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将超过500万个,全国需要养老护理员1000万人。
2.从广东省养老机构的发展趋势看。据了解,预计到2015年,广东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167万人,而全省城乡现有的养老床位只占老年人口的1%,既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至7%,也落后于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与全国1.6%的平均水平差距也较大。例如来自东莞市民政局的数据统计,目前东莞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24万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7.6万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4.01万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96人。他们的老年该如何度过·数据显示,2012年初,东莞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共37家,共有床位3538张,老人入住人数是2127人,入住率仅为60%,约有四成床位是空着的,也就是东莞的老人主要选择了居家养老。在东莞这些老人中,超过一半还是空巢老人,约有15万人左右。又如汕头市60岁以上老年人逾50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0.3%,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有31.5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6.4%,可见汕头市已进入老龄化城市。而目前,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却仅有3000多张,还不到老年人口总数的6%(汕头日报,2006.11.27)。再如深圳市,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户籍老人的数量将超过20万、非户籍老人约为60万,深圳的各大养老院,到时可能会出现36名老人争一张床的局面(深圳-中国时刻网,2012.1.5)。
3.从广东省社区家庭养老护理的需求来看。据广东省民进的提案显示,全省80岁以上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16.3%,城乡独居老年人比例接近50%。广东省1072万老年人中,有入住养老机构愿望的达187.6万人。但截至2011年3月,全省仅有各类养老机构2561家,养老床位约11.18万张,收养老年人约7.44万人,养老床位仅占老年人口的1.1%,低于全国1.6%的平均水平,落后于北京(2.64%)、上海(2.8%)、浙江(2.2%)等经济实力与广东相当的地区,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需求(南方网,2012.2.9)。
广东省老年公共事务研究中心等作出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老人喜欢的养老方式还是居家养老,63.3%的老人喜欢与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但现实中与子女孙辈同住的老人只有41.7%。这种情况说明约20%的老人是无奈空巢的,而空巢老人的生活和护理毫无疑问也十分需要养老护理员的照料。
研究目的:
1、了解社会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的需要满足现状。
2、分析影响社会养老机构中老年人需要满足的相关因素。
3、了解成都市硬件设施较好的养老院供需基本情况。
研究意义:
1、为政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提供依据
联合国在 1928年通过并在全世界实施的“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指出:为年长者提供健康照顾,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养老机构和家庭之间的适当平衡,国家和社会为弥补21世纪家庭养老的不足,提供更为合理、有效的养老方式和养老条件,并在政策和制度上提供有利的保障[1]。在老年人健康照顾方面,我国政府主导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在推广社会养老意识方面的力度不够[3]。因此,通过对养老院老年人需求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对老年公寓开发商的政策、法律、方向做引导,以及对于老年公寓的服务质量做相应的规定和监督提供相应依据,同时也可以促进政府加强社会养老的推广和宣传,使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稳固发展。 2、为社会养老机构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供依据
我国的社会养老机构发展较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缺乏行业标准,普遍雇佣的是一些文化素质偏低的临时工或是一些下岗女工。这些服务人员并未经过专业培训,只是完成喂饭、送水等生活服务,无法考虑和满足老年人的心理、社会等方面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有必要进行本研究,为养老机构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3、为提高到养老院进行社会实践及志愿[文秘站:]服务的大学生的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及指导
如今,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越来越多,而且从以前的校园周边实践发展到深入各福利单位,特别是到养老院进行志愿活动。虽然如此,但是这些年大学生在养老院的志愿活动效果却并不理想,老人们的一些需求也未得到很好的满足。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知道老人们的具体需要,实践活动也成了自己的一厢情愿。为此,我们希望通过此项目的开展能够为大学生到养老院提供高质量服务给予一些相关知识的方向性指导。
4、有利于拓展老年护理理论
我国老年护理研究进展比较缓慢。以老年护理为主题的文章绝大部分为老年护理经验、老年人心理护理体会等。面对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来开展老年护理是老年护理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面对老年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老年护理学应具备超前意识,加强相关方面研究和临床实践经验的总结,使护理工作能够适应新时期的变化,满足老年护理工作的需要,满足人民卫生事业的需求。
国内外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
1、国外的相关研究现状
关于国外老年人需求满足状况,有人运用Z~R需求框架模型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人们普遍把经济需求放在第一位,其次是身体健康需求及居住环境需求、活动需求、心理健康需求以及自我发展的需求。Barbara 等人使用生存质量量表(SF~36) 对马萨诸塞州的门诊老年病人进行了社会服务需求调查,结果表明有生理功能需求的有49.48%,情感角色需求54.50%,缓解疼痛需求54.46%,心理健康需求65.74%,社会功能需求63.6%,保持一般健康需求的有52.50%,保持生命活力需求46.10%。
2、我国的相关研究现状
关于我国养老机构老年人需求状况,台湾有学者对养老机构内居住的残疾老年人未满足的护理照顾需求做了研究,结果表明大约有4.8%的需求未得到满足,这些需求主要有全范围关节活动、梳洗、营养教育、运输、信息等需求,影响这些需求未满足的因素主要有老年人的年龄、受教育水平以及健康照顾者的知识水平。1991年由中国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1994 ~1996年由华东师大等组织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和香港地区进行的城市老年社会服务的调查与研究等多类研究,但这些调查和研究大多偏重于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保障方面,专门针对养老机构老年人需求的调查较少。
1老龄化社会到来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1%,并正在以年均高于3%的速度增长,2051年将达到4.37亿最大值。此外,老龄人口的增长存在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快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上海在1979年最早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
2养老工程因社会需求建立和壮大
随着城市家庭结构模式呈现的“421”倒金字塔形,即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赡养两对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削弱,老年人的赡养逐渐由家庭转到养老机构。为满足养老的需要,民政部研究制定了老年服务的标准: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标准》、《老年人护理分级标准》等。据2004年底民政部门的统计,我国已有38593家养老机构,其中:国办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3454家,集体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33736家,民办养老机构1403家。目前的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急需进一步增加[1]。2006年12月15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李本公做客强国论坛,以“老龄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此次访谈由强国论坛、中国政府新闻、民政部网站联合举办。交流中李本公说,根据全国较大规模调查的数据表明,我国在目前1.44亿老年人口中,大约有3250万有不同程度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养老需求,有5%明确提出要进养老机构,而且这种需求越来越高。但是目前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按照我国老年人口5%入住养老机构,需要700多万张床位。目前各种养老机构中,拥有的养老床位仅是149万张,所以缺口非常大。现在我们已经有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存在着护理专业人员数量缺乏,护理人员总体素质偏低,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多种养老服务的需求,使得供求矛盾非常突出。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工程将伴随社会需求迅速建立起来,同时产生十万计的老年护理岗位群。根据预测,随着老年服务机构的增多,老年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将有较大的就业市场。
3老年护理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目前我国医院中护理人员配置就很缺乏[2,3],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和养老模式的变化,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迅速增加,老年服务人才的需求随之增加,从事老年事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也随之突显出来,其中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护士。目前的养老机构内,老年护理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少,工作量大;二是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没有经过专门的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其知识和技能满足不了老年护理的需要[4,5]。上海是我国目前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老年护理事业发展较早,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具有先导意义。据统计,上海总人口180万左右,其中老年人口占20%左右,这些老年人分布在福利性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医院老年病房和家庭内,需要住院治疗的老年人达十几万人。我国目前养老机构主要二类,一类是民政系统开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称为福利院。福利院对老人实行医、护、养全方位服务,按照老人生活能力和需求实行等级护理。根据有关调查,79.1%的老年人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慢性病[6],需要接受医疗护理。此类养老机构内均设有医务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但护士配备数量少,且没有接受老年护理的专门教育,按照护理人员床位比,显示出护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另一类是卫生系统开办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称为护理院,这是上系统近年开办的一种医疗功能很强的养老机构,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这类养老机构的数量和养老床位迅速的增长,且床位爆满,供不应求。医院内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是由原有的护士转型而来,没有经过专门的老年护理教育,且护士数量少。护理工作极为繁忙。老年护士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4国内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尚属空白
目前我国从本科到中职各层次护理专业教育中还没有开设专门的老年护理专业,对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尚属空白。虽然从90年代以来卫生部对护理专业的课程结构做了调整,增加了《老年护理学》课程,但只是使学生粗浅地了解老年护理知识,不能使学生完整地掌握老年护理必须的知识和技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老年服务业的飞速发展以及老年患者护理的复杂性呼唤越来越多的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
1.1宜春市人口老龄化现状。随着宜春市于2010年4月荣登“中国宜居城市榜”,并于2012年入选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以来,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的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已显成效。根据宜春市旅游局的介绍,宜春城区72平方公里的范围就有15.7平方公里的山体和水面,其氧含量等标准远远高于国家标准,由于空气好,含氧量高,生活节奏慢等特点,吸引众多外来人口到此定居,其中又以65岁以上居多,宜春市统计局于2009年5月发表的《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加快宜春市崛起步伐》表明,宜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宜春市总人口的8.17%,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1.2宜春市老年护理现状分析首先是老年护理专业人员缺乏。据统计,我国失能与半失能老年人已达3300多万,占老年人口的19%。然而,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对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严重缺乏,以宜春市为例,宜春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已设置了医学专业的学校均无老年(医学)护理专业,只是在课程设置方面增设了与老年护理相关的课程,但专业性不强,导致无法给老年人提供良好的专业护理,严重影响护理质量。其次是老龄人对医疗护理保健需求增加。医疗卫生保健、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突出和重要的需求,由于我国具有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化趋势明显的特点,庞大的老年人群所带来的健康问题导致对卫生服务需求激增。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各个器官功能出现慢性、进行性、退行性的变化,易患多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接受治疗和护理服务,同时,老年人健康意识逐渐增强,老年护理不仅是单一的疾病护理与生活照顾,而是更深层次的掌握,以维持老年人最佳功能,使老年人无病长寿,身心健康,缩短老年人被照料的时间,提高生活质量。最后是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推行独生子女政策,这意味着在老龄化到来的同时存在另一个社会问题(家庭小型化),从而导致“空巢老人”现状尤为突出,三代同堂家庭的减少、“421家庭”的增多,导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继续,养老服务更多依赖于社会。但社会卫生服务的发展仍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全部老年人的养老需要,例如一些仅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治疗的老年性疾病患者却选择在综合性医院就诊,导致综合医院床位不足,加剧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2改进宜春市老年护理工作的三大对策
2.1实施整体护理进入老年期,常常面临社会角色的转变、丧偶、疾病等突发事件,大量研究表明,老年人群的心理伴随生理功能的衰退会出现老化现象。因此,老年护理工作者需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护理服务,树立整体观念,在老年护理工作中更注重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统一,做到保健护理、生活照料、精神呵护同步到位,提高生命质量,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
2.2加强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扩大护理教育规模,缓解护理人员缺乏状态。专业老年护理人才市场空缺很大,医学院校可根据就业趋势开设相关老年护理专业,加快老年护理教育,突出人才培养建设,满足社会市场需求。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加重老年护理课程比例,突出老年护理特色,注意与老年人健康需求紧密结合,使老年人和老年患者的整体护理进入到医学护理专业人才的常规教育中。
2.3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强化家庭护理,建立健全社区护理服务体系如特殊护理中心、老年人日托所等机构。积极推行主动服务模式,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护理院,如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居家养老的照料体系,比如社区老年公寓模式,这种模式综合了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模式和老年公寓模式的优点,既方便,又减轻了老年人子女的负担,还解决了医疗服务人员配备不全的问题。同时要利用现有资源发展老年护理机构,将闲置的场所等资源有效地转化为社会化的老年护理机构,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优质、满意护理服务。
3老年护理在构建“宜居宜春”中的积极性作用
3.1有利于促进“宜居宜春”和谐稳定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老年护理工作,完善养老体系,倡导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建立医院、社区、家庭相结合的老年卫生保健系统,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才能充分享受丰富多彩的现代城市生活,将城市视为自己物质的家园和精神的归宿,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3.2有利于提高“宜居宜春”整体形象宜居城市不仅要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健全的社会秩序、覆盖率高的社会福利,更要有舒适的居住条件和配套的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吸引人们前来定居。在“宜居宜春”建设中,做好老年护理工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普及老年护理知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区化,不仅有利于社会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还能使老年人维护自己的权利,发挥“余热”。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长期护理;政策措施
1老年人长期护理的现状与问题
长期护理是指由于疾病或衰弱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因而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需要他人在医疗、日常生活中给予广泛的援助〔1〕。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长期护理的现状却令人担忧,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
1.1人口老龄化导致长期护理需求迅速上升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21世纪人类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1.4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3%,并以每年平均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本世纪中叶将达到4亿,从而步入世界人口老龄化的最高行列。不仅如此,在我国老龄人口高速增长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高龄化趋势也非常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比例以大约等于65岁及以上老人增长速度的两倍超高速增长。以上海为例,至2007年底,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0.24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7.5%。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复杂性,并不仅仅在于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压力,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老年人群体的健康状态不容乐观。根据2005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资料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无重要脏器疾病的所谓健康老人仅占20%~5%,老年人慢性病的发病率为53.9%,是全人群的4.2倍,人均患有2~3种疾病,其中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关节病和脑血管病是老年人的常见病〔5〕。这些疾病严重影响老年人肌体正常功能,恢复期长,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即便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老年人也因为年老体衰常常需要护理服务才能实现正常的日常生活。据统计,我国目前大约有1200万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占老年人口的8.9%〔6〕。在上海,老年人表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有困难的占8.3%,其中60~69岁年龄组中个人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为6.3%,70~79岁年龄组为27%,80岁及以上年龄组为47.9%〔4〕。这些数据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大和老年人身体条件变化等原因,老年人的生活依赖性需求程度也随之大幅度增加。况且,许多高龄老人往往又是丧偶老人,在生活不能自理、没有配偶可以照料的情况下,就会更多地依赖子女或其他社会支持系统。可见,向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提供长期护理已成为我国最具挑战性的社会问题。
1.2家庭结构变化致使家庭的照料功能日益削弱长期以来,我国的老年护理一直被认为是家庭成员的责任。绝大部分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由家庭成员负责照料,属于非正规的长期护理服务。根据1992年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的调查,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者的选择顺序依次排列为配偶子女孙子女保姆或钟点工,数据显示,对于需要照料的老年人,主要由配偶、子女或孙子女照料的比例在城市为90.8%,农村为97.3%〔7〕。然而,随着近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的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城市中中青年生存竞争的加剧,职业流动的加速,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家庭结构开始趋向小型化、核心化。据统计,2005年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其中城镇为2.97人,农村为3.27人。同时,传统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变化,也深刻影响着城市家庭中的代际关系模式,导致两代人分居的倾向,老年人独居现象日益增多,即所谓的“空巢家庭”。就上海而言,至2007年底,上海市纯老家庭老年人口总数84.37万人,其中单身独居老人19.30万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超过4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国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的地区,上海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将在2013年前后进入老年阶段,届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将达到80%。这种空巢家庭将会形成第一次并且成为主要的家庭形式。因此,家庭小型化与“空巢”家庭的增加,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的困难与压力进一步增大,家庭作为养老载体承担的老年人护理职能将被削弱。一旦家庭失去了对老年人的保护作用,将会使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与生存权利受到危及。
1.3长期护理费用的急剧增大加重了政府与个人的经济负担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可得性的改善,目前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72岁,上海已达到81.08岁,进入了长寿时代。但同时,我们也可看到由于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是与老年人的带病生存并存的,致使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尤其是护理费用急剧增大。国内外有关资料证明,人均医疗费用和年龄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65岁以上与65岁以下人口的人均医疗费用比例为3∶1~5∶1,特别是75岁以上的医疗费用增长更快。就我国而言,目前离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比例约为2.2∶1,老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的1.9倍,18%的老年人将占用80%的医疗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会占用一生医疗费的80%〔1〕,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这一比例还将不断提高。虽然我国已建立起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医疗保险的范围仅仅是针对疾病给付,对老年人的非基本医疗照护、生活照护等均被列为“不予支付”项目〔2〕,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往往借所患疾病急性发作的名义住进医院接受疾病护理,为此造成医院滞留大量不愿出院的“驻院老人”。由于这种护理缺失所产生的老年人住院实现护理的现象,造成医疗费用剧增。即使有些老年人可入住老年护理院,但由于老年护理院数量少,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供需矛盾异常突出。据上海市民政局2007年底的统计,上海各类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72所,而本市老年人口中有22.27%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这些老人大都患有较为严重的慢性病,不仅需要一般的生活照料,还要专门的医疗护理服务,老年人及其家属对于老年护理病床的需求量为19.16%,而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数仅占需求量的7.06%,许多老人往往登记后很长时间都不能被收住入院,老年护理病床已成“一床难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老年护理的家庭往往只能借助雇请护工或保姆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不仅护理效果不理想,而且费用全部由自己负担。由于老年护理是长期的,护理费用总额巨大,这对收入较低的老年人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长期护理的费用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城市老年人长期护理存在的严重问题,面对汹涌而至的“银发”浪潮,我们应尽快采取相应对策,以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护理危机。
2.1明确政府职责,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老年人长期护理体系是一项具有公益福利性质的任务,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现,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构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作为“十一五”期间和今后十几年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并及早制定国家计划。首先,要健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起长期护理服务的整体预算制度,包括护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服务机构运行经费补贴、困难老人服务补贴等,并规定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从而保证对护理服务的持续投入。其次,要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服务项目,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化老年人护理服务格局。第三,要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事业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专门负责老年人护理事业的管理机构,制定长期护理服务分级指标体系、受益人准入制度,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护理服务的有序开展。
2.2建立完善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在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家庭护理与社会护理的界限也日益模糊,表现出相互渗透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面对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主要特征,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必须建立一个涵盖家庭、社区、社会在内的多支柱的长期护理模式〔2,4〕。具体表现为:首先,以居家护理为基础。虽然,传统的家庭护理模式受到极大的冲击而表现出弱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成员的家庭观念仍较为牢固,老年人更是恋家爱家,希望与家人一起生活,享受天伦之乐,年轻人也把照顾老人作为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家庭所给予的老年人温暖、自然的照料环境是机构设施服务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家庭成员仍将是老年人长期护理的主要提供者,家庭护理是整个长期护理体系的基础。其次,以社区护理为依托。社区是老年人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将居家护理纳入社区服务网络,可以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护理场所和设施,依据本社区老年人的年龄分布、生理特征、居住特征和照顾来源设计专门的、个性化的护理服务,从而解决家庭成员在护理专业技术的缺陷,减轻其沉重的照护负担,提高家庭护理的质量。正是因为社区护理是家庭护理强有力的支撑,因此,上世纪80年达国家在综合调整护理服务项目的过程中都把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最后,以机构护理为补充。我国老年人结构复杂,有社会孤老,有生活不能完成自理的老人,有绝对高龄老人,他们需要在社会福利机构得到护理与照料。因此,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机构护理会成为家庭护理和社区护理的有效后备资源。此外,政府还应搞好民政福利服务与卫生保健服务的资源整合,促进社区服务中心、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医院的密切合作,全方位搞好正规护理与非正规护理,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2.3借鉴国外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其结果必然导致老年人的养老和护理需求日益增多,以至于仅仅依靠政府提供福利措施或者个人独自支付护理费用模式已难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膨胀的护理需求,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护理保险制度,通过保险的形式以确立制度化的护理费用的分担机制。由此一些发达国家把建立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化解长期护理负担风险的最佳选择。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开展了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采用自愿保险的方式,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场所(除医院急病治疗外)因接受各种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护理费用。之后,德国和日本先后于1993年和2000年颁布《护理保险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1〕。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且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这就决定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可采取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多寡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其中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可仿效德国“长期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做法〔3〕,实行企业、个人、国家三方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缴费比例1~2个百分点,并建立护理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在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上,可采取日本的做法,对参加护理保险的人群按年龄进行分类以确定保险费的支付范围,同时对护理服务按不同程度分为几个等级,每个等级享受不同的护理保险费用支出。至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适合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人群,通过投保人在年轻时开始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年老后因患慢性疾病而需他人协助起居的护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目前各种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尝试也逐渐增多。如2005年国泰人寿在上海推出“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2006年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具有全面保护功能的“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5〕,这意味着商业性质的护理保险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由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率较高,限制了更多人群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就目前情况而言,应学习美国的经验,重点发展团体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一部分,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成为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的重要补充。
2.4加速老年护理人才的培养国外长期护理发展的经验表明,对待老年慢性疾病最有效的办法不是治疗,而是预防和康复〔5〕,老年护理需要根据每个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管理,科学设计全程的长期护理服务。因此,护理工作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医疗护理知识。然而,我国目前老年护理人员无论是规模还是专业水平都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因此,政府部门应制定一系列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计划,为护理人员提供综合性的职业培训,规定从事老年照料的护理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老年护理专业,通过学制上的设定来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以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同时,鼓励卫生医疗机构进入社区,为照料老人的家政服务员、民间保姆、家庭成员开设康复知识和技巧的讲座培训,并上门进行护理指导,提高家庭护理的质量。其次,明确护理人员的护理等级,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护理人员,从普通家政服务员、护工到高层次的专业护理人员,均按护理内容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从而提高护理效率。最后,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尤其是将日益庞大的护工队伍纳入第三产业,建立和完善护工行业的工资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护理队伍的稳定。超级秘书网
总之,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飞速发展时期,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的需求已经越来越迫切,解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只有从制度安排、政策措施上予以考虑,才能建立起真正具有实效的老年护理制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实现健康老龄化
【参考文献】
1荆涛.长期护理保险:中国未来极富竞争力的险种〔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21123.
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为12.95亿,60岁及以上达总人口的10.23%,65岁及以上达总人口的6.96%[2]。预计2000~2025年,老年人口会占到总人口的19.3%。2025~2050年,老年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5.2%。
1950年,全世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有2亿,1970年达到3亿,2002年达到6亿多,占全世界总人口的10%。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老年人数量将增加到世界总人口的21%[1]。中国甚至于全世界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2人口老龄化对健康的影响
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功能的下降,患急慢性病的几率增加,就诊率、住院率因此上升。老年人由于生理上的衰老变化和外界环境的改变,在思想、情绪、生活习惯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往往不能适应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变化。老年人也常出现脑衰弱综合征、焦虑、忧郁症、离退休综合征、空巢综合征、高楼住宅综合征等心理和精神问题[3]。
3老年护理的现状
3.1老年护理的概念
3.1.1传统观念人们往往将老年护理与老年病护理相提并论。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老年护理是针对老年人的某种疾病而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大多数疾病对老年人的影响与对其他年龄组人群的影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然而,实践证明,对老年人群的护理有别于对其他年龄段人群的护理。这些因素包括老年人对疾病的反应,各种疾病症状在这类人群中的不同表现,以及这些疾病所导致的身体、心理的反应及所产生的后果等。目前老年护理工作的重点在于帮助老年人应付实际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因此老年护理有别于传统观念的老年病护理[4]。
3.1.2新的观念老年护理是以老年人为主体,从老年人身心、社会、文化的需要出发,去考虑他的健康问题及护理措施,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让老年人及其照顾者共同参与护理活动,以护理程序为框架,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适时给老年人及其照顾者以护理知识技能的教育及监督指导,而不是让老年人被动接受护理,从而避免心理上产生“无用”的压力,由于老年人及其照顾者的参与,使老年人出院回归社会后仍能获得连续的自我护理及家人的护理。研究表明,绝大多数老年患者(非卧床者)表示不需要护士提供更多的生活护理,充分反映了老年人自我护理的需要,经由自我照顾而满足自身生活需求则有助于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社交的健康。因此,老年护理应重视强化个体自我照顾能力,在尽可能保持个人独立及自尊的情况下提供协助,适时给予全补偿、部分补偿的护理服务[5]。
3.1.3没有统一的概念老年护理在德国没有统一的概念,其特点是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个性,注重老年人的心理护理。使老年人的精神、心理、身体三者合一,强调回归自然、贴近自然;对护理人员强调更多的是耐心与献身精神[6]。
3.2国内外的老年护理机构发展史1870年荷兰成立了第一支家居护理组织,以后家居护理在荷兰各地相继建立起来[1]。德国的老年护理始于18世纪,1900年老年护理成为一种正式职业[6]。英国1859年开始地段访问护理,19世纪末创建教区护理和家庭护理,1967年创办世界第一所临终关怀医院。日本1963年成立了老人养护院。我国于1985年在天津成立了第一所临终关怀医院,1988年在上海建立了第一所老年护理医院,1996年5月中华护理学会倡导要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区老年护理,1997年在上海成立老人护理院,随后深圳、天津等地成立了社区护理服务机构[7]。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养老院(老年福利院)439家。根据医疗保险部门统计数据,2004年我市家庭病床共有2.1万,根据市民政局调查数据,上海市有95%的街道(镇)开展了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每月接受服务的老人有2.6万[8]。目前上海市的老年护理机构主要有:老年护理院、养老院、家庭病床和居家养老4个方面。
3.3老龄化所带来的观念转变
3.3.1传统老年歧视观的改变传统观念一直把老人看成是衰弱、无价值、贫困的社会边缘人群,是社会和家庭的沉重负担。这种负面、消极的老年歧视观也严重影响着医疗护理服务业,表现为治疗护理环境较差、资金投入不足、设备简陋、医护人员素质低,老年人受歧视、被忽视,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和应有的尊重,更谈不上优先权和高质量的医疗护理。1991年第46届联大提出了老年人“独立、照顾、自我实现、尊严”四大原则。明确指出老年人的健康要在既符合人道又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得到保护和康复,老年人有权利对照顾的方式和生活质量作出自己的选择,老年人应当享有人道关怀、远离歧视,过着尊严、健康的生活。老年歧视观念的积极、正向转变,强烈要求老年护理执业者改变对待老年人的态度:从歧视、忽视老年人,提供低质量的护理,转变为尊重、重视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老年护理,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7]。
3.3.2老年护理模式的转变针对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1990年WHO提出健康老龄化战略。健康老龄化不仅体现为寿命跨度的延长,更重要的是生活质量的提高。健康老龄化使老年护理的内涵发生了重大转变:护理对象从个体老年病人扩大到全体老年人,护理内容从老年疾病的临床护理扩大到全体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生活能力和预防保健,工作范围从医院扩展到了社会、社区和家庭。护理模式由“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转向了“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的全人护理模式”。传统医疗护理活动的目标在于诊断、治疗及治愈疾病。病人康复的速度和程度是护理活动成效的评判标准[8]。现代老年护理的目标是:延缓衰老及恶化,增强自我照顾能力,支持濒死病人并保持其舒适及尊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许多发达国家如日本,已经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作为老年护理的最终和最高目标,同时也作为老年护理活动效果评价的一个有效判断标准[9]。
3.3.3对健康需求、老年护理需求的改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概念;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而是身体的、精神的健康和社会幸福的完美状态。人们不仅希望寿命延长,更希望生命质量的提高,对健康的需求也就随之上升。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相对于年轻人,老年人有更多患慢性病的机会。据有关调查显示,79.1%的老年人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慢性病。如:肌肉骨骼系统疾病、高血压、听力障碍、慢性支气管炎、气喘等。衰老及疾病使老年患者大部分或全部失去自我照顾能力,据有关调查显示,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有80%~90%反映有不同程度的日常活动障碍,对护理的需求增加[10]。许多老年人需要的是照顾。而不仅仅是治疗,对慢性患者来说更是如此。老年人照顾需要连续性(如医院外的预防性照顾、理疗、精神护理、家庭护理等),为老年人提供居住选择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起居协助中心、日间照护中心、老人院、宁养院等)。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家庭作为基本照顾者的能力可能因独生子女政策而降低,老年人医疗保健需求急剧增加[11]。
3.3.4人口老龄化对老年护理的挑战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使老年人问题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现象。老年人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如何全方位地护理老年人,提高其生活质量,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对护理是一个挑战。进入老年期后,由于生理、心理的变化,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下降,同时面临退休、丧偶、慢性病折磨、身体功能下降、经济状况改变等人生大事,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孤独等心理问题,使得老年人的心理状况更为复杂。保持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对护理也是一个挑战。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老年疾病有其自身的特点:发病率高、慢性病多;病情复杂、住院时间长;医疗需求高、住院花费多。因此,长寿之后如何促进其保持良好的健康功能是今后面临的重大挑战。临终关怀是护理老年人安详、尊严、无憾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站。我国的经济状况、传统的文化思想及医务人员长期形成的道德价值观与发展临终关怀有着强烈的冲击。护理人员不可避免面临伦理的挑战:尊重生命;关注护理而非治疗;注重生命质量;尊重死亡是一个自然过程,不加速也不延迟死亡;协助病人安静地、有尊严地死去,去者能善终,留者能善留[12]。
3.4老年护理各方面的保障
3.4.1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有关政策上海在1998年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法制的形式规范养老结构的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模式[13]。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目前欧洲是世界上人类寿命最长的地区,也是人口老化现象发生最早的地区。在北欧,瑞典人平均寿命已达80岁以上,位于该地区的瑞典、丹麦、芬兰等国政府和卫生行政机构非常重视老年护理服务,不仅投入相当数目的经费,还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网络。如瑞典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建立了健康护理管理委员会[14]。
3.4.2老年人医疗护理需要的获得根据老龄委的老年人口数据,2004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口有17.5万人。根据复旦大学护理学院2001年对徐汇区3个居委会65岁以上老人的入户调查,有20%左右老人需要不同程度护理[15]。以此推算,上海65岁以上老人中有40万左右需要老年护理服务。然而,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与当前老年护理医院卫生机构的设置、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难免出现医疗服务的不平衡。虽然城市退休老人有养老金、医疗保险保障,医保政策又允许他们自由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门诊就医不呈现突出问题。但是病员疾病因素及功能减退、加上家庭照护能力的削弱,则需长期住院获得医疗和护理,就会受到经济限制而带来住院困难,有的则产生住院依赖,从而发生住院时间延长或将“养老”并入“医老”现象,病情稳定后不愿转向缺乏医保、医疗护理力量的养老院、家庭病床和居家的养老造成床位的周转受滞,使本来有限的老年护理机构失去最有效的利用。农村地区老龄化的居高、经济条件与医疗保障的有限,还由于农村医疗技术服务欠缺的影响,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要更显得望而不及。
在德国,凡需住老年护理院的老人,须先本人或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根据老人身体各系统功能状态、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会交往能力等定出护理级别,进行评估。护理机构(老年护理院或家庭护理中心)根据保险公司提出的护理级别和信息资料查看病人,明确护理诊断,制订护理计划。澳大利亚经过长期的探索形成了比较完备并独具特色的老年医疗保健评估制度,其实质就是根据老年人的不同身体状况进行分级分流,保证真正需要住院护理的老人的需求[16]。
3.4.3老年护理的医护力量卫生人力是卫生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对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上海市卫生局在1998年对护理院中卫生人员的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显示:22个护理院共有卫生人员1262人,医生310人,护士303人,另有护工393人。22个护理院共开设床位1922张,由此得知:医生与床位比为1∶6.2,护士与床位比为1∶6.3,护工与床位比为1∶4.9。而由1997年上海市卫生年鉴资料了解,本市所有医院中医生与床位比为1∶1.9,护士与床位比为1∶2;街道医院医生与床位比为1∶0.93,护士与床位比为1∶2。护理院的病床使用率很高,达103.2%,因此,护理院的医护人员数量比较紧张。医生的学历构成以中专和大专为主。护士的学历构成以中专为主,医生的职称结构高、中、初之比为1∶5∶13.3。护士的职称结构高、中、初之比为1∶9∶130。护理院医护人员的年龄:医生以20~39、40~49岁组为多,50岁以上的也占了约25%。护士中20~29岁组最多,占了1/3,30~39岁组占了1/4之多。护理院医护人员年龄构成(%)护工来源结构:22个护理院393名护工中,下岗、退休职工占5.3%,外地民工占59.2%,其他占35.5%[17]。
2002年对上海市67所老年护理医院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共有医护人员2293人,其中医师1181人,护士1112人。40岁以下的医技人员占49.38%,护理人员占73.29%。中青年比例较高。学历结构:医技人员中本科学历的为205人,占17.36%,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者占41.40%。护理人员中中专学历者达970人,占87.23%,医护人员的学历层次总体偏低。职称结构:医技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占29.85%,医(技)师占45.32%;护理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仅占7.65%,护师占39%;护士及以下职称占53.35%,超过护理人员总数的1/2。护理人员中中高级职称比例低。医疗护理人员与床位之比以核定床位比例,医生与床位之比为1∶4.93,以实际开放床位比例,医生与床位之比为1∶6.54,护士与床位之比为1∶6.95,医护之比为1∶0.94。护工概况:62所老年护理医院共有护工1581人,男性占15.75%,女性占84.25%。外地户籍护工占54.92%。年龄在30~49岁的护工占69.70%。文化程度小学及文盲比例达67.05%,护工总体文化素质偏低[18]。总之目前护理人员人数和质量,均不能适应老年护理的发展需要。
3.4.4老年护理保险所谓老年护理保险,又称长期护理保险,是将因病或衰老而需护理的有关费用由保险系统来支付的一种保险制度。保险人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承担被保险人在医院、康复中心等专门护理机构或家中因接受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相关护理费用。老年护理保险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率先出现。此后,其他发达国家(如欧洲和日本)相继推出这一保险。这一保险制度之所以在发达国家出现,主要是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人口老龄化。第二,家庭护理功能弱化。第三,医疗费用急剧上涨。为规避道德风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经营者就希望建立专门的老年护理保险。日本于2000年4月实施了强制性护理保险,也是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保险[19]。
我国现有的保险体系尚缺乏护理保障,虽然城镇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正在初步形成,并已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它们并未将老年护理费用包含在保障范围之内。而目前的商业人寿和健康保险市场上,老年护理保险基本上仍是空白。因此,老年护理风险尚缺乏保险保障,正虚位以待。在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险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存在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等问题。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例,2003年我国参加这一保险的人数只占全国人口的8.43%,计入暂时还保留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医疗保障比例也不过10.8%。在有关老年人的商业保险方面,已有少数寿险公司涉足。例如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就在上海推出了我国首个针对中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友邦永安保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将投保人锁定在50~75周岁的中老年群体;新华人寿也于2002年12月推出名为“美满人生”的老年保险产品。但相对于需求不尽相同的广大老年保险消费者而言,现有的老年商业保险体系存在缺陷,乏善可陈。因此,适时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对完善我国老年保险体系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19]。
3.4.5老年护理教育和专业老年护理人员的培养老年护理教育滞后,专业人才严重短缺,我国1994年才增设社区护理学课程,1998年以后,老年护理学课程才在华西医科大学等几所高等护理学院开设,尚未在全国普及。《老年护理学》本科教材于2000年12月才正式出版。目前虽然在许多高等院校已调整课程设置,增设了老年护理学以及相关的人文学科,但专科护士的培养仍是一片空白。我国护理教育的最高学历是硕士,但至今尚无一人获得老年护理方面的硕士学位。从事社区护理和老年护理的护士学历低、人数少,且没有接受过社区护理和老年护理的系统教育,知识结构老化,她们不能称为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高级专业人才更是奇缺[7]。
1967年美国护理协会规定从事老年护理的执业者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历,社区开业护士要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目前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等多层次老年护理人才梯队。英国RCN(RoyalCollegeofNursing)提出“老年护理专家计划”,旨在培养老年护理专家,以提高老年人的护理质量。而日本于1994年成立了看护福利专门学校,培养介护福利士从事老年护理工作[7]。
德国的老年护理教育为职业培训性质,主要培训“老年护士”和“老年护士助手”,凡年满16岁,相当于普通高中毕业(10年教育),身心健康者均可申请参加培训,没有入学考试,学生经过为期1年半的法定学时学习与考试,毕业后可得到国家认可的“老年护士助手资格,能在德国境内的护理院做老年护士助手”。通过3年法定学时学习和考试,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老年护士”资格,可在欧盟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护理院、医院和社区家庭护理中心工作。1年半制的老年护士助手的培养主要以老年基础护理教育为主。其课程设置包括4个方面:人文政治、社会-心理、医药及护理、工作方法及管理。其特点是突出社会性、实践性和服务意识[20]。
4老年护理的发展
我国老年护理起步晚,发展滞后,老龄化的到来不同于先进发达国家,他们是“先富后老”,而我国正处于发展中,是“将老未富”。同时,由于社会生活节奏的明显加快,家庭小型化趋势,家庭的养老、护老功能正在弱化。面对老年医疗保健体系不完善、国家经济不富裕、医疗卫生资源缺乏、护理保障空缺的特点,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4.1将老龄人的预防保健作为医疗体系的基础工作纳入政府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中加强老年人群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建立和完善系统的老年护理模式,建成医院-社区-家庭护理连续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老年护理质量,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14]。
4.2提高国家对护理工作者的重视度,减少人力资源的大量流失加强媒介宣传,加强人们敬老意识和对老年护理工作的认识,改变对护理工作者的歧视。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适应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老年专科护理工作者,派遣去发达国家引监护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选择适合我国老年护理的先进护理观点和技术,拓宽老年服务的思路。积极开展老年护理研究,培养老年专业人才,促进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开拓与发展。
4.3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建立系统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确保老有所医日本于1963年颁布了“老年福利法”,1987年制订了老年保健法,1996年出台了推动高龄者福利的十年计划,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集保健、医疗、护理、教育系列化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美国1965年通过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贫困医疗补助(medicaid)的立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在长期护理、家庭护理和临终关怀(hospic)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21]。我国须抓紧建立和发展与国情相匹配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
4.4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促进资源利用的效率与公平一是通过调整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结算政策,将部分老年护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进一步促进居家护理和居家养老;二是通过明确老年护理院的出入院标准和适当提高长期住院病人的费用分担水平,提高老年护理院的服务效率;三是通过增加养老院内部医疗机构的医保联网数量,方便养老院住养老人就医,同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老年护理费用,提高养老院住养老人的护理保障水平[8]。
4.5鼓励和扶持社会、企业、个人兴办老年护理机构和福利设施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所形成和收到成效的老年护理中心、临终关怀、托老所、家庭护理、老年公寓等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管理体系,适应我国医疗保健市场的需要,满足老年护理需求。
总之,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如何维护好老年人的健康、提高老龄人群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系统、规范、完善的服务是我国护理人员研究的主要课题,是对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巨大挑战,是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应当积极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相信有了政策、法律、制度和保障体系的建立,我国的老年护理事业必将有着美好的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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