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第1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新颁发的小学数学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教学,必须要以学生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为目的,不但要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还要兼顾学生的学习规律以及心理提点,教师应该具备总结经验,善于发展的能力,帮助学生在获得数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循序渐进的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情感态度等等,这些都是学生数学应用意识的基础,也是学生在数学能力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在估算教学中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从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分析,将学生所熟悉的生活实际作为教学的背景,这样学生就能够更快、更好的理解数学知识,教师引入一些实际的例子,让学社切实感受到学习数学知识,利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性。这样学生就能够主动去学习,奠定他们的数学应用意识。

比如:“认识人民币”这个知识点靴子之后,教师可以为学生设计一个购物游戏,售货员与消费者都由学生自己担任,消费者自己选择商品购买,并支付一定的人民币,然后售货员会找给他们的一定零钱,消费者自己辨别找回来的钱对不对。这种购物场景,学生在平时的生活中总会看见,很多小朋友在玩“过家家”的时候,也会自己模仿这样的场景,因此第一,这种方式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兴趣,能够很好的激发学生参与欲望。第二,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数学应用意识能够得到培养,自己动手操作,教师基于一定点拨,场景模拟结束后,教师结合情景总结计算结果,解释估算错误的学生哪里出现了错误,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认知,提升学生数学应用意识。

又如:在进行“100以内加减法”教学时,教师利用多媒体设备,为学生创建一个教学情景:小明的妈妈去买生活用品、带了100元人民币,热水壶价格为27元人民币,水杯是6个24元人民币,那么估算这些生活用品一共需要多少钱,小明妈妈带的钱够吗?通过这个东媒体动画的播放,学生的兴趣会被充分调动起来,这个时候学生们都跃跃欲试,有的学生说够,有的学生说不够。教师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研究不同不同的估算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估算方法,并且可以简单快速的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对数学的理解能力,提高他们数学应用的意识。

二、在数的计算教学中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

在小学数学课程中,十以内加减法可以利用一些道具进行,学生自己亲自去制作道具,这些道具为完成课堂任务为目的,这些道具的制作不能够太复杂,比如三角形、正方形以及圆形等等,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相互帮助,完成这些道具的制作,这样教师的工作任务量不但能够得到缓解,还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比如:“十以内加减法”教学,教师可以布置学生自己制作10个小木棒,在课堂上,教师提出例题“1+5=?、2+4=?8-5=?”等,学生利用自己制作的道具,摆出这些题目的结果,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得到锻炼,应用意识也得到了很好的培养。

三、在应用题教学中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

应用题是小学数学教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数学应用题都源于生活,比如:工程问题、路程问题、植树问题以及过桥、过隧道的问题,如果单纯的让学生从枯燥的文字中获得解决应用题的方法,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教师应该通过生活实际的引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文字内容,让学生亲自模拟种树、走路、过桥等,使逻辑性强,抽象化的数学知识变得直观化、简单化,这样学生对应用题理解会更加快速,数学应用意识会不断提升。

四、在图形面积教学中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

第2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一、开展小学生法治文化教育的必要性

所谓法治文化,是指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一个法治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法治文化以追求民主、自由和权利保障为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是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内在动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内在因素,具有教化与调控的功能,具有软约束力,在精神与思想深处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

一个孩子,在自我意识尚未形成或自我判断能力尚未成熟的阶段,是极易受外界影响导致价值观的偏差。媒体数据统计,近些年来受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给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如果学校、家庭、社会能在孩子认知形成的第一时间就给以正确的教导和示范,通过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行为的对错,必然能对学生的行为能起到医治和预防的作用。学生懂法后自然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法律的约束,做到遵纪守法。因此对孩子进行法治文化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基础,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素质的内在需求,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保障。

二、当前小学生法治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客观上说,当前我国还处在“法制教育”阶段,与法治中国的建设路径极为不符。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法治教育的认识不足、定位不清晰。中小学法治教育缺乏专门师资,也缺乏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法治教育教材。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呆板僵化,教育途径单一,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法治教育引入课堂不够、教育硬件投入不够、教育经费投入不够、教育基地建设拓展不够。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家庭教育缺位,社会资源不能有效整合。种种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开展。

从主观上说,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导致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弱化和缺失。在学校里,教师把规范的法治标准教授给自己的学生,希望每个孩子出了校门,都可以是教科书般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在校园这个圈子里,99%的孩子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可是问题就出在了离开学校以后的时间里:爷爷奶奶不走人行道;拉孩子踩过草坪、穿过绿化带;年轻的爸妈带着孩子闯红灯……这些都充斥在我们孩子眼中,最直接、最矛盾。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谁教给他什么,他就学了什么。所以,问题还出在我们成年人和复杂的社会身上。

三、完善小学生法治文化教育的深度思考

从学校角度来说,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法制工作人员和班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制教育队伍的整体水平,切实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人人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以校德育处为依托,组织相关人员在法制教育、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教育、防卫避险教育和意外伤害自救及犯罪预警能力、临界防卫原则及使用技能训练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和训练。

从教师角度来说,首先要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例如,积极利用学校晨会、班队会、学生大会、“两课”等时机,组织学生学习法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让制度进头脑;再比如,通过细化学生衣、食、住、行、学、操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以积分制进行,落到实处,逐日评分累计,每周总结与公示,奖优罚劣;还可积极倡导开展系列道德教育活动,规范学生养成教育,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为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其次打造良好的教育“软环境”,通过在校园内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紧扣学校发展主旋律和学生发展需要,定期更新校园文化宣传栏与橱窗,积极宣传法制知识、典型案例、安全知识等相关资讯。充分利用学校的每一堵墙,每一块地,每一个角落,打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实现怡人的自然环境与浓郁的人文气息相得益彰,使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升华了思想境界。

第3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关键词]中学教育 法治教育 中学生

一、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国已确立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前途。从相关资料来看,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当前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一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法治意识薄弱有重要关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青少年都要经过中学教育,而这一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而,此阶段的法治教育对于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决定性意义。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于200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中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中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学校的法治教育仍是目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因而,强化中学的法治教育无论是对建设法治国家还是对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都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当前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我国传统社会强调义务,轻视权利,实践已证明这不利于建设国家与公民的正常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确立人们的权利主体地位,这要求我们从中学阶段开始就要重视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而当前中学生法治教育仍存在较严重的重义务、轻权利倾向,无法培养出具有现代权利意识的公民,这不但不利于学生未来的人身发展,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长远建设。同时,在既有的法治教育中重视对具体法律内容的传授,片面强调教育青少年守法和预防犯罪,忽视对学生进行公正、平等、自由、人权等法治理念的培养,使法律课成为死记硬背的学习,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无法培养学生真正的法治意识。

2.法治教育在现有课程设置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现行的教程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一门法律基础课,中学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虽然我们也强调在其它课程学习融合进行法治教育,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在当前升学压力下,各学校普遍无暇顾及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3.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在中学阶段,学生自学能力相对有限。由于升学的压力,法治教育的时间也有限,因而。高素质老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学的法治老师都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这些老师一般都缺乏正统系统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主要通过课本自学一些理论知识,缺乏运用能力,对学生提出的实际问题往往解答不了,教学质量不高。一些学校虽然聘请了兼职法律老师,但因教学时间安排或兼职老师自身原因,往往有名无实。2001年团中央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曾对全国10个城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结果显示,370名被调查老师中,仅有4人知道《刑法》中有少年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占全部被调查人数的1.1%;知道《儿童权利公约》的占0.5%;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只有82.4%。教师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培养具有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现代公民任务的实现。

4.法治教育途径单一

在传统认识上。一谈中学法治教育就想到课堂法治教育,对环境教育重视不足。课堂法治教育是中学法治教育的核心环节,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课堂的传授,但中学生同时生活在社会中。学校和社会环境对其能否持久秉持课堂上接受的法治意识有重要影响,如果周围环境中发生的事情总是与课堂讲授的相左。就很难指望学生能形成对法治意识的真诚认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们的环境确实难以达到“以环境教育人”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生合理解释课堂讲授的内容为何与外面的情况格格不入,他们的个人生活经验就可能消蚀掉课堂教育中辛苦培养了那点法治萌芽。

三、完善中学法治教育的对策

1.以培养法治意识作为中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

以传授知识为载体。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传统法治教育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难以使学生产生对法洽产生的真诚认同。“法治的真正实现不在于用法律条文来取代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律、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知法并不必然守法。”因而,中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在内的法治意识,而不是在于系统地习得多少法律知识,更不是单纯的预防犯罪。法治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一点美国的经验可以借鉴。“培养美国公民”一直是美国中学生法治教育的宗旨。美国的很多学校都设有公民教育课程,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公民事务,使其能够意识到法律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熏陶,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因而,应切实认识到中学法治教育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未来,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设定中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能才界定中学法治教育的地位。

2.整合课程设置,合理编排教材

强化法治教育仅靠其它学科附带性的教育是不够的,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缓慢的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应考虑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编写相对系统完备的法律课程教材,使中学生在各年级都有相应的法治课程。在教材编写上,可考虑以法治连环画、动漫视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在内容上应注意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完成法治意识的培养。

3.提升法律师资队伍素质

法律师资的培养可采取两种途径:一是招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老师队伍。他们经过较系统的法律训练,能更好地理解、诠释法律。也更有能力将以案说法,有助于改变当前法律教育空洞的局面。二是对现有师资力量进行培养。与其它学科比较,法律更新较快,需要相关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定期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考虑聘请热心公益的退休司法人员作为兼职老师。这些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法治有较深刻的体会,可有效弥补现有老师知识方面的不足。

第4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关键词: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公民教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2)05-0040-0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已经逐渐转型为公民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理应将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小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以准确把握中小学生公民法制意识的现状,从而为提出有效的教育干预措施提供参考。

一、传统型法制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传统学校法制教育是指,通过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案例等途径,教给学生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常识,学会遵从法律制度的教育。这样的教育强调对社会的遵从和对法律的依赖。而公民法制教育则是基于“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仅让学生了解法律,更要唤醒他们督法、立法意识的教育。知识经济、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当前普法教育的内容产生了深刻影响,[1]我国的法制教育必须适应时展,拓展教育内容,以应对时代的挑战。公民参与是支撑法治运行的主体力量,对我国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立法、执法环节的推动作用。公民参与立法能够表达与平衡多元化的利益,推动法律的民主化进程,提高法律的合法性;[2]公民参与执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实效性,增强法律的开放性及其自我修正机能。

要推动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实现法制教育由“管理型法制”向“权利型法制”的转变,[3]就必须区分二者在目的、理念上的不同。“管理型法制”是指强调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总称,这样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强调对社会的管理;所谓权利型法制,是指通过“权利――义务”的平衡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承认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尽管我国已开展数次大规模普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相当多的地方只是简单发放法律宣传画册或者举行法制教育的讲座,观摩一两次法庭审判等。同样,学校法制教育的理念也比较落后,注重知识的灌输,只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了“不能做哪些事情”,而不是让他们明白法律规定的“你们有哪些权利”或者“你们可以做些什么”。可见,学校贯彻落实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将公民法制教育的模式从“传统法制教育”转变为“公民法制教育”,从小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逐渐培养守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已刻不容缓。

二、调查对象的确立

课题组对杭州市11所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的在校生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总人数为4134人,回收有效问卷4063份,其中小学1466份,初中1973份,高中624份。本调查参考《中国公民意识调查问卷》[4],将公民意识划分为国家认同感和自豪感、公正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五个维度。每个维度设计相应问题,调查学生的态度和看法。回答分为非常赞同、赞同、不赞同、说不清四个等级。问卷回收后进行数据编录并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问卷中“法律意识”维度的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

法律意识不仅表现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而且体现在公民参与法律的制定过程、监督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实现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小学生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调查显示,中小学生已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见表1),其中对“如果你发现学校某项规定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愿意提出质疑”这一问题的回答,小学生和初中生选择“非常愿意”或“愿意”的比例分别达到87.2%和81.8%;对“如果很多人都不遵守某项法律,你也可以不遵守”的选择,持“不赞同”观点的高中生比例达75.8%。由数据分析可知,中小学生已形成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懂得遵守法律,懂得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切身利益,在学校规定与法律相悖时,懂得提出质疑,维护权利。

(二)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好朋友违反校规,法律意识存在年级差异

对“如果你的好朋友违犯了校规,你愿意举证他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如表1所示:小学生表示“非常赞同”或“赞同”的比例是75.7%,初中生所占比例仅有56.9%,表示“不赞同”或“说不清”的小学生比例是24.3%,而初中生却是43.1%。

面对朋友犯规,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这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有关。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9-15岁儿童的同伴关系处于亲密的共享阶段,这时的友谊有强烈排他性,孩子们懂得忠诚、理解是友谊的基础,经常互相倾诉秘密、互相帮助。同伴相处时间已超过家庭及别的一切社会关系,集体作为同伴互动的社会背景,重要性日益增加。因此,初中生更看重同伴关系,而选择不举证违反校规的好朋友。

(三)中学生宪法意识较薄弱

从表1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分别有41.4%和48.9%的初、高中学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范围处理问题,另有17.2%和13.8%的初、高中学生无法做出判断。有将近一半的学生赞同这一观点。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见,当今中学生的宪法意识比较薄弱。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传统思想观念有关。在中学生甚至在成年人心中,“法律高于一切”的信念尚未完全树立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对“遇到违法案件能私了就私了”这一问题的回答,有5.8%的高中生表示“非常赞同”,15.7%的高中生表示“赞同”,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受到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高中生较初中生、小学生而言,其社会化程度更高,受到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深,选择赞同私了违法案件就不足为奇了。

四、引导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路径

(一)教学路径

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认清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树立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教师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不断唤醒学生公民权利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即遵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并以此作为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教师更要清醒地意识到,公民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不是仅靠背熟法律条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几次庭审就可以的,它需要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实现。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的交往,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制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唤醒学生督法、立法的意识,促进学生公民权利观念的形成,使学生能够认识到每一个公民都是法律的权利主体,而不仅仅是义务主体。

(二)管理路径

在学校管理层面上,给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参与学校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这对于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开展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学生参与学校立法能更好地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法规的权威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有助于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增强实效性;学生参与监督法规的实施,有助于加强法制教育的参与性,提高法规的修正机能。比如,设立校长信箱、学生法制委员会、学生智囊团等都是很有效的手段,能为学生今后积极参与社会法律管理奠定基础。

(三)生活路径

学生通过参与实际法律生活介入社会管理,一方面可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立法、督法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基于管理者、参与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法制运行会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学生普遍具有强烈的参与法制管理的热情,但由于条件限制而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因此,学校如能为学生提供走进生活,践行法律的机会,对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会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例如,在公共设施保护、公民环境治理等领域,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参与管理、配合、监督法制工作人员等活动。 尤其是学校所在社区,更是学生生活实践的场所,学校要努力取得社区人员的配合,让学生参与到社区的法制建设中去,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性,切实体验作为公民在立法、督法方面的责任。

公民参与途径的拓宽与参与权利的保障,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前提。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投身公共管理,不但能提升其公民参与热情,而且能更好地培养其公民法制意识和法制技能。

参考文献

[1]赵俊林.时展与我国公民法制教育内容的拓展[J].中国司法,2006,12.

[2]李泽.公民参与法律推动法治秩序的运行[J].法学与实践,2009,1.

第5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关 键 词 中小学法治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规则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7)02-00-03

2016年秋季,各版本新编《道德与法治》教材走进了小学低年级课堂。这预示着法治教育已成为品德课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如何基于现有的《品德与社会》教材,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需要我们展开新的探索。以下,笔者以苏教・中图版《品德与社会》为例,阐述我们的尝试。

一、遵循儿童逻辑,拓展规则认知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以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常识为主,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于低年级儿童来说,法治观念的培育重点应该是在正确儿童观观照下的规则意识的形成与发展。[1]根据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的内容要求,学生在低年级已经接触过“规则”,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懂得守秩序等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因此,品德与社会课程教学应在此基础上,拓展学生对规则的认知,初步了解生活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

以“怎样到达目的地”(四年级下册)一课为例。本课隶属于“我与外界的联系”这一学习主题,对应的课程标准内容是:“了解交通发展的状况,感受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P注交通发展带来的问题。”

有教师进行了如下教学设计:以问题导入课堂,通过设问“你们知道,早晨老师是怎么到学校的吗?”“你是怎么到学校的?”引出本课话题。在“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板块,教师立足无锡地方实际,设计了三个学习任务:一是家乡无锡的水蜜桃丰收,上海大润发超市订购500箱;二是汶川发生地震时,急需一批急救用品;三是从湖北武汉到上海运送1000吨木材。分别该选择什么交通工具?为什么?由此,与学生一起整理得出“合理选择有诀窍”。之后,拓展学习。以“无锡惠山古镇”“无锡南禅寺”和邻近的“常州恐龙园”为目的地,引导学生“认识公交线路图(目的地和出发地)”“阅读理解高铁票的各项内容”“了解乘飞机的具体步骤”,并呈现《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让学生明确“正确乘坐交通工具有方法”。最后,请学生设计 “家庭出游计划之畅行交通”,迎接即将到来的假期生活。

这一教学设计凸显儿童成长发展的脉络,将儿童带入与之发生密切联系的学校、自然、社会和家庭生活场域,由此构成了综合立体的生活画面。在学生已有基本交通安全规则经验基础上,丰富学生对交通的认知,感受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帮助学生认识道路交通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拓展了学生对规则的认知。

二、凸显价值引领,深化规则领悟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法治教育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我们在规则意识教育中,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学生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等核心价值观,懂得尊崇公序良俗。

以“我不耍赖皮”(三年级上册)为例。本课以规则意识教育为主题,重点是让学生认识到生活处处有规则,生活需要规则。有教师将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引入教学,设计了“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主题学习,突出规则和法治意识的引导。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体现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基本规则。内容简单明了,富于时代感和生活气息。基于此,教师设计了“四代同堂,共话守则”板块,邀请70、80、90、00后(学生、父母、祖父母、教师、德育专家、社区人员等)走进课堂,共话规则。通过环节一“比一比、谈异同――三版《守则》大比拼”,环节二“说一说、谈感受――有话大家说”,分享儿时记忆中经历的学校守则的故事;环节三“议一议、共成长――一起来学习”分享守则故事,探寻新版守则的独特之处。

之后,展开“文明小卫士在行动”版块。活动一“大家来找碴”――分享校园、班级、家庭、社会中的规则案例,探寻其中的规则;活动二“大家来帮忙”――设计校园文明标语、制定班级公约,形成小组同盟。最后,举行“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倡议仪式,号召学生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养成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这一教学设计可谓充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依托《中小学生守则》,将家庭、学校、社区等生活资源融入课堂,与学生共话“守规则”的故事,加深学生对规则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领悟。在这样生动的学习中,规则意识、诚信观念、爱国情感,尊法守法意识等,自然走进了学生的内心世界。

三、注重实践参与,促进规则认同

品德与社会课程强调本课程学习是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了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案例研讨等多种教学方式,倡导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我们在教学中,可综合使用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引领学生通过实践参与,认同规则和法治,并以此指导自身的生活,促进知行统一。

以“我们和诚信在一起”(四年级上册)一课为例。本课以诚信教育为主题,而诚信与法治可谓天然的结合体。有教师将社会法治热点案例引入教学,设计了“亮出我们的‘名片’――诚信”课堂教学:

第一板块“知诚信――认识名片”,引入社会热议的青岛“善德烧烤店”宰客事件、新疆切糕事件、海南海鲜事件,通过“新闻黄金眼”,讨论诚信危机对城市意味着什么?对商家意味着什么?第二板块“议诚信――设计名片”,通过诚信采访,邀请工商、物价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讲述诚信与法治案例,谈谈他们眼中、心中的诚信。第三板块“践诚信――亮出名片”,鼓励学生发出诚信倡议,创立诚信教室(制定班级诚信公约、实行无人监考 )或诚信校园,制定自己的诚信名片。

最后,教师设计了课后延伸活动,一是召开“小小新闻会”,请学生参与一次社会活动,如城管、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举办的诚信宣传活动,或市场现场执法活动,做好记录,并在年级召开新闻会。以此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体验,促进学生对规则和法治的认同。二是争当“新闻调研员”,鼓励学生以班级小组为单位,多渠道追踪新闻事态发展,深层次了解事件的后续发展及影响,重点调研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以此让学生懂得,诚信以自觉为主,要从自身小事做起,尊法守法,诚信做人;同时,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法律护航,我们要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

这一教学设计将真实的诚信与法治案例引入品德课堂,深化了学生对诚信的理解,引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更可贵的是,教学设计注重以可操作性的实践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法治生活,在实践中学法、用法。在延伸活动反馈中,学生们立足自身实践,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考:如有学生提出,诚信除了强调做人的品质,是不是更应强调契约的作用?还有学生通过比较提出,商家的诚信体现了城市、社会的诚信,然而,为什么在我国违反这一规则所付出的代价远不如其他国家……这样的思考体现了学生对于规则、法治的深刻领悟和认同,而这必将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与践行。

参考文献:

第6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的触角向全街道的各个层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尊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意识,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企业宪法和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办事,诚信经营;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街道顺利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会前学法以及街道各部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突出抓好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宪法法律集中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广播、报刊、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习浓厚氛围。

2.建立街道各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档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个一”(学法计划、学法教材、学习笔记、法治课讲义、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2105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街道干部职工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开展学法用法考评(考试)不少于1次。

3.加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能力培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进普法教育机制建设。街道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到街道办事处担任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成为街道的好参谋。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5.推荐派出所所长、人民法庭审判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6.认真落实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促进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7.各校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指导下,运用法治情景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游园活动等形式,开辟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

8.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作用,推动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在全街各中小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9.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全街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0.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乡村”活动。推荐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力争做到全覆盖。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

1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

12.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每年开展1次以上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13.定期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14.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5.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16.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7.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18.结合本辖区文化特点,重点培植至少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等),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集中宣传教育,撰写心得体会,提升学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社区法制讲堂、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

19.建立健全僧尼常态化学法制度。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所)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组织辖区法宣人员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

20.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依法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明燃香、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法制宣传活动。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企业法律顾问数年均增长5%。

22.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4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2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25.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到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26.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促进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针对单位和行业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27.在医院、公园、车站、路口等公共场所建设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

三、具体安排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是今年依法治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区《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意见》,我街道“法律七进”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5月)

在街道依法治街工作会议上,对全街道“法律七进”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12月)

分两个阶段开展集中活动,具体为:

1.第一阶段(5—7月)

(1)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2)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规范讲师团各项制度并启动法制巡讲活动。

(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同时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

(4)组织开展“依法治街”法制宣传月活动。

(5)结合本辖区文化特点,至少启动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等)。

(6)设立统一“社区法制讲堂”、“新村法制讲堂”(至少设置一个村),每月至少组织一场讲座。

(7)开设“普法小广播”村村通。

(8)启动法制电影工程,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将“法制电影工程”落实到位。

(9)发放法制宣传手册。

2.第二阶段(8—12月)

(1)组建街道法制宣传队并开展活动。

(2)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

(3)配合组织开展小学生法治手抄报比赛和组织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

(4)组织一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

(5)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指导。

(6)重点培养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7)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三)迎检和总结阶段

1.7月和12月迎接区上对全街道开展单位开展“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的督查。

2.12月12日前对全街道“法律七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特色、取得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法律七进”工作,由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街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村(社区)本部门(系统)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法律七进”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要坚持“法律七进”工作七个结合:一是与依法治街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四是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五是与“12.4”法制宣传日及重大节点专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六是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七是与各类创建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忌流于形式,搭花架子,应付了事,要真正实现“法律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第7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家庭;社会

中学生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由于他们开始进入或者正处于青春期,生理上的迅速变化,心理上的烦恼使得这个时期的个体集众多矛盾于一身,因此,这个特殊的年龄阶段又被人们称为“危险期”。在他们人生的这个关键时期,如果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往往就会走上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一些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部分中学生的法制观念不强,折射出我们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从这个层面上说,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一、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

所谓中学生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向教育对象(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法律理论的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提高法律素质的活动。具体的说,法制教育的含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法制教育是宣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其次,法制教育是为国家造就大量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必要途径。第三,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合格公民。

二、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不断强调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初中生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学生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但在对我校123名学生的调研中,约8.5%的学生仍然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约23.0%的学生认为和自己关系不大,在平时生活中运用较少。因此,总体来说,在现有教育模式下,学生的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制教育形式有所突破,但有效性不高

相较于过去传统理论灌输教育,现在法制教育形式明显增多,课堂的教学、法制辅导员的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片的播放、以及各种各样的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都较过去有所增加,但是,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在对我校学生调研中,约4.4%的学生对所列的法律非常了解。形式虽然增多,但是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法制教育不同于语文、数学等课程。目前,由于我国初中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品德课,因此没有一个独立的课程标准,也没有专门的教材,开展还是主要依托于思想品德课、历史、地理等学科。虽然教育部门年年在强调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实际进展过程中,形式化的现象依然存在。教条主义、功利主义还继续抹杀教育的实际功能,直接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三)法制教育常态化,但缺乏规范性

虽然思想品德课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的内容,思想品德课也在中考范围之列,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制教育也逐渐进入常态化,但是还不够规范。比如评价方式。既然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教育,却缺少一套合理的、独立的评价机制,怎样去评估学生的法律素养,怎样对学生的法律观念进行摸底了解,经过一定学时的教育,学生的法律知识有怎样的进步,很多学校领导、教师还是无法做出科学的界定,甚至直接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这不仅仅是学校领导、教师的责任,也是全社会要思考的问题。

(四)城乡法制教育存在不平衡性

城乡教育的不平衡性一直是困扰教育公平的一个难题。这是由区位因素、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所造成的。不得不承认,通过实地调研,笔者对这种不平衡性得到了更深刻的体会。最为典型的是父母对法制教育的态度上,调研中农村学校有70.2%的学生家长没有与孩子谈起过法律方面的问题,城市却有61.3%的家长会给孩子讨论法律知识。

此外,不平衡性还表现在教育条件与教学效果的不平衡上,城市中学法制教育条件优于农村中学,无论是学校的硬件或软件设施,城市中学都具有优势,法制教育资源相对来说也比农村中学丰富,这直接导致了教学效果的不平衡。

三、加强初中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措施

(一)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体作用

学校教育是学生学习成长的主要阵地,是加强初中生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其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着法制教育的成效。

(二)重视家庭法制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长的法律意识情况影响着法制教育的成效,家庭在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初中生的法制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学校的努力,动员家庭的参与,才能巩固法制教育的实效。

(三)大力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社会因素的影响对学生的教育有着能动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因素的积极作用可以有效的促进教育的发展。因此,学校教育要有效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拓展法制教育的渠道,形成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四)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第8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在读学生步入“90后”时代,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或者社会教育的缺失,作为年龄上达到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是心智与行为却常表现不够理性等“成年未成熟”的矛盾。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如果把学生看成是“孩子”那么你就是“保姆”,一旦把学生当成是“小学生”那么你就是“小学班主任”。我们在管理中应该更多地去强调成年人对自身、家庭、社会的责任,让每一位学生对成年人有清晰的认定,作为未真正踏入社会上的成年人,必须在校园学会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与履行成年人对自己、别人负责的义务。同时,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中,也切实地把握学生的不成熟性,有针对性适当地开展“挫折教育”,让学生在犯错误的时候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成本”以促使学生对责任的“成人”。

2“法治”理念

我们的一些高职院校往往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有所缺失,人文课程中除系列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外对于法律知识普及不足,此不利于培养学生法制精神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应当在校园营造“法制教育”的氛围,加强对学生法制知识与法制精神的培养,增进学生树立用法律武器正当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应当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出“契约”精神,学生个体作为校园学习生活的最小的组成部分,学生交学费、“新生报到注册”等履行入学手续后就已经和学校签订了“合同”,即学校给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安全的保证与便利、良好的教学质量、良好的学习校风等内容;学生享受学校提供权利的同时,那就理所当然履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的稳定、积极参与学校包括学风建设、考风管理、宿舍区管理等校纪校规的管理、积极参加学校为丰富校园文化而开展倡导的文化科技活动等。其中可借鉴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注重法治意识培养与法治技术的运用:如在心理咨询方面,从学生提出咨询书面申请到风险评估、与咨询师签署合同、接受咨询服务等都有明确的程序规定,且必须按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心理咨询师还享有专门的风险保险金,其目的在于防止咨询风险而承担民事赔偿的不利后果。

3“服务”理念

以美国著名公共管理学家罗伯特•丹哈特为代表的公共管理学者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公共管理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服务,而不是掌舵”,高职院校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给社会或者直接管理对象提供的更多应当是服务,要为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有利条件,而不是用“条框”去制约,甚至是“掌舵”学生的命运和发展道路。学生在承担学费与学习成本的同时,必然会要求学校给其提供有关学习和生活的服务,学校每一个行政部门都有义务尊重学生的权利和提供良好质量的服务。而在众多服务之中,后勤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事务管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则为重中之重。学生管理工作中辅导员作为直接面对学生、直接管理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间学校都必须定位好辅导员所扮演的角色,明确划分好其工作职责,区分好“思想政治辅导员”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的不同,如果简单地一味要求辅导员对所有学生事务工作的承担和付出,那么辅导员将会被学生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不单是对人才、资源的浪费,也是学生产生对辅导员的依赖和不利于学生自主管理、不利于学生自主成长的源头。另一方面,“公共服务”学说也指出“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不仅仅是‘顾客’,他们更重要的是‘公民’”。高职院校不能简单地把学生定义为“消费者”,更加不能助长学生滋生“消费者”的心态。学校收了学生交付的学费,理所应当地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但此种关系不是市场上纯粹的买卖关系。学生首先是“接受教育的社会公民”,但由于其经济的不独立其一般情况学费由其家长支付,家长才是教育中的“最终消费者”,学校必须对家长服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的管理必须更多地考虑家长的反馈意见、塑造与家长顺畅沟通的渠道,让更多的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

4“非全才”理念

第9篇: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优势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历来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极大重视。相对于社会层面上对成人的普法教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优势十分明显,效果更加明显,往往事半功倍。主要表现在:

(一)易接受,有针对性

青少年时期,非常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这对于他们法律意识培养十分有利。一是“三观”尚未定性,有的还是一张白纸,正需要我们去绘最新最美的图画。通过适当的法治意识培养,能促成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他们形成依法行事的强烈法制意识。二是年纪轻,正是好学的年龄,容易学的进去,学法的效率高。

(二)好组织,有广泛性

青少年大多数是在校生,有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条件,得天独厚,学校的法制教育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能做到有计划、有地点、有师资、有教材,工作既系统又规范,履盖面100%。而对于校外的青少年,针对他们好学好动的特点,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也是相对容易组织的。

(三)效益高,有普遍性

青少年法制教育,一般来讲效果是非常显著的,而且相对于成人的社会化教育,往往是事半功倍。青少年时期法制意识的初步形成,不仅一生受益无穷,更是对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极大推进,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

1、从小教育,普法成本效益最大化。我们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一定的普法成本也因此将使他们终生受益,社会效益也因他们走上社会就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而得到最大化的回报。

2、以点带面,青少年普法教育社会效益最大化。青少年一般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积极性高;二是执着、认真。他们的这些特点在普法学习和宣传中将使他们不自觉地成为普法的小宣传员、小督查员。将起到一个学员一个点带动全家一个面,进而达到推动周围一片的良好普法宣传效果,有效地促进普法工作。

(四)全面发展,有积极性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新人要求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发展,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如果缺少了法律那将是不完整的或是不完全的不懂法的“人才”,在如何应对日益市场化的经济生活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将是不可以想象的。不懂法的“人才”不仅不能称其为人才,而且都根本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公民。他们必将在人生道路上碰得头破血流。懂法律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是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对我国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普法教育,对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与不足

现阶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关协和综治等主要职能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离建立高素质的法制社会的战略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样差距的根源就在于社会各层面缺乏较高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没有真正认识到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需要、有要求,但缺乏战略眼光、缺乏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体表现在:

1、重文化教育,轻素质教育。

在高考、中考的指挥棒下,小升初、中考、高考无不唯分是论。考分、升学率是“硬件”,其他都是“软件”,分数不仅是学生的命根,也是老师的命根,教育部门的考核就是以分为准、以分为据、以分为俊的,只要有分,有升学率,自然一俊遮百丑。分数上去了,学校有名,主管部门有誉,教师有利,学生有奖,“好处”都有了。因此也就不太在乎素质教育的成效了。素质教育也说没有数理化那么重要,那么全力以赴了。追根溯源,重分数、轻素质的教育弊端就是官员的偏面的政绩观和整个社会的急功近利的心态的突出体现。最终将导致培养出一批又一批高分低能,有才不懂法的不法人才或温室人才,如此低素质的人才是难以承担起二十一世纪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任的,在未来的法治社会将举步维艰。

2、教育的切入点跑偏。

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件中,学校的出发点多数是为学校的教学服务和学校校园治安环境服务的,而从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这个层面上来考虑的较少。因此在教育活动中,一是重遵纪守法规范,提要求多。纯灌输式的教育,效果差;二是轻权利教育,讲义务多。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讲义务,不讲权利,不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三是淡意识培养,讲知识多。知识多,只能说明知法,不能说明其他问题。知法并不等同于守法、依法。意识的培养是最重要的,要培养青少年的自觉守法、依法意识。

3、小学生的教育不应忽视。

学法也要从小抓起,要从小培养他们法制思想、法治观念。忽略了小学生意识形态初步形成的最佳时期的法制教育是非常可惜的。千万不要认为小学生不懂事、好管理,人单纯不会出漏子,少上点法制课没关系。培养意识越早越好,意识的培养胜过单纯的知识培训,法制教育从小学生抓起,千万不能放松。

4、社会上的青少年法制教育。

这部分青少年正值青春期,正在成长的阶段,正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他们失学后,流入社会,没有了学校的约束,没有了老师的管束,也脱离了家长的视线,极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养成坏习惯,甚至误入歧途。因此,对他们的教育,既是难点,也是重点。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教育,人难找、难组织,是社区教育的薄弱环节。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政府部门要抓紧抓好,更要进一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要在教育的形式上、内容上和组织的方式、方法上寻求突破和创新。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

1、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

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可以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有布置,实绩有考核,能做到教育中“四落实”、“四到位”。“四落实”:有计划、有地点、有材料、有师资。“四到位”即课时到位、内容到位、责任到位、实效到位。确保教育的相对系统性、连续性和针对性,确保法制教育的全面落实。

2、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青少年在校生的法制教育。

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应是我们当前普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校生法制教育在教育的投入上、教育的效果上相对于社会层面上的成人法制教育,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成本低、效果好,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3、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以社区为平台,解决好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这个难题。

流入社会的青少年有相当多数部分是因家庭有问题或是学业差、在校表现差、缺乏上进心、升不了学的那一部分流失生和落榜生。这部分流入社会的青少年尚未成年,无技能、无专长,没有职业,终日在社会上游荡,缺少了学校和家庭的有效管束,他们极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他们应该是法制教育重点的帮教对象。我们要以社区教育为依托,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办好。家长和社区要共同努力,法律援助重点倾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确实做好这群法律上的弱势群体的帮教工作,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4、观念和意识的培养是教育的首要目标。版权所有

法律常识好教好学,也容易考核、容易操作,但常识学习能让大家知法、懂法、用法,但不能保证他们以后能守法、依法。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是单靠法律知识来就能保证的,更重要的还是要靠增强和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们知道观念和意识的形成是需要经过长期有效针对性的培养,潜移默化和熏陶,是从思想上、观念上、意识上给予不断的渐进的强化和固定。因此我认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在教育的内容上适当调整,把观念和意识的培养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努力方向。

5、寓教于乐,强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