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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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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第1篇: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努力提高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宣传、经贸、安监、监察、公安、建设、交巡警、城管、工商、教育及各街道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五)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312国道、229省道、盛岸路等主干道及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建设施工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职责分工

根据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点段的整治。

2、宣传部门和文明办要切实加强全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并将区属单位、部门的文明交通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评比范围,促使各单位、部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减少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3、针对*辖区电瓶三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比较集中的实际,经贸委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电瓶三轮车及其他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隐患。

4、监察部门负责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负责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5、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特别是区管道路的建设、养护,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及省市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的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见,会同公安部门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6、交巡警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等源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辖区主干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分析,对安全隐患治理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查处,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7、农机部门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城市、县城专营运输的拖拉机除外)、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发证和道路行驶牌证核发等监管工作。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组装)、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产品,以及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行为。

9、教育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

10、市政部门负责加强对道路排水、道路照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11、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加大道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加大对“非标”等排查治理等力度。

12、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区管道路、村道等支小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区属各部门、单位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4月-10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责,全面深入排查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交通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同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落实针对性的治理整改措施。同时,区政府将由分管区领导挂帅,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迎接市政府的考评。

七、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运作。健全区、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等三项制度。每月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情况通报。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区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试行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街道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城区要全面推开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将驾协组织服务触角引入社区工作站,提高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社会公信力;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指导和运作,制定完善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规范。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旅游车投放会办制度和源头监管安全态势研判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对全区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析问题存在的结症,突出管理重点,对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强化监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由区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要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加强源头管理和整顿。

(五)严把车辆登记和检验关。要加强对大客车、大货车的车检工作,大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货车检验率达到90%以上。对不符合出厂技术标准,擅自改型的车辆严格把关,不予注册登记;经贸委、工商、质监、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联合查处非法改装、倒卖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凡不按规定解体报废回收的企业和非法改装单位,要停业整顿,问题和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经贸委、公安、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报废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和转籍使用,对到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车辆,公安车管部门及时注销其车辆档案和牌证。对报废大客车、大货车及营运车辆的解体,公安车管部门要派员现场监督。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继续在全市范围突出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及事故多发重点道路、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城区要全面深化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要以文明示范路段、路口创建为抓手,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坚决取缔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施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摩托车管制区域内摩托车通行总量控制在5万辆以内,做到基本无外地摩托车和无通行证及无牌无证摩托车。

(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的急弯、陡坡、窄桥、险桥以及危险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行车条件,保障安全畅通,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通事故。

(八)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切实抓好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干部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第2篇: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镇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与各村委会和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和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从而,使我镇各企业始终坚持管生产必须先抓安全,从组织上,从管理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

二、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

为了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规范社会的安全生产秩序。年初,结合市上开展的“三下乡”活动与市农机监理所配合,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全镇村民中开展了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张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20余条,悬挂横幅4次,开展农机安全咨询3场次,在各村委会举办农机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讲座7场次,参加人员3000余人次,受教育面达80%以上。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使广大村民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责任感。6月份,我镇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在企业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在镇政府门前悬挂横幅2条,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0余幅,出专题板报1期,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气氛。华奥炭黑公司利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华奥炭黑公司和冶金矿山机械厂工作计划明确规定职工没有通过三级教育绝不能上岗,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增强了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力度,使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上来,从而提高了安全意识。

三、强化监管,排查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预防,监督检查就是最好的预防办法,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年初,深入重点企业,在了解启动生产情况的同时,对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掌握各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二是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加大检查次数密度,每月至少两次,对企业中的生产环境、安全防护器材、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多项内容一并检查,对于制度不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详细记载,限期整改;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企业做好值班、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四是对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工程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进行建设,确保工程安全。在对某某造纸厂的检查中,发现氯气设备无安全标识,责令企业负责人安装警示牌,防止事故发生。五是抓好拖拉机及驾驶员年度检审验工作。三月份开始,下村入户,广泛宣传年检审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负责地对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验,对存在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安全性能较差、不能继续使用的42台车辆进行了清理,并予以注销报废,收回号牌、行使证、达到了检审工作的目的。六是开展路检路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为了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减少农机事故,配合市农机监理所认真开展了路检路查,重点在乡村道路、农贸市场、田间场院等拖拉机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拖拉机违章行为,坚决做到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未报户、未检验上路行使的拖拉机,无证人员进行了查处,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做了严肃处理。期间共检查车辆82台次,纠正违章21次,处理15人次。七是抓好农机机械化作业生产。年初,站上及早安排做好春耕生产,包村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督促农民保养车辆,维护农业机械,在今年的春耕生产期间共检修各类农机、农机具1858台,其中:检修拖拉机884台,农用三轮车38辆,拖车120余辆,悬挂耙520台,播种机62台,通过检修,在春耕生产中,保持了机具的良好运行状态,并全部投入在春耕生产中,完成了机械播种,耙压保墒,机耕、农业机械运输作业,期间未发生农机事故。

第3篇: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治理一批重大隐患,纠正查处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力争实现全县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民爆、冶金等工贸行业零死亡,道路交通降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超前行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结合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实行挂牌责任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完成;整改完毕的,摘牌销号、恢复生产;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切实做到不留后患。

(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精确行动”,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以创建本质安全型县为载体,以岗位对标和包干执法为切入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堵塞漏洞,消灭盲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和制度落实。重点落实好市政府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开展安全整治“雷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从严问责。

三、组织分工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县各行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组织方式

本次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组织分工

1.县煤炭局负责牵头组织煤矿行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县国土局配合。

2.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县经信局配合。

3.县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打击私挖滥采和矿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4.县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行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供电支公司配合。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6.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县安监局配合。

7.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8.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9.县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0.县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水利行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

11.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学校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2.县文物旅游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3.县农机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农机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4.县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

(二)企业自查阶段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

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改落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或整改计划,建章立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在行动结束前向县政府安委办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五、整治内容

(一)煤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6项重点42项措施情况;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强力推行抽采达标,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开展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严肃查处瓦斯和粉尘超限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加强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情况;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执行包括现场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情况。

(二)道路交通: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情况;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情况;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贯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情况;依法查处非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企业的搬迁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入园或关闭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安全自动化控制和联锁改造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

(四)冶金等工贸行业:冶金煤气区域作业、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爆炸场所作业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专项治理情况。

(五)建筑施工: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情况。

(六)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管理情况。

(七)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八)职业健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情况。

(九)电力、民爆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治理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广泛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

(三)从严执法,严查严处。各乡镇、各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凡是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一律关闭取缔;凡是未消除安全隐患的要一律停工停产进行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对不按规定整改,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达标的,要坚决按照上限处罚。对拒不停产、假停产真生产、停而不整,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