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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价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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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价值

第1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优化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中合同是工程造价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加强合同管理,进行准确的工程造价,是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造价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则是为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通过对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造价方面的合同管理

1、在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材料供应及价格,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等。上述内容应围绕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为中心进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二、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关系

1、合同成本的控制,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把控制费用的观念渗透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的措施中,通过技术方法的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的评价,对工程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各种偏差,把施工的费用控制在成本管理计划范围之内。合同成本管理在造价控制中的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只有以工程项目的建造合同成本为中心,不断加强对项目建造合同成本的管理,才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不断的提高。

2、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之间关系又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并通过合同管理实现造价控制。

3、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按合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三、合同管理的优化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固定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施工前的合同的签订可以决定固定成本以及可变成本的结果,各种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保管合同和工机具租赁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得到落实。因此,不管是从合同管理的角度预控来说,还是从成本预测预控的角度,都应该签订好合同。建立健全合同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各种工程管理监控资料、台账等。同时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从项目成本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到合同成本的具体控制者,都应有自己的经济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二)加强材料的合同管理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料价格发生波动是很正常的,但是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为少见,可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

2、如果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施工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3、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

4、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

5、对一些特殊材料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在工程实施中再根据市场情况由各方共同考察确定,按实际购买价进行调整。

(三)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

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在实际施工中笔者曾碰到一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100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400多万元,其中300多万元为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签证。所以对工程变更的签证管理非常重要,根据笔者的经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适时适当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需要设计签字的要及时找设计认可。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变更单不能直接交给分包队了事,要根据分包队施工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有些需要重新与分包队签订确认单的就要及时签订。对于由于业主或监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及损失,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要统计齐全,计算要有依据。所有的签证和索赔要有专人负责,递交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时候都要记录签收,保留好相关资料,不能事后靠回忆补记。

(四)竣工决算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分,以竣工决算等资料为基础编制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包括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两大部分。其中竣工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竣工决算全面反映竣工工程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支出情况,表示了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工程全部竣工的建设全部费用,它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具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其目的是核定新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考核建设成本,分析投资效果,同时通过经验总结、资料积累,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所以,这项工作有着深远的意义。建设单位应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强该阶段的工作。

结束语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加强合同成本管理,对于控制施工成本、加强施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控制造价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加强材料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竣工决算阶段的合同管理等方面。

参考文献

[1]张建中.浅谈合同管理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J].金田 ,2011.

第2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关键字】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1引言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建设的各个环节,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得以充分的利用,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建筑公司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属于大型施工项目,投资大、工期长、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因此,与成本控制相关的工程造价难度比较大。工程造价过程中,需要和多个方面协调关系,如原材料供应商、施工队伍、监理公司等。其中很多关系的维护是需要通过合同来保障的。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有效促进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合同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编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造价水平的高低。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呈现复杂化,通过完善合同管理,提升工程造价控制,成为建筑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和确保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2合同管理在造价管理中的重要性

2.1合同管理是确保造价管理经济效益目标实现的保障

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会根据造价管理中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制定相应的计划,通过技术方法的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的评价,对工程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调节和限制。然后根据计划和不同的合作方签订相应的合同。有效的合同管理就是确保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合作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相应的产品或者服务,及时调整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可以避免某一些供应商投机取巧,为工程项目降低成本。

2.2合同管理是造价管理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往往比较长,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施工质量等。因此,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风险比较大,管理难度比较大。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计划必要时需要进行修改。有效的合同管理为计划的变更提供了依据,能够使计划的改变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监控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有效地保障工程造价管理的执行。例如,突发的自然灾害使得工期延误,这时可以根据相关合同规定,避免违约经济损失。

2.3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涉及到多方关系的处理,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不同承包商之间等。在长期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很难避免关系纠纷。此时,合同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多方关系中,合同的建立,是双方借助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一旦签订,一方违约,会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例如,施工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偷工减料的现象,导致了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使得工程项目最终无法通过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这给投资方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规定,此时承包商需要给投资商相应的经济补偿。

3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效造价管理控制

3.1提高合同管理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关系管理与协调、起草与修订、谈判等等。因此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首先,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必要的法律常识,能够在合同的起草与修订过程中,将单位的需求在合同中合理的、严谨的、完善的表达。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经济损失,保障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很多企业因为不重视合同管理,安排其他岗位的管理人员兼职合同管理,造成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将企业扯进各种官司纠纷之中。然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成本控制的能力。合同管理的一种作用就是为造价管理节省成本,保障项目的效益。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经济学理论,在制定合同时,分清主次,尽可能的为企业节省成本。最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在合同签订时,有些合作商为了保障自身经济利益,在合同中提出不合理的条件。此时,为了尽快确定合同关系,合同管理人员需要采取必要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沟通,既要保障自身单位利益,又要维持合作商的关系。为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

3.2确定合理的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的确定是合同管理的开始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在制定合同内容时,一定要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这样可以为后期的合同管理避免很多纠纷和麻烦。首先,合同内容的制定要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的步骤进行。在制定合同内容时,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就存在的各种疑点和难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然后,在制定合同内容时,应该派遣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参与。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沟通,提高签订合同的效率,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可以为后续的合同管理提供便利。最后,合同内容要简洁、易懂、严谨、逻辑性强。合同不同平常文书写作,不可以有自我发挥的余地。合同的制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模板,严格的按照各种标准,准确进行表达。同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

3.3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合同管理需要按照一定的合同管理机制。当前,在很多建筑企业,由于缺乏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造成合同管理混乱,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单位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建筑企业可以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核,看其内容是否真实、齐全。然后,在实际管理中,管理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机制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及时调整偏差,获得赔偿,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期。最后,需要有一套标准的操作规范对合同进行分析处理。将合同中的语言转化成相关部门能够理解的语言,如将合同中物料的价格翻译成财务中的成本问题。另外,需要对合同进行一定和审查和监督管理,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总结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因此,建筑公司应该重视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的方式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完工。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规范技术操作,确保合同质量,减少纠纷,确保项目建设的顺畅进行,将合同管理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 甘霞, 浅谈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

[2]贾海亮, 合同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2-30.

[3] 王维英,李建仙.浅议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J].科学之友(B版),2009(1).

第3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自*年3月7日全县河砂开采权拍卖以来,全县河道面貌和采砂秩序有了一定好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砂石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力度进一步加大。但是,由于一些乡镇对河道采砂管理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仍然出现了私挖乱采等影响河道行洪、破坏砂石资源、扰乱砂石市场秩序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河道采砂活动,依法、规范、有序、有偿开发利用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采砂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县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大队”,常年负责河道采砂的执法工作。联合执法大队由*局、水利局、物价局、交通局、公路养护中心、工商局等六个单位组成,其组成人员如下:

大队长:*

各乡镇也要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人从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尽快形成县、乡(镇)、村、组四级监管责任网络。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1、维护采砂秩序。河道采砂管理实行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河道采砂监管责任书。各乡(镇)、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必须协助做好辖区内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凡因采砂发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标段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法规、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正常的采砂作业,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有权单方采取相关措施。

2、稳定砂石市场价格。各标段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保证河砂按15元/立方米、砾石按28元/立方米的价格畅开供应,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抬价。

3、加强河道采砂执法。(1)对非法下河采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其采砂船舶、机具或其中的主要采砂设备等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危害堤防安全和公路桥梁安全的,没收其采砂设备和工具;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河道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非经法律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招标、租赁、发包、转让等任何形式许可他人在河道采砂,已经许可的一律无效,坚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违法所得,视情追究行政、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第4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本文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概念、加强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措施浅谈一下,望得到同行和专家们的指导。

一、正确理解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

1、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

2、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合同的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理监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程造价的控制

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决策阶段,是一个有浅入深、不断深化的阶段,可以分为若干工作阶段,不同阶段决策的深度不同,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也不同。而且,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这些造价形式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这样的相互作用关系。所以,只有加强项目决策的深度,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的计算投资估算,保证投资估算打足,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 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工程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在此阶段,我们应该做到:①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所以,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②对推行限额要积极设计。在进行设计招标和设计委托时,应建立起完整的限额设计管理方法,认真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力争把施工图预算的价格严格限制在设计概算以内,不能只关心的是面积、层数、功能等指标。③采用招投标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与设计单位紧密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把工程设计与造价纳入法律轨道,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使设计单位对工程造价负有明确责任。 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政策性变化,材料设备价格,市场供求波动大等等。要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所以,我们应该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择优选择专业分包单位等。

4、结算阶段造价的控制 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属于事后控制,对于已经成为事实的项目的审核更需要造价人员认真细致的对待,为了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在结算审查中应注意使用以下几方面:①审查承包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承包范围完成工程建设,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等工作。②核定施工工程量,由于工程量的计算多并且繁琐,容易造成高估冒算,所以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 ③审查项目单价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单价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合同及定额标准相符,工程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清单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计算单位是否一致。

5、 积极推进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根据科学的依据,结合投资理论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专业、综合、科学的方法,在达到工程最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取得最佳投资效益,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提高工程造价效益,即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最终使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1、合同管理精细化 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应该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细则。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建设方只有在政府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采取系统综合的方法对建设全过程控制,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资金,才能使投资获得最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第5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总造价由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组成。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由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需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一、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

从国内外大型工程的成功管理经验来看,质量也好,效益也罢,都是靠有效的保证体系来实现的。目前许多企业,只重视投标,合同订了以后,不是天天念“合同经”,日日算“造价账”,而是干(施工)、管(合同)、控(造价)分离:先干后算,干了再算,决算时不是签证不齐,就是资料不全:以致于出现工程千人干,合同、造价几人管;合同签得好,工程干得快,预期效益却未达到的情况。

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造价控制保证体系:大型工程需要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这些项目由于存在合同价格高、技术要求严、协作单位多、市场制约性强等诸多因素,致使经济效益不易预测,风险和损失潜在压力大。加之合同管理对造价的滞后性,使竣工后的决算成为施工企业最终取得经济效益的决定性工作:建立以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为首的核算组织,从开工就着手参与管理,项目上派专人配合,变更和签证首先满足造价控制人员的需要;预算、签证、变更和材料计划(有必要时也可土建、安装分开搞)应进行及时有效办理,同时分送甲方和内部相关科室,为付款结算提供方便,为决算减少压力;项目负责人定期负责审核造价,督促检查具体事务工作。同时利用微机把各阶段的经济资料储存汇总,归档整理,为正常的施工需要提供保证。从实践看,采取类似的管理方法,效果较好。

二、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3.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做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索赔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甚至一张签证单的结算造价就占合同价款的37%。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完善签证手续,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几方面着手:(1)选好人员;(2)组织好在职学习;(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4)建立岗位责任制。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3)公正地处理索赔;(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86条,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建筑施工企业,在该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折卖所得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争取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施工合同的签定一般经过要约一新要约一更新的要约一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并对照工程实际情况才能作出承诺。

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的国际惯例必将成为造价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因此,索赔管理应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构成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既前期管理中,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为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中期管理时,及时办理核定、变更等事项的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及法律有效性,以便为索赔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后期管理则应认真做好索赔准备,严格按法定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工作,使索赔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及时办理应为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本原则。总之,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龚维丽等.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第6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文章标题:关于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中央、省制定出台过一系列文件规定。最近,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再次联发了《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补充通知》(xxxx号),强调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xxx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加强对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管理和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从严要求本单位、本部门的全体人员,带头并督促下属认真遵守有关规定。二、机关全体干部、局直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上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必须统一交驻xxx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登记造册,由驻xxx纪检组监察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各处室、各单位不得自行保管,接此通知后,统一交到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三、上交到驻xxx纪检组监察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每年年底进行变价处理,变价款和礼金按《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补充通知》(云纪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由驻xxx纪检组监察室上交省财政厅专户,并把相关单据报送省纪委党风室备案。四、驻XXX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纪者严肃查处。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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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管理;探析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是指承建方和发包方两者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而订的明确了双方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协议。不管是建设方还是承建方都需要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尽最大努力来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从而建立一个合理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不过现实情况是,许多企业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缺乏合同管理经验,难以建立起理想的合同管理体系或建立后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导至出现种种问题抑制了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出现不少合同纠纷,造成合同无法顺利执行,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提出企业一定要重视合同管理。在本文中,我将提出以下看法

1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1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同一工程标的签订二份或二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送交政府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阳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称为阴合同。归纳起来说阴阳合同有两种,一是阴合同签订在阳合同之前;另一是阴合同签订在阳合同之后,阳合同只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监管,阴合同是双方实际实施的合同,对阳合同部分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支持阳合同否定阴合同,可以说第一类阴阳合同为无效合同,第二类阴阳合同可以认定阴合同为阳合同的补充协议,但不得对阳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如更改也属无效条款。现实中两种阴阳合同都存在,也产生了很多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常常造成造价增加或工程合同无法履行。

1. 2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脱节,招投标的过程管理不严谨规范。

从合同全过程管理层面上讲,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存在必然而紧密的联系。工程合同履行时所控制各要素如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在招投标时已基本确定。作为发包方由于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常把这工作各取委托相关的咨询机构进行,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作为承建方常处于弱势方,投标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加上投标参与人员对施工工艺的不完全了解,投标报价是就出现遗漏项目等现象;现实中常有发包方及承建方为了利益最大化,常常已事先协商好,招投标只是一个形式,双方都只重视补充协议忽略了招投标文件,以上情况都会造成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脱节,从而增加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及合同履行难度。

1. 3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

由于项目建设跨度大,涉及多方面,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各种发包方式,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传统单项(设计、施工单独发包)承包等,不管哪种承包方式都必然存在总包与分包,因此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就成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合同条款的遗漏、约定不明、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常造成总包与分包及分包间的矛盾,处理不当对工期、质量及安全均有较大影响。

1. 4合同管理不规范, 现场管理缺位,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差

现今的造价控制过程中,合同管理尚未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原因是有两方面的,一是现场管理缺位,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差 ,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开发商法律观念淡薄,施工方由于处于弱势方索赔常常得不到支持而不愿投入,业主方常因缺乏索赔相关未专业人员,有关资料的的收集不全和处理不当等,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索赔和反索赔,从而造成索赔与反索赔的失败,这一系列问题表明了合同管理的缺位和不规范。二是合同条款不严谨,如,工程清单中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没有予以明确化,以至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述容易引发分歧的合同条款内容,双方的理解就会存在歧义,由于对以上工程清单的项目特征内涵理解的不相同,就不断形成合同纠纷,导致“三超”现象的出现,最终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影响交付使用。

2合同管理的相应对策

2. 1加强制度建设与合同管理体系,规范招投标过程

(1)我们应全力构建一个诚信的市场体系,减少串标和陪标的现象发生。推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提高保证金额度,通过增加招投标的成本,防止和惩罚那些不遵守招投标规则的人。并且要求只有符合了资格的投标人才可以参与投标,以确保想招标的人都能参与使其具有竞争性,从而得到良好的效果。其次,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确保合同履行;以前,承包方和发包方由于缺少了解而担心履约时不确定因素会带来不良的后果,这一制度的引进将打消这种顾虑。

(2)加强招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衔接

报价、施工图包干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分别配套的合同管理体制,使得不同的报价模式匹配不同的合同管理方式。这样做是为了使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有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从而方便我们实施现场操作。同时企业应做好合同的起草工作以及之后一系列诸如公证评估等事项。相关资料和合同文本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件,更应该加大力气做好它们的归档管理工作。对于施工工程单位来所,建设项目具有分工复杂,时间跨度长,项目之间联系复杂的特点,所以这要求我们在项目结算时要参考之前具备的资料如会议纪要等进行解决。只有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使之做到职责分明和程序规范,才能真正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处在有效的控制状态中。

2.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目前当务之急是提高索赔与反索赔处理能力。如今在工程清单的计价方式下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比较方便管理,属于合同部分的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投标文件、清单等内容要收集齐全,建设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变更文件、往来文件签收等都是索赔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是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文本,作为施工方应认真编制,尽可能完善;作为业主方应重视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应该只交监理审核。经过三方(业主、监理、施工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最有说服力,所以在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往来文件、函件最好都经三方确认,起码是两方。

其次就是要注意索赔与反索赔的时间性,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发生索赔与反索赔时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

第三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2. 3推行适合实际需要的标准化合同文本

要求企业认真学习、研究AIA合同文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最终制定并推广一套符合市场和企业要求的标准化建筑工程合同范本。建议该格式的建筑工程合同范本的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同时与经办部门、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及其它认为有必要部门集体讨论并最终确定,合同起草的实际分工,及具体负责如下:合同的管理部门为成本部,其负责改进合同具体的格式文本和持续评审,而其它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统一由成本部门进行归总、取舍及修改,最后组织确认和评审,形成最终的、唯一的、可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推广标准格式文本。

2. 4优化分包合同管理

以往开发商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常把大宗的建设材料进行分供和把整体工程进行分别承包,但这往往是引发矛盾问题的根源,并成为施工管理的一个主要难点所在。对此建议:总承包方应该与分承包方及甲方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本文理解分包指甲方直接分包),在此协议中,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对相关细节尽量明确化,须着重强调的是应尽量把分包的任务全部纳入总包管理的范围,同时明确总包方管理的具体内容,同时总包方可向分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及配合管理的相关费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相当有效的管理方法。

2. 5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配置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是他们首先在技术上要过硬,对各种法律法规都能做到运用自如。首先,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同时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且要精通合同业务,包括合同谈判、起草和修订及解释,并且十分熟悉工程的索赔管理及合同的实际履行;通晓工程造价;熟悉并掌握各种相关法规、法律并熟练运用。其次,合同管理一般须从合同履约首个环节切入,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供应及组织方面的保证,是进行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实际情况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与造价师的职责要求比较相近,可交由其负责合同直接管理。

3.结语

做好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十分重大,在现如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做好了上述工作才能使自身企业具有竞争力,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特别是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许多困难,效益也不好,我们更要花心思想办法,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维才等.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项目管理.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

[2]张玉峰,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第三期

[3]钟芳林.浅析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02)

第8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企业;合同价格;管理制度;科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7)01-0059-03

【作者简介】滕淑珍,烟台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山东烟台264005)

无论是对物资生产企业还是对基本建设单位来讲,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其成本和工程造价的高低。合同价格形成机制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因为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益主要就是在合同价格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仍有许多企业未把合同价格管理摆在合同管理的重要位置,也很少有人对合同价格管理制度和价格形成的谈判技巧加以认真研究。企业如何正确制定管理制度和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控制和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格,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合同价格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价格管理在企业合同程序化管理中的地位

企业合同程序化管理是由项目立项、审批、会签、履行和归档五个程序组成的管理系统。五程序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环环相扣,其运行实现了合同的全面、全过程管理,避免了合同管理只管合同某个环节的情况。立项程序需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数量、价款、作用、意义等;审批程序指的是立项报告经批准后,根据合同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调研,考察其质量、价款等指标,达成初步意见后,填写《合同审批表》,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会签程序是指合同主管部门接到领导签字同意的《合同签订审批表》后,便进入合同管理的中心程序。会签阶段主要对合同标的的数量、价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全面审查,与对方形成初步意见后,填写《合同签约单》,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合同部门盖章后,合同生效;履行程序是指合同签定后,由承办部门具体协商履行合同;归档程序是指将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各种资料装订成册,编号入档。

从上述合同程序化管理可以看出,合同价格这项合同条款在整个程序各个阶段均有体现,特别是在签约阶段体现最为明显、最为突出。因为签约阶段是形成合同条款的关键性阶段,也就是说合同条款一旦确定下来,就已既成事实。因此可以说,合同价格的确定在合同程序化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

2.合同价格管理关系到企业把住资金支出的关口,堵住企业经营“成本漏洞”和避免利润隐性流失等重大问题

合同价格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把住资金支出的关口,而且更是堵住企业经营“成本漏洞”和避免利润隐性流失的关键之一。

目前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各类商品价格随时都在发生变化,这就加大了合同价格形成的难度。企业合同主要包括: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建筑安装设计合同、修理修缮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这里既有经济收入方面的合同,也有经济支出方面的合同。不论什么性质的合同,都涉及到价格问题,如果合同中形成的价格不合理,就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研究和探讨企业合同价格形成的管理制度和科学方法,对于有效实施对企业资金支出源头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企业合同价格形成的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价格形成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正确执行而制定的要求本企业合同承办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遵守的规定和行为准则,它主要侧重于管理的角度,是合同法律、法规及政策在企业的具体化。

根据企业合同程序化管理,可把合同价格形成工作进一步细化,将合同价格形成的全过程总体看作一个系统,分为五个程序即合同价格签约前准备程序、合同价格审批程序、合同价格会签程序、合同价格履行程序和合同价格履行后程序。5个程序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可以建立合同价格签约前制度、合同价格审批制度、合同价格签约制度、合同价格履行制度和合同价格履行后制度。

1.合同价格签约前制度。主要包括价格信息管理制度、市场价格调查制度、资信审查制度、技术经济论证制度及合同价格决策制度。

2.合同价格审批制度。主要包括合同价格审批权限制度、合同价格审批程序制度和合同价格审批责任制度。

3.合同价格签约制度。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签约分工制度、合同价格咨询制度、合同价格会签制度、合同价格签约审查制度和合同价格签约责任制度。

4.合同价格履行制度。主要包括合同价格变更与解除制度、合同价格结算制度和合同价格纠纷报告处理制度。

5.合同价格履行后制度。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合同价格归档制度、合同价格检查制度和合同价格形成奖罚制度。

为使合同价格管理制度有利于实际操作管理,又易于领会和记忆,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将合同价格管理制度总结提炼为“五三制”,即“三落实”、“三统一”、“三把关”、“三相符”、“三签字一盖章”合同价格管理制度。

“三落实”是指合同价格签约前准备工作落实、合同价格形成过程责任落实和合同价格形成后奖惩落实;“三统一”是指合同价格审批权限统一、合同价格签订程序统一和合同价格管理统一;“三把关”是指合同签约当事人把价格关、合同和审计管理部门把价格审查关和财务管理部门把资金出口结算关;“三相符”是指标的签约量与计划量相符、合同签约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以及合同付款单与财务明细、台账相符;“三签字一盖章”是指一份合同价格的履行必须经过委托人签字、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付款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审计部门加盖审计章。

三、企业合同价格形成的谈判技巧和科学方法

形成合理的合同价格,除了要有健全和完善价格形成的管理度作为基本保证外,还要形成合同签约过程中价格谈判的技巧和科学方法。

1.招标谈判法

招标谈判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对于产品价格具有透明性的一些合同,即使对方同意降价也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为严把所购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价格关,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将生产部门所需材料和设备计划书汇总,以表格的形式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用途、质量要求、生产厂家,向有关厂商发出招标书,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根据情况采取面对面或背对背的报价方法进行。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者与之签订合同。该法可大大提高物资采购的透明度,对于避免经济交往中不正常情况的发生具有明显效果。

2.“一调两审”法

即当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企业除了要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外,还要经过合同具体

承办单位与对方初谈,然后再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

3.“成本分解”法

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企业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物品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4.权力限制法

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企业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企业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企业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

对于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企业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企业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

5.35%综合取费法

机械设备和车辆等修理、修缮和安装是煤炭企业比较多的合同业务,不仅修理费数额大,而且价格也难以确定。传统的做法是先定一个估算价,最后以结算价为准,但这样合同起不到回避风险的作用。对此,企业应采用35%综合取费法。35%综合取费法就是根据机械设备和车辆修理、修缮和安装弹性大、损坏程度难把握等特点,在签订修理、修缮和安装合同价格时,首先进行拆检确定维修内容,根据维修内容确定所需材料数量、对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等确定材料价款。在此基础上将人工费用、利润、税金等按35%综合取费,形成最后的合同价格的一种方法。该办法在修缮和安装合同中被广泛运用,可为企业节约大量资金。

6.竞价封顶法

在机械设备和车辆等修理、修缮和安装招标合同洽谈中,为了避免承揽项目的厂商高抬价格,通过招标竞争,先让对方将要承揽的项目提出一个初步预算,根据预算项目,企业召集有关部门严格审查预算,当场压价,压价后选择最低的价格作为封顶价。项目完成后最终决算时,决算价格在封顶价格以外的以封顶价为准,在封顶价以内的以决算价为准。采用这种方法既有利于竞争,不会使合同价格高抬,又使实际发生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7.以退为进法

在签订合同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高于企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往往会以产品质量较高作为洽谈的砝码,以提高合同价款。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应该采取“以退为进”的方法,即洽谈的前提是建立在企业要求质量的水准上,允许对方更换适合企业质量要求的产品,紧紧抓住对方由于设计、生产等原因不愿意更换,同时又不甘心失去市场的心理,取得签订经济合同价格主动权。

8.享受优惠价格法

对于生产直接消耗的大宗原材料、配件且供方相对较少、组织难度较大、质量和交货期要求较高的关键原材料、配件、设备,要与供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关系,以确保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供求双方长期进行业务往来,有较高的信任度,而且批量大有利于享受优惠价格,可以保证质量,特别在采购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赊购,以降低采购工作的难度。

第9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

新西兰作为坐落于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国家,其世界一流教育体制在全球享有盛誉,特别是该国在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对我国进一步优化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新西兰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演进

英国学者Halstead认为,“价值观是对行为提供普遍指导和作为制定决策,或者对信念、行动进行评价……的参照点,是人们据此而采取行动的一些原则、基本的信念、理想、标准或生活态度”。[1](P65)而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中居统治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也是一个社会必须长期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新西兰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确立,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既有其深厚的历史与文化根基,又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基础。

以宗教教育和公民教育为主线的核心价值观多元化教育形成时期。1840年2月,英国王室与毛利人之间签订了怀唐伊条约(Treaty of Waitangi),促使新西兰建立了英国法律体系,确认了毛利人其土地和文化的拥有权,使这种独有民族的文化精粹得以保存。这一条约文本虽然至今仍存在较多争议,却使新西兰教育的发展过程充满了张力,受到殖民宗主国英国教育制度和本土毛利民族传习教育的双重影响。1877年,英属殖民地新西兰第一部教育法,规定实行免费、义务和世俗的教育,在宗教学校、毛利学校之外设立了公立学校,并且公立学校将宗教课列为必修课程。自1907年新西兰独立到二次大战期间,所有学校普遍实施宗教教育和公民教育,培养具有英国传统绅士风范和新西兰国家观念的公民,其中,毛利学校还注重传习毛利民族文化传统及其特有的价值观。

价值相对主义影响下核心价值观教育主导权向个体自我选择转移的时期。20世纪60年代以来,新西兰受价值相对主义理论的影响,认为学校价值观教育应该保持中立的立场,没有责任和必要对个体施加价值观影响,每个个体应根据自己的生存境遇与价值志趣,选择属于自己的价值观与生存方式。1986年新西兰国家课程委员会的大纲指出:道德价值是新西兰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基督精神建构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传统的基础,巫术则是毛利民族传统的基础,两者都相互作用于新西兰社会生活和人民的全部态度和关系。1988年新西兰教育部了新课程方案,对价值观教育做了系统规定。其中,价值观教育必须遵循五条基本原则:一是以学生为中心;二是促进文化认同感,三是促进平等;四是致力于教育的均衡和综合化;五是发展承担责任的能力。同时,学校教育工作必须倡导七种核心价值观:一是尊重他人的尊严和幸福;二是关心和分享;三是诚实;四是宽恕;五是同情心;六是坚忍不拔;七是自尊。

以基础价值观教育为引领,主动重构新西兰学校在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体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价值相对主义影响下的新西兰学校内核心价值观教育因强调个体的自我选择与自我评判导致一定程度的失范和无序,新西兰教育部门和研究者开始全面反思并评判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创新重构指向及其途径。1993年,鉴于新西兰主流社会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新西兰基金会提议在全国学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基础价值观的教育。1996年,新西兰基金会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和家长对未来学生品质的期望,制定了一项基础价值观教育计划,并明确提出应教育学生具有以下八种价值观:追求卓越,创新与好奇,多样化,尊重他人,公正,团结合作,关心环境,诚实正直。2007年,新西兰教育部了新课程实施方案,推进基础价值观教育,并详细解释了基础价值观的每个要点。例如,“创新”为“保持好奇心,批判性、创造性和反思性的思维”,“生态可持续性”被定义为“保持对环境和谐的关心,诚实而有责任心”。[2](P32)同时,新课程实施方案强调必须将尊重他人的尊严和幸福、关心和分享、诚实、宽恕、同情心、坚忍不拔、自尊等基础价值观教育融入学校各门课程教学中,要求教师在各门课程的教学当中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价值分析判断能力,鼓励他们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价值观和行为选择,亦即培养学生具有一种价值判断能力和实践能力。2011年,新西兰《国家安全体系报告》将“捍卫价值观”列为国家安全的一部分,使其提升到与民主体制、公共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

新西兰基础价值观教育是对价值相对主义的深刻反思,它建立在四个理论前提之上:一是生活中存在一些绝对的价值规范,它不会因人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诸如偷盗、欺骗、撒谎等行为是错误的;二是存在一些基础的价值观念,指导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三是对于个体出于某种理由而表现出的相应行为,可以做出基本的对错评判;四是人并不是生来就有理智与道德上的是非对错之分,如果任其好恶去行动的话,那人或多或少都会犯一些错误,而有些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基础价值观教育目的就在于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美德,同时,努力保证个体的行为不至于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危害。

二、新西兰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认同机理

新西兰自建国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来,虽然在价值观教育的行为主体认识上曾经有过变化和转移,但是其作为一个多元文化、多种族群、多种社会形态、多种宗教生活并存的移民国家,其社会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国家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和谐、国民素质教育的较高美誉度,无一不在证明着新西兰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性、实用性。具体而言,新西兰的价值观教育确立了一种连续、普遍和广泛适用的价值观念,既适用于个体生活,又适用于社会生活;既适用于家庭教育,又适用于学校教育,其实现途径和方式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设计与本国国情充分有机结合,在平等与包容中构建分层有序的多元化教育体系。新西兰人在建国之初,就在《威坦哲条约》(即1840年英国与毛利人族长签订的共处和约)中明确指出:致力于通过新西兰的双重文化传统来履行《威坦哲条约》中对道德教育的规定。1986年国家课程委员会的大纲进一步明确规定:“道德价值是新西兰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基督精神建构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传统的基础,巫术则是毛利民族传统的基础,两者都相互作用于新西兰社会生活和人民的全部态度和关系。”[3](P14)根据以上精神,新西兰所有小学都可进行这两种文化教育,可采用两种不同教学语言,传授相应价值观,不因某类特殊人群的价值观凌驾于其他价值观之上,尽可能让学生在小学阶段就学会包容他者、包容他人不同的文化传统。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多重价值观的认同往往也容易带来国家公民意识的认同混乱和削弱,因此,新西兰人在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层级上做出明确而有序的规定:小学阶段的多元化传统价值观传授不适用于中学,根据新西兰教育法,中学是统一的,是没有教派性的,中学阶段的核心价值观传授必须回到基础价值观教育中来。

二是核心价值观教育途径和方式的多样化和生活化,充分考虑受众的可接受度和教育实践的有效性。新西兰学校德育在几百年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战后的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区传统受众的差异化教育需求,形成自身教育途径和方式多样化和生活化的主要特征。如在教育方式上古今融合、兼容并蓄,倡导多元化德育,既保留英国古典德育和毛利人德育的传统方式,同时又有现代色彩,吸收和融汇了环太平洋国家学校德育的许多新理论和新方法。

在授课类型上宗教与德育合璧,保守与开放并存,从单纯宗教教育向世俗德育演变过程中,使宗教和世俗德育课共处,既开宗教课,又设现代德育课;有宗教教育的盲从保守性,又有大胆贴近生活创新开放的特点;既受宗主国影响,又顺应本国经济发展要求,大胆开放,吸收各种适合新西兰德育的新东西。在德育形式上活泼多样、内容丰富,适合儿童发展需要,许多读物和教科书图文并茂且又有很强的德育作用,深受儿童喜爱。新西兰重视学校德育,且不拘古老传统,不搞文化专制,倡导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多元化德育,兼容并蓄各种有益的理论和方法,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三是始终把教师教育水平的提升作为实现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新西兰政府指出,校长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在学校教学中起关键作用,他们应该成为落实基础价值观计划的带头人,对该计划的实施应投以极大的热情和支持。[4](P75)同时,要坚持文学作品在基础价值观教育计划中的核心地位,因为文学作品不像单纯的道德说教,只是将一些道德观念强行灌输到学生大脑中去,而是能以一种心灵交流的方式打动学生,使学生在情绪感染中净化自己的心灵。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基础价值观教育计划在学校教学工作中要遵从三个主要教学原则:主动教育原则,教育工作者要主动告诉学生这八项基础价值观的重要性,通过设计具体场景来让学生理解这些价值观;后果教育原则,在教学前首先要向学生讲述相应的行为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使学生认识到这些后果,从内心接受法则对他们行为的约束性;三步决策原则,教育工作者要让学生学会在做每一项选择时,都要充分考虑选择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四是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个人生存能力提升有机结合。新西兰人认为,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虽然不是一项单纯使个体获得生存能力的生存教育计划,但却是一切生存能力计划存在的基础。[5]因此,在新西兰的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该类教育并不是简单作为意识形态教育来体现,而是非常重视学校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时一定要把受众个体的生存能力和今后工作生活际遇和适应能力的提升作为一项基础性内容来传授。如在2007年的教学新大纲中专门在核心价值教育体系中划定了社会生存能力、数学、健康与幸福、创造性与审美能力等多个相互关联作用着的教育领域,作为新课程的结合点,并且鼓励教师和学校在价值观教育与个人生存能力提高相结合的范围内,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德育教学实践。[6]三、新西兰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经验和启示

新西兰核心价值观教育虽然经历了一些曲折,走过了一些弯路,但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我国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颇有参考价值。

首先,我国应进一步强调并突出认识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鉴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除学校外,目前我国出现了党政宣传部门、社区街道、各类培训机构等多重主体一起开展宣传教育的局面。这种多重主体共同推进,对于深入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同时,也因此导致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的层级关系不清楚,淡化了主次关系,屏蔽部分主体的特殊作用和功能。而从新西兰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相关教育实践得失情况看,无论社会可以给予个体多少有用的知识,学校在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是绝对无法取代的。因此,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这一认识,必须进一步强调和强化。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的基础性、主导性和权威性必须坚持维护不动摇。新西兰政府把“捍卫价值观”列为国家安全的一部分,并在20世纪90年代后旗帜鲜明地提出并要求把基础价值观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搞价值相对主义,也不能搞价值中立,必须旗帜鲜明地构建核心价值观,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的基础性、主导性和权威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优秀传统价值观与现代进步价值观的融合,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核心价值观导向,并将这种导向贯穿于全部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在核心价值观培育方面,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都负有责任,但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不可替代性。个人道德教育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个人道德教育需要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而社会核心价值观最终也要通过个体道德实践来体现。因此,我们要摒弃价值中立的做法,明确将公认的主流价值观“灌输”给学生;要反对价值观教育的形式主义,强调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和按价值观行动。价值观教育是价值引导和价值创造的过程,因此学校必须在各种教学活动中,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