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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七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十七届三中全会“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等政策的不断推出,也伴随大学生日益紧张和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到来,自主创业成为很多毕业生的选择。1988年5月举办的清华首届创业计划大赛,正式拉开了我国学生创业的序幕。随后,不少高校也适时推出创业教育,以期培养大学生创业的意识、创业的精神和创业的能力。以2002年4月教育部确定9所高校为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为标志,我国的创业教育进入政府引导下的多元化发展阶段。各试点院校开始了各具特色的创业教育实践探索。但总体来说,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教育理念,还是教育课程内容的设置,或是教育方法上,都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从近些年的实践结果看,对大学生创业的引导和指导上,成效并不十分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大学生创业教育并没有系统法律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尚存在不少问题。
1.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内容的缺失。
目前,许多高校对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相当一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或大学生创业教材关注金融、企管、财会、市场营销等关乎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和创业品质等方面的知识传递。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的阙如,导致不少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欠缺法律知识,缺少法律意识,不仅在创业中可能遭受法律风险,而且还可能招致创业的失败。
2.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系统性的缺乏。
我国目前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可以说只是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创业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作为创业教育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保障的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就更为零散和薄弱。在大学就业指导的课程中,涉及创业指导的内容缺乏体系完整的创业法律教育课程。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一般都被安排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在授课时,法律部门的内容并不占主要地位,其内容也多为各个部门法的简单介绍,基本与就业或创业热点无涉。对于即将深入社会进行实业操作的大学生来讲,此门课程无论是理论高度,还是实际运用性远远无法指导大学生如何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初出茅庐,既缺市场经验,又缺乏创业资本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创业的难度与风险显然很高。这里的风险不仅包括创业项目选择的风险,而且也包括创业是否成功的风险,更包括创业的全过程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前两项风险有时是可预见却无法控制的,但法律风险却有可能通过事先的知悉预防和事中的得当处理完全可以避免。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就是在传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法律思想观念、拥有健康的创业法律心理和具备较高的创业法律认知,进而塑造大学生理性的创业法律意识,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①创业法律教育不仅可以指导学生在校期间规避风险,也可以对学生真正走入社会后的独立创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开设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是大学生融入现代法治社会的必备素养。现代社会,法律在社会政治、社会管理和社会成员日常生活中的主导作用,成为规范国家、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主要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则的普遍化又使得学习法律成为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将不得不像学习劳动技能、生活经验、道德规范那样学习法律。”②“作为创业者,如果懂法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更为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任何创业行为,都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③
2.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培养大学生较高的创业法律认知,增强大学生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大学生要想成功创业,具备与创业目标直接联系的专业知识体系(如电子技术、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航天技术等)和创业知识体系(商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营销策略、市场需求等)对确定创业目标至关重要。但另一方面,创业者更须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在很多市场规则被确立为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法律知识也是创业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并伴随创业过程的始终,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工商注册登记、合同的签订、知识产权的保护、税收法律等。凡是没有经过法律许可或者法律不予认可的创业行为则是非法的行为,不仅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创业法律教育不仅是传授基本法律知识,更可以使即将创业的大学生提升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以及培养其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
3.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创业者规范行为、提升竞争力。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另一个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用法能力。法律赋予当事人许多权利救济手段,企业应充分合理地行使相关权利,放弃相关权利就等于放弃了维护利益的可能性或无法实现利益的最大化。④在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规则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创业领域也不例外。加强创业法律教育,有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观念,更好地尊重和遵从法律。与此同时,也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更好地争取和维护潜在的法律利益。
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设计
创业教育中法律课程的设置应该更好的体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对学生的具体创业计划给予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那么,如何从整体化的思想的角度整合相关的法律资源,归纳出具有普遍适用价值的创业实用法律,形成系统性与层次性并用的创业法律课程体系,发挥创业教育在实践中的应有的效果,实现教学与实践的合一,笔者认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建立健全创业法律教育教学体系。
体系是实体生存的根本,完整有效的规格体系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教育课教学中,可以将创业精神与法律意识融合培养;可以通过结合创业的特点来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法律知识体系,形成一套系统的教学计划与课程设计、采用公选课程与核心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科生、研究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体系。而这一切的基础在于专门的关于创业法律教育的教材的编写和出版。此教材应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体现更多的参与特性,以鼓励、促使学生主动思考、亲身体验为主,在编写思想和体例上都与以往的以基础理论为主的教材相区别,应成为一门有创意、实用性强的创业基础性的法律读本,适合高校的各学科学生学习。由于大学自身学科特色及学生所学专业及个人兴趣所在的不同,导致学生创业项目各异,因此创业法律教育的教材内容要多总结归纳各种共性法律问题,至少应涵盖创业主体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市场规制、权利的维护和救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面的内容。
2.建立具有创业素养的师资队伍。
创业者或是大学生创业者并不是一类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他们是民事主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与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纷繁复杂,由非法学专业的教师讲授难免有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之弊。所以,欲建立一支良好的具有创业素养的法律教师队伍,最有效和最便捷的方式是依托于高校的法学院或法律系的专职教师,从其筛选具有相应社会经验和深谙企业创业运作之道的教师作为任课教师。与此同时,吸收社会上一些既有创业经验又有一定法律学术背景的资深人士从事兼职教学和研究,并配合以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题讲座来实现开展创业法律教育的目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培养
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法律信仰是法律认知、法律情感和法律意志的有机统一体。大学生作为国家培养的高素质人才,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和培养,对推进和落实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有重要意义。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培养大学生法制观的主要课程。为了把握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结合“基础课”法制教学内容,笔者从法律信仰的知、情、意方面对某学院非法律专业的300名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通过分析发现:1、多数学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总体对法律认知粗浅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衡量大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基本标准。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的认知”情况的调查中,23%的人选择“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各部门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调节的法律关系”,3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各部门法的立法目的,但不了解具体部门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28%的同学选择“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了解各部门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另有18%的同学认为自己“既不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也不了解各部门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认知基础,但对法律的认知总体粗浅和模糊。2、部分学生法律情感淡漠,缺乏对法律正义性和权威性的信任“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大学生只有从内心深处认同法律的精神,才会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在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上,有68%的学生认为“法律的公平正义只是相对的,法律是死的,而解释法律的人是活的。”有18%的被调查者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不犯罪,法律与己无关。”在对法律权威性的调查中,有28%人认为“法律是有钱有权人的法律”,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我国是“人治大于法治”;在对法律正义性的调查中,32%被调查者认为“中国的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43%的大学生“对我国司法公信力持怀疑态度。”调查显示,部分大学生法律情感比较淡漠,对法律的正义性和权威性持怀疑态度。3、多数学生有一定的守法护法意识,但法律意志总体薄弱法律意志是法律信仰的最高层次。法律能够被信仰,不仅主体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认知和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情感,更要有强烈的守法护法意识和品质。调查中发现,当代大学生有一定的守法护法意识。在问到“当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会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时,有79%的被调查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11%的人认为“找关系自行解决,”另有11%选择“视情况而定,再选具体途径解决。”调查表明,当代大学生守法护法观念增强,多数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但守法护法意志不坚定,特别是在守法护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知”和“行”分离现象。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1、历史因素:
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一个民族长期积淀下来的人文精神奠定了这个国家的治理模式和传统[2]。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长久的封建人治现象所构建的“权大于法”的法律文化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也制约着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传统法律文化以“皇权至上”为特征的价值体系中,人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往往会出现“权大于法”的错误认识,这种权力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也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思维,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威产生质疑而不信仰法律。
2、社会因素:
社会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法制体系不够健全,法治质量不高的现实状况也影响着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立法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改革,立法的过度膨胀使法律价值很难转化为主体价值所追求的目标。当代大学生学业繁重,对许多法律尤其是最新立法无暇顾及和消化吸收,容易产生冷漠情绪,也很难对法律形成信仰。在法律运行方面,当前我国各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也导致大学生对法律权威产生质疑,不利于其法律信仰的培养。
3、教育因素:
高校法制教育不力当前对我国非法律专业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课程主要是“基础课”,而“基础课”承担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任务。高校的“基础课”设置54学时,而法制观教育课时不足三分之一。而在近年来的实际教学中,笔者发现不少“基础课”教师在法律部分的教学存两大问题:一是教师授课时间不足导致授课速度过快。部分教师随意延长人生观和道德观授课时间,而把法制观教学内容的课时缩短,有个别教师仅6个学时就完成了法制观的全部教学内容。这样的教学速度导致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在“你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你树立法律信仰有多大意义”的调查中,有42%的被调查者承认“授课老师法律部分上课速度过快,自己听得一知半解而觉得无聊。”二是教师培训缺失导致授课效果不佳。“基础课”教材从“05方案”实施以来,已经历经了三次修订,每次修订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内容愈来愈精,而高校针对历次修订版的新内容对教师组织培训的人数和次数却有限。许多教师在集体备课时坦言,法律部分理不清其中的脉络线索,更不知道如何组织教学。在实际的教学中往往有两类极端,一类是法学专业教师把“基础课”法律部分按照法学专业课程授课,拼命讲法理讲条文;另一类是非法学专业教师把法律部分授课时间压缩,甚至一笔带过,让学生课后自学,而对于公共课让学生自学就等于让学生不学而已。总而言之,无论是上述哪种类型,都不符合“基础课”对大学生法制观培养的目标,也不利于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4、主体因素:
自身特点和认知错位法律信仰作为主体对象的心理信念,只有达到主体自身的认知和认同才能形成,而当代大学生特有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大学生尚不能完全形成法律信仰的主观条件。首先,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却不成熟,在面对法律问题和现象时容易冲动,意气用事。其次,大学生生活阅历不深,容易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而导致人生观错位。再次,部分大学生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当代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使得平时仅注重专业课而忽视公共课的学习,思想观念上对学校法制教育课的错位认知,影响着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也很难培养起他们对法律的信仰。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几点思考
1、树立法律权威,优化法治大环境
法律权威是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前提。首先,要提高立法质量。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3]其次,要推进依法执政。法律的权威不仅取决于法律内容的科学公正合理,也取决于执政党是否依法执政,法律能否得到严格和公正实施。再次,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的公信力直接影响到法律是否有权威和能否被人们所信仰。最后,要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进程,使大学生感受到法治教育是大学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
2、培养法治思维,提升崇尚法律的情感
“法律从其规则到本质都必须契合人们的精神需求和人文关怀,科学公正地体现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平衡,才可能唤起人们对法律的认同、依赖和信仰。”[4]法律思维实质上是一种法律权利义务思维,权利是法律的内核。大学生如果没有对权利的要求,也就产生不了对法律的需求和渴望,更谈不上对法律的认同和崇尚。因此,在高校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过程中,要注重通过向大学生传播现代法治精神,提高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发大学生崇尚法律的情感。只有真正感悟了法律所体现的价值和精神,才能用法治思维方式去思索问题,并最终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增强“基础课”法制教育实效性
“基础课”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课程,但如前所析,普遍高校“基础课”学时有限,分给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课时间是少而又少,而且针对新版教材的师资培训缺失。为有效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基础课”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来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首先,高校针对每次新版教材要加大对“基础课”教师的培训。若授课教师对新增的教学内容一知半解或理不清思路,则很难让学生亲近法律、认同法律和形成法律信仰。其次,教师在育人理念上要认清培养大学生法治观的重要性,保障“基础课”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课时数。再次,教师要善于探索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增强“基础课”法制教育部分的趣味性和实效性,以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等。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
[2]刘端端•论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构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8):194.
[3]胡天生•大学生法律信仰探讨[J].当代青年研究,20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