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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strengthening of professional ethics for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has a great role in promoting, as well as beneficial to China's socialist spiritual civilization. Professional ethics is a complicated systematic project, we must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arry out professional ethics.
关键词:市场经济 职业道德建设 措施
Key words: market economy professional ethics measures
职业道德的进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思想基础。市场经济与职业道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能够互相促进彼此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相联系。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社会道德产生一定的影响。会出现在一些不文明的职业行为。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需要有与其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环境。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只顾个人私利不管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利己主义也会受到人们舆论的谴责。恩格斯指出:“事实上,每个阶级,甚至是在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各自的道德。”恩格斯所说每个行业各自的道德,指的就是职业道德。我国走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路线,市场经济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除了必须遵守市场经济行为的客观规律,不断的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必须坚决反对把职业道德也进行商品化。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是市场经济高度繁荣和保持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职业道德建设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经济的发展对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巨大的直接影响,二者紧密联系。在经济高度发展的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都需要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较高的市场道德与之相适应,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特别是随着近二十年的社会经济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原有的职业道德也出现了巨大变化,全社会都开始日益高度重视职业道德的建设。
事实证明,依靠道德来支持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发展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更为良好的道德行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道德上强调个人自由,主张金钱至上的原则。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遵守法律制度的前提下遵循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基础的,这样我国的市场经济职业道德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职业道德有着本质的不同。进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水平是逐步改善和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生活质量的现实要求。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日益详细的社会分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再简单的满足于生物质活水平的提高和各种物质财富的积累,人们开始逐步追求能够满足精神世界和在心灵更高的层面,这些是职业生活质量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建设,除了能促进社会风气的改善,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直接影响个人职业生活的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管理论为指导,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去研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开展教育工作。
㈠提高宣传力度,为职业道德建营造出良好的氛围。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提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都关心职业道德建设,所有人都能崇尚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广泛的宣传在职业道德建设中涌的各种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主人翁精神和所拥有的高尚职业道德,通过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模范思想来影响和促进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除了要提高正面宣传力度,同时还要对各种不讲职业道德、只顾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曝光。让舆论宣传工作不仅可以扶正,同时还能祛邪,形成全社会都遵守职业道德的良好舆论环境。
㈡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道德修养。应该对所有职工开展适当的思想和道德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以及价值观,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开展富有成效的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行业精神,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文明职业风尚,净化社会风气。
㈢积极制定完善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全社会的所有行业制定和落实详细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完成好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广大职工把职业道德由思想观念落实到实际行为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扩大经济效益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顺应这个要求,在各行各业针对工作的不同,制定出反映岗位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所有人开展本职工作的行为标准。把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到实处,让所有人都有章可循,真正把职业道德建设在工作中落实。
㈣组织以职业道德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促进职业道德建设的发展。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让职工通过参与活动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促进职业道德建设有效开展。应该根据各行各业的特点,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工会通过在文化宫、俱乐部等充分的文化宣传,广泛组织各种理论研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优秀典型评选和表彰等不同形式的创建活动,实现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常抓常新,随时都有新进展。
职业道德贯穿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整个过程,因此我们必须时刻注意职业道德建设,常抓不懈。必须根据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社会的发展,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把职业道德建设落实到实处,为我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的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国杰.新时期思想道德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
[2]钱安国.职业道德修养教程[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国内外关于“现代化”这一进程的研究,通过比较“现代化”与“人的现代性”两者的概念和外延之间的异同,认为:(1)提升人的现代性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2)提升人的现代性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一、现代化的内涵
现代(Modern),通常作为一段时间的概念来定义。主要指当今这个时代,可以涵盖“当代”和“近代”两个时期,古今对于“现代”一次释解各异。我国著名的现代化理论研究专家北京大学教授罗荣渠就曾对“现代”一词做过这样的解释:“Modern是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最先使用的,是相对于Medieval即中世纪而言的,即把文艺复兴看作一个与中世纪相对立的新时代。”今普遍的看法是:现代不是一个绝对时间概念,而是一个相对于传统而言的词语。
“现代化”一词来源于现代,主要是用以概括人类社会近期发展急速转变的一个过程。因此,“现代化”一词是表示一个动态的,不断进步的过程,而非固定的、静止的状态。
1.国外学者对现代化的释解
国外对于现代化的研究可追溯到二战以后,但较集中的研究还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自美国兴起。当时的研究中心主要是传统社会如何向现代社会过渡;发展中国家如何向现代化国家过渡,研究认为不发达国家落后的主要根源是社会内部的传统性矛盾。对于现代化的研究学者们的研究方面各有侧重。部分学者从历史发展纵的方面对现代化进行说明,如学者戴维·波普诺说:“现代化指的是发生在一个传统的前工业社会的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发生的主要的内部变革。”部分学者却认为现代化是一个整体,是整个社会的全面变化。
从上述国外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普遍的共识是从十六世纪以来,伴随着工业化所发生的一系列深刻的、全面的、总体性的社会变革包括着社会的各个方面。然而由于各学者关注的焦点及所站的立场不同,故强调的方面也不尽相同。
二、人的现代性
对于人的现代性目前缺少统一、标准的定义的。从人的现代化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1)人的现代化是人自身生产、综合素质以及实践活动能够适应并推进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是传统人像现代人全面转化的过程:(2)人的现代化也就是人的文化素质的现代化;(3)人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人的社会关系和人的价值观的现代化;(4)人的现代化是人的观念、素质、能力、活动、交往等各方面表现出的同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普遍而深刻的变化;(5)人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全面发展。从以上的观点可以看出,学术界对人的现代化、现代性的理解存在着的角度是多样的。
一般来讲,人的现代性的内涵主要是相对于传统的人的品质而言的,表现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现代人所具有的一系列的品质和属性;人的这种现代性的外延包括多种不同内容和形式,如人的社会意识的现代性、观念形态的现代性、心理状况的现代性以及行为方式的现代性等等。
三、现代化与人的现代性的关系
现代化的社会是一种经济系统、政治系统、文化系统充分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社会形式。现代化社会的基础就是现代文明建设的核心,即人的现代性。马克思所言:“社会产生人”,“人产生社会”。一方面,“社会产生人”。因为人的活动时时、处处受到社会制约,人们的活动形式上是个人的而实质上却是社会的。
(一)提升人的现代性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
首先,现代化进程中经济体系的健康快速发展要求人的发展。市场经济把追求最大利润作为目标,经济活动就是为了满足需求从而调动一些因素去追求最大的经济价值。生产是追求价值的过程,生产过程中人的体力和智力以及整体素质的提高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直接影响着产出、利润以及经济的增长。
其次,快速发展的经济体系要求配备发达的政治体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政治体系的支持和协调,具有现代性的高素质的人才对于现化化的政治体系的建构同样是不可缺少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公益性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市场经济的不足,而充分就业、稳定的货币购买力,稳定的经济增长等问题又对政治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现代化政治体系这种高要求必须需要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去建构。
(二)提升人的现代性是加快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现代化进程中对人的现代性也提出了要求,21世纪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是人的竞争、国民素质的竞争。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人的现代性已成为我国现代文化建设的迫切要求。
首先,人的全面提高要求国民具有伦理道德素质,这是市场经济体制得以顺利运行的前提。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治精神的基础是人的自律能力。而市场经济也需要人们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只有自觉地遵守社会中的各种规则,市场经济才能实现高效、有序的运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伦理道德经济,伦理道德经济指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规范以及相应的意识、信念和行为活动。我国经济社会中大到假冒、劣质产品,小到乱丢垃圾等现象都是非常严重的。因此,道德规范的建设和价值观的建构都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迫切需要。
其次,人的全面提高更要求人们具有人文素质。人文素质是具有现代性的现代人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是人文科学、人文教育在教育身上所体现的成果,较全面的文化知识素养、较高品位的艺术鉴赏能力是构素质的基础。在生活中,我们总是批评大众文化的低俗、缺乏艺术感,但我们往往忘记了大众文化来自于国民文化素质的反映。随着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人们的对文化品位以及鉴赏力将得到提高。
综上所述,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直接表现为综合国力的强大,一个拥有强大的综合国力的现代化国家同时也是稳定发展的社会,它里面综合了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换句话说,他拥有强大的经济力量,拥有民主政治体系下的社会稳定,高度发展的社会文化体系,不仅经济的发展要求国民素质的提高,而高度发展的社会文化体系和稳定的政治体系,较高的艺术鉴赏力都需要人去建构。因此,现代化与人的现代性是一个内在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的现代性是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两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整体。
参考文献:
[1](美)A·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关键词]马克思信用理论 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9-0111-02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通过对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和谐。由于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个成熟的信用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逻辑要求。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内容阐释
“信用”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信用”问题的详细研究主要是在经济领域。马克思写道:“我们不打算详细分析信用制度和他为自己所创造的工具。我们在这里只着重指出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所必要的少数几点。因此,在这里,我们只研究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这种信用的发展和公共信用的发展之间的联系,不属于我们考察的范围。”[1]马克思正是围绕着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进行展开论述的,其目的只在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及其运行规律。马克思通过对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论述,使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的重要性得到论证。
马克思认为,信用是一种“贷和借的运动”,是一种“以偿还为条件”的借贷行为。货币或商品只是有条件让渡的独特形式的运动。货币或商品的使用权发生了变化,而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同时,偿还是信用存在的前提,对此,马克思还引用了经济学家图克的话来进行说明:“信用,在它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那么,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2]马克思认为信用是一种经济关系,经济范畴的“信用”反映在以经济利益关系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和经济往来都是为了获取各种利益,因此,经济主体间信用与信用关系反映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必然以经济利益关系为基础。由此可以看出,信用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起着重要作用。只有达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信用与和谐社会的逻辑关系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伴随市场经济而生,只要是发展市场经济,就必然会出现信用问题和人们对诚信的渴望。在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时期是信用问题最突出的阶段,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人们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对经济交往与合作产生不信任感,继而危害社会和谐,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就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诚信问题。马克思认为:“只要商业资本是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3]这也指出在经济交往中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而采用侵占和欺诈的手段,体现了资本的贪婪性和“拜物教”的嘴脸。这些人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很少考虑到公众的利益。如欧洲的信用危机,一旦出现了这样的危机将会影响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发展,进而出现经济危机,导致大量人员失业,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大量工厂倒闭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
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是等价交换,然而,要实现等价交换必须交易双方要讲诚信,不讲诚信交换就难以进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到来,股票、期货等虚拟经济的发展,借贷、托付等信用交换成为主要方式。据统计,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现汇贸易只占百分之十,而信用销售已达到百分之九十。因而“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做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支配别人的劳动的权利,资本家个人及企业的“良好信誉”本身成为一种无形的资本。”[4]由此可见,信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秩序良性运行的重要力量和生命线。没有信用的支撑现代市场经济将无法运行。稳定的信用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正是基于信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通过这一体系的建立来治理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信用缺失状况,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与快速发展。同时,这也是资本逻辑和市场逻辑的内在要求。
三、马克思信用理论对和谐社会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与分析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和“商业道德”,对于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与社会、信用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也是非常有益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商业交往贯穿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但由于市场经济中资本的贪婪性,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通过欺诈和侵占的手段危害公众的利益,使商业信用恶化。如经济交往中的赖账、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商业欺诈、金融欺诈、虚假广告、上市公司过度包装、偷税漏税、出口骗税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人人自危,社会风气败坏。马克思认为,商业信用是职能资本家之间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赊购商品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商业信用产生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职能之初,在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广泛发展。促进商品流通,加速资本周转,推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是信用制度的基础。由此可见,商业信用的危机将会对市场经济运行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很大的阻碍。
在市场经济中商业信用的发展是有局限性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由货币经营业为基础产生了银行和银行信用。由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量的银行都是国有银行。马克思称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和公共簿记的公共分配的形式是由银行制度造成的。可见,银行的重要所在,尤其在我国公有制基础的银行,银行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国家公信力;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现在中国以贷谋私、诚信缺失;坏账、呆账过多使银行信用受损。
解决信用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道德手段综合立体治理。以制度为基础,通过经济与社会体制的有效约束,形成健全的市场机制,建立起以道德为基础的“内在制度型”和以法治为基础的“外在制度型”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用制度体系。从商业信用来看,就是引导企业在生产、管理、销售的全过程中贯穿信用理念;生产高质量产品,做好售后服务,打造讲信用、重信誉的企业文化。从银行信用来看,就是进行银行改革,健全银行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存贷关系。通过对这两种信用制度的完善和变革,推动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2][3]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三卷,450页,452页,369页.
关键词:新时期;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
伴随着资本主义起源所推动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关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便一直被学者们所讨论。斯密认为,政府(国家)应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尽量缩小自身对经济主体的影响。马克思针对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现状指出,企业内部的有序生产与企业外部的无序竞争,将促使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发生。从而,强调政府应对国民经济进行管制,即:将经济主体的一切经济活动,纳入到政府的整体调配之中,并通过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一来,就存在着政府公权力如何有效实施的问题。
就我国目前各项事业发展现状而言,同样面临着上述问题。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辨证关系下,各级政府如何有效实施公权力,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我国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转型能否获得最终成功。
综上所述,本文以“新时期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路径思考”为主题,将针对上述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对策。本文主要以:经济领域的政府公权力实施为考察对象。
一、政府公权力实施面临的时代特征
尽管,斯密和马克思在阐述政府公权力的作用范围时,观点明显相左。但是,他们都是基于当时的时代特征所作出的理论思考。由此可见,在合理构建我国政府公权力的实施内容前,首先须充分考察其所面临的时代特征。
(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特征
伴随着现代生产力水平的显著提升,资本逐利性使然推动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我国在2001年成功加入WTO后,则预示着国内经济体系将逐步融入全球经济大体系之中。从而,在国际商贸领域中的一系列国际惯例、国际法,以及市场经济运转的内在要求,都不断促使我国针对经济体制进行适应性调整。面对上述时代特征,我国各级政府在公权力的实施内容上必然也须进行调整。
(二)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期特征
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展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发生显著变化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包括:居民贫富差距拉大、大学生就业等问题,已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源。由此,各级政府如何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则成为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与否的重要评价标准。并且,在经济转型期如何引导、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合理开展生产经营,以及削弱不合理的市场垄断力量等等,其都成为政府公权力实施所面临时代特征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在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发生动态演变的同时,我国各级政府也应针对不断变换的时代特征,适时调整公权力的实施内容。
二、新时期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各级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并且,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这不仅体现为我国的宪法性秩序;更包含了政府公权力实施的本质要求。同上所述,新时期政府公权力的内在要求在遵守本质要求的前提下,还具有时代要求。
(一)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运转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运转,不仅依靠市场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中的过程理性;更需要政府通过公权力所提供的制度做保障。正如马克思曾指出的,企业内部有效管理与市场环境下企业间的无序竞争,构成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主要矛盾;其将促使经济危机的产生。因此,政府在提供制度保障时,还应通过公权力建构起,包括制度实施、监管,以及惩罚在内的机制。伴随着我国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障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转的机制也逐渐变得复杂。从而,这就增大了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
(二)维护公民合法的经济利益诉求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升,生产关系也在不断的进行适应性调整。生产关系实则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从而,必然就存在着公民对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诉求。目前政府在维护公民合法经济利益诉求时,仍然存在诸多需要加强的方面。诸如,农民工的欠薪问题;部分中小企业的用工问题等,都使得公民的合法经济利益被破坏。在此情形下,维护公民合法的经济利益诉求,必然也成为了新时期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
三、新时期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路径构建
在具体构建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路径时,将从公权利的权利获取、表现形态,以及职责履行方面展开阐述。其中,公权利的“权利获取”,体现为政府公权力有效实施的动力源;“表现形态”,则体现为政府公权力作用的范围边界;“职责履行”,自然便体现为政府公权力的运行机制。
(一)在权利获取上的构建
针对权利获取上的构建,在公共管理理论中存在着这样的理解:政府(国家)为公民提供了诸如国防、交通设施等公共产品;对此做一交换,公民则需要通过纳税的形式,来给予政府回报。这种将经济学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到对政府权利获取构建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类比性。然而,基于我国国家制度使然,上述理解则违背了政府产生于人民之中的宪法规定。
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行为。包括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都面临着创租与寻租的负和博弈。在此背景下,政府必将成为纠正制度失范的主体。包括制度提供、制度实施,以及制度完善在内的政府行为,必然涉及到政府的费用。在此基础上,公民通过纳税来支付政府的职能费用,则成为了政府权利构建的内在规定性。
(二)在表现形态上的构建
正如上文指出,斯密与马克思都界定了政府的权力范围。尽管,二者对于政府权力范围的界定完全相反;然而,他们都是基于自身所处的时代背景,而得出的科学结论。考察我国所面临的时代背景,不难发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越来越迫切;在收入上的“马太效应”越发严重。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应合理使用自身的公权力,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收入分配制度的优化与完善。
同样,我国政府的权力仍然存在范围界定的问题。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政府权力不应直接作用于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经济主体通过成本―收益的理性比较来确定自身的行为偏好,这本身就是价格机制对市场资源配置的体现。然而,在有限理性、市场失灵普遍存在的现实世界,还须通过政府权力的强制作用,来有效规避负外部性、市场不合理垄断的发生。
(三)在职责履行上的构建
职责体现为,政府由“目标、手段、结果”这三个环节,所构成的岗位职能。政府的目标函数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包括:调节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规范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国际贸易中的法律制度应对等。在手段的使用上,依然遵循上文所阐述的“权力”构建要求,并陪以惯例、习俗等非正式制度。“结果”将涉及到评价体系的建立,在此前提下完成结果反馈。
最后还需明确,政府在职责层面的构建应在:层级与时间这两个维度上展开。及,不同层级的政府在职责构建上存在范围与内容的差异性;并且,政府的职责构建还应进行动态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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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斯逸.我国政府主导下的劳动保障权利救济途径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12).
王旭东(1986-),男,山西临汾人,现为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2011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摘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三位一体”是构成政府能力的核心内容和要求,政府能力建设也要与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相互适应。政府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能力建设的目标,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能力建设的要求,更是新的历史时期对政府能力建设的新的要求和使命。本文通过战略决策与公共管理能力、组织创新能力、危机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学习能力等六种核心能力试图构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能力建设的具体目标体系。
关键词:政府能力建设;目标体系;能力建设
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的指导下,坚持以大力提升政府行政能力为导向,打造一个高效型、民主型、法制型和服务型政府所需要的政府能力必须从以下六种核心能力建设入手:
1、战略决策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的建设是管理市场经济的起点,管理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实现战略决策的过程,政府要实现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提高在制定战略规划和公共政策等重大问题上的决策能力。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需要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和及时突变的各种情况,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需要政府具有驾驭市场经济,实施宏观管理的能力。
2、组织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振兴的灵魂经济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现代是知识经济的社会,是一个创新性很强的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政府应该是而且必须是一个创新能力很强的政府。从宏观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组织的创新能力包括组织制度的创新和组织管理的创新两个大的方面,因此,要提升政府组织能力创新,一要提高政府制度的创新综合能力,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法治制度创新;二是要提高管理的创新能力,推进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和组织体制本身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3、危机管理能力。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以处理市场突发性危机事件为目标指向,通过提高政府危机前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的处理能力、危机发生后的医治能力,及时有效的恢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当各种市场出现的危机事件突如其来的时候,政府的市场危机管理能力将降低危机的危害和损失,成为保证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能力,而构建现代化的体制性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就是为了提升与保证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
4、组织协调能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利益集团为了争夺利益和社会资源必然引发种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要具备市场经济利益协调能力,确定做到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各项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最终的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利益群众和团体的利益。
5、学习能力。学习能力的提升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重新定位和调整变化,是一个自由、开放、便于信息交流和知识传播的共享型学习型政府系统,能够有效的将学习行为转化为创造行为的政府组织,是一个可以大大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政府工作社会满意度的政府。提高政府的学习能力,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学习能力,充分理解各种政策文件的精神实质,而不是以主观的意识加以价值判断和处理,要保障用最新的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适应信息化和知识时代的要求,不断创新,自我调整,自我修复,自我完善。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基本要求,因此,学习能力还表现在学习国家的公共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和掌握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内容和运用的条件,提高遵守和执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意识,提升严格遵守和运用国家层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来制定本部门的公共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能力。只有提高政府的学习能力,这个政府组织永远不是一个终结的概念,而是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自如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可塑性的强力政府组织。
6、公共服务能力。对于一个现代化的政府而言,承担市场经济的公共服务的职责,追求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和高速度的平衡,提高社会对政府所提供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是政府的核心价值所在。所谓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提供公共服务指的是为市场经济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中涵盖了推动社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发展科教文卫体等诸多的市场经济事业,市场经济的相关信息,为公众生活和参与市场经济生活提供保障和创造所需要的条件等。政府有承担市场经济公共服务的职责,那么,政府的官员就要具备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否则,这种服务实施不到位的服务,或者根本没有办法进行实施。比如说,为了加快地方积极的持续有效的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为了加快地方工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公共设施、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等方面的建设,由于投资规模大,投资额度大,收益周期长,利润率偏低,企业往往缺乏提供这样公共服务的动力和能力。因此,政府有责任承担这种市场经济的公共服务的任务,这样就要求政府官员重视提供市场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做出最有效的提供市场经济公共服务的决策能力,并不断提升和完善提供市场经济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公共政策的执行能力和公共政策实施、调整的监督能力。(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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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丽华.中国行政改的的观念更新[J].社会科学家,2001(4).
关键词:商法;营利性;市场经济;自由竞争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073-03
一、商法的价值
法存在的前提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当今社会,商法越来越完备,这得益于市场经济发展中有大量的商事关系存在。商法就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所有商人和商行为应遵循的一般商事规则,也是调整和规范商人和商行为的特殊私法规范的总称。商法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中有其自身的特征和存在价值。
1.商法的本质特征
第一,商法是渗透着公法因素并区别于民法的私法。商法的规范对象主要是企业,并调整他们之间的商事关系,因而属于私法领域,其规范自然具有很强的任意性和选择性。但是为了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市场发展所产生的不良现象,公平合理的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国家加强了对私法领域的干预,给商法输入了刑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公法规范,使商法中的许多规范具有了国家干预的特征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商法和民法一样,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手段。民法是普通私法,商法是特别私法,商法的主要特点在于对私法中某些问题做出不同于民法的规定。民法多注重意思表示符合真意,多强调权利的本质方面,而商法则以保护信赖为根本目的,注重权利的外观。这就是商法与民法不同的安全理念。
第二,商法是以营利为调节机制的法律。商法的营利调节机制是商法独立存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商法的一大本质。商法的制度繁杂,规定很多,但维护商人及其他从事商行为者的营利则是其重要宗旨。因此商法有其他部门法所没有的营利调节机制。商法营利性的特点是区别于经济法的,经济法是国家公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它反对暴利;商法是在平衡商人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基础上,鼓励合法的、最大的营利。商法是对商人个人利益的保护和促进,也是对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追求,是从根本上有利于整个社会发展的。
第三,商法是商品经济存在与发展的技术性条件。各国的商法总是处在不断地更新和变化中,这种现象并非是商法本身的缺陷,而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的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随着商事关系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商法也要随之变迁、发展和完善。民法确认了主体平等、意思自治、所有权保护,形成了市场交易的一般法律条件。相对于民法而言,商法是一步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它对于市场经济的调整作用是很直接、很具体的,商法规定了商品经济的技术性条件,对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内容以及交易必须遵循的规则等都做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在市场经济中有什么样的市场交易方式和市场交易内容,也就有什么样的商法规范。
2.商法的价值
第一,商法是规范商人、保护商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商法主要调整的是商人之间的以平等性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市场经济需要规范的商人,即商人应当合格。商法主要规定的是商人和其他经营者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等,这些内容反映在法律上即为公司法、票据法、信托法和保险法等法律制度。商人最主要的特征在于他的营利性。因为商人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通过计算和衡量自身经济利益的得失,不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商法的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经营者)的合法地位和利益,侧重于保护作为商人的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平等利益关系,以满足商人的营利性要求。因此商人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应该具有从事商事活动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第二,商法规范商行为,实现上市交易快速、安全和秩序的统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仅应使商人合格,也应使他们的行为得到规范。商人的本质决定商人是以盈利性为目的,通过灵活便捷的交易行为、较低的交易成本以增进交易成功的机会。因此,商法应当顺应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对商行为作出灵活迅捷的回应,规定促进交易迅捷、灵活的功能性措施。同时,交易迅捷更应该建立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交易的快速进行,秩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因此,商法在满易迅捷的功能方面应该与其在满易安全的功能方面相得益彰。实践证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很注意秩序问题,秩序是所有商人快速、安全交易的保障,离开秩序去追求快速、安全是不可能的。
第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商人的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保护商人的盈利性是商法的重要功能之一。商事主体的活动被称为商活动,所有的商事活动的基本目标就是追求营利,而商法的本质就是营利,资本的营利又是商法调整的最根本的对象,抛开营利这个目标,其他任何一种行为都不能被称为商的行为。市场经济依赖于充分投资,只有充分而有效的投资,市场经济才能又快又好地发展。投资者利益和商人利益反映商事交易的安全快速,社会利益反映的是秩序。
二、市场经济的概念厘定及特征
1.市场经济的概念
市场经济是以促进平等、维护产权和保护交易自由进行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平等合作、自愿交换为基本前提,以自发形成、自由竞争、分散决策为基本前提,以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形态。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基本上是自由的,但在民商法条件下的自由竞争的结果会导致垄断,从而使自由竞争遭致破坏。这就需要法律调节机制来进行规范,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平衡经济活动中各方的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能够更好地运行。根据市场经济的概念,我们不难看出,市场经济的本质并不在于市场的机制和功能,而是在于与“私有”、“契约”、“独立”相对应的“产权”、“平等”、“自由”等具有鲜明价值判断特性的行为规范性质的制度,是建立一种通向文明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张和追求。总体而言,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
2.市场经济具有自由、平等、法治的特点
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等价交换又是以平等性原则为基础。因此市场经济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制来保障这种平等性的贯彻。但是对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来说,自由也不是无限度的,是需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因此说市场经济还需要具备法治性的特点,即经济运行必须要以完备、健全的法律为基础。作为经济主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其经济活动要受到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约束。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协调和处理的矛盾的依据,是公正平等的体现,能更好的维护市场经济快速、高效运行。因此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以法律为基础。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的法律性是价值规律的客观必然要求。由于市场外部性的存在,如果经济活动主体不择手段,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前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最终就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任何经济活动都难以进行。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必须要以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为基础。
3.市场经济的发展要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基本原则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应该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原则,即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根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制度,并使其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普遍遵守。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就必然要求我们有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规范的法律体系的存在,进而要求每一个经济活动主体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同时也能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三、商法和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自由竞争,这一点在商法独立存在的价值中得以体现。市场经济是商法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发展社会的经济,商人构成了市场的主题,商法恰恰又是鼓励和规制商人的商事行为,各国商法的修改其实是对市场关系发展更新的体现,可以说商法的发展几乎与市场发展同步。商法的存在能更好更有效地保障市场的高效运转,使市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1.市场经济的本质在商法中得以体现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自由竞争。只有经济主体通过商品交易市场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为基础自由地进行交易,才能保证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物质资料得到合理的流动。商法自由的价值取向就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高效的内在要求。但是商法所注重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交易在自由竞争过程中迅速、有序的进行。这同时也体现了市场经济对交易安全有序进行的内在要求。商法中的正义同时也是市场交易所要求的正义。缺乏正义的市场竞争必然会给市场经济体系带来危机与破坏。商法不仅认可商人的种种商行为,而且在合法的基础上为商人的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商人是以营利为目的,投资分红是实现营利的一种体现,商人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营利活动。可以说,商法的全部规范都是围绕着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行为设置的。商法保护商人的营利行为,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没有商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没有商法对商人营利行为在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和切实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就无从建立,市场经济也不会得到发展,社会更不会繁荣。因此,要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通过合法交易、正当手段获得收益和利润。
2.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商法中得以体现
前段时间,德国西门子公司旗下医疗器械部门因涉嫌向中国内地医院行贿而受到调查。这一消息尽管被否认,但照例引发了境外媒体关于中国政府对外资企业态度的揣测和解读。两年多来,中国反腐败行动举世瞩目。许多人注意到,中国打击“洋老虎”也毫不手软。
目前已经有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赛诺菲、优时比等多家外资药企因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调查。有西方媒体由此断言,在华外资企业日渐失宠,有的甚至揣测,中国是为了偏袒国内竞争者才这么做的。当前,打击腐败、厉行法治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新常态。在此背景下,有外资企业因为涉嫌商业贿赂而受到调查可以说再正常不过。毕竟在同一时期内、在同样环境下,有不少内资企业尤其是国企受到反腐调查,单单外资企业可以独善其身并不合常理。
不适应中国政府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反腐执法,主要源于某些外资企业已经习惯于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改革开放以来的较长时间内,外资企业不仅在税收等方面享有优惠待遇,甚至在遵守法律方面也得到某些地方政府一定程度的豁免。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法治的进步,中国越来越将外资企业平等视之。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如果外资企业和西方社会对这种合理变化感到不适应,那么,应该调整心态的是他们,而不是中国。从对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也可看出,外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一样,都不是天然守法的天使。很多受到中国调查的跨国公司本身就劣迹斑斑,葛兰素史克就曾多次因为商业贿赂而受到西方国家的调查和处罚。更有某些跨国公司到中国后,以“入乡随俗”为名肆意违反中国法律。可见,无论中国的执法部门还是中国公众,对外资企业守法的自觉性都不能过于迷信。外企不该也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但是,打击其违法行为绝不意味着中国不再重视外资企业,中国更不会为了偏袒内资企业而对外资企业进行选择性执法。这既不符合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也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要求平等对待各类经济主体,中国大力整顿吏治、清除腐败、加强执法、推进司法改革,也是为了给市场经济营造干净公平的环境。中国打“老虎”拍“苍蝇”,与姓不姓“洋”无关。
事实上,只要中国政府坚持卓有成效的反腐行动,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将因为市场交易成本的有效降低而获益。今年上半年,中国美国商会的《2015年度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由于中国强力反腐,“腐败”已不再属于在华美国企业最担心的问题了。这充分说明,只要坚持法治原则,无论是打击本土“老虎”还是“洋老虎”,都是中国社会之幸,也是外资企业之幸。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 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
关键词:茶文化旅游;农业经济;全域旅游;关系
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农业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农村自然禀赋优势,并在产业化发展模式下建构起相对独立的经济系统,这样就与传统的工业反哺农业不同了。另外,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实现离土不离乡的就业形态,也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所要关注的问题。因此,根据笔者所在区域的自然禀赋优势,这里将茶文化旅游导入到农业经济发展之中。从全域旅游的视角出发,将茶文化导入到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之中,有助于将周边农户的家庭经济也纳入到区域旅游经济范畴,这样就使得在充分调动区域各项要素的情形下,有效地提升当地农户的经济福祉,进而也就与农业经济发展的目标相一致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纲,也使得具有生态旅游属性的茶文化旅游应得到业界的足够重视。
1农业经济发展内在要求
就本文的主题而言,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可以归纳为以下4点:
1.1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包括这样几个要点:第一,农业经济在发展中不应破坏当地的自然环境,并在对资源的利用上应追求可持续、可再生。第二,农业经济在发展中应考虑到代际之间对资源的需求,从而应节约使用各类资源。第三,在主导产业选择和培育时,应关注该产业的区域植根性问题。可见,目前诸多农村地区所发展的采矿业、水泥业从经营形态上来看,其就与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
1.2强调产业的关联性
与“行业”这一概念不同,“产业”是指相互关联行业所形成的集合。因此,从全产业链的角度来看待产业的关联性,它应在纵向和横向能覆盖更多的行业。从微观层面来看,由于所覆盖的行业较多,所以主导产业在发展中所惠及的企业、人群也就越多。不难理解,发展农业经济的最终目标在于提升农户的经济福祉,也在于破解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态势。因此,强调产业的关联性便成为了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
1.3发挥自然禀赋优势
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上,需要充分发挥当地自然禀赋优势。之所以提出这一观点在于:第一,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缺乏资金资源,且在资本的逐利性驱使下,向金融机构融资也将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第二,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所拥有生态资源,正是与城市环境相区别的自然优势,这也就在区域差异性的基础上产生了商机。事实表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经济发展模式,仍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则导向。从而,部分农村地区将茶文化导入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之中,也就不足为奇了。
1.4行业进入门槛较低
前面已经指出,农业经济在发展中应惠及周边农户,使得农户的劳动力资源和家庭经济能纳入到整个农业经济系统之中。那么这时就需要注意,应考虑行业的进入门槛。这里的进入门槛包括:资金的进入门槛、人力资本的进入门槛。不难理解,这两样对于农户而言都是稀缺和不足的。
2二者的关系分析
结合以上的论述中,茶文化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分析。
2.1茶文化旅游构成农业经济新常态
我国农业经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模仿城市经济形态的现象,即在农业产业化模式下,大力推进“农户+企业”模式,这种模式在逻辑上似乎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则经常出现企业将市场风险转嫁给农户,以及农户被企业所“绑架”而无法直面市场需求。茶文化旅游导入进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之中,就能使周边农户直接与旅游市场对接,并将家庭旅游服务业与茶文化旅游项目进行融合,从而就改变了传统发展模式下的市场弱势地位。
2.2茶文化旅游可作为主导产业类型
主导产业的选择应考虑它的产业关联度,以及可持续程度。茶文化包括显性和隐性两类文化系统。其中,显性文化系统又包含:茶叶种植、茶叶生产、茶叶消费,以及与之相联系的茶道、功夫茶、盖碗茶等元素。隐性文化则较为晦涩,其主要涉及到精神层面的元素。但无论是怎样的文化系统,它都使得茶文化旅游能覆盖大量的行业,并使各个行业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就满足了主导产业选择的核心要求。在全域旅游项目开发下,茶文化旅游具有天然的优势。
2.3茶文化旅游促使经济发展可持续
无论是显性文化还是隐性文化,茶文化都具有可再生、绿色、共生等可持续特征,所以茶文化旅游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质。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那样,建立农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当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内在要求,也是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必然选择。茶文化旅游通过全产业链的全域开发,便能较好的实现以上三大效益目标。特别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以及传统乡镇企业在发展面临资金和技术瓶颈时,茶文化旅游的优势就更为明显了。
2.4茶文化旅游带动农户的家庭经济
在农业经济发展中若要提升农户的经济福祉,则需要为农户创建出可持续的增收途径,而不仅是通过雇佣农民来使他们获得工资收入。不难发现,茶文化旅游与全域旅游的要求相适应,从而就能将农户的家庭经济纳入到旅游经济系统之中,最终为农户提供“当家作主”的增收模式。根据笔者的调研可知,在茶文化旅游项目的推动下,当地农户开办农家乐项目全面收入达到了10万元以上。由此可见,若是做工是难以达到这一收入水平的。
2.5茶文化旅游与自然环境形成共生
茶文化旅游项目并不是在任何农村地区都能设立和开展的,它一定需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相共生。这就意味着,茶文化旅游项目具有较强的区域差异性,而这符合旅游项目开发的要求。
3茶文化旅游导入下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根据上文所述,茶文化导入下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可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构建:
3.1明确茶文化旅游所处的地位
各地根据自然禀赋优势确定导入茶文化旅游,那么这就需要明确茶文化旅游所处的地位。即,是作为主导产业来给予培育,还是作为一个子项目来给予开发。对此,应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从茶叶生长的自然属性来看,其一般存在于高寒和高山地区,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面临着区域条件的限制,以及资金瓶颈的限制。因此,笔者建议:可以将茶文化旅游作为当地的主导产业来培育,进而打造出专业化的全域旅游特色。
3.2设计茶文化旅游项目的内容
茶文化旅游项目内容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游客的需求偏好,根据调研可知,域外游客前来旅游的目的在于休闲、拓展视野、放松身心。那么在项目内容设计上,则可以在全产业链的基础上来实施。如,将茶叶种植纳入到生态观赏茶园的项目打造之中。再如,将茶叶生产纳入到游客个人体验之中。沿着产业链条向下仍可以打造出诸多旅游项目。在项目的打造中需要关注的便是,应重视将周边的民俗、民风融入到旅游项目中来展示给游客。
3.3科学规划当地自然资源投入
茶文化旅游主要以显性成分展示给游客,所以这里需要规划和整合当地的自然资源,而规划的重点便是生态观赏茶园项目。由于,在未打造茶文化旅游项目时,茶园尽管在布局上形成连片发展的格局,但从产权的角度都归属于不同的农户所有。因此,为了使得生态茶园的规模符合观赏的要求,当地村社应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将这些自然资源整合起来,作为整体来向游人开放。再者,对于山地景区也需要纳入到规划范畴之内。
3.4统筹安排周边农户旅游培训
将周边农户的家庭经济纳入到茶文化旅游之中,成为了当地发展农业经济的特色。但作为一个规范的旅游项目,在全域范围内也需要遵循相应的旅游服务标准。因此,这里需要统筹安排周边农户进行旅游培训。培训的内容需要根据农户家庭经济的类型来确定,如针对农家乐类型的农户则需要对他们进行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培训;针对开办茶社的农户,则需要向他们进行服务意识方面的培训。可见,这是将家庭经济纳入其中的重要环节。
3.5建立高效旅游市场监管机制
本文在全域旅游范畴来看待茶文化旅游的导入问题,那么就需要当地政府建立高效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监管的重点在于:(1)旅游服务价格;(2)旅游食品安全;(3)旅游服务欺诈;(4)接受游客的投诉。总之,这将保障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健康和稳定。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在发展农业经济时需要考虑当地的自然禀赋条件,并结合当地的比较优势来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产业,这样才能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4小结
根据笔者所在区域的自然禀赋优势,这里将茶文化旅游导入到农业经济发展之中。从全域旅游的视角出发,将茶文化导入到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之中,有助于将周边农户的家庭经济也纳入到区域旅游经济范畴。本文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茶文化旅游构成农业经济新常态、茶文化旅游可作为主导产业类型、茶文化旅游促使经济发展可持续、茶文化旅游带动农户的家庭经济、茶文化旅游与自然环境形成共生。具体的实施措施为:明确茶文化旅游所处的地位、设计茶文化旅游项目的内容、科学规划当地自然资源投入、统筹安排周边农户旅游培训、建立高效旅游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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