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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教育;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
一、引言:教育——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惊世之作《国富论》中,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描述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人和社会的关系,并指出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将导致社会福利达到最大。
无论从事什么经济活动,收益超过成本是必要前提,然后再考虑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广义上说,教育是一种经济活动。教育活动的主授方因为从事教育活动取得收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教育活动的接受方则因为教育取得将来的预期收益,其经济效益表现在将来。首先,通过教育能够掌握最基本的谋生手段,这是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必须进入的教育层次,然后。一部分人通过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增加将来收入的预期,这是对劳动者愿意花费大量的成本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合理解释。非义务教育需要我们支付很高的成本,包括为教育支付的显成本和因为接受教育而不能从事其他职业所减少的收入——经济学上称为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有时是相当大的。
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教育是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手段,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公共教育的基本功能和目标是使受教育者掌握最基本的生活和生存的方法和技术,专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则是让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通过教育这种手段,接受不同层次教育和不同类型教育的劳动者被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和岗位就业,这就是劳动力资源的教育配置机制。不同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的差异则是对劳动者接受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育所支付成本的回报。大多数的研究发现,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只能从事较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低的社会平均劳动报酬:教育层次较高的劳动者可以从事较高技术含量的资本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高的平均劳动报酬。
二、农村劳动力教育素质与劳动力资源配置相关性分析
(一)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工作环境和工资水平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教育是一种资源,因为教育能够产生收益。教育是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手段,因为教育能够把不同的劳动者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并取得不同的工资水平。劳动者的教育素质是指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和教育质量的好坏,包括接受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由于教育质量的好坏从大众意义上难于评价。我们所说的教育素质一般是指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接受较高层次教育的劳动者教育素质则高,接受较低层次的劳动者的教育素质则低。大多数研究发现,具有较高教育素质,取得较高教育层次的劳动者能够在环境优越的劳动岗位上就业,并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一般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市场秩序比较规范的国家,收入和教育是成正比例关系。美国的教育学家发现,在美国平均每多受一年大学教育,将来的收入会比原来增加12%,这就是“教育收益”。我国2006年城镇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中、小学文化程度为8744元,初中为10269元,高中为12204元,大专为17290元,本科和研究生分别为22995元、37880元,这显示了劳动者的教育素质和收入水平之间的明显正相关关系。
大多数农民由于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机会接受较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文化程度普遍很低,较低的文化程度导致他们的社会就业能力较差,从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来看,他们大部分只能从事简单粗重、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他们的职业技能,绝大多数是边劳动边积累的。无论农民工是选择外出就业还是就近就业,由于受到其教育素质和职业技能本身的限制,收入水平往往都不高,而且,教育素质决定了他们要提高收入的难度很大。按照相关专家对农村劳动力的一项研究,大学文化程度工资是高中文化程度的3—4倍,是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4—5倍,接受过劳动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工资是没有接受劳动技能培训劳动者工资的3—4倍。而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找工作和教育素质偏低的农民工打工很不一样,前者基本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就业,工作环境优越,而且还可能拥有非货币的福利收入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工资上涨的弹性大。而农民工只能选择在环境较差的岗位工作,并且工作没有什么保障,无任何其他收入,工资上涨的弹性小。
(二)农村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转移就业能力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教育素质低,只能要求较低的劳动报酬,由就业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较高就业成本和转移成本,使得劳动报酬不足以弥补转移就业成本,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度大。而教育素质高的劳动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丰富,就业信息广泛,能够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转移就业比较容易。
根据我们对湖南邵阳市农村劳动力市场的调查,邵阳市隆回县2008年的总人口为1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2万人,农村劳动力为50.8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为35.2万人,转移就业劳动力24.3万个,占24%。其他10.9万农村劳动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据相关部门统计,隆回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高中以上文化的转移率(转移劳动者与劳动力总人口之比)高达78%,中专以上为92%,初中以上为61%,小学程度为32%,文盲和半文盲的转移率只有11%。
另一项调查显示,邵阳市武冈农村人口60万人,拥有农村劳动力资源43.1万人,富余劳动力2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省转移10.8万人,省内及市内实现就业5.8万人,还有近9.4万劳动力既不能在本地就业,也不能实现转移就业,转移就业率只有63.8%。剩下的9.4万劳动力基本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层次,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这些都充分说明,农村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转移就业能力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三、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结构
教育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劳动者工作环境的好坏和劳动报酬的高低。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只能从事较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低的平均劳动报酬:而教育层次较高的劳动者可以从事较高技术含量的技术工作或者资本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高的平均劳动报酬。较低的教育素质决定了农村劳动力不能享受社会平均的劳动条件和平均的社会报酬,并成为最终导致地方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教育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易程度,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度大,转移就业率低;教育素质高的劳动者转移难度相对较小,转移就业率高。教育素质高的劳动力资源,成为稀缺资源,教育素质低的劳动力资源,是非稀缺资源,非稀缺资源往往形成供大于求的结果,这是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原因。非稀缺资源在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博弈中,自身没有定价权,提高收入水平就不具备条件。为了摆脱贫困落后的经济状况和相对较低的社会生活质量,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对已经完成义务教育,走上劳动岗位的农民,要强化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技能,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农村劳动力的合理供给,必须依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显著特点就是教育素质偏低。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文盲和半文盲在广大农村市场急剧下降,但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在农村的发展依然落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基本不在农村就业,农村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很少,农村的大部分人口教育素质偏低,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由于我国现阶段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需求,便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由于教育水平的限制,又会呈现出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局面。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悖论:一方面,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难以招收到合格的劳动者:另一方面,一些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又难以找到合适的岗位。一般来说,大多数工作的专业性都很强,只有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劳动力才能从事与之相关的技术工作,但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却很难胜任其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劳动者。不能够从事专业技术性质的工作,只能从事几乎所有人都能胜任的非专业化的普通型工作,这种工作自然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劳动报酬了。而虽然具有专业技术水平但层次较低的劳动者,很难从事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较高水平的劳动者,又基本上不愿意从事那种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或者非本专业技术的工作。总之,在劳动力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结构性的劳动力供给失衡会导致种类不同、级别不同的市场替代性较差,这给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了难度。而通过专业化的职业技术教育,能有效地满足专业技术的需要以及劳动者本身的发展和兴趣所好,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门人才。
(二)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劳动者,优化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
从行为经济学角度讲,劳动力的供给是以劳动力供给者为行为人来进行的,同样,劳动力的需求则是以劳动力需求者为行为人来进行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运动,最终使劳动力达到一种相对均衡的静止状态。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每个劳动者都能找到自己能接受的工作,而每个劳动力需求者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劳动者。对劳动力需求而言,最终动因取决于社会消费,是由满足这种消费的生产单位所衍生出来的对生产要素的派生需求。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要得以延续,必须具有一定的客观条件——人、财、物要素,同样的物质资源让不同的人来经营和同样人的经营不同的物质资源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就说明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对于社会的重要性。社会的消费需求各种各样,要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就需要各种各样的劳动。劳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单个人不能从事一切劳动,于是就产生了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产品本身的特点引起的分工,便形成了产业、行业、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不同:二是由劳动者工作性质引起的分工,便产生了不同职业的劳动力需求。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提高可以满足经济对劳动力规格的不同需求,培养具有不同稀缺性的劳动力资源。这些接受不同种类培训,有足够能力的劳动力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以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优化。职业技术教育应紧紧抓住工业现代化、产业转型、两型社会建设、农业产业化、城市化等当代社会的显著特点,积极完善专业和课程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职业技术教育应按照市场的需求和个人的特长进行引导性教育,指导受教育者从一开始就能明确适合自身的专业和方向,以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依托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劳动力资源流动的效率
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不同市场的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程度,是按照劳动力的稀缺性来排队的。劳动力越稀缺的市场。劳动力流动性就会越大。接受过职业技能教育的专业劳动者,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专业化程度越高的职业技能教育具有越强的稀缺性。稀缺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定价权,因而其要求的劳动力价格较高。一个劳动者是这样,一个区域或者一个国家也是这样。一个区域中劳动力资源稀缺性越强,这个区域的就业竞争力就会越强,区域经济发展就会越快越好。所以必须依托职业技术教育,增强劳动者的稀缺性,从而提高劳动力资源流动的效率。一般而言,劳动力流动,是劳动力在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的不断变换。其特征是依赖于劳动的高技能、高熟练程度为主的智力型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流动能够调节行业间、部门间、企业间劳动力的供求,促进劳动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效率,必须以高质量的职业技术教育为前提。
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够使劳动者本身的经济状况改善,同时还能使劳动者就业地的经济总量增加,社会福利总水平将增加,帕累托改进实现。通过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能够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基本素质,增加农村劳动者的转移能力,从而最终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化的发展,农业中大量采用机械作业,农业劳动效率不断提高,但社会总福利水平并没有增加。因为,由于劳动效率提高引起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剩余,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减少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如果社会经济总量并没有增加的话,社会的总福利水平实际上减少了。按照帕累托最优标准,帕累托改进没有实现。那么帕累托改进是否存在呢?怎样实现帕累托改进呢?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转移就业能力,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转移就业。能够增加社会经济总量,同时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水平,帕累托改进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必须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一)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但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同时必须保证劳动力转移地劳动效率的提高与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能够提高劳动者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从而增加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顺利地实现转移就业。但是,劳动力转移。如果降低了农村劳动效率,损害了劳动力转业地经济本身的发展,即使转移就业者的收益增加,帕累托改进也没有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必须以不降低劳动力转业地农村劳动效率与保障当地农业生产为前提,才能最终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实现帕累托最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与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必然建立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欠发达地区农业人口多,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低,大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出现了“老弱农业”,极大地削弱了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经济。因此,要通过职业技术教育,不仅要提高转业劳动力的素质与技能水平,也要促进当地劳动者的素质与技能水平提高,以提高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力,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保汪粮食安全,保证劳动力输出地农业的发展,以实现劳动者本身的输入水平、国民经济总水平的相互促进和发展,实现社会总福利水平的增加,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区域经济相结合,妥善处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城镇职工就业的矛盾,实现帕累托最优
如果总的工作岗位没有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必然挤占城镇职工原有的工作岗位,社会总的福利水平没有提高,帕累托改进没有实现。职业技术教育要以实现农业产业化为导向。培养农业产业专业人才,农产品净加工专业人才,大力发展经济附加值高的农业深加工业,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放在农村就地转移上。这样不但可以避免大批农村人口盲目转移到城市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而且可以增加农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福利水平,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利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
关键词:资本品进口;资本与技能互补;相对工资差距
中图分类号:F7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154(2013)03—0023—11
一、引言
根据赫克歇尔一俄林一萨缪尔森(H-O-S)理论,中国出口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会通过产出和价格效-应增加对非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提高非熟练劳动力的工资;中国进口技术密集型产品则通过生产替代效应减少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降低熟练劳动力的工资,从而缩小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出现工资均等化趋势。然而,在非熟练劳动力相对丰裕的中国,H-O-S理论所预测的相对工资差距缩小并未完全成为事实。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深化,中国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和工资不断上升,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不断扩大。中国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比例从1995年的1.17上升到了2006年的2.06,2007年之后虽然有所下降,但200%2010年相对工资差距仍然处在1.78左右的较高水平。H-O-S理论不能对中国不断扩大的相对工资差距作出合理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价格机制和产出效应并不是国际贸易影响劳动力需求和工资的惟一渠道,国际贸易还通过技术溢出、资本与技能互补等机制引起熟练劳动力相对需求和工资的变动。
技能偏向的技术溢出效应以及资本与技能互补效应是国际贸易影响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相对工资差距的重要机制。国际贸易通过技能偏向的技术溢出效应,提高了中国制造业熟练劳动力的工资和就业份额,扩大了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喻美辞,2012a)。资本与技能互补效应对于解释中国相对工资差距不断扩大现象也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如果资本与劳动力技能互补,熟练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和相对需求将随着资本的积累而不断增加,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工资不平等将不断加剧;另一方面,中国是资本要素相对稀缺的发展中国家,是资本品净进口国,资本品进口是中国实现资本积累的重要途径。因此,资本品进口将引致资本积累并通过资本与技能互补机制提高熟练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增加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扩大相对工资差距。本文将基于资本与技能互补机制,探讨资本品贸易对中国相对工资差距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针对中国、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相对工资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研究者们大多认为贸易自由化所导致的熟练劳动力相对需求的增加是主要原因。然而,围绕贸易自由化通过何种机制增加了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学术界存在着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际竞争效应。贸易自由化加剧了国际竞争,为了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发展中国家会进行防卫型技术创新(Defensive Innovation),出现技能偏向的技术进步(Skill-biased Technological Change),从而增加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Wood,1995:Thoenig和Verdier,2003);二是国际技术溢出和知识学习效应。通过从国外进口先进的机器、设备等,贸易自由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接触并学习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由于学习技术知识是技能偏向的,发展中国家也会增加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Pissarides,1997;潘士远,2007;喻美辞,2012b)。三是资本与技能互补效应。贸易开放后,随着国际资本设备价格的下降,发展中国家从国外进口更多的机器、设备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由于资本与劳动力技能的互补性,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多的熟练劳动力与进口的资本、设备相匹配,从而导致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增加(Acemoglu,1998;Krusell等,2000)。
Griliches(1969)最先提出了资本与技能互补性假设,认为相对于非熟练劳动力而言,熟练劳动力与资本具有更强的互补性,因此随着资本的积累,熟练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将不断提高,而非熟练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将不断下降,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将不断扩大,这一结论已得到美国制造业数据的验证。许多发达国家的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工资不平等现象均可以由资本与技能的瓦补性得到解释(Lindqusit,2005)。资本与技能的互补性在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得到了验证,资本积累至少通过两种途径加剧发展中国家的工资不平等:一方面,由于资本与技能的互补性,资本投资和积累将会提高熟练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和工资水平;另一方面,新的机器设备通常伴随着技能偏向的技术进步,从而增加对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Acosta和Gasparini,2007)。Pavnik(2003)对智利的研究发现,由于资本与技能的互补性,资本品进口在相对工资差距扩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Mazumdar和Agnoli(2004)对秘鲁的研究以及Akay和Yuskel(2009)对加纳的研究表明,资本积累和资本与技能互补是解释熟练劳动力工资上升和工资不平等加剧的一个重要因素。Yasar和Paul(2008)对土耳其的研究指出,资本品的进口和计算机的使用增加了生产中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度,提高了土耳其熟练劳动力的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这意味着土耳其的资本与技能也是互补的。
资本与技能的互补性已得到了一些理论和经验研究的支持,为解释相对工资差距的形成和扩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资本与技能的互补性在中国是否显著存在,对中国工资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是否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在目前的学术研究中仍留有空白。而且,从已有的研究结论来看,资本与技能互补是一种瞬时现象还是长期现象,这一问题在现有的研究中尚未得到深入探讨。另外,目前的大多数研究仅仅从资本与技能互补效应的角度研究相对工资差距的形成,忽视了劳动力的相对数量效应和相对效率效应对相对工资差距的影响。
中国是资本品净进口国,资本品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中国的资本积累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具有重要贡献。随着中国资本品进口的扩张和国内资本的积累,资本与技能互补性在中国是否存在?资本与技能互补现象是瞬时的还是长期的?对中国熟练劳动力的工资和相对工资差距有何影响?等等,这是本文拟探讨的主要问题。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三点:第一,尝试采用更科学的方法客观地测算中国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第二,运用中国的连续时序数据和协整检验法实证检验资本品进口和国内投资形成的资本积累与熟练劳动力之间的互补性,并关注互补现象的长期性;第三,将相对工资差距的变动分解为资本与技能互补效应、相对数量效应和相对效率效应三个部分,在控制后两个效应的前提下实证检验资本与技能互补效应及其对相对工资差距的影响。
三、中国资本品贸易和相对对工资差距现状
(一)中国的资本品贸易
根据BEC国际贸易商品分类准则,所有对外贸易的商品根据其最终用途将分为三个基本的部分:资本品、中间投入品和消费品,每个部分的具体分类及代码如表1所示。代码为41和521的商品是资本品,代码为111、121、3、31、322、42和53的商品是中问投入品,代码为112、122、522和6的商品是消费品。
按照BEC分类准则,表2统计了1995-2010年中国的资本品贸易、消费品贸易和贸易结构状况。从资本品贸易来看,资本品进口从1995年的337.51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2260.7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0.15%;资本品出口也增长迅速,从1995年的177.04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680.7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28.24%。在资本品贸易中,机械设备进出口贸易占较大比重。从消费品贸易来看,1995-2010年间,消费品贸易也保持稳定增长速度,消费品进口和出口的年均增速分别为20.17%和15.13%。比较资本品和消费品的进、出口贸易规模,可以发现中国进口的主要是资本品,出口的主要是消费品。从贸易结构来看,除2008年和2010年以外,中国的贸易结构均小于1,表明中国的资本品/消费品的出口比率小于资本品/消费品的进口比率,中国是资本品的净进口国。如果一国是资本品净进口国(出口消费品而进口资本品),资本品的进口将会导致本国资本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资本品价格的下降进一步导致投资成本下降,必然会放大贸易的效率收益,资本积累将会发生(Mazumadar,1996)。因此,资本品进口对于中国的资本积累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的相对工资差距
工资差距是指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技术水平(或教育程度)的劳动力之间工资收入的不平等程度。目前的研究对中国工资差距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问、不同行业之间工资收入差距,大多认为贸易开放加剧了中国的工资不平等。本文研究的相对工资差距主要是指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平均工资之比,这个比率反映了熟练劳动力高技术能力或教育程度的超额回报,因此又被称为技能溢价。国际上对熟练劳动力的划分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教育程度来划分,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劳动力为熟练劳动力,其他为非熟练劳动力;另一种是按工作性质来划分,不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即非生产性工人)或者白领工人为熟练劳动力,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即生产性工人)或者蓝领工人为非熟练劳动力。本文采用前一种划分方法,认为受过高中及以上(包括高中、大专、大本、研究生及以上)教育的劳动力是熟练劳动力,初中及以下(包括未上过学、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非熟练劳动力。
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对熟练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的平均工资做出具体统计,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工资差距的衡量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腾瑜、朱晶(2011)按照工作性质对熟练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进行了区分,认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是熟练劳动力,用科技活动人员的平均工资表示熟练劳动力工资,用从事非科技活动人员的平均工资代替非熟练劳动力工资,从而计算了中国制造业各行业的相对工资差距。这种衡量方法忽略了熟练劳动力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即高层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虽然他们从事的是非科技活动,但是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工资收入也较高。因此,按照受教育程度划分熟练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是一个较好的办法,据此我们计算了中国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首先按照受教育程度将各个国民经济部门的熟练程度进行界定,然后以各行业的历年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各行业熟练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所占比重后相加,分别得到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类行业的平均工资,再将二者相比即可得到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关于国民经济各行业不同学历层次劳动力所占比重,《中国统计年鉴》在2001年之后才有统计,本文运用相应数据,按照此方法计算了2001—2010年中国的相对工资差距。1995-2000年的相对工资差距数据来源于Xu和Li(2008)的研究成果。图1描述了1995-2010年中国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工资差距变动趋势。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 非经典转移 乡镇企业 收入-支出弹性
在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尽管城市化发展迅猛,但长期存在着数额巨大的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就业性质的非城市化转移人群。而起源于刘易斯(1954)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型,虽然经过了拉尼斯-费景汉模型(1961)、托达罗(1969),稍后的明瑟(Jacob Mincer,1974)、贝克尔(Gary S.Becker,1975),以及斯塔克(Stark,1991)等学者提出的各种新劳动力迁移理论予以修正和补充,但是在空间上仍然将工业化和劳动力转移目标等同于城市化。
国内的多数学者在研究农民迁移问题时基本沿用了上述模型和思路,一些学者尽管也强调农业内部吸收和消化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性,例如彭连清(2001)认为提高农业吸纳力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途径;刘永红(2001)和朱巧玲(2003)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靠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同时加大城镇化发展进程。这些分析尽管重视了挖掘农业、农村的就业容量问题,但其在理论上仍未摆脱“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即等于向城市转移(rural-urban migration)”的经典分析方法,这意味着上述那些非城市化性质的转移都不会被认为是实质性的转移。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非经典路径
(一)劳动力转移的另一条路径
尽管国内文献在描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时都附带农村劳动力迁移即等于城市化这一“经典假设”,但是在中国却存在着无法回避的现实:78%以上进入工业部门的农民工并未真正放弃农民身份和迁入城市定居。这样,总数约2.5亿多的城市务工者和乡镇企业就业者遂成为否定刘易斯经典转移路径的证据(详见表1所示)。
回顾历史,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式早在计划经济初期就已产生。尽管中国从1956年实行集体化和对私有制经济进行严格限制,但是从1958年以后仍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农村社办工业企业,从1984年至今又进一步演变为私有性质的乡镇企业。在2007年,统计显示全国工业增加值的49%、出口价值的39%、农民收入的40%以及就业量的30%,都是由乡镇企业所提供和创造。同时在中国工业化过程中,工业人口比城市人口增长率平均快5-7个百分点。
(二)非经典转移的性质和特征
假如上述的非城市化转移模式在中国具有长期性,那么,对该转移模式的产生根源、特征及经济绩效的研究,便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经济学命题。
首先,目前的非经典转移者都基本符合刘易斯的定义:其农业边际生产力很小甚至为零,提高自身边际生产力和收入的手段只能是职业的转换。其次,非经典转移者又都具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即就业的非农性质与居住的非城市化并存。因此,任何的由于其农业边际生产力为零而选择了脱离农业部门和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同时却未能实质性迁移进城市定居的就业行为,就可以被视为不同于刘易斯模式的、“非经典”性质的转移。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工业化扩张实际上是从城市和农村两个空间地带同时展开的。计划经济时期主要依靠制度限制农民转移的自由,1978年中国在政策上逐步取消就业的限制,农民开始了大规模创办乡镇企业、进城务工和从事第三产业。而且这一趋势在短期内也没有减弱的迹象。
当前,学者们尽管对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工现状予以了重视,但如果一味遵从刘易斯的经典转移模式和单一的城市化转移目标,就需要以非经济的和政策性手段帮助农民工迁入城市定居,这恐怕需要巨大的财政力量支撑才能够办到。尤其是在当前,农民工迁移和融入城市不仅需要户籍、福利和教育等制度障碍的解决,还需要对其城市住房、就业稳定性、工资收入与城市支出保持对称等等实际困难的解决,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多个大问题的总和。
农民选择非城市化转移的原因
(一)两种转移模式初始投资的比较分析
农民是选择迁入城市还是以非城市化方式实现转移,首先是对家庭的转移成本,即为完成转移而必需的初始投资量进行精确度量。如果两种转移的初始投资量基本相同,农民就没有必要对上述不同的转移方式做出严格区分。如果两种转移的初始投资量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农民必然选择投资量较低和收益较高的转移方式。
农民向城市迁移的初始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购置为保证家庭在城市正常生活所必需的资产,这包括住房、家具、家用电器和其它必需的耐用消费品。假如这些城市资产中的一部分在效能和价值上与其在农村居所的资产基本相同、且能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移动,那么,为完成经典转移的初始投资总量,就等于其农村资产的移动成本加上城市资产净购置的价值量:
TI = TC + MC(1)
TI是初始投资量,TC是城市资产净购置价值量, MC为移动成本。如果城乡存在着相互统一的资产交易市场,转移者可以通过出售农村不动产和购置城市不动产的方法,来完成其不动产的区位置换。当然,现实中的不动产因城乡区位差异、交易市场完善程度及私有财产制度的特征,会表现出较大的价格差距。例如,一个美国农民可以出售农村私有土地和住宅在内的资产,中国农民的土地不仅未实现私有,而且人均数量比美国农民少很多。这样,在劳动力转移的收益率相同的条件下,中国农民选择非经典转移所需的初始投资量比经典转移要少十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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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民工收入与城市支出对比分析
除初始投资以外,农民迁移进城市以后还需面对另一个问题:家庭收入与城市必需支出是否能够保持平衡。如果以劳动产品价值量比工资成本,则中国农民工的该项比值不仅大大高于国际水平,也高于本国城市居民的同类指标。相关统计数据也显示,中国多数选择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收入一直较低,近10年来一般稳定在800-1500元左右,只有在2003-2007年间物价上涨时才增加了17%左右(见表2)。这种状况在吸引外资的同时也必然对本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路径和城市化进程产生影响。
从城市人均支出水平的变动趋势看,中国目前的高速城市化浪潮已经造成了消费支出水平的快速增长,例如近几年仅城市商品房平均价格就增长了1倍以上,医疗、教育和其它生活必需品支出增长率也远远高于农民工工资的增长率。尤其是在当前阶段,由于一些行政部门对城市发展规划和预期不足造成了许多公共设施项目的提前折旧,使城市财政负担、地价、房价和其他生活必需品有加快增长的态势,这些因素必然会作用于城市物价和居民的支出水平。因此,农民工收入与城市支出这两者变动趋势的长期不对称,必定会阻止占相当比重的农民工顺利迁移进城市定居。此问题的另一面是:不仅城乡收入差距、而且城乡必需支出差距也在持续扩大。
因此,刘易斯的农民工工资固定论所对应的现实,就是中国迅猛而高价的城市化,即城市生活支出成本的快速上升,农民工收入弹性与城市支出弹性不对称。农民劳动力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农民工集体谈判机制缺失以及劳动密集型工业的边际生产率缺乏弹性等等,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收入弹性较低的主要原因。而在长期状态下,影响城乡劳动者收入和支出水平因素的则是两者的劳动生产率长期变动趋势的对比。
结论
中国的非经典转移模式的短期绩效十分明显:在迁移进城受限制的条件下,解决了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实际困难和增加了农民收入。但从长期看,如果任凭其自然和盲目发展,必然会遗留很多实际问题。尤其在当前,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乡镇企业经营分散、技术和设备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已经积累得越来越重。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将会造成乡镇企业发展缺乏后劲,而且遗留的时间越长、解决的难度就会越大、代价越高。
一部分农民工收入与城市支出弹性的非对称性,可能会造成这部分农民在农村长期从事非农产业,这促使我们重新认识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的多样性和特殊性问题。
当前迫切需要对正在发生的非经典转移和相关企业进行规划与管理,这在世界历史上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创新工程。这主要包括:将非经典转移、尤其是发展乡镇企业战略纳入全国土地资源、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规划,未来乡镇企业应该向小城镇和农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开发城市远郊区、交通线、口岸和具备较好交通开发前景的荒地;将其纳入国家总需求管理;纳入全国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之中;纳入全国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协调发展和国土综合开发的规划之中;要充分重视研究农村地区发展工业和服务业的特殊规律。从当前情况看,劳动密集、技术设备简单、生产规模小、订单式生产,是多数乡镇企业的共同特征,农村地区比较适合发展零部件加工型产业。
参考文献:
(一)就业服务的职能初级且不完善,难以满足变化的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我国当前的就业服务职能局限在单一的岗位匹配、简单的职业指导。但大多数失业者文化水平低、缺乏市场需求的劳动技能,或对自身职业能力缺乏了解,或心理脆弱等,低层次的服务无法满足他们的真正需求。就业服务职能的不完善还体现在地区、群体差别。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就业服务体系非常发达,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体系,能够灵活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就业服务还留有很深的计划烙印,服务僵化,政府垄断,而这些地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他们迫切的求职需求难以满足。
(二)营利性型服务驱逐非营利的现象普遍
就业服务产品种类繁多,有公益性较强的,也有可营利的。由于这些职能没有得到科学划分,致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能、财务管理等时无法实行归口管理。一方面在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承担免费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求职服务,另一方面又开展营利性的劳务市场业务。趋利机制使得服务机构更偏好于提供可收费的服务产品,而对难以获利的服务产品不愿提供,即使在政府强制要求下,也不过是聊以塞责而已,服务的质量因而难以得到保证。
(三)管理僵化,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难以有效协调
公共就业服务的各项职能之间的相关性非常强。例如,短期化的职业介绍往往需要长期持续性的就业计划予以支持,而个性化的求职帮助又会成为进入培训、再培训和创业计划的关键。这需要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例如,我国针对下岗职工开展的社区就业服务,创造的岗位涉及规划、城建、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由于对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不清,服务重叠,经常发生矛盾,阻碍了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与私人组织合作能力低,难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供给的竞争性市场
就业服务需求具有多层次、多元化特点。就服务强度来看,有自助服务、一般服务和强化服务;就服务层次来看,有全国性劳动力调配、市场信息的传播和就业政策的解释,也有地方辖区的就业安排和指导;就服务主体来看,有政府行政性就业机构、民间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这样,就业服务格局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但是,我国当前的就业服务市场基本还是政府为主导的垄断格局,运行效率低下,同时民间机构力量弱小且不规范,二者难以有效合作,限制了就业服务功效的发挥。
二、制度安排的思路——基于公共品理论的策略选择
从上述问题来看,其症结的根源在于缺乏对公共就业服务内涵的全面、细致的把握。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使得制度安排的具体工作难以向纵深发展,阻碍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成功构建。由此,必须对公共就业服务这一特殊的公共品做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选择制度构建的具体策略。
(一)公共就业服务产品的特性
尽管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安排、任务、战略和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千差万别,但各种职能服务产品却有许多共同的基础。下面以国际劳动组织公认的四项基本职能为支点(如表-1所示),具体分析服务产品的特性。
1.职业介绍)——职业中介的市场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公益性同时加强。职业介绍是公共就业服务的最基本职能,目的是为求职者和空缺岗位进行撮合。不管在我国还是西方国家,该职能的特性都经历了一个从政府垄断的纯公共品到多元化供给主体的市场化过程。该职能的市场化表现在互联网技术的载体之下的自助服务的普及。求职者可以利用各种自助设施进行工作的查询而不再过多依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对于雇主而言,互联网可以为他们解决最通常的劳动力供给的需要。这些都意味着普通的职业介绍职能弱化,而高质量的职业介绍市场化能力很强,一般由私人职业介绍机构来承担。互联网技术在弱化政府某些职责的同时,针对弱势群体的个性化服务使公益性得以继续体现,这表现在对无法或不能利用自助设施的弱势群体、对不熟悉求职择业的人以及长期失业的人员进行个别辅导。
2.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供给。失业的持续增长和劳动力市场的瞬息万变,使岗位匹配、直接创造和维持就业岗位等传统就业服务职能难以满足宏观势态发展的要求。因此,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出现,并在很多国家成为替代职业介绍基本职能的主要职能。目的是利用政府干预的方式对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失衡状况作出调整,创造一种有利于劳动力市场开发新岗位的环境,以弥补政府在维持现有就业机会、创造持续性岗位中能力的不足。具体调整计划包括求职帮助、培训和教育计划、直接创造工作岗位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各种综合计划。这些纵深领域的服务意味着服务受益群体的分化和范围的缩小,通常以小组甚至是一对一的方式出现。这些调整计划的种类繁多,有公益性较强的服务,也有需要收费的个性化服务,由服务受益群体的不同特性决定。由于劳动力市场中弱势群体占大多数,需要政府在多元化供给中把持其主导地位。诸如教育和培训一类的服务产品更多是由私人办学机构来提供,因此政府必须与这些机构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外包、特许经营或者“代用券”制度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与私人机构的合作。
3.管理失业补贴——消极的政府就业政策。失业补贴作为消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对其提供三种服务:提供求职帮助或再就业服务;持续资格认证与求职认证;对失业补贴计划的总体管理。为平衡失业补贴的消极作用,帮助领取失业补贴的人员尽快重新就业,需要对其提供求职帮助,如制定求职计划、接受教育培训等,以作为继续领取补贴的条件。这要求失业补贴与其他职能特别是劳动力调整计划密切配合,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至少在补贴管理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地方一级的一站式服务机构之间保持这种关系。
4.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参与的竞争。劳动力市场信息开发职能对消除失业是间接性的,但它是自助服务最主要的信息提供者,这也决定了该职能的公益性。这一性质要求公共就业服务从全国范围搜集、加工、解释并劳动力市场信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但对信息的需求也造就了私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再是唯一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参与的竞争。
(二)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职责的界定
对公共就业服务产品性质的分析,初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这些服务的强度随受益群体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要想进一步明确公共就业各项服务的强度和界限,需要对受益群体的特性做详细分析。
公共就业服务的客户群体可以分为六大类:新失业者:长期失业者;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者;企业富余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群体;想提高生活标准的已就业者(如表-2所示)。其中,新失业者是指原本有工作但因技能落后、所在单位关闭或者某些个人因素被抛入失业大军,这些人缺乏渡过失业历程的经验,往往精神沮丧、求职迷茫,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对其提供小范围的求职帮助,教授求职技巧,提高求职信心,或者提供培训使他们获得新的技能。对长期失业者而言,他们往往经历屡次失业打击,学习能力较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再就业障碍,是最难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需要实行“个案管理方法”,提供特殊就业咨询,制定长期就业扶持计划,进行持续追踪调查。这一职能在很多国家都得到了细致纵深的发展。对于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者,通常指应届毕业学生,他们掌握了最新的技能,但由于年轻而缺乏对职业的了解,公共就业服务除了对其提供职业介绍、求职咨询等外,应提供针对学生特点的直接创业计划,使他们尽快融入市场,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企业富余人员在我国表现为下岗职工群体,他们一般技能落后,年龄较大,知识水平较低,需要接受再培训和教育,掌握新的技能,或者提供创业计划,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对残疾人、农民工和妇女这些比较特殊的失业群体,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个性化或小组范围的深入咨询和教育培训,提出针对他们自身特点的就业帮助。对想提高生活标准的已就业者,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予以提供或完全交由私营机构。
通过表-2的分析,公共就业服务要承担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劳动力调整计划中,对于不同群体的服务强度有很大的差别。职业介绍一般通过自助方式实现,受益群体数量和规模也最大,是最低层次的服务;个性化服务或强化服务需要对求职者的技能、能力和兴趣等进行评估,提供有针对,对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需要较高层级的机构配合;这些评估会成为进入培训、再培训和创业计划的关键,而培训一类的最高层级服务需要更高级次的政府机构统一调配,使其能与私人办学机构顺利合作。
三、完善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要想成功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平衡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降低失业率,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完善这四大职能,并根据各职能的性质改善、调整就业机构的管理运行体制,建立起多层次、多主体、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制度体系,使公共就业服务的功效得以最大发挥。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为求职者服务。大多数公共就业服务的客户群体所需要的求职帮助可以利用自助服务设施自行完成,互联网的普及使这一职能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瑞典每个月通过互联网进入公共就业服务的人数相当于劳动力总数的6%。自助服务成为最基础、最活跃的服务。新技术的普及要求对该层次的服务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服务,便于监督管理和高效率服务。统一的标准化服务还体现在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求职帮助、就业咨询、职业分配、帮助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教育和培训机会的信息获取等职能整合在同一场所中,确保计划和服务的一体化和综合性,使客户普遍得到服务。
2.为失业者提供一般服务。一般服务是对自助服务的补充和拓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弱化了传统的职业中介职能,转向提供更多的就业咨询和指导,诸如组织求职技巧的讲习班、大型职业招聘会、帮助求职者了解自己能力的职业指导、制定失业者连续性的扶持计划等一对一的深入咨询服务等。这些咨询和指导往往与职业匹配服务相结合,同时它也为求职者接受后期的教育和培训提供了指引。培训和教育使缺乏技能的人掌握新的技术,提供的方式有很多,如脱产和教室课程、在岗培训或二者结合,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随时调整。这些调整计划对帮助失业者提高就业能力、克服再就业障碍,重新融入工作环境效果明显。
3.针对特定群体,提供特殊的强化服务。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劣势群体,包括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屡次就业失败的国企下岗职工、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群体,以及因吸毒、酗酒、育婴、债务等个人问题而失业的群体等。对这些群体的就业帮助是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的集中体现。针对该群体的特性,需要发展特殊服务。(1)特殊就业咨询。需要针对他们的心理特点提供深入面谈,进行行业测试,推荐职业,甚至陪伴他们面试求职。这需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并与社会救助等服务相配合。(2)培训教育。但因为这些群体的学习能力相对较低,培训教育比较困难,成效不显著。(3)直接创业计划。提供直接的就业岗位通常是针对该群体最直接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求职帮助。一般要借助于社区、街道、中小企业等提供一些临时性、短期的岗位,建立非正规就业体系,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甚至直接参与岗位的创造,使该职能成为一项帮助弱势就业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安全网”。
(二)构建合理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1.权力下放,建立多中心的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一种专业性、地方性较强的公益机构,应当采取政事分开、自主管理的模式,地方服务机构有自己相对自主的权利,形成在政府委托之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大力开展地方机构,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优势,密切与用工单位的合作关系,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灵活提供服务。(1)专业性设置。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设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中心、青年就业中心、临时就业中心等,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2)地区性设置。根据不同地区劳动力市场人口密集度、供需状况等设置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并采取多元化主体的供给模式,由政府机构、私营组织以及非营利性组织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根据辖区劳动力市场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当然,保证这些服务中心之间的交流合作,政府必须承担起统一协调的职能,抵消结构调整对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负面影响,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2.部门整合,加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是一项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予以充分支持。(1)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实现横向对接,协同开展工作,联动办理业务,使求职者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2)建立专业化就业市场,搭建纵向的统一就业体系,使部、省厅及区(县)、街道、社区连接,确保就业政策颁布实施、就业服务开展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3.打破政府垄断,提供竞争性的就业服务。就业服务领域需求的多样化为私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要求政府必须打破垄断,主动与私营机构合作,建立竞争性的就业服务体系。(1)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2)劳动力教育和培训;(3)可以有效监控的服务,如失业保险的管理、失业人员的管理等。可以采取的契约合作模式有外包、市场测试、“代用券制度”,以及纯粹的私有化。政府要根据不同的就业服务公益性强弱,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对公益性较强的服务在外包过程中,政府要予以资金支持,严格监控,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免费获得公平、公正的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西部地区;产业选择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2)07-0145-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7.023
近年来,东部地区开始显现“用工荒”,而今年这一态势迅速蔓延至西部传统的劳动力输出大省。一方面是西部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用工荒”现象;另一方面是东部地区务工人员返乡和西部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现象并存,大量劳动力待业。两方面耦合路径的“中断”部分原因在于西部地区过度产业升级和产业选择偏差。若对产业结构偏差和劳动力市场矛盾不加重视,“用工荒”、“农民工就业”、“产业发展”在“十二五”将演变为“长期性”和“整体”问题。中国已经开始经济结构转型,未来十年会呈现新的二元结构,即东部地区产业向现代服务业升级,中西部地区持续工业化和城市化[1]。面对上述新形势、新情况,西部地区应按照“区域外务工与区域内就业并举”的原则,设计区域统筹、利益统筹的产业选择思路,调整产业体系。
1农民工产业流向理论分析
农民工是指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人口)中分化出来进入城镇的务工人员,其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二、三产业,一般不论及具体的职业性质[2]。农民工产业流向是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与就业。这种产业流向与该地区工业化演进中的产业结构变迁密切相关。分析不同时点上农民工的供给和需求均衡,构建农民工供求模型[3],能够揭示农民工产业流向的一般规律和趋势。
1.1农民工供给函数
影响农民工供给的有经济、社会、制度因素:非农产业收入与农业收入的差异、教育水平、土地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在某一时点上,假定人口自然增长率、受教育水平、土地及相关制度是相对稳定的,那么供给函数就可以表示为S=S(w),w为非农产业收入与农业收入之差。用图形表示,则有S和w之间呈同方向变化。除w之外,其它因素对农民工供给量的影响,通过供给曲线移动幅度来体现。
1.2农民工需求函数
地区非农产业发展,“拉动”农民工的产业转化及其就业,取决于两个因素:非农产业的工资水平、非农产业就业的增长率。其中非农产业就业的增长又取决于非农产业产值增长率和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非农产值增长率和地区投资水平、消费结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方式、产业组织方式、发展政策等相关,后四个因素决定了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考虑在短时期内,资本、消费、产业结构与组织、地区发展政策等是相对稳定的,那么非农产业收入水平是影响需求量的唯一因素,需求函数表示为:D=D(w)。资本等其他因素对需求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需求曲线的位置和形状,进而改变对劳动力的需求。
1.3农民工产业流向供求曲线
产业演进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工业化初期、工业化中期和工业化成熟期。假设每个时段分别用供给曲线、需求曲线来表示,那么可以得到供求曲线图(等量资本投入,产业选择不同,曲线的斜率不同,如扩大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比例,导致等量的资本投入带来更多的劳动力就业),见图1。在工业化初期(P1),轻工业等劳动密集产业首先得到发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速度加快,这个阶段,非农就业是以递增的速度增加的。到了工业化中期(P2),资金向重化工业倾斜,重化工业对资本和技术的偏好,限制了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移。随着工业向低碳、信息、金融等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P3),工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显著下降。
图1农民工产业流向供求曲线图
Fig.1Demandsupply chart for peasantworker
flow in industries注:农民工产业流向供求曲线图为三维图,x轴为IE(Industrial Evolution)时间轴、y轴为非农产业收入水平轴、z轴为非农产业与农业收入差异轴。需求曲线D1、D2、D3与供给曲线S1、S2、S3相交点为P1、P2、P3时期农民工供需平衡量。
1.4供求模型对区域产业选择的启示
一、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1.“供求矛盾”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尴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4月对全国40个城市技能人才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当前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占企业对技术工人需求的31.9%。目前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比已经大于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比[1]。农调总队的统计则表明,现有农村劳动力的86.4%未经任何专业技能培训。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通过抽样调查了解到,1997~1999年“回流”民工的23%“回流”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2]。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就业结构与人才结构的失调。一方面,我国某些行业或岗位大量缺少人才;另一方面,大量的劳动力却处于闲置状态。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这一供求矛盾的根本原因是劳动力的素质问题。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既制约了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的提高。一方面,低素质的“农民工”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与城市“下岗职工”相抗衡,必然失去在城市“拾遗补缺”的机会;另一方面,农民的低素质又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经济周期的相关程度增大。无论是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速度考虑,还是从农民所从事专业的稳定性来看,提高农民素质都是当务之急。如果说抓好基础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是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治本之策的话,那么,抓好职业教育就是目前乃至今后一时期,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治本之策”。
2.职业教育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础工程
(1)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奠基工程。在农民接受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适当渗透文化科学知识教育,能为农村劳动力学习与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奠定能力基础,为今后的再培训、再就业提供知识、技能上的准备。
(2)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桥梁工程。农民接受职业教育,有利于使农村劳动力掌握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以适应新岗位或转岗的需要,从而拓宽他们转移的行业范围,提升转移的产业层次,进而从根本上提高转移的速度和质量。只有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才能实现农村劳动力快速而有效地就业,从而架起农村劳动力通往就业岗位的桥梁。
(3)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洗脑工程。通过职业教育,转变农民传统的“小农”意识,催生农村劳动力的产业意识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产业经营能力,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产业间的转移。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要的是,具有现代农业产业意识和掌握农业产业开发和经营之道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很难达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因此,要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出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综合型劳动者,从而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跨产业的转移。
二、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的对策
1.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
政府应该从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的高度来认识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像抓九年制义务教育那样来抓职业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要力促分管职业教育的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搞好职业教育发展的统一规划,协调职业教育的整体布局,完善职业教育的各种形式,按照各自的职能,有所侧重地抓好职业教育及其相关的配套工作,以确保职业教育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各级政府要重视建立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机制,并使其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使政府真正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的主要责任者,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
2.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舆论宣传,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增强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识
长期以来,就读职业教育成为人们屈服于现实而做出的无奈的选择。因此,鄙视职业教育的现象大量和长期存在。人们没有充分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也没有意识到接受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许多农村劳动力仍在职业教育的大门之外徘徊。这种现象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鄙薄职业教育,对职业教育的性质及功能认识不足造成的。
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既复杂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要以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转变人们旧的职业教育观念,提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提升职业教育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大环境,从而吸引广大的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这是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前提。
3.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引导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对提高农村劳动力自身素质采取制度性措施
为了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供给,必须推行和落实好“三个准入”。一是抓好职业准入制的落实。要在已确定的职业准入范围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职业准入制度,逐步做到凡已公布实行职业准入的行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如果没有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者则不能就业。二是抓好城市准入的落实。要发挥职业教育在城市化进程中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作用,就要坚持青年农民必须在职业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才能进入大中城市务工、暂住和落户的原则。各类城市企业在聘用一线劳动者时,只能与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劳动者签订合同。三是抓好年龄准入的落实。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初中毕业生能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不足50%,这些初中毕业生没有经过职业教育就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给劳动力供给本来就过剩的就业市场又增加了新的巨大压力。因此,各级劳动部门、用人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对未足年龄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就业年龄准入。通过这种“准入”来引导农村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激励农民的教育消费,从动力机制上来改变农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态度[3]。
4.搭建农村劳动力通往职业教育的平台,努力开辟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途径
开展形式多样、层次不同的职业教育,满足不同层次的劳动力的就业需求,这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关键。一是要注重开展职业培训,为农村劳动力实现“短”、“平”、“快”转移服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是有效、快捷地解决当前问题的主要途径。要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在职业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做到统筹、协调各方,实现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层次多样化、培训形式灵活化、培训目的明确化、培训内容实用化、培训手段现代化。二是要继续抓好职业学校的学历教育。职业学校的招生重点应该由城市转向农村,让更多的农村青少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三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的实际需要,在农村初中适当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并开设职业指导课;同时,还要在农村办好综合高中。四是要充分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更广阔的教育空间。同时,还要积极协调与普通高校和成人教育系统的关系,为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5.有效进行职业指导,切实保障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要抓好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必须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指导。一是必须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和协调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劳动力的社会调节机制,用灵活的市场机制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调节数量供给,带动质量提高。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职业介绍机构。要以县级职业介绍所为依托,形成县、乡、村三级劳动力服务网络。开展好县际、市际和省际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交流,形成省际劳务协作横向网络,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安全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四是规范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沟通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桥梁。
参考文献
内容提要:本文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着重对劳动能力的构成及其补偿、劳动能力的变化及其表现形式、劳动力产权等问题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了论述。文章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劳动内涵的拓展及其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新变化有一个新的认识。
正文:
人们的劳动行为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也消耗和消费了一定的劳动能力。正是这种人体自 然力的支出,才把自然资料变成了财富。因此劳动行为得以发生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必须具备的劳动能力。而劳动者则是其劳动能力,进而也是其劳动行为的重要载体。离开了劳动者这一载体,劳动就无从谈起。因此,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分析劳动者的行为方式、劳动力产权形式,以及劳动能力的补偿等问题及其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这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内
涵的拓展及其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新变化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劳动能力构成及其补偿
作为一个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否则,他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劳动行为,从而也不可能成为劳动者。劳动能力总是表现为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的总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指出,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他说:“我们把劳动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424页。)但长期以来却一直存在一种认识上的倾向,即把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往往偏重于理解为体力 劳动,忽视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进而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对立起来,并以此作为劳动者衡量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对人们的智力提出越来越高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认识上的偏差
。
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表现为体力与脑力的总和,是由人类劳动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人类只有以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然界,获取各种物质资料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因此,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就是以自己的目的为指向来进行的劳动,劳动的结果要服从于劳动的目的。这就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要使自己的目的符合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另一方面,要使劳动的结果符合劳动开始之前就已确定的目的。如果不能满足这两方面条件 ,就会造成劳动的浪费。可见,即使在最原始的劳动形态下,只要这种劳动行为是有目的指向性的,那么大量的体力劳动中总伴着一部分脑力劳动的支付。这也就是说,“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 合在一起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190页。),人们的劳动行为必然是脑力与体力的共同支付。作为劳动行为的人体自然
力,其体力与脑力是不可分的,共同构成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果人为地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割裂开来,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
对于劳动能力构成之一的体力,人们了解得比较清楚。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劳动者在生 产过程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劳动者的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度等,而且也包括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如劳动者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等。对于前者,人们比较认同;对于后者,往往被忽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对其智力发挥有着重大意义,与生产经营管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例如企业文化、团队精神、公共关系、营销心理术等,都是这方面智力因素的客观要求及实际应用。因此,上述两方面的智力因素是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有机组合,并已成为现代劳动者必须具备的重要劳动能力。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能力得以消耗,其能量转化为新的使用价值。但这种劳动能力的耗费必须得到补偿,否则劳动能力就要萎缩甚至消失,从而劳动过程就得不到延续和发展。这种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就是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过程。一般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能力的简单再生产,即只是恢复并维持原有劳动能力水平;二是劳动能力的扩大再生产,即在恢复原有劳动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提高。从短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可能处于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或在某种特定生产方式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只是维持在必要生活的最低限度,从而总体上属于劳动力简 单再生产类型。但从长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必定趋于扩大再生产的状态,或从一般意义上讲,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总体上属于扩大再生产类型。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是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相对应的,并且是相互作用的。社会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而劳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则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劳动能力是体力与脑力的总和,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体力的补偿和脑力的补偿。这种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特别是作为科学技术劳动者和经营管理劳动者,其劳动耗费的补偿更需要精神产品。而且,正如上面所讲到的,劳动者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序,还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因此用于补偿和扩大劳动者脑力耗费的精神产品,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社会科学知识。由于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而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则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是其劳动能力耗费补偿的基本前提,同时也决定了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水平的可能性边界。在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中,我们要区别体力耗费补偿与脑力耗费补偿的不同点。劳动者体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体能。由于体能的增强是有限度的,而且劳动者超过一定年龄后其体能处于自然下降状态,增强其体能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空间并不大,所以体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体力恢复为主。如果撇开挥霍浪费等非正常因素,那么正常的体力耗费补偿总是相对有限的。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智能。由于脑力耗费并不损失其智力,所以在这当中其智能的维持是次要的,更多的是其智能增强的问题。与
体能增强相比,智能增强的潜力及其空间是极大的,而且随着劳动者的年龄增大和知识积累增多,其智能增强呈加速度状态。因此,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智力积累为主。从体力与脑力耗费补偿的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所谓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即使其智能不断增强上,从而劳动能力的提高也主要体现在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上。因此,过去我们实行
“重积累、轻消费;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战略,对劳动者实行低收入、低消费政策,在客观上形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耗费补偿不足,特别是抑制了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导致劳动者整体素质水平不高。这种负面效应在经济活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先进技术的广泛运用。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总结的历史教训。
二、劳动能力的变化及其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的具体内容及属性的不断变化,与此相适应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随之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性。在以小生产的产品经济以特征的传统生产状态下,当时大多数人是直接应用劳动资料进行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主要体现在体力的大小上,智力仅表现为经验性的技艺,基本属于体力型的劳动者。在以大机器生产体系为特征的近代生产力状态下,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体力型比重日见下降,智力型比重逐步增大,尽管有经验和技艺的劳动者仍占一定比重,但接受教育以掌握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必要。工业经济时代,劳动力成本的作用显著,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还不高,产业主体数量庞大,从事一线生产的蓝领工人多于从事管理的白领人员。在以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技术为特征的现代生产力状态下,社会生产力中的智力成分正在变成社会经济领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成本作用越来越低,对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正如比尔·盖茨所说的,在新的企业组织中,工人不再是机器里的零部件,而是全部生产流程中的智能化组成部分。钢板焊接工人现在必须懂得一些代数和几何知识以便从计算机设计图纸中计算出焊接角度;水处理公司给装配线工人培训数学和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测量技术;新的数字化相片洗印机要求服务人员了解计算机和互联网,而不仅仅是会熟使用螺丝刀。大多数人员都从事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处理与分配的活动,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具有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上,其智力型比重居主导地位,体力型比重处于从属地位,并且白领人数远远超过蓝领人数。彼得·德鲁克在《后资本社会》一书中指出:我们在正处在知识发展时代,这时最基本的经济资源不是资产、自然资源,而将是知识。知识分子将在知识年代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
由此可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发生着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 1)劳动力中智力因素的作用逐渐提高,体力因素的作用逐渐下降。有关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的比例,在机械化初期阶段是9∶1,在半机械化半自动化阶段为6 ∶1,在自动化条件下两者之比为1∶9。(2)智力因中现代专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作用不断上升,传统经验成规和劳动技能的作用不断下降。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计,在 先进的工业社会里,有80%的新工作需要高科技知识人员。(3)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的“ 老化”过程与“更新”过程不断加快,从而智能增强速度不断趋于加快。这种劳动能力的变化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互动关系。在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非人力资源(尤其是土地或资金)为生产中最稀缺资源,其贡献很高,劳动者主要为简单劳动力,以体力劳动为主,智力含量低,因而人力资源在要素配置中的地位不高,其贡献率很低,而且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其贡献率增长也非常缓慢。由于社会劳动产出量有限,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也相对较低。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劳动产出量迅速增大,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相应提高,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大有提高,从而使生产质量明显改善,工作中需要层次也急剧升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知识存量的充分发挥、积极性的调动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人力资源贡献率迅速提高。与此同时,由于货币市场效率提高,非人力资源稀缺性降低,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比重下降,最后终于达到人力资源贡献等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的临界点。此时,开始把人力资源看作一种生产要素,并围绕提高该要素的使用效率来展开企业各项管理活动。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到,知识、信息、智力日益成为核心要素资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此时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知识存量由缓慢变动而进入剧烈变动时期,人作为知识的创造者及不可分割的载体便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贡献率开始明显高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从而人力资源的发掘方式出现了革命性的转变。随着全社会劳动者素质的普遍提高,劳动者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地位将日益上升。与此相适应,劳动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将趋于上升,人力资源投资与开发费用将不断增大。由于知识是人脑创造的产物,知识的本质是创新,因此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就成为这一阶段人本管理的核心,人的价值从来没有像今天得到这样高的荣誉与物质的承认。
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展示一组统计数字,表明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是不同的。平均统计结果为: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可以使生产率提高43%,中学为108%,大学为300%。这充分表明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劳动者的素质、文化程度有明显的相关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经济企划厅2000年6月发表的亚洲经 济年度报告《亚洲经济发展与IT革命》中指出的:“有能力的、具备复杂知识和智力的人力资本对于实现新经济的持续繁荣是关键的。积累知识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部分。”当然在这种劳动能力变化与社会生产发展的互动关系中,专业化分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片面发展,一些人成为体力劳动者,另一些人成为脑力劳动者,大多数人只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门技能、经验和知识。但从总体上讲,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趋于不断提高的。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特别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技术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化与扩大,对复合型人才
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将会把劳动能力的全面提高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能力变化的必然趋势。
三、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
劳动过程,既是劳动力把自然资源变为财富的过程,也是劳动力与科学知识相结合,实现知识积累和创造的过程。科学技术知识和劳动力联系在一起,不但能把随着在生产资源和劳动 力上的旧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而且还能创造新的价值。因为真正的科学知识不是简单地从前人或他人那里移植过来的模仿性知识,而是在实践中有所发明创造的创新知识。以这样的创新知识来指导生产,一定能创造出一个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化世界来。历史上人类文明的每一个进步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都是依赖于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中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的进步。因此,随着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附加值是由智力而非体力创造出来,劳动能力耗费越来越依赖于智能,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明显表现出劳动者智能增强及其加速度发展的特征,呈现出劳动者知识化的发展趋势。最近30年来,美国企业生产一直呈上升趋势,始终保持全球第一,其工人人数占劳动人口的比例却呈递减趋势,由过去的33%降低到17%左右,据估计2010年工人人数将只有12%,202 0年进一步降低到2%。目前,美国约80%的就业人员从事的不是生产物品的工作,而是运输物品、处理和制造信息、或者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工作。自1996年以来,商品生产和批发部门失去的几乎所有工作岗位都被办公室工作岗位的增加所抵消了,80%的新职业是由知识密集型 部门创造的。
表1 1998年美国私人部门的就业,按部门分解
全部就业总人数(万人) 10120
服务业份额(%) 79.2
制造业份额(%) 18.3
采矿业和农业份额(%) 2.5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Survey of Current Business》2000年1月号,D-35页 。
另外,即使都在知识密集型部门,其就业人员的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80年代新兴产业大发展时期,高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但是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开始下降,产值增长速度变缓,高技术服务业大幅增长。高技术产业结构重心开始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据统计,美国在1988—1996年期间,28个R&D密集的高技术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了40.2万人,增加幅度为4.9%,但是其中的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不 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59.9万人,减少幅度达10.4%,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原来的69. 6% 下降到59.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与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相反,高技术服务就业人数却呈大幅上升趋势,在198 8~1996年期间,仅在计算机数据处理、管理及公共关系等四个R&D密集的高技术服务业,就新增就业机会105.6万个,增长速度达到45.6%,是高技术产业整体增长速度的10倍。由于高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服务业就业人数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1988年的28%增加到199 6年的39%,高技术服务业占服务业总体的比重从9.5%上升到10.2%改变了原来高技术产业由制造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也使服务业从劳动密集型转入到技术密集型、信息密集型的新 发展时期。
因此,美国企业管理专家彼特·德鲁克认为,继产业工人之后,将出现一个“知识工人” 的新阶层。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不仅在于宏观层面知识资源投入的增多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大,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带来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大规模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更在于微观层面上知识成为各行各业生产活动的关键,致使所有企业立足于知识资本的积累、增值和实现的本质要求。在强大的竞争压力和技术革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不断缩短的产品生命周期使市场的领先者都一直受到威胁。同时,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也加大了创新的压力。因为顾客不仅希望得到最新的产品,还希望以最低
价格得到最好产品。这就带来了高质量与低成本的双重压力。然而,有了知识,企业就可以确定多变的市场需求,甚至在顾客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之前就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了做到这一点,市场的领先者需要深入了解自己所能提供的服务,还要了解市场将购买什么样的服务。因此无论从卖方还是从买方的角度考虑,知识都是关键因素。
由于企业的竞争地位将取决于它利用自己知识的效率以及掌握新知识的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运用知识管理把分散的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知识资产,以便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采取行动,赢得竞争优势。而企业知识资产的形成,则是以企业员工所具有的各种技能与知识为基础的。如果企业员工不具备各种技能与知识,不具有知识创造的能力,企业的知识资产就无法形成。因为知识是个人思想中经验、探索、价值观和认识框架的总和。尽管可以在企业组织流程、日常工作和网络(有时在文件档案)中表现或包含知识,但知识离开了个人的头脑就无法产生。知识从来没有完全地脱离人的影响。它形成于人自身知识的原始积累,并通过个人对新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而产生。从这一点上讲,企业的知识资本运营离不开劳动者的知识化。而对于劳动者来讲,不管其具体工作性质如何,都要求其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知识行为。为此,知识型劳动者成为决定生产和管理运作的主体。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了实现生产力发展的跨越,势必要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同掌握、运用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用先进科技改造和提高国民经济。在此过程中,劳动者知识化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从而全面提高劳动者以及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术和创造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我们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
四、劳动力产权:性质、形式与权能结构
作为劳动行为主体的劳动者,其自身具有的劳动能力并不单纯仅仅是生理学的范畴,更本质的是经济范畴。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对劳动力产权进行了深刻的研究。马克思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为此,马克思对劳动力产权关系的研究更注重于社会性和历史性。从生理角度看,劳动能力只是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之中,两者是合而不分的。劳动者既是劳动力的担负者,又是其本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生理关系。然而,劳动力产权关系本质上是经济关系的体现,是与经济关系的性质紧密相联的,不能脱离经济关系孤立地、抽象地考察劳动力产权,否则就会滑向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虚构的劳动力产权。这是因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一样,也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这种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分配形式、结合形式和所有权形式,都反映了经济关系的性质。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产权关系表现为劳动力市场中的法权关系,买卖双方均须承认双方都拥有所有权,并根据各自的所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这种特定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而“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劳动力产权关系作为一种法权关系,是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上层建筑,它与社会生产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变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
革 。
在现实中,劳动力产权是一种权利的组合,包括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这组权利既可统一也可分离。劳动力产权权能结构就是指构成劳动力产权总体的不同权项的状况及其组合分离形式。劳动力产权权能的统一,即各项权能都属于同一个主体,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属于劳动者自身。也就是,劳动者既占有劳动力的实现条件——生产资料,又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其典型形式是个劳动者,如独立的农民或小手工业者用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和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管理权和收益权都归作为劳动者自身。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均属于他人,并且连劳动者本身也不属于自己。这时由于劳动力产权的各项权能都属于他人,也不存在分离的问题。其典型形式就是奴隶制度下奴隶劳动力的他人所有权。
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即各项权能分属不同主体,为不同的主体所行使权利,也是普遍存 在的。特别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表现得尤为明显。劳动者拥有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而他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也就丧失了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但工人出卖自己劳动力只是在一定时限内,并在让渡时不放弃他对于劳动力的所有权,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只是“劳动力的暂时使用权” 和“暂时支配权。”
然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劳动力产权的权能结构也发生了某些变化。随着技术发展的方向从大型化、高速化及大批量生产的“大型技术”转变为多样化、节省资源和综合多种技术等方面,对于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来说,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其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例如,图案设计家所使用的桌子和制图工具、摄影家的照像机、编制电子计算机软件所需要的小型电子计算机等生产资料,其价值并不贵,任何个人都可以买得起,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则是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而这些东西正是同劳动力本身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其本人才能使用,他人是无法使用的。因此,这部分人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随着整个社会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的逐渐增多,那么自从产业革命以来持续多年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将会改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一体化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现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产权关系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劳动力产权关系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所反映的不同劳动力产权关系。当劳动者与公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具有双重性,即劳动力产权既属于劳动者本 身,也归于社会所有。当劳动者与私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形式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当劳动者与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完全属于劳动者本身。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力产权多元化有密切关系。例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合伙制为基础)、自由职业人员的劳动力产权,均属于劳动者所有与自主关系;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及其工人、私营企业受雇人员等的劳动力产权形式,则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在现实中,由于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因此其劳动力产权关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群体
1 云南省劳动力的结构
发展特色经济是云南省在发展劳动力方面比较显著的特点,关键是建立有云南特色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导致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了解云南原有的劳动力结构对研究云南发展特色经济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劳动力结构一般认为主要由该地区的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决定。云南现有的劳动力结构是在原有的人口结构和以烟、酒、糖、茶、胶、矿业、旅游为主的优势产业结构影响下形成的,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力在大、中、小企业的分布状况。在全省6300多个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仅70多个,中型企业24多个个,小型企业6000多个。大中型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减员增效,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实现规模经济,能吸纳的劳动力将呈逐渐减少的趋势。中小型企业是当前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
(2)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单位状况。2010年总就业人数达到2730.2万人,城镇就业人数达592.9万人,国有单位就业人数187.8 万人,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就业人数11.0 万人,乡村就业人数达到2137.2万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模过小、发展速度过慢,乡镇企业发展水平较低,致使非公有制经济所能吸纳的劳动力总量很少。云南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不仅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即使在西部地区中也落后于贵州、四川、广西、甘肃、陕西、新疆这样一些省份。由于云南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吸纳劳动力主渠道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3)我省的城镇失业和再就业状况。失业状况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地区的就业水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还可以反映出该地区的就业水平和就业走向。云南省的失业率从1995 年以来一直保持在2.5 % —3 %左右,低于全国城镇实际失业率8 %的平均水平,这主要是因为我省的城镇就业率水平较低及近年经济发展较为稳定所致。
2 云南省劳动力的供需情况介绍
据云南省16个地州劳动力供求统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全省近两年八个季度的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呈现以下趋势:
(1)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某种职业技能的劳动者成为供求市场卖点。94.91%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有明确要求。其中,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用人单位占36.08%,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有40.38 %的求职者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分别都主要集中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五级、职业资格四级、具有职业资格1—5级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2)个体私营企业和第三产业是劳动者就业的主渠道。从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5.38%、 34.34%、60.27%,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从行业需求情况来看,社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用人需求二者合计约占总量需求的约48%左右,是目前劳动力市场中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主体行业。从职业的需求状况看,商业服务人员及各类业务员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需求量的 58.30%。从用人单位性质来看,企业占总需求人数的95%左右,内资企业占总需求人数的70%左右个体经营占总需求人数的15%左右;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又占总需求人数的25%左右,有限责任公司占总需求人数的15%。事业、机关单位只占总需求人数的0.7%左右,由此可见,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体经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起到了安置主渠道的作用。
(3)用工需求主要集中于年轻人,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从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年龄要求看,95%以上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有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约占总需求的80%左右,其中,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总需求的42%左右,对 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总需求的40%左右。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中同样以青壮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5% 左右。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8%左右,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6%左右。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根据全省16个州的数据统计表明,四大行业用人需求大,用人需求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大行业。
3 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云南省劳动力状况的调查,职业教育要从中找到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职业教育发展要与本省的劳动力结构和市场人才供需协调一致。因此,要根据本省的特点发展职业教育:
(1)发展特色职业教育,要根据本省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和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制订符合本省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发展本地区的特色职业教育,例如,茶产业、旅游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相关领域的人才,有利于为经济产业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大量专业技术型人才,有利于促进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云南省“两强一堡”的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要更好地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培养符合社会生产需要的人才,社会人才分为学术型与应用型两种。应用型人才又细化为工程型、技术型和技能型。社会人才需求量大的应属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也称工艺型、执行型、中间型人才,他们工作在生产第一线,属于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工种,他们将工程型人才的规划设计和理念转换成具体的物质形态。技能型人才也称技艺型、操作型人才,他们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和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因此,这部分人才是社会生产生活中需求量较大的一部分人才结构。教育部门的人才培养规划要有所侧重,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人才要符合社会的需要,灵活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避免盲目刻板,脱离实际,要具有多元性和实用性。
(3)搭建良好的终身教育体系。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下岗人员及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如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大,人人都想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工作岗位;城镇下岗人员和农民工当中年龄偏大者居多,技能较低且单一,对再就业信心不足。这一部分人员更需要全社会关怀。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成立各级劳动力就业培训机构,加强就业前的技能培训,注重质量和效率。按照市场引导,供需对接的培训原则,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突出学以致用,注重技能和素质提高。健全和完善社会人才体系建设,加强对这部分人的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指导和培训,真正完善和实践终身教育的理念,营造更好职业教育氛围,真正培养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经济产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4)政府要分类指导,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展职业教育要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实践等要素,并力求使这些要素在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和教学过程中占有较大比重,真正做到职服务社会,服务经济产业,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服务社会和经济产业的能力,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一个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与制度的环境。 要制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政策法规,要凸显政策的实用性、现实性和本土化,真正做到为高职教育发展的实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