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带动劳动力就业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带动就业的意见
各县(区)财政局、劳动保障(劳动人事)局,人民银行支行:
为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激发创业热情,加快全民创业进程,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和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建立健全创业帮扶体系,完善创业帮扶机制。
1、放宽创业扶持对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2、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市、县(区)都要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并统一名称为XX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可依托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训练机构加快成立,提供本级示范性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到20__年底,各县(区)都要完成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设。
3、建立专家队伍。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要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财政、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有关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到20__年底,各县(区)都要完成创业专家队伍组建,并开展创业指导活动。
4、开发创业项目。各地要加快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突出本土化、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等特点的创业项目服务。到20__年底,各县(区)都要建成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免费对创业者开放。
5、加强跟踪服务。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要建立自主创业人才库,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开办和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或参加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6、加强创业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培训,督促定点机构按规范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并将学员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等情况纳入培训效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核拨培训经费补贴的参照依据。
二、加大创业贷款支持力度。
7、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在原下岗失业人员的基础上,放宽到有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技)毕业生、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8、放宽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属于合伙经营的企业,可按人均贷款不超过5万元掌握。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人均2—5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9、放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对下岗失业人员初次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次贷款及下岗失业人员第二次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50%的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第二次贷款,继续给予50%的贴息。
10、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延期期限。对已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还本付息的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贷款期限到期后,经审核同意贷款期限可再延长2年。
11、降低反担保门槛。经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经创业专家组评估推荐,可取消反担保。
12、进一步扩大小额货款财政担保基金容量。在市本级已建立10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基础上,每个区建立不少于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注入到市级担保基金中,依托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体系自主运作。每个县建立不少于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各县区小额货款财政担保基金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今年9月底前到位。并按照本意见要求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建立信用社区,提高还贷率,并按规定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奖励机制。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3、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培训补贴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经费从再就业培训资金中列支。
14、建立创业引导性资金。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内安排专项经费,用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市民的创业活动。创业引导性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配套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发创业项目、开展融资服务、帮助开业登记、加强跟踪扶持、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等创业服务工作和创业推动工作项目。
15、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并成功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 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6、实施创业工作奖励制度。对各类创业成功,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个人报请政府授予有关荣誉称号并予以物质奖励。对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本意见自之日起生效。在意见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执行新的政策。
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__*市财政局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劳动力市场;良性互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044-02
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重要举措,鲁昕部长解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个基本特征和必须进行的三个重点领域改革,值得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深思。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就必须研究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特别是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过程就是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过程,因而在实质上是劳动力结构高级化的过程,尤其是一线劳动力对先进技术的适应能力日益成为产业和企业升级的人力资源瓶颈,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高等职业教育面向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人才培养,既能为国家经济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又适销对路,促进毕业生就业。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于改革开放初期,1991年,中国颁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4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颁布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后两部法令确立了高等职业院校的法律地位。
进入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类型的地位得以确立,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一些系列高等职业教育改革。2000年1月,教育部了《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及培养模式的特征,指出“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这份文件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此后,教育部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了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于2004年提出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导向,即高等职业教育要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这个要求的提出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提出了重点建设10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决定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遴选了100所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分三批开展建设。这项工作的开展,促使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改革、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道路,例如采取“订单式”培养计划、与企业联合办学等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随着科技发展,产业结构升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为高职毕业生就业难、就业质量低下,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又无处可寻。今年国家提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提升现有办学水平的大好时机,高等职业教育应面向市场需求办学,通过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使学校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协调一致。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必经之路。从发展上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1978―1983年,以计划体制外放开为主要特征,即只限于各类集体和个体经济的企业和部门的需求。第二阶段:1983―1992年,以体制内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体制内人员向体制外流动为主要特征,1984年全面启动,企业承包责任制、劳动合同制及工资制度改革等,使体制内的劳动力开始向体制外流动。第三阶段:1993―1997年,以中央明确确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资源配置双轨制为主要特征,1993年11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政府首次用劳动力市场的提法,此时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同时并存。第四阶段:1998年以后,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全面展开阶段,各地1998年开始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解决体制内人员向体制外的流动问题,2002年底各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全部撤销,“下岗”与“失业”并轨,为劳动力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加强了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的秩序。各省市(区、县)基本建立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逐渐形成了以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为主、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现阶段已初具规模。目前我国主要劳动力市场由以下几类就业机构构成:各级人事部门举办的人才交流中心;各类民办的人才交流中心;各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职业介绍所;各类民办的职业介绍所;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劳动力供需交流会;社区劳动服务部门;专门的职业介绍网站。中国劳动力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网络十分发达,就业中介组织和网站大量存在,但没有建立覆盖全国的信息系统,没有对供求信息进行系统整合,虽然自2011年开始,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外公布《全国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为政府调控劳动力需求、指导就业和培训、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了重要依据,但从为国家教育培训战略的制定提供信息支持的角度讲,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权威性和前瞻性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三、高等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探讨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都在进行“产学融合,校企合作”,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基本处于自发状态,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很难做到人才结构在宏观上与经济结构相适应,这就需要建设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高等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良性互动,是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平衡的前提。
1.政府着力建设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传递机制。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加快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建设公信力强的劳动力市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储存、传输和反馈;为国家或地方劳动力资源教育培训战略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指导,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保证信息如实、充分传递。
2.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建立正向互动关系。高职教育进行人才培养,其毕业生通过劳动力市场找到就业岗位,是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生产经营者向劳动力市场发出用人要求,是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在产业结构升级的今天,需求方更加迫切招进适于产业发展的劳动者,他们会提出人员数量、结构、技能、素质等的要求,劳动力市场作为联系企业和人才培养单位的中介,在嫁接供需双方进行招聘等活动的同时把这一需求信号反馈给人才培养的高职教育,高职教育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趋势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模和人才培养方向,为劳动力市场培养合格劳动者;也就是说高职教育通过对劳动力市场的调研、分析和预测,经过三年的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在人员的数量、结构、技能、素质需求相吻合,使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模、水平、目标与产业岗位需求协调一致,当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符合了劳动力市场这一需求时,两者达到匹配,形成正向互动,并在互动中保持长期、有序、平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达到教育―就业间的促进关系。
3.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采用“跟动”模式。职业教育的使命是支持国家完成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技术技能积累。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动都会对社会职业岗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为此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应采用“跟动”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模式。“跟动”模式的特点,一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就是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专业,通过专业设置使高职教育不断满足服务客体的特定需求,这就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市场,把握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特征,由劳动力市场导向替换学校资源导向,从而使专业设置的过程成为调整高职院校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互动关系的过程。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并迅速顺应需求,就保证了专业设置的正确方向和高职教育的社会效益。二是以行业为依托,专业设置必须把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放在首位,从职业分析入手,根据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兼顾人才可持续发展需要,为学校寻找相应的行业依托,以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方式,实现高职教育与经济发展的结合。三是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专业设置以劳动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灵活性,但教育自身的特点又要求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个专业的设置与实施,需要大量的软硬件条件支撑,只有相对稳定的长线专业才能保证投入的有效,保证教育效益的实现,因此在新专业开发中,要极为重视劳动力市场需求调研,在稳定中求适应,用专业基础的稳定去支持专业方向的灵活,用专业方向的灵活来保证专业基础的稳定。
总之,在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中,高等职业教育应瞄准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走向,面对市场需求办学。这就需要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深度对接,全面掌握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以前瞻求发展。
参考文献:
1 吉林省劳务经济发展的现状
通过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了全省劳务经济的发展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转移的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2)转移人数逐年增多;(3)劳务收入逐年增加;(4)农民转岗就业能力逐年增强;(5)对社会的贡献逐年增大;(6)就地就近就业增势强劲。
2 存在的问题
2.1 劳务经济总量不大、转移质量不高
虽然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数量、农民人均劳务收入均连年递增,但从总体上看,劳务收入占农村经济发展总量比重还很小,农民人均劳务收入水平与发达省份比还比较低。
2.2 投入少,工作运行困难
目前我省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上投入经费少,工作运行主要靠国家阳光工程项目经费。尽管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工作规范性强,组织化程度较高,但由于投入较少,工作运行经费紧缺,全省广口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还主要是自发、无序的。在经费投入上,我省与发达省份还有很大差距。
2.3 示范性培训规模不大
每年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近20万人的培训规模与几百万人的培训需求比,缺口很大。
2.4 培训结构不优
就全省而言,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还处于初级层次阶段,与培训一定比例高技能人才、实现稳定就业的目标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十一五”以来,东宝城镇化率由43%上升到56.76%,高于全国(51.27%)、全省(51.83%)、全市(47%)平均水平。农民工年人均劳务纯收入1.5万元,工资性收入占农民工年均总收入的60%以上;劳务品牌年人均纯收入3.5万元,比普通劳务输出高出133.3%。
加强机制建设,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东宝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人社、财政、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明确一名乡镇长主抓转移就业工作,同时在各行政村在职干部中选聘1名劳务信息员。从而形成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服务协调、保障到位、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区、乡镇、村一体化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全区自上而下建立起了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和“一条龙”服务体系,狠抓职业培训,优化就业服务,完善维权机制。
此外,东宝区还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区政府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将就业、培训、创业等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对各责任主体的考核指标,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同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常态监管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建立了宣传动员机制,积极宣传引导转移就业工作,并发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就业状况、转移去向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为有针对性地组织转移就业夯实了基础。
“四化”并举,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规模转移
一是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近年来,东宝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战略,新型工业重镇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一些地区由“村”变“社区”,带动 “农民”变“市民”。城镇化率由2006年的43%上升到2011年的56.76%,带动3.6万名农民变为市民。
二是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民收入提高。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为地方经济的腾飞注入了强大动力,而且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当地就业局围绕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返乡务工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务工人员的平均工资明显提高,农民工年人均劳务纯收入1.5万元,工资性收入比重达60%以上。
三是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经济效益增长。东宝下大力气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用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协会”的发展模式不断巩固,带动就业创业能力不断增强。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配套发展相关生产、加工和服务业,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返乡务工人员自主创业,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也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是以劳务品牌化带动农村劳动力输出。东宝各乡镇大多地处山区,地少人多。为解决人地矛盾,政府部门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工作,培育了一批以“东宝香菇”、“东宝缝纫”、“东宝矿工”为特色的劳务品牌,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异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另外,东宝在上海、东莞、深圳等地建有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省内外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劳务对接关系,为劳务品牌化输出铺平了道路。
优化就业服务,大力完善转移就业服务机制
首先,大力强化基层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和完善乡镇及村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信息网络化到村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完整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零距离”服务。
其次,通过认真抓好劳务集市活动,加强日常就业服务工作,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下乡入户活动,争取着力保障本地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等举措,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增加就业。
第三,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以中小企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为重点,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广辟门路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同时,大力引导支持农民发展高效农业,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大力拓展农业内部就业空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发展的用工需求,广泛收集空缺岗位,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第四,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实行“三个百分百”服务,即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100%援助、对零转移农户100%消除,切实落实就业援助帮扶就业。
狠抓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质量
东宝区针对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技能程度和就业意愿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用工需求,精心打造了缝纫、电脑、家政和创业培训四大品牌,经品牌培训的农民工受到了省内外用工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同时,东宝区还扎实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认真组织就业前引导性培训,通过对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文化、技能结构的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安全常识、权益维护、求职技巧、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培训,积极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有参培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100%,并与用工单位有效合作对接,实现培训和就业市场的无缝对接,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扎实开展特色培训,区就业训练中心从水产、农业等部门聘请相关专家,联合举办水产养殖、食用菌生产和蔬菜种植等当地农业优势项目的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参训学员的技能水平,为他们的就业创业奠定了基础。
强化创业服务,合力推进农民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农民创业。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规范涉及农民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放宽创业条件,开辟农民创业“绿色通道”。 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为重点,全面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等措施,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外出务工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经验和相关资源的返乡人员自主创业。
二是加快推进创业孵化。以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为重点,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特别是加快农民创业园建设步伐,为农村创业者提供更优的创业环境。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小商品市场等创业载体优势,为农村创业者优先安排项目计划,优先审批用地手续,并按规定减免各项税费。
三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以区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组织专业教师免费开展系统的创业培训,并创新创业培训模式,采用案例教学、创业成功人士现身说法、创业典型带动示范和创业实训等方式,探索适合农村创业者需求的培训模式。同时,将创业培训与项目推荐、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开业指导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四是提高创业项目转化效率。创业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一批投资少、效益好、见效快,适合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劳动者创业的项目,引导和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并邀请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建的创业辅导队伍,通过门诊、上门、电话、集中、一帮一等方式,为创业者免费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创业成功率。
完善维权机制,努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方面,东宝区成立了区人社、司法、工商、工会等部门通力合作的农民工维权领导协作小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构建起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防护墙。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保障年检等专项执法检查。
1 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就业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较差
长期以来,农民的就业状况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而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在就业过程中隐性失业状况严重。同时,国家也没有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纳入就业体系之中,导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之间在就业待遇上往往不平等,无法保证同工同酬。国家针对城镇居民的就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登记,为其建立起了培训机制以及市场服务机制,并且逐步完善劳动用工合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一些基本待遇制度。但是,国家并没有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纳入这些基本的就业服务体制之中,使得他们无法获得国家给予的就业资源,以及享受一些基本政策待遇,这也就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除此之外,国家也没有建立专门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的就业服务机制,很多的政策也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近年来,虽然我国出台了很多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也把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但是,因为很多政策没有进行落实,在农民工进行实际就业时,仍然会受到数量上、工种上等方面的限制。同时,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农民工仍然享受不了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并且工资被拖欠而无法追回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虽然有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的内容大多是限制农民工的权力,而不是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造成了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不到根本性的保障。
1.2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形势严峻
近年来,我国的劳动力不断增多,造成了很大的就业压力。并且,我国正在大规模的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这一时期,特别多的下岗职工已经注定成为长期的失业者。在我国资本快速优化发展的过程中,对于新的劳动力的使用数量逐渐下降。正因为这些原因,使得就业中剩余劳动力的刚性供给与结构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除此之外,近年来,高校的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多,它们不断地涌入就业市场也造成了市场的拥挤,还有很多退伍军人、城镇新增的劳动力及下岗的职工来争夺劳动力市场,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就业过程中面对的就业形势愈发严峻,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
1.3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本高、效益低
在农民工就业成本方面包括短期成本和长期成本两部分。有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时,因为就业形势的严峻性,找工作困难,甚至经过长期寻找也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一些单位也没有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及一些就业信息方面的服务。同时,农民工的子女伴随其进城上学,因为政府不能将农民工子女的档案归入当地的义务教育系统中,使得农民工子女存在上学难、教育成本高等问题。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一些比较累、工作环境比较差的工作,他们工作时间较长,但是工资却很低,还会受到很多人的歧视,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的质量比较差。
2 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有效转移就业的对策
2.1 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提高就业人员的技能素质
为了更好地优化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应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也纳入到国家的就业体系之中,加快对建立城乡平等就业机制途径的探索。同时还要改革户籍制度,将户籍与就业平等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权、教育权以及福利待遇等权利剥离开,建立起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制度。从长远的发展来看,要积极改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市场准入机制、劳动与社会保障机制、政府投入机制、管理与运营机制等,优化转移就业环境,减少就业市场障碍,更好地带动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同时,要加大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基本技能以及素质的培训,根据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对转移就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提升就业竞争力,从而为实现高质量的转移就业奠定基础。
2.2 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加快建立城乡平等的教育机制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教育,加快建立起城乡平等的教育机制,从而使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教育能够协调发展。而目前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农村孩子义务教育的有效落实,使孩子能享受到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落实、有效推进国家义务教育政策,让农村的中小学生能够真正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同时,政府也要根据农民大批规模化进城的现状,制定科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益,使他们不至于因贫辍学,从而提高农民下一代子女的文化水平,使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有质的保证。
2.3 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机制
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演进历程表明,伴随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力在各产业之间将发生规律性转移。首先是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产业,随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将更多地向第三产业转移。克拉克(1940)利用不同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对这一规律作了验证,该规律被称为“配第一克拉克定律”。在此基础上,库兹涅茨(1971)、钱纳里、艾金同、西姆斯(1970)。钱纳里、鲁宾逊、塞尔奎因(1986)又分别进行了国别范围更广,时间跨度更长的分析,进一步验证了该定律。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的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是否协调、二者之间应该呈现什么样的演变关系,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政策建议。
二、苏州市产业结构调整状况
产业结构演进是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苏州在改革开放后在全国的经济发展大潮中抓住机遇实现了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的过程也就是产业结构不断演进的过程, 1978年至今苏州地区的产业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变。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已经由28.1%下降至2.2%;第二次产业基本呈上升的趋势,但经历了几次波动;第三产业也基本呈上升的趋势,在2000年达到了37.6%,此后又略有下降。三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变动符合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结构演进规律。上海市在2000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就已经达到50.6%,基本实现了从原来以工业城市向以第三产业为主城市的转变,相比之下苏州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则显得相当缓慢。
三、产业结构调整对苏州市就业的影响分析
1、从GDP及就业的产业构成变化看产业结构变动对就业的影响
表1、从业人员及GDP在各产业所占的比重(%)
资料来源:苏州市2005年统计年鉴,Ⅰ、Ⅱ、Ⅲ分别代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下同
从各产业就业比重的增幅与GDP比重的增幅看,1978年―2004年,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增幅仅比GDP比重的增幅高出3.8个百分点,而同期第三产业就业比重的增幅比GDP比重的增幅高出2.6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就业比重的增幅比GDP比重的增幅高0.56个百分点。这说明第二产业平均每单位产值的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大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由表1我们考查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联系,会发现苏州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具有很不相称的特点,从某种程度上讲,就业结构滞后产业结构的发展。
2、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偏离的角度看产业结构变动对就业的影响
表2选择年份产业结构偏离度、相对劳动生产率及人均GDP变动
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苏州就业结构水平大大滞后于产业结构的水平。为了更深入地考查三次产业对劳动力就业影响的情况及就业增长的变动趋势,我们采用结构偏离度和相对劳动生产率两个分析工具。
表2显示:(1)第一产业在改革初期结构偏离度已为-0.55,说明当时已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和隐性失业问题。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偏离度逐年偏离零值越来越远。2004年,该值为-0.84,说明第一产业农业不仅不能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相反成了使劳动力源源不断流出的部门。(2)第二产业的结构偏离度为正且愈来愈向零值靠拢,这说明第二产业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正在向均衡状态靠近,在这段时期从其他部门转移出的劳动力大部分被第二产业吸收。(3)第三产业的结构偏离度为正值但不大,这说明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正在向均衡状态靠近。在这段时期从其他部门转移出的劳动力有一部分被第三产业吸收,在未来,第三产业仍有继续接纳劳动力的能力。
从总体上看,第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最高,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最差,第一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只有第三产业的1/10,第二产业的1/9,三次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距较大,反映出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的第一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自80年代呈现上升趋势,从1980年的0.42上升到1990年最高值0.58,第一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自90年代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90年代后期苏州市的第一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维持在一个低的水平,而第二、第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则偏高,这说明我们用了大量的劳动力,从事低水平的农业生产来支持其他产业的发展,资源配置还极不合理,反映出苏州市产业结构的整体效益水平还比较低。1978-1995年苏州市第二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表明第二产业GDP比重下降快于就业比重的下降,就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滞后于GDP结构的转换。这是因为第二产业在吸收第一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和解决就业方面起主导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内部存在大量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和工业结构的转化还处在起步阶段,生产力水平提高较慢,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贡献不大,因此工业内部存在一定劳动力过饱和状态,劳动效率下降。进入新世纪以来,苏州市第二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维持一个比较平稳的水平,反映出第二产业产值与劳动力的变化比较趋同。从第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来看,80年代的持续下降到90年代的回升,进入2000年以来,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其比较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这也说明三次产业的劳动力配置正趋于合理。
3、从增量角度看三次产业对就业增长的贡献
为进一步说明各产业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下面引入就业弹性及不同产业对就业增长的贡献份额两大经济指标。就业弹性就是GDP增长一个百分点,带动就业增长的百分点。就业的弹性计算公式为:;就业增长的贡献份额为:某产业计算期与基期相比的就业增量/同期全社会就业增量。
表3 不同阶段三次产业就业GDP弹性系数及对就业增长的贡献份额
决定召开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总结“十一五”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的效果,惩办奖励去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单位,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安排布置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就抓好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讲三点意见,下面。同时,借此机会,对抓好今年核桃“三率”大会战作个要求。
一、扎实工作。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十一五”以来。始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产业来培育,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稳定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依照“抓培训、强素质、重转移、促增收”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培训和服务,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扩大转移就业规模,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带动,自发转移、就近就地转移为主”工作局面。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60万人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200%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55万人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222%实现转移收入31亿元,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55%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和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去年。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及时决策,采取“农业损失非农补”工作措施,全面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全市完成培训17.3万人,占省下达培训任务的147.3%占市级下达培训任务的136.2%完成转移就业15.9万人,占省下达转移就业任务的228%占市级转移就业任务的144%全市共实现转移收入11.7亿元,与2009年同比增8.4亿元,增长2.4倍,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370元,取得了大灾之年农民继续增收的显著效果。
一)抓培训。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绿色证书”等培训工程,依托市农业学校、市技工学校、县(区)职教中心、农村中小学、职业高中及社会其他机构的场所、设备、师资力量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质量。针对省外用工需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农民工参与守业培训,进行自主守业,引导经培训后的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受训的农村劳动力60%以上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提高了农民工转移就业能力。
二)抓好就近就地转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等有利时机,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就近就地转移。
三)抓好劳务对接。巩固珠三角劳务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长三角地区和环渤海湾等地劳务市场,拓展外输能力。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农民工转移输出专人分片挂钩负责制,主动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入地党委、政府及用工企业的沟通协调,联系用工需求,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
四)举办多种形式的劳务招聘会。广泛收集、准确了解、及时劳务需求信息的基础上。为供求双方搭建用工平台,让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相互沟通,达成用工协议,发明就业机会。
五)强化调研宣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了解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环境,激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劳动力培训的投入缺乏,市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培训设施和师资困乏,农民自身投入能力弱,农村劳动力参与技能培训率不高;二是输出人员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较低。市农村劳动力中,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有相当一局部属半文盲,缺乏应有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就业竞争能力弱,输出人员主要以体力型劳动为主,劳务收入偏低;三是服务劳动力转移输出的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服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创新机制。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考核奖励方法》明确了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市累计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210场次以上,为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完成72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转移农村劳动力60万人次以上,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加20%以上。今年,全市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28场次以上,完成15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15万人,确保净转移13万人以上,实现转移收入12亿元,力争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20%以上;创立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8县(区)每个县(区)创立1个农民守业示范园区和1所公共实训基地。
今年,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尤其是市内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技能型人才,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要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责任考核制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和“乡村流通人才”等转移培训工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开展培训。根据国家职业规范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农村劳动力技能的不同要求,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农校、财校、卫校、技工学校和县(区)职教中心、乡镇化学校等现有资源,有计划的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技能型人才比例,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二)拓展转移渠道。充分发挥驻外办事机构和外出打工胜利者的作用,着力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和省内外地区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搭建转移就业平台,强化服务,推进劳务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市外转移。抓住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机遇,依托全市交通、水利、城镇、新家园行动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中低产田地改造、中低产林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二、三产业及微型企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农业外部转移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为农村服务的农机作业、农资配送、农产品和日用品购销、粮食加工、疫病防治等服务业,努力扩大就业。大力推广订单式输出,建立起针对性强、稳定的输出和用工关系,确保农民工能稳定就业。要打造品牌,突出特色,重点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特别是要重点打造佤族歌舞品牌,证书式培训上要创出特色,带动转移就业。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从今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同时,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创新资金管理方法,统筹使用培训资金。要加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虚报冒领,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方法的要严肃处理。
四)强化服务。加快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要建立统一的培训和转移台账,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管理。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看病难、居住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劳动保证守法诚信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证制度,解决农民工转移就业后顾之忧。
五)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守业。积极推进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农民守业示范园区建设,并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资金、场地、工商登记、税费等政策方面给予相应扶持和服务,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守业就业。对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殖业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有志于创业的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守业培训,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守业就业。要坚持把农民守业与培育发展微型企业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微型企业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微型企业,带动农民守业就业。
三、强化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外地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机制,明确责任,按要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规划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强化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信息专报制度。
三)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要严格执行《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考核奖励方法》落实奖惩机制。由市委农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与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行跟踪督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抓住节令。
核桃“成活率、生长率、挂果率”得到较大提升,自2009年全市组织开展核桃“三率”建设大会战以来。核桃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当前,正值核桃管护的大好时节,就抓好核桃“三率”大会战工作,作几点要求:
一)强化措施。高度重视,统筹布置,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切实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要深入挂钩村,协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掀起新一轮核桃“三率”建设的新,确保6月5日前全面结束大会战。
二)严格规范。分解细化到户、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一棵核桃树。同时,要认真抓好除草除杂、松土、追肥、开挖排水沟、苗木清理等工作,确保大会战取得实实在效果。
三)保证经费。广泛发动群众,确保资金投入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级投入资金足额足量用到核桃抚育管护上。
四)加强指导。整合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大对种植农户核桃抚育管护的技术培训。要结合实际,派出核桃大会战技术指导工作队,配合好市级督查工作组、技术指导组,深入各地巡视检查,从细节入手,严标准、抓整改、重落实,加强服务指导,保证大会战的进度和质量。
五)强化管理。做好化肥、农药等物资采购,确保所推销物资价廉质优,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
一、宜章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转移现状
>
(一)全县农村劳动力结构现状。据农村住户调查:2002年全市农村劳动力为26.68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4.8%;从性别结构看:男劳动力占54.85%,女劳动力占45.15%;从所从事的行业看:第一产业占69.71%,第二产业占10.76%,第三产业占19.53%;从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3.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7.9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4.37%,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2.34%,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3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0.29%。从以上结构可以看出: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性别结构较为合理,但劳动力水平较为低下。
>
(二)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特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再加上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和农村“人多田少”现象的日趋严重,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一股热潮。据调查:全市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数8.5万人,其中省外7.53万人,省内0.96万人。上半年新增转移人数2.1万人,其中女性1.07万人;在新增成员中有0.06万人接受了职业培训。总体上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在广东沿海地带。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较以前相比有了显著的提高,农民不再满足温饱型生活。加上经济发达地区的高工资、高收入的强大吸引力,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内部冲动和外部拉力作用下,近几年大规模地向广州、深圳一带转移。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从而吸引了更多农民前往这些地方打工赚钱。据调查,我县上半年外出打工的就有74%分布在广州和深圳一带,少数分布在省内其它地市.
>
2、二、三产业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据调查:农村输出的劳动力有74.6%从事工业和建筑业,其次是商业、餐饮等服务业。男性绝大多数从事建筑业的住房建筑、装修以及电工、木工等工作,女性主要从事制鞋、电子装配等工作。也有些举家外出承包田地种西瓜、养猪等,但为数不多。其他主要从事各种服务行业。
>
3、劳动力就地转移人数明显增加。出现这一特征的主要原因是(1)近年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趋于饱和;(2)一些重点工程在全县相继开工建设,沿公路两侧新开办许多采石、水泥预制件等配套企业以及公路建设工地均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力;(3)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劳动力回流。
>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兼业性。目前的农村将农民与土地紧紧地联在一起,大部分非长期性外出务工的农民,往往是既“忙外”又“忙内”,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回家耕种。
>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
近几年全县外出劳动力人数虽逐步增加,但转移的速度却有所趋缓。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
1、转移的劳动力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低学历的偏多,高学历的极少;体力型的偏多,经过专业培训和有专业技术的较少。低素质的劳动力只能从事赃、累、苦、重等工作,很难找到理想的岗位,挣得满意的收入。
>
2、两广和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基本趋于饱和。由于沿海发达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劳动力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各大城市的部分企业不景气,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大幅增加,面临城市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双重压力。因此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少。
>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多属自发性、盲目性,使得外出务工人员的利益和权力难以得到保证。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自发的多,有组织的少,政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基本处于无序流动状态。由于缺乏宏观调节手段,劳动力输出后的情况无法了解,利益无法保护,如发生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等也无人过问。少数人因找不到工作就出现偷、盗、扒、窃等违法乱纪现象。也有少数人借打工之名,外出超计划生育。
>
三、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
根据以上情况加以分析不难看出:今后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如不及时更新,要找到理想的工作,挣得满意的收入已是越来越难。要想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总收入的贡献越来越大,必须积极地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县劳动服务中心已初步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
>
1、建立乡镇劳动保障站和劳动信息网络,形成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不冒烟的工厂”,是投资少、见效快的扶贫工程,是不交学费的“商业大学”,也是全县这样一个城镇化水平不高,工业基础薄弱,经济落后地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积极稳妥的开展好劳务输出,全市就业服务中心利用这次机构改革的机会,加快了乡镇劳动保障站的建设。已建9个乡镇劳动保障站全部配备了1-3名专、兼职人员。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站,岩泉.关溪.笆篱建站率超过75%。劳动信息网络的建立已在构思当中,的确亟待落到实处。因为它的建立将会使劳动力转移和跟踪服务更加规范、更加简捷方便。
>
2、提高劳动者素质,进行各行各业、多方位的技术培训。据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小学至初中文化程度占66.5%以上,多数务工成员只能从事普通体力劳动,有技术、特长的只占10%左右。针对这一情况,为满足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提高就业率,必须对务工成员进行多方位的技术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据调查:今年各乡镇相继开设了缝纫、电脑、保姆、保安、幼教、焊工、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养殖等专业,培训民工960多人。通过培训,使他们一经转移就能上岗,在竞争的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既有利于生产的稳定发展,又增加了务工人员的经济收入。
>
3、挖掘劳务资源,广开服务渠道。由于全县与两广接壤,打工妹大都以老带新方式输出,而男工及中年妇女输出就没有那么活跃。针对这一现象,就业服务中心及时与广东等地的信息联络员联系。仅麻阳镇今年上半年就向广东省的中山、南海、东莞等地输送男工657人,从事家政服务的中年女工246人,保安人员187人。为全县劳务输出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深受农村男青年和中年妇女欢迎。
>
四、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果,促进宜章县域经济发展。
>
从以上调查和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可以扩大就业、增加收入,还可以以此为突破口,搞活全县经济。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把门外的钱抓回来,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劳务输出,把外面的先进观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机制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等学成回乡,积极带动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全县在这方面的工作已迈出了新的一步。
>
1、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给农业生产提供了较宽裕的流动资金,而且带动了相关二三产业的发展。如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繁荣及职业教育和社会办学的发展。据调查农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家庭经营收入和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则增长较缓。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了农村居民增加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主要途经。
>
2、劳动力转移带动全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在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其中姣姣者学到了过硬的技术,赚到了大把的票子。为此,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回乡办企业。如减免有关税款和相关的行政性收费、争取银行低息贷款等,为返乡创业人员创造出一个宽松的环境,鼓励他们参与小城镇建设。
>
3、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全县小城镇建设的进程。由于两广地带劳动力的需求基本趋于饱和,其工资、待遇与内地收入越来越接近,且工作时间长,路程远,开销大。再加上近年来全县恰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发展机遇,衡枣高速、洛湛铁路、贵福铁路、永连公路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在给全市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给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带来了巨大机遇。一些打工回来的青年因外出开阔了眼界,学回了技术,积蓄了一些资金,他们不再安心几亩田的收入,大多来到县城或小城镇经商、从业,从而加快了全县小城镇建设的进程。
>
五、几点启示
>
1、科学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发展本地经济的有利前提。由于一些地方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存在种种偏见,认为这是对农村劳动力的一种廉价出售,是“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劳动力资源的剥削。由于缺乏正确的分析和认同,它的作用和重要性一直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各级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更谈不上系统的管理和引导。据调查: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广大农户家庭纯收入增加的主体和农业生产及农村住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许多外出务工的青年学成回乡,争当创业之星,带动了全市民营经济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因此,要想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足够的认识。
>
2、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专家们认为,导致农民增收缓慢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原因是:农业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有限,农业科技水平落后导致农产品竞争力差。许多地方都存在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因此,适时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进而提升农产品质量,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在保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不断拓宽生产新领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而且还可以增加大量的就业机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地转移。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 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 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 x 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发〔x〕90 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 x—x 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 4.13 万名搬迁移民中 0.94 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 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 薪酬待遇、 创业项目、 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 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 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 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 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 x 年 1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 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 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1 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 可不受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 1 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 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 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 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 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 x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 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 且搬迁劳动力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给付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 x 人社发〔2017〕82 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 动合同、 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 10 人以下的,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10 人(含本数)以上、 20 人以下的,按 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20 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399 户 1023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4 户 9117 人。搬迁至县城 X 镇安置点 1134 户 4634 人、X 乡安置 点 1164 户 5204 人。X 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 3000 人以上,就业 2700 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 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 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 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 4 月 28 日前将 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 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 单位用工宣传手册。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 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 年 4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 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 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 。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 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 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 荐就业岗位 3 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 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 ,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 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 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 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 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 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X 年计划开展家政护 工培训 300 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 600 人,企业岗前 培训 1400 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500 人,创业电子商务培 训 200 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 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 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 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 1500 名以上 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 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 5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 1-2 家企业在易地扶 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 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 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 2-3 个就业扶贫示 范基地,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 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200 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 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 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 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 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 60%,用 人单位承担 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 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 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业扶贫施工队 10 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 150 名以上。
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X 镇、X 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 设立就业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至少安置 2-3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 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 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 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 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就业相 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 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 确保实现信 息及时共享。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 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 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