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爆破安全培训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安全措施
【分类号】F426.1;X936
1、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现状
2013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59起、死亡852人,同比分别下降10.6%和8.3%。其中,发生重大事故3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17人,上升200%和130.8%;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62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62人。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重特大事故呈上升趋势,形势依然严峻。
2、中小型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问题
2.1 爆破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爆破施工是非煤矿山开采的重要环节。爆破作业中存在的安全因素有爆破地震波、空气冲击波、爆破飞石、有害气体、爆破烟尘等,这些危险因素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比如:2014年5月某地下铅锌矿爆破后,通风不彻底,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域因炮烟中毒而发生死亡。
2.2 施工机械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非煤矿山常用的施工机械有钻机、挖掘机、运输车,由于作业环境恶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比如2014年3月,某露天矿山运输车在过磅过程中发生侧翻,造成司机受伤,车辆损坏。
2.3 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矿山大多使用三相电,采场移动高压设备电缆、变电柜在使用和维修的过程中都存在安全问题,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4 边坡稳定及给排水的安全问题
露天矿山的边坡滑石、塌落、塌陷对矿山生产、机械设备、人员安全危害极大,凹陷型台阶开采过程中排水问题也是巨大的安全隐患,排水措施和设备不合理,在雨季会造成采场被淹。地下矿山给排水设施不完善极易早成透顶事故,造成更大的危害。
2.5 未探明采空区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采空区是由人为挖掘或者天然地质运动在地表下面产生的“空洞”,采空区的存在使得矿山的安全生产面临很大的安全问题,人员与机械设备都可能掉入采空区内部受到伤害。比如:2012年某露天矿山挖掘机在作业面进行铲装作业,在挖掘机下方存在未探明采空区,导致挖掘机和司机被埋,造成了较大的安全事故。
3、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来不得一点的麻痹大意。因此,要完善施工作业规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注重人员培训,引进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3.1 爆破施工管理措施
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许可证;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按审核规定装载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行驶途中因故停车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入库时,严格检验、登记造册,并进行入库签字。爆破器材的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有防潮、隔热、防火、防爆、防雷、防盗的措施和设施,并保持各项设施的完好,实行24h值守;储存爆破器材要做到物、帐、卡相符;制定、完善爆破安全相关制度,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把爆破安全目标管理以量化的形式层层细化,直到班组和个人,并签订爆破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发现的爆破事故隐患,要本着治理一处,教育一片,标本皆治为原则。
3.2 加强非煤矿山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不安全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约有90%左右的安全事故来自员工自身的违章作业,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才能更好的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安全教育工作不能停留在表面工作,而是通过安全知识、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来验证员工自身安全水平是否真正得到提高,是否将所学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员工的技能培训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必要建立适合该矿山员工实际的培训体系,将员工技能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其别注意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
矿山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矿山管理者、经营者必须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这是对矿山企业和员工负责的表现。通过对矿山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使员工遵章守纪,不断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不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纠正违章操作和危险蛮干的错误行为,这对员工自觉做到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爆破作业人员要经过公安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从事爆破作业。作业时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钻孔爆破和警戒。同时杜绝使用非法购买的爆破器材及不合格爆破器材,杜绝私存爆破器材。在爆破后生产作业人员要对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对危石采取处理措施后方可进入。对有矿岩滚落的区域禁止人员逗留、休息或设立警戒线。对边坡危石要及时处理按照设计要求留好安全平台。
矿山司机和电工要通过相关部门技术考核、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施工。
3.3 积极推广风险预控体系建设
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通过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标准和措施,达到“人、机、环、管”的最佳匹配,从而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其核心是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对象和重点;通过保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风险管控标准与措施的执行;通过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使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风险预控体系在国内大型煤矿企业推行使用,经过试验,充分证明了其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要通过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隐患人人了解,不消除安全隐患绝不生产的良好局面。
3.4 积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施工作业的安全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编制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实施方案,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加强员工应急知识的学习和应急能力的培养,同时,结合生产实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和二次伤害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害。
4、结论
本文通过对中小型非煤矿山施工作业安全问题的分析,找出安全生产潜在隐患,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中小型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能力,为国内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田中彪. 矿山爆破技术安全措施的预防[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3).
[2]陆修俭.露天矿边坡滑坡影响因素及防治[J].现代矿业。2011(06)
自从2010年被公司任命为机电工程师。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矿山机电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同时指导现场施工,检查质量;年初制定矿山机电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参加矿山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实践指导和理论知识的培训。在担任安全工程师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完成公司各项爆破任务,几年来未发生一起爆破事故。现将我这近年来的具体技术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爆破方案、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每年年初依据《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矿山地质条件和矿层产状修订完善了中坪磷矿井巷掘进和地下采矿的《爆破方案》和《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二、制定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强化安全培训
为了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爆破事故的发生,保障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年初制定了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按照相关规定爆破人员每年由公安部门组织的不低于1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公司拟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爆破人员的现场操作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对爆破人员安全知识进行书面考试,不合格的将进行再培训,补考合格为止。
三、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从担任安全工程师以来,本人不仅建立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各种治安防范措施,还严格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执行。使每次爆破作业现场有人负责,有人指挥,民爆物品有人清点,有人看管,现场有人管安全,人人重安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细节流程和操作规范化管理模式,有效防范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增强项目安全文明管理,争创文明工程。
增强项目部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增大安全投入,还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展开工作, 对各项环境因素实行辨识与评价,制定了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实施细则,将安全环境目标以及职业健康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现场对噪音、扬尘实行控制,定期清洗围挡,打扫现场卫生。每月对现场以及项目部环境实行检查,做到了文明施工。
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动态实时控制。
按照公司、分公司要求,项目部建立了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设有专职的安全信息员,将每月安全生产情况和隐患排查即时向公司、业主上报。
六、积极配合稽察和检查工作,即时认真完成整改。
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工程自开工以来,不但分局/总局和集团公司对项目部实行了多次安全方面的检查,业主监理、当地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也多次来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非常重视并即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实行开会通报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将整改结果即时上报上级相关单位。对规范和提升各参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行为提升工程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促动作用。
七、不足之处及今后工作打算
1.1大坝开挖阶段
首先,在水利工程大坝施工前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道路开挖和大坝基坑开挖施工导流时,在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大坝施工实际需要,适时对建设大坝的标高进行调整。其次,大坝施工的施工难度以及施工安全隐患会随着施工进度的逐渐推进而逐步增大,作为水利工程大坝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开展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基坑开挖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保证基坑开挖工作的施工安全等级。第三,对于大坝施工中采用的爆破器材进行规范管理,从器材采购、爆破设备存储以及设备使用等环节对其进行全过程管理,坚决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第四,在工程高边坡稳定支护过程中,注意脚手架的安全使用,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施工方法,最大程度上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2主体建筑阶段
在大坝主体工程浇筑过程中,工作量最大的为混凝土的运输工作。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对其进行良好的运输质量控制,以此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水利工程大坝的混凝土坝体在浇筑过程中所需要的混凝土材料较多,运输任务具有一定的艰巨性,同时由于大坝位置较高,直接决定了混凝土浇筑作业的高程越高、施工难度就越大,各种起吊设备及施工脚手架的利用率也逐渐提升,使得大坝施工的安全施工风险增大。所以,在此应注意的是在堤坝施工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起重设备的交叉作业,从而减少存在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水利施工中大坝施工的安全技术
2.1围堰施工技术
围堰施工是为大坝施工建设所修筑的辅助工程,其围堰标准是由水利工程大坝施工等级以及使用年限而决定的,围堰施工过程中的龙口截流合拢时,由于河床逐步缩窄,会造成河道内的水利速度急速增长,需要在河道内放置一定体积的大块石或者混凝土快,避免填筑物被水流冲走。另一方面,针对围堰施工施工场地狭窄、施工人员多等特点,需要对现场进行统一协调指挥,避免发生意外情况。除此之外,在围堰合拢后还要一系列的填筑工作,主要是为了提升围堰的防渗漏效果。应注意的是在整个围堰施工过程中,所有在围堰填筑作业面是施工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救生衣和救生圈,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2.2大坝开挖安全技术
2.2.1土石方开挖技术
水利工程大坝的土石方开挖应注意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其分层的厚度影响因素有很多,可以根据大坝地质条件、施工部位、出渣道路、钻机性能、开挖规模、断面特征、爆破方式、运输能力等综合考虑。
2.2.2爆破技术
大坝施工的爆破技术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在爆破时应确保爆破作业不会对周边建筑物和基础造成影响,同时选择合适的爆破参数,并在爆破作业后进行边坡稳定。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坝基部位爆破作业来说,不能采用洞室爆破的方法。另外,应做好浮石的及时清理和撬挖工作,避免落石伤人的情况发生,在做好喷锚支护工作的同时,确保岩体不会在外露情况下受到风化影响。
2.2.3高边坡开挖
在大坝高边坡开挖过程中,由于二次削坡的施工难度较大且存在在着较大的危险性,所以应尽可能的避免二次削坡。在锚杆或者混凝土支护的高边坡,开挖作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喷锚支护,从而保证边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边坡的顶部应设立相应的排水沟,从而保证施工不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进行高边坡施工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栓带,从而避免高空坠落的危险。同时应增设相对应的观察设备,对高边坡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定期对边坡的稳定情况进行测定,如果发现可能存在的滑坡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从而保证施工安全。
2.3灌浆施工技术
在水利工程大坝坝体灌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每段灌浆的灌注连续性,不能发生中途停顿的现象。除此之外在灌浆作业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灌浆机械设备以及管路系统进行必要的全面检查,同时需要进行一定的灌注段的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对高压调节阀进行保护。
3水利施工大坝安全施工技术的安全管理措施
3.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应建立起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水利施工大坝安全技术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在大坝施工安全标准以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强化施工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安全施工责任。同时应实施大坝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对钻井机械、施工设备过载等部分进行重点检查。其次作为水利施工中大坝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应注重对基坑开挖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钻井检查方面,核实安全生产资料的前提下对施工成本进行管理并对工程建设机械进行严格规范的检查,杜绝在施工现场出现不符合施工安全标准的机械设备及材料,为大坝施工安全技术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3.2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工作可以分为安全施工意识培训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训练,安全训练的内容应主要以日常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为主,从而进行安全施工的规范化操作,使更多的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施工操作标准,从而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
3.3确保起吊设备施工安全
首先在对起重设备进行入场安全检定时,应确定好相对应的设备安装方案,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监督。其次对于起重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测系统的运行和设备操作都应由持有安全生产岗位卡的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第三,对于起重设备的吊索、钢丝绳、滑轮组等设备各项指标都应满足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并根据其实际使用状况对其进行系统检测,确保其安全质量。
3.4高危部位作业
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以落实安全生产为主线,以抓实管细为监管思路,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防灾治灾为关键,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全年煤矿无重伤以上生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有明显提。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坚持以“查隐患促整改,压事故保安全”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正确处理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强化煤矿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
1.按照规范生产的要求,认真查处超头面作业,从严治理乱布局、乱开采、乱作业行为,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人员生产。
2.按照改革支护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煤矿采掘支护改革,坚决淘汰落后支护方式,认真落实取缔木支护的要求,大力实施以钢代木支护、单体液压支护、锚杆支护、揉掩支护等先进支护工艺,强化支护管理。
3.强化井下通风管理,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从严处理通风隐患,切实保证井下通风可靠。
4、强化井下密闭管理和盲巷管理,井下密闭应加强常态管理,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启密闭。井下原则上不得有盲巷,确有暂时不便处理的盲巷,必须从严落实管理。
5.严格检查煤矿作业行为,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坚决禁止无作业设计规程的作业行为,坚决查处未开展作业培训而从事作业施工的行为,严格检查井下操作标准执行规范。
6.严格检查井下安全防治预案的落实,督促抓好预防各种灾害的培训和演练,提防治灾害的管理水平。
7.强化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煤矿必须执行安全一日一检查一处理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监管部门落实好一月一检查一复查的工作要求,严格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给予简易处罚,约谈,批评等方式处理。
8.抓好煤矿井下通道建设。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煤矿要认真实施通道改、扩、支管理和建设,保证井下巷道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水准。
(二)坚持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抓实管细,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认真落实企业业主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投入问题,全镇五个煤矿力争在2013年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级验收标准。
2.狠抓企业形象建设。全镇各煤矿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今年要实现全部达标,各煤矿开展以规范建设矿井、工业广场,调度室、会议室、资料室,食堂、澡堂,职工宿舍,污水净化环境美化等建设,尤其工业广场布局、办公场所等要在形像上有明显的改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矿山建设。
3.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健全。一是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配备。二是抓好救护人员的送培及救护队队伍的组建。三是各类技术人员按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4.抓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设施,强化管理,确保通风设施完好、可靠,确保井下各需风点风量充足,保持井下风流稳定。凡矿井回风巷道未改造的,今年内必须保证完成。
5.推进瓦斯抽采系统建设。要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防治要求。一是抓好煤矿监控系统建设,保证系统运行可靠,运行准确,装备齐全,断电可靠,报警及时,处理迅速,监控有效。二是井下的作业点必须按监控要求落实监控设施。三是已确定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确保抽采建设的如期完成。四是凡启动新水平作业,除落实安全专编外,必须把抽采列入重要施工计划项目一并编制。
6.抓好采煤方法的改革。一是抓好煤矿采掘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头面调查核实,实现矿井采掘系统合理,采掘协调,使煤矿“开拓、准备、回采”三量符合要求。二是抓好采煤工艺改革,坚决杜绝仓储式采煤,局部供风采煤,树技状采煤等隐患,坚持落实长壁式采煤布置,每个头面有独立通风系统,有单体液压或揉掩支护的安全可靠采煤方法。三是坚决制止点多面广的井下采掘作业。从2013年起,凡矿井新开工采掘点,必须先申报后施工。
7.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自查管理。已经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煤矿,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照标准,每月要组织一次自查验收,每半年要开展一次监管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凡有两次检查考核未过关的,将责令停止采掘作业,专门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8.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各煤矿必须完善“防、堵、疏、排、截”为主要内容的防治水方案,重点抓好探排防措施的落实,一要时刻保持排水系统运行可靠,二要做到水文地质清楚,坚持执行有疑必探。
9.如期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系统、通风系统、避险系统等6大系统建设。
(三)坚持把煤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抓实抓细。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要求,强化员工的安全培训,要切实把提员工安全素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培养有较好安全素质、有较的煤矿安全操作技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煤矿员工每天班前会制度,使员工每天上班前领会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抵制“三违”安全问题,保证每天的安全生产。大力开展“白国周班组”学习活动。
2.坚持每月一次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各煤矿必须保证每月对员工进行一天的安全培训,做到有培训计划,有培训内容,有培训重点,有培训记录,使员工培训坚持不懈的落实下去。
3.抓好各种专业人员的培训,凡是确定有送培任务的煤矿,要保证送培,各煤矿要针对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好专业人员选拔和送培训计划,争取在1-2年内配齐各类专业人员。
(四)坚持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信心抓实管细。坚持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改善生产条件,坚持按煤矿安全规程实施作业与管理。
1.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入井带班制。企业业主、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入井带班,井下每班作业必须落实至少一人的现场带班制,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上班入井在先,下班出井在后”的安全带班要求,要把消除隐患作为带班管理的重要责任,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
2.加强现场作业规程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严格按作业规程组织生产作业。凡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的不得组织生产作业,凡现场隐患未排除的不得生产作业,凡各项预案未落实的不得实施生产作业,凡系统未形成的,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凡人员情绪不稳的不得勉强坚持井下作业。
3.坚持隐患排查制度。要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防瓦斯,防水害,防顶板为重点,坚持每天一排查,每周一报制,坚持查隐患促整改,各煤矿业主和矿级干部要建立隐患分析制度,做到既要消化治理隐患,又要查找存在隐患的原因,切实把排查治理隐患列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中抓好抓实。
【关键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
为了有效消除金属非金属(下文简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防御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依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实际,在全矿范围之内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以强化对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的关键生产环节、要害位置的监管。从而最大限度地遏止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认真处理存在的尖锐问题,有效防止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断健全完善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整治生产事故隐患及安全薄弱环节,以整治非煤露天矿山的高台阶未分(层、台阶)开采与爆破安全可靠性达不到为重点,坚决取缔违规开采,广泛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模式,全面实施机械化铲装方式;强化对尾矿库平时的安全管理,建全完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系统,保障尾矿库安全运转,以促进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
二、工作任务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具体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1、主要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包括检查企业法人、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者、企业各部门、岗位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构及落实状况。
2、主要是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构与落实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立、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者状况;技术设备与岗位安全作业等安全机制的建构与落实状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隐患源的监控、生产操作现场安全督查状况;外进施工队(包括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状况等。
3、主要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经费提付与运用、缴纳风险抵押金、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等状况;新、改、扩建工程依法遵循安全“三同时”制度状况。
4、主要是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状况。包括企业建构完善安全培训教育机制、保障经费状况;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状况;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者以及特殊工作者持证上岗状况。
5、主要检查应急管理状况。包括建构专(兼)职应急小组及救助队抑或与同相关应急救助队签约协议状况;应急所需物资、设备配置及维护状况;应急救助预案构架及演练状况。
6、主要检查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状况。包括事故报告制度建构状况;已经发生的事故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处理与实施整改状况。
(二)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如下五大方面:
1、排查露天矿是否全面落实采剥并重、剥离先行、从上至下、实施分层、分台阶进行采矿的露天矿山采矿之原则。具体应注重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即:(1)小型露天采矿采取从上至下、依顺序分层采矿,采取浅眼爆破方式分层高度不能超越6米;采取中深孔爆破方式分层高度不能超越20米,分层凿岩平台的幅宽应超越4米以上。(2)大、中型露天采矿要严格实施台阶开采模式,台阶实际的高度与坡度应当同设计要求相适应。(3)严禁利用扩壶爆破方式与中底部掏采方式。(4)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超前位置与设计规定相适应。(5)终了边坡角度与设计要求相适应,可最大不能超越60度。
2、排查整顿爆破作业的安全隐患。依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的状况,排查爆破安全位置是否符合规定、爆破作业方案与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危及人身安全与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手段是否制定、爆炸物品之存放、购进、运输、运用及清理登记制度是否落实;爆破操作者是否具证上岗等。具体应注重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即:(1)爆破操作、爆破安全位置要与《爆破安全规程》相符合。应当采取一定手段控制和减低飞石量,浅眼爆破最小安全段不少于300米;
深孔爆破法应当适应设计要求,可不能少于200米;沿山坡爆破则下坡方向的飞石安全段一定增至50%;不能因为炮眼所朝方向而人为缩小规定数值。(2)爆破安全段内的工棚、居民住宅、高压配电线路以及构筑物等要限时搬迁或迁到安全位置,而搬迁之前不许从事爆破操作;(3)严格遵循定时爆破与安全规定。一定要安设避炮棚,确立危险区界限,在整个通往采场的道路上安设固定显眼的警示牌,标明放炮的时间及注意事项。(4)落实爆炸物品之存放、购进、运输、运用及清理登记制度。
3、排查在露天矿是否推广运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全面实施露天矿机械化铲装作业模式。
4、排查是否存有超层跨界、乱采滥挖等行为。
5、排查是否建立健全露天矿山档案及强化对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三)排查整治尾矿库的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排查依据设计要求实施整改状况与组织生产运营状况,包括依据规定编汇年度尾矿排放运作计划及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构与落实等状况。
2、排查参与尾矿库相关放矿、筑坝、排洪等业务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修与持证上岗状况。
3、排查适应生产、防汛的需求状况。包括尾矿最小安全超高、足够的干滩距离、排洪设施等,是否适宜设计方案的规定要求。
4、排查防洪渡汛的一些措施、应急方案、配备专用防洪设施(包括排土场截洪、排水)等设施以及预防泥石流措施的落实状况;对尾矿坝采取有效监控的状况;对尾矿坝下游抑或重要设施进行有效监控的状况。
5、排查尾矿库内可否存有采砂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状况。已经投入生产运行可没有正规设计方案抑或资料不完整的尾矿库,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补充方案或者补齐必需资料完成整改的状况。
三、工作要求
具体包括如下五大方面:
(一)提升认识,强化领导
露天矿山企业应当高度注重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搞好本企业自查并做到及时整改,决不应景走过场。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二)关注重点,强化监督指导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加大对安全工作投入的力度,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改变比较落后的生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准,增强施工安全防御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三)广泛动员,群治群防
应当充分动员和依赖从业者参与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来,企业安排从业者全面仔细地检查工作中各种事故隐患,并且主觉参与到对隐患治理的队伍中。
(四)立足目前,长远打算
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推进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不仅要切实排除严重危及生产安全之隐患,而且要强化制度建构,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五)大力宣传,认真监督
大力宣传该项实际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全面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不断加大舆论与群众的监督力度,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认真給予核查,确认后督促及时整改。
四、结语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作为露天矿山企业,不管是现在或是将来,我们都要一如既往地绷紧这根安全弦,不断稳固现有的安全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露天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在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坚持经常性的自检自查,确保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露天矿山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安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彭秀国: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分析.《科技与企业》 2012年04期.
[2]陆爽:非煤矿山职业安全培训机制的思考.《煤炭技术》2011年05期.
[3]邹延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
[4]刘向东:加强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探讨.《技术与市场》2010年04期.
作者简介:
煤矿必须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划出60多条煤矿生产“高压线”
《国务院特别规定》规定煤矿具有15种安全隐患之一就必须停产整顿,《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把这15种隐患,一一做出了细化和界定,开列出了60多种表现形式,只要煤矿具备其中的一种,就必须停产整顿。
如国务院特别规定说,“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煤矿必须停产整顿,安监总局把这一条细化为: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以上(含3个)回采工作面或5个以上(含5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隐患排查和停产整顿有了明确程序
在以往的煤矿安全执法中,一些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往往发一纸停产整顿通知书完事,而出事的往往就是这些置若罔闻的煤矿。《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对隐患的排查,停产整顿的内容,以及是恢复生产还是取缔关闭的每一个程序做了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并且限定时间、明确责任。
例如,煤矿企业自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地方政府应当向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派出监督人员盯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收到煤矿复产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关闭。
举报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奖1万元
即将出台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千元至1万元奖励。
举报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应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非法煤矿的(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进行生产,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擅自进行生产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和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煤矿负责人必须下井带班
为促进煤矿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确保煤矿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六个方面:
1、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颁布,同年11月1日实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颁布,1993年5月1日实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颁布、实施。虽然矿山安全立法工作启动较早,已经颁布10多年,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缺乏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矿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规、标准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亟需修订和补充。
2、监管体制不健全。为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普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实施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力量普遍很强。而我国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差,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制。另一方面,专职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人员非常少。一些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甚至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没有,电话费都无法保障,现场检查执法非常困难,监管力量薄弱。
3、企业管理水平不高。(1)绝大多数小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经济效益差;(2)设计不正规,采矿工艺落后;(3)装备水平低,采用手工和半手工作业,本质安全化程度低;(4)内部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机构和人员;(5)业主素质普遍较低。小矿主对国家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生产知识普遍了解不多,自身素质较差,在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为追求最高利润,不顾矿工生死,尽可能减少投入,导致矿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
4、中介机构不成熟。中介机构在职业安全与健康事务中,充分利用其中立、客观的特点,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负责绝大部分技术性强的认证、评估、检测、鉴定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和培训。在我国,安全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有关法规还不健全,缺乏约束力,中介机构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远未达到要求,短时间内还不能适应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
5、安全培训亟待加强。职业安全技术培训在保护从业人员免遭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的伤害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矿山从业人员,特别是小矿山的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他们文化素质明显偏低,安全意识低、安全生产工作技能差、自我保护能力弱,就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率也较低,先上岗后取证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安全生产培训无论工作机构数量,还是培训质量都很难保障工作需要。
6、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脱节。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与工伤风险相对应的费率机制。各地制定的费率档次少而粗,致使低风险的企业缺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积极性,而高风险的企业并没有因为参加工伤保险而激发事故预防的积极性。
由于非煤矿山存在这些问题,本质安全程度低,多年来伤亡事故一直处于多发状况。据2001~2005年统计分析,全国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在各类事故中位于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煤矿、火灾之后,居第五位,在工矿事故中仅次于煤矿居第二位。
二、通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为进一步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当前应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为载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矿山开采技术含量,淘汰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事故隐患严重、没有整改能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条件差的小矿山,使矿山企业朝规模化、规范化、管理有序的方向发展。具体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协同监管。把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作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山平安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多方面着力加强对矿山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机构。在省、市两级成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申办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全省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协同国土资源厅、公安局联合向矿山企业发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整治的通知。三是召开有关部门矿山安全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席会,分析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四是全力以赴。省、市安监局作为矿山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经常召开矿山申请办证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进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堵疏结合抓发动。一是营造宣传氛围,让业主明白申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开采现场会、矿山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会、矿山安全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员会、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督办会等会议,培育典型,示范带动,逐步调动矿山企业主办证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矿山的巡查,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已关闭和无证开采矿山“死灰复燃”,并采取集中联合整治和各有关部门依据自己职责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促使矿山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紧紧抓住矿山爆破作业火工材料供给这个“关键”不放,暂停对矿山企业火工材料供应,消除矿山业主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思想,再根据全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进度,对不积极进行整改、不自觉申办矿山安全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材料供应,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加快办证步伐。
3、推广先进技术,联合抓技改。从实现机械化入手,从根本上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解决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安全问题。实行规模化生产,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的路子。一方面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矿山企业联合改造。另一方面,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此外,针对矿山企业自己爆破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的问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组建爆破服务公司从事专业爆破作业,建设规范化民爆储存仓库,购置民爆器材安全运输专用车辆,组织专业爆破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矿山企业可不再直接进行爆破作业,统一由爆破公司负责。
4、严把申办关,着力抓好申办工作。根据国家安监局《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要求申办企业要实现“五个百分百”(即员工保险、安全设计、设备检测、企业法人、矿长、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安全评价达百分百)。要求各矿山企业除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外,还必须配备或者聘用专职的矿山工程技术员,对矿山开采作业进行技术指导,从而有效地保障矿山按规范开采。安监局人员经常深入矿山指导企业做好申办的软件和硬件,帮助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对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使矿山企业具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保证申办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严格把好资料和现场审核关,逐条对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新的管理要求,修订申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为申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对把好高危行业安全条件准入关,预防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颁布就实施,留给矿山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加上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给发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矿山安全评价是在特定时间内开展的工作,只能代表评价时矿山的状态,而矿山生产是动态的,每次爆破以后都有可能形成危石和险石,产生新的危险隐患。还有,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安全许可没有涉及到矿山的规模、布局等要求,如何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这又是一个问题。
培训课程体系分为4部分,如图2所示。(1)事故决策提高课程体系——模拟救灾推演。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煤矿特点,结合行为科学理论,以真实的事故警示案例为依据制定事故模拟推演方案,用于矿级管理人员培训教学中,以期提高矿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在矿井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灾中能够正确决策指挥。(2)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课程模块。针对目前煤矿企业存在着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进展不平衡,在培训课程体系中,需要加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课程,应急管理工作应从上层抓起,并需要编制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文件汇编》,结合行为科学原理,从行为准则上对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提高。(3)扩大课程范围适应不同层次人员。煤矿区队级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主要环节人员,是煤矿基层管理工作者,是生产一线第一责任者,在矿井发生事故时,是现场处置第一决策者。做好煤矿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演练、培训是提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重要手段。这充分说明了煤矿企业基层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严重匮乏,必将导致大部分煤矿企业应急管理能力低下。(4)煤矿应急预案演练课程体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的要求,相关课程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标准,以《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为依据,并结合地方行政机构的应急法律法规。
2培训教师管理及确定
煤矿安全培训虽然是一种在职教育学习,但其教学成果以及学员学习效率都符合学校教学规律,在全日制教学过程中,对教师的管理,是学校教务部门最为主要的工作之一,是整个学校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所以在煤矿安全应急培训中,对于其讲师的管理尤为重要,要从前期的培训教师的选择,到中期的教师监督管理,以及教务人员的教学组织实施,到后期的教学质量的评价。煤矿安全应急培训的教师确定,必须要针对煤矿企业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识别,即各个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分析识别,确定哪个工作环节更需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识别过程中还需要把我国煤矿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目前煤矿安全监察的动态和现实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相结合。并且煤矿安全培训要积极响应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政策,以及最新的劳动保护规定,这样既能结合煤矿企业实际的安全培训要求,又能把相关培训政策性指导内容进行前期的预判分析。由于煤矿安全培训人员的结构差异性,对于煤矿安全培训的对象进行差异化需求分析。并且把煤矿安全培训的个体和组织相结合,以识别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需求。
3煤矿安全应急培训质量评价方法
煤矿安全培训质量的评价,在整个煤矿安全培训环节中流程中是比较重要的,它是进行培训效果评价的有效手段,也是进行后期煤矿安全培训项目改正提高的措施之一。对于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目前有多种方法,每种方法都有其一定的特征,所表征的优势可能有一定的差别。根据煤矿安全应急培训班的特点,主要通过3种方式对其进行教学质量的评价分析:(1)教学效果的测量与评价。这是从学生的成绩上,用量化的方式,来反映教学效果的优劣,任何一种模式的教学,都可通过此法进行定量评价。这种教学质量的评价目前在各个层次的教学过程中应用比较广泛。主要是根据学生的成绩来进行量化比较,对于煤矿应急管理培训教学成绩的量化,要根据培训教学的特点,设置适合的考核和考试方法,主要以答辩和编制相应应急预案,最后也可以进行相应课程成绩考试来综合量化处理。(2)教学问卷调查评价。教学问卷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也是目前比较常用的教学评价方法之一,对于教学问卷的评价,必须进行侧重点的问卷设计,然后设定目标值,然后对目标值进行统计分析以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分析。(3)教学质量模糊综合评价。首先对于煤矿安全培训的质量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其影响因素中可以对它们进行分类,一般将它们分为2类,一类为重要影响因素,另一类为次要影响因素。其中教学计划、师质力量、过程控制等都属于煤矿安全培训质量影响的重要因素。次要因素主要包括培训需求、教学时间、学员意见等。在此分析基础上,并通过一定的数学评价分析理论,建立煤矿安全培训质量评价体系。根据以上分析可知,评价因素是对煤矿安全培训质量的综合评价集合。可以把相应的指标进行集合化处理,如教学条件、教学计划、过程控制、培训效果方面,可以运用数学集表示为:U={U}1U2U3U4(1)第二层次指标表示为:Ui={u}i1ui2⋯uij(2)评语集相当于非线性问题的目标集,即把相应的指标和结果进行对应处理,可以运用智能计算方法建立相应的评价集合模型,评语集为:V={V}1V2V3V4={优良好中及格差}(3)确定权重集一级指标的权重集为:W={W}1W2W3W4(4)二级指标的权重集为:Wi={W}i1Wi2⋯Wij(5)对于煤矿安全培训质量评价,进行不同的指标进行评价分析,其最后所得的评价结果是有差异的,这就需要研究各个指标对煤矿安全培训影响的强弱,即各个指标的影响权重问题。只有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处理,这样才能使得各个指标的评价趋于合理化,得到因素对评语集的隶属向量:Si=Wi∙Rj=[w]i1wi2⋯wijæèççöø÷÷r11…r1n⋮⋱⋮rm1⋯rmn(6)由模糊向量单值化可以求的评价结论:A=W•S(7)为了方便进行煤矿安全培训质量的评价分析,
4煤矿应急培训教学管理体系
对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培训中心,其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机构的政策动向,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具体的培训计划要按照企业发展的规划以及企业人员结构的特征和相关企业职工考核制度进行培训计划的制定。作为企业的安全培训机构,其要对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责任,必须要进行责任化管理,只有进行了责任化管理,才能够促使企业的培训机构加强相应的工作。并且企业的培训机构要在企业的年度开始就制定好本年度的培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调整变化。对于煤矿企业培训中心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应该包括培训教学大纲、培训教学计划、培训的时间安排、培训的手段以及相应的教学资源都应该进行明确化。对于培训计划的时间,可以进行中长期的培训计划的制定。(1)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长期培训计划的制定,长期发展计划的制定是培训机构按照所属矿山企业发展规划要求制定的,长期的培训计划其时间跨度一般较大,大部分是按照单位为年的时间进行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对于时间的长短,也需要着重考虑。因为如果时间过短就失去了长期培训计划制定的意义,而如果制定的时间过长,那么在长时间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也许不能够合理地去预测,这样也会给制定的培训计划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错误。(2)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中期培训计划,中期培训计划一般是指年度计划的制定,即整个年度内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它的制定需要在长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制定,即它要符合长期的培训计划要求。并且制定的中期培训计划要结合企业年度发展规划或者发展目标,并且要考虑短期的培训计划的要求,使得中期培训计划衔接长期和短期计划。(3)煤炭培训机构短期培训计划的制定,对于煤矿企业短期的培训计划的制定,主要考虑煤矿企业短期内的人员结构变化以及国家煤矿主管部门对煤矿相关政策的动向,以及近期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新的标准颁布实施的情况,尤其是国家标准规范的实施,在实施前需要进行相关培训,这样能够有效地贯彻和落实煤矿企业的实施国家标准规范的能力。对于编制培训计划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编制:(1)首先在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内容时,先要考虑的是煤矿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然后对企业本身的人员结构的发展,以及技术水平的现状等都进行相应的调查研究,然后再制定具体的内容,在确定内容后,就需要制定相应培训内容后的培训目标,进行培训的目标要明确,这样才能进行高效的煤矿安全培训,并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机制,进行合理化的考核。(2)在制定培训内容时还需确定培训对象,以及和它对应的培训具体内容要求。培训对象要和培训内容相结合进行考虑,这需要对本矿山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够进行确定。培训对象确定后,就要根据确定的培训内容确定培训的时间安排,时间的长短要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的认知能力进行确定,而具体在那个时间段进行培训,需要考虑煤矿企业自身的生产需求,因为煤矿企业培训最好在不影响煤矿企业生产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影响到煤矿企业的生产,那么也需要把这种影响降低到最低。(3)对培训教学人员的选择也是进行培训计划制定的重要内容,首先要根据培训的具体内容选择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一些培训内容,如理论性较强的工程技术课程可以选择外聘科研院所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而操作性比较强的培训内容可以选择本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教学工作,而像其他一些国家规范和标准的培训可以选择行政机构或者高校教师进行宣贯国家标准。对于企业内部的培训中心在进行培训计划时也需要考虑培训场所的问题,目前大部分煤矿企业的培训中心都有固定的教学地点。(4)对于制定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及目标,需要通过采取一定的手段进行监控,因为在职培训所涉及到的学员不能全日制地进行学习,所以在控制过程中首先需要制定的是相关人员的出勤率,对于出勤率可以采取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对于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在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是培训机构教务人员的主要工作之一。在进行培训计划制定过程中,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或评价制度,只有建立相应的评价和评估制度,才能够有效保证整个培训项目的质量和目标的实现。煤矿培训项目的实施是培训机构的重要工作,整个培训机构的各个部门都需要协同工作。在培训项目实施阶段就是要按照前期制定的培训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工作。在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整个培训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方法,进行有效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在我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机构所属部门中也有相应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的培训机构还承担对所监察的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中心进行监管和管理,那么此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的制定需要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机构的工作动向相结合,并时刻对煤矿企业所需要的培训要求进行调查,以制定符合市场规律的培训项目计划。由于煤矿从业人员的结构差异性,即煤矿管理人员和普通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一线的采掘工人,并且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特种工作人员。所以不同结构层次的人员对于安全培训的需要,和需要培训的内容以及其认知能力都有较大的差异。所以再制定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以及考核标准时都需要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进行合理的确定。由于煤矿生产企业属于高危行业,所以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对从事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有资格证书的培训内容,如矿长资格证、总工资格证等资格培训项目。对于煤矿的特种工人,也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培训,如采煤机司机证书、爆破工资格证书等。
参考文献:
[1]程伟,柏建彪.松软厚煤层巷道围岩稳定原理与控制技术研究[J].煤炭科技,2010(2):4-6.
[2]刘建军.崔家寨煤矿近距离煤层群开采巷道稳定性分析[J].煤炭科学技术,2009,37(3):13-16.
【关键词】煤矿;安全行为;安全培训
通过对国内煤矿事故统计资料的研究,可知国内大部分煤矿事故主要是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煤矿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煤矿安全技术欠缺,煤矿安全意识薄弱、煤矿企业作业纷乱”。这种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本质上来讲就是技术欠缺安全行为意识薄弱,对于这些方面的改善提高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运用安全行为科学理论进行改进煤矿培训体系,可以有效预防煤矿生产的安全事故。
1煤矿企业重大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分类分析
通过对我国煤矿事故的统计分析整理,根据我国煤矿开采的地质特征以及技术水平可知,煤矿瓦斯爆炸,矿山压力显现,运输设备,以及煤矿透水等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类型。对于事故原因的分析,不管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无一不是集体和个体的不安全的行为造成的,所以应根据煤矿事故类型特征并结合人的行为特征,通过安全行为培训,在根本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相关理论可知人的能力主要由认识和生理、心理承受能力组成,根据前部有关理论分析我国导致煤矿生产不安全行为有一定特征,对煤矿生产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由于煤矿管理者和一线矿工对管理和作业安全性认识不足,不安全行为直接导致了煤矿安全事故[1]。这种不安全行为主要体现在,管理者的失误包括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失误,以及矿工认知能力的欠缺对操作性工作的失误从而进行危险作业。并且安全制度不完善和安全监督人员不力,虽然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各种作业规范,但是不安全行为还是泛滥,在煤矿生产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特殊岗位作业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范进行相应的危险性操作,如爆破施工过程中省去一些必要的安全程序,特种机电设备的检修没有按照安全规范中的程序进行安全检修,由于煤矿井下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工作强度大,造成操作人员身体疲劳,安全抵御意识下降。由心理学理论和行为科学理论可知,人的行为受外界条件和环境的影响,在煤矿生产中这些外部环境和条件可能会产生不安全的行为,个体对各种外在刺激做出的反应可能表现为不安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安全事故。对于这些影响煤矿生产不安全的行为的原因,可以进行整理划分,以便科学地进行识别分析[2-3]。煤矿生产条件和环境比较特殊,主要针对井工矿来研究的,井下作业条件比较恶劣,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大,开采深度较深的矿井井下温度还偏高,井下比较黑暗,所以在井下作业各种指令和交流以及联络都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出现失误和错误,这些是主观原因,还有其他客观原因,对于可以控制的客观原因在生产中一定要控制,对于客观原因的控制就要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管理水平,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的方法可以从煤矿安全培训的角度去考虑。煤矿不安全行为主要事故分类特征如下分析:1.1煤矿瓦斯事故。瓦斯事故是煤矿生产中主要的事故,瓦斯事故和煤矿自身的自然条件有密切联系,在我国的技术规范中,按照瓦斯含量对煤矿进行了分类,瓦斯事故通常包括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这些事故都和瓦斯含量,以及煤矿通风管理条件,以及矿山压力控制有关,主观原因确定的情况下,客观原因的变化极易会出现事故,所以在高瓦斯矿井,对于瓦斯的相关安全行为尤为重要。1.2煤矿顶板事故。煤矿顶板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较大,顶板事故的发生与煤矿所处的地质力学条件,井下巷道施工情况,以及工作面管理都有较大关系,属于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范畴内,所以在对矿山地质力学条件确定的情况下,对人的安全行为的控制尤其重要。1.3煤矿运输事故。在煤矿生产中,矿井运输系统是矿井的几大系统之一,对于运输系统的事故,一般和运输机电设备的运行有关,当然机电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关系极大,所以需要机电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操作,需要进行安全行为的学习和建立。1.4煤矿水害事故。目前我国煤矿开采的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受水害的威胁较大,目前在煤矿生产中,制定了相关煤矿防治水规范,对预防煤矿水害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需要加强防治水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业务心理能力,这就需要按照安全行为科学的原理,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建立起煤矿防治水的安全行为。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煤矿主要的安全事故,在理论上讲是非线性的,但是是可以在一定范围控制的,或者可以说可以控制在比较小的概率事件,这就需要通过安全行为的科学原理进行分析控制。通过对煤矿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知,这些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意识较差,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安全生产系统管理混乱,所以要运用安全行为科学原理去分析这些问题,并且运用安全培训的手段去提高煤矿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安全行为意识的能力。
2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
通过对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理论分析,可知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多种因素影响下产生的,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最有效的方法是阻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上述对不安全行为影响因素以及煤矿不安全行为事故分类分析,那么可以从管理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基于我过煤矿生产特征的煤矿事故不安全行为的控制,并建立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措施。2.1运用现代管理学原理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煤矿管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相对较容易,但对管理体系的执行和维护较难,由于煤矿企业人员结构以及工作种类较多,存在的协调性的问题也较多,所以必须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落实。而监督落实的关键是进行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的建设是其有效的保障,必须将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2.2加强煤矿企业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行为科学理论分析可知,对于煤矿企业进行长期的安全培训是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它可以有效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并且可以提高整个煤矿企业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以及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出现不可遇见性的事故中有较强的处理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2.3强化煤矿企业工作人员作业的标准化。根据安全行为科学理论进行特殊危险岗位的作业规范,加强各专业以及各工种的安全作业规程的编制能力,使其作业规程不仅仅是应付检查的资料,而是真正的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和防御措施。2.4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安全文化对于企业参与个体的安全行为的影响是较大的,必须使其处在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安全氛围下,不仅仅是在井上和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标语的设立,更重要的是进行企业参与个体内心的安全文化的建立,使其有一定的安全心理素质,安全思维方式,安全行为取向等。
3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及其学习特点的分析
通过对国内煤矿事故统计资料的研究,可以对煤矿事故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煤矿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煤矿安全技术欠缺,煤矿安全意识薄弱、煤矿企业作业纷乱”。这种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本质上来讲就是技术欠缺安全行为意识薄弱,对于这些方面的改善提高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我国对于高危行业的培训比较重视,例如煤炭行业,在煤炭生产地域一般在政府行政机构会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以及各煤炭企业集团以及单个生产煤矿都建立了安全培训机构,使得从矿级领导到煤矿特殊工种都有机会进行安全培训。并且在我国的两部法律中《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对煤矿安全培训有强制性的条文。我国煤炭系统从原煤炭部体系中分离出了煤炭安全培训体系,目前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我国煤矿培训体系的完善,其培训能力也有较大进步,从矿级领导的培训,到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目前煤矿培训项目已经比较合理和科学化。由于煤矿安全有一定的特征性,所以必须根据煤矿企业不安全行为的特征确定一定的适合煤矿企业的培训方法。本节内容主要是根据煤矿安全培训对象的特征,通过分析其相应的不安全行为,来确定安全培训的重点方向。由于煤矿生产技术和工艺有一定的特征性,所以其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有一定的特征,一般在煤矿企业中其从业人员有特殊工人和一般工人,特殊工人一般是从事煤矿生产特种作业工作的,这种特殊工作一般对特种工人和其所从事工作的周围安全有重大的影响。我国相关安全法规中对从事特种工作的工人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在通过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特殊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主观意识的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工作,或者是操作失误,或者在井下出现一些情况时其不知如何应对。通过以上对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可知对于不安全行为的煤矿安全培训,主要要进行特种岗位工程技术理论的培训,以及特种岗位操作技能和特种岗位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分析。不安全行为防御的培训,最主要的是进行安全行为工作态度的建立,以及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必要性的建立。只有建立安全工作态度以及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把不安全行为的倾向进行消除,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可以起到积极的抵御能力。进行安全态度的培训并取得一定的效果是此项工作最有效的手段,但是煤矿安全态度教育的效果往往是不理想的,这是由于煤矿特殊的作业环境,以及煤矿工人结构性差异较大造成的,所以进行煤矿安全态度的教育培训需要根据煤矿企业员工的结构性进行相应的教学培训。
4结论
通过安全行为科学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并进行了煤矿企业重大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分类分析,确定了煤矿生产中由于不安全行为产生事故的主要特征分类;由行为科学的相关理论对煤矿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进行了分析,不安全行为控制的有效措施是进行煤矿安全培训;通过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及其学习特点的分析,为进行高效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学设计提供了依据。从安全培训的角度去进行煤矿高危行业的安全行为的提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者:高永亮 王飞 单位: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能源学院
【参考文献】
[1]陈宝智.危险源辨识控制及评价[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